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26-2-24 21:51 编辑
卦学基本公理(通行序映射唯一性公理)
任何非通行本卦序所构成的八八方阵 B,若要与通行本方阵 A 建立对应关系,必须通过一个有明确规则的、可逆的、结构性的映射 Φ 实现:
其中:
A 是由通行本周易卦序按自然顺序(1→64)填入 8×8 方阵所得;
B 是另一卦序按其自身顺序填入 8×8 方阵所得;
Φ 必须是基于易理或数理的显式规则(如对称、循环、二进制、爻变等),而非任意重排;
若 Φ 不存在或仅为恒等映射(即 B=A),则 B 不构成有效新构;
特别地,若某模型(如“易平方”)声称从通行序导出 A,却隐含 B=A 而无显式 Φ,或 Φ 违反卦序顺序性,则该模型为“游戏”,非证明。
🔑 公理核心要点(公式化摘要)
✅ 应用于“易平方”的判准
若“易平方”直接将通行序填入 D 矩阵得到 A,却未通过另一个卦序 B 和显式 Φ 构造 A,
→ 则它不是对通行序的映射证明,而是路径重排游戏。
若“易平方”声称 A 由通行序“自然涌现”,但无法写出 Φ 的规则,
→ 违悖公理,属非证明性构造。
此公理捍卫了《周易》象数体系的构造严谨性:秩序必须来自规则,而非巧合或强制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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