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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辨析] 关于尚书的问题二(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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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5 20: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尚书真伪辨(吕 涛)
   
        现今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是一个真的今文《尚书》和仿古文《尚书》的合编本,真伪参半。那么,哪些是先秦原始文献,哪些是后人的伪作,见解一直有分歧,而该书的伪作者是谁,也是众说纷法。

  《尚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史书,也是古代世界著名的历史典籍之一,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古人“尚”与“上”通用,“书”原来就是史,上古时,史为记事之官,书为史官所记之史,由于这部书所记载的是上古的史事,所以叫做《尚书》。《尚书》也就是上古史的意思,“尚书者,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故谓之《尚书》”。(王充《论衡·正说篇》)

  《尚书》也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件汇编,它的“典”、“谟”、“训”、“诰”、“誓”、“命”六体,有的是讲演辞,有的是命令、宣言,有的是谈话记录。《尚书》记事的内容,上起原始社会本期的唐尧,下讫春秋时的秦穆公。按时代先后,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个部分,共100篇。《尚书》是由谁编纂的呢?历来也有不同的说法,但司马迁和班固都肯定《尚书》是孔子编纂的。孔子周游列国之后回到鲁国,他把晚年的精力都花在编订《书》、《诗》、《礼》、《乐》、《易》、《春秋》六经上面,孔子还为《尚书》写了序。这样,《尚书》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又名《书经》。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把《尚书》列为禁书,他焚书坑儒时,规定民间所藏的《尚书》均需焚毁。这场灾难之后,引起了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的争论。秦焚书时,济南有个名叫胜的博士伏生,他秘密地把《尚书》藏在宅中的墙壁间。汉初局势稳定之后,他从壁中取出藏书时,书已散乱不堪,只得28篇。伏生用这28篇的不全《尚书》,讲学于齐鲁之间。由于这些篇章是用当时的隶书写成的,故称为今文《尚书》。这部书被汉朝政府列于学官,据多数学者的考证,认为它是真的。

   汉武帝时,鲁共王刘余为了扩大自己的宫殿范围,拆毁了孔子的旧宅,并从孔宅的墙壁中发现了许多用蝌蚪文字(汉以前的大篆或籀文)写成的竹简,为古文《尚书》。当时的学者孔安国(孔子的后代),把它和通行的今文《尚书》互相校读了一遍,多出了16篇。但这部古文《尚书》一直没有被汉朝所重视,也没有列于学官。到东汉时,才逐渐盛行,当时的大学者马融、郑玄等人并为它作注释,才盛行于世。但它与今文《尚书》相比较,还是不如今文《尚书》被人重视。后来,它就逐渐散失了。

   东晋元帝(司马睿)时,豫章内史梅赜,曾经向朝廷献上25篇的古文《尚书》(它与汉代的古文《尚书》也不同),还有伪造的孔安国《尚书传》。东晋政府把它立于学官,影响较大,在社会上流传了很长的时间。到唐朝贞观五年,唐太宗命令修撰群经正义,孔颖达作《尚书正义》和陆德明写《经典释文》时,都是根据梅赜所献的这个本子。于是它便成了官府的标准本子,以后又被收入《十三经注疏》中,广为流行。

   到了南宋初年,朱熹等学者开始怀疑梅赜这部书,认为从文字看,不像周秦时的文词。到明清时,有更多的学者继续指责梅赜这部书。明梅鷟作《尚书考异》,清阎若璩作《故尚书疏证》,清惠栋作《古文尚书考》,都认为梅赜的《尚书》为伪书。这一来,梅赜古文《尚书》的真伪,便成定论。

   由于汉朝时从孔府壁中取出的蝌蚪文《尚书》早已散佚,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虽被认为是伪书,但它被收入《十三经注疏》中,广为流行,也就弄假成真了。我们今天通行的《十三经注流》本《尚书》,即今文《尚书》与梅氏古文《尚书》的合编本,共58篇,其篇目如下:

