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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八《王居》釋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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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八)》有一篇自有篇題的《王居》,還有一篇由八支簡構成的文字,沒有篇題,整理者根據開頭有“志書乃言”四個字而擬定篇題為《志書乃言》,后經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一下簡稱讀書會)以及陳劍教授研究,這兩篇實際上應該屬於一篇;另外該書《命》篇中的部份簡文也應歸于此篇。陳劍先生作《〈上博(八)·王居〉復原》一文,將《王居》重新拼合為一整篇,使这篇文章畅然可诵。這裡根據諸家的釋讀,將釋文用寬式文本寫出來,參考諸家研究說解并參以己意做一個簡明的註釋和翻譯,就教于同好。
【凡例】
一、本文根據的研究文章主要有三篇:
1. 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王居〉、〈志書乃言〉校讀》,發佈于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7-20。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595
本文中凡引用此文稱1;凡引用此文下諸家跟帖內容稱1.g,于g后注明跟帖樓層,如1.g10,即此文下第10樓跟帖。
2.陳劍《〈上博(八)·王居〉復原》,發佈于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7-20。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04
本文中凡引用此文稱2;凡引用此文下諸家跟帖內容稱2.g,于g后注明跟帖樓層。
3.陳偉《上博楚竹書〈王居〉新編校釋》,發佈于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7-20。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16
本文中凡引用此文稱3。
二、本文《王居》釋文主要根據陳劍教授《復原》一文做出,并參考了讀書會和陳偉先生的文章。其中不能打出的異體字、古體字均用通行字代替,在簡釋中略作字形說明。
三、筆者沒得見《上博八》原書,其內容不得引述,如有重複,純屬見解相同而然。
四、本文主要在于疏通文意,對文字形義分析不過多涉及,故釋文主用寬式。簡釋中之成說均于諸家說解中則善而從,餘不具引。其它均屬個人見解,如有差謬,請大家批評指正。
【《王居》原文】
王居穌澫之室[1],彭徒樊鄩關[2],至(致)命[3],郘昌爲之告,王未畣之[4]。
觀無寺箸[5],乃言:“是楚邦之強梁人,反昃其口舌[6],以刬譌王、大夫之言[7],縱不隻辠[8],又猶害趣事王[9],邦人亓胃之何?”[10]
王作色曰:“無,此是胃死罪。吾安尒而埶尒[11],尒亡以慮枉正我[12],殹忌韋讒媢以墮惡吾外臣[13]。而居吾左右,不爯賢進可以屏輔我[14],則戠爲民窮究[15]。吾聞古之善臣,不以私惠私悁內于王門[16]。非而所以復,我不能貫壁而視聖[17],吾以尒爲遠目耳。而縱不爲吾爯睪[18],吾父兄眚咎之又所善[19],蟲材以爲獻[20],又不能節暑所以罪人[21],然以讒言相謗[22],尒思我得忧於邦多已[23]。吾欲至尒於辠[24],邦人亓胃我不能爯人[25],朝起而夕灋之[26],是則盡不穀之罪也,後舍勿[27]。唯我愛尒[28],吾無如社稷何?而必良愼之。”
