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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综合] 新诸子论坛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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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2: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诸子论坛第6期 2-0.png
9 G# @2 f9 H3 W6 \. Q# T
4 }, z6 K( y6 ?/ ^( f
封面彝器:管流爵(夏代晚期),现藏于上海博物馆
管流爵出土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大甸子遗址,或为北迁夏人逃难来到此地后所制。
器型椭圆形口,前部上翘,后部略平。上腹部瘦细,下腹部外鼓。腰部有较长的管状流和宽扁鋬。锥状三足外撇。敞口弧沿,双翼上展,狭长的器身下设有假腹,上有数圆穿,假腹下接三棱形的足。器身一侧带有管形流,流上有2曲尺状装饰。腹饰简单的乳钉纹、弦纹。 爵和角都是用于饮酒的容器,但爵有流而角的造型则无流而具有若尾的双翼。此器形似角而带有管状的流,属特殊形制的爵器,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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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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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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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秋、苏亦工、陈明、干春松、姚中秋(秋风)
本期执行编委:西风、郑捍马、周赟、洪范
《新诸子论坛》投稿专线:xinzhuziluntan@foxmail.com
订阅请联系《新诸子论坛》投稿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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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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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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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 M. @3 f4 D* Z' g4 V# j! R                【考古天文学】专题       
& Q; n1 }! k6 \' t$ l洪范:【考古天文学】专题导读        - T, c  o9 V& t9 o
郑捍马:月相正名及西周王年考        . M& |6 U3 G+ X4 k
郑捍马:《礼记·月令》天象年代考        - C/ \( E) y; ]# J* x" E* q# p: n/ h
洪范:中国最古老的天文图?——将军崖岩画B组天文年代之蠡测
: q. }  Q! \8 r# v9 ~【 论 文 】        / W' y. E, a; ?0 X7 |, M$ @
苏力:作为制度的皇帝
$ [2 a2 ?$ {  k* z+ g/ ?' P; `海裔:过去的未来——评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
& _0 [: |7 H" `李峰: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 {0 f) e3 Y3 N% I1 D
任文启:秦政实践中的韩非子       
. `8 v( D$ u) o; J* Y周赟:庙祭还是墓祭——传统祭祖观念之争论及其现时代之价值        0 P, I' S% i( |0 Q  ~" x/ M6 o% L
李广益:《论语》中的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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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序一:覺真:看世界與看中國        7 R: W: c# I# `! O: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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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自序:沈善增:以崇德文化引领走出托克维尔怪圈        5 w' @3 F6 [& W2 x1 m* P: S
沈善增:《旧制度与大革*命》前言        $ T3 q" @! }& a- q
【 讲 座 】        5 [1 b: @0 K! f* R. J! }
唐仲清:红色经典启示录        2 a2 Q& C' c5 I  {  x
【 专 著 连 载 】- I" m, W, F( y$ @
虎公:《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        " h8 k: }- _$ F5 I0 d
【 贺 刊 祝 词 】        4 p* [" Y; d. Q- \2 u" U  Z! o  e& I
沈善增:欢迎新诸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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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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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洪范:【考古天文学】专题导读
. O5 x$ K8 K# e! A   
3 O* W, ~9 ^+ f. m+ ]   上世纪初,英国天文学家、自然》杂*志创刊人洛克耶,将具有确切时间信息和文化标记的天文学研究法,工具性的运用到对“索尔兹伯里巨石阵”的研究上,从而导致了考古天文学(archaeoastronomy )的诞生。
9 G; O1 y5 C5 c. b- W1 p7 W   此后,对古代文化遗址进行含有时间密码的天文指向线的考察工作,被广泛应用到了玛雅、印第安、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等几乎所有著名的文化类型中。  X3 ^' v! z& t0 N" k" {2 u% {
   就考古天文学的角度看,对素称天文富矿的中国遗址及其史料所进行的发掘工作,始于米国利哈伊大学班大为(David W.Pankenier)教授,继起的主要学者则有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系黄一农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江晓原教授、南京大学天文系卢央教授、中国社科院考古所冯时研究员、西北大学数学系曲安京教授;以及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天文联合研究中心的孙小淳研究员及其研究团队、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研究团队,都对这门学科的中国化,做出了无可忽视的贡献。2 @/ e, ~9 ^# C/ w
   就研究领域来说,他们不但致力于追寻古代遗址中的天文指向线,也对潜藏在史料中的天文指向线,进行了各具特色的深入研究,并对中国古代的信仰、宇宙观、思想起源、文明起源、早期天文史、早期历法、史上重大政*治、军事事件的研究发掘,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 ]6 s$ t6 B% }( _+ Y, `   本刊发起的【考古天文学】专题,主要以借助天文软件的形式,对一些古代遗址及典籍中涉及的上古史、古天文及历法等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图文并茂的直观探析,不足之处,敬希大家指正。
) q- t( t5 k8 Y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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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捍马:月相正名及西周王年考
西周各王年一直众说纷纭,至今仍无定论。究其原因就在于近百年一直受王国维《生霸死霸考》一文四分月相说的影响,而没有对月相再作更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以致将本可能早就能解决的西周王年认定问题拖延至今,仍旧不得其解,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的遗憾。其实,历来都是定点月相说的天下,只不过众说纷纭。俞樾是近代定点月相说的代表,公元1883年重刊的《春在堂全书》载有其《生霸死霸考》一文,不过其说经不起推敲,漏洞百出。王国维为弥合各方争议,于191512月撰写了著名的《生霸死霸考》一文,并收入《观堂集林》。他和稀泥似地提出一月四分说,从此四分月相说便占了上风。尤其是1992年从香港古玩肆抢救回归的《晋侯稣编钟》,“好似为一月四分说和定点月相说的长期讨论,作了一个异常明确无误的结论,所谓定点月相说是不真实的。”【1】。四分月相说看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争论并未能停歇,反而越描越黑,因为有太多的例子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其原因就在于都是以个例为证,缺乏对青铜器作系统整体地考证。而且争论的方式都是通过参考历史文献,以及用历法的推算来证明。由于年代久远,记载有可能错讹,历法本身的精度也可能产生误差,加上人工繁琐的计算也容易出现错误和疏漏。因此无法提供一个令人无可置疑的精确标准,来证明这些月相名称的正确含义。
要想彻底弄清月相名的真实含义,只有对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大量青铜器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考证,譬如说西周青铜器,再参之以历史文献,并借助计算机软件,来求证月相名称的正确含义。因为青铜器铭文不存在历史文献以讹传讹的情况,除非是伪器或错刻。而计算机软件又能省去大量繁琐的计算,并可避免计算错误,除非软件本身编程有问题。现代天文学对太阳、地球、月亮等运行周期的实测数据,即使推算上下五千年也不过是秒级误差。对于研究月相来说,这点误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关键是要选择好的软件。经过反复搜寻对比,我认为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是个不错的软件。
将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与张培瑜编著的《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一书所附公元前1500年的《合朔满月表》的数据进行比较【3】,见下表:
公元前1500
张培瑜书数据
实用万年历数据
张培瑜书数据
实用万年历数据
月日   时分 朔干支
月日  时分  朔干支
月日  时分  望干支
月日  时分  望干支
1.7    10:43  戊辰
1.7    10:42  戊辰
1.22   13:30  癸未
1.22   13:25  癸未
2.5    20:40  丁酉
2.5    20:54  丁酉
2.21   06:03  癸丑
2.21   06:04  癸丑
3.7    07:02  丁卯
3.7    07:02  丁卯
3.22   19:31  壬午
3.22   19:30  壬午
4.5    17:29  丙申
4.5    17:30  丙申
4.21   05:52  壬子
4.21   05:51  壬子
5.5    04:55  丙寅
5.5    04:56  丙寅
5.20   13:59  辛已
5.20   14:03  辛已
6.3    17:51  乙未
6.3    17:59  乙未
6.18   21:20  庚戌
6.18   21:18  庚戌
7.3    08:56  乙丑
7.3    08:56  乙丑
7.18   04:36  庚辰
7.18   04:43  庚辰
8.2    01:13  乙未
8.2    01:22  乙未
8.16   13:08  已酉
8.16   13:07  已酉
8.31   18:16  甲子
8.31   18:16  甲子
9.14   23:01  戊寅
9.14   23:06  戊寅
9.30   10:27  甲午
9.30   10:30  甲午
10.14  11:10  戊申
10.14  11:09  戊申
10.30  01:23  甲子
10.30  01:23  甲子
11.13  01:39  戊寅
11.13  01:37  戊寅
11.28  14:48  癸已
11.28  14:45  癸已
12.12  18:30  丁未
12.12  18:30  丁未
12.28  02:36  癸亥
12.28  02:39  癸亥
上表数据显示,张书和实用万年历软件对公元前1500年的所有朔望的干支日名完全一致,而朔望时分大部分非常吻合,差别最大的也只有14分钟,这点误差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分析。再有,由于软件是编程的,要么全对,要么全错,所以实用万年历的数据应该是正确的,而张书与实用万年历的数据偏差很可能是由于张书的计算有误或印刷错误。因此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
本文分析的青铜器铭文主要参考《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4】、《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5】和《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卷三》【6】三书。从上万件青铜器中选取约180件年代、日期相对比较完整的西周青铜器铭文进行系统地分析,并利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查对干支日名和朔望时分,藉此来求证月相名的真实含义,希望能结束这场无休无止的争论。为行文简约,上述三书分别简称为《集成》、《汇编》和《铭文选》。
古文献和出土青铜器铭文有关月相的名称主要有初吉、既望、既生霸、既死霸四个名称。古文献对月相名作出明确一致解释的莫过于初吉。《诗·小雅·小明》之“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毛传》注:“初吉,朔日也”【7】。《国语·周语·虢文公谏宣王不藉千亩》之“自今至于初吉。”韦昭注:“初吉,二月朔日也。”【8】。《周礼·卷十二》“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汉郑元注:“以四孟之月朔日读法者,弥亲民者於教亦弥数。”“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汉郑元注:“月吉,每月朔日也。”【9】。《论语·乡党》“吉月必朝服而朝”何晏集解:“孔曰:吉月,月朔也”【10】。
古人将初吉解释为朔日,这种解释能否经受出土文物的检验呢?比照青铜器铭文,就能得出正确的答案。我们知道周宣王元年是公元前827年,而《虢季子白盘》是周宣王时器物也是共识。《集成》第5480页《虢季子白盘》铭文载:“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搏伐玁狁于洛之阳……”。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查对干支日名,正好公元前81624日为周宣王十二年正月初吉丁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08:38朔。此器很好地证明历史文献对初吉的诠释是正确的。
比较西周和东周青铜器,我们发现西周青铜器铭文有大量月相的记录,而到东周以后,月相的记录日渐稀少,尤其是既生霸、既死霸很少见到。这绝非偶然,而是说明西周时期尚处在历法草创时期,辅之以月相是观象授时遗留的传统印记。到了东周,由于长期观察经验的积累,已有了比较精确的历法,完全进入了推步制历的阶段,再也用不着辅以月相来定日期,而开始直接采用初几、十几、二十几来确定每月的日期。难怪战国中期的孟子感叹到“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11】。这说明战国中期,历法已相当精密,早已彻底告别了观象授时的阶段,很难再找到观象授时的印记。
除了《虢季子白盘》,我们还可找一些例子来证明初吉就是朔日。《集成》第2848页《叔专父盨》铭文载:“唯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叔专父作郑季宝钟……”。《集成》定该器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元前82762日,该日为周宣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09:06朔。一是公元前77063日,该日为周平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01:58合朔。该器既为西周晚期器物,又出土于陕西长安县张家坡村,因此应取公元前82762日,将《叔专父盨》定为周宣王元年标准器。
在历法推步的早中期,由于没有精密的测量仪器,朔望时分出现一两天的误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更何况西周人有可能以日出为新的一天的开始也未可知。所以《叔专父盨》出现次日09:06朔,毫不为奇。四分月相说正是犯了以现代标准来要求古人的错误,才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
《汇编》第1008页《太祝追鼎》铭文载:“唯卅又二年八月初吉辛已,伯太祝追作丰叔姬{将鼎}彝……”。作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应为周宣王三十二年器物。公元前79587日,周宣王三十二年八月初吉辛已日,农历八月三十,次日01:21合朔。该器指认周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6年。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铭文认读有误,将“卅又三年”误认为“卅又二年”;二是西周时期,人们可能对建元有不同的观念,有人以即位之年为元年,而有的人却认为应从即位后新年伊始才称为元年。我将这一现象称为“建元二元论”。后面的分析,我们将发现这样的例证不胜枚举。
《集成》第222页《克钟》铭文载:“唯十又六年,九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刺宫。王呼士曶召克,王亲命克,遹泾东至于京师……”。《克钟》于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在陕西扶风法门寺任村出土,同时出土的有大、小克鼎、克盨等共120余件。《集成》第1514页《大克鼎》铭文载:“克曰:穆穆朕文祖师华父……肆克恭保厥辟恭王……王在宗周,旦,王各穆庙即位,申季佑膳夫克……王呼尹氏册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汝出入朕令,今余唯申就乃令……”《集成》第1465页《小克鼎》有铭文“唯王廿又三年九月,王在宗周,王命膳夫克舍令于成周,遹正八师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宝尊彝。……”。文祖是泛指的祖先,而非一定是祖父,膳夫克的祖父由《小克鼎》可知是釐季。膳夫克为祖父釐季作礼器,说明膳夫克之父还在世,膳夫克此时尚年轻。由《大克鼎》铭文可知,膳夫克的祖上师华父曾辅佐恭王。恭王之父穆王在位有五十多年,恭王即位时年龄一定不小,所以师华父顶多是恭王的同辈或晚辈。《史记·周本纪》载:“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12】。从辈分上分析,膳夫克的祖父釐季顶多是懿王的同辈或晚辈,膳夫克之父顶多是夷王的同辈或晚辈,膳夫克顶多是厉王的同辈或晚辈,所以《克钟》应是厉王时器。周厉王元年不会早于公元前880年。用实用万年历V6.06软件从公元前880年往后查,只有公元前8641017日合适。该日为周厉王十六年九月初吉庚寅日,农历十月二十九,次日14:51朔。该器指认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9年。虽然公元前812914日,周宣王十六年九月初吉也是庚寅日,但从辈分和后面分析的《鬲攸从鼎》将会发现,只有将《克钟》定为厉王十六年时器才合理。
既然确认《克钟》作于周厉王十六年,那么同批出土的《膳夫克盨》也应是厉王时器。《集成》第2866页《膳夫克盨》铭文载:“唯十又八年,十又二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穆宫。王令尹氏友史趛典膳夫克田人。……”经查该日应为公元前8621027日,周厉王十八年十二月初吉庚戌,农历十二月初二,前一日22:06朔。如此看来,要么是当事人错刻,要么是故意刻成庚寅,取吉利而已。《善夫克盨》应定为厉王十八年器。顺理推知大、小克鼎都应是厉王时器,而《小克鼎》作于周厉王二十三年。
《集成》第2870页《鬲从盨》铭文载:“唯王廿又五年七月既望□□,王在永师田宫,令小臣成友逆旅□、内史无{其多}、太史旟曰:赏厥{罒会}夫吒鬲比田……厥佑膳夫克,鬲从作朕皇祖丁公、文考艽公盨……”铭中出现“膳夫克”,而《膳夫克盨》是厉王十八年器。所以《鬲从盨》必是厉王二十五年器。
《集成》第1488页《鬲攸从鼎》铭文载:“唯卅又二年三月初吉壬辰,王在周康宫{彳屖}大室,鬲从以攸卫牧告于王曰……比作朕皇祖丁公、皇考叀公尊鼎,鬲攸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鬲从盨》是厉王二十五年器,所以此器必为厉王三十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848329日,周厉王三十二年三月初吉壬辰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1:07朔。《鬲从簋盖》应定为厉王三十二年器。此器也指认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9年。如果说前面将《膳夫克盨》和《鬲从盨》分别定为厉王十八年器和厉王二十五年器时,理由尚不够充分,那么由《鬲攸从鼎》可知,这样的判断毫无疑问。
20031月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出土的“逨组”青铜器为西周各王的排序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汇编》第553页《逨盘》铭文载:“逨曰:丕显朕皇高祖单公……夹绍文王武王达殷……雩朕皇高祖公叔,克逨匹成王……雩朕皇高祖新室中克……会召康王……雩朕皇高祖惠中盠父……用会昭王、穆王……雩朕皇高祖零伯……用辟恭王、懿王。雩朕皇亚祖懿中……匍保厥辟孝王、夷王……雩朕皇考恭叔……享逨厉王。逨肇纘朕皇祖考服……”由铭文可知西周王的排序是: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这与历史文献的记载完全一致。由“皇考恭叔……享逨厉王”,可知逨之父恭叔,是厉王时人,作《逨盘》时逨之父恭叔已过世,这时“逨”的年龄不会太小,故“逨”应是宣王时人,“逨”组青铜器应是宣王晚期和幽王早期器。
《集成》第5483页《兮甲盘》铭文载:“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各伐玁狁于{罒啚}{虍鱼}。兮甲从王,折首执讯,休亡敃。……兮伯吉父作盘……”《今本竹书纪年》载:“(宣王)五年夏六月,尹吉甫帅师伐玁狁,至于太原。”【13】与铭文相互印证,尹吉甫就是兮甲,又称兮伯吉父,他是周宣王时的大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诗经》的主要采集者。兮为地名,尹为姓氏,名甲,伯为排行,字吉父(一作吉甫)。《兮甲盘》一定是宣王五年器。经查,周宣王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日,应是公元前823316日,农历三月二十四,前一日06:13下弦。此器证明既死霸指的是月亮下弦。但为什么会差了一天呢?这是因为月亮下弦多半发生在农历的廿四日,此处既死霸庚寅日正好是农历廿四。由此处实际月亮下弦发生在前一日可知,“三月既死霸庚寅”非实际观象所得,而是因为当时推步制历的日历本来就如此,故存在一天的误差。四分月相说正是没有考虑到当时历法草创历日密合不精的实际情况,而采取似是而非的态度,以致无法利用出土青铜器来考定西周的王年,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的失误。顺理推知,既生霸无疑指的是月亮上弦。
《汇编》第545页《四十三年逨鼎》铭文载:“唯卌又三年六月既生霸丁亥,王在周康宫穆宫。旦,王各周庙即位,司马寿佑吴逨……史淢授王命书。王呼尹氏册命逨。……”《四十三年逨鼎》无疑是宣王时器。以公元前827年为宣王元年,那么宣王四十三年就是公元前785年,这一年的六月丁亥日是公元前785621日,农历七月初四,不满足既生霸的要求,而公元前784616日,农历七月初十,该日00:12月亮上弦,正好满足六月既生霸丁亥的要求。如果铭文“四十三年”的认读无误的话,那么只能用“建元二元论”来解释。铭中的尹氏应该就是尹吉甫。《四十三年逨鼎》是“建元二元论”的最好证明。
再看《四十二年逨鼎》,《汇编》第543页铭文载:“唯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康穆宫。旦,王各大室即位,司工散佑吴逨……尹氏受王命书。王呼史淢册命逨。……”查遍周宣王四十二年附近几年无一吻合,而公元前79458日,农历六月初九,该日18:28月亮上弦,正好满足五月既生霸乙卯。与《四十三年逨鼎》的纪年一致,这一天是周宣王三十三年五月既生霸乙卯日。对照铭文拓片可以肯定应是“唯卅又三年五月既生霸乙卯”。由于受《四十三年逨鼎》的影响,被人误认读为“唯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卯”。因此《四十二年逨鼎》的正确名称应是《三十三年逨鼎》。
《汇编》第640-650页《晋侯稣钟》铭文载:“唯王卅又三年,王亲遹省东国、南国。正月既生霸戊午,王步自宗周,二月既望癸卯,王入各成周。二月既死霸壬寅……王亲令晋侯率乃师左洀濅北洀□伐夙尸。晋侯稣折首百又廿,执讯廿又三夫。王至于{勹熏}城,王亲远省师,……晋侯率氒亚旅小子戜人先陷入,折首百,执讯十又一夫。……王唯反归在成周,公族整师宫。六月初吉戊寅,旦,王各大室即位,王呼膳夫曰召晋侯稣入门立中廷,王亲赐……丁亥,旦,王{鱼阝}于邑伐宫。庚寅,旦,王各大室,司工扬父入佑晋侯稣……”。《汇编》定此器为厉王时器。陈佩芬在《商周青铜器研究·西周篇》第405页写道:“《晋侯稣钟》据铭文纪年为西周厉王时器,晋侯稣据学者考证是《史记·晋世家》中的晋穆侯或晋献侯。”经查,铭中的“六月初吉戊寅”指的是周厉王三十三年六月初吉戊寅,公元前84654日,农历五月三十为戊寅日,次日08:58合朔。如果铭文“唯王卅又三年”认读无误的话,那么由此推得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8年。这是厉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一个例证。《晋侯稣钟》是周厉王时器没错,但晋侯稣既不是晋穆侯,也不是晋献侯。据《史记·晋世家》,“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十八年,靖侯卒,子釐侯司徒立。”【14】所以晋侯稣应是晋靖侯宜臼,古音宜臼急读就成稣了。再看“正月既生霸戊午”,经查是公元前8471215日,周厉王三十三年正月既生霸戊午日,农历正月初八,该日18:34月亮上弦。再看“二月既望癸卯”,经查二月癸卯是公元前846129日,农历二月廿四,次日00:03月亮下弦。“二月既望癸卯”明显是误刻,应是“二月既死霸癸卯”。再看“二月既死霸壬寅”,前面“二月既死霸癸卯”前一天就是壬寅日,所以后面“二月既死霸壬寅”应是误认,正确的研判应是“四月既死霸壬寅”,查看拓片,此处有可能是漏刻了两横画或是有两横画已销蚀。周厉王三十三年“四月既死霸壬寅”,经查应是公元前846329日,农历四月廿三,该日12:41月亮下弦。“六月初吉戊寅”后的“丁亥日”应是“六月初吉戊寅”后之第九日,也就是公元前846513日,周厉王三十三年六月既生霸丁亥日,农历六月初九,该日13:10上弦。这样,一直困扰学界多年的《晋侯稣钟》干支日名终于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晋侯稣钟》再次证明既生霸是指月亮上弦,既死霸是指月亮下弦,而周厉王元年按照后来形成的以新年伊始建元的惯例,应定为公元前878年。   
《集成》第5478页《{宀袁}盘》铭文载:“唯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康宫……宰頵佑{宀袁}……史黹授王命书,王呼史淢册赐{宀袁}……用作朕皇考郑伯、姬尊鼎……”《铭文选》第295页定《{宀袁}盘》为厉王器,第307页定《师{宀袁}簋》为宣王器,师{宀袁}{宀袁}是同一人。既然初吉是朔日,既生霸指月亮上弦,既死霸指月亮下弦,那么既望就是望日无疑。经查厉王二十八年附近几年都不可能有五月既望庚寅,而周宣王二十八年五月既望庚寅日,是公元前79959日,农历六月十五,次日22:03望。由于月圆多半在农历十五,而此次望在十六日,故知此“五月既望庚寅”也非实际观象所得,而是用当时的年历,因而有一日之差。该器指认周宣王元年是公元前826年,这是“建元二元论”的又一例证。
《集成》第49页《逆钟》铭文载:“唯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叔氏在大庙,叔氏令史歃召逆……”。《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厉王、共和、宣王、幽王四期,满足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条件的只有公元前82632日。该日为周宣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1:35上弦。既然有的青铜器指认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7年,有的指认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6年,说明宣王即位在公元前827年,厉王也死于公元前827年,《史记·周本记》载:“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15】由此推知共和元年是公元前840年。厉王出奔彘在公元前841年,也就是周厉王三十八年。
《集成》第1497页《颂鼎》铭文载:“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在周康邵宫。……宰引佑颂……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王曰:颂,令汝官司成周贮廿家,监司新造贮,用宫御……用作朕皇考恭叔、皇母恭姒宝尊鼎……”颂称“皇考恭叔”,而《逨盘》铭中逨也称“皇考恭叔”,可知颂与逨是亲兄弟。铭中尹氏也见于《四十三年逨鼎》,他应该就是《兮甲盘》铭中的伯吉父,即尹吉甫。早期称兮甲或伯吉父,晚期尊称尹氏。既然《四十三年逨鼎》作于宣王四十三年,那么从年份上分析,《颂鼎》应该是幽王三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77958日,周幽王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日,农历五月廿四,前一日10:27下弦。由此可知周幽王元年是公元前781年,与历史记载完全吻合。《颂鼎》为其父恭叔作礼器,说明其父去世可能才满周年,或两周年。《逨盘》也为其父恭叔作礼器,所以《逨盘》也应是幽王初年之器,与《颂鼎》一致,暂定为幽王三年器。
《集成》第2432页《无{己其}簋》铭文载:“唯十又三年正月初吉壬寅,王征南夷,王赐无{己其}马四匹……无{己其}用作朕皇祖釐季尊簋……”由铭文可知,无{己其}和膳夫克的祖父同是釐季,所以无{己其}和膳夫克不是亲兄弟,就是堂兄弟。厉王二十三年器《小克鼎》为祖父釐季作礼器,《无{己其}簋》也为祖父釐季作礼器,所以《无{己其}簋》应是厉王时器无疑。经查只有公元前86518日适合。该日是周厉王十五年正月初吉壬寅日,农历二月初二壬寅日,前一日11:19朔。即使按“建元二元论”,也应是厉王十四年。所以我认为很可能是铭文认读有误,“唯十又三年”应为“唯十又四年”,《无{己其}簋》应定为厉王十四年器。  
《集成》第142页《柞钟》铭文载:“唯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仲太师佑柞,柞赐{韦戈}朱黄、銮,司五邑佃人事,柞拜手对扬仲太师休,用作大林钟,其子子孙孙永宝。”《铭文选》第323页定此器为幽王时器,但周幽王三年四月甲寅是公元前779418日,农历五月初四,不满足初吉即朔日的条件。往前查对,宣王、共和、厉王时期无一合适,只有公元前883424日和公元前888321日满足初吉甲寅的条件。据《竹书纪年》夷王在位8年以上,所以应取公元前888321日,该日为周夷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日,农历四月初一,03:55合朔,由此推知周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0年。《柞钟》应定为夷王三年器。
懿王、孝王时器一时难以断定,但明确无误的周恭王时器却有《师{才食丮}鼎》、《五祀裘卫鼎》和《十五年趞曹鼎》,由此三器可确定恭王元年。《集成》第1502页《师{才食丮}鼎》铭文载:“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王曰:师{才食丮},汝克贐乃身,臣朕皇考穆王……亦弗忘公上父{害夫}德。{才食丮}蔑历伯太师……于朕考墉季易父秩宗。”“臣朕皇考穆王”这显然出自恭王之口,故《师{才食丮}鼎》是恭王时器无疑。
“辰在丁卯”是什么意思呢?《左传·昭公七年》载:“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故以配日。’”【16】由此可知“辰在丁卯”就是丁卯日朔,即初吉丁卯。周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0年,据《史记·周本记》周夷王是周恭王之孙,所以周恭王元年应该在公元前960年和公元前930年之间。从公元前960年查到公元前890年,基本满足“正月初吉丁卯”条件的有:公元前948121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次日05:09朔;公元前921127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02:02朔;公元前9171231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23:51朔。后两个日期显然离周夷王元年过近,故应取公元前9481214日,这一天为周恭王八年正月初吉丁卯日,由此推知周恭王元年为公元前954年。
再看《五祀卫鼎》,《集成》第1506页铭文载:“唯正月初吉庚戌,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伯邑父、定伯、{无京}伯、伯俗父,曰厉曰:‘余执恭王恤工于邵大室东朔,营二川’……乃令三有司,司土邑人{走甫}、司马{殳页}人邦、司工陶矩,内史友寺刍,帅履裘卫厉田四田。……邦君厉眔付裘卫田。厉叔子夙、厉有司申季、庆癸、豳{鹿衣}、荆人敢、井人偈屖,卫小子逆其飨、賸,卫用作朕文考宝鼎……唯王五祀。”铭中“余执恭王恤工于邵大室东朔”之句,说明时王为恭王,所以《五祀卫鼎》无疑是恭王五年器。由《师{才食丮}鼎》知周恭王元年为公元前954年,经查,公元前950128日,正好是周恭王五年正月初吉庚戌日。该日农历正月初一,08:20朔。此器再次证明周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4年。有一点需要指出,申季之名见于《大克鼎》,他是赞助王礼的重臣,而《五祀卫鼎》的申季是历有司,任邦君历的属官,申为地名,季为排行,两个申季非同一人,中间差了好几代。
《集成》第4973页《裘卫盉》铭文载:“唯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王爯旂于豐,矩伯庶人取瑾璋于裘卫……裘卫乃彘告于伯邑父、荣伯、定伯、{无京}伯、单伯,乃令三有司:司土微邑、司马单旟、司工邑人服眔授田豳{走甫}、卫小子{土干彖}逆诸其飨……”铭中人名多见于《五祀卫鼎》,所以应是恭王三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52213日,周恭王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7:16上弦。
再看《十五年趞曹鼎》,《集成》第1451页铭文载:“唯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恭王在周新宫。王射于射庐……趞曹……用作宝鼎,用飨朋友。”由铭文“恭王在周新宫”可知《十五年趞曹鼎》是恭王十五年器。经查恭王十五年五月既生霸是公元前94051日,农历五月初八壬戌日,该日07:33上弦。仔细查看铭文拓片,此处确实应为“壬戌”而非“壬午”。顺理推知《集成》第1450页的《七年趞曹鼎》,应是恭王七年器。铭中的“唯七年十月既生霸”,与后面分析的《史伯硕父鼎》相比较,指的应是公元前9481024日,农历十一月初九丙子日,该日19:31上弦。
《集成》第2478页《廿七年裘卫簋》铭文载:“唯廿又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南伯入佑裘卫……卫……用作朕文祖考宝簋……。”从恭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三月既生霸戊戌”条件的有:公元前946310日,农历四月初八,次日06:11上弦;公元前941212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1:23上弦;公元前920221日,农历三月初九,该日12:55上弦;公元前915327日,农历四月初九,前一日22:49上弦;公元前910430日,农历五月初八,次日04:43上弦,这年有闰三月。若恭王有二十七年,则在公元前928年,显然《廿七年裘卫簋》不是恭王时器,那么剩下的就只能是懿王时器。由《十五年趞曹鼎》可知恭王活到了公元前940年,所以只有公元前910430日满足王年为二十七年的要求。该日为周懿王二十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日,由此推知周懿王元年是公元前936年。
再看《九年裘卫鼎》。《集成》第1504页铭文载:“唯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经查恭王、懿王九年都不会有正月既死霸庚辰,而由《廿七年裘卫簋》可知公元前910年懿王还在世。从公元前910年再往后查,基本满足“正月既死霸庚辰”条件的有:公元前90926日,农历二月二十五,前一日04:10下弦;公元前904110日,农历正月二十三,该日12:07下弦;公元前899213日,农历二月二十三,次日09:18下弦。显然只有取公元前899213日,将《九年裘卫鼎》定为孝王时器才合理。该日为周孝王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日,由此推知周孝王元年是公元前907年。假定作《裘卫盉》时裘卫为二十五岁,那么到作《九年裘卫鼎》,裘卫已是七十八岁,裘卫活到七、八十岁也是很正常之事。不过《史记·周本记》说孝王是恭王之弟,不合情理,作为穆王之子,孝王不可能活到公元前891年,除非穆王七、八十岁还能生子。所以孝王应是懿王之弟或懿王之子才比较合理。
现在我们已明确了恭王之后各王元年,那么穆王元年如何确定呢?《集成》第5089页《番匊生壶》铭文载:“唯廿又六年十月初吉己卯,番匊生铸媵壶……”《集成》定此器为西周中期器物。经查,恭王以后各王年均不合,只有公元前986917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二十六年十月初吉己卯,农历九月三十,次日04:34朔。此器指认周穆王元年为公元前1011年。
再看《膳夫山鼎》。《集成》第1495页铭文载:“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王在周,各图室。南宫乎入佑膳夫山……王呼史{卉本}册命山。王曰:山,令汝官司饮献人于{已克},用作宪司贮……山拜稽首……用作朕皇考叔硕父尊鼎……”膳夫山之父叔硕父,有《叔硕父鼎》铭文拓片存世,《集成》第1657页将《叔硕父鼎》定为西周中期。而《集成》定《膳夫山鼎》为西周晚期。恭王以后王年三十年以上的只有厉王和宣王,经查都不可能出现“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查看拓片,“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清晰可见,不可能有误。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穆王时器。经查,周穆王三十七年正月初吉正好是庚戌日,该日为公元前9761224日,农历十三月三十,次日01:48合朔。该器也指认周穆王元年是公元前1011年,这绝非偶然的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铭文日期是不会编瞎话的,除非遭人误解。
《集成》第2823页《伯{穴见}父盨》铭文载:“唯卅又三年,八月既死辛卯……”。《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器物,但宣王、厉王时都不可能有三十三年八月既死霸辛卯日。其实应为穆王时器物。经查,公元前978823日正好为周穆王三十三年八月既死霸辛卯日,农历九月廿二,次日02:11下弦。此器同样指认周穆王元年为公元前1011年。
至于昭王元年,虽找不到合适的青铜器直接确认,但据《古本竹书纪年》载:“(昭王)十九年……丧六师于汉……王南巡不返。”【17】这一点也得到昭王时器《作册旂尊》很好的证明。《集成》第3692页铭文载:“唯五月,王在岸,戊子,令作册旂贶圣土于相侯……唯王十又九祀,用作父乙尊,其永宝。木羊册。”昭王在位十九年,而穆王元年是公元前1011年,那么铭中的戊子指的是公元前1012415日,周昭王十九年五月戊子日,农历五月初六。由此可知昭王元年应是公元前1030年。
《集成》第1523页《小盂鼎》铭文载:“唯八月既望,辰在甲申。……王各庙……禘周王、武王、成王……唯王廿又五祀。”铭文表明该器只能是康王时器。“辰在甲申”就是指甲申日朔。从公元前1012年往前查,满足八月初吉甲申的有:公元前102874日,农历八月初一,该日20:12朔;公元前1033730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02:57朔。前者为昭王三年,所以只有后者合适。该日为周康王二十五年八月初吉甲申日,由此推得周康王元年是公元前1057年。顺理推知《大盂鼎》作于周康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1035年。
《集成》第1417页《庚嬴鼎》铭文载:“唯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王客琱宫,衣事,丁已,王蔑庚嬴历……”。《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早期器物。经查,康王以后各王年确实无一满足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的条件,再从康王元年往前查,只有公元前1071516日合适。该日为周成王二十二年四月既望己酉日,农历五月十四,次日08:35望。由此推知周成王元年是公元前1092年。《庚嬴鼎》应定为成王二十二年器。
成王元年是公元前1092年,还得到历史文献的很好证明。《尚书大传》载:“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18】。《尚书·召诰》载:“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为成。若翌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已,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19】这段文字记载的正是成王五年为营建成周王宫,召公、周公相宅选址之事。由“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可知二月既望己丑。经查,成王五年二月既望正好是己丑日。该日是公元前1088326日,农历三月十五,该日23:34望。“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指的是公元前1088412日,农历四月初二,前一日10:55朔,胐就是月亮新芽初露。
《集成》第3402页《庚嬴卣》铭文载:“唯王十月既望,辰在己丑,王各于庚嬴宫,王蔑庚嬴历……用作厥文姑宝尊彝……”。成王时期基本满足十月初吉己丑条件的有:公元前10861111日,农历十一月初一,该日21:47朔;公元前10651120日,农历十一月初二,前一日04:49朔;公元前10601125日,农历十一月初一,该日02:47朔。按说取公元前10601125日最合适,但该日月份与后面分析《柞伯簋》的月份相冲突,所以只能选公元前10861111日,该日为周成王七年十月初吉己丑日。《庚嬴卣》应定为成王七年器。
《集成》第3703页《何尊》铭文载:“唯王初营宅于成周,复爯武王豊,裸自天,在四月丙戌……昔在尔考公氏克奉文王……何……用作庾公宝尊彝。唯王五祀。”由前面《尚书·召诰》“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指的是公元前1088412日,农历四月初二,可推知四月丙戌指的是公元前1088522日,农历五月十三。《何尊》无疑是成王五年器。
接下来分析武王克商之年。《尚书·武成》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已,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既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一戎衣,天下大定。”【20】《武成》篇是仅存最早记有武王伐纣的历史文献之一,属古文尚书,今文尚书无此篇。月相最典型的四种特征都分别有其名,而旁死魄又是何意?除了朔、望、上弦、下弦外,还有什么较典型的月相呢?从字面理解,旁、半声相近,可通假,旁死魄应就是旁死霸、半死霸,即四分之三个残月,也就是大半个残月。对应的农历大约是每月的十九或二十。从成王元年往前查,满足一月壬辰旁死魄条件的有公元前1093224日,农历二月十九壬辰日;公元前1098121日,农历一月十九壬辰日。究竟应该选那个日期才对呢?这与武王去世之年密不可分。
关于武王去世之年,史料有各种说法。《尚书·金藤》载:“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公归,乃纳册于金藤之匮中。王翼日乃瘳。……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21】。《史记·封禅书》载:“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22】。郑康成曰:“后二年有疾,疾瘳,后二年崩”【23】。《史记集解》皇甫谧曰:“武王定位元年岁在乙酉,六年庚寅崩”【24】。《逸周书·作洛解》载:“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肂于岐周”【25】。这么多种说法,究竟哪个是正确答案呢?19763月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为我们提供了解开谜团的最佳物证。《集成》第2306页铭文载:“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意思是武王在甲子日清晨开始攻击商纣王,黄昏岁星在天顶时攻破商都。第二天清晨完全占领了商王的都城。成王元年以前,也就是公元前1092年以前,二、三月甲子日黄昏时岁星在天顶,可用“虚拟天文馆”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进行反演。将观测点设置在安阳,发现有两个日期可供选择:一是公元前1093327日,农历三月二十一甲子日。该日20:23木星正好在天顶,见图一。二是公元前109442日,农历三月十六甲子日。该日19:00木星在天顶偏西一点,见图二。除这两个日期外,再往前推六年内,二月或三月甲子日,黄昏时岁星都不可能出现在天顶。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由于设置了一个公元0年,所以显示的公元前年份都比实际年份少一年。
若以第一个日期来查对《尚书·武成》所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则该壬辰日是公元前109431日,农历二月十三,不符合旁死魄的月相。而以第二个日期来查对壬辰日,正好是公元前1093224日,农历二月十九壬辰日。《利簋》证明《尚书·武成》所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只能取公元前1093224日。据《尚书·武成》所载,武王就是在壬辰第二日癸已日早上从周地出发,开始征伐商纣。戊午日是武王从周地出发后的第二十六日,即公元前1093321日,农历三月十五,次日20:26望。这天武王从孟津渡过黄河抵达北岸。之后第六天癸亥日,即公元前1093326日,农历三月二十,武王在商郊排兵布阵,等待最佳攻击时间。第二天公元前1093327日甲子日清晨,商王纣的军旅密密麻麻象大*片的森林一样扑压过来,与武王的军队战于商郊牧野。经过这一次伐纣的战役,天下大定。历史文献和出土文物的双重证据,再加上天文软件的反演,证明武王正是在公元前1093327日甲子日这天经过一昼夜的奋战,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其他后来的历史文献凡与此不合者,皆是文献本身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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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捍马:月相正名及西周王年考
西周各王年一直众说纷纭,至今仍无定论。究其原因就在于近百年一直受王国维《生霸死霸考》一文四分月相说的影响,而没有对月相再作更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以致将本可能早就能解决的西周王年认定问题拖延至今,仍旧不得其解,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的遗憾。其实,历来都是定点月相说的天下,只不过众说纷纭。俞樾是近代定点月相说的代表,公元1883年重刊的《春在堂全书》载有其《生霸死霸考》一文,不过其说经不起推敲,漏洞百出。王国维为弥合各方争议,于191512月撰写了著名的《生霸死霸考》一文,并收入《观堂集林》。他和稀泥似地提出一月四分说,从此四分月相说便占了上风。尤其是1992年从香港古玩肆抢救回归的《晋侯稣编钟》,“好似为一月四分说和定点月相说的长期讨论,作了一个异常明确无误的结论,所谓定点月相说是不真实的。”【1】。四分月相说看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争论并未能停歇,反而越描越黑,因为有太多的例子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其原因就在于都是以个例为证,缺乏对青铜器作系统整体地考证。而且争论的方式都是通过参考历史文献,以及用历法的推算来证明。由于年代久远,记载有可能错讹,历法本身的精度也可能产生误差,加上人工繁琐的计算也容易出现错误和疏漏。因此无法提供一个令人无可置疑的精确标准,来证明这些月相名称的正确含义。
要想彻底弄清月相名的真实含义,只有对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大量青铜器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考证,譬如说西周青铜器,再参之以历史文献,并借助计算机软件,来求证月相名称的正确含义。因为青铜器铭文不存在历史文献以讹传讹的情况,除非是伪器或错刻。而计算机软件又能省去大量繁琐的计算,并可避免计算错误,除非软件本身编程有问题。现代天文学对太阳、地球、月亮等运行周期的实测数据,即使推算上下五千年也不过是秒级误差。对于研究月相来说,这点误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关键是要选择好的软件。经过反复搜寻对比,我认为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是个不错的软件。
将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与张培瑜编著的《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一书所附公元前1500年的《合朔满月表》的数据进行比较【3】,见下表:
公元前1500
张培瑜书数据
实用万年历数据
张培瑜书数据
实用万年历数据
月日   时分 朔干支
月日  时分  朔干支
月日  时分  望干支
月日  时分  望干支
1.7    10:43  戊辰
1.7    10:42  戊辰
1.22   13:30  癸未
1.22   13:25  癸未
2.5    20:40  丁酉
2.5    20:54  丁酉
2.21   06:03  癸丑
2.21   06:04  癸丑
3.7    07:02  丁卯
3.7    07:02  丁卯
3.22   19:31  壬午
3.22   19:30  壬午
4.5    17:29  丙申
4.5    17:30  丙申
4.21   05:52  壬子
4.21   05:51  壬子
5.5    04:55  丙寅
5.5    04:56  丙寅
5.20   13:59  辛已
5.20   14:03  辛已
6.3    17:51  乙未
6.3    17:59  乙未
6.18   21:20  庚戌
6.18   21:18  庚戌
7.3    08:56  乙丑
7.3    08:56  乙丑
7.18   04:36  庚辰
7.18   04:43  庚辰
8.2    01:13  乙未
8.2    01:22  乙未
8.16   13:08  已酉
8.16   13:07  已酉
8.31   18:16  甲子
8.31   18:16  甲子
9.14   23:01  戊寅
9.14   23:06  戊寅
9.30   10:27  甲午
9.30   10:30  甲午
10.14  11:10  戊申
10.14  11:09  戊申
10.30  01:23  甲子
10.30  01:23  甲子
11.13  01:39  戊寅
11.13  01:37  戊寅
11.28  14:48  癸已
11.28  14:45  癸已
12.12  18:30  丁未
12.12  18:30  丁未
12.28  02:36  癸亥
12.28  02:39  癸亥
上表数据显示,张书和实用万年历软件对公元前1500年的所有朔望的干支日名完全一致,而朔望时分大部分非常吻合,差别最大的也只有14分钟,这点误差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分析。再有,由于软件是编程的,要么全对,要么全错,所以实用万年历的数据应该是正确的,而张书与实用万年历的数据偏差很可能是由于张书的计算有误或印刷错误。因此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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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2: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诸子论坛 于 2013-10-17 12: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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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的青铜器铭文主要参考《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4】、《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5】和《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卷三》【6】三书。从上万件青铜器中选取约180件年代、日期相对比较完整的西周青铜器铭文进行系统地分析,并利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查对干支日名和朔望时分,藉此来求证月相名的真实含义,希望能结束这场无休无止的争论。为行文简约,上述三书分别简称为《集成》、《汇编》和《铭文选》。
古文献和出土青铜器铭文有关月相的名称主要有初吉、既望、既生霸、既死霸四个名称。古文献对月相名作出明确一致解释的莫过于初吉。《诗·小雅·小明》之“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毛传》注:“初吉,朔日也”【7】。《国语·周语·虢文公谏宣王不藉千亩》之“自今至于初吉。”韦昭注:“初吉,二月朔日也。”【8】。《周礼·卷十二》“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汉郑元注:“以四孟之月朔日读法者,弥亲民者於教亦弥数。”“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汉郑元注:“月吉,每月朔日也。”【9】。《论语·乡党》“吉月必朝服而朝”何晏集解:“孔曰:吉月,月朔也”【10】。
古人将初吉解释为朔日,这种解释能否经受出土文物的检验呢?比照青铜器铭文,就能得出正确的答案。我们知道周宣王元年是公元前827年,而《虢季子白盘》是周宣王时器物也是共识。《集成》第5480页《虢季子白盘》铭文载:“唯十又二年正月初吉丁亥,虢季子白作宝盘。……搏伐玁狁于洛之阳……”。用实用万年历V6.15软件查对干支日名,正好公元前81624日为周宣王十二年正月初吉丁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08:38朔。此器很好地证明历史文献对初吉的诠释是正确的。
比较西周和东周青铜器,我们发现西周青铜器铭文有大量月相的记录,而到东周以后,月相的记录日渐稀少,尤其是既生霸、既死霸很少见到。这绝非偶然,而是说明西周时期尚处在历法草创时期,辅之以月相是观象授时遗留的传统印记。到了东周,由于长期观察经验的积累,已有了比较精确的历法,完全进入了推步制历的阶段,再也用不着辅以月相来定日期,而开始直接采用初几、十几、二十几来确定每月的日期。难怪战国中期的孟子感叹到“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11】。这说明战国中期,历法已相当精密,早已彻底告别了观象授时的阶段,很难再找到观象授时的印记。
除了《虢季子白盘》,我们还可找一些例子来证明初吉就是朔日。《集成》第2848页《叔专父盨》铭文载:“唯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叔专父作郑季宝钟……”。《集成》定该器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元前82762日,该日为周宣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09:06朔。一是公元前77063日,该日为周平王元年六月初吉丁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01:58合朔。该器既为西周晚期器物,又出土于陕西长安县张家坡村,因此应取公元前82762日,将《叔专父盨》定为周宣王元年标准器。
在历法推步的早中期,由于没有精密的测量仪器,朔望时分出现一两天的误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更何况西周人有可能以日出为新的一天的开始也未可知。所以《叔专父盨》出现次日09:06朔,毫不为奇。四分月相说正是犯了以现代标准来要求古人的错误,才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
《汇编》第1008页《太祝追鼎》铭文载:“唯卅又二年八月初吉辛已,伯太祝追作丰叔姬{将鼎}彝……”。作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应为周宣王三十二年器物。公元前79587日,周宣王三十二年八月初吉辛已日,农历八月三十,次日01:21合朔。该器指认周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6年。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铭文认读有误,将“卅又三年”误认为“卅又二年”;二是西周时期,人们可能对建元有不同的观念,有人以即位之年为元年,而有的人却认为应从即位后新年伊始才称为元年。我将这一现象称为“建元二元论”。后面的分析,我们将发现这样的例证不胜枚举。
《集成》第222页《克钟》铭文载:“唯十又六年,九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刺宫。王呼士曶召克,王亲命克,遹泾东至于京师……”。《克钟》于清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在陕西扶风法门寺任村出土,同时出土的有大、小克鼎、克盨等共120余件。《集成》第1514页《大克鼎》铭文载:“克曰:穆穆朕文祖师华父……肆克恭保厥辟恭王……王在宗周,旦,王各穆庙即位,申季佑膳夫克……王呼尹氏册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令汝出入朕令,今余唯申就乃令……”《集成》第1465页《小克鼎》有铭文“唯王廿又三年九月,王在宗周,王命膳夫克舍令于成周,遹正八师之年,克作朕皇祖釐季宝尊彝。……”。文祖是泛指的祖先,而非一定是祖父,膳夫克的祖父由《小克鼎》可知是釐季。膳夫克为祖父釐季作礼器,说明膳夫克之父还在世,膳夫克此时尚年轻。由《大克鼎》铭文可知,膳夫克的祖上师华父曾辅佐恭王。恭王之父穆王在位有五十多年,恭王即位时年龄一定不小,所以师华父顶多是恭王的同辈或晚辈。《史记·周本纪》载:“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12】。从辈分上分析,膳夫克的祖父釐季顶多是懿王的同辈或晚辈,膳夫克之父顶多是夷王的同辈或晚辈,膳夫克顶多是厉王的同辈或晚辈,所以《克钟》应是厉王时器。周厉王元年不会早于公元前880年。用实用万年历V6.06软件从公元前880年往后查,只有公元前8641017日合适。该日为周厉王十六年九月初吉庚寅日,农历十月二十九,次日14:51朔。该器指认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9年。虽然公元前812914日,周宣王十六年九月初吉也是庚寅日,但从辈分和后面分析的《鬲攸从鼎》将会发现,只有将《克钟》定为厉王十六年时器才合理。
既然确认《克钟》作于周厉王十六年,那么同批出土的《膳夫克盨》也应是厉王时器。《集成》第2866页《膳夫克盨》铭文载:“唯十又八年,十又二月,初吉庚寅,王在周康穆宫。王令尹氏友史趛典膳夫克田人。……”经查该日应为公元前8621027日,周厉王十八年十二月初吉庚戌,农历十二月初二,前一日22:06朔。如此看来,要么是当事人错刻,要么是故意刻成庚寅,取吉利而已。《善夫克盨》应定为厉王十八年器。顺理推知大、小克鼎都应是厉王时器,而《小克鼎》作于周厉王二十三年。
《集成》第2870页《鬲从盨》铭文载:“唯王廿又五年七月既望□□,王在永师田宫,令小臣成友逆旅□、内史无{其多}、太史旟曰:赏厥{罒会}夫吒鬲比田……厥佑膳夫克,鬲从作朕皇祖丁公、文考艽公盨……”铭中出现“膳夫克”,而《膳夫克盨》是厉王十八年器。所以《鬲从盨》必是厉王二十五年器。
《集成》第1488页《鬲攸从鼎》铭文载:“唯卅又二年三月初吉壬辰,王在周康宫{彳屖}大室,鬲从以攸卫牧告于王曰……比作朕皇祖丁公、皇考叀公尊鼎,鬲攸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鬲从盨》是厉王二十五年器,所以此器必为厉王三十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848329日,周厉王三十二年三月初吉壬辰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1:07朔。《鬲从簋盖》应定为厉王三十二年器。此器也指认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9年。如果说前面将《膳夫克盨》和《鬲从盨》分别定为厉王十八年器和厉王二十五年器时,理由尚不够充分,那么由《鬲攸从鼎》可知,这样的判断毫无疑问。
20031月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出土的“逨组”青铜器为西周各王的排序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汇编》第553页《逨盘》铭文载:“逨曰:丕显朕皇高祖单公……夹绍文王武王达殷……雩朕皇高祖公叔,克逨匹成王……雩朕皇高祖新室中克……会召康王……雩朕皇高祖惠中盠父……用会昭王、穆王……雩朕皇高祖零伯……用辟恭王、懿王。雩朕皇亚祖懿中……匍保厥辟孝王、夷王……雩朕皇考恭叔……享逨厉王。逨肇纘朕皇祖考服……”由铭文可知西周王的排序是: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这与历史文献的记载完全一致。由“皇考恭叔……享逨厉王”,可知逨之父恭叔,是厉王时人,作《逨盘》时逨之父恭叔已过世,这时“逨”的年龄不会太小,故“逨”应是宣王时人,“逨”组青铜器应是宣王晚期和幽王早期器。
《集成》第5483页《兮甲盘》铭文载:“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王初各伐玁狁于{罒啚}{虍鱼}。兮甲从王,折首执讯,休亡敃。……兮伯吉父作盘……”《今本竹书纪年》载:“(宣王)五年夏六月,尹吉甫帅师伐玁狁,至于太原。”【13】与铭文相互印证,尹吉甫就是兮甲,又称兮伯吉父,他是周宣王时的大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诗经》的主要采集者。兮为地名,尹为姓氏,名甲,伯为排行,字吉父(一作吉甫)。《兮甲盘》一定是宣王五年器。经查,周宣王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日,应是公元前823316日,农历三月二十四,前一日06:13下弦。此器证明既死霸指的是月亮下弦。但为什么会差了一天呢?这是因为月亮下弦多半发生在农历的廿四日,此处既死霸庚寅日正好是农历廿四。由此处实际月亮下弦发生在前一日可知,“三月既死霸庚寅”非实际观象所得,而是因为当时推步制历的日历本来就如此,故存在一天的误差。四分月相说正是没有考虑到当时历法草创历日密合不精的实际情况,而采取似是而非的态度,以致无法利用出土青铜器来考定西周的王年,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的失误。顺理推知,既生霸无疑指的是月亮上弦。
《汇编》第545页《四十三年逨鼎》铭文载:“唯卌又三年六月既生霸丁亥,王在周康宫穆宫。旦,王各周庙即位,司马寿佑吴逨……史淢授王命书。王呼尹氏册命逨。……”《四十三年逨鼎》无疑是宣王时器。以公元前827年为宣王元年,那么宣王四十三年就是公元前785年,这一年的六月丁亥日是公元前785621日,农历七月初四,不满足既生霸的要求,而公元前784616日,农历七月初十,该日00:12月亮上弦,正好满足六月既生霸丁亥的要求。如果铭文“四十三年”的认读无误的话,那么只能用“建元二元论”来解释。铭中的尹氏应该就是尹吉甫。《四十三年逨鼎》是“建元二元论”的最好证明。
再看《四十二年逨鼎》,《汇编》第543页铭文载:“唯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康穆宫。旦,王各大室即位,司工散佑吴逨……尹氏受王命书。王呼史淢册命逨。……”查遍周宣王四十二年附近几年无一吻合,而公元前79458日,农历六月初九,该日18:28月亮上弦,正好满足五月既生霸乙卯。与《四十三年逨鼎》的纪年一致,这一天是周宣王三十三年五月既生霸乙卯日。对照铭文拓片可以肯定应是“唯卅又三年五月既生霸乙卯”。由于受《四十三年逨鼎》的影响,被人误认读为“唯卌又二年五月既生霸乙卯”。因此《四十二年逨鼎》的正确名称应是《三十三年逨鼎》。
《汇编》第640-650页《晋侯稣钟》铭文载:“唯王卅又三年,王亲遹省东国、南国。正月既生霸戊午,王步自宗周,二月既望癸卯,王入各成周。二月既死霸壬寅……王亲令晋侯率乃师左洀濅北洀□伐夙尸。晋侯稣折首百又廿,执讯廿又三夫。王至于{勹熏}城,王亲远省师,……晋侯率氒亚旅小子戜人先陷入,折首百,执讯十又一夫。……王唯反归在成周,公族整师宫。六月初吉戊寅,旦,王各大室即位,王呼膳夫曰召晋侯稣入门立中廷,王亲赐……丁亥,旦,王{鱼阝}于邑伐宫。庚寅,旦,王各大室,司工扬父入佑晋侯稣……”。《汇编》定此器为厉王时器。陈佩芬在《商周青铜器研究·西周篇》第405页写道:“《晋侯稣钟》据铭文纪年为西周厉王时器,晋侯稣据学者考证是《史记·晋世家》中的晋穆侯或晋献侯。”经查,铭中的“六月初吉戊寅”指的是周厉王三十三年六月初吉戊寅,公元前84654日,农历五月三十为戊寅日,次日08:58合朔。如果铭文“唯王卅又三年”认读无误的话,那么由此推得周厉王元年是公元前878年。这是厉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一个例证。《晋侯稣钟》是周厉王时器没错,但晋侯稣既不是晋穆侯,也不是晋献侯。据《史记·晋世家》,“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十八年,靖侯卒,子釐侯司徒立。”【14】所以晋侯稣应是晋靖侯宜臼,古音宜臼急读就成稣了。再看“正月既生霸戊午”,经查是公元前8471215日,周厉王三十三年正月既生霸戊午日,农历正月初八,该日18:34月亮上弦。再看“二月既望癸卯”,经查二月癸卯是公元前846129日,农历二月廿四,次日00:03月亮下弦。“二月既望癸卯”明显是误刻,应是“二月既死霸癸卯”。再看“二月既死霸壬寅”,前面“二月既死霸癸卯”前一天就是壬寅日,所以后面“二月既死霸壬寅”应是误认,正确的研判应是“四月既死霸壬寅”,查看拓片,此处有可能是漏刻了两横画或是有两横画已销蚀。周厉王三十三年“四月既死霸壬寅”,经查应是公元前846329日,农历四月廿三,该日12:41月亮下弦。“六月初吉戊寅”后的“丁亥日”应是“六月初吉戊寅”后之第九日,也就是公元前846513日,周厉王三十三年六月既生霸丁亥日,农历六月初九,该日13:10上弦。这样,一直困扰学界多年的《晋侯稣钟》干支日名终于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晋侯稣钟》再次证明既生霸是指月亮上弦,既死霸是指月亮下弦,而周厉王元年按照后来形成的以新年伊始建元的惯例,应定为公元前878年。   
《集成》第5478页《{宀袁}盘》铭文载:“唯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在周康宫……宰頵佑{宀袁}……史黹授王命书,王呼史淢册赐{宀袁}……用作朕皇考郑伯、姬尊鼎……”《铭文选》第295页定《{宀袁}盘》为厉王器,第307页定《师{宀袁}簋》为宣王器,师{宀袁}{宀袁}是同一人。既然初吉是朔日,既生霸指月亮上弦,既死霸指月亮下弦,那么既望就是望日无疑。经查厉王二十八年附近几年都不可能有五月既望庚寅,而周宣王二十八年五月既望庚寅日,是公元前79959日,农历六月十五,次日22:03望。由于月圆多半在农历十五,而此次望在十六日,故知此“五月既望庚寅”也非实际观象所得,而是用当时的年历,因而有一日之差。该器指认周宣王元年是公元前826年,这是“建元二元论”的又一例证。
《集成》第49页《逆钟》铭文载:“唯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叔氏在大庙,叔氏令史歃召逆……”。《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器物。经查,厉王、共和、宣王、幽王四期,满足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条件的只有公元前82632日。该日为周宣王元年三月既生霸庚申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1:35上弦。既然有的青铜器指认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7年,有的指认宣王元年为公元前826年,说明宣王即位在公元前827年,厉王也死于公元前827年,《史记·周本记》载:“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15】由此推知共和元年是公元前840年。厉王出奔彘在公元前841年,也就是周厉王三十八年。
《集成》第1497页《颂鼎》铭文载:“唯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王在周康邵宫。……宰引佑颂……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王曰:颂,令汝官司成周贮廿家,监司新造贮,用宫御……用作朕皇考恭叔、皇母恭姒宝尊鼎……”颂称“皇考恭叔”,而《逨盘》铭中逨也称“皇考恭叔”,可知颂与逨是亲兄弟。铭中尹氏也见于《四十三年逨鼎》,他应该就是《兮甲盘》铭中的伯吉父,即尹吉甫。早期称兮甲或伯吉父,晚期尊称尹氏。既然《四十三年逨鼎》作于宣王四十三年,那么从年份上分析,《颂鼎》应该是幽王三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77958日,周幽王三年五月既死霸甲戌日,农历五月廿四,前一日10:27下弦。由此可知周幽王元年是公元前781年,与历史记载完全吻合。《颂鼎》为其父恭叔作礼器,说明其父去世可能才满周年,或两周年。《逨盘》也为其父恭叔作礼器,所以《逨盘》也应是幽王初年之器,与《颂鼎》一致,暂定为幽王三年器。
《集成》第2432页《无{己其}簋》铭文载:“唯十又三年正月初吉壬寅,王征南夷,王赐无{己其}马四匹……无{己其}用作朕皇祖釐季尊簋……”由铭文可知,无{己其}和膳夫克的祖父同是釐季,所以无{己其}和膳夫克不是亲兄弟,就是堂兄弟。厉王二十三年器《小克鼎》为祖父釐季作礼器,《无{己其}簋》也为祖父釐季作礼器,所以《无{己其}簋》应是厉王时器无疑。经查只有公元前86518日适合。该日是周厉王十五年正月初吉壬寅日,农历二月初二壬寅日,前一日11:19朔。即使按“建元二元论”,也应是厉王十四年。所以我认为很可能是铭文认读有误,“唯十又三年”应为“唯十又四年”,《无{己其}簋》应定为厉王十四年器。  
《集成》第142页《柞钟》铭文载:“唯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仲太师佑柞,柞赐{韦戈}朱黄、銮,司五邑佃人事,柞拜手对扬仲太师休,用作大林钟,其子子孙孙永宝。”《铭文选》第323页定此器为幽王时器,但周幽王三年四月甲寅是公元前779418日,农历五月初四,不满足初吉即朔日的条件。往前查对,宣王、共和、厉王时期无一合适,只有公元前883424日和公元前888321日满足初吉甲寅的条件。据《竹书纪年》夷王在位8年以上,所以应取公元前888321日,该日为周夷王三年四月初吉甲寅日,农历四月初一,03:55合朔,由此推知周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0年。《柞钟》应定为夷王三年器。
懿王、孝王时器一时难以断定,但明确无误的周恭王时器却有《师{才食丮}鼎》、《五祀裘卫鼎》和《十五年趞曹鼎》,由此三器可确定恭王元年。《集成》第1502页《师{才食丮}鼎》铭文载:“唯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王曰:师{才食丮},汝克贐乃身,臣朕皇考穆王……亦弗忘公上父{害夫}德。{才食丮}蔑历伯太师……于朕考墉季易父秩宗。”“臣朕皇考穆王”这显然出自恭王之口,故《师{才食丮}鼎》是恭王时器无疑。
“辰在丁卯”是什么意思呢?《左传·昭公七年》载:“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辰,故以配日。’”【16】由此可知“辰在丁卯”就是丁卯日朔,即初吉丁卯。周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0年,据《史记·周本记》周夷王是周恭王之孙,所以周恭王元年应该在公元前960年和公元前930年之间。从公元前960年查到公元前890年,基本满足“正月初吉丁卯”条件的有:公元前948121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次日05:09朔;公元前921127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02:02朔;公元前9171231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23:51朔。后两个日期显然离周夷王元年过近,故应取公元前9481214日,这一天为周恭王八年正月初吉丁卯日,由此推知周恭王元年为公元前954年。
再看《五祀卫鼎》,《集成》第1506页铭文载:“唯正月初吉庚戌,卫以邦君厉告于井伯、伯邑父、定伯、{无京}伯、伯俗父,曰厉曰:‘余执恭王恤工于邵大室东朔,营二川’……乃令三有司,司土邑人{走甫}、司马{殳页}人邦、司工陶矩,内史友寺刍,帅履裘卫厉田四田。……邦君厉眔付裘卫田。厉叔子夙、厉有司申季、庆癸、豳{鹿衣}、荆人敢、井人偈屖,卫小子逆其飨、賸,卫用作朕文考宝鼎……唯王五祀。”铭中“余执恭王恤工于邵大室东朔”之句,说明时王为恭王,所以《五祀卫鼎》无疑是恭王五年器。由《师{才食丮}鼎》知周恭王元年为公元前954年,经查,公元前950128日,正好是周恭王五年正月初吉庚戌日。该日农历正月初一,08:20朔。此器再次证明周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4年。有一点需要指出,申季之名见于《大克鼎》,他是赞助王礼的重臣,而《五祀卫鼎》的申季是历有司,任邦君历的属官,申为地名,季为排行,两个申季非同一人,中间差了好几代。
《集成》第4973页《裘卫盉》铭文载:“唯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王爯旂于豐,矩伯庶人取瑾璋于裘卫……裘卫乃彘告于伯邑父、荣伯、定伯、{无京}伯、单伯,乃令三有司:司土微邑、司马单旟、司工邑人服眔授田豳{走甫}、卫小子{土干彖}逆诸其飨……”铭中人名多见于《五祀卫鼎》,所以应是恭王三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52213日,周恭王三年三月既生霸壬寅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7:16上弦。
再看《十五年趞曹鼎》,《集成》第1451页铭文载:“唯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恭王在周新宫。王射于射庐……趞曹……用作宝鼎,用飨朋友。”由铭文“恭王在周新宫”可知《十五年趞曹鼎》是恭王十五年器。经查恭王十五年五月既生霸是公元前94051日,农历五月初八壬戌日,该日07:33上弦。仔细查看铭文拓片,此处确实应为“壬戌”而非“壬午”。顺理推知《集成》第1450页的《七年趞曹鼎》,应是恭王七年器。铭中的“唯七年十月既生霸”,与后面分析的《史伯硕父鼎》相比较,指的应是公元前9481024日,农历十一月初九丙子日,该日19:31上弦。
《集成》第2478页《廿七年裘卫簋》铭文载:“唯廿又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南伯入佑裘卫……卫……用作朕文祖考宝簋……。”从恭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三月既生霸戊戌”条件的有:公元前946310日,农历四月初八,次日06:11上弦;公元前941212日,农历三月初七,次日11:23上弦;公元前920221日,农历三月初九,该日12:55上弦;公元前915327日,农历四月初九,前一日22:49上弦;公元前910430日,农历五月初八,次日04:43上弦,这年有闰三月。若恭王有二十七年,则在公元前928年,显然《廿七年裘卫簋》不是恭王时器,那么剩下的就只能是懿王时器。由《十五年趞曹鼎》可知恭王活到了公元前940年,所以只有公元前910430日满足王年为二十七年的要求。该日为周懿王二十七年三月既生霸戊戌日,由此推知周懿王元年是公元前936年。
再看《九年裘卫鼎》。《集成》第1504页铭文载:“唯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经查恭王、懿王九年都不会有正月既死霸庚辰,而由《廿七年裘卫簋》可知公元前910年懿王还在世。从公元前910年再往后查,基本满足“正月既死霸庚辰”条件的有:公元前90926日,农历二月二十五,前一日04:10下弦;公元前904110日,农历正月二十三,该日12:07下弦;公元前899213日,农历二月二十三,次日09:18下弦。显然只有取公元前899213日,将《九年裘卫鼎》定为孝王时器才合理。该日为周孝王九年正月既死霸庚辰日,由此推知周孝王元年是公元前907年。假定作《裘卫盉》时裘卫为二十五岁,那么到作《九年裘卫鼎》,裘卫已是七十八岁,裘卫活到七、八十岁也是很正常之事。不过《史记·周本记》说孝王是恭王之弟,不合情理,作为穆王之子,孝王不可能活到公元前891年,除非穆王七、八十岁还能生子。所以孝王应是懿王之弟或懿王之子才比较合理。
现在我们已明确了恭王之后各王元年,那么穆王元年如何确定呢?《集成》第5089页《番匊生壶》铭文载:“唯廿又六年十月初吉己卯,番匊生铸媵壶……”《集成》定此器为西周中期器物。经查,恭王以后各王年均不合,只有公元前986917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二十六年十月初吉己卯,农历九月三十,次日04:34朔。此器指认周穆王元年为公元前1011年。
再看《膳夫山鼎》。《集成》第1495页铭文载:“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王在周,各图室。南宫乎入佑膳夫山……王呼史{卉本}册命山。王曰:山,令汝官司饮献人于{已克},用作宪司贮……山拜稽首……用作朕皇考叔硕父尊鼎……”膳夫山之父叔硕父,有《叔硕父鼎》铭文拓片存世,《集成》第1657页将《叔硕父鼎》定为西周中期。而《集成》定《膳夫山鼎》为西周晚期。恭王以后王年三十年以上的只有厉王和宣王,经查都不可能出现“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查看拓片,“唯卅又七年正月初吉庚戌”清晰可见,不可能有误。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穆王时器。经查,周穆王三十七年正月初吉正好是庚戌日,该日为公元前9761224日,农历十三月三十,次日01:48合朔。该器也指认周穆王元年是公元前1011年,这绝非偶然的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铭文日期是不会编瞎话的,除非遭人误解。
《集成》第2823页《伯{穴见}父盨》铭文载:“唯卅又三年,八月既死辛卯……”。《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器物,但宣王、厉王时都不可能有三十三年八月既死霸辛卯日。其实应为穆王时器物。经查,公元前978823日正好为周穆王三十三年八月既死霸辛卯日,农历九月廿二,次日02:11下弦。此器同样指认周穆王元年为公元前1011年。
至于昭王元年,虽找不到合适的青铜器直接确认,但据《古本竹书纪年》载:“(昭王)十九年……丧六师于汉……王南巡不返。”【17】这一点也得到昭王时器《作册旂尊》很好的证明。《集成》第3692页铭文载:“唯五月,王在岸,戊子,令作册旂贶圣土于相侯……唯王十又九祀,用作父乙尊,其永宝。木羊册。”昭王在位十九年,而穆王元年是公元前1011年,那么铭中的戊子指的是公元前1012415日,周昭王十九年五月戊子日,农历五月初六。由此可知昭王元年应是公元前1030年。
《集成》第1523页《小盂鼎》铭文载:“唯八月既望,辰在甲申。……王各庙……禘周王、武王、成王……唯王廿又五祀。”铭文表明该器只能是康王时器。“辰在甲申”就是指甲申日朔。从公元前1012年往前查,满足八月初吉甲申的有:公元前102874日,农历八月初一,该日20:12朔;公元前1033730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02:57朔。前者为昭王三年,所以只有后者合适。该日为周康王二十五年八月初吉甲申日,由此推得周康王元年是公元前1057年。顺理推知《大盂鼎》作于周康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1035年。
《集成》第1417页《庚嬴鼎》铭文载:“唯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王客琱宫,衣事,丁已,王蔑庚嬴历……”。《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早期器物。经查,康王以后各王年确实无一满足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的条件,再从康王元年往前查,只有公元前1071516日合适。该日为周成王二十二年四月既望己酉日,农历五月十四,次日08:35望。由此推知周成王元年是公元前1092年。《庚嬴鼎》应定为成王二十二年器。
成王元年是公元前1092年,还得到历史文献的很好证明。《尚书大传》载:“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18】。《尚书·召诰》载:“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为成。若翌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越三日丁已,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19】这段文字记载的正是成王五年为营建成周王宫,召公、周公相宅选址之事。由“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可知二月既望己丑。经查,成王五年二月既望正好是己丑日。该日是公元前1088326日,农历三月十五,该日23:34望。“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指的是公元前1088412日,农历四月初二,前一日10:55朔,胐就是月亮新芽初露。
《集成》第3402页《庚嬴卣》铭文载:“唯王十月既望,辰在己丑,王各于庚嬴宫,王蔑庚嬴历……用作厥文姑宝尊彝……”。成王时期基本满足十月初吉己丑条件的有:公元前10861111日,农历十一月初一,该日21:47朔;公元前10651120日,农历十一月初二,前一日04:49朔;公元前10601125日,农历十一月初一,该日02:47朔。按说取公元前10601125日最合适,但该日月份与后面分析《柞伯簋》的月份相冲突,所以只能选公元前10861111日,该日为周成王七年十月初吉己丑日。《庚嬴卣》应定为成王七年器。
《集成》第3703页《何尊》铭文载:“唯王初营宅于成周,复爯武王豊,裸自天,在四月丙戌……昔在尔考公氏克奉文王……何……用作庾公宝尊彝。唯王五祀。”由前面《尚书·召诰》“越若来三月,惟丙午胐”指的是公元前1088412日,农历四月初二,可推知四月丙戌指的是公元前1088522日,农历五月十三。《何尊》无疑是成王五年器。
接下来分析武王克商之年。《尚书·武成》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已,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既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俟天休命。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一戎衣,天下大定。”【20】《武成》篇是仅存最早记有武王伐纣的历史文献之一,属古文尚书,今文尚书无此篇。月相最典型的四种特征都分别有其名,而旁死魄又是何意?除了朔、望、上弦、下弦外,还有什么较典型的月相呢?从字面理解,旁、半声相近,可通假,旁死魄应就是旁死霸、半死霸,即四分之三个残月,也就是大半个残月。对应的农历大约是每月的十九或二十。从成王元年往前查,满足一月壬辰旁死魄条件的有公元前1093224日,农历二月十九壬辰日;公元前1098121日,农历一月十九壬辰日。究竟应该选那个日期才对呢?这与武王去世之年密不可分。
关于武王去世之年,史料有各种说法。《尚书·金藤》载:“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公归,乃纳册于金藤之匮中。王翼日乃瘳。……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21】。《史记·封禅书》载:“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22】。郑康成曰:“后二年有疾,疾瘳,后二年崩”【23】。《史记集解》皇甫谧曰:“武王定位元年岁在乙酉,六年庚寅崩”【24】。《逸周书·作洛解》载:“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肂于岐周”【25】。这么多种说法,究竟哪个是正确答案呢?19763月陕西临潼出土的《利簋》为我们提供了解开谜团的最佳物证。《集成》第2306页铭文载:“武王征商,惟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意思是武王在甲子日清晨开始攻击商纣王,黄昏岁星在天顶时攻破商都。第二天清晨完全占领了商王的都城。成王元年以前,也就是公元前1092年以前,二、三月甲子日黄昏时岁星在天顶,可用“虚拟天文馆”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进行反演。将观测点设置在安阳,发现有两个日期可供选择:一是公元前1093327日,农历三月二十一甲子日。该日20:23木星正好在天顶,见图一。二是公元前109442日,农历三月十六甲子日。该日19:00木星在天顶偏西一点,见图二。除这两个日期外,再往前推六年内,二月或三月甲子日,黄昏时岁星都不可能出现在天顶。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由于设置了一个公元0年,所以显示的公元前年份都比实际年份少一年。
若以第一个日期来查对《尚书·武成》所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则该壬辰日是公元前109431日,农历二月十三,不符合旁死魄的月相。而以第二个日期来查对壬辰日,正好是公元前1093224日,农历二月十九壬辰日。《利簋》证明《尚书·武成》所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只能取公元前1093224日。据《尚书·武成》所载,武王就是在壬辰第二日癸已日早上从周地出发,开始征伐商纣。戊午日是武王从周地出发后的第二十六日,即公元前1093321日,农历三月十五,次日20:26望。这天武王从孟津渡过黄河抵达北岸。之后第六天癸亥日,即公元前1093326日,农历三月二十,武王在商郊排兵布阵,等待最佳攻击时间。第二天公元前1093327日甲子日清晨,商王纣的军旅密密麻麻象大*片的森林一样扑压过来,与武王的军队战于商郊牧野。经过这一次伐纣的战役,天下大定。历史文献和出土文物的双重证据,再加上天文软件的反演,证明武王正是在公元前1093327日甲子日这天经过一昼夜的奋战,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其他后来的历史文献凡与此不合者,皆是文献本身有误。5 O9 Z# V5 d' \1 a-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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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公元前1093年3月27日20:23岁星正好位于天顶5 j% i; ?, Z# b6 [# T$ `
武王在克商当年十二月因病去世,《逸周书·作洛解》的记载才是正确答案。武王克商后,仍旧没有武王纪年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武王当年十二月就已去世。可惜这条记载长期不受重视,真是历史的悲哀。《尚书·金藤》所记“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是就殷历第二年正月而言,周历应是当年十二月。司马迁采用《金藤》之说,忽视了殷历和周历之别,才有了“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之误。
武王为什么选择公元前1093327日甲子日这天发起攻击,这一天在星占术上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呢?用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反演发现,原来这天凌晨3:30主伐的岁星已归于西方,在牧野位置看,正好在丰镐的方向,见图三。而头一天傍晚20:00,作为周人幸运之星的火星也归于西方,见图四。所以说伐纣之日是武王精心挑选的日期,完全符合古占星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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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I" I/ L- ?$ X* z& k- b' e图二 公元前1094年4月2日19:00岁星在天顶偏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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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C- O  v& e, t& M4 `1 E3 M) v图三 公元前1093年3月27日3:30木星正在西边太阳落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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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26】《尚书·武成》所载“惟一月壬辰旁死魄”是公元前1093224日,农历二月十九壬辰日。由此可知当年的十二月,农历应是十三月,此月最后一天是廿九。所以武王死于农历十三月初一到二十九之间,即公元前10931228日至公元前1092125日之间。古时男子算虚岁,此时的成王应未满十三周岁,由此推知成王生于公元前1105年。前面已知康王元年是公元前1057年,此时康王已长大成*人。假定康王元年时康王年十八,那么康王生于公元前1075年,这年成王虚岁三十一,正好应验《周历·地官司徒·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之说【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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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公元前1093年3月26日20:00火星正在西边太阳落山处9 D5 R8 H9 ^0 N% ~+ O( 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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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 m( c: A5 r$ }3 V& h& U7 X+ U图五 公元前1106年6月4日甲子日傍晚20:30三星聚在太阳落山处$ ]9 Y: \$ D" h0 d0 t( Q
至于文王受命之年,可通过历史文献来逆推。《尚书·泰誓》载:“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泰誓》三篇。……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惟戊午,王次于河朔。”【28】前面“惟十有一年”的那些文字显然是《传文》,与正文“惟十有三年春”相矛盾,故不足取。十三年显然指的是文王受命称王后的文王十三年。武王为实现文王克商的遗志,没有自己的纪年,继续沿用文王的纪年。前面已知戊午日是公元前1093321日,农历三月十五,周文王十三年二月戊午日。由此推知文王元年是公元前1105年。康王二十三年器《大盂鼎》铭文载:“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祚邦,辟厥匿,匍有四方。”文王所受之命当然不能理解为商纣王“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之命【29】,因为此命是不可以称王的。那么西伯昌受的是什么命呢?除了商纣王,只能是上天授予了。上天给西伯昌受了怎样的天命呢?这一定是一种特别的天象。用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反演,发现公元前1105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天象,而公元前110664日甲子日的天象倒有些特别,这天黄昏时水星、火星、木星,这三大行星聚集在西边太阳落山处一个狭小的空域,从岐下看正好在岐山周祖庙的上方。见图五。米国学者班大为发现公元前105952820:00五大行星聚集在巨蟹座,也就是中国星宿的鬼宿【30】,见图六。象五星聚这样的天文奇观即使五百年也难得一遇。这次的三星聚虽然没有五星聚那样壮观稀罕,但是,理想毕竟不能代替历史事实。《断代工程》正是过分依重班大为的惊人发现,在缺乏历史文献和出土文物双重证据支撑的前提下,武断地推定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46年。所以才落得见光死的下场,一经提出,非议不断。作为周人幸运之星的火星和主伐的木星同时照临在周庙的上空,对文王而言,正是可以利用的天象,预示周人讨伐商纣得到了上天的受命。文王受命之年在公元前1106年,而武王克商的公元前1093年是文王十三年,所以文王元年一定是公元前1105年。毫无疑问,文王在受命之后新年伊始,建正改元。
《史记·周本记》载:“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而崩,谥为文王。”【31】“后十年而崩”显然应是“后七年而崩”。因为前文在“西伯盖受命之君”之后,在第六个明年时说西伯崩,古字七与十很容易混淆,所以致误。文王受命后,于文王元年即公元前1105年断虞、芮之讼,于文王二年即公元前1104年伐犬戎,于文王三年即公元前1103年伐密须,于文王四年即公元前1102败耆国,于文王五年即公元前1101伐邘,于文王六年即公元前1000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于文王七年即公元前1099年文王驾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司马迁说:“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有误。郑康成说“文王崩后明年生成王”【32】也有误,应是文王受命后第二年,也就是文王元年成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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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发生在公元前1059528日黄昏的五星聚# I$ M4 i3 Z3 K# s1 C
《尚书·无逸》明确记载:“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33】周文王在位总计五十年。前四十三年作为殷商王朝的诸侯西伯,后七年为周文王。公元前1099年文王驾崩,所以文王继其父之位,成为商纣之西伯诸侯是在公元前1148年。《帝王世纪》云:“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文王于是更为受命元年,始称王矣。”【34】用星空软件反演发现文王元年,公元前1105年木星在柳、星、张三宿间运行,就星次而言,正是鹑火(见图七),这没有错,只是这一年应是文王即位四十四年,而不是四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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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 \" \/ }" R2 m% v图七 公元前1105年木星在鹑火星次的柳、星、张三宿运行4 t: b7 N/ i6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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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武王三十成婚,三十一岁生成王,武王死时成王十三岁,那么武王四十四岁因病去世,由此推得武王生于公元前1137年。再假定文王也是三十成婚,三十一岁生长子伯邑考,三十三岁生次子武王发,那么文王生于公元前1170年,到公元前1148年继其父王季成为西伯昌时年龄为二十二岁,到公元前1099年去世时年龄是七十一岁。这样,文王、武王的寿命才比较正常,而不会像《诗经·豳谱》孔颖达疏所云:“文王九十七岁而终,武王九十三岁而终”【35】,那样也太离谱了。武王九十三岁去世,怎么可能留下未成年的成王呢?武王因病在壮年44岁时去世,留下13岁的成王才合乎情理。
《尚书·泰誓》载:“唯九年四月,太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盟津之上。”【36】《史记·周本记》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37】 九年四月指的是周文王九年四月,武王在毕这个地方举行祭祀。这很可能是周武王在为周文王守孝满24月进入第三个年头,除丧之后,首次举行祭祀。所以周文王很可能是在公元前1099年周历四月之前去世。《尚书·武成》中“惟九年,大统未集……”【38】那段文字应是武王在毕祭时的讲话。“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火,无疑指的是火星,王屋就是王屋山,在盟津的西方。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武王渡过黄河到达北岸时已是黄昏,火星正位于西方王屋山上。用Stellarium V0.11.3星空软件反演天象发现,周文王九年黄昏时西边不可能出现火星,只有在文王十年的公元前10961011月之交,黄昏时西边才能看见火星,之后一年多又不可能出现。所以盟津观兵一定是在文王十年,武王毕祭后,经过了一年多的准备,联络各路诸侯,在公元前10961011月之交的某日傍晚从盟津渡过黄河抵达北岸,此时发现火星正在西方,见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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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公元前1096年11月1日19:30火星在西方而木星在东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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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史记》漏载了东边的天象,以致后人无法正确理解武王为何退兵。殷人尚白,“白鱼跃入王舟中”,意味殷商敢于迎战周武王。周人尚赤,作为周人幸运之星的火星虽居西方,但黄昏抵达孟津时,主伐的木星却正从东方地平线上冉冉升起,见图八。古人很早就有岁星所在之国不可伐的见解。《左传·召公三十二年》载:“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39】 殷商王都朝歌,在盟津的东方,从盟津看东方出现的岁星,正好在朝歌的位置。武王受文王教诲,非常了解古星占术。火星虽居西方丰镐,但白鱼的出现,尤其是岁星居于商都朝歌,显示天意对周人不利,于是武王才决定退兵。各路诸侯不明就里,都说:“纣可伐矣。”而武王却说:“女未知天命,未可也。”其中的奥妙就在于此。
# `4 q; j3 f: `9 l+ S2 r   《史记·周本记》载:“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而犇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40】。居二年指的是孟津观兵后两年的周文王十二年,即公元前1094年。这一年纣王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强抱其乐器奔周。于是武王号召各路诸侯,于周文王十三年正月出兵共同伐纣。与前文武王克商正好无缝衔接。至此,西周各王年已全部确定,这样就有许多西周青铜器的年份可以确定。
+ i) B- q5 U1 i& g2 A0 K% u8 L   《集成》第2589页《天亡簋》铭文载:“乙亥,王有大礼,王泛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无佑王,殷祀于王丕显考文王,事禧上帝,文王监在上,丕显王作省,丕肆王作赓,丕克讫殷王祀,丁丑,王飨大宜,王降亡贺爵,退囊,唯朕有蔑,敏扬王休于尊簋。”意思是祈求天佑周国讨殷。故知其为公元前1093年以前器物,很可能是武王在文王九年四月毕祭时的器物。经查周文王九年四月乙亥日是公元前1097年4月28日,农历四月初九。暂定《天亡簋》为文王九年之器。( }8 j3 B, R" @* F) n2 Z