   虞书5篇:《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谟》。

   夏书4篇:《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

   商书17篇:《汤誓》、《仲虺之浩》、《汤浩》、《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盘庚上》、《盘庚中》、《盘庚下》、《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高宗彤日》、《西伯勘黎》、《微子》。

   周书32篇;《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旅獒》、《金滕》、《大诰》、《微子之命》、《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土》、《无逸》、《君奭》、《蔡仲之命》、《多方》、《立政》、《周官》、《君陈》、《顾命》、《康正之诰》、《毕命》、《君牙》、《同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

  《尚书》为我们研究我国原始社会末期和夏商周奴隶社会历史,留下了一份珍贵的资料。如《尧典》,它记载着尧、舜、禹的“禅让”故事,反映了原始公社制度权位和平继承的情况。《盘庚》,它记述商王朝迁都的经过。《禹贡》,它是我国最早的历史地理文献。

   由于《尚书》距今几千年,它的文字比较难懂,因此,我们可以把它和《史记》中的《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和《周本纪》等对照起来读。因为司马迁写《史记》时,所采用的《尚书》材料,已经把《尚书》的原文翻译了一遍,使先秦的古书,变成为汉代通行的语言文字。如《尚书·尧典》中有“钦若昊天”的话,《史记·五帝本纪》把它翻译为“敬顺昊天”。

   总之,今天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虽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其中真伪参半,即使是伪造的那一部分,也是出于魏晋人之手,对于我们研究《尚书》来说,也是有参考价值的。

2、章太炎《经学略说》节选

       《尚书》分六段讲:一、命名;二、孔子删《书》;三、秦焚《书》;四、汉今古文之分;五、东晋古文;六、明清人说《尚书》者。

         一、命名。周秦之《书》,但称曰《书》,无称《尚书》者。《尚书》之名,见于《史记·五帝本纪》、《三代世表》及《儒林》传。《儒林》传云:伏生以二十九篇“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又云:“孔氏有古文《尚书》。”则今古文皆称《尚书》也。何以称之曰《尚书》?伪孔《尚书序》云:“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此言不始于伪孔,马融亦谓上古有虞氏之书,故曰《尚书》,而郑玄则以为孔子尊而命之曰《尚书》。然孔子既命之曰《尚书》,何以孔子之后,伏生之前,传记子书无言《尚书》者?恐《尚书》非孔子名之,汉人名之耳。何以汉人名之曰《尚书》?盖仅一书字不能成名,故为此累言尔。《书》包虞、夏、商、周四代文告,马融独称虞者,因《书》以《尧典》、《舜典》开端,故据以为名,亦犹《仪礼》汉人称《士礼》耳(《仪礼》不皆士礼,亦有诸侯、大夫礼,所以称《士礼》者,以其首篇为《士冠礼》也)。哀、平以后,纬书渐出,有所谓《中候》者(汉儒谓孔子定《书》一百二十篇,百两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中候”,官名。以中候对尚书,则以尚书为官名矣(汉尚书令不过千石,分曹尚书六百石,位秩虽卑,权任实大。北军中候六百石,掌监五营。汉人以为文吏位小而权大者尚书,武臣位小而权大者中候,故以为匹)。此荒谬之说,不足具论。要之,《尚书》命名,以马融说为最当。