其昷(明日),令尹子旾猒[29]。
王就之曰:“夫彭徒一勞[30],爲吾䛑之[31]。”
令尹畣:“命須其儘。”[32]。
王胃:“吾谷(欲)速。”[33]
乃許諾:“命須後䛑。”[34]
王就令尹:“少進於此。吾一恥於告大夫[35]。述日[36],徒自關至命,昌爲之告。吾未【之答,而觀無畏】毀惡之。是言既聞於衆已,邦人其沮志解體[37],㥜【□□□□□□】□庶能進後人[38]。大夫之毋留徒[39],以員不穀之【過[40]。願大夫之毋不穀之】言之瀆[41]。”
令尹許諾,乃命彭徒爲洛卜尹[42]。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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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簡釋】
[1]王,當即楚惠王,名章,楚昭王之子。說參下注[29]。“穌”字原形從魚從木。穌澫,地名,穌澫之室即筑在穌澫這個地方的王宮。陶金先生指出:“清华简《楚居》有:‘至獻惠王自美郢徙襲爲郢。白公起禍,焉徙襲和郢,改爲之,焉曰肥遺,以爲處於梄澫,梄澫徙居鄢郢,鄢郢徙居司吁。’那么‘梄澫’可能与‘蘇澫’有关”(2.g42)按:陶說疑是。“梄”是“槱”之或體,槱古音餘母幽部,然多訓為齒頭音的積或聚,如《詩•棫樸》:“薪之槱之”,《傳》:“槱,積也。”《箋》:“豫斫以爲薪,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則聚積以燎之。”積精母錫部;《文選•東京賦》注:“槱之言聚也,谓聚薪焚之,扬其光炎,使上达于天也。”将槱声训为聚。積、聚、穌三字均齒頭音,旁紐雙聲;其中聚、稣从心旁纽双声、侯鱼旁转叠韵,讀音比較接近,那么梄澫就有可能读为稣澫,這裡是一個在和郢(肥遺)附近的地方。《楚居》里說楚惠王居梄澫,而後又徙居鄢郢,也就是說楚王中居住在梄澫的只有楚惠王,則《王居》里說“王居穌澫之室”的“王”應該就是楚惠王。笔者将这个看法写出来之后(2.g43),又蒙海天(苏建洲)先生补充了通假例证,认为【蘇與槱】通假自無問題(2.g44),则稣澫即梄澫是较为可信的。又:陳偉先生云:“《昭王毀室》説‘昭王爲室于死湑(原字作【氵疋】)之淲”,後‘徙處于平澫’。“蘇”、“疋”相通。二篇所記應均在沮(雎)水之上,“穌澫”、“平澫”或實即一地。”(3.注[1])然平澫為楚昭王所居,穌澫為楚惠王所居,二者恐非一地。存以備參。
[2]彭徒,楚臣名。樊,原字形上网下𠬜,讀書會從李守奎先生說釋為樊,读为返(1.注[1])。按:讀為“返”感覺于文意有阻滯,說詳下。鄩,原字形左言右尋,關原字形門中加串。鄩關,地名。這裡有個問題是“樊”字之讀,如果讀為返,則說明彭徒曾來在楚王這裡,然後才能“返鄩關”;而下文又說他“致命,郘昌爲之告”,那麼他來的時候不直接向楚王面陳,卻等返回鄩關再“致命”,并通過郘昌來轉達給楚王,這個很不合情理;而且下文有楚王親口說彭徒“自關致命”,說明彭徒并未來過,自然“返”字無著落。故這裡的“樊”疑當讀為“板”,二字可通假(參《古字通假會典》P217【樊與板】條),是“設板”或“版築”的省語,“板鄩關”即板築鄩關,就是在鄩關築城,彭徒是負責管理築城事務的官員。下文楚王想讓令尹提拔彭徒,令尹回答“命須其儘”,意思是任命要等他現在的工作結束,說明彭徒在鄩關的職責是有期限的;而先秦的官員一旦任命了某項職務,一般沒有具體的任期,但是築城卻是有期限的,築城完畢職責也就結束了。令尹的意思就是要等他築城結束再重新提拔任命。
[3]至命,即致命,傳達言辭的意思。從本文的內容來看,應當是楚王徙居穌澫之室的時候,彭徒受王命負責在鄩關築城,可能工程比較大,滯留在鄩關時間比較長,所以他致命楚王,傳達自己的一些請求。因為此時他仍然在鄩關,不可能向楚王面陳,故由郘昌代為轉達。“致命”的內容,根據下面觀無畏的話“又猶害(還)趣事王”來推斷,是彭徒請求回到楚王身邊為王辦事。張崇禮先生認為“訓‘致命’為求取任命,文意乃能貫通”(2.g34),從文意上講是對的,但“致命”本身沒有求取任命的意思,只能說這是彭徒致命的內容而已。
