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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综合] 新诸子论坛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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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20: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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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 目 录 】
【休闲哲学:古典视域】专题
一、周游
二、美食
三、弈棋
四、赏乐
五、求欢
六、施法
一、道教风水宝地的审美因素
二、道教风水宝地的休闲特质
一、禅宗的休闲美学思想
二、禅宗休闲美学思想对传统休闲文化的影响
三、现代休闲美学反思及禅宗休闲美学思想的启示
一、休闲即“心闲”
二、休闲方式——“无江海而闲”
三、休闲至境——“无待逍遥游”
一、老庄自然主义的休闲审美观
二、在现代社会中所面临的困境
三、道家休闲审美观的现世影响
【 论 文 】
引  言
第一章 孔子的仁学
1.1传统意义上的“仁”
1.2 我对孔子仁学的新认识
1.2.2.2 孔子仁学中的革命性
1.3 孔子仁学的不足与发展仁学的机会
第二章 子张对仁学的发展
2.1子张二重世界的“仁”的认识
2.2 子张的“君子”思想体系
四:结束语
一:总问题:孔孟之间还是孔孟之后
二:天道性命的上达与下贯
三:仁的内化与性的明确
四:仁性实现方式的逐步自觉
一、先秦文献中的“五帝”说
二、后世附会的“五帝”说
三、先秦文献中共识性的“五帝”说
四:结束语
【 百 舸 竞 流 】
1:引言
2:商周之际的宗教变革——天观念的形成
3: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观:混沌的宇宙模型
4: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论:气论、阴阳五行
5:天观念体系的思维特征之:巫术思维
6:天观念体系下的王权思想:天子、天下
7:天观念体系下的法律:中华法系
8:天观念体系下的道德:儒教道德
【 讲 座 】
一:问题之缘起
二:中国政治的特殊性之人文性
三:大一统和封建的破除
四:中国传统之中的公与私
五:协商民*主与公义民*主
六:君子不党与官本位
七:官本位
八:天下家国与帝国的区别
1:缘起
2:在中美两国的国家利益及其战略中寻找合作空间
3:中国的外交和地缘战略
4:美国的全球战略
5:共同的责任和有分歧的利益
6:全球秩序的构造逻辑:理念传统的差异与沟通及其中国的国际关系学
7:中美关系的全球角色
【 专 著 连 载 】
第十编  魏氏
第一章  毕万
A毕万:勇猛福将
第二章   魏犨   魏寿余
A魏犨(武仲州、魏武子):文公爪牙
B魏寿余:苦肉奇谋
第三章   魏颗  魏悼子 魏锜
A魏颗:得道多助
B魏悼子:名臣之父
C魏锜(吕锜、厨武子):捣蛋奇才
第四章  魏相   魏颉  魏绛
A魏相(吕相、吕宣子):魏家妙才
B魏颉(令狐文子):令狐氏祖
C魏绛(魏庄子):悼公良臣
第五章  魏舒
A魏舒(魏献子):大器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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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诸子论坛》团队
顾  问

方立天    蒙培元

学术委员会

俞荣根、董金裕、郭齐勇、石秀印、黄源盛、单纯、

林安梧、王中江、黄玉顺、马小红、侯欣一、杨朝明、

张中秋、苏亦工、陈明、干春松、姚中秋(秋风)

本期执行编委:西风、章辉、陆庆祥洪范
《新诸子论坛》投稿专线:xinzhuziluntan@foxmail.com
订阅请联系《新诸子论坛》投稿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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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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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休闲哲学:古典视域】" z6 h$ Y8 a' M- h' O" F* w5 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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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新:超越限制的休闲——先唐文学所表现的仙界休闲娱乐方式研究

原载於:《湖北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第31卷第5期2014年9月

[作者]朱立新,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旅游文化、休闲游憩。

[摘要]“仙”是长生不死之人,他们的生命长度和休闲时间均近乎无限。文章以先唐文学作品描述为材料依据,研究人们想象中仙界的休闲娱乐,梳理出周游、美食、弈棋、赏乐、求欢、施法六种主要休闲娱乐方式,它们是人在摆脱死亡恐惧之后,追求生理需要、情感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体现。

[关键词]先唐文学;仙界;休闲

“仙”是中国文化的特有概念,通常也被说成偏义复词“神仙”。但其实“神”与“仙”是不同的,“神”是超自然的绝对存在,而“仙”是由人转化而成的,所以古人造字的时候,神从“示”,而仙从“人”。“仙”字原作“僊”,《说文解字》云:“僊,长生僊去。” “僊”字有升高登举和轻舞飞扬之义。“仙”字最早出现于汉代,《释名·释长幼》云:“老而不死曰仙。仙,遷也,遷入山也,故其制字,人旁作山也。”也就是说“仙”的核心追求是通过修炼而达到长生不老,甚至不死的境界,仙们脱离凡尘,或隐入山林,或飞举登天。
无论多么美好,“仙”毕竟只是个传说。研究并不实际存在的仙界休闲的意义,还得从“仙”的特征说起。首先,仙人的生命是被假定大大延长、甚或近于无穷的,他们的闲暇时间也就近乎无穷;其次,仙界的生活是被想象成超越凡俗的,不存在金钱与物质匮乏的问题;再次,仙人通常是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比如仙术、法术,而这些技能又可被运用于休闲娱乐,比如,飞行术、缩地术、幻化术等等。由此,仙人的休闲状态也就是凡人在超越时间、金钱、技能等诸多制约因素之后的休闲状态,研究仙人的休闲也就是在研究人们想象中超越限制的休闲。
仙人们究竟是如何休闲娱乐以打发他们漫漫长生的呢?他们除了炼丹制药、度引众生、济世行善、降魔伏妖之类的“工作”外,该如何享受被延长了的无尽生命呢?梳理一下神仙思想成形时期的先唐文学作品,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主要的仙界休闲娱乐方式。
一、周游
仙人似乎都是天生的旅游控,“游”差不多是他们的存在方式。晋代葛洪《抱朴子内篇》是阐述神仙道教思想的专著,其《论仙篇》说仙人“蹈炎飚而不灼,蹑玄波而轻步,鼓翮清尘,风驷云轩,仰凌紫极,俯栖昆仑”;《明本篇》又说:“夫得仙者,或升太清,或翔紫霄,或造玄洲,或栖板桐,听钧天之乐,享九芝之馔,出携松羡于倒景之表,入宴常阳于瑶房之中。”可见,他们是生活在周游四方的旅程中的,其游历跨度之大非凡人所能比,且不假车马、不需舟楫,轻举飞升,靡所不至。《庄子》中对仙人的描写是颇为经典的。《逍遥游》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齐物论》说至人“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后世文学对仙人形象的塑造,明显受了《庄子》的影响,《淮南子·泰族训》称:“王乔、赤松,去尘埃之间,离群慝之纷,吸阴阳之和,食天地之精,呼而出故,吸而入新,蹀虚轻举,乘云游雾”;《淮南子·道应训》还塑造了一个著名的“若士”形象,说是有个卢敖“幼而好游,至长不渝。周行四极,唯北阴之未窥”,自以为已是“穷观于六合之外者”,有一次,在蒙谷之上遇见了长得像鸢一样的若士,若士对卢敖非常不以为然,说自己一举万里尚且未敢说穷观,卢敖之游只能算是刚刚起步而已,言毕“举臂而竦身,遂入云中”。
然而仙人之游并不总是徘徊在天宇之中,有时也要到人间来走走的。《抱朴子内篇·论仙》说仙人偶尔也可能便装下凡,“假令游戏,或经人间,匿真隐异,外同凡庸,比肩接武”。当然,盛装降临也是有的。《汉乐府·上陵》说,有仙人到上林苑游玩,桂树为船,青丝为笮,木兰为棹,黄金相错,气派非凡。《汉武帝内传》描述西王母下凡召见汉武帝时,“著黄金褡襡,文采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大绶,腰分头之剑,头上太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元琼凤文之舄,视之可年三十许,修短得中,天姿掩蔼,容颜绝世,真灵人也”。
沿着这条路发展下去,后世小说中,仙人的游历竟如同人间士大夫的冶游。《太平广记》卷二十之《神仙类·王可交》记述凡人王可交于江边捕鱼时遇七位仙人乘花舫游乐,只见仙人们“各有青玉盘酒器果子,皆硬彻有光,可交莫识。又有女妓十余人,悉持乐器”。这已经是世俗化的仙人之乐了。
二、美食
饮食一项,对于仙人而言,似乎本无多大需求。他们讲究的是辟谷、食气、服药。所谓辟谷,就是不食五谷杂粮的意思。古代方士认为,人食五谷在肠中变成秽物,产生渣滓,会败坏清净之气、阻碍成仙之路,所以需要辟谷,这就是古代道书上所说的“欲得长生,肠中当清;欲得不死,肠中无滓”(《抱朴子内篇·杂应》引)。但辟谷并非什么都不吃,可以服食凝聚天地精华且不会产生秽物的“气”来代替,这就是所谓的食气。庄子笔下“不食五谷,吸风饮露”(《逍遥游》)的神人,大约是食气最早的范本吧。《神仙传》也说彭祖“或数百日或数十日不持资粮,还家则衣食与人无异。常闭气内息,从平旦至日中,乃危坐拭目,摩搦身体,舐唇咽唾,服气数十,乃起行,言笑如故” 。
食气之术,或可养生延年,但毕竟填不饱肚子,所以辟谷者通常还需要服食芝、枣、菊、术、胡麻、黄精、人参之类的清香之物及不会腐烂变质的石药乃至金丹来充饥、健体。《列仙传》中有大量关于此类服食的记载:服食草木生物类,如,偓佺“食松实”,师门“食桃李葩”,仇生“食松脂”,彭祖“食桂芝”;服食玉石类,如,赤松子“服水玉”,方回“炼食云母”,邛疏“煮石髓而服之”,陵阳子明“采五石脂,沸水服之”;服食丹药类,如,任光“善饵丹”,主柱“饵砂,三年得神砂飞雪,服之”,赤斧“作水汞炼丹,与硝石服之”等。
然而辟谷、食气、服药,而无朵颐之福,人生毕竟少了很多乐趣,仙界也就由此显得不那么充满诱*惑了。于是仙人在面对求仙者时,偶尔也会变出一顿丰盛的美食,以示仙界之美好,此所谓“行厨”。《汉武帝内传》说王母召见武帝时,“(王)母自设膳,膳精非常。丰珍之肴,芳华百果,紫芝萎蕤,纷若填樏。清香之酒,非地上所有,气殊绝,帝不能名也”。《神仙传》卷三“王远·蔡经”条记仙人行厨,拿出的都是“金玉杯盘”,所备膳食亦鲜美绝伦,诸多花果,香气四溢,甚至还有闻所未闻的松柏炙麟脯。著名茅山真君成仙之时,众乡亲前来相送,茅君设宴款待,“宾客既集,君言笑延接,一如常礼。不见指使之人,但见金盘玉杯,自到人前,奇殽异果,不可名字,美酒珍馔,宾客皆不能识也。妓乐丝竹,声动天地,随食随益,人人醉饱”。真是神妙至极!
三、弈棋
仙人们似乎对弈棋情有独钟,这或许是他们在漫漫长生中打发时间的一个好办法。在对弈过程中,可以充分展示弈者的智慧,而仙人多半也正是智者。所以,曹植《仙人篇》称:“仙人揽六著,对博太山隅。” 张正见《神仙篇》云:“已见玉女笑投壶,复睹仙童欣六博。”陆瑜《仙人揽六著篇》亦云:“九仙会欢赏,六著且娱神。”相比诗歌,小说中的描述就更具体生动一些。任昉《述异记》说:“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速去?’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复时人。”类似的故事亦见于《异苑》卷五:“昔有人乘马山行,遥望岫里有二老翁相对樗蒲。遂下马造焉,以策注地而观之。自谓俄顷,视其马鞭,摧然已烂。顾瞻其马,鞍骸枯朽。既还至家,无复亲属。一恸而绝。”据传有人在山里洞穴之中也看到仙人对弈(《搜神后记》卷一“仙馆玉浆”)。有时兴之所至,仙人还会下凡,跟人间凡夫弈上一局。《幽明录》说:“汉武帝在甘泉宫,有玉女降,常与帝围棋相娱。女风姿端正,帝密悦,乃欲逼之。女因唾帝面而去,遂病疮经年。”本来有仙女陪着下棋已是人生美事,可惜汉武帝竟动了色心,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活活地让美事变成了糗事。
四、赏乐
音乐歌舞在仙界同样也是赏心乐事。不少仙人据说都还有点音乐天赋的。《列仙传》说,仙人王子乔“好吹笙,作凤凰鸣”,商丘子胥好“吹竽”,子主善“鼓琴”等等。仙人萧史因为吹箫吹得好而博得了秦穆公女儿弄玉的芳心,夫吹妇随,最后两人乘凤凰而去。此外,擅长声乐的仙人也不少,吟啸长歌,各有所长。曹植《远游篇》云:“鼓翼舞时风,长啸激清歌。” 郭璞《游仙诗》云:“啸傲遗世罗,纵情在独往。” 北周道教《步虚辞》云:“啸歌观大漠,天乐适我娱”,“众仙诵洞玄,太上唱清谣”。
更多的时候,仙人们是在欣赏音乐、享受音乐。《远游》铺陈仙游过程道:“张《咸池》奏《承云》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灵鼓瑟兮,令海若舞冯夷。 玄螭虫象并出进兮,形蟉虬而蜲蛇。雌蜺便娟以增挠兮,鸾鸟轩翥而翔飞。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 沈约《前缓声歌》云:“羽人广宵宴,帐集瑶池东。……箫歌美嬴女。笙吹悦姬童。”
音乐作为仙界的热门休闲娱乐方式,其原因大略有三:一是类同人间之声色享乐。《汉乐府》中有不少此类描写:“南斗工鼓瑟,北斗吹笙竽。姮娥垂明珰,织女奉瑛琚。苍霞扬东讴,清风流西歈”(《艳歌》); “吹我洞箫。鼓瑟琴。何訚訚。酒与歌戏。今日相乐诚为乐。玉女起,起舞移数时。鼓吹一何嘈嘈”(《气出倡》)。曹植《仙人篇》道:“湘娥拊琴瑟。秦女吹笙竽。”二是显示“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以烘托仙界的不凡。《汉武帝内传》说王母会汉武帝时,“命侍女王子登弹八琅之璈,又命侍女董双成吹云龢之笙,又命侍女石公子击昆庭之钟,又命侍女许飞琼鼓震灵之簧,侍女阮凌华拊五灵之石,侍女范成君击洞庭之磬,侍女段安香作九天之钧。于是众声澈朗,灵音骇空”。真是气派非凡啊!三是古人认为音乐具有通神的功用。《史记·五帝纪》所谓“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凰来翔”。成公子安《啸赋》说:“玄妙足以通神悟灵,精微足以穷幽测深。”《列仙传》说萧史“善吹箫,能致孔雀白鹤于庭。……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此之谓也。
五、求欢
闻一多先生《神仙考》说:“神仙思想之产生,本是人类几种基本欲望之无限度的伸张,所以仙家如果有什么戒条,都只是一种手段,暂时节制,以便成仙后得到更大的满足。在原始人生观中,酒食、音乐、女色,可谓人生最高的三种享乐。其中酒食一项,在神仙本无大需要,只少许琼浆玉液,或露珠片霞便可解决。其余两项,则似乎是他们那无穷而闲散的岁月里唯一的课业。试看几篇典型的描写仙人的文学作品,在他们云游生活中,除了不重要的饮食外,实在只做了闻乐与求女两件具体的事。”[1]此话说得有点尖刻,但大体是不错的。“闻乐”已见前述,“求女”倘不尽然。事实上,仙人之性*爱不限于求女,也可以求男,男女平等嘛!或由于仙人数量有限,婚配不便,文学中所描绘的仙人性*爱大多是在仙凡之间展开的,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凡男追仙女;二是仙女求凡男。闻一多所说的求女实属第一类情况,诗歌中屡有所现。凡男所求的仙女有:巫山女、云娥、宓妃、洛神、汉女、湘娥、江妃、瑶台女、神妃、灵妃、佚女、玉女、灵女等等。而在小说中更多的是第二种情况,即仙女作为主动的追求者出现:或是仙女降临人世,宣称要与凡男完成一段冥数注定之缘;或者凡男游仙艳遇,应邀与仙女共享一番床第缠绵之欢。而最终的结局大凡总是好景不长,人仙殊途。神女降凡的传说,如,《列仙传·园客》记载仙女夜降貌美性良的园客;《搜神记》中描述织女下嫁孝子董永、神女杜兰香降张硕、成公知琼降弦超、毛衣仙女与豫章男子成亲。凡男艳遇的故事,如,《搜神后记》中袁相、根硕赤城山遇仙女;《幽明录》中黄原被召入仙窟与太真夫人之女成婚,刘晨、阮肇天台山遇仙女;《八朝穷怪录》中刘子卿遇仙姝姊妹,萧总遇巫山神女,刘导、李士炯遇西施、夷光等。
仙人求欢的表层意蕴当然是追求性*爱之乐,但深层意蕴却相当错综复杂,可以追溯到古代祭祀仪式、降神巫术和房中采补之术等[2]。
六、施法
仙人的法术林林总总,不可胜数,大致有通神术、飞行术、占卜术、符咒术、降魔术、幻化术等。其中,幻化术娱乐性最强,仙人们在施展此术过程中既可获得游戏的快乐,又可彰显超凡的能力。
著名的淮南八公可谓施展法术的高手,当他们以耄耋长者的形象前去求见淮南王时,遭到门吏的挡驾。于是,他们瞬间易容,变成十四五岁的童子,个个面色红润,人人头发乌黑,吓得门吏赶紧通报。面对淮南王,他们陈述了各自的绝技:“吾一人能坐致风雨,立起云雾,画地为江河,撮土为山岳;一人能崩高塞渊,牧虎豹,致龙蛇,役鬼神;一人能分形易貌,坐在立亡,隐蔽六军,白日尽暝;一人能乘虚步空,越海陵烟,出入无间,呼吸千里;一人能入火不焦,入水不濡,刃之不伤,射之不中,冬冻不寒,夏曝不汗;一人能千变万化,恣意所为,禽兽草木立成,转徙万物陵岳,移行宫室;一人能防灾度厄,辟却众害,延年益寿,长生久视;一人能煎泥成金,凝铅为银,水炼八石,飞腾流珠,乘云驾龙,浮游太清”(《神仙传》卷六)。可谓八公出山,各显神通。
此外,以善玩幻化术出名的还有壶公和左慈,他们的事迹均见于《后汉书·方术列传》。壶公之事即“悬壶济世”的典故,说是有个管集市的小吏费长房发现有一卖药老人,店铺上总是悬一个空壶,而日落收市之后,便悄悄跳入壶中,匿去踪迹。他料定此翁定非凡人,于是对其恭敬备至。壶公感念费长房的诚心,带他一起进入壶中天地,参观琼楼玉宇,品尝仙界酒食。左慈之事与曹操有关,说是有一次曹操大宴宾客,突然说道:今日美酒佳肴不少,可惜就差松江鲈鱼。左慈于是拿来盛水铜盆,当众从盆中钓出鲈鱼。曹操又说若能配上蜀地的生姜就更好,左慈竟又随手变出生姜。又有一次,曹操出行,随从官员百余人,左慈以一坛美酒、一片肉脯,遍饷众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曹操心生奇怪,派人一查,结果附近酒家的酒肉全不见踪影了。《搜神记》里徐光乞瓜之事也很有意思,说是三国时东吴有个叫徐光的仙人,曾经在集市上施法。他向人要瓜吃,瓜主不给,便讨来瓜瓤,用手杖挖地种上。瞬间瓜生芽长蔓,开花结果,于是便摘瓜大吃,还分赏围观的众人。卖瓜的人跟着一起看完热闹,转过身来,却发现自己的瓜都没了。这段故事后来还在《聊斋志异》演变出新的版本。
这些法术在仙人手中真是玩得很转啊,仙人在此过程中可以大显身手,收获凡人们的赞叹和崇敬。
仙人毕竟也是人,他们由人修炼而成,并和凡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甚至是人的欲望的集中体现。在满足人求生的欲望之后,其他的欲望也就无限滋生繁衍出来,仙人的休闲娱乐方式也正体现出对人的需求和愿望的极大满足。但纵观先唐文学作品,仙人们虽然长生不死、神通广大,但休闲娱乐的方式还并不太多。仙界生活说高贵绝俗则可,说多姿多彩却未必。这大概是当时神仙思想形成之初,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于摆脱死亡的恐惧、获得永恒的生命,关于神仙日常生活的想象还不够活跃,同时文学发展也有待成熟的缘故吧。唐宋尤其明清以后,随着文学表现技巧的日渐繁复,也随着神仙形象走下圣坛越来越世俗化,神仙们的休闲娱乐方式也日渐丰富起来,这且留待日后再论述吧。                (回到目录
参 考 文 献
[1]闻一多.神仙考[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76-177.
[2]朱立新.试论中古游仙文学中的女性形象[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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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巧玲:论道教风水宝地的审美与休闲

摘要:风水宝地先是道教修炼时选择的环境,后来成为国人评价环境优劣的笼统术语。本文从揭示风水宝地的道教内涵入手,指出风水宝地在审美意义上具有闲适美、秀逸美、幽静美、中和美等审美因素;在休闲意义上继承了道教休闲观,体现出淡泊宁静、纯粹从容、和谐有情等休闲特质,对发展当今休闲与审美理论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风水宝地;道教;审美;休闲;

作者:王巧玲,哲学博士,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道家道教、风水美学。

风水宝地是对好的环境与地点的一种笼统的称呼,风水宝地或在名山大川之中,或在繁华闹市之中,无一定之规。有的风水宝地风景秀丽,让人心旷神怡;有的风水宝地水土丰美,物产丰富,堪称天府之国;有的风水宝地地处闹市,能助人宾客满门、兴旺发财;有的风水宝地坟穴藏风聚气,可令后代富贵、显达。这样的地、宅通常符合风水学中“富”和“贵”原则和标准,即后有靠山、左有青龙、右有白虎、前有案山、中有明堂、水流曲折,藏风得水而令生人纳福纳财、富贵无比;外洋宽阔能容万马,可致后代鹏程万里、福禄延绵。实际上风水宝地的概念源于道教修炼环境的选择。道教是以“道”为最高信仰的中国传统宗教,道教相信人经过一定修炼有可能长生不死,成为神仙,非常强调修炼环境的选择,即“法、财、侣、地”四要素之“地”,“将欲修炼,必先择地。惟选福德之地、年月吉利、洁净之地,方可修炼。阴真君曰:不得地不可为也。”[1]这些修炼地常常山水秀美、峰峦奇峭、洞壑幽奥、气象万千,以其审美和休闲价值为世人所追捧,休闲行为不仅仅是经济行为,它需要社会、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支撑,深刻挖掘道教的风水宝地,就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对研究休闲有所帮助的理论存在,可以对当今的审美休闲活动起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一、道教风水宝地的审美因素
中国人审美思维的背后,隐藏着一整套深刻的道教文化价值观念和人生信仰,不理解道教的美学观念,就很难完全把握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道教风水宝地能够获得国人的共识,主要是因为对风水宝地的审美契合了国人的审美心理,道教的洞天福地名单几乎将天下名山都囊括其中,而根据这些名山可以归纳出很多风水宝地的原则,如坐北朝南、山环水绕、山间小平地、视线开阔、曲径通幽等,这些都丰富和充实了风水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讲,风水与工艺、建筑具有相近的美学特征,同属“表现性空间艺术”,都以可视性的形体诉诸视觉,以其创作材料的质感、结构及其布局的形式感作为其重要的审美因素,也十分注意研究与运用均衡、对称、比例、尺度、韵律、和谐等形式美原则,形成了独特的美学特征与美学原则。”[2]现择取其中几点加以论述:
(一)闲适美
道教追求”道法自然”的生活方式,常寄情于山水之间,历代不乏道士在山水之间徜徉的记载,其修炼生活与审美生活常常是一体化的,对修炼地自然风光的选择有“景观取向”的审美要求。就风景审美喜好来说,有人偏爱静谧的丛林,有人青睐广袤的原野,有人喜欢宁静的乡村田园,对风景优美与否的判断因人而异,在交通不便的古代,远离日常生活俗务,跋山涉水,登高探险所看到的美景常常被认为最美的,古人常有“无限风光在险峰”的体悟.道士隐居山林,具有得天独厚欣赏美景的优势,他们或临流观水,或登高远眺,或吹笛抚琴,或吟咏长啸,过着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生活。游人至此,也常常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有“望峰息心”、”窥谷忘返”之感。如“忘归洞”名称所蕴含的那样,“忘归洞,在仙都山西,可坐数十人,洞外有石耸出溪流之上,游者登览尽得仙都之胜,使人忘归,名忘归台。”[3]或者风水宝地的美景让人心灵得到净化,古代有“大涤洞天”,也是此之谓也,“西洞据其领,石室出其半,天坛冠其颠,皆山中胜处也。是山以洞名之,旧志谓大可以洗涤尘心,故名大涤。”[4]隐居者的山洞若位于风景绝佳之处,就能方便道士早晚欣赏美景,净化身心,这也是道教追求的理想生活境界,体现了回归自然、任性逍遥的道教休闲观。
(二)秀逸美
秀美是自然风景中最常见的一种审美形态。秀逸美景观的主要特点是姿态舒缓优美,线条婉曲柔和,色彩碧绿凝翠,植被丰茂荫浓,环境幽静恬淡,给人以柔美、秀丽的阴柔美感体验。道教风水宝地一般都有非常茂密的植被,景色秀美。如道教名山青城山自古以山色清幽著称,素有“青城天下幽”之美誉。“青城山背倚眠山雪岭,脚抵川西平原,左临都江堰,迫崛江之水绕灌南亩;右瞰鹤鸣山,挟文井江之水依阿曲流。峦壑连绵若激天波涛,方圆达百二十公里。山色苍翠,经年郁郁葱葱,岁寒不凋;涧壑纵横,清泉碧溪相交错,潺潺有清远之音。山势则峰峦叠嶂,峻帕层出,赤壁峭立千初,而腹背皆披青染绿,入其山环顾,则青峰四合,犹若城郭之状,故状其山而名‘青城’。”[5]山中林木葱茏,古树参天,溪涧纵横,山润岩湿,流泉常年不断。诗圣杜甫有”自为青城客,不唾青城地。为爱丈人山,丹梯近幽意”[6]的诗句。宋代大诗人陆游以”云作玉峰时北起,山如翠浪尽东倾”[7]赞誉青城山。
绿色植被不仅能形成苍翠的美景,从实用美学来讲,茂密的植被能够创造道教炼丹合药所需的隐蔽环境,还能为山居生活提供相对充足的建筑材料、燃料、野果及其他林产品,非常有价值。另外草木和山水共生相成,草木对山川具有涵润、养护、装点的功能,也为动物们提供了生息繁衍的环境。对道教风水宝地来说,植被不仅意味着草药,同时一些奇特的动植物是此地的灵气的象征,对道教徒更有吸引力。与此相对应的是,道教风水宝地审美标准中明确摈除了植被不丰茂的环境。“凡居正东、正南、东南,虽有福地合居,或有山谷当面,于春夏之间,见树木不荣茂,草苗似干焦之色,而石木不润者,此名炎杀之山。入山之人居之,多遭山火之难矣,以别居所宜之山也。[8]此处将植被不茂盛之山称为“炎杀之山”,非常确切,春夏之间本来是植被生长茂盛之时,若草苗有干枯的情形,说明此地没有多少水分供应,炎炎烈日下,干燥的环境容易引起火灾,这样的环境自然不能算是好的修炼地。植被也是此地“生气”的风向标,光秃秃的山丘或山脉是生气不足、死气有余的表现,这种地质在遭遇暴雨和洪水时,极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给人的生命带来威胁。《太清金阙玉华仙书八极神章三皇内秘文》卷中认为:“凡入所宜之山,山无洞府,见东南木荣、石润、草滋,同商一字,水三折者,亦可翦茅作庵而修命蒂,亦乃神仙之福地,必出天官也。”[9]这里“东南”指出方向温暖向阳,“山无洞府”的情况下才“翦茅作庵”,说明道教审美中更重视原生态的洞穴栖息,因此即使修建茅屋也秉承更少干扰生态环境的原则来进行,这说明了道教宫观普遍低矮的原因,“木荣、草滋”是指植被丰茂之象,“石润”指山石湿润有水汽,“水三折”则说明水不是直来直去而是曲折蜿蜒的,寥寥数语,却点出了道教环境审美的几个标准,可谓传神。可知绿色植被能够创造一个舒适宜居的环境,是优美的景观环境不可缺少的要素,秀美的自然景观给人一种甜美、安逸、舒适的审美享受,故道教风水宝地普遍偏爱山林葱茏,色彩碧翠,山石很少裸露,线条柔和流畅,山明水秀的秀美形态。
(三)幽静美
从审美心理上来讲,距离产生美,为了更接近神性,追求超越,道教更偏爱追求远离人世、不类人间的仙境景观,形成寻静觅幽的偏好。按道教经典的记载,道教的风水宝地是天地灵气的凝结,“乾坤既辟,清浊肇分,融为江河,结为山岳。或上配辰宿,或下藏洞天,皆大圣上真,主宰其事。”[10]有仙官神灵主宰其间,“《龟山玉经》云:大天之内,有洞天三十六,别有日月星辰灵仙宫阙,主御罪福,典录死生。有高真所居,仙王所理。”[11]。这些仙山或是“或日驭所经,或星缠所属,含藏风雨,蕴畜云雷,为天地之关枢,为阴阳之机轴。乍标华于海上,或回疏于天中,或弱水之所萦,或洪涛之所隔,或日景所不照,人迹所不及”[12],都是在人迹罕至之处,“十洲、三岛、五岳诸山,皆在昆仑之四方,巨海之中,神仙所居,五帝所理,非世人之所到也。”[13]道教神仙内部也等级森严,讲究层级递进,修炼地点也相应的分层次。不同级别的修炼者只能在不同的地方修炼。一般来说是,真正的高人在人迹罕至之处修炼,中等资质的人在深山修炼,普通道教徒常在一般的名山修炼,初学者在市俗处修炼就行了,这并不是说初学者并不能在高层次的地方修炼,而是那些高人所居住的修炼之处,是初学者或资质平常之人暂时尚无法到达的。如“隐真洞在步虚山巅,与独峰相对,洞口岩石玲珑宛若窗牖,峻绝难跻,罕有到者。按《郡志》云:‘唐刘隐真先生修炼之所。’”[14]这些人迹罕至的山巅却是世外高人的修道所,高道心目中的修炼圣地却是常人认为不能居住之处,这种矛盾体现出道教超凡脱俗的精神追求。
有些修炼地即使能到达,也要付出很多艰辛,很多道教风水宝地属于围合空间的“洞天”、“壶天”模式,仙境都荫蔽遮藏起来,只留一个小洞出入,一旦进入到洞天之中,就别有一番天地,这个围合空间给生活其中的一种安全感,同时修道者心中常有一种“远离尘嚣,离凡人生活很远,离仙人生活很近”心理暗示。道教徒乐此不疲的寻找这些别有洞天之处,其中贯穿了一种探险、刺激的乐趣,也发现了很多为人所不知之美景。如“伏虎岩在宫山西南峻壁间,若环堵之室,南有路自上而下,复陟崖磴方至其所。藤萝深密,怪禽昼啼,非有道之士不可处也。昔郭真君伏虎于此。按《晋书》云:‘葛洪、何幼道偕访之,目击而已,各无所言,引啸而退。唐吴天师爱其遗迹,每游忘返,题诗岩上。’”[15]可见有道之士热衷于游览这些地方,并不以旅游攀登的艰辛为苦。有时,道士在游览山水中发现了不少钟乳石山洞,将其认为是仙境,如“处州仙都山,山之半有洞,下望之如鉴,目之曰镜。岩去地二百尺,上者以竹梯为级,中如方丈,内有乳水滴沥。”[16]一般来说,这种钟乳石山洞由于过于幽冷潮湿并不适合人类居住,却适合人类探索旅游,且千奇百怪的钟乳石形貌,极易让人将其当作是仙境,既符合了道教的仙境信仰,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与探究欲望。
(四)中和美
洞天福地、风水宝地等是道教设想或选定的仙境,为了修行的需要,道士们往往舍喧嚣而取幽谷,舍平原而取崇山,在风景秀丽的名山或隔断尘嚣的僻地建立固定的供奉神灵、讲经布道、炼丹修道的宫观阉堂等作为居住、修道、传道的场所,为了更好的生活和居住。道教活动具有形神兼养、调和阴阳、动静相因、五行相应等综合性特色,体现在风水择地上,就是明确有关于阴阳调和、舒适人居的考量标准。人的生活离不开空气、阳光和水。道士居于山峦中修炼,合抱中虚,兼采阴阳二气,以修正道。空气清新、水源洁净这两项都不成问题,但茂密的丛林中水汽蒸腾、湿气很重,阴气过多,不利于人体的健康,容易诱发各种疾病,“风病之所生,生于丘坟阴湿,三泉壅滞,是故地官以水气相激,多作风痹,风痹之重者,举体不授,轻者半身成失手足也。”[17]道教认为湿气过重容易导致半身不遂等症状,因此居所一定要温暖干燥,来补充阳气,故隐居者的山洞朝向一般以朝南为佳,朝向为东、东南、正南者也都是适宜居住的好洞穴,而朝向正西、正北、东北者皆为不适宜居住之洞穴。《太清金阙玉华仙书八极神章三皇内秘文》卷中《高玄生气择洞章》说明了择洞的重要性:“福地所宜,山中正东有洞室,门高五十尺已上,三丈已下者,乃神仙洞府也。如门高五尺已下者,乃阳烟之庵也,而不可居。洞高三丈已上者,乃云胎之岛也,虽居之,亦有强阴厉阳伤人之魂神也。正南有石室,门高五十尺已上,三丈已下者,乃曰洞府也。石室东南者,霍明洞府也;正西者,名曰魂穴;正北有石室者,名曰魄窟;东北有门,名曰石毒也。”[18]道教把不同方向的洞穴分别赋予“神仙洞府”、“阳烟之庵”、“魂穴”、“石毒”等不同的姓名,让人一辨即知优劣,实用且有道教特色。山洞的朝向面向西南的话有“西晒”之忧,正北、东北都难免阴暗潮湿。洞口的高度在五尺以下的,不利于通风、采光和出入,不可居;洞高三丈以上的层高又太高了,居住起来过于空旷、不利于保暖,道教称之为“伤人之魂神”。中国大部分地区位于亚热带季风区,冬季为偏北风(西北风),夏季为偏南风,若洞口过大,进风过多也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山洞的取向也应该避开主导风向,减少恶风的侵袭。这种居住环境选择标准,是千百年来人类生活经验的总结,在居住美学上实现了阴阳调和,对后世居住环境的审美与休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世风水理论则强调”阳宅需带三分阴,阴宅需有三分阳”,“阳宅”不能纯“阳”,“阴宅”不能纯“阴”,强调要阴阳协调,也是由此而来。
以上只是略举道教风水宝地的几点审美特质,通常来说,道教在选择风水宝地时既要找到龙、穴、砂、水、向都符合条件的风水宝地,还要找到那些曾有神仙居住的高山、名山,且名山之中要上通神明,下接地气,有茂密植被、丰富矿藏、独特物产的地方,还需要具备一些神奇、神秘的宗教修炼氛围,这样才算是良好的道教修炼地,才符合道教风水宝地严苛的宇宙时空要求,其内涵远非目前所熟知的“藏风得水”、“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风水口诀所能概括的,更多的带有宗教修炼的审美特质。
更重要的是,道教风水中为寻找风水宝地而做的审美,是带有目的性的。但是欣赏按风水美学理论构成的美的景观,却又是无目的性的,风水美学所构筑的美学景观是和谐的,优美的,对称的,曲线的,具备众多美学因素。林语堂也从美学角度肯定了这种纯粹之美:“这个迷信的基础是一个泛神的风景欣赏,而堪舆术使我们更敏锐地观察风景。我们乃从山岭的轮廓和一般的地形学上探索与动物一样的韵律。无论向哪一方面观望,吾们觉得自然是真神灵的。它的气脉自东往西的疾驰而同归于一点。又似吾们在山川地形所观得之美,不是静止的匀称的美,而是动态的美。一个弧形的所以可取,大半因其为一个劲疾的姿势,而非因其为一个弧形,故双曲线比之一个完全的圆圈来得受人欢迎。”[19]因此人地互动所生发的审美体验是一种特殊的满足,与休闲又互相契合。
二、道教风水宝地的休闲特质
休闲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余暇中的休息和娱乐”,现代意义上的休闲概念指的是: “人们在工作与社会义务之外的自由时间内自主选择从事的某些个人偏好性活动,并从这些活动中获得身心愉悦、精神满足和充分发展。”[20]道教休闲文化源远流长,它追求诗意的自由和逍遥的境界,追求返朴归真、超然物外的休闲生活,主张在世修行中达到休闲的境界。道教风水宝地是开展休闲行为的前提与保证,围绕着道教风水宝地,道教将生活审美化与诗意化,将生命审美化与诗意化,并且追求个体生命内在与外在的完全自由。
(一)心态淡泊宁静
德国哲学家皮珀认为,休闲是一种“宁静、平和的精神现象”及“轻松、不卖力和具有创造性的状态。”[21]这种休闲的感受是隐居山林的道士们最经常的精神状态,贞晦先生在《归山书方》中曰:“岳中逸士本藏名,常咏琴樽适性情。尽个临流看水色,有时隐几听松声。遍游万壑成嘉遁,偶出千峰饭治平。谈希夷,究玄默。沃予心,号无极。辞城阙,归山林。乐尔志号何深已,薄纷华号存素音,好将昤啸号畅冲襟。”[22]这首诗将道教的山水之乐阐述的淋漓尽致,功名利禄于我如浮云,还有什么比在生活在大自然之中,呼吸新鲜空气,欣赏美景更加让人快乐、让人沉心静气的事情呢?关于理想的休闲世界,老子有“小国寡民”,庄子有“至德之世”,《太平经》有“太平盛世”,文人有“世外桃源”,历代道教学者或信徒则有种种多姿多彩的洞天福地、神仙世界之诗意化描绘。在这样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世界里,人们从休闲中获得长生,融悟道与成仙为一体,聚人格化休闲和神仙化永恒之兼得之乐。与物质财富相比,快乐是一种主观的感受,这种感受来源于外部活动对人生理和心理的刺激。道教有乐生、贵生、养生并追求生道合一的休闲传统,道教长生需求下的的悟道休闲,贯注道与肉身生命、重视养生实践、追求生道合一是道教休闲思想的特殊品格,不仅指精神境界中的“心闲”,也指现实生活中的闲暇状态“身闲”,道教生活即诗意化的休闲生活方式。它所产生的快乐往往伴随着积极向上的情绪,这能使人精神饱满。如今,经济发展了,财富增加了,人们反而越来越浮躁和急功近利,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反而下降了,重温道教休闲的真谛,从压力中解放出来的人们,能感到格外的新鲜、刺激、超脱,还有安宁、从容、充实和生命的愉悦,这会让我们在千变万化的社会中找到一丝定力,反过来增加个体的快乐指数。
(二)审美纯粹从容
道教风水所选择的修炼环境大多在开阔优美的自然界中,能使人产生心旷神怡之感觉,这种审美体会是非常深刻的。因为道士很多时候是作为居民生活在山林环境之中的,追求自然本真的生活方式,并渴望打破人的个体生命局限,达到神仙超尘脱俗、逍遥无碍的自由境界。他们的欣赏体现了人文地理学者所强调“内在者”的感受,这种内在者的感受在审美中具有优先性。通常内在这者的感受功利性较弱,道教中人摈弃功名利禄的诱*惑,来到深山中进行艰苦的修炼,其审美心态是非常平和的,是在非常纯粹的心态下赏玩景观之美,属于“对对象做一种无利害的静观”(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这就是美学上所谓的“纯粹意义上的审美”。道士欣赏山川之美是无目的性的,体现了自康德以来西方现代美学所确立的一种经典的审美欣赏模式,欣赏“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之美。道教风水宝地所创设的环境乍一欣赏之时带给人们的是一种纯粹的审美体验,而等认识到这美从何而来之后,倘若想到好风水又会给我们带来如何好的效果之时,这种纯粹的审美体验也就消失了,虽然这种纯粹审美的短暂性并不能否定其纯粹审美体验所感受的愉悦性。
如今人们越来越相信,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和昂贵的商品,他们的休闲活动就不可能让人满意,这就是休闲的娱乐化和物质化所造成的后果。人们往往羡慕山林清修生活的无拘无束,却又耐不住山中的寂寞和生活的清苦,从心态上讲来讲,只有能够进入高雅的意境,才能获得尽善尽美的快乐体验。逍遥自在的道教风水宝地休闲对于个体和社会的价值不是体现在提供物质财富或实用工具和技术上,而是体现在为人类在文化上构建一个意义的世界上,在这个精神世界中,人能感受到思想上的自由、行动上的自由,摆脱了各种外在限制与束缚,全身心放松,使人的心灵有所安顿、有所归依,使人“成为人”。此外,休闲时间是休闲活动得以进行的根本保证,大部分休闲活动都离不开充足的休闲时间,快节奏的休闲活动往往不能使人产生休闲感,道教风水宝地休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要心胸豁然,俗虑顿消,耐心体会静漠恬淡,养性乐生的奥秘,静听天籁以皈依自然,才能得仙道合一之旨趣。
(三)生态和谐有情
生态和谐有情体现了道教风水宝地休闲的生态价值,它体现的是生态哲学,其价值来源于人们对简单、朴素、低碳休闲的追求,它是生态休闲的结果。风水“和谐有情”之“情”继承了中国传统审美经验的“移情”,体现在道教风水的格局中强调风水穴地周围的山水砂石等也要相应的具备拟人化行为,山峰回环拥护、前朝后案都要尊卑有序、各安其位。既迎合了儒家伦理道德对宗祖的尊崇心理,也符合民众的伦理需求。此外,按风水理念构筑的这种集山、水、田、宅为一体的村落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于贴近自然,因而展现出了秀丽的田园风光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村落与田野融为一体,形成了方便的就近作业和务实的循环经济的模式,单家独户,深居山林,日出而作,日落而歇。自然环境相对围合,难得与外界交往,同一个宗族的人们居住在一个村落里,形成聚族而居,与外界交往不多,农产品自给自足,是“世外桃源”般的族群聚落。可知,人们在对居住环境进行理性选择的过程中注入了非常多的感情,风水行为只是一个载体,其本质是想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周边环境的和谐,是寻求安全、温暖的心理诉求。风水中对合乎“人情”的空间环境的创造就是基于审美感受而进行的,让人感受到具有良好的风水条件下的现场景物可以给人带来“情感上的愉悦”,从而获得极大的心理的愉悦感、满足感以及舒畅感。山水砂石虽是无生命之物,但从人的角度来看它们,其颜色、质地、形状等都会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道教风水理论就是在合乎人的心理感受效果的前提下对外部空间构成规律加以归纳、概括、抽象进而构建出的理论体系。这种注重”人的空间”的创造倾向,使得“环抱有情”观念延伸到包括住宅选址和大规模居住环境设计等各个方面。
和谐有情也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上,在休闲活动中“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对他来说,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23]在道教看来,对动物植物的保护,不仅仅是出于一种善良的理念,而且是关系着天地生育、万物共存的根本大计,对动物植物的无情残害,归根结底亦是对人类自身的伤害,一个唯有人类、没有草木虫兽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有,那就是“九幽地狱,纵横数十万里,其中冥冥,尽是罪人。”[24]由于炼丹修仙、治病救人的需要,许多道士常年隐居深山老林,寻找各种各样的仙药灵草,在这个过程中道教认识了许多珍奇生物的药理作用,扩大了祖国医药的范围,对物种的收集、研究与保护也功不可没。总之,人与自然、人与人、个体自身之间只有协调发展,才能互相产生良性的影响,营造出健康宜人的生存居住环境。
综上所述,道教风水宝地不仅仅是察穴观水那么简单,它蕴含了丰富的审美及休闲娱乐内涵,与怡情易性、动形健身、调和气血、调畅情志的道教休闲观一致,推崇以传统的养生方法如琴、棋、书、画、诗、酒、茶、垂钓、戏曲、古玩鉴赏等来凝炼内在生命力,祛除人之生命中遮蔽“道”之光明的阴霾,复归本真、回归自然,体会物我交融的意境。如今现代休闲活动因人而异,千差万别,因各人的偏好性活动有所不同,但休闲虽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也必须有相应的精神储备,并非物质财富越丰富,人们越能充分地享受休闲,休闲更重要的是感受一种生命存在方式。“道教为现代休闲提供了一个可以‘游心’的精神与灵性旅游,也将是未来休闲旅游的不可或缺的珍贵文化资源。”[25]道教在风水宝地的最初目的是修仙得道,实际上却形成了实用与美观、均衡与对称、秩序与清幽兼顾的环境典范,崇尚自然,追求与自然沟通的人们,以人的精神、道德伦理和等级秩序模拟于自然,向自然寄托自已的生活理想,但却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身心愉悦、精神满足和人的充分发展,使人真正的“成为人”,这一点应该在现代休闲理论中予以发扬,最终突破民众所熟知的僵化的、庸俗的风水宝地印象。                                   (回到目录

参考文献

[1]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

[2]皮珀.闲暇:文化的基础[M].刘森尧,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3]孙尚扬:宗教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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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田晓膺:试论道教休闲学[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0(4).

[7]何兰萍:从现代休闲的发展看宗教的世俗化[J].青海社会科学,2007(3).

[8]李远国:洞天福地:道教理想的人居环境及其科学价值[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12).

[9]宇汝松:道教洞天福地的文化意蕴[J].世界宗教文化,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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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付其建:试论道教洞天福地理论的形成与发展[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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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正荣:休闲美学的禅宗思想基础

摘要: 从“歇心”、“无事贵人”、“立处皆真”三个基本范畴可看出,禅宗体系具有丰富、透彻的休闲美学思想。在中国传统休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禅宗休闲美学思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醇化了僧人群体对闲适安居精神的追求,提升了文人士大夫的山林回归境界,同时又融通了僧与俗、世间与出世间的二元对立,唯以“歇心见性”为最终标准。现代休闲美学研究正处于上升势态,但其学科理论之建构显然远未完成。以禅宗的基本理论视野为参照,不但可反思现代休闲美学之不足,更可从中汲取必要的理论养料。

关键词: 休闲美学;禅宗思想;歇心;反思

作者:吴正荣,玉溪师范学院教授,研究专长:生命美学、佛教哲学

休闲美学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目前,我国的休闲美学还处在理论建构阶段。[26]这种状况显然远远滞后于社会对休闲审美的实际需求,也不利于人们生命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不过,休闲美学的建构也应该是一个沉下心来才能做好的“休闲”过程,一味追求快速立论或不加选择地追随西方休闲学、美学构架,本身就违背了休闲美学的基本精神。能不能从反省自身、汲取中华文化一贯实有的休闲美学元素出发,建构深度的、可操作的休闲美学?并以之蕴养生命,展现出真正饱满、闲适的生命之美?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休闲美学思想”。尤其是禅宗理论,其核心就在“歇下心来”,自然呈现生命的清净、闲适、无染、大美[27]。在此意义上,禅宗思想及其对传统休闲文化的影响,无疑可为现代休闲美学的建构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灵活的方法借鉴。
一、禅宗的休闲美学思想
在禅宗看来,生命的最高境界是让狂乱不止、疲惫不堪的身心停歇下来,以无所分别的圆满心来呈现天地万物的美妙、真实,绽放生命存在的高贵、饱满,从而诗意地栖居。禅宗的休闲美学思想,直接从“歇心”的深度来审视主体的存在及与一切审美现象的关系,最终消融主客二元对立,使生命“停歇”于当下,展现出自性的本来圆满及作为自性显像[28]的整体世界。故而,对禅宗休闲美学思想的把握可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歇心”。“美”,只是一种觉受的结果。我们要反思的是:什么让我们失去了发现美的眼睛?——心太狂乱了!歇下心来,就不用再去努力寻找美的存在,一切至美自然而然呈现。禅宗并无意于建立一门休闲美学[29],它只是立足于对当下人心的观照,运用“歇心”的思路和方式,探究生命的终极存在及其根本价值。但伴随而来的却是:一旦歇心,一切自然闲适,一切美感自然充盈于生命的每一角落。在此意义上,禅宗的休闲美学实际上是“心闲美学”。一切美学现象都是“心境”的显像,心闲,才会出现真正的休闲之美。
禅宗对人心的观照是这样的:
观人生之天性,抱妙气而清静,感物外以动欲,心攀缘而成眚。过常发于外尘,累必由于前境。怀贪心而不厌,纵内意而自骋。耳流连于丝竹,眼转移于五色,香气酵起触鼻发识,舌之受味甘口噉食,身之受触以自安怡。细腰纤手弱骨丰肌,附身芳洁触体如脂,狂心迷惑倒悬自欺,如是六尘同障善道。方紫夺朱如风靡草,抱惑而生与之偕老。[30]
引文的核心含义其实就是“欲望覆心”、“心狂”。由此,人的审美深度就被局限在“眼耳鼻舌身意”所感所触之表层欲望。并且,这些狂心乱象“起处无从。无始无生,能穷识性。只谓不觉,忽尔念生。犹若澄澜,欻然风起。不出不入,汹涌之洪浪滔天。非内非外。颠倒之狂心遍境。”[31]一般情况下,人们连发现自己的这种狂心都很困难,更如何谈得上“停歇”。
禅宗究竟从哪里着手来停歇此“狂心”?是谁发现了狂心不停?禅宗发出了人类生命史上最伟大的追问。——必然有一个永恒寂静,本来就静静停歇着的“本心”,才能映显出当前之心的盲动、狂乱。也必然要停歇于那永恒清净的“本心”,才能够真正“歇下心来”。
从理论上讲,“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无心恰恰用,常用恰恰无。”[32] 人心狂乱,本心匿藏。一旦“歇心”,则自性动用。因此,“歇心”就是确证清净自性的存在。禅宗惠能说:“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33]描述了本心视角中的一切现象,强调了唯有从本心的角度才能够看清、停歇此狂乱心。《心经》中,甚至还讲到了“歇心”的基本原理、方法: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陲。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34]
“无”是带有方法*论、实践论性质的具体“歇心”行为,本质上就是“停歇”无明。无明之心一旦停歇,就能够真正远离颠倒梦想,心无挂碍。心无挂碍,就是“歇心”,就是一切放下,获得心的绝对清净,度一切苦厄。
但其实,即使懂得歇心的道理,人心依然狂乱不堪。正如《涅槃经》说:“心轻躁动转,难捉难调,驰骋奔逸,如大恶象。”[35]针对这种情况,禅宗将“无”的方法进一步具体化,用“参话头”、坐禅等方式来平息、驯服这颗狂象般的心,以保证达到“歇心”之目的。当然,“歇心”并不是“停止”人的思维意识。思维意识是人类的基本属性和生命特征,停止了,就意味着已经灰身灭智孤立于社会,或是生命现象已经终止。禅宗“歇心”的意思是:调顺心灵,使之按照自己本心的意愿进行合理作为,从而静静地安住于当前的事中。这种时候,人心将会真正专一、栖歇下来。故而,“歇心”,才是最根本的休闲;确证自性,以“休闲心”视之,一切生命乃至审美现象才可能显现为“休闲之美”。惟其如此,才是最为深刻的“心闲美学”。
其次是表现为“无事贵人”。“无事”绝非无事可做,“贵人”亦非资财身份等之特殊。而是指能够真正“歇心”者:“求心歇处即无事。”[36]“觉即佛性矣,唤作无事人。”[37]沩山灵佑则更为具体地描述道:“若无如许多恶觉情见想习之事,譬如秋水澄渟,清净无为,澹泞无碍,唤他作道人,亦名无事人。”[38]而明确提出“无事贵人”概念的应该是临济义玄,其《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中说:
切要求取真正见解,向天下横行,免被这一般精魅惑乱。无事是贵人,但莫造作。秖是平常,尔拟向外傍家求过觅脚手错了也。[39]
这样看来,“无事”就是心中安住、无慌乱求驰,“贵人”就是拥有富贵心理和富足精神的“闲人”。“无事贵人”实为不受内外因缘的左右而清净、安宁、从容,心灵自足、圆满、高贵的智慧觉者。
“无事贵人”实际上是歇心之后的自然结果,人人都能成为“无事贵人”,因为人人都具足清净自性。惠能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40]形象地指出了本心自净、自闲,本来就是无一物、无一事。只是由于种种无明业力,我们往往会陷在“有事”当中。所谓的“事”也就是寻常世间的各种欲望。南朝沈约《述僧中食论》将之归为三类,非常清晰:
心神所以昏惑,由于外物扰之。扰之大者其事有三:一则势利荣名,二则妖妍靡曼,三则甘旨肥浓。荣名虽日用于心,要无晷刻之累。妖妍靡曼方之已深。甘旨肥浓为累甚切。万事云云。皆三者之枝叶耳。[41]
“有事”即是世间种种欲望未了,或是物欲,或是声名,又有的人是求道过程中的无用之功。如《景德传灯录》卷九载:
大安访百丈,问:“学人欲求识佛,何者即是?”百丈当即呵斥:“大似骑牛觅牛。”大安日后有悟,复问:“识后如何?”百丈即答:“如人骑牛至家。”[42]
引文的“骑牛觅牛”就是无事生事,不能亲识自性圆满,是“有事人”。而“骑牛至家”则是指确证了“无事”之根本,回归于心的安宁,不再受困于利欲诸害。“有事”是向外逐求的结果。如要成就无事之大贵人,就必须确证清净本性,真正“歇心”。
禅宗文献中记录有很多得道的“无事贵人”。如药山惟俨禅师,完全是一种艺术化的“无事”生活。《宋高僧传》载:
(惟俨)一夜明月陟彼崔嵬,大笑一声,声应澧阳东九十许里。其夜澧阳人皆闻其声,尽云是东家。明辰展转寻问迭互推寻直至药山。徒众云:“昨夜和尚山顶大笑是欤?”自兹振誉遐迩喧然。元和中,李翱为考功员外郎,与李景俭相善。俭除谏议荐翱自代。及俭获谴,翱乃坐此出为朗州刺史。翱闲来谒俨,遂成警悟。又初见俨执经卷不顾。侍者白曰:“太守在此。”翱性褊急,乃倡言曰:“见面不似闻名。”俨乃呼翱应唯,曰:“太守何贵耳贱目。”翱拱手谢之。问曰:“何谓道邪?”俨指天,指净瓶曰:“云在青天水在瓶。”翱于时暗室已明疑冰顿泮。寻有偈云:“炼得身形似鹤形,千株松下两函经。我来相问无余说,云在青天水在瓶。”又偈:“选得幽居惬野情,终年无送亦无迎。有时直上孤峯顶,月下披云笑一声。”[43]
药山惟俨完全是与明月星辰、古松白云为伴,世间事不迎不拒,随缘处之。李翱将他描述为仙风道骨,随心读经、传道、应世、自足的解脱智者。这正是永嘉玄觉《证道歌》中所描述的“绝学无为闲道人,不除妄想不求真”的典型。同样的“无事意趣”还可从廓庵禅师《十牛图颂》中择出,其第七至第十云:
骑牛已得到家山,牛也空兮人也闲。红日三竿犹作梦,鞭绳空顿草堂间。
鞭索人牛尽属空,碧天寥廓信难通。红炉焰上争容雪,到此方能合祖宗。
返本还源已费功,争如直下若盲聋。庵中不见庵前物,水自茫茫花自红。
露胸跣足入廛来,抹土涂灰笑满腮。不用神仙真秘诀,直教枯木放花开。[44]
“无事贵人”所包含的美学意蕴并不是对外界事物的美学判断,而是从生命深处展现出来的无分别,正因为这种无判别的如实观照,一切物相,包括人类生命自身,才显现出其超越功利欲望的本来面目,一切美学现象也才具有了自性深度的终极之美。
再次是“立处皆真”。可理解为一切时一切事都呈现本来清净、具足本心之美,是于自性层面消除主客二元对立的高度统一。“立处皆真”有一个理论前提:已证得自性本心的圆融境界。否则即使口中说人人是佛、山河大地尽是法身,也是虚妄之“狂心”。此处的“立处皆真”即是建立在前文所述之“歇心”、“无事贵人”之理论与实践基础上的。如《续古尊宿语要》云:
佛语心为宗,无门为法门。心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法离见闻,非耳目之所到。遮里如何体会?先圣见你无扪摸处,遂向第二头道。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心如虗空,无有边际。本来无住,然后从无住本,立一切法。立处皆真,当体空寂。若定执有心有法,正是一翳在眼,空花乱坠。永嘉不云“心法双忘性即真”?须知当人分上,壁立千仞。如莲花不着水,一切处污染不得,方能于四生六道,虎穴魔宫,出入纵横,自他兼利。不见洞山对云门道“某甲今后,向十字街头,不蓄一粒米,不种一茎菜,接待往来”?[45]
大意是说必须“心无所住”,才可能“当体即空”、“立处皆真”,否则还是属于“一翳在眼,空花乱坠”。具备了这种解脱前提,才谈得上“大丈夫磊磊落落,当用处把定,立处皆真。顺风使帆,上下水皆可。因斋庆赞,去留自在。此是上来诸圣。开大解脱,一路涅槃门。本来清净空寂境界。无为之大道也。”[46]生命也才有可能显现于任何一种物相——花开雪落,无处不真。浮云潭影,无处不美。
一般意义上的休闲,实际是有意识地使主体停歇下来,和生活还是有对立,没有真正做到成为生活的主人。而禅宗却将这种真正的“休闲”贯穿到了生活当中——任何事都和“心闲”不矛盾。这种解脱后的从容,正是确证内心圆满时的自然显化。如慧旻禅师说:
道无动静法本随缘,立处皆真随方作主。在天地则覆载,在日月则照临。在君臣则移风易俗,在释氏则兴运慈悲。[47]
这种理想境界具体化、投射于世俗生活中,就有了所谓的道在日常,闲在日常,随遇而安的“大俗”之闲:
佛法无用功处,只是平常无事,屙屎送尿,着衣吃饭,困来即眠。愚人笑我,智乃知焉。古人云:“向外作功夫,总是痴顽汉。”你且随处作主,立处皆真。[48]
除了上述闲在日常琐事之中,还有“正月十四十五,双径椎锣打鼓,要识祖师西来,看取村歌社舞”[49]的乐在市井,安在市井。如果再“雅化”一点来讲,就表现为各禅者的艺术化、审美化生活。也就是将生活中的一切艺术化、审美化。如志芝庵主“千峰顶上一间屋,老僧半间云半间。昨夜云随风雨去,到头不似老僧闲”[50]的闲居山巅云端。又如无门慧开“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51]的优哉游哉。这种心境,闲到极致,无事到极致。从这种角度来看,无事不闲,无时不闲,凡一切审美现象,都浸透了生命的内蕴,都是生命本性之美、本性之真。
从以上论述来看,禅宗本未立“休闲美学”之名,但处处透出“歇心”、 “无事贵人”、“立处皆真”等休闲到极致的生命美学思想,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休闲美学”。随着禅宗的传播发展,这种“美学”以巨大的影响力渗透到了中国传统的休闲文化中,并成为了其中最为核心的理论构成。
二、禅宗休闲美学思想对传统休闲文化的影响
禅宗休闲美学思想追求的是生命安顿、内心休歇。基于解脱痛苦的突出功能,它对整个传统休闲文化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如果说儒家偏重在社会活动中成就自我,道家倾向于追求生命的出世价值,那么禅宗的休闲美学思想则突破了出世入世的二元对立思维。生命之美既可显现于入世的社会价值中,也可安住于出世的山林泉涧。这种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僧人群体的闲适安住。中国僧人秉持着佛教的基本生命价值理念,在与本土文化的结合中,于山水间建造了大量寺庙。这本身就是禅家休闲文化的体现。而僧人不论住寺与否,都突出了该群体的“闲适”特征:“禅那千古寄,名利一身轻。豁尔非游境,翛然乐道情。更穷西祖意,天朗远川明。”[52]在他们身上展现出来的“休闲美学”意识,实际上是人性的自然本色,是对名利等功利价值的否定,是成就生命圆满时的自足之美。如船子德诚。德诚是将禅宗休闲美学演绎到极致的人物,他留下的史料并不多,似乎一生都只是在摆渡中度过。但即使仅凭一首《垂钓偈》就足以将其载入中国文化史册。云:“千尺丝纶直下垂,一波才动万波随。夜静水寒鱼不食,满船空载月明归。”[53]他安住在渔舟中,以垂钓翁的形象出现,像是已在水面上凝寂千年。《禅林类聚》载:
船子诚禅师与道吾云岩在药山分别后,往秀州华亭泛一小舟。曾嘱道吾云:“师兄向后有座主,指一二人来。”道吾后至京口竹林寺。时夹山会禅师住持上堂。有僧问如何是法身,会云法身无相。云如何是法眼,会云法眼无瑕。吾不觉失笑。会下座具礼请问。吾云:“吾有同行在华亭船上接,人汝往见之必有所得。仍须更易其服。”会乃散众易服径造华亭。师见会来便问:“大德住甚么寺?”会云:“似则不住,住则不似。”师云:“不似又不似个甚么?”会云:“不是目前法。”师云:“甚处学得来?”会云:“非耳目之所到。”师云:“一句合头语,万劫系驴橛。”师又问:“垂丝千尺,意在深潭。离钩三寸,子何不道?”会拟开口,师拈桡子劈脊打落水中。会才上船,师急索云:“道,道。”会拟开口,师又打。会豁然大悟,乃点头三下。师云:“竿头丝线从君弄,不犯清波意自殊。”会遂问:“抛纶掷钩,师意如何?”师云:“丝悬渌水,浮定有无之意。速道速道。”会云:“语带玄而无路,舌头谈而不谈。”师云:“钓尽江波,金鳞始遇。”会乃掩耳。师云:“如是如是。”乃嘱云:“吾在药山三十年方明得此事,汝今得已。向后莫住城隍聚落,直须藏身处没踪迹,没踪迹处莫藏身,向深山镢头边接取一个半个,嗣续吾宗,无令断绝。”会领旨礼辞而去,频频回首。师复唤云:“阇黎。”会回首。师举船桡云:“汝道别更有在。”言讫踏翻船于烟浪。[54]
船子诚不但闲居渔舟,渡悟夹山也显得随心所欲,更令人震惊者是他的“闲”已经透彻到生死自由的境地。在最后叮嘱夹山,释尽夹山心中最后一丝不净时,踏翻小船,归于烟波深处。这种深度的气定神闲,连生死也不受其困扰,那么还会有什么狂心不安、无休不闲呢?
另外,诗僧群体非常值得注意。他们创造出了大量充满山林出世意趣的诗歌。这些诗歌体现着禅宗的生命态度,又抒发了他们对生命安顿与对现状的自足,真正意义上建构了传统文化中的休闲美学,成为传统休闲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诗僧虽非僧人之全部,但他们的特殊形象突出了僧人群体的基本价值观。尤其晚唐以降,禅宗成为中国佛教之主流,充满禅宗意味的诗僧们“并无讲禅、译经之功,亦无收徒聚众之举,往往托钵化缘,苦行于乡村百姓之中。独来独往,啸傲于山林风月之间”[55]。他们行止自由闲适、不加雕饰,对生命现状充满专注、满足,唯志于游山访水,修行清谈。在诗僧眼里,只要是原本的自然之物,都足以成就他们的闲乐。据《补续高僧传》所载,宋代僧人惟政就“秋夏好玩月,盘膝木盆中,浮于池上,自旋其盆,吟笑达旦,率以为常”[56]。当然,诗僧们也仅仅不是一时寄情山水,乐以忘忧,也不乏于其中悟道参禅,随意休歇者。如无异元来禅师在《送老父归》中写到:
寄锡山林意自清,尘中鸡犬杳无声。春秋门外临溪月,杨柳堤头挂树筝。旧日浮华皆梦想,现前须发博虗名。乡亲若问修行事,原是当年蹭蹬生。
日食三餐饱便休,饭余无事喜登楼。面前山色随迁变,眼底云霞任去留。以法为亲疎世相,视身如寄等浮沤。尘寰多少黄梁梦,输与深山枕石头。[57]
无异元来并不断绝与老父、乡人的联系。但是,他于日常生活处参透世事变幻浮云,故随缘歇心、无事、立于眼前一切真幻。这就是禅宗安住于世事日常、山水草木、星辰风月中的“大无事者”之休闲典范。
第二,文人士子的山林情结。中国本土儒家、道家的休闲文化本来也独具特色,如儒者所说的“智者乐山,仁者乐水”,道家的清静无为,以及魏晋时期的竹林之风。不过,禅宗休闲美学思想对文人士子的影响还是非常清晰地凸显了出来,为传统休闲文化增添了独有的气韵。这可从以下三方面略作分析。
首先是对文人集体心理的抚慰。唐代“安史之乱”后,整个中华民族的集体心理都遭受重创,尤其是与社会传统价值关系最为直接、紧密的文人,心理更是发生了巨变。之前的狂放和大气不复存在,更多的是一种形影孤单,自伤自怜。但同时,禅宗文化的介入也使得他们强调对内心世界进行静谧观照,反省自身,以获得心灵的清净和解脱。禅宗的“闲文化”不仅培养了文人的休闲心理,更成为文人省察自我、治愈心灵创伤、提升生命价值的重要思路和实践方法。
其次是对官场失意的调适。文人*大多秉持儒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但绝大部分文人在官场上并不如意,或遭谪贬放逐,或进入不了核心阶层。这种时候,他们往往被动但下意识地走向山水,寻求一种失意心理的调适。如柳宗元,在经历了仕途坎坷、人生的波折之后,开始寄情山水,寓意于《渔翁》[58],归心于《江雪》[59]。两首诗作展现的完全是一种和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凝定,当人心安住在这一切美景之中,强烈的求驰心、失意感便消失无踪,实现了生命最彻底的休闲,并在这种休闲中超越了现实人生的苦难与不幸,化解了内心挥之不去的痛苦与不安,得到了另一种生命价值意义上的永恒与美好。
再次是主动契入山水,涵养生命之灵性价值。《佛祖历代通载》云:“古之隐君子及学道之人,多居山林,木食涧饮,稿项黄馘,自放于方之外。”[60]从该材料来看,很多文人入山是为“修道”,直接体验山水精神。禅宗的兴起,使得中国古代的文人内心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往儒道互补的心理安顿方式开始朝儒道释融合发展。文人越加注重对内心静谧世界的观照,更多转向一种于自然山水间的生命证悟。“自然适意、不加修饰、浑然天成、平淡幽远的闲适之情,乃是士大夫追求的最高艺术境界。”[61]文人开始注重追求心的空寂,而心闲才能悟到空的妙处,无论是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还是“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 ,山水花草的空灵自在都成为诗人心境的流露、安顿。经过禅宗的这一浸润,单从生命境界、质地上来说,文人无疑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变与提升。休闲文化也变得不再是单纯地思考生命问题,而是真正深入到生命的本心境界,能够落实于山水之中。
第三,出世与入世不拘的坦然、从容。冒然地说儒释道绝对出世或入世并不科学,出世与入世也不应成为最终的价值判断标准。在禅宗看来,出世也好,入世也罢,都是为了确证生命的终极价值,二者间并不存在矛盾。实际上,禅宗的终极本旨在于出世入世间的心灵洞彻。如果能确证清净自性,则遁入深山并无不可,居于闹市同样洒脱。但若身心尚未解脱,那么即使在深山中隐居也并不平静,并不休闲。如永嘉玄觉就持此见解。据《禅宗永嘉集》载,朗禅师邀约永嘉一起归于山林,看“青松碧沼,明月自生”,享“名花香果,峰鸟衔将”之趣。但永嘉拒绝了,理由是:
先须识道,后乃居山。若未识道而先居山者,但见其山,必忘其道。若未居山而先识道者,但见其道,必忘其山。忘山则道性怡神,忘道则山形眩目。是以见道忘山者,人间亦寂也。见山忘道者,山中乃喧也。[62]
明代云栖祩宏认为“大隐居尘,小隐居山”[63],这都还有小大之分别。永嘉玄觉认为如果还未得“道”就已入山,其实达不到真正的心解脱,反而会“山形炫目”,障碍灵性。然而如果证得了道体,人间山上本无区别,居山也无不可。所以,他的《证道歌》中,就显出一片逍遥气象:“入深山,住兰若,岑崟幽邃长松下,优游静*坐野僧家,阒寂安居实潇洒。”[64]生命早已超越分别,尽管山居生活有时很简单清苦,但居山也有了居山的至乐。紫柏和尚也说:“断发如断头,倘再计山林可以避祸,朝市取祸必易,则尚有头可断矣。所以甘受报缘,初不暇生心趋避也。且舍境何以煅心哉。”[65]言下之意,同样认为应该锻炼出世入世之圆融。
虽说禅宗不执着于福寿资粮,但也不鄙斥这些世俗因缘结果。如道霈禅师就认为出世价值和入世价值是统一的,真正的解脱者不应拘于二者分别:
夫箕畴五福寿居其首者,福之本也。苟其本弗立,则余之四福谁为享受乎。故寿居首也。我辈沙门释子居山林岩谷之间,他无所事,惟道是谋。远尘离党,钵食纳衣,美其菜根,乐其幽寂。寿虽若可缓,然非寿亦无以竟其道业。由是观之,寿为世间福德之本,亦出世间道德之本也。可弗重欤?[66]
从这种思路来看,禅宗主张既要休闲于林间山外,但更要安心于俗世人伦。不过,最为关键的原则是不能被世间世外的分别心障蔽了。不论身处世间世外,人类必然要直面自己的真实心灵,而这种心灵的动向、做作,如果不从根本真心上来透视,是不可能真正逃脱其左右的。这样的安居休闲,实际上是空有其名的伪休闲。
总体上说,“中国人对生活与休闲有精深的思想,形成了一个悠闲社会。”[67]禅宗休闲美学思想的浸入,更使这种传统休闲精神发生了质变。这种质变性的影响,最突出地体现在禅宗思想造就了一批亲力实践闲适安居的僧人,成全了文人士大夫对自心的弥补、调适和生命境界之提升、安顿,并最终将这种休闲精神深入至本体层面,完成了中国传统休闲文化中“歇心”于世出世间的终极圆融。
三、现代休闲美学反思及禅宗休闲美学思想的启示
休闲美学受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但并不能将其简单视为人类生活发展、富足到一定程度后对更高生命质量的追求。[68]实际上,它是人类下意识中对自身生命缺憾的弥补。——人们发现自己过得并不适意,既不休,也不闲,还不美。也因此,目前学界对休闲美学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并充满期待。作为一门学科,休闲美学即使在国内而言都已经出现了蓬勃发展之势头。不过,当我们真正以“休闲”之眼光来审视时下的休闲美学。显然,尚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反思。从禅宗休闲美学思想的视野来看,休闲美学的得失便更加清晰。而这些,刚好是现代休闲美学可有所借鉴,从而反省、完善自身的地方。
第一点,反省休闲美学对西式思维的迎合。休闲美学并不绝对界定为只能是“中国式”、“东方式”、“西方式”。从一门学科的理论包容性上来说,虽然要建立自己的立场、特色,但也更应该善于吸纳人类文化中的所有优秀成果,不能陷入某种长期的理论研究惯性中。从中国自身的休闲美学研究模式来看,主流还是不自觉地追随西方美学话语。主要表现在:首先,作为学科化的休闲美学诞生于西方,也以西方科学、哲学、美学、人性解放意识等为隐性基础。近现代中国对西方文化的迎合态度,使得近现代学术研究中充满西式思维。自此而产生的休闲美学研究热潮,“沿袭国外休闲学研究思路,休闲概念的美学分析成为国内休闲美学研究的重点和关键”[69]。而且“中国当代休闲美学研究还存在着‘言必称希腊’的现象,理论空洞,缺乏休闲实践研究,缺乏休闲产业美学研究的缺陷”[70]。现代休闲美学研究所依据的文本材料,动辄是西方诸论。其次,是话语表达的西化,目前休闲美学所运用的表达方式、话语概念,基本上都在套用西方学术词汇。这并不是说西方学术和话语不够深刻或存在问题,而是不禁要问:作为中国文化自己的休闲美学在哪里?更深一步讲,这是国人对自家文化的认识程度和认可程度的问题,这实际上关系到自身的主体立场、存在价值,这是中国文化主体性减弱甚或消失的表现。故而,建构休闲美学理论,并不是简单的学术问题,还是一个对自身存在的认识和对更深一层生命价值的认可问题。
第二点,某种程度上,现代休闲美学缺乏应有的生命深度和生命担当,无法立足于终极根本而真正使人安歇。在休闲美学的建构中,研究者的“本体论”思维惯性要求其建立一种深度的,甚至是终极意义上的学术本体,以保证休闲美学理论基础的正确性以及行之有效。从现代休闲美学产生的直接外因来看,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经济文化之现实。从积极方向来说,这恰好应该是现代休闲美学构成的雄厚基础和特殊保障,但情况似乎刚好相反:“大众文化时代的艺术却也失却了传统美学中对于形而上学的‘道’的追求而沦为平面化甚至庸俗化。” [71]现代休闲美学的终极深度在哪里?有学者从宗教休闲学的角度说:
宗教休闲是一种偏重内心精神境界的境界性休闲,因而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对日常生活的审美超越。通过宗教休闲,人们能在俗世间的平凡事物中发现“道”的光辉,并因之而产生惊喜,获得诗意般的审美感受。又由于宗教体现着人对自身有限性的挑战与超越,宗教休闲也能激起人的崇高性情感。 [72]
毫无疑问,宗教所推崇的“道”、“神”是心灵休闲归所之一,具有终极性深度。休闲美学毕竟是一门交叉学科,它的产生并非自身拥有多么深厚的理论基础,而是多学科交叉融合而催生的现代新型研究视角。这种学科的劣势在于容易失去自己的特点,尤其是深度。理论深度要从何寻找?当然是从其理论肇始的各种文化体系中去获得。西方文化喜欢将这种深度置身于“本体论”、“神意志”,而中国人则习惯从传统文化之“道”来处理这个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说古人提出了怎样具体明确的休闲理论,而是说古人关于人生、生命、艺术和美的思考和体认,传统美学关于生命存在的意义、价值和个体归属感的思考与表达正是现代休闲文化理论研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是与我们现代人的休闲生活密切相关的,对于现代休闲文化建设着巨大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毕竟,古代人的美学思考也好,审美理想也好,与现代人关于休闲理论的研究和思考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美作为人的自由境界与休闲对于人类本性自由精神的价值追:人如何有尊严地活着,活的像一个真正的人。”[73]而这种承载着生命的价值、尊严的休闲审美深度,显然可从禅宗休闲思想中去体受。本文的论述也一再说明,禅宗休闲美学思想提供的是一种关于生命安顿的深度。现代休闲美学所应承担的,并不能局限于表层的闲适慵懒与消费享受,而应该以生命的纯化、回归为终极目标,成就一种生命终极价值的深度、厚度、担当。
第三点,是关于如何实现休闲之美的方法问题。毫无疑问,休闲美学是一种较为乐观的生活设想、生命理念,人如果能身处这种境界,则一定程度上成就了自身的价值,饱满了自己的人生。但是从现代休闲美学的研究、发展现状来看,休闲之美并不见得能够真正贯彻于实际生活,其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研究中缺少对“方法”的深入探讨,更缺少一种实际运用于生活的意识、能力。我们可以大胆地试问:人们真的休闲了吗?即使是研究休闲美学者,心灵是否也能够真正休闲下来,有片刻的安顿、饱满、光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现代休闲美学研究中最为重要,却也最为缺失的问题。缺少这一环节,休闲美学将成为一种空谈。现代休闲美学的休闲方法有很多,例如各种山水浏览、游戏放松以及影视刺激等,都为现代人提供了很多消遣方式。现代社会休闲美学必须有这些较为轻松闲散的方式来加以对应。但是,休闲美学的核心实际上是心灵闲适的“心闲”,而不是身体享受的消遣,没有一些能够调节心灵或彻底回归生命本来状态的实践方法,休闲美学就会流于表面。而在之前的论述中,笔者曾大量谈及禅宗如何运用各种特有方法来调心,回归生命之本在。如临济义玄更进一步说:
尔一念心歇得处,唤作菩提树。尔一念心不能歇得处,唤作无明树。无明无住处,无明无始终。尔若念念心歇不得,便上他无明树,便入六道四生披毛戴角。尔若歇得,便是清净身界。尔一念不生,便是上菩提树。三界神通变化意生化身,法喜禅悦身光自照。思衣罗绮千重,思食百味具足,更无横病。菩提无住处,是故无得者。[74]
义玄所说其实代表了禅宗“歇心”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运用,现代休闲美学的理论建构以及付诸实践,无疑可以参考禅宗之说。
第四点,是关于休闲美学的“伪休闲化”问题。毫无疑问,休闲美学是为了降低盲目追逐的节奏,从而最有效率地达到生命状态的饱和化、审美化。不过,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一心扑在工作上,真正喜欢某种工作而充满创造造性的人,生命是光明、乐观并拥有用之不完的精力的。对他们而言,澄心于工作便是最大的“心与物合”,便是“心闲”。偶尔停歇下来,也不过是身体调节的需要。这样的人,心灵是饱满的,即是在休闲,也会显现出饱满、放松、乐观的态度。而“心有所缺”者所一味追求的“休闲美学节奏”,即使是放缓、停留并且一切生活资料均有富足,那颗心也充满躁动、躲避、脆弱,这样的人是缺乏生命活力和创造力的。纵然有大量的时间空间休闲,也不具备审美之能力和为人之魅力,是“伪休闲”。所以,休闲美学的研究和实践中确实存在“伪休闲”等问题。如有学者说:
这个物质繁盛,精神贫瘠的时代,休闲与快乐是被当下中国人忽视的重要价值。不少人会把休闲与懒懒散散,不务正业,虚掷光阴联系在一起,把快乐与不求上进、醉生梦死混为一谈,不停工作、匆忙赚钱则成为人们的习惯。而与此同时,环顾四周,不难发现,狂飙突进式的造富运动和速度比赛使中国社会充满了“现实狂燥者”和“未来焦虑者”,金钱财富在快速积累,而很多人的灵魂则无处安放。一些人在丰饶中纵欲无度,生活方式与生活型态完全偏离了快乐轨道。这反映在大众休闲领域,则是“伪休闲”、“逆休闲”、“浅休闲”与“忙休闲”等非理性行为恣意盛行,人们迷失在金钱与速度的陷阱中难以自拔。[75]
的确,休闲美学不应该只从名称来看,而应静心观照,洞穿其实质。这样一来,我们甚至可发现在“休闲美学”的名目下,甚至存在着休闲美学的“异化”。现代休闲美学从其产生来看,实际上是科学理性和物质高度发达的产物,本身就带着一维性、物质性、功利性特征。也就是说,这门学科很大程度上就是现代社会心态和物质特征的外显。在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的左右下,休闲美学往往不能“闲下来”,反而常被其中的巨大力量卷着一起奔走,成为社会躁动心态的附庸。故而现代休闲美学存在“人类狂心显现于休闲美学形式”之实,人们并不一定能依赖其获得真正的休闲之美。
总述之,社会的发展,人心的需求催生了学科意义上的现代休闲美学。但从总体上来看,现代休闲美学尚处在理论建构阶段。休闲美学是一门交叉学科,直观上可视为休闲学和美学的交叉,更细致一点来说,则是政治学、人类学、哲学、宗教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融合。故而休闲美学具有现成的理论成果可资运用,却也显得并不成熟。反思其理论体系,至少在对西方休闲美学理论的依附、当前休闲美学所到达的理论深度、休闲美学实践方法的缺失、休闲美学的“伪休闲性”等几方面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从禅宗的视野来建构现代休闲美学,是一种值得尝试、借鉴的思路。禅宗并不是专门化、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休闲美学”,但它牢牢抓住了几乎所有学科都试图实现的理论核心:即生命于本心层面的安顿。禅的境界,就是“歇心”、“无事”、“立处皆真”的生命安顿境界。其中包含着独特的,从审美主体到审美现象,乃至主客二者完全消融对立的一整套休闲美学思想。正因乎此,禅宗思想对传统休闲文化、休闲美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积极作用。某种程度上,中华民族一直以来的平和心态,便是禅宗休闲美学思想融入血液的直接结果。显然,建构现代休闲美学体系并使之对人的日常生活、安身立命起到积极作用,是应该对禅宗休闲美学思想有所回应并从中汲取有效养份的。 image00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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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敏明:论庄子的休闲观