        二、删书。孔子删《书》,以何为凭?曰:以《书序》为凭。《书序》所有,皆孔子所录也。然何以知孔子删《书》而为百篇、焉知非本是百篇而孔子依次录耶?曰:有《逸周书》在,可证《尚书》本不止百篇也。且《左传》载封伯禽、封唐叔皆有诰。今《书》无之,是必为孔子所删矣。至于《书》之有序,与《易》之有《序卦》同。《序卦》孔子所作,故汉人亦以《书序》为孔子作。他且勿论,但观《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是太史公已以《书序》为孔子作矣(《夏本纪》多采《书序》之文)。《汉书·艺文志》本向、歆《七略》,亦曰:“《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是刘氏父子亦以《书序》为孔子作矣。汉人说经,于此并无异词。然古文《尚书》自当有序,今文则当无序,而今熹平石经残石,《书》亦有序,甚可疑也。或者今人伪造之耳。何以疑今文《尚书序》伪也?刘歆欲立古文时,今文家诸博士不肯,谓《尚书》唯有二十八篇,不信本有百篇,如有《书序》,则不至以《尚书》为备矣。《书序》有数篇同序,亦有一篇一序者。《尧典》、《舜典》,一篇一序也。《大禹谟》、《皋陶》、《弃稷》三篇同序也。数篇同序者,《书序》所习见,然扬子《法言》曰:昔之说《书》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盖《康诰》、《酒诰》、《梓材》三篇同序,而扬子江以为仅《康诰》有序,《酒诰》无序,或者《尚书》真有无序之篇,以《酒诰》为无序,则《梓材》亦无序。今观《康诰》曰:“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王者,周公代王自称之词,故曰“孟侯,朕其弟”矣。《酒诰》称“(成)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今文如此,古文马、郑、王本亦然。马融之意,以为成字后录者加之。然康叔始封而作《康诰》,与成王即政而作《酒诰》,年代相去甚久,不当并为一序。故扬子以为《酒诰》之篇俄空焉。不但《酒诰》之序俄空,即《梓材》亦不能确知为何人之语也。

        汉时古文家皆以《书序》为孔子作,唐人作五经《正义》时,并无异词,宋初亦无异词。硃晦庵出,忽然生疑。蔡沈作《集传》,遂屏《书序》而不载。晦庵说经本多荒谬之言,于《诗》不信小序,于《尚书》亦不信有序。《后汉书》称卫宏作《诗序》。卫宏之序,是否即小序,今不可知,晦庵以此为疑,犹可说也。《书序》向来无疑之者,乃据《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一语而疑之,以为如王为成王,则不应称康叔为弟;如为周公,则周公不应称王,心拟武王,而《书序》明言“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知其事必在武康叛灭之后,决非武王时事。无可奈何,乃云《书序》伪造。不知古今殊世,后世一切官职,皆可代理,惟王不可代;古人视王亦如官吏,未尝不可代。生于后世,不能再见古人。如生民国,见内阁摄政,而布告署大总统令,则可释然于周公之事矣。《诗》是文言,必须有序,乃可知作诗之旨;《书》本叙事,似不必有序,然《尚书》有无头无尾之语,如《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未明言谁与谁大战;又称“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亦不明言王之为谁。如无《书序》,“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一语,真似冥冥长夜,终古不晓矣(孔子未作《书序》之前,王字当有异论,其后《墨子》所引《甘誓》以王为禹)。《商书序》称王必举其名,本文亦然。《周书》与《夏书》相似,王之为谁,皆不可知。《吕刑》穆王时作,本文但言王享国百年,序始明言穆王。如不读序,从何知为穆王哉?是故,《书》无序亦不可解。自虞、夏至孔子时,《书》虽未有序,亦必有目录之类,历古相传,故孔子得据以为去取。否则,孔子将何以删《书》也?《书序》文义古奥,不若《诗序》之平易,决非汉人所能伪造。自《史记》已录《书序》原文,太史公受古文于孔安国,安国得之壁中,则壁中《书》已有序矣。然自宋至明,读《尚书》者,皆不重《书序》,梅鷟首发伪古文之复,亦以《书序》为疑。习非胜是,虽贤者亦不能免。不有清儒,则《书序》之疑,至今仍如冥冥长夜尔。