   《集成》第2231页《司土疑簋》铭文载:“王朿伐商邑,延命康侯啚于卫沫,司徒疑眔啚,作氒考尊彝。{目目}。”依《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此器作于周成王二年,即公元前1091年。- D+ U0 `( s) J- @' Q, x& k
   《集成》第3861页《小臣单觯》铭文载:“王后厔克商,在成师,周公赐小臣单贝十朋,用作宝尊彝”。“王后厔克商”就是王再次克商,指的是平武庚之乱,当为成王二年,即公元前1091年。- H( v3 ~3 g% B0 K8 \* m9 u5 U
   《集成》第1409页《坍方鼎》铭文载:“唯周公于征伐东夷,丰公、薄姑咸裁。公归祭于周庙,戊辰,酓秦酓,公赏坍贝百朋,用作尊鼎。”同样,依《尚书大传》,此器作于周成王三年,即公元前1090年。同年之器还有《禽簋》、《犅劫尊》和《犅劫卣》。
5 H( V. ?5 h4 D  S; i   《集成》第2399页《何簋》铭文载:“唯三月初吉庚午,王在华宫。王呼虢仲入佑何……”既然《何尊》是成王五年器,那么《何簋》也很可能是成王时器。从武王克商往后查,基本满足“三月初吉庚午”条件的有:公元前1087年3月2日,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22:40朔;公元前1082年4月5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7:48朔;公元前1077年3月9日,农历二月三十,次日11:01朔;公元前1056年3月19日,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14:49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1082年4月5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成王十一年三月初吉庚午日,《何簋》应定为成王十一年器。
  h; P6 m0 ~: E, {$ h  h   《集成》第4839页《御正良爵》铭文载:“唯四月既望丁亥,公太保赏御正良贝,用作父辛尊彝。掌。”公太保应就是召公奭,他活跃于成康时代。从武王克商往后查,基本满足“四月既望丁亥”条件的有:公元前1072年4月29日,农历四月十六,前一日16:13望;公元前1067年6月2日,农历五月十六,该日06:52望;公元前1062年5月7日,农历四月十四,次日05:33望;公元前1041年3月17日,农历四月十六,该日22:51望。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1067年6月2日,该日为周成王二十六年四月既望丁亥日。
7 f, X$ D" j8 e# o   《汇编》第67页《柞伯簋》铭文载:“唯八月辰在庚申,王大射在周,王令南宫率王多士,师{貔酉}父率小臣……小子小臣敬又有只取……柞伯用作周公宝尊彝。”《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41】。柞伯应是周公之子,为其父作礼器。据《今本竹书纪年》,“七年,周公复政于王……十年……周文公出居于丰”【42】。也就是说周公于成王十年退休。从公元前1082年往后查,满足八月初吉庚申条件的只有公元前1060年7月28日。该日为周成王三十三年八月初吉庚申日,农历八月初一,该日21:06朔。柞伯很可能是为其父周公去世满周年作礼器,周公很可能于成王三十二年,即公元前1061年上半年去世。《柞伯簋》应定为成王三十三年之器。据《史记·管蔡世家》载:“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冄季载。冄季载最少。”【43】假定管叔鲜小武王两岁,周公旦小管叔鲜两岁,那么武王44岁去世时的公元前1093年,周公旦正好40岁,到公元前1061年去世时72岁,这个年龄去世,就当时条件而言,非常正常。
0 e$ e3 {; @  M( E/ t4 S   《集成》第3705页《夨令方尊》铭文载:“唯八月辰在甲申,王命周公之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令夨告于周公宫……唯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甲申,明公用牲于京宫,乙酉,用牲于康宫……明公赐亢……今我唯令汝二人亢眔夨……作册令……用作父丁宝尊彝……雋册。”铭中有“周公之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应是周公去世后之事。由《柞伯簋》可知周公最晚在成王三十二年去世。从公元前1061年往后查,基本满足“唯八月辰在甲申”条件的有:公元前1059年8月16日,农历八月初一,18:33朔;公元前1054年9月19日,农历九月初一,10:00朔;公元前1033年7月30日,农历九月初一,02:57朔。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1059年8月16日。该日为周成王三十四年八月初吉甲申日,明保很可能是在为其父服孝满24月,进入第三个年头开始出来任职。该器应定为成王三十四年器。“丁亥”指的是8月20日,农历八月初四。“唯十月月吉癸未”指的是10月14日,农历十月初一,该日18:16朔。甲申是癸未日第二天,即10月15日;乙酉是癸未日第三天,即10月16日。
! J0 Q, }% m6 L% o2 g( a$ L   《集成》第3370页《作册申尊》铭文载:“唯明保殷成周年,公赐作册申鬯、贝,申扬公休,用作父乙宝尊彝,肖册。”由《夨令方尊》可知“明保殷成周年”是周成王三十四年,公元前1059年。明保于该年10月14日,农历十月初一到达成周,所以《作册申尊》也是成王三十四年器,作于公元前1059年10月14日以后。
/ `9 d) [+ u; Z6 b+ H; ^" }! g   《集成》第3387页《保卣》铭文载:“乙卯,王命保及殷东国五侯,延贶六品,蔑历于保,赐宾,用作文父癸宗宝尊彝,遘于四方,会王大祀,祓于周,在二月既望。”作为西周早期器物,保,有可能指的是太保召公奭,他活跃于成康时期;也可能是指周公之子明保,他主要活跃于康王之世。从成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二月既望乙卯条件的有:公元前1056年3月4日,农历二月十六,前一日22:20望;公元前1051年4月7日,农历三月十六,该日06:47望;公元前1046年3月12日,农历三月十四,次日10:54望。综合考虑,取公元前1056年3月4日为佳,该日是周康王二年二月既望乙卯日,康王很可能是在这天举行即位周年大祀。而铭中的保,我认为应是明保,而非召公奭。很明显此器主为保,保是名字,而非官职。自己作器,一般称名,或官名与名字连称,而不会只称官职,而且是简称。
0 c; [0 E* c+ f0 i3 ~! _   《集成》第1417页《宪鼎》铭文载:“唯九月既生霸辛酉,在燕,侯赐宪贝、金,扬侯休,用作召伯父辛宝尊彝……”比较《集成》第1169页《燕侯旨作父辛鼎》铭文:“燕侯旨作父辛尊。”可知宪和燕侯旨至少是叔伯兄弟,宪称召伯父辛,很可能召伯是其宗伯。燕侯称父辛,说明父辛是其生父,否则旨就不可能成为燕侯。由此可知燕侯旨就是替其父召伯受封于燕的第一代诸侯。召伯父辛就是与周公共同辅佐成王的召公奭。据说召公奭长寿,活到了康王时期。从康王元年往后查到穆王元年,基本满足“九月既生霸辛酉”条件的只有公元前1054年10月26日,农历十月初八,次日03:39上弦,该日为周康王四年九月既生霸辛酉日,应将《宪鼎》定为周康王四年器。考虑到为父作礼器,至少其父去世应满周年,由此看来,召公奭最晚于康王三年九月初八以前去世,即公元前1055年10月26日以前。召公奭只活到康王初年。
& l* L$ v$ B- E% Q% j1 M) e+ p   《集成》第4971页《士上盉》铭文载:“唯王大龠于宗周,延{饣宛}芳京年,在五月既望辛酉,王命士上眔史寅(宀殷)于成周……用作父癸宝尊彝,臣辰册侁。”《铭文选》定此器为昭王时器,从康王元年查到穆王元年,基本满足“五月既望辛酉”条件的有:公元前1047年5月22日,农历五月十六,该日15:13望;公元前1042年4月26日,农历五月十五,次日14:04望;公元前1021年5月5日,农历五月十七,该日00:35望;公元前1016年5月9日,农历五月十五,该日05:20望。后两个日期皆有可能,一时难以确认。
2 b  v! e- `3 L0 L! t   再看《集成》第2404页《小臣传簋》铭文载:“唯五月既望甲子,王在芳京,令师田父殷成周年,师田父令小臣传非余,传□朕考{罒土},师田父令余司□官,伯{俎刂}父赏小臣传□,扬伯休,用作朕考日甲宝。”《铭文选》第81页说:“该器与《作册{爯田}卣》、《士上盉》皆一时之器。”从康王元年查到穆王元年,基本满足“五月既望甲子”条件的有:公元前1053年6月25日,农历六月十五,次日05:19望;公元前1032年5月6日,农历五月十六,该日14:35望;公元前1027年6月9日,农历五月十五,该日15:36望。与《士上盉》相联系,则《士上盉》的干支日名应取公元前1021年5月5日,该日为昭王十年五月既望辛酉日。而《小臣传簋》的干支日名则应取公元前1027年6月9日,该日为昭王四年五月既望甲子日。* s9 L' T1 C# q4 S* w- K
   《集成》第2695页《宜侯夨簋》铭文载:“唯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延省东国图。王莅于宜,入社南向,王命虎侯夨曰:遷侯于宜……宜侯夨扬王休,作虎公父丁尊彝。”从康王元年查到穆王元年,基本满足四月初吉丁未条件的有:公元前1052年4月4日,农历四月初二,前一日11:41朔;公元前1047年5月8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06:14朔;公元前1042年4月12日,农历五月初一,该日23:44朔;公元前1016年3月26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10:03朔。据《古本竹书纪年》载:“成康之世,天下安宁,刑错四十年不用。昭王十六年,伐荆楚”【44】,所以取公元前1016年3月26日,该日为周昭王十五年四月初吉丁未日。将《宜侯夨簋》定为昭王十五年器较合理。
" M6 S4 ^/ W' n+ j   《集成》第2652页《作册夨令簋》铭文载:“唯王于伐楚,伯在炎,唯九月既死霸丁丑,作册夨令尊宜于王姜……用作丁公宝簋……雋册。”夨令见于成王十八年器《夨令方尊》。伐楚始于昭王,昭王时期基本满足“九月既死霸丁丑”条件的有:公元前1028年8月26日,农历九月二十四,前一日17:50下弦;公元前1023年9月29日,农历十月二十三,该日06:23下弦;公元前1018年9月3日,农历九月二十二,次日21:59下弦;公元前1013年10月6日,农历十月二十一,次日15:53下弦。《宜侯夨簋》“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在昭王十五年,所以伐楚应在昭王十五年之后,故应取公元前1013年10月6日合适,该日为周昭王十八年九月既死霸丁丑日。此次很可能就是昭王伐楚一去不返的开始,而铭中的王姜只可能是昭王之王后或王妃。据《汉书·古今人表》【45】,昭王之王后是房后,所以王姜应是昭王之王妃。假定夨作《夨令方尊》时只有25岁,那么作《作册夨令簋》时已是71岁老翁。 ; ^. f$ e+ d7 ~3 j
   《集成》第3389页《召卣》铭文载:“唯九月在炎师,甲午,伯懋父赐召……”。与《作册夨令簋》铭文比较可知是同年的器物。九月之后的甲午应是公元前1013年10月23日,农历十一月初九,周昭王十八年十月甲午日。, h- _7 \9 z6 n5 g1 F3 W
   《集成》第5584页《召圜器》铭文载:“唯十又二月初吉丁卯,召肇进事,旋走事皇辟君……”《召卣》为昭王十八年器。故《召圜器》也应为昭王时器。从康王元年查到穆王元年,基本满足“十又二月初吉丁卯”条件的有:公元前1046年11月19日,农历十二月初一,该日13:00朔;公元前1041年12月22日,农历十三月三十,次日01:39朔;公元前1020年11月2日,农历十三月初二,前一日20:45朔;公元前1015年12月6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06:41朔。从合朔精度以及《召卣》为昭王十八年器来看,应取公元前1015年12月6日,将《召圜器》定为周昭王十六年器。8 ]! u& ^9 f7 J' k6 t6 F# ^
   《集成》第2218页《御正卫簋》铭文载:“五月初吉甲申,懋父赏御正卫马匹自王,用作父戊宝尊彝。”《集成》第2452页《小臣誺簋》铭“{虘又}东夷大反,伯懋父以殷八师征东夷”、《集成》第1478页《师旂鼎》铭“唯三月丁卯,师旂眔仆不从王征于方雷,使厥友引以告于伯懋父”、《集成》第5075页《吕行壶》铭“唯四月伯懋父北征”,考虑到成康时期四十余年刑错不用,故东夷大反,必在昭王时期。《召尊》和《召卣》表明周昭王十八年伯懋父还领兵驻扎在炎师,故伯懋父应活跃于昭王之世到穆王早期。从康王元年查到穆王初年,基本满足“五月初吉甲申”条件的有:公元前1043年5月24日,农历六月初二,前一日09:59朔;公元前1038年4月28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06:09朔;公元前1033年4月1日,农历四月二十九,次日19:15朔;公元前1012年4月11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13:32朔;公元前1007年5月15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11:16朔。综合各方面因素,我认为最后一个日期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五年五月初吉甲申日。《御正卫簋》应定为周穆王五年器。《小臣誺簋》、《师旂鼎》和《吕行壶》都应定为昭王晚期或穆王早年器。
& q* B6 c" `5 M5 b5 ]: `   《集成》第2232页《不寿簋》铭文载:“唯九月初吉戊戌,王在大宫,王姜赐不寿裘,对扬王休,用作宝。”王姜为昭王之妃,昭王时期满足“唯九月初吉戊戌”条件的日期只有公元前1015年9月8日,周昭王十六年九月初吉戊戌日,农历十月初一,该日22:04朔。所以《不寿簋》应定为昭王十六年器。
" s# o8 y8 R& x3 O- l# W4 |% S   《集成》第3377页《作册瞏卣》铭文载:“唯十又九年,王在岸,王姜令作册瞏安夷伯,夷伯宾瞏贝、布,扬王姜休,用作文考癸宝尊器。”很明显此器应为周昭王十九年即公元前1012年器物。作为昭王之妃,王姜派作册瞏去慰问其父夷伯,很可能是为了取得其父对昭王伐楚的支持。由《召卣》可知昭王最后一次伐楚,从昭王十八年伯懋父在炎驻扎时就已开始。由《作册旂尊》可知,周昭王十九年五月戊子日,公元前1012年4月15日,昭王还在岸驻扎,所以昭王去世一定在公元前1012年4月15日之后。( `: l' Q$ @! G7 D
   《集成》第1359页《旂鼎》铭文载:“唯八月初吉,辰在乙卯,公赐旂仆,旂用作文父日乙宝尊彝。{北子兴}。”旂应就是《作册旂尊》的作册旂,《作册旂尊》作于昭王十九年,《旂鼎》也应作于昭王或穆王初年。经查这一时期满足八月初吉乙卯条件的有:公元前1028年8月4日,农历九月初二,前一日05:07朔;公元前1023年7月9日,农历七月三十,次日04:47朔;公元前1018年8月12日,农历八月三十,次日04:19朔;公元前997年8月21日,农历九月初二,前一日18:07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1018年8月12日最合适,所以定《旂鼎》为昭王十三年器。
1 \& j$ k0 s$ U2 U# c   《集成》第1377页《员方鼎》铭文载:“唯正月既望癸酉,王兽于视廪,王令员执犬,休善,用作父甲{将鼎}彝,{北子兴}。”《集成》第1385页《旟鼎》有“王姜赐旟田”的铭文,王姜为昭王之妃,故旟是昭王时人。《集成》第3359页《员卣》铭有“员从史旟伐郐”,郐,在今河南密县。员从史旟伐郐,可知员尚年轻。从郐与楚的地理位置看,伐郐应早于伐楚,从《作册夨令簋》已知最晚昭王十八年就开始伐楚。铭中“王令员执犬”可知员此时很年轻。故《员方鼎》应早于昭王十八年。经查昭王时基本满足“正月既望癸酉”有:公元前1029年1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该日01:27望;公元前1023年1月28日,农历二月十六,次日06:44望。显然前一个最合适。因为执犬似乎比随军出征更年轻,况且前者更是严格意义上的“正月既望癸酉”,所以《员方鼎》应定为昭王三年器。  
5 [) n1 A2 W! d0 ?2 {( S   《集成》第1443页《剌鼎》铭文载:“唯五月,王在殷,辰在丁卯……禘昭王,剌御……用作黄公尊{将鼎}彝……”“禘昭王”应为穆王早期,从穆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五月初吉丁卯条件的有:公元前1009年5月8日,农历六月初二,前一日06:20朔;公元前1004年4月12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22:53朔;公元前999年5月16日,农历五月三十,次日02:21朔。禘祭应在先父去世多年后举行,后一个日期将与后面分析的《競卣》日期冲突,所以应取公元前1004年4月12日,该日为周穆王八年五月初吉丁卯日。- l  |2 U2 x( |) c
   《集成》第1378页《{林攴}伯车父鼎》铭文载:“唯王四年八月初吉丁亥,{林攴}伯车父作邪姞尊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查遍西周各王年,只有公元前1008年9月20日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四年八月初吉丁亥日,农历十月初一,14:48朔。《{林攴}伯车父鼎》应定为穆王四年器。/ P' K" \$ C; c/ {0 v: \/ W
   《汇编》第1212页《静鼎》铭文载:“唯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师中眔静省南国……八月初吉庚申至,告于成周。(八)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令静曰:“俾汝□司在曾、鄂师……静……用作父丁宝尊彝。”从铭文看八月初一是庚申日,那么后面的八月既望丁丑就是十八日,既望怎么会到十八呢?所以很多人认为丁丑是错刻。殊不知西周早期历法不精,差一天是经常发生的。从周成王元年查到周恭王元年,满足八月初吉庚申和八月既望丁丑的只有公元前993年8月5日和8月22日。8月5日为周穆王十九年八月初吉庚申,农历九月初一,22:27合朔;8月22日为周穆王十九年八月既望丁丑,农历九月十八,前一日11:35望。前面的十月甲子日应该是指公元前994年10月14日,周穆王十八年十月甲子日,农历十月二十九。师中和静都是穆王时人无疑。《静鼎》应定为穆王十九年器。6 s8 t6 |7 }. H
   《集成》第754页《中甗》和第1419页《中方鼎》铭中都有“王令中先省南国贯行”,《静鼎》铭中有“令师中眔静省南国”,师中就是中,三器指的同一件事,即“省南国”,故知《中甗》、《中方鼎》是周穆王十八年器物。
; {9 R. c3 N1 T, K) K6 k   《集成》第2604页《静簋》铭文载:“唯六月初吉,王在芳京。丁卯,王令静司射学宫……雩八月初吉庚寅,王以吴秭、吕犅、佮豳{艿皿}师邦君射于大池……用作文母外姞尊簋……”铭中的“吕犅”应该就是《尚书·吕刑》的作者吕侯,而《静鼎》作于穆王十九年。所以《静簋》应是穆王早期器。从穆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八月初吉庚寅”条件的有:公元前1003年6月29日,农历八月初二,前一日16:37朔;公元前998年8月2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19:57朔;公元前993年7月6日,农历七月二十九,次日12:27朔;公元前972年7月16日,农历八月初一,该日03:35朔。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998年8月2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十四年八月初吉庚寅日。《静簋》应定为穆王十四年器。前面的丁卯日,是六月初吉之后的第三十八天,即公元前998年7月10日,农历八月初七。由此看来月相名与干支日名之间若插入其他词语(如本例中插入王在芳京),则该干支日名是前面月相发生后若干天,而非月相发生当日。
" T5 d2 y6 }- _6 f# d, S; B; `   《集成》第3378页《静卣》铭文载:“唯四月初吉丙寅,王在芳京,王赐静弓,静拜稽首,敢对扬王休,用作宗彝,其子子孙孙永宝用。”从穆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四月初吉丙寅”条件的有:公元前1009年3月8日,农历三月三十,次日09:07朔;公元前1004年4月11日,农历五月初一,该日22:52朔;公元前983年4月21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14:19朔;公元前978年3月26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7:35朔。从铭文“王赐静弓”与《静簋》铭中“王令静司射学宫”相关,两器年份应当相近,故取公元前1004年4月11日较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八年四月初吉丙寅日。《静卣》应是穆王八年器。  x6 s: U2 k  k8 A
   《集成》第2742页《班簋》铭文载:“唯八月初吉,在宗周,甲戌,王令毛伯更虢城公服……王命毛公以邦冢君徒驭戜人伐东国{疒骨}戎,咸。王命虞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王命吕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从父征,{彳止口}城卫父身,三年靖东国……班稽首曰:呜呼,丕显丮皇公受京宗懿釐,毓文王、王姒圣孙,{阝登}于大服,广成厥功,文王孙亡弗褱型,亡克競厥烈……”。《穆天子传·卷四》载:“命毛班、逢固先至于周,以待天子之命”【46】。毛班是穆王时人无疑。铭中王称毛班为毛父。可知毛班行辈高于穆王,是昭字辈。毛始封君毛叔郑就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载“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中的茅,周公旦之子,故毛班是毛叔郑之孙,周公旦之曾孙。《穆天子传·卷三》载:“吉日甲子,天子宾于西王母”【47】《古本竹书纪年》载“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48】。穆王于十七年西征时见到过西王母,后来西王母到宗周觐见穆王,穆王于甲子朔日在昭宫款待西王母。经查,穆王十八年均无甲子朔日,只有周穆王十九年二月(也可能是周历三月)初一是甲子日,即公元前993年2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20:41朔。由此可见《穆天子传》和《竹书纪年》基本是可信的。《今本竹书纪年》载:“(穆王)十二年,毛公班、井公利、逢公固帅师从王伐犬戎……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48】十四年克徐戎,比较铭文“三年靖东国”,推知《班簋》很可能作于穆王十二年。八月初吉之后甲戌日,应是公元前1000年7月25日,农历八月初三。+ ?) v$ h( i+ O5 Y( {/ {
   《集成》第1426页《作册大方鼎》铭文载:“……唯四月既生霸己丑,公赏作册大白马……用作祖丁宝尊彝,雋册。”此器族徽与《作册夨令簋》相同,作册夨令称其父为丁公,而作册大称其祖为祖丁,又同为作册,可知大很可能是夨令之子,子承父业为作册。《作册夨令簋》作于周昭王十八年,即公元前1013年,所以《作册大方鼎》应作于穆王中期。穆王时基本满足四月既生霸己丑条件的有:公元前991年4月26日,农历五月初八,该日00:37上弦;公元前986年3月31日,农历四月初八,该日08:55上弦;公元前965年4月9日,农历五月初九,前一日07:53上弦;公元前960年3月14日,农历四月初八,该日14:20上弦;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986年3月31日,该日为周穆王二十六年四月既生霸己丑日,《作册大方鼎》应定为穆王二十六年器。4 B  w/ H9 q3 u/ C3 W! s5 Y% v. ^
   《集成》第3409页《繁卣》铭文载:“唯九月初吉癸丑,公{酉彡}祀,雩旬又一日辛亥,公禘{酉彡}辛公祀,衣事亡{目叉},公蔑繁历,赐宗彝一肆,车马两,繁拜手稽首,对扬公休,用作文考辛公宝尊彝,其万年宝。或。”《铭文选》定此器为穆王时器。穆王时基本满足“九月初吉癸丑”条件的有:公元前971年8月3日,农历八月三十,次日01:44朔;公元前966年9月6日,农历十月初一,该日16:13朔。两个日期皆可,暂取公元前966年9月6日,该日为周穆王四十六年九月初吉癸丑日,《繁卣》暂定为穆王四十六年器。  
: A' Q/ p2 L8 x2 S! `( f) p. r- W   《集成》第1456页《{冬戈}方鼎》铭文载:“唯九月既望乙丑,在{高足}次,王{俎刂}姜使内史友员赐{冬戈}……用作宝{将鼎}尊鼎,其用夙夜享孝于厥文祖乙公,于文妣日戊……”。员与《员方鼎》铭中之员应是同一人,不过昭王三年时的员还是为昭王执犬的青年,而此时的员作为内史,年龄不会太年轻,应是昭王晚期或穆王早期。经查,从昭王元年到穆王早年基本满足“九月既望乙丑”条件的有:公元前1017年8月16日,农历九月十六,该日11:09望;公元前1012年9月19日,农历十月十五,该日22:41望;公元前986年9月3日,农历九月十六,该日05:18望。因为《作册旂尊》的五月戊子是公元前1012年4月15日,农历五月初六,所以公元前1012年9月19日,是十月既望乙丑,故不能取。同样,后一个日期又与《番匊生壶》的干支日名发生矛盾,因此只能取公元前1017年8月16日,该日为周昭王十四年九月既望乙丑日。假定员为昭王执犬时为二十岁,那么此时的员应为31岁,所以定《{冬戈}方鼎》为周昭王十四年器是比较合理的。
! {4 B/ C+ w& ~$ i$ ?   《集成》第2698页《{冬戈}簋》铭文载:“唯六月初吉乙酉,在{高足}次,戎伐{尹束又},{冬戈}率有司、师氏奔追{兹止卩}戎于域林,博戎{害夫}……用作文母日庚宝尊簋……”从昭王元年到穆王早年基本满足“六月初吉乙酉”条件的有:公元前1028年5月6日,农历五月三十,次日06:36朔;公元前1023年6月9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13:15朔;公元前1002年6月19日,农历七月初二,前一日04:32朔;公元前997年5月23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23:26朔。与《{冬戈}方鼎》铭文比较,虽同在“{高足}次”,《{冬戈}方鼎》为去世不会太久的祖父、祖母作礼器,可知其父母尚在,而《{冬戈}簋》为其母作礼器,所以《{冬戈}簋》应晚于《{冬戈}方鼎》十年以上。故取公元前997年5月23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十五年六月初吉乙酉日,此器应定为穆王十五年器。
; z6 \5 l- p9 j; [   《集成》第2656页《录伯{冬戈}簋盖》铭文载:“唯王正月,辰在庚寅……录伯{冬戈}敢拜手稽首……用作朕皇考釐王宝尊簋……”此器为其父作礼器应与《{冬戈}簋》年份接近。经查,穆王早期满足“正月初吉庚寅”条件有公元前992年1月2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13:44朔;公元前988年1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14:42朔;公元前982年1月10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02:46朔。按理说,第二个日期最合适,可惜与《庚嬴鼎》的干支日名有冲突,不能取,而后一个日期又偏晚,所以应取公元前992年1月2日。该日为周穆王二十年正月初吉庚寅日。《录伯{冬戈}簋盖》应定为穆王二十年器。( r& n1 H7 j/ X, N3 D; k
   《集成》第3393页《录{冬戈}卣》铭文载:“王命{冬戈}曰:{虘又},淮夷敢伐入国,汝其以成周师氏于{古丰}师,伯雍父蔑录历……用作文考乙公宝尊彝。”《集成》第3381页《{禾丮口}卣》铭文载:“{禾丮口}从师雍父戌于古师,蔑历,赐贝卅锊,{禾丮口}拜稽首,对扬师雍父休,用作文考日乙宝尊彝,其子子孙孙永宝,戉。”《集成》第3698页《臤尊》铭文载:“唯十又三月,既生霸丁卯,爰从师雍父戌于{古丰}师之年,爰蔑历,仲兢父赐赤金……用作父乙宝旅彝……”。《集成》第753页《{辶禹}甗》铭文载:“唯六月既死霸丙寅,师雍父戌在古师,{辶禹}从师雍父肩史{辶禹}使于{害夫}侯,侯蔑{辶禹}历,赐{辶禹}金,用作旅甗。”《集成》第1397页《{宀禹殳}鼎》铭文载:“唯十又一月,师雍父省道至于胡,{宀禹殳}从,其父蔑{宀禹殳}历,赐金,对扬其父休,用作宝鼎。”这五器相互关联,比较铭文可知,伯雍父就是师雍父,他和录伯{冬戈}同时代,爵位高于录伯{冬戈},都应是穆王早期之人。师雍父戌守在{古丰}师时,曾与史{辶禹}一起于十一月去拜访{害夫}侯,联络共同对付淮夷。据《{辶禹}甗》铭文,穆王早期满足“六月既死霸丙寅”条件的只有公元前995年6月23日,农历七月二十四,前一日20:12下弦。据《臤尊》铭文,穆王早期基本满足“十三月既生霸丁卯”条件的只有公元前994年1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二,前一日17:28上弦。比较两个日期可知,此次周师在{古丰}驻扎,是在穆王十四年伐徐戎,取得胜利之后而作的防御部署。伯雍父于公元前995年6月23日已在{古丰}师戌守。同年十一月,伯雍父和史{辶禹}拜望{害夫}侯。伯雍父直到公元前994年12月14日仍驻守在{古丰}师,这一年“爰”也开始追随伯雍父驻守在{古丰}师。这样,《录{冬戈}卣》、《{禾丮口}卣》、《{辶禹}甗》和《{宀禹殳}鼎》应定为穆王十七年器物,而《臤尊》应定为穆王十八年器物。# @& R' D2 t2 Y7 z
   《集成》第3401页《競卣》铭文载:“唯伯屖父以成师即东,命伐南夷,正月既生霸辛丑,在坯,伯屖父皇競,各于官,競蔑历,赏競璋,对扬伯休,用作父乙宝尊彝……”。《铭文选》定此器为穆王时器。穆王时基本满足“正月既生霸辛丑”条件的有:公元前1003年1月11日,农历二月初九,前一日01:54上弦;公元前999年1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该日20:13上弦;公元前993年1月19日,农历二月初七,次日06:23上弦;公元前972年1月28日,农历二月初十,前一日20:56上弦;公元前967年1月2日,农历正月初八,该日11:28上弦;公元前962年2月5日,农历二月初八,次日08:26上弦。《今本竹书纪年》载:“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49】,《后汉书·东夷传》载:“穆王后得骥騄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50】。《今本竹书纪年》又说:“十六年……王命造父封于赵”【51】。比较记载,《競卣》铭中“命伐南夷”就是伐徐,再明白不过了,伯屖父应该就是穆王时期的著名人物造父。屖,《说文》:“遟也”。遟,《广韵》待也,又直尸切。又音:脂韵直尼切。《广雅》:“造,诣也”。诣,《说文》{亻侯}至也,从言,旨声。所以屖可与造通。《競卣》应为穆王十四年器物无疑。故应取公元前999年12月16日,该日为周穆王十四年正月既生霸辛丑日。1 ]+ H0 d1 F2 u  ]% G
   《集成》第2309页《御史競簋》铭文载:“唯六月既死霸壬申,伯屖父蔑御史競历……用作父乙宝尊彝簋。”穆王时基本满足“六月既死霸壬申”条件的有:公元前1001年5月31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该日03:15下弦;公元前996年7月4日,农历七月二十四,前一日05:35下弦。公元前965年5月22日,农历六月二十三,次日04:05下弦;公元前960年6月25日,农历七月二十四,该日11:13下弦;综合考虑,我认为公元前1001年5月31日最合适。《御史競簋》应定为穆王十年器。' u& L! {0 R  ?8 C& B% J
   《集成》第2600页《县妃簋》铭文载:“唯十又二月既望,辰在壬午,伯屖父休于县妃曰:{虘又}乃任县伯室,赐汝妇爵、邲之先周玉、黄□,县妃奉扬伯屖父休曰……”穆王时基本满足十二月初吉壬午条件的有:公元前1002年1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00:29朔;公元前997年11月16日,农历十一月三十,次日04:44朔。公元前976年11月26日,农历十三月初二,前一日07:45朔;公元前971年10月31日,农历十二月初一,该日10:32朔;公元前966年1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21:04朔。据铭文可知县妃应是伯屖父之女,此是伯屖父为女儿出嫁所作之器。《競卣》铭中的伯屖父出征伐徐,应是青壮年的伯屖父,西周早期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所以《县妃簋》铭中的伯屖父年龄应在55岁左右,因此应取公元前971年10月31日最合适。《县妃簋》应定为穆王四十一年之器物。) |$ q, ]5 d2 W4 ^9 @
   《集成》第1422页《吕方鼎》铭文载:“唯五月既死霸,辰在壬戌,王{食宛}□大室,吕延于大室,王赐吕秬鬯三卣,贝卅朋,对扬王休,用作宝{齐鼎},子子孙孙永用。”吕应就是《静簋》铭中的吕犅,也是《尚书·吕刑》的吕侯。《尚书·吕刑》载:“唯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52】此“享国百年”不应理解为穆王百岁,而应理解成武王克商至此,周王朝享国百年,故吕刑应作于公元前993年或之后不久,吕主要活动年份应在穆王早中期。经查穆王时期基本满足五月初吉壬戌条件的有:公元前1003年4月2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13:27朔;公元前998年5月6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07:42朔;公元前993年4月9日,农历四月三十,次日14:12朔。公元前972年4月19日,农历五月初二,前一日17:54朔;公元前967年5月23日,农历六月初二,前一日12:04朔;公元前962年4月28日,农历四月三十,次日05:51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998年5月6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十四年五月初吉壬戌日,《吕方鼎》应定为周穆王十四年器。    , a* @$ g7 R3 N
   《集成》第3373页《丰卣》铭文载:“唯六月既生霸乙卯,王在成周,令丰{宀殷}大矩,大矩赐丰金、贝,用作父辛宝尊彝,木羊册。”据《陕西扶风庄白一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发掘简报》【53】,作册旂之父为父乙,后人称作册旂之父为乙公,而作册旂本人,后人称为辛公。丰为作册旂之子,后人称丰为乙公。史墙是丰之子,后人称史墙为丁公。微伯{疒兴}是史墙之子。《作册旂尊》和《作册旂觥》作于周昭王十九年,则《丰卣》和《丰尊》应作于周穆王二十年左右。经查穆王时基本满足“六月既生霸乙卯”条件的有:公元前1006年6月10日,农历七月初八,该日21:55上弦;公元前1001年5月14日,农历六月初七,次日05:04上弦,公元前980年5月24日,农历六月初九,该日05:49上弦,公元前975年6月27日,农历七月初九,前一日14:01上弦。丰为其父作礼器,说明其父去世不久,所以我认为公元前1001年5月14日最合适,该日为周穆王十一年六月既生霸乙卯日。《丰卣》应定为穆王十一年器。
. y1 d' @0 `9 \6 m& ~& {7 R   《集成》第5203页《齐生鲁方彝盖》铭文载:“唯八年十又二月初吉丁亥,齐生鲁……用作朕文考乙公宝尊彝……”。乙公就是丰,所以齐生鲁和史墙是兄弟,此器应该是恭王八年器。经查周恭王八年十二月初吉丁亥日是公元前946年10月25日,农历十二月初一,该日00:36朔。此器指认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3年,这是恭王时期出现“建元二元论”的一个例证。
$ O$ H- L! A' x! K! Z) t   《集成》第2630页《师酉簋》铭文载:“唯王元年正月,王在吴,各吴大庙,公族{工公攴}釐入佑师酉,立中廷北向,王呼史墙册命师酉……用作朕文考乙伯、宄姬尊簋……”史墙是丰之子,《丰卣》和《丰尊》作于穆王十四年,所以《师酉簋》只能是恭王元年器。《齐生鲁方彝盖》表明恭王元年存在“建元二元论”,所以《师酉簋》的元年正月应是公元前954年12月或公元前953年1月。$ I' r6 X$ j1 i
   《汇编》第1098页《师酉鼎》铭文载:“唯王四祀九月初吉丁亥,王各于大室,使师俗召师酉……用作朕文考乙伯、{宫九}姬宝尊鼎……”与《师酉簋》同理,《师酉鼎》也只能是恭王四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51年9月21日,正好是周恭王四年九月初吉丁亥日,农历十月初一,该日01:47朔。6 ^, {5 j0 h& U
   《集成》第2407页《卫簋》铭文载:“唯八月初吉丁亥,王客于康宫,荣伯佑卫……用作朕文祖考宝尊簋……”《铭文选》已分析指出,此卫就是裘卫,《五祀裘卫鼎》、《九年裘卫鼎》及《裘卫盉》都是恭王时器,而且此器是裘卫为其祖作礼器,可知此时裘卫父尚存,裘卫本人还年轻,所以《卫簋》应是穆王晚期或恭王早期器。恭王时基本满足“八月初吉丁亥”的只有公元前951年9月21日,农历十月初一,该日01:47朔。由《师酉鼎》可知此为周恭王四年九月初吉丁亥日,非八月初吉丁亥日。查恭王前只有公元前956年8月18日合适。该日为周穆王五十六年八月初吉丁亥日,农历九月初二,前一日03:26朔。故《卫簋》应定于周穆王五十六年器物。5 W+ J/ R+ P$ l. V7 t
   《汇编》第510页《达盨》铭文载:“唯三年五月既生霸壬寅,王在周,执驹于滆居,王呼巂趩召达,王赐达驹,达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作旅盨。”作为西周中期器,经查只有公元前952年4月14日合适。该日为周恭王三年五月既生霸壬寅日,农历五月初八,次日06:03上弦。《达盨》应定为恭王三年器。
6 \/ r; K0 g; L# W% Z   《集成》第2863页《{疒兴}盨》铭文载:“唯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司马共佑{疒兴},王呼史年册赐……用作文考宝簋……”{疒兴}是史墙之子,丰之孙,《丰卣》、《丰尊》是周穆王十一年器物,所以{疒兴}应是恭王、懿王时人。从恭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二月既生霸戊戌”条件的有:公元前951年2月4日,农历二月初九,前一日16:29上弦;公元前925年1月19日,农历二月初九,前一日00:29上弦;公元前920年2月21日,农历三月初九,该日12:55上弦;公元前915年1月26日,农历二月初七,该日18:33上弦;公元前889年1月10日,农历二月初八,该日01:04上弦。分析以上日期,唯有公元前951年2月4日合适。但由《师酉鼎》干支日名对应的日期发现,该日是正月既生霸戊戌日。查看铭文拓片,此处应是“三月既生霸戊戌”而不是“二月既生霸戊戌”。因此对应的日期是公元前951年4月5日,该日为周恭王四年三月既生霸戊戌日,农历四月初十,前一日02:37上弦。这样就与《师酉鼎》干支日名所指日期不再冲突。《{疒兴}盨》应定为恭王四年器。由《师酉簋》铭中“史墙册命师酉”可知史墙在恭王元年还在世,而《{疒兴}盨》铭中却称“用作文考宝簋”,故知史墙死于恭王元年和恭王四年之间。
8 z( h, _2 t+ ~) L   《集成》第1411页《{疒兴}鼎》铭文载:“唯三年四月庚午,王在丰。王呼虢叔召{疒兴},赐驹两,拜稽。用作皇祖文考盂鼎,{疒兴}万年永宝用。”仔细与《{疒兴}盨》铭文比较,可知《{疒兴}鼎》与《{疒兴}盨》都是为其父作礼器,此时其父史墙去世不久。由《师酉簋》可知史墙恭王元年还在世,所以史墙很可能于恭王二年四月以前去世,“三年四月庚午”,指的是周恭王三年四月庚午日,即公元前952年3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六。《{疒兴}鼎》应定为恭王三年器。史墙死于公元前954年12月至953年3月13日之间。《{疒兴}鼎》为其父作周年礼器,《{疒兴}盨》为其父作二周年礼器。
, C# v( A) v/ f# M. w$ m1 m% X   《集成》第5115页《三年{疒兴}壶》铭文载:“唯三年九月丁已,王在郑飨醴。王呼虢叔召{疒兴},赐羔俎。己丑,王在句陵,飨逆酒。呼师寿召{疒兴},赐彘俎,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休,用作皇祖、文考尊壶,{疒兴}其万年永宝。”显然,此器与《{疒兴}鼎》同为恭王三年之器。“九月丁已”是公元前952年8月27日,农历九月二十五。“己丑”是公元前952年9月28日,农历十月二十七。' u1 q" @! d" L; p
   《汇编》第1065页《士山盘》铭文载:“唯王十又六年九月既生霸甲申……用作文考釐仲宝尊盘盉……”。《汇编》定此器为西周中期器物。经查有两个日期合适:公元前996年9月14日,农历十月初七,次日21:15上弦;公元前939年9月15日,农历十月初九,该日15:55上弦。比较而言,公元前939年9月15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恭王十六年九月既生霸甲申日,《士山盘》应定为恭王十六年器物。后面分析《史伯硕父鼎》等器时将发现只能选公元前939年9月15日,两器日期才不会冲突。
9 [/ a" U0 D( P; U* Y   《集成》第5564页《永盂》铭文载:“唯十又二年初吉丁卯,益公入,即命于天子。公廼出厥命,赐{甶廾}师永厥田,{氵酓}昜洛疆眔师俗父田,厥眔公出厥命,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遣仲,公廼命酉司徒圅父、周人司工殿、渊史、师氏、邑人奎父、毕人师同……永用作朕文考乙伯尊盂……”师俗父见于恭王四年器《师酉鼎》,故《永盂》应为恭王或懿王十二年之器。经查懿王十二年不可能有初吉丁卯,所以只能是恭王十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42年3月18日,周恭王十二年四月(或三月)初吉丁卯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12:58朔。此器指认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3年,这是恭王时“建元二元论”的又一例证。“建元二元论”在恭王时屡次出现,而之前未见一例,说明建元的观念正是从恭王时开始发生变化,而之前一般以即位之年为元年。西周青铜器反映出这种观念之争,一直持续到宣王时期。
/ T; V& F7 A; i$ V   《集成》第1482页《师奎父鼎》铭文载:“唯六月既生霸庚寅……司马井伯佑师奎父,王呼内史驹册命师奎父……用追孝于剌仲……”师奎父见于恭王十二年器《永盂》,故《师奎父鼎》应定为恭王时器。经查,恭王时基本满足“六月既生霸庚寅”条件的有:公元前949年5月10日,农历六月初八,该日10:23上弦;公元前944年6月13日,农历七月初七,次日20:42上弦。前一个日期更合适,故《师奎父鼎》应定为恭王六年之器。9 v' y# A8 o( @
   《集成》第2460页《走簋》铭文载:“唯王十又二年三月既望庚寅……司马井伯入佑走,王呼作册尹册命走……”《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显然有误。因为铭中的“司马井伯”见于《师奎父鼎》,所以《走簋》很可能是恭王十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43年2月14日,周恭王十二年三月既望庚寅日,农历三月十七,前一日13:40望。
4 l6 R/ ^/ u6 a/ @% Z* R: J* o   《集成》第2393页《师毛父簋》铭文载:“唯六月既生霸戊戌……师毛父即位,井伯佑,内史册命……”。作为西周中期器,师毛父的傧相井伯亦见于恭王七年器《七年趞曹鼎》,所以师毛父应是恭、懿时人。从恭王元年查到孝王元年,基本满足“六月既生霸戊戌”条件的有:公元前946年5月9日,农历六月初九,前一日18:05上弦;公元前941年6月11日,农历七月初九,前一日21:48上弦;公元前936年5月16日,农历六月初七,次日20:48上弦;公元前931年6月19日,农历七月初七,次日07:00上弦;公元前910年6月29日,农历七月初九,前一日13:57上弦。综合考虑取公元前941年6月11日,该日为周恭王十四年六月既生霸戊戌日,将《师毛父簋》定为恭王十四年器。
" \* H- X# M3 p   《集成》第1423页《{穴丩}鼎》铭文载:“唯王九月既望乙已,遣仲令{穴丩}缵司奠田,{穴丩}拜稽首,对扬遣仲休,用作朕文考釐叔尊鼎……”。遣仲见于恭王十二年器《永盂》,所以《{穴丩}鼎》很可能是恭王或懿王时器。从恭王元年往后查时基本满足“九月既望乙已”条件的有:公元前936年9月20日,农历十月十六,前一日11:34望;公元前931年8月25日,农历九月十六,次日11:13望;公元前926年9月28日,农历十月十四,次日03:19望。再看《豆闭簋》,《集成》第2609页铭文载:“唯王二月既生霸,辰在戊寅,王各于师戏大室,井伯入佑豆闭。王呼内史册命豆闭……用抄乃祖考事,司{穴又止}俞邦君司马、弓、矢……用作朕文考釐叔宝簋……”。“文考釐叔”见于《{穴丩}鼎》,可知豆闭与{穴丩}是兄弟,所以《豆闭簋》也应是恭王或懿王时器。从恭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二月初吉戊寅条件的有:公元前954年1月31日,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23:19朔;公元前949年3月5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21:42朔;公元前928年1月17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07:44朔;公元前923年2月17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04:34朔。两器同为父亲釐叔作礼器,可知作器时间相近。综合考虑,《{穴丩}鼎》若取公元前926年9月28日,将与后面分析的《匡卣》日期发生冲突,所以应取公元前931年8月25日,该日为周懿王五年九月既望乙已日,将《{穴丩}鼎》定为懿王五年器。《豆闭簋》取公元前928年1月17日,该日为周懿王八年二月初吉戊寅日,《豆闭簋》应定为懿王八年器。
& Y+ `; e* {2 d' \9 g4 F& x   《集成》第2622页《师{疒员}簋盖》铭文载:“唯二月初吉戊寅……司马井伯{录见}佑师{疒员}入门立中廷,王呼内史吴册命师{疒员}曰:先王既命汝,今余唯申先王命,命汝官司邑人、师氏……用作朕文考外季尊簋……”铭中的“司马井伯”见于恭王十二年器《走簋》,所以《师{疒员}簋盖》应是恭王或懿王时器。从恭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二月初吉戊寅”条件的有:公元前954年1月31日,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23:19朔;公元前949年1月5日,农历正月二十九,次日23:40朔;公元前928年1月14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07:44朔;公元前923年2月17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04:34朔。由铭文“先王既命汝”可知师{疒员}在恭王时已获册命,所以应取公元前928年1月14日最合适,看来司马井伯活跃于恭、懿两世。“二月初吉戊寅”与懿王八年器《豆闭簋》“二月既生霸,辰在戊寅”刚好吻合,《师{疒员}簋盖》应定为懿王八年之器。; x4 ?) N& u* ~
   《集成》第2686页《师虎簋》铭文载:“唯元年六月既望甲戌……井伯入佑师虎,即立中廷北向。王呼内史吴曰:册命虎……嫡官司左右戏繁荆……用作朕烈考日庚尊簋……”。井伯见于恭王七年器《七年趞曹鼎》和十四年器《师毛父簋》,内史吴见于懿王八年器《师{疒员}簋盖》,所以《师虎簋》很可能是懿王元年器,经查果如此。恭王、孝王元年都不会有六月既望甲戌日。只有公元前936年6月21日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元年六月既望甲戌日,农历七月十四,次日20:05望。所以《师虎簋》是懿王元年器无疑。
8 X9 r7 }$ Q8 h3 [) |   《集成》第 1448页《庚季鼎》铭文载:“唯五月既生霸庚午,伯俗父右庚季……用又俗父司寇……”伯俗父应就是师俗父,名字见于恭王元年器《师酉鼎》、恭王五年器《五祀卫鼎》和恭王十二年器《永盂》,称伯俗父显然要比称师俗父年龄要大,所以《庚季鼎》很可能是懿王时器。经查恭王时果然没有满足五月既生霸庚午条件的日期,再往后查有:公元前936年4月18日,农历五月初九,该日13:15上弦;公元前931年5月22日,农历六月初九,前一日17:04上弦。由《师虎簋》干支日名所指日期可推知前一个日期是四月既生霸庚午,故只能取公元前931年5月22日。该日为懿王五年五月既生霸庚午日,《庚季鼎》应为懿王五年器。6 r3 U% w1 d- u" k6 [- I' i- P
   《集成》第5206页《吴方彝盖》铭文载:“唯二月初吉丁亥……宰胐佑作册吴……王呼史戊册命吴眔司{方白}叔金……用作青尹宝尊彝……唯王二祀。”作册吴就是内史吴,见于懿王元年器《师虎簋》和懿王八年器《师{疒员}簋盖》,所以《吴方彝盖》很可能是懿王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35年3月1日,周懿王二年二月初吉丁亥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2:15朔。
$ y* v" Q5 O: z( M   《集成》第1521页《曶鼎》铭文载:“唯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井叔赐曶……曶用兹金作朕文考宄伯{将鼎}牛鼎……唯王四月既生霸,辰在丁酉,井叔在異……”井叔很可能就是见于恭王七年器《七年趞曹鼎》和十四年器《师毛父簋》铭中的井伯之弟,所以《曶鼎》很可能是懿王元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36年6月22日,周懿王元年六月既望乙亥,农历七月十五,该日20:05望。《曶鼎》应定为懿王元年器。《曶鼎》干支日名晚《师虎簋》干支日名一天,但同称既望,说明当时的月相观念执行起来并不十分严格,差一天也无所谓。这就为所谓的四分月相说留下了空子。《集成》第1481页《师望鼎》铭文有“丕显皇考宄公”,而《曶鼎》称“作朕文考宄伯{将鼎}牛鼎”,所以曶与师望不是亲兄弟就是叔伯兄弟。2 J; X4 S8 ^% f/ r! s  H
   《铭文选》第178页《趩尊》铭文载:“唯三月初吉乙卯……井叔入佑趩,王呼内史册命趩……唯王二祀。”井叔见于懿王元年器《曶鼎》,所以《趩尊》很可能是懿王二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35年3月29日,周懿王二年三月初吉乙卯日,农历四月二十九,次日16:48朔。《趩尊》应定为懿王二年器。
$ R. g2 a% \9 a6 t8 C% t  a   《集成》第 5475页《走马休盘》铭文载:“唯廿年正月既望甲戌……益公佑走马休……王呼作册尹册赐休……用作朕文考日丁尊盘……”《集成》定此器为西周中期器物,查遍穆、恭、懿、孝、夷五世,只有公元前936年12月18日合适。该日为周恭王二十年正月既望甲戌,农历正月十七,前一日20:54望。此器是“建元二元论”的最好证明。由《师虎簋》可知懿王在公元前936年6月21日以前就已即位,而《走马休盘》依旧沿用的是恭王的纪年,说明恭王是在公元前936年上半年去世的。与《师虎簋》、《曶鼎》的日期比较可知,该日应是懿王元年十二月既望甲戌。这说明这年懿王即位时,有闰三月。而《走马休盘》在用历时没有置闰,所以将懿王历的元年十二月,按恭王历称为二十年正月。" l+ a  m  t- e4 r1 d) _8 Q8 z3 @
   再看《师晨鼎》,《集成》第1486页铭文载:“唯三年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周师录宫……司马共佑师晨……王呼作册尹册命师晨,胥师俗司邑人……膳夫官守友赐赤舄,晨拜稽首……用作朕文祖辛公尊鼎……”。师俗应就是《五祀卫鼎》中的伯俗父。司马共见于恭王四年器《{疒兴}盨》,但恭王三年不可能有三月初吉甲戌,所以《师晨鼎》只能是懿王三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33年4月6日,周懿王三年三月初吉甲戌日,农历五月初一,该日21:19朔。此器指认懿王元年是公元前936年,这是懿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一个例证。
7 K- _* m# k: O3 c, P8 k' {   《集成》第2610页《师艅簋盖》铭文载:“唯三年三月初吉甲戌,在周师录宫……司马共佑师艅入门立中廷,王呼作册内史册命师艅……”。王年、地点和干支日名与《师晨鼎》完全一样,且都见司马共,所记一定同是公元前933年4月6日之事,所以《师艅簋盖》与《师晨鼎》一样也是懿王三年器。
7 D: d. v# C+ ?: L7 F; S4 f" b! P   《集成》第2748页《牧簋》铭文载:“唯王七年十又三月既生霸甲寅……公族絔入佑牧,立中廷。王呼内史吴册令牧,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汝作司土……用作朕皇文考益伯宝尊簋……”内史吴见于懿王九年器《师{疒员}簋盖》,《牧簋》很可能是懿王七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29年12月21日,周懿王七年十三月既生霸甲寅,农历正月初八,次日17:38上弦。此器指认懿王元年是公元前935年,这又是懿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一个例证。
4 y0 W9 L' e3 K2 m   《集成》第3398页《匡卣》铭文载:“唯四月初吉甲午,懿王在射庐,作象□,匡甫象{象臬}二。王曰:休,匡拜手稽首,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作文考日丁宝彝,其子子孙孙永宝用”。查懿王时满足四月初吉甲午条件的只有公元前926年3月21日,周懿王十年四月初吉甲午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12:58朔。《匡卣》应定为懿王十年器。
6 `; N/ A$ u& ^7 ?) r   《集成》第1485页《伯晨鼎》铭文载:“唯王八月辰在丙午,王命韩侯伯晨曰:嗣乃祖考侯于韩……用作朕文考濒公宫尊鼎……”。伯晨与懿王三年器《师晨鼎》的师晨应是同一人,晨在继位韩侯前是王臣,称为师晨。从懿王三年往后查,满足八月辰在丙午条件的是公元前918年8月18日,周懿王十八年八月初吉丙午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02:32朔。《伯晨鼎》应定为懿王十八年器。+ x- Y, ~# I( m! j1 \% t9 c6 Y
   《集成》第5117页《曶壶盖》铭文载:“唯正月初吉丁亥,王各于成宫,井公入佑曶,王呼尹氏册命虎曰:更乃祖考,作冢司土于成周八师……用作朕文考釐公尊壶……”懿王元年器《曶鼎》铭中曶为文考宄伯作礼器。此器曶为文考釐公作礼器,可知宄伯就是釐公。由《曶鼎》可知釐公最晚死于公元前937年6月22日以前。从恭王元年查到孝王元年,基本满足“正月初吉丁亥”条件的有:公元前946年12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前一日03:26朔;公元前940年1月26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10:23朔;公元前936年12月31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00:26朔;公元前914年1月10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16:28朔。前两个日期都合适,考虑到《曶鼎》为元年器,又同为其父作礼器,年份一定相近,故取公元前940年1月26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恭王十四年正月初吉丁亥日,应将《曶壶盖》定为恭王十四年器。* i' s) \7 S# ?; |) [8 x3 \! t+ P
   《汇编》第1281页《曶簋》铭文载:“唯四月初吉丙午,王命曶……司郑骆马……”恭王、懿王时期基本满足“四月初吉丙午”条件的有:公元前954年2月28日,农历三月三十,次日16:25朔;公元前933年3月9日,农历四月初二,前一日12:24朔;公元前928年4月12日,农历五月初一,该日09:58朔;公元前923年3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九,次日13:03朔。比较而言,取公元前928年4月12日较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八年四月初吉丙午日,《曶簋》应为周懿王八年之器。% p' W- V' H* Q. S6 b# U
   《集成》第2471页《太师虘簋》铭文载:“正月既望甲午,王在周师量宫,旦,王各大室即位,王呼师晨召太师虘入门立中廷,王呼宰曶赐太师虘虎裘……唯十又二年。”师晨见于懿王三年器《师晨鼎》,而曶也是懿王时人,所以《太师虘簋》应是懿王十二年器,经查正月既望甲午应是公元前923年1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前一日06:30望。但该日即使按“建元二元论”也应是懿王十三年。查看拓片,很明显,“唯十又二年”的“二”字处少了一画。应为“唯十又三年”。
9 R% n, @% \9 G* q9 Q& _, y   《集成》第81页《虘钟》铭文载:“唯正月初吉丁亥,虘作宝钟,用追孝于己伯,用享大宗……用作朕文考釐伯和林钟,虘眔蔡姬永宝。”虘应就是太师虘,虘为其父釐伯作礼器,说明其父去世不久,此时的虘应是壮年,所以《虘钟》应早于《太师虘簋》。经查恭王、懿王时满足正月初吉丁亥条件有:公元前940年1月26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10:23朔;公元前936年12月31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00:26朔;公元前910年1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06:46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940年1月26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恭王十四年正月初吉丁亥日,《虘钟》应定为恭王十四年器。比较《士山盘》、《{穴丩}鼎》、《豆闭簋》和《曶壶盖》铭文,它们分别称“文考釐仲”、“文考釐叔”、“文考釐叔”、“文考釐公”,而《虘钟》称“文考釐伯”可知虘与士山、{穴丩}、豆闭及曶是叔伯兄弟,而{穴丩}与豆闭又是亲兄弟。
( A' s# {0 q% W. M3 S! |( m8 C   《集成》第1453页《康鼎》铭文载:“唯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康宫,荣伯入佑康。王令死司王家……用作朕文考釐伯宝尊鼎……郑井。”铭中康作“文考釐伯宝尊鼎”,《虘钟》铭中虘作“文考釐伯和林钟”,可见康与虘是亲兄弟,同为其父作礼器,两器年份相距不会太远。经查公元前943年1月29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恭王十一年三月初吉甲戌日,农历三月初一,02:28朔。《康鼎》是恭王十一年器。
- ^; e2 H( ?) Y) V- q1 |: ?   《集成》第1444页《史伯硕父鼎》铭文载:“唯六年八月初吉己已,史伯硕父追孝于朕皇考釐仲、王母泉母尊鼎……”铭中“皇考釐仲”见于恭王十六年器《士山盘》,知史伯硕父与士山是亲兄弟。经查懿王、孝王六年都不可能有八月初吉己已日,所以只能是恭王六年八月初吉己已。经查该日是公元前948年8月18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12:25朔。此器指认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3年。这是恭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又一例证。. U5 }( r; c; P- E. ?: @1 h
   《集成》第1476页《大鼎》铭文载:“唯十又五年三月既霸丁亥……王呼膳夫{马更}召大,……用作朕烈考己伯盂鼎……”。恭王十四年器《虘钟》铭“用追孝于己伯”,此十五年器“用作朕烈考己伯盂鼎”,可知,大与虘至少是叔伯兄弟。《大鼎》一定是恭王十五年器无疑。经查周恭王十五年三月既生霸丁亥日是公元前939年3月22日,农历四月初八,该日14:33上弦。该器也指认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3年。
  V0 z& [' W- N4 o) _   《集成》第2649页《大簋盖》铭文载:“唯十又二年三月既生霸丁亥……王呼吴师召大……用作朕皇考剌伯尊簋……”。恭王时满足三月既生霸丁亥的是公元前944年2月16日,农历三月初九,该日15:36上弦。与《大鼎》纪年相一致,该日只能是周恭王十一年三月既生霸丁亥日,查看铭文拓片,很明显是将“十又一年”误认为“十又二年”所致。《大簋盖》是恭王十一年无疑。该器指认恭王元年是公元前953年。* Q! ]  k% p' g( \
   《集成》第2348页《大簋》铭文载:“唯六月初吉丁已,王在郑蔑大历,赐刍骍犅曰:用禘于乃考。大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作朕皇考大仲尊簋。”查恭、懿时满足六月初吉丁已的有:公元前951年6月23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00:03朔;公元前930年5月4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13:00朔。由恭王十一年器《大簋盖》可知,大的父亲应在公元前943年2月16日以前去世,按禘祭应在去世多年后举行,所以只能取公元前930年5月4日。该日为周懿王六年六月初吉丁已日。《大簋》应定为懿王六年器。
: C: X, k2 E9 X& ?6 u+ w   《集成》第3701页《盠驹尊》铭文载:“……唯王十又二月,辰在甲申……王呼师{虍豕}召盠,王亲旨盠驹……余用作朕文考大仲宝尊彝……”。此器称“文考大仲”,而懿王六年器《大簋》称“皇考大仲”,可知盠驹与大是亲兄弟。经查,满足十二月初吉甲申条件的有:公元前935年10月24日,农历十二月初二,前一日17:24朔;公元前930年11月27日,农历十三月初二,前一日17:36朔;公元前925年10月31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次日16:14朔。盠驹与大同为先父大仲作礼器,所以取公元前930年11月27日最合适。由《大簋》日期可推知这个日期应是十三月初吉甲申,因此应是闰十二月甲申。《盠驹尊》应定为懿王六年器。
# v! c- S5 Y* `4 X( @   《集成》第5112页《十三年{疒兴}壶》铭文载:“唯十又三年九月初吉戊寅……{彳屖}父佑{疒兴}。王呼作册尹册赐{疒兴}……{疒兴}其万年永宝。”《{疒兴}盨》为恭王四年器,而{疒兴}为史墙之子,丰之孙,不可能活在穆王十三年,所以《十三年{疒兴}壶》应是恭王或懿王之器。经查恭王十三年不可能有九月初吉戊寅,那么只能是懿王十三年之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24年10月20日,周懿王十三年九月初吉戊寅日,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次日22:22朔。与农历月份差两月,说明该年有闰三月。《{疒兴}鼎》为其父作周年礼器,《{疒兴}盨》为其父作二周年礼器,而《十三年{疒兴}壶》是为自己作器,此时的{疒兴}已是暮年。$ m7 C$ f5 m0 L& H5 r: p) }; q
   《集成》第2746页《师訇簋》铭文载:“……今余唯申就乃命,命汝叀雍我邦小大猷……用作朕烈祖乙伯、同益姬宝簋……用作州宫宝。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荣入佑訇。”与《师酉簋》铭“用作朕文考乙伯、宄姬尊簋”比较可知师酉与师訇是父子辈。《师酉簋》是恭王元年器,《师酉鼎》是恭王四年器,所以《师訇簋》应是懿王或孝王元年器。经查懿王元年不可能,那么只能是孝王元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907年2月5日,周孝王元年二月既望庚寅日,农历二月十六,该日12:40望。《师訇簋》应定为孝王元年器。
2 P5 t3 C) z/ ?& Z# B! l   《集成》第2696页《訇簋》铭文载:“唯王十又七祀……益公入佑訇……用作文祖乙伯、同姬尊簋……”益公见于恭王十二年器《永盂》和恭王二十年器《走马休盘》,再考虑到师酉与师訇的父子辈关系,《师訇簋》又作于孝王元年,而铭中訇是为其祖乙伯作礼器,可能其父尚在世,则《訇簋》应定为懿王十七年器。: w" \* }& q9 V$ C7 i5 S. A$ [
   《集成》第2597页《申簋盖》铭文载:“唯正月初吉丁卯……益公入佑申,立中廷,王命尹册命申……”。益公与尹同见于恭王二十年器《走马休盘》,益公还见于恭王十二年器《永盂》、懿王十七年器《訇簋》。而尹也见于恭王十六年器《士山盘》、懿王二年器《曶壶盖》、懿王三年器《师晨鼎》、懿王十三年器《{疒兴}壶》,所以《申簋盖》应是恭王或懿王之器。经查恭王、懿王时期基本满足正月初吉丁卯条件的有:公元前952年1月9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16:47朔;公元前948年12月1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次日05:09朔;公元前942年1月17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18:02朔;公元前921年1月27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02:02朔;公元前917年12月31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23:51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921年1月27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十五年正月初吉丁卯日,《申簋盖》应定为懿王十五年器。
4 x( v2 y4 N4 c/ A: T! k- }5 n   《集成》第2601页《同簋盖》铭文载:“唯十又二月初吉丁丑……荣伯佑同立中廷北向,王命同佐佑吴大父……用作朕文考艽仲尊宝簋……”。作为西周中期器,荣伯见于恭王三年器《裘卫盉》、恭王十二年器《永盂》,所以《同簋盖》应是恭、懿时器。经查满足十二月初吉丁丑条件的有:公元前934年1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06:28朔;公元前929年11月14日,农历十二月初一,该日21:55朔。再看《集成》第5110页《几父壶》铭文载:“唯五月初吉庚午,同仲宄西宫……几父……用作朕烈考尊壶……”。同仲与《同簋盖》之同可能是同一人或是兄弟。查恭、懿时满足五月初吉庚午条件的有:公元前953年5月17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16:35朔;公元前927年5月1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02:55朔。考虑到与《同簋盖》一样,都是为先父作礼器,两器年份相距不会太远,所以《同簋盖》应取公元前929年11月14日,该日为懿王七年十又二月初吉丁丑日,将《同簋盖》定为懿王七年器。而《几父壶》取公元前927年5月1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九年五月初吉庚午日,《几父壶》应定为懿王九年器。
/ b( D6 J" e! F$ a  b% D   《集成》第2710页《卯簋盖》铭文载:“唯王十又一月既生霸丁亥,荣季入佑卯,立中廷,荣伯呼命卯曰:载乃先祖考死司荣公室……”。荣季应是荣伯幼弟,此器距《同簋盖》不会太远,经查公元前924年10月29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十二年十一月既生霸丁亥日,农历十二月初九,该日09:01上弦。《卯簋盖》应定为懿王十二年器。
1 G2 V* a' ?" r' x: Q  q$ s   《集成》第3002页《免簠》铭文载:“唯三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命免作司土,司郑园林眔吴眔牧……”。《集成》第2456页《免簋》铭文载:“唯十又二月初吉,王在周,昧爽,王各于大庙,井叔佑免,即命,王受作册尹书,俾册命免曰:令汝胥周师司廪……”。井叔应是恭王十二年器《走簋》铭中的司马井伯之弟,井叔见于懿王元年器《曶鼎》和懿王二年器《趩尊》,所以《免簠》很可能是懿王时器。经查公元前928年2月20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八年三月既生霸乙卯日,农历三月初九,该日03:21上弦。《免簠》应定为懿王八年之器。与《曶簋》所指日期相比较,可知这一年有闰三月,否则《曶簋》铭中的“四月初吉丙午”就应是“五月初吉丙午”。. z6 v0 e1 T: `
   《集成》第5100页《史懋壶》铭文载:“唯八月既死霸戊寅,王在芳京湿宫,亲命史懋路筮,咸。王呼伊伯赐懋贝,懋拜稽首,对王休,用作父丁宝壶。”《集成》第3392页《免卣》铭文载:“唯六月初吉,王在郑,丁亥,王各大室,井叔佑免,王蔑免历,令史懋赐免:缁芾、冋黄,作司工,对扬王休,用作尊彝,免其万年永宝用。”《免簠》是懿王八年之器,所以史懋与免同是懿王时人,《史懋壶》也应是懿王时器。经查懿王时满足八月既死霸戊寅条件的有:公元前930年7月24日,农历八月二十三,该日19:40下弦;公元前925年8月26日,农历九月二十三,该日05:21下弦。后一个日期与《盠驹尊》所指日期有冲突,所以取公元前930年7月24日。该日为周懿王六年八月既死霸戊寅日。《史懋壶》应定为懿王六年之器。& A1 {" |5 t+ T6 \$ n3 H6 J
   《集成》第2598页《王臣簋》铭文载:“唯二年三月初吉庚寅,王各于大室,益公入佑王臣,即立中廷北向,呼内史年册命王臣……王臣拜稽首……用作朕文考易仲尊簋……”益公见于恭王十二年器《永盂》、恭王二十年器《走马休盘》、懿王十七年器《訇簋》。而懿王、孝王二年都不满足三月初吉庚寅的条件,所以《王臣簋》只能是夷王之器,经查果如此。公元前889年3月2日,周夷王二年三月初吉庚寅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3:04朔。《王臣簋》应定为夷王二年器。假定作《永盂》时益公25岁,那么作《王臣簋》时的益公已是78岁的老翁。
  \/ j! k1 m; i3 o   《集成》第2603页《望簋》铭文载:“唯王十又三年六月初吉戊戌,王在周康宫新宫,旦,王各大室即位,宰倗父佑望……王呼史年册命望,死司毕王家……用作朕皇祖伯窗父宝簋……”内史年见于夷王二年器《王臣簋》,而夷王在位又只有12年,且该年六月初吉不可能是戊戌日,所以《望簋》应该是孝王之器。经查情况果然如此,公元前896年6月15日,周孝王十二年六月初吉戊戌日,农历七月初一,该日18:29朔。如果不是将铭文“十又二年”误认为“十又三年”的话,那么就只能用“建元二元论”来解释。查看图片,我认为误认的可能性很大,应将《望簋》定为孝王十二年器。  
+ A5 {: g" |7 B0 ~" x7 i   《集成》第2463页《楚簋》铭文载:“唯正月初吉丁亥……仲倗父入佑楚,立中廷,内史尹册命楚……”。孝王十二年器《望簋》铭有宰倗父,应是同一人,称仲倗父一定早于称宰倗父。从懿王元年查到厉王元年,基本满足正月初吉丁亥条件的有:公元前914年1月10日,农历二月初二,前一日16:28朔;公元前910年1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06:46朔;公元前904年1月17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13:06朔。综合考虑,取公元前910年12月15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二十六年正月初吉丁亥日,应将《楚簋》定为懿王二十六年器。
, {) _, j. E7 K3 h5 Z/ _/ M   《集成》第2641页《扬簋》铭文载:“唯九月既生霸庚寅……司徒单伯入佑扬,王呼内史史年册命扬……用作朕烈考宪伯宝簋……”。内史年见于孝王十二年器《望簋》和夷王二年器《王臣簋》。从孝王元年查到厉王元年,基本满足“九月既生霸庚寅”条件的有:公元前904年9月17日,农历十月初八,次日14:46上弦;公元前883年9月27日,农历十月初九,初七20:29上弦。显然应取公元前904年9月17日,该日为周孝王四年九月既生霸庚寅日,应将《扬簋》定为孝王四年器。4 [: I; g! h0 ?7 |2 N
   《集成》第5541页《{亻賸}匜》铭文载:“唯三月既死霸甲申……伯扬父乃或事牧牛誓曰……乃以告事祝、事曶于会……”。伯扬父就是孝王四年器《扬簋》铭中的扬。事曶就是吏曶,曶见于《曶鼎》、《曶壶盖》、《曶簋》,它们都是懿王时器。查懿王和孝王时满足三月既死霸甲申条件的有:公元前915年3月13日,农历三月二十四,该日05:08下弦;公元前910年4月16日,农历四月二十三,前一日12:53下弦。取公元前915年3月13日合适。该日为周懿王二十一年三月既死霸甲申日,《{亻賸}匜》应定为懿王二十一年器。/ }- X2 G' U% z* l& ?3 j7 b
   《集成》第2690页《三年师兑簋》铭文载:“唯三年二月初吉丁亥……{垖日攵}伯佑师兑……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余既命汝胥师和父,司左右走马,今余唯申就乃命,令汝缵司走马……用作朕皇考釐公{将鼎}簋……”。师兑称“皇考釐公”,而懿王元年器《曶壶盖》铭中曶称“文考釐公”,可知师兑与曶是亲兄弟。师兑为父作礼器,可知其父去世不会太久,所以《三年师兑簋》必是懿王三年之器。查懿王三年二月初吉是公元前933年2月9日,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03:13朔。但这一日是丁丑而非丁亥,显然是为避丑字而故意刻成丁亥。看来汉文化的避讳,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与《师晨鼎》和《师艅簋盖》所指日期进行比较,发现这一年一定有闰三月。《师晨鼎》和《师艅簋盖》铭中的“三年三月初吉甲戌”只能是闰三月的初吉甲戌。
- f7 R- S% I4 B0 H   《集成》第2628页《伊簋》铭文载:“唯王廿又七年正月既望丁亥……申季入佑伊……王呼命尹封册命伊……伊用作朕丕显文皇考{彳屖}叔宝{将鼎}彝……”。西周中期王年二十七年以上的只有穆王和懿王,经查穆王时不可能,再查懿王二十七年正月既望是公元前910年2月8日,农历二月十六,该日19:41朔。不过该日是丁丑而不是丁亥,这又是避丑字而故意刻成丁亥的明证。# ]) }/ m" u/ q( m, ]
   将丁丑改刻成丁亥,还有一实例。《集成》第2675页《师{甘水页}簋》铭文载:“唯王元年九月既望丁亥……司工液伯入佑师{甘水页}……王呼内史{辶贯}册命师{甘水页}……用作朕文考尹伯尊簋……”。查遍西周各王年,只有公元前1057年10月7日合适。该日为周康王元年九月既望丁亥日,农历九月十六,前一日16:49望。但该器明显是西周晚期器物,那么只有公元前890年8月22日合适。该日为周夷王元年九月既望丁丑日,农历九月十五,该日18:31望。将丁丑改为丁亥只为避丑字而已。《师{甘水页}簋》应定为夷王元年器。3 h( u. e2 ]7 e' i
   《集成》第2605页《元年师兑簋》铭文载:“唯元年五月初吉甲寅……同仲佑师兑入门立中廷。王呼内史尹册命师兑:胥师和父,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用作皇祖城公{将鼎}簋……”。《三年师兑簋》是懿王三年之器,所以此器应是懿王元年之器。经查,并与《吴方彝盖》和《趩尊》的干支日名所指日期相协调,周懿王元年五月初吉甲寅日是公元前935年5月27日,农历六月三十,次日22:59朔。此器师兑为其祖城公作礼器,《三年师兑簋》师兑为其父釐公作礼器,而《曶壶盖》铭中的干支日名表明公元前936年12月31日之前釐公已过世,这说明西周之时为过世之父作礼器必须周年之后才可以作礼器。有人提出《元年师兑簋》铭“司左右走马、五邑走马”比《三年师兑簋》铭多出“五邑走马”,所以认为《元年师兑簋》晚于《三年师兑簋》。细玩铭文文意,其实《三年师兑簋》只不过是在申述前面册命时的简称而已。: o# Y7 d! H3 G& D$ ?  P/ ~
   《集成》第2352页《{将鼎}兑簋》铭文载:“唯正月初吉壬午,蒋兑作朕文祖乙公、皇考季氏尊簋……”蒋兑应就是师兑。《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由此可知蒋兑和曶都是周公后裔。由《元年师兑簋》和《三年师兑簋》可知,季氏就是釐公,此器为其父作礼器,应作于懿王元年之后不久。经查公元前935年12月21日最合适。该日为周懿王元年正月初吉壬午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15:00朔。看来《{将鼎}兑簋》是为其父釐公去世满周年作礼器。3 H( Q* a5 r+ F* [
   《集成》第2740页《蔡簋》铭文载:“唯元年既望丁亥……宰曶入佑蔡,立中廷,王呼史年册命蔡……”曶之作器多见于懿王之时,史年见于夷王二年器《王臣簋》,《蔡簋》作为元年器很可能是孝王元年器,经查果如此。公元前907年8月1日,周孝王七月(也可能是八月)既望丁亥日,农历八月十六,该日02:30望。
3 I* N: L% L' n% Q) P$ `   《集成》第2624页《谏簋》铭文载:“唯五年三月初吉庚寅……司马共佑谏,入门立中廷,王呼内史年册命谏……用作朕文考叀伯尊簋……”。司马共见于懿王三年器《师晨鼎》,内史年见于孝王元年器《蔡簋》,孝王十三年器《望簋》和夷王二年器《王臣簋》,所以《谏簋》应是孝王五年器。经查懿王五年不可能,再查孝王五年三月初吉庚寅日是公元前904年3月21日,农历四月初四,初一丁亥日13:03朔。有人可能以此否定定点月相说,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不能以个别概普遍,而应以普遍统特殊。此器要么是误刻,要么是当时个别人使用月相名并不十分严格,不过绝大部分青铜器表明当时人还是比较严格地使用月相名。另外,该器指认周孝王元年是公元前908年,这也是“建元二元论”的表现。与《师道簋》日期相比较,可知这一年有闰三月,否则《谏簋》的“唯五年三月初吉庚寅”就应称为“唯五年四月初吉庚寅”。
9 o6 x" K" E% g3 Y) P   《汇编》第1010页《伯吕盨》铭文载:“唯王元年六月既省霸庚戌,伯吕又作旅盨,其子子孙孙永宝用”。《汇编》定此器为西周晚期器物。从幽王元年一直往前查,只有公元前907年6月25日合适。该日为周孝王元年六月既省霸庚戌日,农历七月初九,该日20:57上弦。该器应定为孝王元年器。与《师訇簋》的日期相比较,可知这一年也有闰三月,否则《伯吕盨》的“唯王元年六月既省霸庚戌”就应称为“唯王元年七月既省霸庚戌”。
  h* z* `. F# C8 w   《集成》第2470页《即簋》铭文载:“唯王三月初吉庚申……定伯入佑即,王呼命汝……司琱宫人{虎虎}{方滔}用事……用作朕文考幽叔宝簋……”。《集成》第148页《师臾钟》铭文载:“师臾肇作朕烈祖虢季、{宄吕}公、幽叔、朕皇考德叔大林钟……”。虢季、{宄吕}公、幽叔皆师臾的烈祖,而德叔是师臾之父。《即簋》中即称“文考幽叔”,则即是德叔或德叔兄弟,即与师臾为父子辈。《师望鼎》中师望称“皇考{宄吕}公”,则师望与即是父子辈。《师{才食丮}鼎》中师{才食丮}称“朕考{高早}季”,{高早},古文墉,亦是郭字所得声。古虢、郭同音通假,所以“{高早}季”就是虢季。师{才食丮}与师望又是父子辈。师{才食丮}、师望、即、师臾是祖孙四代。《师{才食丮}鼎》是恭王八年器,《望簋》是孝王十二年器,即为其父作礼器,即之年龄不会太年轻,所以《即簋》应是夷王时器,而《师臾钟》应是厉王时器。经查夷王时满足“三月初吉庚申”条件的有:公元前889年2月1日,农历三月初一,该日17:45朔;公元前884年3月6日,农历三月三十,次日11:17朔。取公元前889年2月1日最合适,该日为周夷王二年三月初吉庚申日。《即簋》应定为夷王二年器。由《王臣簋》可知公元前889年3月2日是周夷王二年三月初吉庚寅日,所以这一年有闰三月。
2 ?/ D8 m/ u7 @) Y6 o& {; g* o  x   《汇编》第494页《宰兽簋》铭文载:“唯六年二月初吉甲戌……司土荣伯佑宰兽……王呼内史尹中册命宰兽曰……用作朕烈祖幽仲、益姜宝{匚金}簋……”。此铭称“烈祖幽仲”,而夷王七年器《即簋》铭称“文考幽叔”,可知即是宰兽的远房叔伯。所以《宰兽簋》只能是夷王或厉王六年器。经查只有公元前886年1月30日合适。该日为周夷王六年二月初吉甲戌,农历三月初二,前一日21:22朔。《宰兽簋》应定为夷王六年器。该器指认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1年,为“建元二元论”有添一例。
/ `4 P- Z( G$ i# v  ?* B3 A   《集成》第2416页《师遽簋盖》铭文载:“唯王三祀四月既生霸辛酉……王呼师朕赐师遽贝十朋……用作文考旄叔尊簋……”《铭文选》定此器为恭王时器。经查恭王、懿王、孝王均无可能,只有公元前888年3月28日最合适。该日为周夷王三年四月既生霸辛酉,农历四月初八,该日01:45上弦。
: ~. r9 [0 ]3 q* q; B. q* z, b" f: m   《集成》第5204页《师遽方彝》铭文载:“唯正月既生霸丁酉,王在周康寝飨醴,师遽蔑历,友王,王呼宰利赐师遽……用作文祖它公宝尊彝……”《师遽簋盖》为夷王三年之器,从孝王元年往后查,基本满足“正月既生霸丁酉”条件的有:公元前899年1月1日,农历正月初九,前一日07:55上弦;公元前894年2月4日,农历二月初八,该日19:08上弦;公元前889年1月9日,农历二月初七,次日01:04上弦。后两个日期都有可能,但《师遽簋盖》为其父作礼器,此器为其祖作礼器,所以取公元前894年2月4日更合适,《师遽方彝》应定为孝王十四年器。
/ s9 Y# G  q! Y0 Y" j   《集成》第2419页《五年师{方史}簋》铭文载:“唯王五年九月既生霸壬午……{方史}敢扬王休……”。《集成》第2612页《元年师{方史}簋》铭文载:“唯王元年四月既生霸,王在淢居,甲寅,王各庙即位,迟公入佑师{方史},即立中廷,王呼作册尹克册命师{方史}曰:備于大左,官司丰还,佐佑师氏……用作朕文祖益仲尊簋……”。懿王七年器《牧簋》铭中牧为其文考益伯作礼器,懿王十六年器《申簋盖》、懿王十七年器《訇簋》铭中的益伯很可能就是益仲之兄。《元年师{方史}簋》师{方史}为其祖益仲作器,说明其父尚存或去世不到周年,所以此器很可能是夷王元年器。顺理推知《五年师{方史}簋》应是夷王五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周孝王五年九月壬午日,公元前887年8月11日,农历九月初八,次日10:59上弦。该器指认周夷王元年是公元前891年,这是夷王时期“建元二元论”的又一例证。顺理推知《元年师{方史}簋》铭中的“元年四月既生霸”指的是公元前891年4月1日,农历四月初九,该日13:29上弦。
- o% |5 T- U+ _6 {   《集成》第695页《尹姞鬲》铭文载:“穆公作尹姞宗室于繇林,唯六月既生霸乙卯……”。《集成》第3702页《盠方尊》铭文载:“……穆公佑盠……用作朕文祖益公宝尊彝……”。穆公与盠同时代人。盠之祖父益公见于懿王十七年器《訇簋》和夷王二年器《王臣簋》,所以益公在夷王二年时还活着。从夷王二年往后查,满足六月既生霸乙卯条件的是公元前882年6月19日,周夷王九年六月既生霸乙卯日,农历七月初八,该日19:17上弦。《尹姞鬲》应定为夷王九年器。( C% f- z* r5 A0 W4 ]) Y
   《汇编》第497页《尸伯簋》铭文载:“唯征月初吉,辰在壬寅,尸伯于西宫嗌贝十朋,敢对扬王休,用作尹姞宝簋,子子孙孙永宝用。”《尹姞鬲》为夷王九年器,所以《尸伯簋》只能是孝、夷或厉王初期器。经查只有公元前891年1月24日最合适。考虑到夷王公元前891年即位,而公元前890年正式称为夷王元年,所以该日应为周孝王十七年正月初吉壬寅日,农历二月初一,该日04:24朔。《尸伯簋》应定为孝王十七年器。
% C9 w" a$ Q/ G( W, B   《铭文选》第140页《乖伯簋》铭文载:“唯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征眉敖。益公至,告。二月,眉敖至,见,献{帛贝}。己未,王命仲致归乖伯貔裘……用作朕皇考武乖几王尊簋……归夆其万年日用享于宗室。”由《王臣簋》可知,益公在夷王二年还活着,此器记益公出征,所以《乖伯簋》应定为懿王十年器。懿王九年九月甲寅日,王命益公征眉敖,第二年二月眉敖来京觐见懿王。
! G# o! M2 q. y- a: a/ Q   《汇编》第964页《师道簋》铭文载:“唯二月初吉丁亥……益公入佑师道即立中廷,王呼尹册命师道……用作朕文考宝尊簋……”。由《尹姞鬲》可知,益公在夷王九年,即公元前882年已过世。从公元前882年往前查,满足二月初吉丁亥条件的是公元前904年1月17日。该日为周孝王四年二月初吉丁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13:06朔。《师道簋》应定为孝王四年器。
$ A2 Z; t4 O! N* x( S: B2 S   《集成》第2200页《郑虢仲簋》铭文载:“唯十又一月既生霸庚戌,郑虢仲作宝簋,子子孙孙彶永用。”西周时,郑是王畿之地,周宣王时封给其弟郑桓公友,郑虢仲显然在郑桓公就封之前。《今本竹书纪年》载:“(厉王)三年,淮夷侵洛,王命虢公长父征之,不克。”【54】《后汉书·东夷传》载:“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55】所以郑虢仲是厉王时人。经查,厉王时基本满足“十又一月既生霸庚戌”的有:公元前871年10月14日,农历十一月初九,前一日23:01上弦;公元前866年11月17日,农历十二月初九,前一日15:27上弦;公元前861年10月21日,农历十一月初八,次日22:56上弦;公元前856年1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初七,次日15:57上弦。结合史料,取公元前871年10月14日较合适。该日为周厉王八年十一月既生霸庚戌日,《郑虢仲簋》应定为周厉王八年器。
0 `9 n5 C  _+ O" n7 R" O7 K   《集成》第1484页《{走马}鼎》铭文载:“唯十又九年四月既望辛卯,王在周康卲宫,各于大室即位。宰讯佑{走马}入门立中廷北向,史留授王命书。王呼内史□册赐{走马}……{走马}拜稽首……用作朕皇考邰伯、郑姬宝鼎……”《铭文选》定此器为厉王时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861年4月5日,周厉王十九年四月既望辛卯日,农历四月十五,次日08:11望。
5 _, P& N; e: t% J; }3 C0 b   《集成》第5114页《伯克壶》铭文载:“唯十又六年七月既生霸乙未,伯太师赐伯克仆卅夫,伯克对扬天佑王伯友,用作朕穆考后仲尊墉……”《集成》定此器为西周晚期。经查只有公元前863年6月19日合适。该日为周厉王十六年七月既生霸乙未日,农历七月初九,该日13:04上弦。《伯克壶》应定为厉王十六年器。 : G6 F* Q5 m1 r$ }2 _
   《集成》第5486页《散氏盘》铭文载:“……{攸火}从鬲,凡散有司十夫。唯王九月,辰在乙卯……”。{攸火}从鬲就是鬲攸从,见于厉王三十二年器《鬲攸从鼎》。经查厉王时满足九月初吉乙卯条件的有:公元前863年9月7日,农历九月三十,次日09:01朔;公元前858年10月11日,农历十月三十,次日05:54朔。取公元前858年10月11日,该日为周厉王二十一年九月初吉乙卯日,将《散氏盘》定为厉王二十一年器。- h# X7 {. W5 T( e- a* p
   《汇编》第471页《虎簋盖》铭文载:“唯卅年四月初吉甲戌……密叔入佑虎即位,王呼内史曰册命虎曰……虎用作文考日庚尊簋……”。西周王年三十年以上的只有成王、穆王、厉王和宣王,经查只有公元前850年3月22日合适。该日为周厉王三十年四月初吉甲戌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1:49朔。《虎簋盖》为厉王三十年器无疑。+ ?% S/ z1 c; A+ J
   《汇编》第523页《吴虎鼎》铭文载:“唯十又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行首}入佑吴虎,王命膳夫丰生、司工{淮吕}毅申剌王命,取吴许旧疆付吴虎……丰生雍毅伯{行首}入,司土寺奉……爰书尹友、守史甶宾史奉韦两……用作朕皇祖考庚孟尊鼎……”铭中称“皇祖考庚孟”,与《虎簋盖》铭“文考日庚”比较,可知吴虎应就是《虎簋盖》铭中的虎。《虎簋盖》为厉王三十年器,那么《吴虎鼎》应是厉王十八年器。经查情况果然如此。公元前862年12月2日,周厉王十八年十三月既生霸丙戌日,农历十三月初八,该日16:31上弦。
( O4 h8 Q' J5 a9 T2 d, c+ s   《集成》第5469页《鲜盘》铭文载:“唯王卅又四祀,唯五月既望戊午,王在芳京,禘于昭王,鲜蔑历,裸王{章丮},裸玉三品、贝廿朋,对王休,用作子孙其永宝。”《集成》第2232页《毕鲜簋》铭文载:“毕鲜作皇祖益公尊簋,用祈眉寿鲁休,鲜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鲜就是毕鲜,其皇祖益公在夷王二年还活着,所以《毕鲜簋》应作于夷王末年或厉王初年,而《鲜盘》一定是厉王时器。经查果如此。周厉王三十四年五月既望戊午日是公元前845年6月7日,农历六月十六,该日11:03望。0 P' U9 a5 l' L, `
   《集成》第1355页《伯鲜鼎》铭文载:“唯正月初吉庚午,伯鲜作旅鼎,用享孝于文祖,子子孙孙永宝用。”伯鲜就是毕鲜,简称鲜。经查厉王时满足正月初吉庚午条件的有:公元前870年1月2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07:20朔;公元前845年1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一,该日13:39朔。此器为祖父作礼器,可知其父尚存,伯鲜还年轻,所以应取公元前870年1月2日。该日为周厉王九年正月初吉庚午日,《伯鲜鼎》应定为厉王九年器。
% ^% x2 x6 J8 M( H   《集成》第1508页《禹鼎》铭文载:“禹曰:丕显{走亘}{走亘}皇祖穆公……肆武公亦弗叚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亦唯鄂侯驭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南国、东国,至于历寒……肆武公乃遣禹率公戎车百乘,斯驭二百、徒千,曰:于匡朕肃慕,叀西六师、殷八师伐鄂侯驭方,勿遗寿幼。于禹以武公徒驭至于鄂,{高羊}伐鄂,休获厥君驭方……”。穆公见于夷王九年器《尹姞鬲》,禹称皇祖穆公,又称圣祖考幽大叔、懿叔,可知穆公或是幽大叔,或是幽大叔之兄,懿叔是禹之父,其时都已过世,所以禹应是宣王时人。《禹鼎》应定为宣王时器。, Y1 G0 `9 Q# Y' d/ m6 }
   《集成》第1479页《鄂侯鼎》铭文载:“王南征,伐角、遹,唯还自征,在坯,鄂侯驭方纳醴于王……”。显然此器早于《禹鼎》,这时的鄂侯驭方还未反叛周王。所以《鄂侯鼎》早于《禹鼎》,也应定为宣王时器。6 C, U2 c& a. n1 @4 E. k
   《集成》第2713页《不{其丮女}簋》铭文载:“唯九月初吉戊申,伯氏曰:不{其丮女},驭方、玁狁广伐西俞……汝以我车宕伐玁狁于高陶……用作朕皇祖公伯、孟姬尊簋……”由《禹鼎》、《鄂侯鼎》可知,驭方就是鄂侯驭方,应是宣王时人。所以此器应为宣王时器。经查宣王时期基本满足“九月初吉戊申”条件的有:公元前815年8月19日,农历九月初二,前一日09:08朔;公元前810年7月24日,农历八月三十,次日04:49朔;公元前805年8月26日,农历九月二十九,次日09:17朔。宣王十二年器《虢季子白盘》载“搏伐玁狁于洛之阳”,此器所载“驭方、玁狁广伐西俞”应是事件的延续,所以应取公元前815年8月19日,该日为周宣王十二年九月初吉戊申日,《不{其丮女}簋》应定为宣王十二年器。
# Y5 Z& ^( M7 G2 N' T) N5 w   《集成》第1474页《南宫柳鼎》铭文载:“唯王五月初吉甲寅,王在康庙,武公佑南宫柳,即位中廷北向。王呼作册尹册命柳……”。武公见于宣王十八年器《不{其丮女}簋》和《禹鼎》,所以《南宫柳鼎》也应是宣王时器。经查宣王时期最标准的“五月初吉甲寅”是公元前821年5月28日,周宣王六年五月初吉甲寅日,农历七月初一,该日08:29朔。《南宫柳鼎》应定为宣王六年器。
/ ?9 J6 L+ ~$ ^0 ^, H2 g   《集成》第2657页《此簋》铭文载:“ 唯十又七年十又二月既生霸乙卯,王在周康宫{彳屖}宫,旦,王各大室即位,司土毛叔佑此,入门立中廷,王呼史翏册命此曰……此……用作朕皇考癸公尊簋……。”查遍西周各王年,只有公元前810年11月28日合适,该日为周宣王十七年十二月既生霸乙卯日,农历十三月初九,前一日10:50朔。《此簋》应定为宣王十七年器。
/ @. U! h5 u$ E1 c- Z; \2 Y   《集成》第1483页《无叀鼎》铭文载:“唯九月既望甲戌……司徒南仲佑无叀……王呼史翏册命无叀曰……”。史翏见于《此簋》,所以《无叀鼎》很可能是宣王十七年器。另外《汉书·古今人表》也指出南仲是宣王时人【56】;还有《诗经·小雅·出车》载:“王命南仲,往城于方”【57】,据说也是宣王时期作品。这些史料所记南仲应就是《无叀鼎》铭中的司徒南仲。查宣王时满足九月既望甲戌条件的有:公元前817年9月24日,农历十月十七,前一日19:44望;公元前812年8月29日,农历九月十五,该日18:22望;公元前807年10月2日,农历十月十五,次日20:36望。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812年8月29日,该日为周宣王十五年九月既望甲戌日,应将《无叀鼎》定为宣王十五年器。
0 t9 ?1 z" B  b/ ?- u) @; d0 _   《集成》第2636页《五年召伯虎簋》铭文载:“唯五年正月己丑,琱生有事,召来合事……召伯虎曰:余既讯{厂昊}我考我母令,余弗敢乱,余或致我考我母令……”召伯虎,史称召穆公。据《史记·周本记》“厉王太子静匿召公之家,国人闻之,乃围之。召公……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58】。周宣王时,淮夷不服,宣王命召虎领兵出征,平定淮夷。《诗·大雅·江汉》所咏“江汉之浒,王命召虎”【59】,指的就是这件事。由铭文可知此时召伯虎之父已亡,召伯虎能以己子换太子靖时,两小儿一定是婴儿,所以才难以辨认。此事发生在共和元年。由此可知《五年召伯虎簋》一定是宣王五年器。“正月己丑”指的是公元前823年1月14日,农历正月二十二。
8 A1 c1 E; o3 Y8 H& G! O   《集成》第2638页《六年召伯虎簋》铭文载:“唯六年四月甲子,王在芳,召伯虎告曰……琱生奉扬朕宗君其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铭文琱生称“朕烈祖召公”,表明琱生应该是召伯虎的近亲宗子,琱应是采邑名,琱生是居于琱的召公后裔。“六年四月甲子”经查是公元前822年4月14日,周宣王六年四月甲子日,农历五月初四。7 U" Z, ^) I% X) l" b  N
   《集成》第2701页《师嫠簋》铭文载:“师龢父胙嫠菽芾……唯十又一年九月初吉丁亥,王在周,各于大室即位,宰琱生入佑师嫠,王呼尹氏册命师嫠,王曰:师嫠,在先王小学,汝敏可使,既命汝更乃祖考司小辅,今余唯申就乃命,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眔鼓钟,……师嫠拜手稽首……用作朕皇考辅伯尊簋……”《铭文选》定此器为夷王时器,明显有误。首先,琱生见于《五年召伯虎簋》和《六年召伯虎簋》,显然应是宣王时人;其次作为西周晚期青铜器,尹氏见于宣王时器《三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和幽王三年器《颂鼎》,应就是尹吉甫;再有查遍西周中晚期,满足“十又一年九月初吉丁亥”条件的只有公元前817年10月7日。该日为周宣王十一年九月初吉丁亥,农历十月三十,次日13:42朔。因此《师嫠簋》应定为周宣王十一年器物。- T; p$ E/ R3 |2 M/ W4 s
   《集成》第2626页《辅师嫠簋》铭文载:“唯王九月既生霸甲寅,王在周康宫,各大室即位,荣伯入佑辅师嫠。王呼作册尹册命嫠曰:更乃祖考司辅……”仔细与《师嫠簋》铭文比较发现,师嫠司辅应是厉王之命,宣王不过是“申就乃命”,所以此器应是厉王时器,更何况《史记·周本记》载:“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60】 此铭中荣伯很可能就是厉王宠信的佞臣荣夷公。经查厉王时期基本满足“九月既生霸甲寅”条件的有:公元前851年9月3日,农历十月初九,00:51上弦;公元前846年8月8日,农历九月初七,次日18:04上弦;公元前841年9月10日,农历九月初七,次日10:02上弦。取与《师嫠簋》最接近的公元前841年9月10日。该日为周厉王三十八年九月既生霸甲寅日,《辅师嫠簋》应定为周厉王三十八年器。由此可见周厉王奔彘一定是在公元前841年9月10日以后。
0 G4 A+ f& p* j5 T   《集成》第2674页《师{臼言犬}簋》铭文载:“唯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龢父若曰:师{臼言犬},乃祖考有勋于我家……{臼言犬}拜稽首……用作朕文考乙仲{将鼎}簋……”铭中的伯龢父与宣王十一年器《师嫠簋》铭中的师龢父应是同一人,称伯龢父显然比称师龢父年龄要大,所以《师{臼言犬}簋》应是幽王元年器。经查果然如此。公元前780年1月26日,周幽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日,农历正月三十,次日12:08朔。该器可视为周幽王元年标准器。从铭文看,元年正月第一天,周幽王并未举行什么登基大典,而是在赏赐臣子,所以周幽王一定是在公元前781年就已即位。假定作厉王三十八年器《辅师嫠簋》时师龢父20岁,那么到作《师{臼言犬}簋》时,伯龢父已是81岁的耄耋老翁。   
5 E5 b, k& ]8 d7 j, Q   《汇编》第1154页《伯龢鼎》铭文载:“唯十又二月既望丁丑,伯龢作宝鼎,用飨王出入,使人孙子其万年永宝。”伯龢就是宣王十一年器《师嫠簋》铭中的师龢父,也是幽王元年器《师{臼言犬}簋》铭中的伯龢父,所以《伯龢鼎》应作于宣、幽之间。经查,公元前792年11月15日最合适。该日为周宣王三十五年十二月既望丁丑日,农历十二月十五,该日12:01望。《伯龢鼎》应定为宣王三十五年器。
" {* o. H1 h9 R1 R4 c; f   《集成》第2583页《师藉簋》铭文载:“唯八月初吉戊寅……荣伯入佑师藉,即位中廷,王呼内史尹氏册命师藉……弭伯用作尊簋……”。西周晚期青铜器中的尹氏应就是尹吉甫,见于宣王时器《三十三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膳夫克盨》和幽王三年器《颂鼎》。荣伯和尹氏同时出现,说明荣伯就是厉王三十三年器《辅师嫠簋》中的荣夷公。荣夷公应在共和之初失势,而尹氏主要活跃于宣王、幽王时期,所以《师藉簋》应作于共和前不久。查厉王时期基本满足八月初吉戊寅条件的有:公元前872年7月19日,农历七月三十,次日05:23朔;公元前867年8月23日,农历九月二十九,次日10:41朔;公元前841年8月5日,农历九月初一,该日17:08朔。显然取公元前841年8月5日最合适。该日为三十八年八月初吉戊寅日,《师藉簋》应定为厉王三十八年器。假定此时的尹氏是25岁,那么到作幽王三年器《颂鼎》时是已是87岁的耄耋老翁,这也不是不可能。
- R$ N: `+ \) h6 y0 k# b+ c   《集成》第2475页《师察簋》铭文载:“唯五月初吉甲戌,王在芳……井叔入佑师察,王呼尹氏册命师察……用楚弭伯……弭叔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与《师藉簋》铭文比较可知师察是师藉之弟,《师藉簋》中“荣伯入佑师藉”,而《师察簋》中换成“井叔入佑师察”,很可能荣夷公已经失势,《师察簋》应晚于《师藉簋》。《师藉簋》是厉王三十八年器,所以此铭中之王应是宣王。经查宣王早期满足“五月初吉甲戌”条件的只有公元前814年5月12日,农历六月初一,该日02:23朔。该日为周宣王十四年五月初吉甲戌日,《师察簋》应定为宣王十四年器。) {+ y9 f4 R+ ]% {! p* K
   《集成》第2816页《弭叔作叔班盨盖》铭文载:“唯五月既生霸庚寅,弭叔作叔班盨,其子子孙孙永宝用。”此器与《师藉簋》和《师察簋》相距不会太远。经查有两个日期可选:公元前831年4月27日和公元前826年5月31日。但后者日期与《逆钟》干支日名所指日期比较发现,应是六月既生霸庚寅日,所以只能选公元前831年4月27日。该日为共和十年五月既生霸庚寅日,农历五月初八,该日09:19上弦。《弭叔作叔班盨盖》应定为共和十年器。! B5 }2 y6 R8 O( D) O; B4 O
   《集成》第2700页《敔簋》铭文载:“唯王十月,王在成周,南淮夷{辶娄}、殳,内伐{氵冟}、昴、参、泉、裕敏、阴阳洛,王命敔追{兹止卩}于上洛、{火尕}谷,至于伊、班……鄙于荣伯至所……唯王十又一月,王各于成周大庙,武公入佑敔,告禽馘百、讯卌,王蔑敔历,使尹氏授赉敔……”。武公见于厉王十三年器《不{其丮女}簋》和厉王十四年器《禹鼎》,而尹氏见于厉王三十八年器《师藉簋》、宣王时器《三十二年逨鼎》、《四十三年逨鼎》、《膳夫克盨》以及幽王三年器《颂鼎》。另据《今本竹书纪年》载:“(宣王)六年,昭穆公帅师伐淮夷。王帅师伐余戎。皇父、休父从王伐徐戎,次于淮”【61】。再有《诗经·大雅·常武》载:“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62】。此铭与《竹书纪年》和《诗经》所载,可以相互印证,所以《敔簋》应定为宣王六年器。$ O* H7 E* `* ]* P6 o4 N3 P: Z. W
   《铭文选》第287页《敔簋二》铭文载:“唯四月初吉丁亥,王在周,各于大室,王蔑敔历,赐玄衣赤衮。敔对扬王休,用作文考父丙{将鼎}彝,其万年宝。”敔为宣王时人,经查宣王时基本满足“四月初吉丁亥”条件的有:公元前811年3月10日,农历四月初一,该日01:10朔;公元前806年4月13日,农历四月三十,次日03:05朔;公元前801年3月18日,农历三月二十九,次日19:44朔。综合考虑应取公元前811年3月10日,该日为周宣王十六年四月初吉丁亥日,《敔簋二》应定为宣王十六年器。
$ [$ ?% g) ]& F5 }" m! }- N' n   《汇编》第500页《敔簋盖》铭文载:“唯十又一月既生霸乙亥,王在康宫,各齐伯室召敔……”。宣王时基本满足“十又一月既生霸乙亥”条件的有:公元前824年11月1日,农历十二月初八,次日18:49上弦;公元前798年10月16日,农历十一月初九,次日02:55上弦;公元前793年1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初七,该日16:21上弦。这三个日期都有可能,暂取公元前824年11月1日,该日为宣王四年十一月既生霸乙亥日,将《敔簋盖》定为宣王四年器。
7 }) |3 G3 H4 f: @7 p! M+ e$ m   通过对上述180余件西周青铜器的分析,我们对西周王年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文王受命于公元前1106年6月4日甲子日。武王于公元前1093年3月27日克商。成王以下按后来的惯例以即位后新年伊始称为元年,将各王年排列如下:
/ A, n, G# F  ]3 l& K   成王于公元前1092年至公元前1058年在位35年。2 U& u6 W3 Q5 N6 ~6 t: a8 U! `
   康王于公元前1057年至公元前1031年在位27年。
/ p: b7 E4 m/ f, d) ?* U   昭王于公元前1030年至公元前1012年在位19年。8 g# t" `* l& j6 y2 R3 ]
   穆王于公元前1011年至公元前954年,在位58年。
. ^0 g: A' S8 d4 e   恭王于公元前953年至公元前936年,在位18年。
+ S- `2 P' G4 \# \& g/ U9 {+ b$ \   懿王于公元前935年至公元前908年,在位28年。9 A0 q5 N0 @2 v2 U) m  p
   孝王于公元前907年至公元前891年,在位17年。! r: x  b2 j+ [% W. a
   夷王于公元前890年之公元前879年,在位12年。
9 J: C/ b) y7 _' c   厉王于公元前878年至公元前841年,在位38年。+ C* x% R+ J6 [. z
   共和于公元前840年至公元前827年摄政14年。, ]* ]- h, z" b
   宣王于公元前826年至公元前782年在位45年。+ _) }% v# G9 ~1 N! [9 v* V7 t
   幽王于公元前781年至公元前771年在位11年。2 V" A' G: H* v  E; s6 G/ x# e+ f
   其中懿王在公元前936年6月21日前已即位,有《师虎簋》见证;孝王在公元前907年2月5日前已即位,有《师訇簋》见证。夷王公元前891年4月1日前已即位,有《元年师{方史}簋》见证。宣王在公元前827年6月2日前已即位,有《叔专父盨》见证。幽王在公元前780年1月26日前已即位,有《师{臼言犬}簋》见证。: u( b7 d" M9 m; [9 z4 f
   三百二十二年的西周王年,在定点月相说的指引下,清晰可见。那么多铭文正好、果然地指认相关的王年,绝不可能是偶然的。文王受命、孟津观兵、武王克商等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历史文献和出土青铜器以及天象反演如此高度的一致和无缝连接,这无疑宣告了四分月相说的彻底破产,也让我兴奋不已。三百六十五个日日夜夜没有白辛苦,它让我体会到求真的苦与乐。最后,附小诗一首,献给那些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朋友们。+ B' e- O( [9 j% y9 t0 @" ]
七律 云梯; m$ I5 f. [  {# [+ s2 y
随缘踏入武陵溪,未见桃花路已迷;# R' T; p. K# @' W* R* W9 m. ~  v
万件青铜藏线索,千篇记载漏玄机。
" L* M* J' ]# n. ^, ?' N厘清朔望多重验,破解王年几度疑;
& Z: j" {  Y  _: F9 k2 r忘却时光催白发,天公会意递云梯。9 m9 Z0 \% ~3 _

0 O6 g; h2 ]; [《上海博物馆集刊第七期·晋侯稣编钟》上海书画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
! Z7 [1 J( b2 n) s《春秋左传注》杨伯峻编著,中华书局1990年第2版
9 i, W  ^. N# F4 d6 p《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张培瑜编著,大象出版社1997年版第441页
. B% o% n+ [$ I(4)《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华书局出版发行,2007年版; B/ R9 c4 u! D; ^9 L
(5)《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钟柏生等编 艺文印书馆印行 2006年版7 F$ J- A. t5 w3 B
