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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研究] 《周易》中互卦体例的理论依据及其运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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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05: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孚nsrjcpy5jt 2023-03-04 发布于北京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304/19/66338403_1070456900.shtml
在《周易》系统中,互卦是一种重要的体例。那么什么是互卦呢?即在六爻卦中取中间四爻,以二三四爻成一个经卦,称为内互卦,再以三四五爻组成一个经卦,称为外互卦。其理论依据有二,一为中爻之说,一为三才之说。

《系辞》中说:“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这就是说,存亡吉凶的关键在于中爻。然而,中间四爻却分居上下卦中,故而需另立互卦,这样就可观象知其吉凶了。

《说卦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这是在说设立天地人三才的作用。

所谓“顺性命之理”,即是欲推天道以明人事,而人事成败系于天时、地利、人和,于是便立三才而成六爻之卦。卦的层面既已完备,需再立互卦之例,在代表人事的三四两爻的层面,才能兼顾三才。


故互卦以三四两爻为主体,下连代表地道的二爻,成为内互卦;上连代表天道的五爻,成为外互卦。于是天地人三才具足,人事之义方能尽显。


在占筮实践中,互卦用于解卦时,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在卦的层面,以上下互卦相叠,组成一个新的六爻卦,代表本卦内隐藏的某种关系。


如《既济》的互卦为《未济》,而《未济》的互卦为《既济》,这则暗示着,《既济》中藏着推动事情败坏的因素,而《未济》中却藏着推动事情成功的力量。余者皆仿此例,不一一俱说。


互卦的另一个作用,是在爻的层面,实际上古人多只在三四两爻发动时,才会运用互卦来解卦。为何独在此两爻呢?这也很好理解,三四两爻处上下卦相交接的位置,又居于人位,其受对方阵营的影响最大且最直接,故有必要细致考察。如《左传》中陈厉公的筮例:


庄公二十二年,敬仲将生,适周史以《周易》见陈侯,陈侯命筮之,遇《观》之《否》,断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


其后周史在解释断辞时,便采用了互卦来说明。《观》的上卦为巽,上互卦为艮,巽为木,艮为山,这便是山上生木之象,故说“有山之材”。四爻发动,外卦巽木变为乾,乾为天为日,故说“照之以天光”。这其实是在比喻身具才干而受重用之义。


以上两点便是互卦的主要作用,若能善加运用,必能在解卦时获取到更多有用的信息,以增加占断的准确性。


然而,后人却将互卦的体例泛化,不仅取中爻,还涉及初上两爻;不仅有四爻之互,还推广至五爻之互,以致流弊日深。虽也能自圆其说,然大悖圣人作易之旨,于实践中亦不可用。


——本文选自【闲人易公子】同名wx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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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4 05: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大钧​| 读《周易折中》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203/23/90557_1066099305.shtml



《御篡周易折中》以下简称《折中》是一本既集宋《易》之大成,又对清儒研究汉人象数易学起了极大推动作用的《易》学巨著。


入宋以来,'图''书'及'先天图'等出,《易》学复盛,说《易》者至多。然文人相轻,门户交争。特别是明初,永乐帝修《五经大全》,于是有《周易大全》之问世。是书庞杂割裂,无所取裁,是一部应付公事之作,书成,风行全国,自此更是群言活乱。入清,《周易大全》仍是学子习《易》的权威著作,人们奉为经典,不敢有半点变动。笔者曾见一本徐九一先生辑、康熙三十五年'新刊本'的《周易大全》,下署'本衙藏板',可见其书在康熙时的影响。为了便于思想统治,作为一代明君,'留心经义五十余年'(《折中》序语)的康熙皇帝,当然要体现自己的文治武功,不能容忍'诸书大全之驳杂'(同上),于是'特修《周易折中》'。可见《折中》的行世,一方面旨在融汇象数义理两大学派于一书,另一方面也是清人对《周易大全》的批判与否定。


《折中》凡二十二卷,由清康熙皇帝御篡,李光地总裁,由书前开列的'诸臣名单'与'职名'看,参与此书校对、分修、缮写、监造的共有四十九人之多,这样连同总裁李光地共五十人,此数大概取'大衍之数五十'之旨。


李光地,字晋卿,又字厚趋,福建安溪人。生于 1642年,卒于1718年6月,享年七十七岁。其年幼颖异,力学慕古,据《清史稿·李光地传》介绍,李光地'顺治九年成进士,选庶吉十授编修”案《清史稿》此外实误,考顺治九年为1652 年壬辰年,是年李光地年仅十一岁不可能'成进士'。而《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六》在介绍李光地《周易通论》一书时,云其为'康熙庚戌进十'案康熙庚戌年为1670年,即康熙九年,此年李光地二十九岁,中进士是可信的。可知《清史稿》撰修者误将'康熙九年'写成了'顺治九年'。


由《清史稿·李光地传》记载看,康熙四十四年,李光地官拜文渊阁大学士,“时上潜心理学,旁阐六艺,御纂《朱子全书》及《周易折中》《性理精义》诸书,皆命李光地校理,日不入便殿趑求探讨'。李光地一生沉浮宦海,多遇凶险,但凭其稳重机智,善以《易》义指导人生,故皆能逢凶化吉。尤为可贵者,乃他曾运用自己的地位,以巧妙的方式,冒险从文字狱中救护讨一些饱学之士,如'桐城贡十方苟坐戴名丗狱,论死。上偶言及侍郎汪霖卒后,谁能作古文者,光地曰:惟戴名世案内方苞能。苞得释,召入南书房'。(《清史稿·李光地传》李光地在当时大搞文字狱的政治环境下,能如是不失时机的扶植、爱护人才:由此可见其人品之一斑!


《折中》一书,由康熙所制序文介绍,乃'越二寒暑而告成'于康熙五十四年春。可知此书之作,始于康熙五十二年,当时李光地已是年逾古稀之人,离去世只有五年,其身体已处于一再'以病乞休'的状况,恐很难如康熙序文中所说的'甲夜披览,片字一画斟酌无怠'我认为,《折中》的主要内容,当是康熙四十四年之后,李光地为侍奉皇帝'日召入便殿求探讨'时所已写成。随后皇帝传旨李光地总裁其事,而由专人校对,分修,缮写,监造而经两年最终完成此书。


由书前之'引用姓氏'考之,《折中》一书所引用先儒者,计汉有一十八家,晋三家,齐一家,北魏一家,隋一家,唐十一家,宋九十八家,金二家,元二十二家,明六十一家,共计达二百一十八家之多。书中尤以所引宋明易学家最多。其中又取汉及宋、明以来诸儒言卦变互体之说者,可见《折中》一书,虽以阐述宋易为主,从而集宋《易》之大成,但其互体卦变诸说又对清儒研究汉易,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而这正是我们今天重新介绍此书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折中》释《易》,虽奉旨'以《本义》为主,次及《程传》',再辅以'集说''总论''案语等,但李光地在'集说''总论'中尤能博采众家之说以'折中'商榷程朱之言,这点正是'大学慕古'的李光地总裁《折中》一书最为可取之处。目李光地本人的学术观点,即与程朱之说有分歧,正如《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易类六》在介绍李光地之《周易观象》时所指出的那样:'解'后得主而有常'句,不从程传增'利'字,解'盖言顺也'句,不以'顺'为'慎',以及'比吉也'句,'比之罪人'句,'同人曰'句,小利有攸往,天文也'句,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句,'渐之进也'句,上九'鸿渐于陆'句,与'地之宜'句,皆不从《程传》《本义》脱误之说。'并赞其:'盖遵信古经,不敢窜乱,犹有汉儒笃守之遗'。《四库全书总目》这段赞语,明赞李光地,实亦暗示程朱以上诸说有'窜乱'之嫌,可见乾隆年间复古风兴起之后,学人们对程朱《易》学的批判态度。


《折中》一书确能兼容并蓄众家之说,时时以'集说''案语'及'总论'的方式,提出与程朱不同的学见,有时甚至称程朱之说为'世儒'之说,而批评反验之,因而使(折中》的确起到了'融分朋立异之见'的作用。现按该书之内容次序,试将此书简介如下,《折中》首载康熙帝所制'御篡周易折中凡例'一篇,'凡例'简述了皇帝对该书命名,编篡体例及学术倾向所'钦定'的基调。'易经二篇,传十篇,在古原不相混,费直.王弼乃以传附经,而程子从之……今案易学,当以朱子为主,故列《本义》于先,而经传次第,则亦悉依《本义》原本,庶学者由是以复见古经,不至习近而忘本也。'又云:'今所收,上自汉晋,下迄元、明,使二千年易道渊源,皆可览见。'康熙对汉代象数易学持批判贬斥之态度。他说:'汉晋间说《易》者,大抵皆淫干象数之末流而离其宗,故隋唐后惟王弼孤行,为其能破互卦、纳甲、飞伏之陋,而专于理以谭经也。'然《易》之为书,实根于象数而作,……但自焦赣、京房以来,穿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数为不足言。'最为可贵的是,康熙能以帝王的身份,借'凡例'道出程朱《易》义的本质区别:'朱子之学,出自程子,然文义异同者其多,诸经皆然,不独《易》也,况《易》则程以为圣人说理之书,而朱以为圣人卜筮之教,其指趣已自不同矣。”

书名称为'折中',实因'经传之说,先以《本义》为主:其与《程传》不合者,则稍为折中其异同之致。传义之外,历代诸儒各有所发明,足以佐传义所未及者,又参合而研核之,并为折中'。


《折中》于解《周易》经传之外,又附以朱熹之《易学启蒙》,并作'启蒙附论','凡例'称此乃'庶几古人右书左图之意'。至于《折中》在解完《序卦》《杂卦》之后,又于《启蒙附论》后面附以'《序卦》《杂卦》明义',亦'朕因陈希夷反覆九卦之指,而思《序卦》之义;因邵康节四象相交成十六事之言,而悟《杂卦》之根'。


'凡例'后为'御篡周易折中卷首','卷首'有'纲领'凡三篇,首论'作《易》传《易》源流';二论'《易》道精蕴经传义例';三论'读《易》之法及诸家醇疵'。持论多引先儒之说,可谓有理有据,平介可靠。最为可贵,也最值得称道的是:在'作《易》传《易》源流'中,《折中》恢复了《本义》原貌,将经与传分编,一从古本。我们知道,经与传的分合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由史料看,先秦时期,《周易》的经与传是分开的。至汉代,应该说基本上仍未混杂。至王弼始将经传相杂而成为今本《周易》之编次。此后又有很多学者对《易传》作了进一步分割。然而,历史上很多有见识的学者,已反对分传附经,力图恢复《汉书·先文志》所称'《易经》十二篇,上下经及十翼'之原貌,朱喜就是其中之一。他依据吕祖谦本的经传编次而作《本义》,将经与传分开,恢复了'《易经》十二篇'之原貌。


我们今天透过历史的帷幕,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朱熹之《本义》,在当时是一部具有反潮流精神的著作。从内容上,他敢将'河图''洛书''先天图''卦变图'等象数内容放入书中,“唯朱子兼象数,天理,违众而定之。'(康熙《折中》序语:从擺写体例上,又恢复汉人士二篇古《易》之旧,故此书一出,依据中国文人相轻时,打不倒对方就捧,捧起来是为了更好地摔伤而后打倒的一贯战法,于是即有人以朱子之学,出自程子为理由,在捧的同时,董楷接着便作《周易传义附象》,离析《本义》编次,而从程氏《易传》编次。程氏《易传》乃王弼本编次,由此可见,当时分传附经派的势力是多么强大,其所使用的手段,又是多么恶劣!至明初,《周易大全》又取董氏本等为底本,故仍沿其误,并因了'钦定'而广为流传。

以朱熹的地位,声望与影响,其书之编次原貌,竟然会在整整有明一代被人离析曲改,而李光地本人撰写的《周易观象》十二卷,正如《四库全书总目》介绍,'是编乃仍用注疏本',就是说,也只得仍用王弼本。他并不敢将经传分开,只是'光地尝奉命篡修《周易折中》,请复用朱子古本。'可知李光地也只是凭藉自己的智慧,巧妙地运用政治力量,借康熙皇帝的威势,假编《折中》之机,才总算从体例编次上忠实地恢复了《本义》原貌,而后乾隆《御纂周易述义》。又遵《折中》之体例编次,这是对分传附经派的一次沉重打击。对此,我们作为今人,应该在这件事上给予李光地以积极的评价与肯定《折中》认为:'前汉六经与传皆别行,至后汉诸儒作注,始合经传为一耳。《折中》编者言此的根据仅是《三国志·魏志》中魏高贵乡公问博士淳干俊的那段话,淳干俊虽说'郑玄合《象》《象》干经者',但并未明确言其以何种形式去'合',及'合'到什么程度,而由其上下文之语气看,淳于俊只是作为一种见解,对提出的问题予以回答,且费氏《易》兴起之后,东汉喜平石经之《周易》即'经传分列,不相杂厕'(蒙传铭《周易成书年代*考》,故《折中》虽主东汉人'始合经传为一耳'之说,但我们以为还是以定反对象数的王弼本为今本之始较为稳妥,在'论易道精蕴经传义例'中,编者偏信初上无位之论,以至有失之偏颇之处:'按《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若以上为阳位邪,则《乾》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


然而笔者以为:《文言》所云'贵而无位',是与'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并说,此处乃阐理而非指其爻位,同样《象》释《需》卦上六云'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其意亦在释'不速之客三人来'为'不当位',只因能'敬之终吉'故而'未大失也',此亦非指爻位而言。且《系辞》已说得很清楚:'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如上下无位,何来'上下无常''周流六虚'之论耶?