       孔子删《书》,传之何人,未见明文。《易》与《春秋》三传,为说不同,其传授源流皆可考。《诗》、《书》、《礼》则不可知(子夏传《诗》,未可信据)。盖《诗》、《书》、《礼》、《乐》,古人以之教士,民间明习者众,孔子删《书》之时,习《书》者世多有之,故不必明言传于何人。《周易》、《春秋》,特明言传授者,《易》本卜筮之书,《春秋》为国之大典,其事秘密,不以教士(此犹近代实录,不许示人),而孔子独以为教,故须明言为传授也。伏生《尚书》何从受之,不可知。孔壁古文既出,孔安国读之而能通。安国本受《尚书》于申公(此事在伏生之后),申公但有传《诗》、传《穀梁》之说,其传《尚书》事,不载本传,何所受学,亦不可知。盖七国时通《尚书》者尚多,故无须特为标榜耳。

         孔子删《书》百篇之余为《逸周书》,今考《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与《逸周书·世俘解》词句相近。疑《世俘解》即《武成篇》。又《箕子》一篇,录入《逸周书》,今不可见,疑即今之《洪范》。逸书与百篇之书文字出入,并非篇篇不同。盖《尚书》过多,以之教士,恐人未能毕读,不得不加以删节,亦如后之作史者,不能将前人实录字字录之也。删《书》之故,不过如此。虽云《书》以道事,然以其为孔子所删,而谓篇篇皆是大经大法,可以为后世模楷,正未必然。即实论之,《尚书》不过片断之史料而已。

       三、秦焚书。秦之焚书,《尚书》受厄最甚。揆秦之意,何尝不欲全灭六经。无如《诗》乃口诵,易于流传;《礼》在当时,已不甚行,不须严令焚之。故禁令独重《诗》、《书》,而不及《礼》(李斯奏言:“有敢藏《诗》、《书》,弃市”)。盖《诗》、《书》所载,皆前代史迹,可作以古非今之资,《礼》、《乐》,都不甚相关。《春秋》事迹最近,最为所忌,特以柱下史张苍藏《左传》,故全书无缺。《公羊传》如今之讲义,师弟问答,未著竹帛,无以烧之。《穀梁》与《公羊》相似,至申公乃有传授。《易》本卜筮,不禁。惟《尚书》文义古奥,不易熟读,故焚后传者少也。伏生所藏,究有若干篇,今不可知,所能读者,二十九篇耳。孔壁序虽百篇,今不可知,所能读者,二十九篇耳。孔壁序虽百篇,所藏只五十八篇。知《书》在秦时,已不全读,如其全读,何不全数藏之?盖自荀卿隆礼仪而杀《诗》、《书》,百篇之书,全读者已少,故壁中《书》止藏五十八篇也。此犹《诗》在汉初虽未缺,而治之者,或为《雅》,或为《颂》,鲜有理全经者。又《毛传》、《鲁诗》,皆以《国风》、《大、小雅》、《颂》为四始,而《齐诗》以水、木、火、金为四始。其言卯、酉、午、戌、亥五际,亦但取《小雅》、《大雅》而不及《颂》。盖杀《诗》、《书》之影响如此。然则百篇之《书》,自孔壁已不具。近人好生异论,盖导原于郑樵。郑樵之意,以为秦之焚书,但焚民间之书,不焚博士官所藏。其实郑樵误读《史记》文句,故有此说。《史记》载李斯奏云:“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此文本应读:“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者”,何以知之?以李斯之请烧书,本为反对博士淳于越,岂有民间不许藏《诗》《书》而博士反得藏之之理?《叔孙通传》:“陈胜起山东,二世召博士诸生问曰:‘楚戍卒攻蕲入陈,于公如何?’博士诸生三十余人前曰:‘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愿陛下急发兵击之。’二世怒,作色,叔孙通前曰:‘诸生言皆非也。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二世喜曰:‘善。’令御史案诸生言反者下吏,曰:‘非所宜言。’”今案:“人臣无将”二语,见《公羊传》,于是《公羊》尚未著竹帛,然犹以“非所宜言”得罪,假如称引《诗》、《书》,其罪不更重哉!李斯明言:“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如何博士而可藏《诗》、《书》哉(李斯虽奏偶语《诗》、《书》者弃市,然其谏二世有曰:“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所以惧也。”此李斯前后相背处)!郑樵误读李斯奏语,乃为妄说,以归罪于项羽。近康有为之流,采郑说而发挥之,遂谓秦时六经本未烧尽,博士可藏《诗》、《书》,伏生为秦博士,传《尚书》二十九篇,以《尚书》本只有二十九篇故(《新学伪经考》主意即此),二十九篇之外,皆刘歆所伪造。余谓《书序》本有《汤诰》,壁中亦有《汤诰》原文,载《殷本纪》中。如谓二十九篇之外,皆是刘歆所造,则太史公焉得先采之?于是崔适谓《史记》所载不合二十九篇者,皆后人所加(《史记探源》如此说)。由此说推之,凡古书不合已说者,无一不可云伪造。即谓尧舜是孔子所伪造,孔子是汉人所伪造,秦皇焚书之案,亦汉人所伪造,迁、固之流,皆后人所伪造,何所不可!充类至尽,则凡非目见而在百年以外者,皆不可信。凡引经典以古非今者,不必焚其书而其书自废。呜呼!孰料秦火之后,更有灭学之祸什佰于秦火者耶?