(6)《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上海博物馆商周青铜器铭文选编写组,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 M2 ^* w( L# E: h9 \
(7)《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64页上
- p, i4 _' c2 u$ t0 @8 a5 Y(8)《国语》韦昭注,明洁辑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9页
# z7 A4 F, @% z! v' }(9)《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18页上和下
. Q( T- W5 ]0 r  f& u(10)《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94页下: ^  w* ^# J& `6 G2 R
(11)《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30页中$ g8 O3 ^, l9 y* S
(12)《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41页5 S& A: ]2 Z* a. N4 h  s8 |" C! c
(13)《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9页
! z" O; E' ^- B/ v: E- E(14)《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636-1637页
, |# M' Y4 z7 P- y1 j(15)《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44页
1 U3 U# B/ v3 |(16)《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51页中5 u5 z0 a4 p8 i& \1 `& I
(17)《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页
4 q( @: H2 m# \1 t(18)《尚书大传》伏胜撰,郑玄注,陈寿祺辑校,商务印书馆1937版第101页; C+ b2 y& C8 _) ^5 n& h- z
(19)《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1页$ S/ e2 ^9 N$ l8 H
(20)《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4页上至第185页上
; O/ a$ J' i! W(21)《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6页上至第197页上
* ]2 F" P( k! W$ o(22)《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364页4 g8 c. i5 z: `& y3 H3 n
(23)《尚书今古文注疏》孙星衍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0页
. W" d5 k* L- ?9 m  b( U- A3 F6 p  O(24)《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32页! k% n! i; Z% s: V+ y$ U
(25)《逸周书校补注译》黄怀信著,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4页
6 Y9 \8 k: S! B% z$ ~  m; [(26)《尚书今古文注疏》孙星衍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6页
( y; {4 f( g& j! o8 c0 x. t(27)《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33页上
8 a! o/ M  Q9 H/ s- }(28)《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9页下、第180页上、第181页上. T: C; K+ `6 \: N
(29)《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16页6 H- }0 l- u4 }2 A! S* {( |
(30)《中国上古史实揭秘》班大为著,徐凤先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15页. r* Z3 W* C* `7 F, c5 o, c
(31)《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7-119页
7 [' u6 i% G$ F! Y1 p& A(32)《尚书今古文注疏》孙星衍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9页
. {5 h' p* M8 S(33)《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2页上1 k3 ~3 c2 f1 p; E% [) v# s  ~
(34)《丛书集成初编·帝王世纪》王云五主编,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页* S9 G# A7 {) N8 y# l+ E+ U
(35)《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88页上
) O( }3 o- O' ~; E6 l(36)《尚书今古文注疏》孙星衍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65页' X* |1 M2 m( ^" L9 S; M
(37)《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0页
# G5 ]8 @  D2 |& U+ k. R(38)《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4页下
& Y; p: o  }: {4 g, I5 _(39)《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27页中
7 I5 D/ n& P) W# C$ g, ^* f+ I& C(40)《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21页; S% c; X+ e. ~& {
(41)《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817页中
1 g0 v( S7 H$ s* D8 X(42)《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5-186页) ]# W7 |8 v& `+ O
(43)《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563页4 T( h9 S% Y9 _9 I$ l# E
(44)《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1页
; M9 c4 G& j( e$ S! }: |) I/ G4 |(45)《汉书》班固撰,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896页0 u$ L/ i% j  r( [. l( b  L3 |
(46)《穆天子传汇校集释》王贻樑、陈建敏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25 页
& A! Z" G2 Y! S# q(47)《穆天子传汇校集释》王贻樑、陈建敏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61 页
$ F& C- W- U  R6 V: s; I(48)《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L% t4 r8 L; P! @9 k8 h6 y
(49)《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6页; H! R( [( M/ [7 y! c/ S  G
(50)《后汉书》范晔撰,李贤等注,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08页
# W$ u; h$ g8 o# d. k2 }(51)《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7页
3 \2 n& ], j$ j0 A* y1 C5 }(52)《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7页中
1 [. ~" n( s* O: M! |7 i(53)《金文文献集成》刘庆柱、段志洪、冯时主编,线装书局2005年版第22册第      427页左上! A8 t1 V3 ]* ]4 }9 `6 e- p
(54)《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6页0 d6 l- {% v2 ~$ _
(55)《后汉书》范晔撰,李贤等注,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08页# |9 u% Y- p. r
(56)《汉书》班固撰,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00页
, w  B% \6 R1 A; O; l" r. b. C' a# y(57)《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16页上
; i6 J, ?3 T: g- {) Y. ?(58)《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43-144页9 B0 `  d. k! [, |: |, P; \3 `+ g
(59)《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73页下
& S6 H2 `. G9 l' @% R# Q1 @: M$ J(60)《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年第2版第141页8 e+ U2 K. y% F; S. L5 @3 }
(61)《竹书纪年译注》张玉春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9页1 `- @2 C  p$ {2 y3 H1 C
(62)《十三经注疏》清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76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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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诸子论坛 于 2013-10-17 13: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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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捍马:《礼记·月令》天象年代考 $ X% p! Z; G& }' ?; g$ y- D8 S
《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该书是由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编定的。戴德选编的八十五篇本叫《大戴礼记》,在后来的流传过程中若断若续,到唐代只剩下了三十九篇。戴圣选编的四十九篇本叫《小戴礼记》,即我们今天见到的《礼记》。其中的《礼记·月令》是最早、最完整记载有关一年十二个月昏旦中星观测记录的历史文献。这些天象究竟出现在什么年代,至今无人明确说清,只能笼统地说产生于春秋战国和西汉初年。本文利用《中国古代天体测量学及天文仪器》一书给出的《224颗恒星的星名和基本数据》以及《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通过详细的分析,推断其天象产生的年代,从而为《礼记·月令》的成书年代提供一个较为精确的佐证。
《礼记·月令》有关天象的记载整理如下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弧中,旦建星中。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
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
仲夏之月,日在东井。昏亢中,旦危中。
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毕中。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旦觜觿中。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东壁中,旦轸中。
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娄中,旦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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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东周和西汉的都城丰镐、洛阳和长安都在北纬35°附近,所以取北纬35°来分析。“对于北纬35°处,冬至的昼长和夜长为9.6小时和14.4小时,夏至的昼长和夜长正好相反是14.4小时和9.6小时”据此我们可以算出《北纬35°四时太阳出入地平线的时刻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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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北纬35°四时太阳出入地平线的时刻表》
北纬35° 冬至 春分 夏至 秋分
日出地平线时刻 晨712分 晨6点 晨448分 晨6
日入地平线时刻 昏448分 昏6点 昏712分 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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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虽然知道太阳出、入地平线的时刻变化是非线性的,不过作为粗略的分析,使用线性内插法计算既简便,误差也不会过大。在下面的分析中都将采用这种简略的方法计算昏旦的时刻。并采用同样方法,利用《中国古代天体测量学及天文仪器》一书给出的《224颗恒星的星名和基本数据》以及《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来计算各种星体不同年份的赤经值。太阳每年在二分二至日的赤经值分别为:春分、夏至90°、秋分180°、冬至270°④。若以太阳为中心,则地球二分二至的位置分别为:春分180°、夏至270°、秋分360°、冬至90°。我们知道地球自转一天的时间为24小时,角度为360°,地球转,用时4分钟。冬至和夏至昏旦时刻相对6点或早或晚72分钟,72分钟就意味地球或多或少转18°。以实心圆表示太阳落山时的观测地,空心圆表示太阳出山时的观测地,那么观测地四时太阳出入地平线的方位图如下所示。
“昏”与“旦”现代已有精确的科学定义,即将辰昏朦影分为民用、航海和天文三种,分别指太阳在地平线下12°18°“中国古代一般以日出前2.5刻为旦,日落后2.5刻为昏。东汉四分历、景初历和大明历等均做此理解”。而隋代刘淖的皇极历则采用“日出前2.365刻为旦,日落后2.365刻为昏”⑤。这说明10°之间是古人普遍采用的标准,而最低也必须在以上,否则根本看不到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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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观测地四时太阳出入地平线的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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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月令》记载的星名基本都是二十八宿的星宿名,表明此时二十八宿的概念已基本形成。我们知道二十八宿的概念不会早过春秋战国时期,而《礼记·月令》也不会晚于西汉末年,故年代的分析可以限定在公元前600年到公元元年之间。
《礼记·月令》虽然记载了太阳和昏旦中星所在的星宿,但没有注明宿度,这给分析带来不小的麻烦。不过有两条常识可以加以利用,一是无论哪一天,太阳与昏旦中星的位置都是对称;二是从冬至到夏至,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越来越大,而从夏至到冬至,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越来越小,利用这些常识可以大致判断三者的位置。三者的相对位置确定也就能判定其所在的节气。我们知道星宿有一定的跨度,分析一般尽量选择星宿中央位置的星体来分析。而太阳在二十四节气中的赤经值对于我们的分析也十分重要,其在一年二十四节气中的赤经值如图二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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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太阳二十四节气赤经值

1 M4 F, P; ~: @/ `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营室以室宿一为代表,尾中取尾宿一和尾宿七的中间值,参中取参宿二为代表。主要年份的孟春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距度,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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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孟春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孟春 旦 尾中* 日与星角距 日 室宿一 日与星角距 昏 参宿二
600217°.6 96°.5 314°.1 97°.6 51°.7
400220°.5 96°.0 316°.5 97°.7 54°.2
200223°.5 95°.5 319°.0 97°.6 56°.6
公元元年 226°.6 94°.9 321°.5 97°.5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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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发现公元前428年立春日后两天,太阳处在室宿一偏东0.8°,赤经317°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该年尾中在赤经220.2°,参宿二在赤经53.8°。参宿二作为昏中星在太阳落山后61分钟半强出现,尾中作为旦中星在太阳出山前61分钟半强出现。所以孟春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28前后出现最标准。正月在立春时节,说明《礼记·月令》使用的是夏历建寅,也就是今之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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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公元前428年孟春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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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弧中,旦建星中。根据《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分析发现,日在奎取奎宿九为代表,昏弧中取弧矢七为代表,旦建星中取建星三为代表,对称性最好。主要年份的仲春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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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仲春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仲春 旦 建星三 日与星角距 日 奎宿九 日与星角距 昏 弧矢七
600248°.8 95°.2 344°.0 95°.3 79°.3
400251°.7 94°.7 346°.4 94°.9 81°.3
200254°.6 94°.2 348°.8 94°.4 83°.2
公元元年 257°.6 93°.7 351°.3 93°.8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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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发现公元前438年雨水日后一天太阳处在赤经346°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该年弧矢七的赤经值为80.9°,建星三的赤经值为251.2°。作为昏中星该日弧矢七在太阳落山后大约31分钟弱一点出现,作为旦中星该日建星三在太阳出山前大约30分钟半弱一点出现。见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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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公元前438年仲春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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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胃中应在胃宿一偏东附近为代表。七星指的是星宿的七星,七星中可以中央的星宿一为代表。牵牛有人主张是牛宿,而我分析后发现,牛宿与胃宿的角距不够,而取今天称为牵牛的河鼓二比较合适。主要年份的季春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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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季春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春 旦 河鼓二 日与星距度 日 胃中* 日与星距度 昏 星宿一
600265°.9 101°.5 7°.4 102°.2 109°.6
400268°.3 101°.7 10°.0 102°.1 112°.1
200270°.8 101°.8 12°.6 102°.5 114°.6
公元元年 273°.2 102°.0 15°.2 101°.9 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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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发现公元前400年谷雨日前5天太阳处在赤经10°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星宿一作为昏中星在太阳落山后大约40分钟出现,河鼓二作为旦中星在太阳出山前大约40分钟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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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公元前400年季春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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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毕中以毕宿四为代表。翼中以翼宿二为代表,翼宿二的赤经值在《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没有表出,只好根据翼宿一的数据偏东推算得出。婺女中以女宿一偏东为代表。主要年份的孟夏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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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孟夏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孟夏 旦 婺女中* 日与星角距 日 毕宿四 日与星角距 昏 翼宿二*
600276°.8 112°.8 29°.6 111°.0 140°.6
400279°.6 112°.6 32°.2 110°.8 143°.0
200282°.4 112°.4 34°.8 110°.7 145°.5
公元元年 285°.2 112°.3 37°.5 110°.4 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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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表分析发现公元前423年清明后一天,太阳处在毕宿四偏西,赤经31°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该年翼宿二处在赤经142°.8的位置,婺女中处在赤经279°.2的位置。该日翼宿二作为昏中星大约在日落后62分钟半弱出现,婺女中作为旦中星大约在日出前62分钟半弱出现。见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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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公元前423年孟夏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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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之月,日在东井。昏亢中,旦危中。根据《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分析发现东井以井宿二为代表,亢以亢宿四为代表,危以危宿一为代表,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主要年份的仲夏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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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仲夏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孟夏 旦 危宿一 日与星角距 日 井宿二 日与星角距 昏 亢宿四
600297°.2 122°.0 59°.2 121°.9 181°.1
400299°.9 122°.2 62°.1 121°.5 183°.6
200302°.6 122°.3 64°.9 121°.2 186°.1
公元元年 305°.3 122°.5 67°.8 120°.8 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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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公元前451年仲夏方位图
据上表太阳处在井宿二偏西0.4°时对称性最好。公元前451年小满日后一天,太阳处在赤经61°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该年亢宿四处在赤经182°.9的位置,危宿一处在299°.2的位置。该日亢宿四作为昏中星大约在日落后79分钟弱出现,危宿一作为旦中星大约在日出前78分钟半弱出现。见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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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柳中本应以柳宿六为代表,但根据《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分析发现此处柳以柳宿一为代表比较适合。火,毫无疑问指的是心宿二,奎中以奎宿一为代表。主要年份的季夏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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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季夏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夏 旦 奎宿一 日与星角距 日 柳宿一 日与星角距 昏 心宿二
600341°.3 113°.0 94°.3 115°.5 209°.8
400343°.7 113°.3 97°.0 115°.5 212°.5
200346°.2 113°.5 99°.7 115°.6 215°.3
公元元年 348°.7 113°.8 102°.5 115°.5 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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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与星的角距看,太阳应处在柳宿一偏东大约靠近柳宿三的位置,这样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均为114°115°之间。公元前400年夏至后八天,太阳处在赤经98°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心宿二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32分钟出现。奎宿一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30分钟出现,见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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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毕中。建星中以处在中央的建星三为代表,毕中以毕宿中央的毕宿四为代表。根据《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的数据和建星三以及毕宿四的位置,翼中以翼宿一的数据偏东,翼宿二附近对称性最好。如此安排后,主要年份的孟秋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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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公元前400年季夏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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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孟秋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孟秋 旦 毕宿四 日与星角距 日 翼宿中* 日与星角距 昏 建星三
60029°.6 110°.0 139°.6 109°.2 248°.8
40032°.2 109°.8 142°.0 109°.7 251°.7
20034°.8 109°.7 144°.5 110°.1 254°.6
公元元年 37°.5 109°.4 146°.9 110°.7 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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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发现公元前400年立秋后七天,太阳处在赤经142°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建星三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48分钟半弱出现。毕宿四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49分钟弱出现,见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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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 公元前400年孟秋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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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旦觜觿中。角以角宿一为代表。这里牵牛不能以河鼓二为代表,而应以牛宿六偏东才符合角距的要求。分析发现觜宿一作为旦中星与太阳所在角宿一的角距为119°,也不符合时令对角距的要求,只有井宿六符合要求。井宿六作为旦中星在觜觿偏东大约15°的位置,觜觿在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200年的仲秋作为旦中星不太可能,很可能是文献传抄中发生了讹误,将井宿当成了觜觿。作这种调整后,主要年份的仲秋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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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仲秋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仲秋 旦 井宿六 日与星角距 日 角宿一 日与星角距 昏 牛宿六*
60064°.2 103°.8 168°.0 103°.0 271°.0
40067°.1 103°.5 170°.6 103°.4 274°.0
20070°.0 103°.1 173°.1 103°.9 277°.0
公元元年 72°.9 102°.7 175°.6 104°.3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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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发现公元前441年秋分前十天太阳处在赤经170°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牛宿六偏东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45分钟出现。井宿六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46分钟出现,见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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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 公元前441年仲秋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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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虚、柳之间的张角从时令来看偏小,故虚取虚宿一,而不取虚宿一偏西的虚宿一和虚宿二之间的虚中。柳中取柳宿六,《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中没有柳宿六的数据,只好根据柳宿一的数据偏东推出柳宿六的数据。房中取房宿三为代表。作出这种安排后,主要年份季秋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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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 季秋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柳宿六* 日与星角距 日 房宿三 日与星角距 昏 虚宿一
60099°.3 104°.6 203°.9 83°.7 287°.6
400102°.0 104°.5 206°.5 83°.9 290°.4
200104°.7 104°.4 209°.1 84°.1 293°.2
公元元年 107°.5 104°.3 211°.8 84°.2 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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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太阳与昏旦中星的位置极不对称,太阳应在房宿三偏西11°附近,也就是氐宿二的位置才对称。很可能是古人在传抄的过程中将氐讹变成了房。以氐宿二代表氐中来替换房宿三,调整后的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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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一 季秋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柳宿六* 日与星角距 日 氐宿二 日与星角距 昏 虚宿一
60099°.3 93°.8 193°.1 94°.5 287°.6
400102°.0 93°.7 195°.7 94°.7 290°.4
200104°.7 93°.5 198°.2 95°.0 293°.2
公元元年 107°.5 93°.3 200°.8 95°.2 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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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一 公元前453年季秋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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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发现公元前453年寒露日太阳处在赤经195°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该年柳宿六的赤经值为101°.3,虚宿一的赤经值为289°.7。虚宿一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31分钟出现。柳宿六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27分钟出现,见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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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危中以危宿一为代表。七星指的是星宿,七星中以星宿一为代表。尾宿的中央大约在尾宿四的位置,尾宿四的赤经值在《224颗恒星4000年位置表》没有表出,只好根据尾宿二的数据偏东推算得出。主要年份的孟冬之月太阳、昏、旦中星的赤经值和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经计算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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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二 孟冬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星宿一 日与星角距 日 尾宿四* 日与星角距 昏 危宿一
600109°.6 109°.6 219°.2 78°.0 297°.2
400112°.1 109°.9 222°.0 77°.9 299°.9
200114°.6 110°.2 224°.8 77°.8 302°.6
公元元年 117°.1 110°.6 227°.7 77°.6 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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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太阳与昏旦中星的位置极不对称,太阳应在尾宿四偏西16°,也就是尾宿二偏西10°的位置才对称。尾宿二偏西10°正是房宿的位置。很可能是古人在传抄的过程中将房讹变成了尾。以房宿三代表房中来替换尾中,调整后的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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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三 孟冬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星宿一 日与星角距 日 房宿三 日与星角距 昏 危宿一
600109°.6 94°.3 203°.9 93°.3 297°.2
400112°.1 94°.4 206°.5 93°.4 299°.9
200114°.6 94°.5 209°.1 93°.5 302°.6
公元元年 117°.1 94°.7 211°.8 93°.5 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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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发现公元前400年霜降前四天太阳处在房宿三偏西半度赤经206°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危宿一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36分钟半出现。星宿一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37分钟出现,见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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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二 公元前400年孟冬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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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冬之月,日在斗。昏东壁中,旦轸中。以斗宿一代表斗中。东壁中取壁宿一和壁宿二的中间值。轸中取轸宿一和轸宿三的中间值。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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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四 仲冬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轸中* 日与星角距 日 斗宿一 日与星角距 昏 壁中*
600153°.1 88°.1 241°.2 89°.2 330°.4
400155°.6 88°.6 244°.2 88°.7 332°.9
200158°.1 89°.1 247°.2 88°.1 335°.3
公元元年 160°.5 89°.8 250°.3 87°.5 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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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十四的数据分析,发现公元前400年左右小雪后4天太阳处在赤经244°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壁中在332°.9的位置,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46分钟出现。轸中在155°.6的位置,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45分钟半出现,见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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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三 公元前400年仲冬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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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娄中,旦氐中。娄中取娄宿一和娄宿三的中间值最能代表。氐中取氐宿一和氐宿三的中间值最能代表。分析发现,婺女取女宿一偏西,太阳和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其历史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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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五 季冬之月的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历史数据
季秋 旦 氐中* 日与星角距 日 女宿* 日与星角距 昏 娄中*
600193°.7 81°.1 274°.8 81°.3 356°.1
400196°.5 81°.1 277°.6 81°.0 358°.6
200199°.0 81°.4 280°.4 80°.7 1°.1
公元元年 201°.6 81°.6 283°.2 80°.4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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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十五的数据分析,经计算发现公元前440年冬至后七天太阳处在赤经277°时,太阳与昏旦中星的对称性最好。娄中在359°.4的位置,作为昏中星在日落后32分钟出现。氐中在196°的位置,作为旦中星在日出前33分钟半出现,见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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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 公元前440年季冬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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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分析,孟春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28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317°,也就是立春后两天。正月在立春时节,说明《礼记·月令》使用的是夏历建寅。
仲春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38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346°,与上月相差29天。
季春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10°,与上月相差24天。
孟夏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23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31°,与上月相差21天。
仲夏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51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61°,与上月相差30天。
季夏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98°,与上月相差37天。
孟秋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142°,与上月相差44天。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旦觜觿中”应该是“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牛中,旦东井中”才对。这样仲秋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41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170°,与上月相差28天。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应该是“季秋之月,日在氐。昏虚中,旦柳中”才对。这样季秋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53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195°,与上月相差25天。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应该是“孟冬之月,日在房。昏危中,旦七星中”才对。这样孟冬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206°,与上月相差11天。
仲冬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0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244°,与上月相差38天。
季冬之月的景象大约在公元前440年前后出现,太阳处在赤经277°,与上月相差33天。而季冬与孟春相差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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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上述分析中对《礼记·月令》的个别文字作了改动,一些赤经值也作了个别调整,难免有凑数据之嫌,但这些改动都是基于两个常识为前提所进行的。这就是无论哪一天,太阳与昏旦中星的位置都是对称;从冬至到夏至,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越来越大,而从夏至到冬至,太阳与昏旦中星的角距越来越小。所以这些改动是完全合理也是分析所必需的。所有月份的天象都集中在公元前450年到公元前400年,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我们所作的改动的正确性。因此《礼记·月令》所记载的天象是战国早期的天象,作出这样的结论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礼记·月令》每个月份的间隔毫无规律,说明这份月令既不是出自周王室,也非出自某个诸侯国,而是战国七雄各个诸侯国民间留传的有关月令认识的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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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守贤、全和钧主编《中国古代天体测量学及天文仪器》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314-348页。
《十三经注疏》阮元校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52页至1384页。
《中国古代天体测量学及天文仪器》,第33页。
《中国古代天体测量学及天文仪器》,第312页。
张培瑜等著《中国古代历法》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32页。3 S6 r4 n9 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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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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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洪范:中国最古老的天文图?——将军崖岩画B组天文年代之蠡测
一:将军崖岩画的解释场景
将军崖岩画,位于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西南 9公里的锦屏山南西小山的西崖上。岩画以石器敲凿磨制而成,分布在长 22米、宽 15米、面积约 330平方米的由混合花岗岩构成的覆钵状山坡上。
岩画被发现於1979,此前,当地乡民一直将这些刻画在岩石上的刻符,理解为无聊村夫的涂鸦。在地乡民对岩画刻符缺乏文化意涵的解读倾向,当然不足以对岩画的意义维度构成否定,但至少说明了其意义蕴涵的指向性,稍嫌不够清晰。
将军崖岩画分为 3组。分别是西部的第1组,位于东部的第3组,以及本文讨论的位于南部的第2组岩画。见下图。. K# \) E) s( Y7 l# n1 v/ t3 k
新诸子论坛第6期 2-78132.png 6 g4 u& G+ q6 b# d7 z
这组岩画阴刻在东西宽约6、南北高约9米、坡度约45°的面南岩面上,其刻符形态有:双圈圆点同心圆、单圈圆点同心圆、小圆圈、单体圆窝、带光芒的双圈圆点同心圆、带光芒的单圈圆点同心圆、带光芒的小圆圈图像,以及“∵”形简化人面纹、短直线纹、曲线纹、短直线曲线组合纹等数量众多、品类繁多的花式刻符。
岩画发现25年来,已有多位学者发表了百余篇文章,如同世界上其它上古岩画一样,几乎人类所有的知识观照体系,都曾被人们从图腾、祭祀、巫觋、占星、天文、艺术、宗教、神话、农业及生活等多个方面,投射到了其身上,以期对刻符所可能具有的文化意涵,进行解释、解构、追摹和复原等探究努力。
综合各家解读的共性,可以看出,他们都能在下述解释场景达成共识:
1:将军崖岩画所处的连云港地区,地处东夷东夷文化带的深处,这就实质性的构成了连接东方及东夷文化的解释场景;
2:连云港及周边地区,有着从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历经新石器时代的北辛、青莲岗、大汶口、龙山与岳石文化,绵延至于夏商周的多处遗址,有力的凸显了其历史文化的悠久性与连续性;
3:岩画所处的锦屏山周围,分布着二涧村等11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桃花涧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
4:连云港与日照及其周边地区,流行着较多涉及“太阳”的文化传说及相关遗址,如羲仲及郁夷、太阳崇拜等;
5:连云港辖域内,包括锦屏将军崖、东磊摸忽山、海州石棚山、刘志洲山,以及灌云大伊山、东海马陵山等13个地区分布了以“圆窝”为特征的星象刻石,仅云台山脉就有近50处这类星象刻石;
6:岩画所处的山包,尤其是岩画所处山石的视界,有支持其作为祭坛或观天台的基本条件;
7:周围环境以及遗迹格局,有明显人工修整、堆放,并参与布置的痕迹;
8:人面像的头向,均朝着太阳或日出方向,或可被理解为与太阳有关。(第一组以A1为测点东偏南1°、以A4为测点1.5°、第三组以C4为测点方向为正东);
9:人工痕迹明显的子午线纹:位于三个“太阳”图像的东侧约1处,有着一条长5.5米、中间宽0.05米、两端宽0.02,深度约在1.5厘米左右的凹槽形线条,该线条的二端及深度,人工打磨的痕迹较为明显,据江苏地质测绘大队测定,该半人工子午线纹的方位角为176°24′52″
10:采用先凿刻后磨刻的之法,凿刻得力度显得力不从心,但磨刻的工艺却显出极大的耐心;
11:所有的圆窝、圆圈都画得很圆,而且都呈圜底,这说明它们都是用原始钻孔的方法手工磨制的;
12:对于这组刻符,人们也较多的偏向于将其解读为星空观测后的天文记录图,认为各种花式的圆、圈、窝、短线,应为意在表示差异化的星象特征。
对于大家共同构塑的上述解释场景,我是能够同意的,因为这对我们究竟根据怎样理由,而得以将岩画与古代,尤其是上古的各种文化要素,进行的意义对接,有着极为重要的澄清作用。可以说,正是在前述解释场景的支持下,才得以让我们展开了对岩画所能具有的意义倾向,以及其可能支持的人文建构,进行各具风貌的文化解读。
本文不拟对将军崖岩画进行全面的梳理,只想将讨论重点集中在岩画构型与天文形似的星官对位上,做一点较为具体的细化工作。
二:核心构型脱胎于南宫朱雀
上世纪初,英国著名天文学家、现代最著名的科学杂*志《自然》的创刊人洛克耶,将自己数十年来对希腊和埃及的古代遗迹和遗物的研究中,所得到的其和天文学有着的密切关系的惊人发现,应用到了英国最著名的“索尔兹伯里巨石阵”的研究上,终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直接导致了将具有确切时间信息和文化标记的天文学,工具性的运用到古代历史文化的考古方面来的天文考古学的诞生。
天文考古学使我们学会了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古代的遗迹和遗物,因之而检视号称“东方天书”的将军崖岩画,我同样欣慰的看到了下述天文学关联:将军崖岩画B组的构型,有着较为清晰的天文形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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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幅以赤道为中心的天文全图,根据前述将军崖岩画B组的构型,我们发现:
1:其B1B49的刻符星团,与五车延伸到南方七宿(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张宿、翼宿、轸宿)的基本构型,有着较大的天文相似;
2:从B61B61B63的形位来看,或许可被解读为参宿;
3:而B66B85的刻符星团,则与位于参宿及南方七宿下面的,由天狼、弧矢,乃至天狗、天社构成的基本构型,有着较大的天文相似;
4:如果这个天文形似的比对是可能的,则参宿而上的应可被解读为五车诸星;
5:而位于本图上方的B86B89,则可被解读为位于北极点的星群;
也就是说,将军崖岩画B组的基本构型,在天文形似上,应该是以南宫朱雀为主体,加上参宿,及其下方天狼等星群,上方的五车等星群,以及位于天顶的北极星群所构成。
下面是以南方七宿为中心的、较为细部的南宫朱雀天文图,以供大家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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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只是岩画构型的天文形似问题,当我们进行更为细致而具体的天文比对时,便会发现还有很多构型差异,以及一些无可回避的技术性问题,比如,
为何将军崖岩画的构型,形成了由天顶而下,历五车、参宿、玉井及其以下诸星群的截止线?线的右方星辰寥寥,线的左方却群星荟萃,甚至绵延甚远?
为何对B87B57,予以特别的标示?
为何在B1B23附近,有着多种同心圆式的星状刻符?
为何B24B30,采取短横线刻符的形式,其所对应的星官可能是谁?
为何参宿到五车附近,也有着较多的异形刻符?
尤为重要的是:如果将军崖岩画的基本构型,确实是上古时代的孑遗,那么,它又是如何体现由岁差所造成的天象差异的?
本文拟将岩画区分为如下三部分:
A:第一部分是位于天顶的北极星群;
B:第二部分是位于中间部分的五车附近的星群、以及B1B34星群;
C:第三部分则是位于下方的部分,包括左边的B35B49,以及右边的B61B85
这三部分的解读难度,以及需要援引的知识,从第一部分到第三部分,呈逐渐减轻的趋势,下面,就让我们先从最简单的形似释读开始,一起来走完这场对将军崖岩画的天文考古之旅吧。
三:岩画第三部分:基于形似的天文构型1B35B49与星、张、翼、轸四宿
B35B49的刻符星团,与星宿、张宿、翼宿、轸宿的构型,有着较大的天文相似:
AB42B49这群刻符,可被解读为翼、轸二宿;
BB35B41,可被解读为星、张三宿;
这里的问题是如何配置柳宿的问题,就这部分的构型而论,我是倾向于将柳宿解释进来的,但考虑到B33以上的星群太多,所以只好割爱,将其柳宿诸星拉去填补空白了。
除此之外,我们也不免发现:这部分的构型虽与柳、星、张、翼、轸诸宿有着较大的相似,但星官数目的极大差异,却导致了这种相似无法在细部构型上,吻合於真实的星空形貌。
对此问题,我倾向于这样解释:中国古代天文学并不追求对天星数目的识别,中国天文图也并不强调对所能观察到的天星予以无差别的悉数登录,而比较追求对特定星团进行“星象”的描绘,一直有依形取星,甚至舍弃亮星的倾向,具体到将军崖岩画B组刻符上,也就反应出他们主要追求形似,着力於对特定星官的形貌构塑,而非一定要将其所观察到的天星,悉数纳入星图。
2B61B62B63与参宿
B35以上的星团,暂缓识别,先来看容易识别的,位于右边的B61B62B63,这三个刻画了小型太阳形象的三颗星,是否可被理解为“参宿”?
这部分需要多说几句,今天的“参宿”共有7颗星,是西方白虎七宿的第七宿,但这里有个问题,为何参宿七星,却只剩下三颗星了呢?将“参宿”缩减为三颗星的考量,与其对星张翼轸四宿的缩减,出于同一个原因吗?
先让我们考察一下参宿七星的基本星象情况:
参宿七星对应西方星名分别是:猎户ζ、猎户ε、猎户δ、猎户α、猎户γ、猎户κ、猎户β。从冬季到次年的初夏,参宿都是夜空中最醒目的一个星座。在参宿七星中,除了参宿四猎户α和参宿七猎户β是一等星外,其它诸星悉为二等星。同一个星座中集中了这么多亮星,不免为世界各大文化体所注意,并纳入到其天文识别体系中,比作神、勇士、超人和英雄,当成力量、坚强、成功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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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西方天象学中,猎户座星座的主体即是由参宿四和参宿七等4颗亮星组成一个大四边形,在四边形中央则有3颗排成一直线的亮星,并被解释为系在猎人腰上的腰带,亦即参宿一,二,三(猎户deltaepsilonzeta)。
我们看到,在西方天象学中,曾将排成直线的参宿一、二、三这3颗亮星,单独的解释为系在猎人腰上的腰带,亦即认可它们拥有独*立的识别单位。
同样,在中国天文学及民间习俗中,也对参宿一、二、三,直称为“三星”。而在汉语中,“三”及通“参”,所谓“参宿”,其实也可被解释为由“参宿三星”为核心的“参宿”。也就是说,“参宿七星”可被理解为“参宿三星”的扩充,在星官的指称上,也是彼此可以相互替代的。
3B73可被解释为天狼
“参宿”下方稍微偏左处的“73”,其刻符形貌为加深的三角形,连在一个带光芒的小圆圈上,揆诸星空,我倾向于将其解读为“天狼星”。
4B70可被解释为弧矢
刻符B70的形貌,很像是射出去的箭矢,透过四个被射开的黑点,着落在二个空心圆上,按图索形,我倾向于将其解读为“弧矢”。
5B65可被解释为玉井
“参宿”下方B65的的“土”字形符,揆其地望,我倾向于将其解读为“玉井”。
6B74可被解释为军市
“天狼”下方的B74,其形符表征为在一根横线上,竖了一只高杆,高杆顶端散布6个黑点,揆其地望,按图索形,我倾向于将其解读为“军市”。
7:缺乏明显解释依据的其余散星
“弧矢”周围还有如B66B67B78B79B80B81之类的散星,揆其地望,可被解读为天狗、天记、天社诸星;
位于“天狼”与“军市”右方及下方的B75B76B77B82B83B84B85诸星,它们各具独特的识别特征,但却面临其附近星官甚少,无星可对的窘境,考虑到B83有着类乎二只眼睛的意象,或许可将其解释为“老人星”。
但又该如何安置B82呢?天鸽座里的孙、子、丈人诸星倒是有被中国天文图所接纳,但就其意象与位置关系来看,用来对应安置识别特征鲜明的B77B82B84B85诸星,颇觉勉强。这还不算B75B76的难以安置问题。原因是,虽说这里总算有些星官可以对应,但毕竟要考虑到在久远的上古年代,这些缺乏必要文化意涵的星官,所面临的是否能被天文秩序所接纳的问题。
至若位于“弧矢”右上方、“天狼”与“军市”左方的B69B69B71B72诸星,因其附近的星官甚少,就难以着落其解释了。
藉由对B35B49B61B85这部分刻符的星官对位,我们算是完成了对将军崖岩画下面部分的构型对位工作,基本可以说,这部分刻符对相关天文形貌的刻画,还是能够符合其大致格局的,难以逐一有效对应的部分,可以说只是少数几个星官,不甚影响大局。
四:岩画第二部分:基于春分点历史轨迹的天文构型
如果说第三部分的的解释方法*论,其所适用的主要是简单的形似比对的话,那么在对将军崖岩画B组第二部分的解释中,我们就要代入由岁差所导致的春分点位移现象,而对岩画刻符形似及位置关系所带来的影响问题了。在进入技术性解读之前,先让我们简单澄清一下相关的知识背景。
1:中国文化中的春与春分点
纯就天文现象的角度而论,“春分点”是由地球围绕太阳运转时,所发生的几个位置关系的变动过程所反映出来的,一般来说,远日点为“冬至点”,近日点为“夏至点”,轨道升降的交汇点分别被命名为“春分点”与“秋分点”。
在中国文化中,“春”的文化意义主要被概述为下述基本特征:
《周礼·春官宗伯疏》曰:春者,出生万物。
《汉书·律历志》: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
《尔雅·释天》曰: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收成,冬为安宁。
《释名》曰:春,蠢也,动而生也;夏,假也,宽假万物使生长也;秋,緧也,緧迫品物使时成也;冬,终也,物终成也。●
《春秋繁露·威德所生》曰:春者,天之和也。又春,喜气也,故生。
《尚书大传》曰。东方为春。盖春乃生物之方。斗柄指东。则天下皆春。
在这些汉代以前主要典籍的描述及定义式解释中,其解释维度堪称一致,悉皆基于“春天”对万物生长的影响情况,也就是立足於对植物的生长约束而立论的。可以说,这是先秦时代对春天及四季,所进行的文化理解中,最为基本的核心立足点。
在此解释维度下,人们对“春分日”所进行的特征解读,也是较为别致的,《礼记·月令》的总结是:“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春分之日,玄鸟至,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
不难看出,《礼记·月令》对“春分”的关注维度,既非是对太阳在黄道升降点,这个特定位置特征的物理学描述,亦非对其所产生的基于西方/现代气象学意义的影响特征的描述,其所关注的显然是由此所产生的对人类生活适应,所可能产生的各种切实影响力的强调,是时人能够观察并总结出的可能将会对农业生活,产生切实影响的各种影响力的整体之和。
由于“春天”关乎万物的生存养长,决定了万物的生命规律和生命周期,人们对昭示了阴阳消长的“春分点”与“秋分点”的重要性,也就获得几乎无以复加的重视,乃至尊崇。
同时,随着人们对星空格局,以及天文规律的更多了解,人们还将星空中的恒星,理解为日月五行诸星的运行背景,并对足以覆盖日月五行诸星的轨迹范围,进行了多个休憩区,亦即28宿的区分,籍以标记日月五行诸星的行止差异。
与此同时,也使人们认识到:正是太阳行道的规律化运作,才导致了生存环境的稳定与顺畅,譬如《管子·形势解》所总结的“春者,阳气始上,故万物生。夏者,阳气毕上,故万物长。秋者,阴气始下,故万物收。冬者,阴气毕下,故万物藏;故春夏生长,秋冬收藏,四时之节也”,基本上就是中国文化自然形成的“万物生长环境”的标准理论模型。
在此视角下,如果阴阳气数,滞而不行,“过”或“不及”,就会导致节令紊乱,从而对世间万物的生存环境,及生长运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譬如太阳在“春分”与“秋分”后,所出现的“日行南道”或“日行北道”的行道变化,就会被认为构成从“春生夏长”,到“秋收冬藏”这一“阴阳气数”发生“性质转换”的重要关键点,并与阴阳运行到了极致阶段的冬至与夏至,一起被尊奉为一年的四大节令之一。
当此理论引导之下,人们将对太阳所行的黄道、月亮所行的白道,以及五大行星各自行道的观察,放到了极其重要的天文观察地位。希望通过对日月五行诸星异常运行的观察,而总结出其对人间事务所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提供准备与指导。
在此情况下,按照这一特定目的而被设定的28宿,也就拥有了与此任务功能相适应的各种性质特征。基此思想而得以确立的中国星占学的相关史料,主要保存在唐代集大成的星占大全——《开元占经》、以及历朝的《天文志》与《五行志》中。而指导该思想的理论成分,则促成了所谓天道思想的肇兴、成型、发展与兴盛,并对中国式的政*治理论,有着极为根本的决定性影响。
2:春分点与天门、天关
先看“天门”这个词,《老子》所说的“天门开阖,能无雌?”《庄子·天运》所说的“故曰,正者,正也。其心以为不然者,天门弗开矣。”以及《楚辞·九歌·大司命》曰:“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淮南·子原道训》曰:“昔者冯夷、大丙之御也……经纪山川,蹈腾昆命,排阊阖,沦天门。”都曾在表述者皆未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使用过该概念。这种使用现象或可被理解为,这应该是一种无需特别解释的常识性概念吧。
下面再来看看汉唐学人的相关注疏:
成玄英注《庄子》曰:“其心之不能如是者,天机之门拥而弗开。天门,心也。”
河上公注《老子》曰:“天门,谓北极紫微宫……治身,天门,谓鼻孔。”
高诱注《淮南子》曰:“天门,上帝所居紫微宫门也。”
我们发现,《庄子·天运》、《老子》、《楚辞·九歌·大司命》、《淮南子·原道训》、成玄英、河上公、高诱等人对“天门”的使用意涵表明:他们都同意“天门”之“天”,所指的应该是世间主导力量之“天”。
在汉语的日常语言里,“门”意指必经的出入口,而在险要之处设立的负责通行开启职能的守卫处所,称之为“关”。就其共性来说,它们都具有必经的出入口之含义,而“关”则多出了通行开启职能的制度性色彩。
1:《史记·天官书》称:“角、天门”,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说:“角间天门。谓月行入角与天门”。
2:《史记·天官书》称:“苍帝行德,天门为之开”,司马贞《史记索隐》解释说:“谓王者行春令,布德泽,被天下,应灵威仰之帝,而天门为之开,以发德化也。天门,即左右角间也。”而张守节《史记正义》则解释说:“苍帝,东方灵威仰之帝也。春,万物开发,东作起,则天发其德化,天门为之开也。”
3:《史记·天官书》称:“黑帝行德,天关为之动”,张守节《史记正义》解释说:“黑帝,北方叶光纪之帝也。冬万物闭藏,为之动,为之开闭也。天关一星,在五车南,毕西北,为天门,日、月、五星所道,主边事,亦为限隔内外,障绝往来,禁道之作违者。”
4:同时,张守节在《史记正义》疏解“杓携龙角”时,曾说:“角星为天关,其间天门,其内天庭,黄道所经,七耀所行。左角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 道也。盖天之三门。”
这里,显然完全将“天门”与“天关”视为同一个,而并不仅仅是同一类概念来使用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他们根据什么理由,将“角”解释为“天门”或“天关”?
先来解释一下图例:图中的东西,为站在将军崖岩画所处之地,所能看到星空的东西方视界;绿线是所处位置的子午线,蓝线是赤道,红线是黄道,赤道与黄道的交汇点,便是当时的秋分点。
如图可见,唐代的黄道,必须穿过由上下二星构成的角宿,由此可以将角宿理解为构成了太阳黄道的必由之路——天门。这时的天门在当时秋分点的左边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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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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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上溯400年,来到西晋的永康元年,西元300年,我们看到,这时秋分点与角宿构成的太阳黄道必由之路——天门,处于完全合一的位置。详见下图。0 s) A3 |/ S, F" e) N(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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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占经》转引《石氏星官》对“角宿”的描述说:
“角二星,天关也;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日月五星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南三度曰太阳道;右角为尉,北三度曰太阴 道。右角盖天之三门,独房之四表也;万理之所由,祸福之源始也;故三光轨道,从之则吉,干僻抵触则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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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J4 X3 X3 h这个描述指出:角宿二星,构成了天关的态势,其间天门,其内天庭,黄道经其中,日月五星之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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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这幅三国时代的天象“角宿为天街图”,图中红线是日月及九大行星轨道,月球正从由角宿构成的天门穿过,太阳与木星也在轨道上的可见位置。
由该天象可见,“其间天门”,固然可以理解为门户的意思,而“其内天庭”的意思,看来却不是由“天门”或“天关”的功能后果,所造成的隔绝内外之义,而应理解为“日月五星”,皆可从中闲庭漫步的意思。
《宋中兴天文志》说:“角二星,十二度,为主造化万物,布君之威信,谓之天阙。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这里的“为主造化万物”,应即是指籍由此道的出入,所带来的四季功能的流布,亦即所谓“二月万物冒地而出,象开门之形,故二月为天门”之意。“布君之威信”、“万理之所由,祸福之源始”,皆意在指出导致这种“万物化育”的背后,是有所主导的。
就此也可看出,人们在使用“天门”这个概念时,其所关注的并非仅仅是日月五星皆可从这个必由之路中漫步而过视觉意义,或者说天文及物理学层面的运行轨迹之义,“天门为之开”这一富含目的感的句式,清晰的指明了是经行其间所产生的王者行春令,天发其德化,万物开发,布德泽,被天下,这种对世间万物的生存环境所产生的实质影响。
问题随之而来,当赤道与黄道的交汇处——秋分点,与由上下二星构成的角宿,所构成的太阳黄道的必由之路——天门,处于处于完全合一的位置时,将会对人们理解这种天文现象,产生怎样的影响?或者说,对我们此前曾讨论过的关于春秋分点,以及阴阳升降、气化流行等思想,产生怎样的影响?
人们会不会产生当“角宿”这个“天门”,处于春秋分交汇点时,很可能正在履行对阴阳升降现象的启闭作用?从而将“天门”理解为拥有类乎关津之类的管理功能作用?进而产生“天关”的文化想象,及概念赋予?
回到司马贞与张守节的注释,我们发现,在他们的语境中,显然直接将处于“春秋分”阴阳升降时“天门开”这一天文现象,赋予了典型的文化解释,认为“天门开”及意味着“春,万物开发,东作起,则天发其德化”,而其作用成效即是“王者行春令,布德泽,被天下”。而这显然即与所谓的“阴阳运行,升降有致,阳进阴退,阳退阴生,一往一来,以成一岁,阴阳磨荡,化生万物”这一意义场景,进行了直接的意义勾连。
省诸中国天文学,以及其孪生姊妹星占学,颇多“天门”、“天关”、“天门地户”、“天根月窟”、“天街”、“天衢”之类的概念,同时还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
省诸《开元占经》、历朝《天文志》,各种星占书,不难发现,从诸宿之首的角宿算起,计有:角宿、天门、亢宿、平道、氐宿、房宿、健闭、东西咸、心宿、天江、箕宿、斗宿、牛宿、建星、昴宿、天街、毕宿、天关、井宿、南北河戍、鬼宿、太微、轩辕等共计23个星官,皆明确具有“天门”及“天关”或“天街”的性质特征;而女宿、虚宿、危宿、壁宿、娄宿、胃宿、天囷、参宿、五车等多个星官,则在不同程度上被认为具有类乎“天门”与“天关”或“天街”的性质特征。堪称入目皆是,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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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北河戍与天门、天关
角宿毕竟远在本文认定的星官范围之外,下面让我们来讨论将军崖岩画所能反应的天门或天关。
将军崖岩画B组的参宿左边,天狼的上边,有B22B23二星,依形赋指,我倾向于将其解读为“南河”的二颗主星。
在占星学与天文学中,这里的“南河”,却与中间隔了五诸侯、天爟、井宿、水位四个星官的“北河”,一同被命名为了“南北河戍”,这不由得使我们很好奇,“南河”与“北河”相距几近20度之遥,何以会被命名为彼此相关的“南北河戍”呢?
这需要从它们承担的天文职能说起。《开元占经》“南北河戍占三十九条”中,保留了若干记载:
《春秋纬》曰:“井钺北,曰北河;南,曰南河;两河天关门,为关梁也。”
《黄帝占》曰:“南北河戍,一名天高;一名天亭;两河戍间为天道。”、“南北河戍为天街。”
韩扬曰:“南北戍者,天门也;两戍间,为天道;日月五星常出南北戍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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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意思呢?
揆诸天文图,我们看到,“南北河戍”夹天河南北而峙立,是谓“南河”、“北河”。
“戍”者,戍守河道,使日月五星出乎其中,不失其道之意也。
为何要如此强调“河戍”的这种作用功能呢?
《黄帝占》说:“两戍间为天门;日月五星常出其门中,经行吉;不得久留守马,日月五星不出其中者,为王失道,行其南,以刑法举错,不当失道;行其北,以女及财物金钱失道;近期三年,中期六年,远期九年。”韩扬解释说:“南北戍者,天门也;两戍间,为天道;日月五星常出南北戍间。出北,旱。”
《黄帝占》曰:“南河戍为权,北河戌为衡;权不正则天倾,所谓不正者,南河戍南五尺。”
《黄帝占》曰:“南北河戍为天街,天街流相抵,天下大乱,亲离也。”巫咸解释说:“南北戍,北门,水官也。”石氏解释说:“天关者,河戍也。主中国之难,此皆天之度,以昭示人也。”郗萌解释说:“两河戍,与戍俱为帝关。”
《黄帝占》曰:“两河星欲明,大小如其故,则天下安宁,四夷来朝;其星不明,若动摇不于其常,则边兵大动,交侵中国,人主有忧。”郗萌曰:“北河戍下多小星,有民不治,将不明,多失职。”《黄帝占》曰:“日月五星行不出天道间,必有不道之臣;一曰必有道不通。”石氏曰:“南戍主夷狄,北戍主中国;两戍之间,天关门。”石氏曰:“南北河星不具,道不通,一曰大水。”《石氏赞》曰:“两河六星,知逆邪。
应该说,这些解释颇多我们不愿正视的所谓迷信,其因果关系的勾连,也比较缺乏科学性与逻辑性,但我们也该正视到:任何文明在任何时代对知识正当性的接受依据,首先会以其本土的文化逻辑为依归,而不会以后世或异族的文化逻辑为标准。也许我们后世无法接受其所建构的各种逻辑关联的可靠性,会认为那是缺乏观察依据的错误因果勾连,但问题是:为什么古人不会有着完全与此相反的看法呢?
站在中国古人的立场来说,他们为什么不能有着更多的理由相信日月五星的轨道,如果不按其所观察到的标准路径来,必然会对人世间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性影响呢?
仅就夹河而峙的南北河戍而论,两戍间为天道,是日月五星常出乎其间的天门,按照其日常经验,太阳依循正常的轨道运行,尤其是运行到南北河戍的位置时,当然必须从由南北河戍夹河而峙所形成的天门中通过,由此可见,两戍间显然就是日月五星常出乎其间的天道,这些当然全都是基于经验观察的知识结果了。
到此为止,古人基于观察所获得的这种知识场景,应该都是我们所能接受的,但接下来的逻辑推导就与我们后世的知识准则,发生了决定性的分歧:
古人认为,只要太阳依循正常的轨道运行,必然会带来风调雨顺的生存环境,一旦发生巨大的环境灾变,很有可能就是某种外在力量对其进行了不正常干涉的结果。其所总结的各种非正常的干扰因素,即主要保存在《开元占经》、以及历朝的《五行志》中,而由这种思想观念所形成的逻辑推衍法则、以及其各种方法*论,则形成了我们所见的各种占卜算命理论。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什么?
首先,这些所谓迷信体系当然必须贴上非逻辑及前逻辑的标签;
然而,构筑这些理论体系的基本架构、原始数据、以及其进行所谓迷信活动的推衍方法等技术基础,却都是建立在观察与知识之上的事实
所以,即便我们今天的知识与逻辑标准,不能接受其后面的推导,就学术角度而言,应该并不妨碍我们从各种所谓迷信体系的结构深处,挖掘并提炼出古代知识场景的文化拼图。
回到问题上来,是否夹峙在黄道二边的星官,就可以被称之为“天道”或“天门”了呢?
因本文的重点并非讨论“天道”及“天门”本身,我们就简单言说此事吧:
“天道”是意涵应该指:太阳所行的黄道、以及月亮所行的白道,以及五大行星所行的行道。但主要用来指称太阳所经行的黄道,因为由太阳运作规律所形成的四季及昼夜,是磨荡万物的生命之源,俗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即是此义。
而“天门”应该意指:太阳行道,穿越由位于黄道与赤道所形成的交角,亦即位于“春分点”或“秋分点”之处的特定星官,所夹辅而成的类似“门户”般必经之路的天文现象。
在此语境下,天文及星占书中对“天门”的性质特征的勾画,宜乎应被理解为:所指的就是“春秋分点”,而非处于太阳必经行道——黄道附近的任意天星格局。
4:回到因岁差造成的6500年前的星空
天上的星空除了做着昼夜绕行一圈的日视运动外,也做着四季绕行一圈的年视运动,同时,由于岁差的关系,还做着以约27000年为周期的岁差视运动,其显著识别特征就是:全体恒星,亦即星官与黄道间位置关系的规律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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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到观察差异上,这就会导致不同时代在每年同一天观察到的星空样貌,有着较大的不同。为方便我们的观察习惯,以四季为单位,27000年的四分之一为6750年,取约数为6500年前,上图是BC4487年冬至日晚上20点观察到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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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却只能在雨水日的四天后,才能在相同时间看到6500年前晚上八点的星空,时间上晚了小寒、大寒、立春、雨水,计四个多的节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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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冬至日晚间8点时,却只能观察到下述的星空。
对比这三幅图后,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这样的巧合:6500年前冬至日晚上20点观察到的星空,这不正是本文讨论的以南宫朱雀七宿,及西宫白虎七宿的第七宿“参宿”为中心的,所谓将军崖岩画B组的星图构型吗?
难道将军崖岩画B组星图构型所依托的年代,是在距今约6500年前的那个时代吗?
下面,我们就试着回到6500年前的星空,并与将军崖岩画的构型,进行较为细致的审察与比对。
我们所截的6500年前冬至日晚8点星图,上不及“五车”,下不及“轸宿”,“弧矢”半掩,“天记”、“天狗”诸星不显,我们截个视界更大些的星图:“6500年前冬至日20点大视界星图”。
在下图中,蓝线为赤道,红线为黄道,绿线为子午线,中间白蒙蒙的腰带为地平线。
值得注意的是:为数达17颗之多的“轩辕”星团,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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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重要的是:由短线构成的、构型为竖长形的将军崖岩画B组编号为B24B30诸星,明显与“轩辕”星团的构型,有着极大的天文形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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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代的各种中国天文图中,从没有将“轩辕”星团与“鬼宿”置放的如此贴近的案例,将军崖人对“轩辕”星团与“鬼宿”的这种贴近式处理方式,是否与“轩辕”星团也曾有过作为“天门”与“天关”的神奇经历,有着某些割舍不断的文化关联,以至于促使他们曾在星空的识别与区分上,产生过东起“轩辕”星团,历经“鬼宿”,下接“井宿时代”的文化想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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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位于井昴觜诸宿与五车之间的天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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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问题是:如果“南北河戍”所具有的“天关”及“天门”特质,确曾来源於其作为“春分点”时的天文历程,那么,这究竟是在古代的具体哪个年代?
由上图我们看到,“南北河戍”作为“春分点”时的天文年代,是在令人咂舌的8300年前!
分至点在黄道上,以每71.6年向西行退1°的速率,缓慢移动,约2200年后,终于来到了位于井宿、昴宿、觜宿,以及五车之间的天关星(金牛座Alheka)附近。
《史记·天官书》作解曰:“天关一星,在五车南,毕西北,为天门,日月五星所道。主边事,亦为限隔内外,障绝往来,禁道为之作违者。”
《开元占经》“天关星占三十八”条中,保存了多个涉及“天关星”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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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占经》“天关星占三十八”条中,保存了多个涉及“天关星”的史料:
石氏曰:“天关星在五车南,参西北。”(入觜初度,去极七十三度半,在黄道外二度太。)
郗萌曰:“天关,天门也;在黄道中,日月不出其中行,必有一国之主不朝者;一曰柱不道者,五星不出其中,臣必有不道者。”
《黄帝占》曰:“日月五星不出天关中者,必有叛臣,不从君命,若主不道,臣谋君,有兵起。”石氏曰:“天关星芒角,有兵。”焦延寿曰:“天关星不在,若与五车星舍,大将披甲,国门闭。”
《史记·天官书》曰:“黑帝行德,天关为之动。”石氏曰:“天关星欲大明,明大,则王道平通。”《石氏赞》曰:“天关一星,道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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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这里的“天关星”是个无法像“南北河戍”那样,夹河而峙,确保黄道从“南河”与“北河”之间穿行而过的单星,单星而能被赋予具有“天关”、“天门”般的性质特征,只能说明古人对“天关”、“天门”的意义赋予,是以密近黄道,而非拥有能将天星的轨迹完全包容进去的“门户”构型为依归的。
正是,也只有“天关星”所具有的“天门开”、“春,万物开发,东作起,则天发其德化”、“王者行春令,布德泽,被天下”,这种只有处于“春分点”位置时,才能拥有的独特功能;才会具有只有其所处时代才能被确认及承认的极为重要而特殊的作用、地位与意义,才会在其时代的星图上,被人们以较为特殊的符号来标记它。
6:春秋分点留在将军崖的历史痕迹
下图是星团辐辏的将军崖岩画B组的中间部分,就星数来说,除了北河3星外,这里还汇聚了井宿8星、鬼宿5星、水位4星、积水1星、积薪1星、轩辕17星、天爟4星、天樽3星、五诸侯5星、水位与柳宿之间的无明星,共计52颗星之多。考虑到上古时代的星官未若后世繁多,即便仅取轩辕17星、井宿8星、鬼宿5星、北河3星四大星官,也有33颗星拥有上榜的资格。而如果按照星等亮度的标准来,还能有稍多的天星被纳入该上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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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依照构型的形似,将B24B30诸星解读为“轩辕”星团的话,按图索骥,构型为同心的圆B12,或带有短划线,周边分布多个小型圆点的B18,解读为素被视作汇聚了积尸气的“鬼宿”。
《孝经章句》说:“鬼宿又名天匱、天圹。”《六书故》曰:“今通以藏器之大者为匱,次者为匣。”(《康熙字典》上海书店85年12月版,P162)。圹为人之墓穴、归依之所,天匱、天圹乃即阴阳的依归之所。“鬼宿”之所以拥有这种意义特征,应该正是其曾经做过“天门”和“天关”的经历和作用所导致和赋予。
考虑到这里实在汇聚了太多的星符,也许还可将编号为B31B32与B33的“柳宿”8星也解读进来,从而让将军崖岩画B组的B35之星,只解读到“星宿”为止。
让我们把目光从“轩辕”星团越过“鬼宿”往右边平移过去,那里有从“B1”到“B16”,众星成堆地拥挤在一起,未易详辨,按诸星图,谅当为“北河”、“井宿”、“天罇”、“积薪”、“五诸侯”等组成的星团。但为什么接连画了多达北6南5,计共11个圆圈以强调此处众星呢?
考虑到这里曾经作为“天关”、“天门”的旧有痕迹,我倾向于相信这是对其曾经拥具过的辉煌文化的强调和怀念,就象我们今天所见的天文图上,到处可见的那可堪纪念的古往文化痕迹一样。
《后汉书·天文誌》曰:“东井八星,天之南门,黄道所经,天之亭候。”(《后汉书·天文誌》中华书局1982年8月版,P303)《黄帝占》曰:“东井,一名天井,一名东井,一名天关,一名天阙,一曰天之南门,三光之正道,行不出其中,为天下无道。”(《中国方术概观·开元占经》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P635)在中国,天文图既以“文”为名,则必然有切实的对天象之文化理解下的“事实理由”作支持。井宿既然可以被名为“天之井”,则重要的运行轨迹――“天道”必然曾经受限于其中,所谓“三光之正道,行不出其中,为天下无道”,即是在那特定的时空环境下,对井宿的天文特征的价值意义,所做出的恰当无比的总结。关于“井宿”的问题,我将在后面单独讨论“井宿时代”的附录中讨论,此不赘。
现在,终于回到了位于将军崖岩画B组中心位置的“南河”,“南北河戍”共有6颗星,“南河”“北河”的构型皆为二颗较量的大星,带着一颗较小暗星的格局。
前面我们提到,构型为二个同心圆的B22B23,可被解读为“南河”三星,在“南河”的上方,还有十余个由多种同心圆组成的星团,这使其在B组岩画的格局中,分外耀眼。
我们知道,南河与北河上下悬隔20度,其间还夹杂了五诸侯、天樽、井宿、水位,共计四个星官,《史记·天官书》曰:“两河、天阙间为关梁。”(P1302)《后汉书·天文誌》曰:“南河、北河各三星,夹东井。一曰天高,天之阙门也,主关梁。两河戍间,日月五星之常道也。”(P298)《春秋纬》曰:“两河天门关,为关梁也。”《黄帝占》曰:“南北河戍为天街,南北河戍,一名天高,一名天亭,两河戍间为天道。”郗萌解曰:“北河戍,一名天门。两河戍,与戍俱为帝关。”《黄帝占》又曰:“南河戍为权,北河戍为衡,权不正则天倾。”(悉据《中国方术概观·开元占经》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P667)这应该就是古人以南北河校正天道的旧识孑遗了。
将军崖岩画B组中的B1B2,其天文构型正与真实的北河有着较大的形似,我倾向于将其解释为北河三星,从而与南河的B22B23,夹河而峙。
在将军崖岩画的南北河戍之间,还有近十个较大的同心圆,虽说这里有着井宿8星、五诸侯5星、天爟4星、天樽3星、积薪1星、水位4星,共计25颗星,虽然积薪、天樽与五诸侯中,也有着几颗堪比井宿的星等,虽然他们也处于日月五星的行道上,但在中国天文学中,却只有井宿8星才具有重要星官的地位,才在28宿中担负此处的天门或曰天关的作用功能。
当然,我们也不妨假设上古时代对这里究竟由谁来承载该功能,也许未有类似后世的定论,而可能是由位居此处的所有相关星官一起承担的。理论上,固不妨存在这种可能性,但中国天文学对星宿构型的选择上,却未必允许这种企图将所有相关天星悉皆纳入28宿体系的解释理论存在。
所以,我觉得,也许另辟蹊径,从将军崖人的文化及历史情感角度,来对此进行解释,或会比以纯天文考量作解,更有说服力吧。
譬如我们在此前猜想过的,为何将军崖岩画B组星图,为何在五车、参宿及玉井而下,形成了截然而止的星官空缺,会不会昭示着这是岩画所处时代的人,对自己历史文化的一种绝唱?
同样,以多个同心圆的方式,大力昭示井宿附近的星团,是否可以理解为是对其千年前曾经辉煌无比的文化盛景的尊崇与回味?
考其时代,“河戍”作为“天门”、“帝关”、“天街”的绝对时间约为400年左右,但反映在视觉效果上,反映在古人对天文其价值意义的总结上,则其上限前接距今9400年前的“鬼宿”,后临距今7900年前的“东井”,考虑到“河戍”的实际效用,则其下限至少应和整个“井宿时代”(距今7900――6400年前)相伴随!
在讨论了“南北河戍”以及“东井”在天文史上的价值意义后,或不难得出这样的印象:将军崖岩画中那些和“B57”天关星纬度相近的、并得到强调的星座群落,正该是为它们曾经作为天门、帝关、天街的辉煌过去,而被其后人的记忆、强调和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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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岩画第一部分:基于北极点历史轨迹的天文构型1:北极星与将军崖岩画中的“B87
如果我们手头有一张以北极为中心,直抵南纬25度,包含了完整黄道轨迹的天文图的话,我们不妨把天图的北方逆时针旋转90度来看,反映在岁差上,正是约6500年前的星象实状。
90度旋转后天图的北方0度(0 h),随着岁差移到了现在的西方270度(18 h)的位置点上。这时我们看北极点,它正在“左枢”和“右枢”之间的位置附近,再看子午方向,子午线穿过“五车四”(御夫б)、“天关”(金牛ξ)、向南直越“参宿”而下,显然,南北的方向也因岁差而随着时代而旋转了90度!
回看“天关星”,该星比今天向北提高了约20度之谱,距极适约90度!恰处“春分点”和“赤道”的交汇点上!离开90度旋转后的新子午线约有8度,揆其时代,距今6100年左右。
现在,就让我们来到6100年前的北极点附近,来看看究竟谁是那个时代的北极星?
下图是随着岁差而游走的北极点,以及春分点、秋分点、夏至点、冬至点的轨迹图:. H% O! v! B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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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则是6100年前北极点附近的星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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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可见,这时的北极点,正位于“左枢”与“右枢”附近,但稍微靠近“左枢”的位置,下面是以北极点为中心的大视野星图。' G+ _/ {7 r1 ^: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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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以天关星为中心的、模拟将军崖岩画B组的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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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进入将军崖岩画B组,最上端部分的星官对位工作。是否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可以将“B86”理解为左枢的话;
那么,其下方的“B87”,就可以被理解为右枢;
而“B88”,则可被解读为“帝星”;
至于“B89”,则可被解读为“天一”或“太一”;
如果我们希望把“B90”也理解为天顶诸星的群象图之一的话,揆度其地望,那么它该是“天枢”!# o6 h1 s0 m7 }3 w& N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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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87右枢与B57天关:并非同时代
在进入该问题之前,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天文图的绘制规则是有益的。任何时代的天文图都有着反应其时代特征独特性,将其时代的子午线绘制在由天极,而非北极星的子午延伸线上,其时代的“春分点”,则正处在“黄道”和“赤道”的交接点上!
因为,只有在反映其时代真实状况的当时,天文图才有理由这样来描画!这一点,中外古今,概莫能外!
古人从来搞不清天极和天极星的关系,虽然人们知道子午线向北延伸的极处,就该是天北极,但无论是基于习惯的考虑,还是基于实际认知和操作的方便性的考虑,还是愿意并喜欢把其时代的天极星作为北方的实际可辨的位置和方向。
天极密迩,缺乏坐标参照,古人标示天极星一般都绘出天极附近群星的谱象,以方便人们对比和辨识,将军崖岩画也未能外:
其刻符B87,被用了一种特别的符号涵括了起来,根据其所处位置的星官特征,我愿意相信那是对天极星的特别强调。B87所标示的“右枢”作为天极星的最佳时间是在BC2824年左右,而BC2824年代的“天关”或曰“天门”,亦即“春分点”,是在“毕宿一”和“毕宿五”之间,东距“天关”星为“春分点”的时代约有1000年左右。
《石氏赞》曰:“毕为天街”《春秋纬》曰:“毕为边界天街”,(《中国方术概观·开元占经》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P632)《史记·天官书》亦曾对600年后的天文特征描述总结说:“昴毕间为天街”(P1306)。“毕宿”上部更有二颗横越黄道,其被命名为“天街”的星座旧迹赫然在兹!根据中国古代天文理论我们知道,以黄道为坐标的星座一般可视为数千年不会移动,黄道附近所有以“天关、天门、天街”命名的星座,全都只是因为其曾经起到过春分及秋分点作用的特征所得致!
然而,省诸“毕宿”所处的位置,处于“参宿三星”的右边,而B57的标示位置,却清晰的置放在“参宿三星”正上方的“天关星”位置,并且皆以较为特殊的符号予以了标记,省诸其所处的位置,再无其它重要的星宿,未来具有“天关”及“天门”功能的“春分点”所在地“毕宿”,处于“参宿三星”的右边,它要到1000年后才能担此重任。如果将军崖岩画的镌刻时代是“毕宿”所处年代的话,这个标记点宜乎镌刻在“参宿三星”的右部,而非其左上方的“天关星”位置。
事实上,整个星图也基本上在由“参宿”、“玉井”、“天关”、“五车”,上至天顶诸星所形成的一线上,耐人寻味的戛然而止,完全不打算为“毕宿”――那未来1000年后的历史地位,留有最起码的合理预期!
将军崖岩画对“毕宿”的这种决绝,倒是为我们的星图解读给予了极大的提示:
亦即:对星图的年代认定,只宜以B57所代表的“天关星”所处的年代为准,而为B87所代表的“右枢”,则因为其对应的“毕宿”缺乏基本的标示,而只能被排除在外。
基此,我们把将军崖岩画B组B57的文化意涵,当作处在天极的子午延伸线的正下方的基准星座来理解,是较为有益的!
或许,该图的绘制时代,也就是B57的对应时代,不必一定处在这条延伸线所标示的那个绝对的时间点上,但它处在这条延伸线的大致误差范围内,从理论上来说则应是一定的!否则它就只好沦为不知所云的孩童涂鸦了。而只有将之视作为先民社会――那特定时代的科技和政*治强调的标杆和里程碑,其类似於大禹治水般的辉煌和自豪,才具有行此隆重浩瀚之工程的动机和理由!
若然,考索“B57”的时代标示,则距今6100年左右,考虑到其时代科技水平的不尽理想,则前后3度计共400年的观察误差是允许存在的。
如此,将军崖岩画B组其最合理的制作时间应为:BC4100215年!
3:关于北天极与天关问题的几个余续
“左枢”与“右枢”可供作为北极的绝对最佳时间只有1600年的差距,当天极明显靠近左枢和右枢的时期,毫无疑问就该用左、右枢作北极星。
但为什么将军崖岩画在以天关星作为春分点的BC4100年代,选用了右枢,而非左枢来作为该时代的天极星呢?
按照道理来说,大家至少应该各占800年的优势才对呀?