提要:本文认为休闲问题内含于庄子对生命意义、自由精神的追求中。结合现代休闲的几个特征考察庄子的休闲观,以揭示庄子休闲观的内涵。对于个体而言休闲首先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体验,庄子是一个善于休闲的人,想要获得心闲的关键在于如何“用心”,以“乘物以游心”为代表分析了的庄子的游心法。其次休闲是一种当下的生活方式,庄子直面现实,倡导自然朴素的人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智慧,如“性体抱神”去除机心回复自然的本性,懂得生活中的“无用之用”,重复性的劳动或活动可以使人由“技”而“进于道”等。第三,休闲是分层次的,休闲所追求的人生理想,生命意义具有超越性。庄子休闲观的核心是游心于天地之间,而其最高境界则是与道合一,体验道的境界。

关键词:心闲、休闲智慧、游心

作者:孙敏明,哲学博士,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研究专长:休闲美学

庄子的哲学是关于人生的哲学,它关注于个体生命的生存状态,养生修性,在纷繁复杂的人间世界保持冷静的思考,理性的批判,在现实和超越现实之间徘徊悠游,飞扬的精神可以超出尘外,与天地大道同化衍流。而“休闲研究的核心观点是,休闲是人的生命的一种状态,是一种‘成为人’(Becoming)的过程,是一个人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休闲不仅是寻找快乐,也是在寻找生命的意义。”[76]休闲问题内含于庄子对生命意义的追索中,对自由精神的追求中。正是在共同关注人生,关注个体生存状态、精神状态的问题上,两千多年前的庄子思想依然成为我们今天休闲哲学思想可以不断借鉴和挖掘的宝库。

一、休闲即“心闲”
对个人而言,是否处于一种休闲状态,关键在于个人的感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心闲”才是真正意义上个人的休闲状态。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秋水》)[77]
这则著名的庄子与惠子争论“鱼之乐”的故事,充分体现了个体对于休闲感受的主体差异性。故事里的庄子在濠上观鱼,满心喜悦,把这种悠然自得的心情投射到鱼上,自然就感受到鱼之乐,是鱼之乐更是人之乐;而惠子古板,偏偏认为人与人、人与物难以在情感上认同沟通。可见庄子是个懂得休闲的人,而惠子却是个缺乏情趣的人。
休闲是不能依靠时间上的闲暇来界定的,“休闲和空闲时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空闲时间只是计算时间的一种方式,而休闲则涉及到存在状态和人类生存的环境。”[78]同样,休闲也不能通过空间上对日常生活环境的疏离来界定,因为特定时空是外在的,而只有此时此刻的心境对个体来说才是最真实的。外出游玩观景,庄子也曾遭遇本想休闲结果却几天不愉快的事,如庄子有在雕陵之樊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故事。
对于个体而言能否休闲,关键在于心的活动,学会真正的休闲,让心灵有感受闲适的能力,有自由飞翔的能力,这就需要解放身心,去除累患。庄子珍视个体生命的存在,在庄子看来,做人千万不要被各种“身外物”,例如权势地位、名誉财富、仁义道德等所役使。
一受其成形,不忘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齐物论》)
人从降生到世起就不可避免的投入到了外物的包围中,与外物相磨相擦,一辈子忙忙碌碌,驰骋追逐于外物之中终生疲惫困苦而人生的意义又究竟何在呢。如果终日沦陷与外物中,受外物的纷扰,那么心境是无法真正进入安适状态的。“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知北游》)游观玩赏山林、皋壤的景观,游观者欣然快乐,然而快乐还没有结束,悲伤又继之而来,快乐与悲伤的情感随着外物的变化而变化,它们的来去也不受自我的控制,这样游观者成了喜怒哀乐情绪的寄生场所,又何谈心灵的真正自由与解放。
个体休闲与否在于“心闲”,即主体感受体验到的内心的愉悦感和自由感,那么关键就在于如何“用心”。庄子提出了一系列的用心法或说游心法,如“外化而内不化”、“逍遥游”、“入游其樊而无感其名”、“乘物以游心”、“虚己以游世”等等。我们以“乘物以游心”为代表来具体讨论如何游心。
“乘物以游心”是一种用心法,也是一种游心法。语出《人间世》篇,它的语境是叶公子高受楚王的命令出使齐国,叶子高受命后忧心忡忡以致内伤身体,又担心如果完不成任务还会受到楚王严厉的刑法,于是无可奈何向已成为庄子代言人的孔子请教,孔子在对他进行了一番谆谆教导后,告诉他总而言之解决的妙法就是:“且夫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
要解说“乘物以游心”的含义,先要弄清“不得已以养中”。关于“不得已”的含义,一般解释成“理之必然”,如郭象注:“理之必然者。”关于“养中”,成玄英疏:“养中和之心。”陈鼓应解说:“老、孔都重视守‘中道’,但儒、道二家观点不同。孔儒的‘中道’,指不偏不倚,不走极端而采调和的态度,取两极的折中点。庄子的‘养中’,则顺着老子‘守中’之义而发展,老子形容天地之间犹如风箱,‘虚而不屈,动而愈出’,接着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守中’即指中空、中虚而言。庄子于此,将‘中’、‘虚’用以表达心理状态。所谓‘养中’,即主体通过修养的工夫,除排名位的拘锁而使心灵达到于空明灵觉之境界。”[4]
那么再来看“乘物以游心”的含义。要达到游心就要通过养心,即养成空虚澄明的心境。那么所乘之“物”又为何物,郭象在另一处有注:“时变则俗情亦变,乘物以游心,岂异于俗哉!”可见所乘之“物”,就是世间的俗情俗物,而且是与时俱化的世情俗物。那么“乘物以游心”就是任世间事物事情的自然变化而悠游自适。陈鼓应说:“乘物以游心即心神顺任外物的变化而遨游。游心即心灵的自由活动,——即精神从物物相逐、名利相争的现实桎梏中提升出来,使心灵在自由自适的状态下以美感距离来观照外物。”[79]只有如此“用心”,才是庄子所倡导的,也是达于高层次休闲的用心所在。在纷繁复杂、风云变幻中,不管外物外境如何都不能干扰和影响主体本心,本我之心映照天地万物,心悠游于天地万物之间。
二、休闲方式——“无江海而闲”
休闲是一种生活方式,体现在日常生活之中,庄子所倡导的日常生活,不是“江海避世而闲”的隐士生活,而是“无江海而闲”,不刻意而为的生活。
庄子以其自身的为人处事告诉我们休闲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财富、权利等东西无关。在《秋水》篇和《列御寇》篇都记载有庄子辞却楚王礼聘,不愿为相的故事。尽管现实生活中随着对千金重利卿相尊位的拒绝而来的只有贫穷困顿的生活,如《列御寇》篇载庄子“处穷闾厄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外物》篇载“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山木》篇载“庄子衣大布而补之,正緳系履而过魏王。”但是在庄子看来与财富、地位相比,一个人的精神自由才是最重要的,“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庄子正是坚持并实现了“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的理想人生与现实人生的完美结合。
庄子倡导自然、素朴的人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日常生活中的休闲智慧,如“性体抱神”去除机心回复自然的本性,懂得生活中的“无用之用”,重复性的劳动或活动可以使人由“技”而“进于道”等。
对于自然无为的生活态度的倡导,我们以抱瓮老人的故事为例来看。
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搰搰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乎?”为圃者卬而视之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为槔。”为圃者忿然作色而笑曰:“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天地》)
抱瓮老人宁可亲力亲为灌溉田地,不是不知道桔槔之类的机械化工具更为省力,而是羞于为之,因为“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就是功利机巧的心,只有弃绝这样的心,进行自我修养,才能养成“明白入素,无为复朴,体性抱神”的“载道之心”,对此成玄英疏:“夫心智明白,会于质素之本;无为虚淡,复于淳朴之原。”抛开功利机巧的算计,回归朴素的本心,以自然无为的态度悠游于世俗人生。
对于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价值观需要反思或重估,需要用开放的心灵去看待问题。庄子曾经非常感慨:“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庄子关于“无用之用”或“无用而有大用”的话有好几处,我们以《逍遥游》篇记载的惠庄辩论“有用”“无用”为例来看。
惠子谓庄子曰:“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庄子曰:“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避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嫠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在这里,庄子对于传统所谓“有用”“无用”的价值观念进行了重新诠释,陈鼓应对此做过很好的解说:“庄子借此对俗众所汲汲于所追求的社会价值提出了反省性的批评,指出它不仅束缚精神发展,使自己的心灵矮小化,亦容易在这种追逐中,戕害了自己的性命。世间多少智巧的狸狌,奔走活动,卑身谄求以取功利,结果‘中于机辟,死于网罟’。我们读任何一代的历史,都是令人惊心动魄的。多少聪明才智的人,一个个被统治者谋害,一群群被权者屠*杀,只是为着求名争利,为着求功争位。庄子慧眼独识,一眼透破世情,所谓‘有用’,无非是被役用,被奴用,不是被治者所役,便是为功名、利禄所奴,身心不得自主,精神不得独*立。庄子彻底扬弃市场价值,另辟一番新天地。‘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庄子热爱生命,不肯把它耗费在立功立名的市场价值上。他高情远趣,创造一个辽阔的心灵世界……”[4]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重复同一种劳动或活动,而由此产生的恶果就是使生命机械化,而对此庄子却为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提升自我达于大道的途径。庄子讲过很多“技进于道”的故事,如轮扁斫轮、佝偻者承蜩、梓庆削木为鐻、吕梁大夫蹈水等,而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庖丁解牛”。我们就再来解读一下“庖丁解牛”。
庖丁解牛用刀“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这其实是长期的解牛劳动的产物。庖丁达到“游刃有余”的解牛境界,经历了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完全是盲目的,根本不认识牛理,用刀砍断骨头,刀很费,每月换刀。“三年之后”是第二阶段,对于牛理略有认识,用刀割肉,刀也很费,每年换刀。“方今之时”也就是完成对牛理的认识阶段,这是“技进于道”,也就是从必然王国进入到了自由王国的阶段,处在这个阶段的庖丁,解牛“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达到了高度的统一,以至呈现出完全自由的“神与物游”境界状态。这个例子给我们很好的休闲启示,哪怕是如宰牛这样看似无趣而艰苦的劳动,只要肯如庖丁般用心可以让人从力的必然王国达到审美的自由王国的飞跃,重复性的劳动并不是使人机械化,而可以从合乎规律性达到对自由的体验,对道的体验。
庄子不肯出仕也没有隐退山林,而是在“天下无道”的“人间世”中,用他“游”的方式,如“逍遥游”,“乘物以游心”,“虚己以游世”,“乘道德而浮游”等最终达到了对现实人生的超越。休闲的真正境界也在与此,在个人不可改变的现实境遇中,坚持自己的人生原则,使自己的内心足够强大,让内在精神去驾驭外在环境,并由此获得精神的自由。
三、休闲至境——“无待逍遥游”
休闲是有层次的,借用李泽厚的美感三层次论,悦耳悦目更多是感官层面的愉悦,悦心悦意更侧重精神层面的愉悦,而悦志悦神则进一步达到了最高的体道境界。休闲所追求的人生理想,生命意义超越了当下而指向理想。休闲的超越性,也就是休闲的最高层次或境界,其内涵与个体的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相连。儒道两家都以圣人为他们最高的理想人物,但儒家的圣人是规范化的道德人,而道家的圣人是体任自然,扬弃一切外在束缚的自由人。
庄子对于感官的快乐是很警惕的,这个认识继承老子而来,老子曾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老子·十二章》)庄子及其后学同样也反对过分的耳聪目明,如批判离朱“乱五色,淫文章”,批判师旷“乱五声,淫六律”,是因为他们超出了人的自然的本性。庄子休闲观的核心是“游心”,即让心灵悠游与天地万物之间。如果要细分,那么又可以分为“游心于物”与“游心于道”两个层面。
“游心与物”的代表可谓是上文分析的“乘物以游心”,在构成心物关系的时候,心澄明空虚恬淡宁静,犹如明镜一般可以映照天地万物,照出来的天地万物也即是它们的本来面目,心与物不离也不即,于是达到心与物游的境界,也可以说是一种审美性的畅神境界。
“游心”的终极境界是“游心于道”,休闲境界也就升华为“体道”的境界,这也正是庄子追求的最高的人生境界。游道的例子颇多,如《逍遥游》篇“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齐物论》篇“游乎尘垢之外”;《人间世》篇“游心乎德之和”;《大宗师》“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应帝王》篇“游心于淡,合气于漠”等。我们以老聃“游心于物之初”而得“至美至乐”的故事为代表来分析。
孔子见老聃,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慹然似非人。孔子便而待之。少焉见,曰:“丘也眩与?其信然与?向者先生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老聃曰:“吾游心于物之初。”孔子曰:“何谓邪?”曰:“心困焉而不能知,口辟焉而不能言。尝为汝议乎其将: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或为之纪而莫见其形。消息满虚,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而莫见其功。生有所乎萌,死有所乎归,始终相反乎无端,而莫知乎其所穷。非是也,且孰为之宗!”孔子曰:“请问游是。”老聃曰:“夫得是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至人。”(《田子方》)
老聃“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是沉浸在了在“游心于物之初”即“道”的境界里。游道境界的特点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如果勉强要描述出来,就是感受到肃肃与赫赫的阴阳两气,两气冲和而化生天地万物。道是万物的法则,人世间的阴消阳息,春夏秋冬,日月变迁,昼夜更替,万物生生不已都是道的作用,然而道无形无迹,无终无始。观照道,游于道,就是体验道的整体性、无限性、周遍性和自由性等特征。游心于道就能得到“至美至乐”,得到“至美至乐”的人就是“至人”。
至人、神人、真人、圣人,在庄子的用语里就是“宗大道为师”的人,庄子用雄奇浪漫的笔法描绘了这些“至游者”的形象,最著名的当然是《逍遥游》篇的“逍遥者”:“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之人也,之德也,将旁礴万物以为一,世蕲乎乱,孰弊弊焉以天下为事!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山土焦而不热。”第一句描写了逍遥游者柔嫩莹洁的容貌;第二句象征性地写出了逍遥游者超越物质的拘限和心灵的飞扬;第三句描绘了逍遥游者突破自我中心的局限,以开放的心灵,与天地万物和谐交感而冥合一体;第四句象征性地写出了逍遥游者对于自然灾害已经有了自由自觉的意识,在观念里有了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如郭庆藩《庄子集释》引家世父郭嵩焘对这句的解释是:“能不以物为事,而天地造化自存于吾心,则外境不足以相累。”
这就是庄子的“无待逍遥游”,无所依傍的绝对的精神自由。“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成玄英疏:“无待圣人,虚怀体道,故能乘两仪之正理,顺万物之自然,御六气以逍遥,混群灵以变化,苟无物而不顺,亦何往而不通哉!明彻于无穷,将于何而有待者也!”关于这种心理体验,庄学研究者做过猜测,如刘笑敢分析逍遥游时说:“庄子所游之处仅仅是个人的精神世界。思想在头脑中飞翔,‘逍遥游’是纯精神的享受,是没有任何现实内容的玄想式的自由。这种自由同思想的虚静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同样道理,庄子的‘得道’或‘与天地万物为一’的神秘体验,也是在思想上荡静一切现实映象之后的玄想,是内心的宁静与和谐。总之,不管庄子怎样描写他的精神自由,其实都离不开内心的虚静安宁,即绝对的无为。”[80]这种自由并不存在于现实,只能存在于虚幻的精神世界中,但这种自由千百年来成为了中国古人心灵的慰藉,精神的家园,也为现代人的精神自由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回到目录 image0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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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晓维:当老庄遭遇现实——道家休闲审美哲学探究

摘要:老庄哲学蕴含了丰富的休闲审美意蕴,他们崇尚自然,讲求“全性保真”,追求“物我为一”的逍遥人生境界。这种主张面临着难于在现世落实的困境,但确实又为现代休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文根据《老子》和《庄子》的文本,首先对先秦道家哲学中的休闲审美观进行梳理,其次尝试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难以推行的原因,最后分析道家休闲审美观对现代休闲发展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道家  老子  庄子  休闲   审美

作者:来晓维:浙江大学亚太休闲教育研究中心博士生

一、老庄自然主义的休闲审美观
“休闲”是伴随人类生命发展而产生的文化现象,从人类诞生开始,休闲活动就已经存在。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休闲”体现的是一种自主的精神追求,即是从主观认知上出发,自由选择自己想做的事,而“休闲的根本内涵就是生存境界的审美化。”[81]。从审美角度看,休闲的最大特点就是可以愉悦身心,进而获得自由的审美体验。中国自古有深厚的休闲文化传统,且是中国文化不断绵延的重要载体。相比儒家以社会伦理为价值取向的休闲审美观,道家思想一直崇尚自然主义,讲求“道法自然”,以回归自然、人性逍遥为其价值取向。[82]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观念可以说是中国自觉的休闲智慧的源头;庄子更是在他的著作中展现出对于闲适和精神自由的追求。他们追求自然、自由的生存境界,与休闲的审美体验有相似之处,形成了独特的自然主义休闲审美观,这种审美观要求人顺其自然,秉持与自然合为一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否定世俗之美
老庄自然主义的休闲审美,首先体现在他们对于世俗之美的否定之上,“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老子·二章)便说明了这一点。老子认为,世人将感官享受与审美活动混同起来,才会以沉迷声色的愉悦为美,而这些停留在物质享受上的“美”却会对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甚至带来灾难。“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此句便是论述了物欲横流的危害,酒色歌舞之美,游猎收藏之乐,是人之所欲的东西,但若是纵欲过度,忘乎所以,不但会毁了自己,而且会诱坏他人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主张,对五音、五色、五味等感官享受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外物的纷扰使世人不能保持本真的自我,因此,他提出要“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灭文章,散五彩,胶离朱之目”、“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庄子•胠箧),几乎到了毁绝一切文明的地步。
尽管如此,老子和庄子也并非是没有审美趣味的人,只是他们厌恶那些过分奢侈、令人混乱迷狂的纵欲式享乐审美,而提倡自然淳厚、无欲无求的休闲审美境界。正如李泽厚、刘纪纲主编的《中国美学史》所指出的,“老子那些看来是否定审美和艺术的言论,其实质是对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早期那种把审美和艺术活动同放肆疯狂的感官享乐的追求混而为一的错误作法的批判。”世人以非审美的功利享乐态度看待美的事物,而将超功利 “无为诚乐”之审美视为大苦,获得的只是感官欲求上的满足沉迷,而不懂得本真美的意义所在。[83]老庄则是要将世俗之美与符合“道”的“大美”、 “至美”进行区分,摈弃声色犬马、金玉珠宝带给人们的感官刺激和心理诱*惑,而要在澹然无系的精神境界中去实现自身的休闲审美理想。老庄哲学“从更高的理想层面沉思追问着人的本真栖居”,其从生存论的境域对人的休闲审美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二)真与美的统一
老庄否定了世俗之美,批判了传统的审美观,那么他们所追求的“大美”、“至美”究竟为何?道家哲学以“道”为其本体,因此“道”也是其艺术和审美活动的本体,是美存在的根源。“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和美学思想的基石,是说道以自然为归宿,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也说明道的本性为自然,只有顺从自然的法则,追求自然,道德才能显出它的尊贵。因此,以“道”为根源的美,也应该是以自然为本性的,或者说,道家做尊崇的美即是自然,自然之性被破坏就无“美”可言。
“静而圣,动而王,无为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一句也是要劝告我们,只要能保持淳厚素朴的天性,天下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与之媲美。庄子也在《秋水》篇中以“宁生而曳尾于涂中”的龟自喻,表明只有遵循本然真实的生存方式,才能保证个体生命的适性自由和完好无损。因此道家所提倡的“美”,是与“真”相统一的。
(三)虚静的审美心境
要达到道家美学的休闲审美心境,首先要学会“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消除心智的作用。平日我们总会对身边的事物产生成见,而“致虚”的作用就是要消除我们原有的成见和心机。因为一个人运用心机会蔽塞明澈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理清混乱的心智活动 。而“致虚”需要通过“守静”才能够达到。“致虚极,守静笃”的目的就是要做到“归根”,即回归到一切存在的根源。这种根源便是虚静状态,而虚静状态即一切存在的本性,还回到这种本性,便是“复命”,就是要舍弃智巧嗜欲的活动而回归于原本清净透彻的境地中去。
这种“归根复命”的虚静之境,是一种完全主观的心灵体验,它能使人们神智娱乐,因此也是一种审美境界,它不同于一般感官型审美的耳目视听之娱,而是一种舍弃了耳目视觉的静照和静观,是一种内在的审美体验。这种形而上的,在静寂、虚无、空明中的体验,既不同于尼采美学中日神的幻觉,又不同于酒神的狂欢这些基于生命意志的律动,而是在虚无恬淡中游心太玄,体悟生命终始的奥妙和大道运行的规律。因此,道家的这种“归根复命”的境界,是对于人生、生命、宇宙和大道的形而上的反思,这种反思是建立在人类高度的精神文明和哲学沉思基础之上的,是一种大智慧的体现。
《庄子·在宥》中鸿蒙对云将的教诲也谈到了“复根',即复命+归根,如果能忘掉形体,抛弃聪慧,那就可与自然混合为一,解开有为的心和有知的灵,做一个无知无魂的人才是对的。万物纷纭,都离不开生死的变化,最后复归本根而又不知其所以然的才能终身不离开本根,若是知道,便又远离了本根。不必去追寻它的实情,万物原本就是自然生长的。因此庄子也赞成老子的观点,认为要在虚静状态中去认识世界,自然而然发展着的事物才是美好的。至于如何达到虚静的境界,便是暂时隔绝世俗事物,让自己的生命不为贫所累,不为利所缚,回归虚静恬淡的境界,然后尽情地享受大自然赐予的一切美好的事物。“这是人对自在、真实生命的自由的用心体验,这是超然物外、渗透人间真*相、悟出生活真谛后的一种生存境界,是一种超越一切形而下束缚的审美境界,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精神目标。”[84]
综上,道家的休闲审美,是要“以自由的心灵感受人生,以审美的态度超越人生,把审美落实到自然之道上”,以求能够达到“物我为一”的道境。在对这种道境的追求下,“老庄以自然无为为价值尺度来界定美的无目的性和超功利性,自然无为的合规律和合目的性来理解美的内涵,以回归自然为人生追求,以精神自由为审美理想。”[85]“回归自然、与自然合一”也是道家休闲哲学思想的核心内涵所在。只不过,虽然这种超越现实,返璞归真的休闲审美一直为后世之人所憧憬和向往,却极少有人将其贯彻于自己的人生之中。而在现代社会,老庄所提倡的休闲审美境界,也同样面临着不可忽略的困境。
二、在现代社会中所面临的困境
说到道家哲学,人们总是会心生向往,尤其是庄子之学,神思飘渺、海阔天空,令人无限神往。正如前文对两者休闲审美观的介绍,老子和庄子认为无是无非、无善无恶是一种自然状态,恢复到自然状态,顺应自然规律,才能进入“逍遥”的审美境界。然而,要真正习得这门学问并非那么容易,在现代社会中也很难彻底推行老庄这种追求个体生命自由的休闲审美理念。早在百年前的光绪年间,王先谦为郭象的《庄子集释》作序,便指出这部书的价值就在于“帮君王清一清淫侈之心,帮小人物们看淡一些利益之争罢了”[86]。这评断放在现世依然有其效用,读老庄的人不少,研究老庄的人也不少,然而却少有人将其思想贯彻于自己的生活,而只是从中汲取心灵鸡汤式的慰藉。其中症结究竟为何?我们试做分析。
首先,老庄主张“绝圣弃智”,认为文明是罪恶的深渊,会玷污人的自然本性,且认为“无知无识”才是保存人们淳朴性情的最好方式。庄子认为“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有机心者纯白不备于胸,纯白不备则神生不一,神生不一则道不在乎是”(庄子·天地),为了保持内心的澄明清净,为了更接近真与美的“道境”,世人应该舍弃机械、机事。在悠长的人类文明史中,这绝非一家之言,法国自然主义哲学家卢梭也曾提出技术水平的提高会毁掉淳朴的幸福生活,而科学和艺术是道德最凶险的敌人。然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文明高度发达,凡事讲究效率的时代,现代文明发展之迅速,想必不是老庄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人们所能想象,也非卢梭的自然主义学说可以阻挡的。现代工具的机械程度远超出汉阴丈人所鄙弃的桔槔千万倍,我们难以劝服世人去舍弃现代工具所带来的便利。当人们可以随意摆布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时,便早已将自然的美好抛在脑后,而沉浸于现代文明带给我们的一切便利。在这种情况下,由“机械”、“机事”而产生的“机心”更是不易去除。反思我们的生活,也会发现我们总是过于匆忙,很少停下来,去认真感受生命的律动。人们被现世生活中的物欲包裹着前行,偶尔通过休闲领略自然之大美,但是更多时候人生在世的烦扰让人无暇处处留意生活中的诗意瞬间。这一现状很难改变,因为“人无法退入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没有技术的伊甸园”[87]
其次,老庄要求我们“涤除玄鉴”、“洗心”,为的是要“清除一切功利欲望的垢尘而使心灵处于纯净透明的状态”[88],要让世人抛却主观成见,回归到虚静的状态去认识我们所处的世界,追求的是复归自然,剔除的是社会习性。乍看觉得言之有理,但是真正细究起来,所谓的主观成见却是很难消除的。什么是主观成见?即我们在社群生活中所形成的是非观念,是我们的“道德标准”,是社会所赋予的。根据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的研究,人的“道德标准”是在后天的发展中慢慢形成的,它的具体内容是“社会的”,而形式却是“自然的”。也就是说,无论古今中外的人们所遵从的道德标准在内容上有如何的不同,形成道德标准的过程是自然发生的,是必然的。只要不否认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道德标准、是非成见是必然会存在的。在此状况下,老庄要求恢复自然状态、抛却是非观念的主张反而成了一种“反自然”的表现。
米兰·昆德拉有一小说名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题目很美,也引人深思,为何“轻”反而不能承受?人生在世,肩负着很多责任与义务,这些负担真切存在着,很重,压得人喘不过气,然而若解除了这些负担,生命便变得没有依凭与支撑,甚至不如随风飞舞的羽毛那样有确定的方向。庄子不走仕途,“宁生而曳尾于涂中”,他自是逍遥,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效仿,纵然功名利禄可不入于心,却也难摆脱长久以来潜移默化形成的道德规范。保全个体生命的本真固然令人向往,但对于要在群体社会中生存的人来说,这样的追求似乎过于高远了。即便是与老庄同样提倡回归本心、亲近自然的美国哲学家梭罗,也只是将瓦尔登湖畔的隐居当作是对生活的体验,并没有将之贯彻一生,而是重新成为了“文明生活里的过客”[89]。可见人还是难以脱离社群,对自然的向往和憧憬或许能帮人清一清被物欲蒙蔽了的双眼,却不能够剔除我们身上的社会习性。
三、道家休闲审美观的现世影响
尽管老庄的休闲审美观有其理想性,在遭遇现实生活时面临着如前所述的一系列困境,但是它依然对现代休闲的发展有一定的警醒作用。在现代化日益推进的今天,科技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人们拥有的闲暇时间较以往大为增加;休闲娱乐方式也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然而现代社会的各种压力对人的精神和肉体所造成的伤害同样不可忽视。就如弗洛姆提出的,“尽管现代人有的是时间和财力进行娱乐消费活动,但很多活动是缺乏创造性的,因而不仅不能带来自我内部的发展,反而加重了现代人一种普遍的精神情绪——厌倦。”[90]若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休闲”不是基于人性的真实需要,那就无法发挥休闲的正向价值。在此情形下,如何摆脱压力获得自由;如何使用休闲去过一种充满希望的惬意生活,就成为了当下社会和个人所关注的重要课题。而老庄的休闲审美思想却能引导人们看淡利益纷争,寻求一份内心的平静,让人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找一处心灵停泊的港湾,为现代人宽裕而空虚的闲暇时间注入生命的意义,使人们真正享受休闲这一“审美化生存”的过程。
(一)对自然的回归
自从人类走上了征服自然的征程,与自然的关系便日趋紧张。“越来越有效地被控制的、商业化的、受污染的自然不仅从生态意义上,而且从生存意义上缩小了人类的生活世界”,它使人“不可能在自然中重新发现自己。”[91] 罗素就曾指出:“现代都市的民众所感受的那种特殊的厌烦,与他们脱离自然生活有着密切关联,脱离了自然万物,生活就变得灼热、污秽、枯燥,犹如沙漠中的跋涉。”[92]人们的生活在技术文明的控制之下变得焦灼而充满忧愁,而道家休闲审美观中对自然的崇尚能让人们从厌烦和焦虑之中摆脱出来,回归到自然的怀抱,找回自己作为“人”的本性。
从老子开始,道家就遵循“道法自然”的原则,认为自然是万物的本源,天道是在对自然内在规律的体认和把握中获得的。庄子延续了这一点,进一步提升了对“自然”的追求,要求人类因循自然,不任意妄为,遵守天道自然本性的原则。在自然之道中,真与美才能得以显现。这种审美思想有利于在人与自然之间构建一种超功利的关系,以此消减人们对于自然急功近利的心态,使人们认识到自然之于我们的意义并非只存在于它的功用,还在于它对我们内心情感的抚慰。也让人们认识到,外在的自然不仅是人得以栖身的唯一家园,更是“物我为一”的共同体,因此要热爱天地万物、对自然充满亲近之心,与自然共生共荣。这不是人对自然的赐予,而是人向自然的回归,这种回归使人的本性脱离技术文明世界的桎梏而显现出来。人只有热爱自然,在欣赏自然的永恒与无限中不断拓展自己的胸怀,才能使人的本性在生命中处于支配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天赋能力和动机将引导他们达到自我完善,从而获得更高品质的休闲。
(二)对欲望的节制
人之欲望如潘多拉魔盒,一经释放就很难收回。物质丰裕的社会中,人们不再只满足自然的需要(如渴了喝水饿了吃饭),而开始追逐更多身外之物,最终成为自身欲望的俘虏。“如果人类质朴的本性和独*立的思想被各种衍生的欲望取代,如对财富、享乐、权利、奉承的追求,复杂和虚妄代替了质朴和真理,人类就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利用自然阐释意志的能力。”[93]而老庄休闲审美思想是对“真与美的统一”的追求,他们以自然之道为真,以质朴之姿为美,促使人们消减自己过剩的欲望,回归本真的自我。
老子认为“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九章),外在的物质欲望使人焦灼。庄子也提出“其耆欲深者,其天机浅”(庄子·大宗师),要去除心中的耆欲,才有心境的宁静。 如他所说,“以富为是者,不能让禄;以显为是者,不能让名;亲权者,不能与人柄。操之则慄,舍之则悲。”(庄子·天 运)对富贵、名利、权势等这些身外之物的追求只能会蒙昧人的本心,使人深陷在悲忧恐惧之中,最终成为支配人们命运的异己力量,束缚人的天性。至于如何保持自己的本心、天性,庄子提出了“恬淡去欲”的主张:“平易恬淡,则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袭,故其德全而神不亏。”(庄子·刻意)他认为人对物质的需求只要像田鼠满腹即可,没有必要汲汲而求,平易恬淡的生活才能让人保持自己的天性,始终不离大“道”。但是老庄所提倡的“少欲”、“无欲”并非动物性本能而昧然的不动心,而是认识到过多的欲望对本真自我的显现有害而无利,因此主张节制欲望。在现代休闲越来越商业化、消费化的今天,老庄“恬淡去欲”的主张无疑能帮助我们擦亮被物质蒙蔽的双眼,去追寻真正休闲审美人生。
(三)对个体生命的关怀
杰弗瑞•戈比提出,“拥有休闲是人类最古老的梦想——从无休止的劳作中摆脱出来,随心所欲,以欣然之心做心爱之事;于各种社会境遇中随遇而安;独*立于自然及他人的束缚;以优雅的姿态,自由自在地生存。”[94]然而,现在资本主义文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人形成的压力却无法使人实现这样的梦想。科学技术逐步取代人的体力甚至头脑,渐渐消磨了人的创造性;房子、车子等外物原本是为人们更好的生活而服务的,现在却成为人的负累,整日为之疲惫不堪;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日益淡漠。人类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缺乏对个体生命的关注。
道家的审美心境追求“虚静”,摒弃对外物的感知,进而观照内心,让自己的生命不为名利所累,这就体现了其对于个体生命的关注。庄子所说的“物物而不物于物”,讲的就是在充斥着物欲的世界上,人如何寻求生命活动的主体性。他笔下塑造了一系列理想人格,他们顺应自然规律而不会有所强求;他们积极追求自由,敢于追求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有虚静恬淡之心,能摆脱世俗物欲,对功名利禄不系于心;他们看淡生死,将之视作自然演化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过程;他们有高远的精神追求,以艺术和思想不断充盈着自身的精神世界;他们强调生命的自我关照和切己体认,有着“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自适其适而不适人之适”的情怀。所有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精神世界,润泽了他们的内在生命,使得他们能够豁达地看待这个既定的世界,并在这个世界中追寻自己的快乐。而他们这种对人自身的关注,也为现代休闲指引了一个可行的方向:要引导人们回到对个体生命的关怀中去,去追寻精神的自由。具备了这样一种心灵状态,达到了这样一种精神境界,才能享受“休闲生活”,否则,所谓的休闲也只能是一种“烦忙”。
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老子的“无为”、庄子的“逍遥”只能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案,而不会成为最终的目的。但是他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休闲审美主张却如同一盏暗夜里昏黄的灯,引导人们在被欲望和技术裹挟的现代社会生活中发现最本真的自我。                                   (回到目录

【参考文献】

[1]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

[2]胡大平.崇高的暧昧——作为现代生活方式的休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

[3]胡伟希、陈盈盈.追求生命的超越与融通——儒道禅与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2004年

[4]梭罗.瓦尔登湖.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年

[5]拉尔夫·瓦尔多·艾默生.论自然.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年

[6]熊逸.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北京:线装书局,2011

[7]谢姗姗.休闲文化与唐宋词.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

[8]鲁文忠.先秦道家审美心理思想初探.湖北社会科学,1988(12)

[9]罗坚.道境——道家审美的终极追求.广西师范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9)

[10]周春宇.儒道审美理论的对立、互补与融合.兰州大学学(社会科学版),2001,29(1)

[11]崔涛.试析存在论视域的先秦道家审美观.唐都学刊,2004(4)

[12]潘立勇.休闲与审美:自在生命的自由体验.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6)

[13]王永智.道家哲学对现代人的意义.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7)

[14]张尚仁.道家哲学对人类生存的忧思.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9) image01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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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亚轩:明清之际欧洲人眼中的美丽中国

摘要:明清之际,众多欧洲人来到中国。美丽富饶的中国让他们赞叹不已,他们在相关文献中留下了对中国的宝贵记录。当时,中国在社会发展程度方面远远高于欧洲,故此,欧洲人对于中国之美丽赞叹不已。而今天,中国已经落后于欧洲,个中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中国 欧洲 传教士

作者:刘亚轩,博士,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旅游管理系副教授,研究专长:商业文化

明清之际,众多欧洲人来到中国。美丽富饶的中国让他们赞叹不已,他们在相关文献中留下了对中国的宝贵记录。
明清时期最早记录美丽中国的外国人是葡萄牙人费尔南•洛佩斯•德•卡斯塔内(Fernao Lopes de Castanheda)。他1528年到达印度,在此后的10年间遍游了亚洲各国的沿海地区。1551—1554年卡斯塔内在葡萄牙的科英布拉发表了8卷本的巨著《葡萄牙人发现和征服印度史》。在书中,卡斯塔内首次描写了中国的地大物博。他说中国幅员辽阔,所出产的水果包含了整个伊比利亚半岛的水果,“在那里有许多金、银和各种金属的矿山。 那里出产许多蚕丝——用这种非常精细的蚕丝可以制成各种绫罗绸缎。有大黄、樟脑、桂皮、水银、瓷器”。
在卡斯塔内之后描述中国之美丽的是葡萄牙人加斯帕•达•克路士(Gaspar da Cruz)。克路士1556年到中国沿海一带游历,1570年撰写了《中国志》一书。在该书的第12章中,克路士详尽地记录了中国的地大物博。第12章的题目就以“土地的富饶及其物产的充足”命名。克路士说中国人的主食为大米或小麦,大米产量极高,一年两熟或三熟;中国肉制品充足,“有大量牛肉和类似牛肉的水牛肉,有很多鸡、鹅和数不清的鸭。无数的猪,猪肉是他们最爱吃的,他们把猪肉制成非常奇特的腌肉”, 中国人吃青蛙,卖青蛙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能剥100只;鱼不但种类齐全,而且质量上乘,因而中国的集市上鱼类充斥,除此之外,集市上还销售大量好的螃蟹、牡蛎、螺蛳及河蚌等等;菜园里有各种各样的蔬菜,如白菜、萝卜、大头菜、葱、蒜等;水果应有尽有,如桃子、李子、荔枝、柿子、苹果、葡萄、石榴、橙子等,“有很多坚果而且很好,还有很多栗,既有种的也有野的,又大又好,野的比我们的要好”。
1585年西班牙奥古斯丁会士门多萨(Mendoza)在罗马出版了《中华大帝国史》。在1615年《利玛窦中国札记》出版之前,《中华大帝国史》“是欧洲人获得有关中国知识的首要来源。在那个年代,欧洲大多数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可能都读过这部书”。 门多萨描绘了中国的方方面面,他说中国国土广袤,南北相距极远,中国是全世界土壤最肥沃的国家。“这个国家像西班牙一样产各种草木,而且有更多的品种。也像西班牙一样产各种水果,有还不知道名字的其他水果,因为它们和我们的大不相同;但如人们所说,这种或那种都极其味美”。门多萨为此举了荔枝、苹果和橙子的例子。门多萨说中国人种植水稻、玉米、小麦、大麦、裸麦、燕麦和别的高产农作物,中国有很多果园和园林,园林里充斥着野猪、野兔、羊、黑貂等动物。因为中国物产丰富,所以中国的糖、蜂蜜、蜡、绒、绸、缎、肉、金属等物品非常便宜。
1615年《利玛窦中国札记》出版,在西方引起了轰动。作为一个在中国生活了将近30年的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的札记在真实性和可信度方面是不容置疑的。利玛窦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中国的地大物博。他说:
由于这个国家东西以及南北都有广大的领域,所以可以放心地断言:世界上没有别的地方在单独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可以发现这么多品种的动植物。中国气候条件的广大幅度,可以生长种类繁多的蔬菜,有些最宜于生长于热带国度,有些则生长在北极区,还有的却生长在温带。……凡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幸福所需的东西,无论是衣食或甚至是奇巧与奢侈,在这个王国的境内都有丰富的出产,无需由外国进口。我甚至愿意冒昧说,实际上凡在欧洲生长的一切都照样可以在中国找到。否则的话,所缺的东西也有大量其他为欧洲人闻所未闻的各种各样的产品来代替。
利玛窦说中国大米的产量比欧洲大得多,一年两熟或三熟,欧洲的水果在中国都可以找到,中国的同类水果要比欧洲的好吃得多,欧洲人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荔枝和龙眼味道鲜美,柿子甜软可口,制成柿饼以后更加好吃。利玛窦把柿子叫做中国无花果。利玛窦说中国花草丰盛,很多为欧洲人所不知,中国的芝麻油在味道之香上要超过欧洲的橄榄油,生姜的质量是全世界最好的,肉的种类繁多,并且也便宜,有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鹅肉、马肉、螺肉、驴肉、狗肉及其他野味,江河湖海里充斥着鱼群,老虎、狐狸、熊和狼等动物大量存在,景德镇的瓷器色泽细腻,可以经受高温,欧洲人所知道的金属在中国都可以找到。利玛窦第一次向西方人介绍了中国所特有的茶和漆。他说茶是从一种叫茶树的灌木上采摘下来的叶子所制成的,茶在中国和日本很有名气,茶按照质量的好坏分为不同的等级,有客人来访时中国人总是要献茶,喝茶要细细品味,长喝有益于健康。利玛窦的这些说法无疑是正确的。利玛窦说漆是从漆树上获得的,经常用于制作家具、船只和建造房屋,漆有很好的耐磨性,被漆过的桌子如果沾了污渍可以很轻易地用抹布去掉,上过漆的“木头可以有深浅不同的颜色,光泽如镜,华采耀目,并且摸上去非常光滑”。
葡萄牙耶稣会士曾德昭(Semedo)1613年来华,1637年返欧,1638年在果阿撰写了《大中国志》。在该书的起始部分曾德昭说中国是一个连绵不断的大陆,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中国“幅员辽阔,有不同的纬度和气候,所以盛产各种水果,大自然好像把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水果都储存在那里。它的境内有供人类生活的必需用品,及各种美好的东西,它不仅用不着向别的国家讨乞,而且还有(又多又好的)剩余满足邻近和遥远国家的需求”, 中国北方的主食是小麦,南方的主食是大米,蔬菜的种类很多,百姓治病用草药,各地甚至是小乡村都有充足的肉食,飞禽走兽很多,鹧鸪和夜莺非常漂亮,菠萝、芒果、香蕉、菠萝蜜、香波、荔枝、龙眼、柿子、杨梅、桃子、西瓜等水果味美可口,一年四季鲜花不断,腊梅香浓耐寒,上漆的家具和器皿奇特而奢华,妇女的珠宝和装饰花色多样。
葡萄牙耶稣会士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aens)1636年抵华,在中国居住32年之后写了《中国新史》一书。是书对中国进行了系统全面的介绍,在汉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早期汉学第一阶段回顾和转入第二阶段前奏的象征”。 安文思说中国地域辽阔,他用整整一章的篇幅描写了中国物产之丰富。安文思说中国铜铁锡和其它金属的产量很高,丝不但产量大,而且丝织品的种类也极其繁多,“中国的蜡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干净和最白的”, 肉、鱼、水果和其它食物之丰富要远远超过欧洲,熊掌是中国的一道名菜,鹿、野猪、羚羊、野兔、兔子、野猫、鼠、鸭、鹅、鹧鸪、鹌鹑等动物为数极多。安文思说如果不是自己在中国居住多年,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中国的物产会如此之丰富。
西班牙多明我会士闵明我(Dominick Fernandez Navarette) 1655年来华,1669年离华。回国后闵明我写了《中华帝国素描》一书。闵明我说中国是宇宙间最高贵的一部分,中国在所有方面都是伟大的,中国繁荣富足、无比强大、各种东西无所不有,水果尤其多样。闵明我说:“说到水果,我敢断言在西班牙的人从来没有像我在中国一样见过和吃过这么多种的水果”。
法国耶稣会士李明(Louis Le Comte) 1685年来华,1691年回国,1696年在巴黎出版了《中国近事报道》,以自然流畅的笔触详尽地报道了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李明说中国疆域广大,仅仅一个省就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王国,“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像这里这么盛产蔬菜和块根类菜……除了欧洲我们已有的蔬菜外,还有许多其他我们欧洲所不知道的菜,并且我们感到比我们自己的菜更好”, 中国土壤肥沃,适合不同水果的生长,人们可以吃到苹果、梨、杏、无花果、葡萄、板栗、核桃、石榴、橄榄、西瓜、荔枝、龙眼、柿子、椰子、凤梨、橙子、柠檬、柚子、草乌等众多欧洲或有或无的水果。
意大利传教士马国贤(Matteo Ripa)1710年来华,在中国居住了13年。他说中国地大物博,正因为如此,康熙皇帝每年才能在木兰围猎时猎取大量的野兔、野鸡和鹿等动物,每年的10月到次年的3月,北方地区会给北京送来大量的牧鹿、野兔、野猪、野鸡和鹧鸪等猎物,而南方则提供无数的鱼,在春节,北京的集市上会有大量的猎物和鱼出售,因为数量太大,“它们的卖价低得令人吃惊”,榅桲比欧洲的大且味道也比欧洲的好,苹果和梨不但可口,而且对病人还有滋补的作用。
在明清事情的外国人所写的描述中国之美丽的著作中,马国贤第一次谈到了中国北方的水果如果在南方出售则价格贵的情况。马国贤说苹果、榅桲等北方的水果在北京价格适中,如果在广州则价格贵的惊人,并且还要用纸仔细地包裹好,以免在运输的途中碰伤瘀青。马国贤的这一记录无疑是正确的。清朝时交通不便,北方的水果运到南方运输成本比较高,再加上数量较少,物以稀为贵,这样的水果在南方价格高昂也在情理之中。马国贤还说中国的荔枝像李子一样大,但是有核,吃的时候要去掉外壳,果肉鲜美,看起来像珍珠。龙眼在颜色和大小上像核桃,但是比核桃圆。龙眼的果肉香甜鲜美,比较薄,包裹着核,龙眼的核很大。中国的水果很多,随处可见被卖的水果。
在谈到中国地大物博时,马国贤提到了葡萄。他说“中国的葡萄味道鲜美,但是中国人不用葡萄来酿酒,他们只是吃葡萄。在古代,中国人曾经酿造葡萄酒,因为在他们的古书中就可以看到‘葡萄酒’的字眼,即用葡萄酿造的酒。现在中国人用稻米酿造酒”。马国贤的这段话道出了当时中国的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酿造业的状况,可以与相关文献相互印证。
在明代之前,中国的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酿造业比较发达,特别是元朝时期。有明一代和清朝前期,中国的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酿造业遭遇寒流。这一时期,“由于中原地区白酒的兴起和对西域控制力的减弱,以及西域地区主张禁酒的伊斯兰教的影响力扩大,葡萄酒生产及东输趋势缓退下来”。 同时,明代和清朝前期实行禁酒政策,对百姓私自酿酒处罚甚严;明清时期中国的人口增长很快,为了增加粮食产量,统治者也不鼓励大规模地种植葡萄;葡萄本身由于季节性的限制,酿造也不如谷物方便。在这样的背景下,葡萄种植的规模受到了限制。葡萄的种植面积虽然比较大,但是已经不能和元朝同日而语。在内地很少有人酿造葡萄酒,只有在边疆地区有人酿造葡萄酒。当时人们种植葡萄的目的就是为了食用。因而,在这一时期来华的外国人笔下,因参照系的不同而对中国葡萄产量的大小有不同的描述,但是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中国不酿造葡萄酒。
曾德昭说中国“葡萄非常稀少,只长在棚架上及封闭的种植园中,例外的是陕西省,那里生产很多,大量制成果干”。 利玛窦说在中国“葡萄不大常见,即使有,质量也不很好”。 这里曾德昭和利玛窦是把中国的葡萄生产状况和欧洲对比。欧洲人信奉基*督教,他们把葡萄酒和面包视为耶稣基*督的血和肉,把葡萄酒看作生命之中不可或缺的饮料,在做礼拜或日常就餐时总要喝一些葡萄酒。乾隆曾经问过法国耶稣会士蒋友仁(Benoist Michael)平时在中国喝什么酒。蒋友仁回答说喝请人酿造的葡萄酒,每次吃饭时都要喝一点儿,并且还要往葡萄酒中兑些水。 因而,葡萄在欧洲广泛种植,产量很大,葡萄酒在欧洲的生产规模也比同时期的中国大得多。即使在今天,欧洲仍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葡萄和葡萄酒产地,也是世界上人均消费葡萄酒最多的地区。明清时期中国葡萄的种植量虽然比较大,然而是无法与欧洲相提并论的,因而曾德昭和利玛窦说中国葡萄比较少。利玛窦说中国的葡萄质量不好,理由是中国人“不是用葡萄酿酒,而是用大米或别的粮食种子发酵来制酒”。 利玛窦完全是根据在欧洲的经验来看待中国的葡萄酒生产。在欧洲,如果葡萄质量不好,酿造出来的葡萄酒质量也不好,色香味都很差。利玛窦把中国人不酿造葡萄酒归咎于中国葡萄质量之低劣,这证明他对中国的国情了解得还是不够深入不够全面。
1793年使华的英国使者马戛尔尼(Macartney)在经由大运河从舟山到杭州的途中,发现“运河两岸种了许多葡萄。……葡萄藤蔓延得很长,他们把葡萄架一直搭到距离河岸五、六呎的水里。除了根子上一点土地外,其余都是在水上”。 温特包萨姆(Winterbotham)说“中国生产大量的葡萄,因此中国不缺乏这种水果”。 马戛尔尼和温特包萨姆都是针对在中国所见的葡萄而言,并没有与欧洲作对比。伏尔泰(Voltaire)在《风俗论》中说:“中国得天独厚,有着几乎所有已经移植于我们欧洲的以及许多我们还没有的果木。小麦、稻子、葡萄、蔬菜、各种树木满布大地”。 伏尔泰从来没有到过中国,他显然是从别的途径得知中国种植葡萄,并且认为中国到处都是葡萄,这有悖于实情。法国人古伯察(Evariste Regis Huc)说“当代中国人却不再广种葡萄藤,酿造葡萄酒了。葡萄只是直接采摘食用,或是制成葡萄干食用”。 古伯察的说法接近当时中国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酿造业的实际状况。据斯当东(Staunton)   记载,中国政府曾经用黄葡萄酒招待马戛尔尼使团,这种葡萄酒“质量混,很容易发酸”。 毫无疑问,这种葡萄酒是中国内地酿造的。
明代和清朝前期中国内地很少酿造葡萄酒,酿造的主要是谷物酒。当时北方用小麦、小米、高粱等酿酒,南方主要用大米酿酒。因而,这一时期来华的外国人认为中国不酿造葡萄酒。
曾德昭说中国人“不用葡萄酿酒,而用大麦。北方还用米,也有用苹果制酒的,但南方只用米”。《中国旅行者》一书的作者说“他们(中国人)没有葡萄酒,尽管他们有很多葡萄”。马戛尔尼说中国人“种葡萄是为吃的,而不是用来造酒”。 温特包萨姆说“中国人很少造葡萄酒”。 戴维斯(Davis)说“中国虽然盛产葡萄,但并不用它来制造酒,这是很奇怪的。中国人用大米造酒,在颜色和味道上有点儿像我们的淡白酒”。 以上这些人的说法都符合当时中国葡萄酒生产的实际状况。
从上面的叙述之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国贤关于明清时期中国葡萄种植业和葡萄酒酿造业的记载是相当准确的,这就为我们研究中国葡萄早期产业化历史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明清之际,中国在社会发展程度方面远远高于欧洲,故此,来华的欧洲人对于中国之美丽赞叹不已。而今天,中国已经落后于欧洲,个中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回到目录 image01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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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 论 文 】郭强:孔子仁学及子张对仁学的发展

[摘要]当前,对原始儒学研究有两个不足:一是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研究还有待深入。二是对孔子仁学思想传承的研究存在一个盲区。孔子仁学的思想核心是“仁”,然而,长期以来,孔子仁学被认为只具有一般道德意义。其实,在原始儒学中,“仁”有着更加丰富的涵义,孔子的仁学思想实际上是一个具有多层次性的实践体系,由“仁—难—能(能又分为上能、下能)”几个层次“仁”的标准构成,其中,分别对应的理想人格为“圣—君子—善人--士”。在孔子那里,“圣”是最高仁的体现,对“圣”这一理想人格的追求体现出个体在实现自我价值道路上所能达到的最大限度。然而,这套体系由于过于理想化的追求而在现实社会中难以实践。同时,孔子死后的社会正发生着巨变,要发展就必须修正其不适应现实及实践者们的那些因素。这就使得在孔子的仁学思想的传承在其死后被赋予了新的使命。从思想层面看,在孔子之后出现的子张真正继承了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华,并继续丰富了“仁”的涵义。并形成了一套以“信”为核心的“君子”的伦理思想体系。子张对仁学思想的贡献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调整了孔子仁学实践的目标,将孔子的“仁”调整到具有实践可能的高度。二是扩大了“仁”的实践范围,提出了“尊贤容众”的崭新思想。三是突出了孔子“仁”学思想中的“义”,特别是“义”的范畴中所包含的“武”的精神。从而丰富了孔子仁学的内容。

[关键词] 孔子  子张  仁  圣  君子  信

目次:

引  言

第一章 孔子的仁学

  1.1传统意义上的“仁”

    1.1.1 对“仁”的传统理解

    1.1.2认识的误区与约束

  1.2 我对孔子仁学的新认识

    1.2.1孔子对“仁”的阐述

    1.2.2 孔子的“圣”的仁学体系

      1.2.2.1 孔子把“仁”的实现分为也多层次

      1.2.2.2 孔子仁学中的革命性

  1.3 孔子仁学的不足与发展仁学的机会

第二章 子张对仁学的发展

  2.1子张二重世界的“仁”的认识

    2.1.1 子张仁学重心的转移

    2.1.2“仁”的具体化与扩大

  2.2 子张的“君子”思想体系

    2.2.1 突出了“信”的概念

    2.2.2 对“义”的发挥

    2.2.3 子张的“君子”体系

四:结束语

一:引言

二千余年来,以孔子仁学思想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一直是中华文明的思想基础。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以日本及亚洲四小龙为主的东亚相继起飞,七十年代末中国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并迅速崛起。人们注意到,东亚社会作为西方以外唯一成功的现代化模式,其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文化背景:儒家文化。这个重要特征激发起人们重新认识儒家文化的兴趣。

从孔子提出“仁”的伦理思想观以来,儒家思想经历了不断的变化,特别是从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开始走向官方化,儒学思想开始失去了其积极的一面,建立了以“孝、忠”为核心的政治化、宗教化思想。在二十世纪初遭到批判的儒家思想正是这一套披着儒学外衣的官化儒家体系。这套僵化的、走样的儒家思想当然不能成为我们继承和构筑未来中华精神的对象,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孔子真正的仁学思想内涵曾经是什么样?在孔门众弟子中,谁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继承更完整?带着这样的疑虑,许多学者把目光又转回到了二千五百余年前的孔子时代,并希望从对孔子本人及其弟子的研究中重新挖掘出儒学中曾经有过的积极因素。

从现行的学术标准来看,孔子的仁学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是一个泛概念性的学说。他对“仁”这个概念的解释是多样的、不确定的,孔子也藉由对不同层次的“仁”的解释而构成了一套仁学伦理思想体系。在这套体系中,有较高层次的仁,也有较低层次的仁,孔子提出的众多概念如“德、仁、义、礼、智、信、恭、敬、宽、勇、武”等在这套体系中不是处于平行的位置,而是各自代表不同层次的仁。由于孔子奉行“有教无类”的教学方法,按孔子的话:“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95]、“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96]因此,孔门弟子理解孔子仁学思想的角度和认识程度也不同。孔子死后,儒家逐渐开始分化。其弟子中佼佼者,前辈弟子如颜回、子路等皆死,余者或隐或仕。后辈弟子中突出者为有子、子贡、子夏、子游、子张、曾子六人。有子在孔子死后曾被推为孔门领袖,但不久即被逐;子贡则从仕并经商;子游专以相礼,此三子没有什么具体主张流传于世。在剩余的三子中,子夏被认为是儒学经典的主要传授者。[97]但子夏在孔子死后被魏文侯延请为师,晚年讲学于故卫地西河(今河南安阳),其思想逐渐由儒学礼治思想过渡到法家政术思想,最终没能脱出孔子“汝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的劝告,背离了孔子仁学思想的核心。对于曾子,当前学界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他是孔子之后孔子思想的真正继承者,上承孔子,下启孟子。但也有学者否认这种观点。因为所谓“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传承路线是不存在的。一是先秦诸典籍中没有任何关于这种说法的记载。二是从思想传承的层面上,曾子的资质只能算“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孔子曾说“参也鲁”,因此曾子虽然好学,但他对孔子仁学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是不足的。在曾子这里,“仁”的丰富内涵被缩小为“孝”,并最终被统治阶级接受,被奉为儒家正统,成了二千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基础。这也正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僵化的、走样的儒家思想。而这些并不是现在我们所要肯定的孔子仁学。要找寻孔子仁学中的优良部分,还需要我们对孔子仁学的研究精细化。
在对一些零零碎碎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中,我们的关注点逐渐放在了子张的身上并发现,子张在对“仁”的核心价值的理解上与孔子的仁学有相当的继承关系。子张的仁学注意到了孔子仁学的体系化,对孔子仁学中过于理想的地方作了修正和发展。并突出了孔子仁学中积极的地方,保持了孔子仁学思想中的活泼性和开放性,并最终形成了孔子之后最大的儒家学派:子张之儒。

通过对孔子仁学思想的重新认识及对子张发展孔子仁学的研究,不仅能够使我们大致了解孔子和子张仁学思想的丰富,理清两者在思想传承上的脉络。而且这种对子张学说的发掘也可为长期以来横亘于孔孟之间的学术断层提供一种参考。更为重要的是,对孔子和子张思想的探索有利于我们对传统文化的再认识,为未来重构中华精神奠定基础。

第一章:孔子的仁学

“仁”是孔子基本思想范畴的中心概念,《论语》58章中孔子使用“仁”字达109次,超出所用的礼、乐、道、德、义各字很多。所以,我们又称孔子的学说为仁学。今天我们回头去研究“仁”,首先必须清楚地知道,在经过二千多年而流传下来的“仁”是以“孝亲”为基础的,但是这并不是孔子仁学思想的全部含义,而仅仅是孔子仁学思想的起点。孔子是一个积极救世的人,他又是生活于一个乱世的人,因此他有许多处世之道,他有许多政治思想和从仕经历。这些不可避免地占据了他思想的一部分,影响着人们对他的理解,再加之东方民族特有的理解方式,从而使孔子的仁学思想常常被局限在某种预设的范围内。其实,孔子倡导的“仁”远非如此简单。他的仁学思想还当作更深一步的思考。当我们脱开政治、个人情感这些预设条件的羁绊后,我们会从孔子的仁学思想中找到一个也许更接近他自己孜孜以追求的理想的“人”。

1.1传统意义上的“仁”
孔子“仁”的学说的发展经历了多种变化,大致可分为三段:一是从孔子在世时的学说到其弟子时代,再到西汉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这一时期是原始儒学时期;二是儒学官方化以后到近代新文化运动之前;三是从辛亥革命至今,新儒学兴起。

1.1.1 对“仁”的传统理解

“仁”字最早见于《尚书·金滕》:“予仁若考”。这个“仁”指的是才能、美德,是说我的才能和美德同先父一样。孔子对“仁”作了充分的阐发,把它提高到道德哲学的最高点,形成为一种系统的儒家学说。在《庄子·天道》篇中,孔子曾“往见老聃,繙十二经以说。老聃中其说,曰:‘大谩,愿闻其要’,孔子曰:‘要在仁义’”。《吕氏春秋·不二》篇中说“孔子贵仁”。《论语·里仁》篇中孔子对曾子说:“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孔子说自己“一以贯之”,明白地表示他自己的思想学说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的最基本概念,就是“仁”。

孔子所讲的“仁”,涵义十分宽泛,主要可做三个方面三个层次的解释:一、也是从伦理意义上做的解释,即“仁者爱人”。它表达的是一种理想或目标;二、“克己复礼为仁”。这是孔子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提出的具有实践性质的最高追求,“仁”被诠释为一种具体的道德规范手段;三是“仁”的思想与实际结合而产生的“德政”思想。这样,孔子的“仁”既有广义的概念,又有狭义的理解。在现实中,有上知者求上,有下知者求下。遂形成了对孔子仁学伦理思想的各种阐述。

在对“仁”的三个层次的解释中,第一层“仁者爱人”是孔子所追求的理想。也是孔子提出“仁”的本义。孔子对“仁”作过多种多样的解释,但它特定的基本内涵就是“仁者,爱人”。“仁”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本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睦、亲密关系。东汉古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说:“仁,亲也。从人二。”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注解:“亲者,密至也。从人二,相人偶也。人偶锋言尔我亲密之词。独则无偶,偶则相亲,故其字从人二”。把“爱人”作为孔子关于仁的基本内涵来解释也有历史的根据。《中庸》有“仁者,人也”;《孟子·离娄下》更有“仁者,爱人”的解释,并说“爱人不亲,反其仁”。“亲”是“仁”的本义,其含义是指一种和血缘相关的关系。儒家学说一方面建立了众多的社会学伦理学概念,一方面也强调学说中的一以贯之和务本的核心。“仁”就是儒学中的一以贯之的概念,亲子关系就是“仁”的“本”。所以孔子说“泛爱众而亲仁”,以亲、仁并称。又说“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宗即本的意思。这也是孔子仁学的基础(后来的曾子即以此为主,构建了以“孝”为核心思想、并被后来统治者尊奉的儒家思想)。孔子强调,“仁”既是人的内在心理感情和自觉道德意识,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仁者应该“泛爱众”、“亲亲”、“能爱人、能恶人”。为此必须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卫灵公》)、“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

孔子“仁”的含义

第一层含义

爱人

第二层含义

克己复礼

第三层含义

德政

孔子所讲的“仁”,又是同“礼”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他说:“克己复礼为仁”。只有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于周礼的规范,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才算有了仁德。这反映了他对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僭越周礼行为的不满。

“仁”的概念与政治实践结合起来,就成为“仁政”。这构成了孔子“仁”的第三层含义。在上述伦理观念的基础上,孔子针对春秋时弊,要求体察民情,减轻剥削,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择可劳而劳之”(《论语·尧曰》)、“薄赋敛”(《说苑·理政》);反对暴政虐民,斥责“苛政猛于虎”(《礼记·檀弓》),主张行德政,省刑罚。后来,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仁”的学说,形成“仁政”学说和重民思想。《论语·为政》记载“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仁政即由父父子子的原则加以推广,成为君君臣臣。《论语·颜渊》记载“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次,由“子欲立则立人”进一步推广,又有“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以足”,由此推出以人为先,以民为本的思想。《论语·颜渊》中“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季康子患盗,问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宪问》中“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至此,“仁”已是要求有全社会的共同修进,“仁”有了最大范围的概括。?