对先儒《易》义,编纂者认为:'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从,其推之有所用,非苟为寓言也,然两汉诸儒,必欲究其所从,则既滞泥而不通,王弼以来,直欲推其所用,则又疏略而无据。在此,《折中》编纂者一再强调朱熹的观点:'《易》只是为卜筮而作,故《周礼》分明言'太卜掌三《易》,《连山》《归藏》《周易》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下筮得不焚。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见夫子说许多义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今人却道圣人言理,而其中因有卜筮之说,他说理后,说从那下筮上来作么?'因此,《易》之本义,正是为'上古之时,民心昧然。不知吉凶之所在,故圣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则行之凶则避之。此是开物成务之道。故《系辞》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正谓此也。'


这种对《易》之本义的体察与认识,贯穿于朱熹《本义》的终始,贯穿于《文公易说》的终始,亦贯穿于《折中》的终始,直至今天,不是还有这种'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的今人吗?可见历史总是在重复。只是岁月流逝,时代的大河中不时泛起新的'今人':当然,昨日之'今人',已不同于今日之'今人',而今日之'今人',又不同于明日之'今人'一一尽管'今人'的面孔不断变换,然而像这样的老调子,却总是唱不够,也唱不完的。


在'纲领三'之'论读易之法及诸家醇疵'中,编纂者引用朱熹之言道:'《易》不比《诗》。《书》他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人须是经历天下许多事变,读《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审端正。今既未尽经历,非是此心,大段虚明宁静,如何见得?'此所论读易心得,亦可谓精审。在论及'先天图'时,编纂者又引朱熹之说指出:此图非朱熹,康节,希夷之说,孔子之说,'但当日诸儒既失其传,而方外之流,阴相传授,以为丹灶之术,至希夷、康节,乃反之于《易》而后其说始得复明于世。'其论亦可谓中肯可信。


'卷首'所列《易》之'义例',分为'时''位''德''应''比'及'卦主'数端,亦可谓得卦义之本。'时''位''比''应''卦主'皆须以'德'统之。然编者或许为了讨好皇帝,过于渲染五爻之尊,以至'位'重干'时',论及'卦主',虽然'卦主''之说始干王弼,而由《象》释无妄韦曰:'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思之,先儒或有此说,而《折中》编纂者进而将其分为'成卦之主'与'主卦之主'并对六十四卦之'卦主'进行了全面分析。《折中》编者之所以特别重视'卦主',恐怕主要是为了给皇上看,故所言之主,绝大多数为五爻。而有的卦,'成卦之主。与'主卦之主'各不相同,如干兑卦曰“兑之二阴亦为成卦之主,而不得为主卦之主,主电之主则二五也。这样,兑卦成卦之主有二爻,主卦之主亦有二爻,一卦即有四个卦主了。若一卦四主二从,其于理于义皆不妥。故有的卦,数爻并主,益增其繁,不合'易简之善配至德'之旨。

《折中》于《周易》经文的解释,首录《本义》,次列《程传》。然后是'集说'与'附录'。:“附录较少')再后是'案语',此为编修者所加,多有精彩之笔,最后是'总论',但并非每事之后皆有'总论',《本义》《程传》此处我们即无需介绍了。'集说'广采各家之说,其引《朱子语类》自不必说,引汉晋诸儒,以王弼之说为多。而作为汉《易》代表的虞翻,相比之下引用较少。且即或引用亦不取其'月体纳甲'之说,如注坤之'西南得朋,东北丧朋'等,绝不取虞氏'月体纳甲'说。只偶取其卦变说。案'集说'多取有新义者,如释《井》卦九三爻之'为我心恻',取蔡清之说:'我,指旁人,所谓行恻也,非谓九三自恻也。'应特别指出的是,康熙帝在《折中》中最为推崇朱熹,故在'凡例'中定调说:'案《易》学当以朱子为主,故列《本义》于先。'而李光地虽'奉旨'纂修《折中》,但其学术观点,却与朱熹并不完全相同,他将与朱熹观点不同的《易》解,多收入'集说'之中。如释《象上传》'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时,'集说'引王宗传曰:'或曰,《易》家以随自否来,蛊自泰来,其义如何?曰,非也。乾坤重而为 之理。世儒惑于卦变,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内外上下往来之义,已备平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后,又乌有所谓内外上下往来之义平!'此说亦表达了李光地本人的学术观点,因此,他在'案语'中说:'王氏说最足以破卦变之支离,得易象之本旨。'


我们知道,朱喜主'卦变'之说,故在《本义》中列有'卦变图',图中三阴三阳之随蛊二卦,自泰否而来。李光地在此借引他人之文称朱喜为'世儒',并敢批评朱喜'卦变'之说为'支离'这在当时实为难得。当然,这种批评是否正确,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篡修者认为'先天冬'早已有之,故在释《系辞》:'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时,'集说'引吴澄曰:'羲皇卦图左起震而次以离,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润之以风雨'也,风而雨,故通言'润'。离为日,坎为月,艮山在西北严凝之方为寒兑泽在东南,温热之方为暑。左离次以兑者,日之运行而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运行而为寒也。


在释《说卦》'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时,'集说'引项安世曰:''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错',言先天之顺象也。自'雷以动之'至'坤以藏之'言先天之逆象也。'项氏此说,极有创见,观乎马王堆帛本八卦之序,正合'逆象'之序也。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遘,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集说'在释这段文字时,又引胡炳文之说,以为《说卦》中'天地定位……是故《易》道数也'及'雷以动之……坤以藏之'此两段文字是言先天之卦,而'帝出乎震,齐乎巽……故曰成言乎艮'是言'后天'八卦,而此处一段文字则是由'后天'而推'先天',他说:'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言'神'则乾坤在其中矣!'所论皆能发前人所未发,对后人考察'先天'方位,的确大有助益。


纂修者在释《序卦》《杂卦》时,全引'集说'以释之,不是按照先列《本义》次及《程传》的固定格式,原因是'集说'引《朱子语类》:'问《序卦》或以为非圣人之书,信平?'朱喜以为,'先儒以为非圣人之蕴,某以为非圣人之精则可。''集说'释《杂卦》干篇首,引《朱子语类》曰:'三画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画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谓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与六十四同。'


释'震起也,艮止也。揭益盛衰之始也。''集说'引钱志立曰:'揚,益,否,泰,为盛衰反复之介。《易》所最重者也,《杂卦》于它卦分举,而损,益,否,泰则合举之,以明盛衰之无常反复之甚速也。《周易》自乾、坤至泰、否十二卦,自咸、恒至损、益十二卦。除乾、坤外,(杂卦) 自比、师至损、益十卦,自咸、恒至泰、否十卦。'释'井通而困相遇也'一句时,'集说'又引项安世曰:'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与上经之数相当,而下经亦以咸,恒为始,以此见当虽以'杂'名,而乾、坤、咸,恒上下经之首,则未尝杂也。'


钱氏,项式之说,皆可谓独具慧见。


释'大过,颠也。趲,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阿,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集说'引胡炳文曰:'《本义》谓自大过以下,或疑错简。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愚窃以为'杂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备'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先天图'之左,互复,颐,既济,家人,归妹.睽,阿。乾八卦,右互趱、大过、未济、解、渐、蹇、剥、坤八卦,此则于右取趲、大过、未济、渐四卦,于左取颐、既济、归妹、珂四卦,各举其半,可兼其余矣!始于乾,终于珂,珂之一阴,决尽则为乾也。”


《折中》纂修者在此不仅引胡炳文之说与朱熹错简说商榷,更以'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以互体说'先天图'之左右各互八卦,而'各举其半,可兼其余'以此来论证大过、渐、颐、既济、归妹、未济、 八卦之所本。撰修者在此公然敢引互体之说以解经,显然与'凡例'之'惟王弼孤行,为其能破互卦,纳甲飞伏之陋'的康熙'圣裁'相悖。


释《象下传》:'渐之进也,女归吉也。”《本义》曰:''之'字疑衍,或是渐字。'纂修者于'集说'引毛璞曰:'《易》中未有一义明两卦者,晋,进也。渐亦进何也?渐非进,以渐而进耳!'篡修者在'案语'中进一步解释说:'曰渐之进也,以别于晋之进,升之进也。'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皇帝虽已在'凡例'中为《折中》一书的学术观点定下基调,但篡修者还是以'集说'的形式,在书中反映出与之不同的学术观点。(当然,这里面自然包含着撰修者的学术倾向)此点,康熙帝恐怕亦会见到,然而并不计较,由此亦可想见其作为一代明君的学术胸怀与宽宏气度!


'集说'之后是'附录','附录'亦引先儒之说或辅助程朱之说,或商榷程朱之义,然'附录'为数较少,并非每卦皆有。如'附录'释'大衍之数五十……故再'而后卦'一段曰:'郭氏忠孝曰,奇者,所挂之一也,?者,左右两揲之余也……自唐初以来,以奇为?,故揲法多误,至横渠先生而后,奇?复分。''《系辞》言'归奇于?',则'奇'与'?'为二事也。又言'再?而后挂'则,与奇亦二事也,由是知《正义》误以奇为?,又误以左右手揲为'再?''《系辞》以两?一挂为三变而成一爻,是有三岁一闰之象,《正义》以每一揲左右两手之余即为'再?',是一变之中,再?一挂皆具,则一岁一闰之象也。凡揲蓍第一变必挂一者,谓不挂一则无变。所余皆得五也,惟挂一则所余非五则九,故能变。第二第三揲虽不挂,亦有四八之变,盖不必挂也。故圣人必再?后挂者以此。'


篡修者在此段'附录'后的'案语'中补充说:'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说以为著说,引张子之言为据,朱子与之往复辩论,今附录于后,以备参考。'就有关揲法的不同观点,'附录'引'朱子与之往复辩论'的郭氏说,并在'案语'中说:'张郭之意,是以挂象闰也,今折其中,则挂?皆当并以象闰。'因为'以天道论之,气盈朔虚,必并为一法。以筮仪论之,挂与?必并在一处,以经文考之,曰'归奇于?'又曰'再后挂'则象闰者当并挂与?明矣!'