[4]畣,同答。
[5]觀無愄,人名,當是楚王的近臣。愄,同畏。寺箸,陳劍先生認為當讀為“侍書”, “觀無畏侍書”是說觀無畏此時在楚王身邊侍候、其職責是幫助處理文書之事。(2.g15)按:寺箸疑當讀為“時書”。蓋當時楚王接受處理的政務都要記錄在案,觀無畏就是當時的一位負責記錄的官員。“觀無畏時書”,意思觀無畏當時正在記錄這件事,也就是彭徒致命的這件事,他知道了彭徒的請求內容,就開始說彭徒的壞話,故下接“乃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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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6]反昃,昃通側,反側,《詩•關雎》:“輾轉反側”,這裡是搬弄、調動之義。
[7]刬,字本從丵從又,讀書會認為“除去‘又’的部分,可與楚文字中用爲‘察’‘竊’‘淺’之字、‘對’字、‘僕’字、‘辡’字等所从聯繫起來。”并認為此字與“譌”字讀為“變化”。(1.注[一四])劉洪濤先生認為“丵”字實象鏟形,金文、簡帛文字中從廾從丵的字象雙手捧鏟形,是鏟除之“鏟”的本字,古作“刬”,(劉洪濤《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10-5-29.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64),所言甚是。這個字從又從丵,當是“刬”字的省構。“刬譌”當讀為“遷譌”,《後漢書•方術傳贊》:“如或遷譌,實乖玄奧”,漢代以後謂輾轉流傳而失真,這裡當是用為曲解的意思。反側其口舌以遷譌王、大夫之言,即調弄其口舌以曲解大王和百官們的話,意思是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解釋王和百官的命令,不按照上級命令辦事,所以說他“強梁”,屬於有罪的行為。大夫,本來是官職名,在這裡指楚國的官員們,即百官。
[8]隻辠,即獲罪。
[9]猶,謀也,打算。害,原字上旡下止,從蘇建洲先生釋讀,用為還。“還趣事王”就是回來侍奉君王的意思。(2.g6)趣,同趨。
[10]亓,同其。胃,通謂。下同。
[11]吾,原字寫法是上虍下壬,即從壬虍聲,下同。埶,讀書會讀為“設”(1.注一五),可從。尒,同爾,下同。安爾設爾,給你安排了位置、設置了官職。
[12]亡,同無。慮,原字形左膚右又,讀為慮。小松先生認為當讀為勴,幫助的意思。(1.g10)蘇建洲先生認為此字可直接讀為“助”。(2.g30)枉,假為匡,枉正即匡正。
[13]殹,同抑,表示轉折的語氣詞,無義。忌,原字的寫法是上亓下心。忌韋,即忌諱。讒,原字形左言右邊上下兩個虫,此从读书会释读。《莊子•漁父篇》:“好言人之惡謂之讒。”《荀子•修身篇》:“傷良曰讒”。媢,原字形左言右毛,陳劍先生從黃杰先生說读为媢(2.注7),嫉妒。墮,原字形左左土右上土下又,陳劍先生釋墮,訓毀(2.注8);蘇建洲先生認為可徑讀為毀(2.g12),墮惡即毀惡,詆毀、誹謗之義。外臣,在外供職的大臣。
[14]爯賢進可,爯通稱,推舉;可,陳劍先生云:“‘可’猶言可用之人、適合之人。”(2.注[9])屏輔,即弼輔,輔佐。
[15]戠,通職,陳劍先生云:“職,適也,古書常訓,即《詩•小雅•巧言》‘無拳無勇,職爲亂階’之類‘職’字。”(2.注10)窮究,“究”原文字形上穴下周,即從穴周聲,當是“究”之異構。窮、究古音近義同,《爾雅•釋詁》、《說文》并訓“究,窮也”。陳劍先生認為“窮究”當讀為“仇讎”。(2.注10)按:《詩•羔裘》:“自我人究究”,傳:“究究,懷惡不相親比之貌。”《爾雅•釋訓》:“居居、究究,惡也”,注:“相憎惡也。”窮究與究究、仇讎應當是同一詞語之變,義訓相同。