由仁和仁政,又进而关联出了其他许多概念,比如礼、德、义、信、忠、敬等等。仁和这些概念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孔子以仁学为基础的整个思想体系。因为仁学具有极大的社会倾向,关注整个社会全体的共同利益和秩序,所以在孔子之后就有人直接用“人”解释孔子的“仁”。《中庸》和《孟子》都说“仁者,人也”。孔子所建立的儒家学说因此也称为“人道”。《大戴礼记》记“孔子侍坐于哀公,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对曰:‘人道政为大。古之为政,爱人为大'”。[98]孔子的思想体系,以仁学为基础和核心,以自然亲子关系为宗、为本、为开端,以类比和引申为方法;政治思想以民为本,以爱人为大,极大地关注于社会,关注于人世。孔子一方面继承和吸收了殷周时代的天命观和礼乐教化思想,另一方面创造性地从人事体悟天命,第一次提出了“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哲学命题,建立了一套以道德之“仁”为本体、以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为终极关怀的“仁学”理论。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仁”。

孔子之后,儒学不断发展。到战国时代,经孟子、荀子等人的推展,儒学成为显学之一。至西汉时期,经董仲舒的提倡,汉武帝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儒学由此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此后,魏晋玄学和从印度传入的佛学虽对儒学产生过相当冲击,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儒学的主流意识形态地位。到了宋明时期,在消化和融合了玄学特别是佛学的思想精华后,儒学前进到了一种新形态——宋明理学(宋明新儒学)。由此,儒学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主导地位,而且传入朝鲜、日本、越南,对塑造传统东亚社会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扑面而来的西方文明破坏了中国社会的传统秩序,扰乱了中国人对自身文化发展路向的理性选择,孔子“仁”学的发展到了近现代,特别是清朝灭亡和新文化运动以后,开始失去官方地位,以后逐渐作为一种纯学术去进行研究。到了1949年以后,儒学研究又出现了分化,中国国内研究从批判、打倒到恢复研究,特别是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的儒学研究开始兴盛,出现了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并形成了一些新的看法。但总体上还处于诠释、发掘阶段。与此同时,海外出现了所谓的新儒家,并成为当前儒学研究的先锋,进而影响到国内儒学研究的方向,并开始一起走上寻求儒家现代化之路。但是对孔子仁学的诠释并没有脱出伦理学意义的窠臼,因而也没有阐发出仁学的新意义来。

1.1.2认识的误区与约束

上述对孔子“仁”的概述是有局限的,它的误区在于:一是“仁”的一些思想由于传承者的因素而变异。这也造成了孔子仁学在传承中非常奇怪的现象,每一代继承者都说着孔子说过的话,但却表达着与孔子本意不同的观点。如孔子死后即由于对孔子学说理解的不同而“儒分为八”,各自以“真儒自居”;二是在仁学获得官方地位后,仁学在第一阶段时候的许多内涵被摈弃。比如原始儒学中非常重要的范畴“义”的流失与民间化,在中华文化精华中从主流思想退居于非主流思想,从而丧失了孔子学说中积极的一面;三是跳不出传统理解的窠臼。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想办法限制“仁”,而现代的认识只是在预设的框架内做着各种毫无新意的外延与诠释。结果导致我们对仁学被错误的认识影响而无法全面接纳一个完整的“仁”。我们并不是要否认我们已有的对“仁”的传统理解,不管它与孔子本人倡导的“仁”存在多么大的反差,在历史长河中长久影响人们的依然是这被约束着的“仁”。

1.2 我对孔子仁学的新认识
不可否认,虽然已有的研究对“仁”的认识有着很大的误区,并约束着思想。但它必竟也是对孔子“仁”学思想某一个方面的认识。但是,孔子的“仁”学要走向现代化,首先不在于更新、创造新的内容,而在于挖掘孔子已有思想的真正内涵。
从上节可知,“仁”在几千年发展中的内涵已经越来越背离了它原有的含义。而要对“仁”获得一个全部解释,我们应该继续研究以期真正了解“仁”的思想涵义。从更高意义上重新认识“仁”,所以我们应该重新回到起点,从孔子本身的阐述去认识真正的“仁”。

1.2.1孔子对“仁”的阐述

什么是孔子心中真正的“仁”的思想涵义?在《孔子家语·儒行解》篇中孔子说“夫温痕者,仁之本也;慎敬者,仁之地也;宽裕者,仁之作也;逊接者,仁之能也;礼节者,仁之貌也;言谈者,仁之文也;歌舞者,仁之和也;分散者,仁之施也;儒皆兼而有之,犹且不敢言仁也。其尊让有如此者。”。[99]这是对“仁”的一个比较全面的定义。孔子谈了仁之本、地、作、能、貌、文、和、施,但即使如此,孔子“犹且不敢言仁也”。由此可见,孔子的“仁”还有超越道德规范上的意义。它并不是以“亲”为核心,而是以“人”为核心。我们首先来看看孔子自己对“仁”的解释,这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孔子给弟子释“仁”;二是孔子论“仁”;三是孔子论“不仁”。

在《论语》中,孔子高足樊迟、颜渊、子贡、仲弓和司马牛问仁的涵义,孔子从不同角度做了不同的阐述。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

颜渊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渊说:“请问其目”?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子贡曰:“如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仲弓问仁?孔子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颜渊》)

司马牛问仁?孔子说:“仁者,其言也韧”,司马牛又反问道:“其言也仞,斯谓之仁,已乎”?孔子说:“为之难(做着难),言之得无仞乎?”。(同上)

除了答弟子提问,孔子自己也曾论过“仁”:

“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

子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论语·雍也》)

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锹不可弃也”。(《论语·子路》)

孔子还从反面论过“不仁”: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论语·里仁》)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在这里,虽然说孔子是根据不同弟子的不同思想抱负和不同生活作风作了不同解答。但从另一面也反映出了孔子对“仁”的认识还有需要完善和整理的地方,并给“仁”设定了不同的层次。孔子也曾经回答过弟子们对于“仁”的的疑虑,并通过自己对“仁”的认识对当时一些名人作过评论。原宪问他“克(好胜)、伐(自夸)、怨(怨天尤人)、欲(贪图名利)不行焉(不存在于言行中),可以为仁矣?”,孔子答:“可以为难矣(算难能可贵了),仁则吾不知也(要说仁,那我还不能理解)”(《论语·宪问》)。他对他的贤徒如子路,只认为“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仁德还谈不上;冉求可以治理“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公西赤可以“立于朝”、“与宾客言”;孔子也认为都还谈不上仁德(《论语·公冶长》)。他仅仅认为颜回有仁德,但也说“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言外之意是,三个月之后就不敢保证不发生有违仁的问题。至于说到当时的贵族统治者,他认为忠于国家的楚大夫令尹子文和不同流合污而清廉自持的齐大夫陈文子,都“焉得仁”(《论语·公冶长》)。

1.2.2 孔子的“圣”的仁学体系

从孔子对“仁”的解释中,我们既能感到孔子在构建仁学体系中对“仁”的多层次的区分,也能感受到他在实践“仁德”上专注于对最高目标“圣”的追求。《论语·雍也》中子贡曾问:“如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100]。此话点明了仁与圣的关系,“仁”是最能代表儒家思想的一个概念,“圣”则是最高的“仁”的体现,是全仁。这样,孔子的哲学思想在以“圣”(最高的“仁”)为最高追求目标而展开来。

1.2.2.1 孔子把“仁”的实现分为也多层次

如果说孔子的“仁”在内容上广博而杂乱,那么它在实践中的标准也是难以量化的。它的难处不光体现在它的不好把握,而且体现在它的成“仁”的境界是多层次的。在《论语》中有许多概念需要区分,有些是同一层次的概念,只是在不同的标准内做不同的阐述。从人的角度而言,可分为圣、君子(贤)、善人和士。从孔子所言的知识角度来看,可分为文、行、忠、信。从政治实践的角度,则可分为德、友、交、达、闻等。如果我们为这些个概念归类的话,大致可以分为:

表格 1“仁”的层次与其它概念之对应

第一层次

礼(包括以下)

第二层次

君子(贤)

信、义、武、智

第三层次

善人(成人)

上能

忠、行、勇、智

第四层次

下能

孝、知、文、[101]

这里既划分了“仁”的不同层次,也是孔子“圣”的哲学体系的全部内容。而从仁学这套体系来看,则可分为仁、难、能三个层次,其中“能”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与这些“仁”的层次一一对应。“士”处于这个体系中最低层次的位置上,“士”要具备的“仁”是“能仁”,即你的行为要体现出最起码的仁。那么如何就是“能仁”?那就要“闻”,“闻”什么?闻孝、知、文。对“士”的这些要求主要表现都在家庭这个“小家”范围内,这只是构成社会这张大网的各个点。达到这些基本条件后,就可以进一步到具有“上能”的“善人”了,“上能”之高于“下能”之处在于“仁”的范围扩大了。“士”之能只在家庭,而“善人”之能则在国家。“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102]因此,孔子的“善人”实指当时各诸侯、大夫。而“善人”之“能仁”也不仅要闻孝、闻知、闻文,还要使这些仁德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实践,要去达孝、达知、达文。而要完成这艰巨任务,“善人”必须具备有“忠、行、勇、智”这些仁德。这已经是较高较难以达到的“仁”,它对人的要求是相当全面的,《论语·宪问》中子路向孔子问成人(成人与善人相近),孔子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善人”之上为“君子”,君子之仁就属于非常难的境界了,能称得上是君子这类人的,大概孔子是以周天子为标准的。再比君子之仁更高的就是“圣”了,这当然只是特指尧、舜、禹、汤、文、武这些已经不存在的完人了。

对于以上“仁”的层次的划分不是孔子的创造,而是当时贵族社会中的既有秩序。如果你是士,那么你不需要、也不允许具备较高的仁德。孔子的革新之处在于,他打破了这种由于政治身份不同而规定人的不同命运的秩序,确认了每个人都存在“成仁”的机会。每个人也都有必要追求高层次的仁。在实现“仁”的重心上,孔子选择了最高层次的“仁”。这也是孔子不断向弟子们提及尧舜的原因。孔子强调“为仁由己”,强调儒家的学问是“为己之学”。因此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03],不是外在强加似地使别人立或达起来,而是创造一种气氛或环境,让人家自己站立起来,通达起来。我们不能代他人立、为他人达。我们想要通过自己挺立生命、通达人间,也要尊重别人,让他自己去挺立生命,通达人间。就这一点来说,尧舜都还没有做到。

在孔子这套体系中,我们已经知道,“仁”可以分为多个层次,由于表述上的困难(以前从未有过对仁的这种细分),我们以“仁—难—能”作为各个层次的仁的代替词,这里的“仁”特指最高层次上的仁。下面的重点是来看看“仁、难、能”这三个词为代表的各个层次的“仁”的内涵。

“能”是体系中的第一层次的概念。《说文解字》解释说“能,熊属,……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强壮称能杰也,凡能之属者皆从能”。可见,“能”是坚、强、贤也,又可引伸为才能、能力。对应于孔子“圣”结构中的善人与士,“能”又分为“上能”和“下能”。这二者的区分不是非常明显,接近“难”者则可理解为“上能”;一般意义上的“能”则为“下能”。比如在《论语》中,可理解为“下能”的如: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论语·公冶长》)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论语·乡党》)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论语·宪问》)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

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

而可以理解为“上能”的如:

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

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论语·公冶长》)

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曰:“夫子自道也。”

子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

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子曰:“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庄以莅之,则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论语·卫灵公》)

子张曰:“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论语·子张》)

在“下能”中,都是以能“事父母”、“自讼其过”、“正身”、“好学”等来表现;而“上能”则以“诲人”、“礼让”、“能信”、“从善”、“弘德”为目标,可以说,已经接近于比较高的要求了。在孔门弟子中,其大多数弟子都处于这一层次的“仁”。在“能”的基础上又多能,则达到了“难仁”的极高层次上,“难”是仅次于“仁”的第二层次上的概念,曾子曾评价子张说:“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104]。子贡在回答有人对孔子“何其多能也”的疑问时说“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可见多能不易。《尔雅·释诂》中说“阻、艰、难也”。在《论语》中,孔子多次提到了“难”,最突出的是“宪问耻”一章,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

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论语·宪问》)

在孔子众弟子中,原宪的修养是相当高的,孔子死后,他选择了隐居,在这里原宪问孔子,一个人能够克服自满,不骄傲,不怨恨,没有大的欲望,这是不是仁的境界呢?原宪说的这几点其实一个人已经很难做到,但孔子告诉他还没有达到“仁”的境界,但已经仅次于仁了,可算是“难”了。从此处可知“仁”的境界有多高。还有一些谈到“难”的地方: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论语·颜渊》

子曰:“君子易事而难说也:说之不以道,不说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难事而易说也:说之虽不以道,说也;及其使人也,求备焉。”《论语·子路》

子曰:“其言之不怍,则为之也难。”《论语·宪问》

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子曰:“果哉!末之难矣。”《论语·宪问》

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因此完全可以说,“难”是孔子“仁”的思想中仅次于“最高仁”的“仁”,在孔子学说体系中,“难”已经是处于很高的“仁”了,以“难仁”为仁学实践的重心也是子张仁学的特点。从这个理解角度出发,再对《论语·子张》中子游、曾子以“难”论子张“未仁”的话就容易理解了:

子游曰:“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

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

后人据此认为子张为“不仁”,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这段话恰恰描述了子张的“仁德”之高非他人可比。子游之意为子张的仁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了,但还没有达到最高的境界。曾子之意是像子张那样光芒四射的人,别人很难达到与他一样的仁德。

比“难”更高的就是位于顶层的“仁”,这也是孔子的仁学重心所在。孔子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决不放弃对最高仁的追求;另一方面,他也承认拥有最高仁的“圣”已经不存在了,他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105]。按照他的这个说法,不光圣人早已不见,就是君子也不易见了。他自己也承认达不到最高仁的要求,“若圣与仁,则吾岂敢?”[106]。这样一来,孔子与弟子们之间就有了一定的差异。在内心里,他追求的还是圣与仁;在现实中,他给予弟子们的是低一层次的“能仁”、“难仁”及与此相关的知识,故而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107]

孔子的仁学体系的核心思想是“爱人”,更准确地说是对“人”的爱。爱的程度不同,“人”的层次也不同。孔子的仁的目的是追求做最高层次的“人”:即圣。为此,孔子提出了诸多途径,这就是孔子的仁学的体系。这个体系中,以“圣”为代表的是一个理想化的完美人格。

1.2.2.2 孔子仁学中的革命性

孔子之“圣”实际上是一种完美人格,是一种理想状态。一方面,孔子提出这样一个“成人”的标准让人们去努力实践;另一方面,孔子又认为常人做不到。正如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康德一样,把世界分为现象与物自体,常人具有的认识永远只是现象,而真正的事物的本质(物自体)虽然存在,但是我们永远无法认识。孔子的“圣”与康德的“物自体”大致相当于同一层次上的概念。这是我们在后面要说的孔子仁学缺陷的一个理论基础,但在这里我们要分析的是它所诠释出来的积极面。也是隐藏在孔子“仁”学中的、使我们不能只把孔子哲学看成入世的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的革命性。正是它的革命性,才使得孔子的学说含有了比我们现在认识水平更深的涵义。

孔子哲学与康德哲学并不一样,康德哲学把世界一分为二,孔子哲学则不然,在此,还要明确一个问题,即实践者的问题,康德是从人的认识能力上去探讨现象与物自体的关系,所以此“人”是抽象意义上的人,可指一人,也指每个人。而孔子求“圣”中的人在当时不是指每个人,而是“士”以上阶层的人们。因此表面看来,似乎与康德有所区别,但也可说是一致的。因为孔子虽然限定了求“圣”者的身份范围,但试想,求圣必然需要有认识能力的人们去进行。而在中国当时(春秋末)的时代与国情下,即使孔子不作限定,也只有“士”以上阶层的人可能具备认识能力。所以从这点上讲,孔子、康德并没有本质区别。在这里,孔子的“圣”又与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的概念等同。正像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能够实现自己,孔子坚信“圣”是人一定能达到的。正因为如此,孔子才构筑了一套仁学体系。同样,如黑格尔创造“绝对理念”而使得原先在西方人心目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上帝退位成为“绝对理念”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一样,孔子提出的“圣”的理念也使得中国人心中的“帝王”退位成为“圣”发展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在别人的理解中,当时的“圣”也许是指“王”,但在孔子这里则不然。如此,孔子就通过“圣”的命题巧妙的否定了现实中的“王”。孔子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论语·述而》)。有操守的君子是现实人,而圣人则是理想人。郭店楚简《五行》指出,圣德,圣与仁、义、礼、智五德之所和,属于天之道的境界;仁、义、礼、智四德之所和,属于人之道的范畴。又说“闻君子道,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108]孔子也曾说过“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论语·述而》)。如此,孔子思想中革命的一面就显现出来了,孔子通过“圣”的哲学完全否定了现实中的那些所谓的“王”们,为了表示现实中的人能够通过实践而“成圣”,孔子极力把已经无法考证的中国上古时的尧、舜、禹、商汤、周文王、武王等称为“圣”,而对与他同时代的各诸侯们,他从来没有对他们作过肯定。在孔子的仁学体系里,人不是由与生俱来的政治关系决定的,而是由人所达到的仁与德来区别的。

1.3 孔子仁学的不足与发展仁学的机会

从表面上看,孔子的仁学体系是完美的,但它的不足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并且,有些错误并非出在体系本身。

首先,孔子仁学体系的整个基础由于孔子自身的历史局限而在建立起来以前就有着严重的缺陷,即孔子的“仁”的范围完全把民众排斥在外。一方面,孔子把以前专属于上层贵族的文化普及到了更广泛的“士”的阶层,扩大了对“人”的发现,并随着社会的变化开始以“人”为中心去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孔子对文化的普及虽然达到了士的阶层,然而,“士”依然属于贵族的一员。这样,孔子爱人的内容只包括奴隶主阶级,而不包括广大奴隶者阶级,爱人的效果也大打折扣。当然相对于前人而言,孔子的“仁”的范围还是扩大了,如《论语·乡党》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还反对“人殉”,他曾经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109]。但是,这并非就是孔子的“爱人”,孔子学说的基础是追求“圣人”的完善,而孔子认为“圣人”不可能产生于一般的老百姓中间,孔子的仁学特别强调“尊尊”、“亲亲”的原则,反对犯上作乱。《论语·学而》引用有子的话道“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从宗族血缘关系出发,把孝悌的原则作为仁的根本,这无论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都给“仁”的概念注入了尊尊与亲亲的思想。《论语·宪问》里有“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的话。认为君子可以是仁人,而小人不可能成为仁人。既使上述孔子“厩焚不问马”的关心也只是孔子当时作为官员对子民的责任,这并不妨碍孔子把这些“小人”排斥在他的“爱人”之外。

如果说,对小民的排斥反映着孔子的历史局限性的话。那么,孔子在认识上的局限性更是不可避免。《孔子家语·贤君》中(鲁)哀公曾问孔子:“当今之君,孰为最贤?”,孔子竟说是卫灵公,“丘未之见也,抑有卫灵公乎?”。而卫灵公在当时是最昏庸无能的一位诸侯王了。另一方面,孔子异于当时时代的标准有时显得过分苛刻。如子贡问于孔子曰:“今之人臣,孰为贤?”,子曰:“吾未识也,?者齐有鲍叔,郑有子皮,则贤者矣。”,子贡曰:“齐无管仲,郑无子产”,子曰:“赐,汝徒知其一,未知其二也。汝闻用力为贤乎?进贤为贤乎?”,子贡曰:“进贤贤哉。”,子曰:“然,吾闻鲍叔达管仲,子皮达子产,未闻二子之达贤己之才者也”[110]。孔子还有一些被非议的地方,如奢侈、讲排场,被齐国晏子批评过。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齐景公曾想把尼谿这个地方封给孔子。晏子劝景公道“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轨法;倨傲自顺,不可以为下;崇丧遂哀,破产厚葬,不可以为俗;游说乞贷,不可以为国。自大贤之息,周室既衰,礼乐缺有间。今孔子盛容饰,繁登降之礼,趋详之节,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君欲用之以移齐俗,非所以先细民也”。这样就影响到了孔子“仁”的学说的推广。

其次,由于孔子仁学的理想目标是很高的,但它的阐述方法是具体化的,这就使得人们难以去实践。一方面,孔子的学说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另一方面,被感染的受众又不能够知道怎么样把学到的和高尚的理想联系在一起,这就导致了人们的不信任感,因此孔子曾被称为“巧伪之人”。《庄子·杂篇·盗跖》中说孔子曾想去劝说一个叫盗跖的大盗从善,结果盗跖却怒言道“此夫鲁国之巧伪人孔丘非邪?为我告之:‘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冠枝木之冠,带死牛之胁,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子之罪大极重,疾走归!不然,我将以子肝益昼?之膳!’”。一口气说出了孔子矫造语言、托伪他人、胡言乱语、不劳而获、摇唇鼓舌,制造是非的罪状。这说明了孔子的仁学一定程度上与当时社会现状是不适应的。

另外,由于孔子与子张具有相似的便僻的性格,因此对社会负有很强烈的使命感并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勇气。[111]他又固守着礼和正名主义。所以在他的眼里常常是一个主观的世界。这种主观表达了孔子的热情与信念,但却使他失去了哲学上的意义。胡适就曾说“《春秋》的余毒就使中国只有主观的历史,没有物观的历史。”。[112]

第三、这个体系既不严密也不完善,而其理想目标又如此高,这就使它难以为任何一家弟子完全接受,从而导致后代弟子的分化。它的不严密、不完善又留给弟子们各自对其阐发、丰润的可能,从而导致孔子的某一思想被强化,而其它思想被弱化,也令后世之人无法看到一个完全的孔子形象。

孔子“圣”的仁学体系由于其庞大和复杂,加剧了它在传承过程中的难度。同时,它的不足又给予了弟子们对其体系进行调整的可能。在孔子死后,他的仁学思想开始广泛传播,子张也走上了历史的前台。

第二章:子张对仁学的发展

孔子死后,其弟子逐渐分化,他的几个主要弟子的情况是:颜回、子路、宰我已死,有若从公推领袖到下台被逐;子贡经商;子夏西河讲学,其思想偏向法家一派;子游着重于“礼”的研究。在鲁国孔子原籍,主要弟子只留下子张与曾子统领[113]。因此,对孔子“仁”的思想的主要继承就落在了子张手中。

2.1子张二重世界的“仁”的认识

在孔子死后,当时的社会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果说在春秋时期还能讲讲“王道”的话,到了战国时期就没有这样的土壤了。再由于孔子的“仁”的体系过分理想,已经完全不适应新的现实。因此,对仁学的改进与发展势在必然。这个重任落在了子张的身上。

2.1.1 子张仁学重心的转移

孔子于公元前479年辞世后,以公元前475年晋国赵、韩、魏灭智氏三家分晋和陈氏代齐两件事为标志,中国社会开始进入战国时代。这个时候,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经济上已经废除了井田制,政治和军事上从争霸到兼并,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政治制度则从宗法分封逐渐过渡到专*制官僚,春秋末年开始出现了郡县制(最先是晋国),取代了过去贵族的封邑。学术上,从贵族到民间,进而为百家争鸣做好了思想上的准备。王夫之称这个时期为“古今一大变革之会”。[114]而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一三《周末风俗》中则言“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绝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千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从此废弃了以礼制为核心的贵族统治,开始了走向专*制官僚的“大一统”的历史进程。

顺应从世袭到流动的社会变化,战国“士”阶层崛起。春秋时“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到了战国时期,已逐渐向“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发展。这时的士,已愈来愈与出身无关,可能来自贵族,可能起于微贱(但如果追本溯源,仍然是来自于贵族阶层),是当时社会上最活跃的一个阶层。这些“士”以求仕为目的,或到处游说,或从师,或为食客。这种变化使得孔子以“求仁”为目的的学说思想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史记·平准书》记载“自是以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陈出新让。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千万,而贫者蔌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成灭世”。

儒家内部的危机在孔子死后也出现了,历史条件不同了,时代要求也不同了。一部分孔门弟子逐渐融入了新变化中,像子夏就提出“学而优则仕”,并在西河设坛讲学,“为魏文侯师,其弟子段干木、禽滑厘”(这些弟子后来都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子贡则仕齐与经商去了。这时的问题是孔子仁学如果保持不变的话,则完全没有生存空间,但如果走向“学而优则仕”的道路的话,则完全背离了孔子仁学的思想精华。那么,既然两条道路都行不通,就意味着必须寻找第三条道路:即既要对孔子“仁”的思想进行改革,又要保证不失孔子仁学的精粹。这样,子张“仁学”重心的转移势在必然。

2.1.2“仁”的具体化与扩大

子张是一个具有独特思维能力的人,《论语》里孔子评价他是“师也辟”、“师也过”,这表明他是一个具有强烈怀疑精神的人,但孔子也说过“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因此子张不太肯定孔子的“仁”。一是对孔子“仁”的概念;二是对“仁”的适用范围。因此一再问仁,并以例来问,却不满意孔子的回答,想给以自己的改革。这样,子张对孔子的仁学逐步具体化,使孔子仁学体系中的概念层次更加明确,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实变化,扩大了“仁”的范围。这其中,子张仁学境界的改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的突出;二是“尊贤容众”思想的提出。关于子张问仁,在《论语》中共有六段: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使人”(《论语·阳货》)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横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论语·卫灵公》)

子张问曰: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崔子弒齐君,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至于他邦,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之一邦,则又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违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论语·公冶长》)

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论语·先进》)

子张问明。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论语·颜渊》)

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诚不以富,亦只以异。’”(《论语·颜渊》)

对仁,孔子弟子各有理解,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出现各种说法都是正常和合理的。但子张对孔子与其它弟子的“仁”都有相当的了解,因而对仁的继承更完整。在上述子张向孔子问仁的几段话中,从“仁”的概念、仁的实践(“问行”)、仁与忠、仁与清之区别、善人、问明及崇德辨惑等等可以看出,子张的提问是相当全面的。而在孔子回答的几段话中,孔子都强调了一个概念:“信”,如“信则人任焉”、“言忠信,行笃敬”、“主忠信,徙义,崇德也”。这对子张影响巨大,“信”作为一个具体化的“仁”的标准比之理想化的“仁”更具实践性,因此,子张的“信”成为对孔子的“仁”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另一方面,在对孔子“仁”学具体化的过程中,子张还推陈出新,扩大了孔子“仁”学的涵盖范围,提出了“尊贤而容众”的新观点,进而形成了子张二重世界观的认识。《论语·子张》中记“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子张曰:“子夏云何?”对曰:“子夏曰:‘可者与之,其不可者拒之。’”子张曰:“异乎吾所闻: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115]这里说子张认为一个人处社会交朋友要尊贤,有学问有道德的值得尊敬,而对于一般没有道德、没有学问的人要包容他,对于好的有善行的人要鼓励他,对不好的、差的人要同情他。[116]显示出子张对“交”高于子夏的认识。也寓示了子张对“仁”学的适用对象已有别于孔子。“容众”之思想不独见于子张,子贡也具有同样的观念。《论语·雍也》中子贡问孔子“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会仁乎?”,孔子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由于子贡有“济众”的思想,并得到孔子的高度褒扬,因而,他在赞扬子张时特别强调“美功不伐,贵位不善,不侮不佚,不傲无告,是颛孙师之行也”。意指子张有大功劳而不夸耀,处于尊贵的地位却不认为是好事,不轻慢不放荡,不在贫苦无告的老百姓面前骄傲。孔子听了子贡的话也评论到“其不伐,则犹可能也,其不弊百姓,则仁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夫子以其仁为大学之深”[117]。孔子说子张不夸功,一般人还能做到。能够不蒙蔽百姓,就是仁爱了。《诗经》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因此孔子认为子张的仁德是很伟大的。

但孔子并未把当时的“民”涵盖在他的“仁”的思想当中。孔子曾说: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水火,吾见蹈而死者矣,未见蹈仁而死者也。”(《论语·卫灵公》)。而子张则明确地把“民众”纳入了自己仁学的范畴里来,大大加强了“仁”的基础,实现了“济众”到“容众”的突破。当然,不可否认,在子张的思想中,“众”与“贤”还是有区别的。子张并未将孔子所说的“圣贤”与民众完全用一种标准去看待。而且,子张这里的“众”也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普通大众(这也是子张“容众”思想与墨子“兼爱”思想哲学基础的根本区别。)。而同样指“士”以上阶层,与孔子不同的是,在孔子时代的“士”虽然日益扩大,但还不是社会的主流。而到子张时代,“士”逐渐成为了社会的主体了(相当的“士”也开始成为劳力者)。并且子张思想的重点仍然在“贤”。同样,这个特点也导致了子张二重世界的建立。

这样,孔子与子张关于“仁”的哲学思想就发展出了不太一致的实践目标。孔子的“仁”是最高层次的,因而相应地生成一套“圣”的哲学体系;子张的“仁”是第二层次的,相应地生成一套“君子”的哲学体系。孔子哲学以全体的人(其实是部分的人)通过实践而达到完美人格;子张哲学则将全体的人一分为二,“君子”、“贤”等去通过实践而达到相对完美人格,其它人(“众”人)则达不到,对待这部分人的态度是“容众”。可能子张“容众”的思想经曾子、子思狭义的理解后,成为孟子民本思想的源流。[118]

2.2 子张的“君子”思想体系

由于孔子思想的难以实践和缺陷、时代变革的要求、子张个性等原因,子张开始逐渐将孔子的“圣”的思想体系做了一定的改变,建立了自己的“君子”的新体系。在这套体系中,子张突出的是“信”以及“信”的表现“交”;并强调“义”在人格实践中的位置,特别是个体的“武”的精神气慨。从而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

2.2.1 突出了的概念

大约从晚商至春秋,“信”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开始出现在金文上。随着“信”道德观念的逐渐系统化,中国最早的一批文献资料上也出现了关于信的记载:如《易传·系辞上》“言出乎身”。意思就是说言语是从人的身体发出,人说话要兑现,要身体力行,这就是信。在金文中,如中山鼎王上的信字,也是由言和身组成。言与身组合成信,十分形象地体现了信的来源、思想内涵、以及它的道德、制度要求。《易传·系辞上》还说“人之所助者,信也”,《易传·乾·文言》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易·中孚》曰“信及豚鱼也”,《易·革》曰“信志也”,《易·大有》曰“信以发志也”,《易传·系辞下》曰“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意即诚挚待人,上不献媚,下不渎职,严守信义。这是关于做人的信用准则。六经之一的《诗经》中也有关于“信”的词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信”是人们当时第一个形象思维的词汇,第一个被大量运用的抽象词,如:

《卫氓》“信誓旦旦。”

《郑风》“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庸风》“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王风》“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小雅》“慎尔言也,谓尔不信。”

《大雅》“成王之孚下士之式笺”;“王道尚信,则天下以为法。”

《召驺》“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当时人们认为人的信既通人性,也通天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

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中,也有关于信的记载,如《尚书·康王》云“信用昭明于天下”;《周书》曰“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等即是。《礼记》中的信则有:

《礼记·礼远》“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礼记·学记》“大德不官司,大道水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

《礼记·表记》“君子不失口于人,故言足信也。”、“口惠而实不至,怨(同灾)及其身。”

《礼记·檀弓上》“必诚必信,勿之有悔。”

《礼记·中庸》“诚者自成之,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礼记·儒行》“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与国人交,止于信。”、“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言必先信,行必中正。”

《礼记·礼器》“忠信,礼之本也。”

《礼记》“忠信之人可以学礼。”

《礼记·缁衣》“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

众多古文献对“信”的记载表明,“信”是中华文化中形成最早的道德概念。因此,在孔子的仁学体系中,“信”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是仅次于最高仁的“仁”的体现。在孔子所言的大多具体的“仁”时,都是以“信”代替。因此,孔子有许多“信”的阐述。孔子把“仁”作为体系的核心,把“信”作为仁的重要表现方式和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孔子还把“信”置于儒家道德修养中进行论证,一是把“信”列为四教之一。孔子曾说:“孝,德之始也;弟,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子以四教,文行忠信”[119]、“笃信好学,守死善道”[120];二是把“信”当做实践“仁”的重要途径之一。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回答说能做到恭、宽、信、敏、惠就是仁。孔子的学生有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121]。“言可复也”的意思就是说话算话。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人而无信,就无法做人,就不能立身处世。在人际关系上,孔子主张与朋友交往要讲信用。“言必信,行必果”、“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孔子把“朋友怀之”作为自已的人生理想之一,把“谨而信”作为对弟子的基本要求。

孔子还把“信”推广到社会的各方面。孔子的弟子子夏说:“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已也。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已也。”。这就是说,不论对民、对君,只要自己讲信用、取得信任,就能够去指使或批评对方。否则,就会被民认为是虐*待,被君认为是诽谤。孔子还以“信”作为从事政治、治理国家的一条重要原则。子贡问孔子治理好国家要具备哪些条件?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而这三条,以“信”最为主要。“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对“信”的理解,还要注意两对区别:即“信”与“诚”的区别和“信”与“忠”的区别。在先秦典籍中,信常常与忠、诚二字一起出现,如“忠信”或“诚信”等等。因此,我们常常误认为三字意义相当。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我们先看“信”与“诚”。《尔雅·释诂》曰“允、孚、亶、展、谌、诚、亮、询,信也。展、谌、允、慎、亶,诚也”。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君子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国之大纲”,这里指出了诚在先,信在后的一种一般逻辑关系,也说明了信的最终关键性作用。也表明“诚”是“信”的基础,包含在“信”的涵义中。故东汉许慎著的《说文解字》说“信,诚也,从人言”;《国语·周语上》记载“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信所以守也”;《论语·学而》说“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信”成为儒家着重提倡的道德规范之一。

区别了“信”与“诚”的关系,再来看看“信”与“忠”的不同。在《论语》等儒家经典中,“忠信”通常是一起出现的,如“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122]、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123]。子张也曾问孔子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124]。但“忠”与“信”的内在涵义并不完全相同,它们针对的对象目标也不同。《论语·为政》中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八佾》中鲁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子张在《论语·公冶长》中也问孔子“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旧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篇中问“忠”之人之事皆为大夫、国君。由此可见,“忠”的对象两方是一种特殊关系,而“信”则是建立在一种完全不指定任何条件的、平等的关系之上。“忠”只是“信”的具体表现之一,是从属于“信”的意义。(《郭店楚简》中有《忠信之道》篇,子张偏于信,曾子偏于忠,由忠而引出父子(孝)、君臣(忠)。)

以上对“信”的追述及孔子对“信”的理解表明,“信”是当时社会道德规范中一个基本的标准,也是孔子仁学思想中的重点。因此,“信”并非子张本人的创造,子张的发展在于突出了“信”在整个仁学中的地位。子张并没有否定孔子“仁”的核心思想,只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仁”。比如子张问行的时候,孔子告诉他“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论语·卫灵公》);而当子张问仁的时候。孔子告诉他“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即“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这些回答都特别强调“信”的作用及重要性。正是在对孔子仁学中“仁”与“信”的深入理解和比较中,子张把仁学实践的核心定在“信”的层次上。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论语·子张》)

“信”也是仁学体系中非常难以达到的程度,需要实践者具有相当的素质,子张在这方面堪称楷模。《说苑·杂言》中子夏问仲尼曰:“子张之为人也,何若?”,曰:“师之庄,贤于丘也。”;另一方面,子张善交友,《后汉书·朱东何列传》中说“盖孔子称‘上交不诌,下交不黩’,又曰‘晏平仲善与人交’,子夏之门人亦问交于子张,……古之善交者详矣。”,这里对孔子、晏子、子张在交友方面,一起肯定为“古之善交者”。“交”是实践“信”的主要方式,如此,又引出一个“友”的的问题。孔子明确提出“益者三友”和“损者三友”(《论语·季氏》)。即要结交正直的人,结交诚实而又守信用的人,结交知识渊博的人。不要结交那些滑头滑脑的人,奉承拍马的人,尖牙利齿却又不说好话的人。何等明确!孔子又说一个人到一个新地方,人生地不熟,怎么办?先要交朋友,怎样交呢?应先去拜访或者事奉这个国家中当权大夫中的贤能之人,再同这个国家中讲仁德的有识之士交朋友(《论语·卫灵公》。如果你一时交不到最好的朋友,也要交一些道德水平较好的人。这种人虽然不能做你的榜样,但也不会办坏事,不会坑害你(《论语·子路》)。孔子与其众弟子的关系就是“友”的示范,他曾举例说:周文王得了四个贤臣,我结交了四个朋友(即收了四个好弟子):自得了颜回,因为他德行好,弟子们对我越发亲近了;自从得了端木赐,因为他联络广,更多的人到我这里来了;自从得了颛孙师,因为他严肃端庄,增加了我的光辉;自从得了仲由,因为他很直率、透明,听不到一些对我的攻击、埋怨声。当年文王得了四个贤臣,摆脱了殷纣王对他的囚禁;我有了四个朋友,道德更加高洁,事业更加发达了,更可以抵御来自各方面的攻击和怨声了。[125]

子张对孔子仁学伦理观的发展,一定程度克服了孔子仁学的缺点,并保留了原始儒学中的积极因素。从而使得接受者比较先前容易学习,同时又完全继承了孔子仁学思想的精华。另外,由于孔子原始儒学中的积极因素尚在,因而,许多与孔子、子张一样“辟”、拥有强烈改造社会热情的人被吸引到儒家门下,并最终形成了随后200余年中子张之儒的壮阔形势。

2.2.2 对“义”的发挥

对人的关怀是孔子仁学伦理思想的全部内容,如果说孔子“仁”这个概念是指从“我”(本人)的角度对“他者”(他人)的态度的话,那么“义”就是对“我”(仁者或君子)的要求,是解决什么样的人能“成仁”的问题。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意即处人处事要坚持合于仁的原则。他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不主观地非怎样对待不可),无莫也(也不主观地非不怎样对待不可),义之与比(怎么样合于仁的原则便怎么样对待)”(《论语·里仁》)。“义”体现了“仁”学中独*立人格的追求(人的自由与必然)。相对于孔子而言,子张将“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义”的发挥性阐述与实践是子张仁学思想的特色。

从字的形象和意义上说,《说文》曰“义,从我从羊”。段氏注“……从我从羊者,与善、美同意。”。《礼记》谓“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义的训义即是真正的善与美的标准,亦即是仁。孔子说“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举善”也可以说是表扬、推崇有“仁”德的人;“教不能”也可以说是帮助后进赶先进;“则劝”是说一般人也就会互相劝勉努力修养“仁”德了。孟子所说的“义,人路也”、“敬长,义也”(《孟子》)。即是对孔子所说“行义以达其道(仁)”(《论语·季氏》)和“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论语·雍也》)的正面解释,也是把“义”作为走向“仁”的门户和道路的。“义”的基本原则是仁。《中庸》所说,“义者,宜也”。其主旨就是说,“义”是行“仁”的最适当的方式。韩愈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行为符合仁的基本原则)之谓义”(《原道》),也说明了“义”与“仁”的关系。《论语》中记录孔子提到“义”字达24次,几乎把“义”的涵义扩大于他的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等各个方面了。《孔子学说精华体系》一书把孔子对“义”的涵义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不自私自利;二是以助人为乐;三是能舍己为人。[126]而舍己为人是孔子“义”的最高标准。这也表达了儒学激烈、进取的一面。在对“义”这个范畴的实践上,子张没有像对孔子“仁”本身规定性做出降低目标的选择那样,而是强化了“义”的实践标准,子张曰:“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子张》),并由此发展出了自己“义”的精神特色:“武”的自由人格。

在《论语》等诸多先秦典籍中,“义”与“勇”常常相伴,但子张却以“武”著称,《太平御览》卷915说:“子路勇且力,其次子贡为智、曾参为孝、颜回为仁、子张为武”。郭沫若在《十批判书·儒家八派的批判》中也从《艺文类聚》引庄子佚文‘子路勇且力,其次子贡为智,曾参为孝,颜回为仁,子张为武’[127],作为孔子向老子的介绍。这不一定是孔子的话,但可作为庄子或其后学对孔门五子的批评。可见,“武”与“勇”是不同的。山东大学丁原明教授认为,所谓“子张为武”就是指子张把孔子提倡的“勇”作了片面地发展。按照孔子的思想,“勇”作为具体道德条目,它是受仁、礼制约的,是主体进行内在体验的结果。而子张之儒不懂得内在体验,单纯从外部行为上仿效“勇”,因而就把“勇”发展成“武”了,并与“赴火蹈刃,死不还踵”(《淮南子·泰族训》)的墨家尚武精神相一致。[128]而郭沫若则认为:“武”与“勇”有别,屈原国殇“诚既勇兮又以武”,也是把武与勇分开来的。“这就明显地表明:勇指胆量,武指精神了”。这两种解释正好相反,一种把“武”看成外在行为(丁原明),一种则把“武”看作内在精神(郭沫若)。那么,“武”与“勇”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下面,我们先看看《论语》中的“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子路闻之喜。子曰:“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论语·公冶长》)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

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

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曰:“夫子自道也。”(《论语·宪问》)

子曰:“由也,女闻六言六蔽矣乎?”对曰:“未也。”,“居!吾语女。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论语·阳货》)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也亦有恶乎?”,“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论语·阳货》)

从上述孔子对“勇”的看法可以得出三层意思:一是“勇”的特点,孔子称“勇者不惧”。二是“勇”和“义”及“仁”的关系,“见义不为,无勇也”、“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三是“勇”与“乱”的关系。“勇而无礼则乱”、“好勇疾贫,乱也。”、“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可见“勇”是“仁者”和“君子”应该具备的重要特征,但它不是衡量“仁者”和“君子”的标准。“勇”与“义”结合,则可为“仁者”、“真君子”;“勇”不能与“仁”、“礼”、“智(学)”来结合则“乱”。在孔子“仁”的思想体系中,“勇”是其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勇”也是“义”的体现,即“见义不为,无勇也”。

那么,由此可见,“勇”的内涵十分丰富,在深层次中“勇”是一种“仁”、“德”,所谓“勇德”为贵;其次指“勇气”,最浅层次上指个人的“勇力”。“勇”既然是孔门弟子必修科目及必需品德,那么由于各人资质、性格及倾向不同,因而,对“勇”的具体体现也是不同的。比如,子路“由也喭”,就是说子路做事比较粗暴,讲话也比较豪放[129]。因此,子路被称为“勇且力”,孔子也说“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这只是“小勇”,而子张之“勇”是以“武”来体现的。

“武”与“勇”的不同从一般意义上很难区分,从字面解,二字之义相近。《尔雅·释训》篇中说“番番,矫矫,勇也”,“洸洸、赳赳,武也”。番番(bōbō)和洸洸都指勇武、威武之貌。矫矫和赳赳都指高举之貌。在先秦典籍中,很少有单独表示“武”的含义的句章,“武”基本上意指周武王,引申指军事。如《诗经·大雅·荡之什》中说“王之元舅,文武是宪”。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分为止、戈二字,其含义是制止横暴,停息战争。“武”是会意字,即由两字或三字之义汇合成新意,《说文叙》曰:“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挥 ,武、信是也。”,即所谓“止戈为武”、“人言为信”。《左传》一书则载武有七德之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所以“武”有两层更深的含义:第一,“武”指行为方式。“勇”是对人而言,“武”是对事而言。“勇”与人的行动相结合而成“武”;第二,“武”是一种“德行”或“仁”,是一种“大勇”或“君子之勇”。“武”体现着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和责任感,体现出的首先是一种气概,其次是一种使命。《孟子·公孙丑上》中孟子曾借用曾子的话说:“子好勇乎?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正如孔子在回答子路问怎样才算“成人”时所说的“见危授命”那样。孔子的思想中就有彻底、激烈的一面,他说:“朝闻道,夕死可也”(《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以害仁,有杀生以求仁”(《论语·卫灵公》)。“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论语·微子》),这其中有一种忠毅坚贞的积极精神。李长之在他1942年出的《批评精神》一书中在评论孔子时写过的一段话:“伟大的批评家,眼光是锐利的,同时,感情是热烈的。因为锐利,他见到大处,他探到根本,因为热烈,他最不能忘怀的,乃是人类……”。孔子三十岁那年,齐景公带着侍从出外打猎,“召(唤)虞人(猎场管理人)以旌(旗)。虞人不至(不听召唤)。(景公)将杀之”。孔子听到后,却很赞成虞人的态度。理由是,虞人“非其招(认为用旌旗召唤他于礼不合)不往也”,是志士和勇士坚持原则,不怕死、不畏权势的可贵的态度(《孟子·万章下》)。孔子另一高足宰我曾问他:“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孔子回答说:“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前文中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人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分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成人”就是“成仁”,就是“仁”。综合当时社会上的理想人物的各种美德,合成一个理想的人格,这就是“君子儒”,这就是“仁”。但他又让一步,说‘呼之成人者”的最低标准。这个最低标准正是当时的“武士道”的信条。子张也说:“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曾子说: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欣?君子人也。这就是“见危致命”的武士道的君子。子张又说: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在精神层面上子张是“殷士”(孔子本身即殷商之后,但子张为陈国公族,乃舜之后裔),而他的见解已是如此,可见孔子的新教义已能改变那传统的儒,形成一种弘毅的新儒了。孔子曾说:刚毅木销,近仁。又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他提倡的新儒只是那刚毅勇敢,担负得起天下重任的人格。所以说: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又说:君子,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是一个新的理想境界,绝不是那治丧相礼以为衣食之端的柔懦的儒的境界了。正所谓:“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平!”。

武”的精神在后来的传承中也失去了其原先的精髓,《世说新语笺疏》中言“洸洸赳赳,实亦武哉。非王之武臣,即世之刺客”。这时“武”的概念已成为拥有典型外在特征的武臣或刺客了,唐朝诗人刘禹锡曾作《武夫词》曰“武夫何洸洸,衣紫袭绛裳”。

自孔子提出仁学中“信”、“义”的范畴后,孔子弟子中又分化出两种思想传承路线。除了漆雕氏注重于“义”的阐发而最终形成儒家八儒中的漆雕氏之儒后,另一派经子张的全面发扬,“信”、“义”成了儒家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子张通过这些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实践标准进而形成了自己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君子”的仁学体系思想。

需要说明的是,在后来所谓的儒家八派中,也只有这两派是孔子第一代弟子所创之派,因此可以说,这两派也是原始儒学中的老儒家学派,而且这时候的曾子由于与子张在一起的原因,其仁学思想所表现出来的方面与子张思想极其相似,也是崇尚信义,重交重武。曾子在《论语》中的大部分思想都表达了这一点。其“孝”的伦理观只不过是曾子在后来逐渐将“信”的理解更加具体化后的产物。而义的内涵,为后来规定了新的哲学命题。但可惜的是,这个思想在儒家官方化后逐渐被民间化,从而在构成民族精神中成为次要地位,丧失了孔子以来儒家的积极因素。

2.2.3 子张的“君子”体系

崇信贵义是子张“仁学”思想的特色。以信、义为基础,子张重新构建了一套仁学的思想体系,和孔子“圣”的仁学体系相比,子张的学说可以称为“君子”的仁学体系。

“君子”这一称号,起初是指“王公贵族”中“在位者之通称”(王与公是专称除外),又可是“国中盛德者”之称。到了春秋时代,礼乐崩坏,遗贤于野,无德居位。孔子于此离合之际,竖立了一种新的君子品格,从而赋予了“君子”道德上的含义。可以说,在孔子之前,“君子”主要指在位贵族。而在孔子之后,“君子”主要是指道德修养与人格极高的人。儒学的话语系统是不讨论自然人,而只讨论道德人的。道德人的人格境界的高低体现着人的价值的高低。以此标准划分,孔子眼中的人由于道德人格的不同由高向低地表现为圣人—君子—成人—士,再往下则被称为小人。孔子曾说:“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130]。可见,虽然孔子不放弃对圣的追求,但现实中的孔子也是以君子来省察自身的。孔子曾告诫子夏,要做君子儒,不做小人儒。[131]。因此,虽然子张的仁学以“君子”为最高目标,但关于“君子”的内涵却源于孔子。那么,在孔子提出而经由子张等弟子发展了的“君子儒”到底有什么特征呢?通过对孔子有关“君子”这一概念的阐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君子”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君子不器”的思想在《论语·为政》篇中孔子说:“君子不器”。与此对应,孔子也谈了一个“器”,在《论语·公冶长》篇中子贡问孔子:“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前面孔子说“君子不器”,后又说子贡是“瑚琏之器”,明确地表明了孔子肯定子贡在“器”方面的极高才能和在为君子方面的失败。那么,“器”代表着什么呢?为什么说“君子不器”呢?

我们先看看古人对“器”的解释。何晏认为:“器者各周于用,至于君子,无所不施”(《论语集解》)。朱熹评论说:“器者各适其用,而不能相通。成德之士,体无不具,用无不周,非将为一材一艺而已。”(《论语集注》)。近人钱穆则言:“器者今所谓专家者近之。‘不器’非无用之谓,乃谓不专限于一才一艺之长,犹今所谓通才也。近代科学日兴,分工愈细,专家之用日显;而瞻全局,领导群伦,尤以不器之君子为贵。”。这些对“器”与“不器”的解释主要说明了一个意思:就是:君子远甚于器。因为,“器”只是人的一种本领或才能,而君子的才能是多种的。有人认为孔子以“器”之一物一用,喻士之一人专一业而不通大道;“不器”则不限于一艺,学备社会人生的通识。君子志于求通行百事的本原之道,修养理顺各种矛盾的共同之德,故须博文多知,集善弘道。“不器”既指不作皓首穷一经的固陋专家,更指明君子不得被任何外物当器具役使。君子虽业有专攻,非无事而生,然而身所事不改心所志,事以谋生,生命却不为专业拘役。孔子善畜牛羊,决非货殖财奴;知武备有勇力,决非屠夫兵器;热衷从政,不作权势工具;诲人不倦,毫无教书匠习气;孜孜整理六经,温故知新,却非章句鄙儒可比。博学多能而贯之以吾道,正是君子从业而不器的榜样[132]

上述的理解揭示了由“器”为出发点去看“君子不器”这句话,虽然说出了“君子不器”的部分含义,但却是不完全的。因为如果谈到“君子不器”时就用“君子器”的对立面去套对“君子不器”的解释,就已经掉入了“君子器”的窠臼里了,最后的问题就成了去讨论君子“大器”与“小器”了,而非“器”与“非器”的本质问题了。“器”其实代表着利,前面对“君子不器”的理解是说,君子是大器。其实这只是这句话最低层次的解释,君子大器的最高层次就是君子不器,君子不以有具体指向的“器”为学习的目标和人生的理想。真正的君子“不忧不惧”,他们“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他们“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论语·述而》)。既使“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君子没有吃完一餐饭的时间离开过仁德,就是在仓卒匆忙、颠沛流离的时候,都与仁德同在[133]。)。而这些君子的品格与“器”是相悖的。只有从这们的角度去理解这句话,才能看清子张“君子”思想体系的高度。

君子是一种模范的人格,是人生品行的标准[134]。孔子说:“君子道貌岸然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张的仁学思想遵从了孔子对高层次的仁的追求,并从孔子的仁学思想中提炼出了新的实践途径。在子张的“君子”体系中,不再强调“圣”与“仁”,而以“信”、“义”为基本原则,使“仁”的思想具有了一种更积极主动的精神内涵,和孔子相比较,子张的哲学少了不现实的东西。孔子的“圣人”说与子张的“君子”说显示出了子张对孔子学说的损益。使得孔子学说中理想的、不现实的东西有了可具体操作的方法。他们的核心思想是一致的。

四:结束语

在子张之后,曾子主持了儒家大权,由于子张与曾子的关系,子张的思想被曾子继续发展,与子张相比,无论气度、格局,还是天资(孔子称曾子“参也鲁”),曾子都远远不及,子贡曾说“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曾子就是能“识其小者”的传人,在将子张“信”的哲学加以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取了其最下层也最基本的实践—“孝”的思想,从而完全丧失了孔子、子张以来原始儒学所拥有的大气魄、大格局,并丧失了积极的一面。胡适说,这是孔门人生哲学一大变化。孔子的“仁的人生哲学”要人尽人道,要人做一个“人”。孔子以后的“孝的人生哲学”要人尽孝道,要人做一个“儿子”。这种人生哲学,固然也有道理,但未免太把个人埋没在家庭伦理里面了[135]。相当部分拥护子张思想的第三代儒家弟子逐渐与曾子一派出现分岐,进而引发儒家系统进一步分*裂,“子张之儒”开始形成。可能由于第三代儒家弟子中的精英分子在分*裂后多数归于子张系统之下,比如子张高足公明仪。同时由于这部分弟子继续奉行子张“信”的仁学思想。因此“子张之儒”随后得到迅速发展,在其后的近100年中成为孔子“仁”学思想的主要代表,在此之后,儒家相继又产生了一些新的流派,终战国之世,“子张之儒”依然是儒家八派中最兴盛的一支。此外,从一些材料中关于墨子出生考及其曾经从“儒者之业”的情况分析[136],虽然不能说墨子之学与子张之学有什么联系,但墨子当时所学之儒却极有可能就是子张之儒。

“子张之儒”由子张衍生而来,但“子张之儒”与子张二者的基本思想在战国后期时已完全不同,甚至是被子张所不耻的。“子张之儒”开始走上只注重外在形式与空泛说教的否定现实的怀疑论者的道路上。据《韩诗外传》里说:孔子过康子,子张子夏从。孔子入座。二子相与论,终日不决。子夏辞气甚隘,颜色甚变。子张曰:“子亦闻夫子之议论邪?徐言誾誾,威仪翼翼,后言先默,得之推让,巍巍乎!荡荡乎!道有归矣。小人之论也,专意自是,言人之非,瞋目搤腕,疾言喷喷,口沸目赤,一幸得胜,疾笑嗌嗌,威仪固陋,辞气鄙俗,是以君子贱之也。”[137]。在这段记载中,子张针对子夏“辞气甚隘,颜色甚变”谈到了孔子言谈间的君子之风采,并批评子夏“小人之论”,“ 是以君子贱之也”,这表明了子张对孔子言行的推崇。可是到了后世的“子张之儒”那里,那些所谓的“子张之儒”们已经被认为是“弟佗其冠,礻中礻覃其辞,禹行而舜趋,是子张氏之贱儒也”。被称之为“贱儒”了[138]

“子张之儒”是旧时代的代表,虽然他一直到汉朝时还在社会上产生着影响,但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然瓦解,特别在儒学官方化后,子张之儒受到排斥而最终走向消亡。其它“儒家八派”的孔门弟子,像战国末期的荀子(孙氏之儒)综合各家思想并与法家结合,或古言古服,固守着孔子所批判的形式文化而自谓真儒,实则仍继承邹、鲁搢绅先生的传统儒术——形式说教,如被荀子批驳为和子张之儒一样的“正其衣冠,齐其颜色”时子夏贱儒之流,“耆(嗜)饮食,不用力”的子游贱儒之流(荀子非十二子篇把他们列于一派);及抹煞实践与感觉,斤斤于容貌辞气,求远于鄙倍,战战兢兢于日三省吾身,陷入于神秘的唯心主义,由曾子传至子思、孟轲,成了“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的思想,遂开战国邹衍阴阳家无稽之谈的先河[139]

在先秦诸子的文章中,子张与颜回、子路、子贡常常并提,是孔子门下四大弟子,虽然孔子评价他“师也过”,“师也辟” (《论语·先进》)。但对子张的赞美也是不吝惜语言的,在《说苑·杂言》、《列子·仲尼》中,孔子认为“(颛孙)师之庄贤于丘也”。在《尚书大传·殷传》里,“孔子曰:‘文王有四友。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邪?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至,是非奔走邪?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邪?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耳,是非御侮邪?’”;《孔子家语·弟子行》里,子贡赞扬子张“美功不伐,贵位不善,不侮不佚,不傲无告,是颛孙师之行也”孔子听了子贡的话也评论到:“其不伐,则犹可能也,其不弊百姓,则仁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夫子以其仁为大学之深。”。孟子和王充在谈到子张时,都一致承认“子夏、子游、子张皆得圣人之一体”。《后汉书》中把子张称为“古之善交者”,在山东嘉祥县武氏祠中收集到的东汉画像石中有孔子见老子图,图中跟随孔子的弟子很多,但只注明了子张、子路、子贡三人,可见在东汉人的心目中,子张是孔子的重要弟子,直到三国时代,人们还称子张有“亚圣之德”。可见他给后人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                                  (回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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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朝明:柳下惠道德思想考论
柳下惠是我国春秋时期的鲁国大夫,他不仅以善于讲究贵族礼节著称,而且颇具儒家道德的理想形象。后人总结说:“孝恭慈仁,允德图义,约货亡怨,盖柳下惠之行也。”(《史记索隐》引《大戴礼记》)他的行为受到了孔子、孟子等的表彰。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成了后人心目中的道德典范,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清代学者刘逢禄甚至将他与孔子作比,说:“在鲁言鲁,前乎夫子而圣与仁,柳下惠一人而已。”(《论语述何》,见于《皇清经解》)柳下惠生活在春秋前期的鲁国,他的思想深深地打着鲁文化的烙印。欲研究作为儒家文化渊源的鲁文化,探讨它的内涵或特质,柳下惠是一位很值得进行研究的人物。
柳下惠出身于鲁国公族,始祖公子展为孝公之子(参郑樵《通志·氏族略序》)。柳下惠为孝公五世孙,本名展禽,又称柳下季。高诱《淮南子注》以为:“展禽家有柳树,身行惠德,因号柳下惠。”另外,有人说柳下是他所居地名,有人说柳下是他食采之邑。考鲁地无名柳下者,而且展禽为职仅至士师,为一掌管刑狱的小官,级位不高,未必会有食邑,故高诱之说近是。“惠”为其谥,《列女传》记曰:“柳下既死,门人将诔之。妻曰:‘将诔夫子之德耶?则二三子不如妾知之也。’乃诔曰:‘……夫子之谥,宜为惠兮。’门人从之,以为诔,
莫能窜一字。”由于文献记载缺略,故柳下惠的邑里字名产生了种种歧说。近人程树德综合史料记载及各家解说,认为柳下惠应“以居柳下,姓展,名获,字禽,私谥惠为近。其曰季者,盖以行第称之也”(《论语集释》)。
柳下惠的事迹,史料记载不多,只在《国语》、《左传》等书中保留有他的部分言论,另外,先秦乃至秦汉的一些文献中也有后人关于他的评论。由于这些记述比较零散,柳下惠的事迹便显得若明若暗。另一方面,关于柳下惠,前人鲜有论及,所以,为了更好地论述他的思想,我们拟从以下几个问题上先对他进行一番考察。
()关于“展禽三黜”
《左传》、《国语》之后,不少文献提到柳下惠“三黜”,如《论语·微子》曰:“柳下惠为士师,三黜”,《荀子·成相》曰:“展禽三绌(按:绌通黜)。”《战国策·燕策三》、《新序·杂事》、《列女传·贤明》、《风俗通·别卷》等也都有“三黜”的说法。
然而,“三黜”何指,却史无明文。史书中关于柳下惠的事迹的记载主要有以下几件:
其一,鲁僖公二十六年(前634年),齐攻鲁,他派人到齐劝说退兵(见《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国语·鲁语上》)。
其二,当一种叫做“爰居”的海鸟止于鲁东门之上时,臧文仲令国人进行祭祀。柳下惠根据先代圣王制祀的原则,批评臧文仲“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难以为仁且智也”(《国语·鲁语上》),是迂阔而不知政要的表现。
其三,鲁文公二年(前625年),宗伯夏父弗忌将僖公的祭祀之位升于闵公之上,他认为这违犯了传统的昭穆制度,既“犯鬼道”,又“犯人道”(同上)。
其四,《新序·节士》、《吕氏春秋·审己》又记载说:“齐攻鲁,求岑鼎,鲁君载他鼎以往。齐侯弗信而反之,以为非也,使人告鲁侯曰:‘柳下季以为是,请因受之。’鲁君请于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赂,以欲岑鼎也?以免国也。臣亦有国于此,破臣之国以免君之国,此臣之所难也。’于是鲁君乃以真岑鼎往也。”
上述四事中,后三者皆是柳下惠与当政者意见不合,故而有人就把这些看成他一再受黜的原因。清人宦懋庸《论语稽》引《劝学录》曰:“岑鼎之征,鲁君欲以赝,惠必以真,鲁君于是乎黜之。爰居之止,臧孙以为吉,惠以为灾,文仲于是乎黜之。僖公之跻,夏父弗忌以为明顺,惠以为不祥,弗忌于是乎黜之。是之谓三黜也。”(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这显然是其主观推断之词。
我们认为,“展禽三黜”之“三”应理解为“多次”,并不一定实有其数。古籍中多次提到“三黜”,可能是因为这些记载同据一源,我们不可捕风捉影,强为之解。这不仅是由于“三”字有“多次”意者在当时较为普遍,而且《左传》、《国语》等较早因而也较为可靠的记载中并无有关“三默”之说,更何况前述柳下惠的事迹有的也不一定可靠。如《新序》和《吕氏春秋》所记齐求岑鼎事就有不同的记载。《韩非子·说林下》曰:“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赝往。齐人曰:‘赝也。’鲁人曰:‘真也。’齐人曰:‘使乐正子春来,吾将听子。’鲁君请乐正子春,乐正子春曰:‘胡不以其真往也?’君曰:‘我爱之。’答曰:‘臣亦爱臣之信。’”按:岑与谗声可通转。另外,《礼记·明堂位》曰:“鲁有崇鼎”;又曰:“崇鼎、贯鼎,天子之器也。”今人陈奇猷先生以为:“岑鼎即崇鼎,亦即谗鼎无疑。……崇,高也;贯,盈也。天子之器,故以祟盈为名。岑、谗皆有高义,则崇、岑、谗不但音通,义亦通也。”(《吕氏春秋校释》)是则《吕氏春秋》与《韩非子》所记当为一事。乐正子春和柳下惠系同时代,且都是鲁人,那末,事当谁属,尚难明了。
至于“黜”字应作何解,后人看法也不一致。“黜”本有废、贬退意,故有人认为“黜”即撤职(如杨伯峻《论语译注》),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与事实不符。事实是,在当时,柳下惠知礼明礼,并以贤明著称,如鲁公使展喜犒齐师,使受命于柳下惠(见《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柳下惠批评臧文仲祀爰居,文仲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国语·晋语上》)
但是,柳下惠却官小职微,卑为士师,故《史记》、《孟子》等都谈及他“居于下位”、“不卑小官”、“降志辱身”等,这是说他在仕途上受到了一定压抑,并无被裁撤之意。
据《论语·卫灵公》,孔子曾指责臧文仲“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俞樾《群经平议》认为,“立”与“位”相同,他说:“不与立于朝廷,而但曰不与立,文义不足。立当读为位。《周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注曰:‘故书位作立,立读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然则‘不与立’即‘不与位’,言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之禄位也。”这种看法很有道理。由是观之,“黜”在这里有压制之意,“展禽三黜”可理解为柳下惠多次应得升迁而未升迁。
()柳下惠与臧文仲
臧文仲又称臧孙辰,他是与柳下惠同时期的鲁国大夫,历仕于庄、闵、僖、文四世,在鲁国的社会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当时,臧文仲大概居司寇之职①,柳下惠为士师,正其下属。故孔子把柳下惠居于下位而不得举归罪于臧文仲,说:“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论语·卫灵公》)他批评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下展禽”即其一端(见《左传》文公二年)。以后,有不少人随而对臧文仲甚至于进行讥骂,如明代的顾梦麟《四书说约》道:“自古权臣无不蔽贤,匪独量隘,实是持位保禄之心胜耳。知惠之贤而不与立,是何心肠?”清人刘逢禄《论语述何》也由此大发感憾,说:“素餐尸位,妨贤病国之文臣,不若遄死之为愈矣。”
然而,这种谴责是偏颇的,柳下惠迄未得举,并不是臧文仲“持位保禄”、“妨贤”“蔽贤”
所致,而是两人在思想上的差别造成的。事实上,臧文仲不仅不“蔽贤”“妨贤”,相反,他的思想倒表现了明显的崇尚贤能的特点。对柳下惠也是如此,齐孝公伐鲁,他主动向柳下惠请教御敌之策;他“祀爰居”遭到柳下惠指责后,又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并说柳下惠之言“不可不法”。应该说臧文仲对柳下惠还是很尊重的。
但是,臧文仲与柳下惠在思想上毕竟是不一致的,这在鲁文公二年“大事于太庙”时的“跻僖公”这件事上表现得尤为显著。当时为宗伯的夏父弗忌力尊僖公,宗官司事之臣则认为这不符合“以次世之长幼,而等胄之亲疏”的昭穆制度,反对将享祀之位升僖公于闵公之上。据载,闵公与僖公为兄弟,《鲁世家》谓闵为兄,僖为弟;《汉书·五行志》则谓僖是闵之庶兄,后世论者亦皆因之。《左传》文公二年杜注曰:“新鬼,僖公,既为兄,死时年又长。故鬼闵公,死时年少。”杜主后说,当是。夏父弗忌以先大后小为“顺”,更重要的,他还以为僖公有明德,为圣贤。齐召南《春秋左氏传注疏考证》就说:“鲁人甚重僖公,《鲁颂》之文铺张扬厉,赞不容口,宜乎夏父弗忌之以为圣贤也。”(转引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但僖公毕竟是继闵公之后登位的,故宗官司事之臣反对夏父弗忌的做法。这实际是一场是否严格执行周代礼制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臧文仲赞成夏父弗忌,因为他亲历僖公之世始终,公之功德为其亲见。而柳下惠却持坚决的反对态度,对夏父弗忌大加鞭挞。很明显,这意味着臧文仲与柳下惠两人之间思想的分歧。我在拙文《论臧文仲》中曾经论及,臧文仲的思想在周人传统观念的基础上有了显著进步,表现了较强的春秋时期的时代性,或者说,他是贵族阶级中的一位开明分子。柳下惠正相反,他对周礼表现得十分执着和拘泥,这或许正是柳下惠一直居于下位的原因所在。
()关于“坐怀不乱”
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几近于尽人皆知,柳下惠成了标准正派男子的代名词。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这个被人目为千古美谈的经历。
“坐怀不乱”的故事起于元人陶宗仪,他在所著《南村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妾》中写道:“夫柳下惠夜宿郭门,有女子来同宿,恐其冻死,坐之于怀,至晓不为乱。”以后,这个故事流行开来。如清朝李汝珍《镜花缘》第三十八回就有:“唐敖道:‘据这光景,舅兄竟是柳下惠坐怀不乱了。’”
陶宗仪的细腻描述不知所据为何,他生活于柳下惠之后两千年,其所记当有文献依据。今之修订本《辞源》、《辞海》均谓“坐怀不乱”源于《荀子·大略》②,陶氏所记或根源于此。但是,细玩文意,却怎么也衍生不出“坐怀不乱”的故事来。《荀子·大略》说:
子夏家贫,衣若悬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争利如蚤甲,而丧其掌。”
其中,关键词是“后门者”,历代注家多释为“古代为国君守后门的人,地位低贱”。该节记述是说子夏虽然家贫,身穿的衣服短得就象吊起的鹤鹑一样,但他却不愿出仕,以免得小利而丧其身。诚如唐人杨倞所理解的那样:“子夏言:昔柳下惠衣之敝恶,与后门者同,时人尚无疑怪者;言安于贫贱,浑迹而人不知也。”(转引自杨柳桥《荀子诂译》)这与《荀子·成相》所言“展禽三绌”以及《孟子》中两次说柳下惠“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分别见《公孙丑上》、《万章下》)是一致的。应该说杨倞此处的理解才是正确的。
对柳下惠其人有了初步了解之后,我们便可对他的道德风貌进行大致总结了。约略说来,可作如下归纳:
()和悦平易
据《列女传》记载,柳下惠三黜不去时,其“妻曰:‘无乃渎乎?君子有二耻:国无道而贵,耻也;国有道而贱,耻也。今当乱世,三黜而不去,亦近耻也。’柳下惠曰:‘油油之民,将陷于害,吾能已乎?且彼为彼,我为我,彼虽裸裎,安能污我?’油油然与之处,仕于下位。”所以,柳下惠死后,他的妻子称他为“恺悌君子”。恺悌,意为和悦近人。《列女传》为西汉刘向编撰而成,此书作为传记文学作品,固可以小说家言视之,但其中所记不会毫无根据。如柳下惠妻劝柳下惠离开鲁国,以及柳下惠对答之语,《论语》、《孟子》等文献中都可找到类似记载。因此,《列女传》中关于柳下惠的记叙应该是可信的。
孟子也曾对柳下惠进行评说,称他“不羞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与乡人处,由由然不忍去也。”(《孟子·万章下》)柳下惠“降志辱身”,“卑处下位”,却不以侍奉坏君为羞,不因官小而辞。在朝廷中不隐藏个人才能,而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被遗弃了,也不怨恨,身家穷困,也不忧愁,与乡下人和悦地相处而不离去。在柳下惠看来:你是你,我是我,即使你在我身边赤身裸*体,又怎么能玷污我呢?柳下惠的风节影响所及,可使“鄙夫宽,薄夫敦”,即胸襟狭窄的人变得宽阔,刻薄的人变得厚道。故孟子称柳下惠为“圣之和者也”(同上),在后人的心目中,他成了一位“以和名于世者”(蔡节《论语集说》引刘东溪说,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
()不以三公易其介
柳下惠为人处事和悦平易,但绝不丧失原则,始终保持自己的操守,即使有高*官做也不会改变,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不以三公易其介”(《孟子·尽心上》)。据《文选》注引刘熙云:“介,操也。”《孟子》赵岐注则谓:“介,大也。”二者是一致的,此谓柳下惠以宏大之志为其操守,故不耻污君,不以三公荣显之位而移易己之大志。他“遗佚”、“
阨穷”,却不怨不愁,反而一直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他了解“圣王”的制祀原则,坚持传统的礼仪制度,故而不论臧文仲“祀爰居”,还是夏父弗忌“跻僖公”,他都正言抨击,而不考虑自己身为臧文仲下属和夏父弗忌是掌握国家祭祀之礼的宗伯。在自己一再受到贬抑,仕途并不顺利的情况下,人们劝他离去,他却仍然“蒙耻救民”(《列女传》卷二《贤明传·柳下惠妻》),“油油然”处于下位。
()格守直道
与其重视操守相联系,柳下惠为人憨直,恪守直道,或者说,恪守直道是柳下惠重视操守的重要表现。当他数次受到压抑,有人劝他离开鲁国时,他说:“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论语·微子》)对此,皇侃《论语义疏》引李充解释说:“举世丧乱,不容正直,以国观国,何往不黜也?”又引孙绰云:“言以不枉道而求留也。若道而可枉,虽九生不足以易一死,柳下惠之无此心,明矣。故每仕必直,直必不用,所以三黜也。”从柳下惠的回答看,其辞气雍容,和悦可见,“然其不能枉道之意,则有确乎其不可拔者,是则所谓必以其道,而不自失焉者也”(程树德《论语集释》),这里的“道”便是“直道”。
()言中伦,行中虑
孔子曾将柳下惠与伯夷、叔齐、虞仲、少连等并称为“逸民”,说“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论语·微子》)。孔子对他们进行评说,是因为他们“逸民虽同而其行事有异”,“夷、齐隐居饿死,是不降志也;不仕乱朝,是不辱身也,是心迹俱超逸也。此二人(指柳下惠、少连)心逸而迹不逸也,并仕鲁朝,而柳下惠之黜,则是降志辱身也。虽降志辱身,而言行必中于伦虑。”(皇侃《论语义硫》)东汉的郑玄则将二者区分为“避世”与“避色”之别,说:“伯夷、叔齐、虞仲,辟世者;柳下惠,少连,辟色者。”(皇侃《论语义疏》引)据程树德《论语集释》:伦,义理之次第也。虑,思虑也。中虑,言有意义合人心。少连为鲁人,但事不可考,只知他善于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哀,三年忧,其行之中虑可见矣。柳下惠处于朝廷中,不仅平易直率,为人“不伐”(《列女传》卷二《贤明传·柳下惠妻》),即不夸耀自己,而且了知礼仪,动遵传统。他主张慎行,尤其在祭祀方面,反对“无故加典”(《国语·鲁语上》)和“以逆训民”(同上)的行为,动辄以“道”行事。在对待外强方面,为了躲避灾难,他反对“为小而崇,以怒大国”,认为“处大教小,处小事大”才是御乱之方,所以,当齐军进犯时,柳下惠令人“以膏沐犒师”,并用齐、鲁两国先君周公、太公之“所职业”,即成王令其后“世世子孙无相害”的道理,使来犯者“许为平而还”(同上)。因此,后人称柳下惠处朝,“言不废大伦,行不犯色,思虑而已”(皇侃《论语义蔬》引张凭云)。
()不去父母之邦
《论语·微子》记:“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对此,《战国策·燕策三》中所载燕王喜谢乐毅书中的话正可作为注解:“柳下惠吏于鲁,三黜而不去。或谓之曰:‘可以去。’柳下惠曰:‘苟与人之异,恶往而不黜乎?犹且黜乎,宁与故国尔。’”柳下惠直道事人而不枉道,走到哪里也会受到压抑,然而,个人的原则是不可改变的,既然如此,倒没有必要离开生养自己的故土。
柳下惠的这一点与孔子相似而有差别。孔子当然也对故国有着特殊感情,只是他表现得更加合乎时宜,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孟子·万章下》)。当孔子觉得齐景公不可事时,就“接淅而行”,这是“去他国之道也”;而离开祖国的情形则不同,孔子去鲁时,说:“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孟子·尽心下》)柳下惠与孔子的不同处,则是应该去而没去,不可仕亦出仕。不过,这只有在父母之邦才如此。也就是说,相对于个人的际遇而言,他对父母之邦的感情更加深沉,诚如《风俗通义·十反卷》所说:“展禽不去于所生”,或者“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
()信诚而与人无害
据《新序》和《吕氏春秋》载,齐人伐鲁,欲求岑鼎,鲁君以他鼎相送。当齐人怀疑时,他们竟对柳下惠格外相信,说“柳下季以为是,请因受之”,意思是只要柳下惠说是真岑鼎他们就收下。果然,柳下惠说服鲁君,送上了真的岑鼎。这说明柳下惠确实诚实讲信用,而且名声远播,连齐人都对他十分信任。但是,这一事实,《韩非子》却属之于乐正子春,那么,如前所说,《新序》和《吕氏春秋》记载的真实性便打了折扣。但不论如何,《新序》和《吕氏春秋》记载的本身,却可说明柳下惠是一位讲究诚信的人,不然的话,反映一个人信诚的事情,不会无故错位到柳下惠身上。另外,柳下惠妻也说他“信诚而与人无害”(《列女传》卷二《贤明传·柳下惠妻》),再参之于他“蒙耻救民”,耿介直爽,三黜不去,依恋父邦,以及言行中于伦虑的诸种表现,柳下惠诚实守信,与人无害应是可以相信的。
柳下惠的道德思想即如上述,对他的道德思想,我们可作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柳下惠是孔子之前的“圣”者和“仁”者
在春秋时代人们的观念中,圣人乃是道德和智能极高的人,他们具有非凡的才识,而且仁、智、勇等道德品格兼具。孔子在对人物进行品评时,就把圣人作为自己人格理论中的最高人格。对于圣人,孔子期望极高,在他看来,圣人非一般的“仁”者和“君子”所能比拟,他所处的时代,已不能看到圣人了,不过,圣人也并非无法企及,只要能“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便就是圣德了。在他的心目中,尧、舜、禹、汤、文、武自然就是这种令人倾慕的圣人。另外,孔子所称道的一些“贤”者也与“圣”者具有近似的道德水准,如他以“贤”许之的伯夷、颜回等后来都被称为“圣人”。柳下惠亦复如此,据《论语·卫灵公》记,孔子认为他是贤人,后来,孟子也以“圣”相称,说他是“圣之和者也”。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圣”的含义也各不尽同,而春秋以后各代,对“圣”者的道德要求并无大的偏离。
就现有资料而言,孔子对柳下惠的评论可谓无一微词③,言语之中充溢着称颂之意。孔子认为:“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中庸”是孔子最高的道德标准。后人注曰:“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古训以庸为常,故又曰:“庸犹常也。言德常行也,言常谨也。”(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荀子·不苟篇》亦曰:“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柳下惠为人和悦,讲究信诚,言行中于伦虑,根据前述标准,应该说他具备了中庸之德。正因为如此,孔子目柳下惠为贤者,以至于在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上两人基本一致。如鲁文公二年,鲁宗伯夏父弗忌跻僖公时,柳下惠认为此属“逆祀”,故而持坚决的反对态度,孔子后来批评臧文仲,也把他纵容“逆祀”视为其过错之一;减文仲“祀爰居”时,柳下惠指责他“难以为仁且智也”(《国语·鲁语上》),孔子也以此事为臧文仲不仁”、“不智”的行为之一(见《左传》文公二年)。
孔子和柳下惠都具有仁、智的道德品格。孔子不轻易以“圣”许人,自谦自己没有达到“圣”的境界。当子贡问孔子是否己经是圣人时,孔子说:“圣则吾不能,我学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说:“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孙丑上》)在子贡看来,孔子既仁且智,就是圣人了。至于柳下惠,虽然没有材料直称他亦仁亦智,但他却以“仁且智”的标准来衡量他人。一般说来,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责人必先律己,从这个意义上讲,柳下惠的行为也该合乎“仁且智”的要求。清人刘逢禄以为,在鲁国,“前乎夫子(孔子)而圣与仁,柳下惠一人而已”。诚哉,斯言也!
()柳下惠的道德思想体现了鲁文化的特质和内涵
鲁国是周族自西向东发展过程中在东方建立的重镇,又是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国,为了传播宗周文化,并褒周公之德,伯禽封于鲁时,周王室不仅赐给鲁国大量的文化典籍,而且特许鲁保留天子之礼。《史记·鲁周公世家》说:“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礼记·明堂位》载:“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鲁既有行天子之礼的特权,又是周公推行礼乐的中心。周公“制礼作乐”,伯禽则亲聆父教,《礼记·文王世子》曰:“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抗世子法于伯禽,欲令成王之知父子、君臣、长幼之道也。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伯禽接受世子教育,为后人怀疑,然而,他接受周礼是作为家礼来进行的倒不一定是妄说。所以,鲁人对周礼别有一种亲切感,“先君周公制周礼”成了他们的口头禅,在行为上循礼而动也成了常则。这样,鲁国成为典型的周礼的保存者和实施者。
鲁人重礼正是鲁国区别于其他诸侯国的重要文化特色。由于鲁国对周代礼乐的保存和实施,时人称“周礼尽在鲁矣”(《左传》昭公二年),鲁国成为各国诸侯学习周礼的去处④。也正因为如此,春秋以前鲁国在诸侯国中具有显赫的政治地位,对鲁国统治的延续起了不小作用。鲁闵公年间,齐欲伐鲁,齐公问仲孙湫曰:“鲁可取乎?”仲孙湫说:“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左传》闵公元年)此时,鲁正遭庆父之乱,但尚秉周礼难以攻取,这是因为周礼起到了一种协调人心的作用,在统治者内部,它可以防止和调节矛盾,而对下层人民来说,周礼既有慑服之威,又有收罗人心之用。仲孙湫说鲁以周礼为本确是切中要害的。鲁人都知道礼有“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的功能,因而他们也认识到“服于有礼,社稷之卫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无礼必亡”(《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故对周礼怀有极大热忱。
鲁人重礼的文化特色与周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周人的文化风格,一是重农,二是重礼。重农传统适应了西周的宗法式农业社会,重礼风格恰是它的伴生物。周人重礼表现在对于夏商以来“中国”礼乐习俗及其制度的再加工和系统化,这一工作始自周公。鲁人在保持了周人重农传统的同时,又承继了周人的重礼风格,使鲁文化传统的形成深深地带上了周公“制礼作乐”的历史印痕。祖述先王之训,追忆周公之礼,成了鲁人的经常话题。(参见拙文《鲁国的经济特点与儒家的重农思想》,载《孔子研究》1989年第4期)后来,鲁国的孔子之学便是“以‘礼’为主,集合西周以来之文籍及典章制度与道德伦理等而形成的,孔子创立的儒家也以礼为骨干。”(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21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鲁国对周人重礼文化风格的继承,在柳下惠身上体现十分明显。周人的礼乃是从殷人的宗教观念中发展而来,但在意识形态中,伦理道德已替代宗教而发挥重要作用,只是其道德修养中仍有宗教的虔诚包含在里面,或者说,周人的道德观念也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据《礼记·表记》:“周人尊礼而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在尊神事鬼方面,殷人“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显然与殷人尊神不同,但周人毕竟也是“事鬼敬神”的。如他们对于作为“宗庙之礼”的昭穆制度就十分重视,他们的观念是:“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群穆昭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礼记·祭统》)当鲁宗伯将僖公在鲁大庙中的享祀之位升于闵公之上时,宗有司也重申说:“夫宗庙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长幼,而等胃之亲疏也。”认为宗伯的做法与传统的昭穆制度不合。在这场争论中,柳下惠与宗有司一致,他认为应该坚持宗庙昭穆的常规,要“长幼有序”而“不失其伦”。宗伯违背昭穆常规而“易神之班”(即搞乱了神位的次序),乃是违犯“鬼道”;同时,用“逆祀”昭示天下之民(“以逆训民”),亦非为人之道(“犯人道”)。所有这些,皆为“不祥”,甚至会因此招致灾殃。(见《国语·鲁语上》)
不过,周人的宗教观念与殷人相比,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便是逐渐补充、增生了道德的内容,即认为祭祀对象都有某种“善”的品质(参考崔大华《中国传统思想伦理道德特质形成的比较分析》,载《孔子研究》1988年第3期)。作为鲁国公族中的一员,柳下惠的理解正是如此,他曾表述说:“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加之以社樱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国语·鲁语上》)他认为祭祀为“国之大节”,关系到“政之所成”,必须“慎制祀以为国典”。柳下惠既然懂得圣王的制祀原则,便反对在此原则之外“无故加典”。如一种叫爰居的海鸟停止在鲁东门之外,柳下惠认为它只是在躲避海上的灾祸,并无“功烈于民”。而臧文仲令国人祭之,就属于“不仁”“不智”的表现。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柳下惠对事物进行品评时所表现出的褒贬好恶乃是以宗周传统礼制为准绳的,也就是说,他的道德思想乃是以坚持周礼为前提的。这恰恰是鲁国重礼文化的根蒂所在。《礼记·坊记》曰:“君子礼以坊德。”事实上,柳下惠确也把周礼看成了自己的道德堤防,为了遵循周礼,他“言不废大伦”,行不犯色而思虑;因为坚持周礼,他事人以直道,不易其操守。
当然,在王室衰微,列国竞雄的年代里,徒凭周礼毕竟难存久远,随着时间的推移,鲁国“犹秉周礼”的名声已不能继续支撑场面。为了免于沦亡,鲁人既要重礼,又不能拘泥于礼而对周礼抱残守阙,应当在新的条件下有所变通。这便使得一些知礼、明礼而又执着于礼的鲁人,既受时人敬重,而又仕途不顺。这种矛盾在柳下惠乃至后来的孔子身上,无一不得到琳漓尽致的体现。
()柳下惠的道德思想对孔孟等先秦儒家产生了重要影晌
孔子“数称……柳下惠”(《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孟子也“反复差……柳下惠之德”(《孟子·万章下》赵岐注),柳下惠对孔、孟产生了影响是可以肯定的。那么,柳下惠到底在哪些方面对孔、孟产生了影响呢?要而言之,还是在道德的层面上表现较为明显。
春秋时期,“仁”字是道德的代名词,生活在春秋前期的柳下惠曾以“仁”评人。“仁这个字,在殷代的甲骨文和西周的金文中都没有发现。《尚书》二十八篇有一个仁字,《诗经》三百篇有两个仁字,其意义都不很清楚。只是到了春秋时代,仁才被人们越来越多地提起。在《国语》中,仁字凡二十四见,基本意义是爱人。《左传》中仁凡三十三见,除爱人外,其它几种德行也被称作仁。”(匡亚明《孔子评传》第181页,齐鲁书社1985年版)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中说,仁“这个字不必是孔子所创造,但他特别强调了它是事实”(《郭沫若全集》第2卷第87页),这是没有疑问的。一部《论语》,“仁”字凡109见,绝大多数都是作为道德概念出现的。继孔子把“仁”作为一种道德思想体系之后,孟子也对作为道德规范的“仁”进行了发挥。既然如此,从柳下惠的口中说出“仁”字,就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国语·鲁语上》记,臧文仲令国人“祀爰居”时,柳下惠批评道:“今海鸟至,己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为仁且智矣。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问,非智也。”韦昭注曰:“仁者心平,故可论*功。”有功则祀,无功则否;无功而祀,即为不仁。这与孔、孟“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以及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孟子·离娄下》)的思想是相通的。
应该说,柳下惠是我国古代较早谈论“仁”这个概念的人。由于文献不足,柳下惠的有关言论仅此一见,但是,前已述及,柳下惠的这一看法却为孔子所接受。我们当然不能说孔子“仁”的道德思想与柳下惠有必然联系,但孔子在柳下惠那里借鉴了某些思想材料却极有可能。学者们在论述孔子思想体系的渊源时,无不认为他的思想受到了鲁国特定环境即当时鲁国国情的影响,那么,处在鲁国社会中的著名人物对孔子的影响就更为直截。杨伯峻先生就说,孔子对春秋的政治家、思想家“都很熟知,有的作好评,有的作恶评,有的不加评论。由这些地方,可以看出孔子对他们的看法和取舍,反过来也可从中看出他们对孔子的影响”(《试论孔子》,载《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在鲁人中,孔子“数称臧文仲、柳下惠”(《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臧文仲属于孔子“作恶评”的人,他还对孔子的思想产生了某些影响(参见拙文《论臧文仲》,《孔子研完》1992年第4期),更何况孔子“作好评”的柳下惠呢!
孔子和孟子都把柳下惠视为“仁”者。在孔子的心目中,柳下惠是一位“贤”人,他不满于臧文仲对柳下惠“知贤不举”,抨击臧文仲为“窃位者”(《论语·卫灵公》),这主要是因为孔子看到了柳下惠降志辱身、言中伦行中虑的良好品行。在总结“柳下惠之行”时,孔子说他“孝恭慈仁”(《大戴礼记》)。孟子则多次把柳下惠与伯夷、伊尹一起进行议论,对此,赵岐在《孟子·万章下》注中说:“孟子反复差伯夷、伊尹、柳下惠之德,以为足以配与圣人,故数章陈之,犹诗人有所诵述,至于数四,盖其留意者也。”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不以贤事不肖”;伊尹“治亦进,乱亦进”,“自任以天下之重”,而柳下惠则“不恶污君,不辞小官”,以随和的态度处世。孟子认为,他们三人虽不同道,而趋向却是一致的,这便是所谓“仁”(见《孟子·告子下》)。孟子还高度肯定柳下惠的道德情操对于后世的影响,称他为“百世之师”,说柳下惠等“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孟子·尽心下》),这种赞誉可谓无以复加。
当然,孔、孟在对柳下惠进行颂扬时,也并不是没有任何分析。如柳下惠降志辱身,三黜不去,孔子即有别,他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史记·孔子世家》、《论语·微子》)孔子为鲁司寇,当国君不振作又不以礼待之时,他便离鲁他适,以求施展抱负。只是他离开父母国时,与“去他国之道”不同罢了。孟子也赞同孔子的做法,而认为“柳下惠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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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人武亿《群经义证》曰:“《左传》宣十八年:‘臧宣叔怒曰:子欲去之,许请去之。’注:‘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许其名也。时为司寇,主行刑。’襄二十一年,季孙谓臧武仲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此两世皆为司寇。独文仲无名,古者仕有世官,文仲盖居是位而子孙因之。文十八年传:‘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季文子使司寇出诸境,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是文仲告文子皆举其职言之,无礼则诛,司寇责也。”清人李惇《群经识小》亦曰:“臧氏世为司寇,文仲当已为之,或为司空而兼司寇也。”
②顺便说明:从语源上讲,“坐怀不乱”一词本于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无疑,更何况《荀子·大略》实际与“坐怀不乱”无涉。
③《风俗通义·别卷》曰:“柳下惠三黜不去,孔子谓之不恭。”按,遍查有关资料,无一孔子谓柳下惠不恭的记载,《孟子·公孙丑上》记载“柳下惠不恭”,此处或误孟子为孔子。
④《左传》襄公十年记:“诸侯宋、鲁,于是观礼。”宋国保存的自是殷礼,而鲁国保存的则是典型的周礼。       (回到目录