就天极的移动轨迹来看,天极的移动轨迹在4800年前,恰好穿行在右枢的密近,同时它也一直离左枢的下向超过5度以上,并呈向右枢方向不断移动的态势。但这是我们后世才能具有的知识,古人是无从知晓的,尤为重要的是:北极星在古代代表上应天命的受命依据,对时人来说,遵循此前的北极星,远比重新改立不知其所以的新北极星更为重要。
难道可以将此时的北极星改易,解释为以“左枢”为北极星的少昊鸟官时代的终结?
新朝的建立,导致了首次将“右枢”确立为新时代的北极星?
如果这个解释稍能确立的话,这个推*翻了绵延1500年之久的新朝代,究竟是谁呢?其在考古学上对应文化可能会是谁呢?
如果这个解释稍能确立的话,是否可以将将军崖岩画的镌刻,解释为萎缩到东夷海边的少昊鸟官孑遗部族,对前曾辉煌了1500年之久的鸟官文化的最后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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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天极和天极星的问题还能得到一定的合理解释的话,那么北斗和织女星的问题,则非但无法予以回避,甚至更全然看不出得到有助于恰当理解和有效解释的丝毫迹象,这几乎是将该岩画理解为反映历史本来面貌的“天书”的最大障碍!
无论怎样,认为明确无比的、具有指引天地的方向和季节功能的北斗,以及天上最大的亮星织女星的作用和功能,未能得到将军崖先民们的重视和有效运用的想法,是极其不可思议的!
那几乎是引导中国这块土地上,产生符合其生活环境的天文理解的滥觞和窠臼!
天文理论和被视作为“东方天书”的将军崖岩画这种“真切事实”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大,令人对此感到纳闷不已,百思而难得其解。
至于右边的B92――B96诸星,也无法得到天文学上的可靠解释,你几乎可以对之作任何附会!但确实不能为它们找寻到具有内在合理性特征的解释模型。
下面再旁及一下,古人对由岁差导致的春分点与天关变迁的认知来源问题。
在今天的天文图上,其“春分点”与“秋分点”分别在壁宿(双鱼座)附近,以及在翼、轸二宿之间(室女座)。
我曾有文专程对中国天文史上的各个“天关”进行过较为细致的分析与追摹,本文重点非此,仅此给出较为简单的论证:
1:人们以《宋史•律历志》首载的“虞喜云:尧时冬至日短星昴,今二千七百余年,乃东壁中,则知每岁渐差之所至”,为中国人首先发现岁差的依据,而其年代为:西元四世纪的晋代;
2:当此理论下,司马迁所处的西元100年左右,应不可能知道其身后才因成为春秋分点所在地,而方能具有天门及天关功能的诸多星宿的天文历程;
3:没有丝毫迹象证明域外或地外文明曾对中国输出过该知识;
4:“南北河戍”距“春分点”的年代最近,其所具有的“天关”特质的由来,宜乎为该时代天文认知的孑遗。
附录:南北河戍暨井宿时代
本附录是拙文“少昊鸟官时代”的摘录,因有些内容与本文有关,特摘录与此。
前文提到过,南北河戍作为“春分点”的年代在约8300年前,这正是考古学上挖出了:笛孔位置非常精确、八度音和现代乐器的音的频率非常接近的七声音阶骨笛,拥有十七例镌刻在龟甲、骨、石、陶器上的契刻符号,具有原始形态的栽培梗稻技术,用大米、蜂蜜、葡萄和山楂等为原料的酿酒技术,以及拥有较高动物训化家养技术的贾湖文化,灿烂夺目的年代。
贾湖文化是我国有幸发掘到的年代较早的文化类型,其年代范围为距今9000—7800年前左右,人种上属于蒙古人的亚洲北部类型,与河南的下王岗组、庙底沟组,山东的大汶口、野店、西夏候组特征较为一致。
就其文化类型而论,由于其文化内涵与裴李岗文化有着颇多的共性与差异性,亦曾被认为属于裴李岗文化的分支或主要源头。但我想指出的是:贾湖文化所处的淮河上游(主要分布在沙河与洪河流域,最北已达的颍河汝河流域)附近并无高谷大川为阻隔,同时,由于文化所具有的传播及扩张特质,使其很难太过突出于周边地区,所以,我们或可有理由相信东距贾湖文化约500公里将军崖岩画所处的东夷地区,至少不太会在完全隔绝於外界的情况下,而拥有其文化水准。
东夷地区的文化谱系,一般被认为开始於距今8500——7500年前的后李文化,历经约7300年到6300 年前的北辛文化,约6500年到45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约4600年到4000年前的龙山文化,乃至距今约3900年到3600年前的岳石文化,绵延进入夏商时期。
对应天文年代,则南北河戍作为“春分点”的年代,约当於主要位于淄博地区的后李文化时代。
在后李文化遗址中,除了包括野猪、狼、鹿、羊、牛、马等在内的丰富食谱外,还有明显被被驯化的家猪和家犬,以及多种陶器。可望被理解为具有高度思想意涵的器物,远逊于河南舞阳的贾湖文化。
然而,到了约7000年前河姆渡时代,当然,如果我们能将河姆渡时代的双鸟日纹图案,视为在考古学上的鸟夷文化谱系的肇始的话,那么,我们不难发现就此兴起了一个北至黑龙江,南逾浙江,遍及辽宁、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其文化影响甚至远迈甘青地区的马家窑与齐家文化,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大溪、薛家岗及石家河文化,乃至于让3000年前的商代,仍将其尊奉为礼器的基本形制,历时4000年之久的“鸟属”文化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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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到典籍资料中,历史上的郯、任、宿、须句、颛顼等国都是风姓,风即凤,都是以凤鸟为图腾的部族,凡商、奄、淮夷、徐戎、群舒、秦、赵、梁、郯、任、宿、须句、颛顼、鸣条,全都出于该鸟夷部族的扩展和分化。而太皞、少皞、皋陶、益、喾、契、挚,皆均为鸟夷的宗神。甚至疑及并有卵生传说的朝鲜、高丽、夫余,是即《禹贡》的冀州鸟夷之所迁变。
尤为重要的是:保存在《左传昭公十七年》的鲁昭子与郯子一段弥足珍贵的对话资料:
西元前525年的秋天,立国於苏鲁交界的郯子,前去鲁国朝见,在国宴上,鲁国负责外交的大臣叔孙昭子,向郯子请教少昊鸟官文化的问题:“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
郯子解释说:“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在这里,郯子给我们描述了其远祖少昊,名曰挚,刚即位的时候,凤鸟恰巧来了,于是就以鸟为纪,以鸟为师,以鸟命官,并进行管理机制的设置。
旧有的解释理路,多半对少昊族的文化性格,产生一种这样的印象,他们似乎很容易受到外部吉祥物的影响,甚至会据此形成沉淀为族群治理模式的政府组织架构,看上去这简直就是“图腾理论”在中国的典型翻版。
然而问题在于,这种图腾解释理论,何足以对南北逾4000公里,东西逾2000公里的广大部族,产生长逾4000年之久的文化亲近感、价值认同感、宗教皈依感、政*治尊奉感。但随之却又被这些曾经奉若神明的部族,弃若敝履般的删除其曾厚重无比的历史记忆,以至于在商朝灭亡的521年之后,亦即鲁昭公十七年,即使是在号称少昊之虚的曲阜,兼传商周礼乐传统的鲁国,居然似乎尽皆渺无所悉。更仅在旧籍中空留暗记如蚕纸,十二玉楼无故钉的仅余那唯一的一则孤零零的史料留存至今,以至于直到20世纪的今天,仅仅是由于遍布华夏大地那盛极数千年的考古遗存的发现,而才又让我们得以上接2500年前的鲁昭子之问?
人从来都是实用性的动物,上古时代的先民尤其如此。他们未必轻易会去接受那些毫无实际作用的纯审美习尚,更很难大范围的将其尊奉为族群的所谓“图腾”,甚至还有能力让其从7000年前,流行到4000年前,乃至於让3000年前的商代尊奉为礼器的基本形制。
这不免使我产生这样的追问,究竟是我们抱持的那个图腾解释路径错了,还是在当时的中国,竟曾真的兴起过史上最大一波的以“鸟”崇拜为基本形态的宗教暨审美潮流?
现在,让我们把眼光投向那古远的七千年以前:
其时,北极点在左枢的南方附近,作为当时的北极星――左枢离北极点的距离比周代的帝星要更近得多。左枢为北极星时代的赤道,比现在向北提高了约20度左右,对照天文图我们惊异地发现:南宫朱雀之首的井宿,正在“春分点”位置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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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井宿一(双子座的μ)为基准,揆其时间距今约7000年左右。由井宿、鬼宿、柳宿、星宿、张宿、翼宿、轸宿所组成南宫朱雀,正象一只硕大无朋的巨鸟,招摇、舒展地铺陈在季夏、初冬,以及整个秋季的夜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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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可以将“凤鸟适至,故纪于鸟”的“至”字,理解为南宫朱雀之首的井宿,恰在“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的时候,处在春分点位置,从而引致了这个后来被我们称之为鸟夷部族的,那激奋全族的文化想像和历史记忆的话,则或许就可使“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的这种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理解并激昂其充分重要性的政*治理由,得到比较容易获取同情的理解和解释。绚烂多姿的鸟官文化,其得以肇创的理由和时代,也更可得到比较合理的呼应性解释。 新诸子论坛第6期 2-100263.png
或许,正是在7000年前,在以左枢为极星,以东井为春分点,为天门、天关的时期,恰正是南宫朱雀及其所代表鸟的形制,作为考古发掘所揭示出的鸟夷谱系的效仿对象和依据的鸟历文化的肇创,并得以大发展、大辉煌的时代吧?
巧合的是:主要以井宿为识别特征的少昊鸟官时代,以及将军崖岩画B组所可能对应的年代,正与众多专家运用不同的验证方式,所得出的距今6460±135年前的濮阳西水坡45号墓,处于大致相同的年代!
在由冯时描述的濮阳西水坡45号墓时代,参宿和大火星分处春、秋二分点的延伸线上,秋分时日躔尾宿,斗杓西指,参宿于黄昏日落后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⒇
或许,那正曾经是我们伟大中华文明的古老历史中的又一个秀逸特出的辉煌时期,不但科学观察,不但哲学和思想总结,不但政*治理论及其实践,不但器物制造和物资生活,不但各文化群落间的交流和影响,都曾达到了一个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的伟大阶段,即使从其所遗留并展现为我们所了解的诸多全豹之一斑中,也仍然掩饰不住那旧曾拥有的不世容光:无论是在思想史上,无论是在物质文明史上,无论是在政*治史上,无论是在文化史上……5 N! ^+ [* z.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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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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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论 文 】苏力:作为制度的皇帝
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吕氏春秋》[1]
向公众提一个问题:“你是愿意受一个国王的统治呢,或一部宪法的统治?”这个问题就成了“你是愿意接受你能理解的方式的统治,还是接受一种你不懂的方式的统治?”法国人会说,“我们愿接受一个我们可以想象的个人来统治,而不是我们无法想象的许多人的统治”。——白哲特[2]
一.问题的界定
现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废弃了皇帝制度,理所当然。但作为一种宪制/政体,世袭皇帝为何并因何发生?仅仅源自历代王朝开国皇帝“家天下”的私欲?从经济学理论上看,仅仅个人私欲不足以构成一个长期的制度,除非这种私欲与某些社会需求吻合,有某些社会的功能。因此,帝制可能有什么社会的功能吗?以及对于谁的功能?仅仅对皇帝吗?而作为制度,其利弊究竟何在?哦,首先的一个问题也许是,它还曾有过“利”吗?但最重要的是,今天还有必要并因何要关心这样的已经过去了的问题?
在现代中国持续了100多年的有关民*主的现代政*治意识形态笼罩下,在一个从理论层面看本应最激发人们自由思考的时代,古代中国的这一重要制度,除了接受抨击批判外,几乎成了政*治学、法学界研究不允许有其他答案的问题。皇帝成了中国的罪恶、愚昧的代表,是近代落后挨打之渊源,是两千多年来摆满中国悲剧的那张茶几。尽管已废除了100多年了,今天所有的中国人对于帝制都没有记忆,而一遇到某些社会问题,还往往是社会中上层人士,不仅是政客,还常常包括大大小小的知识人,不管有没有根据,有多少根据,总是先拖出皇帝鞭尸,然后就摇旗获胜打道回府了。
如果只是智识的无*能,那不是问题,人们有权愚蠢——所谓智慧也许只是一种“极精炼的愚蠢”(罗素语),也有权不思考一些问题,包括一些不管什么人认为重要的问题。但在我看来,这更可能是一种智识的危机。它表明,尽管告别帝制已经100多年了,告别革*命也已30多年,但中国当代社会的主流文化仍以对于当年的革*命非常必要的意识形态话语,处理着中国的历史,不懂得后来者可以,也应当,因此也就未能自觉,借助这100多年的历史间距为历史后来者造就的特定的优越视角,从智识层面理解皇帝制中隐含的有关国家宪制/政体的一系列有关政*治学和法学理论的基本(general)问题,以及其中隐含的某些中国的特殊问题。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3]由于这种意识形态的话语,当代中国有太多的人在政*治学和法学上成功地智识自宫了。他们可以大谈米国宪法、雅典政制、英国大宪章,甚或津津有味阅读或推荐古罗马皇帝的著作,[4]但对于中国历代政*治,只拷贝了当年鲁迅先生的激愤情绪。[5]由于对中国历史和制度拒绝理性的考察,自然无法获得历史的提醒和告诫,一旦触及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很容易搞一厢情愿,天真烂漫,或是走极端。
本文试图探讨皇帝制的某些理性因素。不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作道德评判,而力求在历史和中国社会语境中展示皇帝制的必然性,及其利弊的相对性。即便全都是弊端,也只有从理性视角下方能显现其为弊端,否则就是愚昧——但不是制度的愚昧,而是观察者和评论者的愚昧。而我有理由相信,个人可能愚蠢,人类不可能愚蠢,不可能长期愚蠢;人类历史上的任何制度,只要是长期的实践,就很少可能只是罪恶或愚昧,而更可能是,相对当时的社会条件,已是足够的明智或合理,尽管未必是“最”,并且很难说“最”,即便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这些实践已断然不合理。
其实,即便中国秦汉之后的皇帝制与西方政*治学一人治理的君主制全等,那也不丢人。硬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标准,它就是宪制/政体的一种;[6]而直到卢梭之前,君主制一直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多数量伟大思想家的推崇。[7]而在名著《英国宪制》中,作者就专门以两章篇幅着重讨论和分析君主(monarchy),这个英国的第三个最重要的宪法制度(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8]
本文探讨的是皇帝对于古代中国的制度意义。这意味着,我不是将皇帝作为古代中国政府的构成部分,因此不讨论诸如皇权与相权之演变这类有关古代中央政府结构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天的政*治学和法学看来当然是宪制或至少是准宪制问题,研究数量不少,质量也很高;[9]我关注的是作为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共同体或称其为文明国家(civilization)的构成部分的皇帝制度。换言之,为什么,中国古人会说,“乱莫大于无天子”?在什么意义上皇帝是古代中国不可或缺的构成制度之一(an  indispensable 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
我首先,当然也是不得不,讨论为什么古代中国不是民*主制。这其实本不应是一个问题,如果承认差异普遍。这种提问几乎就相当于张三总是问自己为什么长得不像李四——一个决心跟自己过不去的问题,并且一定无解。但这种提问在当代中国已不可避免,其中隐含的,尽管提问者本人不一定自觉的是:世界的单线演化,民*主制在现代政*治意识形态中理所当然且不容置疑的地位,中国的君主制(因此不包括欧洲历史上如英国的君主制)没有价值也没有伦理根据的,不但不正当,而且奇怪,甚至注定就是错误;这种提问还隐含了一个反事实假定:如果当年古代“中国人”知道还有民*主制,并真想采取,就一定可以实行民*主制,就不但会有一个民*主的古代中国,而且今天的中国都会……。
但本文不打算抽象地比较民*主与君主的利弊,这类研究或“嘴仗”已经很多。所有的认真研究都表明,作为宪制/政体的民*主制的利弊,乃至其他各种宪制/政体的利弊,都不是本质主义的,都敏感于各种社会历史条件。我将论证的是,作为大国,农耕大国,及其隐含的其他历史社会条件,令不仅民*主制,甚至贵族制,在古代中国都不可能;如果还想要在这篇疆域上构成(constitute)一个古代文明国家,还能有较长的和平,只能通过帝制,无论是早期的天子制还是秦汉之后的皇帝制。
除了“大国”这个最主要制度约束外,第三节会从另一个角度讨论一个似乎还未有人讨论的皇帝制问题:即当民*主制不可能之际,从中国古代的政*治经验来看,至少秦汉之后逐渐成型的官僚精英政*治有效运转也要求有皇帝,作为一个宪法性制度的支持,同时也是一种制衡。这并不是说皇帝这个人比政*治精英们优越,而只是说精英政*治的稳定和常态运转必须有皇帝这个要件,皇帝本身就是精英政*治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分析皇帝制的一个固有麻烦或问题。所谓固有,是说这个麻烦与民*主丝毫无关,是皇帝制自身隐含的。这个麻烦有关皇帝制度下的政*治权力代际转移。抽象来看,权力转移是一切宪制都必须面对的。但中国的皇帝制令权力转移的麻烦有别于其他宪制,甚至有别于古罗马的皇帝制。中国皇帝制大致是子承父业,这令皇位继承看起来只是皇帝家事,各朝各代也都在制度上这么规定了。但如果真的只是家事,其实就不需要宪制来规定;而之所以要并会这么规定,就因为牵涉到各种利益,“皇帝无私事”,皇位继承就成了国家政*治的大事,弄不好就得整个社会和政权为之埋单。但即便这个麻烦问题也不足以否弃皇帝制,因为不能“这山看着那山高”,以为“漏网的才是大鱼”,每种宪制都会有自己权力转移的麻烦;而当没有更好更可靠的现实替代之际,有重大弱点的制度仍可能是当时的最佳制度。
而这些分析都为了说明皇帝一定是一个理性制度。给其贴上“专*制”标签也许赋予了或增强了当代人的某种道德和智识优越感,其实既无补于我们的道德,也无益于我们智识。借助历史学者和普通民众对皇帝制自古以来形成的创业者/守成者这样的分类,第五节试图开发其中的学术理论潜力。我试图论证,这对范畴,至少就理论分析功能而言,不仅优于以统治人数多少或是否兼全顾城邦利益的亚里士多德的宪制/政体划分标准,而且可能具有更普遍的理论意义。而这一努力则是从另一角度表明,对古代中国皇帝制的智识理解和研究可能具有不限于中国的一般理论意义。
二:就算民*主是个好东西,[10]但……
在古代中国,却从来不是一个现实和可能的宪制/政体选项。自打有中国这个概念开始,甚至更早,如夏商周,在这片土地上出现的最重要政*治实体就始终是个大国。而对于大国,即便是西方的思想家,即便是近代以来第一个为民*主高唱赞歌的思想家卢梭,即便是最早提出现代三权分立理念的孟德斯鸠,都一致认为民*主不是大国的宪制选项;大国只能采用君主制。[11]甚至创立了后来托克维尔所谓“米国的民*主”的米国国父们,当年也都一致认为不能采取民*主制,他们主张和最后采取的是共和制——一种混合的宪制。[12]
但就算外国人说了,也不可能说了就算,除非他们能就这个事情本身讲出个道理来!大国在古代无法采用民*主制首先因为无法操作。设想一下,在“交通基本靠走”和“通讯基本靠吼”的农耕时代,绝大多数人从一开始就几乎注定是“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3]若是在今日河南省大约1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大致散落着3000个村庄,约300万人口,即便是一马平川,没有太大的山和河的隔阻,也无法,首先以民*主的方式形成一个国家(人们会质疑为什么要形成一个国家?甚至会问“什么是国家”?),然后以民*主的方式来决策和治理,无论这个民*主是界定为全体成年人投票决策,还是每个成年人轮流抽签参与治理,还是境内各地统一选出政*治文化精英(且不论如何界定)来决策治理。
即便神圣智慧如孔子或孟子也定会素手无策。他们如何走遍这块土地,让所有有选举权的成年人都了解他?在一个没有出生年月记录的社会中,甚至如何确认和验证“成年”?甚至如何让这块土地上都知道并能遵守这个有关“成年”的标准?人们又为什么要聆听和了解孔子或孟子?为什么要聆听,且如何能听懂,他们的“克己复礼”或“民贵君轻”的主张?能听懂他们的口音吗?如果有多人竞选,又如何让选民了解并能有效识别每一个希望参政的候选人,和他们各自的政见?如何以文字或其他某种符号准确勾连、识别并在“选票”上标记各位候选人?如何通知并召集各位成年人开全体大会或代表大会,在没有钟表的时代又如何协调各地同时和分别开会和投票?何为“票”?又如何计票?集中还是分散?如何确保计票准确和公正?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很简单的事,需要的都不仅仅是“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判断或“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理念,需要相对便利的交通和通讯,需要文字,需要迅速和有效的信息记录和传递、汇集、分类和保存,需要一批熟悉文字并能有效利用文字传递信息的专业人员;以及最重要的,对上述这一切措施和手段的合法性必须有一种全社会的认可!而所有这些,在古代,在大国,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
独特的地理条件令民*主成为古希腊城邦的现实宪制/政体选项之一。这是一个半岛和海洋群岛地区,多山,可耕地少,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农耕业,因此在沿海平坦地带形成了数百个各自独*立但不大的“国家”——城邦,其实就一些聚居地,最小的还不如时下中国北方一个稍大的村子,最大的也就像如今中国苏南一个不小的县城。如最大的城邦雅典,其鼎盛期全部住民,包括奴隶和流动人口,也就30万人;其中公民,即有权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即投票决策的成年男子,约4万人。城邦的经济地理结构也类似县城,一个中心居住区加上周边农耕地带;有人务农,但国度太小,耕地太少,很难自给自足,更多人经商,城邦之间的以及对古希腊以外地区的环地中海地区的贸易比较发达。[14]
这种聚居生活不但使城邦治理成为必要,更使得治理的政*治构成可以有多种选项,无论一人当政(君主制),少数人管事(贵族制),还是每人都参政当差(民*主制),都现实可行;都不过是对已经存在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共同体(polis)予以某种政*治构成(constitute)。而这个动词“构成”的名词化就成了这个城邦的宪制、政体或宪法(constitution)。[15]而公民家中有奴隶,劳动、操持家务和抚养孩子,有闲阶级的公民,有时间参政,也通过参政积累了各类政*治经验。
可以说西方社会自古就有了民*主制的传统。但这种说法不过是将西方各地各自独*立出现的民*主政*治现象,放进了一个时间序列,就想出了其中的承续关系。若较真,这个说法就一定不成立,民*主制一定不真的是一个传统!因为,当相关地理和社会条件一变,例如疆域稍大和人口稍多但时空距离距离古希腊都非常近的罗马共和国就不是民*主制;欧州中世纪的疆域较大人口较多国家没有一个有过民*主的实践;18世纪后期,位于北美东海沿岸的各美洲殖民地,交通通讯颇为发达和便利,科学技术文化也很不错,也已经有了政党这样的选举机器,但全美人口300万(尽管选民还不到十万),[16]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也没有选择*民*主制,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米国政*治家清楚意识到他们建立的是一个大国。[17]其实,这个当时的所谓大国还只是以当时的欧洲国家为参照;[18]若以古代中国为参照,1776年前后的米国,无论疆域还是人口都远不如2000多年前战国后期的秦国和楚国,人口也远不如齐国和魏国。[19]
从操作层面关注民*主制的可行性当然必要,也有一定说服力,但还不够。首先,古代中国不可能一出现就是大国。是什么力量和社会条件使中国由当初的小国变成了大国?“老死不相往来”的人民如何“社会契约”,又为何接受了这个变化?而且,如果早期中国也曾是小国,为什么早期政*治中有禅让制这样的传说,却从来没有哪怕一丝至少不至于让公知们绝望的有关民*主制的传说?还有,西周时期的许多诸侯国也不大,西汉“文景之治”年间也曾“推恩令”,“众建诸侯以少其力”,却为什么就是没有哪怕是些许准民*主制的实践呢?甚至,过去30多年来中国乡镇基层民*主的实践努力也一直令人失望,基层选举中贿选、暴力甚至流血事件不时发生,甚至出现黑*社*会对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渗透和腐蚀现象;包括2011年一度得到媒体追捧的乌坎村民*主选举如今也陷入了困境。[20]这都表明,即便人口少、地域小,也不一定导致一种生动有力且有效的民*主制,难道民*主制真的有基因吗?此外,如果不是太意识形态化,只盯着民*主制“朝着光明前行”或是“一条道走到黑”,作为认真的研究者,也还应当并一定要关心,为什么古代中国也从来没有出现贵族宪制/政体?
我们必须重新观察和理解古希腊城邦民*主制的发生条件。
这就是共同体。由于人口、疆域、聚居和商业等因素令古希腊城邦的生活更像城市,人们在这种生活中已然构成了一个共同体,不仅全体公民对城邦共同体有全面参与,即便他们相互间有许多重大利益分歧,但总体上也会有深刻且可以直接感受的实在的利益共享,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连带关系令城邦公民有必须共同决策的事务,有必须且可以妥协的空间。共同体使亚里士多德的正宗政体准则——必须兼顾全城邦的利益——不再是对统治者的一个规范要求,而是令城邦政*治常态自然而然地贯穿了这一基础性和根本性的规范。[21]
也因为这个共同体,直接地和间接地,公民相互间能有足够了解,了解各位预备参政者的品质、气质、智力、能力、个性和性格等个人特点。有奴隶干活和操持家务,公民们可以并且也会聚集于街头巷尾,议论些家长里短,传播些流言蜚语,即便并不真关心政*治,但百无聊赖中,也会对城邦大事耳濡目染,对所需决策的城邦事务形成自己的利益判断,会在争取自己利益的努力中同气相求,逐渐形成党派。在这样的环境中塑造出的公民,无论是自己参政还是推选贵族或他人参政,就因为自我利益,就因为对自我利益的充分知晓或至少是有点根据的想象,都不是基于无知的中立,相反是充满了知情的偏见,并因此是高度理性的。在城邦共同体造就的信息充分条件下,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天生就是城邦的动物,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22]
但在东亚大*陆的农耕地带没有可能发生这种城邦共同体。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民众要比爱琴海半岛和群岛地区的居民更严重依赖土地和精耕细作,很少商业贸易。“土里扒食”讨生活的农耕生产方式注定了他们只能聚居在很小的自然村落,散落在辽阔平原上,注定比古希腊人居住更为分散,也更为集中。集中是因为他们更属于家庭,而村落往往就是家庭或家族,分散是因为严重缺少跨越村落家庭、家族这样的血缘和宗法共同体的更大共同体。也不是没有贸易集市;国家出现后,也会出现作为军事和政*治中心的“城”,却不大可能出现类似城邦的、更多商业意味的大共同体——“市”。[23]这种一盘散沙般的农业社会的组织结构注定了农耕者高度自我关注,只了解、只愿了解和关照自己的亲属和同村居民,且这两者常常等同;他们很难了解、没时间也没有多少必要了解,因此也就不愿了解,更不会关照那些几乎注定不会与自己发生任何关系的陌生人。在这种严重缺乏利益勾连、分享和想象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产生“全城邦”或国家的想象,没有与之相关的整体利益观,有的只是宗法群体的想象,有的只是“胳膊肘向里拐”的利益观。
也并非中国人就更看重亲缘血缘关系;中国人自己早就说过,远亲不如近邻。这其实只是反映了人类的天性和本能,人是视觉动物,也有些想象力,却很难想象并顾及自己直接生活世界之外的、与自己没有任何交往的陌生人的利益的。[24]在毫无日常交往的条件下,要让一个齐国人顾及一个鲁国人的利益,这就等于要求一个法国人想象并照顾一个德国人的利益,非常不现实。而只要没有共同体,没有与之相伴的共同归属感,民*主制的前提——兼顾全城邦的利益——就不存在,就不可能有民*主制的有效运转。这一点,至今在中国的许多村落仍然如此。[25]散落在古代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区的无数农耕宗法村落中的人们的生活状态由此已经注定。
这并不意味着古代农耕中国可以保持一种无政府的“自然状态”,无需政*治治理,无需一个国家来提供和保障秩序。恰恰相反,正因为没有超越村落的经济文化生活共同体,无法以此为基础构建一种最低限的政*治治理秩序,同时也没有古希腊的山区和海洋提供天然防卫,为获得和平和安宁,避免村落之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和争夺,也为抵抗北方游牧民族不时发生的入侵和掠夺,可以推断,散落在黄河中下游平原上的村落民众分享了一种潜在的需求,希望在这片广阔地域有一种政*治秩序的强加(imposition),然后是政*治的整合。但自生自发的分散的家庭、家族、村落无法满足这种需求,无法为这片辽阔土地上的民众提供大规模的和整体的政*治秩序,形成有效的政*治整合。
在如此众多分散的小共同体之上,不仅民*主制的,而且贵族制的政*治治理也不可能。贵族制也同样必须以共同体为前提,以维护这个共同体为前提;否则贵族们在争夺各自利益之际就同样会肆无忌惮。只有利益分享的共同体才能迫使他们投鼠忌器,不走极端,逐步理性起来。
因此,亚里士多德以降西方学者谈论的君主制与中国的君主制其实一直有根本的区别。不是如古希腊以城邦共同体为基础来建立君主制这种宪制/政体,也不可能以霍布斯和洛克言说的社会契约方式来建立国家,[26]古代中国的君主制首先是要,几乎可以说是要无中生有,以“将沙子攥成团”的强力意志,通过当时可行的某种政*治架构将一块足够大的疆域内无数散落的农耕村落都“拢”在一起,规定人们生产生活繁衍后代必需的最基本的和平秩序,为在历史中逐步勾连、形成和展开这个后来被称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奠定最基本的政*治制度基础,通过提供社会的安定,也通过有效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来逐步赢得这块土地上的农耕者的政*治文化忠诚——“归顺”。
至少从商周开始,即便是封建宗法制,在中原大地上出现的就是一种大“国”宪制,而从来不是基于城邦的小国宪制。而到了春秋战国,除了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的道家,所有有为的政*治思想家都希望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包括成天想着重建东周的孔子也断然认为,“天下有道,礼伐征乐自天子出”。[27]自孔子后,中国的政*治文化精英均已认定中央集权是治国平天下的唯一可行的宪制。
到战国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就已成为农耕中国唯一的实在宪制/政体了。一个代表统一治理的皇权,在这块广袤土地上,以军事力量将之统一,强加(“霸道”)一系列为历史经验证明了,并人们有理由相信会,有利于并促进和平、交流、经济发展和政*治文化整合的基本制度规则,促成和完善这个制度的有效运作,并最终令其能不断地自我再生产(“王道”)。此后的历史也一再表明,只要不是中央集权,就必定会逐鹿中原,只要没有足够强悍的中央集权,游牧民族就会纵马中原。“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中国的亿万百姓认真且沉痛地道出了一个看似犬儒主义,其实与之丝毫无关,的共同心声。无论因外患还是内乱,也无论内乱是地方割据还是宫廷政*治,只要以天子或皇帝为核心的中央政府弱了,挂不住了,撑不住了,社会秩序的其他基本关系,无论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乱,本来大致有序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就会全面陷入无序,就会陷入全面的政*治动荡,频繁的战争,大规模人口死亡和背井离乡,以及中华文明/国家的疆域巨大变化,但说到底,就是无数百姓,无论士人还是平民,的在劫难逃。[28]而只有统一,起码是中原地区的统一,才可能有较长期的和平,才有可能出现长达数十年的“治世”或“盛世”。
从这个角度看,无论天子还是皇帝其实就是一个制度,而不是某个自称或被称为天子或皇帝的个人,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有着无可替代的社会功能。
甚至皇帝制对于古代中国的意义都很难说是大国治理的宪制选择,因为选择必有其他可能的替代,而古代中国从来没有其他替代。这就是为什么《吕氏春秋》断言:“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而这一点,直到1800年后,霍布斯才在西方政*治学的不朽经典《利维坦》中以主权之名重现了中国以天子之名展开的这个问题的必然性分析:当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令所有人全都慑服时,人们就一定处在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中,每个人始终都处于暴死的恐惧和危险中,这样的生活“必定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命”。[29]
而如果这样理解皇帝或天子,然后才可能理解为什么,古代中国的赫赫皇权与儒家强调的“民贵君轻”丝毫也不矛盾。正是为确保天下太平,才必须有一个强大的以皇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这就是“天之立君,以为民也”的道理,这就是“列地建国,非以贵诸侯而已;列官职,差爵禄,非以尊大夫而已”的道理。[30]
但这还只是政*治治理第一步。要能有持续稳定的长治久安,让这个以“武功”统一的辽阔疆域进一步通过“文治”融合和整合期起来,让几乎一盘散沙、自给自足的农耕和游牧多样文化在皇权统治下逐渐形成一个文明(civilization),一个有别于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政*治实体,这就是政*治文化层面的政*治构成。而在这个构成中,皇帝仍然是不可缺少的核心要素之一。从全社会的政*治心理层面看,民众需要一个长期稳定、可以集中理解和想象的具有象征意味的聚焦,如同国徽国旗国歌这样可以形成认同建立归宿感的符号;最高政*治领导人的频繁更替,就如同三天两头改国徽或国旗一般,绝对不利于这种政*治和文化共同体的形成。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国家出现之前,君主制一直最有影响并被公认为最好的宪制/政体的原因;这也是许多现代民*主国家至今保留了皇室,或是在宪制层面于频繁更替的行政首*长之上设定一个比较稳定的国家元首,所着眼的国家和社会的整合功能,并且在相当程度上也确实起到了这种凝聚人心的功能。用中国古人的话来说,大致就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31]用白哲特谈论英国君主制的话来说,因为人类的天性是情感(human heart)强大而理性薄弱,因此君主制会因呼应了多种复杂的情感而强大,而共和制则会因为呼应的是理解而相对孱弱。[32]
皇帝制在中国发生和持续2000多年,不可能是我们祖先的愚蠢或错误,不可能是他们持续了2000多年的执迷不悟和软弱无*能;事实上,同欧洲相比,在这近2000间,中国的和平时期更为长久,经济文化也长期发达。从制度演化经济学的角度看,我有理由认为皇帝制曾有助于这一历史,即便我无法雄辩地论证。而且即便在今天的道德家或公知看来这断然是一个错误,那么用尼采的话来说,这个有如此强健生命力的错误,正因为历史无法将其否证,无法将其拒绝,它也远远胜过那些没有生命光泽的所谓不证自明的真理。[33]
三:精英政*治的要件
皇帝制不但是古代农耕中国政*治治理唯一可行的宪制形式,而且必须指出的是,即便皇帝专*制,却从来也不是皇帝一人统治,相反皇帝在中国一个是组织起来的科层化精英官僚政*治中的一个构成要件。这不仅意味皇帝本人有时就是,甚至是其中最核心的,政*治精英之一;而且即便平庸,有时甚至是昏庸的皇帝,也仍然是古代中国精英官僚政*治的必备要件之一。换言之,在古代中国,若无皇权,不围绕皇帝,精英政*治就没法组织、运行和没有保证,甚至政*治会高度不稳定。
为什么?最根本的原因是,精英政*治只是指出了“劳心者治人”这一政*治规律,但精英政*治本身却并非一种宪制/政体,也不是一种国家、国家权力以及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古代中国的精英政*治要求有皇帝作为制度的基本前提或保障。
这首先还是有关古代中国的原始构成。农耕中国由无数家庭、家族和村落这样的各自分散孤立的小共同体构成,不构成一个全国性的政*治、经济共同体。这种政*治和文化的构成,令当时所的有精英在很大程度上都首先是其故乡当地的精英,由于生活环境和交通通讯的限*制,即便他们有足够的才华,却也没有渠道将自己自动转化为全国性的政*治精英——想想,在古代中国,没有其他通讯工具,他如何可能获得其他地方的精英和民众的普遍承认?因此,在古代中国,每个政*治精英,事实上都首先或是依照国家的政*治标准选拔获得了晋升,或是以实际行动参与了有全国意义的政*治社会实践,获得政*治权力中心关注,然后才可能成为并被社会认可,成为属于这个国家的政*治精英。而古代中国并没有其他超越地区的政*治、经济组织机构或个人,唯一可能代表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只有皇帝,也只剩下皇帝;并且也只有皇帝这样一个人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并在社会心理上可接受的统治者,而抽象的议会或宪法则都不可能是。[34]
在这种条件下,不附着于皇权,不参与皇权,一个人即便素有大志,也不可能成为政*治精英,更不可能被接受为全国的政*治精英。渭河边直钩垂钓的姜子牙必须等到了周文王,才成为精英,否则就一渔翁!管仲跟错了人,就进了监狱,只因鲍叔牙举荐,获得公子小白的重用,方得以名满天下!而如果不是刘备三顾茅庐,特别是接受了刘备的邀请,就不可能有“诸葛大名垂宇宙”(杜甫诗句)。只有投身于一个事业,才可能令一些有才能的读书人从一个乡间才子转变为对于这个国家民族有意义的政*治精英。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开国皇帝,若是用现代经济学角度看,就是今天翻译成企业家的那个entrepreneur;他代表的是治国平天下的事业,即便这个事业会有失败。
不但政*治精英需要,而且精英政*治也需要,皇帝制。即便分享了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个人品行也不差,但自古以来“文吏自爱”,许多精英往往缺乏承担政*治责任的勇气,因此需要政*治领袖人物的决断。[35]有时,这种自爱还可能太过,太注重个人的“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36]许多政*治文化精英常常无法自组织,相互间很难合作和取长补短,共同完成治国平天下的事业。而才华、智商和远见卓识,这些好词,也不自然导向精英之间有效和成功的合作,相反,这些能力更容易令精英间龙争虎斗,敏感、矫情、激烈、不妥协,因反思能力强而更容易越出得靠习惯和本能遵守的那些道德底线,[37]甚至会有你无我,不共戴天。所谓“文人相轻”,所谓“瑜亮情结”,以及“窝里斗”的说法,都是中国人对这类现象的经典概括。也不是没有“管鲍之交”的佳话,但这个佳话本身也只能和必须止步于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管仲;一山不容二虎,“既进管仲,[鲍叔牙]以身下之”,之后的历史记录上就不再有鲍叔牙什么事了。[38]参透人生的孔子,因此,对道德上优秀的精英(君子)的最佳相处状态也只要求“和而不同”。[39]这一点在中国历代政*治中都不鲜见。典型如孙膑与庞涓,李斯与韩非[40];后世著名的如王安石与司马光,王安石与苏轼等等。[41]现代作家圈子中周扬与胡风,周扬与丁玲、冯雪峰[42]等都一再例证了这一点。后世精英读史时屡屡感叹,只是一旦置身其中,又鲜有醒悟。乃至于反叛的王朔以看似不讲理,其实是沉痛地,断言“中国知识分子受迫*害”这个最大神话不过是“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打架”。[43]
这也并非中国独有。从经验层面看,这更像世界各地政*治文化精英自觉且不懈追求的普世价值之一。[44]西方历史上,无论是雅典,还是后来的罗马,其衰落无一——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不与其内部无休止的党争内斗有关。[45]后世的米国政*治家麦迪逊曾结论说“党争的起因植根于人性之中”,因此无法消除,除非毁灭自由;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控制精英内斗的后果。[46]尽管如此,甚或恰恰因此,作为精英的麦迪逊本人就没法同另一位精英马歇尔“合作”,因此留下了为后世法律人激赏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亚当斯/马歇尔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与杰弗逊/麦迪逊为代表的共和党人之间,充分运用公职追求党派利益,在这里几乎达到了极致![47]
在古代中国,政*治文化精英之间的这种竞争有可能更为激烈。首先在农业社会,政*治文化精英的出路就没有多少选项。不大可能商业,社会地位太低——中国俗话历来是“富不如贵”,而且各种风险太大。也不大可能文学——农业社会就没多少人识字,也不需要多少文字,写了诗文——和今天一样——也就只能给其他诗/文人看,相互欣赏;即便有李白杜甫那水平,如果没有家产,没人养着,就必须当个官,才有碗饭吃。也不可能学术——农业社会强调“天不变,道亦不变”,没有那么多问题研究,要吃饭,也就只能当个乡村私塾先生;即便只是想给人写封家书或是当个账房,在一个人口流动极少的农业社会,这类需求也不多。因此,如果某位读书人有一分政*治文化的天分,最好的出路,能出人头地的,就是学而优则仕,修齐治平;这就需要一个事业,一个可以附着的政*治力量。
但如果每个精英都这么想,这个国家也会很危险,这个社会就可能不太平。因为这样的精英太容易(或是被朝廷怀疑)为各地的政*治野心家和割据势力利用——淮南王刘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48]并且在各地野心家割据或试图割据的格局下,越是精英参政,越多的精英参政,并不会缓和矛盾,弱化冲突,而也许只会是增加政*治竞争乃至战争的激烈和残酷,从而生产的是一种公共恶品(public bads),而不是公共善品(public goods),最多是智力、才华的相互抵消,而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社会正产出。而要避免这种才智的浪费,这就需要一个把天下精英都纳入制度的机制,才能避免这种恶性竞争。因此,历史上才会出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样的故事,并成为后世理想的政*治家,和政*治家的理想。[49]由此也才可以理解,为什么当年唐太宗看到众多进士参加科举考试时,会高兴地感叹——“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50]
但众多精英聚到一起,最理想的状态,最平安的时候,也只可能是孔子说的“和而不同”。不说每一个,至少很多,精英都趋于自视甚高,都想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想一次性获得甚至垄断政*治决策者的信任,还都想进入核心圈子——喜欢前排就坐,成为君主的主要的甚或唯一的建言者,至少也是所谓历史的见证者。姜太公、诸葛亮的故事,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治精英的那种“舍我其谁也”的心理。但也正是这种自负又往往使得精英间,尤其在和平时期,内斗是常规,合作反倒是例外。如何促使和保证最起码的合作,确保合作的收益最大限度地超过内斗的消耗,这就成了当时社会条件下精英政*治操作化和制度化的核心问题之一。
说理和论证不可能化解麦迪逊说的根植于人性的这种倾向。第一不效率,至少许多政*治时候需要的是当机立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论证和说理反倒可能引出不良后果甚至灾难;[51]第二,有大量的研究和分析表明,理性的辩论和论证,并不如同人们想象的那样,会趋向达成一致,真实的结果常常趋于激化矛盾。[52]第三,民*主制也并非基于理性的说服,其基础事实上就是表态,不给理由,以点人头代替打破人头的方式来解决分歧。[53]因此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唯一务实的制度性解决措施反而是皇帝制。在这种制度下,皇帝是唯一的消费者,所有政*治精英都全力向皇帝推销自己——“批发”,或是推销自己的某一具体政策主张——零售,由皇帝来选择和决断。这就是刘邦所谓“将将”,而非“将兵”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老庄的君王南面之术,需要“法”“术”“势”的结合。
在皇帝制下,当皇帝的可以是精英,但不必是精英。但从制度来看,皇帝的最根本、最重要责任从来不是让自己成为另一个姜太公或诸葛亮,甚或更为高明,他是要通过自己掌握的最后决断权而成为精英的核心,使精英们围绕这个决断权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合力,而不是一群只能单打独斗的武林高手,要通过群体的合作创造一个目标明确有效率的精英政*治,而不是停留在一群相互矫情为真理而斗争并只对真理低头的政*治精英。这就是“将将”,民间说法就是“用人”;而用人则包括了用和不用,大用和小用,一时冷落、暂时冷藏、永远弃用甚至还不让别人用,包括在某些具体事项上用等;这也包括允许精英适度争斗,但不得过火,不得误了正事等等。
因此,皇帝制是精英政*治的必备要件,只是说精英政*治的运转必须有皇帝的参与。精英政*治的运作可以没有某个即便是天下第一号政*治精英,却不能没有皇帝。即便有再多的精英,没有皇帝和皇权的组织和约束,也没有精英政*治,整个国家的政*治还是可能脱轨,还一定会出现党争,内斗,甚至内战。这可以从另一层面来理解为什么古人说“国不可一日无君”;[54]在确保政*治权力有效运转的意义上,同样是“乱莫大于无天子”。这里的“君”或“天子”或“皇帝”都不是某个具体人,而是整个国家精英政*治的制度要素。中国的皇帝制其实是一种官僚政*治的组织方式,在很多时候,就是韦伯讨论的理性的政*治或法理型的统治,[55]非常类似今天的法治。
最后,政*治精英对皇帝还有一种微观层面的制度依赖。就政*治的特点而言,即便有法治的稳定性,甚至在采取了文官制度、区分了政务官和事务官的现代国家,为保证政策法律与时俱进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政*治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也必须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如果出现“X朝元老”现象,若不是皇权偏弱,就一定是因种种原因皇帝更替过于频繁。在皇帝之下,子继父业,一般每代皇帝会在位大约20年上下,甚至更久,这就令皇帝制比任期最长的定期民*主选举制[56]也更为稳定,而这会为已进入体制的绝大多数精英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期待。
这个期待对于古代中国政*治精英非常重要。在现代民*主制下,“一朝天子一朝臣”对担任政务官的政*治精英不是大问题。政权更替后,前一届政府的精英离开政府后,完全可以进入商界、学界,或是以其他方式继续呆在政界,继续参与政*治。但对于古代中国进入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政*治精英来说,一旦从政,除非到告老还乡之日,持续从政就会成为其从政的目标,若是家中没有五斗米他就一定会为那份五斗米的俸禄折腰,即便真的很不开心,也只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不是他们卑贱,而是因为他们的人力资本或技能都是专用的,很难转移到其他职业,转移了也无法保证自己和家庭有相对稳定优越的生活,更何况当时社会也没有多少其他职业来接受这些政*治精英转岗。这种非常有限的市场,加之人力资本的专用性,都使得——极少数精英自信皇帝更替自己会飞黄腾达者除外——绝大多数政*治精英趋于保守,不希望皇帝更替频繁,不希望政*治体制变动重大。
这种源自渴望稳定预期的保守未必不利于古代中国。从经济学基本原理来看,即从“有恒产者有恒心”(孟子语)的原理来看,稳定的预期会促使政*治精英有更长远的安排,依据韦伯的理论,也一定会促使他们的行为和政*治都会更理性,更负责任,更少机会主义。[57]就此而言,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可以预期,并且历史上也有不少证据表明,长期稳定的皇帝制/君主制反而可能比民*主制更能促成精英政*治。民*主制不但容易产生不利精英的反智主义,想想想苏格拉底之死,而且民*主政*治的更迭频繁还趋于政*治的高度机会主义,直至可能导致政*治的极端流氓化;其中的道理就是孔子早就指出的:正直的政*治精英一定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58]政*治预期不稳定和高风险往往逼退的是更为正派体面的政*治精英,推出的更会使卑劣、敢冒险且不择手段的政*治野心家——这就是中国历来有“乱世枭雄”说法的道理。
而这也再次表明在中国古代的精英政*治中,尽管皇帝附着于某个人,但这个职位绝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因素。它是中国古代精英政*治的构成性要素。
 四:皇权继承的麻烦
在任何意义上,皇位继承都是重大的宪制问题,因为这涉及领导人更替。不但成文宪法的国家都在宪法中规定了政*治领导人的产生和继承问题,即便在英国这样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也有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的规定以及之后的一系列修正。至于2000年米国大选引发的“布什诉戈尔”之诉,则让我们看到了,即便在现代民*主国家,有相当完备的制度设计,也完全会因无法预测的因素,令伴随领导人更替的权力转移引发后果重大的宪制危机,而为避免这个危机,历来号称要努力避开政*治问题的米国联邦最高法院也不得不以特定方式果断予以了政*治性干预。[59]
由于在古代中国皇帝对于国家政*治统一的重大象征意义,以及对于整个国家精英政*治的制度构成意义,皇权继承问题就格外重大。尽管没有明文规定,社会对皇权继承和继承者都有一些最基本的制度期待。
不容易立刻想到但一个不起眼的期待是,继承人应当是男性。有很多很多人会说,这反映的是传统中国重男轻女。这当然是一个因素。但这不是回答,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种歧视?难道仅仅是男人恶毒吗?皇帝都得了厌女症?即便这类说法只能解释个别人的行为,却不能解释制度,不能解释人们的制度期待。因此更应当想一想,这种歧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无道理,以及有多大的道理。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不无道理的制度选择。这就是,从制度层面上看,皇帝这份工作不是一般人干得了的。这份工作所要求的知识、才能、判断力和性格,乃至身体和心理素质通常不是女性通过她们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教育可能获得和达到的,特别不是皇家女儿的生活环境可能获得的;鉴于知晓女性通常偏好亲密和安全,[60]作为父亲,皇帝也不会愿意自己女儿承担这种即便显赫但注定危险和孤独、并因此对女性考验甚至折磨更多的职责;而因怀孕和生育,女性也比男子更难始终坚守这个“国不可一日无君”的岗位上。从日常经验来看,通常,即便有能力并更有责任心,女性本人也不像男子那么看重职务升迁社会和地位。由此可以推定,这种制度选择其实大致顺应了普通女性的偏好。
而很容易想到的期待是,继位者要有足够的能力,不仅是知识的,更重要的是具备政*治领袖和政*治家的品德和才能;而且,这种才能除后天的历练外,很有可能有部分是天分。但从历代的宪制实践来看,高层官僚和普通百姓对继位皇帝的才能和品行并无特别高的期待,总体而言的,对其政*治合法性的期待更高,即继位者最好是依据宪制惯例的法定继承人,或是皇帝指定的继承人,而如果皇帝没有儿子,生前也没来得及指定,那么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考量,继承人则最好是与皇帝血缘关系非常近的同辈或晚辈年轻男性。由于政*治合法性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趋于转化为或表现为政*治的稳定性,会大大挤压最高权力的觊觎者和其他政*治野心家的生存空间,避免高层政*治动荡,因此,对继承人合法性的高度关注表明古代中国,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政*治精英和普通百姓都懂得,就治国理政*治而言,政权和平转移和政*治秩序稳定要比继承人的个人才智和品行更重要。更重视合法性,而不是更重视继承人的个人才能,还表明,王朝开创初期的第一、二代皇帝或面临特殊政*治危机的中兴君主除外,古代中国宪制的主流一直并非如同今天众多法学家批评的那样,有“人治”的传统,而是,并一直是,韦伯意义上的传统型法治而非法理型法治。[61]
对于皇位继承人的另一个重要制度期待也表明整个中国社会偏重政*治稳定性和高度理性,这就是政*治精英和普通民众对新皇帝的总体期待是他能在位时间较长。在位时间长并不自然导向政策稳定,但总体说来,却更可能趋于政策稳定,因此有利于政*治的稳定,并趋向整个社会的预期稳定。这个期待有一定的行为主义和心理学根据,因为任何人的偏好都会基本稳定,行为会有一定格局,通常都会多一事总不如少一事,因此更少可能折腾,更可能以烹小鲜的方式治国;此外,制度的沉淀成本也可以部分解释“一朝天子一朝臣”,朝廷的核心官员的相对稳定,并因此全国各层级的官员也会相对稳定。因此,皇帝在位时间长,一般说来并就总体而言,既有利于作为官僚的政*治精英,也有利于民众,有利于一代皇帝或在皇帝支持下的重臣来完成一些需要足够时间才能完成并见效的政*治变革;在位时间长也会有利于皇帝积累政*治经验,能有效管理朝政和控制官吏,打击权臣、某些官僚集团或强大的地方势力,并可以有较为充裕的时间从底层选拔和培养新一代核心政*治精英,从而为下一代政*治继承完成*人才储备。
正由于这些通常看不见的收益,从中国历史上看,尽管长期在位(例如明朝的万历皇帝)并不必然导致“某某之治”,但凡是冠以“某某之治”或“某某盛世”或“某某中兴”的年代,皇帝一般在位时间都比较长。例如,“文景之治”两位皇帝分别在位23(公元前179-157)和在位16(公元前156-141),持续近40年;汉武帝之所以能完成平定匈奴打通西域等伟业,一个重要原因就因他在位长达54年;唐“贞观之治”唐太宗在位627年到649年共计23年;而所谓“开元盛世”则因为唐玄宗在位头28年(713-741年)年间政局稳定;中国最著名的“康乾盛世”的重要制度条件之一,就是从康熙经雍正至乾隆长达130多年的政*治稳定。而历代凡乱世,重要标识之一就是皇帝在位很短,更替频繁,因此引发了各种形式的政*治动荡。并且这种情况也不限于古代中国古代,外国也同样是这种经验和教训,特别是是教训。[62]中国古人面对在世皇帝为什么会高呼“万岁”,其实未必尽如今天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是对皇帝的祝福,完全有可能,只是借此真诚表达了他们有一切理由和权利期待的长期的社会政*治稳定。
正因为子继父业既可以保证继位者有足够的合法性,且由于父子年龄差距通常也能够保证继位者有望在位较为长久,因此尽管看起来与注重才能和智慧的精英政*治相悖,“子承父业”却在历史理性的展开中成了中国皇帝制的常规,一个——如前分析的——更符合政*治精英和普通民众利益期待的宪制常规。若就可比较的有限历史记载来看,为了选择有能力和才华的继承人,罗马帝国皇帝混用了养子和亲子继承制,但罗马帝国的政*治除了开国皇帝屋大维时期等少数时期外,长期不稳定,涌现了几乎可以无数来形容的自立或军方拥立的僭主,社会动荡,政*治混乱,最终导致罗马帝国的彻底衰亡。[63]
但皇位父子相传只是基本的皇权继承制度,一旦付诸实践,仍然会有很多具体的麻烦。
如果皇帝只有一个儿子,没有其他选项,皇权继承的麻烦反而少一些。但皇帝完全可能不止一个儿子,多子多福既是生物本能,也是中国的民间信仰,此外为选择更好的继承人,皇帝通常会有,甚至无论是或只是为防止疾病或其他事变引发的意外死亡也必须有,多个儿子;而皇子之间总会有或明或暗的竞争,就可能引发出另一类政*治动荡,直接毁灭儒家的基本家庭伦理之一,兄弟之情,[64]甚至迁怒于皇帝,造成皇家的悲剧。而由于皇位继承牵涉了太多的政*治利益,天下的利益,因此就成为一个必须从制度层面来处理的宪制问题。
皇位继承问题上,中国人先后实践过三种最基本的继承制,在保证权力的和平和成功转移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有能力且有德行的王子继承皇位,但很难说三种之中何为最佳,甚至各自的利弊也很难算清。
立长(嫡长继承)的优点是:继位的刚性强化了嫡长子的合法性,令其他王子很难挑战和觊觎其位置;以储君身份,嫡长子可以较早并长时间参与国家政*治实践,获得只能通过实践方能获得的必要政*治经验和权威,从而保证权力转移的平稳;继承人的确定也会令主要大臣专注于政事,对自己政*治前途甚或人身安全,无论利弊,都有比较稳定和确定的期待,这有利于政*治治理。
但嫡长继承的缺点也很显著。在各王子中,嫡长子并不必定聪明和贤良,也可能身弱多病,这都会不利于国家政事和长期在位执政。但最大的问题是,有时,皇帝与嫡长子之间的年龄相差不太大,因此可能引发一些深刻的政*治矛盾和冲突,甚至家庭悲剧。
古代人预期寿命不长,相信早生孩子早得福,因此在位皇帝完全可能在15-20岁时就有了嫡长子;但如果在位皇帝身体好,在位时间持久,嫡长子就必须在比较高的年龄才可能继位(例如在位皇帝75岁退位或去世,嫡长子继位时有可能已有或已接近60)。这就可能会出现嫡长子继位后不久去世,甚至先于在位皇帝去世的情况。这会引发两个不可欲的政*治后果,皇位继承很快再次发生,再次出现并且是更大的政*治不确定性,这就令本来试图以子承父业方式予以避免的危机未能避免,甚至强化了,令皇位继承制度的功能失效,令政*治和平转移的期待落空。如为防止嫡长子意外去世,先皇或者从一开始就必须为储君再备储君,这不但困难,也很容易引发其他不测的政*治风险,无论对皇帝本人还是对几位可能的储君均如此。
另一个悲剧因素会是,作为储君的嫡长子等候继位过久,或受权力的诱*惑,或受其忠诚但有野心的心腹的蛊惑,甚至仅因为出现了一位真实的或想象的潜在竞争者,储君和或其心腹完全可能密谋谋杀或逼宫在位皇帝以确保或提前继位。这也是政*治危机,引发政*治动荡。
还有一种可能,在等候继位的漫长岁月中,这位储君也完全可能成为千方百计取代其地位的其他王子的谋杀或政*治谋杀的对象。此外还有第三种可能,长期的等侯继位还很容易令在位皇帝,即便是他的父亲,很不自在。储君无论什么言行,都容易引发在位皇帝怀疑,导致储君被废。这两种情况都非常容易引发嫡长子阴谋以政*变手段夺取政权;但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会是政*治的悲剧,也是皇室家庭的悲剧。
第二种继承制是立幼。除了同样有预期确定并能有效安抚朝廷重臣这些好处外,立幼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一个王朝政*治权力转移的次数,因此减少了每一次权力转移中固有的政*治风险;一旦继位,各位皇帝在位的平均时间都会更长,整个国家和政府官员都可能因皇帝长久在位而获益;此外,这还大大减少了幼王子早早作为储君参政,受其他王子攻击而失宠,或因过分靠近权力中心与皇帝意见不一致而失宠,的可能性。从理论上看,这会大大减少皇室的家庭政*治悲剧。
但立幼的缺点也很明显:年幼王子未必足够聪明和贤能,未必健康长寿,事实上若过于年幼则更容易受各种恶疾的威胁;作为皇位继位者,即便不是太年幼,他也会因年幼比其他王子更缺乏政*治实践的历练甚至毫无政*治经验;这样一来,皇权很容易旁落,无论是旁落于储君的母亲(太后)及其家族(后党或外戚),或是旁落于先皇为制约太后或后党干政而设置的顾命大臣,皇权甚至完全可能被篡夺。而无论何种情况,这都意味着潜在的内部政*治混乱,因此是国家政*治和民众的灾难。
第三种制度是立贤,即在诸多王子中实行精英选拔制。立贤的好处是,至少理论上如此,储君贤能最终会裨益国家和民众,有益于各高层官员;在理论上,引入了竞争上岗的机制,会激励诸多王子都努力学习、实践、恪守规矩,把心事都花在正事上;这会避免了立长和立幼的突出弱点。此外,对于在位皇帝也许最为有利,他可以推迟有关储君的决策,有足够时间考察,不会出尔反尔;而且也可以避免与储君因其他原因发生冲突。
但这类收益是想象的。事实上,作为制度,几乎看不出立贤比其他继承方式优点更突出或弊端更少。最大的问题是继承者不确定,理论上每个王子都有份,因此每个有从政想法的王子都会全力竞争。[65]但竞争会湮灭亲情,直至引发皇室的悲剧。而且这个竞争也并不必定驱使各位王子投资于可用于治国的知识和技能,努力学习和履行相关的政*治责任,因为投资与此与能否继位的关系不确定。因此,各王子更可能不择手段地投资于获取在位皇帝的欢心,投资于更好包装自己贤良有才干。由于立贤,皇帝也还需要信息和需要拓展信息来源,这意味着皇帝的决策不可能完全不受其获得的信息和信息渠道的影响,无论来自大臣还是皇帝的亲信,而王子们一定会大量投资于此,力求获得这些大臣或皇帝心腹的政*治支持和美言。结果会是,在位皇帝反而更难获得正确决策所必须的真实、可靠和全面的信息。王子与大臣会内外勾结,往往越是缺乏政*治底线的王子越可能不择手段勾结大臣;也往往是那些最不正派且更缺乏能力的大臣更可能在这场竞争中为确保自己的政*治和其他利益对他们认为最可能且最可控的王子下赌注,并祭出最无耻的政*治权谋;因此朝廷必定从上到下围绕有望继位的王子形成诸多政*治派别,内斗激烈。
在这种竞争中,受损的是政*治治理和高层的政*治秩序,是皇权,是中央集权。即便在皇位继承竞争中的成功者,由于对大臣的依赖,结果也会大大弱化了皇权和中央集权。甚至因此可能导致王朝的覆灭,典型的例证就是秦王朝。竞争上岗的立贤制说起来不错,真实情况反倒是最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继承制度。
以上仅仅是对中国古代皇位继承的一个理论分类;真实的皇帝继承实践会更多变化,也更为复杂,例如,若皇帝无子,就不得不从皇家另选他人,其政*治合法性就会令人质疑,就可能出现较大的甚至连续的政*治动荡。此外,每一朝代也常常会针对本朝的一些特点而伴随一些临时性措施或比较稳定的制度。例如,据田余庆,在由多个部落形成的部落联盟基础上建立的北魏王朝,储君的母亲一定来自某个部落,但为防止该部落因此对朝廷政*治影响过大,引发其他部落的疑心和分*裂,导致部落联邦的崩溃,拓跋氏长期坚持的一个基本宪制措施是,一旦某王子被立为储君,就会赐死其母亲。[66]这种制度源自汉代为防止“子幼母壮”,后党干政,而采取的临时政*治实践,但在北魏早期出于政*治必要性就制度化了。这种“子贵母死”的制度非常残酷,但残酷从来不等于无知的野蛮,残酷恰恰可能是基于理性的选择:[67]在中国北魏时期,这是一个部族国家为“走向文明”和“走向未来”,转型为疆域国家并有效治理中原而不得已采用的制度。
由此可以更真切地理解:为什么皇位继承是一个宪制,即便其属于皇权裁量范围,那也是宪制内的裁量。皇帝制需要一个政*治继承制度作为支撑,即便上述三种继承制度都有显著且难以弥补的缺陷。上述分析也还表明,这个制度,既非为了皇帝,甚至也并不仅仅为了皇室,而因为在皇位和皇权继承上直接寄托了朝廷内外众多中高级官僚的政*治理想、预期和利益,关系到高层政*治稳定和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安定,而最终的获益者是天下普通百姓。如果从中看到的只是家天下,那就不仅是缺乏足够的学术想象力,更重要的,也是低估了创造皇帝制度的中国古人和历朝历代真正有见识的政*治家(包括某些皇帝,特别是开国皇帝)的政*治追求和政*治智慧。
 五:作为学术理论概念的皇帝
中国秦之前的天子制和之后的皇帝制,甚至包括传说中禅让制,都是一人之治,依照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宪制区分标准,从统治者人数上看,这三种制度都是君主制(monarchy)。但恰恰因这些在中国学者看来显然甚至截然不同的制度,在亚氏的分类体系中都成了君主制,因此首先它们各自都一定不是无论古希腊、罗马的还是中世纪欧洲的君主制——当我们说张三像李四,前提就是,张三就不是李四。
其次,但实际上更重要的是,亚氏的这个宪制/政体分类体系,尽管为后代西方政*治学一直坚守、当成天经地义,但也只是被重复和坚持的一种形式分类,却很可能没有什么学理意义,至少是无法用来很有意思地界分和讨论中国古代的宪制/政体,它从未为中国历史研究拓展什么新的、可能的研究视野。或者说,如果还曾有过任何作用,用于中国历史研究,迄今为止,这个标准只有政*治意识形态的意义:自古以来中国人的宪制选择就错了,至少是太单调了。
因此,如果要真正从宪制层面来理解和研究古代中国的皇帝制,我们首先必须放弃的,恰恰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宪制分类标准,不再简单地用君主制比附中国的天子或皇帝,然后再依据西方学者对君主的定义,以及其他一系列定语或形容词,暴君的/僭主的(tyrannical),专*制的(despotic),绝对的(absolutist),独*裁的(autarchic),以理解的名义,刻舟求剑地同时也是削足适履地修理和裁剪中国的皇帝制和中国的历史。这不是说这些个定义在中国历史经验中就无法获得“印证”;我相信完全可能从中国历史中发现大量例证,表明中国的某某和某某某皇帝制完全符合某个定义或定语,但这不是学术。还是必须认真细致地考察中国古代的皇帝制,有时可以甚至必须借助某些西学概念,但有时却只能借助在中国社会中形成学术概念,在中国社会语境中,切实从制度功能上来理解,当然,也包括批判,比方说,皇帝制。
若是同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各国君主制相比,中国皇帝制的一个显著差别是,更强调正统,却不像欧洲君主那么强调血统。当然中国皇帝的正统也常常同皇家血脉相联系,只是,正统的核心是政*治规则,而同血统的联系并不真的那么强。支持这一点的最显著证据就是上一节提及的,无子有女儿的皇帝也不会让女儿不继承皇位,而是从皇家宗室另选男性继位,尽管女儿的血统要比另选的任何男性都近。
从社会功能上看,正统和血统在中西社会都会强化和支持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震慑僭越和篡权,避免或至少是减少因此引发的社会政*治动*乱。但“血统”是用生物学来支持政*治合法性,是本质主义的,也是法条主义的,很容易同种族或是同阶级相联系;而“正统”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正当化,首先源自成功并最终获得认可的革*命,是在时间中形成的政*治常规,是制度的沉淀成本,是因此带来的对于各相关利益方的便利和安全,因此是历史建构主义的。无论是早期传说中的禅让制,夏商周三代,或此后历朝历代,中国的历代政*治统治的正当性都不来自血统。《周易》就认为“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68]即便儒家一贯强调“君君臣臣”,反对犯上作乱,孟子却还是认为是武王伐纣并非“臣弑君”,而不过是“诛独*夫民贼”。[69]
这似乎就是中国的政*治合法性的传统了。从陈胜的“苟富贵,勿相忘”,“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到刘邦的“大丈夫当如此也”和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之”都表明了这一点。[70]这些记录当然不大可能为真;只是,即便均假,司马迁仍频繁引述、传播甚或编造了这类距他还不到百年虚假言辞,并且他就生活在刘邦创建的汉代,这也足以表明诸如司马迁这样的政*治文化精英对皇权的臣服并不因为其血统神圣和高贵,而仅仅因为他是皇帝。后代中国百姓的说法更简单,“成者王侯败者寇”。
这看起来很势利,没有道德是非,很容易令惯于从伦理评判历史黑白的公知们义愤填膺,令主张“死磕”法律原则的宪政学者批评太没立场。但这种情表错了,表错了地方,也表错了对象。中国百姓对作为个人的政*治家会有道德评价,但对作为政*治家的个人却不用道德作为判断标准,对政*治家的判断标准是其政*治实践的后果,是对于整个天下的利弊。这就是汉文帝概括的,为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即便再残酷,但只要“不以私害公”,那么“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也仍然]称[其为]圣”;[71]这就是为什么李世民杀了兄弟,逼宫夺嫡,非常典型的乱臣贼子,结果好,最终还是被后世视为明君的典范。这其中隐含的是一种来自社会底层的考察和评价政*治的视角,它要求有实在效果的政*治精英制度,关注的是谁能统一中国,从而为公众提供最直观和最重要的公共品——和平。
也因此,不仅来自社会底层的如刘邦、朱元璋可以当皇帝;而且来自文化相对落后的游牧民族,只要有实力,能为普通民众提供长期的和平,照样可以主政中原。儒家政*治文化精英坚守的宪法性政*治伦理,就是本人不做“贰臣”——不在前朝做官,在新王朝又照旧做官;[72]但为了天下,他们会支持自己的子弟参与新王朝的政*治——即便是同他们鄙视的少数民族政权合作。
第二个重要特点是前面已经提及的,尽管总是皇帝最后说了算,因此可谓“专*制”,但就因为大国,至少从秦汉以来,就中国的政*治常规和政*治伦理规范而言,皇帝制从来也不是皇帝“一人之治”,而是一个由源自各地的国家精英组织成一个延伸到全国各层级政府的,严格依据典章规则运转的官僚政*治。因此,在如今被贴上“专*制”标签的中国历史才一直会有皇权与相权之争;也因此,才会有下面论及的有为君主和守成君主的区别。
亚里士多德的不仅“一人之治”分标准,而且分类正宗和变*态政体的标准,君主制和僭主制,都没法很有意思地用于古代中国的宪制研究。在没有人拿出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来,我只能暂时先认为亚氏的这个标准属于并是仅限于古希腊的地方性知识。因为若是按照亚氏的这一标准,不仅杰出甚或伟大的政*治家唐太宗、明成祖等只能名列僭主,甚至中国每一朝代的开国皇帝也都是僭主。分类总得有点实在的意义吧,而用亚氏的标准来分类中国历代君主,对研究和理解历史毫无裨益。中国普通人,包括常被认为迂腐的传统儒家人士,都从来不这么理解历朝历代的皇帝。对于只要还未沉迷于亚氏分类的中国人来说,重要的从来都不是某皇帝的权力是源自暴力革*命还是阴谋诡计,而在于该皇帝在位是否令国家强大,天下太平,和百姓获益,这是一个根据社会绩效的评判标准。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天然是尼采主义者,坚持的是面向未来而不是回溯起源的进路。[73]
中国人更常使用的,并有颇有学理意义的概念有为君主和守成君主(本文不讨论亡国君主)。
有为君主往往是创立了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但其实这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建国后,他还要确保天下一统,防止分封割据,内战重起。因此,有为君主往往会以各种真假口实消灭甚或诛杀那些在其身后有能力(而不是有可能)造*反的功臣,典型如刘邦和朱元璋;即便皇权强大,也会以略微温和的方式剥夺这些人的军事指挥权,典型如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如果从一般的道德伦理角度看,完全可以称特别是前者专*制暴君,但将这些中文世界中的伦理概念用于政*治生活,就好像让男人穿裙子,不伦不类。因为,开国君主,之所以称其有为,就因为他在世期间必须解决的问题不仅是开国,即通过战争手段完成国家的统一,创制这个王朝长久沿袭的基本制度;更重要的并最重要的是,在完成这个统一之后,他必须清除任何实在和潜在的地方割据势力,清除其他任何可能引发国家分*裂祸国殃民的潜在政*治威胁,以确保统一国家之政权的和平转移,为后世的常规性“文治”铺平道路。因此,只有在他死后,当整个国家权力基本和平转移了,即便没有转移给他预定的接*班人,才表明了这一朝的宪制定型,他才算真正谢幕。“盖棺论定”——开国君主的成败通常要以他去世之后的历史来验证和补足。
但在中国历史上,也有少数并非开国的君主被后人视为有为君主。如汉武帝(打败了匈奴),明成祖(夺取了侄儿的皇位;迁都并营建北京;编撰《永乐大典》;以及郑和下西洋等)或雍正(继承康熙的事业,推动了一系列重要变革);由于历史的机遇和要求,他们成功推行了或完成了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政*治文化变革。
有为君主在相当程度上都有远见卓识、坚毅果决,不但有虚怀若谷、兼听则明,也常常有独断专行、说一不二。如果仅仅从类型学上看,属于专*制君主和绝对君主——特别是如果仅仅是字面或本来意义上理解专*制的话。但中国人的分类系统是后果论的。
绝大多数皇帝或是没有这样的能力,或是没有赶上这样的历史机遇,因此历史和社会也就未要求他,推进重大的社会革*命和体制创新。有些人即便是励精图治,试图甚或成功实行了某些社会变革,包括如汉文帝和汉景帝这样的明君,甚至后者平定了“七国之乱”,但他们在更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有为君主开创的基业,借助的是前辈创设的宪制和积累的政*治合法性,依靠的是这个宪制选择和聚集的官僚,这就意味着他们会受到并接受了宪制和“祖制”(其实不过是另一类宪制)的制约,受到并接受了官僚体制和系统的约束,受到并接受了社会舆*论“天理”和常规的约束,他们可能因某些成就而被后世称为“明君”,甚至“中兴”,但本人却不算有为皇帝,有些还很可比较平庸。在中国传统政*治分类中,他们都属于守成君主。即便某些“非亡国之君,而当亡国之运”的皇帝,[74]如崇祯,事实上也被视同守成者。
守成君主也并非不任性,不专断,但总体而言,他们不等于,也成不了西方近代的专*制君主。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一直是“超级”大国,并因此,自秦汉之后,常规政*治都以是政*治精英为基础的官僚政*治。官僚政*治完全可以糟糕,但不大可能,甚至就是没法专*制。除极少数有为君主外,守成皇帝通常无论知识和能力都不足以独自有效决策和处理诸多军国大事,他必须依赖宰相和其他能臣,必须依赖整个官僚体制。也因此,他就一定会受到官僚政*治的限*制和官僚体制以各种方式的制衡。即便皇帝总是有最后的决策权,可以决定官员的荣辱甚至生死,但皇帝仍然受制于并遵循先皇制定的宪制常规,儒家教训,和天理人情,总会受制于官僚机构的消极抵抗,受制于甚至某些官僚的舍生取义(civil disobedience)甚或沽名钓誉,想想海瑞,想想“文死谏”。有意无意,守成皇帝妥协都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有时甚至只能不了了之。因此这种受制还一定不是规范要求,不是理想,而是守成君主治理下的常规政*治生态。这既是“文治”,也是“法治”。
尽管源于中国历史,但就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而言,有为君主和守成君主的区分,不仅适用于分析中国古代宪制和政体,而且我认为,会比亚里士多德的正宗君主制和变*态僭主制更有普世适用价值和智识层面的启发意义。我们可以用两个概念来分析中世纪欧洲的各国君主。
例如,英国的亨利八世,因为其大力推行宗教改*革,令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改*革了政府机构,以均势外交保障了英国在欧洲的政*治经济利益,使英国最终形成为统一集权的近代民族国家;以及伊丽莎白一世,因其近半个世纪的统治,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国家之一;这两位英国君主在中国人看来就属于塑造了近现代英国的有为君主。而如果用亚里士多德的标准,说他/她是君主或是僭主,这告诉了人们什么有政*治学实质意义的信息呢?
又比如,俄罗斯的彼得大帝,因其令俄*国在波罗的海有了出海口,特别是对俄罗斯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和文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和面向欧洲的改*革;以及叶卡特琳娜二世,因其宫廷政*变登上皇位,对外作战,打通了黑海出海口,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疆域空前的俄罗斯帝国;在中国人看来,这两位也应属于俄罗斯的有为君主,而称其为君主或僭主同样没有任何分析意义,在交流上也没有意义。
而如果将有为君主和守成君主进一步提炼为“有为者”和“守成者”,则可以用来分析古往今来的中外政*治领袖。从这一角度来看,绝大多数米国总统其实是守成者,由于历史的制约,即便他们个人能力出色,也没有机遇来塑造米国;只有少数米国总统,不但有能力,更有历史机遇,才真的塑造了米国,塑造了米国的实在宪法/制,也塑造了米国和世界的关系。只有在这种语境中,阿克曼教授所言的“宪制时刻”(constitutional  moments),才并非妄言。[75]那些成功回应了宪制时刻的米国总统因此会成为米国最具标志性的总统,如华盛顿、杰弗逊、林肯,以及大小罗斯福等。而其他国家的政*治代表人物如拿破仑、俾斯麦,甚或戴高乐和丘吉尔,以及土耳其的凯末尔、印度的甘地等,在中国人看来,也都属于有为者,因为他们对其本国的无可替代的历史贡献,甚或仅仅因为在某个历史关键时刻,是他,而不是别人,在那里。[76]
而这一提炼,有为者和守成者的适用范围就可以超越民*主制和君主制,近似韦伯的魅力型政*治领导人和传统型/法理型政*治领导人,[77]但更为简洁,也更有学理意义和分析功能。因为在需要重大社会变革的历史时刻,对于一个国家的宪制和政*治而言,作为政*治领袖的有为者的最重要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就并非法律人所要求的仅仅是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而是——如同波斯纳评论马歇尔DF官那样——要作为新体制的伟大创制者,必须是无情的冒险家(buccaneer),其工作不是什么依法办事,而是要带来一个范式变革,创设一个体制,令后来的守成者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可以主张依法办事。[78]
六.结语
我相信,我的分析已部分展现了皇帝制——无论好坏也无论好恶——中的理性;因此,现代以来中国社会流行的关于皇帝专*制愚昧的断言,只是现代中国为了必须的社会革*命和转型而创造的、并就此而言曾有重大革*命意义的意识形态。但有意义的意识形态仍然是意识形态。如果始终不予反省,沉静于其中,特别是当革*命对象失去因此其革*命力量也丧失之际,那就会只剩下意识形态,就会成为当代的专*制和愚昧了。
尽管定会有种种误解,本文并不是为皇帝制评功摆好。其实没必要。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指出,真正能令一个制度获得生命力的,并非多少人为之评功摆好,令其消亡的也不可能仅因为众人的抨击谩骂,而是,在人们的种种想象和尝试,包括“围城”式的自我折腾,之后,这个制度是否最终被永不满足于现状、总能挑剔的人们接受,在当时的种种社会条件下,这是最可忍受的制度。这并非一个保守的命题,更是一个变革的命题。
本文关注的只是作为古代中国宪制制度之一的皇帝,并不面面俱到,只是讨论了几个在我看来还有点理论意味的问题。我希望通过这种基于社会背景的制度功能分析和理解,推进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和层面来研究古代中国的宪制以及其他制度,走出纯道德主义和情感主义的,在我看来太多执着于意识形态好恶的,主观评判。我知道这类努力会有争议,但我期待对于我们的古代社会和制度能有更多的争论,反思和批评,从而引出更多更好的研究。
而且,如果真的争论多了,其实也就不那么真有争议了。
2012年春初稿于纽约大学法学院;
2013518日三稿改定于新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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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长江学者;博士。
[1] 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呂氏春秋集释》,中华书局,2009年,页296
[2] Walter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ed. by, Miles Taylo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original 1873), p.38.
[3]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 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二”,《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页22
[4] “温的床头放着《沉思录》”,《成都日报》,201227日,版13
[5] “翻开历史一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狂人日记”,《鲁迅全集》卷1,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页447
[6]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页129-134
[7] 例如,Plato, Statesman, ed. by Julia Annas and Robin Waterfield, trans. by Robin Waterfie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St Thomas Aquinas, Political Writings, ed by R.W. Dys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10-11; 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页36以下。
[8]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同前注2, ch.3-4.
[9] 可参看,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10] 俞可平:《民*主是个好东西——俞可平访谈录》,闫健[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11] “一般说来,民*主政府就适宜于小国,贵族政府就适宜于中等国家,而君王政府则适宜于大国。”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修订第3版,页83;“如果从自然特质来说,小国宜于共和政体,中等国宜于由君主治理,大帝国宜于由专*制君主治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页126
[12] “民*主政体的自然范围是从中心点到达这样的距离:它正好使最远的公民能因公务需要而经常集合,包括的人数不超过能参加那些公务活动的人数。[而]共和政体的自然范围,就是从中心点到达刚好使代表们能因管理公务需要而集合的距离。”而联邦党人认为合众国的范围没有超过了这个共和国宪制的自然范围。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页67
[13] 高亨:《老子注译》,华钟彦[校],河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165
[14] 可参看,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盛葵阳、崔妙因[译],南木[校],商务印书馆,1990年,页23
[15] 这几个中文词源自同一个希腊词。可参看,王绍光:《理想政*治秩序——中西古今的探求》,三联书店,2012年,序。
[16] 1796年亚当斯当选米国第二任总统时赢得全国选票35726票;1800年杰斐逊当选米国第三任总统时赢得全国选票41330票。“米国自建国以来55届全国大选的具体资料”,http://wenku.baidu.com/view/a36b87c558f5f61fb7366686.html
[17] 联邦党人之所以撰写了一系列后来汇编成《联邦党人文集》的文章就因为他们“已经听到在反对新宪法的私人圈子里的私下议论说:对任何一般性制度来说,十三个州的范围过于广阔。”参看: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同前注12,页6
[18] 麦迪逊用来同当时米国比较的是德国、未被肢解的波兰、西班牙、法国以及英国。请看,《联邦党人文集》,同前注12,页67
[19] 请看,据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页71-72)和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二册(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页24),战国时期,楚国人口约为500万,齐魏两国人口相当各有350-400万,秦、赵两国人口相当各有约300万。有关战国时各国疆域比较,没有查到可信的学术研究成果;但从历史地图看,估计楚国疆域超过100万平方公里,而秦在统一六国之前的疆域也已会接近100万平方公里。
[20] 20119月广东省的乌坎事件,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2012年年初,乌坎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但到2013年初,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工作就陷入了困境,“乌坎事件”被认为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典型案例。“广东乌坎民*主自治陷入困境,村主任称后悔维权”,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30214/17678834.html。相对正面的分析和评价,可参看,刘友田:《村民自治———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人民出版社,2010年;唐晓腾:《基层民*主选举与农村社会重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21] 然而,即便已经有了这个共同体,亚里士多德仍然强调,必须兼顾全城邦的利益方可能有正宗政体(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同前注6,页132)。他似乎担心,由于阶级和党派的利益分化,城邦统治者——无论一人、少数或多数人——会忘记了全城邦的利益;也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卷4中细致讨论了他心中的理想宪制,混合宪制/政体,其中有君主制的因素(紧急事件由他来临机决断),贵族制的因素(国家方针大计决策中制度性吸纳政*治精英的审慎和综合考量),以及平民制的因素(听取民*意中反映的利益诉求[分配正义],并通过民*意来保持稳定持久的道德伦理诉求[校正正义])。
[22]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同前注6,页7
[23] 费孝通:“乡村·市镇·都会”,“论城·市·镇”,《乡土中国与乡村重建》,风云时代出版公司,1993年,页120-137
[24] 关于人类的视觉及其对人的影响,可参看,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页1。关于人的有限的利益关注和同情心,孔子指出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杨伯峻:《论语译注》,1980年,页147)的合理性;孟子指出了人对他人的关爱大致只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页16)。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也指出,人同情理解他人的能力有限,且只限于密切交往的人。这种现象,费孝通概括的“差序格局”,《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页21-28。其生物学的基础应当是社会生物学的包容性利他主义,可参看,Edward O. Wilson, On Human Natu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149-167; 以及, 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25] 在中国大*陆农村宗法至今严重阻碍基层民*主运行的状况。可参看党国英的分析:“是什么困扰着乌坎的民*主步伐”,《新京报》,2013320日,版A02;又请看,田刚:“家族化倾向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41期;陈玉:“基层民*主进程中的家族问题——家族与村政互动关系研究”,《湖北省SHZY学院学报》,20032期。
[26]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ed. with an intro. by C. B. McPherson, Penguin, 1968.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翟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这种社会契约必须预设一个共同体,否则分散的个体和群体又如何可能交流观点并就契约条款达成一致?
[27] 杨伯峻:《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184
[28] 可以仅从人口数量来看,就可以看到,只要国家分*裂割据,全国人口就一定剧减,而只要皇权强大,就会天下太平,人口也就随之稳定增长。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全6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29] Hobbes, Leviathan, 同前注26pp. 185-186
[30] 高长山:《荀子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页538-539
[31] 杨伯峻:《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6
[32]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同前注2,页41
[33] Friedrich Nietzsche, Gay Science, ed. by Bernard Williams, trans. by Josefine Nauckhoff,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110-112, 151, 110, 265段;Friedrich Nietzsche, Beyond Good and Evil, Prelude to a Philosophy of the Future, trans. by Judith Norm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5-6
[34] Bagehot, 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同前注2,页38
[35] 司马迁:“高祖本纪”《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页350。又可参看韦伯关于魅力型领导人的社会功能,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trans. by Ephraim Fischoff et al., eds. 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pp.241ff.
[36] 陈寅恪:“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01年,页246
[37] “道德哲学的教诲会使学生既可以制作一份最少约束自己的行为偏好的个人哲学,又可以把自己的违反常规道德的行为理性化。他们有这种灵活的智识[……],也有这种灵活的心理。[……]你越有能力读哲学或文学,且越有想象力和分析变化力,你会发现就越容易重新编织自己道德信仰,你就可以做你的‘本我’要你做的任何事。道德的同盟者并不是知识,而是无知。”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页85-86(对翻译有所调整)。
[38] 司马迁:“管晏列传”,《史记》册7,同前注35,页2131-32
[39]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杨伯峻:《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149
[40] 分别见,“孙子吴起列传”,“老子韩非列传”,《史记》册7,同前注35,页2162,页2146-2148
[41] 分别见,“司马光传”,“苏轼传”《宋史》(册31),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页10764以下;页10802-10810
[42] 可参看,李辉:《胡风集团冤案始末》,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秦林芳:“丁玲与周扬”,《书屋》,20056期;徐庆全:《周扬与冯雪峰(长达半个世纪恩怨)》,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
[43] “中国有很多神话,最大的神话就是知识分子受迫*害。英勇无辜为国为民的知识分子先烈充斥史书文献。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使人无不同情如果称不上是争相效法,结果掩盖了自相残杀的实质。杀知识分子的都是知识分子。说难听点,这就像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打架,你不能说被咬的那只不是狗咬的。对一只旁观的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即便这只狗是牧羊犬,到处跟人说它是为保护羊群受的伤。”王朔:“我的文学动机”,《无知者无畏》,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
[44] 可参看,Paul M. Johnson, Intellectuals: From Marx and Tolstoy to Sartre and Chomsky, Harper Collins, 1988. 即便在科学界这类现象也不少,尼采就曾指出,科学的发明和发展不过是科技精英相互较劲的结果(Friedrich W. Nietzsche, Human, All Too Human, ed. by Stephen Lehmann, Penguin, 2004, no.34)。
[45] 关于古希腊雅典的党争,请看,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页151(“因为[雅典人]自己内部的斗争,毁灭了他们自己,他们最后被*迫投降”);Donald Kegan, The Fall of the Athenian Empire,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7, esp.pp.321-322. 关于古罗马的党争,可参看,Howard Hayes Scullard, Roman Politics, 220-150 B.C., Clarendon Press, 1951; Howard Hayes Scullard, From the Gracchi to Nero: A History of Rome from 133 BC to AD 68, Routledge,
2011;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席代岳[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马基雅维里:《论李维》卷1,冯克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46] 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同前注12,第10篇。
[47] Marbury v. Madison, 5 U.S. 137 (1803); 又请看,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比较法研究》,19981期。
[48] 司马迁:“淮南衡山列传”,《史记》册10,同前注35,页3082-94
[49] 这是曹操的诗《短歌行》中的句子。原故事见于,司马迁:“鲁周公世家”,《史记》册5,同前注35,页1518
[50] 王定保:《唐摭言》,中华书局,1959年,页3
[51] 可参看,盛洪:“法官裁决与公共选择”,《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年春季卷。
[52] 这类的例证太多了。如“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170);“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D文选》卷3,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374;但D说这话前显然没有梳理相关文献);以及.“道德辩论只是加深分歧,而不是沟通分歧”(波斯纳:《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同前注37,页8;拉莫尔:《现代性的教训》,刘擎、应奇[译],东方出版社,2010年,页183-184,而拉莫尔的著作中则引证了波德莱尔、蒙田、潘恩、昆德拉以及罗尔斯等来支持或解说释这一命题。
[53] James Fitzjames Stephen, Liberty, Equality, Fraternity: and Three Brief Essay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70.