        四、汉今古文之分。汉人传《书》者,伏生为今文,孔安国为古文,此人人所共知。《史记·儒林传》云:“伏生故为秦博士,孝文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禁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其叙《尚书》源流彰明如此,可知伏生所藏,原系古文,无所谓今文也,且所藏不止二十九篇,其余散失不可见耳。朝错本法吏,不习古文,伏生之徒张生、欧阳生辈,恐亦非卓绝之流,但能以隶书(辶多)写而已,以故二十九篇变而为今文也。其后刘向以中古文校伏生之《书》,《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文字异者七百有余。文字之异,或由于张生、欧阳生等传写有误,脱简则当由壁藏断烂,然据此可知郑樵、康有为辈以为秦火不焚博士之书谬。如博士之书可以不焚,伏生何必壁藏之耶?

      《儒林传》称伏生得二十九篇,而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云:“《泰誓》后得,博士而赞之。”又,《论衡·正说篇》云:“孝宣皇帝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然则,伏生所得本二十九篇乎?抑二十八篇乎?余谓太史公已明言二十九篇,则二十九篇当可信。今观《尚书大传》有引《泰誓》语,《周本纪》、《齐世家》亦有之。武帝时董仲舒、司马相如、终军辈,均太初以前人,亦引《泰誓》,由此可知,伏生本有二十九篇,不待武帝未与宣帝时始为二十九篇也。意者,伏生所传之《泰誓》,或脱烂不全,至河内女子发屋,才得全本。今观汉、唐人所引,《泰誓》始全也。马融辈以为《左传》、《国语》、《孟子》所引,皆非今人之《泰誓》。《泰誓》称白鱼跃入王舟、火流为乌,语近神怪,以此疑今之《泰誓》。然如以今之《泰誓》为伏生所伪造,则非也。河内女子所得者,秦以前所藏,亦非伪造。以余观之,今之《泰誓》,盖当时解释《泰誓》者之言。《周语》有《泰誓故》,疑伏生所述,即《泰誓故》也。不得《泰誓》,以《泰誓故》补之,亦犹《考工记》之补冬官矣。然《泰誓》之文,确有可疑者。所称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何其诞也?武王伐纣,如有征调,当先下令。不征调而自来,不令而同时俱至,事越常理,振古希闻。据《乐记》孔子与宾牟贾论大武之言曰:“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可凶诸侯毕会,亦非易事。焉得八百诸侯,同时自来之事耶?此殆解释《泰誓》者张大其辞,以耸人听闻耳。据《牧誓》,武王伐纣,虽有友邦冢君,然誓曰:“逖矣,西土之人!”可知非西土之人,武王所不用也。又曰庸、蜀、羌、■微、卢、彭、濮人。庸、蜀、羌、■、微、卢、彭、濮,均在周之南部,武王但用此南部之人,而不用诸侯之师者,以庸、蜀之师本在西方,亲加训练,而东方诸侯之师,以庸、蜀之师本在西方,亲加训练,而东方诸侯之师,非其训练者也。所以召东方诸侯者,不过壮声势、扬威武而已(此条马融疑之,余亦以为可疑)。又,观兵之说,亦不可信。岂有诸侯既会,皆曰可伐,而武王必待天命,忽然还师之理乎?是故,伏生《泰誓》不可信。若以《泰誓故》视之,亦如《三国志注》采《魏略》、《曹瞒传》之类,未始可不为参考之助也。《泰誓》亦有今古文之别。“流为乌”,郑注:古文乌为雕。盖古文者河内女子所发,今文者伏生所传也(此古文非孔壁所得)。伏生发藏之后,张生、欧阳生传之。据《史记·娄敬传》,高帝时,娄敬已引八百诸侯之语。又,《陆贾传》称陆生时时前称说《诗》、《书》,可见汉初尚有人知《尚书》者。盖娄敬、陆贾早岁诵习而晚失其书,故《儒林传》云“孝文时求为《尚书》者,天下无有”。“无有”者,无其书耳。然《贾谊传》称谊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其时在文帝之前。《诗》本讽诵在口,《尚书》则必在篇籍矣。可知当时传《书》者不仅伏生一人,特伏生为秦博士,故著名尔。