【原载《孔子研究》1994年第2期.收入马东盈主编:《柳下惠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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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江:儒家传统与斯宾诺莎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异同

摘要:中国儒家和斯宾诺莎哲学中都包含者“天人合一”思想,两者将“天”和“神或实体”看成世间万物的有机统一体,是绝对的、永恒的至高存在。同时两者均指出实现“天人合一”的关键在于人。但两者的“天人合一”途径出现了差别,儒家重伦理而认知,而斯宾诺莎则从认知着手,实现认知伦理的在人自身完善过程中的统一。两者在实现途径上的区别进一步导致在政治思想上的区别,儒家自宋明理学始,日趋保守,而斯宾诺莎却成为了新兴自由和民*主的倡导者。

关键词: 儒家 斯宾诺莎 天人合一

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正在日益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其不仅是通过借镜西方,探讨中国现代化发展之路的一种途径,更是在新的全球化的语境下,回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的一种有力的方式。尽管中国在文化发展上与西方大相径庭,但并非没有可以相互融合交汇之处,而正是这些共同点,将各种不同文化之间联系起来,使得新的多元文化共存成为可能。在探询中西文化的交汇点中,斯宾诺莎是一个不可避开的线索,他是最近乎中国传统文化的西方哲学家之一。而如今,斯宾诺莎正成为中国阐释和读解西方文化的一个有力的支点。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始终贯穿的一条主线是“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国哲学在孔子以前,就有关于“天道”和“人道”的讨论,如《周易》中有“天地絪縕,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1],谈到天地生万物的发生学,而作为万物的中心概念“人”有着与“天道”在最高层次上相合之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2]。孔子从仁学的角度,提出了天人关系,他指出惟有“知天命”,才能“从心所欲不逾矩”。显然,孔子将达到“知天命”的圣人境界作为“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一人成圣,则既然“从心所欲”实现主体境界的最大化,同时也能“不逾矩”,不脱离万事万物运行从常理,尤其是不脱离人伦之理。孟子也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的概念,从人的主体性出发,提出了实现“天人合一”的途径和方法。他指出,“知天”的关键在于知人性,而知人性的方法在于“尽心”,即从自己内心中不断反省自身,最终在自己内部找到成圣成王的道路。
宋明理学是“天人合一”思想的集大成者,它综合了先秦儒家的仁学本体论和道家的自然本体论,以“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最高本体,构筑了整个理学的形而上学的基石。“天”在理学中被本体化,使其具有无限性、普遍性、绝对性和超越性。同时,理学并没有单纯将“天”的概念限制在形而上学领域,而是进一步让“天”统摄各种现实的有限存在,使天构成形上和形下的统一。而“人”受命于天,虽然人作为一个有限存在生存在世间万物之中,但是人可以借助某种方式禀受天命之性,在其内在的深处,存在绝对无限的潜在本质,所以在本质上,天人是合一的。天人合一在理学那里并不单纯是一个潜在的概念,它具有在现实中实现的可能,儒家提出了不少“克己”的方式,努力消除箇中的小我,使自己不局限于有限性的囹圄,从而到达绝对的层次,在特殊中寻找到普遍的真理。一言以蔽之,在有限性的自我存在之中实现自我超越,最终实现绝对的“天人合一”境界,在理学的发展下,“天人合一”成为一个合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为一体的自我超越,同时又在现实的基础上将形上之思和形下之行结合起来。
无独有偶,在十七世纪的荷兰,斯宾诺莎也提出了类似中国儒家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实体论。实体概念是斯宾诺莎的中心概念。依照斯宾诺莎的界说,“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3]P3在斯宾诺莎那里,在宇宙之中只有唯一的实体,它是纯粹自因的存在,在其之外不存在任何外物,而世间的万事万物皆在其内,是其分殊和样式。斯宾诺莎认为,神与实体是等同的概念,在其《伦理学》中,他多次用到神或实体的概念,即他本人是将神和实体看成一致性的范畴,他指出:“除了神之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3]P14即神是唯一的实体。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斯宾诺莎将最高的本体存在赋予了神或实体,但是,斯氏之神已非西方基*督教中的神,基*督教的神是外在于世间万物的,是万物存在的卓越因,而斯宾诺莎的神的设立并不是外在于世间万物,换句话说,这个神或实体毋宁说是由世间万物构成的有机整体,“一切存在的东西,都存在于神之内,没有神就不能有任何东西存在,也不能有任何东西被认识。”[3]P15一切存在都不能脱离神之存在而存在,不能从神的整体之中分离出去,包括作为神的分殊样式的人在内。斯宾诺莎的“神或实体”的概念明显与中国儒家传统伦理中的“天”的概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即斯宾诺莎的“神或实体”和儒家的“天”同是构成世间万物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斯宾诺莎的实体论与儒家“天人合一”的类似不仅表现在其均为构成万物的有机整体,更重要的是,在论述完“神或实体”和“天”作为最高存在之后,他们均将目光转向了“人”,即两者都将人看作实现“天人合一”的重要契合点。如理学将“心理合一”看作“天人合一”的最高形式。理是宇宙本体,是人性之源;而心为主体精神,是人性的承担者,心与理构成了人和自然、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关系。主体精神能否达到宇宙本体,与之合一,关键在于人的性行,朱熹认为:“心虽主乎一身,而其体之虚灵,足以管天下之理。理散在万物,而其用之微妙,实不外乎一人之心。初不可以内外精粗而论也。”[4]而人可以实现“天人合一”是因为人的本性中蕴涵着最高本质,“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5]斯宾诺莎也认为人自身之中蕴涵着神之本质,“人的心灵是神的无限理智的一部分,……神具有这个或那个观念,但非就神是无限的而言,而只是就神为人的心灵的本性而言,或就神构成人的心灵的本质而言。”[3]P54斯宾诺莎不仅提出在人的心灵之中存在神之本质,而且认为实现人的最高圆满,达到人与神的合一关键依赖于人自身,“那阻碍我们达成我们的完善的种种原因存在于我们自身之中。”[6]P162而斯宾诺莎将人的自由定义为“我们的悟性由于它和上帝的直接结合而得到的一种坚固的真实性,在它自身以内产生某些观念,并由它自身造成某些和它的性质相一致的作用和后果。”[6]P166在斯氏看来,与神的结合关键在于人自身的悟性,并在其自身之内,逐渐达到与“天人合一”的境界。
由是观之,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与斯宾诺莎的实体论在本体上是一致的,他们均定义了一个无限的、绝对的、永恒的最高统一的实体,在儒家传统中为“天”,在斯宾诺莎那里是“神或实体”。这种最高存在不是外在于万事万物的,毋宁说是万物的有机统一,而作为其间有限存在之一的人,两者均认为其蕴涵着最高存在的本质,存在着“天人合一”潜在可能,而实现“天人合一”的唯一途径在于人自身,通过自身的悟性和种种努力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在比较研究中,我们不能满足于儒家的天人之说与斯宾诺莎实体哲学体系的相似性,实际上,两者的学说虽然在理论建构和目的上一致,但是两者在具体实现“天人合一”的途径上却分道扬镳了。而“天人合一”的不同的实现途径决定了中西哲学的不同的价值取向,中国儒家传统由此转向“内省”的方式,任何事情都反诸求己,形成了重伦理轻认识的价值论取向;斯宾诺莎秉承笛卡儿的唯理论路线,倡导理性,要求通过不断的认识事物,扩大自身同外界事物之间的联系的方式来逐渐实现人的最终圆满。斯宾诺莎走的是一条主客观式的认识论路线。
作为中国传统中的“道”“理”,一般来说包涵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自然界万物运行的规律,是为“物理”,是其“所以然”者,“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7]另一方面是人伦之理,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应该遵循的规矩,是为“性理”,是其“所当然”者,“事有善有恶,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须有其美,盖物不齐,物之情也。”[8]事之“物理”显然是自然哲学方面的内容,而“性理”则归属于伦理学,然而,“物理”和“性理”之分并不代表两者在理学体系中并重,儒家理学更加关系的是“性理”而非“物理”,更加重视伦理纲常而非对自然界万物的认识,他们之所以论证“所以然”,无非是为其“所当然”者寻找根据。因此,在中国儒学传统之中,对善的价值追求超越了对真的认识追求,即使儒家的知行观也较多的知对道德人性的自我认识和实践,如陈淳认为,“真能知则真能行,行之不力,非行之罪,皆由知之者不亲切。须到见善真如好好色,见恶真如恶恶臭。”[9]对于认识世间万物的“格物”之学,在儒家理学那里并不是学识的目的,“格物”的目的在于“致知”,因而,“格物”从根本上也是一个价值论而非纯粹认识论问题,其目的在于“明善”和“止于至善”,“致知,但知止于至善,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之类,不须外面。只务观物理,滼然正如游骑无所归也。”[10]
儒家重“性理”轻“物理”的倾向导致了在寻求“天人合一”途径上重人伦的价值取向,理学实现“天人合一”的方式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格物致知”,即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并在其认识过程之中“穷理”;另一种是“涵养省察”,即超越内心体验,虽然向内省察心中之理。“格物致知”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初级方法,朱熹指出“格物”为“穷极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11]即直接到事物中穷究“所以然”之理,格物之学在于最终把握全体,穷究天地万物的总规律,从而也获得了道德的总原则,即朱熹所谓之“豁然贯通”。这既是“格物”的结果,也是“致知”的完成,从而达到对心中“全体大用”的自我认识。“格物”的认识论色彩在朱熹之后进一步弱化,到了理学后期,“格物”之学竞成为了专以读书穷理之学,逐渐丧失了对外物认识的意蕴。儒家更看重“涵养省察”以达到“天人合一”的方式。所谓“涵养”是体验于为发之前的自我修养,是为“未发”,而“省察”则是之后对自身心性的体察,是为“已发”,朱熹强调两者的“交相助”,“大抵未发已发,知识一项工夫,未发故要存养,已发亦要省察。遇事时复提起,不可自怠,生放过底心,无时不存养,无事不省察。”[12]可见,“涵养省察”是一种内在的通过自我体验,自我反省穷其道理的方式,进行“涵养省察”者能够在自己诸事之间发现大道,逐步提出自己心中不合于理之渣滓,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可见,儒家实现“天人合一”的方式更是从外至内,以“格物致知”为显,以“涵养省察”为隐,在内在的自心中达到“天人合一”。
斯宾诺莎的达到“天人合一”的途径却与之相左,即斯宾诺莎的途径并非价值论,而是一种从自身出发的认识论。人从一种有限存在的样式达到最终圆满的过程,并不在于像儒家那样重反诸求己,斯宾诺莎指出,我们常常不能具备正确的知识,而不能具备正确知识的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抓住内在于自我心灵之中的本质,而是经常为外物所役,流连于想象和意见。为了更清晰地说明这个过程,斯宾诺莎区分了三种知识,第一种可成为想象和意见,它是由“某种任意提出的名称或符号得来的知识”以及“由泛泛的经验得来的知识”,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人的心灵“除了凭借其身体的情状的观念外,不能知觉外界物体,当作现实存在”[3]P70,因而,而这是人心仅仅是通过其自身的身体情状考察外界物体,所以被斯宾诺莎称为想象,他又进一步指出:“只要人心想象着一个外界物体,则人心便对它没有正确的知识。”[3]P70那么如何摆脱错误的想象,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呢,斯宾诺莎指出了一条通向正确认识的途径,即依靠第二种知识——共同概念。斯宾诺莎论证道:“只有为一切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且同等存在于部分内及全体内的东西才可正确地被认识。”[3]P76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共同概念。共同概念虽然是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但其只表示一切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一般性质,它并不帮助我们了解个别事物的本质,如果不能了解个别事物的本质,那么即便是真知识,也是枯燥的,无法真正促进有限主体向最高无限的圆满。在斯宾诺莎那里,最圆满的知识应该是第三种知识——直观知识,它是直接从神之本质来理解个别事物的本质所产生的知识,更确切的说,斯宾诺莎的第三种知识更类似于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它是一种高屋建瓴式地与最高存在站在一起自明地呈现出来的知识,“我们的一切行为唯以神的意志为依归,我们愈益知神,我们的行为愈益完善,那么我们参与神性也愈多。”[3]P87在这种知识里,作为神之有限性样式的人通过求知与求善,达到了认识论的伦理学最高度的结合和统一,也达到了自身与神的合一。
斯宾诺莎的三种知识的划分,不仅仅是对所有知识的简单归类,更是人从有限样式的最初状态上升到与神合一境界的历程,起初人们只有关于身体情状的观念,没有对外界事物的正确认识;然后借助共同概念,形成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正确知识,但仍无法触及个体的内在本质;最后惟有与神合一,通过神之本质直观个别事物的本质,从而达到心灵的最高圆满。这种历程既是认识论的,也是伦理学的。虽然斯宾诺莎也强调在正确认识外界事物的同时,能够追求的最高的善,但他并没有像理学那样,将“格物”之学至于“致知”之下,让“物理”从属于“性理”。不仅如此,儒家的“性理”大多可以单纯地抽象出来,许多理学家可以不谈“物理”仅谈“性理”,这使得中国传统社会形成了普遍轻视对客观世界知识的认识,更多强调如何为人的人伦常理。在斯宾诺莎那里,认识论是首要的,而伦理学是相生相随,这种以追求至善的伦理学必须以认识论为基础,否则,伦理学自身也无法构建。正如斯宾诺莎说道:“一个人获得这种知识愈多,便愈能知道自己,且愈能知神,换言之,他将愈益完善,愈益幸福。”[3]P240
两种“天人合一”学说在实现途径上的分歧,最终导致两者的政治结果的不同。儒家思想在进入理学时期后,愈趋保守,在政治上更强调“温和”和“中庸”,反对激进的改革,最终导致了中国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马克斯·韦伯曾评价中国的儒教是“适应现世的理性主义”,中国十七、八世纪的经济增长不仅没有刺激新型经济形式的出现,反而在儒学的作用下,强化了保守力量。而作为理学中流砥柱的张载、程颢、程颐在政治上都十分保守,他们反对王安石变法,在宋神宗时期,程颢担任“监察御史里行”,便上疏批评王安石新政,张载更是以复三代之制中的井田、封建和肉刑来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他指出:“井田而不封建,犹能养而不能教了;封建而不井田,犹能教而不能养;封建、井田而不肉刑,犹能教养而不能使。然此未可遽行之。”[13]而逐步陷于保守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理学没有形成对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而仅仅只是从理想化的高度来谈论世界,空有价值维度,缺乏必要的认识论支撑。他们的“天人合一”并不是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之上,而是一种空中楼阁,他们中大多主张成圣,而成圣的标准却是以先秦孔孟为榜样,使得其在政治层面上只能空谈理想,而不能从利于社会现实的角度,倡导社会改革,当王安石倡导富国强兵的新政时,二程与张载却以复古之礼批评王安石的变法。而朱熹则与重实学的陈亮、叶适辩“王霸之道”,试图以理想化的社会来取代现实社会。进入明清之后,理学思想的强化更巩固了中国古代政治社会的保守力量,新的社会发展的契机从此受到扼杀。
与之相反,同样提出“天人合一”思想的斯宾诺莎并不是一个保守论者,他十分崇尚民*主制度,倡导人的自由,他坚决站在革命性力量的一边,用自己手上笔向保守的基*督教会力量发出挑战,特别是其在1670年初出版的《神学政治论》犹如锋芒,直接刺入封建主义的心脏,他写道“加强他生存与工作的天赋之权,而于他个人或别人无损。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既不表示憎恨、忿怒或欺骗,也不用嫉妒、不公正的眼加以监视。实在来说,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14]P272斯宾诺莎主张人的天赋自由权利是决不可转让与人的,因此,国家应当允许人们有思考、言论和判断的自由。在斯宾诺莎最优秀的政治制度是民*主制度,因为民*主政治允许人民有思考和判断的自由,是最符合人类天性而最不易受到攻击的政治制度。斯宾诺莎显然是西方政治自由和民*主的倡导者之一,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政治实践,但他的政治思想却为后来欧洲大陆翻天覆地的革命奠定了基础。
为何同样主张“天人合一”会带来如此不同的政治后果呢,这与两者的“天人合一”的实现途径有关。作为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扬“性理”而贬“物理”,重伦理而轻认知,导致其“天人合一”只能存在于自我之中,将“天人合一”的境界仅仅视为自我精神上的磨砺,他们将自己的精神世界锁定在乌托邦的理想之中,而无顾种种社会流弊,对于那些试图改变社会现状的实学,他们往往对之嗤之以鼻,因而,在理想国度安渡的儒家思想在现实世界中便日趋保守。他们的“天人合一”是彼岸的“天人合一”,而对于此岸世界,他们中多数人报以消极的态度。斯宾诺莎却不是如此,从根本上说,斯宾诺莎的“天人合一”途径是实践的,他主张不断在现实世界中逐步认识世界,并在认识中逐步通向最高圆满,与最高的神之存在合一。在这种寻求圆满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克服种种外部事物的阻碍,因此,斯宾诺莎强调人的自由,尤其是人思考、言论和判断的自由,这是人走向自我圆满,实现“天人合一”的前提,正是为了保证这个前提,斯宾诺莎大力主张民*主制度,他需要靠人们自身在现实社会中排除万难,实现自己的圆满。因而,斯宾诺莎的“天人合一”的途径是基于此岸向彼岸潜渡的路径,他实现了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统一,从而是“天人合一”的理想具备了更现实的基础。在政治上,斯宾诺莎的主张也由此获得了强大的革命性,从而使斯宾诺莎成为欧洲新兴力量的开拓者之一。
由此可见,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与斯宾诺莎的“天人合一”仅仅只是形似,在其本质上,却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理想,其在内涵上的具体差异从根本上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发展途径。正是在两者的比较之中,我们才能在其内涵深处发现我们传统文化之中所缺乏的东西。                                  (回到目录

注释:

[1] 《周易·系辞下》
[2] 《周易·文言上》
[3] 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4] 朱熹,《〈大学〉或问》卷一
[5] 《张载集·正蒙·诚明》
[6] 斯宾诺莎,《简论神、人及其心灵健康》,顾寿观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7] 《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
[8] 《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
[9] 《北溪全集》四门卷十四
[10]《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
[11] 朱熹,《〈大学〉章句》第一章
[12] 朱熹,《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13] 《张载集·性理拾遗》
[14] 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温锡增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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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少涵:《中庸》早出的义理推断
从义理上看,《中庸》是儒学内化的早期文献,其成书应当早出在孔子之后、孟子之前。这里的“早出”是就《中庸》的思想而非文字来说的。所谓义理推断,即不局限于《中庸》的个别章句、字词及文风等文本上的时代性,而是专注于《中庸》的义理,并把《中庸》的义理放于儒学内部的发展脉络之中,以考察推定其出现时间。这种方法有两点好处,第一,它可以照顾到传统文献关于《中庸》作者与成书的说法;第二,它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怀疑论者所制造的麻烦。这些人老是拿地下的东西说事。有人说,一位农民一不小心从地下挖出来的一片竹简,可以把辛苦十年的考证结论全盘推*翻。确实,与先秦很多典籍一样,从文献考订上对《中庸》的作者和成书做出任何确定的断言,都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但从义理上推断,却不致如此。即使哪一天有好事者突然从秦汉的一座古墓中“真的”挖出一篇《中庸》来,也不能完全就确定今本《中庸》是晚出的,更不能断定《中庸》的思想就是秦汉人的手笔。这是显而易见的。先秦的很多典籍都是经过后人多次整理编订才保存下来的,在每次整理的过程中,我们不敢保证整理者就不会掺入他那个时代的语言习惯和文字风格。所以,一本书的语言是后代的,但思想是前人的,这种情况也是极有可能的。
一:总问题:孔孟之间还是孔孟之后
《中庸》的整个思想,是孔孟之间的一个必要环节,还是孔孟之后的一种必然发展?这是从义理上推断《中庸》作者及其时代的总问题。很明显,这一问题预含着两个结论,一是认为《中庸》的思想应居于孔孟之间,二是认为《中庸》的思想应在孔孟之后。在上一节的考察中,我们发现,从文献上对《中庸》的作者与成书作推证时,除了传统派和怀疑派之外,还有第三派,即折中派。但在进行义理推证时,折中派往往堕入第二个结论中,即《中庸》后出。因此,在推证《中庸》作者与成书时,义理的方法与文献的方法的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从义理上看,只有两个结论,要么是孔孟之间,要么是孔孟之后,除此两者,绝无第三条道路可走。现在就先来看两派争论的主要方面,然后再就这些方面的实际情况作一决断和解释。
在义理上主张第一种结论,胡适(1891~1962)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曾说:《中庸》古说是孔子之孙子思所作。大概《大学》和《中庸》两部书都是孟子、荀子以前的儒书。我这句话,并无他种证据,只是细看儒家学说的趋势,似乎孟子、荀子之前总该有几部这样的书,才可使学说变迁有线索可寻。不然,那极端伦常主义的儒家,何以忽然发生了一个尊崇个人的孟子?那重君权的儒家,何以忽然发生了一个鼓吹民权的孟子?那儒家的极端实际的人生哲学,何以忽然生出孟子和荀子这两派心理的人生哲学?若《大学》、《中庸》这两部书是孟子、荀子以前的书,这些疑问便都容易解决了。
所以我以为这两部书大概是前四纪的书,但是其中也不能全无后人加入的材料(《中庸》更为驳杂)。[140]
胡适从儒家思想的内在发展上看出,孔子与孟、荀之间存在一些断裂,而《中庸》、《大学》就是弥补这些断裂的纽带。由此,他认为《中庸》与《大学》应该在孔子以后,孟荀以前。
这里之所以把胡适作为第一种结论的典型代表,主要是考虑到胡适本人的治学主张。我们知道,胡适是实证主义的中国鼓吹者,他虽然说“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但从实际的态度上看,他更强调“小心的求证”,更强调证据的权威性。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却坦率承认,以上推断“并无他种证据”。他所说的证据显然是文献材料上的证据。在上一节可以看到,也并非没有文献材料上的证据,以胡适的考据癖,他也不会不熟悉那些材料。但是,那些文献材料上的证据都不具有压倒性的信服力,对于胡适这种对证据要求极高的人来说,那些材料可能根本不能称得上证据,所以也就等于没有证据。但是,胡适又毕竟是有敏锐的思想洞察力的人,他感觉到,孔子与孟、荀之间的确存在一条裂缝,而且,这条裂缝必须弥合起来,儒家思想才能畅适地发展。所以,他不得不从义理上来对这种弥合作一个推测,这就是他所说的“只是细看儒家学说的趋势”。一向热衷考据的胡适迫不得已而转到义理假设上来,这一事实也间接表明,关于《中庸》的作者和成书问题,文献考证的法子似乎已经到了穷途末路,而义理推断有可能是一种可取的方法。
当然,从胡适在孔子与孟、荀之间的思想关系中所找到的问题来看,他的眼界仍然是宏观的,尚不细致。说得刻薄一些,胡适对儒家哲学的主脉仅具有一种朦胧的意识,尚点不出孔子以降儒学发展的真正问题所在。
在义理推断上的第二种结论中,有一种形态是所谓“回应说”。这种说法认为,《中庸》是孔孟荀以后的儒家对道家形上思想之挑战的回应,因此,《中庸》应该在孔孟之后而非孔孟之间。王邦雄曾说:“先秦儒学的开展系列,是孔孟荀,下来才是大学、中庸、易传。与孔孟荀并列的是道家,道家是老庄,与大学、中庸、易传同时的是庄子‘天下篇’”,“我是把大学、中庸、易传及庄子‘天下篇’放在同一个时代,因为它们都是两家合流会通之后的产物。荀子还没有,荀子还在反道家,在这里荀子是一个重大的线索。”[141]后来,其弟子高柏园把他的结论作了进一步的概括:《中庸》至少在先秦及宋明阶段,经过二次的转折发展。在先秦时期,《中庸》是代表儒家形上思想与实践工夫相结合的精华,它不但回应道家形上思想之挑战,同时也反省及罪恶等人生负面之意义,由此不但极成先秦儒学之形上思想,同时也是先秦儒学实践工夫之终教与圆教。其次,在宋明时期,宋明理学的先驱人物,如周濂溪、张横渠等,皆是由《中庸》《易传》契入。此见《中庸》《易传》在当时必有其相应之历史背景使其如此受重视。再观朱子《中庸章句序》,则不难了解宋明儒学重视《易传》《中庸》及形上学的用心,亦不外在希望重建道统,以回应佛老之学。[142]
从这里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回应说”是对朱子立场的一个直接反动。朱子在《中庸章句序》中历数儒家道统,从古代圣王到孔子,中经曾子、子思再到孟子,最后发展至两宋的时候,“异端之说日新月盛,以至于老佛之徒出,则弥近理而大乱真矣。然而尚幸此书(按:指《中庸》)之不泯,故程夫子兄弟者出,得有所考,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得有所据,以斥夫二家似是之非”。在儒家道统的这个谱系里,朱子把《中庸》置于孔、孟之间。根据王邦雄的理解,朱子之所以如此安置,是由于宋儒如果要用《中庸》对抗佛老,就必须首先认定《中庸》是孔孟的正传。如果《中庸》不是子思的作品而是后起之作,宋儒以《中庸》对抗佛老,“等于是依据孔孟之后的作品,来对抗佛老,此对儒家而言,有两大困难:一是置孔孟于何地,二是反证孔孟的儒学尚有不足之处”。[143]因此,只有置《中庸》于孔孟之间,才能保证儒学的正统地位。朱子如此做,实在“是不得已的”,“是想当然耳”。[144]他认为,实际的情况应该是《中庸》后起于孟荀以回应道家的形上思想,《中庸》是儒家形上思想的极成,而后起于孟荀并不等于非儒家正统。
“回应说”是正统派与怀疑派在义理推断上的一个折中。它承认《中庸》是儒家形上思想的极成,是对道家形上思想的回应,这保存了宋明儒学的问题意识。它又认为《中庸》出于孟荀之后两汉以前,这又可以缓解《中庸》在文本上所遗存的秦汉痕迹问题。
但是,正如其批评朱子的“正统说”一样,“回应说”最终也不过是一种想当然。首先,如果《中庸》的形上思想的确是对道家形上思想的回应,但道家的形上思想究竟从谁算起?从老子还是从庄子?如果从庄子算起,那么《中庸》当然应该是在庄子以后。但是,如果《中庸》是对老子所代表的道家形上思想的回应呢?那就不能必然证明《中庸》晚出于庄子了。其次,如果《中庸》的形上思想不是对道家形上思想的回应呢?一般认为,宋明儒学的超越追求是由于佛老的逼迫。“回应说”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认为《中庸》的形上思想也是受了道家形上思想的逼迫。但是,正如本论文第一章所说,《中庸》形上思想的极成,是儒学内在理路的必然发展,与道家形上思想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说有关系,也是道家对儒家的回应,而不是相反。
“回应说”终究是外在地对比地考察,而非内在地独*立地分析。从思想上说,独*立地分析与对比地考察固然是双重重要的。但是,当我们最终必须对一思想做分解地思考时,独*立地分析就是第一序的。此时,对比地考察虽然有其重要性,但总是第二序的,辅助性的,不能凭此而决定被思考者的性质。
不过,从“回应说”的关注焦点来看,从义理上推断《中庸》思想的形成时间,其实就是把《中庸》放于儒家形上思想的逻辑发展过程中来讨论。《中庸》形上思想中最核心的要素是仁、天道、性命、诚、中、情等概念,而以仁为基点。通过前面章节的讨论,我们知道,儒家形上思想的发展,孔子创立仁学以后,仁在三个维度上同时向前发展。一是向上的维度,仁与天相接,形上之天是仁的终极根源。二个是向内的维度,仁与性逐渐结合,仁的内容得到确实,性的性质得到明确。三是向外的维度,情的激动作用和心的感知功能逐步凸显,从而,仁性能够更加自觉地在道德实践中逐步得到实现。第一个维度是仁的超越发展的维度,第二个维度是仁的主观内在发展的维度,第三个维度是仁的客观外化发展的维度。但无论哪个维度,《中庸》的思想都居于孔孟之间。以前已有人“从思想之发展上,以证明中庸乃论语与孟子之间的作品”[145],以下再从儒学发展的内在理路对这一结论作以具体推证。
二:天道性命的上达与下贯
孔子以后,儒家面临两个形上课题,一是建立道德的本体,一是寻找道德的终极根源。前者是性命之学,后者是天道之论。儒家的理想是两者打通为一,这就是天道性命相贯通。天道性命打通为一有两条线路可走,一条是自下而上地贯通,这是上达的线路;另一条是自上而下地贯通,这是下贯的线路。具体到《论语》、《孟子》和《中庸》,《论语》、《孟子》走的是自下而上的上达线路,《中庸》走的是自上而下的下贯线路。但是,上达的的问题是在孔子之后就立即提出了的呢,还是晚至孟子始提出。如果上达的问题是孔子创立仁学之后就立即提出了,那么《中庸》的下贯思想是对这一问题的直接解答,则《中庸》就是早出于孟子。如果上达的问题是在孟子创立性善论之后才提出的,那么《中庸》的下贯思想只是对孔孟仁性学说的归结,则《中庸》晚出于孟子。
在义理上认定《中庸》晚出于孟子,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回应说”之外,还有一种理论形态,就是牟宗三(1909~1995)的“调适上遂说”。牟宗三说:《中庸》在时间上本后于孟子。即就义理言之,《中庸》首章自“天命之谓性”说到“慎独”、说到“致中和”,本是自客观而超越的天命说下来。此是属于“维天之命、於穆不已”一系之义理。而由“於穆不已”之天命说到性,而谓“天命之谓性”,并继之言“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成为天道性命相贯通而为一,此种义理决不在孟子建立性善以前,必是在孔子践仁知天,孟子尽心知性知天以后,推进一步而成之自天命处说之贯通论。[146]
牟宗三还说,“曾子、子思、孟子、《中庸》、《易传》之传承即是本孔子仁教而展开者”。[147]儒家的道统是自孔子下传直至《易传》,儒家形上学的基本线路是从孔子的仁到孟子的性再到《中庸》的天。孔子是践仁知天,孟子是尽心知性知天,《中庸》是天命谓性。这是一条由内在到超越,先上达再到下贯的线路,而且这条线路是不可颠倒的。只有对内在的道德本性先有自觉以后,才能进而上推至天命源头。《中庸》由天命说性,正是由孔孟的仁性自然上推的结果。儒家形上学的这种自然上推,自我圆成的发展趋势,牟宗三就称之为“调适上遂之发展”[148],“《中庸》实不只是一个笼统的微妙,乃实承孔子之仁教与孟子之本心调适上遂而彻底完成其本体宇宙论的实体之创生直贯义者。吾以为《论》、《孟》而发展至《中庸》、《易传》完成此纵贯系统,乃先秦儒家之真精神,亦是先秦儒家之原始义理”[149]。根据这个调适上遂的发展走势,牟宗三判定孔孟的仁性在先,《中庸》的天道在后,所以,《中庸》当在孔孟之后。
这里涉及一个关键的问题,即孔子开创仁学之后,儒学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是什么。在第一章中我们看到,孔子之后,儒学最重要的哲学课题有两个,即建立道德本体,寻找道德终极根源。孔子虽然提出以仁作为道德的内在根据,但孔子并没有将仁内化为性,这就为后人提出了一个仁之内在化为性成为道德本体的课题。与此同时,还有一个课题就是要追问仁的终极根源到底在哪里。这两个课题结合在一起,就是性与天道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孔子之后,上达的问题已经提上儒学形上学建构的日程,而不是要等到孟子性善论之后。
上达的问题用子贡的话说,就是“性与天道”的关系问题,《中庸》“天命之谓性”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5.13)徐复观认为:上引子贡的话,实际上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性与天命,究竟如何而会连贯在一起?第二个问题是,孔子的文章(实践),和他的性与天道,又是如何而会连贯在一起?就孔门学术的性格来说,子贡所提出的问题,是学问上的大问题。……子贡所提出的大问题,由曾子这一系统的子思,继续加以简述,在情理上到是很自然的。《中庸》一开始便说“天命之谓性”,这是解答前述的第一问题。“率性之谓道”,这即是解答前述的第二问题。所以《中庸》上篇,是直承《论语》下来的孔门文献。[150]
子贡的话涉及三个概念:文章、性、天道。朱子说:“文章,德之见乎外者,威仪文辞皆是也。”[151]牟宗三的解释更为明白:“所谓‘文章’,当然不是文学作品,而是成文而昭彰的东西,其中最典型的应是实际的工作或事业。”[152]可见,子贡所说的“文章”就是礼文章制,统统属于“行”的范围。徐复观直接用“实践”来统指“文章”,也是完全可以的。仁的进一步内化就是性。天道就是天命流行之道。这三个概念存在两对关系,即文章与性的关系,性与天道的关系。文章与性的关系是道德实践与仁性的关系,性与天道的关系是仁性与天命的关系。这两个关系到底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这是孔子之后所亟待解决的大问题。《中庸》首章“天命之谓性”是对性与天道之关系的解答,“率性之谓道”是对文章与性之关系的解答,“这两句话,是人性论发展的里程碑”[153]
《中庸》用天命下贯解答了孔子仁学中性与天道的理论紧张,同时,这一解答也为孟子性善论提供了有力的合法性基础。一方面,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11.6)仁不是由外在的力量强加给人的,而是每个人本来就有的。孟子凭什么敢于放言说为仁是本来就有的呢?原因就在于《中庸》的“天命之谓性”。仁是性,是天之所命。这个天不是人格天,而是由自然天转化来的形上天,是自然而然、天然如此的意思。自然而然、天然如此就是“我固有之”。仁性的终极根源已经被《中庸》解决了,孟子直接拿来用就是了,不需要再有什么理论上的顾忌。另一方面,孟子又说:“仁,人心也”(《孟子》11.11),孟子用人心来规定仁,以心论性,以良心论性善。孟子凭什么把仁性直接等同于人心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良心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11.15),良心是天所赋予的,是天所命给的。良心与仁性的总根子都在天,都是天道流行,都是天之所命。孟子以良心论性善,正是从两者的终极根源和本来面目来说的。从终极根源处来看,良心就是仁性,仁性就是良心,两者是同一的;从本来面目来说,天道流行,天命下贯,人同此心,人同此性,两者当然也是同一的。以心论性、以良心论性善是孟子性善论非常重要的一个命题,而这个命题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天命之谓性”。所以,从义理上说,《中庸》决不能晚出于孟子,否则孟子这一核心思想便没来由了。
由此可见,“调适上遂说”对《中庸》与孟子之关系的判定,是有违于儒学发展实际的。当然,这并非说牟宗三“调适上遂”的说法完全是神来一笔,完全是想当然耳。其实,牟宗三在这个问题上是颇费了一番精力的。大致说来,“调适上遂说”的形成经历了两个阶段,《中庸》晚出于孟子只是《心体与性体》中的定论。
第一个阶段是1962年的《中国哲学的特质》。在这个阶段,牟宗三非但不肯定《中庸》在孟子之后,甚至可以说他倾向于认为《中庸》思想应该早出于孟子。他认为,中国哲学的中心问题是对性的规定问题。正宗儒家对性的规定有两条路,第一条路是《中庸》、《易传》所代表的“宇宙论的进路”,第二条路是孟子所代表的“道德的进路”。[154]《中庸》、《易传》宇宙论的进路是下贯的路数,“从天命天道下贯说性,是中国的老传统。《中庸》首句即代表这个传统。但是《中庸》出于孔孟以后,至少也是孔子以后。因此要了解‘天命之谓性’,必先了解孔子的仁”[155]。“《中庸》出于孔孟以后,至少也是孔子以后”,这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说法。其中的原因,一来这个结论可能是沿袭了传统的说法,二来牟宗三这时候可能还没有完全确定《中庸》在其思想系统中的位置。[156]但从后面直接将“天命之谓性”接上孔子的仁来看,他显然承认《中庸》是直承孔子而来,并不需要经过孟子再“调适上遂”。孔子与《中庸》之间不但不需要一个孟子,反之,孟子思想的义理进路倒是对《中庸》“天命之谓性”的进一步说明。天命之性是创造性,“但这似乎很抽象。于此,人们可以问:这个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是否可以直接肯定它就是善的呢?”还不能,因为孔子和《中庸》都未曾直接说过性是善的,“充其量仅可认为是一种默许,绝不能直接地说它就是‘道德(上)的善’(moral good)”。这就需要对性作进一步的规定,“孟子便走这路去规定性”。[157]可见,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中,牟宗三判定《中庸》早出于孟子,而孟子性善是对《中庸》“天命之谓性”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规定。这符合儒家形上学发展的正常逻辑。
第二阶段是1966年到1968年的《心体与性体》。在这个阶段,牟宗三正式提出“调适上遂”,判定《中庸》晚出于孟子。1963年,牟宗三作《宋明儒学综述》,这原本应是《心体与性体》的《综论》部分。但是,三年后牟宗三在“撰写《心体与性体》一书时,乃重写《综论》部”,而《综述》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割舍不用。[158]事实上,牟宗三对《宋明儒学综述》是颇为不满的,“此讲录乃简约之综述,不免疏略,后以《心体与性体》既出,先生(按:牟宗三先生)遂不复将此讲录辑印出书”。[159]这看似是对《宋明儒学综述》的不满,其实是对《中国哲学的特质》的不满。从大的义理间架上看,《宋明儒学综述》比较接近于《中国哲学的特质》而非《心体与性体》。具体地说,牟宗三所不满于《中国哲学的特质》之处,就是当时对《中庸》与孟子的关系的处理。1974年,牟宗三在为《中国哲学的特质》的再版写序时说:“倘有不尽不谛或疏阔处,尤其关于《论》、《孟》与《中庸》、《易传》之关系处倘有此病,则请以《心体与性体》之综论部为准,以求谛当,勿以生误解也。”[160]《心体与性体》里所说的《论语》、《孟子》与《中庸》、《易传》的关系即四者的“调适上遂”。《中庸》晚出于孟子,是继孔孟之后的顺适发展,这是牟宗三对于两者关系所作的定论。[161]
总之,从儒家形上思想的发展来看,从孔子经《中庸》再到孟子,《中庸》“天命之谓性”是孔孟之间的必要环节。天道与性命之间有一个上达与下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庸》应该居于孔孟之间而非孔孟之后。由仁性上达至天道的问题,在孔子创立仁学之后就已经提上日程,《中庸》通过“天命之谓性”的天道下贯对这一问题作了解答。这一解答又为孟子以心论性提供了理论支撑。牟宗三以“调适上遂”判定《中庸》晚出于孟子,是不符合这一发展事实的。相反,其之前的《中国哲学的特质》中的观点却与这一事实相契合。
三:仁的内化与性的明确
根据儒学的第二个形上课题,孔子之后,仁必然要往上发展,直到与天相接,从而找到自己的终极根源。根据儒学的第一个形上课题,仁还要往内发展,内化为天命之性。仁与性打并为一有双重意义。从仁的方面来说,仁得到彻底的内化,仁的全部价值和精神内容凝聚、沉淀在一个内在的实体上。从性的方面来说,性获得了道德价值,性的道德性质得以明确。具体地说,仁内化为性的发展过程就是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中庸》的“仁者人也”再到孟子的“以人性为仁义”的过程。
面对礼崩乐坏、文灭节绝的严酷现实,孔子拈出一个仁字作为礼文章法的内在血脉,为人生立世寻找到了永恒的道德价值。孔子对仁的陈说很多,但最直接也最本质的说法是孔子答樊迟的“爱人”(《论语》12.22)。孔子关于仁的其它论说,曲尽之处,无不与“爱人”相关。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儒家言说向来讲究阶次原则,按照孟子的总结就是“亲亲、仁民、爱物”(《孟子》13.45)。阶次原则中包含着邻近原则,而最近者莫过于同类。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18.6)就是对同类原则的一种否定性论证,荀子说“同类同情”(《荀子》22.5),则是对同类原则的肯定性论证。根据这一原则,同类者必趋同于同类者,也就是说,同类者应爱其同类;而且,同类之中相同者必然是最近者,相同者也必最爱其相同相近者。与人相同者最近者是人,从这一点上说,鸟兽不可与同群。人与人同类,人就应该趋同于人,应该与人为伍,应该爱人。趋同就是爱,趋同就有趋同性,其趋同性就是仁。人与人同类,故人爱人。仁是爱之所以为爱者,所以仁者爱人。人而不爱人,便是没有爱之所以为爱之仁。人作为人必有仁、必爱人,人而无仁,人不爱人,便是不能与人为同类,就是与鸟兽同群同类。与鸟兽同群同类,就是异于人,就是禽兽而不是人。仁与爱与人三者之间完整的逻辑推导关系,从正面来说就是:人爱人,仁是爱之所以为爱,故仁者爱人;从反面来说就是:不爱人者非人,不爱人者不仁,故不仁者非人。
孔子以仁来区别人与非人,仁是人与非人相区分的价值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仁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但孔子毕竟没有直接说出仁就是人之性。这从孔子论仁的方式中就可以看出。众所周知,孔子论仁的基本方式是随宜指点,针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情景,孔子对仁的具体内容和言说方式都会不同。这种陈说方式是一种发散性、铺张性的方式,仁的内容随着这种发散性的陈说方式铺张到人生的角角落落,布满于人身的上上下下。人在切身的生命体验中感受到爱的力量,体会着仁的活力。但也正是这种陈说方式的发散性、铺张性特点,对一般人来说是不易把捉、难于理会的。韩非说孔子之后儒分为八,大概就与孔子这种接人途径和陈说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吧。
孔子之后,首先对仁进行明确进行规定的是《中庸》。《中庸》第廿章说:“仁者,人也。” 这是对仁的一个定义性概括。仁不是生理的、物质性的人,而是人之普遍的精神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也就是人之内在的道德本性。《中庸》第廿章还说:“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事亲”是人伦道德之事,这里的“人”与“仁者人也”的“人”是相同的,都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人何以能事亲呢?因为人是人,不是动物。动物也有一定程度的“事亲”,但动物的“事亲”是具体的暂时的,动物晚早晚要离开具体的父母且与之成为并列的独*立个体,独*立后的动物不但不再认识父母,而且可以与之为敌。而人的事亲是本质的永恒的,人并不因为离开了父母而成为并列的独*立个体,一个人任何时候在面对父母的时候,都是以子女的身份出现的,即使面对的是父母的遗像,仍如面对活生生的父母。同时,事亲的具体实践中必然体现着人的本质规定性,能够自觉到这种本质性,就是“知人”。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知人”就是“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亲亲”、“事亲”在五达道中就是父子之道,也就是孝悌。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1.2)《中庸》“仁者人也”正是对有子关于仁是仁爱孝悌的深化。
从成熟的阶段来说,“仁者爱人”与“仁者人也”应该没有区别,两者是同一的。但从发生的角度来说,“仁者爱人”要早于“仁者人也”。“仁者人也”是对内在之仁性的自觉意识。“仁者爱人”可以分为两种形态。首先,它是对仁性的一种朦胧意识,人一生下来,最先具有的就是对象意识,自我意识仍处于潜在的状态。然后,通过对自我仁性即“仁者人也”的反思,成为自我意识的外化和客观化,这就是对自我的普遍本性的觉醒,孟子的“仁民爱物”正是这种成熟阶段的“仁者爱人”。孔子说“仁者爱人”不能说他对仁只具有一种完全朦胧的意识,他有着深彻的觉醒,但他的确没有把仁与性打并为一,就这一点来说,孔子对仁的意识尚处于一种相对朦胧的状态。《中庸》“仁者人也”则由朦胧的“仁者爱人”到成熟的“仁者爱人”的自我觉醒的关节点。
《中庸》通过“仁者人也”一句话,以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来说明仁,来规定仁,仁与性的关系进一步靠拢,大大深化了孔子论仁的内涵。但是,《中庸》仍然没有直接说仁就是性,性的道德性质仍然没有得到最终的明确。这就使人们对《中庸》所说的性的道德性质会有多种理解。《中庸》“三提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是《中庸》论性的总纲,这里的性就曾有善恶两种理解。天命之性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那么第二句“率性之谓道”的“率性”就可以有两种理解。清代于鬯(1854~1910)说:此“率”字含有二义。一义为“循”。郑注云:“率,循也。”是也。一义为“律”。《广雅·释言》云:“律,率也。”颜之推《家训·书证篇》谓“率字自有律音”。是也。(下文“上律天时”。彼“律”当读为“率”。)循性者性善之说也。律性者性恶之说也。然则孟子言性善,其解此“率”字,必主“循”字之义。荀子言性恶,其解此“率”字,必主“律”字之义也。荀卿学于子弓,子弓、子夏之门人,其师说与子思氏同出圣门,则荀子之说必未可厚非矣。下文言戒慎恐惧,与“律”字之义尤切。小人无忌惮,则直情径行,不律性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循性之谓也。其次致曲,非律性与?(人性有善有恶,本古说。虽如密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皆不能易也。见《论衡·本性篇》。即孟荀何以易之?要孟子伸发善一面,荀子伸发恶一面耳。公孙尼子、子思第子,与孟子同师。)[162]
“率性之谓性”的“率”字本来有两个意义,一是“循”,一是“律”。“率”的第一个意义是“循”。“循”有“顺由”的意思,“率性”就是顺由天命之性。那么“率性之谓道”即意味着,顺由天命之性自然发展,必然就是九经,自然就是五达道。这样来理解的性,就是善的。“率”的第二个意义是“律”。“律”有“律治”的意思,“率性”就是对天命之性进行律治、节制。那么“率性之谓道”即意味着,九经、五达道是通过对天命之性的品节律治才实现的。这样来理解的天命之性是可以善也可是恶的。根据对《中庸》“率性”的第一个理解往下发展,就是孟子的性善论。孟子说扩充四端,说由仁义行,“扩充”、“由”其实就是“率”的意思,扩充四端、由仁义行就是“率性”的意思。根据对《中庸》“率性”的第二个理解往下发展,就是荀子的性恶论。这样的性是不能任由其自然发展的,如果任其发展,就是荀子所说的“顺是”,必然为恶,所以必然要讲究礼义师法的节制。这两种理解交互穿插,天命之性完全也可以被理解成是可善可恶的,或有善有恶的,或无善无恶的。这样一来,说《中庸》的“天命之谓性”与孔子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17.2)一样,是中国古代人性论中“十家五派”[163]的共同源头,也的确是“未可厚非”的了。从这里也可看出,《中庸》论性必在诸家论性之先。
《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之所以有以上截然相反的理解,原因就在于《中庸》没有直接说仁就是性,没有对天命之性的性质直接用仁来规定。但是,《中庸》的天命之性只能做性善的理解,不能做其余的理解,其原因就在于孟子对《中庸》义理的继承和发展。
孟子论性是对孔子、《中庸》的继承和发展。这个结论从以下两句话可以看出来。第一句话是“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14.16),第二句话是“以人性为仁义”或“人性而以为仁义”(《孟子》11.1)。第一句话“仁也者,人也”是对《中庸》“仁者,人也”的继承,第二句话“以人性为仁义”是对《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发展。“仁者,人也”说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其中虽然暗含着仁就是性的意思,但《中庸》毕竟没有直接说出仁就是性,没有直接把仁与天命之性打并为一。这个问题在孟子这里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孟子“以人性为仁义”,直接用仁来规定性,仁与性就打并为一了,“仁性”也就跃然而出。孟子把仁和性打并为一,其功至伟。具体说来,它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孔子所创发的仁的价值内涵得到高度的凝聚和沉淀,最终内化为一种道德的实体,即天命之性;另一方面,《中庸》所提炼出来的天命之性也得到一种价值上的认定和明确,天命之性不是恶性,也不是什么可善可恶的性、有善有恶的性或无善无恶的性,而只是仁性,只是善性。所以,《中庸》所说的天命之性只能是至善无恶的。
仁的内涵的内化与性的性质的明确的过程,由孔子开始,中经《中庸》,到了孟子最终完成。在这个过程中,《中庸》居于孔子与孟子之间,是孔孟之间的一个必要环节。陆九渊(象山,1139~1193)说“仁自夫子发之”[164],又说“夫子以仁发明斯道,其言浑无罅缝。孟子十字打开,更无隐遁,盖时不同也”[165],就是说的这过程。但陆象山论仁只说了个头尾,只说到孔子和孟子,而省略了《中庸》这一中间环节。不过,象山曾说“孟子出于子思”[166],又说“子思所传则有《中庸》”[167],“曾子传之子思,子思传之孟子,夫子之道,至孟子而一光”[168]。则象山论仁论性虽然省略《中庸》这个中间环节,但其心中未必就没有这个环节。象山自称其学“因读《孟子》而自得之”[169],象山之学重点在孟子,因而对《中庸》有所省略,也在情理之中。牟宗三经常引用陆象山“孟子十字打开”的话头来论证儒家心性之学从孔子至孟子的发展与完善。他说:“孔子前‘性’字即已流行,然大体是‘性者生也’,无自超越面言性者。‘生之谓性’是一老传统。孔子已接触此问题,然可能一时未能消化澈,犹处于‘性者生也’之老传统中,故性是性,仁是仁,齐头并列,一时未能打并为一。”[170]这是对陆象山“仁自夫子发之”的进一步阐发。牟宗三还说:“至孟子时,性之问题正式成立。告子顺‘性者生也’之老传统说性,而孟子遮拨之,则从道德的本心说,此显然以孔子之仁为背景。在孔子,仁与性未能打并为一,至此则打并为一矣。在孔子,存有问题践履中默契,或孤悬在那里,而在孟子,则将存有问题之性即提升至超越面而由道德的本心言之,是即将存有问题摄于实践问题解决之,亦即等于摄‘存有’于‘活动’(摄实体性的存有于本心之活动)。如是,则本心即性,心与性为一也。至此,性之问题始全部明朗,而自此以后,遂无隔绝之存有问题。”[171]这是对陆象山“孟子十字打开”的进一步阐发。这两点也都是符合仁与性由孔子到孟子的始发与完成的这一事实的。在这中间,牟宗三与陆象山一样,也没有论及《中庸》这一环节。但是,对《中庸》的这种处理,牟宗三与陆象山有一个历史性的不同。陆象山对《中庸》这一环节的处理,是为学重点的原因而无意省略,牟宗三对《中庸》这一环节的处理,则是有意忽略,因为他判定《中庸》在孔孟之后,而非孔孟之间。在这一点上,牟宗三就远离了陆象山,也不符合仁性由孔子经《中庸》到孟子的完整发展过程。
四:仁性实现方式的逐步自觉
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所以仁又可称为仁性。仁性需要时时持护才能不断呈现,由此而言,仁性是一种“潜在”的道德性。仁性由潜在变为现实,就是仁性的实现。实现要有实现的方式和途径。仁性的实现也有其方式和途径。孔子求仁得仁实现仁,仁的实现是以直接的伦理实践方式来进行的。在《中庸》这里,仁的实现通过道德情感之未发已发来进行,道德情感是仁性本体的动力系统,仁性就在情感的未发到已发中呈现,尽性以知仁。到了孟子,尽情尽心以知性,四端之情是道德动力,良知之心是道德自觉,情与心共同作用,彰显天命之性。从孔子经《中庸》到孟子,仁性的实现经历了一个逐步自觉的过程。
孔子讲究求仁得仁,求仁得仁就是实现仁。《论语》中关于求仁得仁实现仁的记载很多。有子认为,仁就在尽孝守悌的伦常小事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1.2)。仁就在接人待物的日常行为中。仲弓问仁,孔子告诉他:“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论语》12.2)即使在平时的学习思考中也能够求得仁。子夏就曾说:“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19.6)只有心求仁,仁就无处不在。小到交朋会友之中能够求得仁,这就是曾子所说的“以友辅仁”(《论语》12.24),大到生死攸关之间更能实现仁,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杀身以成仁”(《论语》15.9)。
这些求得仁、实现仁的方式和途径巨细不一,样式众多,但总起来看,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直接性。这些求仁得仁实现仁的直接方式,按孔子自己的说法就是“能近取譬”。子贡曾问孔子:“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说:“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6.30)子贡问:广泛施惠,接济民众能不能称得上仁呢?孔子说这何止是仁,这简直就是圣了,即使尧舜这样的大圣人也难以做得到博施济众。仁是什么呢?仁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概括地说就是“能近取譬”,这就是“仁之方”,就是践行仁、实现仁的方法和途径。“能近取譬”体现的就是一种直接性原则。这种直接性包含两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仁的实现就在切身的事实中,不待远求,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7.30)。在日常的孝悌友爱、学习思考中就能实现仁,在切身的生命关怀、生死抉择中更能体现仁。就日常事实、切身事实中求得仁实现仁,就是“能近取譬”的“仁之方”。第二层意思是说,仁的实现只能靠自己来实现,不可外求,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12.1)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仁在近身的事实中得到实现,在切身的事例中得以体现。但再近也莫过于自身,因为它就内在于己。拿博施济众的例子来说,从受接济一方来看,实现仁践行仁是自己的事儿,不能光靠别人的帮助和接济,别人的帮助充其量只起到一种助缘作用,关键还是自己。从接济一方来看,如果只是一味地帮助别人去实现仁,“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中庸》第十二章),一个人的本事再大,也总有接济不到的地方,“尧舜其犹病诸”。所以,仁还是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来实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先让自己立起来,先让自己达起来,再去立人,再去达人。这也是说实现仁的直接方式,是“能近取譬”的“仁之方”。
《中庸》对孔子“能近取譬”的践仁方式有直接的继承。《中庸》第十一章至第十五章都是引用孔子的话,而且这几章都是在说道不远人,求道于己。第十三章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正因为这样,第十五章接着说:“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君子之道即“率性之谓道”的道,也就是天道、仁道。“仁者,人也”,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仁道就是切己近身的必由共行之道,行道即是对仁性的践行,就是对仁性的实现。仁性是内在的本有的,仁道是切己近身的,实现仁性,践行仁道也必然不可远求,就像行路始自足下,就像登山起于脚底。《中庸》第十四章对此进一步概括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正己而不求于人”。这简直是孔子“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一句话的翻版。《中庸》第十三章还从反面论证说:“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仁道虽然体现于、实现于父子、君臣、兄弟、朋友四伦之间,但仁道并是外在于人的。如果父亲不像父亲却反求于儿子,君主不像君主却反求于臣子,兄长不像兄长却反求于弟弟,朋友不像朋友却反过来要求朋友先施于自己,这就是“愿乎其外”,就是“反求于人”。用这种方式来实现仁,肯定不行,即使孔子也是“未能一焉”。
除了对孔子能近取譬的仁之方的继承外,《中庸》也对实现仁性的方式有进一步的发展,这就是作为道德本体动力系统的道德情感的引入。《中庸》初步完成了儒家形上学的建构。天命之性是道德实践形上的总根据,仁是性的主观方面,是道德的主观根据;诚是性的客观方面,是道德的客观根据;中是性的形式表示,是道德的形式根据。在对未发已发或中和的分析中,我们还发现了,由《中庸》所完成的儒家形上学是一种道德情感形上学。在儒家的形上学中,道德情感既是道德本性的基本要素,又是性体发用的动力系统,还是道德本体的呈现方式。道德本体的呈现方式也就是仁性的实现方式,这也就是说,到了《中庸》这里,仁性的实现虽然仍是“能近取譬”,虽然仍要求“为仁由己”,但“能近取譬”、“为仁由己”是通过道德情感的激动作用完成的,仁性本体是随着道德情感由未发到已发的过程而呈现出来的。《中庸》认为,未发只有通过已发才能够呈现出来,才能得以实现,已发是未发的实现途径和呈现方式。情感可以自我呈现,可以自我实现,情感既是自己的实现途径,也是自己的呈现方式。仁、诚、中都是未发之性,道德情感是未发之性的动力因素,仁、诚、中与道德情感是同一的关系。因此,仁、诚、中要呈现出现,要得以实现,必须经过已发的形式,必须经过情感的形式。情感是仁性本体实现的唯一方式和途径。道德情感与道德本性是同一的,只要能够尽情,自然就能尽性。《中庸》第廿二章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诚是一种宇宙化的情感,有至诚之情就能尽得仁性,尽得仁性就能够尽得天下人物之性,而与天地万物为一体。通过道德情感的呈现方式和实现途径,《中庸》就把孔子仁性实现的巨细不一,样式众多的方式收缩到道德情感的未发已发这一种方式。自此以后,仁性的实现方式不再仅仅是随宜指点的无从下手了,而是有章可循了。孔子求仁得仁实现仁的道德欲求就在哲学方法*论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自觉。
孟子紧接《中庸》,以心论性,把这种自觉推至极致。《中庸》虽然以道德情感的未发已发来实现仁性本体,使仁性的实现方式得以紧凑,获得一定程度的自觉。但《中庸》论性不论心,而且已发之内除了道德情感,还有感性情感,良心不明,性根不稳者很容易流于情感激动的不冷静而陷于盲目的道德狂热。这也正是《中庸》何以在工夫论上强调正负两套路线的内在原因。孟子以心论性就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孟子所说的心既是良心,又是形上的理性*感官,良心所标志的是道德的高度自觉。
孟子在道德情感与仁性的关系上,与《中庸》的态度相同。孟子也承认人有两种情感,即道德情感和感性情感。乐、悦、好等概念所表达的都是情感的意思。其中,同乐之乐、悦于仁义之悦、好善好仁之好是道德情感,独乐之乐、悦于利之悦、好货好色好名好小勇之好是感性情感。孟子与《中庸》一样,也承认道德情感与仁性本体的同一性。孟子还常用四端之情和不忍之情来表达道德情感。“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孟子》1.7),“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孟子》14.31),“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孟子》3.6)。“不忍”是不忍之情,是一种悲天悯人的道德情感,“四端”是恻隐、羞恶等四端之情。不忍之情、四端之情与仁性是同一的。“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就是不忍之情由未发到已发,“四端于我,扩而充之”就是四端之情由不忍之情由未发到已发。不忍和四端的道德情感由未发到已发就是仁性的实现。
仁性与道德情感是同一的,仁性是通过情感来实现的,但孟子在论情与性的关系时,是通过另一个核心概念来贯通的,这就是心。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11.11),仁性不但是道德的情感,而且是人心。心是良知之心,是“不忍人之心”,是“四端之心”(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不忍”和“四端”既是道德情感,又是良知之心,心与情和性也是同一的,心情性三位一体,浑然为一。在心性情浑然为一的同体关系中,性是实体自身,是从实体之静的方面来说的,情是动力系统,是从实体之动性的方面来说的,心是理性*感官,是从实体之所在处,从对性的感应和储存的方所来说的。在具体的伦理情景中,心以感知,情以激动,仁性就啐面盎背,施于四体,践于形色,布满全身,一时俱现。于是,仁性就在心与情的共同作用下,得到自觉而完整的实现。仁性实现的过程,就是孟子所说的尽心知性。孟子以情论心,所以尽心也就意味着尽情。而且,孟子尽心与《中庸》尽性是相同的。元代袁俊翁曾论孟子与《中庸》“尽心尽性同否”:孟子之学得之子思,初岂有异论哉?夫性者人所受于天之理,而心乃所以具此理者也。故先儒尝曰:自禀受而言谓之性,自存诸人而言谓之心。又曰:性者心所有之理,心者理所会之地,盖以心与性之理一而已。孟子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正谓夫人之能尽其心者由能知其性故尔。然则,孟子虽以尽心言,其实正是尽其性耳。尽之云者,皆不过知之明而处之无不当也。孟子尽心知性云者,正与《中庸》至诚尽性之论互相表里,发《中庸》之所未尽,曾谓孟子求详于《中庸》而立为异论乎?[172]
《中庸》至诚尽性,诚即是情,重在情之激动;孟子尽心知性,知是良知,重在知之自觉。尽性与尽心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性的实现,两者仍然是一脉相承的。相承是继承,更是发展地继承。“孟子发《中庸》之所未尽”,孟子之有进于《中庸》之处,就在于尽心。尽心重在知上说,尽性、性的实现也便更加自觉。
从孔子、《中庸》到孟子,仁性实现达到了完全的自觉。孔子以“能近取譬”的方式,在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具体事实中直接求仁得仁实现仁。这尚是一种淳朴的直接的实现方式。《中庸》说至诚尽性,诚既是性,又是情,尽性就是性的实现。至诚尽性即以情感为中介,把仁性本体与万端事实暂时隔开,仁性本体通过道德情感得以实现,这不但避免了万端事实的万般无耐,也促进了仁性实现的自觉。孟子以情论心,以心论性,情是道德的动力,心是道德的自觉,心性情三位一体。孟子由“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强调四端之情的扩充,这就是尽情。孟子又强调尽心知性,知性是通过尽情和尽心来完成的。知性之“知”,一方面意味着性的实现,一方面又意味着性之实现的自觉。所以,从儒学的义理发展来看,孟子必在《中庸》之后,而《中庸》必早出于孟子。    image01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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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孟成刚:儒学之内在生命力发凡

儒学奥义,博大精深。历经数千年,儒家对古代文化加以整合,留予今人无量财富。然而近代以来在诸多领域,儒学已逐步退出普通人的生活。相比于佛、道,儒家的衰落尤为显见。伊川序《明道先生墓表》曾言及,“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无善治,士犹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诸人,以传诸后;无真儒,则贸贸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灭矣”。方之于今,儒学的社会影响力如斯微弱,真可谓道难行,学难传,善道乏人,真儒难觅。

然而,遗经尚在,人心未死,数千年文化积淀何其丰厚,个别礼俗犹有存留,今人之幸与不幸同样深重。君子克己修身,待时而动,能潜心研求,行得一分是一分,儒学之内在生命力必能得到彰显。有感于此,聊举数端,谈谈笔者自身的粗浅体会。

有目共睹,多年来儒学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绩。历经数千年逐步实现了对古代文化全面整合的儒学,曾予中华民族以最为深远的影响。而在今日,儒学退守于学院之中,在现代学术体系的框架内,接受各种肢解、分析和极为细微缜密的考察研究。这固然是儒学之幸,未可厚非。然而,作为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传统的儒学本身是否还活着,在全社会范围内却乏人问津(新儒家所遭受的边缘化境遇,即为显例)。同时,学术也不能永远跟在西人身后亦步亦趋,根本之图,还在于立足自身文化传统以完成对西学的吸纳,方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在这方面,宋明儒家和现代新儒家已做出示范,上世纪留下的历史教训也足够深刻,值得继续反思。多年来,以西学为根基建立起来的这种现代学术研究方式,是否就能彻底一劳永逸地替代传统儒家贤哲的为学之道,仍然有商榷的必要。其中缘由,大概还是在于前者在侧重出乎其外之余,入乎其中的精神始终欠缺。

诚然,椟不善无以盛珠,却不可买椟还珠,椟重要,珠更重要。保持客观、置身其外的态度,对澄清史实真*相、学术演变源流等必不可缺。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学人不能偱儒学固有之门径而前,只在塔外丈量修补,一意守护古物,精神可嘉,却始终只是一门外汉,未经登堂入室亲身体验,如何敢言已尽窥其中宝藏?不明就里,所谓“客观”实则无法完成,反而容易流入臆测和武断(与此类似地,多年来中医遭受的攻伐和批判、不理解,也是这种所谓“客观”、“科学”态度下的产物)。要言之,二者总不可偏废。虽说这道理几乎人尽皆知,只可惜去古渐远,已有的研究模式和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多年风气使然,即使有些许弊端也曾为前辈学人屡屡强调,但改变却又谈何容易。细细究其原委,似仍与中西“门户”相关。西学一门独大,难免排斥异端。但儒学本身自有其列圣相传之道,岂可任其因此而废弃中绝?此一大门户,实在不可不争。

然而,在儒家内部的门户问题又另当别论。历来前贤,多已论及(如章学诚“学者不可无宗主,而必不可有门户”之类)。儒门广大,孔子当日即重触机指点、因材而教,学人因其根器资质、所闻所学加以发展,延及后世,地域、时代既异,门户、家法、师承当然各别,此实为一自然而然之势。大者如自来有经学理学之分,汉宋相争聚讼不下,乃至延及今日余波仍在。不过这种门户之别,只是路径不同,相互攻伐抵牾实属无谓。且其指责之辞,多数并未能真正做到入室操戈,如戴震“以理杀人”之说当难服宋人之心,宋儒指斥汉唐经注未得圣人之旨也为清人所斥。达者自可会通之,有如朱子;隘者则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互不相让,然而察其理路,其所非者多为其自身所是之反面,而非所非者之实非。理路有异,不能舍己从善、平心静气循之而进以观其真,唯以己管尽窥天下之豹,岂不可笑?

如此混而同等之说,或未免致骑墙之讥,然而学者若不能会通达道,始终难免井底之见。初学唯有心无旁骛,扎实细密用功实践之,方为为学应有态度。如此一门深入乃至门门深入,庶可不以臆测作断。如清人明训诂明而通义理,固然不错,但圣贤多重触机教化,如孔子之言仁。各人资质不同,气禀不同,所受自然不同。训诂所得字义当然重要,但岂可止步于斯?皓首穷经,死于句下,不能据此高台更上一层、参合义理之道而会通其几,则所得终属有限。同样,义理之学若无章句根柢加以制衡,也容易流入空疏狂放,如泰州王学末流之弊。

况且,三代不同法,五帝不同治,其揆一也。汉儒以天人感应制衡皇权,宋明儒以天理规谏君心,即使如清儒埋头考据,也有于异族治下与官学抗衡的意味在。今人自身问题尚多,不思解决当下之道,反过来嘲笑古人愚昧,或是汉非宋,或执今笑古,若仍不出门户斤斤之见,岂不更愚昧?前贤成法俱在,虽难复行,其用心不可废。昔日宋人有所自得,每每喜言“虽圣贤复起,不易吾言也。”时势相异,问题有差,后人各各应对当下,或有“以义起”者,亦须平心追索,未可一以不合先贤话头之教而一概抹杀。

前述儒家内部门户之见不可过重,实则生逢斯世,以学儒之难,不可不同时参合其他各家。马一浮先生倡导“六艺之学”,以其统摄四部,乃至统摄于一心(“吾人性量本来广大,性德本来俱足,故六艺之道即是此性德中自然流出的,性外无道也”《泰和会语·论文艺统摄于一心》),不仅如此,更可“以六艺统摄古今一切学术”(《马一浮先生语录类编·六艺篇》)。吾人*大可遵循此教,切实体悟、知行并进,并互相参证发明以其他各种学问,久久必然有得。

事实上,不仅儒释道三家历来相互融合、影响,古代文化体系中的其他各家也同样不宜轻视。船山云,“在天者即为理,不可执理以限天”(《张子正蒙注》),同样,苟能有助于明理,皆可为学儒之资(传统社会重道轻术,然而今时早已不同往日,无术已无以明道更无以载道。缺乏实体依托的空头弘扬,收效当然寥寥。近年来民间汉服运动的兴起就极有参考价值)。

百虑殊途,莫不以“人”为中心,始终不出乎天道人伦身心性命之外。

在《庄子》中提及:“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欲望根源于肉身,但生命纯由欲望主导,灵性则会相应被遮蔽,禽兽之属即为例证。然而人之为人,自然有区别于禽兽的特别处存在,是为人性。在儒家思孟一派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中庸》),孟子更力主“仁义内在”于性说。孟子主张仁义礼智为人性内涵,倡导尽心知性知天,做天民,得天爵,陈义甚高。但也因此迟至宋明理学兴起,是道方才大明于世。理学家极重人禽、义利之辨,讲求“变化气质”以复性归仁、实现与天地一体的圣贤境界。这类史实自然无须多言,然而在昔人当日,此类身心性命之学,绝非仅仅务于空谈之说,最重躬行实践。今人求于纸上,惟以哲学思辨之属处之,不亦惑乎?世之愚者乃至以良知为欺人之谈,以仁义为诈伪,舍其天理从其人欲,泯于人禽之别,犹自懵然相欺。象山云,即使不识一字,也要堂堂正正做一个人。试问世之自命为“人”者,几多读书而尚且不明理义者,每于同类相杀相残之际,可曾扪心自问,是否配得起这个“人”字?

尽管儒学衍流众多,但始终都重视践行问题。其如宋学诸贤当日,本于《大学》之道,修身齐家之余,上则争于朝堂,如程夫子以布衣而居哲宗讲席,刘蕺山之以“诚意”格谏君心,王阳明、曾国藩之以书生建功业;下则讲学于民间,兴建书院,施政一方,推行“仁里”之化,如蓝田吕氏之乡约,朱子之行社仓法、《小学》《家礼》之影响民间社会,陆象山之治荆门军等(而尤以乡约对民间社会影响为巨。在乡绅士人主导的基层社会中,儒家教化也得以全面渗透)。凡此种种,岂是空谈臆测、指斥批评者所能梦见?

又如修身方式。理学家中著名的如《曾国藩日记》可为代表。这一传统,或可上溯至明末刘蕺山之《人谱》。《人谱》之作,实际上是其时正统儒家对袁了凡所倡导功过格的吸纳和改造。明代后期功过格盛行,其源本出道教(《道藏》中有最早的功过格本),但其大盛则与袁了凡密切相关。了凡居士本人既得佛教云谷禅师传授,又可称为阳明之再传弟子。在正统儒家,虽然因其儒佛合流的趋向而斥为异端,但却最终为蕺山吸纳(《人谱·自序》:“了凡学儒者也,而笃信因果,辄以身示法,亦不必实有是事。传染至今,遂为度世津梁,则所关于道术晦明之故,有非浅者。予因之有感,特本证人之意,著《人极图说》,以示学者。继之以六事功课,而记过格终焉。言过不言功,以远利也。总题之曰《人谱》”),儒佛道三家(教)之密切影响及可相互借鉴由此可见一斑。今人若能借助功过格克己修身,“工夫所至”,自可“即其心体”。

佛家重发心,儒家重立志。历来先贤,每多强调立志的重要。心意不纯,志虑不深,向上之力量何以兴起发动?古人对于圣贤的态度近乎信仰,也正因如此,方可有一向上凝聚的力量。宋儒以人人皆可为尧舜,教人以圣贤自期。如朱子辑《近思录》,特别以“圣贤气象”一卷作结,且全书最末一条记“二程从十四五时,便脱然欲学圣人”,其意正在于此。而今人以史学完成对昔日之神圣性的彻底消解,一概平视之,故此每多自弃,以为圣贤欺我,信心多不能立。末学识浅,无缘亲见高德懿范,然而多方参证,或可有助于坚固此心。

以一身之体验而论,孟子倡导养气之说,至宋明儒,尤其重视静*坐。如:“明道终日坐如泥塑人”(《宋名臣言行录》卷2),“伊川每见人静*坐,便叹其善学”(《二程外书》卷12),“罗仲素、李延平敎学者静*坐中看喜怒哀乐未发以前气象”(《明儒学案》卷5),下至陈白沙之“静中养出端倪”,湛甘泉之“随处体验天理”,又如近人钱穆、冯友兰等先生也多习静*坐等等。此一传统,今人若未曾实地体验过,只以成见度量、思维想象昔人之语,乃至一概斥为空谈、置之不信,又怎能真正领会?

兼且,学儒之变化气质,能以理(志)胜气、确然有验者,察乎前贤记述,史不绝书。而尤以《明道先生行状》所述具代表性,可俱引于此:“先生资禀既异,而充养有道。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宽而有制,和而不流。忠诚贯于金石,孝悌通于神明。视其色,其接物也,如春阳之温。听其言,其入人也,如时雨之润。胸怀洞然,彻视无间。测其蕴,则浩乎若沧溟之无际。极其德,美言盖不足以形容。”

古人每于临终气微之际,借以勘验其平生所学之效验,此在佛道两教犹多记载。其在儒家,如程子论“曾子易箦”(事见《礼记·檀弓上》)曾言:“若是志胜气时,志既一定更不可易。如曾子易箦之际,其气之微可知。只为他志已定,故虽死生许大事亦动他不得。盖有一丝发气在,则志犹在也”(《二程遗书》卷18)。而程子自身“疾革,门人进曰:‘先生平日所学,正今日要用。’先生力疾微视曰:‘道着用,便不是。’其人未出寝门而先生没”(《伊洛渊源录》卷4),仍然能够做到以志胜气,不使昏沉。又如王阳明临终:“先生召(门人周)积入。久之,开目视曰:“吾去矣!”积泣下,问“何遗言?”先生微哂曰:“此心光明,亦复何言?”顷之,瞑目而逝”(《王阳明全集·顺生录·年谱三》)。凡此诸类,历代正史《儒林传》中所载亦多可观。

儒家养气之说,与医理相通。中国医学最重养生,而今人学传统养生之道,以习练太极拳为广泛。太极拳与形意拳、八卦掌向来为内家拳三大代表。明清以来,武术中的内家拳方始兴起。而通常认为,“内家拳”一说就始见于黄梨洲先生所撰的《王征南墓志铭》(收入《文集》)一文,其子黄百家更拜王征南为师,著有《内家拳法》等。宋明六百多年理学,至梨洲作结,其后内家拳的发展,也深受理学思想影响,二者实可相互发明参证。例如近代内家拳大宗师孙禄堂先生记述形意拳前辈李镜斋“研究拳术,练至七十余岁,颇得拳术奥理,动作轻灵,仍如当年。先生云,至此方知拳术与儒学之道理,并行不悖,合二为一者也”(《孙禄堂武学录·拳意述真》,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年版),又“宣统皇帝的课师之一、翰林陈曾则(即陈微明)见书(先生所著《形意拳学》)中论理精微,遂拜访之,禄堂公纵谈形意拳之善,以形意逆运先天自然之气,乃中庸之致中和,孟子所谓直养而无害。陈闻宏论,当即拜师,后武学有成”。参以各种内家家拳拳谱,儒学于拳术的深刻影响也可证明。有缘者能循此研习,当能有所领悟。

然而这类养气方法,实际上更多地为道家(教)所重视。子曰:“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偷。君子不以一日使其躬儳焉,如不终日”(《礼记·表记》)。在儒家看来,“庄敬日强之效,断非专言养生之术者所能及”(马一浮《尔雅台问答》)。程子曾自道老年身体强健更胜从前,即为庄敬之效验(《二程集》中记载),又如清人丁晏,“少多疾病,迨长读书养气,日益强固”(《清史稿·儒林传·丁晏传》)。对此类事例,在《朱子语类》(卷87)中曾有明确开示:“问君子庄敬日强,是志强否?曰:志也强,体力也强。今人放肆则日怠惰一日,那得强?伊川云,人庄敬则日就规矩庄敬,自是耐得辛苦,自不觉其日就规矩也。”此中缘由,正如《孟子》所云,“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正因为志为气之帅,故而能庄敬则志能强,志强则气强,气强则体力强,庄敬之道自然也就远胜养生术。程子所教“涵养需用敬,进学在致知”(《二程遗书》卷18)之道,若能以庄敬之道涵养,功深自然有效,又更以致知进学,则圣贤志业可期矣。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昔贤以德为本发而为言,故明道批评谢上蔡精研五经尚为玩物丧志,其以重德为本、不空谈经义可知,何况著述?今人无“德”而言者多矣,总而言之,若能沉潜下学、知行合一、因术达道,时时一念提撕、常惺惺,日新其德,则气质渣滓可化、吾心良知可致、天人可一,道可行,学可传,善道可得人,真儒亦可复出有望矣。                  (回到目录

作者:孟成刚,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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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邹晓东:儒门和一,根基何在?