[16]惠,《說文》:“惠,仁也”,又曰:“仁,親也”。悁,通怨。內,通入。私惠私怨,即個人的親疏和個人的恩怨。
[17]貫,原字形左耳右串。聖,通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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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18]睪,通擇。稱擇,推舉選拔。
[19]兄,原字寫法是左兄右往,即兄之繁構。眚咎,讀為甥舅,父兄甥舅,指親族。又,同有。
[20]蟲,讀為掄。陳劍先生認為楚文字獨立的“蟲”字和作偏旁的“蟲”都有“䖵(昆)”音,“䖵(昆)”與掄材之“掄”沒有問題音近可通。(2)所言當是。《說文》:“掄,擇也”,段注:“《晉語》:‘君掄賢人之後有常位於國者而立之’,韋注:‘掄,擇也。’《周禮》:‘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鄭注:‘掄猶擇也。’”蟲(掄)材即選擇有才能者。獻,陳偉先生認為“獻,賢者”(3.注[11]),掄材以為獻,意思是選擇有才能的人當作賢者。
[21]暑,從讀書會所釋,讀為處。張崇禮先生認為“‘節處’或當訓為‘節止’,即控制。‘又不能節處所以罪人,然以讒言相謗’是說觀無畏不能控制自己歸罪別人的行為,竟然‘以讒言相謗’。”(2.g29)
[22]讒,原字形左言右上下二虫。謗,原字上方下心,當是 字,《集韻》訓“忌也、害也”,則是“妨”的或體,《說文》:“妨,害也”,訓同。在這裡讀為謗。
[23]思,讀為使。忧,原字上尤下心,即从心尤聲。此字與今之憂愁之憂非一字,這裡用為罪尤之尤,謂過失、罪過。“爾使我得忧於邦多已”意思是你讓我在國家大事上犯得過錯太多了。
[24]至,同致。致尒于罪,即治你的罪的意思。
[25]爯,同稱,舉也。
[26]起,原字形從辵己聲,這裡是提拔之義。灋,即法字,這裡讀為廢,謂免職、罷官。
[27]舍,捨弃、改正。肰,同然。後舍勿然,陳偉先生認為“似是要無畏從今改正,勿復故態。”(3)意為以後你要改掉你現在這種行為,不要在這樣了。
[28]唯,讀為雖,雖然。愛,原字上旡下心,即愛之古體。
[29]昷,“明日”之合文。令尹子旾,亦見《上博八》之《命》篇。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職,执一国之柄,为百官之长,有考察、任命官員的權利。旾同春。子春,令尹之名。《命》篇言葉公子高之子與令尹子春談話,稱其父葉公子高為“先大夫”,說明此時子高已死,故子高之子與令尹子春當皆楚惠王時期的人。猒,從讀書會釋,認為“也許可讀爲厭祭之“厭”,謂明日令尹主持厭祭”(1.注[七]);蘇建洲先生認為:“簡文‘猒’可以讀為‘攝’,……李家浩先生曾解釋其中聲韻關係,請參看。‘攝’即‘攝行’之意,即令尹子春攝行‘蔽’官員之事。”(2.g31)按:感覺此于文意似皆不甚順暢。疑當讀為《列子•湯問》:“越日,偃師謁見王”之“謁”,厭、謁同影母雙聲、盍月通轉疊韻,音近可通。令尹子春謁,也就是來謁見楚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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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30]一,原字寫法是是上羽下能,這裡用為副詞,表示非常、很的意思。勞,原字上炏下衣。一勞,非常辛苦。