摆修者这种以不同学术观点折中,商榷朱喜之说的做法是极为可贵的,是故学术者乃天下之公器,非一人所专有也。那种因别人学见与己不同而必欲借势以整人压人者,今读《折中》,岂不愧乎?故'附录'在《折中》中虽不多见,然确能辅翼程朱之说,其义不可忽视。


今天,我们在介绍与评价《折中》一书时,尤应引起注意与重视的,当推撰修者在每段经传文之后所加的'案语',今天看来,此'案语'估计大部分为李光地所加,或至少代表着他本人的学术思想。'案语'中多有极富创见的精彩之笔,亦有沉浮宦海多年后的抒其胸臆之语。我们知道,李光地早年仕途并不顺利,故干《屯》之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下'案'曰:'卦者,时也,爻者,位也,此圣经之明文,而历代诸儒所据以为说者,不可易也。然沿袭之久,每局干见之拘,遂流为说之误,何则?其所目为时者,一时也,其所指为位者,一时之位也……盖《易》卦之所谓时者,人人有之,如屯则士有士之屯,穷居未达者是也;君臣有君臣之屯,志未就功未成者是也;甚至庶民商贾之贱,其不逢年而钝干市者,皆屯也。'


据《清史稿·李光地传》介绍:'光地被上遇,同列多忌之者,凡所称荐多见排挤。'估计李光地有感于此,于《同人》卦九五爻'同人先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下'案'之曰:'居尊位而欲下交,居下位而欲获上,其中必多忌害间隔之者。故此爻之'号?'鼎九二之'我优有疾',亦论其理如此尔!'于坤卦卦辞后'案'曰:'己无私焉,又何朋类之足云,故必'丧朋?而后'得主'也,为人臣者,而知此义,则引类相先,不为阿党,睽孤特立,不为崖异,故《易》卦之爻有曰'朋盍簪'者,有曰'朋至'者,有曰'以其汇''以其邻'者,皆'得朋'之义也。有曰'朋亡'者,有曰'涣群'者,有曰'绝类上'者,皆'丧朋'之义也。斯义也,质之文王卦图,孔子《象传》而皆合。'


再如释《困卦》卦辞:'有言不信'曰:'困者,君子道屈之时也,屈则不伸矣!'有言不信','信'字疑当作伸字解。盖有言而动见沮抑。乃是困厄之极,不特人疑之而不信也。阿卦'闻言不信',已不信人之言也,而夫子以'聪不明'解之,以'信'字对'聪'字,则'信'字也为疑信之信。此卦'有言不信'人不行己之言也,而夫子以'尚口乃穷'解之,以'信'字对'穷'字,则'信'字当为屈伸之伸。'


'案语'于《周易》经义多有创见。如于坤六二爻'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案语'能以几何学之点、线、面、体理论释之。说:'乾为袁则坤为方,方者坤之德,与震为对者也。故日至静而德方'。若直,则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动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德之纯,方固其质也,而始曰'直'终曰'大'者,盖凡方之物,其始必以'直'为根其终乃以'大'为极,故数学有所谓线面体者。非线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积之则能成体之大矣。坤惟以乾之德为德,故因直以成方,因方以成大,顺天理之自然,而无所增加造设于其间,故曰'不习无不利''再如释《井》卦卦辞'改邑不改井'曰:''改邑不改井'句,解说多有错,文意盖言所在之邑,其井皆无异制。'将'不改井'解作'其井皆无异制'。释井九三爻辞'王明并受其福'曰:'不曰明王而曰王明乃恻者,祈祷之辞,言王若明则吾侪并受其福矣!'于鼎卦上九爻:'鼎玉铉,大吉,无不利。''案'曰:'此卦与大有,只争初六一爻耳,余爻皆同也。大有之象辞直曰'元亨',它卦所无也,惟鼎亦曰'元亨'。大有上爻曰'吉无不利',它爻所无也,惟鼎上爻亦曰'大吉无不利'以其皆为尚贤之卦故也……又《易》中《大象》言'天命'者,亦惟此两卦,一曰'顺天休命',一曰'正位凝命''所论皆可谓妙语连珠。

最为重要的是,于《艮》卦六二爻'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后曰:'此爻'随'字与咸三同,咸三谓随四,此爻为随三也。由此段文字,可知李光地精于互体连互之说。盖咸卦九三爻之'执其随'的'随'字,与此艮卦六二爻'不拯其随'的'随'字相同。李光地认为,是因咸卦九三爻便是随卦九四爻(因随卦六二爻至上六爻五画连互而成咸卦),故随卦九四爻才有'随有获'之辞,而此艮卦六二爻,即是随卦的六三爻(因随卦六二爻至上六爻五画连互成咸卦时,其内卦亦为艮也,此艮卦六二爻,正其五画连互而成咸卦的内当艮六二爻之位,即是随卦六三爻之位。由此可知,'好学慕古'的李光地,不仅精干汉人的互体连互之说,更以此说注《易》更知,李光地虽'奉旨'纂修《折中》,然与康熙之《易》学见并不相同,目更不轻易苟同!他总是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发表自己的学见,直乃可敬可佩!正因为李光地能以互体连互注《易》于先,《御纂周易述义》才紧随其后,全取互体之说以解《易》矣!既然'御篡'之书皆以汉人'互体'说释《易》,则《折中》在清代《易》学研究上,除能集宋《易》之大成外,其对汉代象数《易》学的复萌,从某种意义上讲,的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李光地不但有扎实的象数易学功底,而且更在文字音韵训诂方面,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如《渐》卦上九爻'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李光地'案'之曰:''陆'字与九三重,故先儒改作'逵'字以叶韵,然'逵''仪'古韵实非叶也,意者'陆'乃'阿'字之误,阿,大陵也进于陵则阿矣。'仪”,古读俄,正与阿叶。《诗》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今人于丰卦,多能认识到它是古人对日全蚀的一次完整记录,但前人明确完整地提出此说的,应是李光地。他在丰卦九三爻'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后'案'曰:'以实象求之,则如太阳食时是也。食限多,则大星见,食限甚,则小星亦见矣。'


李光地读《易》多出灼见,如于兑卦九四爻:'商兑未宁,介疾有喜'下'案'曰:'《易》中'疾'字皆与'喜'字对,故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又曰:'损其疾,使遄有喜'。以此爻例之,则'疾'者谓疾病也:'喜'者谓病去也。'干中孚卦ls爻'月几望,马匹亡,无咎'下'案!曰:'《易》中ls应初九,而义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于《象上传》”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下'案'曰:'卦有曰'尚贤'、'养贤'者皆是六五上九相遇,大有、大畜、颐、鼎是也。此卦颐为养义,而六五又赖上九之养以养人,故曰:'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也。'于《象上传》:'伏戎干莽,敌刚也。''案'曰:'敌者,应也。若艮言'敌应',中孚言'得敌',皆谓应爻也。'于《象下传》:'其行次且,行未牵也。''案'曰:'《易》中言牵者,自小畜至此,皆当为牵制之义。'于《系辞上传》:'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先于'集说'引崔憬曰:'言伏羲仰观俯察而立八卦之象,以尽其意。'设卦'谓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并'案'曰:''立象'朱子谓指奇偶二画,崔氏,吴氏则谓是八卦之象,似为得之。崔氏说又较明也。'


马王堆帛书《易经》的出土,使我们明白了:《周易》今本,并不是唯一的传本,我们估计,春秋乃至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可能有多种不同系统的《周易》本子在社会上流传,这些本子从八卦的排列到六十四卦的顺序,都有所不同,其占筮的方法,亦可能不尽相同,今本只是其中之一《序卦》的写成,正是当时传授今本的人,为宣扬今本,以与社会上别种编次的《周易》传本相区别。帛书《易经》的出土,说明直至汉初仍有它本流传。李光地虽未见到这些可贵的出土资料,但其《序卦》篇头'案'语,却凭自己深厚的学养,以穿透历史尘埃的慧眼,看到:'卦之所以序者,必自有故。而孔子以义次之。就其所次,亦足以见天道之盈虚消长,人事之得失存亡,国家之兴衰理乱……然须知,若别为之序,则其理亦未尝不相贯。如著筮之法,一卦可变六十四卦,随其所遇,而其贞与悔皆可以相生。''孔子盖因序卦之次以明例,所谓举其一隅焉尔。神而明之,则知易道之周流而趋时无定,且知筮法之变通而类可长,此义盖《易》之旁通至极外也。“


每见俗儒注《序卦》,总是迂曲解说其卦序排列如何高妙有理而不可变动。其实,今本《周易》只是当时社会上的众多传本之一,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今本凭借孔子作'十翼'的成说,才变成唯一的正统传本,而使其它本子逐渐失传。而李光地在近三百年前已看到。'卦之为序',有其自身之规律,今本卦序只是孔子以自己对其义的理解来排列的.即'卦之所以序者,必自有故,而孔子以义次之。''然须知若别为之序,则其理亦未尝不相贯。'故孔子所序之今本卦序,只是'所谓举其一隅焉尔.'吁!李光地此见,直不愧一代鸿儒之笔也《折中》于有的卦辞传文之尾,又往往附以'总论'。附有'总论'的卦有:乾、蒙,需、讼履,泰,同人、谦、随,观,噬嗑,责,复,无妄,大畜,大过,坎,咸,恒。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解、益、珂、困、井、革、鼎、艮、丰、旅、巽、兑、节、小过、未济共四十卦。附有'总论'的传文,有《系辞上传》《系辞下传》《文言传》《说卦传》及《序卦传》。


'总论'有的仅罗列相关之说而并无所论,有的则于易理有极精到的创解。如蒙卦总论引项安石之说曰:'六爻之义,初常对上,二常对五,三常对四,观之则其义易明。初用'刑'以'发'之,上必至于用兵以'击'之。二为'包'而接五,则五为'童'而巽二。三为见二而失身,则四为远二而'失实'。大约诸卦多然。终始见于初上,而曲折备于中爻也。'革卦总论引龚焕之说曰:'初言'巩用黄牛',未可有革者也;二言'巳日乃革',不可遽革者也;三言'革言三就'谨审以为革者也,皆革道之未成也。四言'有孚改命',则事革矣!五言'大人虎变',则为圣人之神化矣。上言'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则天下为之丕变而革道大成矣!


应特别指出的是:我们通读'总论',发现它与'案语'非一人写成:如前所述,我们已知'案语'作者对朱喜载入《本义》的'卦变'说,持批评态度,称其为'支离',而'总论'则以'当变'说释《易》,如益卦'总论'曰:'熊氏良曰:损益二卦,皆以损阳益阴为义,损自泰来者也益自否来者也,天下之理,未有泰而不否,否而不泰,亦未有损而不益,益而不损者,故泰居上经十一卦,而损居下经十一卦。泰,否,损,益为上下经之对,后天序《易》其微意盖可识矣! '


干既济卦,“总论'又曰:'万氏善曰:泰之变为既济,否之变为未济,盖既济自泰而趋否者也,未济自否而趋泰者也。故既济爻辞无吉者,以其趋于否也。未济爻辞多吉,以其趋于泰也。否泰者,治乱对待之理;既未济者,否泰变更之渐也。

依'卦变图',凡三阴三阳之卦皆自否泰来,'案语'非之而'总论'是之。同出《折中》一书,而'案'与'总论'持论各异,故而恐非出自一人之手也!
《序卦》之尾有一段极长的'总论',详述今本卦序排列的一些特点,多能发前儒所未发,因篇幅太多,在此即不详作介绍了。


至于《折中》所附之'易学启蒙''启蒙附论',此处亦不详作介绍。如'启蒙附论'作图以示'勾三其积九,股四其积十六,弦五其积二十五,合之五十,是大衍之数函勾股弦三面积。''因而开方,则不尽一数,而止于四十九,此大衍之用也。亦发汉魏诸儒所未发。


至于'序卦杂卦明义',于'杂卦'究互卦之源及环互等,此说于李光地《周易通论》中亦有所论述,此亦可作'案语'为李光地所加之补证,所论宏深简括:皆能发古人所未发,卓然成一代大家之言。