作者:哲学博士、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

提要:文章一、二部分藉笔者亲身经历的几件逸闻趣事提出“谁有资格定义儒门”、“儒门和一,根基何在”这两个问题。文章第三部分提出“凡对儒家典籍中的问题意识有感觉、当回事,有能力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有意愿真诚践行讨论心得,且以儒者自居者,皆属儒门”,并逐条分析这一界定之于儒门“和一”的意义。

关键词:基*督徒儒者 分*裂的儒门 儒家典籍 视角互动 儒门和一

大约一年前,我还在北京做博士后,我的博士导师谢文郁教授因参加“宗教哲学2013北京论坛”,路过干春松教授处并小规模分享他的《中庸》解。晚餐时间,陈明、温海明、唐文明“三明”同在。谢文郁老师以西方哲学特别是基*督教研究见称,唐文明到后,话题便由西学背景下的中哲研究开始,进而转至基*督徒读儒典,以及第二届儒耶或耶儒对谈策划问题。期间,唐文明提出一个旗帜鲜明的论断:出身西学背景或身担基*督徒名分者,注定只能误读儒家经典,因而最好不要写或者讲自己的阅读理解;反之亦然,儒者也不要妄论基*督教。鉴于此,他主张:第二届儒耶对谈,大家干脆各说各的,相互给对方补补课。这个主张虽被初步接受,但前述论断却令我惊魂不定直到如今。因为:我也是基*督徒,而研究儒学既是我的愿望,也是我目前的饭碗。按前述唐氏论断,这里存在一个更严峻的困境:如果注定误解,补课恐亦行不通,因为补课,无非就是要达至对经典的理解。这无异于砸我的饭碗,同时也是剥夺我的理想。从此,“儒门资格”这个问题,就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昨天,在“《原道》博士博士后交流”群里和任重、东民相遇。陈明教授近来颇有激*情,要和群里年轻人一道,重新踏上一段轰轰烈烈的征程。《原道》交流群最近的主要话题是,如何以二十周年庆为契机,把《原道》辑刊做得更好。此前,任重曾对我提出批评,大意是我缺乏担当,连《原道》总目录都懒得整理(试图向别人索要现成儿的)。此番相遇,在东民协调下,任重再次寄语:“或许我对一些儒门同仁的要求过于苛刻,但无论是批评还是其它,都是恨铁不成钢意义上的。希望儒门后生,涉猎要广泛,视野要开阔,胸襟要广大,意志要坚定。既要会读书,也要会做事,二者要齐头并进。要做秀才,莫作学究,与诸君共勉。”——如此深情,反倒使我紧张起来。这是对“儒门同仁”的期望,而我,真的算而有份吗?任重大概还不知道我的基*督徒身份吧!
在我们自己的圈子内(谢文郁教授是核心),这个问题其实已经解决。至少我们早已不再为此而纠结。谢老师诉诸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我们从小是被中国传统特别是儒家文化教养大的,我们身处一个中国传统特别是儒家文化深刻渗透其间的中国社会,我们在这样的历史与环境中做基*督徒,根本不可能脱离儒家土壤。鉴于我们的双重身份,我们更应关心这个问题:面对未来,基*督信仰如何帮我们成为更好的儒者?谢文郁自称是具有基*督教精神的儒家,笔者也渐渐发现这是一条务实的路。作为中国基*督徒,企图与传统文化势不两立,其实是一种虚妄。因为:我(们)的历史塑造了我(们)的现在,而走向未来的,正是这个现在的我(们)。儒家已然是我们血肉的一部分。
然而,面对唐文明式“资格”拷问,我不禁心虚:上述圈内共识,会否仅仅沦为一小部分人的一厢情愿?
但是,谁有资格定义“儒门”,进而判断谁是谁不是“儒门同仁”呢?唐文明有吗?记得那天晚上他慷慨激昂,不断地翻列着书单:这本书你没见过,那本书你没熟读——显然不够资格!后来我揶揄他说:唐老师,您不能老给我们列参考书,而是要写出来、列出来,告诉我们哪些东西不知道、不认同就算不得儒家。唐似乎有些生气而略为气馁。事后,我想,自己这个提法也不对。唐教授正在酝酿自己的儒教理论大著,一旦问世,何为“儒门”便有定论?充其量不过是唐自己的阶段性定论——考虑到他的思想暨阅读理解在未来均有可能改变!
我又想起成中英先生。2013年5月,我们在第一届齐克果与中国文化会议(香港浸会大学)相识,我的报告题目是“儒学中的真理认识论问题”。这是一篇比较研究,把齐克果的苏格拉底、真理教师(耶稣基*督)和《大学》、《中庸》放在一锅煮。晚上聚餐向成先生敬酒时,他说:我正想跟你谈谈你的发言。那一次,我们主要谈了《大学》、《中庸》究竟该融合起来讲还是分开讲的问题。成先生采取前种做法,这是宋明传统的延续,而我则针锋相对主张后者。成先生是老前辈,我跟人戏称他这是“想教育教育我”。不久,我们又于7月份在美国布法罗(Buffalo)第18届世界中国哲学大会相遇。会议期间我多次充当他的小跟班,他也因我是本届国际中国哲学会—傅伟勋论文竞赛奖得主之一而更加器重我。会议期间我得知,至少有三个基*督徒学者,对成先生造成直接触动。第一个是郑家栋,会议期间我正式得知他已经归信耶稣,且写了一个长篇见证揭露儒家学人的阴暗面。成先生不无委屈地说:“郑家栋因为坐了牢儒家朋友都不去看他就说儒家没有爱心,这说不过去嘛。我听说他的事之后就感到非常难过……”另一个是《文化中国》主编梁燕城,他曾做成中英先生的学生。对于梁,成先生按下不表,说“他比较独特”。还有一个是费乐仁(Lauren Pfister,香港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系主任,“齐克果与中国文化”国际研讨会总导演)也曾在成先生门下,据说他和梁燕城一道,一直试图在信仰上影响成先生。提到费乐仁,成先生显得比较兴奋,说:“他是一个外国人、基*督徒,是被中国文化感召主动来学习的”。这三个故事足以反映成中英先生的文化归属感,但与此同时,他一直强调自己的“开放性”并引为自豪。在机场分手前,他不无郑重地说:“我不是要引导你,但我还是要问问你,如何看待你的基*督教信仰和中国文化的关系?”我略加沉思,给出的回答是:“我的基*督信仰不允许我放弃中国人名分,而我也相信它能使我做一个更好的中国人。”对于我这个表态,成先生感到很欣慰,然后他起身登机,我们深情地挥手告别。现在回想,如果成中英先生有一个“开放的儒家”概念的话,那么按他的标准,我想我已经进了“儒门”。但问题是,成先生一个人说了算吗?
还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冯友兰是儒家吗?李泽厚是儒家吗?前者有志于“阐旧邦以辅新命”,后者再评价孔子而有《论语今读》。我以物理学本科改考哲学硕士,不考科哲、不考西哲、独选中哲,李泽厚的著作对此发生过实质性影响。然而,在中国哲学圈儿里浸染日久,渐渐也明白了些阵营边界:现代新儒家的底子大致是由台港儒者铺设起来,较之“古香古色”的台港儒家,冯友兰、李泽厚多少显得格格不入。李泽厚曾说,也可以称他为新儒家,但他不是那种意义上的新儒家。——但实际上,即便单单聚焦牟宗三,也难以得出一个统一“儒家”概念。牟先生于宋明,贬小程、朱子而扬大程、陆、王,这一倾向非常明显。就此而言,牟先生自有一个“纯正的儒家”概念。然而时代毕竟变了,他遂不得不表一表“别子为宗”的朱子亦有创新性贡献。这说明,现代学术精神,当然也走进了牟先生这位大儒的头脑。本着这种精神,大家想,牟先生又会给出怎样一个“儒家”概念?
作为一种现象,儒门是分*裂的。从古到今,荀子非思孟,宋明儒反荀子,心学打理学,清儒赞汉学,等等。在现代学术体制下,这些学术公案没有一个有板上钉钉的结论。加之西学资源涌入,自由主义的儒家、新左派的儒家、保守主义的儒家、具有基*督教精神的儒家等等,不一而足。不同的渊源、不同的取向,就会有不同的“儒家”概念。单方面贯彻任何一种“儒家”概念,势必会将为数不菲的另类“儒者”排斥在儒门之外。古人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多元若能“和”而为一,则上述分*裂现象反而是有益的资源。但是,在什么根基上“和一”呢?强拧着维持一种团结的表面,非但无助于在“和”中互动,反而给人一种自欺欺人的虚伪感。儒门欲在自己的“多元”中更多受益,就必须好好探寻“和一的根基”。
也许可以这样界定“儒门”:凡对儒家典籍中的问题意识有感觉、当回事,有能力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有意愿真诚践行讨论心得,且以儒者自居者,皆属儒门。
先看“对儒家典籍中的问题意识有感觉、当回事”这一条。前面指出,“儒家”、“儒学”或“儒门”定义言人人殊。但历史上的儒者留下的著述则实实在在。历史上的儒家或儒学,其内涵正由这些典籍具体赋予。然而,稍微有所了解,我们就发现,这些典籍在思想上并非铁板一块儿,而是常常甚至在紧要处相互龃龉。那么,它们(比如主张“性善”的《孟子》与主张“性恶”的《荀子》)为什么都能归类为儒典呢?关键不在于具体观点之异同,而在于它们的问题意识相通或相关。问题意识总会招致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又总是遇到新的问难。从孔子述六经开始,儒家文本群已经在一波接一波的“问题意识”驱动下,开始了它的扩展历程。鉴于问题意识的这种驱动性,我们说,谁对儒典中的问题意识有感觉,谁就接通了儒家传统的活水血脉。这样的学人,如果再把所体会到的问题意识当回事,那么他就可以接受驱动,进而生产一批署有自己姓名的儒学文献。
现在的问题是:要不要对什么是“儒家典籍”加以厘定?显然,厘定工作须以相对全面的阅读为基础,然而功成之后,它却倾向于阻止后来人追求这种相对全面的阅读境界。就此而言,它自相矛盾而并不可取。然不加厘定,所谓儒学特质岂不反将淹没于群学书海?
有了第二条——“有能力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上述问题总体上可以得以缓解。假设有一位初学者,他对流行的学派分界缺乏了解,因为偶然的原因认定了“儒家”这个名衔,和一本几乎所有儒者(以“儒者”自居的人)皆不问津的书,且对这本书痛下了一番功夫。迄今为止,按照我们第二条界定,他还不是一位儒门成员,因他没有发起或参与任何相关讨论。(或许有人会争辩说:如果这位初学者不是一个人,而是联同另一位同样孤陋寡闻却同样认定“儒家”名衔的学人会读这本书呢?这样,他们岂不是发起成立了一个迥异于传统的“儒门”团体?对此,我的回应是:这个“儒门”团体只要自成一统,就不会对传统儒门构成任何污染。“儒门”是一个历史概念,规定其内涵的儒典都是历史地联络在一起的,上述自成一统的另类阅读并未进入这种联络。)然而,他踌躇满志,打算找身边公认的儒者切磋切磋。这是他发起或参与讨论的开始。然而,由于他对这个儒学圈儿所推崇的典籍,比如“四书”,毫不知情,言谈之间只有被这班儒者稀落的份儿。对他,这是一种尖锐的刺激或压力。因为刺激,他可能干脆弃绝“儒家”头衔,从此不再和所谓儒者来往。这“刺激—弃绝”实际上是一种抑制机制,异质文本与异质思想因而难以悄无声息混进儒门。因为压力,他可能痛下决心,一探“四书”究竟。这压力是一种强迫机制,促使讨论者阅读那些自己陌生但在讨论圈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儒典,结果就是该学者身上的儒家因素日益积增。刺激与压力都不会导致“所谓儒学特质淹没于群学书海”。实际上,藉着范围不断扩大的“相关讨论”,众所公认的儒典会一再彰显自己的存在。
不过,“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并不纯粹是主流儒典清理门户的擂台。假设上述初学者选择的是第二条道路,即痛下决心精通“四书”,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浪迹各种有名的儒学圈,渐渐亦读通了“五经”、《荀子》等等有所名气的儒典。我们还假设:他并没有简单放弃对第一本书的阅读理解,而是在这些年的求学与碰撞中欣慰地发现,当初那本书的问题意识与解决方案与诸多儒典实有相通或相关之处,然而当下主流儒者对此缺乏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在自己发起或参与的不同层次的讨论中,重点灌输自己的这一发现。只要他的表述言之成理,儒门就会增加一个新的思想的维度,生成一批新的文献。即便在他有生之年,这些著述没有得到热烈回应,但放眼未来却永远都有发光发热的希望,而且,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发扬光大。这里面蕴含着儒学开新的重要契机。而由于“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具有强迫阅读的特征,这种开新又绝不至于和传统儒典断然决裂。
此外,即便大家共享同一批儒典文本,“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也还是有助于思想(阅读理解)上的新陈代谢。虽然大家常说像“四书”这样的经典常读常新,但很多时候这是就细部调整与滋味咂摸而言,阅读理解的大思路则与日弥坚。作为基*督徒,我也有这样的观察:一些信主多年的弟兄姐妹,对《圣经》经*文无比熟悉,思维定势(包括盲点或漏洞——在我看来的)同样无比顽固。每个人都只能在特定视角下阅读理解。没有视角就没有理解,而一旦找到称心如意的视角,阅读理解本质上就成为该视角的自我微调与完善。这是一个精致的自我封闭过程。然而,本着这种特定视角的阅读理解,“发起或参与不同层次的相关讨论”,一旦遇到来自其它视角的猛烈撞击,自我封闭的进程反倒可能被打破,从而开始新一轮的视角选择与微调完善。不难指出,在一轮又一轮的“碰撞—再选择”过程中,更新改变的是阅读理解,儒典文本则是不变的中心。这种新陈代谢模式,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彰显儒典的思想魅力。
再看“有意愿真诚践行讨论心得”这一条。这不仅仅是强调个人要知行一致,更是将此知行一致嵌入团契(儒门共同体)生活。历史上,儒门不乏狂狷之士。然而,这只是不为主流或流俗接纳者的权宜之计,如孔子所谓“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狷,并非旨在脱离团契独*立独行,倒是反而常常怀揣一颗到中流击水的热心。离开共同体生活讲究知行一致,儒门只能沦为一盘散沙,各自为战而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体生活不是别的,而正是“践行讨论心得”。与此相应,一个个论坛,就是组成儒门共同体的基本单位。“讨论心得”分为两种:一为讨论所达成的共识,二是关于议题的不同于共识的真情实感(或暂无机会陈述,或虽说了出来但被认为无足轻重,或干脆遭到强劲否定)。如果只有前一种“讨论心得”,那么团契的存在无疑会加强践行的力度。而如果存在第二种“讨论心得”,那么因为持有人采取的不是遗世独*立,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践行异见,相应“心得(异见)”就有进一步自我彰显、甚至因其践行效果反过来撬动既定共识的机会。这种基于“践行”的“共识—异见”博弈,乃话语层面的视角碰撞之延续,其中埋藏着公共话语更新的契机。当然,反之甚至更有可能,即异见性“心得”在践行中不断碰壁,最终被当事人放弃。看似白折腾一遭,但当事人却对“共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儒门主流话语也将因此更有底气。
最后,儒门同仁必须得有“以儒者自居者”的意识,这个意识本质上就是团契或共同体意识。团契生活或在共同体中的互动,并非总是其乐融融。特别是,作为弱势冲击强势时,日子尤其难过。一个学者,如果仅仅因为自己某些论述被某些儒门中人热捧,而头脑一热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儒者,那么他势所难免将因另一部分儒门中人的出言不逊,而大为受伤并告别这个“什么鸟都有的林子”。这样的学者缺乏足够的韧性,以便在激烈的互动博弈中更新自己的视角,或为更新儒门主流话语作贡献。然而,他的著述不见得不为儒门所用。那些激赏其某些论述并以儒者自居的儒门中人,可以本着自己的阅读理解代他进行上述互动,他的著述因而成为儒门资源的一部分。
以上,我们藉笔者亲身经历的几件逸闻趣事,首先提出了“儒门同仁”资格问题。该问题由“基*督徒儒者能否被儒门接纳”引出,但其意义却不止于此。分析表明,“儒门”资格一旦作为判断问题被重视起来,现实中的儒门就会陷入分*裂局面。这反过来表明:谁也没有资格仅仅根据自己(无论个人还是集团)的理解,定义“儒门”并设立判断标准。
现在来看,唐文明教授那天晚上翻列书单的做法,颇有可取之处。儒学的未来充满变数,历史上的儒学则与现成的儒典同在。把典籍文本(而非今人的阅读理解或理论构造)定为儒门基石,则儒门就是基于儒典的阅读理解、讨论讲学、著书立说、躬行实践的共同体。文本是共享的,阅读理解则势必多元。在共同的文本基础上,儒门一方面在阅读理解中接续传统,另一方面则因多元碰撞而蕴藏不断开新的生机。
我们特别强调,多元碰撞常常很不舒服,在判断思维中我们总是恨不得剪除异己而后快。所以,在文本与碰撞之外,我们特别强调“以儒者自居”的意识。“以儒者自居”不止是“自我感觉良好”,而更是志愿投身共同体、再苦再难也不放弃基于儒典的同仁互动的“团契”意识。离开这种心志,儒门就难以在自己的“多元”事实中充分受益。而一旦拥此心志,即便承受被重点怀疑的压力如作为“基*督徒儒家”者,亦可因此而有韧性持久充当有容乃大的儒门之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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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孔祥来:先秦文献中的“五帝”说新考

摘要:了解先秦文献中存在的“五帝”说,是探讨“五帝”说之发生、影响等问题的前提,而长期以来却鲜有深入研究者。据本文的考辨,可确知在先秦文献中存在着三种“五帝”说,分属“神帝”与“人帝”两种性质,其中属于人帝性质的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的说法在战国文献中具有广泛的共识性,代表着特定的治道,特定的历史传说阶段,是一种认识古史传说系统的特殊模式。除此三种以外的“五帝”说皆出于后世对先秦文献的误读或创造。

关键词:五帝;五帝说;神帝;人帝;共识性

先秦文献中存在哪些“五帝”说呢?这是探讨“五帝”说的发生、影响等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围绕“五帝”说何时、如何发生诸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一首要问题却只是袭于成说,缺少足够地关注与深入地考证。有鉴于此,本文摒弃三五之数的成见,完全以先秦文献的具体称述为依据,深入考察了先秦文献中具体存在哪些“五帝”说,探讨其是否存在着一种共识性的“五帝”说法,厘清后世流传的各种“五帝”说与先秦文献的关系等。下面就分为三个部分来一一展开这样的梳理与考察。

一、先秦文献中的“五帝”说

先秦文献称述“五帝”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径称“五帝”云云,二是称述“五帝”并帮助具体指代,三是例举五位或三两位古帝而不曰“五帝”。三种称述的形式中当然以第二种最为直接,最为明白,第一种称述的形式需要根据背景材料考证其具体指代,第三种称述形式无以作为判断是否“五帝”说的依据,而只能根据已考知的“五帝”说判断其属于哪一种。下面就根据第一、第二种称述“五帝”的形式来考察先秦文献中存在的“五帝”说。

(一)“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说

称述“五帝”一语的最早文献当是《逸周书·尝麦》篇。由于一度怀疑《逸周书》是后世僞托之作,学术界在考辨“五帝”说的相关问题时皆没有注意它。但经许多重要学者的考证,可以确知《逸周书》确实保存了一些西周时期的原始文献,《尝麦》篇即是其一。李学勤先生推断《尝麦》篇大致写成于周穆王初年[173],约西周前期后叶之际。下面来看它称述“五帝”的那段文字:

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昊,以临四方,司□□上天未成之庆。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用大正顺天,思序纪于大帝,用名之曰绝辔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天。用大成,至于今不乱。……

命少昊者应该是天,盖言少昊受命于天,“以正五帝之官”。“五帝”具体何指,《尝麦》篇没有特别解释,应当是说者与听者皆熟知的掌故。但当时说者与听者所熟知的掌故,后人已不可确知,“五帝”具体何指呢?从上面的这段话中无法直接看出,不过“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一句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使人自然地联想到《左传·昭十七年》中郯子讲述的“少暭氏鸟名官”传说: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暭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暭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暭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左传·昭十七年》

少昊即少暭,两处“史事”正好相合,故朱右曾、黄怀信皆以其中的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比附《尝麦》篇中的“五帝”[174],根据传世与出土的先秦文献,似乎再也找不出比这更合理的解释了。

但是,这种“五帝”说在先秦文献中再找不出第二处称述,《左传·昭十七年》中并没有说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即五帝,注疏也从没有作过这样的解释,尤其是未见共工氏在先秦文献中被称为“帝”者,所以这个合理“联想”的“五帝”组合只是可以解释《逸周书·尝麦》篇中的“五帝”一语,或当时说者只是就所典故中涉及的古帝数目而计,并不能视为一种“说”。更何况还有颛顼呢?颛顼在先秦文献中是明确地被称为帝的,何以排斥在五帝之外?若以“五帝六人”说解之[175],则先生之少暭焉得正后生颛顼之官!

(二)“太暤、炎帝、黄帝、少暤、颛顼”说

《周礼》中也有对“五帝”的称述,记太宰、掌次、大司徒、充人、司服皆有参与“祀五帝”之责,小宗伯有“兆五帝于四郊”之责,但同様由于书的真僞问题,这些有关“五帝”的称述也未引起学术界讨论相关问题时的注意,如徐旭生先生认为此说创于《吕氏春秋》[176],刘起釪先生认为此说肇于《吕氏春秋·十二纪》而成于“阴阳五行说”[177],是皆未用《周礼》之文。现在已经考定《周礼》虽非周公之作,其内容却不迟于战国,固可视为先秦文献[178]。那麽诸篇所谓的“五帝”具体何指呢?

郑司农注《天官冡宰第一·掌次》“朝日祀五帝”之“五帝”曰:“五帝,五色之帝。” [179]郑玄注《春官宗伯第三·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曰:“五帝:苍曰灵威仰,太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黄曰含枢纽,黄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纪,颛顼食焉。”[180]“五色帝”亦即“东方青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奋若,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纪”,乃《春秋》纬《文耀钩》中的名号[181]。是二郑所指相同,皆以《周礼》所称之“五帝”为“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

《春官宗伯第三·大宗伯》曰:“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郑玄注曰:“礼,东方以立春,谓苍精之帝而太昊句芒食焉;礼,南方以立夏,谓赤精之帝而炎帝祝融食焉;礼,西方以立秋,谓白精之帝而少昊蓐收食焉;礼,北方以立冬,谓黑精之帝而颛顼玄冥食焉。”[182]是太昊、炎帝、少昊、颛顼,再加上中央黄帝又名“五方帝”。此“五色帝”或“五方帝”或曰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是天上的“五神帝”[183]。《楚辞·九章·惜诵》中的“令五帝以折中兮”之“五帝”,王逸以为亦即指此五方神帝[184]

郑玄注《春官宗伯第三·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之“五祀”又曰:“……而祭五德之帝亦食此神焉。”考郑氏注《礼记·月令》春帝太暤、夏帝炎帝、中央黄帝,秋帝少皞,冬帝颛顼,曰大皥宓戏氏,炎帝大庭氏,黄帝轩辕氏,少皥为金天氏,颛顼为高阳氏,自古以来“着德”者也[185];高诱注《吕氏春秋·十二纪》春帝太暤、夏帝炎帝、中央黄帝,秋帝少皞,冬帝颛顼,则曰:“太暤,伏羲氏,以木德王天下之号,死祀于东方,为木德之帝”,“以火德王天下,是为炎帝,号神农,死托祀于南方,为火德之帝”,黄帝“以土德王天下,号轩辕氏,死托祀为中央之帝”,少暤“以金德王天下,号为金天氏,死配金,为西方金德之帝”,颛顼“以水德王天下,号高阳氏,死祀为北方水德之帝” [186]。盖郑、高二儒皆以“太暤、炎帝、黄帝、少暤、颛顼”为人帝有德而配祀于四时五方,故曰“五德之帝”,是“五德之帝”与“五神帝”异称同谓,生则为人帝,死则祀为神帝也。若然,则《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欲使楚巫致五帝以明德”之“五帝”,亦当指此。

至若以大暤为伏羲,以炎帝为神农等,诚汉儒附会,金锷、孙诒让二儒依此区别天帝、人帝之号而诋康成之说[187],未免失据。先秦文献中没有明以“太暤、炎帝、黄帝、少暤、颛顼”为五帝者,或他们只在死后被祀为神而曰“五帝”,是一种“五神帝”而非“五人帝”说。《周礼》中没有对所称述之“五帝”进行任何解释,可见此说在当时亦是共识。

(三)“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说

在传世与出土的先秦文献中,提出了一个明确的“五帝”说的只有《大戴礼记·五帝德》,它所称述的五帝即是“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一个“五人帝”的组合。《五帝德》中虽然也称及赤帝,尤其对禹之功德叙述颇详,但它的“五人帝”组合中显然不包括赤帝和禹。赤帝只是因为与黄帝的战争被提及,更重要是黄帝战败了他,即所谓“三战,然后得行其志”,银雀汉墓竹简《孙膑兵法·黄帝伐赤帝》篇亦记黄帝伐灭赤帝事,“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当然他就不能与黄帝平起平坐而跻身于五帝之列了。但《五帝德》中宰我紧承帝舜而问禹,似乎是以禹与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并列,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会[188]。笔者认为《五帝德》中的“五帝”说不包括禹,且看原文:

宰我问于孔子曰:“昔者予闻诸荣伊令,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邪?抑非人邪?何以至于三百年乎?”孔子曰:“予!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可胜观也。夫黄帝尚矣,女何以爲?先生难言之。”宰我曰:“上世之传,隐微之说,卒业之辨,闇昏忽之意,非君子之道也,则予之问也固矣。”孔子曰:“黄帝,少典之子也,曰轩辕。……以与赤帝战于版泉之野。三战,然后得行其志。……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敎百年,故曰三百年。”宰我请问帝颛顼。孔子曰:“五帝用记,三王用度,女欲一日辨闻古昔之说,躁哉予也!”……孔子曰:“颛顼,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曰高阳。……”宰我曰:“请问帝喾。”孔子曰:“玄嚣之孙,蟜极之子也,曰高辛。……”宰我曰:“请问帝尧。”孔子曰:“高辛之子也,曰放勲。……”宰我曰:“请问帝舜。”孔子曰:“蟜牛之孙,瞽叟之子也,曰重华。……舜之少也,恶顇劳苦,二十以孝闻乎天下,三十在位,嗣帝所,五十乃死,葬于苍梧之野。”宰我曰:“请问禹。”孔子曰:“高阳之孙,鲧之子也,曰文命。……”《大戴礼记·五帝德》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找出三点证据证明禹不在“五帝”之列,至少是该篇文献的编撰者未将其列于“五帝”之中。其一,如文献中所述,在宰我问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时皆曰“帝某”,但在问禹时却独不曰“帝禹”。其二,孔子曰“予!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可胜观也。夫黄帝尚矣,女何以爲?先生难言之。”明确以禹汤文武成王为一组合以别于黄帝。其三,孔子曰“五帝用记,三王用度”,是明言五帝、三王有别,即曰“五帝”,则不当有六人,而“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正合于五帝之数。

太史公《史记·五帝本纪》即采用此一“五帝”说,但唐儒认为“《大戴礼》、《本纪》出于《世本》”,而“《世本》经于暴秦为儒者所乱”,故谬以黄帝为五帝耳[189]。此所谓《大戴礼》,当指其《五帝德》及《帝系》两篇。按照这种说法,则是《五帝德》成于汉儒,那太史公何以不知不言,却说“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呢?

谓《本纪》出于《世本》或系误读《汉书·司马迁传》“赞曰”之言。《汉书·司马迁传》赞曰:“故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案班氏之意,是谓太史公撰《史记》曾采《世本》,并非谓其立“五帝”之说是袭取《世本》也。考《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太史公撰《五帝本纪》主要依据《尚书》、《五帝德》、《帝系姓》及《春秋》、《国语》,并没有提及《世本》,若《五帝本纪》果出于《世本》,为何对帝少皥只语未及?

《五帝德》大约写成于鲁穆公之时(战国前期后叶之际)[190],篇题固为编定者所加,但其内容当与孔子有密切关系。由《左传》、《国语》、《山海经》及出土文献资料证之,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传说在孔子之前已经存在[191],孔子多闻强识,不可能不知道,虽以事迹渺茫不必传学,但若因人之问而称述其说则亦未必不可能。考《五帝德》中孔子对“黄帝三百年”的解释,与《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中孔子对“古者有夔一足”的解释,风格很一致,都体现了“子不语乱力怪神”的谨严态度。而就该篇的内容来看,宰我只是因问黄帝之事而顺及颛顼帝喾尧舜禹,并非限于五帝,编定者冠以“五帝德”的篇题而又保留了禹的传说,恰是材料原始面貌的反映。

《五帝德》记孔子曰:“五帝用记,三王用度,女欲一日辨闻古昔之说,躁哉予也!”但孔子并没有特别帮助“五帝”具体何指,宰我也没有问,而问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六人独不称“帝禹”,似乎二人皆明确地知道五帝即是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五人,意编定者亦是当然地作此理解,固而拟以“五帝德”的篇题。那麽,此种“五帝”说在当时亦当有一定的共识性。

以上是根据先秦文献中径称“五帝”的形式推知或据文献记载确证的三种“五帝”说,其中“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说或只限于具体的语境,“太暤、炎帝、黄帝、少暤、颛顼”说是“五神帝”的性质,“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说或在先秦文献中具有广泛的共识性,在第三部分中考察。至若先秦文献时而例举五位古帝的情形,有几处亦被附会出不同的“五帝”说来。

二、后世附会的“五帝”说

按照刘起釪先生的考察,古代文献中共出现了七种“五帝”说,除了上面已考辨过的第二、第三种,其附会于先秦文献者还有五种:其一曰“庖牺、神农、黄帝、尧、舜”,第二曰“黄帝、少暤、颛顼、帝喾、尧、舜”,其三曰“少暤、颛顼、帝喾、尧、舜”,其四曰“帝喾、尧、舜、禹、汤”,其五曰“黄帝、少暤、颛顼、帝喾、尧” [192]。其中第六种说法是新莽所创,第七种说法是梁武帝所创,皆非出于先秦文献甚明,第一、二、三种说法皆与先秦文献牵扯上复杂关系,需要厘清。

(一)“庖牺、神农、黄帝、尧、舜”

顾颉刚先生认为此说是道家为了反对儒墨和宣扬至道至德所立,他据《吕氏春秋》、《淮南子》、《庄子·缮性》、《管子·封禅》以及《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述进行了一番细致的“推导”,最后定此说成于《周易·系辞下》和《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闲居》,在秦以后[193]。刘起釪先生师承其说,亦以此一“五帝”说出于《周易·系辞下》和《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闲居》[194]。现在我们已知这两篇文献以及《庄子·缮性》、《管子·封禅》皆是战国时期的著述,那麽《周易·系辞下》和《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闲居》中是否真的创立了这样一个“五帝”说呢?且看两篇文献中的相关称述: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周易·系辞下》
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宓戏、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王,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间居》

《周易·系辞下》中的那段话又见于马王堆汉墓帛书《系辞》,《战国策·赵二·武灵王平昼闲居》中的那段话则为《商君书·更法》篇袭用[195]。推顾氏刘氏之罗辑,盖以《系辞》称包牺、神农、黄帝、尧、舜依次兴作,自当是一个体系,《武灵王平昼闲》既云“帝王不相袭”,又依次追述宓戏、神农、黄帝、尧、舜及三王,三王即是“王”,宓戏、神农、黄帝、尧、舜当然是“五帝”。但问题在于“帝王”于后面的宓戏、神农、黄帝、尧、舜是否有这样的对应关系?且《系辞》中称述包牺与神农与黄帝、尧、舜之兴作明为三个不同的阶段,《武灵王平昼闲》称述中明以宓戏、神农为一组,黄帝、尧、舜为一组,三王为一组,其法不相同,何以合宓戏、神农、黄帝、尧、舜而为一个系统?

古代文献中并没有明确以“宓戏、神农、黄帝、尧、舜”为五帝的说法,顾氏之说不过是他自己“推导”的结果,“推导”的过程之中未免联想多于实证,有望文附会之病。其实先秦文献中并列称述黄帝、尧/唐、舜/虞的情况是很多,犹其是在战国中期以后的文献中,于黄帝之前还往往冠以伏羲、神农或燧人,与其说《系辞》和《武灵王平昼闲居》中的宓戏、神农、黄帝、尧、舜为一“五帝”组合,毋宁说是古史传说系统于黄帝之前的层纍延伸。

(二)“黄帝、少暤、颛顼、帝喾、尧、舜”说

唐儒于上述《周易·系辞下》那段文字的正义曰:“此历序三皇之后至尧舜之前所为君也。此旣云黄帝卽云尧舜者,略举五帝之终始,则少皥、颛顼、帝喾在其间也。”[196]按照这句话的意思,是以黄帝为五帝之始,尧舜为五帝之终,其间有少皥、颛顼、帝喾,则是“五帝”六人曰“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但正义这个说法的根据何在呢?以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的组合从《系辞》的称述中并看不出任何线索,远不如上面以宓戏、神农、黄帝、尧、舜为“五帝”的说法更能自圆其说。

《系辞》正义的说法源自汉儒。《古文尚书序》正义曰:“郑玄注《中候》依《运斗枢》以伏牺、女娲、神农为三皇,又云五帝座:帝鸿、金天、高阳、高辛、唐、虞氏”,“或为之说云德协五帝座,不限多少,故六人亦名五帝” [197]。“帝鸿、金天、高阳、高辛、唐、虞氏”分别为黄帝、少暤、颛顼、帝喾、尧、舜之号。《运斗枢》于黄帝、颛顼之间增一少暤,乃是附合“五德终始”说以汉为火德的说法。《后汉书·贾逵传》记贾逵条奏《左氏》大义曰:“《五经》家皆言颛顼代黄帝,而尧不得为火德。《左氏》以为少昊代黄帝,卽图谶所谓帝宣也。如令尧不得为火,则汉不得为赤。”谓“《左氏》以为少昊代黄帝”,盖据《左传·昭十七年》郯子所述“少暤氏鸟名官”的那段传说,但郯子所述黄帝之后少暤之前尚有炎帝氏、共工氏、大暤氏,何得谓少暤代黄帝耶?

又《古文尚书序》正义曰:“说五帝而以黄帝为首者,原由《世本》经于暴秦为儒者所乱。”[198]“《世本》经于暴秦为儒者所乱”或是事实,那麽《世本》是否提供了一个以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六人为“五帝”或曰以黄帝为首的“五帝”说呢?考《世本》宋衷于少皥之注曰:“玄嚣青阳,是为少昊,继黄帝而立者,而史不叙,盖少昊金德王,非五运之次,故叙五帝不数之也。”[199]宋衷汉人,若《世本》原以六人为五帝,则其不当有此注;若《世本》原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则不当厠少皥于其间。故由宋衷注可以推知《世本》本原无五帝之说,只是顺次列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之世系。所以最称“引书之谨严”的茆泮林辑本即以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夏、商、周之世系曰《帝王世本》,次之者有雷学淇辑本以黄帝至禹之世系曰《帝系》[200],皆不称“五帝”。

故纬书以黄帝、少皥、颛顼、帝喾、尧、舜六人为“五帝”的说法纯出附会或系对先秦文献的误读,先秦文献中不存在此种“五帝”说。

(三)“少暤、颛顼、帝喾、尧、舜”说

《古文尚书序》将黄帝列于三皇,以少皥、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应该也是受了“五德终始”说以汉为火德的影响。皇甫谧《帝王世纪》、孙世注《世本》[201],成玄英疏《庄子》篇皆依此说。《世本》的情况于上面已经考辨,《庄子·天运》篇中依托子贡与老聃的一段对话,也尤易使人联想到《古文尚书序》的“三皇五帝”说。且看子贡与老聃的那段对话:

子贡曰:“夫三王五帝之治天下不同,其系声名一也。而先生独以爲非圣人,如何哉?”老聃曰:“小子少进!子何以谓不同?”对曰:“尧授舜,舜授禹,禹用力而汤用兵,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武王逆纣而不肯顺,故曰不同。”老聃曰:“小子少进!余语女三皇五帝之治天下。黄帝之治天下,使民心一,民有其亲死不哭而民不非也。尧之治天下,使民心亲,民有为其亲杀其杀而民不非也。舜之治天下,使民心竞,民孕妇十月生子,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谁,则人始有夭矣。禹之治天下,使民心变,人有心而兵有顺,杀盗非杀,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是以天下大骇,儒墨皆起。其作始有伦,而今乎妇女,何言哉!余语女,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三皇之知,上悖日月之明,下睽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其知憯于厉/虫虿之尾,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爲圣人,不可耻乎,其无耻也?”子贡蹵然立不安。《庄子·天运》

在这段对话中,子贡问老子何以非“三王五帝”之治天下,老聃却称“余语女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岂非答非所问?郭象注“子贡蹵然立不安”一句曰:“子贡本谓老子独绝三王,故欲同三王于五帝耳。今又见老子通毁五帝,上及三皇,则失其所以为谈矣。” [202]郭象的注解合情合理,但没有帮助三皇、五帝、三王分别何指。成玄英于子贡之语疏曰:“尧舜二人,旣是五帝之数,自夏禹以降,便是三王。”于老聃“余语女三皇五帝之治天下”一语又疏曰:“三皇者,伏羲神农黄帝也。五帝,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也。”[203]正用《古文尚书序》、《帝王世纪》的“三皇五帝”说。

但是,禹既列于“三王”,老聃称“三皇五帝”何以例举禹呢?《古文尚书序》的“三皇五帝”说显然不能解释这一问题,成玄英之疏不确。若以禹为“三王”,则老祟称“三皇五帝”不当例举禹,若以禹为“五帝”,则是一种新的“五帝”说,然先秦文献惟《荀子·议兵篇》偶称禹为“帝”,曰:“是以尧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况且依《荀子》之说,则汤亦为“帝”,是子贡所称“三王”只有文、武,亦有牴牾。故古人已疑文本有误,或改“三王”为“三皇”[204]。吕思勉先生疑“三皇本亦作三王,而为妄人所改”[205],不无道理。《庄子·天运》篇中师金云“三皇五帝之礼仪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乃例举周公之法,盖亦存在同样的问题。

《古文尚书序》正义曰:“孔君今者意以《月令》春曰太昊、夏曰炎帝、中央曰黄帝依次以为三皇,又依《系辞》先包牺氏王,没,神农氏作,又没,黄帝氏作,亦文相次,皆著作见于《易》,此三皇之明文也。《月令》秋曰少昊,冬曰颛顼,此为五帝然。”[206]正义之说乃依皇甫谧《帝王世纪》,俱以《系辞》中黄帝、尧、舜制作之事归诸黄帝也[207]。第一部分中已经考证,《月令》中春帝太昊、夏帝炎帝、中央黄帝、秋帝少昊、冬帝颛顼乃“五神帝”的组合,何得分太昊、炎帝、黄帝为三皇,少昊、颛顼便降在五帝乎?且《系辞》明明白白并称黄帝、尧、舜之制作,何得皆归诸黄帝乎?

故更少暤为“五帝”肇于“五德终始”说,而出黄帝入“三皇”则是《古文尚书序》自创,皆于先秦文献无征。

三、先秦文献中共识性的“五帝”说

从第一部分的考察可知,先秦文献中的“五帝”说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五神帝”的组合,即《周礼》、《楚辞·九章·惜诵》和《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欲使楚巫致五帝以明德》中的称述,一是“五人帝”的组合,即《尝麦》和《五帝德》中的称述。先秦文献中称述的“五帝”更多是人帝的性质,兹胪列出它们称述的各种情形:

著作时代
引文与文献篇目
西周前期后叶
1.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逸周书·尝麦》
战国前期后叶
1.五帝用记,三王用度。《大戴礼记·五帝德》
2.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礼记·乐记》
3.故商者,五帝之遗声也。《礼记·乐记》
战国前期后叶至中期前叶
1.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礼记·内则》
战国中期中后叶
1.德不若五帝。(银雀山汉竹简《孙膑兵法·见威王》)
战国中期后叶
1.夫徒处而致利,安坐而广地,虽古五帝、三王、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故以战续之。《战国策·秦一·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
2.古之五帝、三王、五伯之伐也,伐不道者。《战国策·齐一·秦伐魏陈轸合三晋》
战国中期后叶至后期前叶
1.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爲天下致利除害也。《管子·正世》
战国后期中叶
1.五帝之圣而死,三王之仁而死,五伯之贤而死……《战国策·秦三·范雎至》
战国后期中后叶
1.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荀子·非相篇》
2.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伯。《荀子·大略篇》
3.五帝用之,以朳(扒)天地……(马王堆帛书《十六经·成法》)
战国后期
1.故夫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不矜于同而矜于治。故譬三皇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柤棃橘柚邪!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庄子·天运》
2.子贡曰:“夫三王五帝之治天下不同,其系声名一也。而先生独以爲非圣人,如何哉?”……老聃曰:“小子少进!余语女三皇五帝之治天下。……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庄子·天运》
3.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庄子·秋水第十七》
战国后期后叶
1.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2.五帝先道而后德,故德莫盛焉。三王先教而后杀,故事莫功焉。五伯先事而后兵,故兵莫疆焉。《吕氏春秋·季春纪·先己》
3.至于道此五帝之所以絶,三代之所以灭。《吕氏春秋·孟夏纪·尊师》
4.夫取于衆,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吕氏春秋·孟夏纪·用衆》
5.五帝三王之于乐尽之矣。《吕氏春秋·季夏纪·明理》
6.兵所自来者久矣,黄、炎故用水火矣,共工氏固次作难矣,五帝固相与争矣。《吕氏春秋·孟秋纪·荡兵》
7.上称三皇五帝之业以愉其意,下称五伯名士之谋以信其事。《吕氏春秋·孟秋纪·禁塞》
8.夫精,五帝三王之所以成也。《吕氏春秋·有始览·应同》
9.其次非知观于五帝三王之所以成也……《吕氏春秋·有始览·谨听》
10.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吕氏春秋·孝行览》
11.士有若此者,五帝弗得而友,三王弗得而师,去其帝王之色,则近可得之矣。《吕氏春秋·慎大览·下贤》
12.五帝三王之君民也,下固不过毕力竭智也。《吕氏春秋·审分览·勿躬》
13.变化应求而皆有章,因性任物而莫不宜当,彭祖以寿,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农以鸿。《吕氏春秋·审分览·执一》
14.若五种之于地也,必应其类,而蕃息于百倍,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吕氏春秋·离俗览·适威》
15.旣畜王资而承敌国之舋,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韩非子·五蠹》
16.五帝在前,三王在后,上德已衰矣,兵知俱起。《鶡冠子·世兵》
从表中可以很清础地看到,几乎所有的称述都没有对“五帝”的具体指代作出特别帮助,即便《五帝德》,仅就其内容而言,也是将“五帝”作为一个不言自明的术语。这意味着在先秦文献中应存在着一个具有普遍共识性的“五帝”说,不然,游说、对话与思想争鸣、学术传承皆无从谈起。那麽这个普遍共识性的“五帝”说是哪一个呢?它不可能是《尝麦》篇中的“五帝”说,这在第一部分中已经帮助,而只能是《五帝德》中的“五帝”说,即“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的组合。

从表中可以很清础地看到,《五帝德》以后径称“五帝”一语的文献逐渐增多,而《五帝德》之前只有《尝麦》篇偶称“五帝”。从各篇文献称述的具体情形来看,五帝多与三王、五伯并列,《吕氏春秋》中于五帝之前又多出三皇,可知它们所称述的“五帝”絶不是五位古帝的简单组合,而是代表着特定的治道,特定的历史传说阶段,特定的认识模式[208],“三皇五帝三王五伯”构成了一个悠久的古史传说系统。考先秦文献中例举古帝王的情形,多称黄帝、尧、舜,而不曰大暤、炎帝、共工、少暤,则此一共识性的“五帝”说当指“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而非“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的组合。

推断“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组合为先秦文献——穏妥地说应是战国文献中具有共识性的“五帝”说,也有一定的文献依据,那就是这一组合多次出现于先秦文献的称述中。最早称述这个组合的是《国语·鲁语上·海鸟曰爰居》篇展禽所说祀典,曰:“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礼记·祭法》中也称述了这段话。《管子·封禅》中管仲所记的那“封泰山,禅梁父”的十二家,黄帝、颛顼、帝俈、尧、舜依次列其中。尤其《吕氏春秋·孟夏纪第四·尊师》篇历述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之尊师,《仲夏纪·古乐》篇历述黄帝、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之作乐,特别于五者称“帝”,正同于《五帝德》的称述。

写定于魏襄王卒年(公元前296年)的《古本竹书纪年》也可以是一个很好的佐证。辑本《古本竹书纪年·五帝纪》中有黄帝、颛顼、尧、舜和帝干荒,但帝干荒不可能在“五帝”之中,因为它在先秦文献中仅此一见,而被广泛称述的“五帝”不可能纳入一个罕见的古帝为代表。据此,笔者认为那所佚的一位即是帝喾,《古本竹书纪年·五帝纪》中的“五帝”说亦同于《五帝德》。当然,更多的情形乃是例举尧、舜或黄帝、尧、舜作为“五帝”的代表,所谓“黄帝、唐、虞,帝之隆也”(《管子·法法》)。

四: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考辨,现在可以清础的认识到先秦文献中存在着三种“五帝”说:一种是“大暤、炎帝、黄帝、少暤、颛顼”的组合,属于神帝的性质;另外两种分别是“黄帝、炎帝、共工、大暭、少暭”和“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组合,皆属于人帝的性质。其中“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组合乃是战国文献中具有共识性的一种“五帝”说,它代表着特定的治道,特定的历史传说阶段,是一种认识古史传说系统的模式。若以“庖牺、神农、黄帝、尧、舜”或“黄帝、少暤、颛顼、帝喾、尧、舜”或“少暤、颛顼、帝喾、尧、舜”等为“五帝”的说法,皆出于后世对先秦文献的误读或创造。

另外,先秦文献中还有二帝、三帝、四帝、六帝的说法。《大戴礼记·四代》曰:“昔夏商之未兴也,伯夷谓此二帝之眇。”伯夷是尧、舜之臣,“二帝”当指尧、舜。《管子·法法》篇曰:“今徳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三帝”系指黄帝、尧、舜。《孙子兵法·行军》篇曰:“凡此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以银雀山汉墓《孙子兵法·黄帝伐赤帝》篇考之,此“四帝”指青帝、赤帝、白帝、黑帝[209]。《荀子·议兵篇》曰:“是以尧伐驩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则“四帝”又指尧、舜、禹、汤。郭店楚简《唐虞之道》曰:“六帝兴于古,咸由此也。”[210]其“六帝”所指不能确知。然诸篇所谓二帝、三帝、四帝、六帝,皆是具体而言,并没有“五帝”说那样的内涵。         image019.jpg                       (回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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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景凯旋:《汉书·地理志》所载郡都尉数考辨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民族研究中心  西安 710062)

摘要:《汉书·地理志》中却有20多郡不设都尉,前人或非“秦制”,或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阙载”、“体例”。本文通过对《汉书·地理志》所载都尉类别的区分,结合郡都尉职能变化。认为西汉末年有些郡中郡都尉已经省并,而《汉书·地理志》反映了这一情况,记载是可靠的。

关键词:都尉  西汉  《汉书·地理志》

《汉书·地理志》以疆域政区为纲,叙述了西汉末年全国103个郡国的基本状况。在叙述郡下辖县时,许多县后标明“都尉治”、“属国都尉治”、“骑都尉治”等。数量总共有96处,分布于59郡之中,但其中有24郡郡下不载都尉。西汉郡中设都尉制度源于秦代[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42页。],秦制每郡设有尉一人[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9页。]。因而似乎与《汉书·地理志》中20多郡不设都尉相矛盾,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学者提出不同看法。

宋代学者王应麟较早注意到这一问题。他在《玉海》中根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认为全国有四十三郡国不设都尉,否定秦制每郡设都尉一人。[ [宋]王应麟《玉海》,(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2426-2427页]。按《汉书·地理志》记载有24郡20王国不载都尉,共44郡国,王说似误。]有清以来,学者们对此问题进行重新探讨,提出新的见解。按照观点可分为两种,一种以王鸣盛、陈梦家、谭其骧为代表,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漏脱”“阙载”。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以见之于传纪而不见于《汉书·地理志》的京兆尹、河东、颍川、弘农、上党、河内、金城诸郡都尉为证,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脱漏”。[ [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海)上海书店,2005年,第113-114页。]陈梦家利用竹简、封泥等新材料对西汉都尉数量进行进一步补充。他认为《汉书·地理志》“阙载”二十四郡都尉,其中可以补证七郡都尉,尚有十七郡都尉未能补充。[ 陈梦家《汉简缀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125-135页。]之后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分图”时,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将这些补证出都尉绘制在地图上。[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15-36页。]

强汝询、严耕望观点与王鸣盛、陈梦家等人不同。他们认为《汉书·地理志》不存在脱漏阙载,只是存在“体例”。强汝询以史书中没有西汉省并都尉记载,而传纪中又可补正一些都尉。因而认为《汉书·地理志》未记载都尉之郡也应设有都尉。接着又以汉成帝时“王国以中尉为都尉,而中尉皆与王同城”为证。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体例,即“都尉有与太守异治者则志记之,有与太守同治所者则不记”。[ [清]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收录于《续修四库全书》746册《史部·职官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84-586页。]严耕望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一书中赞同强汝询看法,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体例,未载都尉之郡都尉与太守同治首县[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48页。]。
以上学者得研究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就都尉而言,西汉都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广义都尉包括郡都尉、骑都尉、农都尉、关都尉、属国都尉、护军都尉、驸马都尉、奉车都尉、水衡都尉、搜粟都尉等等。狭义都尉仅指郡都尉,它沿袭于秦代的郡尉。每郡设一都尉是指狭义上都尉,即就郡都尉而言。从名称上看,《汉书·地理志》所记载都尉除郡都尉外,还有部都尉、属国都尉、农都尉、关都尉、辅都尉、骑都尉以及名称特殊都尉等七种。这些都尉是否与郡都尉是否相同有待探讨。其次,王、强、陈、严等人论述基于“每郡至少设立一个都尉”。而承秦制的都尉制度在西汉是否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不会影响到数量?这些问题并没有解决。因此讨论《汉书·地理志》都尉数量时,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予以讨论。
见于《汉书·地理志》的都尉除郡都尉外,还有关都尉、属国都尉、农都尉、骑都尉、辅都尉、部都尉以及名称特殊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於郡都尉之后又载“关都尉,秦官。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2页。],将关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与郡都尉并称。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曾对关都尉、农都尉、骑都尉、属国都尉四种都尉加以论述。认为四种都尉与郡都尉“虽均名曰都尉,其分工也不同,其所属也不同”[ 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581-582页。]。关于部都尉、名称特殊都尉与郡都尉关系鲜有论述,因此下文对这七种都尉与郡都尉异同进行一些补充或予以讨论。
关都尉 设在关卡要隘之处,稽查往来出入。《汉书·地理志》凡三见,分别为敦煌郡玉门关、阳关和巴郡鱼复关。《汉书·酷吏列传》记载“宁成家居,上欲以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东为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使治民。’上乃拜成为关都尉”[《汉书》卷90《酷吏列传》,第3653页。]。都尉治民而关都尉不治民,其区别可见一斑。
属国都尉 《汉书·地理志》一共记载五处。据《续汉书·郡国志》记载,属国都尉创设于汉武帝时期,主要职责是因俗而治管理少数民族归降者[《续汉书》志28《百官五》,第3621页。]。与关都尉一样,属国都尉设置在特殊地区。
农都尉,是汉代在边郡设立专门管理屯田殖谷事务的职官。其始置时间为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左右,在行政上由最高当局和郡太守管理。[ 李炳泉《两汉农都尉的设置数额及其隶属关系》,《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第54-61页]《汉书·地理志》仅见一处,为张掖郡番和农都尉。
骑都尉 皇帝身边内官,可加出入宫禁的“侍中”衔。据《汉官》记载骑都尉设置数量为十人[ 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页。]。见之于《汉书·地理志》的骑都尉有两处,分别为天水郡豲道、安定郡参䜌。这两处骑都尉当是特殊情况下中央临时派出驻屯外地。在此前也有案例,比如李陵曾以骑都尉身份屯兵居延、郑吉以骑都尉身份管理西域[《史记》卷109《李陵传》,第2877页、《汉书》卷70《郑吉传》,第3006页。]。与此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卫尉、中尉等中央职官身上。[《汉书》卷6《景帝纪》,第160页。]
辅都尉 西汉政府在三辅地区设立的都尉,职能与郡都尉无异。《三辅黄图》记载:“三辅郡皆有都尉,如诸郡”[ 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1页。]。由于三辅地区地理位置重要,因而三辅都尉也较他郡都尉重要。见于史书的有京辅都尉、左辅都尉、右辅都尉。见之于《汉书·地理志》的有左辅都尉、右辅都尉。

部都尉 考虑边郡战争比较多,西汉政府因此在边郡一郡往往设立多个都尉。为了区分这些都尉,往往根据方位称作某郡某部都尉。参照李并成对敦煌郡下都尉的探讨,每个部都尉防线约120公里[ 李并成《汉敦煌郡宜禾、中部都尉有关问题考》,《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第93-96页。 ]。见之于《汉书·地理志》的部都尉有42处,绝大部分分布在西汉北边。

名称特殊都尉 《汉书·地理志》记载有五处,分别是匈归都尉(治今陕西靖边西北)、浑怀都尉(治今宁夏陶乐西南)、居延都尉(治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日勒都尉(治今甘肃山丹东南)、宜禾都尉(治今甘肃安西西南)。这些都尉应是在西汉取得这些地区之后设立,应与武帝对外扩张紧密相连。武帝在北边扩张的顺序是:河南地(前127年)---河西走廊(前121此)---朔方以东诸郡(前119年)。其中匈归都尉位于河南地南边,设置时间可能较早。怀浑都尉位于河南地西边,当是在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取得河南地后设立;居延都尉、日勒都尉、宜禾都尉三都尉,当是在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取得河西四郡后设立[ 汉简所见张掖郡肩水都尉位于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南边,设置情况应与居延都尉、日勒都尉、宜禾都尉情况类似。]。朔方以东诸郡都尉大多位于所在郡的北方,当是武帝扩张之后为防备匈奴设立。这些都尉名称已经统一为某郡某部都尉。从时间上来看,这些部都尉设置时间应该晚于名称特殊的都尉。史书关于部都尉的最早可靠[ 《汉书》卷16《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载,斥丘懿侯唐厉曾作为“东部都尉”参加垓下之战。而《史记》、《汉书》关于部都尉记载言明属于何郡。此处仅言东部都尉不言属于何郡,可能为东郡都尉之误。]记载是在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拜涉何为辽东东部都尉[ 《史记》卷115《朝鲜列传》,第2987页。]。因此可以推测,这些名称特殊的都尉是武帝早期设立的。大概在武帝元狩到元封年间(前121-前109年),每郡新设都尉出现统一命名标准,即新设立的都尉名称统一按照方位称之为东、南、西、北、中某部都尉。

经过讨论可知,辅都尉职能与郡都尉相同;部都尉、名称特殊都尉职能与郡都尉相似;而骑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关都尉职能与郡都尉相差较大。因此在讨论《汉书·地理志》记载都尉数量是否存在阙载或存在体例时,应该将骑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关都尉排除在外。因此《汉书·地理志》记载诸郡中“阙载”都尉之郡除24个不设任何都尉之郡外,还应包括仅有关都尉的巴郡、骑都尉的天水郡,设有骑都尉和属国都尉的安定郡三郡。综上,《汉书·地理志》记载96个都尉中,郡都尉(包括辅都尉、部都尉、名称特殊都尉)共有85处,分布于56郡之中,83郡中有27郡不设郡都尉。
关于郡都尉职能,安作璋、熊铁基在严耕望等人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探讨。根据安作璋、熊铁基探讨,郡都尉主要职能为:训练地方军队、抓捕盗贼、掌管刑狱、监视地方侯国、抑制地方豪强等。[ 《秦汉官制史稿》,第574-578页。]而严耕望、安作璋、熊铁基在讨论郡都尉职能时,未能注意到郡都尉发生的变化。郡都尉在其他方面职能有何变化不得而知,但在军事职能变化十分明显。
秦、汉初都郡尉职能以军事为主,这在许多战争中可以看到。比如李信伐楚之役,秦国阵亡都尉七人[ 《史记》卷73《王翦传》,第2339页。];垓下之战时“项王乃驰,复斩汉一都尉”[ 《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55页。];《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更是记载了33位封侯者曾为都尉立有战功[ 《史记》卷18《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877-975页。]。而此时却很少见到太守征战的记载。这大概与此时太守、都尉职责有分工,即前人所说的太守主民、都尉主兵。秦国在郡中设守、尉较好适应了自战国以来旷日持久、次数频繁、规模庞大得战争情况。郡守主持一郡内政,郡尉负责训练、统帅士卒从将军出征,双方明确分工、相互配合。汉朝建立初期,沿袭了秦代这一制度,郡都尉总揽郡内军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社会安定的趋势下,都尉的军事重要性随之降低。郡都尉军事权的降低大概分为两步:第一步,发兵权的丧失。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下诏“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汉书》卷4《文帝纪》,第118页。]。应劭解释说:“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 《汉书》卷4《文帝纪》颜师古注引,第118页。]。从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秩律》所载职官来看,此时秦朝在地方上设立的郡监已经废除,郡中居高位者仅有守、尉[ 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秩律》所载职官中已不见郡监一官,可知汉初已罢。《张家山汉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69-80页。]。因此此前郡中发兵之权当在郡尉手中,而此时移交与郡守。都尉兵权丧失可以从武帝时得到印证。武帝时,越人叛乱“(武帝)犹遣助以节发兵,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 《史记》卷114《东越列传》,第,2980页。]。第二步,统兵权的降低。统兵权的降低始于边郡,武帝时增加边郡郡都尉数量,一郡之内郡都尉数量的增多造成了郡都尉权力的降低。此时在出击匈奴时,以太守为将军而以都尉为副将。边郡太守权力凌驾于都尉之上不言而喻。这种太守掌兵情况之后绵延于内地,内郡都尉军事权的进一步丧失。太守开始掌握一郡军权,史载武帝时田广明为淮阳太守时发兵捕斩公孙勇等人叛乱;[ 《汉书》卷90《酷吏列传》,第3664页。]王莽鸠杀平帝后东郡太守翟义起兵讨伐。[ 《汉书》卷84《翟方进传》,第3426页。]太守掌握一郡军权,因此王莽登基之后为了防备汉朝宗室反抗,将“诸刘为郡守皆徙为谏大夫”[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第4101页。]。

另外,都尉秩级变化也可以看出都尉职能的降低。据阎步克研究,汉代禄秩从属于职位,官员“有其职方有其秩”[ 阎步克《论汉代禄秩之从属于职位》,《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第46-55页。]。关于郡都尉秩级,《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比二千石。而从记载西汉早期官员秩级的《二年律令·秩律》来看,汉初都尉秩级为两千石[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第69页。],与太守平级。可知西汉郡都尉秩级存在一个降低过程,应与都尉职能降低息息相关。关于都尉何时秩级被降低,史书无明确记载。但以比二千石秩级设立时间大概在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前后[ 周群《西汉二千石秩级的演变》,《史学月刊》2009年第10期第19-26页。],史书中所见由都尉升迁到太守的例子最早见于汉宣帝时期[ 《汉书》卷60《孙缓传》,第2666页、《汉书》卷73《韦贤传》,第3109页。]。因此都尉品秩降低时间当在武帝元狩五年到宣帝在位之间。此后部分都尉秩级又发生了一些变化。汉成帝建昭四年(前35年)时,三辅与其他大郡郡都尉的奉秩提高到二千石。而在一年之前,三河与其他大郡的太守奉秩已经增加了。[ 《汉书》卷10《成帝纪》,第294页。 ]因此就一郡之内来说,郡都尉秩级依然低于所在郡太守品秩。
都尉一官经过多次变化之后,到西汉末年在郡中与太守地位相差很大。以至汉成帝时翟方进与何武在商讨王国官制改革时,说“今内史位卑而权重,威职相逾,不统尊者,难以为治。臣请相如太守,内史如都尉,以顺尊卑之序,平轻重之权”[ 《汉书》卷86《何武传》,第3485-3486页。]。都尉与太守尊卑,可见一斑。正如严耕望所言“郡守掌治一郡,诸凡民、刑、财、军诸权,无不综览,实为一典型之元首性地方长官”[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序言3页]。太守于一郡权力无所不统,而郡都尉在郡中已无特殊权力职能,被省并也成早晚之事。这也就不难理解东汉建立之初,光武帝就“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 《续汉书》志28《百官五》,第3621页。]。
学者在讨论《汉书·地理志》记载郡都尉数量时,往往忽视了《汉书·地理志》记载内容的时间。关于《汉书·地理志》断代,学界一般认同周振鹤的说法[ 如谭其骧在《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即采用周振鹤说法。]。周氏认为《汉书·地理志》是由两份材料构成,一份为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户籍数,一份为成帝元延绥和之际(公元前12--前7年)郡国版图[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页。]。因此《汉书·地理志》所记载都尉情况为公元前12--前7年某一年状况。而王鸣盛、强汝询、陈梦家、严耕望等人补证出的都尉除京辅都尉外其他与《汉书·地理志》时间上不吻合。因此西汉中前期或东汉存在的都尉并不能说明在成帝元延、绥和之际也存在。考虑到从汉初到成帝元延、绥和之际已近200年来都尉发生的变化,王、强、陈、严等人论断“每郡至少设一郡都尉”的前提可能已经不成立了。而王应麟以《汉书·地理志》为据认为秦制并非每郡设一都尉的论断也是不正确的。
强汝询认为《汉书·地理志》存在体例,依据为汉成帝时“省内史……中尉如郡都尉”[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41页。]。结合《汉书·何武传》的记载,“中尉如郡都尉”意思为中尉“职如”郡都尉无疑[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33页。]。因此有必要对中尉与都尉职能比较一番。王国中尉是仿中央中尉(武帝改为执金吾)设置。中央中尉其职能为“掌徼循国都”[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2页。],如淳解释说:“所谓游徼,徼循禁备盗贼也”[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颜师古注引,第733页。]。这些记载比较简单,从曾担任中尉的郅都、宁成、王温舒等人作为来看,中尉又有抑制豪强等的职责[《汉书》卷90《酷吏列传》,第3647-3658页。]。可以看出中尉职责与都尉有相似之处,只是管辖区域不同。王国中尉职事也远较中央中尉(执金吾)少,因此有可能是将中尉管理范围扩大,在王国国都以外协助王国相备盗贼、抑制地方豪强。但中尉的首要职责还应该是“掌徼循国都”,治所理当在国都,与相同城。因此王国中尉与相同城不足以说明郡中都尉与太守同城。
抛开前面推论,都尉与太守同城这一假设仍很有价值。都尉与太守是否同城?史书中缺少证据,但以陈梦家所补七郡都尉无一与太守同城;《三辅黄图》记载“京辅都尉治华阴”[ 何清谷《三辅黄图校释》,第11页。],也不与京兆尹同城。因此未载都尉之郡都尉与太守同城说法仍较为牵强。
最后,也有一些其他证据表明汉末可能省并部分都尉而不是存在“漏载”或“体例”。
第一,史书中也有一些省并都尉痕迹。比如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西汉派遣使者夏侯藩出使匈奴。夏侯藩向匈奴单于建议将一块“斗地”献给汉朝,以便汉朝“省两都尉士卒数百人”[ 《汉书》卷94下《匈奴列传下》,第3810页。]。虽然这件事最后未能成功,但可以看出国家会随着情况变化对都尉进行增减。而此前之后也不乏裁军之事,如文帝时“损食膳、不听乐、减外徭卫卒……”[ 《汉书》卷51《贾山传》,第2335页。];武帝时“减陇西北地上郡戌卒半”[ 《汉书》卷6《武帝纪》,第177页。];汉宣帝时“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 《汉书》卷8《宣帝纪》,第268页。];王莽时 “又罢四关塡都尉、诸屯兵”[ 《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第4138页。]。士卒的减少,各级军官也会随之减少,因此都尉在这些裁军中也应该有省减。

第二,不载都尉27郡分布似乎有些规律。除长安周围7郡外,有16郡位于边疆或江南地区,包括江夏、庐江、桂阳、武陵、零陵、巴郡、蜀郡、益州、金城、天水、安定、苍梧、武都、玄莬、南海、日南等郡。这些地区除成都平原外[ 西汉时期南方人口除成都平原密度较高以外,其他地区人口依然稀少。可见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96-103页。],大部分地区在西汉时尚未得到有效开发。中央在此实行羁縻统治大多依靠当地酋长,因而政事较少。加上这些郡辖县、人口大多较少,太守一人可以胜任郡中事务,因此可能不设都尉。

第三,《汉书·地理志》记载内容还是比较准确的。以铁官数而言,《汉书·地理志》记载46处,严耕望、陈直对其进行不一定正确的补充。严耕望也仅能再补充两处[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98-202页。]、陈直也仅能再补充四处[ 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08页。]。《汉书·地理志》记载未设有郡都尉之郡共27郡,几乎占了西汉83郡的三分之一,若当作阙载似乎不妥。
郡都尉是西汉沿袭秦朝在地方中设立的重要武职,在秦、汉初战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此后国家总体由战争走向安定,郡都尉重要性也随之降低。首先是发兵权的丧失,之后统兵权也被剥夺。在西汉政府确立的太守主郡的方针之下,内郡郡都尉在郡中职能演变为辅佐太守训练士卒、缉拿盗贼、管理监狱等;边郡郡都尉也由于数量的增加地位下降。郡都尉职能降低导致秩级也从二千石降低到比二千石。西汉末年考虑到行政效率与成本问题,部分郡中已不再设都尉。由于制度延续性,内郡都尉制度最终在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公元31年)省并。而《汉书·地理志》正是反映公元前12-7年某一年都尉情况,记载是可信的。                         (回到目录 image02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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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百 舸 竞 流 】徐亚:天:观念肇兴与体系形成——解读先秦思想的新视角
目次