[31]䛑,濮茅左先生《上博四•柬大王泊旱》释文注释中跟据《正字通》以为即“謐”之省文(P198),當是。关于这个字的解释比较多,值得重视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讀書會云:“原整理者皆讀爲‘謐’。(211—212頁)按:《上博(四)•柬大王泊旱》有‘尚䛑而卜之於大夏’、‘䛑而卜之’、‘既䛑而卜之’(簡3—5)等語,戰國竹簡又見‘䛑志’等語,沈培先生指出‘䛑’當讀爲‘蔽’,即古人占卜前之‘斷志’(沈培:《從戰國簡看古人占卜的“蔽志”——兼論“移祟”說》,陳昭容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7年9月)。其說甚是。簡文‘爲吾䛑之’、‘命須後䛑’之‘䛑’顯然也應該讀爲蔽志之‘蔽’。”(1.注[九])陳劍先生亦括讀為(蔽?)(2)。二是張崇禮先生認為“此字或當讀為‘畀’,訓為‘賜’。‘爲吾畀之’即替我賞賜他,含有賜予職位、爵祿之意。”(2.g34)按:二說哪一個合乎文意需要進一步分析,畢竟楚簡中同一義項用不同的字來書寫、同一字表示不同義項的情況太多了,都需要根據文意分析,不能一概而論。這裡是楚王對令尹說了彭徒在外勞苦,要求令尹“爲吾䛑之”,令尹答覆是“命須其儘”,意思是任命要等彭徒現在的工作完成;王說我要快點辦,令尹又答覆“命須後(退)䛑”,意思是任命要等我回去以後“䛑”,楚王還是不滿,希望再快一點,并對令尹說了一番理由,文章最後的結果是令尹聽從了楚王的建議,“乃命彭徒爲洛卜尹”。可見從楚王與令尹子春對話開始,都是圍繞任命彭徒的官職來說的,而不是評判其政績,如果訓“䛑”為“斷”,從文字、訓詁角度來說固無問題,但放在文中理解就很不順暢,因此疑張說為是。《爾雅•釋詁》:“畀、卜,予也”,都是給予的意思。《詩•大田》“秉畀炎火”,據《釋文》《韓詩》“秉”作“卜”,即以“卜畀”連文,二者應該有義項上的聯繫,故《柬大王泊旱》中亦以“䛑”與“卜”同舉,均與決斷事務有關,䛑為蔽有斷義,而卜也是用以決斷的,所謂“卜以決疑”,后又皆用為給予義。而在本文中的“䛑”當讀為“畀”,訓賜予、給予,這是楚王認為彭徒在外比較辛苦,需要嘉獎賞賜,也就是提拔,所以他來找令尹讓他“畀之”,就是賜予、給予他個官職,文意比較順暢。
[32]命,任命。須,從讀書會釋讀,等待。儘,同盡,終結,指彭徒的工作結束。命須其儘,即要等到彭徒完成現在的差事,才能予以任命新的職位。此參考陳劍(2.g14)、張崇禮(2.g34)二先生之說。
[33]谷,通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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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34]命須後䛑,後,當讀為退,指這次謁見王完畢之後回去。意思是任命等我回去考慮一下再給,并不是馬上任命;而楚王還不滿意,說“少進於此”,就是比這還要快一點,意思是要他馬上任命。
[35]一,這個字的寫法是左邊是鼠右邊是一,即從鼠一聲,讀為一,與上面從羽從能的一字同,也是非常、很的意思。吾一恥於告大夫,意思是我非常恥于把這事兒告訴官員們。
[36]述日,張崇禮先生認為“‘述日’之‘述’當讀為‘遂’。《廣雅•釋詁一》:‘昔、遂,往也。’(《廣雅疏證》8頁下)‘遂日’即昔日、往日。”(2.g33)
[37]沮志解體,沮,敗壞。志,思想。解,通懈,懈怠、渙散。體,本來是指身體,這裡指行為。這句的意思是“觀無畏讒言在楚國傳開,導致邦人的不滿。”(陳偉先生說,3.注[4])
[38]㥜,陳劍先生括讀為(喟?)(2.g14)庶,庶幾。後,陳劍先生括讀為“退?”(2.g14)。“庶能進後人”或“庶能進退人”,由於文字殘缺,此句意義不很明朗。
[39]忨,通願,希望。留,原字的寫法,上面是屮,中間是卯,下面似月,單育辰先生指出應該是從茆、從肙(1.g9),當是,故這個字釋為“留”仍值得商榷。疑是“坐”字的或體,根據《說文》,“坐”本從留省從土,這個字所從的茆當是蒥字之省,為義符;下面的肙是聲符。坐古音歌部,肙是元部,歌元對轉音近。《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使与邾大夫坐,”杜預注:“坐,讼曲直也。”徒即彭徒,“願大夫之毋坐徒”意思是希望官員們不要再為彭徒的事兒爭論不休了。