另外,《折中》附有大量易图,以见弥纶天地之道。故《四库全书总目》在介绍《折中》时将其评价为:'冠以图说,殿以《启蒙》,未尝不用数,而不以盛谈河洛,致晦玩占观象之原。冠以《程传》次以《本义》,未尝不主理,而不以屏斥谶纬,并废互体变爻之用,其诸家训解或不合于伊川,紫阳而实足发明经义者,皆兼收并采,不病异同。''至于经传分编:一从古本,尤足以正费直以来,割裂缀附之失焉'。


以上介绍,难免挂一漏百,且见仁见智,各有不同。但对《折中》的评价,从整体看来,我以为《四库全书总目》的以上评语,基本上还是公允的,故拙文如上以述之。


作者:山东大学周易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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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4 05: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豐先:《周易折中》“折中”義探研


【作者简介】王丰先,北京大学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北京大学文献学博士。治学集中在经学领域。整理点校有《周易集解》、《书集传》、《大戴礼记补注(附校正大戴礼记补注)》、《五经异义疏证》、《驳五经异义疏证》、《周礼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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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探討“折中”義入手,通過對《周易折中》體例及所引程朱及諸家《易》解的分析,認爲《周易折中》所“折中”者,不僅爲程朱易學之中,亦爲千古易學之中;而其賴以“折中”的標準,也並非程朱易學,尤其是朱熹《周易本義》,而是《周易》經文與十翼,從而糾正學界對此問題的錯誤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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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折中》是康熙晚年敕令大臣李光地等修纂的御纂諸經解的第一部,全書徵引前人《易》説,上起先秦,下迄晚明,如果把九家易作爲一家來計入,其卷首、正文共徵引二百一十七家經説。故被認爲是清代義理易學的代表作品,在清代易學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從其名義可看出,與“集解”、“彙纂”類經學著作異趣,“折中”是《周易折中》編纂之最高理想。全書獨特的學術價值,也是通過“折中”來實現的。儘管今人多認同“折中”係《周易折中》全書的宗旨所在,但對“折中”又有不同的理解。有人措意於其“折中”的標準,或認爲是經義,或以朱熹《周易本義》爲準,或認爲程朱爲準;有人措意於“折中”的对象,或認爲是程朱易學,或認爲是易學史上象數、義理兩派,或認爲历代諸家易説。眾説紛紜,莫衷一是,充分説明學界對《周易折中》一書的宗旨內涵及其撰述旨趣尚缺乏清楚統一的認識。究其原因,就在於多未能通覽全書,仅依據《四庫全書提要》的觀點來概括,而不是從全書體例及其內容的分析出發。故本文結合全書體例及內容對此問題進行深入細緻的探討。



“折中”,又作“折衷”,作爲研究工作中的基本態度與主要方法,由來已久。《管子》中已經出現此一語詞,“決獄折中,不殺不辜,不誣無罪,臣不如賓胥無,請立爲大司理”。之後,《吕氏春秋》、《韓詩外傳》都採用與《管子》相同的材料。其用法主要指法官能夠公正處理案件。而戰國時代屈原《九章·惜誦》中云“明五帝以折中”,對此王逸注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斷也。中,當也。”朱熹則云:“折中,謂事理有不同者,執其兩端而折其中也。若《史記》所謂‘六藝折中於夫子’是也。”洪興祖云:“言己復命五方之帝分明言是與非也。”蔣驥云:“折中,辨析事理而取其中道也。”以上五家,王、宋、洪三家相同,强調“折中”就是得到正當、正確的意見,而朱熹、蔣驥則側重於强調“折中”的方法,朱熹把“折中”與儒家兩端之説聯繫在一起,認爲“折中”就是對不同的事理進行辨析而折其中;蔣驥則直接指出所謂“折中”就是辨析事理取其中道。應該説,這兩種解釋或側重目的,或强調方法,説明“折中”實際上指一種藉由對不同事理進行比較分析以得出正確結論的基本方法和認識原則。但這還不能完全揭示“折中”一詞的內涵。



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也運用這一詞彙,云:“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可謂至聖矣。”司馬貞《索隱》先指出“折中”之出處爲《離騷》,然後引用王逸、宋均的解釋,最後概括説“言欲折斷其物而用之,與度相中當,故以言折中也。”司馬貞的解釋準確地道出“折中”一詞的原意,“折斷其物”,使之與“度”相中當。司馬貞提出:“折中”方法運用過程中“度”的問題,也即標準的問題。“中國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意味着孔子是天下言六藝者折中裁斷的標準。司馬遷此説精闢地概括了孔子學説思想在漢初知識界的地位與影響。正因如此,“折中於夫子”,也自然不脛而走,成爲漢人之習語。《漢書·貢禹傳》“孔子,匹夫之人耳,以樂道正身不懈之故,四海之內、天下之君微孔子之言無所折中。”顏師古曰:“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爲中也。”《鹽鐵論》云:“孔子曰:‘詩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是以東西南北七十説而不用,然後退而修王道,作《春秋》,垂之萬世之後,天下折中焉。’”可見,“折中”一詞,在漢語文化語境中,除具有基本認識原則與基本方法的內涵外,還與儒家思想尤其是孔子思想有深刻的關聯,反映出儒家思想尤其是孔子思想對傳統思想方式的滲透、支配與制約。

   

其實,《管子》等書中“刑罰折中”的觀念也與儒家傳統相關聯。《尚書·立政》云:“茲式有慎,以列於中罰。”,《吕刑》云:“惟良折獄,罔非其中。”金文《叔夷鐘》亦云“慎中其罰”,《牧殷》“不中不刑”,都説明“刑罰折中”的觀念不過是傳統尚中思想的表述而已。《論語·堯曰》篇提到堯之命舜“允執其中”,説明此思想之源遠流長,在《尚書·虞夏書》中所提到的三德、九德早已蘊含了折中的思想方法。誠如方東美對《洪範》的研究中指出:“大中或最高標準……這是整個哲學寶藏的真正核心,大中應該被建立爲現實和價值的最高標準並被所有人——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嚴肅地接受。”而易學,作爲傳統哲學思想的淵藪,其中尚中的觀念尤爲明顯,對中爻、中位、中德的推崇貫穿全書。清儒惠棟云:“《易》尚中和,二五爲中,相應爲和。”而儒家中庸説的提出,更是把這一思想方法推向極致,從而使之具有本體論、方法*論的意義。

   

正因爲此,折中方法成爲古往今來許多學者撰述的基本方法和首要原則,王充《論衡·自紀》云:“上自黄、唐,下臻秦、漢以來,折衷以聖道,析理於通材,如衡之屏,如鑒之開。”劉勰《文心雕龍·序志》篇亦云:“擘肌分理,唯務折衷。”可見,“折中”已經成爲王充、劉勰等撰述其煌煌巨著的最高準則與基本態度。

   

《周易折中》以“折中”爲其理想,自然也是這一傳統的體現。康熙在全書序中云:“上律河洛之本末,下及眾儒之考定,與通經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可見,“折中”實爲本書編纂之首要宗旨。事實上,“折中”作爲一種方法和思想,其實是貫穿於《周易折中》全書。《周易折中》卷首凡例四云:



《大全》書所采諸家之説,惟宋、元爲多,今所收上自漢晋,下迄元明,使二千年《易》道淵源皆可覽見。列朱《義》於前者,易之本義,朱子獨得也;程《傳》次之者,易之義理,程子爲詳也。二子實繼四聖而有作,故以其書系經後。其餘漢、晋、唐、宋、元、明諸儒,所得有淺深,所言有粹駁,並采其有益於經者,又系朱、程之後,其或所言與朱、程判然不合而亦可以備一説、廣多聞者,别標爲附録以終之。稽異闕疑,用俟後之君子,是亦朱子之志也。



此明正文之體例,首録朱《義》,次列程《傳》,然後爲集説、附録,集説博採先儒之言,以輔翼或補充程朱之理;附録採義異程朱,可備一説者。除此之外,尚有總論,採先儒總論一卦之言。李光地言:“凡修一書,必立意推戴何人做主,《詩經》自當以朱《傳》爲主,綱領內便不應入《詩傳序》;《周易折中》綱領採《程傳序》者,不敢主程《傳》也。”可見,《周易折中》之修纂實以朱熹《周易本義》爲宗主,故居首,而程頤《易傳》次之,其他各家則選其當者系於其後。準此以觀,《周易折中》一書實以程朱易學爲主而兼采歷代諸家説解。這一撰述方式,其實淵源有自。宋末王應麟指出:



程子言易,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朱子以爲“先見象數,方説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愚嘗觀顏延之《庭誥》云:“馬、陸得其象數,取之於物;荀、王舉其正宗,得之於心。”其説以荀、王爲長。李泰發亦謂“一行明數而不知其義,管輅明象而不通其理”。蓋自輔嗣之學行,而象數之説隱。然義理、象數一以貫之,乃爲盡善。故李鼎祚獨宗康成之學,朱子發兼取程、邵之説。



王氏之論,指出朱子易學兼取程頤義理、邵雍象數的特點,認爲“義理、象數以一貫之,乃爲盡善。”故自宋末,易學界已開始嘗試會通程朱兩家易學的努力。董楷《周易傳義附録》,可以説是先行者。但董氏只是彙集兩家經説而不作判斷。他如趙采《周易程朱傳義折衷》、鄭玉《程朱易契》、董真卿《周易經傳集程朱解附録纂注》、唐元《易傳義大意》、吴存《周易傳義折中》等則多徑以折中爲名,作程朱之調人。對此,董真卿説得極爲清楚:



先儒傳注,逮程朱子至矣,盡矣!詎非宋易乎?然文有古今之異,義有理象之殊。今《易》則自費直、鄭玄以孔子《彖》、《象》之傳附釋正經之末,而參解文王、周公。彖、象、經文之間並附《文言》,則始於王弼,程《傳》主理義而仍其舊。古《易》則自吕微仲、晁以道始復而未盡。吕伯恭復分羲、文、周公《上下經》六十四卦爲《經》二篇,而以孔子《十翼》爲《傳》十篇,各自爲卷,以合於古。《本義》主象占而用其本。二子之書並行於今,天下萬世師尊之無異辭矣,但其經文體統,《傳》、《義》主張,各有攸當,不能合爲一書,讀《易》者猶病焉。



董氏從“文有古今之異,義有理象之殊”的角度切入,指出程《傳》、朱《義》在易學發展上均淵源有自,在易學詮釋上又各有千秋,故會通程朱易學,也自然成爲其撰著《周易會通》的初衷。臺灣學者黄沛榮指出,折中程朱易學異同,已成爲元代易學的一大特色。[⑩]其實,不獨元代,明代亦然。明代永樂年間,胡廣等修《周易傳義大全》,都可看作是這一易學傳統的產物。而清代無論是官修《周易折中》,還是朱軾《周易傳義合訂》,也是這一易學傳統的延續和發展。是故,《周易折中》在一定意義上確實反映出調和折中程朱易學的思想。



程朱均爲宋代易學的代表性人物,而兩家論《易》又在根本觀點上存在差異。那麽,程朱易學究竟有什麽不同,而《周易折中》又是怎樣折中其異同之致的?我們來看兩者的主要差異:



首先,在對《周易》的根本認識上,程頤、朱熹觀念完全相左。程認爲是“聖人説理之書”,朱認爲是“聖人卜筮之教”,朱熹云:



聖人作《易》,本爲欲定天下之志,斷天下之疑而已,不是要因此説道理也。如人占得這爻,便要能知得這爻之像是吉是凶,吉便爲之,凶便不爲。然如此,理却自在其中矣。……其象如此,而理在其中,却不是因欲説道理而後説爻象也。



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所在,故聖人作《易》,教之卜筮,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繋辭》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正謂此也。初但有占而无文,往往如今人用火珠林起課者相似。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辭,則知古人占不待辭而後見吉凶。至孔子,又恐人不知其所以然,故又復逐爻解之,謂此爻所以吉者謂以中正也,此爻所以凶者謂不當位也。明言之使人易曉爾。至如《文言》之類,卻是就上面發明道理,非是聖人本意,知此方可學《易》。