1:引言

2:商周之际的宗教变革——天观念的形成

3: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观:混沌的宇宙模型

4: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论:气论、阴阳五行

5:天观念体系的思维特征之:巫术思维

6:天观念体系下的王权思想:天子、天下

7:天观念体系下的法律:中华法系

8:天观念体系下的道德:儒教道德

1:引言
众所周知,在商周之际,发生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宗教变革。最重要的一个结果就是殷商人的至上神“上帝”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里转变为周人的“天”。伴随着观念上的转变,社会习俗从殷人的“尊天事鬼”到西周的“敬德保民”、“以德配天”。周人在这场文化运动中创造和使用的一些分属于政治、宗教和道德的文化要素,在后续的发展中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的范畴和框架体系。再经后来诸子百家的努力,最终形成了我们熟知的中国文化这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对于这场文化运动,传统学界认为是一场人文理性的胜利。中国文化以这样方式登上人类文明舞台,显示出独一无二明的世俗化特色。因此中国历史和中国思想史中,一些西周才出现的思想元素和政治制度框架,受到了超乎寻常的重视。而在这之前夏商时期宗教连同蕴含在其中的思想、以及这场宗教变革所采用的方式以及世俗化的后果对思想观念的后续发展的影响和制约等,则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我们知道在思想观念的领域,没有什么是突如其来和一成不变的。从殷商宗教气氛十分浓厚社会转向彻底的世俗化的过程中观念世界中发生的事情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研究。思想史在这里出现一个断层,人们看不到思想观念的传承。因此很多西周之后才有的思想和观念被放到远古,思想史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让人们以为中国文化的一些观念在历史的开端就突兀的存在着。
因此有必要回溯到的思想史的起点。还原这段思想发展的历程,弄清楚中国文化中的那些核心观念是怎样萌发和演化以及最终成为现在的形态。这些不但是历史、思想史的一部分,其意义还在于,对于思想观念这样动态生成的东西,考察其最初萌芽的动因和随后发展进程的各种推动因素,有助于我们分析它内在的性质。
笔者的新书《天子中国》就是对于这个过程进行追溯和分析之后一些发现和心得的汇总。作为这本书的一个梗概和摘要,本文是应《新诸子百家》编辑的盛情邀约而作,希望借助《新诸子百家》呈现给读者。较之传统学界,笔者所秉持的文化立场和角度略有不同,因此看到的风景以及带来的感受也不尽相同。作为一家之言,错漏偏差在所难免,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虽然夏被认定为中国历史的起点,但中国思想史并没有把夏当作中国思想发展的起点。因为这个时期的思想要素中没有什么是中国独有的。最初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是从殷商时期的宗教中萌生的。
史料记载中的殷商宗教,是一个在原始宗教的基础上突变的产物。从宗教的角度看,它已不是单纯的宗教,是商人为了其特定的目的而定制的一个兼有宗教和世俗政治成分的混合物。历史也展示出这个时期宗教的确具有政治工具的特色:商王的权力来自神学;商王日常政治行动需要用过占卜得到神学上的授权。殷商宗教作为思想史源点的这些特征,给中国思想的后续发展打上了深刻的烙印。第一个烙印是,它确定了中国特有的王权思想的类型。第二个,是这个过程中显示出的要为现存的王权寻找存在的合理性基础的思想倾向和所采取编造政治神学的方式。
在商人的神学中,“上帝”和商王的祖先存在某种特殊的联系,这是商人君权的来源,是“君权神授”在中国最早的版本。周人打败商人统治中原地区之后,沿用了商人的基于祖先特殊性的王权思想。但是商人神学的具体形态是周人不能接受的,殷商人的政治神学必须要加以改造。一场宗教变革由此展开。在周公的推动下,自西周开始,人们崇拜的对象由殷商人的“上帝”向周人的“天”转移。因此可以说,商周之际的宗教变革是被世俗的因素触发和推动的。变革最初的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要用“天”取代商人的“上帝”,然后把周人的祖先和“天”联系起来。沿用商人的王权思想,要改造商人的神学为周人所用是这场变革的主导思想。
对站在世俗化文化立场上的人来说,不同的崇拜对象在神学上差异是可以忽视的,因此从“上帝”向“天”的转变这件事情本身也没有什么值得深究。宗教的消亡作为这场变革运动的一个结果,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周公在这场变革中为了替代殷商神学而提出的一些概念和所使用的一些措施,作为人文理性的具体成果,经后世儒家的发扬光大,成为了中国文化的基本文化范畴。周公也因此被后世儒家推崇为圣人。
这场变革确定了中国文化中核心观念体系的框架和格局。周公未曾预料到的是,“天”的观念一旦生成,注定就要成为一个自在自为的最高精神存在,注定要不断地自我扩张、进化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思想体系。这是由“天”在从“上帝”的蜕变时的特征造成的。我们知道,在西周之后中国就彻底世俗化了。这意味着原来建筑在神灵之上意识形态大厦,都需要重新在人类经验理性的空间寻找基础。但是在人类经验理性空间中没有什么是终极性的,作为处在理性空间和灵异空间交界处的“天”,就成为中国人此时观念空间中唯一能够作为终极因的东西。中国人对于外界和自身的认知最终都汇聚到“天”,因此“天”在宗教意义上的特色就决定了中国思想学术的特色。
“天”观念在最初形成和后续的发展,引发了一场我称之为是“文化发生”的运动。之前社会存在的几乎所有文化要素,都在纳入这个体系时被筛选和重新塑造,打上“天”的烙印。诸子百家只有在这样的视角下看才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关的思想片段,而是“天”的观念体系在向各个不同的思想层面上拓展的具体体现。
现实世界中的变化是和观念世界里的发展两者互为因果。在“天”的观念下,最先生成的是一种绝对的、没有任何制衡的王权。它是人类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的。它一出现就要依照自己的意志重新构建社会秩序。这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了新旧秩序的更替,表现为西周后期开始的长期社会动荡。人类社会几万年形成的氏族社会作为旧秩序的代表被彻底摧毁,中国最终演变成专*制集权的封建社会。最终形成的这个制度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的。这种全新的社会制度可以看作是这个权力意志的具体体现。
如果比照哲学界那句名言“一切西方哲学都是柏拉图的注解”,可以说中国文化是在“天”观念浮出水面后力图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而扩张形成的结果。这种扩张的原动力是人探寻求知的意识本能,但这种扩张受到滋生其身上的绝对权力的限制——任何对其存在合理性的质疑和制衡都是不允许的。在“天”观念自我扩张和绝对权力意志对其的的束缚这对张力下,中国文化——一个包罗万象的文化体系——得以形成。换个说法,中国文化可以看作是中国人对于“天”认知的结果,当然也包含了对这个绝对权力存在合理性进行的证明。
在近代“天下”观念被来自西方的民*主共和思想打败之前,“天”的观念体系和绝对权力意志所体现的现实秩序之间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平衡。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观念世界未曾发生过变化,对应的社会组织形态也保持它最初的面貌,不间断地持续了两千多年。中国文明的这个特色被外界的观察者视为是一种文明的停滞;但中国人自己将这解读为是中国文明具有旺盛生命力的一个例证。这个事实间接地说明,时至今日,除开“天子”“天下”,“天”观念体系的其他部分至今依然占据着中国人的意识形态。
下面我们先简单描述一下“天”观念的形成过程。然后通过分析一些文化要素在这之前和之后的变化,说明它们在被纳入到“天”的思想体系中的时候是怎样被重新塑造的。其中的王权思想,法律和道德是“天道”和“天理”的具体组成,是中国人对于人类自身认知的方式和成果;而宇宙模型,思维方式和宇宙论则代表了中国人对于自然认知的方式和成果。
2:商周之际的宗教变革——天观念的形成
作为中国有文字记载历史的起点,人们对于商时期宗教的了解要多于夏。通过出土的殷墟甲骨文卜辞,人们能大致还原出当时宗教的原貌。殷商宗教的一般特征如下:
1, 存在一个至上神(上帝),或许有人格,和后来西周时期的“天”的概念不一样。“上帝”保留了自然神的属性。人间只是上帝关注一个局部。
2,多神等级性。这是万物有灵崇拜的一个过渡阶段。
殷商人的世界分为两层,下层人的世界和上层神鬼的世界。神鬼可以从神鬼的世界下来,人的世界里面只有巫师才能上陟。
这些神分为天神、地示、人鬼三大类。其中天神包括日、月、云、月、风、雷等;地示包括土、四方、山、川等;人鬼包括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等。上帝位于这诸多的神氏之上,一起构成了与现实人生世界相对立的彼岸世界,成为殷人的信仰系统。
3,祭祀的宗法性,只祭祀祖先不直接祭祀上帝。这让祖先崇拜所强调的血缘关系成为构建社会政治秩序的基础。这一切都是建立“宾于帝”即声称只有王的祖先的灵魂才能和上帝交流这样一个奇怪的神学立论之上。
殷人宗教的上述特征,能够解读出殷商社会的某些特征。首先是众神的分布与分工可以看作商时期王权体系的一个映照,这说明殷商时期的宗教和统治者的政治需求有密切直接的关系。其次是政治神学痕迹太重,能够辨认出它是把原始宗教里祖先崇拜和鬼魂崇拜混合在一起的结果。如果分析商人宗教形成的动机,应该是为了在进入中原之后为了满足现实政治的要求。殷商宗教所带有的明显的目性的和其中的特殊的思维方式,使得它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而是变成一种政治神学。
和殷商人上帝的观念以及上帝和人间权利的关系的观念相类似的观念,曾经广泛地存在于太平洋诸岛并延续到美洲的原始文化的宗教中。其中的一些直到现代仍然在一些地区流行。在这种原始的信仰里面,人间政治权利的来源是建立在人类部落的酋长的祖先(血缘谱系)和神(上帝)有某种关联之上。这种联系可以视为是神的某种授权,是最初的也是最高的权力来源。
在殷商宗教中不但有这种流行的观念,还有他们自己发展出的政治神学。虽然殷商宗教的发展过程的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商人为了强调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已经发展出了将王的祖先在地位和上帝等同的神学。“商不祀帝”这样的特征,暗含着王的祖先已经实现了对上帝的僭越。对于殷商政治神学的这种特殊性,美国学者本杰明·史华兹指出,发源于商人祖先崇拜的普世王权观念是中国特有的,成为主导社会的意识形态一直持续到1911年。
商朝几百年的统治,宗教传统根深蒂固。周人推*翻商人统治以及在“管蔡之乱”中挟天子灭同胞兄弟的行为,在上帝和祖先面前都说不过去。在当时的意识形态下看周人的行为,在政治上讲是夺权篡位者,在神学上讲是宇宙秩序的破坏者,都不可能被社会接受。周人在殷商人的宗教体系里为自己的行为找到正当性依据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殷商时期的宗教在周人的眼里面是必须加以改革的东西。周公必须给自己当下的行为和今后的统治建立神学上的合法性基础。
说周公此后展开的是一场宗教改革是非常勉强的。因为宗教最本质的东西,不论是灵异世界的存在还是对这些存在的思辨,都不是周公所关注的。这场宗教变革实际上是完全局限在世俗事务的范围内,最后演变了成一场去宗教化的文化运动。这场宗教变革的结果是使得殷商宗教残存的宗教元素迅速消失。从这场宗教变革的动机和目标上看,周人和殷商人的思想方式如出一辙,宗教只是他们的一个统治工具。这个时期留下了比较详细的史料,让我们得知周人的政治神学是如何形成的。
这场宗教变革是通过三个方面展开的:第一,至上神身份的改变,由殷商人的“上帝”变为周人的“天”。第二,在“以德配天”的口号下构建了一个配“天”道德体系,这是中国道德伦理的基础。第三,将政治制度融合进了宗教仪轨,创建了对后世影响巨大的“周礼”。
后两个属于世俗领域中事物。在当初道德和礼制并未进入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下,这些应属于临时性的变通措施。其中蕴含的思想元素和文化元素是经由后世儒家的发掘阐述并将其系统化,才成为中国文化的根基和主干的。
从观念上讲,第一点是根本性的,涉及宗教观念的核心。这个改变对观念世界的影响是颠覆性的,只不过在世俗化的中国,其中的意义并没有人深究。
改变“上帝”的身份是这场宗教变革最初的目的。在西周的宗教活动中,开始有意识有目的地突出“天”,淡化“上帝”。西周起,“上帝”的一系列的别名出现了:上帝,皇上帝,皇天上帝,皇天王等,这些称谓被用来逐渐取代原来的“上帝”。到了春秋时期,“天”已经完全取代殷商人的“上帝”。称谓上的变化蕴含着深刻的观念上的变革,作为一个终极存在物(也就是神)的表达符号,不论在宗教领域还是思想领域,两者之间本质上的区别可以归纳为三点:
1,在“上帝”转变为“天”的过程中,人格消失了。这个转变的重要性在于:对于神灵的人格问题,宗教学研究里面早有共识,那就是人格神的出现是巫术和宗教的分界线。思想是聚焦在神身上,还是聚焦在神的创造物上,是区分宗教和巫术的关键。宗教是建立在对于灵异世界的事物存在的确信基础上的,上帝人格的消失实际上是对于这个存在确定性的一种模糊。后面我们会看到,源于“天”的整个思想体系都留下这种模糊的印记。
2,在功能上,“天”不再是原始宗教的那个直接掌管日月星辰的运动的自然神灵,而是一个超越殷商人“上帝”的神,成了一种能够支配万物的规律和人类命运的更高级的神。因此“天”显得具有更高的涵盖性、更高的抽象和概括性。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将自然(包括人)的各个领域被不加区分的视为一体。这实际上是一种被抽象掩盖了的混淆,而这是道家生长的思想土壤,也是道家在中国文化中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
3,从“天”观念发展出“天子”这样一个政治概念,它的出现使得殷商人关于祖先和上帝关系的古老政治神学说被“天”和“天子”之间的关系所替代。尽管“天”已经成没有了人格,周公还是自称为“天子”即“天之元子”:“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
显然“天”和“天子”之间的关系比原本殷商人的祖先和“上帝”的关系更为密切。“天子”概念登场后,借助于民间祖先崇拜的思想土壤,就和“天下”观念一起,滋生出一种绝对的王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象征性的,而是具有了实际的意义。这不但到达周公预想的目的,也成为中国政治思想体系中的基本信条。为此目的所借助的祖先崇拜也因此不再被视为宗教,而被视为是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成为中国理性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始宗教在经历了殷商和西周这两个时期的演化程,中国人观念世界除了“天”之外,大致还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原始宗教中保留下来的祖先崇拜。
殷商时期的王权是借助于祖先崇拜来实现的,后来成为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的根基。周以后的政治思想中,祖先崇拜中的一些观念成为保障帝王的天子身份的法理依据。“天子”祭“天”等同于皇家祭祖,等同于宣誓拥有“天下”即国家。这可以看作是殷商人“宾于帝”神学经由西周的宗教变革后的最后形态。可见皇权权力的合法性,依然要借助于祖先崇拜。因此,祖先崇拜在中国不但没有像世界上其他地方那样随着宗教本身的进化被新的宗教形态取代,反而从宗教进入文化而得到加强。
中国祖先崇拜因为政治上的需要,相比世界其他民族的祖先崇拜,增添了两个元素。第一,中国社会伦理道德范畴“孝悌”是建立在祖先崇拜的基础上的。第二,从祖先崇拜的观念中转引出了一种崇古和复古思想倾向。经过这样的改造之后,中国的祖先崇拜成为了“天”思想体系中有关社会组织的那一部分。
2)原始宗教中的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的一些观念被纳入到道家的范围,以一种黄老道学的面貌重新加以解释。很多在民间演化为道教神话,成为中国民俗文化中极有特色的组成部分。
3)原始宗教的其他部分,例如萨满,图腾崇拜在“天”观念形成的过程中逐渐消失。从商周时期的宗教发展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灵异世界的关注逐渐淡化。萨满作为一种几乎是纯粹灵异世界的事物,在世俗化的过程中彻底消亡。封建宗法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原始的氏族社会解体,图腾崇拜作为氏族社会产物也随之很快消失。图腾符号诸如龙,麒麟,貔貅,凤等也失去了政治和精神上的意义,仅仅作为文化符号流传下来。
按照学者冯友兰的说法,“天”这个汉字在中国文化中有五种含义:自然的天,物质的天,命运的天,义理的天,主宰的天。此外,或许还应该有伦理的天,中国人认为自己践行的伦理道德也来自于“天”。
如果我们追溯“天”观念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从殷商人的“上帝”到西周时期的“天”,是“天”观念演变的前半段,这是在宗教的思想领域中进行的。“自然的天”,“物质的天”,“命运的天”,“主宰的天”这几层思是这个时期的产物。“天”观念发展的后半段,则发生在世俗政治思想领域。从西周开始到春秋战国时期,“义理的天”逐渐形成。大约在春秋时期,“天”的上述的多重含义就已经存在了。“伦理的天”出现则要晚得多。“天”的这些不同的含义,基本上涵盖了中国人对于自然和自身的认知的各个方面。在中国思想的各个领域,“天”都扮演了终极因的角色,因此“天”是中国最重要的文化范畴。
大致在春秋战国时期,对“天”的崇拜就完全取代了夏商时期的宗教。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不但崇拜对象的神学意义发生了变化,崇拜的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作为中国思想学术的核心观念,它是担任产生各个文化领域基本范畴的问题·思考框架这个重任的。在它的后续的演化,特别是在向哲学的“天”的演化过程中,“天”的具体形态、内涵等一些传承自神学的特征,经由问题·思考框架摇身一变,转变为价值体系和思想学术问题,中国文化实际上成为一个被“天”观念所决定的东西。
“天”在很多方面奠定了中国文化的价值体系。
中国政治思想的价值体系是被“义理的天”所决定的。在这个体系中,“天下”,“国家”,统一”等被赋予了最高的价值。
在伦理道德领域也有类似的状况。作为“天伦”、“天理”具体表现形式一些道德范畴,诸如忠孝仁义道德等都具有了超越了人性甚至生命本身的绝对价值。
“天”还决定了一种中国特有的思维方式
宗教消亡后灵异世界也随之消失,原先宗教特有的神学逻辑,诸如神的教诲,神话的暗喻等都随着“上帝”人格的消失而失去理性上的力量。我们知道,单纯凭借人文理性是无法建立起超越性的,因此“天”作为灵异世界唯一的残留物,势必要进入思想界。但是“天”的神学特征在进入思维空间的时候只能作为逻辑上起点或者终点。一个推理从“天”出发开始达到一个特定的结论,或者是把一个特定的结论归纳成为“天”的某种具体的形态,在中国人看起来是一种强有力的推理模式。在“天”成为崇拜对象之后,任何以“天”作为逻辑的起点和终点的推理就都是不可质疑的。
“天”把宇宙、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这些原本不相干的领域的联系在一起,导致了一种不加区分地将这些不同领域中的事物以因果链条联系起来的思想方法。这是中国文化中阴阳五行八卦出现和流行的前提。
“天”决定了一种混沌的宇宙观
失去人格的“天”让自然意义上的“天”失去了创造者。这样的思考·问题框架在哲学上映射为一个无需创建、混沌的、无始无终的存在模型。由此导致一种混沌的“宇宙”模型,“宇宙”、或者“天”在这个模型下成为一种神秘的、宿命的、无法进行思辨的东西。因此当“天”作为一个终极存在物没有存在的理由,没有存在的目的,没有内部结构,没有什么人类理性可以把握的属性,就意味着它形而下的存在也是宿命的。这样的特征让整个中国的思想学术带有一种消极的,强烈的玄学的和不可知色彩。
在混沌的宇宙模型中,西哲中的“存在”这样属于“客观”的东西是和人以及人的理性这样“主观”的东西混在一起的。这让中国的认识论具有一种特殊性:由于人和自然、主客观世界都混淆在一起,无法区分主客观世界,所以人们只能以“体征”“感悟”之类的方式认知外部世界。整个中国思想界缺乏那种把人类的感官经验作为思想的对象进而和客观世界建立联系的思想方法。宇宙论和认识论的这个特征,使得在中国文化中,对于至真至善至美的追求,被导向一个被用“天人合一”描述的一个半哲学半诗意的境界。
个人的价值和意义的缺失
在“天”的观念体系中,原始宗教中的祖先崇拜是这个体系中关于个人和家庭的具体组成部分。血缘关系上的等级差异,不但是王权延续的基础,还形成了“天伦”这样的一个中国独有的文化范畴,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也是中国人自我意识萌发和价值体系建立的思想土壤。
但是在“天”观念下的宇宙图像中,没有以个体形式存在的个人的位置。中国文化中过分强调江山社稷的重要性,对于人存在的价值和生命意义这样在任何一种宗教或者政治思想理论中都有的命题,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在“天”的思想体系中,个人是以道德实体而不是政治经济权利体的方式存在的。在中国的政治思想中,少见关于个人*权利和价值的论述。在儒家构建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这个空白也没有得到弥补。
“天”观念引导来的混沌的宇宙模型,是中国文化独有的最深层的标记。中国人在接受外来宗教的时候,不自觉的以这个模型为标准来进行取舍。中国人很早就接受了佛教,中国文化也因为和佛教的融合吸取了大量的思想元素。但是对于有造物主的宗教,中国人始终不太愿意接受。
“天”带来的混沌的宇宙模型所形成的独特的审美方式,也成为中国文化特殊性的一部分。
商周宗教还确立了一种中国特有的信仰方式,影响了甚至改变了中国人观念对行动的主导模式。
商周宗教所关注的不纯粹是精神世界中的事情,信与不信不是一件凭借单纯理性就可以决断的事情。对于商周宗教的“信”不但伴随着政治权利的度让,还意味着承认商周的统治的合理性。在武力胁迫下的信仰,意味着观念和行动之间的支配方式,已经不再遵循原本“我相信,我行动”这样观念引导行动的模式。变成“我害怕,所以我不得不行动”或者“我害怕,所以我不敢行动”这样的模式。因观念的感召而行动,和因恐惧而被驱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信仰方式。在世俗化以后,商周时期的信仰的方式被继承下来。众所周知,武力介入信仰一定带来虚伪。毋庸讳言,虚伪是中国人精神气质中的一部分。
就纯粹的精神层面上而言,对“天”的“信”也存在一种含混和不确定性。根源在于“天”本身含义的含混:感官经验让人们对于“物质的天”的存在确信不疑,这让人们以为“命运的天”“主宰的天”也同样存在。这样的“信”实际上是基于感官经验的理性延伸到灵性空间的结果,因此禁不起质疑和反驳。
最初的“天”观念体系,既无法为人们的行为给出具体的指导,更无法为人们的行为建立起一套新的行为模式。后来的儒家和法家填补了进来,儒家重建了道德,法家重建了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法则,中国人在观念和行为之间因信仰相联系的两个特征都在其中表现出来:中国的道德有一种内在的虚伪,中国的法律体现出的精神是恐惧。
3: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观  混沌的宇宙模型
在“天”包含的多重意思中,最原始意义上的“天”,也就是“物质的天”。这是人们感官经验能够直接感受的外界具体存在。在最原始的宗教中,各个自然领域由这个领域的神灵主宰。随着殷商时期宗教观念的发展,天神成为各个自然神灵的首领并接管了自然的各个领域之后,自然界的各个领域,就被抽象出来,成为“自然的天”。“天”的意义从“物质的天”抽象、扩展成为“自然的天”。
老子心目中的天就是这种“自然”意义上的“天”。没有神学色彩,没有那种认为“天”是一切之最高主宰的神学观念,因而是最接近“物质的天”的含义。但是老子眼里的“自然的天”或者“物质的天”还是受到“主宰的天”里面属于宗教观念的束缚,使得道家的思想被打上了“天”的烙印。
我们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对于把“天”作为崇拜对象的古老宗教观念的分析里面得知,在古代,自然的天是被分为“苍穹”、“天体”和“天气”而分别加以崇拜的。苍穹带有空间的意味,天体由太阳月亮和诸多的星体构成,天气则是我们能感觉到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具象思维是那个时代人的特征,古人对于自然的感知比现代人更敏锐,他们能观察到群星中细小的变化,不大可能会混淆自然现象中任何感官可以区别的差异。将“苍穹”,“天体”和“天气”明确区分开来的认知方式才符合人们思维的习惯。将这些混淆在一起不是由于疏忽而是一种思辨的结果,两者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对于具体对象抽象的思维努力造成的。
“自然的天”的这个特征深刻地影响到了老子。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天”观念的影响在如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在老子心目中“天”不但包括“苍穹”“天体”“天气”,还有天地万物,涵盖了人间事物和整个自然界,是整个自然的第一级抽象。前面我们讨论过“天”观念的形成过程,看到了这是一个神学逻辑主宰感官理性的典范。分管各个自然领域的自然神灵们被“天”神统领而消失,意味着各个自然领域之间差异的消弭。然后“上帝”被“天”取代又让人类事物和自然事物之间的差异消弭。神学上各个自然领域边界的消失和混淆之后,就带来一种哲学上的抽象。这是形成“自然的天”,也就是老子的“天地”这个概念能够形成的前提。这种抽象方式是蕴含在在“上帝”向“天”转变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无神论者,这种抽象不易察觉。“物质的天”先转变为“自然的天”之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在老子看来就是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自然的天”和人一起,构成了道家意义上的“天”。正是由于道家在此拓展了“自然的天”的内涵,才使得“天人合一”能够成为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
第二个,老子认为“天地”之间的各种事物被相同的规律、也就是被“道”支配是不言自明的。
不同的自然领域被不同的自然神灵主宰这样的思想,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中普遍存在。即便是在一神教取代了原始宗教之后,这种思想依然延续。但是在商周宗教变革之后,原先人们心目中的自然界不同领域存在不同自然规律支配的看法就改变了。既然各个自然领域被一个最高的天神主宰,那么它们就是被同样法则支配。这给无神论者留下的思想印记,就是支配自然各个领域的规律是一样的。
老子提出“道”就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在老子的心目中“道”是支配“自然的天”运行的法则。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人法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盅而用之久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在对于外界的“存在”,“自然的天”虽然已经是一种抽象的存在了,但老子认为“天”并不是最根本的,还有为“天”之根本者,也就是“道”。“道”可以看作是对自然的天的第二级抽象。
这就带来第三个问题。我们可以把“天”在形而下的领域具象为人类感官可以感受到的外部自然,那么作为“道法自然”的“道”的具体形态呢?
“道”不能以神灵的面貌出现,只能以形而上的面貌存在,而且只能让“道”藏身于天地之间。这是一个无神论者唯一的选择。这是用“天”观念构建宇宙模型时,考虑“自然的天”的来源的时候,必然出现的一种混淆。用宗教的语言来说,就是把上帝自身及属性和上帝的创造物两者混为一体。这是人格的“上帝”蜕变为无人格的“天”之后在宇宙发生论这个思想领域造成的混淆。人们在探讨宇宙自然人类的来源时候,把它们归结为一个人格神的创造活动的结果是最常见的神学。借助这样神学模型不但可以清晰的辨识出神和神的创造物,并且还可以由此划定一条主客观的界限。从“上帝”到“天”的转化过程中人格的消失,使得这样混淆无法避免。通过道家的宇宙模型,中国其他思想领域都有这种混淆留下的印记。道家作为中国文化中最有影响力的学派,老子的思想特征决定了中国的理性方式。
宇宙模型是一种文明最核心的部分,是人们对于“混沌初开”之际所发生的事情进行探讨的结果。在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中有构建意识形态基础性的东西。世界上各个古老文明诸如苏美尔,古代埃及,古希腊,古印度的观念发展过程中都曾面临过这个问题,对它的回答实际上也决定了这些文明各自的特色。
中国人同样也面临过混沌初开这样的问题。在官方法规大典大明会典记载的中国明代帝王祭天的祷告词是这样的:“于昔洪荒之初兮,混蒙,五行未运兮,两曜未明,其中挺立兮,有无容声,神皇出御兮,始判浊清,立地,人兮,群物生生。”
一个造物主从“混沌”中创造出我们和周边这个能感觉到的世界,这样的思想存在于几乎所有的古代文明。从苏美尔,古埃及一直延续到基*督教《旧约》。同样也存在于古希腊古印度宗教文化中。
但是“混沌初开”这样的以神学外貌呈现的思想素材,在中国始终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宇宙是否被“创造”,怎样被“创造”这样具有极其丰富思想资源的题材,始终都没能引起中国的知识精英关注,始终都没有在中国的思想学术引发出哪怕是丁点的成果。这是一个非常奇怪、不可思议的现象。对此现象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样的思想素材,在天观念的体系自我扩张的中,由于神学上的不兼容而被筛选掉了。因为让“天”这样无人格的神作为主角参与一场“创造”的活动,是不可思议,不可想象的。
就“天”观念生成的目的而言,是政治性的,周公用“天”所要表达的主要还是“天下”、“天子”这样的政治含义。纯粹的自然意义上的“天”不是主要的,是附带的。但是“天”的特征在进入宇宙生成论的时候,不经意之间就使得所生成宇宙模型较之“上帝”的有了本质上的改变。但是在中国文化中,突变之后被当作是思想观念的起点,因此在只讨论观念发展后半程的情况下,这个突变是不会被觉察到的。
一般情况下,“混沌初开”是神话中即将登场的上帝“创世”活动的舞台。但是在中国随着“上帝”到“天”的转化,创始主角尚未出场就已经遁形消失。“混沌”的舞台背景被道家用另外的方式演绎成一个中国特有的混沌宇宙。在世俗的语境下,创造者只能以一个抽象的角色出现。“道”是老子宇宙的创造者,而且“道”只能和由它所生成宇宙合为一体,形成一种混沌的宇宙模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在哲学层面上和术数方技等实用技术层面上,老子宇宙观念带来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这个“混沌”的宇宙模型决定了中国文化中问题·思考框架的性质。隐含在混沌宇宙观念的种种特征都通过宇宙模型、通过问题·思考框架很自然地,几乎是不引人注意地进入到思想和学术领域。中国文化的问题—思维框架的特征是:没有宇宙存在的意义;宇宙不存在初始的发端;变化过程优于静止;不妄断存在一个构成一般秩序的原因;没有主宰一切的动因和原则,因此也就无需寻找之间的关联过程。由此建立的问题·思考框架像一个过滤器,让一切进入思想哲学领域时所形成的问题都带上了这样“混沌”的特色。反之任何造物主在场引发的问题,例如探寻“神皇出御兮,始判浊清,立地,人兮,群物生生”所描述的宇宙的究竟的一切问题,就被过滤的一干二净。
这种混沌的宇宙观念非常类似印度教的宇宙观念。在印度教里,最高的神“梵天”化身于自己创造的宇宙,它自身的形态就是我们看见的宇宙,神和神创造的宇宙合为一体。这种属于泛神论的神学思想在印度文化里是根深蒂固的,不但进入哲学思想体系,也成为后来佛教关于宇宙观念的推演基础。中国和印度观念上的区别在于:在印度,这种观念是一种神学的或者哲学思想发展的结果;而在中国则是宗教发展演变中过程的一个出乎人们预料之外而且未被人们进行充分思辨的副产品。
在中国思想的发端处,“混沌”这个为造物主准备的原材料以及隐含的时空背景混合在一起定格成为永恒。创造者和被造物虽然在名义上可以区分,但是由于创造活动的缺失,两者只能永远地处在没有被明确分离之前的混沌状态中。在哲学上这造成的后果有两点:一是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世界之间的界限消失了;二是主客观之间的界限消失了。当然,这个说法是将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做比较之后得出的。那么西方哲学中似乎是先天存在的形而上和形而下、主观和客观之间的对立和分离是怎样形成的?
我们当然只能在西方文化的起源中寻找这个问题的解答。答案是:它们形成在宗教为哲学提供的问题·思考框架中,一个创世神话就已经包含了这种分离和对立的萌芽。
以古希腊为例。在希腊的神话传说中,雅典的希腊人最初是在一个来自埃及叫刻克洛普斯的半人半神的带领下在公元前1556年来雅典定居下来的。这个刻克洛普斯最大的特征是具有人身蛇尾形态。依照古埃及西利奥波利斯的神学,宇宙最初起源是一个土堆从远古之水中浮现开始。这个“初地”的出现伴随着土地,光,生命和意识的出现。神话中宇宙最初的这种诞生的方式——这种从虚空中或者原始的混沌中创建宇宙的方式,给希腊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得希腊人对于“存在”有一种超乎寻常洞察力。
海德格尔考证过,希腊文“自然”是"Φυσικές",它的原始意思是“不断地绽放”。这个词可以被想象成是以一个目睹宇宙正在被创建过程的旁观者的角度来形容的自然。就像我们目睹一个巨大的蘑菇云在绽开,或者更浩大一点的,现代天文学理论所说的大爆炸,宇宙从一个奇点开始膨胀逐渐生成的过程。希腊人这样自然观显然是来自古埃及宗教。古代埃及创世的神话为希腊人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构建了一个问题·思考框架。宇宙以及自然连同人类一起被认为是神创造出来的产物,这个创造的过程就是语言 to be 所要表达的意思。在希腊人的头脑里,“自然”是一个主体(不是神还能是谁?)在一种规律的支配下有目的的一种创建活动,我们看见的宇宙万物只是这种活动的结果、被生成的结果。希腊文里面“自然”所要表达就是这个过程,而不是当这个词被翻译为拉丁文的时候那样成为一个静态的natura所具有的意思。转译成拉丁文的时候丢失原来所具有动态的意思,成为一个目前我们理解的只是形容静态的宇宙、自然万物被创建之后的存在。
把“自然”看作是一个不断绽放的过程,这就赋予希腊人以及后来的继承者一种独特的探究目光。持有相同的目光,才能真正理解希腊先哲的思想。泰勒斯关注的是也许只是那团绽放的东西,他认为那就是水,是水构成了世界。毕达哥拉斯更关注那绽放的东西之外的东西,神在创建世界时的蓝图。那是只有思想才能理解的抽象的精神存在,一种超出时间的、永恒的东西。毕达哥拉斯认为数学或许就是它的表达形式。柏拉图延续了毕达哥拉斯的视角,说他看见在一切事物中都“充满了神”,后来他用“相”来形容它。他认为一切人类能够感受到事物都是由那种事物自己“相”的派生物。这种相是一种终极的存在,而不是仅仅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中。相和神一样是不朽的,是终极秩序和道德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或许看见了“共相”,但是他称之为“本性”。不但柏拉图说的神心目中的“相”是存在的,在"Φυσικές"过程中产生出的东西也是实际存在的,并且可以为我们的感官认知到。对于存在,他用质料,形式和性质来加以解释。亚里士多德说,一个存在物,在绽放初期是质料,绽放的结果是形式,两者之间的某种必然性就是它的性质。例如一颗种子是质料,长成的大树是形式,而种子到大树的必然性就是它的性质。
黑格尔也许在这逐渐绽开的东西里面看见了后来被他称之为民族的“绝对精神”,这个绽放的过程就是民族发展的历史。海德格尔肯定是从时间的逻辑关系看待这种绽放的。他看到这样的“存在”是先于本质而存在的。因为“本质”是人类的理性的创造物,凭借它去理解神的创造物。而人作为被创造出来的产物在具有一定的理性之前就已经存在很久了。
希腊人的清晰目光还表现在对于现存自然界的观察。这或许得益于之前的宗教对于自然领域的分类。主宰各个自然领域神灵的神学实际上是建立在人类对于自然现象的观察和分类的认知基础之上。因此他们能够确切地讨论一个具体的,清晰的客观存在。具体清晰才使得所讨论的对象不至于流于空泛。泰勒斯一句“万物是水组成的”开启了自然哲学的先河。泰勒斯的命题清晰明确,可以证实也可以证伪。既可为后来的哲学家提供了一个思想方法,也可以当做一个可证实或者证伪命题。沿着这样的道路到了阿那可西米尼那里已经开始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空气来解释自然现象了。他得到了两个重要的结果:1)月亮的光来自太阳,2)彩虹是太阳光照在光线穿不透的云层上的结果。后面这个结果实际上已经把关于希腊神话里面彩虹神伊利斯(Iris)的神话变成一个可以解释的大气物理现象。
古埃及的宗教经由希腊思想界确定了西方文化占主导地位的问题·思考框架。具体来说,它具有这样的特征:1,一个宇宙初期的原始的混沌的虚无混乱的状态(这一点和中国一样);2,由于被创造的结果,宇宙被理解为具有某种单一秩序的世界,并相信这种秩序是带有某种目的推动者的所为,当下的世界就是这种目的的结果;3,断言“静止”比变化和运动更具优先地位,即“存在”优先“运动”。
中国的希腊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问题思考框架,是两种不同的宇宙模型转化的结果,可以说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根源。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宇宙中客观存在的世界,就是人类感官能够接触到的并且作为经验传递给理性的这个部分,和人的理性世界或者主观世界之间的划分。用“创世”的神话故事这样一个让人容易理解的方式,凸显出了主客观的对立,宇宙被用创造者和被造物来明确划分开来。在中国的问题思考框架里面,主客观世界没有明显的界限。由此我们看到中国的学术大多都是以心,理,理气,道统等半主观半客观的东西作为基础。而西方文化是以对于存在的本体论思辨作为开端的。东西方文化比较学的研究表明,在几乎所有的文化领域,诸如哲学,美学,政治思想,经济思想等,造成中西文化的差异的源头就是在于此。
“天”观念形成后带来的宇宙模型变化,在中国思想史中留下了痕迹。第一个是人们对“自然”的看法在宇宙模型的改变前后的变化。
现代汉语里的“自然”,是日本人翻译西文‘natura’一词的结果。作为一个被广泛使用的近代汉语词汇,意思是指人类感官能感觉到的外界存在。
根据日本学者池田知久的考证,在古代“自然”一词最早的含义是“自身”,也就是“不借助任何的外力,依靠自身内部的能量运动,是怎样就怎样”的意思。早期的“自然”是一个纯粹“物自身”生成的表达,因此古代汉语“自然”这个词汇最初所表达的意思,和古希腊人的“自然”("Φυσικές")几乎一样。如果“神皇出御兮,始判浊清,立地,人兮,群物生生”这样创世景象在古代引起过思想界的关注,那么“自然”的这层意思就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后来人们熟知的“自然而然”的意思,应该是在观念的后续的发展中出现的。因为“自然而然”所表达的,是事物自身具备的某种特定演化规律。这种含义不太可能在远古出现,是因为“规律”这样的观念是人类理性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会出现的产物。
在“天”的观念形成之后,人们的思维受制于混沌的宇宙观念。宇宙创造者身份的消失,这让宇宙之间的“物自身”变成一种宿命的东西。这在《庄子·齐物论》中表达的最为清楚:“故造物者无主而物自造,物各自造而无待,此天地之正也”。对于“物自身”而言,现在是置身于一个混沌的宇宙之中。“物自身”的创造者的消失,让对其来源的关注成为一种无源之水,因此对于“物自身”,也就是一般存在的思辨就无法在思想界立足。退而求其次,对于“物自身”演化规律的思辨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主题。在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里,“道”是比存在更高一级的抽象。因此“自然”在中国从表达“物自身”存在的概念变成一个表达“物自身”演化的概念。“自然”所表达从“存在”的具体形态变成“道”的具体形态。
“道”的思想的出现,意味着人们已经意识到存在某种支配性的力量,左右了外界“自身”(也就是最原始意义上的“自然”)的存在方式。原始意义的“自然”进化出了“自然而然”的意义。所以“自然”在诸子百家的时代变成一个和“漠然”、“泰然”类似的一个副词,被道家用来形容事物变化的方式而不是事物本身。老子把周边事物分为“万物”和“百姓”,因此“自然”就是“万物”“百姓”依照自身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的方式。这个时期,“自然”这个词汇是按照“万物之自然”,“才之自然”,天下之自然”,“天地之自然”这样方式使用的,用来描述某个特定的存在主体的运行特征。这在《老子》,《韩非子》,《庄子》,《淮南子》等典籍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在《庄子·知北游》中,庄子进而把物的世界和人类社会分而论之,认为这两个世界“自然”的方式存在差异,因而在认识论上也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这其中的积极意义被李约瑟认定为是中国科学思维的萌芽。李约瑟认为道家思维体现了诸如“自然界中无尊卑之别”,“科学在伦理上的中立”,“自然独*立于人的思维”等科学思维的特征。
西汉时期董仲舒意识到创造者的缺失,不论对于现实的政治伦理还是对于哲学上的宇宙论,都是不完整的。那种本质上宿命的东西,无论是“物自身”,还是无为的“自然”都因为缺乏逻辑链条的最后一环而不能让人满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就是建立在“天”成为宇宙万物的主宰的基础之上,用“使之自然”的方式建立起一种对于外界所发生的事情可以给出看上去更为合理解释的宇宙论。当然这样的宇宙论是不彻底的,“天”为什么能够主宰宇宙,是否是因为创造者的身份而得来则不得而知。广义上讲,这是“天”观念演化道路上最后一个环节。在“天”的观念笼罩下,“自然”不再是自在无为的,而是被支配的,具有了某种目的性。沿着这条道路发展演进的最后结果,就是“天即自然”,“天即理”。
“天”导致的宇宙模型变化,在中国思想史中留下的另一个痕迹,是对“道”的认知在能到达的程度上的变化。
对于支配自然的规律的探索是中国古代道家思想中的主要元素。老子被公认为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中最难以解读的,困难源于语言和观念。一般认为老子的“道”是指宇宙自然的变化演化的规律,“道法自然”。台*湾学者陈康的研究列举了“道”六种可能的形上学的意思:万事万物的终极起源;一切事物的储藏处;一切事物的模式;产生一切事物的动因;事物生长所凭借的原理;道的运行系一返循历程。老子的思想在中国宇宙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国文化中对于自然观念的主要组成。某种意义上讲,老子“道”的思想是中国文化问题·思考框架的具体体现。由于缺乏一个清晰的“创造”场景,“道”也就不可能按照究竟是造物者还是被造物来进行划分。在老子看来,“道”既是存在,也是支配存在的规律,这最终形成了一种混沌的一元论。
宇宙的这种混沌性质,有一种内在的本质上的宿命特征,最终导致了“道”的不可知性。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这意味着“道”本身乃是人类难以清晰地感受、理解和把握的,只能去体验而不能清晰表述出来。“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在语言、思想和“道”关系上也延续了来自宇宙的混沌性,认为“道”在本质上是人类不可完全认知的,因此思想不能确切地把握和表述“道”,语言作为思想的表达方式就更不能。这种神秘性让“道”对不同的体验者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同样,希腊人也相信坚信中存在一种秩序——希腊人称之为“逻各斯”(或者叫努斯),关于“逻各斯”这样观念的起源,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宇宙和自然的形成是以上面那样一个清晰的创造过程呈现,那么“它是被怎样的逻各斯支配?”这样的问题就会自然地出现并萦绕在脑海里。和中国人存在于混沌的宇宙中的“道”不同的是,他们坚信人类的理智可以理解世界的秩序,这种信念是古老宗教传承留给希腊人的思想遗产。希腊人对于规律、秩序的思考是从命运开始的。
命运是一个古老的人类信仰,是创始神话的一个直接后果。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都相信,宇宙和人间的万物既然都是神创的,那就要受到神设定的命运的主宰。希腊人以更加严肃的眼光看待命运。希腊人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们认为命运不是神安排的,相反在希腊神话中的诸神们也无法逃避命运的安排。对于命运的思考催生出希腊哲学中逻各斯这个概念:宇宙在逻各斯的支配下运行。
其实在希腊人对于秩序的思考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之前,希腊的神话就用人格神在象征意义上来表达宇宙中存在秩序这样的思想,即这个世界被某种秩序支配着。而且比老子的目光更为清晰的之处在于他们发现了在宇宙的不同的领域,存在着不同的秩序,它们各自独*立,用自己方式支配着各自的领域。希腊的神话里面,秩序作为一种超自然的具有支配性的力量,被赋予了神。有两个人格神,忒弥斯和狄刻,在神话模拟的世界中分别掌管人间秩序和自然秩序。
逻格斯虽然最初和“道”的意义相似,但“道”和“逻格斯”的含义在不同的宇宙模型中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异。相比“道”,逻各斯已经从“存在”中分离出来,这在宗教的语境中非常容易:“存在”是上帝的创造物,“逻各斯”则是上帝的属性,是上帝创造世界时的蓝图。人作为上帝的创造物,人类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理解上帝。这样的宗教观念转变为一种哲学上的信念,希腊人坚信逻各斯能够被人类理性认识,能够被人类的语言所表达。因此人类的理性和语言可以理解和表达宇宙的真理,这是希腊文化和中国文化的明显差异之一。这样的信念经由柏拉图,毕达哥拉斯影响到几乎所有希腊哲学门派。这样的思想发展到海德格尔那里成为一种绝对:他把一切存在都归结为语言。
在宗教的语境里一般认为,凡是神灵显示给人类的,都是人类的理性可以理解的。根据老子思想中“道”的不可知特征,可以判定老子的思想体系不太可能是传承自古老宗教,应该是在天观念形成之后形成的。混沌的、宿命的神秘不可知的宇宙和由此而来的不可言说的“道”,是中国文化中特殊、最根深蒂固的东西。
4:天观念体系下的宇宙论:气论、阴阳五行
在中国文化里面,“天”观念的出现是早于那些被我们归纳为中国宇宙论的那些思想的,因此中国人对于宇宙自然的观察与思考是通过“天”这个观念来进行的。作为基础性的问题·思考框架,“天”观念本身的特征一定会在中国宇宙论为代表的学术思想领域和方技术数中表现出来。气论,阴阳五行、周易八卦就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
前面提到过,自然意义上的“天”,涵盖了苍穹,天体,气象等不同事物。天观念的混沌的宇宙模型出现之后,在“自然的天”的构成要素中,星体的重要性消失了。这其中的思维定势在上一节讨论星占时候讨论过。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天”由苍穹和气象组成。“苍穹”是宇宙的空间部分,“气”充斥着宇宙,是填满宇宙空间的质料,这样一个朴素直观的想法,成为了中国宇宙论的一个基本特征。
首先是苍穹观念向空间观念的演变。空间的抽象,再伴随着时间度量轴的加入,宇宙的概念形成了。这个过程中,“天”观念带来的影响是无法避免的。
古老的“苍穹”代表了人们可见的头顶上的空间。苍穹是具体的,我们周围的一切,万事万物,所有种种,都发生在其中。惠施将其抽象为“大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此“大一”即是宇宙概念中空间部分最初的描述。《墨经》中有“久”与“宇”的概念:“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久,合古今旦莫。宇,冡东西南北”。久即时间,宇即空间,久宇即是宇宙,但在墨经仍无宇宙的名称。作为“苍穹”的一个抽象,“大一”,“宇”已经有了“无限”的含义。这样的抽象方式,似乎是很自然的,没受到“天”观念的影响,原因在于平坦的无限延伸的空间,也是混沌宇宙模型的特征。
“宇宙”一词来自尸子。对于“宇”与“宙”这两个概念,尸子说:“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在空间的描述上,尸子和《墨经》一样。但是在时间的抽象上,尸子要比《墨经》更坚定。如果说《墨经》中“久”的定义之一“弥异时也”还有具体事件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含义,在尸子的“宙”已经是一个纯粹的时间轴上的度量概念了。墨经和尸子的一个共同点是,时间是没有开始的起点,也没有结束的终点。这是混沌宇宙模型暗含以一种无始无终的存在方式,在时间观念上留下的印记。在创世神话的宇宙模型下,时间是有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的。前者是创世之际,后者则终止于世界末日。
庄子对于“宇”与“宙”二词的解说,让“宇宙”所包含的时空观念更加清晰。《庄子·庚桑楚》:“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乎本剽者宙也。”宇是整个空间,宙是整个时间,合而言之,宇宙即是整个的时空及其所包含的一切。至此完成了“自然的天”的时空观念在哲学上的概念化和系统化。
显然,这样的宇宙概念传承了“天”的特征,因为“宇宙”这样一个承载万事万物的容器和时间度量是以一种无始无终的方式存在,那么其中的事物肯定也是一样。如果说老子心目中还有“天地”(也就是宇宙)被创造出来的意思的话,“宇宙”概念的出现让这种“创造”的观念无所依托。因为创造在时间上需要一个起点,这又和潜意识中无始无终的存在方式相拗。
在哲学界一般视老子为中国宇宙论之创始者,是因为老子首先把“天”当作一个客观的事物予以关注,特别是它的构成和运行的规律。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所说的天,已经是和地对等的物质,没有任何最高主宰的意谓,完全是自然界的天。在老子的时代,尚无宇宙的名词,老子所谓“域”,其意谓即同于宇宙的“宇”。在老子这里,后来“宇宙”所具有的单纯的时空框架的概念还没有生成,其中的事物,例如“天地”连同它们占据的时空在老子心目中是不加以区分的。换言之“宇宙”不单是时空框架,也包含了其中的万物。
接下来的问题是什么构成了宇宙呢? 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的说法带有一贯的神秘性,这里出现的阴阳和气究竟是怎样参与宇宙生成的,让人联想无限。“气”在此一亮相就完成了从具体事物到哲学范畴抽象。庄子接着阐发老子这样的思想。庄子说“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认为万物乃由气的聚散决定的,而“道”是支配着气的聚散的规律。这等同于宣称在质料上,“气”是构成宇宙的唯一要素。
“天气”,“气象”给人留下的经验和直观印象,是它们充满着苍穹。在“苍穹”经抽象转化为“宇宙”之后,如果还坚持认为“气”充满了宇宙,是宇宙的构成要素,那么原始气象意义上的“气”也要经过抽象,才能与“宇宙”这样的哲学概念相适应。
“气”的观念来自远古,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气”的雏形。在“气”、“宇宙”、“天”以这样的方式联系在一起以后,“气”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用于描述自然的概念。从上面引述老子的话中可知,在老子这里,“气”已经完成了从具象存在物到哲学范畴的抽象。这个抽象是最高级别的,省略了一切中间过程,将宇宙和“气”以唯一的方式联系起来。空气的不可见,不具形状的特性,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它更适合扮演这个角色。“气”因而成为我们描述和理解宇宙的思想范畴。此后在中国文字中,“气”就是一个集自然概念、经验归纳和哲学范畴于一身的复合观念。既可以指大气,空气,凉风这样的自然事物;也可以特指在中医、堪舆等方技术数领域中某些预先划分定义的特定类型的自然现象;还可以在宇宙论的哲学讨论中担当起哲学范畴的重任,比如在老庄、王船山的气论以及张载二程的理气论中,气所扮演的角色。
混沌的宇宙模型和“宇宙是以气的方式存在和演化”这样的思维定势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联系。可以说在探讨关于“天”的演化规律时,建立一种气论的宇宙模型是一种必然,这种必然来自混沌宇宙模型所形成的问题·思考框架。在此框架下,混沌的宇宙被看作是一团混沌的气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思想方法,人们无法想象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替代它来解释宇宙的演化。因此老子用一种断然的方式完成了“气”观念的抽象之后,不曾引起人们的质疑。在这之后“天”、宇宙通过“气”联系在一起,就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一种潜意识。
在断言宇宙是气是构成的之后,老子还用相同的方式断定支配“气”运行的是“阴阳”。
“阴阳”最早出现在史籍上的,应该是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发生地震时伯阳父所发表的评论:“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这个时候阴阳似乎已经是一种描述自然的常用概念。阴阳的思想渊源非常古老。在人类思想史上我们能发现多种关于人类和自然界的二元对立的观念,诸如善与恶、光明与黑暗、雄与雌、爱与恨、单一与多样等,因具有普遍性而被推广更加宽广的领域,甚至被认为是支配宇宙运动法则。其共性在于,这一对范畴它们之间彼此相互对立依存制约,相互转换,因此被认为是宇宙运行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力量。这样的思想在各个文明中都有,存在的形式从最原始最简单的宇宙分类模式一直到最为高深层次的哲学体系。
《周易》作为当时流行的一种占卜手段,所蕴含的宇宙观念应该是代表了当时流行的并被广为接受的某些源自古老宗教的观念,阴阳的观念也蕴含在其中。
《周易》的宇宙观念和老子很相像,人们还能隐约分辨出一个被创造出的自然意义上的“天”。宇宙,也就是八卦的生成是这样的:“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系辞上传》)。”在《周易》中,宇宙被分为八个自然范畴,也就是八卦。其两两对立又相互感通作用。在《周易》看来,静止的宇宙是不可想象的,“生生之谓易”,宇宙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演化所遵循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种宇宙论和宇宙发生论和老庄的思想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来自一种混沌的宇宙模型。混沌的宇宙自身按照某种规律演化出我们看见的样子。《周易》的“无极”类似老子的“道”,《周易》的“两仪”类似于老子的“阴阳”是这种不同层次上表现出的规律的名称。
作为一种占术,《周易》不关注宇宙的质料构成而只关注宇宙运行的规律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周易》看待宇宙的眼光是更加抽象的,作为宇宙质料的“气”完全被忽视了。但是在阴阳的观念上《周易》和老庄的思想体系是吻合的,甚者可以相互佐证。这就让道家思想成为一种坚不可摧的意识基础。
在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中,关于宇宙的构成以及演化的规律这样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但是“天”的存在的目的和意义似乎始终没有进入人们的视线。这是混沌的宇宙模型基础上的宇宙论固有的特色。
关于“宇宙存在的目的”这样的思考需要一个和混沌的宇宙模型不一样的角度才能萌发出来。一些现代学者已经注意到在先秦典籍存在着诸如“或使”,“莫为”等形容宇宙的字眼,据此证明在中国历史上也存在过属于宇宙目的论的思想元素。其实在中国古代思想中有关于宇宙存在的目的思考一点都不令人奇怪,因为这是世界上各地的原始文化普遍存在的思想元素。创世的神学带来的宇宙模型和宇宙论,要比混沌的宇宙模型简单和直观。但是当“天”的观念进入自然领域,混沌的宇宙模型一旦形成,宇宙目的论就是一个注定是要被筛选掉的思想元素。
在确定了“气”是构成宇宙的质料,“阴阳”是“气”运行的规律之后,中国哲学宇宙论的基本框架就建成了。混沌的宇宙模型在形而下术数方技领域里的具体表现形式是阴阳五行思想体系。
阴阳这一对来自古代的观念被老子引进到宇宙论,用来描述宇宙运行的规律。但因为阴阳所具有的抽象性质,要直接说阴阳直接作用于万物,或者阴阳生万物,仿佛中间还是缺少一个环节。在思想上,需要一个把现实世界中可以触摸到的万物和阴阳这对范畴联系起来的中间环节。五行概念的出现,填平了中国宇宙论形而上和形而下世界之间的鸿沟。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五行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类精神世界用于描述自然的产物。五行不但同属于主观客观两个世界,也同属于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世界。
从思想方法上讲,五行学说是人们在考虑“自然万物是什么构成的”这类问题时才会出现的。本质上是人们已经意识到或者认识到的自然世界的性质特征可以用少数几个事物性质的组合来表述。在古代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时代特征的思想方法,相比于原始思想观念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古典希腊时期的自然哲学中,从泰勒的世界是水构成的命题开始,到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论,再到恩培多克勒的关于宇宙本原说,认为宇宙万物是由水、火、气和土构成的;这都是一种力图解释自然世界的尝试。
“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甘誓》据说是夏朝遗文,文中的“五行”“三正”具体所指不详,但“五行”和“三正”并用,可以推想它或许是和上古时期的宗教观念相联系的某种戒律。在原始宗教里,五是一个特定的数字,四方和天极构成了“五”。
现在流行的金木水火土的“五行”见于《尚书·洪范》:“初一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威,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手甘。”《洪范》一文,据记载作于西周初年,乃周灭商后二年,商朝旧臣箕子向周武王所陈述的“天地之DF”的记录。箕子说,天赐给禹《洪范》九畴,也就是九种“天地之DF”,“五行”是九畴中的第一DF。箕子关于天赐禹《洪范》九畴说法未必当真,但《洪范》中五行来自远古宗教应该是可以相信的。《史记·历书》云:“黄帝考定星历,以立五行。”很多人以此推论,五行观念来自黄帝,和星历气象有关。古往今来,学界对五行说起源的解说可谓层出不穷,至今尚未有定论。
近代出土《郭店楚墓竹简》有《五行》一篇,保存有战国中期以前五行思想的原样。据郭店本《五行》记载:“五行: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口(行);口口(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以上所引依文物出版社本释文)
郭店本《五行》的“五行”与木、火、土、金、水的“五行”无关,基本上是一种道德伦理说,与传统的阴阳五行学说在思想上不相通。这说明“五行”本身或许是一种源于远古宗教的、已经失传的某种关于宇宙法则的外在形式,在夏商周时期的宗教变革中,原始的五行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含义。在周天子对于礼仪的追求下,人们尝试用当下的观念重新赋予古老的形式一种新的思想内涵。郭店本五行的出现让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也许当时曾经出现多种重新诠释《五行》思想的尝试,显然着眼点还是在政治伦理领域。
在中国思想史上,邹衍最早把阴阳和五行概念相结合起来,提出系统的阴阳五行说。目的在于建构宇宙图式并在此基础上解释自然现象的成因及其变化法则。
以数字“五”为体系框架来维度分解宇宙自然,用五种不同属性来概括世界万物是一个合理出发点。是因为“五”这个数字在古老的原始宗教中有一种象征的意义。直观的东西南北中形成的空间结构,看上去有理由让人相信“五”这个数代表了“天”的某种本质。这是“五行”源自古代宗教五方说的论点,此外“五”的来源还有中原气候的五季说。人手指计数说,五星说,世界五材构成说等。
作为基础要素,金木水火土这五种被选出来的物质所呈现出的性质也是鲜明的、具有典型性的、已经被人熟知的。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具有阳热,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具有长养,发育特性者统属于土;具有清静,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冷,滋润,就下,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如果万物真的能用五种性质所概括,那么还有什么比金木水火土这五行更为合适呢?从形式上讲,五行学说称得上是一个完美的描述世界的模式。
五行暗含“万物(只能)是由五种元素组成”这样的想法,自然的多样用五种质料的组合就足以表达。五行的理论让人们有了这样的一种信念:自然万物都是依照五行的法则生成的;反过来说也对,自然万物表现出的繁杂各异的性质,可以按照金木水火土为基准进行分解。阴阳五行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认识事物的维度。实际上,阴阳五行理论就是中国文化的知识坐标系,它在中国在思想史上,特别是思想方法上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按照现代的知识发生理论的术语,几乎所有的外界的知识,如果要融入到中国学术的体系,必须要借助阴阳五行的形式表示出来。反过来的命题也是成立的:一种新知识,如果无法用五行的体系来表达,中国人是无法理解的。
阴阳五行不仅是对宇宙的构成作出的解释,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描述了宇宙的演化的规则,根据这样的规则,人们可以对于事物的发展的结果或者未来可能的趋势作出预测。阴阳这对对立统一的法则,以及金木水火土中任意两种元素组合在一起的所呈现的相消相长的法则一起构成了支配宇宙运动的法则。很自然地,理论上的这种完备性让使得在堪舆,占卜,问诊,用药等等领域,阴阳五行都责无旁贷地担当了理论基石的角色。
这种法则是建立在组成五行的五种元素的特性之上的。当我们把五行作为单一五种的物质元素来看的时候,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顺次相生,隔一相克”就已经有点牵强了。常识告诉我们水克火,水生木,木生火可用常识可以解释,但是木克土呢?金生水呢?当再进一步把五行作为一组范畴用来描述宇宙生命和自然万物的时候,单个元素的性质和似乎是随意制定彼此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对此,中国思想史上好像没听见过有什么质疑的声音。是什么让人们对于这样的法则可以适用宇宙生命万物坚信不疑?形式的上的简洁对称或许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一个,那就是巫术思维的存在:相信神秘力量的存在,相信它的存在让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不但在形式上显示出优美对称,而且规律的确凿性也是不言自明的。
所以到了邹衍这里,五行虽然在字面上相同,但在观念上相比较《洪范》的五行有了本质上的变化。人们依稀还能看出“金木水火土在”《洪范》中是按照宗教习俗被象征性的使用的,就像希腊神话中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黑铁时代一样,我们不能在字面上理解这些金属的意思。但是在邹衍用阴阳五行构造的世界图像中,金木水火土这五行变成了构成世界的五大元素。不仅如此,和“气”的概念的扩展一样,五行既可以指实际的自然物质,也可以在某些领域中表示对于某种自然现象的分类描述,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宇宙哲学的基本范畴。
观念这样的变化显然的已经是把自然宇宙当作一个客观存在进行考察时候才会发生的。当“万物是怎样构成的”这样的问题浮现出来,金木水火土就单只具有象征意义,还是构成我们脚下世界的元素。认为自然万物由金木水火土这五样物质构成,相比老子和《周易》的宇宙生成图像,形而上的味道要少一些,要更加接近真实的世界。显然的,此时人们已经有了这样的自信:借助于金木水火土各自独特的、人类的感官经验可以把握的性质,就可以通过它们了解宇宙“万物”。
阴阳五行的思想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适用于“宇宙”“万物”,还是从一个狭小的术数范围逐步扩展到宇宙,现在不得而知。但是根据《史记》的记载似乎是后者。《史记》评价邹衍在空间上的拓展是:“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限”,在时间上涉及“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机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在窥探事物的本质上“深观阴阳消息”,将阴阳五行推广为宇宙的普遍规律。我们又一次看到混沌的宇宙模型带来的影响。既然“天”是无所不包的,阴阳五行作“天”的运行规律,也就不存在那些领域可以例外。邹衍以及后人从来没有意识到宇宙中有什么不能被阴阳五行支配的领域。自然植物、动物,星体,人类社会,人体本身都在“天”的含义之内。天人相应是一种不言自明的潜在的思想观念,是阴阳五行理论的基础。
阴阳五行说最先获得人们的认同是在社会政治领域。五行在这个领域中的形态是一种历史哲学、一种天命论,即邹衍五德终始说。《史记·孟子荀卿传》记载邹衍五德终始说的概略是“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阴阳五行从原本的自然领域进入天道领域的时候,没人觉得这有什么异常。邹衍自己也没意识到自然领域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之间有什么不同,把表征自然秩序的五行换成“五德”就完成了从自然领域到历史政治领域转换。
在“天”观念混沌的宇宙模型的主导下,“气”“阴阳”为核心的宇宙论占据了形而上的哲学领域,阴阳五行的思想体系则占据了形而下的各文化层面。贯穿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领域的是“气”。这个概念具有的从最抽象到最具体广泛性,使它成为中国人在描述自然领域人文领域和和人自身的时候一个通用的、几乎无所不能的一个范畴。产生了以太极为观念上的枢纽,阴阳五行为主要范畴的宇宙自然理论体系。涵盖政治,伦理,历史,天文,历法,音律,医药,兵书,术数等所有文化领域。这个体系形式上简洁但涵盖广泛,思想上精炼直观但又无比的深奥。之所以如此,除了混沌的宇宙模型,巫术思维也是决定的因素。
5:天观念体系的思维特征之一:巫术思维
“天”观念最初的形成和发展前半程,是在宗教的氛围中进行的。也就是说,“天”观念最初是涵盖灵异空间的事物和对其思辨的。在后续的世俗化过程中,原始宗教是所有消失的宗教形态中的一部分。这和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宗教发展有所不同。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原始宗教,是被一种新的更加高级的宗教所取代而消失。中国的特殊性在于,原始宗教的消失是因为“天”观念出现之后,铲除了神灵存在的空间。这种特殊性,也给中国文化留下深刻的印记。具体来说,由于“天”的观念在摧毁原始宗教的时候还没有形成一种完备的思想体系,蕴含在原始宗教中的旧有的思维方式,由于缺乏新的宗教思想加以取代而依然存在。虽然原始宗教的思想和形式消亡了,但旧的思维方式被定格了下来,最后以无神论的形态表现出来。
巫术的思想基础主要是建立在自然神灵(Natural God)崇拜之上。这是原始宗教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石器时期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其中的神学思想反映了人类早期对自然的认知。自然现象被分为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等等不同的领域。人们认定这些不同的自然领域表现出的各自独特的现象和规律,是被不同的神灵支配的结果。
这样的神学显然包含了以下两种思想:1)对于自然事物的分类;2)不同类别的自然事物是由不同的规律支配着。
关于在“支配”过程中表现出的力量的来源,按照当时认知水准,物体的运动被认为是人类或者某种动物作用的结果。一个没有施者存在的力量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人们想象支配各个自然领域的神秘力量的施主是一个具有人格的自然神,用把自然现象归结于自然神灵的作用的方式来解释自然现象。自然神灵崇拜是人类最初为了解释自然现象而出现的,代表了当时人们对于自然认知的水平。
自然神灵崇拜在中国的发展,是在商周时期宗教变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在“天”的观念形成以及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神灵崇拜首先被对“天”的崇拜取代,在随后的世俗化过程中,其思维方式在纳入到“天”的思想体系的时候被加以改造,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巫术思维。认可这种思维方式,是阴阳五行八卦作为一种理性工具能够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殷商初期社会处在自然神灵崇拜阶段。在殷商时期有记载中的诸多的祭祀方式中,有很典型的属于自然崇拜的祭祀方式。例如所谓的燎祭,就是燃烧祭品,让燃烧祭品青烟至上天空,人们以为那里应该是天上诸神的所在地。瘗祭则把祭品埋在土里来祭山神和地神。沉祭,把祭品投入水里祭水神。史书中还有商汤王在祈雨祭祀仪式上以巫师面貌出现的记载。这证明对自然神灵的崇拜是殷商人宗教活动的组成部分。殷商人的自然神灵在神的等级上是这样的:上帝最高,下面是各个天神,也就是分管各个自然领域的神。然后是地示,也就是各贵族大臣的祖先,他们掌管人世间的事情。这些构成了“帝廷”,占据着殷商人的灵异世界。
在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以后,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认知水准就已远超出自然神灵崇拜所蕴含的思想。人们对这些神灵是否存在质疑;即使是存在,这些神灵能否回应人们在祭祀时的诉求也值得质疑。这种质疑在不同的宗教体系里因为应对方式不同,后续的发展是不同的。自然神灵在有些地方消失了。有些地方的自然神作为人物角色进入到创始的神话,作为自然界各个部件被创造的象征而存在。对于他们的崇拜也因为在于创世神话所扮演角色的英雄业绩,而不再带有目的性。
对自然神灵的质疑在中国也存在。我们注意到在商朝的中期,对于自然神的祭祀活动就大为减少,最后基本消失。既然这个思想过程在世界其他地方出现,中国也不会是个例外,虽然这个过程在中国思想史上没有留下什么印记。
在宗教发展的历史上,最初那种对于自然神灵献祭模式的宗教活动在世界上很多地方消失了。自然神灵崇拜中所蕴含的思想被一种更深刻的思想取代,那就是认为支配宇宙的不是各个自然神,而是一种更为本质的力量,这种力量存在于不同的自然领域,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我们。
这种神秘力量在世界各地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古巴比伦的“命运”,古希腊的“努斯”,中国的“道”(这是后来的词汇,准确地说应该是那个能抽象出哲学上的“道”观念的原始宗教观念,具体的叫什么不清楚),古代印度雅利安人的“利塔”都是人们在自然神阶段之后,对这种神秘的支配自然的力量的称呼。在美洲非洲澳洲等仍停留在原始狩猎采集阶段的人,也感受到这种神秘力量。虽然他们还处在渔猎阶段,对自然没有过多的祈求,对于自然界认知尚处在低级的阶段,但他们能明确地感受到这种神秘力量的存在,并用明确的语言来形容这它们。梅兰尼西亚人的“马纳”,印第安人的“瓦坎”,“欧伦达”,“摩尼图”,澳洲部落的“阿隆吉他”等等。这说明人类意识到支配宇宙自然力量的存在是普遍性的。之所以说是“神秘”的,是因为在前科学时代,一种没有施主的力量是无法想象的。只有人或者动物,也就是只有具有生命的东西才能释放出力量,才是可以理解的。说它神秘的原因是因为它的主人还未找到。现代人能理解的诸如“空气对流”、“万有引力”等常识,在古代是超出想象的。
在自然神灵崇拜之后对于这种神秘力量思辨是在两个截然不同的的思想方式下进行的。一个导致了一神教的出现,另一个则倒向了巫术。
巫术的思维特征是:1,确信支配自然的神秘的存在;2,相信人类可以干预甚至是支配这种神秘力量;3,任意两件事物都可以通过神秘力量关联起来。这是巫术声称可以改变未来,预知未来的思想基础。巫术代表着这个时期一种人类盲目自信乐观的思想方法。
宗教和巫术有本质的区别。宗教也承认神秘力量存在,但是在形而上的层面上看待它的。首先是由此导出存在一个比各个自然神灵更高级的神灵。这不但是按照神学逻辑思维推导的必然结果,还为神秘力量找到了施加者从而消除了这种神秘性。其次既然这个存在是至高无上的、是整个宇宙的创造者和支配者,它的意志就不可能因为某个人的祈祷或法术而改变。是否秉持这样的信念是宗教和巫术的分水岭。在宗教的立场看,巫术就是一种对于那个最高存在(也就是上帝)的僭越和冒犯。宗教和巫术的区别在于,宗教是试图探求这个最高存在的真*相,而巫术则不关心这个,只试图让自己的法术更加有效。
但是在人类历史上,巫术却表现出的超乎寻常的诱*惑力和生命力。从远古时期出现一直到当下,不但依然存在,而且生命力顽强,宗教甚至现代科学都不足以完全战胜它。其中的原因就在它思想方式中。证明两个事件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要比让人相信它们之间有关联难得多。因为从逻辑上讲,证明一个东西不存在要比证明一个东西存在困难。前者你需要穷尽世界,后者只要举出一个实例即可。即便今天已经被科学证明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两个事件,但谁也不能保证在未来新的科学发现产生之后两者之间仍然没有关联。因此当巫师声称两个事件之间存在着联系的时候,如果要想在当前科学的范围内否定他不算困难,但是在灵异世界里论战,输赢就是不确定的了。
在自然神崇拜之后的很长一个阶段里,有各式各样的巫术盛行在世界各地。公元前一千年前后的这段时间,巫术在全世界范围内盛行。例如公元前8世纪统治意大利半岛的埃特鲁斯坎人,习惯用将油撒在水面,依照油花散开的形状预测未来。另外一种是根据宰杀动物的内脏的形态预卜未来。这样的习俗影响了罗马人,一直延续到罗马帝国时代。据考证,希腊人众多的奥林匹亚神的节日的原型,几乎都是最原始的各式各样的巫术性质的驱邪仪式。北欧此时更是女巫和神灵充斥的世界。罗马作家普鲁塔克说,巫术是一种病态思维。这意味着巫术思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量,需要一种更为强大的理性力量才能使得人们从中解脱出来。
对于人类思想观念发展的考察可以的得知,走出巫术迷信所仰仗的思想武器就是宗教。宗教自身的发展能使得人类的理性得到自然成长,可以看清楚巫术的本质而超越巫术。欧洲思想史上两次大的思想飞跃都是以宗教变革的方式出现。让欧洲人基本上摆脱了原始迷信和巫术。第一次是公元前8世纪荷马史诗的出现。它标志着希腊人从祖先崇拜、自然神灵崇拜、图腾崇拜等为代表的原始宗教阶段进化到多神论的宗教阶段。第二次是基*督教时期的罗马帝国。罗马皇帝狄奥西多在公元391年颁布法律禁止一切预知活动。当时流行的预知活动几乎涵盖一切人为和自然的占卜活动。包括掷骰子、抽签、查看牺牲动物的内脏、解梦、根据鸟的飞行和摄食方式所表达的神意等等。这件事情从政治上讲,是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对于异教的一次扫荡。
人类最古老的宗教思想,就是坚信相信宇宙着存在着某种人类可以理解,但不能改变的运行法则,宇宙万物的运动变换规律受到这种法则的支配。当这些成为人们的意识形态基础,巫术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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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的是殷商人的宗教是朝向巫术化的方向发展的。从出土的文物证据看出,商朝中后期对自然神灵祭祀逐渐消之后,占卜特色极浓的祭祀活动却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西周初期,在周公宗教变革在去掉“上帝”的人格后,殷商时期盛行的占卜风气才逐渐消失。这不是因为精神层面上的发展超越了巫术,而是因为失去了人格的神,无法成为问卜的对象。
由于没有新的宗教思想取代,巫术的思维方式并没有随着殷商宗教的消亡而被根除。一个显著的证据就是虽然占卜消失了,但另外一种占术迅速地取代了它。《周易》很快流行起来,一直到当下。这说明在世俗化的过程中,殷商时期的宗教本身特有巫术思维不但没有得以克服,反而经由周公宗教变革的进一步加强。
这是由“天”观念的特征所决定的。原始宗教中的巫术思维和混沌的无神的宇宙模型在思维方式上有一种天然的契合。“天”本身就可以认为是自然神灵的汇集和抽象。包含的中巫术思维跨越自然领域的特征很快就在“天”观念的自我扩张中发挥了作用;而且在扩张的过程中自身在体系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剧。可以说,在世俗化过程中,巫术思维化身为无神的方式几乎是原封不动地进入到这个时期形成的中国文化中。
“天”涵盖了我们的感官所能感受到的一切,因此“天下”被同样的规律所支配,对于春秋时期的中国思想家来说这成为不证自明的事情。这种潜意识随即进入中国的思想界,造成的后果是:不假思索地把宇宙、自然、社会、人体看成是一个整体,它们被用样的规律或者法则支配,彼此之间可以无*界限的相互关联。正因为有这样的思维方式为基础,凡是用来描述“天”的思想范畴和工具,例如道,阴阳,五行都可以任意跨界无限类推,用来描述“天下”的一切事物和人类自身。
在“上帝”到“天”的转变过程中人格的消失,也让神秘力量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在原先的自然神崇拜的语境下,“神秘”的含义是指还没找到支配各个自然领域力量的来源。也就是在原来的观念空间里面还没有给这个神秘的力量找一个合理的归属。在这个意义上讲神秘的意思就是神秘力量的施主的身份是悬疑的,尚待寻找。在宗教发展的进路中,给这个神秘力量找到的主人是那个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神,神秘因此而性消失。在巫术发展进路中,情况不同,因为巫师根本就不在乎这个,因此这个问题也就不成为问题。在“天”观念体系里,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神秘”意味着不可知,而不意味着没有找到来源。这是因为在“天”观念下,宇宙和世界的构成框架已经发生改变。原先存在一个主宰的宇宙观念已经悄然变成一个混沌宇宙的观念,原先的具有人格的自然神灵已经没有安身之处。人格化神的消失,让支配这个世界的力量以一种没有来源的、宿命的、神秘的方式存在,以一种人类无法的理解的、不可琢磨、不可接近的方式存在。在这样的宇宙里面,神秘变成是一种必然的属性,硬要为一种神秘的力量找到一个施者,反倒是一件多余的事情。
藏身在无神论的中国文化里巫术思维特征是:1)坚信神秘力量的存在。2)整个“天”都在这种神秘力量的支配之下,任何的几件事情都可以用这种神秘力量联系起来。3)神秘力量具有不可尽知,不可尽言的特征。
巫术的思维方式是和混沌的宇宙观念密切相关的,两者分别可以看作是“天”观念体系在宇宙模型和思维方式这两个领域的直接显现,是“天”在形成过程中沉淀下的固有的本质特征。两者一起构成了中国思想学术主要的理性方式。
混沌的宇宙模型作为思想的土壤,只适应巫术思维的生长。一些包含多种思想特质的事物,在被纳入“天”的观念体系之后,就只剩下具有巫术特征的那一部分,其余的部分都被天的体系过滤掉了。让我以星占为例说明这一点。
星占是最古老的占卜术,其思想发源于人类文明的起点,和人类文明一样古老。美索不达米亚人带给全人类最古老的信仰之一,就是坚信天上星群和人间的事物是关联在一起的。这应该是人类的意识初开的时候最朴素最直接的想法,是真正宗教思想的萌芽。这样的思想在不同的地方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从这里出发产生了宗教、哲学和科学,当然还有巫术。
星占之所以在所有的巫术之中显得非常特别,是因为它用来作为预测的出发点是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对于外部世界的感官经验之上。它不像其他的巫术那样从一个主观的意象开始,而是从一个非常确凿的、可以观测到的、可以验证的事实出发。对于它的不同解释是宗教、科学和巫术源头。
在苏美尔古和代埃及的宗教里,天体都是被想象成神的居所,特别是太阳。宇宙中物体中所有超越生命的属性:永恒,不朽,秩序,规律,光明的提供者,道德的监督者,生命的创造者都是从星座和太阳那感悟到的。这些性质让星体成为神的载体,成为人们膜拜的对象。古代印度雅利安人也有同样的思想发展。对于星相的观测首先是基于宗教目的的。苏美尔人长达数个世纪持续观测积累了人类最早的天文记录,这些最早的天文知识,形成了人类最初的天文学。例如他们引入了将小时分为60分钟,每分钟分60秒,每天24小时的计时系统。把星宿点连在一起,形成星座,给予星座一个形象化的名称,这些都是这个时期苏美尔人给人类留下的宝贵遗产。
埃及和印度这两个地方随后的思想发展也是纯粹宗教性质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埃及发展出一套创世神话,把人间的秩序和天上星体所表现出来的秩序连在一起。印度人则认为每个星体都是神的不同显现,世间的事物同样也是神灵的显现,从而走向泛神论。印度教和佛教都是在这样思想基础上发展的结果。
古巴比伦地区的迦勒底人,则从这种思想里面开发出一种实用性,把星体和人间事物通过一种神秘的法则联系在一起,发展成为一种用来预测未来的星占术。这是基于一种介于宗教和巫术之间的思想,星占术被视为是解释宇宙意志,是根据神圣理智来指导和调整人类生活的最佳方法。
希腊人在这三个方面都继承了古代思想。天空是希腊人的神话的背景,各个星体是神话里面的主角。希腊的星占家不但为民族国家等大的集体服务,还为个人提供服务。天上星体和人间事物的映射从族群级别上扩展到个人的级别上,这就要就对于星座的观测具有相应的细致程度。不但如此,希腊人还把这样的思想引入哲学,作为一种坚信宇宙目性和秩序存在理论的论证基础。在此基础上发展天体的运行模型以及模型的数学理论。到了希腊化时代,诸多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家,例如几何学家欧几里德,数学家兼自然科学家阿基米德,天文学家喜帕恰斯、托勒密都试图建立行星的轨道模型。他们所做的工作已经属于科学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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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天象和人间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星占思想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天文”和“人文”相关连的思想最早在《易经》贲卦的象辞上出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又《易·系辞上》有云∶“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天文”既用以指天象,也指称中国古代仰观天象以占知人事吉凶之学问。《易·系辞上》屡言“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汉书·艺文志》数术略“天文二十一家”后班固的跋语云∶“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日月五星,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
中国的星占术传说是黄帝发明的。把天空中的星体按照阴阳、五行、十方和十二宫划分,把这样得到的天宫图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应。以此作为对于人间事物的预卜。星占和远古时期的宗教有什么关系,已不得而知。在已知的上述说法中,有科学的元素,但更多的是巫术的成分。
在宗教消亡后,星占术原先蕴含的宗教思想如果有的话也失去了根基。科学的元素也消失了。中国星占的后续发展是纯巫术的,成为一个殷商时期的天人关系神学和后来的阴阳五行学说的混合体:天是至高无上的神,人只能听从天意的安排。帝王受天命而做人间的帝王,其言行都是秉承天命,体现着天的意志。宇宙法则的表现形式是阴阳五行。
或许是由于星占这样的具有坚实客观基础的事物,无法纳入混沌的宇宙模型。在中国思想界特定的大环境中,星占始终没能成为中国的学术思想领域的素材。学术思想界对它不感兴趣,星相知识也和中国的宇宙论毫无关系。星占在中国始终是和堪舆一样属于方术计技的一类。相反地,讨论筮卜这种从一个主观图像到另外一种主观图像、和客观世界并无直接联系的《周易》——不论题材还是思想内容——反而成为了中国思想学术的主流。
星占在中国的发展可以看作是一个文化元素的发展受制于“天”的观念体系的又一个例证。作为观念的基础,“天”一定会把自己的印记深深地留在一切纳入到自身体系的事物身上。
6:天观念体系下的王权思想:天子、天下
在世俗的语境下,“义理的天”很难严格和“命运的天”、“主宰的天”区分开来。但还是不难觉察到,“义理的天”基本是世俗的,不带有半点的宗教色彩,是根据西周时期神学演绎出的世俗的政治伦理。大致包含了“天子”“天下”“大一统”等这些内容。在政治思想领域里的拓展,是“天”观念体系最重要的方面。
一整套被看作是“义理的天”的具体形态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式的皇权构建了合理性基础,是它决定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个意义上的“天”从商周宗教变革的开端萌生,到秦的统一完成最后定型。“天子”,“天下”,“天命”“大一统”等具体内涵相继出现,构成了一套完整的政治理论。
在古代,君权神授是一种人类社会中普遍的权力来源方式。殷商时期,“君权神授”的确是属于宗教领域的事情。周以后宗教消亡,“君权神授”需要一种为世人认可的世俗化版本。“义理的天”,把“天”的神学成分和“自然的天”中的政治版图那一部分撮合在一起,发展成一种半神学半政治哲学的混合学说,和“打江山坐江山”的政治手段一起,成为中国政治游戏的铁律。
“天下”是“义理的天”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作为一个世俗的政治性的概念,它从殷商的“四方”和“万邦”开始,分别代表“疆土”和“人民”。周朝的后期,以黄河流域作中心的“中国”的概念逐渐扩大,《左传》《国语》等史书,开始使用“天下”一词,字义上的意思为“普天之下”。后人认定“天下”是一个远古时期就存在的概念,让人忘记了它的演变过程。《史记·五帝本纪》有这样的说法:“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
“天下”是“天”在政治秩序层面上“政治版图”这个概念的具体化、实例化表述。借助了“江山社稷”这样的概念,把自然地理和政治神学这个两个原本不相干的领域链接起来成为一个整体。“江山社稷”是“天下”一个意思相近、但包含了具体指向的词汇,可以看作是“天下”观念的注解。“江山”一开始是一个纯自然地理的概念,是由包括土地疆界,土地上所有自然形态的构成。《庄子·山木》:“彼其道远而险,又有江山,我无舟车,奈何?”。“社”是土地神,“稷”是丰产神,在进入到农业社会之后,两个神灵主宰着人们的收成。因此进入到农业社会后,江山社稷就构成了一个人类共同体生存的基础。在殷商的宗教里,上帝是社神和稷神的领导。当“天”取代了上帝,也就收编了社稷。依照这样的神学,“天子”作为“江山”和“社稷”的所有者,就构成了“天子”拥有“天下”这样的观念。“江山”后来变成国家疆土的意义意思:《三国志·吴志·贺邵传》:“割据江山,拓土万里。”
《周礼》规定,全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王(天子):“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天下”观念的出现,让国家版图成为一个整体,成为“天子”的私产。“天子”可以像处置自己私产一样,拥有无限的权力。古老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意思在这发生了改变。一个地区性的领主接受一个“王”的统领,和一个王声称拥有这个地区而拥有统治权是不一样的。
“义理的天”意义上的演化至此,中国君权的含义性质较之夏商时期有了本质上变化。“义理的天”在意识形态上赋予了“天子”拥有超越此前人类社会所有类型“王”的权力的可能性。事实上,在战国时期,诸侯们已经把这样的可能转变为政治现实,构造出强大的以君权为外在形态的国家权力。相比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君权,中国的特殊性在于第一,拥有“天下”这种特殊权力来源赋予君权绝对性和不可度让性,这在消除了现实政治中的任何妥协的可能性。第二,让来自贵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也失去了在政治上对君权的制衡;第三,世俗化以后原先来自神学的制约也消失了。借助这样的绝对的国家权力,诸侯们,也就是那些潜在的天子们不但迅速的摧毁了旧秩序,还构造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秩序。中央集权的封建宗法制度就是这种国家权力意志的结果。
周人首创“天子”,这个称谓被随后的各朝各代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沿用。在祖先崇拜的观念下,父母无条件地拥有孩子。由此推演出的“天下”和“天子”的观念,构成了整个封建宗法制度的基础。对于“天子”的说法,《尚书·洪范》给出这样的解释:“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梁启超认为此语最能表出各代“天子理想”之全部。
在中国历史上,“天子”拥有“天下”似乎是一件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的事情,中国思想学术界没有人对此表示过质疑,也没人煞费苦心地做过论证。但是思想界并没与忽视这个推理环节。似乎是为了打消世人的疑虑,他们提出了“天命”这样一个神学的或者形而上的观念,让“天子”“天下”之间的关系看上去合乎逻辑,也间接地证明了“天子”应该拥有“天下”。这可以看作周公用“以德配天”来为现实的政治秩序提供存在合法性思想的后续发展。因此“天命”观对于中国皇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皇家“圣旨”开篇就是所谓的“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目的就是要提醒世人,皇权的作为就是“天命”的体现。“天”,“天下”,“天子”,“天命”一起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封建宗法制度的观念基础,也是中国政治哲学的基础。
其实,如果宗教在社会上一息尚存,“天下”和“天子”“天命”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用简单的神学逻辑联系起来。“天”如果还有人格,“天命”“天意”这样的概念就呼之欲出。但是在无神的语境下,要让人相信“天命”这样的东西确实存在、相信“天”是通过“天命”把“天下”赋予“天子”,完成宗教语境下君权神授的功能,就要花费一番心思了。
商时期,只有具体的“王”,因此只有“王令”的说法,就是指某个具体的王发布的某个号令。“王令”在商甲骨卜辞中很常见。按照殷人的习俗,凡发出的“王令”一般都需得到占卜的肯定。这可以看作是“神”对王在这次行动中的一次性授权,让王在这次行动中的颁布的“王令”有了正当性和权威性。这是“君权神授”最原始的思想和形式。此时“命”字尚未出现,在殷商时期,“命运”这样有深刻思想内涵甚至富有哲学意味的概念不太可能出现,否则人们就不会热衷巫术了。
周灭商以后,最初“王令”一词被沿用。周初时期使用“王令”或“大令”等词汇,稍后“王令”词改为“王命”,并沿袭下来。这意味着“王”可以自行其事,一字之变不但反映了人们对于神认知的改变,在行事方式上还意味着对于周人实现了对商人“上帝”的僭越。著名的周国青铜器,号称“海内三宝”的《毛公鼎》《大盂鼎》《大克鼎》铭文中关于王命词措有“天”、“天有大令”、“王令”,“王令”、 “皇天”、“朕令”,“天”、“皇天”、“王命”、“命”、“大命”、“受大命”、“专命专*政”等。从“令”、“大令”、“王令”,到“命”、“大命”、“王命”词汇上变化体现了观念上的渐进式变化。但是此时,“天命”一词仍然未出现。
《尚书》,《大雅》和《小雅》中都出现过“天命”一词,但是上述根据三鼎铭文,以及学界考证,这些应是后人修订删改所致,特别是《尚书·泰誓》被认定是后人的伪作。所以“天命”一词,有人认为最早应该是出自孔子的《春秋》和《论语》。如《左传·宣公三年》:“周德虽衰,天命未改”,《论语·季氏》:“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等。
到孔子这里,“王令”到“天命”的观念演化才算完成。“上帝”蜕变为无人格的“天”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但如果继续让他失去了意志,那么不但在神学上变得毫无用处,从现实政治的角度讲也是一样。因此“天命”观念的出现可以说是一种必然。虽然在神学上看无人格的神有意志存在是荒谬的,但是无神论的语境下,不但这种荒谬被掩盖了,还完成了“天”观念体系发展的最后一环。“天”这个具有哲学思辨的色彩的概念让灵异世界和现实世界联接起来。这可以看作世俗化以后,人们不得不回到超验世界里为世俗的观念大厦寻找根基的一个范例。一个立即就得到的好处是,它保障了“天子”地位的至高无上和其权力的绝对权威性。“天命”因而成为天观念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治思想领域的一个基本的范畴。
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天命”观念的出现,是人类对于宇宙自然的认知程度提高的结果。站在感官经验理性的角度,西周的一个在冥冥之中“天”通过“天命”支配宇宙这样的图像要比殷商的有人格的“上帝”通过占卜方式支配宇宙这样的图像更能让人接受。“上帝”人格的消失和“天命”观念的出现从根本上摧毁了殷商宗教巫术思想的根基,使得殷商时期盛行的占卜活动很快消失。因此中国学界一致认为这是人文理性的一场胜利。
但中国思想史中的“天命”论,自萌发之际,就不是一个自然秩序与自然法则层面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基本的政治学范畴。“天命”观念的萌发和生成都是在政治思想领域,自然意义上的“天命”从一开始就被忽视了。
作为一个严肃的思想范畴,如果说“天命”的确是存在的话,就绝对不会只表现在当下,在历史和未来中应该都会有所呈现。最初的“靡常”、“有常”之类简单的描述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理性诉求。人们不断地尝试,希望找出一种更为精致的“天命”理论来解释历史。试图将某些形而下的具体表象和抽象的天命联系起来,是一种符合商周宗教传承的思想方法。郭店本《五行》,就认为仁、义、礼、智、圣是“天”运行的五种方式。这是最初的把天道和人道联系来的尝试。稍后驺衍把阴阳五行运用于政治领域,提出一种五德终始说,用来解释朝代更替现象中呈现出的“天命”。
“天命”在中国史学中留下深刻的印记。被“天命”支配的史学让中国历史成为展示“天命”舞台,历史成为“历史中的上帝”的意志体现的纪实录。中国历史的帝王谱系特征就是这种形态的历史最好的表现形式。
当“天”包含了多重意思含义,一些形上领域所具备的特征不自觉地被延展到形而下领域。“大一统”就是这个思维特征的一个实例。
“天”在形而上是作为一个终极存在物被赋予了整体性的。“天”只有一个,那么“天下”“天命”也不会具有多重的形态。这种思维定势延续到形而下的现实世界,就让“大一统”作为一种政治诉求有了绝对的价值和正当性。“统一”在形而上意义上隐喻着对天整体性的维护,这样的思维定势不自觉地转移到现实中,人们不能容忍“天”被割裂,哪怕这种分*裂给人们带来福祉。在中国的理性方式中,国家作为“天”在现实世界的存在的一个实际映像,具有最高的价值,“统一”所维护的就是这种价值因而具有最高的正义性。在“统一”旗号下的任何政治行为都可以被看作顺应“天命”举措,为此付出任何代价都在所不惜。
战国时期,“一统天下”的观念已经出现。孟子提出天下“定于一”,荀子则明确表示:“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四海之内若一家”。“一天下,财万物,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从服”。显然的,这样的论断不是基于现实政治的考量,而是更多的是文人对理想的“天下”的憧憬:“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
在文人版本的“大一统”概念中,政治版图的“统一”是其途径,而“天下大治”才是其最终目的。“天下一统”代表了一种人类社会的理性秩序。以天下为家,行仁义之王道思想,达到世界大同的目的。汉代董仲舒总结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中国封建时代几个最著名的太平盛世,西汉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明朝的“永宣之治”和清朝的“康乾盛世”,都被看作是这种理想社会的典范。
在政治家的眼里,“大一统”的观念让“天下”成为一个巨大的、不可分享的政治蛋糕,不但激发出了列国诸侯的政治野心,也为这场政治游戏奠定了不可妥协胜者通吃的游戏规则。商鞅从社会的政治架构上论述统一的重要性:“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李斯明确提出:“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在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它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独有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国家统一三大传统的意识形态基础。
美国学者列文森指出:“在早期,‘国’是一个权利体,‘天下’则是一个价值体。”中国的历史就浓缩在“天下”和“国”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变化之中。春秋时期就已经形成的“义理的天”让形而上的“天下”和形而下的“国家”之间建立起了对应的关系,为这种权力的实际运行在政治思想上铺平了道路;稍后形成的一套关于“公”的道德伦理为这个权力的运行提供了道德上的合理性。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和“公”都获得了最高的价值,成为政治思想领域和伦理道德领域中的基本范畴。对于“天下”的追逐和争夺,维护“天下”的完整和统一,不但是中国历史的主题,也是中国政治思想乃至中国文化的基调和主题。
在这之前的王权,不论是神权还是世俗的,都是有明确的边界和规范的。皇权边界之外的社会事物,由这些社会事务的所有者自己管理。管理社会事物的权力分散在社会的各个层面上,相互制约。在“天”的观念体系中“天子”被赋予了一种绝对的无限的权力之后,理论上讲,“天子”视野范围内的一切就都笼罩在这个权力之下。社会事物原先的独*立性就丧失了,在性质上变成了国家事务,因而被纳入了王权的范围。中国历史上证实了这一点,绝对的王权突破原先神学的和世俗的权力(禁忌,习俗,习惯法等等)的边界,最终形成一种几乎百无禁忌为所欲为的集权权模式。
这种权力的运行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清晰的印记。在周人以“灭国”为特色的扩张中,“方国”消失了。“天子”对于“天下”的政治诉求和诸侯对“天下”的觊觎,让诸侯滋生出一种超越原有政治边界的野心。这直接转变为诸侯之间强国争霸的政治格局。在诸侯为强国所采取的改革措施中,宗族被摧毁了,作为能和君权抗衡贵族阶层被消灭。战国时期以灭国为目的争霸战争,不但改变了战争法则,也让战争规模升级,这使得中国历史表现出的血腥程度远超同期的其他文明。上述中国历史特有的现象,是这种绝对权力意志的体现。
7:天观念体系下的法律:中华法系
在不同的文化中,对于法律起源的看法截然不同。法“起源于神的意志”这样的观点在中东地区的历史和现实中得到印证。西方文化中,法被认为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相互订立社会契约,是人类意志和理性的产物,是正义、公平观念的产物。西方社会的法律,不论是大陆法体系还是普通法体系,都是法在这样的起源之后发展的结果。
中国学界在关于法的起源问题上所持的学术立场是“法的起源国家说”。中国法律的这种特殊性正好可以作为是法律是在“天”的观念体系下再造重塑的证据。这个命题中的“国家”正是天观念下局对权力的产物。
“法的起源国家说”认为原始社会没有法,强调“法”不同于一般的行为规范,不能混淆法与社会规范的界限,不能把法与社会规范完全等同起来。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的。国家的出现是法产生的直接原因,国家的产生、诉讼和审判的出现是法产生的基本标志。这种观点在中国历史中得到验证,在方法上、理论上和历史展示出证实性上讲都是可以成立的。
人类社会不论处在任何发展水平上,都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因为“社会”一旦产生,就存在一个约束个人行为和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机制。在各种文明中,最初的那些约束个人行为和调节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机制,大致上是相同的。来自宗教的法律和以传统习俗为主的私法都是氏族社会时期构成法律的要素。具现有的史料,能够证实夏时期的法律,既包含了中东地区那种神授法律的思想萌芽,也包含了西方社会基于私法契约这样属于自然法范畴的元素。但是最终形成的中国法律,既没有宗教的色彩也没自然法的成分,而是从军法出发发展成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刑罚体系。
从“天”的观念体系来看,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这是和中国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发展的一种必然。
一个为传统学界所接受的说法是“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作为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的起源这种说法,凸显了中国法律的特殊性和中国立法思想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于它不但截断了法律和作为一般法律起源的禁忌和习俗的关系,还存在着将“刑法”和一般“法律”在概念上的刻意混淆。具有现代意识的人很容易察觉出这种混淆,但是这种混淆或者模糊在中国传统思想体系中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文化中让人畏惧不敢作恶被认为就是是法律的本质,让人畏惧的处罚的措施就是“刑”。所以法律的本质就是处罚,因此法律就等同于刑。孟德斯鸠曾指出这一点,说东方专*制国家的法律精神就是恐惧。
中国法律的这种特殊性是本质上的,它体现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法律精神。在笔者看来,军法取代了民法构成法律主体这样的特征,在本质上讲是“天”观念下滋生出的绝对权力在法律层面上的表现。此时的绝对权力化身为君王主导的国家权力,这种权力的意志不可避免地要在法律的层面上表现出来。
自商开始,氏族之间的秩序在商宗教观念的冲击下开始瓦解。部落、部落联盟之间不再可以和平相处,引发彼此之间征战纷繁。西周以后出现“天下”观念加剧加速了族群之间的吞并与融合。以战争为主的融合方式使得对于异族的征讨、征服、管理或奴役等军事事务成为国家的主要事务。在此情形下军法和刑律成为主要法律事务,军法的刑律成为中国法律思想的基础就不足为奇了。当军法占据了法律的主导,以惩罚为核心的刑法观念和制度就成为中国法律的主要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形态和规模都和现代国家相差无几,国家内部事务和国家之间的事务一样也成为法律关注焦点。但是此时的国家内部,正处在新旧秩序交替的时期,宗族为代表的旧秩序走向消亡,以集权为特征的新秩序正在国家权力的主导下重建。原来的社会事务成为国家事务后,管理的机制是国家权力不再是民间的契约和习俗。故有“国家大事,在祀与戎”之说,此时“礼”和“刑”是新秩序的基础。在法律上反映出的就是私法在法律整体中比重降低和影响力的消失。此时,国家权力已经至高无上,法律原有的权威性也因此丧失,成为治理国家的一种工具。法律在中国有“治民之具”之称。此后,中国文化中“法律”的观念就一直停止在这个阶段。
当把把法律作为一个学术问题进行思考的时候,就不能单纯地将其看作是一个政治工具。虽然实际上法律已经成为被国家权力任意支配的工具,但在意识形态上还是需要为以刑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寻找正义性和权威性基础。这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的。第一是将刑罚的历史推向远古,通过对《黄帝李法》《禹刑》《汤刑》发掘和的传承,让“刑”看上其成为了一种古老而且自然的法律传统。其次是把刑罚和“天”联系起来,使得刑罚具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思想方法上,“天罚”是对古老的“神判”的模仿。最早的天罚记载出现在夏,这个“天罚”案例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立法思想。“神判”因神兽的地位让这种判决蕴含了一种不言而喻的公正性。但是有人类可以感知的“兽格”的神兽是“神判”能够成立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明确感知到神的意志,才能获得清晰明了的结果。“天罚”的状况不同,“天”在丧失人格之后就成为人类不能直接感知到的,很难想象“天”用什么显露出自己的“意志”。因此“天罚”在神学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其次“神判”一般断的是民事案件,“天罚”则是针对政敌的惩罚和军法。但是无神论者并不深究这些。刑罚为主的法律还是借助“天罚”获得了公正性和权威性。不但成为中国法律思想的滥觞,也让刑罚取代私法成为法律思想的主体看上去是一件顺其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事情。
当刑罚成为法律思想并且成为社会的法律体系,只有在一个最高的执行刑罚的主体出现并作为法律权威存在时候才能成为现实。换言之,也只有当“天下”、“天子”观念的出现之后才有可能。这也是中国学界坚持“法的起源国家说”的原因。黄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可以视作“天子”的王,因此他被当作中国的法律起源。如《管子·任法》载:“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淮南子·主术训》载:“黄帝治天下,法令明而不暗”。法源于国家的学说正确地描述了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后续的变化。但是这个学说的成立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法”的性质已经改变。秉持这个论点的人并不隐瞒这一点,他们坚持认为中国的法律和氏族社会中那些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之间有本质上的差异,而且中国的法律既不同于中东地区神授的法律,也不同于西方社会基于私法的法律。
在中国,法律思想是中国“天”观念下政治思想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被称之为中华法系的法律系统,是在一种所谓的“圣人立法”的思想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显然,新的法律是要服务于的新秩序,新法律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重新开始的理想设计,不带有任何乌托邦的色彩。而是一种对现有政治格局合理性的追认。
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荀子对于法律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的阐述最为全面和深刻,因而最具代表性。在荀子的心目中,“天”是被当作为一种自然意义上的客观存在来理解的,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都是“天”的具体组成。“天”的不同部分,不论是自然还是人类社会,都有各自的运行规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着眼于宇宙秩序构建人类社会秩序,显然比古典儒家追求的礼制社会和法家追求的法制社会,不论是在哲学上还是在政治思想上都更具吸引力。
对于“天”的认识,荀子说“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荀子·解蔽篇》)”荀子是中国思想界里唯一的一位试图在整体上把“天”具体化实例化,并且在此基础上理解、构造“天”的秩序的人。按照“体常以尽变”的常变关系,荀子将天划分为“有常之天”和“不测之神”,将人划分为“有道君子”和“无道小人”。人类社会的理想秩序,在荀子看来就是“明于天人之分”得以实现。这样一个形而上的表述具体化就是“明分使群”,最终造就一个有着内在等级的社会。这样构建的人类社会,就是“天行有常”,是理想社会制度的具体实现,是荀子思想在哲学上的表述。
在政治思想层面上,荀子认为“明分使群” 也就是社会阶层的明确划分是社会秩序存在的必要和能够建立的基础,否则就会产生争乱,争乱就会导致穷困衰微。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能群”,而人能群的关键在于“明分”,“明分”方能“使群”。人的群体是有分工、分等级的,在“分”的基础上聚合起来的群体才能胜过其他各种物类。“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人之大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富国》)“离居不相待则穷,穷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也。”“明分使群”在制度层面上实现的途径具体来讲,就是“礼法融合”、“隆礼重法”。
荀子秉持前秦儒家立场将“礼”看做是“天下”的根本:“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损社稷也。”在他看来,“礼”作为“礼治”重要性是不能忽视的。
在荀子“隆礼”的思想中,“礼”更重要的作用是指区分人的等级的标准。“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富国》)”。“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在荀子心目中,“礼”不单是一种教化工具,本身就是“天”内在秩序的一种的反映。荀子认为君子和小人的本性并无两样,之所以能区别开来,在于君子能“化性起伪”,通过后天的礼仪教化而成为贤人,而小人不能。
荀子在隆礼的同时,也强调“法”的作用。不同于其他先秦儒家,荀子将“法”的地位看的很高。荀子说“礼义者,治之始也”,同时又说“法者,治之端也”。荀子认为“礼”和“法”在治国中都具有重要性,礼法相互配合就能使天下大治,所谓“治之经,礼与刑”。两者关系上,“礼”是“法”的纲领和准则,“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法”是依据“礼”的原则并为维护“礼”而制定,“礼义生而制法度”(《性恶》)。这就赋予了“礼”一种超越工具性质的价值,使得荀子“隆礼”的思想带上了一丝弘扬自然法精神的意味。
这种思想的渊源还是在周公。《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周公)作《誓命》曰:‘毁则为贼,……为大凶德,有常无赦,有九刑不忘’”。“则”指礼所规定的行为准则,“毁则”就构成“贼”的罪名,将按“九刑”的有关规定量刑处罚。犯法与否是以尊礼与否为判断前提的。所以不论“刑”还是“法”,都是“礼”的一部分。
但从荀子的言论中不难看出,荀子心目中的“法”有了更广泛的含义,指的大致上是现代意义上的刑法。他主张制定和公布并大力宣传法律,目的是使“天下晓然皆知夫盗窃之不可以为富也,皆知夫贼害之不可以为寿也,皆知夫犯上之禁之不可以为安也。……皆知夫为奸则虽隐窜逃亡,犹不足以免也”(《君子》)。那些必须要给违法者严厉刑罚的法律条例,特别针对“奸民”和“元恶”的,都属于刑法的范围。国家的安宁,完善的刑法是必备的。
荀子超越当时儒法两家之处,就在于荀子把“礼”和“法”不只当作是纠正和惩戒人性的恶工具,还赋予了它宇宙秩序的价值。荀子“隆礼重法”中的“礼”超越了儒家传统中的“礼”。不再是周公开创的用来维护“宗法制”那种狭义上的“礼”,是荀子理解的宇宙秩序的一部分。“重法”中的“法”也不同于传统法家那种严刑峻法、暴力镇*压的政治手段,而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刑法。
毕竟思想家的视野不能超越历史,荀子没能突破周公在宗教变革中确立的思想框架。荀子可以说是把周公的思想发展到了尽头。尽管在形而上的层面上,可以把“礼法”看作是人类理想社会应遵循的自然法则,但这丝毫不能改变现实世界中具体的“礼”和“法”“治民之具”的本质。中国政治制度在理论上看是实行的一种理想的“王道”也就是“礼”;而实际上实行是“霸道”也就是“法”。在中国的理性方式中,形而上的理想和具体的现实之间的巨大鸿沟不是单独借理性就可以跨越的。
在现实中,中国特有的“圣人立法”这种模式中,一个不言而喻的潜意识是:“天子”是高于、是外在于法律的。这让中国法律凸显出了一种家法的特征,使得立法的目的和立法过程成为皇族的私事。荀子之后,法体现了一种什么精神、一种什么价值之类的问题就再没有引起思想界的关注,也没有进入学术领域。
在“天下”是“天子”的私产这样这样的观念下形成的国家权力,体现的是天子的意志。因此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讲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上皇室家法的色彩。正如家法不会对于家长有任何的制约作用一样,中国的法律一开始也不是打算面对所有的人。立法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要约束王权,甚至刑都不能上大夫。法律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不具备超能约束统治者的超越性,也没有高于军队的价值。相反的,中国法律的权威性是建立在军队为基础的国家机器上。中国法律在中国更多的时候被称之为“王法”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这个特色一种延续到近现代,是中国现代法律体系亟需改革的目标之一。
8:天观念体系下的道德:儒教道德
以“天”观念为基础的国家权力形成后力图构建的新秩序,除了需要一种新的法律体系与之配套,还需要一种新的道德体系与之相适应。在形而上的领域也是一样,“天”的思想体系也需要一种道德体系与之配套。因此这种道德的重要性,正如学者王国维所说:“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殷周制度论》)。新的法律是用来保障新秩序在政治上的稳固;新的道德则是用来给新秩序的存在提供合理性证明。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在中国文化的发展中,会出现一个独特的道德重建过程。
中国的道德再造自西周开始,经由春秋战国,一直到宋明才基本完成(中国在上世纪中叶还有一次和SHZY制度的建立相适应的SHZY道德的再造运动)。儒家倡导的道德逐渐成为中国社会道德的主流,原来的那些美德则退居到次要的位置。完成这个任务的是儒家。他们面临的重任是不但要另起炉灶重新定义什么“道德”,在哲学上这意味着需要重新诠释什么是善;还要为重新定义的这一套道德建立起权威性。
其实中文“道德”一词的来源,已经暗含着中国的道德重建了。“道德”源自老子《道德经》,“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从名称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化中道德观念来自春秋时期的哲学思想。但是社会中实际存在的那些属于“道德”的思想和由此产生的行为肯定是自远古时期就已经存在的(为了方便起见,我们称之为“美德”)。老子的“道德”,可以看做是对这些具体的道德思想和行为的一种抽象。
这种抽象带来的一个问题是,由于老子本人并没有明确说明道德的具体内容,因此在儒家用周公“以德配天”的那些“德”,来作为“道德”在形而下世界的主体之后,原来的“道德”无论是思想还是行为就被遮盖了。儒家思想体系中的“道德”和来自古老传统的“美德”在中国文化中是不加区分的,两者之间的差异似乎也没有引起思想界足够的重视。
显然,在两者之间是存在差异的。这一点借助于对外来文化的观察可以清楚的看出。在西方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它不是一个宗教词汇,也不是哲学词汇。这个词汇没有宇宙规律发生联系,也没有什么高深的思辨,其中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伦理”(ethics)和“美德”(virtue)的概念,前者使得一些道德的行为具有了约束性,后者将一些道德思想和行为同“善”联系起来。
中国在远古时期肯定也存在着原生态的美德,虽然我们不清楚它的具体形态和与宗教联系的具体方式。因为一个道德处于真空状态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有具体道德行为但没有思想根源也是无法想象的。夏商周时期宗教的消亡和旧秩序的崩溃使得这些道德的价值和权威性的基础不复存在,具体形态也无从知晓。
道德重建的工作和上面谈到的法律问题一样,都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的重新设计,而是对一些政治原则进行的道德化。因此和中国的法律思想类似,中国的道德思想也可以当作中国政治思想的一部分。两者都是建立在是对于国家权力构造的新秩序默认的基础上,其目的也都是服务于这个新秩序。
中国道德重建的开创者和先驱是周公。在那场宗教变革中,他在“以德配天”理论中首先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范畴,这些成为了儒家道德思想体系的基础和雏形。被他称之为“训俗”的教化方式,也受到儒家高度赞。周公开创的这种名为“道德教化”的治民方式,如孟子所言“善政不如善教”,成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手段。这使得中国的道德在一开始就带上了浓厚的工具性质的意味。和中国法律不同的是,中国的道德在形式上具有某种超越性,使得道德的约束力能够覆盖整个社会。
在诸子百家中,儒家和墨家的思想都聚焦在现实的社会事物上,孔子与墨子都把“天”看作是社会秩序最根本来源。寻找、探索一种能体现“天意”的社会秩序,寻找“命运”“主宰”的具体形式,是两位思想家共同的特点。特别的,将法律和道德也看作是来自“天”,是“天意”外在形式。作为儒家墨家这两个最有影响力学派的创始人,他们的这个特征影响了整个中国思想学术界。
孔子心目中“天”,既有“主宰的天”和“命运的天”意义上的,也有“自然的天”意义上的。在孔子心目中“天”是有意志的,这是他全部思想的基础。孔子怀疑鬼神,但不妨碍孔子接受“主宰的天”这样的思想。
儒家的道德重建是有一个既定目标的。周公治下的礼乐社会是理想社会的标本,作为一个政治制度本身就具有绝对的价值。“礼”是周公政治思想和政治原则的外在形式。但是谈论“礼”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礼”是商周时期宗教的产物,在宗教消亡之后再谈“礼”就必须为“礼”重新找一个合理性的根据。儒家必须要做的就是要为这种道德和礼仪寻找其价值基础,而且这个基础必须根植在世俗的领域。这样的思维定势决定了儒学基本思想的主旨,就是“礼”。因此儒家强调道德和礼义学说是有预设的目的性的。这一点孔子说的很明白,复礼是孔子的理想和一生的追求。
孔子为“礼”找到的道德基础是“仁”。孔子把基于古代宗教的观念外化而成的“礼”,说成是源于人性中的“仁”。按照儒家的说法,仁是礼的内在根据,仁心外化而成礼,依礼而行而成仁。因此“仁”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
“仁”的概念在孔子之前已经存在。春秋时,仁与忠、义、信、敏、孝、爱等并列,被认为是人的重要德性之一。在孔子这里,仁被从其它德性中单独提出来,赋予新的内涵。但是孔子本人对于“仁”表述含混模糊的,这使得对“礼制”的合理性的论证不足以服人。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虽然“礼”在理论上的基础是“仁”,但是抽象的“仁”的观念只能为“礼”构建一个虚拟的基础。真正为中国的封建宗法制度构建基础的,是建立在血缘的等级关系上的“孝”。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孝”被当作是道德的最高准则,是因为儒家认为“孝”是存在于人的天性中的一种本质特征,甚至可以用来作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标志。我们来看看它的演化过程。
“孝”最开始本来是宗教意义上的。从“孝,礼之始也”(《左传·文公二年》),“众之本教曰孝”(《礼记·祭义》),可以看出“孝”原本是指祖先崇拜所包含的仪式和观念,是对于逝去的祖先的灵魂进行沟通的一种形式。大体上说,“孝”观念起源于宗教,是“事鬼神”的,而不是“事人”的。
对于“孝”观念的改造是周公。周公将父子兄弟之间血脉相通的至诚情感来重新诠释“孝”的意义,把“孝”称为“天赐民彝”,把违反“孝”的行为当成是“元恶大憝”。《孝经·圣治》里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周公的意识形态蓝图:“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这里我们不但可以窥见周公宗法制度的思想基础的雏形,还可以看出,“孝”在里面已经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自此“孝”开始了从“事鬼神”到“事人”的转化。
这个转化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从一种宗教观念变成一种善行,“孝,善事父母者。”(《说文》)
赋予“善”最高的伦理价值和道德价值:“百善孝为先”,“夫孝,德之本也。又,天之经也,民之行也。”(《孝经》)
再进一步,孝道成为父母约束子女的依据。把父母自己养育下一代的行为由责任和义务变成一种对于子女的投资与恩典,变成剥夺子女作为个人应有的天然权利和自由意志的依据,使得子女一生都处在婴儿期的人身依附的状态。在这样的文化心理下,中国人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偿还不清的。这就已经跨入家庭政治的领域了。
用它建立一条道德善恶的分界线:在汉语语境中用“孝”与“不孝”构成了一种非黑即白的道德逻辑。消除了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之后,在“人性善”潜意识下,“不孝”不再是一种道德上的不作为,而是变成了一种罪恶。这就让“孝”从道德转变为带有强制性的伦理了。至此,“孝”在观念拓展上已经具备了作为“忠”这个社会政治统治观念所需的立足点的要求。随后它在哲学上也发展到了极端。随着“孝”观念的极端化、绝对化,到北宋时期,“孝”已经演化成一个哲学本体论的概念,把伦理学、政治学、心性论、本体论融合在一起,成为宇宙秩序(也就是“天理”)的组成部分。
观察这个过程中的思维活动,可以发现“孝”被从宗教语境下剥离出来,沿着情感,道德,伦理进入政治领域,最终成为“天伦”的表现形式之一。
儒家强调“孝”不仅仅局限于道德目的,同时也给政治伦理“忠”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忠”原来的意思,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忠,敬也。形声字,从心,中声。”《昭公十二年》里有“内外倡和为忠”的说法。孔子也说过:“与人谋而不忠乎?可见“忠”最初表示的是一种内外如一,尽心尽意的个人美德。
“忠”在春秋时期,发展出了政治道德层面上的意思。在“天下”的观念下,“君主”赋予了“国家”人格,两者几乎成为同义词,因此国家可以成为道德行为的主体。国家“忠”的美德可以通过君王的言行表现出来。《左传·桓公六年》中有“上思利民,忠也”的说法。自然的,人们对于国家也有了一种“忠”的美德。《左传·昭公元年》有“临患不忘国,忠也。”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忠”也在君和臣这两个主体上体现出来。《论语·八佾》:”定公问曰:‘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此时的“君”实际上是具备个人和国家双重身份,臣对于君的“忠”自然也就转换成对于国家的“忠”。
但是美德毕竟不是伦理,没有强制的约束性。从纯粹思想的角度似乎也能难完成这个转变。但中国的政治制度需要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政治伦理。既然“孝”的观念建立起来了,也完成了道德向伦理的转换,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下,人们把“君君臣臣”和“父父子子”在字面上对仗工整,发音上合仄压韵,不但把家庭道德和政治道德这两个不同的领域联系在一起了,而且“忠”还完成了从道德向伦理的转换。“忠”的伦理色彩甚至超过了“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中国君臣伦理中没人敢置疑的天条。
在服务于新秩序这一既定目标下再造的儒家道德,在维护新兴的宗法制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把美德,家庭伦理,政治伦理这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在一起。但在中国特有的宗法制度中,这三者融合成为一体,没有加以区分的必要。因此儒家对于他们所使用的各种概念的普遍性是非常有信心,认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些道德范畴具有广泛普遍性,适用于任何场所下的任何人。
作为道德再造的成果,“孝”不单是中国独有,还成为一种绝对的不容置疑的东西。可以预料得到,建立在这套道德基础上的中国社会的行为法则也必定会呈现自己的特色。
在道德的权威性方面,儒家一开始把这个基础建立在“天”观念上。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西汉的董仲舒认为:“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也”。他还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在佛进入中国之前,“天”原始简单的外貌形态就足以作为道德建立起权威性。但在佛教为中国人打开了对灵异空间思辨的大门之后,对于“天”缺乏思辨就成为原始儒学的缺陷而显露出来。黑格尔曾评价儒家道德是“外在的道德”,意思是它由一组禁令和戒律构成,缺乏内心的感召力。明代一位禅师曾指出:“教有内外不同,故造理有浅深之异,求之于内,心性是也;求之于外,学解是也。……今儒学之弊,浮华者固以辞章为事,纯实着亦不过以文义为宗。其实心学则皆罔然也。……夫了悟之地,非学解所能到,悟则谓之内,解则谓之外,则内教外教所以不同矣。儒者专用力于外,凡知解所不及者,不复穷究,故不知允执厥中之道,天理流行之处,皆在思虑不起, 物欲净尽之时,践履虽专,终不入圣人之域矣。”(续藏经(第一辑第二编乙第七套第二册)[Z].p.150.)这其实也指出了古典儒学到宋明理学发展,除了道德权威性方面的要求,还有一种理性方式上的内在的必然性。宋明理学把儒家道德上升到“天理”的高度,可以看作是“天”的观念体系在道德领域自我完善自我扩张的下一个环节。
“天理”的学说虽然为道德体系建立起了权威性,让道德在价值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由于“天”观念的整体性带来一个致命的副作用,是把支配人类社会道德律等同于支配宇宙万物的规律。这种混淆使得对于自然界的探索等同于道德领域,思想学术精英的目光长期聚焦在道德领域,中国哲学几乎就是“道德形而上学”。
从内容上讲,儒家倡导的道德是政治秩序的一部分,在这一点上看*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一样。因此社会道德的维护和社会政治秩序的维护实际上是一回事,所以中国历史上统治者都非常积极的介入道德维护。诸如二十四孝,烈女牌坊等道德榜样的树立都是半官方的,违背社会道德要遭到民间和官方双方面的谴责。这说明儒家道德世俗权威性的来源实际上是现实中的统治者。因此儒家道德只有在太平盛世、在强有力的政治秩序的保障下才有效。中国历史上每一次改朝换代的时期,几乎都伴随着社会道德的崩溃。这个特定的时期,社会道德随着政治秩序的消失而消失。          (回到目录