[40]員,通損。過,此據陳劍先生說補(2.g14),過失。
[41]“願大夫之毋不穀之”八字據陳劍先生說補(2.g14)。此八字與上面的“過願大夫之毋不穀之”同屬於第7簡,據陳劍先生推斷此處應當殘缺了8-9字,故補出“過願大夫之毋不穀之”,其中“大夫”為合文算一字(2.g14)。不過,疑“大夫”當作“令尹”或“尒”,楚王最後這句話是對令尹子春說的,而不是對大夫,故下文接“令尹許諾”。瀆,輕慢,這裡當是輕視意。願令尹(或尒)之毋不穀之言之瀆,意思是希望令尹你不要把我的話不當回事。
[42]洛卜尹,“洛”從讀書會所釋。卜字原寫法是從辵卜聲,疑是“赴”之或體,這裡用為卜。卜尹是楚國專門負責占卜的官職,如《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楚平王任命觀從為卜尹。洛卜尹疑是洛這個地方的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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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話試譯】
楚王居于穌澫之室的時候,彭徒在鄩關築城,向楚王傳達言辭,郘昌代他轉告給楚王,楚王沒有答覆。
觀無畏正在記錄這件事,就對楚王說:“彭徒是楚國一個很霸道的人物,他調弄口舌以曲解大王和官員們的話,不治他的罪就不錯了,還打算回來侍奉大王,國人該怎麼說啊!”
楚王生氣地變了臉色,說:“觀無畏,這個可是死罪!我安排你做事并為你設置了官職,你不能幫助糾正我的過失,還心術不正、滿懷嫉妒來詆毀我在外做官的大臣。你在我左右,不推舉賢人和可用之才來輔佐我,就已經成為國民的仇敵了。我聽說古代那些賢良的大臣,都不會懷著個人親疏和恩怨之心進王門。不是你們向我彙報情況,我又不能穿透牆壁去看、去聽,我是把你們當成遠處的耳目啊。你縱然不能為我推舉選擇也罷了,我的父兄甥舅這些親人有喜歡的人,選擇有才能的當成賢人使用了,你又不能控制自己歸罪別人的行為,竟然製造讒言來誹謗他們,你讓我在國家大事上犯得過錯太多了。我打算治你的罪吧,國人會說我不能起用人才,早晨起用了到了晚上又罷免了,這都成了我的罪過了,以後你要改掉這種行為,不要再這樣了。雖然我喜歡你,可讓我拿國家大事怎麼辦?你一定要好好地謹慎一下自己的言行。”
到了第二天,令尹子春來見王。
楚王對他說:“那個彭徒非常辛苦,你替我赏给他(一個官職)。”
令尹回覆說:“任命要等他現在的工作結束。”
楚王說:“我想快一點。”
令尹同意說:“任命等我回去再給吧。”
楚王對令尹說:“比這再快一點兒。我非常恥于把這事兒告訴官員們。前些日子,彭徒從鄩關那裡傳達來要求,郘昌代替他轉告給我,我還沒回覆,而觀無畏就說他的壞話。這話已經讓眾人知道了,國人都因此思想敗壞行為散漫,……庶能進後人。我希望官員們不要再為彭徒的事情爭論了,以減少我的過失。希望令尹別把我的話不當回事。”
令尹同意了,任命彭徒為洛卜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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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0: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首发于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网2011-08-21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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