《折中》纂修者顯然清楚程朱易學之間根本觀念的不同,凡例云“《易》則程以爲聖人説理之書,而朱以爲聖人卜筮之教,其指趣已自不同矣”,就是這一認識的體現。但正如凡例指出的,“列朱《義》於前者,《易》之本義,朱子獨得也;程《傳》次之者,《易》之義理,程子爲詳也。二子實繼四聖而有作,故以其書系經後”。由於朱熹認定《易》本爲卜筮之教,故其朱《義》所探究者爲《易》之本義,而程頤則認定《易》爲聖人説理之書,故所探究者爲義理,這在朱熹看來,已屬易學研究中第二義。故而《折中》纂修者在程《傳》、朱《義》的先後順序上,是以朱《義》居前,程《傳》居後,這與《周易傳義大全》先程《傳》、後朱《義》的做法正相反。而此順序,既反映出編纂者尊朱的思想傾向,其中自然也蘊含着纂修者對程朱之書邏輯上先後次序的判斷。這一判斷,即卜筮先於義理,文王周公之《易》先於孔子之《易》。在《周易折中》之前,折中調和程朱易學的學者往往忽視了這一邏輯上的先後順序,而只是以程朱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爲序,錯誤地列程《傳》在前,朱《義》在後,看似有理,實則完全違背朱熹對易學的基本觀點,因此只能是對朱熹易學的歪曲理解。無論是董楷《周易傳義附録》、董真卿《周易會通》、胡廣等的《周易傳義大全》都可以説是這一認識下的產物。而《周易折中》纂修者無疑深刻洞察了程朱易學之間的癥結所在,認爲朱熹所探討者爲《易》之本義,而程《傳》探討者爲《易》之後起之義理,故而列朱《義》居先,程《傳》次後,妥當地梳理了程朱易學之間的先後次序問題,初步解決了兩者之間的矛盾。



其次,在對待象數易學上,程氏不認同象數一派,指出“理無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見乎辭矣,則可由辭以觀象,故曰: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認爲義理是體,象數是用,義理之中有象數,義理必然要通過象數體現出來。“《易》之義本起於數”,又云:“謂義起於數則非也。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易因象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必欲窮象之隱微,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務也。”認爲窮象盡數乃捨本逐末之舉,術家所尚。其答晁以道問康節之數,更是説:“頤與堯夫同里巷居三十年餘,世間事無所不問,惟未嘗一字及數。”足見其對邵雍象數之學絲毫不措意。他曾問邵雍“知《易》數爲知天,知《易》理爲知天?”數、理對舉,顯示出其對邵雍象數之學的反感和否定性評價。



相反,朱熹則認爲“先見象數,方説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認爲對於易學而言,象數才是易學的出發點和根本所在,因此在易學方法*論上,先明象數,方可説義理。故他对象數極爲重視。其《易學啟蒙序》云:



聖人觀象以畫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後世之人皆有以決嫌疑、定猶豫而不迷於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謂盛矣。然其爲卦也,自本而榦,自榦而支,其勢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爲蓍也,分合進退縱横逆順,亦無往而不相值焉。是豈聖人心思智慮之所得爲也哉?特氣數之自然,形於法象,見於圖畫者,有以啟於其心而假手焉耳。近世學者類喜談《易》而不察乎此,其專於文義者,既支離散漫而無所根著,其涉於象數者又皆牽合傅會,而或以爲出於聖人心思智慮之所爲也。若是乎予竊病焉。因與同志頗輯舊聞,爲書四篇,以示初學,使毋疑於其説云。



朱熹之意十分明顯,圖書爲象數的來源,爲聖人作《易》之本,故有《啟蒙》之作。對於朱熹的此一意圖,胡方平云:



《易本義》一書,闡象數理義之原,示開物成務之教,可謂深切著明矣。《啟蒙》又何爲而作也?朱子嘗言《易》最難讀,以開卷之初,先有一重象數,必明象數而後《易》可讀。《啟蒙》四篇,其殆專明象數以爲讀《本義》者設與?象非卦不立,數非蓍不行,象出於圖書而形於卦畫,則上足以該太極之理,而《易》非淪於無體;數衍於蓍策而達於變占,則下足以濟生人之事,而《易》非荒於無用。且其間又多發造化尊陽賤陰之意,《易》之綱領,孰有大於是者哉?明乎此,則《本義》一書,如指諸掌矣。然《啟蒙》固爲讀《本義》設,而讀《啟蒙》者又未可以易而視之也。



《啟蒙》專明象數,而爲朱《義》之初階。四庫館臣亦云:“蓋《易》之爲道,理數並存,不可滯於一説。朱熹因程《傳》專主明理,故兼取邵雍之數以補其偏,非脱略《易》理,惟著此書以言數也。”故要瞭解朱熹易學,《本義》與《啟蒙》必合而觀之。胡一桂云:



朱夫子勃興,探前聖之精微,破俗學之繆妄,《本義》《啟蒙》有作,而後吾《易》始大明於世。愚嘗謂孔聖以來,朱夫子有功於《易》,斷斷乎其不可及已。今觀《本義》之爲書也,圖書位定,而天地自然之易明;先後天卦分,而羲文之《易》辨。二篇十翼不相混雜,《易經》始爲之復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兩言以蔽之,曰象占,而觀玩不涉虛文。至於扶陽抑陰,進君子,退小人,發於坤初六之爻者,不過數語,而天之經、地之義、人之紀,《易》之要領直包括無遺恨。此《本義》不可少於天下也。《啟蒙》之爲書也,《本圖書》則揭天生神物章,而《易》之本原正;《原卦畫》則表《易》有太極章,而《易》之位列明;《明蓍策》則發明大衍章,而卦扐之法定;《考變占》則博取左氏傳以明斷例,而吉凶趨避之見審。合四篇大旨,壹皆寓尊陽之微意,而小人盜賊不得竊取而用,此《啟蒙》不可少於天下也。



胡氏對朱熹易學的認識無疑是十分全面的。對此,今人蔡方鹿也説:“《本義》着重依據《周易》的經傳體例來探究《易》的卜筮之義,同時也闡發義理,但是通過象數去講義理;而《啟蒙》則不受《周易》體例的限制,專門探討象數與筮法的根據,兩書各有側重,又互相發明,互相補充,共同構成朱熹易學的完整體系,把象數、占筮、圖書、義理結合起來,從而發展了宋代易學。”《折中》纂修者無疑也認識到朱熹易學中,《本義》和《啟蒙》實是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其凡例云:“今案溺於象數而枝離無根者,固可棄矣,然《易》之爲書,實根於象數而作,非他書專言義理者比也。但自焦贛、京房以來,穿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數爲不足言,至康節邵子其學有傳,所發明圖卦蓍策皆易學之本根,豈可例以象數目之哉?故朱熹表章推重,與程子並稱。《本義》之作,實參程、邵兩家以成書也”,認爲“《啟蒙》爲朱子成書,與《本義》相表裏。”《本義》與《啟蒙》相表裏,相得益彰,方可見朱熹易學的全貌。故《折中》兼收二書。在此之前,二書多單行於世。無論是董楷《周易傳義附録》、董真卿《周易會通》,抑或胡廣等《周易傳義大全》,都僅收《本義》,而罕及《啟蒙》。故《折中》兼收《本義》、《啟蒙》的做法,糾正了自宋以來學界割裂《本義》與《啟蒙》爲二的學術偏向,是對朱熹易學全貌的强調和恢復。



抑更有進者,是《折中》一書對俗本《本義》卷首九圖的删除。自宋以來,卷首九圖就成爲《易本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徐乾學所刻《通志堂經解》中所收有關朱熹《本義》的宋元人易學著作,如董楷《傳義附録》、董真卿《周易會通》、熊禾《周易本義集成》、胡一桂《本義附録纂注》俱載九圖,當時坊間流行之朱熹《本義》卷首往往有九幅圖説,即便是明修《周易傳義大全》亦不例外。可見其流傳之廣。而《周易折中》在纂修時,並未從俗本兼收卷首九圖。其凡例云:



今《大全》中所載圖説數條,乃作《本義》時略撮大要,以冠篇端,卦變一圖則又因《本義》卦下有以卦變爲説者,故作此以明之,與占筮卦變異法,總不若《啟蒙》之詳備也。《大全》以圖説爲主,而采《啟蒙》以附其下,且又但采其《本圖書》、《原卦畫》二篇,至《明蓍策》、《考變占》二篇則文既不録,圖亦不載,但以筮時、儀節及不同法之卦變當之,使學者不見朱子極論象數之全,未免疏略。



凡例認爲卷首九圖係朱熹作《本義》時,“略撮大要,以冠篇端”,不能完整反映朱熹象數易學的全貌,故予以删除,而收《啟蒙》以補之。《折中》的這一做法,自其删除之理由而言,只是就卷首九圖內容不如《啟蒙》詳細,尚無多少學術價值。但此後王懋竑撰《〈易本義〉九圖論》、《易本義九圖論後》,指出九圖不合於《本義》、《啟蒙》者甚多,認爲易九圖非朱熹之作,乃後人以《啟蒙》依仿爲之,又雜以己意,而盡失朱熹本指。《折中》收《啟蒙》而不收卷首九圖的做法,客觀上祛除了人們對《本義》卷首九圖的尊信,王懋竑循此而辨偽。  



第三,在易學文本形式方面,程《傳》是以王弼以來的今本《周易》爲根據,且只注王氏所注的經傳部分,而《本義》則以吕祖謙恢復的古本《周易》爲依據,不但經傳分離,且對經傳分别注解。朱熹對《周易》古本的重視和恢復,基於他對易學的基本認識。《易》爲卜筮之教,“《易》本爲卜筮而作”,而以義理解《易》屬於後起之事,非《易》本義。這是朱熹易學的核心思想。在此基礎上,朱熹認爲易學的發展經歷了伏羲之《易》、文王周公之《易》、孔子之《易》、程頤之《易》等發展階段。而自漢費直以來,以十翼來解釋經文的傳統,存在以傳代經,乃至忽視廢棄經文本義的嚴重弊端。這一以傳釋經的易學傳統,其文本表現即爲今本《周易》。



古人認爲,《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經分上下二篇,孔子作十翼,謂之傳。傳分十篇,《象傳上、下》二篇,《彖傳上、下》二篇,《繋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説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三國時,王弼取《易》彖、象、文言之語,逐條附於卦爻之下。唐初孔穎達爲王注作《疏》,一仍其舊,但又兼收韩康伯注《繋辞》以下。自是而後,遂風靡天下。許維萍指出:



《周易正義》的頒布,代表著《易經》經傳合一的版本成爲官方唯一認可的標準,對當時的學者來説,固然一方面提供了閲讀上極大的方便,也等於直接宣示了《易傳》及王《注》在解經過程中的不可取代性;但對後世的學者而言,這部書的刊行卻也是促使《易經》“失真”的面貌遍置於大眾心中,以及解《易》更加受到局限的開端。



所論極是。北宋程頤作《傳》,亦因仍王、孔。雖然,晁以道、吕祖謙、朱熹等努力恢復經傳分離之古本《周易》,但自宋而元明坊間最流行的仍是王弼所定之今本《周易》。而從董楷《周易傳義附録》開始,以折中調和程朱易學的著作,也往往取朱熹卷次割裂附於程《傳》之後,董真卿《周易會通》如此,明胡廣等修《周易傳義大全》亦是如此。尤其是後者的刊行,由於其官方性質,再一次確立了今本《周易》的支配地位。日後,士子雖厭棄程《傳》不讀,但又懾於功令所在,於《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獨留《本義》,程之經傳秩序遂爲朱之經傳秩序,而朱熹恢復古本《周易》的努力於是闇而不彰。至清,顧炎武、朱彝尊始提倡恢復古本《周易》的經傳次序,還朱熹《本義》的原來面貌。而《周易折中》的主修人李光地亦云:



《周易本義》原本《經》二卷,《傳》十卷,其一即《彖上傳》,故曰:“《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者放此。世儒不知來歷,遂有改言傳爲言彖者。古本始亂於費直,卒大亂於王弼。“《彖》曰”、“《象》曰”本王弼所增,程《傳》據王氏本耳。以朱從程,故其割裂分置,謬誤若此。



可見,《周易折中》之纂修,就是在這一恢復古本《周易》與朱熹原本《本義》的歷史條件下,有見於朱熹易學的全體,又深知易學發展的諸階段,故以經傳分離的古本《周易》爲綱,並以朱熹《本義》爲首,而以程《傳》次之。這對原本《周易本義》暨古本《周易》的恢復具有重要價值。對此,惠棟説:“國朝康熙中,《御纂周易折中》篇次一依《本義》,正鄭、王之紕謬,還孔氏之舊觀。使學者復見古經,誠盛事也。”可謂對《周易折中》恢復古本《周易》與原本《本義》的褒獎。其後,清儒多知古今本《周易》之别及《周易本義》之原貌,《折中》之功,固不可没也。



最後,在具體卦爻辭的解釋方面,程朱有同有異。《折中》纂修者認爲:



朱子之學出自程子,然文義異同者甚多,諸經皆然,不獨《易》也。況《易》則程以爲聖人説理之書,而朱以爲聖人卜筮之教,其指趣已自不同矣。然程子所説皆修齊治平之道,平易精實,有補學者。朱子亦謂所作《本義》簡略,以義理程《傳》既備故也。今經傳之説,先以《本義》爲主,其與程《傳》不合者,則稍爲折中其異同之致。



雖然程《傳》、朱《義》文義異同者甚多,但由於程《傳》所講“皆修齊治平之道,平易精實”, 朱熹對程《傳》雖惜其於本義不明,但對其義理卻評價甚高,“(伊川)《易傳》義理熟,字數足,無一毫欠闕。他人著工夫補綴,亦安得如此自然”。故《周易折中》對程朱在易學具體觀點上的異同作了必要的分疏,或肯定朱氏、或肯定程氏、或充調人、或另主他説,表現出折中程朱異同的學術旨趣。



一、以朱《義》為是者



1.《坤》六五,黄裳,元吉。



朱《義》:黄,中色。裳,下飾。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爲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春秋傳》南蒯將叛,筮得此爻,以爲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强內温,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蒯果敗,此可以見占法矣。



程《傳》:坤雖臣道,五實君位,故爲之戒云‘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則元吉,謂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不盡發其義也。黄裳既元吉,則居尊爲天下,大凶可知。後之人未達,則此義晦矣,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它卦,六居五,或爲柔順,或爲文明,或爲暗弱;在坤則爲居尊位。陰者,臣道也,婦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猶可言也。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盡言也。或疑在革湯、武之事,猶盡言之,獨於此不言,何也?曰:廢興,理之常也;以陰居尊位,非常之變也。



案《易》中五固尊位,但聖人取象,未嘗卦卦皆以君道言之,雖九五猶然,況六五乎?故《小過》之六五則言公,《離》之六五則言王公,大概居尊貴之位者與卦義相當,則發其所當之義。程子之説,朱子蓋議其非也。



程《傳》拘泥於君位言之,故以“黄裳”爲戒辭;朱熹則基於卜筮之説,“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如是”,認爲是“大善之吉”。纂修者顯然發現了二者之間的差異,以朱説爲是。



2.《大過》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朱《義》:處過極之地,才弱不足以濟,然於義爲无咎矣。蓋殺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上六以陰柔處過極,是小人過常之極者也。小人之所謂大過,非能爲大過人之事也。直過常越理,不恤危亡,履險蹈禍而已。如過涉於水,至滅没其頂,其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禍,蓋其宜也,復將何尤?故曰‘无咎’,言自爲之,无所怨咎也。因澤之象而取涉義。



案:此爻程《傳》以爲履險蹈禍之小人,朱《義》以爲殺身成仁之君子,朱《義》之説固比程《傳》爲長。然又有一説,以爲大過之極,事無可爲者,上六柔爲説主,則是能從容隨順而不爲剛激,以益重其勢,故雖處過涉滅頂之凶而无咎也。如東京之季,范、李之徒,適足以推波助瀾,非救時之道。況上六居無位之地,委蛇和順,如申屠蟠、郭泰者,君子弗非也。此説亦可並存。



朱熹認爲是“殺身成仁之事”,故爲君子。程氏以爲乃小人過常之極者,而《折中》認爲朱義爲長,然後另立一説。



二、以程《傳》爲是者



1.《謙》ls,无不利,撝謙。



朱《義》: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然居九三之上,故戒以更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也。



程《傳》:四居上體,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有大功德,爲上所任,眾所宗而已。居其上,當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卑巽以讓勞謙之臣。動作施爲,无所不利於撝謙也。撝,施布之象,如人手之撝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



案:“无不利撝謙”,朱《義》作兩句,程《傳》作一句。觀夫子《象傳》,則程説近是。



《折中》細究程《傳》、朱《義》,認爲兩書對此句的分析有異,指出程氏理解與《象傳》合,認爲其説可從。



2.《睽》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朱《義》:上无正應,有悔也,而居睽之時,同德相應,其悔亡矣。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然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辟咎,如孔子之於陽貨也。



程《傳》:九居卦初,睽之始也。在睽乖之時,以剛動於下,有悔可知。所以得亡者,九四在上,亦以剛陽睽離无與,自然同類相合。同是陽爻,同居下,又當相應之位,二陽本非相應者,以在睽故合也。上下相與,故能亡其悔也。在睽諸爻,皆有應。夫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惟初與四,雖非應而同德相與,故相遇。馬者,所以行也。陽,上行者也。睽獨无與,則不能行,是喪其馬也。四既與之合,則能行矣,是勿逐而馬復得也。惡人,與己乖異者也。見者,與相通也。當睽之時,雖同德者相與,然小人乖異者至衆,若棄絶之,不幾盡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則失含弘之義,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見惡人則无咎也。古之聖王所以能化奸凶爲善良、革仇敵爲臣民者,由弗絶也。



案:此爻所謂不立同異者也。不求同,故喪馬勿逐;不立異,故見惡人。然惟居初處下,其睽未甚者,用此道爲宜耳。立此心以爲之本,然後隨所處而變通也。此爻悔亡,乃因無應。程子所謂“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者”是也。與六五悔亡詞同而義異。



以不求同不立異解釋處睽之道,認爲程《傳》所説爲是。



3.《遯》遯,亨,小利貞。



朱《義》:遯,退避也。爲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爲遯。六月之卦也。陽雖當遯,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爲。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遯,故其占爲君子能遯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於陽也。小謂陰柔小人也。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程《傳》:遯者,陰長陽消,君子遯藏之時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則爲亨,故遯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遯避而亨者,雖小人道長之時,君子知幾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齊,與時消息,無必同也。陰柔方長而未至於甚盛,君子尚有遲遲致力之道,不可大貞而尚利小貞也。



案:小利貞之義,《傳》、《義》説各不同,據《易》例則似《傳》説爲長。蓋至於三陰之《否》,則直曰“不利君子貞矣”,《遯》猶未至於《否》,但當遜避以善處之,不可過甚,以激成其勢,故曰小利貞也。



《折中》以《遯》與《否》比較,依照《易》例,认为尚可遜避以善處,故爲“小利貞”。程氏“知幾退避”説,正與此合,故認爲其義爲優。



三、揭明程《傳》、朱《義》差異而不作判斷,或兼存他說者:



1.《剥》六三,剥之无咎。



朱《義》:眾陰方剥陽,而己獨應之,去其黨而從正,无咎之道也。占者如是,則得无咎。



程《傳》:眾陰剥陽之時,而三獨居剛應剛,與上下之陰異矣。志從於正,在剥之時爲无咎者也。三之爲,可謂善矣。不言吉,何也?曰方群陰剥陽,眾小人害君子,三雖從正,其勢孤弱,所應在無位之地,於斯時也,難乎免矣,安得吉也?其義爲无咎耳,言其无咎所以勸也。



案:王氏、程子皆以剥之、无咎連讀,言此乃剥時之无咎者也。玩《本義》似以“剥之”爲剥去其黨。



程頤採王弼説,以剥之、无咎連讀,與朱熹以“剥之”爲剥去其黨,後才无咎。兩説並存,不分優劣。



2.《遯》六二,執之用黄牛之革,莫之勝説。



朱《義》: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遯之志也。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程《傳》:二與五爲正應,雖在相違遯之時,二以中正順應於五,五以中正親合於二,其交自固。黄,中色。牛,順物。革,堅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順道相與,其固如執係之以牛革也,莫之勝説。謂其交之固,不可勝言也。在遯之時,故極言之。



集説:

吴氏綺曰:六二居人臣之位,任國家之責,不當遯者也。故六二不言遯。     

龔氏焕曰:五爻皆言遯,惟六二不言者,二上與五應,雖當遯時,固結而不可遯者也。故有執用黄牛之革之象,謂其有必遯之志,似未必然。

蔡氏清曰就:就遯上説,如何見是中順?蓋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不危言激論,不矯矯伸節,惟知自守而已,此之謂中順。



附録:

孔氏穎達曰:處中居內,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爲所遯之主。物皆棄己而遯,何以執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順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則无能勝己解脫而去。



案:此爻《傳》、《義》説亦不同,吴氏、龔氏則暢程《傳》之説,謂六二爲五正應,如肺腑之臣,義不可去。箕子所謂“我不顧行遯”是也;蔡氏則申朱《義》之説,謂處遯以中順之道,如所謂危行言遜者,亦與不惡而嚴之義合。至孔氏則别爲一説,謂其能羈縻善類,而不使去執,如《雅》詩“執我仇仇”之“執”,於經文執之兩字,語氣亦自恰合也。故並存其説。



朱氏以爲必遯之志,而程氏則以其交自固解之,認爲不當遯。吴綺、龔焕推闡程説,而蔡清則力主朱説,專釋“中順”二字。其實,朱説本於孔穎達,但立意正相反,孔主遯者爲物,而中順適可固而安之;朱説遯者爲人,中順爲其自安之道。眾説各有理致,故兼存。



3.《蹇》九三,往蹇來反。



朱《義》:反就二陰,得其所安。



程《傳》:九三以剛居正,處下體之上。當蹇之時,在下者皆柔,必依於三,是爲下所附者也。三與上爲正應,上陰柔而无位,不足以爲援,故上往則蹇也。來,下來也。反,還歸也。三爲下二陰所喜,故來爲反其所也,稍安之地也。



集説:

孔氏穎達曰:九三與坎爲鄰,進則入險,故曰往蹇,來則得位,故曰來反。

吴氏日慎曰:九三剛正,爲艮之主,所謂見險而能止者,故來而能反,止於其所。



案:《傳》、《義》以反爲反就二陰,孔氏、吴氏則謂止於其所,以孔子《象傳》觀之,則《傳》、《義》理長,蓋三爲內卦之主故也。



程朱皆以反爲九三返回就六二,而孔穎達、吴日慎均認爲“來則得位”,故止於其所,雖認爲《傳》《義》理長,但孔、吴亦可備一説。



4、《訟》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朱《義》:即,就也。命,正理也。渝,變也。九四剛而不中,故有訟象。以其居柔故,又爲不克而復就正理。渝變其心,安處於正之象。占者知是則吉也。