       《尚书》在景帝以前,流传者皆今文。武帝初,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古文《尚书》,孔安国献之(据《史记》、《汉书》及《说文序》所引,所得不止《尚书》一种)。孔安国何以能通古文《尚书》?以其本治《尚书》也。伏生传《书》之后,未得壁经之前,《史记》称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孔安国、周霸,皆申公弟子。申公之治《尚书》于此可见。贾谊本诵《诗》、《书》,故其孙嘉亦能治《尚书》),孔安国为博士,以书教授。倪宽初受业于欧阳生,后又受业于安国。所以然者,以欧阳生本与孔安国本不同耳。倪宽之徒,为欧阳高,大小夏侯。欧阳、大小夏侯三家本之倪宽,而倪宽本之孔安国。孔安国非本之伏生,则汉之所谓今文《尚书》者,名为伏生所传,实非伏生所传也。三家《尚书》亦有孔安国说,今谓三家悉伏生,未尽当也。

       今文《尚书》之名见称于世,始于三国,而非始于汉人。人皆据《史记·儒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一语,谓孔安国以今文《尚书》翻译古文。此实不然。《汉书》称“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谓以隶书读古文耳。孔安国所得者为五十八篇,较伏生二十九篇分为三十四篇者,实多二十四篇。二十四篇中《九共》九篇,故汉人通称为十六篇。孔安国既以今文字读之,而《史记》又谓《逸周书》得十余篇,《尚书》兹多于是。可知孔安国非以伏生之《书》读古文也。盖汉初人识古文者犹多,本不须伏生之《书》对勘也。

         孔安国之《书》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胡常,常授徐敖,敖授王璜、涂恽。自孔至王、涂凡五传。王、涂至王莽时,古文《尚书》立于学官。涂传东汉贾徽。太史公从孔安国问,《汉书》称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然太史公所传者,不以伏生为限。故《汤诰》一篇,《殷本纪》载之。