《天下中国》目录

自序

导言    天路到尽头,历史与现实的困惑

第一篇用宗教重构中国早期思想观念发展的历史“天”观念的形成

第一章  观念历史的起点  新石器时代的人类共同的遗产

第二章  夏之前和夏时期观念世界

第三章  殷商时期宗教的神学观念

第四章  殷商时期世界其他地区宗教概况

第五章  殷商文明的性质

第六章  周朝的宗教改革

第七章 “天”观念的最终形成以及后果

第八章  周公的文化遗产

第二篇“天”主导下的观念世界形态、特征和性质

第九章 中国思想学术特色——世俗化

第十章 中国思想学术特色——证实化倾向的思维方式

第十一章 中国思想学术特色——复古崇古的思想倾向

第十二章 中国思想学术特色——混沌的宇宙观念

第十三章 中国思想学术特色——巫术式思维方式

第十四章 “天”观念主导下的个人自我意识、道德和价值观念

第十五章  对“天”的崇拜和儒教

第十六章  “天”观念主导下的宇宙论

第十七章  汉民族特有的若干行为学特征

第十八章  中西美学思想差异 ——天观念之下的中国美学特征

第十九章  天观念下的经济思想和带来的制度上的变化

第二十章  作为中国文化象征的汉字

第三篇近代中西文化的碰撞:通融与冲突,困境与危机

第二十一章  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

第二十二章  中西文化之间的相互审视 方法和结果

第二十三章  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制度的全面西化  三民*主义与中华民*国

第二十四章  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制度的全面西化  共*产主义

第二十五章  复兴传统文化的努力 新儒家

第二十六章  现代化的起点和终点:文化的现代化 image0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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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篇幅所限,原书中很多议题未能展开,如对此有兴趣,可来函索书。注明是《新诸子论坛》的读者,送书免费,邮资自理。 image025.jpg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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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讲 座 】钱翰:从中国政治传统之镜看*中*国未来道路

钱翰:北京大学法语系博士(与巴黎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导师Antoine Compagnon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文艺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本文节选版发表於《社会科学报》,本讲座由国学社主办,讲座时地为:2014年4月25日晚八点到十点半北师大化一

目次:

一:问题之缘起

二:中国政治的特殊性之人文性

三:大一统和封建的破除

四:中国传统之中的公与私

五:协商民*主与公义民*主

六:君子不党与官本位

七:官本位

八:天下家国与帝国的区别

中国向来有以历史为鉴的传统:“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从鸦片战争,尤其是甲午战争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对前途的探索,或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是全盘西化。而在如今,中国未来的道路究竟会走向何方?回答这个问题,除了继续从西方汲取营养,我们也许还应该重新回顾历史,从政治传统的角度去探索和思考。

一:问题之缘起

2011年我从法国归来时开了一场讲座——《换一种眼光比较中西文明——全球视野中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未来》,当时主要是从中西对比和世界形势的角度进行了探讨,虽然有对中国政治现状和未来道路的一些讨论,但当时由于思考还不够深入,只分析了现象,而没有理论的解释。这一次讲座,就将着重对中国未来道路的政治传统基础进行分析。对于中国历史传统的思考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向,今天因为时间原因,主要集中于积极的一面。

二:中国政治的特殊性之人文性

听到人文主义,很多人都会觉得来源于西方的文艺复兴,但实际上,中国的人文主义在本质上来说更为长远,并非是纯粹学习西方的舶来品。先看人文主义或者说人本主义这个词,实际上是强调以人为中心,西方的“人本”主要是与“神学”也就是以神为中心相对应的。而在中国,我们在商朝之前也有以神为核心的崇拜时代,但从周代开始就已经趋向于理性化,以人为中心,原来那种以神为最高崇拜的时代逐渐消亡。有人可能提出疑惑,既然这么早走向理性,为什么还是会有对“天”的崇拜呢?事实上,中国知识分子对于天的崇拜,很大程度是将它作为道的化身,而不是作为人格的神。而中国的“文”,作为能够指导所有人的经典,与《圣经》不同,并非是个人或神灵的单独创作,而是道存在传承的一种衍生物。刘勰的《文心雕龙》中说:“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都是在讲这个道理,也就是中国的【文】和经典由来。

自中世纪以来,西方的一神教是逐渐衰弱,而社会也逐渐走向世俗化,中国向来没有一神教的信仰。现在很多人,包括网络上常常讨论中国到底有没有信仰。我认为不能因为我们没有一神教的信仰,就觉得中国是没有信仰的。中国的信仰,不是信仰某种人格神的存在,最可贵之处正在于对“人”本身的信念,对人心可贵之处和人的价值的信仰。我们看*中*国儒释道三教,实际上都是无神论——没有造物主存在,这个世界、人类都不是神造出来的。三教所谓的神仙,其实是圣贤,都是由人成就的,不是天生的位格,人神之间没有绝对的鸿沟,这是和西方一神教信仰极大的不同。在中国文化中,人是通过修行磨练等等不同方式,提升自己,超越凡人之境,达到入神的境界。《孟子•公孙丑上》里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这种对人的肯定,对人心善良一面的不断追求和自我改造,坚信人的价值,这就是中国人根本的信仰。

我们刚才谈过了中西的信仰,也谈到了世俗社会,事实上社会的世俗化现在是一个世界潮流,西方一神教的逐渐衰弱就是表现之一,启蒙以来,欧美的世俗化一直没有停止。而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入了世俗社会。事实上,从周朝开始,中国一直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制度。不像是西方,基*督教对国家政权的掌握和控制非常强,整个社会维系和运转也非常依赖宗教的力量,对可能威胁到教会统治的异端学说赶尽杀绝。从历史比较的眼光来看,中国相对来说,是一个思想自由的国度。当代人对这一点误解很深,以为中国传统是没有思想自由,而思想自由的传统在西方。事实上,恰恰相反,和西方宗教常常铲除异端、绝对控制相比,中国其实是一个言论自由度相当大的国家,在中国三教九流都能在这个社会上存在。可能又有人会质疑:“焚书坑儒”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怎么说?

在中国,一提起知识分子和思想的命运,常常会说到“焚书坑儒”,然而秦始皇在历史上既没有烧多少书,更没有杀几个人。这也是秦始皇听方士背后骂他,一时意气报复的行为,并不是广泛推行的政策,更没有大范围杀*死过儒生。秦始皇在位时间也比较短,焚书坑儒本身的影响有限。实际上,之所以在中国历史上,焚书坑儒如此耳熟能详,如此著名,并不是因为中华文明的特点是焚书坑儒,恰恰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太罕见了,太特殊了,太不可思议了,所以成为秦始皇身上难以抹去的污点,大家言必称“焚书坑儒”。如果这样的事情放在欧洲历史,简直不值一提,相比烧毁西方历史上亚历山大图书馆和历次宗教战争中因为思想而被杀的人,从数量上比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法国一个国家,大规模宗教战争就有八次,仅仅在1572年8月23日的圣巴托洛缪大屠*杀,一天时间里,就有将近5万新教徒被杀*死,其余新教徒被迫远走德国等地避难。由于新教徒中有很多是手工业者,他们的被杀和逃亡导致法国工业水平显著下降。西班牙在屠*杀异教徒方面也不敢示弱,他们屠*杀了大批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因为这些人是优秀的航海家,杀*死他们之后,西班牙几乎丧失了航海能力。

以中国古代传统为例来说明欧洲的文明传统是思想自由,以欧洲为例来说明中国的文明传统是钳制思想,不知道这两方面的镜子扭曲到了什么程度!

再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是有限定范围的,独尊儒术并不是从此只有儒术,不是说从此中国就只剩下儒学这一家一派了,这个限制是仅仅针对太学的。什么意思呢?是说如果你想做官,想进入权力系统,就必须学习儒家,这个是正统的进入仕途的学术基础。太学、翰林院、国子监,这些地方强调儒术的一个权威性。但是其他的学术依然可以存在,在社会上出书立著,招收学生传承下去都是没有问题的,这个传播,相对欧洲那种彻底铲除毁灭其他学说的“清洗异端”来说,也是具有很大的自由的。我们看,除了儒学之外,诸子百家也都是传承下来的。皇帝们也有信道教的,有信佛教的。就算是官员,官僚阶层也有很多是受到了儒释道三家的影响的,还有法家、墨家等等,这些思想并没有断绝。

这种言论自由和中国广阔的疆域也是很有联系的,秦汉盛唐广阔的疆土,复杂的民族组成,这种兼容并包的特性,让我们的国家能够尽可能平和地去接纳不同民族、不同思想,可以有不同,也可以和平。和而不同,这是中国文化非常重要的传统。

三:大一统和封建的破除

我们都知道教科书上是把周朝定义成奴隶社会,秦朝以后就是封建社会了。但事实上,这个历史解释是比较不合理的。奴隶社会的特征是整个社会主要的经济支持力,主导的劳动力是奴隶,从现在的研究来看,无论是周朝还是商朝,都缺乏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我对中国到底存在不存在奴隶社会这个阶段也还是持一个怀疑态度的。封建社会的典型,实际上是周朝,封建是分封建制,说是的封建:你分*裂的集团形成自己的权力次中心,比如各个分封的诸侯国,秦汉以来是郡县制,恰恰否定了封建制度。历史书的这种定义,事实上也是为了适应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但马克思自己也说这个主要为欧洲的发展状况所写的,他并不了解欧洲之外的文明,这种模式对中国几千年传承的独特模式,是不太适合的。现在史学界基本上已经对这个有共识了,不过我们的历史书还没有做出及时的修改,造成很大误解。

封建的破除:封建与中央集权之对立

事实上,从秦汉到隋唐到宋代,中国的封建制度已经基本被中央集权所取代,这两者是不相同,我们看宋以后,国家内部基本没有反叛,改朝换代是因为外族的入侵,加上地方起义。事实上它的系统内部并没有出现权力核心的分*裂。我们已经谈过,封建是要分*裂的集团形成自己的权力核心之后和中央对立。比如诸侯国,又比如唐代的藩镇割据,宋以后整个中央集权的体系是相对稳定,国家对于地方官员的掌控也是很强的。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的危机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形成封建了,出现了和中央对立的权力核心。中国所谓的周期律实际上是大一统与封建分*裂两种运动方向和能量之间的转换和交替。一则为合,一则为分。一则为天下,一则为集团。一则为公,一则为私。

四:中国传统之中的公与私

刚才谈分合的周期律时,我们涉及公和私这两个概念。我们可以从justice这个词的翻译谈起,看中西的公私概念对比。

在西语的解释中,各个义项,都没有公,而是强调“正”和“平”,不偏不倚,或者说是准确,正确或精确。但是在汉语的翻译中,会自然的把justice与“公”,也就是public联系起来,说成“公平”和“公正”。类似的,还有公开,公义等等。

我不是在探讨翻译问题,而是想通过词语的蛛丝马迹摸索中西文化传统的无意识。西方人说的juste和中国人说的“公平公正,都是与居间裁判有关,所以翻译的才会把它们看成对等的两个词。仔细考察这两个词在各自文化中的意义,可以让我们看到中西文化中的“裁判”概念并不相同。

对于中国人来说,只有“公”,才能正,才能平。因此,中国人说公平是理所当然的,按中国人的理解:但凡有私心,则必然不正不平。如果不能克服“私”,不能实现“公”,当然也就不能“平”,不能平天下。就像《礼记》说的,天下为公。《论语》对统治者的“公”的意识也是反复强调。因此,中国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齐的目的就是通过克服私心,才能具备“平”天下的素质。作为政治家,就必须知道解决私利冲突时站在公的立场上去思考。

而西方则缺少“公器”的文明传统,法语里面public这个词要到16世纪才出现,因此他们只能采用协商的方式,这也是西方人特别看重的协商理性,对话理性。

这种公私意识体现在中西方对革命的理解,就有了更明显的差异。我们从法国大革命这个实例进行解读:法国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契约论》,通过他构想出来的文明发展史,卢梭这样来理解政治的本质 :政治是私利之间的协商和谈判,如果私人*权利的让渡最后没有实现契约的规定,货不对版,那么就要解除合同,重新再来一次交易。革命的合法性是在交易之初就确定的:如果交易的一方不能执行合同内容,就应当解除合同。

而中国革命的思想是“天下为公”,也就是确立一个能够给予最终裁判权的“公器”。因为中国政治的根本模式和理想是“天下为公”,如果确定现存的政权不再能够代表“公义”,那么就要来一次革命来推*翻现政权,并建立一个符合“公”伦理的政权。我们看,《易·革·彖传》对此有很好描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这个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000多年,在很早的时候,中国就已经通过经典从根本上确认了革命的合法性,也对革命提出了严格的约束:必须是抛除私利,确认政权不再符合“公义”,要求大道为公。因此,中国革命的合法性不是众人利益交易的货不对板,而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中,人并不可能抛除私心,所以革命的口号和意识形态与最终形成的新政权的现实之间,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五:协商民*主与公义民*主

现在大家也常常讨论中国的民*主问题,那我们就着刚才公私和革命的话题延续下来,继续看中西方民*主模式的差异。刚才我们已经分析过——西方的民*主是交易模式,中国的民*主是公义模式。

西方要搞三权分立,因为担心参加这个政治市场的其中一方获得太大的权力,全部通吃,难以维持整个政治的平衡和秩序。而中国呢?“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中国现存政权的合法性建立于公义,你这个政权的本质,就必须和人民相联系,要作为“公”的代表和维护者。这个天下,应该是公天下。朱彬在《礼记训纂》在注解中提到:“禅位授圣,不家之。“其实是代表了儒家从本质上不承认皇帝家天下的合法性。但是这样的政治理想和现实是存在一定差异的。面对这种家天下的现实,中国儒家抱着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接受,但不完全认同,并且用道统、政治观念、文化舆论来约束皇权。我们看很多大臣或言官进谏,一定会提到的圣君是尧舜禹,这些古代圣王是禅让制得到的权力,其实还是在强调天下之公。有人说中国儒家是一种奴性等级哲学,其实很大的误解。“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篇下》),臣子不是奴隶。我们知道明朝的内阁权力很大,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加以驳正。

事实上,在我看来,世界都在朝着公的方向发展,只是路径和速度各不相同。公共资本在国家财政里占得比重越来越高,法国、丹麦等国税率很高,法国税收超过GDP一半,丹麦超过百分之六十。

六:君子不党与官本位

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党派,西方大多多*党制,我们中国呢,现在是一*党制。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党是什么?党是一个集团。现在的党翻译自英文party,它的词源来自part,也就是一部分。每一个政党,都代表着自己那一个part的利益,参与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协商之中。西方社会是建立在交易基础之上的,多*党制对应的就是这个利益交易模式。而中国传统则不痛,《论语》中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再联系我们之前讲过的中国公权传统,就能明白:中国的一*党和多*党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公更有理”还是“私更有理”的问题,也就是说,社会和国家的本质是私人立场之间的协商调整,抑或社会和国家是先于私人的“公共整体”。当然,我们不应极端化的理解,无论中西,公与私都有相对的合理性。我这里要说的是:哪一个是主导因素,哪一个是从属因素。

前一种是西方转化为人本文明以后,缓和公私矛盾的方式;而后一种则是中华几千年人本文明的传统。或者再用另一种方式来说明:对于西方来说,国家和社会的整体是个人和个人集团“整合”起来的;而对于中国来说,个人和个人集团是从整体上分立出来的——人被看成是“天地之生子”。

这一点又要和中国哲学上对“一”的向往联系起来,天地始出于一,一代表的是总体,因此是公:天地无私。或者说,对一的向往在根本上是对于公的信仰和坚持。中国每次分*裂都会重新走向大一统是有着必然性的,是对封建分立的克服,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归于一。现代中国的一*党制(共*产党,也翻译为party)是全世界最特殊的党。我们和朝鲜或以前的伊拉克等国家的一*党制完全不同,它们是一分为二后的一个party垄断了国家政权,也就是分立之后的一部分掌控了国家,必然存在利益的极大冲突,本身就是分*裂。而中国的一*党,实际上是无党,党内成分复杂,包含各个阶层,不同利益诉求的人群都在党内有代表,思想也存在很多不同的分歧。党内有左中右,甚至还有不少现行制度的反对者。这种无党实际上是归元之一而非分立之一,它的核心不在于【part】而是在于【公的体系】。

中国和苏联的发展道路不同,这其实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改造与发展结果。怎么去理解呢?中国最初与苏联相似,共*产党在斗争阶段是一个典型的party,代表社会的一个part,即工农无产阶级,革命目标是SHZY,从传统上来说,这就是替天行道,建立大同社会的理想。但是,如果想要以工农无产阶级的政党成为全体社会代表,就必须改造社会,使社会的每个个体都成为无私而只有公心的人。但“恨斗私字一闪念”的运动失败了,人类目前明显不可能完全破除私,全部转换成公。于是推行改革开放,承认人有追求私人幸福的权利,私利和私有财产具备了合法性。那么如何让执政党成为全体社会的代表呢?20世纪80、90年代执政党进行自我改造——提出了三*个*代*表,这是共*产党非常重大的转型。共*产党所代表的不再是社会的一个part(工农阶级),它代表的集团内涵扩大为社会的所有阶层,这是三*个*代*表的内涵。在推行过程中,暗中遇到了极大困难(部分人认识到它隐藏的改造意图),因此三*个*代*表理论之成功靠的就是它表面看起来极为平庸的表达方式,如果当时像我这样清晰明白地讲出来,肯定会失败。但至此,中国共*产党不再是一个典型的party,成为了主导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的执政党。说到中国特色,很多人也笑了,实际上这也不是个坏词,如果不以欧美的标准当作唯一标准,中国这个国家的特殊性,也是应该有自己的政治特色的。现在的共*产党不像一个西方式的以利益团体斗争和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政党,而更类似干部选拔后备人才储备库,党员更类似过去的“孝廉”,强调的人的品德能力素质,而不是其斗争性。

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书·大禹谟》),现在执政党所走的就是中国特色的中庸之道。虽然我们对中国的一*党制进行了分析,并不代表我不认可多*党制。多*党制的最大好处在于防止国家走极端。竞争中一个党派争取选民支持,必须避免极端(即使是希特勒,通过多*党竞争上位之后,也立刻废除了多*党制走向极端,否则极端思想是难以长期维持的)。但多*党制代价很大,世界上没有国家是在真正的多*党制中从发展中变成发达国家。

中国的一*党制是特殊的,全世界没有第二家。这种力图代表全民所有阶层,并且走上中道建设的特色,就是来源于中国对公私认识的传统,也来自中国的中庸文化,使中国具有很强的自我调节能力。虽然有理论说说:一*党制缺乏竞争,就无法改良。然而,事实上,二战以来,世界上在和平情况下发生最大改革,最政治经济发生最大变化的国家就是中国。中国是一种特殊的一*党制(无党制)。

七:官本位

常说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现在是骂的比较多。我个人看来,官本位的本质是公权力,官员本身是行使和维护公权的代表,正是对公的要求使官权扩张。秦郡县以来到明清官权(代表:内阁)对皇权的限制,都反映了官权扩张的趋势。现在我们对官本位的反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平等理想的要求,这是中国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但是,现实世界必然存在不平等和分层,人人平等的大同世界或者共*产主义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难以实现。

中国目前这个系统里最重要的是官本位,但也有其他的评价体系。这个世界存在过三种本位:官本位,血缘本位(贵族体制)和钱本位(资本主义)。无等级,无所谓本位的文明和制度,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还不存在。因此,如果消灭了官本位,那么我们到底是要血缘本位还是钱本位呢?现实来看,这三种本位中,官本位真的是最坏的选择吗?

这三种本位中,公共权力最强的,是官本位。但是官作为公的代理,也是会有私利和集团利益的影响,这很难根除,因此就会有化公为私的败坏,比如家天下和官员腐*败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中国政治最根本的合法性问题,要想政权稳固,就必须治理和限制官员的腐*败问题,否则将不可收拾。

任何一种本位,其社会主导矛盾即围绕此矛盾展开。官本位社会的主导矛盾是官民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矛盾是资本与工农的矛盾;血缘社会的主导矛盾则是贵族与农奴之间的矛盾。任何社会必有矛盾,因此不同的矛盾体系可以转换,但是不可消除。西方过去从血缘主导转向资本主导,主导矛盾也从贵族与农奴的矛盾转向资本与工农的矛盾。中国从血缘社会转向官僚社会,主导矛盾是从贵族与农奴的矛盾转向官民矛盾。

矛盾不可消除,只可以转化。很多人没有看清这一层,以为解决官民矛盾,中国的矛盾就解决了,世界就太平了。事实上,只不过会发生转化而已,从官民矛盾转向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至于说,到底哪一种矛盾相对更好一点,这是值得思考的。但是以为解决掉社会目前的主导矛盾,就可以创建一个没有矛盾,人人友爱的社会。至少就目前来看,只是一种乌托邦。

多年前,王亚南先生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就非常敏锐地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和地主的矛盾,而是官民矛盾。因为社会的主要资源掌握在官员手中,没有官员保护的地主资产是得不到根本保障的。但是王亚南的解决之路并不正确,他试图一劳永逸解决官民矛盾,这是理想化的想法。人类社会的根本矛盾和冲突是社会之公共性与具体个人的私利心,这个矛盾不解决,社会永远会有矛盾。所谓解决官民矛盾,其实只是转化矛盾形式,例如转化为工人与资本家的矛盾作为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那么也就意味着资本家掌握社会的主导资源。矛盾并没有解决,社会的不公平状况反而可能恶化。因为这个矛盾起源在于政府掌握社会主要资源,解决办法之一可以是转移资源和监控。比如现实中有实验,深圳把城管的工作外包给企业,但对人民来说只是矛盾冲突主体的变化而非矛盾解决,从官民矛盾,变成百姓和资本家的矛盾。转移后,人民缺乏解决的途径,原来还可以要求政府解决,但现在解决的途径更加狭窄,舆论上资本家的控制力也远远超过了老百姓,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矛盾会更加激烈。而我们现在整个社会基于传统对公权有极高要求。中国老百姓实际上想要的是一个全能政府,所有问题都归于政府,无论社会出了什么事,都一定是政府的错。事实上,政府责任越大,获得的权力就一定会越多。而政府掌握权力的尺度则需要足够的主导权力来保证。

实际上从中庸和阴阳的思想来看,中国的官民矛盾需要缓解,需要调合,需要不断改革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需要限制官员的腐*败和不合理做法,但是不可能彻底解决。只要中国是公权力为主导的社会,官民矛盾作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就会以不同的方式继续存在下去。以转移矛盾的方式来解决官民矛盾的问题,并非长久之计。

八:天下家国与帝国的区别

我们来看这么一个华裔写的故事:因为有些特殊的关系,他常常去军校听演讲,记得有一次,一位美国四星上将讲话。他掏出一张一百美元大票,高高举起,用浓重的南方口音说,“这张美元不过是一张纸,成本不过是几美分。可是,全世界把这张纸叫美元,必须用相当于一百美元的产品来换我们几美分印出来的纸。这样做合理吗?不合理。公道吗?不公道。可是为什么全世界只有接受?是因为你们。你们,强大的美国*军人,保护的就是这张纸的价值。你们听懂了吗?”全场爆发出炸雷般的回答“Sir, Yes Sir!”

这段话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当前世界的政治经济殖民状态,所谓后殖民依然是殖民体系,只不过从过去的直接占领剥削,改变为军事威慑下的全球金融剥削。形式上当然更人道一些,是有进步的,但是剥削的程度和广度一点也不低。

这个世界上殖民是有传统的。我们提一个问题:为什么罗马帝国不叫做地中海帝国,也不叫做欧洲帝国,而叫做罗马帝国?中国为什么不叫做长安帝国,也不是北京帝国,而是中国?因为罗马帝国,它只属于罗马而非整个地中海地区,实际上罗马及罗马的殖民地,也就是宗主和殖民地的关系。而中国则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话同学自己回去查一查,实际上说的是臣子对分工不平的抱怨,我们都是一个国家,一样的臣子,凭什么你轻松我做得这么累?这是平等意识的表达,在整个疆域内大家是平等的,一样的,这完全不同于殖民地模式。事实上,自周以后中国就没有殖民地了,武力掠财是中央政府很早就禁止的,因此中国的生存策略是强烈反击,有限扩张。因为过分扩张是没有利益的,中国中央政府传统上禁止用武力获取物质利益。

有人提及中国的弱点,总是说中国有盛衰循环的问题,如果说这是中国的特点的话,那么其独特处并不是中国会由盛转衰:全世界没有不由盛转衰的大国。中国真正的奇特之处是,中国会从衰返盛,能够从跌落的坑里爬出来,重新强盛,这在全世界是唯一的。这也是中国为什么是唯一没有断绝的文明的原因,也是所谓循环论的本质。之所以如此,我们仁义思想。使我们在大一统的天下理想中,保持多民族的基本公平,和而不同,不搞殖民剥削。而罗马帝国的殖民模式则很难让人重新复合起来,一旦散架,就没有了足够的向心力。而现在的殖民不再仅仅是武力,更有经济,就像刚才故事里面美元的价值与军事保证,现代殖民体系只是进行了转换而非解决。我猜想,未来中国,如果能有更强悍的实力,也不会选择美国这样的道路,进行自己政治思想和体制的扩张和殖民。             (回到目录 image02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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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杨万江:中美关系的新可能及其21世纪全球秩序的构造
—— 关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演讲(2014年9月29)
                        
目次

1:缘起

2:在中美两国的国家利益及其战略中寻找合作空间

3:中国的外交和地缘战略

4:美国的全球战略

5:共同的责任和有分歧的利益

6:全球秩序的构造逻辑:理念传统的差异与沟通及其中国的国际关系学

7:中美关系的全球角色

提要: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和美国的国家战略,并寻求中美关系的合作空间及其对分歧的管控。认为维护一个自由贸易和投资、尊重权益、彼此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全球秩序所承担的公共责任,是中美两国战略合作的基础,它将有效控制两国在东亚地缘政治制衡关系中产生的分歧。在学术上区分大国崛起及其国际秩序和权力构造的两种不同逻辑——亦即基于侵害性霸权的国际秩序构造,与基于承担维护国际公共秩序之责任及其和平繁荣贡献的国际秩序构造——乃是讨论中美两国国际关系理论传统之沟通,以及为何中美可以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学理基础。在诸侯知识与天子知识的架构下,本文概要地阐发了基于中国传统的国际关系学,为打造国际关系学的中国学派奠定理论基础。

  作者:杨万江,儒家学者,前重庆市万州政府经研中心特约研究员,《新诸子论坛学刊》编委,《原道》论坛学术版主,著有《新古典儒学》系列。本文是作者在[学术中国人文博士讲座群]举办的第97期人文社科学术讲座上的演讲。 image028.jpg


: c; m% n/ G3 K2 Q# U7 q5 B* S) O一:缘起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规模巨大,但人均收入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大国。这个特征注定了中国看待自己和世界看待中国的角度和态度迥然有别。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及其国际政治主体在其规模和国家能力上对世界构成的影响,认为从中国的规模和国家能力上产生的影响力或国际权力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现实。中国是构造全球格局的少数关键力量之一,是一个可以与美国构造制衡关系的重量级地缘政治玩家。但中国国内通常在一个发展中国家人民不太高的现实生活水平及其发展问题上来看待自己的地位及其所作所为。尽管一个崛起的中国如何影响世界的话题在中国国内尚处于少数学者和政治家的前瞻性展望阶段,谈论这类话题看起来也与中国自身能力建设的进度相比不是时候,但是,国际政治本身却不太愿意随着中国人自己的节奏来看待中国对世界的现实和潜在影响。
中国已经是超出第三大经济体日本两倍规模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且,在2025年左右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一个必然发生的事实。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防投资及其军事实力,至少已经发展到没有任何大国能够承担得起与之一战代价的程度。中国在不断地向全球扩展经济交往关系,但中国对国际现有秩序的态度,看起来好像既是一个既得利益者,也是一个抱怨者。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获得了巨大的贸易和投资利益,但仍然抱怨世界秩序不太合理,认为中国在美国主导的国际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与中国的实力不相称。中国领导人甚少谈论中国对世界的政治抱负。人们不知道中国将如何改变世界,但中国对发展包括军力在内的战略实力从不懈怠,而且卓有成效。这使观察家们感觉中国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战略守拙者,一个依然神秘而难以预见其行为的战略隐士。中国国内治理得不太符合西方的标准。中国自称是一个走“中国特色SHZY”道路,并既“改革开放”,又“道路自信”的国家,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一个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来维持政权,但实际奉行国家资本主义体制的国家。中国处在令人印象深刻的持续高速增长与人*权状况备受诟病的复杂状况里。它的制度前景很不明朗。在主导着全球秩序的美国眼中,中国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和战略风险。中国将成为美国全球和地区霸权的挑战者吗?如果中国如此发展下去,当中国的能力大到某个无法撼动的地位时,中国将施展什么样的影响力来把全球变成什么样的世界呢?当这种战略猜忌和疑惑不能从与中国的交往中得到答案,那么,在华盛顿看来,美国要么需要通过外交和战略关系的特定方向去“塑造中国的未来”,要么就把中国排除在美国主导的权力结构中心,建立防范和遏制中国扩张的地区和全球联盟,进而维护和延续美国的霸权。这就是说,对中国未来的战略预见,是影响中美关系的最重要因素。
人们注意到,中美关系的经贸利益始终是两国关系的稳定器。但基于利益的政治,与基于价值观和信任的政治,并不总是一致的。缺乏信任的中美两国,不断地把从南海岛礁的主权声索,到军机拦截的任何事件,导入到中美战略博弈的框架内来制造舆论、部署军力。尽管事实上无论是以往美国控制南海,还是以后中国控制南海,乃至任何正常国家控制南海,这都并不意味着上个世纪冷战时代那样一个战略要道的自由航行和自由贸易受到威胁,更不意味着某个自由空间及其多少人的身家性命和政治命运将由此改变。今日中国对促进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的兴趣和需求远较美国人积极。中国舰队正在索马里海域维护国际航道的畅通和安全,中国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对普通商业船队的海上救援演习。但是,地缘政治上的控制游戏,总是把事情往一旦出现关系恶化我们将无法承受战略通道被封锁和截断风险的那种糟糕想象中去。如果中美之间的信任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大国之间的战略竞争和冲突,会使所有试图寻求和平与发展的努力变得困难,并使最近三十年以来的全球化进程及其世界秩序面临崩溃。
基于中美之间实现和平而非对抗这一愿望,以及各自把对方视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这一认知,中美两国元首提出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倡议。两国战略家及其各个方面的交往在探讨 “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可能性及其具体结构和方式上是否取得进展,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重要事务。我将在这个演讲中讨论中美关系的全球意义,认为中美两国在全球秩序及其国家战略的主要目标方面建立合作和信任,是把两国关系从单纯的地缘政治竞争引向全球治理合作的主要途径。正是这一点,将使一个可欲的中美关系区别于传统大国之间的冷战和对抗,也区别于美国长期习惯的基于战略联盟的单向度的领导-追随关系,从而构造出“新型大国关系”。
二:在中美两国的国家利益及其战略中寻找合作空间
需要首先明确中国与美国各自的国家战略及其对全球秩序的基本诉求。正确地相互了解对方,是讨论中美关系的基础。美国战略家责备中国政治不透明,并长期困惑于对中国战略进行正确认知和判断的困难,对北京战略意图的任何判断几乎都充满着误解、夸大、低估或扭曲的可能性。中国要么被妖魔化为一个全球“邪恶轴心”的关键领袖,或者是美国全球和地区战略利益的现实和潜在颠覆者,要么中国被一厢情愿地看成是某种“美国印钞,中国提货”的“中美国”经济体盟友,或者是等待列入美国一长串传统政治盟友中最新也最关键的一位。当所有的判断被中美关系的现实否决,认为中国是一个西方难以理解的神秘东方国家这样一种在西方有一千多年历史的看法又再度兴起。由于文化和政治传统的差异,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对中国的认识仍然还是一个需要更多接触和深度了解的挑战。
在中国,即便是在少数专业的美国问题研究者中,也存在着对美国全球战略的困惑。中国学者对国际政治习惯于某种道德秩序的温情预设。认为无论一个全球秩序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多么复杂的重要性,一个领导性国家不能善待世界上的弱国,是霸权主义者的丑陋和失德。但对如何在一个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中建立和平与繁荣的秩序,并处理存在各种利益、价值观和传统的复杂事务和风险,中国经常表现得像一个旁观者那样发表愿望大于实际,口号、原则多于可行性的外交言辞,不具有务实处理国际问题的行动意愿。在中国随着全球化进程而面临维护在全球各地更多国家利益的时代,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痛的状况已经越来越需要改变了。一旦中国人对一个自由贸易和投资的全球秩序之于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性获得新的切实感受,并发展出面向地区和全球的行动意愿和能力,那既会改善中国学者对美国全球战略意义的理解,也会改变中国对全球秩序的态度和行为方式的理解。比如,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下,当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展秩序及其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在中国获得看重,如何对付那些试图通过地缘政治垄断石油供给来进行政治要挟和价格操纵的政治势力,看起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无论美国在中东做了多少以往让中国人觉得恶心的事情,美国坦然声称自己维护自由贸易,并让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受益,这看起来并非只是霸权主义者的自我漂白。奥巴马总统批评中国“搭便车”,这开始触动中国人对承担全球秩序公共责任的思考。
三:中国的外交和地缘战略
中国是一个处在内外关系和国家实力急遽变化过程中的国家。不用说一个十年期的中国所具有的战略资源前后差别甚大,即便是5年期的中国出现的实力变化,也具有重新看待中国国家战略的意义。中国国家战略的形成是一个随着中国的国家利益、能力的提高,外部形势变动,以及国际政治理念的传统和理想来确立的相机抉择过程。中国在什么样的能力和外部环境上能够做出多大一些事情,这既不是一个事先可以确定的事实,也不是不存在任何可能性机会的战略臆想。这种连中国自己都无法确定的战略资源情态和战略预期,使北京合理地采取更加灵活和诉求一般原则的粗糙政策。一个成熟的中国领导人能够告诉世界的,是确定的“和平和发展”理念,而非变化着的过于具体的中国对世界的政治抱负及其国家战略。在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战略家要求中国明晰其国家战略的诉求,并没有抓住中国的国家特性。它与其说是中国在自己的国家战略上工于心计,大耍阴谋诡计,或者系统针对美国利益进行老谋深算的权力颠覆,不如说是中国的谨慎和成熟。
尽管如此,在一个相对长时期的战略环境中,中国仍然具有基于中国国家利益和政治理念的战略政策框架。综合中国外交及国家战略的基本政策,这个战略政策框架大体可以表述为:
1、认为维持一个自由贸易投资、尊重权益、彼此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全球秩序,关涉中国在全球重大利益和国际正义的基本结构。中国须与美国等大国就维护全球秩序的公共责任进行合作。探讨在联合国框架和其他多边组织和双边关系中进行中美战略合作的可能性,加强中国与金砖国家、东盟、非盟、南美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领域的合作,寻求贸易和投资利益保护的国际合作秩序。
2、认为美国地缘战略霸权对中国在台*湾、东海和南海的主权利益构成威胁,中国须倡导地缘政治权力中心的多级化,并与俄罗斯合作避免全球战略结构因美国独霸世界而失衡,避免中国战略交通的生命线陷入美国制造的战略包围。为此,中国须继承二千多年由西汉张骞和明代郑和开创的西进战略传统。连接欧洲、中东、南亚和东南亚的一带(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一线(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以及由中国、俄罗斯、中亚国家和印度等国参加的上海合作组织提供的西边安全保障,是中国地缘政治战略的具体方案和落实。一个由快速的陆上交通贯通欧亚大陆获得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前景,对减轻中国海上战略风险,突破美国构筑的战略包围意义重大。中国在军事上奉行与美国之间的对等威慑,及其大国战略平衡下,针对冒犯国家的先动优势战略,亦即,在中美确保相互摧毁的战略威慑均衡下,在中美之间就惩罚小国侵害大国权益的冒犯,建立“我先动,你不动;你先动,我不动”的游戏规则。
3、在全球经贸文化交流中推进中国影响力和全球基础建设。随着中国在全球贸易和投资的扩大,通过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通过在世界各国设立孔子学院和双边文化交流,促进中国文化的全球影响。计划建设欧亚高铁、中亚高铁、泛亚高铁、中美高铁,以及在非洲和拉美国家建设并非连接中国的高铁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立更加普惠和紧密的经济地理体系。
由上可见,中国外交战略结构中的中美关系,是一个既在全球秩序的公共责任方面进行战略合作,也在地缘政治方面相互制衡的关系。没有前者,中美将陷入冷战;没有后者,中国就不是一个有尊严的战略独*立大国和地缘政治中心。
应当指出,这是一个中国身居全球第二位置的适当战略。它不排除在与美国的关系中,尊重美国在全球公共事务中发挥的领导作用,但又制约美国权力肆无忌惮,保证在全球事务中实现基本正义。在中国尚未具备众多领域足够领先世界的能力时,中国不谋求领导世界。尽管中国的GDP或许会在2025年左右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但中国即便按照目前的进程全面发展,也至少还需要50年时间才能成为一个在人均收入、科学技术、军事实力、经济质量、社会发展、政治民*主和文明素质等方面全面领先世界的首要国家。也就是说,中国在今后50年内将把上述战略视为既定的政策。它仍然大体上尊重西方在最近500年确立起来的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游戏规则,亦即在主权原则、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协调下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并由大国政治的实力结构构造国际权力体系。
在远期展望上,中国或许更加钟情于某种天下主义传统对全球事务的良性改善。一个经由某类“中央之国”或某个文明高地的德行和善意向天下提供秩序、安全和正义,并在彼此尊重的礼法之内改善不同族群及其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是中国政治的理想。
四:美国的全球战略
了解美国的全球战略,可以是一个有不同深度和角度要求的政治叙事。它的保守派及其战略鹰派的构想,与其温和派的想法并不一致。在2012年《美利坚帝国战略及其美国和世界的问题——追究美国政策对全球问题的责任》一文中,我陈述了美国保守派有关“美利坚帝国战略”的主要思想框架。这也许是一个美国当局不太会承认,也不便于在战略外交情境下论说的事情。但鉴于这个演讲的学术性质,我把主要观点列示于下:
自上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实际上是在美利坚帝国战略的总体构想下,推行其外交、经济、军事和地缘政治政策。美利坚帝国战略,就是建立一个由美国独霸统治世界的全球秩序,保证美国获得基于其独霸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秩序而产生的超额利益,及其永久性的支配结构。这个战略根植于美国自摆脱孤立主义政策以来的全球理想,经由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实力奠基,以及赢得与苏联体系冷战的胜利,而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及其美国一超局面下奠定格局。……下述分析和判断,及其克林顿和小布什政府以来的全球政策已经影响和决定了美国过去20年“美利坚帝国战略”的基本方向和步骤,进而影响着当今世界问题的形成及其严重事态:
第一、认为美国是一个由其开国先贤缔造的自由国家,其新教传统把美国人民塑造成“上帝的选民”,承担着“拯救世界”的特殊使命。因而,按照神的法则和意志创建的美利坚合众国及其自由民*主是把世界从一切“邪恶”和异教中拯救出来的唯一“政治正确”的选择。世界既然属于上帝,那么,世界就必须由上帝选中的美国来领导。美国将承担起尚未完结的“十字军东征”。美国在精神上是罗马帝国的伟大继承者和帝国事业在21世纪的开拓者。保守和发扬让美国人民如此卓越和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上述“卓异”传统,是美国在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领域的坚定立场。这构成美国新保守主义政策的核心。
第二,美国是在自由价值观下建立的高度资本主义的国家。美国的谋生和利益获取方式高度依赖于资本的全球扩张,依赖于把全世界及其生产和市场纳入美国资本控制下的金融、贸易和经济秩序中来。只有建立和维持基于市场经济和全面自由化的全球经济体系,才能保证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和美国货币政策作为准全球央行政策的垄断地位和特殊利益,保证美国资本依靠巨大规模和制定规则的优势对全球金融和资本市场无障碍和无对手地自由控制,也才能保证美国发展相对复杂和利益丰厚的全球化虚拟经济体系与全球其他国家的实体生产体系之间的配合和剥削关系。美国要塑造一个自己在其中基于控制地位而具有永久性垄断利益结构的世界。这样一个世界可以使美国不再依赖勤劳和生产,而是依赖资本游戏而为美国人民谋求一个赚钱容易和生活优越的未来。美国是一个金融立国的全球高端利益集团。所以,美国必须发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必须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纳入到这个体系中来并遵守美国主导的全球规则。为此,
第三、美国的外交和地缘战略政策的基本方向和原则,必须要建立和维持全球部署的军事存在及其全球打击力量,必须通过“价值观外交”和利益诱导来建立和维持由美国领导,盟国协助,伙伴支持的全球政治和外交体系。现有的国际政治体系(包括联合国和各地区组织),要么必须由美国来主导,要么必须成为美国利益的工具,否则美国将绕过它而另行组建真正能够帮助美国发挥相关实际作用的国际组织体系。美国的利益决定了美国必须重点控制那些对美国和全球 经济影响巨大的能源地区和商业航道,应对任何对全球市场、安全、民*主和资本主义制度构成威胁的国家和非政府组织所带来的挑战。国家间的传统安全问题和恐怖主义的新威胁是影响美国安全的两个主要方面。但是,鉴于美国主导的全球秩序中以美利坚帝国为目标,从而不存在全球社会议程,所以,美国必须做好迎接全球化中“失败国家”的报复、仇恨和崩溃给地区和全球带来新挑战的准备。只要能够让中国和俄罗斯这些有足够能力给美国制造致命灾难的国家在美国主导的全球秩序中获得适当利益而得到宽抚,美国就能够用武力威慑和利益诱导的手段镇*压任何反叛性的国际力量,维持美利坚帝国对全球的统治。所幸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在改变中国人的生活,好斗的毛主义中国已经逐步变革成为一个温和的国际秩序参与者和既得利益者。俄罗斯国家能力的衰落符合美国的利益,但俄罗斯依靠其出口油气资源的条件,尚不会走到因为经济生存问题而与美利坚帝国生死一搏的程度。
第四,认为,既然美苏冷战的结果是以美国的胜利和苏联的崩溃结束,那么,美国就应当乘势追击,占领或者控制由原苏联控制的地缘利益空间和那些美国实力能够到达的所有战略空间。这在政策上要求不断推进“北约东扩”,“清理整治中东”“重返亚洲,特别是东亚”。美国仍然面临世界上的独*裁国家(中东和非洲的部分国家),后共*产主义国家(中国、朝鲜、古巴等)和煽动“多极化”的战略竞争和不顺从国家(俄罗斯、中国、拉美左派势力控制国家)以及非政府恐怖主义组织的严峻挑战。他们构成世界的“邪恶轴心”和反美势力。美国仍然有不能控制的战略空间,并构造了美国在全球的“战略边疆”。因此,美国必须把自己的战略之手伸向前沿。美国*军队必须保持“前沿存在”“前沿部署”和“前沿战斗”,直到世界被美国利益完全驯服和控制。美利坚帝国对一切不服从美国的国家,要么在外交上促使其向着自由民*主体制和顺服进入全球体系的方向转变,要么就必须在严厉的军控政策下,承担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敏感技术,以及不挑战美国利益的国际义务。美国认为,俄罗斯和中国鼓吹的“多极化世界”,不仅暗含着不顺从美国利益而战略自立的“政治野心”,而且对世界秩序的稳定和繁荣构成破坏。这种挑战随着俄罗斯经济和军事能力的日趋恢复,特别是中国在全球化中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和实力崛起而变得十分危险。面对中国和俄罗斯构成的战略威胁,美国一方面要奉行在美国主导的全球秩序中以适当地位和利益接纳和安置中国和俄罗斯的外交接触和合作政策;另一方面,美国必须依靠超强的实力和全球无可匹敌的无尚地位,从地缘战略和军事能力上威慑、围堵和压缩中俄战略空间,并在外交上构筑牢固的政治防线,应对中国势力的扩张。
美国认为,与罗马帝国相比,美利坚帝国是一个“仁慈的帝国”。美利坚帝国控制全球的方式不是以往帝国时代的领土占领,资源掠夺,工业品倾销,乃至毒品和奴隶贩卖,而是依靠对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政治、经济和安全控制来实现美国利益的主宰性和永固性。全球市场给予各国谋求利益的生存空间,自由民*主荡涤了独*裁政权,并打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美国对全球失败国家的安抚和承担维护全球公共秩序的警*察角色,使世界“离不开美国的领导”。一个被美国用军力、自由民*主意识形态、资本和美元单极统治的世界,意味着任何国家的政权和经济利益只有得到美国的默许和支持,才能得以合法生存和维护。世界各国事实上将在外交层面以其与华盛顿之间的政治合法性分封关系而被“重新封建化”。美利坚帝国倡导了世界上“最符合人性”的价值观,建立了世界上“最不坏”的制度和秩序,发展了最先进的科技、金融和商业,人类文明迈向了顶峰。因而历史已经终结在自由民*主制度,及其美利坚帝国秩序的伟大战旗上。美国是“正义的化身”,反美即邪恶,崇美即正义。美利坚帝国以如是业绩告慰上帝:耶稣基*督“愿主的意志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理想正在努力实现。“上帝之城”永远是世俗世界的伟大榜样。尽管人类事务永远不可能让上帝完全满意,但美国的精神使命却坚如磐石。这便是美国人被上帝选中而拯救世界的精神史和政治史。
撇开意识形态及其宗教外壳,我们能够看到以人*权及其自由民*主为核心价值观,并建立一个全球市场经济及其自由贸易和投资为基本秩序的世界,是美国公开倡导,并致力维护的全球秩序。它是美国战略的底盘。显然,在国家利益层面,它同时又是一个把美国利益等同于正义而构造不公正利益结构和资本控制的全球秩序。美国全球战略着眼于通过美国资本优势、美元霸权和超强军力来获取超额利益。按照美国的设想,在一个经济全球化而人口又分割在不同民族国家框架内的世界中,不同国家在世界秩序中的利益竞争,必然是制定规则和建立秩序的主导国家获胜。当全球贸易和金融以美元作为结算与储备货币,美国掌握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操纵权和贸易产品的定价权时,美国便试图利用这种优势来建立一个超出经济常理而对美国有特殊好处的全球利益结构。比如,利用美元全球储备和结算货币地位及其世界各国使用美元的刚性需求,美国获得了发行更多美元纸币来进口商品,而又同时保持国内低通涨水平的超额利益。美元可以不依据美国的真实财富创造而印制,使美元变成美国在世界上最核心的竞争力;美国资本控制了国际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定价权,进而形成有利于美国产业结构特性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及其对发展中国家低端产业的剥削。这些优势使美国产业日趋脱离实体经济,而高度依赖金融和服务业立国。如果美国全部债务最终都可以依靠美元印钞来解决,那么,在美国的商业文化中,更多地制造政府和国民债务以便于美国公共开支和人民消费,并通过金融机构向全球市场售卖掺杂坏债的“组合证券”来转移风险等等手段,就都可以在美联储的直接债务收购中成为可能。美国刚刚经历的2008年至今的金融危机,正是依靠这种不正当途径得以化解。而且,这仍然意味着美国将支持和维护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意味着全球市场及其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被视为关涉美国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也意味着美国在地缘政治中试图控制而非占领全球的军事部署被认为是美国资本利益的安全阀。因为资本的真实利益,从来都不是金融本身,而是支撑它收益起落的全球实体经济及其价值创造,以及保障其得以正常开展的政治和安全环境。
五:共同的责任和有分歧的利益
了解中美两国的战略,可以使我们看到,中国的崛起为何和如何被美国视为“战略威胁”的基本性质,以及中美两国寻求共同利益上的合作空间与分歧所在。无论中美两国的战略利益存在多少冲突,可以明确的是,把一个尊重人*权及其自由贸易和投资的世界,视为关涉自己国家利益及其国际正义的基本诉求,并寻求通过大国合作来承担维护这一秩序的公共责任,是中美两国的共同立场和合作空间。中国依靠全球市场获得的贸易和投资利益,以及美国垄断资本主义及其利益体系所依托的战略底盘,都要靠维持这一秩序来运转。在中国崛起和美国相对实力下降的现实下,一个力不从心的美国对中国参与承担维护全球秩序责任的兴趣比以往更强烈了。责备中国“搭便车”,与担心中国借机扩张影响力,这在美国并不仅仅是一个政治霸权利益的收益算计,而是大国分担全球秩序成本的理性行为。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耗费了美国太多的人力和金钱。它使美国上上下下深切感到,美国并非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大国。美国不可能凭一国之力去深度介入世界上所有混乱地区的秩序。尽管美国不太可能转向中国这样奉行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进而省去太多干预成本,但至少,美国政府的财政拮据,是无法维持以往小布什政府那样的放纵性干预政策了。
中美两国在磋商如何共同承担维护全球公共秩序责任的问题上,存在许多可以选择的空间。在联合国维和行动,打击海盗和恐怖主义,维护国际航道和地区安全,军控,环境保护,人道主义和发展援助,WTO谈判,以及国际金融稳定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中美两国对全球秩序及其国际合作最具影响力的贡献,是美国在维护全球安全和中国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卓越能力和成就。美国在欧洲、中东、东亚、南亚、非洲和拉美都具有广泛部署的军事基地和军力,这对保障全球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正在全球建设从伦敦-巴黎-柏林-华沙-基辅-莫斯科-哈巴罗夫斯克-中国满洲里的欧亚高铁;从中国乌鲁木齐-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德国的中亚高铁:从昆明-越南-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泛亚高铁,以及从中国黑龙江-俄西伯利亚-白令海峡隧道-阿拉斯加-加拿大-美国的中美高铁。无论是向全球秩序提供公共安全,还是提供交通基础设施,这都是只有超大型国家才有能力承担的国际责任和贡献。
从中国角度看,中国并不存在有意识损害美国利益的战略意图,中国在其自身发展的正常轨道上展开的国际空间,是基于一种经济和政治常理的规则和利益关系。但是,一个越来越把全球化及其自由贸易和投资视为可以凭借美国资本、美元和军力优势谋取非正常超额利益的美国战略,却始终会把任何有可能超越美国实力的国家视为美国霸权的威胁。当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是这样的国家时,日本是一个威胁;当中国或印度在未来几十年内是这样一个国家时,中国和印度就是威胁。一个崛起的世界大国对美国的战略影响,意味着它的经济和货币影响力将随其贸易和投资范围和规模的扩大而削弱美元作为世界储备-结算货币的必要性和唯一性,进而,前述所有依托于美元霸权的美国超额利益将面临威胁;意味着它的军事能力发展的程度,使美国无法按自己的意图来控制地缘政治关系和全球介入;意味着美国的标准就是世界标准的时代将遭遇质疑,以及由此形成的美国商业、技术、军工、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和产业在世界市场将不那么容易迅速兑现其商业价值和利益。这都构成了美国所谓的“战略威胁”。自然,申述这种威胁及其打击对手的方式,可能是妖魔化对手,或者战略遏制与围堵。美国正在把中国维护南海岛屿主权的一般行为,描述成一个崛起大国试图依靠军事实力在东亚扩张领土的霸权主义行为,并通过加持与中国有岛礁主权争议的东南亚小国来进行战略对抗。中国被描述成一个让邻国心生恐惧的东方恶霸,而美国正在像一个侠客那样挺身而出实现“战略再平衡”。这种状况的持续恶化,对中美关系造成的影响是灾难性的。中美两国在东亚地缘政治上的制衡关系,本应是大国关系的一种常态。但不是所有对地缘政治构成影响的问题本身是一个地缘政治问题。中国两*岸*关*系中的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中国希望美方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及其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承诺。中国依据历史和法理主张东海和南海岛礁的主权,并以九段线标示,也已有数十年了。中国台北政权与北京在“一个中国”原则下都持同样的主权诉求依据。中国晚近的国力提升及其维权行动,只是使以往诉求主权的外交立场变得更加可信和切实而已。尽管地图中南海岛屿和岛礁远离中国大陆,而与东南亚各小国邻近,但充分考虑东亚的历史,人们不难发现,过去数千年中,只有作为东亚天下秩序中心的中国才有能力和意愿去率先发现和使用那些岛屿。它作为象郑和那样伟大的古代中国舰队和战略家们留给中国人民的海上领土遗产,在中国具有远远超过今日东亚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关系的历史和政治价值。它被赋予了见证今天的中国是否能够真正洗刷近代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耻辱,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严重涵义。由于中国过去数十年海上能力的薄弱,美国把自己的舰队可以在其中如入无人之境的南海海域,视为美国控制的战略地盘,并以“自由航行权利”的声辩指责中国的主权声索。是否承认中国的崛起,并尊重中国的主权权益,是华盛顿处理对华关系的一个重要挑战。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让步,是使中美关系回到正常轨道的前提。如果一种大国关系使对方感觉无法维护领土主权,那么,这样的关系是不健康的,它将损害中美在广泛领域的合作和共同利益。
   