程《傳》:四以陽剛而居健體,不得中正,本爲訟者也。承五履三而應初。五,君也。義不克訟,三居下而柔,不與之訟,初正應而順從,非與訟者也。四雖剛健,欲訟,无與對敵,其訟无由而興,故“不克訟”也。又居柔以應柔,亦爲能止之義。既義不克訟,若能克其剛忿欲訟之心,復即就於命,革其心,平其氣,變而爲安貞則吉矣。命謂正理。失正理爲方命,故以即命爲復也。方,不順也。《書》云:“方命圯族”,孟子曰:“方命虐民”,夫剛健而不中正,則躁動故不安,處非中正,故不貞。不安貞,所以好訟也。若義不克訟而不訟,反就正理,變其不安貞爲安貞,則吉矣。



集説

龔氏原曰:二與五訟,四與初訟,其與爲敵者强弱不同,而皆曰不克者,蓋二以下訟上,其不克者勢也。四以上訟下,其不克者理也。二見勢之不可,故歸而逋竄。四知理之不可,故復而即命。二四,皆剛居柔,故能如此。

楊氏簡曰:九剛四柔,有始訟終退之象。人惟不安於命,故以人力爭訟。今不訟而即於命,變而安於貞,吉之道也。



朱《義》與程《傳》可互相補足,龔原所言,區分“不克訟”之由,二以下訟上,以五之勢强,故不能。而三則以上訟下,不合於理,故不能。而楊簡之説則以剛柔説闡發安命不安命之理,亦可備一説。



四、以朱《義》説不足,而另補以朱熹他説者



1.《比》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朱《義》:一陽居尊,剛健中正,卦之羣陰皆來比己,顯其比而无私,如天子不合圍,開一面之網,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故爲“用三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之象。蓋雖私屬,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也。凡此皆吉之道,占者如是則吉也。



程《傳》:五居君位,處中得正,盡比道之善者也。人君比天下之道,當顯明其比道而已。如誠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發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澤,是人君親比天下之道也。如是天下孰不親比於上,若乃暴其小仁,違道干譽,欲以求下之比,其道亦狹矣。其能得天下之比乎?故聖人以九五盡比道之正,取三驅爲喻,曰“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先王以四時之畋不可廢也,故推其仁心爲三驅之禮,乃禮所謂“天子不合圍”也。成湯祝網,是其義也。天子之畋圍,合其三面,前開一路,使之可去,不忍盡物,好生之仁也。只取其不用命者,不出而反入者也,禽獸前去者皆免矣。故曰“失前禽”也。王者顯明其比道,天下自然來比。來者撫之,固不煦煦然求比於物,若田之三驅,禽之去者,從而不追,來者則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皡皥而莫知爲之者也。“邑人不誡,吉”,言其至公不私,无遠邇親踈之别也。邑者,居邑,《易》中所言邑皆同,王者所都、諸侯國中也。誡,期約也。待物之一,不期誡於居邑,如是則吉也。聖人以大公无私治天下,於顯比見之矣。非惟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於君言之。竭其忠誠,致其才力,乃顯其比君之道也。用之與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諛逢迎,求其比已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誠意以待之,親己與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從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於鄉黨親戚,於衆人,莫不皆然。“三驅失前禽”之義也。



案:朱《義》解“邑人不誡”,謂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似以爲求所失之前禽也。然《語類》只作有聞无聲之意,尤爲精切。蓋言王者田獵而近郊之處,略不驚擾耳。《本義》係朱子未修改之書,故其後來講論,每有不同者,皆此類也。大抵爻意是以田獵喻王者皞皞之氣象,前禽失而不追,邑人居而不誡。遠去者若不知有王者之親,乃所以爲親之至也;近附者若不知有王者之尊,乃所以爲尊之至也。顯比之世,凡有血氣,莫不尊親,而所謂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者,又如此。



此條《折中》引《朱子語類》説,釋“邑人不誡”爲有聞无聲,明王者田獵而不驚擾其民。並指出《本義》係朱熹未修改之書,與後來講論有異,言當從後説。



2.《賁》ls,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案:程《傳》沿《注疏》之説,朱《義》又沿程《傳》之説,皆以爲初四相賁,而爲三所隔,故未得其賁而皤然也。然《朱子語類》以无飾言之,則已自改其説矣。故以後諸儒,皆以皤白爲崇素返質之義,實於卦意爲合。



此條亦與上條同,採《語類》之説來釋皤白爲无飾。



3.《比》六三,比之匪人。



朱《義》:陰柔不中正,承、乘、應皆陰,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



程《傳》:三不中正而所比皆不中正,四陰柔而不中,二存應而比初,皆不中正,匪人也。比於匪人,其失可知。悔吝不假言也,故可傷。二之中正而謂之匪人,隨時取義,各不同也。



《朱子語類》云:初應四,爲比得其人;二應五,亦爲比得其人。惟三乃應上,上爲比之无首者,故爲比之匪人也。



《比》六三爻,朱《義》認爲其陰柔,居非中正,其承、乘、應爲六二、ls與上六,均爲陰,故所比皆非其人。而《語類》則僅以應上六之意釋之,補程《傳》之未言,於爻意更爲明透。



4.《否》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繋於苞桑。



朱《義》: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時之否,大人之事也。故此爻之占,大人遇之則吉。然又當戒懼,如《繋辭傳》所云也。



《朱子語類》:問:九五“其亡其亡,繋於苞桑”如何?曰:“有戒懼危亡之心,則便有苞桑繋固之象。蓋能戒懼危亡,則如繋於苞桑,堅固不拔矣。如此説則象占乃有收殺,非是“其亡其亡”而又“繋於苞桑”也。



朱《義》所言不明,故《折中》又引《語類》以明之,指出苞桑系固之象,是由於戒懼危亡之心而生。



五、以程《傳》、朱《義》爲非,而另採他人説解者



1.《謙》亨,君子有終。



朱《義》:謙者有而不居之義。止乎內而順乎外,謙之意也。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於其下,謙之象也。占者如是,則亨通而有終矣。有終謂先屈而後伸也。



程《傳》:謙有亨之道也。有其德而不居,謂之謙。人以謙巽自處,何往而不亨乎?君子有終,君子志存乎謙巽,達理故樂天而不競,內充故退讓而不矜。安履乎謙,終身不易。自卑而人益尊之,自晦而德益光顯,此所謂君子有終也。在小人則有欲必競,有德必伐,雖使勉慕於謙,亦不能安行而固守,不能有終也。



集説:馮氏椅曰:“一陽五陰之卦,其立象也,一陽在上,下者爲剥復,象陽氣之消長也。在中者爲師比,象眾之所歸也。至於三四在二體之際,當六畫之中,故以其自上而退,處於下者爲謙,自下而奮出乎上者爲豫。此觀畫立象之本指也。



案:《傳》、《義》釋卦名,皆不取九三之義,實則成卦之由在於九三,以《豫》卦反觀可見也。夫子《彖傳》所以不舉者,因周公爻辭與彖辭同,則三爲成卦之主,其義易見爾。馮氏之説可相補備。



案語從成卦之主的角度,認爲《謙》卦卦主爲九三,當取以釋卦名。後又引馮椅之説,明其説之是。



2《解》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朱《義》:卦凡四陰而六五當君位,與三陰同類者,必解而去之則吉也。孚,驗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爲驗也。



鄭氏汝諧曰:益之戒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如使世之小人皆信上之所用者必君子,而所解者必小人,則必改心易慮,不復有投隙抵巇之望。惟未孚於小人,此小人所以猶有覬幸之心也。五,解之主也。以其陰柔,故有戒意。



案:鄭氏説“有孚於小人”,與《傳》、《義》異,而其理尤精。蓋“朋至斯孚”者,君子信之也。“有孚於小人”者,小人亦信之也。君子信,故樂於爲善;小人信,故化而不爲惡。往往國家有舉錯,而小人未革心者,未信之也。信則枉者直,而不仁者遠矣。



朱熹釋孚爲驗,認爲“有孚於小人”當爲以小人之退爲驗。而鄭汝偕翻出一層,以小人信上之所用必爲君子,所解者必爲小人釋“有孚於小人”,可謂新見。



3.《復》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集説:王氏申子曰:復,反也。初以陽剛居健體,志欲上行而爲四得時得位者所畜,故復。然初剛而得正,雖爲所畜而復,如自守以正,不爲所畜者,故曰復自道。言雖爲彼所畜,而吾實自復於道也。



龔氏焕曰:“復自道”,此復字與无往不復、不遠復之義同,謂復於在下之位而不進也。初九以陽剛之才位居最下,爲陰所畜,知幾不進而自復其道焉,何咎之有?九二牽復,亦謂與初九牽連而內復也。《易》及諸經,无有以復爲上進者。

案《傳》、《義》皆以復爲上進,沿王弼舊説也。以《大畜》初二爻比例觀之,則王氏、龔氏諸説爲長。



程《傳》、朱《義》皆沿王弼舊説,以復爲上進,而王申子、龔煥不從其説,認爲是恢復之意。案語對比《大蓄》初二爻意,認爲王、龔説爲優。



4.《履》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爲於大君。



王氏申子曰:三以陰居陽,以柔履剛,謂其明耶,則眾陽而獨陰;謂其不明耶,則又居於陽。眇,能視之象也。謂其能行耶,則眾剛而獨柔;謂其不能行耶,則又履乎剛。跛,能履之象也。是體暗而用明,才弱而志剛者也,而又不中不正,故不自度量,而一於進敢於蹈危而取禍,如履虎尾而受咥人之凶也。若不顧强弱勇猛直前,惟武人用之,以有爲於大君之事,則可。然彖亦主三而言,曰不咥人,亨。此曰咥人,凶。何也?蓋彖總言一卦之體,爻則據其時與位而言,所以不同。



案:“武人爲於大君”,王氏之説得之。蓋三非大君之位,且“爲於”兩字語氣亦不順也。子曰:“暴虎馮河,死而无悔者,吾不與也”,即此句之意。



“武人爲於大君”,諸家解説紛紜。王安石曾以爲“武人以有爲爲大君”,而程迥指責王安石“用舊説以陵武加人,欲爲大君,尤不近理”,指出其説實爲造反叛亂者張目。而《周易折中》此處所輯王申子從六三所處時位分析卦辭,而以王安石之説爲是。《周易折中》指出按程朱之解釋,語義亦不順,最后引孔子語解釋卦義,可備一説。



5.《革》九四,巳日乃孚。



朱《義》:革,變革也。兑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然則水乾,水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爲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爲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巳日而後信。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説之氣,故其占爲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程《傳》: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无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猶可悔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集説:李氏簡曰:巳日者,巳,可革之時也。先時而革,則人疑而罔孚,故巳日乃孚。元亨利貞者,謂窮則變,固有大通之道,而利於不失正也。正則其悔亡矣。



何氏楷曰:巳日即六二所謂巳日也。乃孚即九三、九四、九五所謂有孚也。悔亡即九四所謂悔亡也。所以云巳日者,變革天下之事,不當輕遽,乃能孚信於人。乃,難辭也。下三爻方欲革故而爲新,故有謹重不輕革之意。上三爻則故者已革而爲新矣。九四當上下卦之交,正改命之時,故悔亡。獨於九四見之,即《彖傳》所云“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案:“巳日乃孚”,李氏、何氏之説爲長。蓋卦辭、爻辭不應互異也。



“巳日乃孚”,諸家説解甚多。程頤認爲:“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朱熹從之,以爲“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巳日而後信”。但李簡《學易記》提出巳日爲革之當日,而何楷從全卦卦辭綜合分析,認爲“九四當上下卦之交,正改命之時”,可謂對李簡説的發揮和引申。經此解釋,“巳日乃孚”始无餘藴。



六、《傳》《義》及諸説均不採,而自立它説



1.《小蓄》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此爻之義從來未明,今以卦意推之,則ls者近君之位也,所謂小畜者也。九五者,君位也,能畜其德,以受臣下之畜者也。四曰有孚,是積誠以格其君;五亦曰有孚,是推誠以待其下。上下相孚而後畜道成矣。故四曰上合志者,指五也。五曰以其鄰者,指四也。四與五相近,故曰鄰。又鄰即臣也。《書》曰“臣哉鄰哉”是也。富者積誠之滿也,積誠之滿至於能用其鄰,則其鄰亦以誠應之矣。故《象傳》曰“不獨富也”,以誠感誠之謂也。大抵上下之間不實心則不能相交,故曰“富以其鄰”;不虛心則亦不能相交,故曰“不富以其鄰”。所取象者,本於陽實陰虛,而其義一也。