        哀帝时刘歆欲以古文《尚书》立学官,博士不肯(博士抱残守缺,亦如今之教授已不能讲,不愿人讲也)。歆移书让之,王莽时,乃立于学官,莽败,说虽不传,《书》则具存。盖古文本为竹简,经莽乱而散失,其存者惟传抄本耳。东汉杜林,于西州(天水郡,今甘肃秦州)得漆书一篇,林宝爱之,以传卫宏、徐巡(杜林所得必为王莽乱后流传至天水郡者。其后,马、郑犹能知逸《书》篇数,郑玄、许慎亦能引之者,盖传写犹可见,而真本则已亡矣),后汉讲古文者自此始(杜林非由孔安国直接传授,早岁学于张敞之孙张竦。林之好古文,盖渊源于张氏)。其后,马融、郑玄注《尚书》,但注伏生所有,不注伏生所无,于孔安国五十八篇不全治。马融受之何人不可知,惟贾逵受《书》于父徽,逵弟子许慎作《说文解字》。是故,《说文》所称古文《尚书》,当较马、郑为可信,然其中亦有异同。今欲求安国正传,惟《史记》耳。《汉书》云,迁书《尧典》五篇为古文说,然《五帝本纪》所载《尧典》与后人所说不同。所以然者,杜林所读与孔安国本人不甚同也。《说文》■下称“《尚书》曰:‘■■升云,半有半无。”据郑玄注称古文《尚书》以弟为■,而《宋微子世家》引《洪范》“曰雨、曰济、曰涕”,字作涕。是太史公承孔安国正传,孔安国作涕,而东汉人读之为■,恐是承用今文,非古文也。自清以来,治《尚书》者皆以马、郑为宗,段玉裁作《古文尚书撰异》,以为马、郑是真古文,太史公是今文。不知太史公之治古文,《汉书》具有明文。以马、郑异读,故生异说耳。

        古文家所读,时亦谓之古文。此义为余所摘发。治古文者,不可不知。盖古文家传经,必依原本抄写一通,马融本当犹近真,郑玄本则多改字。古文真本,今不可见,唯有三体石经,尚见一斑。三体石经为邯郸淳所书,淳师度尚,尚治古文《尚书》。邯郸淳之本,实由度尚而来。据卫恆《四体书势》称,魏世传古文者,唯邯郸淳一人。何以仅得邯郸淳一人,而郑玄之徒无有传者?盖郑玄晚年,书多腐敝,不得于礼堂写定,传与其人。故传古文者,仅一邯郸淳也。今观三体石经残石,上一字为古文,中一字为篆文,下一字为隶书。篆书往往与上一字古文不同。盖篆书即古文家所读之字矣。例始三体石经《无逸篇》“中宗之中”,上一字为中,下一字为仲,此即古文家读“中,仲也”。考华山碑,亦称宣帝为中宗。欧阳修疑为好奇,实则汉人本读中为仲也。

       今文为欧阳、大小夏侯为三家,传至三国而绝。然蔡邕熹平石经犹依今文。今欲研究今文,只可求之《汉书》、《后汉书》及汉碑所引。然汉碑所引,恐亦有古文在。

        五、东晋古文。今之《尚书》,乃东晋之伪古文(据《尚书正义》引《晋书》,定为郑冲所作),以马、郑所有者分《尧典》为《舜典》(《舜典》,《书序》中本有),更分《皋陶谟》为《益稷》,又改作《泰誓》,此外又伪造二十五篇。不但伪造经,且伪造传(亦称孔传)。自西晋开始伪造以后,更四十余年,至东晋梅赜始献之。字体以古文作隶书,名曰隶古定。人以其多古字,且与三体石经相近,遂信以为真孔氏之传,于是,众皆传之。甚至孔颖达作《尚书正义》,亦以马、郑为今文矣。

        梅赜献书之时,缺《舜典》一篇,分《尧典》“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之首。至齐建武四年姚方兴献《舜典》,于“慎徽五典”之上加“曰若稽古,帝舜”等十二字,而梁武帝时为博士,议曰:“孔序称伏生误合五篇,皆文相承接,所以致误。”《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虽错耄,何容合之?遂不行用。然其后江南皆信梅书,惟北朝犹用郑本耳。隋一天下,采南朝经说,乃纯用东晋古文,即姚方兴十二字本也。其后又不知如何增为二十八字,今注疏本是已。