[54] 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页37
[55]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同前注35, pp.215-230.
[56] 1958928日法国通过全民投票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621028日全民投票建立了总统由全民直接普选产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的制度,目的就在于维护*法国稳定和复兴。但2000924日,法国就总统任期举行全民公决,改7年制为5年制。
[57]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同前注35ch.3-4
[58] “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又见,“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杨伯峻:《论语译注》,同前注24,页87172
[59] 有关的争论很多,例如,Richard A. Posner, Breaking the Deadlock: The 2000 Election,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Court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 以及, Richard A. Posner, Pragmatic Adjudication: The Case of Bush v. Gore, 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ch.9.
[60] 几乎所有的女权主义者都强调女性有自己的特点,如更关心他人,更渴望和珍视亲近(intimacy),更珍重保持和发展同他人的良好关系(例如,Carol Gilligan, In a Different Voice, Psychological Theory and Womens Developmen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Robin West, Jurisprudence and Gend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vol.55/1 (1988); Catharine A. MacKinnon, Toward a Feminist Theory of the Stat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9)。而这些特点与一人之治的皇帝政*治生涯很难兼容。我不否认,并且中国历史也证明,有女性具备这样的素质和能力承担皇帝的政*治责任,甚至非常杰出,如吕后、武则天等。但第一,制度通常不以例外为基础,而须于以常态为基础;第二,吕后和武则天都不是出生于皇家,她们的能力至少部分源自他们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
[61]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同前注35, pp.226-228.
[62] 例如,罗马帝国的第一位皇帝屋大维在位达41年(前27-14年)和第一位信基*督教的皇帝的君士坦丁大帝在位30年(307337年);安敦尼王朝的五贤帝中也有四位皇帝分别在位20年或以上:图拉真(98-117年)、哈德良(117-138年)、安敦尼(138-161年)和马克奥里略(161-180年),乃至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中认为所有人都会选择认为这是世界历史上人类过着最为幸福、繁荣的生活的时代(Edward Gibbon, 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vol. 1, Fred De Fau & Company, 1906, p.99)。可参看,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6卷),席代岳[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而前苏联的垮台,固然有其他制度因素,但其最高领导人因去世而频繁更替,198211月勃列日涅夫去世,19842月安德罗波夫去世,以及19855月契尔年科去世,也会是原因之一。
[63] 在公元3世纪的罗马帝国的危机高*潮期,出现了吉本称之为“从农舍到皇宫,又从皇宫到坟墓的不断变换”。从235年的色雷克斯到268年自立为帝的奥雷奥路斯,30多年间,先后继位或篡权或自立为帝竟然有29位!许多皇帝在位甚至只能以天计,并且几乎全部死于非命!可参看,Gibbon, The History of the Roman Empire, vol. 1, pp.214-22, and vol.2, 同上注,pp.49-55.
[64] 因此历史上在汉文帝刘恒与淮南王刘长之间,民间有“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的民谣;在魏文帝曹丕和其弟弟曹植之间,则留下了曹植“煮豆燃豆萁”的诗篇。而最著名的要数“玄武门之变”,唐高祖李渊的次子秦王李世民在首都长安玄武门发动政*变,杀*死了自己的长兄皇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并将李建成、李元吉的儿子全部被赐死,迫使李渊立自己为皇太子,并继承皇帝位。
[65]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名分定,则大诈贞信,民皆愿悫,而自治也。姑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
张觉:《商君书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265-266
[66] 田余庆:“北魏后宫子贵母死之制的形成和演变”,《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年。
[67] 可参看,福柯对处死弑君犯之刑罚的细致描述,这些描述充分表明这些残酷的刑罚是由系统的旨在制造痛苦的知识指导下展开的。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trans. By Alan Sheridan, Vintage Books, 1979, ch. 1.
[68] 《周易正义》,王弼[注],孔颖达[疏],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页238
[69] 杨伯峻:《孟子译注》,同前注24,页42
[70] 分别见于,司马迁:“陈涉世家”,“高祖本纪”,“项羽本纪”《史记》,同前注35,册51949, 1952;册2344;和册1296
[71] 司马迁:“淮南衡山列传”,《史记》册10,同前注35,页3080
[72] “贰臣”的说法始于清代乾隆皇帝,但对“贰臣”的贬评却是早已有之。欧阳修编撰的《新五代史》·杂传(第2册,卷39-57,中华书局,1974年)中的传主,都是贰臣。
[73] 可参看,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苏力[译],《学术思想评论》,第4期,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
[74] 张廷玉/等:《明史·流贼传》册26,中华书局,1974年,页7948
[75] Bruce Ackerman, We the People, vol. 1, Founda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We the People, Volume 2: Transformation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有关的批评,请看, Michael J. Klarman, Constitutional Fact/Constitutional Fiction: A Critique of Bruce Ackermans Theory of Constitutional Moments, Stanford Law Review vol. 44/1991-92, pp.759ff; Richard A. Posner, Legal Positivism without Positive Law,Overcoming Law,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215-228.
[76] “伟人代表的是一个社会的伟大神经中枢,换一种说法,代表的是历史战役中的战略转折,之所以伟大,部分就在于他曾在那里。”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John Marshall, in The Essential Holmes: Selections from the Letters, Speeches, Judicial Opinions and Other Writings of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ed.by Richard A. Posn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 p.208.
[77]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同前注35Ch. 14, Charisma and Its Transformation.
[78] Posner, 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 同前注59, p.91.
来源:《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2卷(2013
感谢:苏力教授,以及《法律和社会科学》与侯猛教授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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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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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裔:过去的未来——评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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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本文为拙作The Future of the Past: On Wang Hui’s Rise of Modern Chinese Thought(发表于New Left Review62期,20103-4月号)的中文译稿。自从2010年本文发表以来,汪晖教授又推出了一系列重要学术成果,笔者的一些判断也随着认识的深化而发生改变,但译文仍力求忠于英文原稿,仅在文字上有少许订正。Perry Anderson教授在原文写作过程中全程悉心指导,New Left Review编辑Susan Watkins以及不知名的审稿人提出了诸多中肯意见,在此一并致谢,当然,一切文责自负。学术引用请标明源出处:Zhang Yongle, “The Future of the Past: On Wang Hui’s Rise of Modern Chinese Thought,” New Left Review 62 (Mar/Apr 2010), 47-83.
90年代以来,汪晖一直是一位在中国知识界具有强大的议程设置能力的学者。他于1997年发表《当代中国思想与现代性问题》,引发了知识界长时间的激烈辩论,他本人也成为争议的焦点,并被很多人贴上“新左派”的标签。他从1996年开始主编的《读书》也成为一个引人瞩目的理论争鸣与政策辩论平台。2007年,他被*迫离开《读书》主编岗位,这在中国知识界引发了另一场激烈争论,就其任职期间《读书》的政*治导向和文章质量,读者评价严重两极分化。但与所有这些喧嚣相比,他的巨著《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面简称《兴起》)在2004年的出版却没有引发多少政*治涟漪。 这部著作在中国左翼知识分子阵营中得到赞扬,在近代中国思想史学界也获得相当好评,但在他的政*治论敌那里收获的基本上是一片沉默。
沉默,首先是因为这是一部厚度惊人并具有高度原创性的著作,涉及到两千多年来中国思想的演变。读者如果对汪晖所讨论的主题没有足够的知识,就根本谈不上对这部著作进行任何严肃的政*治批评。本文旨在克服读者在阅读《兴起》过程中所可能遭遇到的一些障碍。我将首先在一个比较与历史的情境中理解该书宏大而难以驾驭的研究计划;其次,展开它的核心主题和观点;最后,就这部作品的总体品质及其在汪晖的写作生涯中的位置,从若干理论视角进行评论。
一、《兴起》思想事业的重要性
《兴起》的总体目标是在中国漫长历史所提供的知识遗产中寻找一个“另类现代性”(alternate modernity的“种子”,这一“另类现代性”不同于西方的现代性,同时能够避免它的许多缺点。这一计划可以被归入一种在历史上源远流长的写作类型:来自殖民地、半殖民地乃至非西方世界的知识分子力图激活本地传统文化资源,以抵御来自西方的自命不凡的普遍“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写作。从爱尔兰到土耳其,从秘鲁到伊朗,从印度到东瀛都存在这一类型文献的著名范例:叶芝与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孜雅?格卡尔普(Ziya Gökalp)、何塞?卡洛斯?马里亚特吉(José Carlos Mariátegui)、贾迈勒丁?阿富汗尼(Jamal-al-din Afghani)、维内亚?萨瓦卡(Vinayak Savarkar)、甘地(Mahatma Gandhi)与北一辉(Kita Ikki) 以不同的方式分享了这种冲动,这个名单还可以再扩大。第三世界的民族解放运动很少不存在这种知识冲动。
如果说汪晖的计划与这些先驱者的努力相接近,但就历史情境而言,它又具有某种独特性。到二十世纪末,中国虽仍未能实现领土的完全统一,但已经不再是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另一方面,西方霸权/米国领导的资本主义又比以前更为强大,并具备了新的、渗透第三乃至第二世界的经济与文化能力。这种霸权并不纯粹是从外部强加的,因为在中国内部,一个内生的资本主义社会正在众目睽睽之下逐渐成型。这两个方面存在紧密关联,但都成为《兴起》的反思对象。从这一角度来看,《兴起》的某些方面与西方内部产生的某些批判性作品更为接近一些,如雷蒙?威廉姆斯在《文化与社会》中重构英国浪漫主义谱系及其影响,从而对工业资本主义做出批判。
另一差异在于,从爱尔兰文艺复兴或青年土耳其党人时代以来,相关国家的知识生产方式已发生转型。早期典型的民族解放支持者往往以一种神秘化的方式,诉诸于前资本主义的传说、习俗、宗教信仰、共同体或权威形式。而相比之下,汪晖的《兴起》是现代专业学者的作品,受到当代学术关于准确性和证据的规范准则的约束。在这方面,它当然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其他第三世界知识分子也在各自的国家致力于对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重新发现,比较突出的例子是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他在英国入侵之前的一些印度王国里探索自发的社会理性化痕迹。但在这里,中国前资本主义文明所留下的异常完整的历史记录使得“古为今用”可以达到更为系统化的水平。与他在第三世界乃至西方的同行们相比,汪晖可以诉诸一个更漫长、更连续的书写-思考传统。众所周知,儒家经学从在西汉实现高度体系化以来,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早期,而作为经学基础的儒家经典的产生,则可追溯到更早的时期。
1919年五四运动是当时世界上最为激进的切断文化连续性的运动,其激进程度也许只有土耳其才可以比较。1949年则构成第二次断裂。对汪晖的努力而言,这一知识形态具有双重含义。第一,中国的“另类现代性”的“种子”可以被追溯到比西方读者所熟悉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更早的时代;另一方面,在二十世纪革*命之后,这些传统资源对当代中国读者的陌生程度远远超过阿拉伯读者在阿富汗尼(Al-Afghani)或英语读者在威廉姆斯著作中所感觉到的陌生。
第三个差别在于当代中国的知识语境本身。汪晖并不是唯一一个致力于重新发现中国的前资本主义社会,以求“古为今用”的学者。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崛起无论在官方层面还是大众层面都提升了民族自豪感,这种民族自豪感的表达形式从电影“大*片”、名人国学讲座、奥运会开幕式表演以及海外语言培训学院对孔子与儒家文化符号的运用,不一而足。中国知识分子中也出现了明显的文化自信增强的现象,许多人转向中国的前资本主义历史,以建构一个与当代西方所能提供的方案有所差别的未来愿景。举两个例子: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赵汀阳从周朝的秩序中找到了一个新的世界秩序的灵感,以替代西方对全球权力的安排,他称之为“天下*体系”;中国儒家复兴的领袖之一蒋庆则以其主张的“王道政*治”为依据,设计了一个“三院制”代表体系,以取代西方的“两院制”模型。当代中国多数儒家学者倾向于认为,儒家的道德与政*治教育、科举考试与咨询政*治传统不仅能够,而且应当在今天中国发挥积极作用。执政党也有意识地征用儒家资源来救济其意识形态贫困,虽然其反儒家的历史记录并不利于其直接征用许多儒家话语。
在这个竞相重新阐发中国传统的知识环境里,汪晖占据了一个独特的位置。他对儒学的系统研究可以追溯到90年代初,这些研究只是《兴起》发表之后,才获得学界广泛认知。《兴起》更像是对知识地形的勘察,而非对特定传统主张的宣扬。汪晖更关心从古至今范式转变的轨迹,而非对过去某种学说的推广。如果现代的范式被证明是有缺陷的,前资本主义的资源就有了一席之地。这个知识策略有双重效果:一方面,由于不以规范性的笔调来写作,汪晖的作品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它并不提供一个形象鲜明的替代模式。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他的努力却可能具有更大的可持续性,因为它为更有效的建构清理了地基。
(一)《兴起》计划的兴起
这个计划起源于何处?汪晖生于1959年,在扬州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接受大学与硕士研究生教育,1985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攻读文学博士,因其对鲁迅的高度原创性的解释而成名。他的博士论文描绘出一幅比人们通常熟知的更为复杂的鲁迅形象,这个鲁迅激烈攻击中国的黑暗传统,但又清楚地看到自己深陷在这个传统之中,甚至怀疑那些认为自己能对这一传统免疫的人。这个鲁迅否定过去世界的种种支配关系,但又看到在每个现代性方案都会形成和不断再生产新的支配关系。然而他并没有被自己的绝望所压倒,而是与之进行悲剧性的斗争,并在这种永恒斗争中找到自己生命的意义。汪晖似乎正是从此汲取了知识建构和社会批评的灵感。如同鲁迅一样,他抛弃了基于线性时间观的过于简单的进步观念,并且质疑隐藏在诸如“发展”或“和谐”这些形形色色的口号与面具之后的支配关系。
80年代,与汪晖同代的多数知识分子相信他们进入了一个新启蒙时代,其使命就是完成五四运动所没有完成的任务。根据李泽厚的一个广为流传的解读,五四运动的任务是两方面的:一是“启蒙”,反对封建主义;二是作为民族整体目标的“救亡”。但是在五四运动后不久,“救亡”就压倒了“启蒙”,因而使得“启蒙”的任务迟迟没有完成。在这样一个视野下,中国革*命与SHZY实践的主要贡献也就在“救亡”上面,而与“启蒙”没有多少关系,其隐含的判断是,中国的SHZY实际上可能是封建主义的新形式。在80年代的语境中,新启蒙运动的方向显然就在于追随西方所设定的议程。 从80年代汪晖发表的文章来看,他对这样的看法就已经有相当大程度的保留。但是他同样分享了同代人的情感,正是这种情感将其带向了1989年的广场。
6月广场上发生的悲剧震惊了中国知识界,汪晖也不例外。在后续反应中,许多人认为学生的激进和不成熟对最后的悲剧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学生们非常自觉地追随五四运动的先例,许多人从中推断,正是五四运动生产出一种必然导致暴力冲突的“激进主义”。从这种眼光来看,二十世纪对于平等的追求被视为一种病灶,与个人自由形成对立。同时,从1992年开始,中国政府大力推动市场化,这一运动在很大程度上采用了新自由主义话语,将“市场化”与“现代化”紧密绑定在一起。反思“激进主义”的思潮很快与这种“现代化”话语合流,产生一种玫瑰色的想象: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比二十世纪的社会革*命更能带来“民*主政*治”。
作为广场运动的直接参与者,汪晖同样反思这场运动中的自我挫败的因素。但是他不愿意走向上述方向。对他来说,将中国SHZY实践描绘为封建专*制,不免时代错乱,将市场作为避免国家压*迫的避难所更是浅薄至极。在他的眼中,中国革*命仍然是当代社会的重要批判资源。但面对彻底否定革*命的批评者,他不得不负起解释革*命过程中的支配与压*迫的责任。汪晖因而被*迫进行更深入的反思,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同时也反思SHZY和资本主义所共享的一整套前提。其结果是“现代性问题”的凸显。“现代性”这个词在那个时代仍很少有人知道,但汪晖将其变成自己的标志性术语。
《兴起》的计划从1991年起开始孕育。正是1989年的创伤迫使汪晖反思五四运动中包含的自我挫败的因素。众所周知,五四运动的两大口号是“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汪晖必须深入研究这两个术语。他从科学开始——在1989年之后压抑的政*治环境中,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选择。在汪晖看来,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和他们所反对的党的领导人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分享着对于科学的毫无保留的信仰。在90年代,这种对科学的推崇被转用于支持市场化与私有化。
汪晖孕育《兴起》计划最早的探路之作发表在《学人》刊物上,在这些文章里,他集中考察五四运动时期关键思想家对科学的界定与使用。很快,在其在米国做博士后研究期间,汪晖被社会史所吸引,并从与本杰明?埃尔曼的交流中受益匪浅,这大大扩展了他的探索范围。之后,他又开始与“帝国/民族国家”二分进行斗争,他在柏林参加了一个由帝国史学者构成的学术小组的长期讨论,从而深化了在这一主题上的认识。汪晖对这一简单二分不满,认为它无法解释中国历史,尤其是清朝的复杂性。
与科学问题相比,理解汪晖何以转向第二个问题要较为困难一些。也许在恰当的时候,他会亲自解释它们是如何在《兴起》中融为一体的。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两个层面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在他的作品上打下了烙印。从“科学”而来的问题意识似乎占据了该书四分之三的篇幅;而源于“帝国/民族国家”的层次只是占据了第二卷,在第一卷中有所涉及,但在第三与第四卷中很少谈到。就写作的顺序来说,最后一卷《科学话语共同体》实际上是汪晖最早的研究成果,其中至少一半内容在90年代早期就已成型;第三卷《公理与反公理》中至少三章也是在90年代早期和中期完成的。第一卷《理与物》中的大部分内容在写作顺序上排在第三位,而第二卷《帝国与国家》的写作又晚于其他各卷。全书由一个一百多页的序言串起来,这是全书真正意义上的终曲。这个最晚诞生的序言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全书在两个问题上存在的不均衡,比较集中地交代了汪晖对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反思。以上是对本书写作顺序的猜测性重构。但汪晖也经常同时写作或修改不同的部分。其结果是,如同地壳运动一样,该书的不同层次经常地发生碰撞和相互嵌入。这些运动的最终结果是一部雄心勃勃和错综复杂的作品,试图捕捉一千多年中国思想的发展轨迹。
(二)路径
这一事业所依据的方法*论是什么呢?我们不妨从本书的标题“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开始。这三个关键词,“兴起”、“现代”与“中国”,都有着非常深刻的意涵。首先,“现代”意味着什么呢?汪晖是否将类似韦伯与哈贝马斯所持的“现代性”概念移植到中国历史研究中来呢?回答是否定的。当他讨论西方现代性的时候,他遵循着韦伯或哈贝马斯的用法。但是他在中国历史中探寻的“现代性”或“早期现代性”,却是一个开*放的可能性,而不是一个已经结构化了的方案。我们对此唯一所知的是,“现代性”意味着新路径的出现,而不是对西方制造的任何现代性版本的简单复制。
在该书发表之后的一系列讨论中,汪晖也引入了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早期现代性”(recurrent early modernity)这一用法。“早期现代性”的典型现象也许包括商品交换的发展、社会流动性和平等的增强、对历史断裂性的自觉,等等。这一概念当然是对黑格尔-马克思-韦伯笔下停滞的中华帝国图像的挑战。但是汪晖同样拒绝了另一类历史解释,即认为中国遵循着与西方类似的通向现代性的道路,或只是因略有偏离而错失其结果。对他来说,以宫崎市定和内藤湖南为代表的东瀛京都学派——声称在中国的宋朝发现与西方相似的 “早期现代性”特征——犯了第一个错误;而那些遗憾中国在某些历史关口错失资本主义、民族国家或某种基于竞争的理性的人,则犯了第二个错误。流行的历史解释模式——“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XYZ”或者“中国曾经表现出了XYZ,但没有成功保存它们”——应当被对中国历史的更细致的解读所取代,应当意识到,中国历史遵循着自己的逻辑,孕育着不同的可能性。
不同,是的。然而“现代”这个术语还有其他更具实质性的内涵吗?汪晖没有透露更多。他对“现代”一词这种怪异的、甚至是佯谬式的运用方法,可能是策略性的。如果他是对那些同情他的努力方向的读者讲话,他也许完全可以抛弃这个术语。但在这个西方主导的话语世界中,这种言说方式很容易陷入到“现代/传统”这个二分法之中:凡是不标榜“现代”的,必然是“传统”的,因此就可以遭到合理的忽略。由于汪晖试图同时在国内和国际上获得读者,这样一种不同寻常的对“现代”的用法,或许可以帮助他赢得某些话语空间。  
第二,“兴起”意味着什么?如果“现代”是一个缺乏结构性内涵的“漂浮的能指”,“兴起”也并不与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相对应。在汪晖看来,在历史的每个时刻,一旦出现新的可能性,那就存在着某种“兴起”—— 这意味着一种革新的意愿,一种将新事物带入现实的意愿。 “兴起”是两种力量的结果——时势与人的能动作用(human agency)。时势的变异使得已确定的看法和实践变得过时,人的能动作用则将新的观点与实践带入现实。因此,“兴起”应当被理解为“生生不息”意义上的“生生”。 甚至是在晚清和民*国时期,当知识分子似乎正在积极传播西方观念时,仍然存在着一种正在“兴起”的另类的本土的现代性。今天的人们很少记得这一点,是因为这些对西方现代性的抵抗最终失败了。但是即便是流产的抵抗,这些插曲也都为下一次“兴起”准备了资源条件。汪晖的努力就是重访那些场景,打捞收集这些资源,以为未来所用。显然,这样一个“兴起”的观念是与线性时间观的决裂。
第三,“中国”,意味着什么?汪晖在《兴起》中提出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何谓“中国”?1989年之后,中国并未和苏东阵营一样崩溃,而是迅速恢复活力,这不仅令许多西方人,也让中国知识分子自己感到惊讶,这一现象挑战了这一时期的惯常看法,更不用说90年代流行的新自由主义观念了。正是为了理解这种活力的历史根源,汪晖才深入探索,并获得了一个不同凡响的答案。对他来说,中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非常深刻的演变,“中国”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他认为将帝国/国家二分用到中国分析上来必将遭遇困境,而他的努力是追溯中国演变的历史机制。唯一的方法是去研究具体的历史时刻。所谓“中国思想”,总是活生生的知识创造实践,孕育于一定时势之中,并对时势做出回应。
在这个巨大的标题之下,汪晖著作的重点落到中国思想在漫长历史中的活力与创造力上。它的目标是在当代世界接续这种能量。在一个丧失想象“另一种可能性”的后革*命社会里,汪晖试图用历史来激发想象。他对线性时间观的抛弃源于他的一个判断,即这一观念已经成为当代“去政*治化”社会的压*迫机器的一部分,将人们与他们过去的动力机制疏离开来,剥夺他们想象另一种可能性的必要资源。他对儒学的同情,也许会给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的色彩。然而,这种同情更多是在方法*论层面,而非在实质思想层面的——他个人的情感认同仍然更接近二十世纪的革*命。
综上,《兴起》的事业是基础性的——为在当代世界进行创造性思考准备必要的知识资源和政*治刺激。
二、内中一瞥
从程序上说,汪晖的探索方式更接近于福柯,而非威廉姆斯(Williams)或拉夫乔伊(Lovejoy)。因为他用以组织全书的重点并非关键词——如同《文化与社会》一样,或者是“单元观念”(unit ideas——如同《存在的巨链》(The Great Chain of Being)那样,而是与《词与物》中的“知识型”(epistemes)更为接近的思想框架,是一个一个思想的星座(constellations),在其中不同的关键理念或概念占据着特定的位置。汪晖精心挑选出了三个这样的框架。从周朝流传下来的是“礼乐论”,这是一个封建社会(在宽泛的意义上)的视野,它要求政*治统治通过“礼乐”来展开,而礼乐是一个有机和稳定的道德秩序的组织性原则。在这里“礼乐”不能从字面上理解,它们是那些具有直接道德目的的制度的名称,包括了封地、朝贡、田制、学制等等。由于道德本来就内在于这些制度,其结果是,外在秩序的准则就可以直接作为道德评判的标准。在礼乐论的视野中,经学——对一系列儒学经典的仔细研究——成为知识的主干。在《兴起》中,礼乐论相当于第一卷的前史,而这一卷的主要内容是探讨礼乐论如何崩溃,以及出现了何种替代物。
在秦、汉、唐三朝,封建社会的有机生活被中央集权统治削弱,郡县制成为最基本的统治制度。政*治权威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一系列功能性的、但缺乏内在道德意义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之下,“礼乐”和“制度”之间出现分野,事物的秩序不再与价值的秩序直接对应。汪晖从孔子自己对传统秩序衰落的回应开始,回顾了汉儒(尤其是董仲舒)修补从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道德理想与非封建的现实之间的断裂的努力。汉儒诉诸“天人感应”,赋予一系列自然现象以政*治意义。这一具有某种神秘色彩的路径既能被用来对非封建的当代世界秩序进行正当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皇帝远远超过周天子的权力,其方法是要求皇帝尊敬上天的征兆,而对这些征兆的解释又与其臣民的福利联系在一起。但在唐朝,这样一种解决方案却衰落了。当柳宗元试图捍卫郡县制时候,他只能诉诸于“时势”,但这其实是一种比较弱的辩护,缺乏强有力的道德基础。这种理论的贫困正是新知识型出现的知识背景。  
宋朝无疑是一个基于郡县制与官僚制而非分封体制的王朝,士大夫们为回应现实与道德实质之断裂的回应,提出了在西方被称为“新儒家”(Neo-Confucian)的理论体系。为了回归儒家理想中的有机道德秩序,这些思想家们诉诸于“天理”,作为真善美的最终判断标准。“天理”既是普遍的,也内在于事物的秩序与运动之中。但为了确定事物存在的目的,以使之回归到恰当的秩序之中,有必要对它们进行研究,这被称为“格物”。因此,如何“格物”,就成了“天理世界观”内部争论的焦点,而学问的重点也从经学转向了具有本体论-宇宙论色彩的新路径。
(一)反思京都学派
汪晖对宋朝新儒学的解释从批评东瀛京都学派历史学家们的“唐宋转型”论述开始。根据京都学派历史学家的解释,宋朝出现了民族国家、商品经济和一个摆脱固定等级秩序的社会,标志着东洋“近世”的诞生。在他们看来,新儒学是一个世俗化社会的意识形态。汪晖则认为,这种叙事内部包含着一种目的论,实际上是将欧洲的发展轨迹投射到中国研究上,其结果是,京都学派将新儒学理解为一种进步主义的意识形态,但这恰恰没有抓住中国历史的内在演变逻辑。实际上,宋朝新儒家们对东瀛历史学家们所赞许的“现代”现象往往持批判而非接受的态度。他们赞美的并不是“进步”,而是遥远的“三代”。但五四以降的许多学者认为新儒学是一种反动和压*迫性的观念,这一批判并不完全恰当。事实上,儒学扮演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享的一种话语的角色。统治者试图利用它来对现状进行正当化,而被统治者则试图将许多当下的问题政*治化。用一个现代例子来类比: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曾用“民*主”这种话语来促进他们自己的利益,前者希望将“民*主”程序化、精英化,而后者则更强调其实质追求。将“民*主”话语截然视为一种“虚假意识”是错误的,应当做得是研究是谁在使用它、如何使用它。
新儒家通过诉诸一个遥远的时代来填补当代世界的道德赤字。也许可以借助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的术语来说,新儒家们试图在一个向“法理社会”(gesellschaft)运动的世界里保存“共同体”或“礼俗社会”(gemeinschaft)的生活。但直接回到远古的黄金时代又是不可能的,宋儒被*迫将道德理想与三代的具体政*治社会设置区分开来,使用前者而非后者来作为政*治与道德评判的标准。正如汪晖所看到的那样,在“礼乐”与“制度”之间的分野,和现代个人主义文化中“价值”与“事实”、“应当”与“是”之间的分离,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虽然宋儒们认为这种区分是病态的,他们仍被*迫承认,在事实与价值之间的传统和谐已经崩溃,他们必须将这种张力作为起点,并试图去克服它。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理”,这个在汉代经学体系中并不是很重要的概念,获得了显著的地位。
宋儒,尤其是集大成者朱熹,在填补唐朝的知识缺陷的过程中,建立起一个宏大的理学体系。这一努力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内涵。通过将“天理”树立为评判标准,将三代作为其典范,宋儒能够对一系列制度提出改*革的建议,如田制、兵制、学校制度、科举制度和地方政府。然而,一旦改*革的成果被制度化和官僚化,理学也就丧失掉掉其批判的动力,不再强调天理与现有秩序之间的张力,其“格物”的主张也存在坠入研究外部世界中的细枝末节的危险。正是在这个环境里,明朝产生了新儒学的第二波——尽管其理论先驱已在宋朝存在。王阳明继承了理学的理论结构,但修正了它的一些关键概念,从而发展完善了陆九渊的“心学”。在阳明的体系里,“物”不再是与“心”分离的外在世界冷冰冰的客观事物,相反,“物”乃心中之物,因而“格物”也不再是对客观现实的冷静研究,而是“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且知之物也”,“格物”与“格心”乃成一体。
王阳明这一带有某种“主观主义”色彩的转向将新儒家从对外物的崇拜中解放出来,使之重获批判性动力。但对他来说,自我深深嵌在社会之中,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领会天理。他的某些追随者却对他的教导进行了激进化的处理。比如李贽用阳明的“良心”概念来对外在世界的礼乐制度进行整体性的批判。 虽然沟口雄三(Mizoguchi Yuzo)认为李贽仍可以被认为是新儒家内部的思想家,汪晖则认为其表现出逾越新儒家界限的强烈倾向。李贽对静态社会伦理的批判态度,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的产物,有可能导向一种新的学问形式:将社会与经济作为基于情感与欲*望的对象来进行研究。汪晖称之为“王学左派”。
明朝的覆灭也带来了心学的衰落,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世界基础的动摇提醒学者们极端主观主义的危险所在。诉诸“良心”产生的是可靠的知识,还是变化无常的意见?在明末清初阶段,黄宗羲和顾炎武更重视制度研究。黄宗羲将儒家的三代传说发展成为系统的理想政*治与法律制度体系,并运用这个制度范式(而非抽象的天理或良心观念),作为社会-道德的评判基础。在清兵入关的背景下,顾炎武在“亡国”与“亡天下”之间做出区分,号召中国士大夫们将“天下”的保存作为首要的任务。这并不仅仅出于顾炎武对满族统治者的敌意。保存“天下”的主张也存在着某种学理意涵,它指向某种制度范式,以及对演变中的礼乐共同体的细致的历史研究。如果说黄宗羲将他的理想投射到三代,顾炎武的进路则更为情境化,强调最佳制度范式的内在精神可以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采取不同的形式。在崇敬先秦封建社会有机道德生活的同时,顾炎武也认可当下郡县制的价值,并呼吁在郡县制之下部分地恢复封建制精神。这些思想家,以及稍晚时的颜元,都促进了经学研究的复兴,但他们的经学研究倡导对古典文献与制度的历史探讨,这在当时带来了新的学风。
从二十世纪早期以来,许多学者都将这一“经学转向”的原因归结为满族统治者的专*制压*迫,毕竟咬文嚼字比哲学思辨在政*治上还是安全一些。汪晖在这一问题上同意余*英*时的观点,认为清代学术的主要倾向已经在晚明成型。实际上,满族统治者还借用了晚明思想家对极端主观主义的批判,同时参考了他们所提出的改*革方案,以服务于自身利益。因此,虽然许多清代早期的学者反对满清政权,他们的视野与他们的统治者却不无共通之处。当然,政*治压*迫也并非无足轻重。在更严格的审查制度下,经学发展为高度专业化、去政*治化的文字学研究,偏离了原初的通过经典文字考据探究理想制度范式的本意。
汉学对宋学的取代引发了一些反思。在清代中期的学者中,汪晖尤其集中处理了戴震与章学诚,二人都很难归入当时的主流。戴震是现代学者感兴趣的人物,他批判宋代的“理”的观念过于抽象,以至于陷入主观意见的范畴。宋明儒家将“理”与“欲”相对立,而戴震却认为,确切意义上的“理”并不与“欲”截然对立,而是内在于“欲”,而“欲”则有某种自然性与必要性。戴震著名的“以理杀人”在二十世纪革*命中被作为反抗封建专*制的重要口号。汪晖将这一说法还原到历史语境中去,认为戴震的直接批评对象并不是他所在时代的整体政*治社会秩序,而是那些被宗族控制、滥用家法的地方共同体,因而与后世解释相反,戴震这一批判恰恰响应了清廷收紧对地方宗族共同体控制的倾向。在批评宋学过于抽象的同时,戴震也对他那个时代去政*治化的经学研究非常不满,并希望通过部分借鉴宋学来重申经学研究的道德-政*治目的,这也引发了一些更为正统的经学学者的抨击。
在下一代学者中,章学诚看到了戴震“两线作战”的困境。章继承了戴震对当代汉学与宋学的不满,但他采取的是一条非常激进和新颖的进路。对他来说,无论是汉学还是宋学,都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镶嵌在具体制度结构中的活生生的实践。古代的经典应当被理解为那些曾经是活生生的实践的痕迹,用他的广为人知的话说,“六经皆史”。这一努力,既是要将宋学拯救出主观主义,也将汉学拯救出病态的客观主义。对汪晖来说,戴震和章学诚都试图在一个“去政*治化”的政*治环境中重新激发儒家思想的活力。
(二)清代儒学
《兴起》的第二卷《帝国与国家》覆盖从清代早期到晚期的思想发展历程。其基本主题是今文经学对清朝持续演变的皇权结构的调适反应。自汉代以来,儒学经典就存在版本之别,其根源是因为秦朝焚烧儒学经典,一些学者用汉代文字写下了自己背诵下来的经典内容。然而不久,以先秦文字写就的经典一部接一部被重新发现。用汉代文字写下来的经典被称为今文,而重新发现的用先秦文字写就的经典被称为古文。争议的焦点是何者更为真实。古文经学通常更加强调文字上的精确,以及经典中所包含的文化-政*治传统的历史演变。而今文经学,尤其是公羊学派,将孔子作为一位伟大的立法者,并试图在经典中寻找其隐秘的意图。在西汉,公羊学派学者尤其是董仲舒,为汉武帝的统一帝国的巩固提供了许多新的思想。
类似地,虽然古文经学在清代早期与中期更为盛行,今文经学在清朝统治的巩固过程中起到了显著的作用。满人是少数民族,其建立的帝国包涵了一系列语言与文化差异很大的族群。清廷因而采取了高度灵活的、因族群而异的统治方式,这种灵活性也体现在清廷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上。清廷的统治混合了封建制和郡县制,其朝贡制度甚至灵活到容忍与沙皇俄*国的平等条约。
对汪晖来说,这种制度多元主义使得帝国/民族国家二分变得无效。正是在这里,清朝中期的今文家们通过将夷/夏、内/外相对化,弱化血统差别的重要性,促进了清朝政*治秩序的巩固。在这个过程中,今文经学对中国进行了重新定义,将其界定为一个至大无外的共同体,其核心并不是特定疆域或族群,而是一套礼仪实践。为汪晖借助庄存与、刘逢禄两位清朝官员的学术作品和书信来演示这个过程。两位官员都出身于汉人家庭,对清朝的制度多元主义实践非常熟悉。在汪晖看来,他们对今文经学的运用,不仅为一个外来王朝提供正当性资源,也具有某种批判性意涵:一个礼乐中国的理想需要一定的族群平等,而这与清廷的某些民族压*迫实践存在着张力。
汪晖注意到,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多次利用今文经学来论证自己是合法的中国统治者,比如说,在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和蒙古人建立的元朝,这一现象都曾出现。这两个王朝都淡化血统差异,将礼仪实践作为王朝正当性的基础。因而,清朝统治者对于今文经学的利用并不是一个完全新颖的现象。然而,满清统治的独特性在于他们成功地实现了“通三统”:首先是他们自己的女真传统,其次是元朝的传统,最后是明朝的正统。而“通三统”是今文经学中的核心信条之一。汪晖梳理了不同王朝对今文经学的运用,这是一个具有新议程设置意义的学术贡献。
如果说庄存与和刘逢禄主要思考满汉关系的话,在下一代学者中,龚自珍与魏源则转向了思考清朝统治与其国际环境的关系。此时,中国已经遭遇到了沙皇俄*国与欧洲殖民扩张势力的压力。满人统治下的“至大无外”的秩序观念已经很难持续下去,面对新的挑战,学者们不得不与时俱进。曾被用来描述王朝内部不同族群之间关系的夷/夏、内/外现在被用以描述清朝与其他帝国或国家的关系。在过去非常灵活的夷/夏、内/外区分,逐渐被带入现代民族主义的逻辑。同时,清朝边疆的危机促使他们向清廷提议加强内部整合,尤其是加强族群的同质性。一步一步地,今文经学与主权国家体系、民族主义与国际公法发生关联。许多后世的儒家学者——部分受到米国传教士丁韪良探讨中国古代国际公法的著作的影响——开始重新解释古代的经典,促使非常灵活的传统朝贡体系转向一个更为同质化、更为严密的主权国家秩序。
(三)“公理”的思考者
19世纪晚期,中国与西方之间的冲突并不仅仅是一种军事或政*治冲突,同时也是两种世界图景的冲突。清王朝对“至大无外”政*治秩序的想象被打破之后,晚清士大夫将今文经学的方向调整为服务于建设民族国家。然而同时,他们也不能接受这样一个结论:儒学已经丧失其普遍性,而彻底沦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对汪晖来说,晚清的改*革者康有为是最后一个集中体现这种二重性的经学家。康有为对儒家经典进行了非常大胆的解释,尤其是在战国时代与当今世界之间作了类比,以服务于朝向民族国家建设的改*革。他提议将儒教变成一种国家宗教,以便给组织松散的大清带来一种共通的文化认同。同时,引进立宪君主制。康有为又基于儒家的历史观,描述出一幅世界治理的“大同”图景。不管这种努力在欧洲列强主导的世界中是多么徒劳,对汪晖来说,康有为的“儒家普遍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价值。
《兴起》的第三卷集中探讨了清末所出现的三种重构世界与中国的理论主张,分别由严复、梁启超、章太炎提供。在他们的作品中浮现出 “公理世界观”。与康有为不同,这些思想家并非在今文经学或古文经学内部进行工作。他们都试图结合传统资源(未必是儒家资源)与西方的影响,以回应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对严复来说,这些资源包括宋代的理学、易学与西方的实证主义;对梁启超来说,是王阳明的心学、今文经学和德国观念论;对章太炎来说,道家与唯识论。
一种共同的新的原则——“公理”——作为传统“天理”的替代物,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只不过严复和梁启超赞同它,而章太炎反对它而已。公理的星座(constellation)出现在一个现代科学逐渐建立起自身霸权的世界中。它从三个方面带来了与过去的断裂:首先,未来,而非过去,成为道德与政*治实现的终端;其次,时间被体会为一种线性的、持续前进的绵延,而根据天理,时间却被想象为断裂或循环的,环境的变化也带来时势的变化。第三,公理世界观基于原子论的“事实”之上,伦理与政*治都要根据这些“事实”进行重组,其在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区分,但这恰恰是天理世界观努力要去避免的。但虽然两个星座在这三个方面存在如此大的差异,仍然存在某种路径上的连续性。因为它们都共享一个信念:“理”是普遍的原则,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天理世界观”中包含的某种整体主义,为“公理世界观”的整体主义作了准备。
在晚清,严复因翻译亚当·斯密,托马斯?赫胥黎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而著名。对汪晖来说,严复最大的贡献在于将对世界和宇宙的实证主义认知视角介绍到中国,并将这种视角带入社会学之中。严复从易经和宋学知识背景出发,对宇宙持一元论理解。因此,他不同意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并不遵循与自然界一样的演化规律的观点。但他也不同意斯宾塞认为演化是单线的观点。但是他对《易经》的浸淫,提供了调和这两位思想家的资源。对严复来说,进化的规律,正如《易经》中的变易之道那样,普遍运行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进化的自然进程和《易经》中自然的循环运动都不是非道德的。恰恰相反,宇宙的进化潜在地指向“公”的道德理想,而非“私”。这种宇宙观又进一步在他的以“群”为核心的社会学中得到反映。他的社会是一个建立于劳动分工、学科分化和追求国家富强的集体欲*望之上的人造物。这可以被视为对基于血缘和家庭关系的传统中国社会的严厉批判。与这个社会视野相应,严复设计了一个基于“群学”/社会学之上的新知识秩序。
本杰明?史华兹(Benjamin Schwartz)认为严复误解了西方思想的许多关键特征,而且严复的翻译对于中国人的普遍误解负有责任;尤其是,严复过于片面地强调了西方的集体权力,从而弱化了在类似穆勒这样的思想家的著作中个体性作为一种基本价值的重要性。 这个观点在学界有很大影响力。汪晖注意到同样的现象,但并不将此视为严复的弱点。因为在晚清,对中国来说最紧迫的问题并不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是中国是否能在与西方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在外来压力之下,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同时需要重构,严复对西方思想的接受,正是要服务于这个目的。严复看似显而易见的“误解”事出有因,恰恰表明他看到了西方思想家自己没有理解或已遗忘的东西。
如果说严复的世界观是一元论的,梁启超认识到了自然科学与道德世界之间的差异,但又试图去调和它们。梁启超多变的知识生涯具有何种内在一贯性,一直是近代中国思想史家们聚讼不已的问题。在一个与史华兹对严复的解释同样有名的研究中,列文森认为梁启超对于自身文化传统的情感认同是维系其变化无常的观点和身段的唯一力量。 汪晖表示强烈异议,他认为梁启超的著作中存在某种方法*论上的一致性:终其一生,梁启超都试图在科学和宗教-道德之间保持某种平衡。一方面,科学使得区分宗教与迷信、公共理性和私人观点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科学并不能取消自由意志,对它的使用也应当受到道德目的的指引。
在其作为康有为追随者的早期知识生涯(1896–1901)中,梁启超主要是在康有为的“三世说”(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框架中进行写作。梁仍然以“三代”作为立论的模范,同时以此为理论根据,设计了一系列基于“群”与“公”精神的改*革。在其中期阶段(1902–1917),梁抛开了“三世说”,越来越多地采用西方术语来进行写作。他注意到西方经验主义与理念论之间的差异,但试图用中国思想来比附,如用朱熹来理解培根,用孟子来理解笛卡尔,而综合前述两种方向的康德的中国对应者则是王阳明。康德在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所作出的区分帮助梁深入思考科学与宗教-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阶段,梁启超将人类社会的演化视为向更高道德层次的运动,在此过程中需要控制自然本能。包含有社会性的“群”的观念,仍然是他的作品的核心,包括他的“新民”学说在内。在其最后阶段(19181929),梁启超看似回到了一种文化保守主义立场。他现在清晰地看到客观与主观、科学与自由意志之间冲突的可能性,并在儒学中寻求解决这种冲突的路径。在这一阶段,他推崇的西方哲学家是詹姆士,后者用实用主义来协调一系列对立。梁的现代理想与严复的社会学方案有很大不同,在汪晖看来,梁启超的终极理想是和谐的人类世界,与“三代”的礼乐视野已非常接近。
章太炎——本卷思想“三部曲”最后一部的主人公,是这些思想家中最离经叛道的。他也是“公理与反公理”这一标题后半部分的灵感来源,因为章太炎坚决地敌视类似“群”与“公理”这样的观念。他从古文经学、东瀛人翻译的康德与叔本华、佛教唯识论与庄子的道家思想中汲取资源,并对其进行了一个激进的综合。对章太炎来说,个体降生到这个世界之中,并没有任何先定的目的。任何目的论和决定论,都与个体的自主性无法兼容。而像“唯物主义”、“进化”、“自然”这样的观念并不与现实中的实体相对应,而只不过是人的思维所产生的名相,很容易被滥用来追求私利。章太炎实际上攻击了他那个时代各种主流的改*革方案:代表性政*治体制、商会、学会、政党、士绅-村庄共同体。对他来说,所有这些组织和制度都是压*迫性的、必将消亡的。
但是章太炎的视野并不是西方自由主义或个人主义的中国翻版。个体比集体更为真实,但即便是它,也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实体。汪晖指出章太炎在这点上得益于佛教唯识论:从“阿赖耶识” 来看,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包括个人,都不具有独*立的存在。章太炎也得益于庄子的“齐物论”,认为需要超越“名”对“物”的差异性的人为夷平,将差异的“物”视为平等的前提。以这种方式,章太炎超越了现代世界的人类中心主义。他的观点与严复、梁启超存在激烈冲突,但他通过对“公理”的否定,丰富了“公理”的观念星座。
(四)赛先生
《兴起》的第四卷追溯从晚清到民*国“科学话语共同体”的诞生。其覆盖范围上至1902年新学制在晚清的设立,中间包括从1917年以来与“天理世界观”具有某种家族类似的科学话语的发展;从1915年开始的关于东西方文化的辩论;下至二十年代早期的科学与玄学之争。对汪晖来说,五四运动时期(1917-1923)标志着“公理世界观”的高*潮,以陈独秀、胡适与吴稚晖为代表的思想家试图在生活的每个领域——包括政*治与道德在内——都建立起科学的权威。陈独秀拥抱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胡适倡导实用主义和人文主义,吴稚晖主张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科学。汪晖的分析重点落在他们思想与过去的连续性而非断裂上。作为对“天理世界观”的批判者,他们继承了“天理世界观”的整体主义冲动以及其他一些内容。陈独秀的科学概念一开始看起来像是宋儒的“格物致知”;胡适则试图从新儒家手中抢救知识论遗产,他诉诸心学来强化知识论,并从顾炎武、颜元和戴震等清代的理学批判者那里汲取了许多资源;吴稚晖则强烈攻击新儒家,但是他的新世界观却与旧世界观存在某种同构性。
20年代晚期,通过一系列运动和辩论,“公理世界观”分化为不同的相对自主的领域,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有效性标准。汪晖引用了哈贝马斯提出的“沟通行为”的三个领域(认知-工具的、道德-实践的与审美-表达的)的分离构成文化现代性基本条件的论述,指出我们不应从字面上来看这些辩论,好像真的就是科学与道德、科学与宗教、科学与审美之间的辩论,而是要将这些辩论看作迈向诸领域分离的当代境况的步骤。中国与西方的演化轨迹的不同在于,在西方,宗教和形而上学分解为三个相对自主的领域,而在中国,“公理”则是产生这种分化的母体。
在回顾《兴起》全书观点时,汪晖对现代中国思想史上的科学主义主题进行了总结性的反思。他批评了新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尤其是哈耶克)在“科学”与“科学主义”之间做出的区分。在哈耶克看来,如果“科学”越出了自己的合法边界,就变成了“科学主义”,而这正是相信自己能够对经济与社会进行科学计划的SHZY的致命的错误。告别SHZY因而意味着回归到对不能被计划的市场经济“自生自发秩序”的尊敬,而这才是真正的科学精神的体现。在90年代,这一命题在中国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但在汪晖看来,这一分析对理解中国自从晚清以来的社会转型并没有多大帮助。哈耶克的区分预设科学主义运动与科学共同体之间并没有多大关系,而后者又和更广阔的社会与政*治实践没有多大关系。但这些都是错误的假设。《兴起》的叙事表明,知识话语共同体在重塑整个社会的政*治与社会关系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因而在“科学”与“科学主义”之间作出的区分是肤浅的。新自由主义缺乏知识社会学,因而不能阐明SHZY在中国兴起的真正动力机制,而只是仅仅将其解释为一种错误知识论的结果。汪晖借用了布罗代尔和波兰尼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叙事,将新自由主义重视的一系列二元对立,如国家/社会,市场/计划,自然/文化,均置于历史检验之下,认为他们并没有推进对资本主义与现代世界的社会动力学的研究,反而带来更多困惑。
对新自由主义的这种批判对汪晖的计划来说究竟有何重要性,以至于要将其放在最后?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哈耶克是对的,汪晖的全部事业就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无论是“天理”还是“公理”,都是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在哈耶克看来都近乎“通向奴役之路”。这并不意味着《兴起》是对哈耶克的专门回应,因为哈耶克不过是汪晖想要回应的诸多理论对手之一。同时,金融危机之后新自由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退潮也并不就此削弱汪晖事业的当代针对性。汪晖以号召细致研究SHZY与资本主义共同体现的现代性的内在动力机制结束其巨著:
……我们就不得不认真地思考以民族-国家体系为基本政*治形式的资本主义与SHZY共有的历史前提:对进步的信念,对现代化的承诺,民族主义的历史使命,以及自由平等的大同远景,特别是将自身的奋斗和存在的意义与向未来远景过渡的这一当代时刻相联系的现代性的态度,等等。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把我们带入现代思想得以发生的各种历史条件和久远的历史过程之中,因为现代性充满豪情甚至傲慢地加以拒绝的历史本身蕴含着克服现代性危机的可能性与启示。
三、批判性反思
综上,《兴起》在自清末民初以来的中国思想史上足以占据一个独特的位置。然而这部作品的知识雄心之宏大,所涉及的学术文献之庞杂,也导致了迄今为止仍缺乏批判性的讨论。考虑到这本书的覆盖范围,这并不完全令人惊异:欲深入其中,对任何读者来说需要很高的知识要求。但在此我们仍然能够进行若干尝试性反思。在这样一种类型的作品中,某些失衡现象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一些批评已经涉及到这些失衡。这部书的一些局限或遗漏,下文将一一指出。
与其宋代理学的处理相比,汪晖对明朝心学及其知识继承者的处理看起来显得有点仓促。他只花了大约三十页来处理王阳明与其追随者,而这与心学在新儒学历史上的重要性似乎不成比例。尤其是,汪晖急于证明心学仍然处于理学的概念框架之中,在这一证明上花了很大篇幅,导致其对这一学派思想的语境化处理不够。当他细致讨论宋儒的改*革方案时,他对明朝思想的讨论较少对政*治背景的交代,这就将心学化减为知识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这对他自己的重新发现另类现代性的中国资源的目标来说是一种损失。一位重要的人物也未在汪晖的叙事中出现,王夫之,这位生活在明末清初的儒家学者对晚清的反满思潮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汪晖只在两处匆匆提到他的名字,并没有展开他的思想。这些缺陷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跟这一研究领域中的文献条件有关:关于新儒家的兴起,已经有非常集中的原创性的研究文献可资借鉴,但对于宋之后的思想学派的新陈代谢,研究文献呈现出了更为纷繁复杂的线索和观点。
《兴起》历史叙事中的另一个不平衡是,汪晖强调了今文经学对于现代中国诞生的重要性,但对古文经学在这一时期的的政*治意义尚缺乏同等力度的阐发。章太炎可以说是晚清最重要的古文经学的代表,他利用古文经学来服务于自己的反满民族主义,与康有为基于今文经学的保皇立场形成对立。但在讨论章太炎的一章里,汪晖并没有提到章太炎的古文经学背景,在讨论康有为的一章里,汪晖也没有讨论康与章之间的辩论,这给读者留下的一个印象是,古文经学在清朝中期达到其高*潮,但在晚清丧失了其政*治重要性。
这一不平衡有何种意涵?我认为这只是体现了汪晖历史叙事的弱点,而不是其研究的弱点。汪晖对晚清的今古文辩论所知甚详,只是他的写作方式限*制了其思想表达。《兴起》最初只是一系列相关主题研究的集合,存在某些内在的线索关联。其诸多章节已经或本可以作为独*立的文章发表。它们被整合到一本著作中,但整合的规则却又各不相同。如果该书第一卷基本上遵循着时间轨迹,第二卷从清代早期一直讲到康有为,基本上也遵循时间顺序,第三卷则是在一个平面上覆盖三位晚清思想家,探讨中国本土出产的三个现代性方案。从逻辑上说,康有为也可以被划归这一部分。他被归入第二卷而非第三卷,是因为他就帝国/国家问题多有著述,因而有助于巩固第二卷的论点。最后,第四卷的结构是复合性的,将思想运动、辩论与对其参与者的专门研究结合在一起。这一安排的结果是,传统派和西化派、儒家和非儒家各个学派激烈辩论、思想丰富而生动的晚清,在汪晖的篇章结构安排中所获得的处理,与其实际重要性想比,仍然不成比例。
另一个问题牵涉到汪晖作品中两条线索——科学与帝国/民族国家关系。第二个线索叠加在第一条线索之上,使得汪晖的计划变得更为复杂,也引发了两条线索之间的形式与实质整合问题。汪晖的长篇序言解释了两条线索之间的关系:第二条线索应该被视为第一条线索的历史具体化。因为天理与公理这样的观念并不仅仅涉及知识的基础,同时也是道德-政*治权威与认同的基础。而以“中国”概念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对这种权威和认同的讨论,是汪晖对前后相继的知识型的探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要探讨“中国”,就必须将“帝国/民族国家”这个概念框架带出来。更具体地说,从整体主义的冲动出发,儒学倾向于将认知、道德实践与政*治统治纳入到一个框架中去。其知识论总是具有道德与政*治意涵,因而道德与政*治实践的变迁,往往也呼唤着知识论上的改变。甚至在儒学衰落之后,这种整体主义的冲动仍在晚清的改*革时期存续下去,继续将知识、道德与政*治凝聚为一体,直到在二十世纪,领域的分离成为一种坚硬的现实。汪晖这一解释颇有说服力。然而从形式上说,两个主题之间仍然存在着不平衡。这或许和该书的写作顺序有很大关系。可以设想,如果汪晖彻底地修改后两卷,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其整体性,提供一幅更为全面和圆润的图景,描绘出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和他们同时代人之间关于中国未来的辩论。
(一)缺席的学派
更为根本的问题来自于标题“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中的“思想”一词:这四卷中争论的到底是什么思想呢?从宋到民*国早期,显而易见,答案是儒学,各种各样的儒学学派及其余波。汪晖从宋开始探讨的直接理由是,他要和京都学派对中国现代性的探讨对话。但是这个论战的动机并不足以提供全部解释。读者仍然可以问:为什么这一叙事不开始得更早一些,如果不追溯到春秋,也可以从战国开始。与中国五四运动同期,马克斯·韦伯早就指出,先秦的中国已经展现出了与早期近代欧洲相比的政*治理性。汪晖的建构当然是反韦伯的:秦以后的中国充满动态变化,展现出了一种韦伯并不知道的理性。在欣赏这一反驳的同时,读者仍可注意到汪晖仍未对韦伯的战国论述做出实质回应,虽然作为一个对历史的具体性非常敏感的学者,他不可能完全同意韦伯对战国时代的描述。
即便退一步,承认韦伯政*治理性基于竞争这一命题,汪晖仍然可能会争辩,中国的政*治理性的机制与前景也与韦伯阐发的西方政*治理性有内在差异。然而,很难反驳“战国时代包含着中国现代性的种子”这个观点。那么,为什么战国时代被排除在该书的视野之外呢?既然汪晖解释说“兴起”不应在时间前后相继的意义上去理解,而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反复兴起”,也就很难用“时间过于古老”来解释对战国时代的忽略。
我们可以用一个类比来帮助阐明由此发生的视角缩短效应的重要意义。战国时代出现了“百家争鸣”,而不仅仅是道家、墨家和法家争鸣,这一时期通常被视为中国哲学与政*治思想最具有创造性的时代之一,如果不是唯一的话。这一时代可与西方的古典时代(classical antiquity)相提并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早于后者。用当代的标准来看,许多学派的代表人物,如庄子、荀子、墨子、孙子、韩非子都比后世的建制化的儒家更为“现代”,正如德谟克利特、修昔底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克莱修、塞涅卡比教父们或圣伊格内修(St Ignatius)更接近现代的视野。如果从“生生”的角度去研究现代西方思想的兴起,但同时又忽略整个古代及其重新发现,只将自己局限于中世纪基*督教及其余波,会是非常奇怪的。这种比较当然不是非常准确,但从晚清以来那些借助非儒家知识资源来批评儒家传统的人,可能会对非儒家资源在汪晖著作中的边缘地位感到惊讶:甚至没有任何一个独*立的章节来探讨非儒家思想的现代意涵!
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缺席是汪晖将战国时代排除出其计划所导致的自然结果。因为他的历史叙事从实质上开始于宋,之前的时代很大程度上被处理为一种前史,非儒家思想学派当然很难占据显著的地位,因为从汉以来,它们就被排除出神圣的经典体系,而自宋之后,它们几乎从视野中消失了,被埋葬在新的理学体系之下。这并不是说,汪晖没有意识到许多儒学思想家对非儒学资源的汲取。相反,他经常提到这方面:新儒家得益于佛学,戴震对欲与法的分析具有一定法家色彩;康有为受到佛教的深刻影响,章太炎同时受到佛教和道教影响;梁启超在其“新民”学说中借助墨家资源。但所有这些引用分散在全书的不同章节里,缺乏集中的展示。
这可能出于一种有意的选择。长期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编撰学传统,尤其是主流的MKS主义传统,倾向于将儒家视为统治者的落后反动的意识形态,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不利,并将法家的线性时间观视为一种进步。既然汪晖摈弃了线性时间观,他就很难接受将儒学一概视为反动说法,更不用说接受目的论式的“资本主义萌芽”概念了。他将儒学描绘为一个向各种知识资源开*放的传统,作为一种霸权意识形态,它被*迫回应政*治与社会实践的需要。儒学可以吸纳和巩固法家提倡的郡县制度,可以模仿佛教的宇宙论-本体论;将墨家的一些想法吸纳进“大同”的图景中,康有为甚至还从爱德华·贝拉米(Edward Bellamy)这样的西方SHZY者那里汲取知识资源,以建构其“大同”乌托邦。
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视角。然而,纯粹的“内在化”的进路是否足以处理非儒家学派和另类现代性的可能资源之间的关系?汪晖对基于线性时间观的进步观念的保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也可能是他不去讨论战国时代的原因之一。法家传统最为大胆的思想家韩非子相信,人类的物质与文化进步是可以证明的,而且应在未来寻求这种进步。 但是,将整个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凝聚在儒家传统上,存在一个相反的负担:整个理学的传统都聚焦于“三代”的神话,聚焦于对想象的过去的崇拜。许多文化都有黄金时代的传说。但需要问的是,有多少像儒家传统那样,如此严格和持久地从制度和知识上将黄金时代的传说嵌入自身?需要进一步从思想上证明:这种对黄金时代的崇拜,也是“另类现代性”的诸多资源之一。
(二)意涵
这四卷作品也提出了一个相关的问题。《兴起》的基本组织线索是知识论的——重构自宋到民*国早期前后相继的支配中国的知识或信仰体系。但是正如汪晖强调的那样,在儒家思想中,认知的维度很难与伦理或政*治的维度分开,由此也产生了他的研究的两条线索的相互交织。但是这些维度仍非同等重要。主导作品的兴趣仍然是知识论的,这不仅仅体现在篇幅的分配上。最令人困惑的是剧中人对时代的社会或政*治干预受到的关注之少。这体现在对明代李贽或黄宗羲的处理中,《兴起》很少提到他们对政*治专*制和社会服从的大胆批判,而戴震对“理”的辛辣的批评也被化减为对阻碍国家的宗族的批判。 更出人意料的是,在第三和第四卷中,不仅是晚清,就连五四运动时期也呈现出这样一幅景象,仿佛其领军人物之间主要围绕着科学问题而发生分歧。康、梁、章、陈、胡、吴和其他人参与的君宪与共和之争,改良与革*命之争,汉满之争,资本主义与SHZY之争,在这个故事中都没有多少位置。汪晖的历史叙述以这样一种“去政*治化”的方式来结束,乍看起来令人费解。
这当然并不是因为汪晖要逃避政*治,汪晖最晚完成的长达百页的序言足以澄清这一点。在这个序言中,汪晖在一系列当代政*治反思之后,提出了帝国与国家这一主题。然而读者完全可以提出一个更为基础的问题:对于当下来说,通过两条线索来对现代中国思想“生生不息”进行追溯,最终产生了什么结果呢?在知识论的层面,其主要意涵是展现一个本土的整体主义传统所具有的创造性,说明其对今天的我们仍然构成一种有意义的借鉴。但这样一个结论遭遇到的困难是,正如汪晖已表明的那样,从“天理”的整体主义走向“公理”的整体主义,然后从“公理”的整体主义走向能够将真理、道德与审美融为一个价值秩序的理论星座的解体,不管是讨论韦伯的诸神之争的现代性图景,还是哈贝马斯的(更为中性一点的)“沟通行动”诸维度之间的紧张,汪晖都没有提出逆转这种解体的道路。即便整体主义世界观在中国走向解体的轨迹具有自身的独特性,解体的结果又有何差别呢?
也许这正能解释《兴起》的另外一条政*治性线索的交织。如果理学在知识论上的整全性今日已无法企及,如果二十世纪革*命已经摧毁了与理学伴随的几乎所有实践制度,至少还有一种资源被保存了下来:清王朝所聚集起来的领土秩序,既非经典的帝国亦非常见的民族国家,仍然是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框架。这一看得见的从过去传下来的遗产,或许正是突破西方的典型现代性模式的资源。帝国/国家主题在汪晖历史重构的政*治图景中所占据的显要地位,在此也许可以得到最合乎逻辑的解释。而在这个耐久的现实之前,二十世纪早期许多如同火山一样爆发的政*治辩论就居于边缘地位,仿佛对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贡献甚微,只反映了一些昙花一现的政*治理想。
在这个方面,《兴起》与更早的第三世界同类作品之间存在差异,甚至在一个方面可以说是首创的。像阿富汗尼(Afghani)、萨瓦卡(Savarkar)或马里亚特吉(Mariátegui)这些作者试图恢复过去的文化资源,以动员群众来进行反殖民或社会性-革*命性的大众运动。在英国,雷蒙?威廉姆斯提供了一个可资比较的在发达国家进行工人运动的激进议程,这种动员成为《文化与社会》中对传统进行追溯分析的政*治终点。然而从各个方面来看,《兴起》的四卷缺乏任何类似这样动员的维度。在汪晖的叙事中,甚至晚清的知识分子们看起来也主要是在考虑合法性的问题,而非动员的问题,他们的政*治激*情看起来不过是一种插曲。如果汪晖著作被局限在这个视野中,那就可能更接近当代伊朗知识分子的寂静主义(quietism)的作品,他们探究流传下来的伊斯兰法学传统,以便从中发现集体伦理与政*治改*革的新基础。
事实当然远非如此。要理解其所以然,我们需要回顾,汪晖的最初的计划是要覆盖五四运动的两大关键词——科学与民*主。《兴起》是被作为一个长时段计划的第一阶段而孕育的。1989年之后的“时势”界定了他的研究议程:在缺乏任何政*治动员可能性的情况之下,汪晖不能不从与当代政*治看起来更为遥远的某些东西开始,为激活批判性思考积累潜能。但随着这种时势发生改变,他的知识事业的政*治维度变得越来越明显。
(三)阻击官僚化
我们可以从汪晖继《兴起》之后最重要的作品来看他是如何坚持其源初计划目标的。其长文《去政*治化的政*治:从东方到西方》发表于2006年,这个标题让人想起他之前用过的“反现代性的现代性”,只不过这次是以否定而非肯定的模式出现。“去政*治化的政*治”中的后一个“政*治”指向的是将政*治作为权力与利益斗争的日常理解,但第一个“政*治”却暗含着一个规范性的“政*治性”(the political)概念,指向公共领域中的能动的主体性和行动。去政*治化,意味着剥夺政*治主体在公共空间进行政*治干预的可能性。汪晖认为,东方与西方的政党政*治在经历着一个共同的去政*治化进程。当政党仍然积极代表他们的社会基础时,他们是政*治性的。但从1970年代开始,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政党都逐渐变成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其真正的政*治能力已经衰退。在中国,中共的活力源于其持续的自我政*治化以反抗官僚化趋势的努力,而随着官僚化趋势占据上风,中共的政*治功能也出现了衰退。
在《去政*治化的政*治》与汪晖更早的作品之间又存在何种关联呢?可以看到,《兴起》勾勒出了一个知识创造的政*治周期:一开始,一个思想体系与社会匹配较好,但一旦被制度化,那么就往往无法与时俱进,新的思想就会兴起,挑战时代过于僵硬的制度框架,打开创新的空间,如果改*革是成功的,新的思想的整体又会成为新的官方信条,新一轮循环重新开始。在儒学的历史上,保存或重新激活封建时代有机的道德生活的愿望是许多思想变迁背后的驱动力。宋儒诉诸“天理”,是因为“礼乐世界观”已经无法在一个新的社会环境中维系积极的道德生活了。当理学成为官方信条,对其新的挑战催生了新的思想。正是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批评-制度化/官僚化-批评,儒学才能在时势的持续变化下维持自身的活力。甚至在这个体系崩溃之后,它对积极与自发的道德-政*治生活的追求仍然在继起的思想体系中遗留下来。
展望未来,也许我们可以设想以类似的方式来处理M思想的兴起。M思想极端重视人的积极能动性,以至于有时被人冠以“唯意志论”之名。在这样一种思想与一部巨大的党国官僚机器之间的互动,完全可以展现出类似的思想变迁周期,而在其中,汪晖对已经去政*治化的政*治进行重新政*治化的努力将据有一席之地。当然,无论是官方的MKS主义,还是教条化的自由主义,都无法期望克服当代国家与社会中的去政*治化趋势。汪晖的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政*治批评的新语言。《兴起》似乎没有讨论当代世界,但已经以隐秘的方式回应了诸多当代问题:中国民族与国家的性质,市场经济,科学,进步,现代化,等等。一旦汪晖直接讨论二十世纪的政*治动荡,我们将看到对这些问题的更明显的回答。  
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汪晖与晚清思想家们无论在方案还是历史处境上都存在很大的可比性。就汪晖的性情而言,他与若干晚清思想家存在着相似性。比如说,就对建构中国自身的普遍性,以及作为一个建设性的改*革思想者而言,汪晖与康有为相似,后者在汪晖对那个时代的考察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就其毫不妥协的激进主义以及对一个革*命传统的忠诚而言,他又是章太炎的继承者,在《兴起》中,汪晖对章太炎的处理也带有特殊的感情。实际上,就师承关系而言,章太炎确实是汪晖思想上的曾祖父。汪晖的博士生导师是文学学者唐弢,鲁迅的弟*子,而鲁迅又曾在留学东瀛期间师从章太炎。在君宪派与共和派之间,在君主谋士与革*命者之间,调和之困难显而易见。汪晖作品中的紧张表明,对这些思想家的记忆仍然在发生相互争执。也许我们可以仿效列宁的说法,探讨汪晖的“两个灵魂”?
(四)超越否定
以上所述,或许与中国国内对汪晖著作的一个批评存在间接关联。这个批评是:汪晖花了太多的时间来回应海外中国研究的理论范式,但同时又没有提供一个替代范式。或者用人类学家肯尼斯·派克(Kenneth Pike)的区分,汪晖开始于一个外在(etic)视角,并通过批判这个外在视角来推进内在(emic)视角的研究,但还没有推进到用内在(emic)视角展开一个理论世界的程度。虽然他挑战了帝国/国家二分,他并没有提供一个更好的描绘中国政*治秩序的新的概念框架。他还是继续使用这些术语,只是加上他自己的限定。因而人们不禁要问,如果离开这些概念,汪晖还能够探讨清朝的政*治秩序吗?
这一质疑具有合理成分,那就是触及到了汪晖的思维习惯。每当面对一个二元对立时,汪晖的典型思维方式是避免非此即彼的选择。他对二元对立似乎有一种本能的反感,更偏向于在中间地带建立关联。对他来说,静态的对立通常会错失历史的复杂性,而他试图解构这些队里,将历史的动力学从坚硬的概念框架下解放出来。这一本能帮助汪晖发现新的问题,设定新的议程。但否弃二元对立有其代价。将二元对立当做真实固然会阻碍我们看到历史的动力;但如果只是将其作为理想类型,它们却往往具有简洁和尖锐的优点,同时也便于在政*治动员中发挥作用。弃用二元对立也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放弃简洁和尖锐。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汪晖的理论写作被人称为“晦涩”,这一选择或许是导致这种声誉的原因之一。
但汪晖并不喜欢“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方法,认为其很容易导致僵化。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他不得不展开大量历史细节,并说明二元对立忽略了中间地带的关联。他的习惯性的努力是建立这些中间关联。然而,这可能还不够,因为那些使用二元对立的思想家们很少会否定中间关联的存在。他们只是坚持认为这种关联的力量还没有强到挑战他们理论框架的地步。要回应这种姿态,就需要迈出更远的一步:证明这些关联的力量,或甚至为他们提供一个独*立的概念。汪晖叙事的关键的弱点就在于缺乏一些中程理论工具,以便概括他所展开的中间关联,并衡量它们的力量。其结果是,汪晖更善于拆解他人的理论结构,而非建构起可取而代之的理论体系。
就驱动《兴起》研究计划的核心概念而言,以上的判断同样成立。汪晖并不是要以常见的方式来追溯一个具体的当代进程的历史源头,而是要在诸多历史时刻拯救中国“现代性”的可能性。然而在他书写的故事末尾,这个“现代性”的意涵仍然不确定。我们所知道的是,它与西方制造的、以线性时间观、原子论的个人观念、民族国家,三大价值领域的分离等为特征的现代性版本具有很大差异。汪晖的追求是值得敬佩的,但是他的“另类现代性”仍然悬而未决,这在其宏大的计划中构成一个潜在的自我挫败因素。他努力探寻,但并没有找到一个结构化的替代方案。他暗示我们中国历史上有许多时刻能够为超越西方现代性提供资源,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我们哪个时刻比其他时刻更重要,以及为什么。这当然是思考尚未充分成熟的表征,说明汪晖给自己提出了过于宏大,以至于难以把握的计划。但这种不确定性同时也是后革*命的当代世界生存状况的固有特征。汪晖对这个世界的抵抗,已经给我们竖起一块知识的里程碑。他的成功与失败,都会同样成为滋养未来思想者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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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说明的是, 汪晖本人将《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分为两部,每部又分为上下两卷,共有四本实体书。考虑到用“第一部(上卷)”这样的用法过于累赘,为简洁起见,本文在引用时将全著划分为四卷,每本书一卷。
金观涛,1980年代的一位自由主义领军人物,在2000年发表了一本与汪晖的作品标题非常相似的著作《中国现代思想的起源》。两位作者对现代中国的科学主义问题都非常关心。然而金著的探讨范围要小得多,其目标是为了解释二十世纪中国共*产主义文化的根源。如哈耶克,他将SHZY看作对科学的某种滥用,他的研究潜在地指向对科学作所谓“正确”运用的方式。对金观涛来说,西方的现代性模式,加上一点点反思,对中国来说就够用了。而汪晖的计划要更富雄心。
在1980年代,“现代化”是学术界的常用词,但只有极少数文学学者使用“现代性”这个术语,主要将之作为“现代主义”的同义词,这种用法发生在弗雷德里克?杰姆逊于1985年在北京大学开设的研讨班之后。杰姆逊在介绍“现代性”时,将其作为“后现代性”的反面。但这种用法直到90年代才开始流行。
汪晖从未在《兴起》中公开地解释这个概念,因而其著作的标题也被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一种单一的数量积累意义上的上升,正如“兴起”的日常语义表明的那样。直到《兴起》出版之后,汪晖才在若干场合澄清该词的用法。可参见他为《兴起》2007年新版所作的序言,《去政*治化的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66页。以及一家德国报纸对他的访谈 “Mit Konfuzius in die Zukunft“,Die Zeit,June 12,2009
语出“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 见《易经?系辞上传》第五章。
“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 “于是有德礼以格其心,有政刑以絷其四体,而人始大失所矣。” 李贽《焚书?答耿中丞》。.
See Benjamin Schwartz, 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See Joseph Levenson, Liang Ch’i-ch’ao and the Mind of Modern China,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阿赖耶识”为唯识论中“八识心王”所说的第八识,是本性与妄心的和合体,一切善恶种子寄托的所在。唯识论主张一切万有皆缘起于阿赖耶识。
东西文化之争的主将是梁漱溟 (1893–1988); 科学与玄学之争的主将是张君劢 (1887–1968) 与丁文江 (1887–1936)
汪晖对王夫之的忽略可能有若干理由。抗清失败后,王夫之成为隐士,在其所生活的时代籍籍无名,对晚清之前的儒学发展也缺乏影响,直到他在晚清被重新发现,并被转化为反满革*命的理论资源之一。此外,在知识论上,他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理学的传统视野之中,并不像黄宗羲或顾炎武那样刻意求新。
康有为作于1913年的《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提议将佛教作为蒙古与西*藏的国教,将儒教作为汉地的国教。这对于思考上述问题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文件。.
“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韩非子?五蠹》。五种蠹虫中的第一种就是那些“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的学者。
“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See New Left Review 41, September–October 2006, pp. 29–45; 现收入Wang Hui, The End of the Revolu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2010, pp. 3–18.
参见《新左翼评论》对汪晖的访谈 “Fire at the Castle Gate” ,New Left Review 6, November–December 2000, pp. 91–2.