六:全球秩序的构造逻辑:理念传统的差异与沟通及其中国的国际关系学
有必要讨论中美两国在世界政治层面的思想和理论传统。认知到中国和美国都是对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并将中美关系视为塑造二十一世纪国际秩序的关键力量,这意味着只有明确中美两国对世界政治所持的基本价值、理念和政治理论,才能理解影响世界的深层力量。
西方现代国际关系的主要传统,兴起于欧洲国家在中世纪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处理众多现代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长期努力。各民族之间由于宗教、历史、文化、利益和民族差异等原因而不能相互善待,并相互攻伐,既是形成以民族为基本单位建立主权独*立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原因,也是影响国际关系构造形态的基本原因。以《威斯特法利亚条约》的签署为标志,欧洲国家之间形成了主权平等的国际法体系,并随着欧州列强在世界的殖民扩张与收缩,最终形成了这一传统下的全球体系。尽管美国是晚近三百年才兴起的西方大国,但美国被认为是按照现代理论家们的新思想建立起来的最能代表西方理想的自由国家。在国际政治理论上,美国学派是当今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的主流。
从理论上讲,西方国际政治秩序的构造起因和基本逻辑,乃是在不同民族的人民及其国家之间相互征伐和侵害所产生的混乱中,试图以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及其国际力量构造的均衡关系来实现和平和繁荣的基本方式。主权平等的国际法体系和战略均势构造,是现代国际关系秩序的两大支柱。在这种传统下,一个崛起的大国,无论其自身提出何种外交承诺,在理论上都将被推断为改变了国际秩序的原有力量结构及其战略均势,进而需要重新建立国际制衡体系。大国崛起通常被认为将伴随着国际秩序的冲突与再造。欧洲历史上英国、法国和德国的崛起,以及在欧洲发生的大国争霸及其高频度的战争,乃至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被用以证明这一理论传统的基本论断。这也是美国面对中国崛起奉行“亚太再平衡”战略的理论和历史经验依据。作为中国学者,我认为,有必要分别两种不同的国际秩序构造逻辑,而且,这种区分将使我们看到处理大国崛起问题的新可能。可以说,英国在19世纪征服全球的殖民*主义体系和德国、日本在20世纪试图以侵略战争称霸欧州和亚洲的失败,代表着一种以侵害性霸权构造国际秩序的逻辑。美国的情况则相对复杂和特殊。一方面,美国本身即是在美洲屠*杀印第安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美国的崛起也发生着在近邻的美洲大陆实现以侵害性霸权称霸美洲的历史。另一方面,由于远离欧洲大陆,美国避免了与欧洲其他大国之间直接的地缘政治冲突,但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作为欧洲和平和繁荣的缔造者而建立了一种有别于老欧洲的新的国际政治构造逻辑。亦即,一个大国,因其巨大能力及其对国际和平与繁荣的缔造性贡献,而被推崇为某一国际秩序的领导性国家。这一逻辑在二十世纪经历冷战的胜利,进而形成美国在当今全球的唯一超级大国地位。我们在学术上区分大国崛起及其国际秩序和权力构造的两种不同逻辑——亦即基于侵害性霸权的国际秩序构造,与基于国际公共秩序及其和平繁荣贡献的国际秩序构造——乃是我们将在后文讨论中美两国国际关系理论传统之沟通,以及为何中美可以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学理基础。两个谋求以损害性霸权构造国际秩序的大国或许必起争端,乃至战争,但两个在维护国际公共秩序责任承担及其和平繁荣贡献方面进行合作的大国之间,却可以构造一种“新型大国关系”。
中国代表着一种具有古老东方智慧及其伟大道德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作为早期华夏世界及其天下秩序的“中央之国”本身即是一种国际秩序构造逻辑的产物。中国上古时代,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众多族群及其邦国。它们在其历史中尽管也发生着相互之间类似黄帝与炎帝、蚩尤那样的战争,但一种新的政治关系构造逻辑使华夏世界最终走向了一个中央之国主导的天下秩序。以安土守邦、安居乐业和相互进行经济交换为主要诉求的华夏早期农业部落之间,不像游牧部落那样认为只有消灭对方自己才能生存,而是只有保存生命和协调关系,才能获得农业生产力和天下秩序。中国早期生存经验中的政治知识,不是关于如何以侵害性手段残酷消灭他帮及其人民的知识,而是如何通过政治合作和协调应对共同的自然灾害和环境挑战以及彼此隔阂造成的障碍,使天下广泛受益。这使华夏先民向着推举某些具备重大能力和良好德性的族群及其首领来带领和协调天下各邦处理公共事务的方向,去构造不断加强的紧密关系及其天下秩序。他们像明代学者黄宗羲指出的那样:“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首出庶物的领袖们,从尧舜时代“钦、明、文、思、安安”的大德者“协和万邦”,到大禹带领天下治水治土而建立“中邦主导,四海咸服”的华夏世界及其天下秩序和朝贡体系,这都奠定了中国传统基于“兴公利,除公害”的政治公共性构造万邦间关系的“大一统”基本逻辑。亦即,尊大一个有崇高德性、能力和贡献的族系及其领袖国家去协调、带领和统合天下国家,使之能够形成处理天下秩序及其公共事务的政治关系和能力。这样一个上古三代“大一统”的基本逻辑,虽经战国时代秦王朝把华夏范围内相互争霸的诸侯兼并为一个郡县制的单一中央之国,并在随后汉王朝的文化一体中奠定民族性,但在中国与其他外围国家的关系上,仍然保持着上述关系,并一直延续下来,形成古代东亚的天下秩序。这种国家间关系的构造传统,强调大国的权力基于其对他国和天下公共事务的贡献而非侵害和强制,从而,一个领导天下的国家,必须是“有德者居之”,必须是它为天下的和平、秩序、利益和文明贡献了什么,而非损害什么。架构这一政治秩序构造逻辑的政治天命观及其意识形态,把对中央之国近乎苛刻的达“元亨利贞”之天德,视为权力的当然义务。亦即:
1、奠基和缔造一个秩序,使万民在此自由生长和生活,并发展出人类的事业(元);
2、让天下彼此沟通交往、相互理解、相互促进(亨);
3、给天下带来好处和利益,促进天下和平和人民幸福安康(利);
4、用最符合人类天命及其天道法则的仁义价值和礼法去贞正天下的秩序和行为,使之实现人类关系的良善、正义和避免邪恶(贞)。
这样的自我要求和约束,及其对天下秩序和人类事务的贡献和责任承担,乃是作为天下领导者的中央之国最伟大的德性和风度,是郑和率领当时全球最强舰队九下西洋进行和平交往而不侵占殖民他国的思想指针,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历史记忆中最珍贵的传统和文化,以及指导中国人观察、分析和看待世界的基本立场、价值观和政治理想。
在中国的政治知识传统上,如何使天下以最公正和无私的方式及其主导者法“元亨利贞”之天德的伟大德性来实现天下太平的知识,乃是一种天子的知识。与此相对应,像春秋战国时代那样,各独*立诸侯国之间如何通过某种有效的制度、政策和技术变革去形成生产力和战斗力,以使国家富强,并在天下争霸中获得胜利,那只是一种诸侯的知识,是以一国私利为优先考量的霸权主义的知识。以诸侯知识谋天下,乃是“霸道”,以天子知识治天下,乃是“王道”。换句话说,各独*立国家如何进行国际竞争以谋求国际霸权的逻辑,是西方现代国际政治理论的本质。按照中国的知识传统,西方现代国际政治理论的基本性质,其实就只是一种诸侯的知识或霸权主义的知识。即便是美国这样对二战后国际秩序及其和平和繁荣有缔造性贡献的国家,也仍然没有摆脱西方历史上罗马帝国传统的影响。美国滥用自己的领导地位,把国际权力施用于服务本国私利,谋求不正当的超额利益和世界剥削,这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诸侯知识及其国际政治的霸权主义。美国对中国的崛起进行战略围堵,是这种霸权主义知识下的必然行为。它存在着“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战略前设冲突。尽管中国在古代东亚天下秩序的朝贡体系中也居于领导地位,但中国甚少从他国谋取不正当利益,反而在促进天下共同繁荣,造福天下生民的理念及其礼制上的利益回馈,给予其他国家极大的利益恩惠和经济帮助。
美国的历史太短,它的政治经验仍然不超出罗马帝国经验的各种变异和改善,但并不足以解决世界和它自身面临的众多问题。在美国霸权理论传统上,全球美元霸权体制及其美国资本操纵全球利益结构的不公正性,必然引发中国、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大国和欧盟等世界级经济体成功崛起的挑战。地缘政治上的霸权秩序,也必然由新兴国家军事实力增长后的独*立性及其地区主义而遭到抵制。在世界主要大国已经把自身能力发展到包括美国在内任何大国都无法承受真正与之一战代价的巨大能量下,通过强势政策及其战争冲突来维持霸权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美国既然尚存在二战遗留的基于贡献而非基于损害的政治秩序构造传统,那么,它就需要摆脱其霸权理论的影响,而转向中国传统下更加纯正的国际关系构造逻辑。美国需要一个如何领导世界的中国知识转向,否则,它要么将以霸权维持的强烈欲望而给全球制造灾难性战争,要么因为新兴国家成功的和平崛起而完全衰落下来,成为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大国。在这个意义上讲,中美之间将出现一个相互塑造的关系。美国战略的知识出路在中国传统及其今天重新崛起的儒学家,也只有在基于共同承担全球秩序公共责任的战略合作而非霸权利益的竞争关系中,“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才是真正可能的。
显然,中国有其基于自身传统中构造世界政治的思想和理想,它与已经混杂着太多私利的美国理论,既在基于公共贡献的秩序构造逻辑上可以相通,也在那些把美国私利视为正义本身的狂妄想法和做法方面存在区别。对中国来说,尽管它的政治传统在处理国家间关系中有着十分良好的表现,但其天下主义秩序的法权基础仍然需要一个现代化的重建。现代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平等原则作为构造现代国际秩序的基本法权关系,无论在不同国家规模、实力和文明程度方面存在多么重大的差异和优势,它仍然是一个必须遵循的法权准则。经历近代东亚天下秩序崩溃后的中国,接受了主权平等的现代国际关系原则,并倡导“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意味着一个新的天下主义,将是一个尊重主权平等原则的秩序。只是在大国承担全球公共责任的逻辑及其权力构造上,一个在中心国家之温情关爱和德性光芒照耀下的人类一家所展现的全球秩序,才重现中国政治知识传统的理想。
七:中美关系的全球角色
如果维持对全球秩序的领导是美国战略的核心考量,如果中国崛起的能量足够大到使中国有能力开始参与全球秩序重建,那么,一个实现中国知识转向的美国和一个重新推动天下主义的中国,将如何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来实现彼此奉行的战略目标?
如果中国在未来10年内持续发展而使其经济规模超过美国,这意味着中国和美国都将是远远地数倍超过其他经济体的巨量国家。那意味着一个中美共治的提议会出现在战略家们的议程中。尽管中国也将发展自己的全球力量投送(航母战斗群)及其1小时全球打击体系,但美国完备的全球军力,尤其是分布全球的众多军事基地,以及维持世界安全的传统,将使美国继续扮演全球警*察角色。中国作为巨量规模的发展中大国,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投资能力和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将使中国扮演全球建筑师角色。中国在全球大规模修建基础设施,是中国最具贡献,也最具历史经验和政治感觉的方面。中国上古时代的大禹正是依靠在天下兴修水利和治水治土等基础设施建设,获得了当时天下各邦的广泛推崇而形成“中央之国”。21世纪的中国仍然坚信,把世界连成一体的基础设施及其以自身经济能量对全球的辐射带动作用,是一个从“命运共同体”上展开的伟大构想。平等交往,命运相连,以大扶小,以强扶弱,共同发展,是中国人内心怀报的真诚愿望。
中国重视全球发展的平衡性。一个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为主要内容的全球化世界,应当承担由全球化带来的社会议程。中国不打算象美国那样,把全球化中的“失败国家”和不满全球秩序的“特殊国家”及其产生的各种人道主义挑战、恐怖主义威胁和传统安全问题简单归入一个武力对付的事情。平衡性考量下,发达国家的发展援助,全球社会底线扶助的经济协议,在更加广泛的全球公共事务中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是中国愿意支持的事务。一个在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的市场秩序中寻求发展的中国,奉行孔子的名言: “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没有人可以单独成功。中国的成功有赖于其他国家的成功;其他国家的成功,也有依赖于与中国的合作。
中国继续发展意味着世界将面临美国力量相对衰落,中国力量不断上升的趋势。它将伴随着一系列逐步展开的多元力量并存格局。从全球单一美元货币体制,演变到美元与人民币双体制,或者美元、人民币、欧元三元体制结构。从美国一超控制全球地缘政治安全的格局,演变为美国、中国、俄罗斯、欧盟和印度等更加合作维护全球秩序的多极化格局。这样一个世界是否不稳定,这取决于中美关系的牢固性及其对世界秩序的承载能力。无论是华盛顿,还是北京,固执、偏私和狂妄都将导致全球秩序的崩溃,并给世界带来灾难性后果。两国国家元首把中美关系彼此视为21世纪“最重要的双边关系”,无疑是深具战略远见的判断。
在更加远期的展望上,中国如果大到足够形成全球中心国家,那么,历史或许将重现中央之国的辉煌与德性。作为中国的儒学家和战略家,我们有责任以传统的智慧和开新的思想驾驭中国进程的力量和稳健。我们心中装满了所有缔造人类秩序的各种可能性,但经纬人类秩序的法则和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永远是天地之道和我们心中的良知与理想。我们的德性有多高,我们能够承载的使命和事业就有多大。这便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道理。中国传统既强调人类自身的努力,也相信天命的力量,此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中国是否能够在21世纪登顶全球而再现辉煌,那并非仅仅取决于中国,也取决于世界。如果我们把中国的发展奠定于一个基于人性及其人类常理的中庸之道上,我们的所有前途便是中国人天命的展开。我们从事人类 “成己成物”,造福天下生民的伟大事业,并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法则下展现人类彼此关系的善待与合作。我们笃信“德不孤,必有邻”。一个对中国知识及其中国事业建立理解和合作的世界,是中国成功的条件。这个演讲,试图促进这个政治愿景,并宣告当今国际政治学中国学派的兴起。谢谢大家! image03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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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9 2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专 著 连 载 】虎公:《大国上卿:晋国诸卿家族史》
(连载之十八)
第十编  魏氏
周武王灭商后,封建诸侯,文王之子高被封于毕,是为毕公高,为毕氏之祖。后来毕国绝灭,毕氏子孙散落各地。其中一个叫毕万的到晋国为官,辅佐晋献公。前661年晋灭魏国,毕万因军功被封于魏,成为晋国大夫,创立魏氏,子孙蕃盛。毕万之孙魏犨跟随晋文公流*亡,但仕途发展并不如意。后来魏氏子孙又分为吕氏、令狐氏两家。魏氏在晋国被封较早但发达最晚,直到晋悼公时期才进入六正行列。魏绛受悼公倚重,后魏绛之子魏舒担任晋国执政,家族稳固发展,最终与赵、韩一起瓜分了晋国。
第一章  毕万A毕万:勇猛福将
毕国在西周初年封建,但其泯灭的时间不详。国家消亡后,毕公高的后裔流落四方,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其中有一个叫毕万的流落在北方。
前678年,晋国经过长达六十七年的动荡,终于恢复稳定,几年后,晋献公即位,国家呈现出日益强盛的势头。于是毕万遂有归附之意,请人筮卦,兆头出奇的好。卜者辛廖告诉他:“这是公侯之卦,再没有更吉利的了!你的家族在晋国一定会繁衍昌盛。你是公侯的子孙,你的子孙一定会恢复公侯的地位!”
于是,毕万带着家族来到晋国,成为晋献公的臣子。
前661年冬,晋献公帅上军,大子申生帅下军,发动了一次开疆拓土的战争。毕万作为献公的车右参加了这次战役。此次出兵战果丰硕,一举歼灭了耿、霍、魏三国。为了奖励英勇作战的毕万,献公将魏封给他作了采邑。从此,毕万的家族作为“魏氏”,在晋国繁衍壮大起来。
这时,晋国的“神算子”卜偃也来预言:“毕万的后代一定会昌盛。万,是满数;魏,是大名(古时魏写作“巍”,高大的意思);以此地作为始封地,上天已经启示预兆了。天子主天下,称兆民;诸侯主一国,称万民。现在把这个叫‘魏’的地方封给他,他名字里又是“万”这个满数,他一定会拥有万民的。”
这次与毕万一起受封的还有赵夙,他被封到了耿,两人一起成了晋国的大夫。但在未来几十年的政治道路上,毕家是远远不能与赵家相比的。毕万虽然是公侯之后,但属于猛将型的人物,并没什么文化和政治头脑,能取得如此封赏与地位,完全由于作战勇猛,他已经做到了一个纯粹的武夫所能做到的极限了——还要靠战场上大难不死的洪福。
在日后的晋国,毕万俨然成为了用来鼓励士卒英勇作战的模范。
第二章   魏犨   魏寿余A魏犨(武仲州、魏武子):文公爪牙
毕万得到魏这个封地并成为晋国大夫之后,并没有因而进入晋国政治的核心层。不过这样也正好避开了献公末年的权力斗争漩涡,并且,魏氏家族的势力和人丁也的确是逐渐兴旺起来了。根据《史记•魏世家》所说,在献公末年的晋国内乱时期,“毕万之世弥大,从其国名为魏氏。”并且说,魏犨率领魏氏兄弟,成为公子重耳的追随者。
关于魏氏的世系,存在许多疑问。司马迁在《史记•魏世家》称魏犨是毕万之子,但《世本》记载:毕万生芒季,芒季生武仲州。后学多认为武仲州就是魏犨,这样,魏犨就成了毕万之孙了。真实情况已经很渺茫了,按常理来说,毕万在前661年还是能够冲锋陷阵的猛将,其时最多也就四十岁左右,而前655年初,也即仅仅六年之后,魏犨就跟随公子重耳流*亡,如果魏犨是毕万之孙,年纪似乎过小。因此,这里还是倾向于《史记》的观点,即魏犨应是毕万之子。
一、流*亡
前656年冬,大子申生被害,次年初,晋献公派人讨伐公子重耳、夷吾。重耳没有抵抗,带领一小批亲随逃亡,其中主要有狐偃、赵衰、颠颉、魏犨和胥臣。根据后来的叔向介绍:晋文公重耳年轻时“有士五人”,以赵衰、为腹心,以魏犨、贾佗为股肱。可见在重耳最初的班子里,狐偃、赵衰是出谋的,魏犨、贾佗是出力的。而贾佗后来作了晋国太师,可能还有些文化,而魏犨似乎只是猛将一个,准确地说应该叫“爪牙”。
一行人先是流*亡到狄,随后走过卫、齐、曹、宋、楚、秦等国,含辛茹苦十九年,终于前636年在秦穆公的支持下回国,重耳现在成了晋侯,不久就坐稳了君位。
按说,跟随自己流离颠沛的几个心腹都应该成为文公政权的核心成员了,但文公是一代雄主,他知道那样不行,现在他是全晋国的主人,再不仅仅是当年那个流*亡小分队的队长了。现在的文公必须兼顾到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尤其是要重用贤臣、能臣。因此,狐偃、赵衰理所当然地进入政府高端,但是魏犨因为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偏低,在文公朝堂上并没有获得与他十九年舍生忘死跟随的功劳相匹配的位置——至少他本人是这么认为的。
二、逃死
前633年冬,文公为南下与楚国争霸,在被庐阅军,选拔三军将帅,魏犨只作了文公的车右,与年纪轻轻的荀林父搭档,而三军将佐除了狐偃,都不是那十九年间曾经跟随文公卖命的“老人”。但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现在的文公在魏犨眼里简直成了个负心汉。
前632年春,文公帅晋军攻打曹国都城。这次伐曹,既是争霸的战略需要,又是文公在了当年的恩怨,解自己的心病。当初文公从齐国到楚国求助,途经曹国。曹共公不但冷眼相看,而且还强看重耳洗澡——他听说重耳的肋骨是一整块的。只有大夫僖负羁雪中送炭,赠送重耳食物与玉璧,重耳感激不已,接受了食物而返还玉璧。因此,这次伐曹,文公是志在必得,而曹共公守城也十分顽强。3月8日,曹都终于失陷。进城后,文公还是一副霸主雄姿,根本没提个人恩怨,而是斥责曹共公治国无道,不用贤臣僖负羁,乘车的宠臣却多达三百人。艰苦攻城,部队入城后难免要劫掠泄愤,文公通令三军:任何人不得侵入僖负羁的家,不得伤害他的族人。
本来文公的表演是相当圆满了,但人算不如天算,还是出了大乱子。魏犨、颠颉都是曾经跟随文公流*亡的功臣,这次出兵,魏犨只作个车右,而颠颉职位更低,这次围攻曹国又死了那么多弟兄,听到文公这个通令,两人再也难压怒火,在军中鼓动:“我们这些有功的没有奖赏,还去报答什么恩惠啊?!”随即领着一帮人一把火烧了僖负羁的家,纵火过程中,魏犨胸*部还受伤了。这样恶劣的抗命行为显然让文公震怒,曹国人的反面舆论倒也罢了,大敌当前,君令不行,军中如此混乱,晋国部队还有什么前途呢?文公立刻下令诛杀颠颉,但对于魏犨,还真的有点舍不得,这是一员虎将,杀了实在可惜。于是文公派人来“慰问”魏犨,其实是查看他的伤势,如果真伤得不中用了,就处死他!
现在到了决定魏犨本人、乃至整个魏氏家族命运的关键时刻,联系到魏氏、魏国后来的命运,此刻的确称得上决定历史的一刻。魏犨的草莽素质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但草莽之夫却也往往能在生死时刻突然迸发出动物般的逃生天赋——与政治智慧无关的。
魏犨强忍疼痛,用布束紧胸口,微笑着告诉文公派来的使者:“托国君的福,你看……(距跃三百,曲踊三百)……我不是好好的嘛!”
所谓“距跃三百,曲踊三百”,大概就是原地跳高三百下,跳远三百下。
就这样,命是保住了。
但车右的职位是丢定了,换了舟之乔,而舟之乔在凯旋途中先期回国,又换了士会。
文公是何等样人,一时被哄,不要多久当然也就明白过来了,虽不至于再动杀机,魏犨的政治前途也就此终结了。
好在还保住了魏家的封地,保住了魏氏一家老小。
三、积蓄
培养出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
现在,魏犨算是深刻领会了这条真理。
城濮战后,魏犨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完全丧失了信心。从魏犨的另一个名字——武仲州分析,魏犨似乎是毕万的次子,但因为追随文公,也就继承了魏氏的家业,成为家族的宗子。回到封地,他开始安心地过上自己的富足生活。有土地就有财富,有土地、财富,自然就有女人——魏犨似乎对女色也有着强烈的爱好。
将精力从战争和政治转而发泄到女子身上,就有了更多子息。生下一群孩子,魏犨似乎还特别注意对孩子们进行严格的贵族教育,几十年后,一批才略突出、文采斐然的魏家子弟赫然现身于晋国的政治舞台。
魏犨似乎还颇为长寿。晚年的魏犨特别宠爱一个小妾,但这个小妾并没有给她留下后代,或许是因为他真的已经太老了。魏犨病重,依然放不下美人,就交待儿子魏颗:“我死后,给她找个好人家嫁出去吧。”不久,魏犨病危,又交待魏颗:“一定要安排她到地下陪我啊!”
魏犨去世,魏颗还是将美人嫁了。他说:“父亲病危的时候神志肯定已经不清醒了,我还是遵从他清醒时候的嘱托吧!”
B魏寿余:苦肉奇谋
城濮之战后,晋国政治中心已经长久不见魏家人的身影了。
前614年,赵盾主持的晋国内阁出现危机。由于内部政治斗争,狐偃之子贾季出奔于狄,能臣士会流*亡于秦,两人为他国出力,给晋国带来不少麻烦。经过商议,赵盾决定迎士会回国。但士会在秦国已经颇受重用,他自己也似乎并没有回来的意愿,看来只有用计将其赚回。这个任务就落在了魏寿余的身上。
魏寿余,具体身份和辈分不详,考察其活动期间以及相关材料,似乎应为毕万的后代,而与魏犨的亲属关系应该十分亲近,可能是兄弟关系吧。
魏寿余与赵盾商定一计。
由赵盾公开宣称:魏寿余预谋叛国投秦,罪大恶极,随即将他连同家小押解到都城。魏寿余连夜脱逃,亡命来到秦国。秦康公正与晋国热战,自然欢迎。魏寿余向康公献计:“其实我早想投秦,并且已经把魏家的人都说服了,现在请让我再过河去,连人带城给您都争取过来。”康公心花怒放。趁人不注意,寿余悄悄踩了下士会的脚,士会何等精明,立刻会意。
为了迎接魏地的归降,秦康公亲自率兵来到黄河西岸,对岸的魏人已经聚集在岸边,似乎马上就要过来投诚了。寿余请示康公:“请您派一个能够与魏地几位官员说得上话的河东人,和臣一起过去交涉妥当。”康公抬眼看见士会:“那你就辛苦一趟吧?”士会诚恳推辞:“晋人,虎狼也!倘若他们说话不算数,臣过去就会被晋国人杀*死,臣的家小在这边也要丧命,这样对您也没什么好处,到时候您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现在的秦康公眼里只有对岸的土地和人民了,当即发誓:“万一他们违背了原先的话把你扣下,我如果不归还你的家小,必受河神惩罚!”寿余、士会两人满心欢悦向河边走去。秦臣绕朝看得真切,将一条马鞭赠给士会,说道:“不要以为秦国无人,只是国君不听我的意见罢了!”
二人渡过黄河,东岸的魏人一见大功告成,喧呼着回去了。康公懊丧不已,但还是践行诺言,把士会的家小送还晋国。自此,魏寿余的苦肉计完满谢幕。
事情似乎过于传奇,但绝对不是小说。而绕朝对士会说的话,让人不由想到《三国演义》中徐庶与庞统的对话:
(庞)统拜别,至江边,正欲下船,忽见岸上一人,道袍竹冠,一把扯住统曰:“你好大胆!黄盖用苦肉计,阚泽下诈降书,你又来献连环计:只恐烧不尽绝!你们把出这等毒手来,只好瞒曹操,也须瞒我不得!”諕得庞统魂飞魄散。正是:莫道东南能制胜,谁云西北独无人?毕竟此人是谁,且看下文分解。……/ d+ Z$ m8 e( R' A; O
  却说庞统闻言,吃了一惊,急回视其人,原来却是徐庶。统见是故人,心下方定……9 L9 \' N0 k! U! x, ~% r' V2 V  }
 
第三章   魏颗  魏悼子 魏锜A魏颗:得道多助
魏颗,魏犨之子,从其有权决定乃父宠妾命运、操持魏犨治丧事宜来看,应为魏犨的嫡长子。
公元前594年6月,晋国元帅荀林父出兵攻灭潞国。7月,秦桓公趁机伐晋,军队驻扎在辅氏。这时晋景公正率兵在稷攻略狄人的国土,闻迅后马上掉头迎击秦军。部队刚刚到达洛,晋将魏颗就在辅氏击败秦军,并俘获秦国力士杜回晋国以魏氏家族的兵力战败秦桓公率领的主力部队,说明两国的实力对比已经相当悬殊了。这次战役中还出了一件流传千古的美谈:秦国力士杜回作战勇猛,疆场上,魏颗看见一个老人将野草打成结遮拦杜回,杜回一不留心被绊倒在地,作了晋军的俘虏。这天晚上,魏颗梦见这老人对自己说:“我,就是当初你所嫁女子(即那个魏犨的爱妾)的父亲。你执行令尊清醒时的遗嘱,因此我来报答你。”后人讲报恩,常说“结草衔环”,“结草”的典故就出于此。
魏氏由于封地邻近秦国,成为晋国对付秦人的前沿阵地。由于晋强秦弱,两国对峙阵线不断西移,晋国魏家势力逐步西渡黄河,占领了现在陕西省东部的部分地区。早在前614年魏寿余设计赚士会回国的时候,秦晋还以黄河为界,现在仅仅二十年过去,晋国的势力已经到达黄河西岸了。
B魏悼子:名臣之父
魏悼子,名不详,也无事迹留存。
根据《史记•魏世家》,魏武子生魏悼子,魏悼子生魏绛。但《世本》称:州(魏犨)生庄子绛。两种说法截然不同。个人觉得仍应以《史记》的说法为妥。如果魏绛真的是魏犨之子,那么他就是魏颗的弟弟、魏颗之子魏颉的叔叔了,而在前573年晋悼公任命百官的时候,魏颉为新军主将,魏绛只是司马,可见年龄、资历还不如魏颉,悼公让叔叔的职位低于侄子,似乎也说不过去。因此,这里采司马迁的说法,魏绛是魏悼子之子,魏犨之孙。
根据“魏悼子”这个谥号,它应该是魏家的继承人了,那么这个魏悼子与魏犨的嫡长子魏颗是否同一人呢?这个实在难以判断——如果魏颗就是魏悼子,那么魏颉就是魏绛的兄长,为什么让弟弟继承魏氏而魏颉别出为令狐氏呢?再则,如果魏颗不是魏悼子,他就应该是魏悼子的兄长,那么为什么让弟弟继承家业而自己别出为令狐氏呢?真是两难选择。魏家的世系比较纷乱,这里就只能存疑了。
《史记•魏世家》还记载,魏犨居于魏,到了魏悼子,魏家本部迁移到霍。霍原为姬姓诸侯国,前661年与魏、耿一起被晋献公所灭。后来,霍成为先轸之子先且居的封地,先且居死于前622年,其子先克前618年在政*变中被刺,那么魏氏得霍地应该在此之后。而魏悼子移居霍应该在前614年之前,因为当时的魏寿余在诈骗秦君的时候,似乎已经成为魏地的主人了。因此,魏家得霍地,应在前618—前614年之间。
C魏锜(吕锜、厨武子):捣蛋奇才
魏锜,《世本》称为魏犨之孙,也有观点认为是魏犨之子。若在两种观点之间选择,则从其活动时间与其子魏相的活动时间来看,魏锜应该是魏犨之子。魏锜又称吕锜、厨武子,可见吕、厨两地均为其封地。因为其人能力突出,功劳显赫,所以从魏氏分出为吕氏。
在魏犨的诸子中,魏锜是与父亲最神似的一个,武艺高强,作战勇猛,也最能惹麻烦。
一、邲之战
前597年6月,晋楚决战于邲,由于晋军将帅不和,晋军惨败而回。
这次战役中,魏锜与赵旃这两个家伙充当了捣蛋派的不光彩角色。魏锜此时在军中职位很低,只是下军大夫荀首的御戎。前不久的人事安排中,魏锜要求加入公族行列没有得到满足,对主帅——也就是执政荀林父强烈不满,想让荀林父吃败仗。于是请求到楚营致师,没有被允许,接着又请求出使楚营和谈,荀林父只好答应。
让他去和谈,他却是下战书去了,可能还附加了挑逗动作,楚军派潘党逐之。随后,赵旃的再次挑衅,引起楚军的追逐与掩杀,晋军溃败。
撤退途中,下军大夫荀首回头一看,自己的儿子荀罃已经被楚国的熊负羁俘虏了。荀首不顾一切,率领本家族的部队回头杀去,魏锜作为荀首的御戎,义无反顾支持主将。最后,荀首一箭射死楚国的射连尹襄老,并射伤公子谷臣,带着生俘与死尸,撤退而去。
二、鄢陵之战
前575年6月,晋楚两国在鄢陵决战,晋军大胜。鄢陵之战是继城濮之战、邲之战后晋楚两国的第三次大会战。
此次决战是魏锜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战,但也是最后的一战。
决战中,由魏锜领衔的魏家军发起了针对楚王的第一轮*攻势。二十二年前的邲之战中,魏锜就急于表现,这次他再也不愿错失立大功的机会。一阵冲锋,距离楚王的战车已经很接近了,魏锜抬手一箭,正中楚王眼窝。但随即被楚国的神射手一箭射中颈部,魏锜的头伏在弓套上,登时毙命。
此战,魏锜以自己的牺牲换来了家族的重大荣誉。前573年,晋悼公即位,任命魏锜之子魏相为卿,担任下军将,魏氏从此跨入了卿的行列。悼公在任命魏相时说:“邲之战,魏锜在上军(应为下军,《国语》误记)作荀首的助手,俘获了楚国的公子縠臣和连尹襄老,换回了被俘的荀罃。鄢陵之战,他亲手射伤楚王,晋军因此战败楚军,晋国得以安定。而他的后人居然地位不显,现在一定要给他们高贵的地位。”
第四章  魏相   魏颉  魏绛A魏相(吕相、吕宣子):魏家妙才
魏相,魏锜之子。
魏家从毕万开始,历代都是武夫,但由于长期贵族式教育的熏陶,三代之后,这家也出了位文采斐然的才士,并给我们留下一篇文采飞扬的千古雄文。
一、绝秦
晋景公晚期,开始重用士燮,谋求国际和平。前580年冬,也就是宋国的华元基本促成晋楚弭兵之后,秦、晋也达成和平意向,约定双方国君在令狐结盟。晋厉公的态度相当积极,但秦桓公几乎没有任何诚意。结盟仪式只得降格举行,草草收尾。前579年,晋楚完成第一次和平协议,秦桓公却阴谋离间晋、狄关系,唆使白狄偷袭晋国。同时,又约楚国共同伐晋。
不久,秦桓公在白狄、楚国的秘密外交努力双双败露,不仅没有获益,反而把自己彻底搞臭了。而现在的晋国没有了楚国的威胁,可以腾出手专门对付秦国人了。
前578年4月5日,晋派魏相作为使者,正式宣布与秦绝交。这本来是战争前的例行外交程序,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吕相的这篇绝秦公文。《绝秦书》洋洋近千言,追溯了自晋献公、秦穆公起八*九十年来两国之间的是非恩怨,历数晋人的仁至义尽和秦人的沽恶不逡,揭露和斥责对方的无耻阴谋,阐明了此次绝交和出兵讨伐的理由。虽有强词夺理之嫌,但文章叙事繁而不乱,说理慷慨雄辩,行文恣肆,辞藻华美,既开启了战国策士以口舌捭阖诸侯的先河,又为后世文士作文提供了难得的学习范本,《绝秦书》还留下了“戮力同心”、“痛心疾首”、“惟利是视”等几个成语。这篇文章好得连被骂的秦国人也爱不释手,仔细留存,认真学习,在日后骂楚国人的《诅楚文》里基本模拟了此文的体例、语法和辞藻。
因爱其文词之美,现将全文翻译如下——
当初,我国先君献公与贵国先君穆公交好,戮力同心,并以盟誓来申明、以婚姻来加固两国的亲密关系。后来上天降祸于晋国,文公流*亡齐国,惠公流*亡秦国。在献公不幸去世之际,穆公不忘昔日的情义,在他的援助下,我们的惠公才得以回国主持祭祀。而穆公却没能善始善终,后来又发动了韩之战。随后穆公自己也懊悔于心,因此又成就了我们文公的心愿——这些全是穆公对晋国的功德。
文公亲自披甲戴胄,跋涉山川,逾越险阻,征服东方的诸侯,虞、夏、商、周的后人都往秦国朝见。所以说,穆公当年的功德我们也算报答了。郑国人侵犯贵国边境,我们文公率领诸侯与秦共同围攻郑国,秦国大夫不征求我们国君的意见而擅自与郑结盟。诸侯无不恼恨,准备找秦国拼命,文公恐惧,安抚诸侯,秦军这才得以安然撤退。这,也算是我们对秦国的大恩了。
就在文公不幸去世之际,穆公居然心生歹意:轻慢我们的死君,欺侮我们的襄公,突袭我们的崤地,阻绝我们的友邦,攻击我们的边邑,灭亡我们的滑国,离间我们的兄弟,扰乱我们的同盟,妄图倾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襄公不敢忘怀穆公的旧恩,但更害怕自己的国家覆灭,所以才发动了殽之战。即便如此,我们国君依然谋求与穆公达成谅解,但穆公置之不理,又勾结楚国打我们的主意。上天有眼,正好楚成王殒命,穆公的计谋未能得逞。
穆公、襄公去世,康公、灵公即位。康公,是我们晋国之女所生,却又想损害我们的公室,倾覆我们的国家,率领我国的败类,扰乱我国的边境。因此,我们才发动了令狐之战。康公依然不思悔改,侵入我国的河曲,攻击我国涑川,劫掠我国王官,摧残我国羁马,我们因此又发动河曲之战。秦国向东的道路受阻,完全是由于康公和我国断绝友好关系的结果。
到了君即位的时候,我们的先君景公翘首西望,说:“秦国差不多该来安抚我们了吧?”不料君同样不肯赐恩与我们结盟,反而利用我国被狄人骚扰之机,攻陷我国的沿河城邑,焚毁我国的箕、郜二城,收割我国的庄稼,杀戮我国的边民。因此,我国又发动了辅氏之战。
后来,君也为祸乱蔓延心生懊悔,而想求福于献、穆之好。派伯车前来指示我们的景公:“让我们同心同德,抛弃前嫌,修复旧好,以追念先君的功德。”但盟约还没有缔就,景公就去世了。寡君因此安排了令狐之会。而君再次居心不良,背弃了盟约。
白狄与君同处一州,是君的仇雠,却是我国的姻亲。君派人来命令我们: “我们一起出兵伐狄。”出于对您的敬畏,寡君不敢顾及与白狄的姻亲关系,接受了使者的指命。不料君却又去讨好狄人,告诉他们:“晋国要来打你们了!”狄人口头应承,心里却十分憎恶,把实情告诉了我们。
楚国人厌恶君的两面三刀,也来告诉我们说:“秦国人背弃令狐之盟,而来请求与我们结盟,他们对着昊天上帝,秦国的三代先公、楚国的三代先王发誓:我与晋国人周旋,不过是唯利是图罢了。不谷憎恶他没有应有的品德,是以揭穿他的阴谋,以惩戒表里不一之徒。”
诸侯全都听到了这些话,无不痛心疾首,前来亲近寡人。现在寡人率领诸侯前来听候您的指命,只求与您真正和好。您若能看在诸侯的脸面上怜悯寡人,允许与您结盟,则寡人别无他愿,自然会率领诸侯平心静气地退走,岂敢求取战乱?您若不肯赐予寡人这样的大恩,寡人不才,就无法率领诸侯撤退了。现在谨将详情全部报告给您的执事,请执事好好权衡一下利弊吧!
(“君”指秦桓公,“寡君”指晋厉公,“寡人”是晋厉公自称,“不谷”是楚共王自称。)
二、为卿
前573年初,晋悼公即位并任命百官,魏相被任命为下军将,魏家人(其实这一支已经分出为吕氏)首次登上晋国卿位。此时晋国四军八正人选为:
中军将:栾书            中军佐:荀偃
上军将:韩厥              上军佐:荀罃
下军将:魏相              下军佐:士鲂
新军将:魏颉              新军佐:赵武
魏相之外,魏颉也担任了新军将,魏家在八卿中占据二席,此外魏绛也被任命为中军司马。对于魏氏的崛起,悼公的即为着实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根据《国语》记载,魏相在任命之后不久,即于前573年12月去世,《国语》关于悼公初期人事安排的介绍多有错讹,但此处的时间记载应该基本可信。
B魏颉(令狐文子):令狐氏祖
魏颉(jié),魏颗之子,魏犨之孙。但魏氏这一支没有继承魏氏家族,而是别出为令狐氏。
前573年初,晋悼公任命魏颉为新军将,悼公的理由是:“当年攻灭潞国的战役,秦国人从背后偷袭,妄图败坏晋军灭潞的计划。魏颗凭藉自身之力在辅氏击败秦军,亲手俘获了杜回,他的功勋铭刻在景公的钟上。魏颗的功勋让秦国人至今不敢妄动,因此不可不起用他的儿子。”
6 K& p9 m0 |6 z% B# n2 z    前570年,魏颉去世,魏绛进入八正行列。
C魏绛(魏庄子):悼公良臣
魏绛,魏悼子之子,魏犨之孙。《史记•魏世家》将魏绛的谥号记为“魏昭子”,与《左传》、《国语》不同,可能是司马迁弄错了。
一、履历
前573年初,晋悼公任命魏绛为中军司马,悼公对他的评价是“勇而不乱” 。
前570年,新军将魏颉去世,魏绛进入将帅行列,任新军佐。
前560年,中军将荀罃、下军佐士鲂先后病逝,晋悼公在绵上阅军,调整将帅人员,魏绛担任下军佐。次年,晋国撤销新军,恢复“三军六正”体制。
前557—前555年之间,下军将栾黡去世,魏绛升任下军将。
前555—550年之间(应在552年左右),去世。
二、执法
晋悼公即位之后,经过三年的努力,晋国在争霸斗争中取得明显优势。前571年底,郑国重新归附过来;前570年春,楚国令尹子重帅精兵伐吴,铩羽而归,子重羞愤而死。
这年6月,为了庆祝郑国的归附,并与吴国建立正式友好关系,晋国召集诸侯在鸡泽会盟。中原诸侯都到齐了,为表诚意,晋悼公特意派荀会到淮上去接吴王,但吴王寿梦并没有来,这让晋悼公的脸面不太好看。但随即,另一件事又让悼公重新高兴起来:长期作为楚国铁杆盟友的陈国因为不堪楚国令尹子辛的压榨,也要求加入晋国阵营。陈国重臣袁侨来到诸侯盟会现场,郑重要求与大家结盟,悼公赶忙派人把这个好消息通报诸侯。秋初,各国派大臣与陈国代表袁侨结盟。这样一来二去,这次大会就从6月开到了7月。
正所谓乐极生悲,就在晋悼公心情越发好转,豪情迅速膨胀的时候,一个人让他暴怒不已——魏绛。
在曲梁——一个距离大会主会场鸡泽不远的地方,晋国的部队正在这里演练阵形或者排列仪仗。悼公的弟弟杨干也在行列,他的战车不遵号令,扰乱了队伍的行列。晋国*军队一向以人马众多、军容整肃而闻名天下,这就是所谓的“好众以整”,赢得如此美誉,除了北方汉子所特有的刚毅木讷的气质外,最根本的还是靠军纪森严。战车“乱行”,在晋军是极严重的罪行。在车战时代,战车与步兵搭配作战,步兵追随战车进退,所以战车保持严格的顺位和秩序显得极为重要。在晋军,战车乱行则必处死车夫,这是铁律。当年韩厥作司马的时候,主帅赵盾的战车扰乱军行,韩厥就毫不客气处死了赵盾的车夫。现在乱行的是国君的弟弟,更要考验军中执法者的勇气。但这时的司马是魏绛,杨干的车夫被依律处死。
听到弟弟被人欺负,自尊心正在爆棚的悼公登时大怒,找来魏绛的上司、中军尉佐交代:“会合诸侯是为了增添荣耀,现在我的亲弟弟居然被人欺负,还有比这更大的耻辱吗!我一定要杀了魏绛,你去把它抓来,千万别让他跑了!”
羊舌赤:“魏绛这个人忠贞不二,事奉国君不避危难,犯了罪也绝不会逃避刑罚。我想他会主动来找您解释的,何劳您下此命令呢?”
果然,话音刚落,人就来了,听说国君暴怒,魏绛也不再求见,把一封信交给悼公的仆人,拔剑就要自*杀。士鲂、张老赶紧上来抱住魏绛。
营帐内,悼公还是展开了魏绛的信:
“当初您身边缺人,让臣担任司马。臣听说部队军纪严明才算威武之师,将官宁死不犯军纪才算忠于职守。您会合诸侯,臣怎敢不忠于职守?您的军队不威武,如果您的司马再不能忠于职守,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罪了。臣害怕自己犯下执法不严的死罪,所以惩处了杨干。臣罪责难逃,因为不能事先申明军纪,导致最后动用军法。臣的罪责如此重大,怎敢不主动请罪而使您动怒?请您让司寇判我的死罪吧。”
悼公不愧明君,立刻翻醒过来,光着脚跑出来向魏绛认错:“我刚才说的话是出于亲情,你惩处杨干是执行军法。寡人不能教训好自己的弟弟,致使他违反军令,这是寡人的错。请您就不要再(以自*杀)加重寡人的过错了吧!”
“杨干事件”使得悼公对魏绛另眼相看,其实魏绛更要庆幸自己遇到了明君,要知道,现在的悼公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年。
从鸡泽回来,悼公认为这位司马能够严格执法,利在百姓,就在太庙设宴招待魏绛,恰巧不久前新军主将的魏颉去世了,悼公就提拔魏绛为新军佐,魏家人仍然在八卿中占据一席。原来的候奄张老升任中军司马,士富接任候奄。
关于悼公提拔魏绛的情节,《国语》的记载有所不同:魏颉去世,悼公本来要提拔张老为卿,张老推辞:“臣不如魏绛啊。魏绛的智谋足以担当大事,他的仁德足以使他忠心利国,他的勇气足以使他执法不阿,他的学识足以使他不败坏先人的职位。如果魏绛居于卿位,晋国内外必然心服。况且在鸡泽之会期间,魏绛忠实履行职责而言辞和顺,不可不赏啊。”悼公五次任命,张老都坚决不受,悼公就任命其为司马,而提拔魏绛为新军佐。”
按照当时的职位,司马官位原本高于候奄,因此悼公直接提拔张老为卿,而跳过刚刚立功的魏绛,似乎不大可能,因此,似乎还是《左传》的记述为合理。但张老以上称赞魏绛的话则未必是《国语》的虚造,可能是其他场合说出来的。
三、和戎
(一)劝悼公和戎   
悼公即位以来,国势蒸蒸日上,也震撼了晋国周边戎人。前569年冬,无终国(戎人之国)国君嘉父派使臣孟乐来到晋国,通过魏绛献上纳虎豹之皮作为礼物,代表各部落戎人请求与晋和好。听了魏绛的汇报,悼公起初不以为然:“戎人六亲不认贪婪无比,不如讨伐他们。”
魏绛劝导:“眼下诸侯刚刚归附过来,陈国人也是刚刚来与我们和好,这种团结还很不稳固。诸侯们还在观望,如果我们有德,大家自然会更加亲密,否则,诸侯就会离散。我们劳师动众去打戎人,如果楚国人趁机讨伐陈国,我们是没有力量援救的,就等于主动放弃了陈国,诸侯们也一定会叛离我们。戎人,只是禽兽罢了,如果征服了戎人而失去了中原,恐怕不合适吧?《夏训》上说:‘有穷氏的后羿……’”
悼公正听得兴起,见魏绛停顿,赶紧追问:“后羿怎么了?”
魏绛:“从前夏朝衰落的时候,后羿率领有穷氏部族从鉏(chú)迁到穷石,依靠夏的民众取代了夏王的政权。后羿依仗自己射术精湛,不致力于治国,而只沉迷于游猎。废弃武罗、伯困、熊髡、龙圉几个贤臣而重用寒浞(zhuó)。寒浞,是寒氏部族首领伯明的谄媚子弟,伯明将他逐出部族,后羿收留了他,还信赖他,重用他,任命为自己的宰相。寒浞在宫内对后羿的女人献媚,在外对朝臣们广施贿赂,愚弄百姓,使后羿更醉心于打猎,大量起用阴险小人。趁后羿外出游猎,寒浞篡夺了后羿的政权和家室,王宫内外都服从于他。后羿依然毫不收敛,就在准备从狩猎处回国都的时候,家人们把他刺杀了,煮熟了让他的儿子吃,儿子不忍心吃父亲的肉,也被杀害于穷门,夏王的老臣靡投奔了有鬲(gé)氏。寒浞占有了后羿的女人们,生下浇(ào)和豷(yì)两个儿子,依仗自己的狡诈阴险而不施恩德于百姓。后来寒浞派儿子浇出兵消灭了斟灌和斟寻两个部族,让浇居住在过,豷居住在戈。靡在有鬲氏收留斟灌、斟寻两国遗民,率领他们攻灭寒浞,立少康为夏王。后来少康在过攻灭了浇,少康的儿子后杼在戈攻灭了豷。有穷氏从此灭亡,其原因就在于‘失人’二字。
“从前辛甲担任周王的大史,命令百官,每人都要劝谏周王的过失。他在《虞人之箴》中说:‘大禹把他足迹走过的地方画分为九州,并在九州开辟条条道路。人民有房屋宗庙庇护,野兽有茂盛的草地栖身,人兽各有安身之处,各取所需互不干扰。后羿帝沉迷于野外狩猎,忘记国家忧患,心中只有野兽,穷兵黩武导致夏朝的灭亡。我作为虞人主管狩猎,谨此规劝天子的左右。’ 《虞箴》的规劝如此深刻,怎能不引以为戒呢?”
——原来,年轻的晋悼公也非常喜欢狩猎,借此机会,魏绛也就顺带着提示了一下。
聪明人一点就透。沉了一下,悼公转回主题:“对戎人,就没有比讲和更好的办法了?”
魏绛:“与戎人和好有五个好处:戎人逐水草而居,看重财货而轻视土地,可以向他们收买土地,此其一;讲和之后,边境没有了威胁,百姓得以安新居住,农人得以安心收获,此其二;如果连戎狄都事奉晋国,则邻国为之震撼,诸侯也会感到我们的国威而归附,此其三;以德安抚戎人,不劳军队去讨伐,无需损毫军马战具,此其四;借鉴后羿黩武的教训,而以德服人,远方的国家来朝,近处的邻国安心,此其五。请君再仔细考虑一下。”
悼公欣然采纳。不仅派魏绛与各部落戎人订立盟约,还更加致力于治理民事,打猎也渐渐合乎时令了。
(二)晋、戎关系源流
晋国、秦国地处西北,与北方少数民族关系最为密切。而北方的少数民族主要分为狄人与戎人。戎、狄都是游牧民族,行止无常,部落繁多而极为分散,大体而言,戎人多在西部、狄人多在北部。秦晋两国从晋文公时期开始交恶,双方就利用戎人、狄人纵横捭阖,互相牵制,关系十分复杂,历史也十分长久。
1.秦戎斗争
西周中前期,周王朝国势强劲,对北方的戎狄和南方的蛮夷占据优势,中原各国受到的冲击较小。西周末年,政治败坏,周幽王宠幸褒姒,废黜大子宜臼而立褒姒之子。大子的外公申侯勾结犬戎攻灭西周,宜臼(周平王)在诸侯的援助下迁都洛阳,开始了东周五百年的历史。
西周孝王曾封给养马人非子一小块土地,地名叫秦,在今甘肃省清水县境内,处于戎狄之间。非子的曾孙秦仲被周宣王封为大夫,秦仲后来讨伐西戎战死,子孙继续与戎人作战。平王迁都,秦仲的孙子秦襄公派兵护送,平王封他为诸侯。西周灭亡,原来的关中地区几乎全部被戎人占据,平王命秦襄公收复关中失地。此后,秦国逐步打败关中戎人,强大起来。
2.戎人东进
正在秦国人努力攻击戎人的时候,中原各国也在奋力与戎狄战斗。因为周王朝中央政权已经基本瘫痪,东周初期,戎狄各部蜂拥进入中原,各个诸侯国疲于应付。春秋早期,中原形势岌岌可危,正是“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的危难时刻。应该说,当时戎狄的整体实力并不亚于中原诸侯,但是由于各自为战,不如中原诸侯懂得团结和相互支援,因此在斗争中逐渐处于劣势。特别是霸主齐桓公团结诸侯抵御戎狄,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经过几十年的战斗,戎狄的威胁逐步减小。
西边的秦国对戎人的战绩也很不错,戎人受到秦国人的攻击,四处游走。前644年,周襄王派人通知齐桓公,京师地区遭到戎人侵扰,形势严峻,桓公组织诸侯共同出兵守卫京师。不久,齐桓公去世,中原无霸主,戎人更是大肆涌入中原腹地。
传说远古颛顼(zhūn xū)家族有个不成器的孩子,难以教育,不听好话;良言告诫,他冥顽不灵;顺其自然,他又顽劣成性。这个孽子傲慢狠毒,抛弃明德,悖乱天常,天下的百姓称其为“梼杌(táo wù,凶顽无比的样子)”。梼杌与浑敦、穷奇、 饕餮(tāo tiè)合称“四凶”,尧帝不能整治;尧的晚年,舜开始行使权力,将“四凶”流放到边远蛮荒之地,让他们去抵御那里的山神野鬼。其中梼杌被放逐到瓜州,即现在的甘肃敦煌。梼杌的后人逐渐发展,成为陆浑之戎,又叫阴戎。秦穆公大力打击戎人,陆浑之戎被秦人追得无处逃奔,十分狼狈,而秦人也被陆浑之戎的流浪骚扰弄得头疼不已。前645年,晋惠公作了秦国人的俘虏,不久被放回,为了讨好秦人,给秦穆公出了个馊主意:现在陆浑之戎无处安身,各个诸侯国不愿接纳,何不把他们引到周天子的辖区呢?前638年,秦、晋两国主持,把陆浑之戎安置于伊川,即今天的河南省嵩县、伊川县一代,当时晋国的晋惠公被秦国欺负得相当可怜,还把陆浑之戎的一部——姜戎,安置在晋国南部居住。
3.晋国联戎制秦
晋惠公时期,由于北边受到狄人的猛烈冲击,因此晋国与姜戎的关系还相当和睦,逐渐,晋国境内的戎人部落越来越多。因为戎人与秦国有仇,也乐得帮助晋国抗秦。
惠公之后,晋文公上台,晋国逐步强大起来,对秦国占据优势。前628年文公去世,秦穆公派兵偷袭郑国,被晋军在崤阻截,全军覆没。这次战役,戎人就很积极地帮助晋军对付秦国人。
崤之战后,秦晋关系完全破裂并不断恶化,两国明争暗斗不断,但晋国实力要强很多,经过一段时间的较量,秦穆公放弃了与晋国争锋进而称霸中原的幻想,开始老老实实向西发展。前623年,秦穆公大肆伐戎,灭国十二,拓土千里,在西戎称霸。经过此次打击,或许又有一些戎人部落前来依附晋国。渐渐地,戎人与晋国人建立起联盟关系,成为中原诸侯之外支持晋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戎人参加晋国组织的诸侯集会,参加晋国人的战争,国君甚至还能引用中原人所吟唱的《诗》,可见关系的密切。
但是随着晋国境内戎人的增多,他们与晋国人的矛盾也日益深化,到了晋悼公时期,戎人在晋国境内组织部落联盟,无终国似乎就是部落联盟的“霸主”,与其他各部戎人合称“诸戎”。也许晋悼公正准备出兵解决诸戎的威胁,魏绛劝导悼公与诸戎联合,全力与南方的楚国争霸。事实证明,这一策略是完全正确的,戎人此后逐渐呈衰落趋势,没有再给晋国带来重大威胁。倒是晋国的老冤家——北边的狄人此后还严重威胁过晋国,后来还建立中山国,直到战国中期才被攻灭。
四、战时经济政策
南面,与楚国的争霸继续进行,并且逐渐进入白热化阶段。
前564年底,晋悼公再次从郑国前线回国。今年两次出兵,弄得国内民生窘迫,各诸侯国疲惫不堪,而郑国依然没有征服。现实让悼公认识到斗争的艰巨性,眼下是双方拼命咬牙的时候,谁扛得住这最后的一两个回合,谁就能赢得这样一场伟大的拳击比赛。从国力来看,晋稍强于楚,而且政治比楚清明,外援也更加有力,争霸到了现在,晋国几乎难以支撑,楚国的困顿自然更可以想象。悼公十分清楚眼下形势,决心勒紧裤带,咬牙拼到最后。
但国内的民众也的确过于疲惫了,悼公召集群臣,谋求息民之策。魏绛建议:国家应该对国人施加救济,把库存钱粮拿出来,借贷给困顿的百姓,自国君以下,如果私人有囤积财物,也应统统拿出来归国家所用。
——为了共渡难关,晋国几乎要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政策了。悼公欣然采纳并立即实施,事实证明,这种战时的供给制取得了预期效果:国家没有了滞积无用的财物,民间也没有了难以生存的百姓;国君放弃了诸多专享的利益,百姓自然也革除了许多贪婪习性。同时,一切仪式从简办理,祭祀祈祷的供品用绢帛代替牺牲,接待宾客只杀一种牲畜。不再制作新的器用,车马衣服只求够用而已。
魏绛提议的战时经济政策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平均财富。这是缓和国内矛盾的最有效方法。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大家处于同一生活水平线上,即使再困难,总可以团结起来共渡难关。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实行这样的平均主义其实就是要求既得利益集团“放血”给下层民众,只要将今比古,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难度有多大了。这一政策的实施,需要一个国家的领导者坚定、强劲而具有强大的人格魅力,他必须有能力牢牢掌控国内各种势力集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感,还要有以身作则的决心和气度;需要一个国家的大臣们团结而齐心,对国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心,而不是去相互观望、相互算计;需要一个国家的全体民众对他们的政府有深深的认同感,有与政府同甘共苦的社会风尚与民心。二是节约开支。这个,对于一个年轻气盛而又喜好玩猎的年轻君主更是一种严峻考验。
战时经济政策在晋国实施一年,就把国内搞得井井有条。晋国得以积蓄起最后一丝气力,再次南下争霸,这次,楚国终于力竭,再难北上争霸了。
五、受赏
前562年9月,晋国尽发诸侯之兵,最后一次伐郑。
郑君派出两位大臣到楚国,告知郑国即将附晋。楚国人无力再争,但还是恼羞成怒,扣押了郑国的两位使臣。; ], \% o; S: B. B' d
    12月初一日,晋悼公会同宋公、鲁公、卫侯、曹伯、郑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萧鱼会盟。郑国人终于踏踏实实投入晋国阵营,为表诚意,他们向晋悼公进献师悝、师触、师蠲(chù)三名乐师,广车、軘车各十五乘,另有普通兵车一百乘,歌钟两架及其配套的镈、磐,女乐二佾。
此次定郑,晋楚两方面都已经确信,双方在郑国长达数十年的苦苦纠缠算是告一段落了。盘点即位十二年来与楚国的艰苦争斗,悼公想起的第一个人就是魏绛,他决定将郑国人进献的乐器及乐人的一半赏赐于魏家:“你教寡人与戎狄各部和好,集中力量整顿中原。八年之中,九次纠合诸侯,如音乐一般和美顺畅,行事无不妥贴遂意。现在赐予你这些乐器乐人,请你与寡人同乐。”
魏绛:“与戎狄和好,是国家的福分;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衷心出力,是国君的威灵,以及诸位大臣的操劳,臣何功之有?同时,臣也希望国君在安享欢乐的同时不要忘了善始善终。《诗》曰:‘快乐啊君子,镇抚天子家邦;快乐啊君子,福禄与人同享。庇护左右邻邦,率领诸侯向上(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庇护左右,邻邦便蕃左右,亦是帅从)。’乐是用以巩固美德的,有了乐,还要用道义去对待它,用礼仪来推行它,用信用来守护它,用仁爱来砥砺它,而后才可以做到镇抚国家,同享福禄,招徕远人,这,才是所谓的乐啊。《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臣斗胆以此古训规劝国君。”
悼公:“你的教诲,寡人岂敢不遵照躬行?可是没有你,寡人当年就不可能正确处理与诸戎的关系,也不能屡屡渡过黄河南下争霸。赏赐,出于国家典章的明确规定,国家典章就收藏在盟府,是不可废弃的,你还是接受了吧!”
话说到此,魏绛方始欣然受赏,魏家从此也有了金石之乐。按照当时的礼法制度,大臣的家族举行祭祀,演奏金石乐器虽不违法,但乐器的由来必须是因为为国立功,并由国君的正式赏赐。家族有金石之乐是一个家族功勋卓著的标志,也是家族在国家拥有尊崇地位的象征。魏绛此次受赏,完全合乎礼法,所以《左传》作者评价其“礼也。”从此,魏氏彻底走进晋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名门望族的行列。如果从前661年毕万受封于魏、魏氏家族在晋国立足起算,魏家人已经为此奋斗了整整一百年!
《国语》也称赞悼公“能志善也(不忘他人的好处)”。悼公的这次赏赐也是对魏绛十几年来杰出贡献的最好报答。不可否认,悼公时期的三任元帅韩厥、荀罃、荀偃都是品质优异、才略不凡的人选,但是在悼公恢复晋国霸业的整体格局中,魏绛的贡献显得尤其关键。悼公时期的晋楚争霸完全是综合国力的比拼,是晋国凭借其高出一头的实力压倒了楚国。因此,如何在现有国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咬牙坚持到最后,就成为争霸胜利最要紧的因素。晋悼公的雄才大略及其对晋国各个家族的有效控制无疑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内耗,悼公治下良好的政治风尚是晋国成功的根据,在此基础上,是三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在技术上减小了晋国人在争霸斗争中的成本,最终拖垮了楚国。第一,前571年7月,鲁国的孟献子建议:修筑虎牢城,长期屯兵,随时威胁郑国。这样一来,每次拉锯战,楚国人都要付出比晋国多得多的代价。再则,有的诸侯国距离郑国辽远,驻守虎牢,也减轻了诸侯的代价,平息了诸侯的怨气。第二,前569年冬,魏绛说服悼公,晋国与戎狄各部落讲和。这一举措确保了晋国能集中力量南下与楚国争锋,晋国不但解除了自己后防的威胁,关键时刻还多了一个强有力的打手。第三,前564年底,就在晋国人也在为长期的争霸斗争而疲惫不堪,几乎无力坚持的情况下,魏绛向悼公建议实施战时经济政策,使得晋国得以集中最后一丝力量坚持下去,最终拖垮了楚国。三大重要战略,有两项都是出自魏绛手笔。如果说上述三位元帅是晋悼公的“肱股”,魏绛则算得上悼公的“腹心”或者“谋主”了。由于家族底蕴以及历史原因,悼公不能让魏绛登上执政的位置,但是魏家从此具有了与其他几个大族相抗衡的实力与地位,因此,魏绛对魏氏家族的贡献实在是不可低估的。
六、家族关系
在悼公在位的十六年间,由于国君能有效控制国内大族,晋国内部很少不和谐的音符,因此在介绍韩厥、荀罃、荀偃执政时期的时候,几乎没有将家族关系作为一项主要内容。但这里要着重介绍栾、魏两家的亲密关系。
晋悼公是雄才大略的英主,自有英主的恢宏气度。对于各家大臣,英主心中也难免有所爱憎,但是作为一国之主,心中的爱憎就必须让位于国君应有的广博胸襟与公正态度。正因为国君能够如此,与之相应,各家大臣之间虽有各自的历史恩怨和亲属关系,如赵氏与韩氏之间由来以久的亲密、赵氏与栾氏之间埋藏二十年的深仇,但英主在上,大家内心的恩怨就必须让位于对国君与国家事业的忠诚,为此,各个家族就必须维持大体的和谐。悼公能够做到在几次安排六正、八正人选时能使大臣们谦和礼让,也表明家族关系问题在这个时期基本处于遁形的状态。然而万事无绝对,即使英明如晋悼公,在大体清明公正的前提下,也不免流露出某些超出常规的倾向性,其中最突出的除了对荀偃的抑制与考验,再就是对魏绛、栾黡二人的偏爱了。
悼公对魏绛、栾黡的偏爱,表现形式又截然不同。对于栾黡,是屡次姑息他的强横与错误,如在作战过程中分别违抗荀罃、荀偃两个主帅的军令;而对于魏绛,则是对他的突出贡献屡次流露出难以抑制的欣赏、封赏和赞美。尤其是,当栾黡的强横和悼公的优容引起各家大臣的不满的时候,魏绛对栾黡却表现出难得的团结和友善,这无疑又增添了悼公对他的好感。魏绛曾经作为下军佐与下军主将栾黡长期共事,后来又作为下军主将与下军佐栾盈共事,再后来,栾盈和魏舒依然分别担任下军的将、佐。长期的同事情谊,栾、魏两家逐渐形成了牢固而紧密的“战略伙伴关系”。
前559年4月,荀偃帅领晋、齐、宋、鲁、卫、郑、曹、莒、邾、滕、薛、杞、小邾十三国联军进攻秦国本土,下军主将栾黡不听号令,擅自掉头回国。魏绛是栾黡的直接下级,也跟着回去了。军中左史觉得不太妥当,问魏绛:“咱们不等中行伯(元帅荀偃)了吗?”魏绛的态度相当坚决:“中行伯曾命令我要服从上级,栾黡就是我的直接上级,我跟随栾黡,也就是服从中行伯的命令了。”眼看下军全部撤回,荀偃也只得率领全军撤退。
前555年,在荀偃率领晋军伐齐的战役中,魏绛与栾盈紧密配合,率领下军攻克齐国的邿。
七、魏绛的卒年问题
魏绛在前555年底还参加了伐齐的战役,到前550年,魏舒已经成为魏家主人。可见,魏绛必定去世于前555—前550年之间。
通过以下两个信息进一步推论:第一,前552年,范家父子迫*害并驱逐栾盈,以魏绛的谋略才智与栾氏的亲密关系,如果此时魏绛在世,范家应不至于如此轻易成功,因此魏绛似乎应卒于前552年栾盈被迫*害和驱逐之前。栾盈出奔楚国在这年初秋,但夏季就被士匄安排去筑城,阴谋已经开始。第二,《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栾盈在下军辅助魏绛,并与魏舒关系紧密,并未说栾盈与魏舒曾在下军共事。如果二人真的没有在下军共事,那么魏舒为卿的时间一定在栾盈出奔之后。这样分析下来,栾盈被逐与魏绛去世大体应该在同一时间。
以范氏父子的老辣,事情很可能是这样的:前552年夏,魏绛去世,士匄父子立刻着手迫*害栾盈,魏家暂时无力支持与保护栾氏,范家的阴谋得以顺利实施。
第五章  魏舒A魏舒(魏献子):大器晚成
魏舒,魏绛之子。《史记•魏世家》说:魏绛生魏嬴,魏嬴生魏舒,则魏舒成了魏绛之孙,从魏舒直接继承魏绛的卿位上看,他应该是魏绛之子。
魏家到了魏绛一代终于成为真正的大族,到了魏舒一代,魏氏继续呈上升趋势,并于前614—前509年担任晋国执政。魏家是最晚执政晋国的一个家族,但是日后发展稳健,战国初期的魏国一度成为天下最强的国家。
一、为卿
前552年夏季,魏绛去世,随即栾盈被范氏驱逐,魏舒进入晋国六正行列,任下军主将。此时晋国六正人选为:
中军将:士匄          中军佐:赵武  
上军将:韩起           上军佐:荀吴
下军将:魏舒           下军佐:程郑
栾盈虽然被逐,但是国内的家族势力依然存在。而且栾、魏两家是世交,尤其是栾盈与魏舒私交甚密。因此,前550年,栾盈在齐国人的帮助下冒险回国复仇。潜回晋国,栾盈一方面纠集家族党羽,一方面秘密联系魏舒。4月,栾盈率领家族武装直奔都城,在魏舒的协助下,栾家军马在大白天顺利杀入绛都,直扑士匄而去。
这边的魏舒也已将家族人马召集起来,准备与栾盈并肩战斗。不料栾盈入城的消息还是事先一点被士匄父子知道了。范氏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父亲士匄直奔国君宫殿,与平公实现“政治捆绑”,占领道义制高点;儿子士鞅直奔魏家,试图说服魏舒反水。士鞅采用半说服半胁迫的方式,拉着魏舒来见士匄。现在魏家的实力任何人都不敢小看,士匄亲自迎接,拉着手表示亲热,并且当场承诺:攻灭栾氏,栾氏的封地曲沃归你!
孤军作战的栾盈终于失败,而魏舒则在糊里糊涂中因祸得福,不但及时站对了队,还得到了极大的实惠。
前559年,执政孙林父驱逐卫献公,立卫殇公为君,献公出奔齐国。晋悼公承认了卫殇公的合法性。但在前552年冬,晋平公召集诸候在商任集会,卫殇公表现出明显的不敬,引起晋国人的强烈不满。前550年,晋国解决了栾盈,开始考虑处理卫国的问题。
前548年5月,晋平公召集诸侯在卫国的夷仪聚会,组织讨伐齐国,卫殇公也参加了,可能他的表现再次让晋国人失望了。不久,齐国向晋屈服,晋平公派魏舒、宛没来到卫献公的流*亡地——齐国境内的郲,迎接他重新回到卫国,但那边还有一个卫殇公,晋国人强令卫国把夷仪拿出来安置卫献公。8月,卫献公入驻夷仪。这样,卫国境内出现两个国君,殇公再不敢不敬晋国了。而卫献公在夷仪也紧锣密鼓地联络国内党羽,酝酿着篡夺殇公的位置。几年后,他还真的成功了。
前548年,执政士匄死,赵武继任。魏舒的职位也顺升到上军佐。
结语:
魏氏是晋国的外来户,与其他外来户如范氏、赵氏相比,资历更浅,而且毕万、魏犨两代都是纯粹的武夫,缺乏政治家的素质,因此魏氏在各大家族中发达最晚。魏犨之后,魏家人才辈出,有魏颗这样的仁人,有魏锜这样的猛将,魏相这样的才子。但直到魏绛出现,魏氏才算出了一位杰出的大政治家,魏氏也从此成为晋国六大家族之一。因为进入政治核心层较晚,魏家人前期得以埋头拓展家族领地,发展家族势力。这个家族人丁兴旺,令狐、吕两个小宗也发展得不错,分别占有着魏、吕、厨、令狐等大片领地。魏氏家族的封地大都在晋国西部,与秦国临近,在与秦国的斗争中,晋国的势力——也就是魏家的实力逐渐越过黄河,占据了黄河西岸的大片土地。战国初期,这一地区再经开拓,成为魏国遏制秦国东进的战略要地,魏一度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强大的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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