        东晋古文,又有今文、古文之分,以隶古定传授不易,故改用今文写之,传之者有范宁等。唐玄宗时,卫包以古文本改为今文,用隶书写之,唐石经即依是本,然《经典释文》犹未改也(宋开宝初始改)。唐宋间亦多有引古文《尚书》者,如颜师古之《匡谬正俗》,玄应之《一切经音义》,郭忠恕之《汗简》,徐锴之《说文系传》皆是。宋仁宗时,宋次道得古文《尚书》,传至南宋,薛季宣据以作训,而段玉裁以为宋人假造,然以校《汗简》及足利本《尚书》,均符合。要之,真正古文,惟三体石经可据。东晋古文则以薛季宣本、敦煌本、足利本为可据耳。

        六、明清人说《尚书》者。明正德时,梅鷟时政东晋古文之伪。梅鷟之前,吴棫、硃熹,亦尝疑之,以为岂有古文反较今文易读之理?至梅鷟出,证据乃备(梅鷟不信孔安国得古文《尚书》,以为东晋古文即成帝时张霸伪造之《百两篇》,然校《汉书》原文,可知其误。张霸之《百两篇》,分析众篇,略加首尾而已。东晋古文,非从二十九篇分出,自非张霸本也。此梅鷟之误)。清康熙时,阎若璩作《古文尚书疏证》,始知郑康成《尚书》为真本。阎氏谓《孟子》引父母使舜完禀一段为《舜典》之文,此说当确。惠栋《古文尚书考》,较阎氏为简要。其弟子江声(艮庭)作《尚书集注音疏》,于今文、古文不加分别。古文“钦明文思安安”,今文作“钦明文塞宴宴”,东晋古文犹作“钦明文思安安”,江氏不信东晋古文,宁改为“文塞宴宴”,于是王鸣盛(西庄)作《尚书后案》,一以郑康成为主,所不同者,概行驳斥,虽较江为可信,亦非治经之道。至孙星衍作《尚书今古文注疏》,古文采马、郑本,今文采两《汉书》所引,虽优于王之墨守,然其所疏释,于本文未能联贯。盖孙氏学力有余,而识见不足,故有此病。今人以为孙书完备,此亦短中取长耳。要之,清儒之治《尚书》者,均不足取也。今文家以陈寿祺、乔枞父子为优。凡汉人《书》说,皆入网罗,并不全篇下注,亦不问其上下文义合与不合。所考今文,尚无大谬。其后魏源(默深)作《书古微》,最为荒谬。魏源于陈氏父子之书,恐未全见,自以为采辑今文,其实亦不尽合。源本非经学专家,晚年始以治经为名,犹不足怪。近皮锡瑞所著,采陈氏书甚多。陈氏并无今古是否之论,其意在网罗散失而已。皮氏则以为今文皆是,古文皆非。其最荒谬者,《史记》明引《汤诰》(在伏生二十九篇之外),太史公亦明言“年十岁,诵古文”,而皮氏以为此所谓古文,乃汉以前之书,非古文《尚书》也,此诚不知而妄作矣。古文残阙,三体石经存字无几,其他引马、郑之言,亦已无多,然犹有马、郑之绪余在。今日治《书》,且当依薛季宣《古文训》及日本足利本古文,删去伪孔所造二十五篇,则本文已足。至训释一事,当以“古文《尚书》、读应《尔雅》”一言为准。以《尔雅》释《书》,十可得其七八,斯亦可矣。王引之《经义述闻》,解《尚书》者近百条;近孙诒让作《尚书骈枝》,亦有六七十条:义均明确,犹有不合处。余有《古文尚书拾遗》,自觉较江、王、孙三家略胜。然全书总未能通释,此有待后贤之研讨矣。

          古人有言:“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训诂之道,虽有古今之异,然造语行文,无甚差池,古人决不至故作不可解之语。故今日治《书》,当先求通文理。如文理不通,而高谈微言大义,失之远矣。不但治经如此,读古书无不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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