当然,M更集中地展现了这种张力。他既承载着章太炎-鲁迅的革*命精神,同时也不断以实践回应着康有为所提出的国家整合问题。毛成功地将一场大革*命变成中国国家整合的动力,从而实现了对章太炎与康有为的某种综合。但紧张仍未完全消失,并在其WG思想与实践中得到集中体现。  % Y0 M2 Q' e; x) ?/ b; Y% D0 B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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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峰: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新论——兼与张希清、刘浦江等先生商榷
[关键词誓约 大臣 言官 宋徽宗 祖宗家法
[摘 要传世文献虽有宋太祖“誓不诛大臣、言官”的誓约,但此誓约很可能出于徽宗的编造。北宋统治者罕杀大臣,是由大臣受到多方制约、土大夫阶层对获罪者重重保护以及最高统治者对是否诛杀大臣持谨慎态度等多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徽宗编造太祖誓约是为了得到高宗赵构的尊重、同情与信任,从而最终救自己南归宋朝。所谓的宋太祖誓碑的出现是沿誓约之说继续发展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就笔者所知,二十世纪以来,关于宋太祖誓约以及誓碑的研究,始自张荫麟先生。但引起学界论争的却是杜文玉先生的观点,杜文玉先生撰文列举大量事实力辩宋太祖誓约之伪,认为关于“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是根本不存在的。[ii]徐规先生对此持不同看法,徐规先生撰文指出太祖誓约的真伪虽有待考证,但在北宋确有一条不轻杀臣下的不成文的“祖宗家法”存在。[iii]张希清先生撰文认为关于宋太祖誓约应该说是真有其事,杜文玉先生之误在于混淆了“大臣”与“臣子”这两个概念,以至于得出了不正确的结论。[iv]顾宏义先生撰文认为宋太祖所立“不杀大臣”之誓约中的所谓“大臣”,并不包括武将在内。[v]而笔者则以杜文玉先生的结论为依据,撰文重点探讨了北宋不杀士大夫的原因。[vi]2010年张希清先生撰文重申其原来主张。[vii]刘浦江先生撰文认为太祖誓约一事有明确可信的史源,没有理由怀疑它的真实性。[viii]杨海文撰文认为太祖誓碑当是确有其事而非子虚乌有的,其存在的可能性远远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ix]2012年张希清先生再度撰文,进一步强调太祖誓约应该确有其事。[x]
考近年新出的四篇论文,皆肯定宋太祖誓约的真实性,对于誓碑或存疑,或肯定确有其事,并且或多或少都提到了拙作。如刘浦江先生称拙文“认为所谓太祖誓约可能出自徽宗而非高宗的杜撰。”并说“今人在没有任何史料凭据的情况下,随意推断这是曹勋、高宗或徽宗杜撰出来的故事,恐怕是不够慎重的。”杨海文则对刘浦江先生的观点表示认可。张希清先生认为由于拙文的见解是以错误的论据为依据得出的,因此“由此而发的一切也就不足论了。”这不免引起笔者高度关注。通过对这四篇论文认真细致的研读,笔者修正了对宋太祖誓约原文的认识,即宋太祖誓约的原文是“誓不诛大臣、言官”,而非“誓不诛大臣、用宦官”。至于张希清先生认为拙文的见解不足论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恰恰认为正是对宋太祖誓约文字的更正,解除了笔者的疑惑,让笔者更坚定了原来的主张,即徽宗让曹勋向高宗转述的誓约很可能是出自徽宗自己的编造。
一:北宋不杀大臣、言官原因探析
在北宋,“大臣”一词正式情况下基本上都是被用来指称宰相、副宰相以及枢密院长贰等高级文武官员的,而检讨北宋历史,诛杀宰辅大臣的事情确实不多。故张希清先生称:“北宋前八朝的大臣、言官犯罪,最多不过是贬官窜远恶州军而已。”并认为这是宋朝“君臣们均奉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为祖宗之法”的结果。[xi]但在笔者看来,北宋罕杀大臣原因甚多,而所谓的太祖誓约不与焉。具体而论:
(一)以防弊原则为指导,对宰执大臣多方制衡,使其难以为非。北宋立国后,为避免再度出现唐末五代时期大臣专权、方镇跋扈的局面,宋太祖从防弊的原则出发,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方针措施,以加强其统治,所谓:“事为之防,曲为之制”。[xii]
就防范大臣而言,北宋统治者在朝廷设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军政大权,以分宰相之军权;设三司,号为计相,以分宰相之财权。所谓:“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xiii]进而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执政大臣严格按照规矩行事。如太宗曾对宰相称:“思与卿等谨守法制,务振纲纪,以致太平。”[xiv]真宗曾对宰相说:“今四方无虞,赖卿等慎守经制”。[xv]苏洵称仁宗待两制以上臣僚“于绳墨之内”。[xvi]而执政大臣深知君主用心,因而多按制度行事,以不生事为原则,以至于太宗称当时执政大臣“竞为循默,曾不为朕言事。”[xvii]仁宗时,苏洵称:“今两制以上,非无贤俊之士,然皆奉法供职无过而已”。[xviii]
为了防止大臣擅权,北宋君主又以台谏牵制宰辅高*官。此在仁宗时尤其突出,吕中所谓:“台谏之职在国初则轻,在仁宗之时则重;在国初则为具员,在仁宗之时则为振职。”[xix]如当时宰相刘沆指出:“自庆历后,台谏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无当否悉论之,必胜而后已。”[xx]从而对二府大臣形成强大压力,以至于“御史府视中书、枢密虽若卑,中书、枢密亦不敢与御史府抗威争礼,而反畏悚而尊事之。”[xxi]执政大臣“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xxii]因此“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xxiii]
总之,由于多方限*制,宰执大臣擅权的可能性大减,自然也就很少被处死了。
(二)由于种种原因,大臣获罪之后往往受到多方保护,使其难以被朝廷处死。
首先,由于官员们亲党胶固、互相援手,最高统治者往往难以将获罪者处死。[xxiv]普通官员如此,宰执大臣亦如此。如仁宗初年宰相丁谓由于专权自恣,触怒了执掌朝政的刘太后,刘太后盛怒之下欲诛丁谓,丁谓急忙求救于另一宰相冯拯,所谓:“阴祈拯营救”,在冯拯的袒护下,丁谓被免予处死,贬往朱崖。[xxv]
其次,官员们从维护*士大夫阶层的整体利益出发,反对最高统治者诛杀臣下。为了维护*士大夫阶层的整体利益,一些当权的官员不仅极力为那些与己没有恩怨的官员开脱,而且在与政敌斗争时,也力戒以诛戮作为最终的打击手段,以免在己方失势时,招致对方毁灭性报复。对此笔者在《论北宋“不杀士大夫”》一文中举宰相蔡确车盖亭诗案以证,兹不具论。
其三,为避免朝廷变相诛杀大臣,官员们对最高统治者处置获罪大臣的手段非常警惕。仁宗初年,枢密使曹利用“性悍梗少通,力裁侥幸”,“在位既久,颇恃功”,而为听政的刘太后所“严惮”,结果在宦官诬陷下被贬流放,途中因押送宦官逼迫,“投缳而绝,以暴卒闻。”议者以为这是被变相处死,因“死非其罪,天下冤之。”[xxvi]顾宏义先生就此事发*论称:“章献太后垂帘时宦官势力虽有所扩大,但远未到敢擅自逼死朝廷大臣的地步。”指出“如曹之死,确属宦官之胡作非为,士大夫岂能默默?因此事出自天意,故天下人只能冤之而已。”[xxvii]此事引起官员们高度警惕,因此哲宗初,蔡确因车盖亭诗获罪,听政的高太后坚决主张贬蔡确为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宰相范纯仁劝之不解,担心其袭刘太后故智,派宦官押送,要了蔡确性命,特地请求不让宦官押送。所谓:“纯仁曰:臣奉诏,只乞免内臣押去。帘中曰:如何?纯仁以曹利用事言之。帘中曰:决不杀他。遂退而行其责命。忽夜批出,差入内侍省供奉官裴彦臣等押送,谏垣与中司俱欲救止,而恐与初论相戾,且非体,复不敢发。”[xxviii]
(三)受主客观原因影响,北宋最高统治者在是否诛杀大臣方面非常慎重。
首先,北宋诸帝治国讲究政*治权谋,不似五代君主将政*治斗争简单化,动辄以杀戮作为解决矛盾的重要手段。如宋太祖“尝读《尧典》,叹曰:尧、舜之世,四凶之罪,止从投窜,何近代宪网之密耶?”[xxix]真宗挑选经史中可以为后世效法的内容,著《正说》十卷五十篇,其中就有《谨罚篇》。景祐四年十月,仁宗在与大臣一起研读《谨罚篇》时,发表评论说:“深文峻法,诚非善政。”[x*x*x]因此,自太祖起,北宋的君主们都注重利用政*治权谋而非简单粗暴的高压政策,来解决统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冲突。
其次,因北宋立国后,长期罕有诛杀大臣之事,及至中后期遂被总结为“祖宗家法”,而为君主所遵行。对此笔者《论北宋“不杀士大夫”》论之甚详,兹不具论。
最后,北宋党争激烈,斗争双方往往皆欲假君主之手除掉政敌,因此君主对此颇为警惕,深恐为朝臣所利用而成为其打击政敌的工具。如卢多逊是赵普的政敌,太宗时卢多逊拜相专权,赵普被排斥在外不得还朝,后太宗欲借赵普除掉秦王赵廷美,因招赵普复入相。赵普由于想借机除掉卢多逊,遂将突破口选在卢多逊身上,于是“廉得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闻。”太宗借此下卢多逊御史狱,捕系其党羽,穷治之,皆伏罪,然后“诏文武常参官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逊及廷美顾望咒诅,大逆不道,宜行诛灭,以正刑章,赵白等请处斩。”这看似要遂了赵普的心愿,但太宗最终却只是“诏削夺多逊官爵,并家属流崖州”,并没将卢多逊处死。究其原因,就是太宗知道赵普与卢多逊有仇,不愿被赵普利用,成为其除掉自己政敌的工具。[x*x*xi]
哲宗当政期间,新党章惇、蔡卞等得势,遂将元祐旧臣流放岭南,元符元年,章惇又“议遣吕升卿、董必察访岭南,将尽杀流人。”[x*x*xii]哲宗不知其计,遂打算派此二人按察岭南,后经左司谏陈次升的开导,发觉险被新党利用,成为其清除政敌的工具,就连忙取消了让吕升卿他们按察岭南的计划,所谓:“于是升卿罢其行。”[x*x*xiii]
总之,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钦宗以前,二府大臣除曹利用被变相除掉之外,北宋鲜有大臣被杀。故那种将太祖誓约视为北宋罕杀大臣的原因的看法是不足取的。如王明清称太祖誓约,“此诚前代不可跂及”,并回顾北宋历史,指出“虽卢多逊、丁谓罪大如此,仅止流窜,亦复北归。”[x*x*xiv]然细加推考,王明清之论并不能成立,因为卢多逊本就罪不致死,丁谓不死是由于宰相冯拯的袒护。
张希清先生也举了数个北宋不杀大臣的例子,所谓:“如真宗天禧四年著名宰相寇准坐与周怀政交通,图谋废真宗而拥立太子监国,也只是贬授将仕郎、守雷州(治今广东海康)司户参军。元祐年间,对身陷车盖亭诗案的宰相蔡确,高太后虽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只能流放到岭南新州(今广东新兴)。绍圣年间,对元祐党人如宰相刘挚、吕大防等,也不过是贬逐岭南而已。”[x*x*xv]实则张希清先生的论据与王明清所举的一样,也是似是而实非。
天禧四年,寇准先因谋请太子监国一事罢相为太子太傅莱国公,后宦官周怀政“阴谋杀谓等,复相准,奉帝为太上皇,传位太子,而废皇后。”[x*x*xvi]继而事败被诛。此事寇准并不知情,但因周怀政的阴谋中有让他复相的设想而受到牵连,因而被贬出朝廷,三贬以至于道州司马。由于罪不致死,故真宗并无杀寇准之意,真正想处死寇准的是丁谓。真宗去世后丁谓继续以寇准与周怀政交通罪,再贬雷州司户参军。时为乾兴元年二月戊辰。关于蔡确一事,前已论及,高太后自称并无杀蔡确之意,而若如张希清先生所言高太后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最终却没能杀掉蔡确,原因也不在所谓的祖宗家法,而在于大臣识破了她的阴谋,使她无法处死蔡确。就刘挚、吕大防等而论,因其所犯并非死罪,故无论是元祐时期当政的高太后还是绍圣时期当政的哲宗都无意处死他们。如吕大防被贬之后,哲宗对他还非常关心,吕大防兄长吕大忠“自渭入对,哲宗询大防安否,且曰:执政欲迁诸岭南,朕独令处安陆,为朕寄声问之。大防朴直为人所卖,三二年可复相见也。”[x*x*xvii]“欲杀(刘)挚及梁焘、王岩叟等”的是章惇、蔡卞等新党官员。[x*x*xviii]
至于北宋一朝没有诛杀言官的现象,笔者《论北宋“不杀士大夫”》一文所列三原因适用于解释这一现象,同时还需强调的是言官是作为君主制约大臣擅权的工具而存在的,君主当然不会轻易将他们处死。
二:钦宗诛杀大臣原因探析
虽然北宋立国后由于种种原因,长期罕有诛杀大臣、言官的现象,但进入后期,随着政*治局势的推演,到钦宗时这种传统便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从哲宗继位起直到北宋灭亡,数十年间,士大夫阶层内部不同政*治派别间的斗争愈演愈烈,在此过程中,前代形成的互不以诛戮作为打击对手的最终手段的默契渐被打破。如哲宗绍圣年间,元祐党人刘唐老曾对文及甫说:“时事中变,上台当赤族其他执政,奉行者当枭首,从官当窜岭南。”显现出旧党报复之意。[x*x*xix]绍圣四年,章惇、蔡卞等“起同文馆狱,将悉诛元祐旧臣”。[xl]阴谋未能得逞后,元符元年,章惇又议遣吕升卿、董必察访岭南,欲尽杀元祐流人。显见士大夫阶层的破局已指日可待。
同时,对宰执大臣的制衡体制遭到破坏。如台谏失去对大臣的制约能力,吕中所谓:“自治平以前,为大臣者,皆以台谏之言而去;治平以后,为台谏者,皆以大臣之怒而去;而熙宁四年之后,为台谏者,皆大臣之私人也。”[xli]集体决策制度也遭到破坏,蔡京为相,担心受到三省台谏的掣肘,因请求以徽宗的御笔付有司,有阻挠者以违制罪之,遂得以为所欲为。由于蔡京专权,奸邪之徒
“莫不趋走其门。”[xlii]其他大臣、宦官如郑居中、王黼、童贯、梁师成等,亦挟徽宗之宠,专权自恣,发展势力,使得国事日蹙。最终导致金军南下,徽宗惶惑无计,只好内禅于钦宗。而钦宗刚一即位,朝野上下便一遍问责之声,又兼旧党长期遭受打压,此时亦欲乘势报复,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因而彻底激化,而矛头直指蔡京等人。
如太学生陈东率其徒伏阙上书,要求诛杀蔡京、梁师成、李彦、朱勔、王黼、童贯等六贼:“传首四方,以谢天下。”[xliii]右正言崔鶠为扳倒蔡京,“累章极论,时议归重。”[xliv]监察御史胡舜陟上言抨击朱勔,请求钦宗“特震天威,即加诛殛”;监察御史余应求请求钦宗严惩蔡京、蔡攸、童贯、朱勔等,“以慰宗社之灵,以快天下之望”。[xlv]
在此情况下,与这些人有牵连的官员们或是缄默不语,或是倒戈痛击。如吴敏因“蔡京喜其文”,而得到蔡京的提拔。[xlvi]吴敏、李纲又为蔡攸、蔡翛引而“用之”,[xlvii]孙觌“为纂修蔡攸引用”。[xlviii]当此之时,李纲、吴敏于王黼并“请诛黼”,[xlix]于蔡京则无所言。孙觌则请求钦宗“早賜窜殛”蔡京父子、正童贯“滔天之罪”以自明。[l]
受到抨击的这些人,大致分属两个集团。蔡京父子、童贯、朱勔等属于一个集团。蔡京、童贯在政坛上密切配合,“时人称蔡京为公相,因称贯为媪相。”[li]朱勔先是得到蔡京赏识,“童贯握兵,京以勔託,使阶边功以升。”在蔡京、童贯的提携下,朱勔也发达起来。[lii]而赵良嗣则由童贯“荐诸朝”。[liii]梁师成、王黼、李彦等属于另一个集团。如李彦“与王黼表里”。
[liv]对于梁师成,王黼“父事之”,梁师成与李彦又狼狈为奸,所谓:“李彦括民田于京东、西,所至倨坐堂上,监司、郡守不敢抗礼。有言于帝,師成适在旁,抗声曰: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岂足为过?言者惧而止。”[lv]
当时王黼集团首先被诛除。之所以这个小集团先瓦解,舆*论要求对他们予以严惩是其一,该集团力量不及蔡京集团强大是其二,钦宗亦欲置他们于死地是其三。因为钦宗为太子时,“当宣和季年,王黼欲摇动者屡矣”,[lvi]故钦宗对王黼殊无好感。梁师成对钦宗似有保全之功,所谓:“郓王楷宠盛,有动摇东宫意,师成能力保护。钦宗立,嬖臣多从上皇东下,师成以旧恩留京师。”[lvii]然此无疑为叛离徽宗,于是徽宗“谕大臣,始内禅时,师成独沮异。”[lviii]这使钦宗对梁师成的好感很快便荡然无存。故在一遍喊杀声中,靖康元年正月,钦宗先是赐宦官李彦死,继而杀宰相王黼于雍丘,赐死宦官梁师成于八角镇。
而蔡京集团虽攻之者众,但其成员在相当长时间内却仅是一贬再贬而已。原因在于蔡京父子与钦宗颇有情谊。当钦宗为太子时,蔡京曾有保护之功,蔡絛所谓:“政和间,东宫颇不安,其后日益甚。鲁公(即蔡京)朝夕危惧,保持甚至。”[lix]不过有论者认为这是蔡絛有意美化其父,但蔡攸拥立钦宗却是不争的事实,所谓:“帝欲内禅,亲书传位东宫字授李邦彦,邦彦却立不敢承,遂以付攸。攸退属其客给事中吴敏,议遂定。”[lx]同时,吴敏、李纲两位执政大臣对蔡京父子屡加袒护。如当时“言章交攻”蔡京父子之罪,而吴敏“横身障蔽,斥逐台谏,招引同门,以为己助”。[lxi]蔡京在拱州“遣人以奏牍抵(李)纲,使之请对,”李纲得书,即为“为京敷奏。”李纲奉诏迎徽宗还京时,“请以(蔡)攸为行宫副使”,蔡攸在丹阳,李纲与之通书,有“不敢渝信”、“太师钧候甚安,此中不辍通问”之语。[lxii]故当时虽然官员们对蔡京父子屡加弹*劾,吴敏等“迫于不得已,凡三四窜仅能置京、攸于湖外而已。”[lxiii]直到靖康元年七月蔡京死于潭州。及至靖康元年八、九月间,吴敏、李纲相继离职后,言章交上,在抨击吴敏、李纲的同时,又要求对蔡攸等加以惩处,于是钦过遂对吴敏、李纲一贬再贬,并从臣僚之意见,于靖康元年九月诛蔡攸、蔡翛兄弟及朱勔。此前七月二七日,诏诛童贯、赵良嗣。
三:徽宗编造谎言原因探析
通过分析可知,北宋杀与不杀大臣,原因都非常复杂,而所谓的太祖誓约不与焉。并且不惟不与,还事属编造。最明显的证据就是该誓约与太祖的防弊原则相违背。太祖时期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大臣专权,而所谓的太祖誓约却是单方面免除了历朝大臣的死罪,设若日后有奸臣图谋倾危赵宋社稷,并为天下所知,君主对该大臣是杀还是不杀?杀有违祖训,不杀将会姑息养奸助长大臣们挑战皇权的勇气。所以以宋太祖机心之深,是无论如何不会立这种束缚子孙手脚的誓约的。并且征诸史实,也非如徽宗所言,自太祖以至于哲宗,最高统治者没有杀过大臣,如曹利用之死就是出于最高统治者之意。
既然所谓的太祖誓约当属编造,那么是谁编造了这个谎言呢?杜文玉先生认为可能是曹勋南归后,高宗针对当时中原残破,人心浮动的现实,为了收揽人心,遂与曹勋“共同编造”了太祖誓约,因为从誓约内容看,其“强调优待士大夫,而且冠以祖宗遗命,收买人心,宣传赵氏之深恩厚泽的目的是显而易见的。”[lxiv]然曹勋建炎元年七月自燕山回到南京应天府,见到高宗,继而很快便奏上《进前十事札子》,而若如杜文玉先生所言其中的誓约是出于高宗编造,高宗就应该将此诏谕臣下,如此才可能达到他所期待的后果,但事实是,虽如杜文玉先生所言,当时高宗推行了一系列措施,诏告天下,普施德政,然于太祖誓约一事却无只言提及。故推以常理,征诸史实,杜文玉先生的高宗编造说是不成立的。而在笔者看来编造这个誓约的很可能就是徽宗本人。
宋徽宗为人“轻佻”,[lxv]经常为了达到他的目的而不惜说谎骗人,如他为了崇道,便编造谎言,欺骗天下。政和三年十一月五日举行冬祀大礼,徽宗乘车至玉津园后,对蔡攸说:“玉津园东楼殿重复,是何处?”然后又问蔡攸:“见人物否?”在徽宗的指点下,蔡攸“即见有道流、童子,持幢幡节盖,相继而出云间”云云。此事“在当时已多有议之者。”[lxvi]宣和七年十月,金军分两路南下,十二月,徽宗“自惧,思有以脱难者,又素有禅意”,结果到了十二月二十三日,徽宗便“有疾不能语,索笔举左手书曰:我已无半身矣,如何了得大事?大臣相顾无语。又书曰:诸公如何又无语者?上顾左右无应者,乃自书曰:皇太子某可即皇帝位,予称教主道君,退处龙德宫”于是立太子为皇帝,是为钦宗。[lxvii]显见说谎骗人实是徽宗的拿手好戏。所以当他被金人押往燕山后,知道自己若想重回宋朝,享受荣华富贵,必须得到已称帝的高宗的信任,于是为了取信于高宗,徽宗不免故伎重演,遂编造出了太祖誓约的谎言。
徽宗编造的谎言之所以为学者所相信,是因为其有一定的合理性。如宋人论及台谏的重要性,一直追溯到太祖时期,熙宁四年苏轼上书神宗称:“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lxviii]并将言官与大臣相提并论,如明道二年欧阳修称:“故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宰相、谏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责。”[lxix]
事实上太祖时期言官并不受重视,谏官如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在北宋初年仍隶属于中书省和门下省,且多兼任他职。为谏官者奉前代职守,以规谏君主为务。如太宗时田锡因曾任右拾遗、直史馆,为谏官,后出为地方官,入辞太宗时他直进封事,其中论及谏官之职责,一则曰:“臣职在箴规”;再则曰:“案《六典》:左右拾遗、补阙,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者,小则上封,大则廷争”。当时谏官欲上奏章要先得到宰相的许可,并且即便允许上奏,仍要“依常式署状云:不敢妄陈利便,希望恩荣。”田锡后来乘面见太宗之机直进封事,论列此事,然太宗并不以宰相为过,只是表示田锡“申明经制,皆是旧章,方属承平,渐期振举。”显见这是宋立国以来的一贯作风。[lxx]
御史台虽属独*立机构,然与省、寺、监等机构一样,“官无定员,无专职”。[lxxi]其官“多出外任,风宪之职用他官领之。”[lxxii]虽职在纠绳不法,监察百官,但太祖更看重的是御史台参与并监察司法事务的治狱事职能。如太祖任命冯炳为侍御史知杂判御史台事后,曾对冯炳说:“朕每读《汉书》,见张释之、于定国治狱,天下无冤民,此所望于汝也。”[lxxiii]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宋初言官并不活跃,朝廷重大决策的制定及宰辅的拜罢言官皆不得置言。及至真宗、仁宗之时,随着台谏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言官方日渐活跃,并发展成为制衡执政大臣的重要力量。此即吕中所谓:“台谏之职在国初则轻,在仁宗之时则重;在国初则为具员,在仁宗之时则为振职。”故苏轼的言官在宋初地位就已举足轻重的言论是不正确的,由于言官地位卑微,宋初也没有人将言官与宰辅相提并论,这种言论直到中期才出现,并成为官场共识。因此很难想象在宋初太祖就将言官与大臣相提并论,并郑重其事地立下禁止后世君主诛杀大臣与言官的誓约。不过,由于年代久远,再加上对本朝历史缺乏通贯了解,进入中后期,如苏轼等认为自宋立国起言官地位便举足轻重也是事实。故徽宗编造誓约时,将言官与大臣相提并论,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
而徽宗之所以将此作为誓约的内容,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当时康王赵构没被金人掳走,还在宋朝的疆域内活动,他和钦宗等被掳走的皇室要想南归,只能寄希望于赵构。但从赵构的角度考虑,徽宗是退位皇帝,钦宗是在位天子,若将二人迎还,赵构何以自处?不过,相对而言,徽宗由于已退位,对赵构威胁不大,若他能得到赵构的感念与怜悯,则赵构救他南归的可能性颇大。因此为着南归考虑,他让曹勋拿着他亲笔书写在衣服上的八个字“可便即真,来救父母”去见赵构,同意赵构登极称帝,并恳求赵构来救自己。[lxxiv]同时又虚构所谓的太祖誓约,以博取赵构的尊重、信任与怜悯。
考钦宗之政,其最大亮色当属尊从舆议或贬死或诛杀蔡京、王黼、梁师成等大臣、宦官,但这却让徽宗非常尴尬。因为这些人都曾是徽宗的宠臣,如果当年徽宗对他们不是纵容而是诛除,则宋朝统治如何会落到内外交困、举步维艰的地步?故若追根溯源,徽宗实不能辞其咎,因而钦宗的行为虽使徽宗的政*治声誉受到严重损伤,但徽宗却无力予以反击,这不免使徽宗对此耿耿于怀,但继而宋朝不旋踵而亡,却给他找到了抨击钦宗的理由。
北宋中后期,政界普遍认为君主要想使政局稳定,就须让台谏与宰执大臣相互制衡,而不是让某一方偏胜。如英宗时,吕公弼谏称:“谏官、御史,为陛下耳目,执政为股肱。股肱耳目,必相为用,然后身安而元首尊。”[lxxv]哲宗元祐初,秦观称君主在政事之臣与议论之臣时,要注意做好平衡,所谓:“要之,二者不可偏胜,使之适平而已。”[lxxvi]而钦宗一继位就听从言官建议杀戮大臣,造成台谏偏胜的局面,则显然是对传统的破坏。对此,若北宋统治得以继续,徽宗自也无话可说,但问题是钦宗继位年余便亡国了,故徽宗完全可以以此为着力点,来挽回自己的政*治声誉并深罪钦宗。
因此当曹勋南归之际,他便编造了所谓的太祖誓约,然后加上自己的评论让曹勋传达给赵构。所谓:“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止此,然要当知而戒焉。”[lxxvii]观这段文字,虽不过区区数十字,然内涵却极丰富。具体而言,由于宋世君臣极重祖宗家法,故将不杀大臣、言官的传统以家法的形式予以表述;由于太祖作为开国之君,于宋朝有创业垂统之功,在宋人心目中享有其他君主所无法比拟的威望,故将家法归于太祖,借重其权威以神乎其事;声称太祖将誓约藏于太庙,则意在强调此家法关乎大宋的国运,非它其他家法可比,历世君主必须对其高度重视;声称“七祖相袭,未尝辄易”,则是以事实证明历代君主对这条家法确实都非常重视,并严格遵守。具体到徽宗而言,由于他在位期间也没杀过大臣、言官,显见他也做到了对祖训的绝对信从,于是他纵容蔡京等的行为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不过,这似乎有将责任转嫁给太祖的嫌疑,但从文意看,徽宗显非此意。他的意思是太祖是正确的,太祖说“违者不祥”,故他和其他前代君主谨遵太祖遗训,不敢违背,而钦宗不听太祖之言,听从言官意见杀掉大臣,便招致亡国之祸。这样便把北宋灭亡的责任推在钦宗身上。于是徽宗遂以祖宗代言人自居,义正词严地对破坏祖宗家法的钦宗痛加斥责,同时对赵构谆谆教导,俨然以政*治导师自居。可以说,利用这条誓约徽宗既重塑了自身光辉的政*治形象,又撇清了自己与宋朝亡国的关系,同时还亮明了自己对钦宗的态度。总之,为了能够得到赵构的尊重、同情与信任,从而最终救自己南归宋朝,徽宗可谓煞费苦心。
然而有意思的是,虽然不杀大臣的誓约被传给了高宗,但高宗却仍大开杀戒,先后除掉了曾任右谏议大夫的宋齐愈、太学生陈东、布衣欧阳澈、曾任宰相的张邦昌以及枢密副使岳飞。究其原因,可能是高宗对所谓的太祖誓约根本就不相信;当然也不排除高宗相信徽宗所言的可能,而在相信的情况下,高宗仍然违背祖训诛杀官员,则进一步肯定了本人的看法:即在宋代君主杀不杀大臣、言官,是由现实政*治形势而非所谓的太祖誓约决定的,原因非常复杂。不过刘浦江先生认为这只是偶然现象,没有必然性。所谓:“钦宗、高宗之偶开杀戒,在两宋三百余年的历史上毕竟属于个案。”[lxxviii]由于凡事一归于偶然,便没了探讨的必要,故刘浦江先生在谈论太祖誓约及誓碑这个话题时,于钦宗、高宗两朝史事近乎略而不言。然通过前面的论述,可知钦宗朝混乱的政局乃是北宋政局长期推演的结果,而高宗朝又是钦宗朝历史的延续,如果说钦宗朝属士大夫政*治崩溃时期的话,高宗朝则属士大夫政*治重建时期,皆属非常时期,因而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政*治斗争异常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杀戮也就再所难免了。也就是说与钦宗朝一样,高宗朝出现诛杀大臣现象也是有其必然性的,并非偶发事件。
就高宗对待太祖誓约的态度而言,征诸史实可知他实际上是持不相信态度的。他杀戮大臣可作为一个例证,另外,若他相信有这么一个誓约,他就应该在退位时将誓约传于孝宗,然而淳熙年间,“南宋历史上最为注重祖宗家法的帝王”宋孝宗却公开批评宋朝厚待臣下的政策,[lxxix]所谓:“国朝以来,过于忠厚,宰相而误国,大将而败军,未尝诛戮。要在人君必审择相,相必当为官择人,懋赏立乎前,诛戮设乎后,人才不出,吾不信也。”[lx*x*x]此显见孝宗对所谓的太祖誓约并不知情,也就是说高宗并没有把这条誓约传给他。而高宗之所以不将此誓约传给孝宗,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他对此根本就不相信。
四:太祖誓碑真伪辨析
关于太祖誓约,除了徽宗所谓的誓约说外,又有所谓的誓碑说,因该说与誓约说关系密切,故有必要加以剖判。
誓碑说声称太祖立国之后,密刻一誓碑藏于太庙,“碑止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lx*x*xi]考其史源,张荫麟先生认为“概由《北狩见闻录》所载徽宗之寄语而繁衍耳。”[lx*x*xii]徐规先生对此表示赞同。张希清先生则认为此说出于曹勋所传达的宣谕之外,自有一“系统”。然张希清先生的论述始终围绕着《北狩见闻录》的叙述展开,并且认为誓碑与《北狩见闻录》“在内容上大同小异。”[lx*x*xiii]刘浦江先生也认为誓碑说的“史源显然不是出自曹勋《北狩见闻录》”,张荫麟先生的看法“也仅仅是一种推测而已。”然而刘浦江先生又说:“若不考虑其出处问题,单就这段文字的内容来分析,似乎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疑点,与曹勋转述的徽宗之言也并不矛盾。”[lx*x*xiv]既然如此,怎么能非常肯定地断言誓碑之说另有源头呢?
事实上誓碑的史源确实出自誓约。首先二说的立誓者皆是宋太祖,其次,藏誓碑、誓约的地点都是太庙,再次,誓碑出现在誓约之后,且撰述誓碑典故者知道曹勋转述的太祖誓约,如叙述誓碑这段文字的最后称“后建炎中曹勋自虏中回,太上寄语云:祖宗誓碑在太庙,恐今天子不及知云云。”[lx*x*xv]最后,誓碑第二条、第三条内容与誓约内容大致相同,并且两者相较,誓碑说较之誓约更为丰满,体现着对誓约说的继承与完善。因为誓约说涉及官员的范围过窄,且没能反映北宋士大夫阶层受君主重视的事实,同时北宋对普通百姓上书言事似也很宽容,如太学生陈东等上书一事就是例证,而誓约也没能将这一事实体现出来,而誓碑的“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说不仅容纳了誓约的内容,而且将整个士大夫阶层以及上书的平民都包括了进去,显得非常完善与丰满,这也标志着太祖誓约的最终定型。总此四点,可以断言誓碑出自誓约,誓碑的出现是沿誓约之说继续发展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不过,张希清、刘浦江两位先生由于认为誓碑另有史源,故都尝试着对誓碑的所谓史源进行探讨,张希清先生认为《古今说海》录的这条史料出自题名为陆游的《避暑漫抄》一书,而该书称此条史料出自《秘史》,由于《避暑漫抄》现存二十六条史料均属抄录唐宋轶事,而这些轶事除有两条脱漏外,均注有出处,故而认为“《避暑漫抄》中关于太祖誓碑的记载,是有典籍根据的。”至于具体时代、著者却不得而知。[lx*x*xvi]刘浦江先生沿此继续推考,认为“《避暑漫抄》题名陆游是绝不可信的”。但对于《秘史》的著者与成书时代仍难考知,所谓:“我想这可能是某部宋人野史或笔记的简称,但遍检宋元明书目,却无从找到线索。”[lx*x*xvii]
考张希清、刘浦江两位先生之所以悉心推考誓碑的史源,不外是要确定该说的真实与否。即然无法通过考辨史源来达到目的,不妨转换思路仍沿杜文玉先生的路径,从誓碑内容来考辩。
就第一条誓约而言,太祖既然发重誓要后世厚待柴氏,他自己首先就应该做出表率善待周世宗的儿子们。然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周世宗四子似皆非善终。恭帝柴宗训退位后,很快便与符后一起被迁居洛阳,建隆三年又被迁居偏僻的房州,杜文玉先生指出“宋太祖如此对待一个年仅数岁的孩子,可见其对柴氏子孙防范之严”,因此这一条内容是“不可靠”的。[lx*x*xviii]笔者沿此继续推考,更加肯定了这条誓约的荒谬。就对周恭帝柴宗训的控制而言,开宝二年太祖又特派其亲信辛文悦出知房州,加紧对柴宗训的看管,开宝六年柴宗训死,时年不过二十一岁。李焘书此事云“房州言周郑王殂”,显见含有深意。[lx*x*xix]纪王柴熙谨更是卒于乾徳二年十月,曹王柴熙让、蘄王柴熙诲则“不知其所终”。[xc]对此胡三省称《新五代史》如此表述,“盖讳之也。”[xci]故此誓用以欺瞒大众则可,欺瞒皇室知情者则不可,以誓约的形式郑重其事、信誓旦旦地约束后世君主善待柴氏不仅不可,而且非常滑稽。因此张希清先生在攻驳杜文玉先生观点时,虽谈锋甚健,滔滔不绝,然对此问题,却不置一言。刘浦江先生倒是尝试着对太祖誓约秘而不宣的原因加以解释,认为“就太祖本意而言,此誓约应视为宋代君主的一种自我约束,是自律而非他律”,“属于内部掌握的原则”。[xcii]于是我们不禁要问,就第一条誓约而言,柴氏后人都已被太祖搞得或死或不知所终,后来君主如何以誓约自律善待柴氏后人?故这种誓言庸人尚且不为,更何况宋太祖乃英武之主,更不会为。而若此条誓约确属编造,则誓碑说不证已可知其为伪。当然论者会说宋世对柴氏后人加恩之事史不绝书也是事实,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事情是发生在仁宗天圣年间以后,太宗、真宗皆无善待柴氏后人之举,并且此柴氏后人皆属柴氏旁支而非周世宗之后。
就第二条誓约而言,杜文玉先生指出“太祖既立誓约,要子孙不得诛杀大臣及言事之人,自己理应身体力行;翻开《宋史·太祖本纪》和《续资治通鉴长编》,其诛杀臣子之事竟不绝于书。”进而指出“宋代诸帝对待臣下较为宽容,和各朝相比诛杀较少,但决不是不杀。”[xciii]由于证据确凿,故此说颇为有力。对此,徐规先生认为“所谓不杀乃指不轻率诛杀,决非绝对不杀。
[xciv]刘浦江先生对此表示认同。然宋人自将不杀官员作为祖宗家法开始谈论起,虽然指代官员之词颇相歧异,然皆持绝对不杀说,如蔡确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xcv]吕大防称宋代的“祖宗家法”之一是“臣下有罪,止于罢黜”,[xcvi]曾布称:“祖宗以来,未尝诛杀大臣”,[xcvii]当然如刘浦江先生所言,“在整个北宋一代,太祖誓约始终被作为一个密约封存在太庙”,“宋人并不知道太祖曾立下不杀士大夫的誓约”,[xcviii]故蔡确等的说法可以理解为猜测,但问题是他们的说法都得到了神宗、哲宗等君主的认可,并且哲宗更是明确表示:“祖宗未尝诛杀大臣”,[xcix]徽宗也声称:“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总之,关于宋代不杀官员的这条祖宗家法,誓约若在,无论指代官员之词是什么,宋人都是认为绝对不杀,因此徐规、刘浦江两位先生所持的不轻率诛杀说虽甚新颖,但却与史实不符,故而是不成立的。当然论者可能会说,既然蔡确、吕大防、哲宗等都认为有这么一条祖宗家法,岂不正证明了太祖誓约的存在?但要知道,在宋代已故的君主都可称作祖宗,“赵宋的祖宗之法,事实上是指宋朝的列祖列宗建立与维持的基本轨范”,[c]故当时君臣们虽称言“祖宗”,但这祖宗却不一定是太祖。
张希清先生知徐规先生之说不足以服众,为推倒杜文玉先生之说,遂另辟蹊径,以徽宗称太祖誓约有“不诛大臣”之语,认为太祖誓约指的是不诛杀大臣,而非普通官员。杜文玉先生由于“混淆大臣臣子这两个概念,以致得出了不正确的结论。”此说虽然看似颇有道理,然他以徽宗太祖誓约攻誓碑之非,也就意味着誓碑说的不成立。于是为了自圆其说,张希清先生又说徽宗的太祖誓约与《秘史》所载的誓碑有“大臣”与“士大夫”的差异,“恐怕是《秘史》所据传闻有误”,进而称“由此可以看出,《秘史》关于誓碑的记载并非根据作者的亲身目睹,而是得之于传闻,不能作为信史”。[ci]然若如此,誓碑之说更属虚妄。
论誓碑真伪者又有杨海文,其文为证太祖誓碑之真,列18“直接证明材料”,14“间接证明材料”,文献征引可称繁富,然因其用功之处不在溯其源,而在穷其流,不免治丝而棼。就其所称引这32条史料而言,凡称“太祖”云云者,其史源皆出于曹勋,而曹勋之言已知为徽宗编造;凡言“祖宗”云云者,宋代去世的君主皆可称“祖宗”而不必指太祖。故以笔者浅见,其文用力虽勤,其论却难成立。[c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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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荫麟:《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文史杂*志》(半月刊)1941年第17期。
[ii]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iii]徐规:《宋太祖誓约辨析》,《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
[iv]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37-645页。
[v]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vi]李峰:《论北宋“不杀士大夫”》,《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
[vii]张希清:《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哲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2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8-275页。
[viii]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ix]杨海文:《“宋太祖誓碑”的文献地图》,《学术月刊》2010年第10期。
[x]张希清:《宋太祖“不诛大臣、言官”誓约考论》,《文史哲》2012年第2期。此文前两部分文字与其此前刊出的大作《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前两部分文字仅有450字左右之异,故虽宏论迭出,然为行文方便,特置而不论。
[xi]张希清:《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哲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2辑),第272-273页。
[xi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开宝九年十月乙卯,中华书局标点本,第382页。
[xiii]《宋史》卷337《范镇传》,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0784页。
[xiv]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9,端拱元年十二月,第662页。
[xv]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祖宗圣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标点本,第32页。
[xvi]苏洵著,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10《上皇帝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整理本,第288页。
[xvi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淳化四年五月壬寅,第748页。
[xviii]苏洵著,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10《上皇帝书》,第288页。
[xix]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9《台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第277页。
[x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4,嘉祐元年九月癸卯,第4448页。
[xxi]石介著,陈植锷:《徂徕石先生文集》卷13《上孔中丞书》,中华书局1984年标点本,第148页。
[xxii]秦观撰,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卷12《主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整理本,第508页。
[xxiii]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25《上神宗皇帝书》,中华书局1986年整理本,第740页。
[xxiv]李峰:《论北宋“不杀士大夫”》,《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
[xxv]王稱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49《冯拯传》,齐鲁书社2000年标点本,第393页。
[xxvi]《宋史》卷290《曹利用传》,第9706-9708页。
[xxvii]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xxviii]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9,中华书局1986年整理本,第537页。
[xxi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开宝八年三月,第337页。
[x*x*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0,景祐四年十月,第2837页。
[x*x*x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太平兴国七年四月,第516-517页。
[x*x*xii]《宋史》卷471《章惇传》,第13711页。
[x*x*xii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5,元符元年三月,第11769页。
[x*x*xiv]王明清:《挥麈后录》卷1,《挥麈录》,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点校本,第54页。
[x*x*xv]张希清:《再论宋太祖誓约:“不诛大臣、言官”》,哲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编《宋学研究集刊》(第2辑),第272页。
[x*x*xv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6,天禧四年七月甲戌,第2208页。
[x*x*xvii]《宋史》卷340《吕大防传》,第10844页。
[x*x*xviii]《宋史》卷340《刘挚传》,第10858页。
[x*x*xix]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0,第631页。
[xl]《文献通考》卷167《刑考六》,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451页。
[xli]吕中:《宋大事记讲义》卷17《诸君子与安石争论新法》,第359页。
[xlii]《宋史》卷351“论曰”,第11114页。
[xliii]《宋史》卷455《陈东传》,第13359页。
[xliv]《宋史》卷356《崔鶠传》,第11216页。
[xlv]汪藻著,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4,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整理本,第567-569页。
[xlvi]《宋史》卷352《吴敏传》,第11123页。
[xlvii]《宋史》卷472《蔡翛传》,第13732页。
[xlviii]《宋史》卷379《陈公辅传》,第11693页。
[xlix]《宋史》卷470《王黼传》,第13683页。
[l]汪藻著,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3,第387-393页。
[li]《宋史》卷468《童贯传》,第13658页。
[lii]王稱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106《朱勔传》,第907页。
[liii]《宋史》卷472《赵良嗣传》,第13734页。
[liv]《宋史》卷468《杨戬传》,第13664页。
[lv]《宋史》卷468《梁师成传》,第13663页。
[lvi]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7,建炎三年闰八月庚寅,中华书局1956年排印本,第535页。
[lvii]《宋史》卷468《梁师成传》,第13663页。
[lviii]《三朝北盟会编》卷3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242页。
[lix]蔡絛撰,冯惠民、沈锡麟点校:《铁围山丛谈》卷1,中华书局1983年标点本,第1页。
[lx]《宋史》卷472《蔡攸传》,第13732页。
[lxi]《三朝北盟会编》卷54,第403页。
[lxii]《三朝北盟会编》卷56,第417页。
[lxiii]《三朝北盟会编》卷54,第403页。
[lxiv]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lxv]《宋史》卷22《徽宗纪四》,第417页。
[lxvi]周煇撰,刘永翔校注:《清波杂*志校注》卷11,中华书局1994年整理本,第461-462页。
[lxvii]《三朝北盟会编》卷228,第1641页。
[lxviii]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25《上神宗皇帝书》,第740页。
[lxix]欧阳修撰,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67《上范司谏书》,中华书局2001年标点本,第973-974页。
[lx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太平兴国六年九月,第495-498页。
[lxxi]《宋史》卷161《职官志一》,第3768页。
[lxxii]《文献通考》卷53《职官考七》,第483页。
[lxxii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五月甲戌,第302页。
[lxxiv]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丁亥,第113页。
[lxxv]《宋史》卷311《吕公弼传》,第10213页。
[lxxvi]秦观撰,徐培均笺注:《淮海集笺注》卷12《主术》,第507页。
[lxxvii]曹勋:《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嘉业堂丛书本。
[lxxviii]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lxxix]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75页。
[lx*x*x]《宋史》卷396《史浩传》,第12068页。
[lx*x*xi]陆楫等辑:《避暑漫抄》,《古今说海》,巴蜀书社1988年标点本,第673页。
[lx*x*xii]张荫麟:《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文史杂*志》(半月刊)1941年第17期。
[lx*x*xiii]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第638-640页。
[lx*x*xiv]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lx*x*xv]陆楫等辑:《避暑漫抄》,《古今说海》,第673页。
[lx*x*xvi]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第640页。
[lx*x*xvii]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lx*x*xviii]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lx*x*xi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开宝六年三月乙卯,第297页。
[xc]欧阳修:《新五代史》《周世宗七子传》卷20,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205页。
[xci]《资治通鉴》卷294,显德六年八月庚寅,中华书局1956年标点本,第9604页。
[xcii]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xciii]杜文玉:《宋太祖誓碑质疑》,《河南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
[xciv]徐规:《宋太祖誓约辨析》,《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
[xcv]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13,中华书局1981年标点本,第690页。
[xcvi]《宋史》卷340《吕大防传》,第10843页。
[xcvii]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5,元符元年三月,第11764页。
[xcviii]刘浦江:《祖宗之法:再论宋太祖誓约及誓碑》,《文史》2010年第3期。
[xcix]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95,元符元年三月,第11764页。
[c]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第515页。
[ci]张希清:《宋太祖誓约与岳飞之死》,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史学卷》,第640页。
[cii]杨海文:《“宋太祖誓碑”的文献地图》,《学术月刊》2010年第10期。
[xxiii]苏轼撰,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卷25《上神宗皇帝书》,中华书局1986年整理本,第740页。
[xxiv]李峰:《论北宋“不杀士大夫”》,《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
[xxv]王稱撰,孙言诚、崔国光点校:《东都事略》卷49《冯拯传》,齐鲁书社2000年标点本,第393页。
[xxvi]《宋史》卷290《曹利用传》,第9706-9708页。
[xxvii]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 0 b  y( A8 C& }! b3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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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文启:秦政实践中的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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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韩非子死后,秦皇对其帝王权术之说予以承袭和实践,李斯与秦二世对其理论也奉为圭臬,法家学说上升到意识形态的层面,韩非子一度被尊为圣人。在史迁的记载中,李斯的很多进言都采用了韩非子的理论甚至照搬其表述。可以说,李斯成为韩非子理论的第一践行者。在李斯与二世为数不多的几篇对话中,也可以看出韩非子言论的引用率极高,说明了其极高的地位。但韩非子只是被选择性的适用,而未获得完全的实践。
2 ?7 T3 p# x1 o7 X) M( p  K【关键词】秦政 韩非子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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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k# e  |% e9 v/ X! i9 E& N   公元前238年,秦王政铲除了丞相吕不韦和长信侯嫪毐集团,开始亲政。在李斯、尉缭等人的协助下制定了“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的策略,确定了笼络燕齐、稳住魏楚、消灭韩赵、远交近攻、逐个击破的作战策略。前237年,韩非入秦,四年后遇害。前221年,秦王政结束了中国自春秋以来长达500多年的诸侯割据纷争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中央集权国家——秦朝。秦朝建立后,赢政自称始皇帝,欲建立万世一系的帝国。前210年,始皇帝驾崩沙丘,李斯赵高等人矫诏命公子扶苏自杀,扶持胡亥登上二世宝座,史称“沙丘之变”。前207年,刘邦入咸阳,秦立国十五年,二世而亡。2 |# J$ U, ~3 @- n- k2 o; U) J9 \
   谈及韩非子的历史影响,往往从秦亡讲起,首先会提及秦亡的原因和教训。整个古代中国,在反思秦亡教训探求长治久安之道时都不免为法家或者韩非记一大过。贾谊在其《过秦论》中认为,秦亡于“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  任文启,甘肃庆阳人,博士,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 E3 _+ O$ `" ~- J# z! x/ o! q   贾谊:《新书校注·过秦论》,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页。]陆贾认为“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   陆贾:《新语校注·无为》,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3页。]这是比较著名的两个判断,其他的判断则大都可以归入“暴*政”、“苛法”、“伤民”、“独尊法家”等行列之中。与此相对应,当代学者的研究中,吴毅认为秦亡的主要原因在于统一之后依然推行军国化政策和法治国策而无顺应历史的改变。[   吴毅:“秦朝速亡原因新论”,《宝鸡文理学院学报》,1999年3月。]崔一心认为秦没有建立完善的政*治信仰,同时排斥道德政*治。[   崔一心:“忽视政*治信仰建设与秦朝的灭亡”,《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2年3月。]胡鸣焕从文化角度分析了秦亡的原因,认为以秦文化作为统一政策主体,采用战争和征服手段,无视文化的差异冲突和旧贵族的抵抗等因素都可归入秦速亡的文化原因之中。[   胡鸣焕:“秦亡新论”,《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3月。]王绍东认为,法家思想和文化的缺陷是造成秦亡于二世的深层次原因。[   王绍东,孙志敏:“秦亡于二世的历史文化因素考察”,《内蒙古大学学报》,2003年9月。]在另一篇文章中,王绍东则指出,秦朝吏治的败坏加速了秦的灭亡。[   王绍东:“论统一后秦吏治败坏的原因及与秦朝速亡之关系”,《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6月。]赵昆生认为,秦王朝没有完成社会整合中的秩序化与规范化,使得不同阶级、不同阶层没有很好地实现融合。[   赵昆生:“秦朝社会控制失效的理论分析”,《重庆社会科学》,2005年10月。]徐卫民则批判了法家思想导致秦亡的说法,认为秦的速亡原因在于秦皇过度的赋税徭役和用人不当。[   徐卫民:“法家思想与秦王朝灭亡关系新论”,《西北大学学报》,2005年4月。]宋立恒认为,秦皇意欲迅速完成全国在各个方面的统一,这是一种“急政”,而这种“急政”则导致了其速败的命运。[   宋立恒:“对统一后的秦王朝速亡原因的再分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丁楠认为,秦建立的专*制制度使得专*制权力恶性膨胀,对法家思想理解流于形式和表面,扼杀了法家思想的纠错机制,促使其二世而亡。[   丁楠:“浅析秦朝灭亡的原因”,《法制与社会》,2008年5月。]王宜全等认为,从秦帝国内部的统治状况来看,君臣之间的猜忌、贵族和官僚的攻讦削弱了统治力量,秦是在自我否定中走向了历史的终结。[   王义全、徐益:“秦亡的内部原因剖析”,《贵州文史丛刊》,2008年第4期。]贾迪则从文献重读的角度提出,将律法严苛作为秦亡的重要原因的说法是有待商榷的,因为以《田律》为代表的秦朝法律与儒道思想上又相通之处、赋税繁重度一般以及严密细致和人文关怀等特点。[   贾迪:“也谈‘苛法亡秦’——读睡虎地秦简《田律》”,《法制与社会》,2009年11月。]史建刚认为,秦统一之后对东方六国的威压政策以政*治力量控制经济发展的经济模式,文化上钳制异端思想的专*制政策等因素导致了其速亡。[   史建刚:“从秦统一后的政策导向看秦的速亡”,《沧桑》,2010年4月。]就这一影响而言,毋宁说韩非学说只是秦亡的历史因素之一,而不能把秦政和秦亡都归结于他的学说。
' p1 ~$ w/ X! g8 P6 Q! W; q$ z1 f+ a   另外一个历史影响是说韩非子学说造就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   此说以郭沫若和顾准最为代表。见郭沫若的《十批判书·韩非子的批判》和顾准的《评韩非》。]这一方面需要深入探讨,简单地看,冯友兰在论及焚书坑儒的历史影响时说,就时间而论,秦国只有15年,加之当时的交通不便、政令执行需要时间,焚书的政策并未将天下的诗书全部烧掉,倒是项羽火烧阿房宫可能烧得更多,焚书与坑儒作为一种文化政策从历史意义上来讲甚于其当时的时代效果。依同样的逻辑来判断,从韩非入秦到秦亡,期间也只有仅仅30年时间,即使令这30年间都执行韩非子之说,[  然而这种假设也是不成立的,王先谦在《韩非子集解序》中说,“而董子迺曰秦行韩非之说。考非奉使秦时,秦政立,势成,非往即见杀,何谓行其说哉?”此说甚是。]虽然我们可以说在君主政*治开启之时,韩非子的思想为其注入了比较核心的内容,但却无法说形成的是一个以韩非子学说为基准而贯彻两千多年的君主集权体制。% ]3 g" w0 p* e8 h
   韩非子学说在秦政中究竟有何种程度的适用,基本上是一个无法在文本上论证清楚的问题。可以确定的是,韩非子学说影响了秦政,而秦政也有着自己本来的一些传统内核。; ~/ X& x9 ~$ g9 w# m3 k
   4 Y2 E* n; y- \5 w' C: d
一、秦政的内核及其传统" J7 i" i$ Y( p: L! v
   秦政就内核而言,有三点可以确定:其一,郡县制与官僚制;其二,君主政*治;其三,重刑主义。这三点在秦政和《韩非子》中均有,不是由秦所独创的,而是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趋势所致,即在春秋战国时期正在形成之中或已经形成。; ^) J4 p. Q. K' L' ^5 i
   其一,就郡县制而论,远在晋、楚、秦称霸的时代就开始施行和逐步普及:
0 I+ @' ~" y% a8 [9 i3 l( ?   县和郡的地方制度是逐渐形成的。在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得到的地方建设为县,……到春秋后期,晋国又把县制推到内地,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分别设县。最初县能设在边地,是带有国防作用的,县所不同于卿大夫的封邑的,就是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的制度(包括征发军资和军设),一方面便利了国君的集中统治,一方面又加强了国防。[  杨宽:《战国史》,第111页。]
1 \1 N9 c9 f6 z) R+ D  d% I/ M9 K/ w   郡县制本身是由战争推动而普及的,这主要源于此前分封制的分化和在战争动员方面的无力。周王分封诸侯,将同族兄弟或者功臣封于各地,对当地原住民推行周王的权力,即为的是“封土建邦”以巩固周王天下,这种目的在最初得到了贯彻和实现,但随着原住民的反抗和各诸侯国力量的逐渐强大,诸侯国内部所进行的分封又构成了“二级分封”,直接动员的效果大大削弱。由于周王本身的统治合法性本身并不来源于军事的强大而来自对于“天道”的继承和“尚德”,如果有诸侯国不听周王号令,周王可以“率天下而共击之”,对诸侯国的号召如果还建立在有诸侯国可以调动的基础上,则还可以维持这种松散的联邦性质的国家格局,如果周王的统治昏庸无道,一旦在总体上无人可以调动的时候,周王的名号就只剩下一个宗法上的大宗主和道义的呼吁者了。这种转化在西周末年时就已经形成,典型事件就是“烽火戏诸侯”事件。“烽火戏诸侯”的事件不一定真实,[  有研究考证,西汉时才开始用烽火传递战争信号。]但西周末年周王权威削弱无法调动诸侯力量却是现实的,分封制面临着军事动员上的挑战也是现实的。周王权威日渐卑微,各诸侯国对外受到少数民族的进攻、对内受到诸侯国之间战争的威胁,甚至于诸侯国内部也都出现了问题:3 U4 o4 {* E) P7 ?8 B( Y" j
   到战国后半期,赵、燕、秦三国受到东胡、匈奴、林胡、楼烦等游牧民族的侵扰。[  杨宽:《战国史》,第141页。]5 T* u4 e) K3 ~
   在中原各国,国君由于宗族的内斗,由于对外战争,由于腐化堕落,由于“国人”的叛离,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权力被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也就不可避免地为强大的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旧的军事组织在分*裂瓦解,而新的军事组织——郡县的军事组织却在不断的生长和发展。[  杨宽:《战国史》,第114页。]7 V- r4 j/ |1 K& V2 ]
   这种情境下,郡县制的生长和发展是必然的。郡县制不仅仅只是在国家内部设立郡和县等行政级别,首先是对分封制的否定,也是对基于血缘关系的行政管理的一种否定,而主要依靠官僚制进行行政管理。这种官僚制的特点在于可以保证战争动员的效率和以“军功”“尚贤”等标准任命地方行政长官,同时维护和巩固了诸侯国的权力等级,并且不具有世袭制,因而对于宗法制也是一种打击和否定。任命和继续担任职务的标准在于定期的行政考核——“上计”,这就为士民阶层的向上流动提供了阶梯。西周以来在等级制上“亲亲尊尊”的原则被打破,换之以去亲情化的权位等级制。每一个诸侯国从春秋到战国所形成的都是一个权力金字塔,这个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是君主,往下就是各个行政级别及其臣子。这与西周宗法制的树枝结构是不同的。所以,当韩非子去探讨“君——臣”之间的斗争关系时,儒家人物认为这种只有利益没有情义的说法太过残酷和冰冷,其实问题在于,他只是在摹写和记叙那个时代的特征,并不是在发明创造一种新的君臣关系。! L# l4 s5 t; O2 u; T
   郡县制与官僚制在秦的确立只是一种承袭,并不是秦的创造,秦的创造是将郡县制的权力金字塔更加精细化和法律化,郡县制与官僚制是一物之两面。虽然分封制和宗法制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汉初依然存在,但很显然已经不占主流。7 M& t! i; f& [8 g8 w8 E( S. ~
   其二,君主政*治。与君主政*治所对应的是贵族政*治。一般而言,商周两朝都属于贵族政*治,即同姓贵族共同拥有治理天下的权力。所不同的是,在继承模式上,商奉行的是“兄终弟及”,而周则改为“嫡长子继承制”。春秋战国时期的兼并战争打碎了贵族政*治的基础,各个诸侯国的强大以及“二级分封”使得贵族已无明确边界,又由于卿大夫夺权建国或者对诸侯取而代之,以前的贵族即“公族”在一次次的政*治斗争和战争中失势和逐渐消失,“三晋无公族”——分晋之韩赵魏即是一例。对于贵族政*治向君主政*治的转变,冯友兰先生说得很清楚:
& Y" i9 N9 g0 {6 b   春秋、战国时,贵族政*治崩坏之结果,一方面为平民之解放,一方面为君主之集权。当时现实政*治之一种趋势,为由贵族政*治趋于君主专*制政*治,由人治礼治趋于法治。盖在原来封建政*治之制度下,所谓一国之幅员,本已甚狭;而一国之内,又复分为若干“家”。一国内之贵族,“不衍不忘,率由旧章”;即所谓礼者,以治其国及家之事。……
. L3 Q3 ?* ]& j! w7 J) D8 |' t   盖当时所谓国家社会,范围既小,组织又简单。故人之与人之关系,无论其为君臣主奴,皆是直接的。故贵族对于贵族,有礼即可维持其应有之关系。贵族对于农奴,只须“有威可畏,有仪有象”,即可为“草上之风”矣。及乎贵族政*治渐破坏,一方面一国之君权渐重,故各国旧君,或一二贵族,渐集政权于一国之中央。一方面人民渐独*立,国家社会之范围既广,组织又日趋复杂,人与人之关系,亦日趋疏远。则以前“以人治人”之方法,行之自有困难。故当时诸国,逐渐颁布法律。[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 @1 ~1 f# c$ x   战国时期的变法既是国家战争环境下的图强之策,也是国内君主政*治主导下的政*治改*革,这些政*治改*革的目的在于强大国家军事力量,在效果上主要在于赋权君主进行全国动员的能力,同时也削弱了君主之外的旧贵族力量。这就是为什么起初各国都在变法,而变法到一定程度,伤害到旧贵族的既有权力时,都受到了旧贵族的反扑。在文化上落后于山东六国的秦国也概莫能外,商鞅变法虽然使秦国予以军国化而盛极一时,但也难免被旧贵族车裂的下场。吴起在楚国的变法则尚未完全达到效果就被旧贵族所扑灭,吴起本人也被肢解。君主政*治在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新兴政*治形态,这种在战争文化中应运而生的政*治形态的最显著之处就在于权力集中和战争动员。换句话讲,在战国时代,谁赢得了战争,谁就会赢得天下,而贵族政*治则很显然不具备这种能力。秦国地处西戎之地,文化凋敝,向来为山东六国所看不起。但这却成为其推行君主政*治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旧贵族的力量相比其他六国要小很多,就好比在俄*国最早发生了SHZY革*命一样,君主政*治没有在文化强盛的山东六国得到最先确立,而在落后的秦国以军国化的方式确立了。这使得秦国的君主政*治发展成为中央集权和专*制主义的集合体。
+ o* m) f5 i0 R# I4 M" N3 b" e2 J   其三,重刑主义。在中国刑罚的发展史上,从夏代就开始逐步确立非常残酷的肉刑制度,[  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割鼻子),剕(也作腓,砍脚),宫(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除主要的五刑之外还有磔(音哲,俗称凌迟)、髡(音昆,即剃发)、髌(也作膑,割膝骨)、炮格(也作炮烙)、刵(音耳,割耳朵)。]所谓“刑不上大夫”,肉刑的主要实施对象就是庶民。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上,民刑不分,以刑为主,法律也主要是为庶民制定的。重刑主义并不是秦国的传统,在春秋战国时期重刑主义已经普及:
3 d8 X7 z3 H( k- E& f9 p) `   景公过晏子,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景公造然变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韩非子·难二》]
( |+ F- ]1 }% f8 `   由上可见,重刑的传统不是开自秦国的,在春秋战国时期这种严厉残酷的肉刑是较为普遍的,即使有人意识到“重刑伤民”的道理,在当时的历史趋势下,也不可能予以缓解。加之以春秋战国时期的“乱世用重典”和重刑驱民以战的政策得到了普遍执行,在理论上还有与之伴随的法家“轻罪重刑”和“以刑去刑”的渲染,重刑主义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特色和习惯。商鞅变法之后,秦的重刑又加上了“苛法”的外套。重刑的传统在汉初得到了缓解,但即便到了公元前167年“缇萦上书”事件之后,汉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将很多肉刑换算为打板子,其去重刑的做法也只具有象征意义,因为依然有很多人被新换的脊杖打死。% K* b) n: J- P; {+ }, I) i
   以上三点是秦政承袭自春秋战国以来的传统又将其予以推广的内核。秦的统一,也主要拜这些因素所赐。相比山东六国,秦的文化积淀较少,秦孝公时,“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史记·秦本纪》]到秦惠文王时,仍然认为秦文化依然落后于山东诸国,秦国没有齐的经济和宗教文化、晋的政*治和官术文化、鲁的祭祀和礼乐文化等等,就连秦国励精图治的几代君主所任用的人才来看,没有一个出自秦国本土,而在六国长时间的讥讽中,秦政的特色则在于务实而功利、质朴而外向、重事功而轻文化,这也是其制度之内核。乃至于其他诸侯国的士人来到秦国之后,也只有与其制度内核中相近的东西才可以被吸收和强化,比如商鞅初到秦时,以儒家的仁义道德之说对之,未被接纳,直到讲出变法图强的法家之说时才被接受,而李斯本来也是大儒荀子之后,入秦之后则变身为法家的政*治践行者。可见秦对于外来文化的吸纳本身就有自己很强的选择性,以此类推,秦王嬴政对于韩非子的喜爱也处于同一逻辑,并不是真的要以之为师而效法其说,只是对自己有用的部分加以强化和应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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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F4 r9 x5 Z& Z3 W4 _二、商鞅与韩非子对秦政的贡献! E* Q1 B  ^2 F/ {1 H
   按照唯物史观,一种学说如果对历史产生了巨大影响,毋宁说其首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商鞅与韩非子的学说也不例外。商韩学说之所以能与秦政相结合,也有着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秦国自公元前770年襄公建国以来,由于靠近西戎部落,经常与之交战混居,形成重军功实务轻礼义文化的传统,相比山东六国来说,较为远离中原文化中心,在文化上向来为山东六国所不齿。战国七雄在地理上也各有差异,楚国居南多瘴气,燕国居北多荒凉,中原分晋的赵魏韩三国四下均有劲敌,齐国虽富庶但太过辽远,且与晋存在相同的内政问题,秦国则以崤山函谷关为其天然屏障,西接的戎狄基本已经被秦征服,没有后顾之忧,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变法图强,意图称霸中原一统天下,但由于变法力量往往代表新贵族的利益,受到旧贵族的阻挠较大,而秦国却由于文化上向来落后,[  对此钱穆有专门的论述,见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旧贵族势力相对山东六国要小很多,也最早最有效地推行了变法,使国力迅速提升,觑视山东六国。
+ F- P& N% v8 T) w4 B% r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推行变法,其间两次大的变法分别于前356和前350年展开。核心内容是加强国家力量,推行农战政策。其中包括编制户口、加强刑罚,鼓励生产、奖励军功,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推行县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等内容。商鞅变法强化了国家集权和君主权力,动员了民众从事耕战,积聚了国家实力,打击了旧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涌现了一系列新兴的军功贵族,改观了社会风俗,国力大为增强,使秦国一度成为当时最强的诸侯国。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鞅变法过程中得罪的旧贵族联合起来反扑,商鞅被车裂。商鞅虽死,但其对于秦政的贡献在于厉行农战政策,在秦国一贯重军功的基础上确立了军国传统。商鞅以法令进行国家动员,以军功驱动民众,所有国家事务事无巨细地加诸刑律的调整,农战的军国机器业已启动,为秦国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对秦政造成的负面影响在于苛法过多,有作法自毙重刑伤民之虞。
. {* j. @' T7 I% k0 Z   公元前247年,13岁的秦王嬴政即位,因年幼朝政由太后和相国吕不韦及嫪毐掌管。秦王政虽立志一统天下,但朝政不在己手,深感君主大权旁落。在此期间,嬴政读到了韩非子书,这部反映宫廷斗争的政*治哲学正出于一个“诸公子”之手,嬴政深感其中所写与自己所处环境的契合,尤其是当涂重臣如吕不韦、嫪毐对君权的左右更是让嬴政愤怒,于是感慨“嗟乎,寡人能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深知嬴政心思的李斯则告诉秦王,此人正是自己的同门韩非,现在韩国。前238年(秦王政九年),秦始皇22岁时,在故都雍城举行了成*人加冕仪式,正式登基,“亲理朝政”,除掉吕、嫪等人,重用李斯、尉缭。前237年,嬴政举兵攻韩,韩王安遣韩非子入秦。秦王曾与韩非子彻夜畅谈,交换对天下形势及强国称霸问题意见,韩非子虽已意识到自己的理论不能见用于韩国,秦国正是自己一展身手的地方,但由于自己是韩国公子,入秦也是为韩国外交而来,于是有《初见秦》和《存韩》之对。韩非子希望能用自己的游说改变秦王灭韩的想法,这与秦王对于韩非子的预期有所不同,而李斯姚贾等人也因为秦王与韩非子的亲近害怕受到秦王冷落和失势,指出韩非子“终为韩不为秦”,囚禁了韩非子,前233年,韩非子屈死狱中。! e$ e! T" K$ y6 h' [$ l
   据史迁的记载,嬴政读到《孤愤》、《五蠹》篇时格外喜爱,那在秦王政眼里,他的问题是什么?这两篇有何特殊性?或者说有哪些东西是他所需要的?2 p3 G7 I/ @3 c& k  I
   商鞅封秦孝公命推行的变法,在宏观上和长远意义上改变了秦国的面貌,使国家富强,但在微观上和短期意义上打破了旧有贵族的权力格局,损害了旧有贵族的既得利益,受到旧贵族的反扑,最终身死尸裂。虽然就变法的效果而言,富国强兵有目共睹,但就变法者的命运而言,则使人不得不扼腕沉思。变法者如果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则变法就成为一种殉道,这在嬴政而言是个问题,如何能够继续强大秦国,实现一统天下的重任,又能够保证不重走商鞅的老路?具体而言,如何能够在权臣和既得利益的贵族面前实现自己的理想,又能保证自己的权力地位不受挑战,或者首先是获得作为君主的至上王权。如韩非子所批评的那样,商鞅“知法而不知术”即是其最终败亡的原因。在当时的秦国,秦王嬴政面对着权臣对朝政的把持,如何驾驭臣子驱使民众,以实现自己一统天下的大业,这是嬴政的问题。在韩非子书的《孤愤》和《五蠹》两篇中,有关于此问题的一个解答。需要指出的是,韩非子的所写与嬴政的所读之间存在张力。! J1 ~% d4 J7 p% p9 ~  ^2 U* X
   《孤愤》在韩非子眼里,是对于韩国当时朝堂之上,昏君权臣的一种描述和对自己身为法术之士无法施展才能以报国家的愤怒。而到了秦王嬴政眼里,则是自己在朝堂上,必须独断专行,不可以让大权旁落,所有的人都必须在皇帝的权力之下为皇帝而服务。最起码在三个方面有所体现:其一,君主专*制集权大权独揽,就连以后李斯的相权在秦朝的格局里也只是一个秘书式的设置,听任皇帝独断,臣相只是照办就行;其二,在任用法术之士上,秦王任用了许多骨干力量充实其官僚体制,在整体效果上,“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  贾谊:《新书校注·过秦上》,中华书局,2007年版。]治吏的思想得到了贯彻;其三,在对左右的防备上,秦王因为看到李斯的车仗而不满,左右有人告密,秦王发现之后将当时所有在场的侍从一并处死。这些都可以算作是秦王从《孤愤》篇中学到的东西。2 }' E+ N- F/ [
   《五蠹》篇向来被学者们所诟病,可能主要因为里面对学者的态度是非常简单粗暴地予以否定。在韩非子看来,这是进行国家战争动员必须注意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政策导向的问题,在一个以力相争的时代,养力是最为关键的,而“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就事论事地说,韩非子的目的并不在于反智,而只是尚武罢了,这对积贫积弱的韩国来说在当时的国家竞争中是必要的策略。以耕战的剃刀来削除社会中所有不必要的设置,以公私之两分来区别是否对于国家有用,这种论调放到秦王嬴政的眼里则变成了一种如何强化军国主义的努力,也造就了秦始皇称帝之后的军国化统一的文化政策。( W9 w! P/ F$ w7 p% R
   韩非子批评商鞅“知法而不知术”,足见他是在知法的基础上更加强调要知术和“法术合一”(此后又发展为法术势合一)。商鞅对于秦政的贡献在于确立了农战政策的基本国策,而韩非子则继续宣扬农战的“一孔政策”,[  熊十力:《韩非子评论》]并且对已经军国化的秦国加上了更为严密的君主集权,其方向主要在于强调君主权力对官僚体制方面的独揽独断,和在国家基本政策上法术独尊。韩非子批评商鞅不知用术就是要求君主在重视宏观方面的法家政策之外还要注重微观政*治方面的权谋权术,秦王学会了韩非子所说的帝王权术,韩非子所罗列的诸多宫廷政*治斗争经验都为秦王所洞悉,这使得嬴政成为掌握帝王权术方面空前绝后的第一人。这些都是韩非子对于秦政的贡献。5 W. p& S1 X9 t. Z$ f& h7 q
   
6 K6 ~1 A7 F) P6 X' X% K三:秦政中的韩非子:选择的适用与死去的圣人; r8 Y# D. M. G7 N# W% @( }
   如前所述,在韩非子强调的农战方面,秦政本来就与之具有一致性,只是在加强君主集权方面,韩非子学说对秦政有所加强。同时,韩非子一书具有很强的唯物主义色彩,是反对迷信,反对不死之药和巫蛊之术的,而众所周知,秦皇深信五德始终的五行阴阳之说、鬼神之说和不死之药等,从基本精神上来看,秦皇乃至秦政对于韩非子的理性精神是选择性适用的。[   秦国由于文化较为落后,很多山东六国的客卿对其政*治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如商鞅、李斯、尉缭、范雎等),选择性适用本来就是秦政的一个特点,只是在韩非子这里体现的尤其突出而已。]那么圣人化呢?在文化政策方面,《五蠹》篇中集中的对战国时期文学私学的批判,放置在秦政里为李斯和秦始皇所用,就演变为公元前213年的《焚书令》和前211年的坑儒事件,“焚书坑儒”遂成为专*制社会灭绝文化、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 j( z$ ~' z7 {, F4 B6 W# \, M. V! }   战国末年,韩非子的立论针对空谈仁义礼治的儒家显学而论,当天下已经成为法家天下之时,韩非子理论的中对手已经不复存在,已经是权力肆虐的局面时,韩非子之语,只不过是拿来作为权力成就自身的一个工具了,韩非子死后,其“圣人化”的言辞已经变成了僵死的符号和教条,被随意地使用和表述以论证无限的君权。在李斯关于陈胜吴广起义之事件进谏二世时,二世的反应是:
8 z! x3 {, ~8 k$ m( B  F   吾有私议而有所闻于韩子也,曰‘尧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斫,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饭土匦,啜土鉶,虽监门之养不觳于此矣。禹凿龙门,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决渟水致之海,而股无胈,胫无*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于外,葬于会稽,臣虏之劳不烈于此矣’。……夫所谓贤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万民,今身且不能利,将恶能治天下哉!故吾愿赐志广欲,长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  《史记·李斯列传》]$ Q/ ]4 U7 z3 _+ a, x
   李斯的进言和胡亥的反应也都几乎照搬了韩非子的理论,这足以见得秦王朝对于韩非子思想的倚重。秦孔鲋《孔丛子》记载:
4 o; K: H  o, \# D& c   陈人有武臣谓子鲋曰:“夫圣人者,诚高材美称也。吾谓圣人之智必见未形之前,功垂于身殁之后,立教而戾夫弗犯,吐言而辩事不破也。子之先君,可谓当之矣。然韩子立法,其所以异夫子之论者纷如也。予每探其意而校其事,持久历远,遏奸劝善,韩氏未必非,孔氏未必得也。吾今而后乃知圣人无世不有尔。前圣后圣,法制固不一也。若韩非者,亦当世之圣人也。子以为奚若?[  《孔丛子》。张觉认为,虽然孔丛子一书可能是东汉伪作,但书中记载的有关韩非子为圣人的内容应该是秦时的思想意识。见张觉:《韩非子校疏》,第1465页。]! R0 P9 n& t5 _/ _! A: m
   由此可见,秦朝时,不论是上层统治者还是下层民众都已经称韩非子为圣人了。虽然韩非子的思想最终被提升到了圣人言的境地,但这个死去的圣人的言辞如果说在始皇帝时期还得到了些许有效贯彻的话,那么在秦二世时期,只是作为一种用于论证无上君权肆意妄为的合法性言辞,越来越僵死和教条,最终成为秦政痼疾的一个代名词和喻体,继而成为韩非子为后人所攻击的一个把柄。* C7 B% I8 S2 H. Q
   韩非子在君主政*治开启之时的影响和地位使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君主政*治的某些方面。在宏观政*治上,“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乱世重典”、“以刑去刑”、“以战止战”等思想,虽然往往为后世所诟病,但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能够起到国家动员的效果,作为君主集权时代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治理方式,在此后的社会发展和政*治演进中形成了一定的制度惯习和思想惯习,不光在朝代更迭过程中予以承继,而且在战争威胁或者政*治危机之时就会将这些制度与思想的合理性放大予以直接适用。在微观政*治上,韩非子脱离了法家(商鞅一脉)的轨道,更加专注官场政*治和宫廷政*治,讲求权力的安全掌控和有效使用,着力于权力地位的斗争与权谋权术的博弈,以更加深入和隐秘的方式影响了中国的君主政*治时代。宏观方面可以称之为帝王之政,其弊端往往在于毁坏文化、重典伤民、惨刻少恩等方面,可以用儒家思想予以补充和修正,微观方面可以称之为法术势合一的帝王之具,其弊端往往滑向独断专行、恐怖政*治、阴谋诡计等方面,就是“阳儒阴法”中的所谓“阴”的第三个层面。[   “阳儒阴法”在第一层的意思是儒法以阴阳互补的形式出现在君主政*治的过程中;第二层的意思是儒家作为外在宣扬的(阳)一面出现,法家作为暗中使用的(阴)一面出现;第三层的意思是儒家思想讲求可说可做正大光明(阳),法家(尤其是法术家一脉)讲求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和无为而无不为(阴)。]前文所说的韩非子的喻体性质,即在上述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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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三》! R9 F; g) B  ^) [
[宋]朱熹:《晦庵集·答陈明仲》卷四十三
$ z/ a- @" {; c* K) B6 P [宋]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
9 w9 l8 F$ v: t2 V6 N/ | 同上
. U. x' @2 o7 \. W [宋]朱熹:《晦庵集·答潘立之》卷六十四: Z3 I. C+ o& m" f9 |6 C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页157-162,页227-241。
. Q- }; W8 V+ |- F1 f 今本《尚书》无此一句,见《孟子注疏·离娄下》赵岐山注“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一句所引。
) @' n+ b4 z, C6 J, m3 L  z 《后汉书·苏竟传》认为“毕”是二十八宿之毕宿,主无道君王,故武王伐纣前上祭于毕宿。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周本纪》、元陶宗仪《说郛》等书主张此解释。
1 M5 T2 B, m4 M+ i5 }- Z [清]徐乾学:《读礼通考·祭墓》卷八十六8 s2 N, n) z# g! c& x' G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八5 M7 |* `) C# @+ |) U# O
[宋]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3 o+ C0 H: ]" ~; i" Z8 `! j) H
刘洁:《“古不墓祭”之我见》,《许昌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90页至93页。
- h9 T! C4 ~* Y [清]顾炎武:《日知录·墓祭》卷十五
7 y; b& q  ^3 r5 f. x [唐]《御定孝经衍义·天子之孝·严宗庙》卷五十三. J1 \0 C1 f" f
[宋]张栻:《南轩集》卷十三' M  W/ I4 ]- {% c" n2 T; v1 f
同上,卷二十" b7 F" A) ]3 y( I
[清]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
* E# ?8 D  l7 J, C& C7 e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鬼神》卷三
5 O/ w# z* F' O [清]黄宗羲编:《明文海·说》卷一百四: ]. a8 u3 A6 h- c
[明]梅鼎祚:《西晋文纪》卷十七4 h* C, r. K" Y5 E+ e; T
[晋]陈寿《三国志·魏志·文帝纪》8 ?3 i9 E9 `/ W8 U! Z; L5 [/ Q
《晋书·志·礼中》卷二十
0 s% F' v% e2 |8 Y [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
" h) M& t* p- ^/ N9 G5 O [清]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
+ |: e& \1 R- L( ` [唐]王通:《中说·天地》卷二
: e. F7 \. ~/ Y8 s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大学二》卷十五
3 w- O, |' O, X! d 详见李申著《儒教资料类编》第二辑《儒经“圣经”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
2 \! s' [& A, ]. s5 T+ s [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 O/ j/ I' s9 O. C4 g. F, @: U
[宋]张载:《张载集·经学理窟·宗法》- v7 k% Q  x7 {
[宋]张栻:《南轩集》卷四十四
2 U; ~; L  ~. z0 j( [2 r# I [宋]朱熹:《朱子礼纂》卷四
% A2 B' f5 m; e; {) E 同上
/ q/ c  V9 c% [; E. i7 h9 F 中国新闻网2011年4月3日报道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4-03/2950938.shtml' x$ @$ _5 ~  W6 d3 ]( G
新华网2011年4月4日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04/04/c_121266682.htm' q: E9 O  D8 l  f* g9 O% R
胶东在线2011年4月6日报道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1/04/06/011202010.shtml& i2 [! i: i/ D$ {2 _& Z
[宋]程颢、程颐:《二程集·文集·作主式》卷十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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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周赟:庙祭还是墓祭——传统祭祖观念之争论及其现时代之价值
摘要:庙祭墓祭之争是中国古代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小问题,问题虽小,却绵荡持久。古不墓祭的说法兴起于东汉,儒经中没有规定过该不该墓祭,但规定了必须庙祭。因此关于墓祭应不应该,成为了儒者们长期讨论的问题。研究古代的传统,一定要带着现代的问题意识出发。本文试图从此争论的澄清出发,用今天的视角来寻找其中的价值。支持庙祭的说法,至少给了我们两点启示:其一,不墓祭的观点是在儒经魂魄观念指导下的孝道思想的反映,今天我们可以直接继承其孝道思想;其二,庙祭的方式,是否可以为今日公墓用地紧张之困境提供一点更接近民族心理的解决思路,也可谓儒学复兴主题下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庙祭;墓祭;儒家;文化复兴;用地紧张
中国传统祭祖之形式中,常分庙祭与墓祭两种。庙祭指的是在祖庙或者家庙中,按岁时年月祭祀祖先或先人的神主牌位;墓祭则是定期到祖先或先人所安葬之地行祭祀之礼。这两种祭祀在古代是同时存在的,我们常以为那是自然而然的,故多不以为意。但其实在历史上,它们之孰是孰非始终被儒家学者们争论不休,并绵宕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这一问题涉及了宗教、哲学、民俗等多个学科,古人亦从情感、价值之取向方面也将这一问题之争论推向了高*潮。它不是学术界与社会之主流问题,但它的长期存在确是不争之事实。
本文对这一问题之讨论,是从现实之问题意识出发的。墓祭或庙祭其实就是一个如何祭祀的问题,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现代社会中,随着人口数量激增,环境矛盾突出,土地使用愈发紧张。大面积的房地产开发侵占了大量的土地,甚至不放过耕地与河道,这些事例早已屡见不鲜了。而今雪上加霜,上海又再次冒出了公墓用地紧张之问题,据说少则20年,多则70年,上海人民将陷入无地可葬之窘境。如何相对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笔者以为,我们完全可以从传统文化出发寻找答案,在庙祭与墓祭的讨论中找到更为贴近民族心理的解决办法。
一、民间庙祭制度之形成及其意义
庙祭制度在《礼记·王制》中有明确规定: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郑玄解释前三代之庙祭制度说,《王制》记载的是周朝制度。天子所祭之七庙,指周朝太祖后稷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祢、祖、曾祖、高祖)。殷商则祭六庙,太祖契及开国之天子汤与二昭二穆(祢、祖、曾祖、高祖)。夏朝祭祀五庙,不祭祀太祖,只祭祀禹与二昭二穆而已。按此说明,可知各个朝代的庙制实有所不同,而周朝从天子到大夫都拥有庙宇,按其身份之高下,庙祭对象有所区别。由于礼不下庶人的观念,庶人只能在卧室中祭祀父母。
按照经典礼制,依身份之贵贱的差别,贵族在历史上始终拥有垄断家庙祭祀的权力,而普通庶人则不得祭祀父母以上的先祖,当然他们也没有家庙可祭祀。有唐一代,对于一般官员来说,家庙的规格已不是按照爵位之品秩,亦非祖考功业之高低,而是主要按照子孙所拥有之职事官的品级来确立,即四品、五品有兼爵亦三庙[ [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三》虽然不是按照爵位而是职事官阶来确立庙数,然六品以下及普通之庶人亦不在庙祭之列,庙祭的权力仍然是被权贵所垄断。家庙祭祀的垄断现象直到宋朝方被打破。
民间庙祭先祖之传统的正式确立肇始于朱熹对祠堂的提倡与推介。有宋一代,祭祖之风气早已不按照《礼记》所规定之章法行事了。民间效法官员士大夫,纷纷建立起属于宗族的家庙供奉祖宗,是为祠堂之雏形。至朱熹,化约礼俗,从实际情况出发,革新并试图端正民间祭祖之形式与风气。所以关于祭祀他特别主张随世俗情况而定,所谓各依乡俗之文,自不妨随俗增损。”[ [朱熹:《晦庵集·答陈明仲》卷四十三所以,在具体实施庙堂祭礼时,朱熹认为: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 [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明白地肯定了世俗庙祭祖先的活动,并为民间家庙建筑命名为祠堂。他非常重视民间兴起的庙祭行为,其《家礼》开篇便道: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於正寝之东。”[ 同上祠堂也就是民间的家庙。朱熹看来,祠堂的建造是整套建筑的核心工程,必先最早规划,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之前,祠堂一般专指神祠,是祭神的地方。朱熹将民间从寝室独*立出来的祭祀场所作为祭祖之专祠对待,这就突破了一家一户祭祀各自祖先的限*制(五世以内的祖先),使得祭祖规模扩大开来。从北宋程颐一反礼制,主张取消民间祭祖的代数限*制,至南宋朱熹依照俗礼正式肯定并提倡祠堂祭祖,标志了庙祭制度在民间的正式形成。朱熹在回答友人对祭礼之疑问时表示:古人虽有始祖,亦只是祭于大宗之家。若小宗,则祭止高祖而下。然又有三庙、二庙、一庙、祭寝之差。其尊卑之杀极为详悉,非谓家家皆可祭始祖也。今法制不立,家自为俗,此等事若未能遽变,则且从俗可也。支子之祭,亦是如此。”[ [朱熹:《晦庵集·答潘立之》卷六十四民间庙祭之确立,使得大宗小宗都可以祭祀他们共同的先祖、始祖,不同点唯在于所用神主牌位之规格形制的区别。然这一制度的正式形成,垄断祭祀权力的打破,毫无疑问地促使了五世以上之祖先的子孙们大量地聚集到一起进行祭祀活动,大规模的日常活动之进行,无形中使得宗族社会巨大的凝聚力得以形成,这对于社会稳定和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学者称之为儒家的庶民化”[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页157162,页227241
二、传统墓祭行为及其反对者
传统墓祭行为起源很早,就已知的文献而言,其记载便已相当丰富。有文字记载的时间较早的如《周礼·小宗伯》,说:成葬而祭墓为位。冢人职曰:大丧,既有日,请度甫竁,遂为之尸。’”凡祭墓为尸。意思说安葬先王盖上封土,再对墓穴进行度量。完毕后,由小宗伯在墓左边设祭坛,由冢人扮尸以祭祀之,并向土神祈祷,告知天子已安葬于此,以求福佑。又《礼记·曲礼上》:适墓不登垄……适墓不歌。到了墓地不能攀登墓冢,不能随意唱歌,因为那是不尊重逝者。此外,《礼记》还记载了哭墓展墓式墓等风俗。
又如《史记·周本纪》有(姬发)上祭于毕一句,《史记集解》引汉儒马融注,曰:毕,文王墓地名也。三国赵岐引《尚书》太子发上祭于毕,下至于盟津。”[ 今本《尚书》无此一句,见《孟子注疏·离娄下》赵岐山注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一句所引。注曰:毕,文王墓,近于酆镐之地。”[ 《后汉书·苏竟传》认为是二十八宿之毕宿,主无道君王,故武王伐纣前上祭于毕宿。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周本纪》、元陶宗仪《说郛》等书主张此解释。亦持武王墓祭之意,可见西周初期已有墓祭的行为。《韩诗外传》引曾子语曰: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也。(卷七)意思说,在墓边宰牛祭祀,不如乘父母健在时用鸡或猪来赡养他们,可知春秋末也有墓祭之行为了。《孟子·离娄下》记载了一则关于某个齐人常于东郭坟间乞食祭品吃的故事,是以战国时也有墓祭者。又清儒徐乾学《读礼通考》曰:张良子孙上先冢并祠黄石,则西汉初有行之者矣。他认为墓祭之始,始于尧祠灵台、武王祭毕……古人固有行之者矣……以为墓祭之始。”[ [徐乾学:《读礼通考·祭墓》卷八十六
至宋朝,墓祭之风更盛。洪迈《夷坚乙志·邢大将》、吴自牧《梦粱录·解制日》、家铉翁《则堂集·积庆堂记》、沈括《长兴集·苏州清流山钱氏奉祠堂记》,诸如此类的宋人笔记,大量描绘了当时百姓作为宗族成员在族长的带领下到祖坟祭祀先祖的情况。宋朝继承唐制,为保障墓祭经费,还为官员设置墓田。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朝廷规定官员可以购买五顷以下墓田,旧制,臣僚限田三十顷,而止于一州之内。卜葬者或拘以阴阳之说,则举事为难,请听于他州别置墓田,毋得过五顷,从之。”[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八到了南宋,由于墓田法令执行的宽松,致使有些官员的墓田面积甚至可达千余亩。
朱熹也主张墓祭,他说:大宗之家,始祖亲尽则藏其主於墓所。而大宗犹主其墓田,以奉其墓祭,岁率宗人一祭之,百世不改。其第二世以下祖亲尽,及小宗之家高祖亲尽,则迁其主而埋之,其墓田则诸位迭掌,而岁率其子孙一祭之,亦百世不改也。[ [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墓田的一个目的就是埋藏亲尽的祖先之神主,但也是必须祭祀的地方。为此,《家礼》卷五之《祭礼》中,朱熹还专门规定了墓祭时的仪式流程。
我们不仅仅能从文献上找到不少古人墓祭的材料,考古学界从墓葬挖掘的现实层面也得到了不少上古时人墓祭的证据,尤其是夏商时代的墓祭遗址。[ 刘洁:《古不墓祭之我见》,《许昌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90页至93页。在大量的夏商墓上建筑中,妇好墓保存完好,且文物丰富,极具代表性。商王武丁为祭祀妻子妇好而在墓上修建了宗庙建筑,称为享堂,甲骨卜辞名之曰母辛宗。此外,考古学家于1983102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三汲公社中山国古墓中发掘出一块铜版地图,名之曰《兆域图》。该图长94厘米,宽48厘米,厚1厘米,金银镶嵌,绘有中山王、后陵园的平面设计图。兆域即是古代陵墓区,其图上清晰绘制了陵园全景,包括三座大墓、两座中墓,各墓名称、大小以及四座宫室、内宫垣、中宫垣的尺寸、距离,还记述了中山王颁布修建陵园的诏令。这一发现,对于中国墓祭传统悠久历史的认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所谓墓祭,就是在墓边祭祀先人,不同于在室内祭祀祖先之牌位。之所以要把我们习以为常的墓祭行为单独作为庙祭制度的对立面提出,是因为虽然古代存在着悠久的墓祭历史,然而却有不少儒者反对墓祭活动,乃至否认上古的墓祭历史。
东汉蔡邕《独断》一书最早提出古不墓祭的观点,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卷下)《后汉书·祭祀下》也持此观点:古不墓祭,汉诸陵皆有园寝,承秦所为也。汉魏儒者认为,秦以前无墓祭行为,而是依照《礼记》所立,以庙祭为主。至秦始皇方才在陵墓旁建庙寝,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指秦始皇死后,其灵魂像生人一样在寝殿内生活。故蔡邕认为,寝庙是按照前为庙后为寝的格局设置的,庙用来置放神主象征朝廷,寝则安放起居衣冠象征寝殿,所谓事死如事生。虽然寝庙建在陵墓旁,但是蔡邕认为这还不是真正的墓祭,直到汉明帝定期率百官举行上陵仪式开始,才算真正的墓祭之始。
古不墓祭说法的支持者非常多。王充《论衡·四讳》曰:古礼庙祭,今俗墓祀。应劭《汉官仪》: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祭,汉因而不改。三国时人,如曹丕,毁了曹操墓上陵寝,效法上古不封不树之传统;宋儒,如二程、司马光、胡宏、张栻;清儒,如顾炎武也都坚持此论。[ [顾炎武:《日知录·墓祭》卷十五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古不墓祭的论断与大量文献材料及考古材料皆多所抵牾,因此古不墓祭的说法并不准确。古不墓祭这一明确表述出自蔡邕,蔡邕不是首创而只是记述了当时流行的观念而已。然而,何以这一明显的错误风行不息呢,其中的原因恐怕是值得我们深究的。
三、墓祭反对者的价值取向
为支持古不墓祭的说法,亦即为支持庙祭,诸儒从各自认同的角度作了不少的解释。
首当其冲的就是灵魂不死说。对于魂魄的看法,儒家有一套自己的理论。《礼记·檀弓下》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这是延陵季子的理解,得到了孔子的褒奖,故此成为了后世儒家对于魂魄理解的定说。关于宗庙祭祀,多从此说。唐儒唐绍上疏:自安宅兆礼不墓祭,当谓送形而往山陵为幽静之宫,迎精而返宗庙为享荐之室。”[ [《御定孝经衍义·天子之孝·严宗庙》卷五十三宋儒张栻《思终堂记》曰:墓祭非古也。体魄则降,魂气在上,故立之主以祀其精神之极,而谨藏其体魄以竭其深长之思。此古之人明于鬼神之情状,而笃于孝爱之诚实者也。”[ [张栻:《南轩集》卷十三又说,若知其理之不可行,而徇私情以强为之,是以伪事其先也。”[ 同上,卷二十可见,张栻对墓祭批评的很重。清儒徐乾学曰:夫古之所以不墓祭者,人之死也骨肉归于土,而魂气无不之。魂依于主,魄藏于圹。魂有灵而魄无知,故圣人祭魂于庙,不祭魄于墓。非察于幽明死生之说,鬼神之情状者,其孰能与于此。”[ [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灵魂有知正点明了庙祭的可能性与正当性。
一般儒者都认为,魂魄乃是精神与肉体的之精华,有魄而能成其体,有魂而能成其神。死后体魄无知埋入土中,然而灵魂有知随处飘散,祭祀时依附于木质的神主。所以,祭祀的对象不是体魄,而是灵魂,神主藏在庙中,故必须在庙中祭祀,不当在墓边祭祀无知者。二程、朱熹、陈淳等大儒者都花过大量笔墨来解释魂魄的问题,盖皆以《礼记》之说为根据。所以,主张不墓祭的儒者,也正是以此为根据,从而坚持庙祭的传统。
当然,朱熹主张魄也与魂一样能感格,能与人心感应。弟*子问:魂气则能既屈而伸,若祭祀来格是也。若魄既死,恐不能复伸矣。曰:也能伸。盖他来则俱来,如祭祀报魂报魄,求之四方上下,便是皆有感格之理用之。”[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鬼神》卷三因为他认为魂魄都能感格,所以他既主张庙祭也认可墓祭,这也是他为认可世俗墓祭风气,所谓俗礼,所作的理论准备。
其二,庙祭是孝道的体现。明儒李濂《墓祭说》,设问曰:或问:墓祭,礼乎?李子曰:非礼也。’”又说,人子孝思不忘,惟专精于庙享而已矣。此亦求之于有,而不求之于无之意也,非洞达鬼神之情状者,其孰能知之?”[ [黄宗羲编:《明文海·说》卷一百四显然,体魄是可见之,灵魂是幽隐之。然而,体魄无知而灵魂有知,所以他认为求之于有而不求之于无,不是一种洞达鬼神本意的行为。那么,祭祀无知者而不祭祀有知者,就是一种不孝。明儒梅鼎祚《墓祭议》曰:古不墓祭,葬于中原而庙在大门里,不敢外其亲。平明出葬,日中反虞,不敢一日使神无依也。……以先帝衣冠,四时上盥水,进果实而禘祫。祭祀皆于宗庙,及其末因,寝之在墓,咸往祭焉。”[ [梅鼎祚:《西晋文纪》卷十七神依附于牌位,然后有所谓岁祭、月祭、时祭,像生人一般赡养,因为神有知。是以尊奉礼制,首先要懂得礼制的本意,即鬼神、魂魄的情状,然后才能做到真正的敬孝。所以,不墓祭而祭于庙是合乎礼制的,是真正的孝。这一行孝的哲学根据就是灵魂不死说。
其三,避祸崇俭的考量。黄初元年,曹丕为自己建寿陵时颁诏曰: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 [陈寿《三国志·魏志·文帝纪》他接着说,丧乱以来两汉之墓没有不被盗掘的,古之尸骸没有不被焚烧的,如此亵渎死者实为可怕。所以他的寿陵没有封土没有植树,效法上古不封不树的习俗,让人认不出那是陵墓,以此让死者安息。并且他因此特别毁了曹操墓上之陵寝,坚决不主张墓祭。黄初三年,曹丕又下诏曰: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 《晋书··礼中》卷二十他提出了不墓祭的另一个理由,就是效法曹操的俭德之志。不封不树,不建陵寝,让体魄回归山林,魂气自由飘散,表现了崇尚俭朴的丧葬思想,为后世做出了一定的表率作用。
当然,避祸也好崇俭也好,都不是单纯的取消墓祭活动,而是需要一定的理论根据作为依托,其诏书中的理论根据就是魂而有灵,无不之也,这就为庙祭之可能性与正当性做了铺垫。由此,无封无树的陵墓成为魏晋南北朝二百多年间的共识,这段时间没有出现大型的陵墓,厚葬风气也有所遏制。其实,曹丕以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渎为理由毁了曹操墓上寝殿,防止盗墓者亵渎,又崇尚曹操之俭德,何尝又不是一种孝的表现?有人多非议之,恐有可商榷处。
其四,一种气象的表现。有儒者认为,不墓祭正是一种帝王气象的表现。如宋儒胡宏《皇王大纪·夏大禹》:古者不墓祭,时享存乎庙主。王者以四海为家,若魂气则无不之也。(卷五)这种气象得以可能的根据还是儒家传统的灵魂观,魂气无不之,从而展现了一种包容广大的帝王气象,四海为家的豪迈情怀,非普通人的胸襟可比拟。
其五,崇尚经典的角度。从礼制经典向未提到过墓祭之论出发,认定有古无墓祭的说法。如二程说:礼经中既不说墓祭,即是无墓祭之文也。”[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清儒徐乾学云:礼经无祭墓之文,故先儒云古不墓祭”[ [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古代儒经被儒者尊称为圣经,故他们认为儒经出发的根据非常有力。如王通说:谓范宁有志于《春秋》,征圣经而诘众传。”[ [王通:《中说·天地》卷二朱熹说:依圣经所说之礼而行之,一一须要穷过自然,浃洽贯通。”[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大学二》卷十五关于称儒经为圣经之论不计其数[ 详见李申著《儒教资料类编》第二辑《儒经圣经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此不赘述。既然是圣经,自然有无可厚非之权威,凡其中之论断,皆当儒者之教条,不能有所违逆矣。其中所明确不载之言,即当是古无此说法。
其六,出身名正言顺者必庙祭。除崇尚经典以外,二程认为:嘉礼不野合,野合则秕稗也。故生不野合,则死不墓祭。盖燕飨祭祀乃宫室中事,后世习俗废礼,有踏青藉草饮食,故墓亦有祭。”[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他们认为野合所生乃身份卑贱,谓之秕稗。但凡出身名正言顺的人,死后都当在祠庙中受祭享。墓祭是不符合礼制的,儒经中不载,故是不规范的,所以是对身份不正当之人的祭祀方式。墓祭,生活中虽有,但是后世踏青时比较随意地形成的习俗而已,并不正规。《礼记》中还是记载了不少墓祭的行为,二程子所认同之无墓祭之说,应该是否认墓祭的合法性,而不是否认墓祭的事实。这从宋朝墓祭风气盛行的历史状况可以知道,二程的反对墓祭之说是针对当时的现实状况,是故对他积极提倡庙祭之传统也因此能够理解。
其七,逻辑推理的角度。清儒方苞《仪礼析疑》曰:古不墓祭,以祭乃饮食之道,宜在室堂。既殡于西阶,不得奠于阶前,故当室之奥,是庙祭之始也。(卷十二)祭祀必要陈设酒食,酒食之用必须在厅堂室内才能庄严肃穆,先人做事皆谨慎庄重,故由此推出古不墓祭是正确的。他也只是从自己的偏好出发所作的主观推理而已,并不足以论证古不墓祭说的正确性。
在以上诸点对古不墓祭的讨论中,我们知道,其实他们主要坚持的是不当墓祭而当庙祭的观点。从中我们也可获得他们的价值取向及理论根据。其实可总结为两个方面,其一为对灵魂有知说的信仰,其二为对儒经伦理与先贤无过的崇奉。
魂气无不之,祭祀时依附于神主,这是古代庙祭思想的立论根据,是贯穿始终的。体魄无知故入土,魂气有知而升*天,这是儒者对魂魄观念的基本看法。这一看法出自儒经、圣经,故儒者没有理由不将之作为庙祭的根据,以反对墓祭。标榜孝道价值亦好,主张避祸崇俭也好,高扬帝王气象也好,这些儒者都必须从传统灵魂观念出发找理论支持。对儒经、伦理与先贤的无条件崇奉也促使了儒者支持庙祭。二程从《礼记》之为儒经、圣经的角度出发,以未记载墓祭之文为据,不赞同墓祭之礼。又从儒家伦理出发,举不野合不墓祭之说,倡导名正言顺的道理。方苞则以古人之言行必庄重肃穆为据,一厢情愿的认为祭祀必在庙堂中。
四、庙祭制度在现时代之价值
庙祭制度的发展乃至民间祠堂制度的正式形成、普及,其外在缘由,乃出于当时社会为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 [张载:《张载集·经学理窟·宗法》之目的;而庙祭制度的理论根据,亦即内在缘由,乃出于传统儒家之灵魂不死观,及对传统经典、伦理、先贤尊崇之目的。然当今之时代,城市化进程早已打破了传统宗族社会,人们不再以宗族为核心而凝聚起来;又随着历史的进步,视野的开阔,现代人也不再教条式地遵奉经典与先贤。那么我们重提古代庙祭与墓祭之争有什么现代意义吗?
庙祭乎?墓祭乎?这个诸儒鸣道中的子问题,是否能对传统文化复兴提供些有价值的启发呢?窃以为,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则在文化价值,一则在实用价值。
传统内在价值的继承——复兴儒家孝道传统的文化价值。
评判任何一种文化,一种传统,我们都必须避免片面的、主观喜好式的认识,而应该从这种文化,这种传统的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角度去认识。工具价值是某种文化在某一历史环境下的具体效用。坚持庙祭的儒者,便是从儒经信仰的角度,坚持礼制的神圣性,以最终践行儒家伦理为其实际宗旨。这是在一个具体历史背景下所得出的庙祭的效用所在。而内在价值则是人类本质力量的表现。在是否墓祭的讨论中所反映的孝道观念,就是最重要的内在价值。人类的本质力量是亘古不变的,古今一致的。庙祭乃具有以儒经教条为理论依据,而以人伦孝道为立足点的内在价值。这是我们当代社会应该充分挖掘与继承的。
庙祭是古代多数儒者的看法,其中蕴含着儒家一致的内在共识——符合礼制的孝道。复兴儒家传统,就该首先深究其中之传统价值,使之有资于今世之效用。重提墓祭庙祭之争,就是为了正视这段争论背后的价值。这个讨论中,于今日最有裨益之内在价值就在于孝道。因此围绕孝道,选择礼制还是情感,有的儒者往往踌躇徘徊。
如宋儒张栻,一开始坚决反对墓祭,以为不合礼制,称为伪事。后来他却因不忍之情而妥协了原先的看法,云:某往者惟念古不墓祭之义,每来展省号哭于前,不敢用世俗之礼,以行其所不安,而其中心终有所未满者。近读《周官》有祭于墓为尸之文,乃始悚然。深惟先王之意,存世俗之礼,所以缘人情之不忍,而使之立尸以享,所以明鬼神之义,盖其处之者精矣。今兹用是,敬体此意,为位于亭,具酒肴之荐,以泻其追慕之诚,惟事之始,不敢不告,俯伏流涕,不知所云,惟考妣之神,实鉴临之。”[ [张栻:《南轩集》卷四十四他在自己父母墓前,抑制不住内心思念之情,又想到《周官》有墓祭的行文,乃妥协了之前不敢哭墓且受制于礼制的想法。他的前后变化,乃出自于孝道者也。
朱熹则相反,一开始非常宽容墓祭的做法,今风俗皆然,亦无大害,国家不免亦十月上陵。”[ [朱熹:《朱子礼纂》卷四朱熹与张栻曾有过激烈的争辩,但是他在与本来坚决反对墓祭的张栻交流后有所妥协,曰:前日之意以为,既有正祭,则存此似亦无害。今承诲谕,以为黩而不敬,此诚中其病。然欲遂废之,则恐感时触物,思慕之心,又无以自止,殊觉不易处。”[ 同上关于是否废除墓祭的做法,朱熹觉得很难办。主张墓祭的话,与庙祭的正礼相违背。按照《礼记》、《仪礼》的要求,凡祭祀都必须在家庙祭祀神主与尸,没有墓祭的规定,故朱熹也承认墓祭违背了义理。但是主张废除墓祭的话,似乎在感情上又有点难以释怀,朱熹之《家礼》主张随俗而定,正是出于此点。
但不管怎样,朱熹的犹豫与张栻的转变,都是出于孝道之情,这点无可厚非。墓祭抑或庙祭,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其中孝道之为内在价值,同理同心,无所疑义。所以,今天我们重提庙祭墓祭之争,不是去判别对错,乃须从历史中找到些有用的东西。其中的孝道伦理乃是儒家庙祭墓祭争论的内在价值,是亟需我们继承,为今日所用的。当然我们必须明白,孝道不仅仅体现在祭祀时,更应该体现在父母在世时的方方面面,这样才能激发儒家之道在现代生活中的新活力。
2、现实外在价值的开发——更贴近民族心理的解决墓葬用地紧张的实用价值。
虽然有许多儒者反对墓祭的非礼,然古代墓祭仍很盛行。尤其是宋代,需要墓旁置寺盖庵,延请僧人住持,《陆放翁家训》曰:若葬必置庵纳僧等;或置田,称墓田,抑或赡坟田,又或者在祠堂边置祭田。《续资治通鉴》记载,一般百姓也可以置七亩以下墓田,且不用交税。(卷一百十)由此可见,古代的墓祭所占土地资源远较今人铺张。只图照搬照抄式地复兴儒家传统,恐怕无益于今日之社会,反而可能牵累今日之生活。
和古代社会相比,现代墓葬已经算是节俭有余了,却仍然面临着公墓土地资源紧缺的局面。据统计,上海公墓用地最多仅余二千亩,若按照传统土葬则每年以一百亩计,二十年后上海市民将陷入无地可葬的僵局。[ 中国新闻网201143日报道申城市民目前的落葬结构为,80%逝者选择传统土葬,约19%选择壁葬、树葬等葬式,约1%是海葬。即使推进火化安葬,以及墓地小型化等措施,那么上海公墓使用也就限定在七十年。随之衍生出的问题就是墓地价格的飙升,百姓尚且为房价高涨烦恼已极,如今又不得不操心生后住所,实在叫人措手不及了。
当然,有关部门也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现代用地紧张的困境,拟定了一些新颖的节地葬式,如上海福寿园推出无碑深埋式,即所有的骨灰层级深埋,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且墓区内不设单独墓碑,所有入葬者的姓名统一刻制在一堵纪念墙上。上海滨海古园则尝试推出大部分骨灰撒海、保留极小部分骨灰的微量骨灰葬。又如现代树葬,家属在墓区植树,将骨灰埋撒于树根下,绝对的生态环保。壁葬,将骨灰盒嵌在墙壁内的丧葬方式。壁葬墙和普通的墙体高低相仿,略厚,墙体正面分布着井字形的壁葬格,大小可放入骨灰盒。封住壁葬格后,墙壁直接作为墓碑。此外,还有如花园立体葬、欧式铜板葬、纳米葬、太空葬、视频葬等等,花样百出、新奇异常。这些新型葬式的确节地省钱,可是这些方法为何让人怎么都觉得不舒服?盖因它们过于新奇,过于脱离传统,过于超出传统中国老百姓的民族心理。
果不其然,据新华网报道,记者于南昌一些墓区调查发现,树葬因为墓区饱和或利润较低而退出,壁葬和骨灰堂又少人问津……在经营者利益驱动和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双重影响下,生态殡葬面临尴尬境地。”“在南昌市神山墓园里,一边是所有的墓地都安葬完毕,一边却是利用墓园围墙修建的2万多个壁葬格位空空如也。”[ 新华网201144日报道山东省港城的情况则是,14年来,1621个壁葬墓只售出600个,大量壁葬墓穴闲置。[ 胶东在线201146日报道
窃以为,儒家传统中的庙祭,不是很好地解决了当今的土地问题吗?传统儒者反对墓祭,是囿于《礼记》上的魂魄观念与庙祭制度,而我们今天完全可以通过损益古礼,做到古为今用,解决今天的问题。
祠堂制度就是损益古礼的结果。祠堂制度彻底打破了贵族家庙祭祀的垄断权,打破了严格限*制祭祀代数之规定。其结果是完善了宗族社会的体系,使族群内的成员之关系变得更为紧密,社会风气更为和谐。今日之我们完全可以再行损益祠堂制度,为今日之用地紧张问题提供有价值的思路。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宗族社会不可避免地逐渐消失,但完全可以由城市社区扮演宗族的角色,建造类似古代祠堂的场所,供奉各家祖先的牌位。由城市社区出面统一建造供奉牌位的场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恢复古礼,复兴传统。我们完全可以扬弃传统魂魄观念,使城市社区居民围绕社区祠堂行祭祀礼。逢年过节,家家户户到社区祠堂进行牌位祭祀,既可减少土地压力,也缓解了交通压力,同样也能促使逐渐冷漠淡化的城市邻里关系再次热络起来,同样也不失却原始的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的目的。
牌位祭祀有着悠久的历史,《论语·八佾》专门记载了牌位的意义,宰我对哀公说: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虽然孔子并不赞成宰我的使民战栗的说法,但至少说明牌位本身具有一定的伦理意义。程颐倒是同意宰我的看法,并重新规定了牌位的制作规格,作主用栗,取法于时月日辰。趺方四寸,象岁之四时。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剡上五分为圆首,寸之下勒前卫颔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后。陷中以书爵姓名行,合之植于趺。窍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三之一,居二分之上。粉涂其前,以书属称,旁题主祀之名,加赠易世,则笔涤而更之,外改中不改。”[ [程颢、程颐:《二程集·文集·作主式》卷十可见,牌位之材质选择栗木,具有教化象征,即由祖先照鉴可约束子孙,使子孙战栗。牌位规格取法天地宇宙之数,又体现了其沟通天人之中介的内在意义。其上之文字及其位置又多所限*制,表现了儒者对丧事之郑重,规制之严谨。由此可知,牌位祭祀是有大学问在其中的。恢复这一古礼,实有助于恢复优秀的传统伦理,挽救日益颓废的世道人心。
当然,墓地本身还是会存在,该如何处理也还需要考虑。尤其针对城市公墓用地的紧缺,在进行牌位祭祀的同时,墓地仍然存在。很多人早已想到了墓地的循环利用,但是如何循环,多久循环一次,这需要探讨。墓祭本身也是情感的寄托,又为了节省土地,笔者以为,每家可以保留五年到十年的墓地使用权,然后转让别家以循环利用。因为时间可以淡化对先人的记忆,同时把重心放到牌位祭祀上,这样可以逐渐淡化墓地作为祭祀对象的观念。五到十年后,不再墓祭,转让给别家使用,完全祭祀于祠堂可也。上文所提到的骨灰深埋的方式,倒是可以为循环使用提供一个思路。五到十年后,取出骨灰而择地深埋,原坑转由别家使用。如此,墓葬成本亦可降低不少。
循环利用墓地以达到节葬的目的早被很多人想到,可是如何以传统的方式,以更贴近民族心理的方式来怀念先人,则关心的人就少了。窃以为,从传统牌位祭祀的角度出发,虽然没有了作为祭祀对象的墓,但是牌位有着与墓地同样的对象化意义,且更传统,更儒家,更有助于解决墓地紧缺的窘境。如今我们从传统资源中寻找药方,重拾牌位祭祀的方法,庶几更能得到老百姓认同以实现民族传统的复兴,同时也能有效地实现节省土地资源的目的,岂非一举二得之妙哉?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后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
2[西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
3、《晋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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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中华书局1978年版。
6、[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78年版。
7、[宋]朱熹:《朱子礼纂》,上海人民出版社四库全书,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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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明]梅鼎祚:《西晋文纪》,上海人民出版社四库全书,1992年版。
10、[清]黄宗羲编:《明文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四库全书,1992年版。
11、[清]徐乾学:《读礼通考》,上海人民出版社四库全书,1992年版。
12、宋三平:《试论宋代墓祭》,《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第104107页。
13、刘洁:《古不墓祭之我见》,《许昌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90页至93页。
  [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三》
  [朱熹:《晦庵集•答陈明仲》卷四十三
  [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
  同上
  [朱熹:《晦庵集•答潘立之》卷六十四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页157162,页227241
  今本《尚书》无此一句,见《孟子注疏•离娄下》赵岐山注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一句所引。
  《后汉书•苏竟传》认为是二十八宿之毕宿,主无道君王,故武王伐纣前上祭于毕宿。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周本纪》、元陶宗仪《说郛》等书主张此解释。
  [徐乾学:《读礼通考•祭墓》卷八十六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八
  [朱熹:《朱子家礼•通礼•祠堂》卷一
  刘洁:《古不墓祭之我见》,《许昌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90页至93页。
  [顾炎武:《日知录•墓祭》卷十五
  [《御定孝经衍义•天子之孝•严宗庙》卷五十三
  [张栻:《南轩集》卷十三
  同上,卷二十
  [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鬼神》卷三
  [黄宗羲编:《明文海•说》卷一百四
  [梅鼎祚:《西晋文纪》卷十七
  [陈寿《三国志•魏志•文帝纪》
  《晋书••礼中》卷二十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
  [徐乾学:《读礼通考•葬考一•序》卷八十二
  [王通:《中说•天地》卷二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大学二》卷十五
  详见李申著《儒教资料类编》第二辑《儒经圣经说》,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
  [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一
  [张载:《张载集•经学理窟•宗法》
  [张栻:《南轩集》卷四十四
  [朱熹:《朱子礼纂》卷四
  同上
  中国新闻网201143日报道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4-03/2950938.shtml
  新华网201144日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04/04/c_121266682.htm
  胶东在线201146日报道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1/04/06/011202010.shtml
  [程颢、程颐:《二程集•文集•作主式》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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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广益:《论语》中的子路
( g4 \1 e9 `) }! a                                           (回到目录)
% a) _. j7 V  U   《论语》这部书是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汇编,孔子是当仁不让的主角;此外,几位重要门人如子路、子贡、曾子、冉有、颜回、子夏等的形象也是非常鲜明的。其中,尤为特立独行的,是孔门首徒——子路。+ Y. `" M& _2 v8 q
   子路(前542—前480),姓仲名由,“子路”是其字,卞(故城在今山东平邑县东北仲村)人,小孔子九岁。孔子是第一位开设私学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那时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对于老师而言,年岁大的学生视之如弟,年岁小的学生视之如子,故学生通称为“弟*子”。以子路的年岁,自然可归于“弟”一类,孔子之于子路,亦师亦友亦兄长也。
- l3 p" S9 K8 h( ?- M3 |   子路出身贫贱,为“鄙人”(《荀子•大略》),“常食藜藿之实”(《说苑•建本》)。他少年贫困,浪迹江湖,性格中颇有几分游侠之气,“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猳豚”(《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后来虽然蒙孔子教诲,有了丰厚的学养,但性格仍然是刚直坚毅的。“子路,行行如也。”(《先进》)他十九岁投入孔门,终身以孔子为师。子路追随孔子周游列国,不仅是一名学生,也是一名有勇力的壮士,时刻保护着孔子。孔子对这位师从自己多年的学生也有着深厚的感情,“自吾得由,恶言不闻于耳。”(《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5 h8 J. h/ n) O. E2 f! h   多年熏陶,加之周游列国、遍闻风物的宝贵阅历,兼有从政经验,因而子路具备杰出的政*治才干。“政事:冉有、季路。”(《先进》)这两人堪称孔门弟*子中的政*治双杰,同在鲁国掌握实权的“三桓”之一季孙氏门下效力多年,政绩斐然;他们与认为季氏僭越而逃避其任命的闵子骞等人恰形成鲜明对比。孔子虽然对季氏专权之举颇为不满,但对子路的政*治才华称赞有加:“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公冶长》)“由也果,于从政乎何有?”(《雍也》)子路自己也是自信满满,“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先进》)千乘之国在当时是一个中等大小的诸侯国,敢于掷地有声地锐身自任,千载之下,子路之英风尚可想见!2 k0 `; \$ C' y) m% L1 ]! E
   但是子路从来就不是孔子最欣赏的学生。就不用说“其心三月不违仁”(《雍也》)的颜回了(那简直是孔子眼中的熊猫),子路的地位比不上子贡,甚至还不如属于孔门后辈弟*子的子游、子夏、子张等人。原因之一是子路在学习上的天分是不如颜回等人的,相对驽钝不少。颜回上课时从不显山露水,终日“不违”,“如愚”,然则“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大概属于课堂上专心听讲努力记笔记课下认真温习的好学生;像子贡、子夏这样的学生,则是思维敏捷活跃、创造力强、善于举一反三的才子,所以与孔子谈论《诗》时都博得了“告诸往而知来者”“起予者商也”这样的高度评价。反观子路,他倒是好问,但提问后听了老师的答复就心满意足了,缺乏发挥;偶尔多问两句却又显得越发的笨,最“经典”的就是《宪问》篇中的一段对话。“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子路听完觉得不够,但又不自己动脑筋,马上又问:“如斯而已乎?”孔子又回答:“修己以安人。”子路一看牙膏挤得出来,继续发问:“如斯而已乎?”孔子只好接着回答:“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孔子曾经说过,“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面对着这样一个“举一隅不以三隅反”的学生,孔子大概念及是跟随自己多年的孔门大弟*子,才没有拂袖而去,心中恐怕想着:“小子何其愚也!”- y0 Y( g- R8 B6 m
   子路最大的问题还不在于学习中。“中庸”是孔子哲学思想的主线,“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过犹不及”是孔子对事物进行判断的基本方法*论,他对郑声的批评,对先王之政的评价,对礼节的取舍,都秉承着这种理路。而子路是一个不惧的勇者,刚直、果敢,疾恶如仇,有时则失之鲁莽,“由也喭”(《先进》)。他对朋友襟怀坦荡,“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公冶长》);言而有信,“子路无宿诺”(《颜渊》)。子路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司马迁所说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难”的游侠精神。然而,英气勃勃的子路身上体现出来的好勇斗狠和偏激急躁,在追求“大仁”境界的孔子看来,是不足为训的,“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公冶长》)。孔子心中的真正贤者是自己与颜回那样的“仁人”:“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子路听了还不服气,上去来了一句:“子行三军则谁与?”结果又是自取其辱:“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述而》)孔子并不是不主张勇,他在面对死亡威胁时同样铁骨铮铮,神勇浩然,但他强调要在“义”的基础上去“勇”:“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子路不断地“挑战”孔子“义之于比”的信条,自然常常挨骂了。, A7 Q- k' E. H' G, i
   子路自己的言行,正是与他的性格一致的,虽然也有“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公冶长》)的谨慎时候,但更多的时候则是率性而为,口无遮拦。只要发现别人有行为不正之处,即使是对尊师孔子,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雍也》)弄得孔子赌咒发誓,狼狈不堪,子路够“刻薄”的。孔子一直想发挥自己的政*治才干,推行“仁道”,但除在定公一朝短期担任鲁国中都宰、司空、大司寇等职务外,一生仕途不济,“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先进》)。他非常希望得到重用,“我待贾者也”(《子罕》)。这种迫切的心情有时甚至使他忘却了仁义的基本原则。公山弗扰和佛肸两次叛乱中,孔子都打算去叛军中效力,这时又是子路挺身而出表示“不说”:“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阳货》)在子路的竭力劝阻下,孔子“卒不行”(《史记•孔子世家》)。此刻的子路正气凛然,孔子的说辞在他的严厉指责下显得苍白无力。多次地直言相犯,即便是“就有道而正焉”的孔子,也难免心生嫌隙。如果说这几次指责子路还处在“理正言直”的一方,那么他在老师面前出言不逊的一些行为就更遭人诟病了。比较典型的是《子路》篇中记载的一场辩论。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胆敢当面直斥老师“迂腐”,也只有子路干得出来。孔子当即大怒,骂道:“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接下来是一大通话,给这个莽撞的学生讲解“正名”的重要性。其实这段对话牵涉到对卫国政局的复杂判断,很难说谁对谁错;但子路的鲁莽无礼却是注定为人不屑的。可以想见,一次次被呛倒南墙,孔子怎么可能对子路有太好的印象?6 b6 W1 s: z$ V+ S
   其实,在孔子的门人中,子路对孔子的感情是最朴质真诚的。他对孔子的敬爱并不挂在嘴上,甚至当叶公问到自己时,他都“不对”,大概是觉得尊师品行高洁,定然“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与善于不失时机拍马屁的投机倒把高手子贡形成鲜明对比。敬爱老师最好的方法是谨遵其教诲,用行动去体现他的原则,去实现他的理想。当荷蓧丈人对孔子表示不屑时,子路秉义而论,阐发了孔子的思想(《微子》)。孔子病重时,子路先是诚心地要祈祷上天希望“上下神祗”保佑老师平安(《述而》),继而担心老师去世,又费力不讨好地组织同学为丧事做准备,偏偏忽略了这是僭行礼制的行为,结果又被孔子骂得狗血喷头(《子罕》)。孔子对这个大弟*子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一方面他对子路急躁莽撞、率性而为的性格多有微词。当孟武伯问“子路仁乎?”时,他的回答是“不知也”“不知其仁也”;他一句“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上行下效,“门人不敬子路”,老师和师弟们的态度对子路的自尊心有很大的伤害。而“由也升堂也,未入于室也”则几乎是孔子对子路的盖棺定论。另一方面,心明眼亮的孔子又何尝不知道三千门人七十二才俊中,对他真正忠心耿耿的,唯有子路一人呢?在周游列国、历尽沧桑、风雨如晦、鲁难未已之际,他的感慨道出了心灵深处的真实想法:“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公冶长》)
  x! v- d& `# T7 [: j; r   孔子是“因材施教”的提倡者,他很清楚学生们的性格。而,性格即命运。子路的勇猛让孔子感到了忧虑,“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幸,谶言成真,卷入卫国内乱的子路为他的政*治理想陨身不恤了。临终前,他还不忘礼仪,“结缨而死”(《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他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孔门弟*子,用鲜血和生命履行了孔子“仁人志士者,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的教诲!他又是一个悲剧英雄,刚勇正直和急躁鲁莽集于一身的一代人杰。纵然时光流逝千年万年,翻开《论语》,一个刚毅果敢的子路依旧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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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书快递】走出托克维尔“革*命”怪圈——沈善增评点《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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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 P$ y. P评点本序一:覺真:看世界與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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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12年8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沈善增先生《崇德說》一書之後,他的又一部最及時的專著《走出托克維爾〝革*命〞怪圈──沈善增評點〈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今由香港天地圖書公司正式出版了。這是中國思想界學術理論界的一件大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值得贊嘆與慶賀。
最近以來,閱讀、議論、評價托克維爾《舊制度與大革*命》的人與文,都多起來了,不管哪種議論,哪種評述,都有他的一個視角,一個觀點,一種解讀。有人提出,要從世界看中國;又有人提出,要從中國看世界。說的沒有錯,都有其道理。但看什麼?怎麼看?這才是問題的所在。托克維爾說:〝沒有充份準備的人民,自行動手從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毀掉一切〞。這〝毀掉的一切〞,指的是什麼?為什麼〝毀掉〞?是怎樣〝毀掉〞的?托克維爾又說:〝這場革*命摧毀了那樣多與自由背道而馳的制度、思想、習慣,另一方面,它也廢除了那樣多自由所賴以存在的其它東西〞。這個〝賴以存在的其它東西〞,到底是什麼?與前面所說〝毀掉的一切〞兩者是什麼關係?一八四八年法國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那是口號,不是現實,正因為〝廢除了那樣多自由所賴以存在的其它東西〞,所以自由、平等、博愛所賴以存在的基石到底在哪裡呢?這些,在托克維爾所無法說清楚的,沈善增先生在它的評點中,卻一一把它說清楚了。
從中國看世界,既要看到那些眼花瞭亂的眩目的千變萬化,歸根到底是要看到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和世界大勢所趨之〝勢〞。從世界看中國,既要看到中國的現狀,更要看到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源與流。這個中華文化的源與流,才是中華立國立族的真正的基石。這個基石在哪裡?沈善增先生也說清楚了,就是道與德。這在他的《崇德說》一書中,說得最為通透、明達。崇德是中國文化之根,也是立國立族立人心之本。這樣,看世界才有全人類的整體意識;看中國,才有承傳、發展五千年歷史文化的責任自覺。這就是會看與不會看的大區別。
會看了,看對了,你就會發現:托克維爾困局,並不僅僅是一場危機處理的問題。今天威脅整個世界的,是貧富懸殊,人際疏離,鋌而走險,恐怖襲擊,環境破壞,資源枯竭,你面對的諸般危機,確實嚴重,但那千般、萬般,都與事物本質無關,都是現象世界的必然呈現。
一個人的生命,比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財富都更尊貴,漠視生命,漠視人的尊嚴,道德淪喪,肆無忌憚,漠視了道德的普世性價值,這才是真正的人類危機,一切社會危機的總病源。
池田大作先生曾經指出:希臘文的〝家〞(OLKOS)也是英文的〝經濟〞(economy)〝生態學〞(ecology)的同一語源,兩者都有公開、世界、普遍的含義。的確,講經濟,講生態,講地球村,這不是一個人類的大家庭嗎?沈善增先生把看世界、看中國,結合起來,他所評述,所思考的,是世界這個大家庭的倫理,是走出世界這個大家庭的困局啊。我們今天講全球化,不是什麼電腦、網絡、汽車、高樓,物質享受的全球化,應該是道德的全球化,人的尊嚴的全球化,人的自我覺醒的全球化。──這是必須通過每一個人實現自心的淨化才能達到的。我們預期,只有中國包括儒道釋在內的崇德文化才能發揮這一濟時救世的作用。
我不能不鄭重回顧沈善增先生自我覺醒的治學歷程:他讀書時期沒有讀過什麼《論語》《老子》《莊子》,更沒有讀過佛經,但他寫出了《還吾莊子》《還吾老子》《孔子原來這麼說》《老子走近青年》《心經摸象》《壇經摸象》等一系列專著,顛覆了老孔莊權威注釋,對佛經的甚深了意也有深入淺出的闡發。從他的著述裏,可以看到什麼是舉一反三,什麼是融會貫通。他沒有專修過經濟學,卻寫出了“文化經濟學”(從文化角度看經濟)的開山之作《當繆斯伸出金手指》。他沒有專修過哲學、人類文化學,卻寫出了確立崇德文化話語體系與生命哲學的集大成之作《崇德說》。他沒有專修過政*治學,卻在看到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後,立即作出深刻評點,並寫出《以崇德文化引領走出托克維爾怪圈》的宏文,對當今現實政*治與澄清似是而非的認識起到了無可替代的作用。這看起來似乎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思想史上的奇跡,但仔細研讀他的著作,順著他的思想脈絡,可以看到,奇跡不是羚羊掛角,橫空出世,而是東方哲學悟性思維的必然產物。西方科技—邏輯思維,把事物、現象作條塊分割,只能出專才、獲知識,不能出通人、出智慧。其弊病,在自然科學領域已被發現(儘管認識還很不夠),在人文科學領域卻被尊為科學方法,大行其道。沈善增先生的創造性思維“奇跡”,證明了科技思維(沈善增稱之為“製造哲學”)的局限性,或者說,真要有創意思維,必須從製造哲學的窠臼中走出來。沈善增先生一再強調他闡釋的觀點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一成不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但他的研究方法非常重要。這是他深得體悟後的經驗之談。他通過他的體悟,理清了完整的中國文化的精神系統,他完整地、通透地發現了中國文化的底蘊,又由他的辛勤筆耕,新著迭出,表達了融儒道釋為一體的中國文化的真實底蘊,因而,從研究成果來說,也許很少有人能望其項背,但從思維方式說,每個人都可以使自己達到這個高度。沈善增先生的成功,是東方生命哲學思維的成功,這正是中華文化偉大復興的根據所在,希望所在,使命所在。
賢人居安思危,愚人居危思安。當科技文化漸漸替代了歷史文化,成本效益慢慢掩蓋了人文元素,生產效率逐漸催生了專業制度,經世致用只剩下了短期的經濟實用,視覺藝術取代了美學觀念,片面的專業知識演化為毫無常識,一句話,市場功利化,人格市場化,人與人自身漸行漸遠了。今天,人們總是提出要與他人分享,試問,我們到底該分享什麼?請讀一讀沈善增先生的這部《走出托克維爾〝革*命〞怪圈》的專著吧。你不需去引領什麼世界潮流,只要你懂得人心所向,遵奉人心所向,符合人民的願望,你的一切,是為了人民,為了眾生,不為自己,只為奉獻自己,為全人類的普世價值而付出,人人都有這樣的文化自覺,道德自覺,那麼,托克維爾的〝困局〞有什麼不能破除,不能走向一條新的歷史之路呢?
2013-3-28 於香港東林 禪室
作者簡介:覺真法師,曾任廣東潮州嶺東佛學院副院長、香港佛教僧伽學院常務副院長、香港佛教聯合會宗教事務監督、遼寧大學永惺佛學研究中心研修學苑院長,現任香港東林念佛堂首座、弘法部主任,廣東普寧市佛教報恩居士林導師、《世界佛教論壇》總編輯。
评点本序二:鄭湧:制度改*革与民族重塑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個成績,即便是擠掉種種水分、打掉諸多折扣之後,也還是很大的。特別是體現在經濟的發展方面;人民的生活水準以及自由的程度,也比改*革開放之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不過與此同時,在我們實際生活裡,三聚氰胺、染色饅頭、地溝油之類惡性事件層出不窮,貧富懸殊、人際疏離、信任危機、貪污腐*敗、恐怖襲擊、假冒偽劣而不惜謀財害命等等日益嚴重,環境破壞、資源枯竭、生態失衡的種種問題也接踵而來。
因此,人們呼籲改*革的繼續和深入,要求把改*革從經濟領域拓展到政*治、思想文化等各個領域,特別是提出了:要對“舊制度”進行改*革。
正是在這樣一種中國改*革的關鍵時刻,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引起了國人的注意。這種注意的焦點,沈善增先生認為是:托克維爾提出的那個怪圈“不改*革舊制度將難以為繼,而改*革卻又可能引發革*命”。
當前,中國正要開始深入到政*治改*革的時候,人們不由得疑慮乃至擔心:會不會因此而進入那種托克維爾所說的“最危險的時刻”?會不會因進一步的改*革而引發革*命?沈善增指出:如果從消極的方面來讀解這些觀點,那麼,可能得出結論,要避免革*命,就要盡可能的遏制或延緩改*革。但這樣的讀解與托克維爾的本意是相反的。
沈善增先生還質疑:中央集權制度是否一定導致專*制呢?或者說中央集權制度的副產品必然是使國人“隔離”而“相似”,變成“利益人”“鬥爭動物”“逆水之舟”呢?他認為:不一定是這樣,甚至是一定不能這樣。他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答案,是依據他的《崇德說》,那種“過日子文化”,那種中國獨特的“家國”——“國家”概念(“國”不僅是塊土地,而且是個大家庭——大家族)。
是耶?非耶?我希望大家不妨讀一讀沈善增先生此著,必有得益,也會得出自己的結論。沈善增試圖立足于中國的現實、找准現實中的問題、結合中國的思想文化傳統,來對法國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進行解讀,這是很值得肯定的,也是應該提倡的。特別是思想文化傳統,涉及到一個民族的根性,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發揚光大。接著這個思路,就他所涉及的中央集權和專*制問題,以及民族重塑問題,我也談點看法:
為了解決中國現在的問題,讓世界變好一點,政*治制度的改*革是重要的,必須的。中國的政*治制度改*革,不少人認為就是“反對專*制”。但是,究竟什麼是“專*制”?如何“反專*制”?也有人這樣認為:
一,“專*制”並非任何時候都是反動的、都是壞東西。據李零考證,“當年的走向帝國和近代的走向共和,同樣是歷史上的革*命。”甚至,他還認為:“我們和西方走上的是同一條路。”
二,“反專*制”,不能以美國為榜樣。李零指出:“美國說的反專*制,其概念並不是歐洲歷史上的專*制主義,也不是18世紀的絕對主義”,“甚至也不是法西斯主義”,“非西方國家的專*制,它也未必反。反不反,全看聽話不聽話。”“它要反的是共產主義和伊斯蘭世界的反美活動。”
在西方人眼裡,“大必專*制”,非把大中國拆散了不可!可他們所謂的“大必專*制”,是就中國而言。他們自己再大,資本帝國全球化,再大也不專*制。
反對專*制、走向共和,即使從辛亥革*命算起,在中國也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了。一波三折,走走停停,進一步退兩步,走得非常艱難困苦。然而,這是一條中國人要走的路,解決的是中國人自己的問題,還得靠自己去解決,別人幫不上太大的忙。
“反專*制”的問題,我就講這麼多。
關於民族重塑。中國的問題日益嚴重,惡性事件愈演愈烈,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那就是:涉及行業眾多,關聯人群廣泛;並且,往往並非由於政*治的強制,而是這些人的自覺所為,他們自身趨利的惡性發展以至於去做謀財害命的事情。這就超越了制度的界域,也不能僅從政*治方面找原因。就其廣泛性而言,可以說這是一種民族性的問題,是民族的墮落和犯罪!確切地說,是此時段的民族性墮落和犯罪。
說到犯罪,人們習慣把它歸咎於“一小撮”。例如,东瀛的侵華,常常被說是东瀛軍國主義者的罪惡,而與东瀛人民無關。似乎民族不可能犯罪。其實,人民、民族也會犯罪!侵華,就是东瀛民族之罪!中國的三聚氰胺、染色饅頭、地溝油、販賣人體器官之類那麼多的謀財害命事件,那麼多的人趨之若鶩,這就不是個別人的問題了,也不只是某群人的問題了,可以說是民族性的罪惡!
一犯錯、一犯罪,人有一種本能性的推諉、逃避責任。即便是偉大的民族,也會推卸責任。然而,無論是誰,不認真自省、自救,而是一味地推卸責任,就會使自己陷入險境而不能自拔。一個民族,即便是那些偉大的民族,常常也會作出一些自作聰明而實際上對自己產生著毀滅性後果的事情,從而自己把自己推上絕路。在這個時候,生命力弱的民族,如果沒有外力的救助,終因無力自救而滅亡。而那些生命力強的民族,會覺醒,會著手重塑自身。人們就是在這樣一種的不斷重塑自身中,修正自己、改造自己、發展自己。一個民族,也是如此。
所以,重要的是:對於這樣一種民族性的墮落、罪惡,不是去推諉、怨天尤人;而是去自省,並儘快從中走出來。這就需要有一種視角、視域的轉換,轉向自身、轉向每一個人的內心、精神世界。
除了習慣於推卸責任之外,通常人們也不知道或不願意、不能自覺地當下“從自己做起”;所以,才有了佛。佛,就是為人們樹立的一個自覺地當下“從自己做起”的榜樣。正如《金剛經》所述:到了要吃飯的時間,佛就親自帶頭,“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凡事,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由此還可以看出,佛要人們做的事情,並不是那些不可企及、高不可攀的豐功偉業,而只是再普通、再平常不過的凡人小事。
其實呢,腳踏實地,把每一件凡人小事做好了,就是不凡!就是豐功偉業!試想: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親自動手、辛勤勞動、靠自己的雙手吃飯,那還會有貪污腐*敗、強取豪奪嗎?還會有三聚氰胺、染色饅頭、地溝油、劣質汽油嗎?造就一個潔淨、健康的社會環境,豈不就是豐功偉業?!
改變社會現實,改變中國,乃至改變世界,要從改變自己、從這些凡人小事開始。就讓我們以此來重塑自身、重塑中華民
作者簡介:
鄭湧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我國著名的解釋學專家,是德國著名哲學家、思想家H.-G.伽達默爾唯一的一位中國學生,已出版專著有《馬克思美學思想論集》、《批判哲學與解釋哲學》、《韋伯》、《道,行之而成》和譯著《美的現實性》。尤其他的《讀法和活法》──壇經的哲學解讀一書,在學術界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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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自序:沈善增:以崇德文化引领走出托克维尔怪圈——《旧制度与大革*命》文本细读后
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有个强烈的感觉,他所描述的二百多年前大革*命爆发前后的法国的社会状况及各种思潮,与中国自晚清以来的社会现象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此,他提出的那个怪圈,“不改*革旧制度将难以为继,而改*革却可能引发革*命”,对当下中国人来说,还好像是千钧一发的巨大的现实危险。真是如此吗?不可避免吗?我们这代人经历过WG,也经历过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两次大规模学*潮,知道全面动*乱对中国意味着什么;“革*命”与暴力是怎样的关系,对每个人短短的几十年人生会造成怎样的影响;能不能通过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破”字当头,“立”是否真在其中;故而未免忧心忡忡,甚至谈虎色变。年轻人可能觉得我们暮气沉沉,求稳怕乱,是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我对这样的看法表示理解,也真诚的希望他们一辈子轮不上这种被蛇咬的经历。但怕再经历暴力革*命、全面内战只是愿望,而“托克维尔怪圈”似乎是他揭示的一种规律性现象,果真如此,美好的愿望在铁的规律面前是不堪一击的。达摩克利斯剑终究会掉下来,只是迟早而已。也许我们这一代侥幸能在有生之年逃过“大革*命”的劫难,但中国的后代人,扩大之,以后的人类,若逃不出这“革*命”的魔咒,还是没有什么可庆幸的。就像一个癌症晚期病人,结果因心肌梗塞而猝死,虽类似安乐死,但有什么可庆幸呢?
故而,我要感恩老子、孔子、庄子,感恩释迦牟尼佛,感恩耶稣,感恩把人类的精神境界提升到崇德文化、生命哲学高度的古今中外的圣贤、哲人、大善知识。是他们的智慧之光照亮了我的视野,使我能看破笼罩在“托克维尔怪圈”上的浓云迷雾。我是在十多年甄读《老子》《论语》《庄子》等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还其本意,与深研佛经的基础上,撰写《崇德说》,构建了崇德文化话语体系。而评析《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我完成《崇德说》后,用崇德文化话语来考察、剖析一些有影响有深度的研究著作的尝试。我采用中国传统的夾批评点的方法来作文本细读,这篇文字是将我的细读所得作一归纳。我的能走出“托克维尔怪圈”的信心,来自对崇德文化这位向导的认识。对我个人来说,这更重要,因为忧患,即使是忧国忧民,也是伤身的,如果变成戾气,伤害更大。而从忧患中超越出来,就转化为慈悲,同体大悲,还是体验到痛楚,但同时能体验到一种解脱的愉悦。如现在,我就体会到类似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愉悦,同时,悲悯托克维尔这样的智者却未能捅破这层窗户纸。如果他活过来,我很愿意告诉他这一难题的答案,以使他解忧释怀。小老百姓也应该忧国忧民,也可以说不得不忧国忧民,但儒释道的心谛指导我找到了一种不被忧患淹没,超越忧患的方法,因此我高兴,我感恩,也希望与朋友们分享我的经验感受。这就是说,相对我在本文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希望大家更重视我的崇德文化立场与运用的求道的思维方法。
先来看看什么是我称之为“托克维尔怪圈”的奇怪现象。
托克维尔说:“有件事乍看起来使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以至于有人会说,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这种观点使人惊奇,但历史充满着类似的景象。”
如果从消极的方面来读解这些观点,那么,可能得出结论,要避免革*命,就要尽可能的遏制或延缓改*革。但这样的读解与托克维尔的本意是相反的。
托克维尔首先是对法国大革*命持颂扬态度的,因为“在18世纪欧洲政体到处濒临崩溃……在一切地方都能见到旧政体的老化,甚至衰败”。“的确,它(法国大革*命)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仅仅是一件长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终结。即使它没有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会坍塌,这里早些,那里晚些,只是它将一块一块地塌落,不会在一瞬间崩溃。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业绩。”“如果不改*革旧制度也必将坍塌”,与“开始改*革却往往引发革*命”,合起来才是“托克维尔怪圈”。
但托克维尔揭示这个怪圈的目的,却是不希望法国在大革*命以后又反反复复的“革*命”、“起义”。他本人也亲历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的1792年巴黎人民第二次起义,1793年巴黎人民第三次起义,1830年的“七月革*命”与1848年的“二月革*命”。他对后来的“革*命”“起义”还是抱同情的态度,但并不赞成,主要还不是因为“革*命”的破坏性,而是因为他看到“革*命”不能解决它本来要解决的问题,付出了社会动荡、牺牲了许许多多无辜生命的巨大代价,却得到换汤不换药的后果。“革*命”在目标与思路上错了,也许要达到建立自由的社会政*治制度的目标,根本就不能用“革*命”的方式。因此,他以“使人惊讶”的“法国人的处境越好就越觉得无法忍受”的事实,来对法国大革*命进行反思。
他反思的结果是,促使大革*命这种激烈的形式在法国首先爆发的原因,是法国到波旁王朝,已实行了较为成熟的中央集权制度。他说:“从前,当法国还有政*治议会时,我听一位演说家谈论中央集权制,他说道:‘这是法国革*命的杰出成就,为欧洲所艳羡。’我承认中央集权制是一大成就,我同意欧洲在羡慕我们,但是我坚持认为这并非大革*命的成就。相反,这是旧制度的产物,并且我还要进一步说,这是旧制度在大革*命后仍保存下来的政*治体制的唯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个部分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创建的新社会。”但从他的论述可以知道,正因为保留了这“唯一部分”,所以他对“大革*命所创建的社会”就很有保留。尽管他很明白王权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与革*命后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及帝制的中央集权制度是有区别的,但实际上他是认为只要是中央集权制度,就有共同的不能克服的弊病。
这个弊病是什么呢?
就是使人们彼此“隔离”而又“相似”。
所谓“隔离”,就是人们围绕不同的利益目标组成了一个个团体,团体与团体之间因不同利益需求而进行博弈,彼此是对抗还是联合,也根据利益需求来作出选择。就像《庄子》说的:“与接为构,日以心斗”。所谓“相似”,人都变成了利益人,人际关系本质上就是利益关系。就如《共*产党宣言》所说:“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与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不同的是,托克维尔认为这种“破坏”与“撕去”早在欧洲中世纪王国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时就开始了,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后只是延续了这一进程。从历史事实来看,托克维尔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独法国,中国也一样,秦皇朝开始改*革政体,变封建制为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就是要把中国社会改造成一个准军事化的社会,或者说,是以军事化的垂直领导来管理的社会。只是中国社会的团体不是利益团体,而是与居住地紧密联系的保甲。但管仲制定的民兵制度,商鞅与战国法家制定的连坐制度,就把保甲变成了利益团体(从惩罚方面来建立共同利益或曰负利益,这可能是中国特色或中国发明)。
在法国,利益团体趋同,逐渐形成集团,最大的利益集团就是阶级。因此,法国大革*命在文化上最大的贡献,就是贡献了“阶级”这一话语。“阶级”从议会的三个等级演变而来,但就像蝌蚪变成了青蛙,不可同日而语。法国大革*命使“阶级”话语、“阶级”力量为世人瞩目,从此,“阶级”意识觉醒,“阶级”成为现代社会的标志。可以说,在意识形态上,或者说在显意识里,是法国大革*命后人类才进入了阶级社会,这以前的阶级社会,是学者根据“阶级”的话语去追认的。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就是社会主要矛盾,而阶级斗争必然是你少我多,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这不仅是因为财富的匮乏,不能大家都敞开肚皮吃大锅饭,只能一部分先富起来;更因为在阶级社会中人以在与他人竞争、斗争中获胜来建立其价值。没有人性,只有阶级性,没有博爱,只有阶级友爱,个人的价值由阶级来给予评价。即使扩大至国家评价、社会评价、民族评价,乃至人类评价,这里的“国家”“社会”“民族”乃至“人类”还是从利益团体角度去定义的。国家、社会、民族、人类之所以给予你正面的评价,就因为你对之作出了不同寻常的贡献,评价的高低以你的贡献大小而定。没有贡献就无所谓评价,佛教中叫“无记”。造成破坏就给予负面评价。利益还是衡量价值的唯一尺度。
正因为中央集权制度在把整个社会改造成由一系列文化符号构成的“阶级社会”这样一个观念社会方面居功甚伟,所以托克维尔对之视为毒草之根。但因为法国与欧洲的政*治家与学者都把中央集权制度视为大革*命的成果,表示“艳羡”,所以旧贵族出身的他对中央集权制度的批判吞吞吐吐,进两步退一步。而且有意把王权专*制与中央集权制度密切挂钩,避不讨论大革*命后的中央集权制度与王权中央集权制度的异同,却以中央集权制度是造成大革*命爆发的主要原因来暗示它有致命弱点,不应被大革*命后的政体保留,可谓用心良苦。又因为经济学派竭力主张中央集权制度,把中国的皇权中央集权政府作为理想的模式,所以,他把中国皇朝也狠贬了一通,还提出现代理想的政*治制度,也就是革*命的目标,第一要义不是保障“平等”,而是保障“自由”。“自由”高于“平等”。基于此,他提出了要防止“民*主”变为“大多数人的暴*政”:“众所周知,民*主就是多数人对国家的统治。我们可以确信,一个民*主政府是绝对不会缺乏财力和物力的,恰恰相反,民*主政府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对财力和人力的滥用。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漠视,造成大多数人的暴*政。因为在民*主制度下,大多数拥有立法上的无限权威。如果让这个权利发展到极端,可以想象,社会中的少数人会被*迫通过武力来推*翻大多数人的统治。”
应该说,托克维尔提出的这些观点在相当程度上是合理的,客观的,富有远见的,远高于一般的相关研究著作的水准。正因为如此,对他的理论的欠缺必须要认真的加以剖析,否则就落在托克维尔怪圈中无法走出来,因为他提出的走出怪圈的路线实际也是死胡同。他的欠缺就在于他终究还在崇力文化的语境中,故此不识庐山真面目,遑论走出来。
首先中央集权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是哪个高明的统治者的发明创造,也不是哪个贪婪的独*裁者的心血来潮。在法国,是制造业发展到相当程度,实力增强,因而对外扩张的需要。从托克维尔列举的史料中也可以看到,中央集权是为了集中征税,而税种中最主要的是军役税。在中国,是秦朝建立后,对内,压制、奴役并吞占领的六国民众的需要;对外,抵御四邻游牧民族,特别是匈奴入侵的需要。
因历史的需要而生,只要这个条件不消失,这个产物就会存在下去。波旁王朝被推*翻了,中央集权制度却被革*命后的政府利用,因为法国还要打仗,还要扩张,统治者还要以扩张的业绩来向民众证明其价值,取得民众的拥护。拿破仑就是再典型不过的例子。秦皇朝很短命,但中央集权制度相当长命,“百代都行秦政法”,因为中国自古至今一直受到周围强邻异族的入侵威胁,鸦片战争以后,更是受到世界列强瓜分的威胁。即使现在强大了,中国继承历史传统,不称霸,但“吃了端午粽,棉衣不可松”,“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中央集权制度还是不能削弱。
但中央集权制度是否一定导致专*制呢?或者说中央集权制度的副产品必然是使国人“隔离”而“相似”,变成“利益人”“斗争动物”“逆水之舟”呢?
这就是我与托克维尔的分歧所在。
我的回答是,不一定是这样,甚至是一定不能这样。
我简单的介绍一下拙著《崇德说》中一些有关的观点。
人类之所以选择社会化生活,是因为社会化生活可以使其成员平均利益最大化,平均承担的风险最小化。人类最早的生产方式,也可以说寻食方式是渔猎,后来因为自然条件的不同,发展出农耕与游牧两大类型,从而产生农耕文化与游牧类型(包括商旅、殖民、海盗等)文化。游牧类型文化以迁徙为特性,迁徙不免同原住民或其他迁徙部落发生战争,所以生活是以战争为常态,因而这种文化也可以说是武士文化。这样看,就不难理解欧洲中世纪为什么盛行骑士精神。欧洲的贵族几乎都是武士出身。因此托克维尔说到法国的贵族不愿留在乡下经营管理他的领地,这与他们的“血统”有关。游牧类型文化以团队与集团为社会的细胞与系统,以利益为人际关系的纽带,以契约来约束。团队都是围绕一个功利目标组成的,完成了这个功利目标,除非提出新的功利目标,不然团队就得解散。因此,短时间的高效的完成功利目标是团队的追求,追求“强”就积淀为游牧类型社会人群的集体无意识。故而他们崇拜英雄,英雄就是团队的指挥官,需要足智多谋、身先士卒。形象的说,游牧类型文化是好打仗文化。
托克维尔在书中这样描述法国民族的特性:“它在行动中如此充满对立,如此爱走极端,不是由原则指导,而是任感情摆布,它总是比人们预料的更坏或更好,时而在人类的一般水准之下,时而又大大超过一般水准;这个民族的主要本性经久不变,以至在两三千年前人们为它勾划的肖像中,就可辨出它现在的模样,同时,它的日常思想和好恶又是那样多变,以至最后变成连自己也料想不到的样子,而且,对它刚做过的事情,它常常像陌生人一样吃惊;当人们放手任其独处时,它最喜欢深居简出,最爱因循守旧,一旦有人硬把它从家中和习惯中拉出来,它就准备走到地角天涯,无所畏惧;它的性情桀骜不逊,有时却适应君主的专横甚至强*暴的统治权,而不适应主要公民的正规自由的政府;今天它坚决反对逆来顺受,明天它又俯首贴耳,使那些最长于受人奴役的民族都望尘莫及;只要无人反抗,一根纱线就能牵着它走,一旦什么地方出现反抗的榜样,它就再也无法控制;总是使它的主人上当,主人不是过于怕它,就是怕它不够;它从未自由到决不会被奴役,也从未奴化到再无力量砸碎桎梏;它适宜于做一切事物,但最出色的是战争,它崇尚机遇、力量、成功、光彩和喧闹,胜过真正的光荣;它长于英雄行为,而非德行,长于天才,而非常识,它适于设想庞大的规划,而不适于圆*满完成伟大的事业;它是欧洲各民族中最光辉、最危险的民族,天生就最适于变化,时而令人赞美,时而令人仇恨,时而使人怜悯,时而令人恐怖,但绝不会令人无动于衷,请问世界上有过这样一个民族吗?”
对比一下《崇德说》从逻辑上对游牧民族的特性的演绎,法国民族不是一个典型的游牧民族吗?那些托克维尔认为矛盾的“性格”,用游牧类型文化来解释,不是很自然吗?倘若托克维尔研究过其他的游牧民族的特性,如犹太人、吉普赛人,也应该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
有游牧类型文化的基础,中央集权制度导致社会成员的“隔离”与“相似”,导致小团体趋同为阶级,导致阶级的严重对立与斗争,导致无论是暴力革*命还是合法斗争都此起彼伏,永无休止,不到一方完全失败或两败俱伤不会收手,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矛盾的统一是相对的,矛盾双方的和解只是暂时的,这些也是顺理成章的。
但是,托克维尔不知道游牧类型文化之外还有农耕文化这一大类型,或者是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欧洲文明优越论的局限,使他对经济学派推崇的中国的皇朝政*治制度不屑一顾,因此,他错过了从他自己设置的怪圈里走出来的机会,带着对法国与人类未来的无穷忧虑离开世界。
从本质上说,农耕文化要比游牧文化优越,因为农耕文化是过日子文化,人类终究要好好过日子而不是到战场上去建功立业,故此,过日子文化要优于好打仗文化。而且,能够发展出种植业,自然条件相对游牧民族生活地区要好,这样,人们也有空闲的时间来吃喝玩乐,发展文学、艺术、哲学等供品赏享受的物质与精神产品,这也是创造出优越文化的一个条件。农耕民族世世代代在同一块土地上繁衍生息,时间久了,周围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亲友关系,因此,农耕社会是以家庭、家族为社会的细胞与系统,以亲情为人际关系的纽带,用礼仪来规范。家庭、家族是要一辈子生活其中的,家庭的解体对家庭成员来说总是最大的痛苦,因此,如同个人的生命一样,最高的价值就是“久”,对组成家庭的新婚夫妇的贺词是“白首偕老”,而不会是“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对家族来说,还重传统、重传承、重守成,重“前人种树,后人乘凉”,而不是像游牧类型民族的文化心理,求新、求变,重开拓。农耕文化推崇圣人,圣人是社会生活的管理者、协调人,仲裁人。不要求圣人能力很强,有时能力太强,刚愎自用,反会坏事,而要求他公平公正,虚怀若谷,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各种诉求,以仁爱之心对各种人事作同情的理解,以帮助尽可能多的人依照自己的天性去实现人生理想为自己的理想,这就是有德的圣人。
因为有这样的文化基础,所以尽管从春秋时期的法家(如管仲、子产等)开始,就有把社会改造成利益团体组合的思路,到战国年代,战争成为常态,和平的日子变成两次战争间短暂的间隙,富国强兵成为各诸侯国的第一要务,崇力文化逐渐占据主流话语地位。然而一旦天下一统,民心马上要求“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过“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太平日子。秦皇朝的迅速覆灭,不是因为它实行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而是它的苛政,也就是它太折腾。把六国的民众不当人,当奴隶随意调遣去服劳役;把六国十二万贵族豪富强迁到咸阳,就是剥夺了这些人的财产与荣誉、地位,割断了他们与乡土、家族的血脉联系。这些都是不让人活,所以有人振臂一呼,大众就揭竿而起,拼死一搏,不是受什么平等、自由的社会理想所鼓动。代秦的汉朝,吸取秦苛政的教训,与民休息,汉初行黄老之术,国力强盛后,汉武帝独尊儒术,但都离不开以民间社会的家族制为中央政权的基础。
汉代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理念“以孝治天下”,一直延续到清代。推*翻帝制以后,这个理念作为皇权社会的虚伪宣传自然被淘汰了,在历史书里只是以嘲讽的口气被提起,一百多年来几乎没人知道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以孝治天下”是《孝经》里记载孔子的话:“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以今人对“孝”的理解,“孝”是孝敬、孝顺,对父母无条件的顺从与侍奉,那么这段话就不知所云。其实,在周代,“孝”首先是使家族的事业能得以延续。家族事业的延续,就要得到与其事业有关的其他家族、其他人的衷心的支持与拥护。就如托克维尔所说:“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因此他们往往在极端的依赖性中,保持着非常自由的精神。”这可以说是对农耕社会“以孝治天下”精神相当精确的描述。但托克维尔认为“大革*命将这些情感从他们(法国人)心中连根拔掉,所以我们也几乎无法理解它”,对法国人可能如此,对中国人则不然。尽管现在有些人从理论上对“我把党来比母亲”很不以为然,但仔细考察中国人的情感,包括这些人对一些他崇拜的政*治人物的情感,还是自觉不自觉把他服膺的政*治人物当父母来崇拜。或者说,中国人心目中的偶像,第一是父母,父母简直可以作为偶像的代称。这就是“以孝治天下”的话语在集体无意识里的积淀。
从政*治上说,“以孝治天下”把中央集权制度与地方基层的家族自治成功的结合起来了,使中国有汉(公元前202—公元220年)唐(公元618—907年)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12年)这四个存续二百年以上的朝代,共1254年,占从秦朝开始的宗法制集权社会的二分之一以上。这种结合,就避免或遏制了中央集权制度使社会成员“隔离”与“相似”,造成一个个团体、等级、阶级的弊病,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家国”——“国家”概念。“国”不仅是块土地,而且是个大家庭——大家族。这对中国人是很自然的,自然到天经地义、熟视无睹的地步,很少有中国人会想到,西方的“国”的概念其实不是这样的。中国的古书中描述“国”是这样形成的:“古之圣人,聚人而为家(氏族部落),聚家而为国(邦国,氏族部落联盟),聚国以为天下(氏族部落联盟组成的邦联)”(《六韬》),“国(天下)”的形成,是“家(家族、氏族)”的自愿的结合。而历史上西方的“国”大多是一支军队武力占领一块土地后建立的行政机构(政权),这一机构的首要任务是向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征税与以其它强制手段掠取财富。
秦皇朝的建立与西方建“国”方式相同,这与秦国是战国七雄中最具游牧民族特征的国度有密切关系(战国的另一个具游牧民族特征的国度是赵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使赵国成为战国初期的首屈一指的强国,以后的“合纵连横”就围绕赵国与秦国两个轴心展开。还有可以算半个游牧国度的是燕国,所以说“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这是有史记载的第一次,不是凭“弔民伐罪”的大义名份,而完全是凭实力问鼎天下。所以,虽然也经过了春秋战国的几百年的酝酿,也有了为之服务的话语(荀卿的“法后王”“反天命”“性本恶”与韩非的以利治国、驭臣,“赏罚者,邦之利器也”等等),但终究是撄了农耕社会的民心,故应了《老子》的预言:“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夫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春秋左传》)
汉代建立中央集权与地方、基层家族自治的政*治制度,又恢复到家国社会的体制,从此,“国家”在汉语中就成为一个很自然的概念。后来受汉文化影响的亚洲某些地区也建立了这样的“国家”,即使进入到现代社会。像东瀛,议员的世袭现象就十分普遍。
其实,进入到长期和平的环境,过日子文化必然会成为主流文化,家族观念就会自然增强,米国也出现了肯尼迪、布什这样的政*治家族,像洛克菲勒、福特这样的家族财团就更多了。家族因为以亲情为人际关系为纽带,所以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比以利益为人际关系的纽带的团体、集团强得多。
近期的一个例子,2010年东瀛丰田汽车遭遇质量危机,在全球招回的问题汽车总量超过上一年2009年的全球销售总量。面对这样的灭顶之灾,丰田公司高层在内部大打“人情牌”。2月24日丰田公司总裁丰田章男在米国国会作证结束数小时后,即到美全国新闻俱乐部会见丰田汽车公司在华盛顿的员工。他站在一个写有丰田公司名字的巨大显示器下,面对欢呼的员工,潸然泪下,说:“在听证会上,我并不孤独。我在北美,全球的同事都与我在一起。”3月5日,在丰田汽车公司总部召开的“丰田再出发紧急大会”上,又动员全公司员工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种做法,在米国公司是极为罕见,甚至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公司与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就是雇佣关系,除了利益回报,对公司没有什么认同感、归属感,公司也不能要求员工“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在家族式企业(不是“家族企业”)里就不同了,这变成了企业度过难关的上策。中国曾经有过米国式(我称之为“团队式”)与东瀛式(我称之为“家族式”)企业管理的差异与优劣的讨论。我现在看来,这两种管理模式的正是崇力文化(其基础为游牧类型文化)与崇德文化(其基础为农耕文化)的管理模式的代表。两种模式都因现实的需求而生,都是合理的,都有所长所短。从效率来说,或许是团队式更强;从生存来说,则应该是家族式更久。
扩大至国家,也是一样的道理。在西方团队式文化的背景里,“工人无祖国”能得到认同,因为工人无祖国(家园、家邦),但有阶级。而在中国,就一定是民*族*矛*盾置于阶级矛盾之上。孙中山成立兴中会,发动推*翻清朝的革*命,借用的是反元朝的口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从辛亥革*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救亡”一直是第一主题,“爱国”一直是得到最大多数中国人认同的价值准则,“大敌当前,一致对外”,“保家卫国”,“守土有责”一直是最能动员民众参与的口号。这是因为“家国”——“国家”观念(祖国就是大家庭,“国”中的每一个人都是亲人、“同胞”)已经积淀在中国人的骨髓里。人,作为社会动物、文化动物,他的价值一定是社会价值——由社会来定义的价值,所以,他一定要有归属感。法国大革*命后,西方人的归属或许是“团队”与“团队”的扩大——“阶级”,而中国人的归属其实一直还是“家”与“家”的扩大——“国家”。
相对而言,“家”与“国家”是先天的,合乎自然的,而“团体”与“阶级”是后天的,制造出来的,生硬的。因此,西方现代哲学与文学艺术,出现了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思潮,这思潮的特点就是荒诞感、飘泊感与疏离(就是托克维尔说的“隔离”)感。这种“现代感”的产生,正是因为失去了人的自然归依处“家”(家庭、家族、家园)。中国的儒释道,对修行之道的概括都是一致的:“后天返先天”。西方现代哲学的先行者,文化符号学的开山鼻祖恩斯特·卡西尔在其代表著作《人论》中说,人是文化动物,人能创造文化,但又受制于文化,人不能把握一个现实世界,只能把握一个由文化符号构成的观念世界。但人能自觉转变或会不自觉的改变观念,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观念一变,世界就变。
知识分子的任务就是要自觉的转变观念,把错误的观念转变为正确的观念。衡量正确还是错误的标准,就看是否对“人”的生存发展有利。东方生命哲学认为,合乎“人”的天性的生存发展方式是最好的方式,因此,转变观念的正确道路就是“后天返先天”。从政*治体制来说,就是从“团队式”返回到“家庭式”。
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是消亡了,但没有说家庭要消亡。相反,指出“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是资产阶级的一大罪过。今人也无法预判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家庭是否消亡,或者是否会改变形式。(恩格斯定义“家庭”是私有制的开始,因为它是生产与计算财富的基本单位,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还是存在,财富不必计算,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否还存在呢?)这种讨论也没有意义。需要讨论是,宣布消灭阶级的SHZY社会,是继续搞“阶级斗争为纲”呢,还是把整个社会建设成为以亲情为纽带的“大家庭”式的和谐社会。共和国成立以后,政策上的成功与错误,都与这个理论问题密切有关。即此也可以看到以崇德文化的和谐理念来指导政*治体制改*革与调整政策的重要性。如果政*治体制不是有利于抑制新的阶级与阶级斗争的产生,而仅仅是有利于GDP的增长,就不能说是好的政*治体制,就要改*革,或者说,不能朝那个以“解放生产力”为幌子实质扩大两极分化的方向改*革。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政*治改*革确实有保护、巩固经济改*革成果的任务,但经济改*革的成果还不仅仅是高增长,而是让老百姓共同富裕,分享收益,过上好日子。政*治体制改*革只有用“过日子文化”这把尺来量,才能量准确。这就是习总书*记说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回到本文开始,当下中国人为什么看到托克维尔描述的法国大革*命前的状况与眼前的现实颇多惊人的相似之处,不是像当时的法国人那样被激发起革*命热情,而是引起对动*乱的恐惧呢?即使是鼓吹“革*命”的人,也不忘说革*命不一定会引起全面的动*乱;或者说,要避免革*命引起的全面动荡,那执政者就要抓紧最后机会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免蹈慈禧覆辙;或者变相承诺,天下大乱会达到天下大治;反正绕不过“动*乱”这个敏感词。十年浩劫过去还不太久,因亲身经历对此有切肤之痛的一代人*大多还活着,这是一个原因,但更因为中国人潜意识里真把“国”当成“家”,哪怕已移民海外,加入了他国的国籍,宣誓效忠入籍的国家,心目中还是把中国认为是他的“国家”——“家国”,因为中国还是他的父母之邦,中国人还是他的同胞,他的亲友还大多在中国的土地上。家里矛盾再大,再穷再苦,受到外部压力再大,第一还是要维持这个家的存在,不能拆散,“子不嫌母丑”,甚至“家丑不可外扬”,受父母不合情合理的责罚也不生嗔恨不记仇。这在西方人可能觉得很不合理性,在中国人觉得很自然,很合乎人性,这就是以“利益”与以“亲情”为人际关系纽带的区别。
如果对一个中国人说,当下中国的许多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是接受了西方“唯利益”的价值观的结果,这观点他是很容易接受的。譬如,现在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很突出,还有更趋严重的倾向,究其实是因为一百多年来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已经由“家”(家庭、家族)转为“社会”。“家”的评价是充满温情与理解的。孔子说,理想的执政者应该是“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但如果做不到这样完美,“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子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那么,与其选择像父亲那样“尊而不亲”,宁可像母亲那样“亲而不尊”。男主外,父之亲子“尊而不亲”,严父,是外部的社会竞争的需要,是“社会”评价;母之亲子的“亲而不尊”,是适应子的内心的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家”(家庭、家族)的评价。
“尊而不亲”与“亲而不尊”类似弗洛伊德说的“超我”、“前意识”,都对一个社会人形成价值观(自我、理性的价值观)有重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影响。中国长期的成熟的农耕社会与孔子倡导的“亲而不尊”的崇德文化价值观,已经积淀在中国人的血液里,因此,大多数中国人对“尊而不亲”的崇力文化价值观很不适应。过去,一个普通老百姓,他只要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就能得到家庭、家族、亲朋好友、邻里同事,有关人群的积极评价,他就能心安理得的活着,很有幸福感。做官衣锦还乡,固然光耀门庭,但如果是千夫所指的贪官、奸臣,却反而更是家族的耻辱。“人于宋后羞称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而现在却流行“良心卖几个钱一斤?”“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的话语,人的道德品质已不最重要,“成功”才最重要,成功人士就是好人,就受人尊敬。因此,对中国青少年来说,无论是出身豪门还是寒第,他们都觉得童年,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安全、温暖与可以任性所为,是人生最快乐的日子。上学了,不能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开始苦了;以后踏出校门,进入职场,无不处身在激烈竞争、斗争之中,包括谈情说爱、结婚生子,直教人心劳神疲,只觉得更苦,想象明天只有恐惧感。如果在城里做个普通工人、外来打工者,在农村做个普通的农民,就可能讨不了娘子,还一辈子被人看不起,过着没有尊严的生活,那就使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人活下去是需要理由的,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是他觉得明天可能会更好。他内心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就可能以精神疾患(弗洛伊德认为,精神疾患就是对现实的逃避)与自杀、报复社会等来挣脱生存困境。
中国古代社会,物质条件与现代社会不能比,“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贫富不均、两极分化,也是长期存在,一遇大灾荒,甚至易子而食,纪晓岚在乾隆盛世,就亲见亲闻售卖人肉;但社会上的精神雾霾,个人的病态人格,却远没有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现代社会来得严重,为什么?就是有“亲而不尊”政*治话语,与由此建立起儒释道的宗教观,有崇德文化的价值体系。这些都是托克维尔所不知道的,以他的智慧也难以觉悟到的。“人只能把握一个由文化符号构成的观念世界”,而正是这个观念世界、话语体系,使中华民族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历史最长、人口最多、思想文化最悠久,至今仍充满青春活力与凤凰涅槃的再生能力的古老民族。
我们亲身经历“WG”,不堪回首这一场梦魇,故而也对“革*命”深为反感、恐惧,但现在有些WG中还是幼儿,乃至在WG结束后出生的中青年,却把那一段岁月美化为理想世界,或者说,他们能憧憬的理想乡就是那个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在悟到“崇德文化”理念之后,这个“反常”现象就有解了。他们怀念的都与“家庭式”文化有关。建国后,有许多“家庭式”文化建设,是以“政*治思想工作”名义搞起来的。企业提倡“爱厂如家”,也把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包了下来,还有子女的看病劳保,大企业还有托儿所、职工子弟学校等,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关心解决职工与其家庭的困难,进行困难补助。大量的政*治思想工作是解决职工的心理情绪问题,这是车间主任、生产小组长、工会干部与基层普通党员的重要任务,遑论党的领导干部。企业还经常举行职工的联谊、联欢活动,职工子女也可以参加。我与弟妹经常去参加母亲店里的活动,是我们童年的一大娱乐活动,至今还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使我们单亲清贫家庭的孩子感到大家庭的温暖。因此,我今天走进母亲曾经供职的“上海图书城”(那时的店名“上海旧书店”,与“上海古籍书店”、“荣宝斋”——后改名“朵云轩”属一个小系统),还有特别的亲切感。再望前推,之所以在解放战争中,共*产党的军队能一夜之间把俘虏兵变成部队骨干,上阵与国民党军队对垒、死拼,部队这种“家庭式”的文化氛围是个重要原因。中国有句古话:“上阵父子兵”,就是说官兵关系如像父子,就宁为玉碎,不可战胜。秦汉之间的齐国田横五百壮士,就是典型的事例。人民群众也把解放军称之为“子弟兵”,给这支军队以无私的全力的支持。“五四”以来,受西方崇力文化话语影响,在显话语层面上对“家庭式”文化(族权、夫权)进行严厉的批判、摧毁,但实际赢得“革*命”的胜利,还是靠融入“革*命”话语中的以亲情为纽带的“家庭式”文化。现在有人说共*产党赢得政权是靠“洗*脑”的结果。错了,不是“洗*脑”,而是“交心”。这就像托克维尔说的:“他们对国王既像对父亲一样满怀温情,又像对上帝一样充满敬意。他们服从国王最专横的命令,不是出于强制而是出于爱。”而蒋介石失败,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他至死没有明白这一点。故此,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自己忠心奉行“三民*主义”,身体力行的倡导“新生活运动”,每天诵读《荒漠甘泉》,记日记检点言行,不断忏悔,又与军阀张学良、冯玉祥等拜了把兄弟,在黄埔军校学生中有绝对的威信,请德国*军事专家来训练现代化军队,又装备了米国最先进的武器,怎么在战场上一败再败,一败涂地,而且众叛亲离。连最信赖的陈布雷也以自杀弃他而去?皆因他迷信以权威身份“洗*脑”,而不知以家长情怀“交心”。
在当今的语境下,建设“家庭式”文化,要回到民*国以前的状况是不可能的,也没有这个必要。但八十年代后期,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由,把建国以后的“以厂为家”的话语与制度一并抛弃,是不免有“倒洗澡水把婴儿一起倒掉之嫌”的。企业改*革,是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始的,但现在有多少企业还坚持这一制度?二十年前,我到上海建筑工程材料公司采访,听到当时公司党委立下一条规矩,不能以职务称呼干部,更不能称领导干部为老板。他们公司就是靠浓厚的大家庭文化氛围,提高凝聚力,增强竞争力。有跳槽到收入更高、福利待遇更好的单位的员工,因为怀恋老单位的“人情味”,几个月后又主动要求回来。不知道这个公司现在是否还保持着这一“传统”,但如果也丢弃了,可以肯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会更高,只有降低。
因此,改*革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进、发展,必须先弄清楚原有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需要改善的,什么是需要革除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不是他山之石都可以攻玉,更不是以他山之石代替自山之玉,弃自山之玉,去求他山之石。“摸着石头过河”是在改*革需要十分紧迫,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的权宜之计。D同志在1992年的《巡视南方谈话》中说:“恐怕再有三十年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江同志也说,“我们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求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我们SHZY各方面都形成比较成熟、比较定型的制度”。现在是到了总结经验教训,以利进一步发展的时候了。这就需要话语的自觉,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对一些理念、原则、经验进行分析、评判,选择适合国情、民族性与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的普世价值的理论、话语。话语自觉是“文化自觉”的核心,有了“文化自觉”才能建立起真正的“文化自信”。一个有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民族,前途是无可限量的,有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人类,就一定会走出“不改*革旧制度将难以为继,而改*革却可能引发革*命”的托克维尔怪圈。
在当今世界崇力文化已走上绝路,“趋同—崩塌”,造成了积重难返的危机,亟需崇德文化的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理念来济时救世。读了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我更觉得把崇德文化的先进理念发掘、发扬,与全人类分享,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这几代中国人的光荣与责任。
中华崇德文化,有解决现代困境(包括托克维尔怪圈)的宝贵的思想资源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只能是抛砖引玉。最后,略改曾使少年时代的我心潮澎湃因而也念念不忘的长诗《雷锋之歌》的开头,以表达我此时的心情:
假如现在呵,/我还不曾/不曾在人世上出生,/假如让我呵,/再一次开始/开始我生命的航程——/在这广大的世界上呵,/哪里是我/最迷恋的地方?/哪条道路呵/能引我走上/最幸福的人生?/面对整个世界,/我在注视。/从过去,到未来,/我在倾听……/让我一千次选择:/是你,/还是你呵/——中国!/让我一万次寻找:/是你,/只有你呵/——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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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善增:《旧制度与大革*命》前言
我确信是不带偏见地但绝不会佯称是不带激*情地撰写本书的。一个法国人,谈到其祖国,回想其时代,竟然会无动于衷,怎么可能呢?我承认,从各个角度研究旧社会时,我从未忘记当下的新社会。我不仅想弄明白人病逝之因,而且想看看当初可以如何救他一命。我像医生一样,试图解剖每个坏死的器官而寻找生命规律。我的目的,就是要创作一幅极其精确而具有指导意义的画卷。因此,每当在先辈身上发现我们如今几乎丧失而又极为需要的真正独*立之精神、远大之抱负、对自身与事业之忠诚的崇高品德时,我均用画笔突出它们;与此类似,每当在那旧时代的法律、思想或者习惯之中发现摧毁旧王朝并在如今蚕食着我们的任何弊病迹象时,我都会不遗余力地揭露它们,让人们明白,那些东西在我们身上产生的恶果,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我不讳言,为了上述目的,我不怕冒犯任何人、任何阶层,也不怕冒犯任何舆*论、任何回忆,无论那是多么令人敬畏的。如此行事,我常常感到内疚,但从不后悔。但愿那些也许受到冒犯之人,看在我乃出于正直无私之目的而宽恕我吧。
也许有一些人会指责我,本书中所表露的对自由的酷爱,完全不合时宜。他们要我确信的是,在当下法国,再也不会有人关心自由。
我只有恳求那些可能指责我的人们不妨想想,我酷爱自由之情早已有之。二十多年前,撰述另一社会时,我就几乎写下了人们今天所看到的内容。
在未来黑暗的岁月里,有三条真理人们会看得很清楚:第一条是,有一股无名力量时缓时急地推动着当今所有人去摧毁贵族制度。这股力量,也许可以控制或者抑制,但无法战胜。第二条是,在一切人类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制度的,恰恰是那些从未存在以及无法存在贵族制度的社会。第三条是,无论在哪个地方,专*制比上述任何制度可能导致的危害都更大,这是因为,较之其他制度,专*制更易于助长上述社会可能产生的种种弊端,并必然朝着其固有的不良方向发展。
倘若不再通过阶层等级、家族行会等纽带而凝聚在一起,人们就会只考虑自己,就会只关心个人私利,就会只蜷缩于无视公共美德的狭隘个人主义之中。专*制制度,不但不同这种倾向作斗争,而且还任其畅行无阻,其原因在于:专*制制度取消了人类的一切共同情感、一切共识基础、一切相互需求、一切和谐共处机会,就是说,它把人们禁锢于个人生活之中。 人们原本就具有彼此各不相干的倾向,专*制则使人们坠入彼此孤立的状态;人们原本就具有彼此漠不关心的倾向,专*制则使人们陷入彼此冷若冰霜的心态。
在这种专*制社会,无所谓安居乐业之说,人人都焦虑不已,都渴望挤为人上人,都唯恐沦为人下人;金钱,成为尊卑贵贱的主要标志,具有独特的流动性,不断转手,改变个人的社会地位,提升或者降低家庭的社会地位。因此,几乎人人都想拼命积聚财富,渴望不惜代价发财致富,热衷经商,贪图钱财,追求物质享受和安逸,就会成为专*制社会最普遍的情绪。这种情绪,会很容易弥漫于社会各阶层,甚至弥漫于素来与此无缘的阶层。倘若不遏制这种情绪,不久就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可是,在本质上,专*制是助长这种情绪的,而这种削弱斗志的情绪,也有助于专*制统治:它促使人们的注意力远离公共事务,让人们一想到革*命就会不寒而栗。因此,唯有专*制,能够为这种情绪提供荫护,任由人们贪婪无忌,任由人们不顾廉耻攫取不义之财。此种情绪,没有专*制,也许会更强烈;有了专*制,就会占据统治地位。
自由却截然不同:唯有自由,才能与上述社会固有的种种罪恶作斗争,才能阻止社会堕落;事实上,除了自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促使人们摆脱因自主自立而必然导致的孤立,促使彼此亲近,以便讨论*公共事务并达成妥协而形成共识;唯有自由,才能促使人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琐事的烦扰,从而让人们时时刻刻都感受到,祖国就在身边,祖国高于自身;唯有自由,能够在关键时刻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情感取代追求安逸的念头,能够让人们具有比发家致富更伟大的雄心壮志,能够点亮明灯让人们清晰辨别善恶。
评点:这是托克维尔写这本书的主旨,也就是他从1789年法国大革*命直到1848年革*命中总结出来的历史教训,就是追求“平等”可能导致专*制,或加强专*制(即他在《论米国的民*主》一书中提出的民*主实际是“多数人的专*制”的概念),而只有追求“自由”可能克服这种弊端。从理论上说,他的看法确实比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进了一步,被现代所谓民*主制度奉为圭臬的卢梭“公意”“众意”“个人意志”的观念,确实隐伏着被委托给具有理性的精英领袖及团队来经营管理的“公意”转化为专*制的很大的危险,但他对“自由”作用的种种称颂,却是诗性的而非有理性的逻辑证明的,与他在本书其它方面的逻辑性很强的论述有明显的落差。这说明他也自感到底气不足,说服力不够,只能用具有一定煽情作用的演说语言来弥补。故而,他是发现了问题,但还未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能发现问题已属不易,何况他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我看来也只是隔着一层窗户纸。之所以未能捅破这层窗户纸,与显话语中缺乏崇德文化的资源有关。因此,我很为生为中国人,能直接阅读儒释道经典,更多接受老孔庄、儒释道心谛的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而感到庆幸与自豪。
没有自由的民*主社会,也许是富裕、文明、华丽的社会,倘若考虑到平民百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是壮丽而强大的社会;也许存在私人美德、家庭好男人、诚实商人和令人尊敬的地主,甚至有教养的基*督徒——其祖国不在尘世,其信仰的荣耀就是在最坏政府统治下的最腐*败社会中,培养有教养的基*督徒——罗马帝国的没落时期,就充斥着如此这般的基*督徒。但是,我胆敢断言,如此社会,绝对不可能产生伟大的公民,更不用说产生伟大的民族;我还胆敢断言,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人们的心智水准就会永远下降。
评点:这里的“伟大的公民”、“伟大的民族”,以及“人们的心智水准”,同样没有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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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讲 座 】唐仲清:红色经典启示录
( 连载之一 )
第三章   单因论的唯物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笔者早在《社会发展有规律吗》等政*治哲学论文中即已指出:马克思原教旨一直贯穿着单因性(终因论)的方法*论,而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总体论的社会变革学说”。而这个“终因”在马克思这里便是:
A、物质的、现实的个人
B、从事物质生产的方式
对这种方法*论,如果我们仅只满足于其终极本原而言是无可厚非的;用更加抽象的哲学术语来表述即是:如果最真实的存在即为自然、物质、肉体等等,那么当我们把社会的构成与社会的发展归结为这个物质的、自然意义上的本原是完全能够站住脚的;然而,除非马克思及其后学可以以“自然科学那样的精确性”精密地解释物质生产的方式如何构成社会、如何决定历史的必然性,而并非以语词概念、理论模型来作近似的推导性的解释,那么我们便可以十分肯定地说:这个单因或终因不能作为衍生一切,解释一切的本原;大词概括即使指出了一个正确的方向,但由于没有填充进更为具体的内容,因此仍是一个“空框概念”;在笔者看来,对社会历史的解释如果不再囿于物质生产方式单因论(终因论),将会获致更加令人信服的解释。
下面我们来考察马、恩的观点:
我们要开始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18]
如果说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可以归结为物质生产方式及现实的个人(物质的、肉体的、现实人性的个人)之决定论,又如果完全顺应自然历史进化的规律论去阐释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在始源上设定任何应然期待,那么,马克思原教旨更易用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因为这一社会正是顺应现实人性的、顺应自发秩序进化的建基于二者之上的物质生产方式演化而来的最自然而然的社会形态。这是我们对原教旨发现的第一个疑点。由此可以推论:马克思虽然十分强调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但他对其视为本真之域的物质生产领域其实处处潜含着伦理的、道义的判断。历史的动因既然不可能以自然科学精确性的方式作出纯然物质的解释,那么,当我们指出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仍然只能归结为这些生产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主观需要,进而已经不符合已经进化的伦理道义。换言之,“革*命论”并非由对物质生产方式的精确分析中科学地推导出来的,其根子早就植于视为基本范畴的“物质生产力”之中:
A、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终因”;
B、物质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是直接生产者;
C、当生产方式不再能满足生产力的需要时,生产力就会破除旧的生产方式;
D、直接生产者既是规律的体现者也是正义的体现者;
E、劳动者的革*命暴力行动本身已具备了最完全的正义性,摧毁本身就是对历史的创造。
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讲的现实的个人呢?
物质的、自然的终极本原,让马克思所创唯物史观有了一个发生学意义上的解释起点。正如笔者在另文中指出:唯心主义充分重视了精神、意识等因素在社会存在与发展中的作用,但若以精神、意识因素为本原(阐释的逻辑起点)却经受不起进一步的追问,即精神、意识的本原又是什么,因此,如果一定要追溯一个终因,那么声称物质的、自然的本原即为这一终因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我们将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论“现实的个人”即为从事物质生产的个人呢?人的存活需要物质能量,那么,获取这些满足生存需要、物质生活需要的活动就成为人们的首要的本能冲动;进一步说,所谓精神性的人本质同样是围绕这一轴心而展开、形成的;即使我们采用“以今断古”的类比推理方式也可得知:在历经数千年之后的文明社会中的社会成员们,他们一生中的主要活动仍然还是为了存活,生活、过上好一点的生活,马克思原教旨从物质生产、物质生活这一领域出发来解释社会发展是完全正确的。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再满足于静态的描述,而把历史发展视为一个动态的、进化的过程,那么,仅仅强调物质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的制约、影响和决定作用是远远不够的。正如笔者曾经指出:物永远是物,人永远是人;如果我们不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阐明物以怎样精确的方式制约、支配着人(例如手推磨产生了封建主、蒸汽机产生了资本家〈马克思名言〉,需要分析手推磨与蒸汽机的特殊物理、机械属性怎样产生出来了封建主和资本家),这就已经向我们提示:一定的社会制度并不只是从物质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的;不但如此,物质生产方式本身也并不仅只具有物质生产的内容;马克思曾指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一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其实,这一客观的、受到物质生产条件制约的人与人的关系同时也是由意志关系构成的:只要我们不把这些从事物质生产的人本身设想为物,那么他们在生产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也就必然也是意志关系。在笔者看来,正是由于充分重视了人与人的关系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马克思原教旨更多强调的是物与人的关系,但对物如何在自然科学精确意义上作用于人却未作更加精密的分析,与此同时,阻碍了马克思原教旨对人与人关系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分析。换言之,历史唯物论只是指明了一个解释的方法*论指导,但马克思原教旨本身却没有提供这一唯物史观的严密解释。
当马克思谈到人与动物的区别时,语气之中是以蔑视的口吻提到了“意识标准”,尔后正面指出,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时,就把自己与动物区分开来了。细究起来却会发现,生产,这一外部行为仍然难以标明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人本质,如果动物的猎物览食不是生产而只是动物的活动,那么两者的区别正在于:生产具有人的意识成份,而动物却不具有这种意识成份,于是其外观貌似生产的活动不能界定为生产。由此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正是由于单因论方法,又为了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马克思随时随地都在排斥、贬责意识因素,但其意念中的意识,一直是虚幻的意识、虚妄造物的意识。西方MKS主义正是由于强调了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科学技术(意识发展的高级形式),才试图以技术决定论取代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论。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意识[das Bewuß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ßte 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现实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呈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的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更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19]
马克思用二分法区分出了意识与存在,在其意念中,存在,即从事物质生产的现实的人所过的现实的生活才是真实的,即具有存在意义上的真实性,而意识只不过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意识是什么的问题在马克思这里是无关宏旨无须追问的,但在笔者看来,如果我们要从始源上考察历史唯物观的不尽人意片面偏狭,那么必须对意识问题小作一番分析:
(1)从终极意义上讲,宣布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的过程中也生产出人们的意识与观念是可接受的,但是并不能说,只有从事物质生产的现实的生活才是唯一真确的存在,相反,意识同样也具有“存在的真确性”。
(2)意识不仅只是一个静态反映存在内容的镜面,意识还是物我关系的作为动因的调节器;世界在动物眼中的映像不同于在人眼中的映像,正是由于人的意识比动物更加高级、更加发达,因此,贬斥意识的存在性是一种片面的偏狭的观点;举例来说,在自然条件N不变的条件下,世界映像的变化(包括人们的“现实生活”长久处于重复状态的世界映像的变化)其实是取决于意识本身的发展,反过来讲,如果意识没有发展至更加精微,那么世界映像也会保持不变;由此可以得知:对于人们的存在(即现实生活而言),意识并非只是存在的反映,而且还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人的现实生活正是由于意识的介入才获致了它的特殊性,否则,其现实生活的外观概与动物无异。
(3)唯物史观承认意识对存在的反作用只是部分承认了意识的存在性,仍然没有将意识作为存在的内容;反作用论其实仍然将意识视为与存在质上不同的非存在,只不过承认其反作用罢了。
(4)承认意识的存在性将意味着:A、可以更加深入地分析人与人的意志关系、权力系统;B、可能承认精神、意识以及它们的外化形式如宗教、道德、法律等等对“现实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避免那种仅只将历史看作排斥精神因素的物质生产方式的现实运动。
(5)意识并非存在的副产品、附随物,意识是一个独*立的存在;“生活决定意识”是一个静态的断言,即是说,具有意识活动的现实的个人仅只是现有生活条件的受动者,接纳者,如果仅只在这种意义上,该断言是正确的;但如果那个生活,那个意识是按生活的本性在运行,那么生活本身已经包括了意识的因素,例如,我现有的生活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主观努力,换言之,呈现在我面前的生活条件并非与我的意识、主观努力等等完全无关的飞来之物,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没有任何意识因素掺于其间的纯粹现实的生活来决定我的脱离生活的意识,而且,尤其当我们从动态、从发展来看待生活与意识的关系,甚至可以倒置过来“意识决定生活”。对此需要声明的是,这里的决定论并非意指意识可以像神仙一样具有造物的伟力,想要什么生活就会有什么生活,而是说,意识可能按其所愿最大限度地改变生活。从上例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许多抽象晦涩的命题、许多概括性太强的命题,其实都是可以作出进一步解析的;解析之后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思想上的收获。简言之,马克思所贬斥的“意识”,只是与行为,与生活无关的静态反映事物的、或者虚妄造物的想当然的意识,而不是在现实生活中,作为一种真确的力量去认知对象、指挥行动的意识。
正因为对意识作出了简化的阐释,所以马克思十分易于运用自己一个人的意识来否定现存的一切,或者说,既然世界上没有任何意识的、精神的力量可以规制、导引、阻却现实生活的运动,那么当排斥了任何精神因素之后便任由世界一直处在“万物皆流”,只不过,马克思代言了这一宇宙真理而已,而且这一真理的动态表现就是“革*命”:
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在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0]
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如何改变现存的事物就只有在实践中探索了,但是“反对现存事物”却是目标明确的事业;共*产主义者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决不可能事前知道怎样建设理想社会(至多像马克思那样作一粗略规划),但要建成理想社会首先必须摧毁现存社会。
这个现存的、邪*恶的社会是从自然进化而来,而这一进化过程是从分工开始的:
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但是,如果这种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和现存的关系发生矛盾,那么,这仅仅是因为现存的社会关系和现存的生产力发生了矛盾。
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
其实,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21]
从哲学的终极性上讲,分工的初始根源在于差别,例如,依据性别、体能、天赋来分工就是依据自然差别来分工。谈到分工,首先需要知道分工对行为类型的专门化,对专门劳动的固定化是以整体上的联合为目的的;换言之,分工之所以可能自然而然地进化出来,是与社会中人的共同的生存意愿相吻合的,正因为联合为更大的整体更加有利于生存,人们才接受了将片面的劳动固定化这一社会事物;因为分工可以“换取”到更大的生存利益。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只是简略地提到了所有制即是对生产资料以及他人劳动的占有,而且似乎这种占有仅只限于“经济领域”(也就是马克思意下的唯一本真之域),而并没有深入考察分工何以同时“进化”出来不平等。
在笔者看来,分工所必须的行为类型的划分以及命令服从关系是不可避免的,简单地讲,试图组织大规模的生产活动,保障人数众多社会成员的生活秩序,必然会逐渐发展出命令发布者与命令执行者两部分人,即是说,差别在分工中的表现已经内含了“不平等”,而为了确保整体的联合,这种与分工紧密相关的几乎浑然一体的不平等又是必须予以容忍的;当我们在事后遣责不平等现象时,往往严重地忽视了这种不平等与分工的内在关联性。
马克思对分工的不合目的性之批判最后集中在对国家的贬斥之中。在马克思看来(后来恩格斯更加明确地表述出来)国家不是人们为了实现整体联合而必然演进出来的专门的管理机构,即这一机构是为了调和个体之间的冲突以加强整体的联合,相反,国家的产生似乎是历史的恶意之举,它从自己的机体中产生出来一个身负原罪的集团,马克思以道义的愤慨将其称作“统治阶级”。
的确,这个统治阶级是由于分工的高度发展,管理机构的专门化固定化的产物,提请注意的是:无论是历史,还是这个统治阶级中的每个个人两者都不可能具有什么形成邪*恶势力的“恶意”,如果说统治阶级的恶意的确存在,那也不是形成中的恶意,而是坐享其成时为了延续并巩固其特权的近乎本能的恶意。有了这一全新的视角,研读马克思在《形态》中的论述会有另外一种体会:
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而这始终是在每一个家庭集团或部落集团中现有的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益的联系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在我们以后将要阐明的已经由分工决定的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些阶级是通过每一个这样的人群分离开来的,其中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一切阶级。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德国的理论家们对此一窍不通,尽管在《德法年鉴》和《神圣家族》中已经十分明确地向他们指出过这一点)。从这里还可以看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又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22]
按照《形态》所示:分工所产生出来的统治阶级是指每一时代的所有制下有权占有别人劳动的那个阶级,而国家机构中的那个专事统治、管理的集团仅只是这个阶级的一部分或者说只是这个数量上更为庞大的阶级的在朝代表。前述意义上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及其他阶层之间的斗争才是真实的,而相比较起来,在虚幻共同体即试图代表共同利益而不能的国家内部的斗争,例如争取选举权等等则同样是虚幻的。《形态》所使用的“虚幻”一词可理解为为了达到强烈贬责的夸张用语,较为中肯的阐释应当是:国家内部的斗争不是具有根本性质的斗争,这一斗争不过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及其他阶层的更为根本的、更加真实的斗争的一种表现而已。
按照《形态》所表述的所有制划分阶级的标准,所谓统治阶级远不止组构国家那些官吏,而可以毫不夸张地宣布是任何时代中的更加富有的人,按照《形态》所内含的思想,任何时代的富人都是所有制形式下占有他人劳动的人。从这一思想不难看出,马克思是一个具有强烈伦理情怀的思想家,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我们仅以虚幻共同体的国家作为斗争对象,是绝不可能彻底消除压*迫剥削的,只要所有制即私有制存在,必然会出现私有制下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任何劳动的实现条件都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如果有谁在劳动过程展开之前已经拥有了这两者,那么他就自然有权占有他人的劳动。于是,依据“对立面拯救”或“所有制拜物教”的理论模式,只要消灭了私有制,那就能够消灭一切不平等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但是马克思原教旨忽略了:消灭了私有制,仍然需要维持(即使在公有制下也必要的)权力系统来保证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执果溯因,可以窥见所谓所有制形式也不过是权力结构的一种形式而已,私有制与社会生产赖以进行的权力系统并非等同的两个概念;当然,在马克思看来,(即使依循笔者的上述思路)私有制已被历史证明确为坏的权力结构,即使要尝试别的权力形式,首先也应当废除私有制这种权力形式。当然《形态》在批判私有制、分工时并没有(也不可能)以“自然科学的精密性”来指出其不合目的性,而只是运用了黑格尔式的思辨哲学的简化描述——异化理论——来把分工的罪恶推至极端:
正因为各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特殊的、对他们来说是同他们的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利益,所以他们认为,这种共同利益是“异己的”和“不依赖”于他们的,即仍旧是一种特殊的独特的“普遍”利益,或者说,他们本身必须在这种不一致的状况下活动,就像在民*主制中一样。另一方面,这些始终真正地同共同利益和虚幻的共同利益相对抗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实际斗争,使得通过国家这种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
最后,分工立即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者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
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另一方面,生产力的这种发展(随着这种发展,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蚀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其次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不这样,(1)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2)交往的力量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依然处于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13)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23](同上引,85-86页)
《形态》用异化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只是把分工视为由我们产生、不受我们控制、统治我们的物质力量,而正因为异化理论的简化描述(而没有更加深入分析这种物质力量的复杂构成),便进一步简单地予以否弃,这一简单化的办法(当然也是倡导者认为最彻底的办法)就是让大多数人成为“没有财产的人”,其推导过程是:
A、分工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私有制;
B、私有制,即社会成员拥有对财产的私有权又进一步助长了分工的发展;
C、分工形成一种不受我们控制统治我们的异己的物质力量,这种力量带来的剥削压*迫等等不公正现象;
D、为了消灭分工,就必须消灭私有制,也就是让社会中的大多数乃至一切人都成为没有财产的人。
但是,谁来管理这个无主财产的庞大堆积物呢?
只要我们承认共*产主义社会仍然需要专门化的管理机关(由于自己管理财产也可理解为私有制的一种形式,所以有可能更加需要这种专门化的管理机关),那么,国家就有可能存在,如果国家因为其专门管理活动获得了名义上或事实上的所有权,那么这一社会形态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那么,马克思所憧憬的共*产主义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显然不是。于是我们只能这样想象:一个专门管理社会庞大财产的专门机构不能拥有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但又如何理解专门的即有权威的管理呢?看来,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是否仍有必要维持一个权力系统来保障生产生活;但马克思的担忧再次显灵,只要还有任何传统意义上的权力系统(即使已经废除了私有制这种权力形式),那么就有可能去维系不平等的分工以及其他不平等的人与人关系。怎么办呢?真是不好办。因为不需要任何权力的社会只能是自给自足的规模极小的(类似原始初民)那样的社会。《形态》所设想的一会儿当猎人、一会当渔夫,晚上又当批判家的超越分工的生活面临着同一问题,猎人那里也许有狩猎法,渔夫那里可能有渔业法,批判家那里至少也有精神文明管制条例,仍然还是逃不出权力之网。所以,三三制的“通才生活”不是设想,而是假想。
至于《形态》中所展望的各民族在某一时刻一下子同时建成共*产主义,由于宏大叙事几乎超出常人知觉与常人想象的范围,不详论;只是指出一点:这种在精确时刻同时发动世界革*命的壮举不可能由历史规律所引发,必须要各民族的革*命领袖事先通谋。由此可见:共*产主义革*命不是自然进化,而是自觉革*命,这样一来,我们对以下断言应有另一种解读:
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24]
因此,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如果不是建立理想社会的应然期待,那么(从狭义上)它就只能是消灭现存私有制社会的革*命!而最有力最彻底的消灭则是暴力革*命!
最后,我们从上面所阐述的历史观中还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1)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造成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这种阶级形成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当然也可以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只要它们认识到这个阶级的状况;(2)那些使一定的生产力能够得到利用的条件,是社会的一定阶级实行统治的条件,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每一次都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的观念的表现,因此一切革*命斗争都是针对在此以前实行统治的阶级的;(3)迄今为止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因为完成这个革*命的是这样一个阶级,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4)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实现事业本身,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是必需的,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25]
以上论述基于下述立论基础:
A、资本主义已经因其私有制的痼疾而陷入不可调和的矛盾(资本家的无限贪欲使其已经不受意念控制地拒绝对工人让利,疯狂追求剩余价值),而且自身不具备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能力,所以“普遍的绝对的贫困化”造成一个成员占大多数的被排斥于社会之外的阶级。
B、共*产主义革*命是要消灭万恶之源私有制,以及私有制下必然会被异化的劳动;
C、无产阶级由于已不被承认为一个阶级,因此,它便成为了促使一切阶级一切民族解体的终结者;
D、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人们要让自己(在意识中)实现普遍化的革*命就必须在推*翻现存社会中的实际革*命(多半是暴力革*命)中得以进行,只有在革*命中才可能培育起共*产主义意识,才可能把自己改造为共*产主义新人。
马克思从来否弃无政府主义,这就意味着颠覆旧世界仅只是一种手段之举,颠覆者们的最终目的更在于要建设一个新世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美好的未来社会即是颠覆现存社会的最正当的理由。私有制本身的罪恶还不足以成为颠覆旧世界的充分理由,或者可以说,共*产主义革*命区别于一般性的造*反、起义的地方并非不满现实的人起来推*翻一个不义的社会,而是一些充满了美善激*情的人为了建成美丽新世界而浴血奋战、舍生忘死。乌托邦是革*命的最正当的理由,现时的斗争哲学由未来的理想社会来证成,乌托邦为颠覆者壮胆。
目的正当性证明手段的正当性。
但这乌托邦乃未来之事,而未来之事即为未知之域。即使是某一时代最富才智的思想家也不可能完全理性地且深入细节地设计出一个具有必然性的理想国;在这一点上,卡尔·马克思表现出一个理性主义者应有的谦逊:
重要的是一开始要强调,马克思不是“预言家”,他极少谈论他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形态。这点毫不奇怪:像他的大师黑格尔一样,他对预见未来极为谨慎,并且经常为“乌托邦的”SHZY者的唯心主义预言而严惩他们。这是因为,如果一切观念都是当代社会现实的产物,那么将这些观念详细地投射到一种遥远的未来就注定会引起唯心主义——由于缺乏经验参照而完全是想象的观念。马克思也许完全同意黑格尔的评论:“设想任何哲学超越自己的当代世界,就如同设想个人可以跨越自己的时代一样,是十足的愚蠢”。(麦克伦莱)
不过,预见未来却是“科学”SHZY所必须的,而且,即使未来社会的规划抽象概括失于粗略,但对处在一个让人处处不满的现存世界的人们来说,已经足够满足他们的憧憬与希望了。再说了,如果说甚至马克思这样本时代最有智慧的人也只能规划到概括粗略的水平,那么绝大多数平庸“人民”又能做什么呢?可以说,他们的才智只会让他们去相信乌托邦而非怀疑乌托邦。
乌托邦确是一个令人无限遐想的地方。而且,如果对乌托邦的想象太过理智,其效果将大打折扣。举例来说:三民*主义可能更贴紧中国现实,可三民*主义输给了共*产主义,因为它不够尽善尽美,未能争取到成千上万为了乌托邦抛头颅洒热血断送性命眼都不眨的革*命志士,恐怕这也是在特殊历史机遇中国民党败于共*产党的原因之一。
由于乌托邦是一个无法深入细节的理论设计的未来之域(并且还要尽善尽美),因而可以说,乌托邦的规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诉诸情感的意识活动,当然,在这个美丽新世界的描述中几乎随处可见“简化事实”甚至“捏造事实”的情形。
为什么说乌托邦为颠覆者壮胆呢?
对早期空想SHZY理论的研读不难看出:在闵采尔那里,SHZY是作为一种宗教伦理情感表现出来的;但是,闵采尔的泛神论的,着重个人理性内心情感的宗教理论却与封建教会的彼岸式宗教不同;一方面,闵采尔首次树立起了天国不在遥不可及的彼岸,而可以在现实的此岸建立起来,然而,正如一切具有假说性质的社会理论一样,后来的一切空想SHZY共同具有的特征在闵采尔那里已经初见端倪了:
(1)终因论:所谓终因论是指将某一社会中的一切不公平现象,一切罪恶统统都归诸于一个原因,在闵采尔那里主要归诸于封建教会。终因论这一解释模式已经预含着以下理论假设:如果用某种方式消除了这一万恶之源的终因,那么万恶皆会消失,人间将会得救。
(2)绝对论:所谓绝对论亦可称之为绝对主义,这种理论诉求具有追求完美、绝对极端的特点,这些诉求是无可指责的,同时由于其根本不考虑其现实的操作性,不考虑其现实的人性基础,同时具有主观任意的特征。例如,闵采尔所讲的“最完全的平等”只是一种应然的期待,既没有具体内容,也没有实操举措。
(3)对立面拯救:即指:当批判家们将社会不公正现象的终极原因归诸于私有制,自然而然合乎逻辑地提到了私有制的对立面即公有制用以拯救私有制下的罪恶;或者说,将公有制作为取代私有制的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在对立面拯救之理论模式看来,一旦实现了公有制,人间变成理想社会。对立面拯救的理论模式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理论模式明显与前述终因论与绝对论存在内在联系;即是说,“对立面拯救”在分析私有制罪恶时并没有首先去更充分认知其合理性及其必然性,而以绝对主义的方式予以彻底的否定,当然也不会想到要去进行私有制社会的改良或改*革,而是采取用公有制替代私有制的方法。对立面拯救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冒险与挑战:因为,私有制虽有种种不公与罪恶,但其已有历时数千年的现实的历史,而作为替代物的公有制却是几乎就没有过大规模的现实的历史(尽管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在内的SHZY理想家都习惯于从原始共*产主义中去寻找公有制的原型,但不过是些粗略的描述而已);应当说,对立面拯救这样一种社会根本性改*革的思路,从一开始就具有比改善私有制社会这样一种思路具有更多的冒险性。私有制改良可谓一种对已知之域的改进,而公有制建设则是一种未知之域的探索;但似乎相当多的SHZY理论家们都没有明确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总是充满高尚情感地坚信世界可以被自己安排得更美好、更理想,并且一再重申自己的设计与安排不是空想而是科学。
那么,SHZY在多大程度上已从空想发展到了科学?为此,让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SHZY由空想到科学的过渡时期的杰出代表的理论与实践。
圣西门
在《日内瓦书信》中,圣西门已经提出这样一个论点:“人人应当劳动”。
在同一部著作中他已经指出,恐怖统治是无财产的群众的统治。他说道:“看吧,当你们的伙伴统治法国的时候,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造成了饥荒!”
圣西门认识到法国革*命是贵族、资产阶级和无财产者之间的阶级斗争,这在1802年是极为天才的发现。在1816年,圣西门宣布政*治是关于生产的科学,并且预言政*治将完全溶化在经济中。虽然,对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这样的认识在这里仅仅以萌芽状态表现出来,但已经明白地表达出,对人的政*治应当变成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的思想,即废除国家的思想。
同样比他的同时代人高明的是:在1814年联军刚刚开进巴黎以后,接着又在1815年百日战争期间,他声明,法国和英国的同盟,其次这两个国家和德国的同盟,是欧洲的繁荣和和平的唯一保障。
圣西门具有天才的远大眼光,后来的SHZY者的几乎所有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思想都受到了圣西门的影响。
傅立叶
傅立叶的著作中包含着他对现存社会制度所作的具有真正*法国人的风趣的、但并不因此就显得不深刻的批判。
在傅立叶的著作中,几乎每一页都放射出对备受称颂的文明造成的贫困所作的讽刺和批判的火花。傅立叶抓住了资产阶级所说的话,抓住了他们的革*命前的狂热的预言者和革*命后的被收买的奉承者所说的话。他无情地揭露资产阶级世界在物质上和道德上的贫困,呼吁建设共*产主义理想社会,可傅立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等候人们对他在报上的请求支持的呼吁作出响应,白白等候了12年。也就是说,空想SHZY者都不是革*命者。他们虽然有社会变革的方案,但并不期望和打算通过无产者的起义来实现社会变革。他们肯定没有从革*命或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进行思考。实际上,他们几乎没考虑过自己精心制作的蓝图如何才能付诸实践。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他们被称为空想SHZY者。而且,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他们和启蒙学者一样,并不是想解放某一个阶级,而是想解放全人类。他们和启蒙学者一样,想建立理性和永恒正义的王国;但是他们的王国和启蒙学者的王国是有天壤之别的。按照这些启蒙学者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世界也是不合理性的和非正义的,所以也应该像封建制度和一切更早的社会制度一样被抛到垃圾堆里去。现实理性和正义至今还没有统治世界,这只是因为它们没有被人们正确地认识。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现在这种人物已经出现而且已经认识了真理;至于天才人物是在现在出现,真理正是在现在被认识到,这并不是历史发展的进程所必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事情,而纯粹是一种侥幸的偶然现象。这种天才人物在500年前也同样可能诞生,这样他就能使人类免去500年的迷误、斗争和痛苦。于是,就需要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并且通过宣传,可能时通过典型示范,从外面强加于社会。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是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空想的,它越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越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
笔者曾经指出,在思想史上,对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不公正的、非理想的、罪恶的私有制的改*革,大致可分为两种方案:其一是在保留私有制这一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去改良完善私有制;另一种则是消灭私有制这一基本制度,依循前述“对立面拯救”的思路,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但是,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SHZY者确实不懂得用无产阶级革*命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确,试图期待私有制国家的统治者们既得利益者们自行改变所有制形式几乎就是空想;所以,就这些空想SHZY不懂得或不愿意采用暴力革*命这一点而论,他们仍然属于资产阶级哲学家,只不过他们提出的方案是采用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所有制形式罢了。马克思恩格斯如何将自己的学说区别于空想SHZY呢?在他们看来,实行SHZY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只有夺取了政权的无产阶级才可能运用政*治权力来实行与曾压*迫剥削过自己的所有制相反的另一种所有制,即公有制;而且正是因为懂得了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SHZY才由空想变成了科学。的确,就强行实行公有制这一点而论,空想SHZY那种期待私有制国家统治阶级们良心觉醒的办法是绝对行不通的;但是不是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一行为即是SHZY科学性得以证成的标志呢?非矣。历史已经证明:夺取了政权的无产阶级仍然面临着当年空想SHZY者们没有解决的问题,说得悲观一点,夺取政权后,SHZY仍然还处在空想的水平上——当然,笔者所说的空想并非通常的否定意义上的(例如无知、幼稚)空想,而是对未知之域,对理想社会的探索这一意义上的空想。这样的空想,寄托着人类得救——不满足于完善私有制而要求一揽子彻底解放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希望。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灭亡和SHZY的胜利都是一种社会历史自然进化的必然过程;只不过,马克思试图帮助那个创造全新历史的阶级即无产阶级(这种“创造”从根本上即从终因论意义上同样是对历史规律的依循遵行)早日形成对其历史使命的觉悟;对此,可能会出现的反对意见是:既然这一进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么就根本不需要依赖于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了;显然,这种反对意见是牵强的;这显然是将历史唯物主义曲解为非人唯物主义,因为历史正是由有意识的人来组成并创造的。但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所有SHZY思想家们都不可能有下述的天才:能够告诉我们对人类来说是一种全新试验的制度设计的种种细节。而考察马克思的SHZY学说不难发现:A、将资本主义的种种矛盾简化为两大阶级的矛盾,而且认为这一矛盾是不可能通过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改良得以解决的;B、无产阶级不仅是受苦最深的阶级而且还是觉悟最高的阶级,这一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会建立起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理想社会。的确,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的前两项预言在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并没有被完全证实就贸然得出结论:所谓科学SHZY仍然还是空想,因为,如果我们赞成这一结论则将会承认人类得救的唯一希望只能是永恒私有制的自我完善;我想,即使资产阶级哲学家中的那些有道义良知和科学精神的学者也不会赞同这一说法;笔者一再重申:无论SHZY的理论有多少缺陷,也不论这一伟大的探索和实验历经多少挫折,这一伟大实践的必要性是不容抹煞的。
如果说,自十月革*命之后的SHZY实践是马克思共*产主义理想的近似物或部分实现,那么我们不难发现:实践与理论多有不符。但这种情况却又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如果我们从方法*论上考察马克思当年的未来规划即不难看出:他论证消灭旧世界的方法与建设新世界的方法都是思辨哲学的黑格尔叙述方法,即在前笔者指出的:抽象、概括、绝对、终极、粗略、简化、等等。但我们在对马克思未来社会理论的文本分析时千万不要自感一种智力上的优越,因为执果溯因者怎能比一百多年前的智者更智慧呢?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经历地球爆炸,我们能不能以自己对爆炸的“确证”来妄断自己竟然比亿万年前预言这天爆炸的人更智慧?对于逝者的不足我们只能从方法*论上而不能从实证意义上予以评判。
下面,让我们对麦克伦莱在其《马克思思想导论》中所选马克思语录进行简略的分析: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是作为人的完全的、自觉的复归的共*产主义,这种复归为作为社会的即人的存在的人自身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就是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就是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对抗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1844Manuscripts;KMSW,P.89. [26]
一般而论,以抽象晦涩为能事的思辨哲学总会给人一种智慧的观感,但细究起来则会发现这是一种不究细节、无法操作、内容贫乏的语词哲学。然而,当描述未来理想社会时,这种语词哲学与幻想小说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另外,不予解析的“大词”在乌托邦描述中真可谓屡见不鲜,有时我在想,这些理想主义者们在规画美丽新世界时肯定会飘飘然晕乎乎地进入上帝的角色。
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独占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他希望的任何部门内实现自己,社会调节着总的生产,因而我便有可能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只要我有想法,就不会永远成为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超乎我们之上、不受我们控制、阻碍我们的期望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客观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The German Ideology(18451846);KMSW,P.169. [27]
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_Critique of the Gotha Programme(1875);KMSW,pp.568f. [28]
读者诸君不妨采用笔者前述之描述——解析方法对马克思以上两段未来社会规划试作分析,尤其着重思考“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中的那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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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著 连 载 】虎公:《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
(连载之六)
B郤步扬(步扬、步阳):惠公御戎
郤步扬,郤义之子,按其活动时期,应为郤缺的堂兄。
前645年秋,秦惠公与秦穆公在韩原决战,步扬担任惠公的御戎。
《左传》记载:惠公所乘的战车是一种名为小驷的马拉着的,小驷是从郑国进口的,当时的大夫庆郑提出不同意见:自古以来碰到打仗,一定要使用本地产的马种,因为本地马生长在自己的国家,懂得主人的心思,服从主人的调训,熟悉本国的道路,在什么情况下都能让人放心。现在您用外国的马去作战,如果遇到意外则难免会受惊,失去常态,与人的心意相违背。那时,它们就会喷着粗气,乖戾暴躁,血液沸腾,血管突起,表面上很强壮,其实是“外强中干”的。进退不听指挥,旋转不灵敏。到那时,您会后悔的。
惠公照例是不听良言的,战斗中,马车果真就陷在泥泞中出不来了,惠公自己也作了秦国的俘虏。
步扬之子郤犨,为后来的“三郤”之一。
C郤雍(郄雍):察眉神探
郤雍的事迹见于《列子》,作“郄雍”。
郤氏家族庞大,人才辈出,郤雍,就是未见正史记载、家世难以确考,却又极具传奇色彩的一位。
话说文公时期,晋国曾苦于盗匪猖獗。文公听说有个叫郄雍的人,仅凭一双肉眼就能判断一个人是否盗贼,而且,他只要看看盗贼的眉眼,就能知道盗贼的具体作案情况。文公将郄雍找来试验,果然千无一失,灵验无比。文公大喜道:“我得此一人,足让晋国再无盗匪,还要那么多人做什么呢?”赵衰却预言:“国君依仗郄雍的伺察缉拿盗匪,盗匪是抓不完的;而且,郄雍这个人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果然,郄雍不久就成了晋国黑*社*会的公敌,被盗匪们联手劫持杀害了。文公闻讯大骇,立即找来赵衰请教:“果如先生所言,郄雍死了。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去消除盗患呢?”赵衰道:“周谚有言: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君想要晋国无盗,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拔和任用贤人,使晋国的朝廷政教修明,使晋国的民间风气淳厚。百姓有了羞耻之心,谁还会去作盗贼呢?”于是,文公任用士会主持国政,晋国群盗纷纷流窜到秦国去了。
《列子》中有不少小说家言,并非严肃的史书,例如这里说晋文公用士会执政,显然不合史实。而象郤雍这样出色的警长,也真是神乎其技了。不过,智力发达、明察秋毫、技术上精益求精,比较符合郤氏家人的整体风格。
第四章  郤克  郤犨  步招A郤克(郤献子):勇武跛帅
郤克,郤缺之子。
郤克是个跛子——可能是轻微残疾,或者只是走路姿势异常,而郤缺仍以之为郤氏家族的继承人,应该是出于年龄和能力的考虑。按说,强调一个人是残疾有点不礼貌甚至不道德,对身残志坚的人尤其应当给予尊重。但郤克人生努力方向的确定、奋斗的动力以及成就,都是由他的残疾引起的,因此这里仍不免要提及他的“跛”了。
第一节  郤克履历
一、步入政坛
前597年初(或者前598年末),郤缺去世,郤克进入六正行列,担任上军佐,上来就是第四把手,起点算是相当高的。
当时晋国六正人员为:
% J8 y: Q8 L) }' J3 \  中军将:荀林父    中军佐:先縠7 B& g1 {5 D% J. N
  上军将:士会      上军佐:郤克 % E3 x9 v5 z  o) R+ U
  下军将:赵朔      下军佐:栾书
二、邲之战中的郤克
前597年6月,晋楚之间的第二次大决战——邲之战爆发,楚庄王获胜并取得霸权。关于这场战争,将在介绍荀林父的章节中详细叙述,这里只关注郤克的表现。
郤克与士会率领上军,一个主将,一个副将,一个沉稳,一个机警,配合相当和谐。因此,晋国的上军是唯一一支在战斗中没有被击败的军队。
魏錡、赵旃以和谈的名义前往楚营,其实是去挑拨。两人一走,郤克马上提醒大家:这一对愤愤不平的家伙去了,八成要惹是生非,咱们赶紧作准备应敌吧,不然要吃败仗的!先縠反对:内部一团糟,准备也没用。而郤克的直接上司士会则深以为然:有备无患,如果他们两个激怒了敌人,敌人掩杀过来,我们就可能全军覆没,所以一定要准备好。
这次虽然六正内部是一团乱麻,但上军的两位领导之间总算一致了,形势紧迫,也难等主帅的命令了,士会决定自己的上军单独行动:派巩朔、韩穿在敖山前埋伏了七支伏兵。
形势果真如郤克所料,魏錡、赵旃挑衅,楚军掩杀过来,晋国主帅荀林父急忙下令撤退,晋军狼狈北撤。只有士会、郤克的上军安然未溃。
通向执政之路
前596年,中军佐先縠因为对邲之战的失利负有严重责任,事后又勾结狄人进犯晋国,被灭族。这样,郤克在六正的名次上调一位,作了上军将。
前594年,中军将荀林父消灭赤狄的潞国,部分弥补邲之战责任并得到赏赐后告老,士会执政,而郤克也升任中军佐。
邲之战后,晋国人感到输得太窝囊。于是在稳定内部、灭赤狄、勤周王等一系列行动后,重整旗鼓,开始了与楚的新一轮争霸斗争。
前592年春,郤克与助手栾京庐出使齐国,使命是争取齐国与晋联盟,共同对付楚国。但由于晋国被楚国战败,同为北方大国的齐国又重燃自己作霸主的梦想,而当时齐国的国君正是血气方刚、斗志旺盛的齐倾公。结果,郤克的这次出访不仅没取得预期效果,还遭到可耻的羞辱。
根据《左传》记载,在接见晋国使者的殿堂后面,齐倾公请自己的母亲萧同叔子在帷幕后偷看,原来郤克是个跛子,上台阶的时候一瘸一歪的姿势很搞笑,萧同叔子忍俊不禁,在后面笑出声来。残疾人自尊心一般是很敏感的,何况是位高权大的贵族——从宫里出来,出离愤怒的郤克立刻对天发誓:“我郤克若不能报此次羞辱之仇,誓不再过黄河!”他命令副手栾京庐留下继续磋商,自己则马上回国,向晋景公请求发兵伐齐。景公不允,遂又请求带领自己家族的武装去打,还是没有得到许可。郤克愤恨难平。
《国语》的记载与《左传》基本相同,《谷梁传》故事版本就更加戏剧化了:
此次来齐国访问的共是四国大臣,可巧这四名贵宾都有生理缺陷:鲁国大臣季孙行父是个秃子,晋国大臣郤克是个独眼,卫国大臣孙良夫是个跛子,曹国大臣公子手则是个佝偻病患者。贵宾觐见,按照礼仪,齐国要安排本国的礼仪先生为客人引路,于是,齐倾公就在国内也找了四个残疾人:派了一个跛子为孙良夫带路,一个独眼龙为郤克带路,一个跛子为孙良夫带路,一个佝偻者给公子手带路。看着这么一支奇特的队伍一步一步走近,倾公的母亲在高台之上大笑,四位贵宾全听到了,不悦而去。
《史记》的版本与《谷梁传》相似但又有不同:(晋景公)八年,使郤克于齐。齐顷公母从楼上观而笑之。所以然者,郤克偻(佝偻病),而鲁使蹇(跛子),卫使眇(独目),故齐亦令人如之以导客。郤克怒,归至河上,曰:“不报齐者,河伯视之!”至国,请君,欲伐齐。景公问知其故,曰:“子之怨,安足以烦国!”弗听。
——看来,郤克究竟是个跛子、独眼先生还是个佝偻病患者,这次访齐的是他自己还是三个人、四个人,众说纷纭,颇难考证,但又两点是确定的:第一,郤克的确有些生理缺陷,第二,这次访齐他的确受到了侮辱。
眼看郤克怒气不息,除了报复齐国根本没心思工作了,经过半年的思考,士会作出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决定。
592秋,士会告老,郤克执政。开始了他对齐国发泄愤怒,也是对晋国建功立业的旅程。
第二节 晋齐鞌(ān)之战
一、城濮之战后的晋、齐关系
(一)齐晋组合与楚秦组合的形成
前632年的城濮之战,奠定了此后100余年的国际关系大格局,这就是晋楚争霸的格局。其后春秋数十国之间的复杂关系,大都是在晋楚两个超级大国对抗的大背景之下展开和演绎的。
在晋楚对抗的大背景下,天下诸侯国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范畴:晋国势力集团、楚国势力集团以及两个势力集团拉锯争夺的中间小国(最典型的是郑国),中间小国的投靠方向,基本被大家认为是晋楚争霸的风向标,哪个集团控制了郑国,就算是占了上风。
争霸前期,最主要的国际势力是晋、楚两个超级大国与齐、秦两个一等大国,经过一番捭阖,逐渐形成齐晋组合与楚秦组合的对抗。
(二)晋齐联盟的稳定性与变数
齐国是晋国与楚国对抗中最重要的盟友,特别是楚秦联合之后,齐的作用更为关键。试想,如果齐国与晋为敌,那么就形成了齐秦楚三面夹击晋国的局面,晋国是无论如何也吃不消的。因此,为了维持霸业,齐国的支持绝对不可或缺,晋国需要齐国,所以晋对齐的主要工作就是拉拢,实在难以拉拢,不得已才进行打击,但打击的目的依然在于制*服,促成它与自己联合。
对于齐国而言,齐国人是老霸主,桓公的子孙似乎一直没有忘记自己作霸主的辉煌经历,也一直在努力与晋国争夺着中原的霸权,直到晋国下定决心不惜一战,才能把这个盟友打得服帖一段时间。
但晋齐矛盾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大体上还是合作的成分占支配地位。其原因:第一,齐桓公以后,齐国的国力已经与晋国有比较明显的差距,再次称霸其实已经是一个梦想,而联合晋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第二,即使与晋国摩擦,齐国的目标在于自己做中原霸主,而不是象秦国那样,就是为了不顾一切向晋国报仇,加上齐国“华夏集团”的自我认同感,它与楚国联手的愿望与可能性十分弱小;第三,如上所言,晋国需要齐国的支持,只要晋齐联盟牢固,晋国会给齐国足够的尊敬与关照,齐国可以很舒服地作自己的东方大国,压*迫鲁国等小国,晋国通常还是能够给予容忍的。
但是,每当齐国压*迫鲁国等小国达到一定严重的程度,晋国作为霸主,总要来维护秩序,这时如果齐国仍不收敛,往往被晋国视为挑战自己的霸主地位,不得已就要来硬的,把齐国的“霸主梦”喊醒,使晋齐关系回到正常轨道。100多年的晋齐关系,实际上就是重复着这样的一个周期率。
二、晋齐关系的紧张与矛盾的激化
郤克执政后面临的形势,就是齐国霸主梦复发的阶段,他的使命就是给予当头棒喝,让齐国服从晋国的霸权。
(一)晋国战败与齐国“霸主梦”的复苏
599年,齐惠公卒,其子无野即位,为齐顷公。无野是位雄心勃勃、勇猛而浮躁的年轻君主,于是齐国的复霸梦想日渐膨胀。
598年夏,齐鲁联合讨伐莒国,当时晋楚争霸已经白热化,根本无心东顾。此年,楚庄王为了对付晋国,派大臣申叔时出使于齐,试图与齐联合,齐顷公胆色更盛。
597年,晋国在邲之战中败北,内外矛盾重重,齐国更不惧晋国。
前596年,齐再次讨伐莒国,原因是“莒恃晋而不事齐”。
前592年,晋国派郤克出使齐国寻求联合,遭到羞辱。
(二)第一次联齐
前592年,晋国为了重新与楚国争夺霸权,派郤克出使齐国寻求联合,通知齐国:今年6月在晋国的断道参加由晋国主持的诸侯盟会,但遭到羞辱。而齐倾公虽然不甘心跟在晋国后面做小弟,但也没有足够的决心与之决战。尽管羞辱了郤克,仍然派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去参加会盟——以顽劣的姿态弄政*治,表明了倾公的轻佻和不成熟。而在晋国,郤克已经在强烈要求攻打齐国了,晋景公虽然没有答应郤克的要求,但大臣受辱,无论如何也有伤国格,决定采取报复措施。
这时候最难受的要数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四个齐国代表了:国君得罪了晋国,自己还要与晋人会盟,断然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代表团到了敛盂,代表团团长高固就吓得逃跑回国了,只剩下晏弱、蔡朝、南郭偃三位“团副”前往。6月,晋国拒绝了齐国代表参与会盟,并拘捕了三位代表,分别羁押起来。还是晋臣苗贲皇在与晏弱谈心后向景公求情:晏弱他们有什么罪呢?过去诸侯事奉我们晋国,都惟恐做得不好,他们觉得晋国的大臣们不讲信用,难伺候,所以都对我们产生了二心。比如这次吧,齐国的君主惟恐过来得不到礼遇,所以不敢前来,而派了四位大臣。四个人的随从对他们说,这次国君不来,晋国肯定恼怒,必然会把使臣抓起来。于是高固中途就逃走了。但是晏弱、蔡朝、南郭偃三个人说,如果因为我们的原因导致两国关系断绝,我们宁愿去死!——他们是冒着巨大危险而来的啊!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善待他们,现在却把他们抓起来,这不是正好证明了齐国人的那些话是真的了吗?您迟迟不放他们回去,他们三个本来是齐国国内亲晋的力量,弄不好会被*逼反对晋国的。那样一来,逃跑的高固更可以在齐国人面前说他不来是对的,这三个人来了是错的,如此,诸侯会更畏惧晋国,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景公觉得苗贲皇的话有道理,但又不好承认自己就是错了,于是命人放松对晏弱的看管,再由苗贲皇私下通气,晏弱逃回了齐国。
(三)第一次伐齐
第一次联齐尴尬收场,晋国没有达到目的,决定来硬的。前591年春,晋景公会同卫国的大子臧,组成联军讨齐。大军到达阳谷,齐倾公一看晋国要来真的,赶紧表示屈服,与晋景公在缯结盟,还派公子强到晋国作人质。看到齐国已经屈服,晋国也就退兵。
这期间,蔡朝、南郭偃以与晏弱同样的方式“逃”回齐国。
但《史记•齐世家》的记载大不相同:齐使至晋,郤克执齐使者四人河内,杀之。——看来不大可信。
(四)鲁国向楚求助
齐倾公的屈服只是权益之计,可能他没料到晋国*军队来得这么快,还没有作好准备,对于倾公这样的顽童,不让他有切肤之痛他是决不会俯首帖耳的。
历来,齐国对晋国表示不服的标志性动作,就是压*迫和攻击鲁国。
591年夏,通过自身承受的压力,鲁国已经感到齐国威胁的严重性,而且晋齐刚刚结盟,鲁国只好派使臣到楚国求助。但是这年秋,一代霸主楚庄王去世,楚军一时难以出动。
(五)鲁国矛盾:东方战争的导火索
鲁桓公(前711—前694年在位)的治国才干平平,而且,因为老婆(文姜)和大舅子(齐襄公)私通而被害于齐国。然而就是这么个窝囊的主,偏偏善生嘉子:不仅鲁庄公英明能干,而且,庆父、叔牙、季友三个公子也都是厉害角色,三人的家族世称“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最终架空了国君。
鲁僖公(前659—前627年在位)时期,由于国君精明能干,三桓在鲁国主要是为国君服务,没有专权的机会。但文公、宣公时期,三桓日益坐大,越来越表现出与国君争权的野心。好在从前634年开始,庄公的儿子、僖公的弟弟公子遂(东门襄仲,其家族称“东门氏”)执政,一直到前601年。公子遂强势、有才干,坚决支持国君,因此三桓势力虽然有所发展,但34年间始终为东门氏所压制。
前601年,公子遂去世,其子公孙归父(子家)执政,仍与国君保持一致,但在与三桓的斗争中日渐感到吃力,乃积极与晋、齐、楚等大国接触,以取得国外势力的支持。前591年,公孙归父与鲁宣公商议,由自己到晋国去争取支持,请他们帮助鲁国除掉三桓势力,但似乎也没有取得什么功效。不巧的是,就在公孙归父出使期间,鲁宣公去世,导致三桓趁机发动政*变,公孙归父回国时,发现鲁国政权已经牢牢掌握在政敌手中了。季文子当权,公孙归父被驱逐出境,投奔齐国求助。
现在的鲁国已经不是半年前的鲁国了,当时的联楚政策是鲁宣公和公孙归父确立的,现在鲁宣公去世、公孙归父奔齐,联楚政策自然夭折。
但是公孙归父把联楚策略实现在了齐国。前590年,齐国与楚国联合,准备对付晋国。
现在,鲁国面临的压力越来越重,前590年夏,得悉齐楚已经联合,鲁国马上派大臣臧孙许与晋景公在赤棘结盟,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战争。
冬,臧孙许下令,全国进入紧急状态:现在齐楚刚刚联手,而我国与晋结盟,如果晋楚再次争霸,齐国肯定会出兵。帮我们的只有晋国,攻击我们的却是齐、楚两个大国。灾难要来了,必须作好准备!
三、公元前589年的东方决战
与以往的争霸不同,这次战争发生在东方,当时天下的几乎所有国家都卷了进来,形势错综复杂。而故事的真正主角仍是两个超级大国:晋与楚。
(一)战争的开端
现在,有霸主楚国撑腰,齐国再不怕晋国了。而且,有鲁国亡臣公孙归父主动请求,也算是出师有名,帮邻居平定“内乱”。
前589年春,齐倾公亲自出马,带兵攻击鲁国,包围了鲁国北部的龙。顷公的宠臣卢蒲就魁在攻城的时候被鲁人活捉,顷公对鲁国人表示:不要杀他,我和你们盟誓,绝不再进犯。但守军相当坚决,杀掉卢蒲就魁并把尸首搭在城墙上。暴怒的齐倾公亲自擂鼓进攻,三天后,龙失陷,齐军继续南进,抵达巢丘。
4月,同盟的卫国派大臣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四人帅军攻打齐国,在半路上遇见齐军。石稷认为不是对手,建议撤退,但孙良夫坚决主战。4月29日,卫国*军队在新筑战败。卫军撤退,石稷断后,向军队宣称,我们的援军马上来了!齐军不知真假,也就没有追击,卫军全身而退。
孙良夫回国,没有脸面去见国君,于是不进都城,直接到晋国请求援助。鲁国也派臧孙许到晋求援,两人都通过执政郤克的路子请求晋景公出兵。
(二)鞌之战(靡笄之役)
1.出击
现在的局势已经是箭在弦上,晋景公对于和平争取齐国也失去了耐心和信心,于是答应郤克的请求,出兵伐齐。景公准备给郤克七百乘的兵力,郤克表示:“七百乘,是城濮之战时我国的兵力,当时有先君文公的英明、先大夫的谋略,才取得胜利。与先大夫们比,我郤克当他们的马崽都不够,请您给兵车八百乘”。景公准奏。于是,晋军亮队出征。
这次出征的将帅:
中军将:郤克
上军佐:士燮(士会之子)
下军将:栾书
——这次与齐国的战争,晋国出动的是大半兵力,尚有中军佐、上军将和下军佐没有参战。按每乘75人,则800乘合军士6万。可见,当时晋国的军队总数已经在10万左右。比起40多年前,国家军力已经大大发展。
当时的主要将领还有担任司马的韩厥,这个人在此次战争中表现突出。行军途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部队路过卫国时,郤克听说韩厥要处死一名将官,他觉得大敌当前要加强团结,就飞车前往想救下那个军官,但赶到时死刑已经执行。他转而又下令,把死者尸体在军中示众。郤克对自己的亲兵解释:“如果这个人杀得不对,我这样做就可以分担军中对韩厥的舆*论压力”。
救人与示众,做法看似矛盾,但目的是一致的:加强团结!
2.宣战
晋军先在莘(shēn)击溃齐国的小股部队,6月16日,抵达靡笄(jī)山——即今山东济南千佛山脚下,与齐军主力相遇。
齐倾公这次再不肯示弱,主动向郤克下战书:“足下率领贵国国君的部队光临敝邑,我们将以自己不强大的部队,明天早上与足下不见不散!”
晋军马上应战:“敝邑与鲁、卫是兄弟之国,他们来告诉我们:‘贵国不分昼夜到他们的国家去发泄愤恨’,寡君于心不忍,派我们这些臣子来请求贵国,不要使我们的军队长期停留在贵国。我们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用不着劳驾您来下作战命令!”
按说,到这里,挑战与应战的程序已经走完了,但倾公仍觉得不解气,又派人去放了句狠话:“你们的应战正好符合寡人的心意,即使你们不应战,也得打!”
为了鼓舞士气,齐将高固冲入晋师,用石头打伤一名晋国*军士,抓起来放到自己战车上,迅速撤离——这就是当时的致师。回来后,在齐国*军营游*行演说:谁不够勇敢,可以来买我多余的勇气!
3.决战
前589年17日清晨,两军在鞌摆开战阵。
战斗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邴(bǐng)夏为齐倾公驾车,逢丑父担任车右,倾公斗志昂扬:“先把敌人消灭了再吃早饭!”没等军士为战马披上铠甲,就飞车直冲敌阵。
这是一场惨烈而势均力敌的战役。
战斗中,郤克被流矢射中,鲜血直流到鞋上,仍然不停地击鼓,眼看快坚持不住了,郤克对他的御戎解张说:“我快不行了!”
解张:“从一开始,我的手和肘就被箭贯穿,我把箭折断,才能继续驾驶,我的血把整个左车轮都染红了,即便如此,我都不敢说不行了,您还是忍忍吧!”
车右郑丘缓道:“从一开战,凡是遇见险路,我就坚持跳下来推车,您都看见了吧!不过您的伤的确不轻,还能坚持吗?”
解张:“主将的战车是全军的灵魂,全军将士都在看主将车上的旗帜,听车上的战鼓,与战车同进同退。这辆车只要有主将一人镇守,全军就能完成任务。现在怎能因为受伤就坏了国君的大事呢?穿戴盔甲,拿起武器,我们来这里本来就是准备牺牲的。受伤还没有到要死的程度,您还是坚持住吧!”
好个解张,左手总揽缰绳,右手接过郤克的鼓槌,奋力击鼓。战马失去控制停不下来,一直向前冲去,晋军也就随着冲锋。
齐军大败。
4.追击
此次战役,晋军杀红了眼,自然不依不饶地追击,绕着华不注山追了三圈。
紧紧咬住齐倾公不放的,是晋军司马韩厥。
昨天夜里,韩厥的父亲子舆来托梦:“明天作战,你一定不要处在战车左边或者右边”。现在,韩厥就是站在车的中间,猛追倾公。
邴夏:“主公,射死那个驾车的,他是个君子。”
倾公:“知道是君子又要射人家,不合于礼。”
倾公还是个神箭手,弓弦响处,韩厥左手的战友被射下战车,右手的战友被射杀在车上。
綦(qí)毋张的车废了,来搭乘韩厥的车,上车后准备站在车左或车右,韩厥来不及多说也腾不出手,急忙用肘部把他推在自己身后。
好个韩厥,把阵亡战友的尸体放稳,俯身避箭,依然紧追难舍。
5.脱逃
作战还要求合乎礼仪,似乎并不能认为这完全出于倾公的迂腐,更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他的高傲。他似乎相信,射杀同车的两个,第三个自然就吓回去了,
——可是韩厥没有。
他似乎相信,自己的车速无论如何不会输于对手
——可能是的,但也未必。
倾公做梦也想不到,问题出在车右逢丑父那里。原来,就在前几天,逢丑父在车里睡觉时,一条蛇爬到他身下,逢丑父惊醒后打蛇,手臂被咬了一口。当时也没什么,现在才感到手臂麻木。车右是战车的重要职位,车右不能推车,战车就很容易出问题。情急之下,逢丑父只能如实汇报,而请求倾公自己换了位置。战车快奔到华泉的时候,一不小心,骖马(中间的马驾辕,两边的马为骖)挂在树上,车子停了,而此时逢丑父的手已经完全麻木,不能帮忙了。
绝望中。
后面的车子上来了。
车上的君子下来了。
韩厥确是君子,俘获敌人的国君,多大的功绩啊!但他还是没忘记按礼行事,走上前来,为战俘——高贵的战俘——献上一觞酒、一块玉璧,磕头,从容说明自己要俘虏对方的理由:
1 |7 x0 q: Q3 ?2 ~, f' J    “寡君派我们来为鲁、卫请命,并命令我们不要过久停留在贵国境内。下臣不幸,正好在军中当差,所以不能逃避职责,如果作战胆怯逃避,也有辱两国君主的名声。下臣勉强充当一名战士,实在不称职,但暂时缺乏人手,只能滥竽充数了。”
倾公和逢丑父可没什么情致欣赏这套儒雅的辞令。万念俱灰中,逢丑父发现韩厥似乎是对自己在说话——哦!刚才与国君换了位置,而且刚才在摆弄车子的是倾公,韩厥以前没见过倾公,会不会……
逢丑父急中生智,转脸对倾公命令:“反正也跑不了了,寡人口渴了,你去华泉给寡人弄点水来吧!”
韩厥是君子,这点优待自然是给的。
不料倾公太老实,盛了水又走回来了!
逢丑父大急:“奴才!这么浑的水怎么喝啊?再弄点清的来!”
——边说边使眼色,这次倾公才明白过来。
狂奔……
路上倾公又碰见本国的一辆战车,终于逃脱。
听说韩厥俘虏了倾公,受伤的郤克喜出望外,赶紧跑过来。验明正身时,才知道韩厥弄错了——郤克当然认得倾公,郤克立即下令:处死逢丑父。
丑父高喊:“到现在还没有替自己国君担当灾祸的人,现在有了一个在这儿,还要杀了他吗?!”
郤克听罢,不禁慨叹:“这个人不惜以死来解脱国君的祸患,杀他不吉利,还是放了吧,以此来勉励那些忠于国君的人……”
6.勇气
混乱之中,倾公又遇见自己的部队,想起刚才逢丑父舍身救自己的情景,说什么也要救他!
现在的倾公已经丧失了理智,不顾一切冲入了敌阵,为救恩人,在敌阵三进三出。
所有的人似乎也都失去了理智,每次冲出,齐军都拥护着他后退。
冲进狄人的军队,狄人纷纷用戈、盾保护他.
冲进卫国的军队,卫国人也故意不伤害他。
——这个失败的勇士感染了敌对的双方。
但失败依然是现实的,倾公经徐关退回都城临淄,面对都城的守军,倾公高声宣布:“大家努力吧,齐国战败了!”
一位女子等候在都城的大街,侍卫命她为国君让道。
女子:“国君无恙吗?”
侍卫:“无恙。”
女子:“锐司徒无恙吗?”
侍卫:“无恙。”
女子:“我的君主和父亲都免于祸患,夫复何求?”
说完,女子走了。
听到汇报,倾公很欣赏这位女子,不久后查访到其人,原来是锐司徒的妻子,就把石窌(lìu)赏赐给这个女子。
7.和谈
晋国人并没有罢休,而是乘胜追击,从丘舆入侵,攻击马陉。
审时度势,倾公还是决定求和,派大臣国佐带着纪甗(yǎn)、玉磬等宝物,并以割让土地为条件,向晋国求和。并交代:“如果敌人还不答应,就随他们便好了!”
怎奈,对方主将是与倾公有重大过节的郤克,他可不愿这样善罢甘休,提出对方不可能答应的条件:
要倾公的母亲萧同叔子到晋国作人质;
“尽东其亩”:要求齐国把境内的垄亩畦埂全改为东西走向——当时中国还是井田制度,田地用宽的田埂隔开,一方面用来划清田地,同时也是道路。尽东其亩,意味着晋国的兵车随时可以方便地开进齐国了。
对此无礼条件,国佐严正反驳:“首先,萧同叔子不是别人,是齐君的母亲,如果从对等的角度,也就相当于是晋国的国母。现在您号令诸侯,却说‘一定要用诸侯的母亲做人质’,试问您把周天子的政令置于何地?这是不按孝道的准则在发号施令啊。《诗》曰:‘孝子的孝心没有穷尽,永将孝道传于同类的人’,如果以不孝去号令诸侯,您岂不成了无德之辈?
“其次,先王划分天下田地的疆界,是在区分条理、考察土地特点,以充分获取地利为标准进行的。所以《诗》曰:‘我划定疆界、区分条理,分别南向、东向开辟田间的垄亩。’现在您规划诸侯的疆土,却说要‘垄亩一律东向’,只图便于贵国日后随时出兵车侵略齐国,而不顾因地制宜,这恐怕也不合乎先王的政令吧?违反先王的政令就是不义,如此还怎么去作诸侯的盟主?
“四王(虞舜、夏禹、商汤、周武)之所以成就王业,是由于他们自己能树立美德,而带领大家实现共同的愿望;五伯(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齐桓,晋文)之所以成就霸业,是由于他们能够服务并安抚诸侯,团结诸侯共同为天子效力。而现在您却想借会合诸侯的机会来满足自己无边的私欲!《诗》曰:‘布政宽大和缓,百禄钟于一身’,现在您不行宽缓之政,而要抛弃自己的百禄,这对诸侯又能有什么妨害呢?这样的条件等于否决任何和谈的可能了,若您真的不准言和,寡君命臣出使时还交代过另一番话:‘您带领贵国国君的军队前来敝邑,敝邑只能依靠微薄的力量来犒劳您的随从。因为畏惧贵国国君的威严,敝邑战败了。承蒙您光临这里为齐国谋福,如果您不想灭亡齐国社稷,让晋齐两国重复旧好,那么,我们绝不敢爱惜齐国先君留下的敝器、土地。如果您还是不肯赐和,我们也就只能收拾残兵,背城作殊死战斗了。到时候如果敝邑侥幸得胜,我们还是会事奉贵国的;如果不幸战败,就随您怎么处理了!”
鲁、卫两国的人也觉得没有必要把事情做绝,毕竟是齐国近邻,那样日后对本国也不是好事。也出来为齐国求情:“齐国人已经痛恨我们了,那些阵亡和失踪的将士大都是他们的亲人。如果不答应和谈,他们必然更加同仇敌忾,不好对付。再说,如果和谈,我们能得到被侵犯的土地,又消除了威胁,晋国也可以得到他们的珍宝——您还想得到什么呢?晋、齐都是大国,真打起来,谁胜谁败只能看上天支持谁,难道晋国就一定能胜?”
郤克一看,自己也觉得不是个事,也就答应和谈。派人回复齐顷公:“下臣们带领兵车前来为鲁、卫请命,只要让我们回国复命时能够对寡君交代,就算是君的恩惠了。敢不惟命是听?”
国佐顺利完成使命,赶紧回去报告,关于归还鲁、卫两国领土等和谈条件,齐顷公自然也就答应了下来。
7月23日,国佐与晋军在爰娄结盟,齐国归还了霸占鲁国汶水以北的土地。
为表谢意,鲁成公在上鄍会见晋国将领,赐三帅(郤克、士燮、栾书)“先路(车)、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等各级将官皆受一命之服。
8.吊丧
晋军回师,途经卫国境内,9月5日,卫穆公速去世,晋、卫本是传统盟国,此次又共同作战,于是,郤克、士燮、栾书三人自前线亲往吊丧。依礼,邻国官员奉命吊丧,应进门、升堂哭吊,但郤克、士燮、栾书三人属于回国途中顺路吊丧,并没有得到国君的命令,所以三人就哭于大门之外,卫国人也就在门外接待三人,卫国的女人们则不出门,只在门里哭应。
这次友善而又及时、便宜而又妥当的吊丧活动,使卫国人感激不已,此后,别国代表再来吊丧,也就一律依照上述仪式来进行了。当时的晋国正处于力图走出低谷、恢复霸主之位的奋发时期,群臣的这种悉心为国的精神确实令人肃然起敬。
9.凯旋
晋国人在焦急等待他们子弟的凯旋,胜利固然可喜,但谁也不希望失去自己的亲人。
尤其是士会,阿燮这么年轻就去作战,不会有意外吧?
但是直到队伍即将完全走进城门,士燮才出现。
士会:“儿子,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士燮:“军队打了胜仗,国内的人高兴地迎接我们,先进城的人一定格外引人注目,这等于是代替主将接受荣耀,所以孩儿不敢走在前面。”
士会:“好孩子!我知道你今生能免于祸害了!”
晋景公依次接见得胜的将军:
接见郤克——
景公:这次全是你的功劳啊!
郤克:这都是国君您教导得好,以及各位将领尽力,臣有什么功劳呢?
接见士燮,与郤克相同的规格——
景公:这次是你的功劳啊!
士燮:全是荀庚的命令,郤克的领导,臣有什么功劳呢?
接见栾书——
景公:这次是你的功劳啊!
栾书:全是荀庚、士燮的指示,将士们效命,臣有什么功劳呢?
(三)蜀之盟:楚国霸业的返照
1.迟来的援救
这边打得如此热闹,齐国的盟友——楚国在干什么呢?
原来,楚国在做准备,只是准备的时间太长了些。
楚国方面自然得到了齐国的告急,令尹子重决定出兵援助。军队即将出发,子重又觉得有点虚:“现在我们的国君还年轻,我们这些臣子也不如前辈大臣,因此要多带人马才有把握。《诗》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周文王还强调人多力量大,何况是我们?我们的先君庄王曾教导我们:‘如果没有崇高的道德而去远征,必须体恤自己的民众,好好使用他们’”。于是,子重下令暂时不出兵,而是在全国范围清理户口,免除欠债,资助孤寡,救济穷人,赦免罪犯,之后动员全国*军队出发,连楚王的警卫部队也带上了。彭名为子重御戎,蔡景公为车左,许灵公为车右。两个小国国君才十几岁,按照规定不应该作战,但子重还是强行为他们举行了成*人冠礼,一同出发。
这么一折腾,时间就过去了小半年,现在已经是前589年冬天了,齐国的仗已经结束了半年。
2.虚荣的会盟
楚军首先攻击卫国,因为与晋国结盟而与 “霸主”楚国断绝了关系;
进而进犯鲁国——去年,鲁国曾经到楚国请求援助,转而又与晋国联合。楚军在蜀集结,鲁成公派臧孙许去和谈,臧孙许说:“楚军远离本土已经很久了,很快就会撤军。即使他们退兵也不是由于我去和谈的功劳,没有功劳而得到退敌的名誉,这种事情我不敢干!” 结果是孟献子(仲孙蔑)主动请求去和谈:送给楚国木工、缝工、织工各100名,并以成公之子公衡为人质。外强中干的楚军果然就坡下驴,爽快答应讲和。
11月,由楚国主持,诸侯在蜀结盟,参加这次结盟的国家有楚、秦、宋、鲁、陈、卫、郑、齐、曹、邾、薛、鄫共十二国的代表,其规格超出春秋以来任何一次会盟。然而,《左传》称其为“匮盟”——缺乏诚意的会盟。大家只是暂时迎合楚国好大喜功的欲*望,而他们真正畏惧的还是晋国,而晋国这次又没有出兵与楚决战,日后也就不会追究大家的责任了。
但是晋国此次没有出兵,一是因为军队刚刚经历一场恶战,比较疲劳了,二是楚军倾巢而出,自己并无胜算。反之,让楚国得到足够的虚荣,而自己得到实惠,也是可以接受的结果。
晋国长期作为霸主,手段相当老辣,尤其是善于在微妙时刻耍一下太极,着眼长远,这一点,是楚国以及后来的吴、越所不如的。比如足球,超级强队有的时候宁愿打一些场面不太好看的比赛,但实际效果反而很理想;荷兰队的打法永远激*情、华丽,但只能作“无冕之王”,到底差了那么点东西。
(四)没落天王的尊严
这个时代,在法律意义上,天下的最高统治者仍然是周天王。自平王东迁至今已近二百年,周天子对于天下大事基本没什么发言权,并且生存环境日益窘迫,不时还要依靠诸侯的接济,看大国的脸色。
但贵族总是难忘祖先的辉煌,更难舍弃自己身上的高傲、高贵气质。没落贵族展现出来顽强的贵族风范,往往既令人感慨,又让人对他们无由地敬重起来。当时的天子——周定王瑜,就是这样一位锲而不舍、尽心尽力、小心翼翼,运用自己的全部心力和智慧呵护着王的尊严的可敬的贵族。
战胜了,出于传统礼节,晋景公派大夫巩朔到周都进献齐国的俘虏。霸主尊重天子,是自身号令诸侯的旗帜,但也总是对周王的尊重。没想到定王拒绝接见,原因是,按照周礼,诸侯的卿才够身份晋见天子。
定王派卿士辞谢:“蛮夷戎狄等化外之人不奉行天子的命令,沉湎酒色,败坏纲常,天子就命令诸侯攻打他们,于是产生了诸侯进献俘虏的礼仪,这时天子应该亲自接受并慰劳诸侯,用来惩戒不敬、勉励有功的诸侯。对于兄弟甥舅之国(中原诸侯,同姓之间为兄弟国,异姓之间为甥舅国),即使败坏天子的法度,天子命令诸侯讨伐,也只是报告胜利的消息,而不进献俘虏,这是为了尊敬亲近的人、禁止邪*恶。如今叔父(周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叔父)在齐国打了胜仗,却不派由天子任命的卿来汇报,而是派巩朔前来,他是大夫,在王室又没有担任职务,这就违背了先王的礼仪,虽然我很喜欢巩朔这个人,但又怎么敢违背旧典而接见他,让叔父也背上无礼的名声呢?齐,是我的甥舅之国,而且是姜太公的后代,难道是它放纵私欲激怒了叔父,还是这个国家已经无可救药了呢?”
一席话说得巩朔无话对答。而定王就真的没有正式接见,把接待的事宜委托给三公,接待仪式也按照大夫的标准来进行。
然而定王并不是书呆子,华丽的辞藻改变不了实际利害关系。天子的尊严、先王的礼仪要维护,而霸主也是万万得罪不得的。事情结束,定王又非正式地宴请了巩朔,并以个人名义送给他礼物,又让礼相嘱咐巩朔:
“我这么做不合礼仪,回去可别记载在史册上啊!”
(五)争霸局势重趋平衡
说蜀之盟是“匮盟”,绝非没有依据。楚庄王去世、鞌之战与蜀之盟,其实是楚国霸业走向衰落,晋楚争霸重新趋于平衡的转折点。
前588年春,晋景公、宋共公、卫定公、曹宣公联合出兵伐郑。虽然这次战役吃了败仗,但它表明:一转眼间,蜀之盟的成员就又成了晋国的战友了。
秋,晋郤克联合卫国执政孙良夫,讨伐赤狄的残余势力啬咎如。啬咎如溃败,晋国后方进一步稳固了 。
11月,晋国派荀庚来鲁国聘问,并重温旧盟。
12月,齐倾公到晋国朝见,晋齐联盟正式确立。齐国下一次与晋国开战,那将是30多年以后的事了。
这次朝见还有两个小插曲:朝见期间,举行“授玉”仪式,郤克快步上前说道:“您的这次朝见,是因为妇人的嬉笑而造成的,寡君愧不敢受!”并以对待被俘之君的礼节接待了倾公。在献上本国礼物时又挑衅道:“寡君命在下献上敝邑微薄的礼物,由于君(倾公)在战争中受到羞辱,请把这些礼物赐给您的下臣们吧,我们谨以此报答那个嘲笑过我的妇人!”苗棼皇讥郤克“勇而不知礼。”
席间,倾公一直盯着韩厥看。
韩厥问:“您还记得我?”
倾公:“当然,别看你把衣服换了。”
韩厥:“我在战斗中不怕牺牲,就是为了今天两国君主在这个殿堂上开怀畅饮啊!来,我敬君一觞!”
第三节  新时局开启者  
一、晋军扩编
《史记》记载,“齐顷公如晋,欲上尊晋景公为王,景公让不敢”。诸侯称王,这在春秋时期似乎过于大胆了,此事或许是后世杜撰。但即使杜撰,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晋景公好大喜功的性格相当明显。按照周制,天子有六军,而大国诸侯只能设置三军。但就在这一年1226日,为了奖赏鞌之战的功臣,晋国也扩军为六军,此时的晋国有六军将佐,共十二卿:
中军将:郤克               中军佐:荀首  u  {6 m- F8 N7 R5 V8 f8 |  w
   上军将:荀庚               上军佐:士燮$ r, N' n: W' m! f) ]
   下军将:栾书               下军佐:赵同
新中军将:韩厥              新中军佐:赵括/ J/ k2 G& X3 h3 p1 `
   新上军将:巩朔              新上军佐:韩穿+ D- X/ }* t2 u7 K$ [
   新下军将:荀骓              新下军佐:赵旃
领导班子的扩编对晋国未必是好事。第一,以诸侯而采用天子的建制,毕竟属于逾制,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晋国的国际形象;第二,编制的扩大是为应对国内势力争夺权力的权宜之计,导致领导集团缺乏凝聚力,并往往是激烈政*治斗争的前兆。
二、栾书执政
前587年(冬之前),跛帅郤克去世。
郤克执政虽只有短短五年,虽然他也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这五年,通过对齐的决战,晋国重新稳固了北方,晋楚的斗争重新走向了势均力敌的局面,因此,可以说,郤克的五年是结束旧时代、开启新时代的五年,是晋楚关系的转折时期。虽然他只做了一件事,但这一件事改变了历史。
郤克之后,继任中军将是栾书。栾书此前是下军将,在十二卿中排名仅在第五,属于典型的超拔。
但一个不幸的事实是,仅仅在十多年后,郤克的家族就毁灭在栾书手中。
胥臣有恩于郤缺,而郤缺打击了胥家;郤克超拔了栾书,而栾书消灭了郤家。想一想,端的是报应不爽。
B步招:赵盾御戎
步招,具体身份不详,前621年晋秦令狐之战,为赵盾御戎。 按年代来说及其御戎的职务,似乎应为步扬之子,郤犨之兄。
C鹊居(蒲城鹊居):郤至之父
根据《世本》,鹊居是步扬之子,郤至之父,郤犨之弟。但从《左传》的记载来分析,鹊居的儿子郤至与郤犨活动年代大体相当,甚至出道还要早于郤犨,可见鹊居与郤犨若真是兄弟关系,也应该是鹊居为兄、郤犨为弟。
鹊居又称蒲城鹊居,可见其采邑在蒲城。蒲城原是先且居的采邑,鹊居得蒲城,应在前596年先氏沦亡之后。
D郤犨(苦成叔、苦成叔子):郤克堂弟
郤步扬之子,为郤克的堂兄弟。
郤犨主要活动在郤克之后,与郤錡、郤至同时,合称“三郤”。因此,对其事迹将在后面一并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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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贺 刊 祝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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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善增:欢迎新诸子时代
7 K1 b' ^7 s6 N7 _/ `' A6 b   
/ p% t5 b7 U! a+ c9 V% k# ?* Q   看到网刊《新诸子论坛》,由衷的高兴。) r$ \, E, n5 e0 r9 z$ p
   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像我们跨世纪的一代,在这点上真沾便宜,回忆起某事,常常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上世纪”什么什么的),看到三联书店出版的译作《思想家——当代哲学的创造者们》,真欣羡不已。英国广播公司(BBC)在70年代中期,拍了十五集电视系列节目,请了十四位著名的英美哲学家来与主持人进行哲学对话,让广大的观众直接参与哲学探讨。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哲学是明白学”,让哲学家自己来谈他研究的哲学,深入浅出,活跃实惠,使哲学变成很美很可爱的学问。我当时就想,什么时候中国也能开出这样的节目呢?中国可能不乏这样的哲学家、思想家,但媒体可能没有这样的自觉,而对这样的形而上话题有兴趣的也可能只是小众。我本来以为在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这样的节目(不是一般的读书节目)在中国出现,但现在不是相当专业的国学研究网刊出现了吗?这比掀起“国学热”的易中天、于丹、钱文忠等人的普及著作其实更加有历史意义。
* P* g; s5 i5 q% m7 S4 n3 s   说到国学,我想起2006年写的一篇文章《从舒芜的质疑看思想方法》。一直没有印到纸媒上,就在网上贴一下,可见七年前倡导研究国学艰难之一斑,所以全文引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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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9 l7 f& [! U8 k   有朋友来电,问我是否看到过《文汇报》上发表的舒芜的《“国学”质疑》。我没订《文汇报》,但好在如今到网上一搜就能看到了。搜索结果,此文还是一个热点呢。不仅《中华读书报》已经有《质疑〈“国学”质疑〉》的文章出来,而且网上的争论也很热闹。但读后感觉,争论还是集中在舒芜先生提出的观点上,而我更感兴趣的是隐藏在这些观点背后的思想方法。因为我觉得,观点可以争论,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对某些观点的热闹争论,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无较大裨益,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观点的争论吵吵嚷嚷一阵以后,往往没有结论,有许多观点的争论也应该没有结论。具体来说,如果国学是门真科学(人文科学),无论怎样的权威也骂不倒,秦始皇焚书坑儒也灭不了儒学;反之,如果国学是伪科学,再怎样地“迎合主流意识”(舒芜文中语:“现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潮流,有的是为了迎合主流意识”),也是立不起来的。观点争论,对灭国学还是立国学实际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当然,可以借某个观点对某事物作一番“灭”或“立”的动作,如借批《海瑞罢官》、批“清官”,对中国文化与“走资派”等彻底“革*命”(灭,或曰“扫”)一番,但结果,总是当立的终究还是立,该灭的毕竟还是灭,“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然而,观点背后的思想方法,倒是值得提出来认真分析、讨论一番的。M同志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提出学习要学“立场、观点、方法”,我觉得至今受用不尽。这种学习方法,就是科学的方法。而在依此方法学习、思考、研究问题的过程中,我又深感,至少是中国的学人(外国情况我不了解,不敢妄言)得出荒谬的观点而不自知,反理直气壮地宣称拥有了真理,还要声色俱厉地强加于人,每每是思想方法上出了毛病。当年延安整风,不从思想方法上整顿学风,作为“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M思想”这一概念就难以树立,中国革*命的进程就要受到严重影响;而今天的“主流意识”,是要从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念转变为以“建设为中心”的理念,在抓紧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SHZY的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在继承发扬中华文明的基础上,展开新世纪的中华文明的创新与建设;思想方法上的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的注意,一样会影响乃至严重影响中国建设的进程。所以,我觉得舒芜先生的文章倒可能也应该又一次起到“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作用,自然,这一次绝不可能引出批××集团的运动,因为今天的“主流意识”已是“建设”而不是“革*命”、“批判”。但考虑到可能引起舒芜先生不愉快的记忆,我先打个招呼,得罪了。我也不是出于什么私怨或正义要得罪舒芜先生,实在是觉得这篇舒芜先生一定要发表出来的文章,这些不吐不快的话,是分析思想方法很合适的例证。《老子》说:“人之所教,我亦教人……我将以为學父。”从舒芜先生批判国学与国学家的锋芒不减当年的言辞看,他对我的分析批评应能予以理解。
6 |0 c2 y8 W+ X$ c  ?) \) ]   以下言归正传。5 k* j2 W. W5 `9 f+ b9 x
   舒芜先生反对“国学”的第一个论据,就是外国没有“国学”。“我从来没有听说英国、米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希腊、西班牙、土耳其等等这些国家,自称过他们的‘国学’啊。”且不说连舒芜先生这样博闻强识的人都不知道,是不是就可以证明世界上除了中国以外真的没有其他国家有国学了;即便舒芜先生说的是事实,那么,为什么外国没有国学,中国就不能有呢?凭什么说,在创立学科、学问方面,中国只能跟在外国后面亦步亦趋呢?在中国创建一门外国没有的学问,为什么就是“荒谬”、“莫名其妙”、“狭隘、保守、笼统、含糊而且顽固透顶”呢?舒芜先生还说:“我听说人民大学甚至还要设什么‘国学院’,这个风气确实令人担忧,搞得就像封建社会一样了。”如果按通常的划分,把中国战国以降、清朝之前的社会定为封建社会,那么,封建社会里是没有“国学”更也没有“国学院”的,怎么说人民大学设国学院倒“像封建社会一样”呢?这不是有点莫须有吗?但我更关心的是提出这样的观点背后的思想方法问题,从学术研究上来说,就是学理问题。舒芜先生说,若认为国学只有中国有,别国没有,就是“沙文主义”,而且是“那么沙文主义”;那么,认为外国没有的学问,中国若有了就不合理合法,这算什么主义?以外国有没有作为中国能不能有这门学问、中国的大学能不能设立这门学科的标准,这又是什么主义?从学理上说,任何学问、学科的创立,是不可能以别国有没有为前提条件的。当然不可能前无古人、毫无借鉴、横空出世,但即使是从外国引进的学问、学科,也要中国化,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根据中国的实践加以改造、改善。然而,向外国学习、引进,从来不是剥夺中国原创权的理由。任何剥夺中国原创权的意识、话语,不仅对发展中华文明是有害的,对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取其所长也是有害的。没有原创意识的人是不可能学到外国的好东西的。我凭读过不多的翻译著作,可以断言,像舒芜先生这样的质疑思路,在他很推崇的德意志学界,是会被嗤之以鼻的,因为它提出的方式完全不合理性,而德意志学人是很讲究理性的。但舒芜先生的论说方式,在中国却还有不少拥趸,这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 k2 P' m5 n: V# H# I+ c% e. A   舒芜先生第二个论据,“这个‘国学’里面究竟有些什么货色,有哲学吗?有史学吗?有文学吗?有自然科学吗?等等,不能说没有吧?如果有,为什么不归到各门学科里面去呢?非得要说‘国学’不可呢?”这个观点明显意识落后、逻辑混乱,要驳倒比较容易。据个例子,文化人类学,里面有人类学吗?有文化学吗?有社会学吗?有史学吗?有文学吗?有考古学吗?有自然科学吗?如果有,为什么不归到各门学科里面去呢?非得要说“文化人类学”不可呢?按舒芜先生的观点,不仅十九、二十世纪人文科学方面的许多新兴的综合学科、边缘学科不能成立,就是像哲学、史学、文学这样古老的学科概念,也是可以质疑的。譬如哲学,里面的哲学史部分,不可以归到史学里去吗?研究自然规律的部分不可以归到自然科学里去吗?研究认识论的部分,不可以归到包括认识系统在内的心理学里去吗?为什么非要说“哲学”呢?而科学研究,从开始机械的分门别类的划分,到出现综合性、边缘性的学科、跨学科的研究,可能“主流意识”认为是大势所趋,而“国学”概念的提出,也许是一不小心在这方面领了潮。舒芜先生竟以“国学”的综合性来否定“国学”存在的合理性,我不能不说他“意识落后”。而要把落后的观念说成是天经地义的事,强辞夺理、逻辑混乱就在所难免了。前面已经举例分析过了,不再赘述。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舒芜先生提出这一段补充论证的动机。他好像是感到以外国没有国学来证明中国就不能有国学不那么站得住脚,所以转而从学科的内容(实)上找原因,这思路应该是对头的。如果他没有先入之见,不是为了寻找证明去思考,以他的学问,我上面指出的“意识”和“逻辑”问题,他是可以察觉的。是什么造成了“一叶障目”?我认为是先入为主的思想方法。从哲学上说,就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评的先验论。这种思想方法,在下面还可以看到。% P. O/ B/ @- y4 f- S- m
   舒芜先生似乎觉得从“国学”的内容上找否定“国学”的理由说服力还不够,他又转而从“名”上找证据。他不厌其烦地陈述他“对‘国学’这种说法比较反感”的“道理”,证明“国学”和“传统文化”不是一回事,“国学”和“国粹”、“国故”不是一个概念,当初提出“国学” 是“有些保守的人抵制西方‘科学’与‘民*主’文化的一种借口”,而“国粹”是对付满清的,而“整理国故的真正价值,就是要把它整理得没有多少价值”。即便他说的完全合理,都是事实,但从学理上说,都不能成其为反对在当今中国提倡国学的理由。因为,从学理上说,从思想方法上说,从“科学”与“民*主”的治学精神上说,研究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舒芜先生对这个MKS主义看问题的方法不会不知道,但他在反复申述时,偏偏就在抽象的概念上兜圈子,而回避了实质问题。他质疑“国学”,到底是质疑这门学问的存在理由呢,还是质疑这门学问的取名是否恰当呢?如果是要质疑“国学”的存在理由,那么,用“国学”的“历史问题”来加强论辩的说服力,就是诡辩论的伎俩。这等于指控一个人偷窃,而以他有前科甚至他的父亲当过窃贼为证据。这种诡辩,凡经历过历次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都应该有寒天喝冷水的感受,何况舒芜先生曾是老运动员。所以我不能不对此表示加倍的遗憾。舒芜先生质疑了半天,就是没有举证,今天有人倡导的“国学”,就是当年为了“抵制西方‘科学’与‘民*主’文化”炮制出来的“国学”,就是只有儒学,而不包括诸子学、史学、中国古代哲学等学科的“国学”,就是“四书五经”、“尊孔读经”。先把这些帽子往今天的“国学”头上一扣,然后口诛笔伐,这种“大批判”的思想作风简直可怕。可怕在于曾深受其害的人自觉的或无意识的将这种方法施加到别人头上。
; Y; @) R2 p: u' z  H   这样看下来,舒芜先生以批判“所谓的‘国学大师’”来完成他的对“国学”的质疑,虽然使人心惊,却是不奇怪的了。但恕我直言,以上所说的还是思想方法问题,是认识问题,这里显露的就不止于此,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品质问题了。本来“所谓的‘国学大师’”再不济,与“国学”无关,构不成对“国学”的质疑;共*产党员里出了腐*败分子、阴谋份子,与共*产党无关,更构不成对共*产主义理论的质疑;反过来,倒说明更有提倡“国学”的必要,因为李逵到场,李鬼就不得不销声匿迹了。从治学原则上来说,不能因言废人、因人废言,现在得到了学界的公认,而这是几代人用沉痛的教训换来的,舒芜先生应该对此有非同寻常的体会。但奇怪的是(我已经说过不奇怪,然而这里我还是不能不说奇怪),不是有人以舒芜先生的不光彩的经历要废他的言,而是他要通过对“所谓的‘国学大师’”的“模模糊糊的摇头”从而对“国学”“一言以蔽之”,这是一种什么心理、什么行为?但这也使我想到,也许国学与西学真是很不同的学问,中国真的有大力提倡国学的必要。因为国学,哪怕就是儒学,也是知行合一的学问,而且是“行”高于“知”,不是单纯的知识、逻辑体系,治学首先是做人,大儒不是全知全能的人,而是人格高尚、道德完美的人。而在西方,支持纳粹理论的海德格尔,被希特勒看好的尼采,不影响他们被学界公认为大哲学家。孰是孰非,不在这里讨论,以我的水平,也难以对此发表中肯的意见,但用来说明中国需要国学,我认为是一个明显的理由。但舒芜先生是不是也因为国学有这个“知行合一”的传统,所以按捺不住出来质疑“国学”呢?多闻阙疑,超出了思想方法的范围,因此也不是我所关心的。我关心的是,那些在我看来思想方法上的低级错误,容易引起对论者的人格怀疑的诡辩等不良手段,在今后严肃的学术讨论中如何减少出现,或者一出现就“老鼠过街,人人喊打”。5 b. n, y% k6 s6 N4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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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对“国学”的议论,用佛教术语,是“遮法”,驳论法。以下说点对“国学”的“表法”,阐释法。1 o6 M, Z3 `) U( @/ S) l
   有一点舒芜先生是说对的,“国学”与“国故”是两个概念。现在有说儒释道的经典著作、诸子百家、民间文化习俗是“国学”,非也。这是“国故”。“国学”是研究“国故”的学术。《论语》是“国故”,对《论语》的校勘、注释、研究是“国学”。
! f. J+ |$ X# h, E# x+ P3 t   诸子(无论是先秦诸子还是包括直到清代的诸子)著作是“国故”,研究诸子著作的是“国学”。“诸子学”是“国学”的一个重要部分。但现在提倡新儒学的诸位,对新儒学定义一般是,用儒家经典“不变”的观点来解决当下的“万变”的现实问题,以不变应万变,好像很与时俱进,但从学理上说,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历史上无论“六经皆史”的汉儒、古文派,还是“托古改制”的宋儒、今文派,都是为了解决当时的问题,如果说解决当前现实问题就是“新”,那又何必区分“汉儒”与“宋儒”,“古文派”与“今文派”学理上的泾渭?窃以为“新儒家”抑或“新儒教”,都没有说明学术意义上的“新”是什么。“新诸子学”也同样要明确回答这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答案,但所给的答案必须真有“新”意。
( q/ h' i5 Y: s! o   而“新诸子学”与“新诸子”又是两个概念。“新诸子学”是要有别于以往的“诸子学”,对以往的诸子著作与观念有新的见解。“新诸子”则可能是近代以来产生的成一家之言的学者。新诸子一般应该是在研究、继承前人学说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学说,但他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新的发现,可以为后人提供新的思想资源。“新诸子论坛”应该包含这两个方面。这两个概念也有交叉,如我认为对民*国时期王国维、杨文会、辜鸿铭等堪称“新诸子”的著作、观念的研究,也是“新诸子学”,尽管现在的学术界尚未以“诸子”视之。0 l( @5 o) t# I6 z- F: Z0 H
   之所以要辨析一下这些概念,是因为我感到新诸子时代快到来了。借用M主*席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是说法:“所谓革*命高*潮快要到来的‘快要’二字作何解释,这点是许多同志的共同的问题。MKS主义者不是算命先生,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只应该也只能说出个大的方向,不应该也不可能机械地规定时日。但我所说的中国革*命高*潮快要到来,决不是如有些人所谓‘有到来之可能’那样完全没有行动意义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空的东西。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我这么说有我的切身感受。举个例子,拙著《还吾老子》新书定价35元,2005年出版后,当年就印了3版9000册,在学术著作中也算是好的了。因为要作重大修订,而我现在实在排不出时间,所以售罄后出现了网上竞拍的情况。其中有三位拍到书后历时几年千方百计找到了我(因为要有时间能静下心来做点研究、写点东西,所以我的电话、地址都关照单位、有联系的报刊与朋友予以保密,实在是迫不得已,十分抱歉),一位是98元,一位是146元,一位是410元,而他们都是读过《还吾老子》,再要去拍一本保存,随时可以翻翻。这说明他们对《老子》是真喜欢,对我的注释是真认可,《老子》真对他们的人生发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而拙著《善增读经系列》,从个人说,只是学术研究的前期案头准备;从整体说,只是抛砖引玉的打基础工作。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说,怎样的群众产生怎样的艺术家。涌现了这样领悟诸子心谛、这样热爱国学道义的受众,作为国学形象代表的新诸子不是呼之欲出了吗?新诸子在哪里?或许就在《新诸子论坛》的作者与读者群众。
/ H" G7 o& o# O5 j   因此,《新诸子论坛》的出世是个信号,我满怀喜悦、充满期待的欢迎新诸子时代的到来。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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