以ls與九五兩爻貫穿起來解釋,認爲四爲有孚,“是積誠以格其君”,五亦爲有孚,“是推誠以待其下”。然後指出,九五“以其鄰”所指實爲ls。四與五相近,故曰鄰,而鄰即臣。故此爻意爲君臣上下相交以誠,故富。其説甚爲妥切。



2.《屯》六二,匪寇婚媾。



案:《易》言匪寇婚媾者凡三,屯二、賁四、暌上也。朱《義》與程《傳》説不同,學者擇而從之可也。然賁之爲卦,非有屯難暌隔之象,則爻義有所難通者。詳玩辭意,“屯如邅如,乘馬班如”,與“賁如皤如,白馬翰如”,文體正相似。其下文皆接之曰“匪寇婚媾”,然則“屯如邅如”及“賁如皤如”皆當讀斷。蓋兩爻之自處者如是也。“乘馬班如”及“白馬翰如”,皆當連下“匪寇婚媾”讀,言彼乘馬者非寇,乃吾之婚媾也。此之“乘馬班如”謂五;《賁》之“白馬翰如”謂初,言“匪寇婚媾”,不過指明其爲正應而可從耳。此卦下雷上雲,雷聲盤回,故言“盤桓邅如”者下卦也;雲物班布,故言“班如”者上卦也。四與上皆言乘馬班如,五之爲乘馬班如,則於六二言之,此亦可備一説也。



此案語專釋《易》中“匪寇婚媾”,指出共有三處。但程朱説各不同。以下就文體分析辭例,認爲“屯如邅如” 與“賁如皤如”皆當讀斷。而“乘馬班如”與“白馬翰如”則需連下“匪寇婚媾”講。並指明“乘馬班如”指九五,而“白馬翰如”是指初九,因六二與九五、初九與ls爲正應。最後以卦象爲説,認爲“盤桓邅如”指下卦而言,而“班如”則指上卦而言。



3.《坤》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案:乾爲圜,則坤爲方,方者坤之德,與圜爲對者也,故曰“至靜而德方”。若直則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動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德之純方,固其質也,而始曰:“直”、終曰“大”者,蓋凡方之物,其始必以直爲根,其終乃以大爲極。故數學有所謂線面體者,非線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積之,則能成體之大矣。坤惟以乾之德爲德,故因直以成方,因方以成大,順天理之自然,而无所增加造設於其間,故曰“不習无不利”。習者,重習也。乃增加造設之意。“不習无不利”,即所謂“坤以簡能”者是也。若以不習爲无藉於學,則所謂“敬以直內,義以方外”者,豈无所用其心哉?



以幾何線面體來解釋直方大,可謂别出心裁。



4.《咸》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朱《義》: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執者主當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爲主於內,居下之上,是宜自得於正道,以感於物,而乃應於上六。陽好上而説陰,上居感説之極,故三感而從之。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隨身而動者也。故以爲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隨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剛陽之才感於所説而隨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案:“執其隨”,朱《義》以爲隨下二爻,程《傳》以爲隨上。然隨之爲義,取於雁行相從,則以三爲隨四者近是。證之《隨》卦初剛隨二柔、五剛隨上柔可見也。蓋四者,心位也。心動則形隨之,而三直股,位與四相近而相承,故有“咸其股”、“執其隨”之象。證之艮卦以三爲心位,六二亦曰“不拯其隨”,可見也。夫心固身之主也,然心動而形輒隨之,亦非制外養中之道。推之人事,則如臣子之詭隨容順,皆是也。以三之德不中正,故如此。



朱《義》認爲九三所隨者爲下二爻,而程《傳》以爲所隨者爲上六,纂修者認爲“隨”義取於雁行相從,故以九三隨九四爲是。指出四爲心位,心動形隨,其説可從。



从以上六点,可以发现,折中程朱易學之異同確實是《周易折中》的撰述之學術追求之一。但是,全書大量採用程朱之外的諸家説解,這些説解,不僅僅是程《傳》、朱《義》的補充和發揮,更多的是不同於程《傳》、朱《義》説,而是對其的否定。在此意義上,所謂折中程朱易学之説,顯然不足以囊括全書主旨。相反,折中古今諸家易説,更爲準確地揭示了全書主旨。至於前人折中易學史上象數、義理兩派之説,雖也有部分道理,因爲朱熹《周易本義》、《易學啟蒙》有見於易學史上象數與義理兩派之分而不能得相濟爲用之效,故試圖融象數、義理爲一爐,爲義理尋找象數上的根據,爲象數尋找上達之路。可以説,朱熹易學,本身是宋代易學中象數與義理的融貫。但這並不是説,《周易折中》係折中易學史上象數與義理兩派而成。事實上,從《周易折中》凡例來看:



溺於象數而枝離无根者,固可棄矣,然《易》之爲書,實根於象數而作,非他書專言義理者比也。但自焦贛、京房以來,穿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數爲不足言,至康節邵子其學有傳,所發明圖卦蓍策皆易學之本根,豈可例以象數目之哉?



説明,《周易折中》一書對兩漢象數之學實際上持排斥之態度,認爲其“穿鑿太甚”,“支離无根”,而對宋儒尤其是邵雍易學,認爲其“發明圖卦蓍策”,皆易學之本根,不可以象數目之。故知《周易折中》所折中者,僅爲宋儒中象數與義理兩派,易學史上漢代象數派尤為其反對。之所以如此,是因爲全書以宋學爲主的基本立場使然。



在清楚《周易折中》“折中”的对象後,我們再來看“折中”的標準。



正如上文所舉《周易折中》條例來看,全書本非完全以朱《義》爲是,也並非完全以程《傳》爲非,在宗朱的立場與前提下,往往採用歷代學者解《易》的成果,其用以裁斷經義者,絶非程朱所能牢籠。下面再举几例,以见其端:



1.《益》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案:郭氏説於文意甚明。益之者人也,弗克違者鬼神也,然必克當天心,乃獲是應。故損五《象傳》推本於自上佑,而此爻辭又更有享於上帝之義也。鄭氏謂王用六二以享帝者,極是。隨上升四,其義皆同,但彼云西山、岐山,而此云上帝者,彼但言鬼神享之而已,此爻上文既云朋龜弗違,則鬼神其依之義已見,故復推而上之至於上帝,若山川之神,則不大於蓍龜也。



先指出郭雍説更切合文義,然後結合損卦、隨卦、升卦前後比較,解釋郭説之當。



2.《萃》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案:方氏、黄氏之説得之。蓋不止孤臣孽子乃放臣屏子之倫也。方氏以比上相照亦是。然比上直曰“凶”,此則“齎咨涕洟”而“无咎”者,《比·彖》有後夫凶之辭,故遂以上六當之。此彖有利見大人之辭,正與蹇卦同例,故尚有積誠求萃之理也。



此亦以方應祥、黃淳耀説爲當,以之與比卦相較。



3.《損》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案:《彖》辭自有孚以下,泛説損所當損之義,蔡氏之説極爲得之。蓋損益者時也,時在當損,不得不損。惟以誠意爲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則不但无咎,而且可以爲常道,而利有所往矣。舉一端以明之,則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時而節損者也。然能積誠盡禮,則可以致孝乎鬼神,而推之凡事之當損者,視此矣。卦義以孚而行損,程《傳》則因損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認爲《彖辭》自有孚以下,均泛説損所當損,由此斷定蔡清之説爲當。



4.《坎》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案:如程《傳》説,則不盈爲未能盈科出險之義,與《彖傳》異指矣。須以俞氏、何氏之説爲是。蓋不盈水德也,有源之水雖涓微而不捨晝夜,雖盛大而不至盈溢,惟二五剛中之德似之,此所以始於小得而終於不盈也。



此亦以彖辭来确定俞琰、何楷説之當。李光地深明易學,於《易》深信“觀乎彖辭,則思過半矣”之説,並著有《周易觀彖》一書,專以彖辭來解説諸卦。《周易折中》中多存其説,此爲明證。



5.《家人》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程朱均以至訓假,龔焕、何楷、游氏均主感格説。



案:假字訓感格諸説,皆有明證,可從。何氏之説,於《象傳》之義尤爲浹洽也。



此又以《象傳》斷諸説之是非。



於以上可见,《周易折中》在解説諸卦諸爻時,並非完全以程朱為是,而是盡可能運用比較的方法,不同卦之間反復比較,一方面同中有異,一方面是異中有同,卦與卦、爻與爻之間的差别因此而顯現,而每一卦內在的義理系統也因此而揭示,最後以《周易》經文及《十翼》裁斷之。李光地《奏明〈周易折中〉承修大指劄子》云:



臣李光地謹奏,臣此番承修《易》説,乃擬稿進呈皇上,親加裁削。將來爲御纂之書,垂示後世者,非比書生撰作可以放言高論也。臣奉旨祇懼,逐條擬議,凡所採録,必其深者根極道德性命,其大者維繫倫理綱常,即其細者亦須於物理事情曲中精切。卦意文義吻合符會,然後詳慎收入。其有援引古今,牽合象數,浮泛无根,冗雜无倫者,概不敢多取,以溷聖覽。蓋此書從來説者頗多,中間盡有真偽相亂,難逃聖鑒也。



“深者根極道德性命,其大者維繫倫理綱常,即其細者亦須於物理事情曲中精切。”此三條可視爲《周易折中》取材之具體標準。但究其實質而言,其根本內容實不脫離義理易學的範圍。《周易折中》既以疏通經義爲其目的,而其疏通經義的方法,又是採用了集解體、彙纂體的撰述方式,故選擇眾家《易》説的標準自然是全書的關鍵。儘管,編書之初,宗朱实爲其編纂初衷,但從全書來看,也並非以朱説爲諸家易説去取之標準。根據上文所居之例,可以發現,全書之撰述,最後是以經文內部上下文以及《十翼》對經文的解釋爲依據。説到底,《周易折中》之作,其根本的取捨標準是聖人之經典,而非賢人之撰著。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天下言六藝者,折中于夫子”儒家傳統思想的深刻影響。



(本文原載《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二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此次推送略去注釋,引用請依據原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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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4 05: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文献藏书 易经御纂周易折中-清-李光地https://www.doc88.com/p-8089238438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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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4 05: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轻松学《易经》:论《杂卦传》“互体”、“三才”之道

杂卦传原文】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

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解读诠释】

【提要】
1.根据《系辞传》,杂卦与互体中爻有关。将杂卦列表并附以互体中爻,于是杂卦规律昭然若揭。《杂卦传》奥秘的破译揭开了《周易》原本就有互体的真相。

2.杂卦“三才”之道与《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思想相呼应,故《杂卦传》属于《周易·易传》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3.杂卦“三才”之道与《周书》“三极”吻合,《杂卦传》思想接近文王、周公所处的商周之际,《杂卦传》与《周易》古经存在传承关系。

4.《杂卦传》上组为“坤”,中组为“人”,下组为“乾”,似乎是与《归藏》有关,《归藏》又名《坤乾》。

5.《杂卦传》保存了二十七宿体系向二十八宿体系演变的历史信息,《杂卦传》在《归藏》与《周易》之间承前启后,浓缩了殷商文明到成周文明的演变,具有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一、《杂卦传》释义

【综述】

《杂卦传》是《易传》十篇(又称为《十翼》)的最后一篇,《易传》是对《周易》古经最具权威的解释文献,《易传》是孔子及其弟子在《连山易》《归藏易》古经原始解释文献(这是《说卦传》的大部分内容的来源)和《周易》古经原始解释文献(周公作《易象》以诠释《周易》系辞,这是后来《彖传》《大象传》《小象传》的来源)的基础上编注而成。

《易传》是《周易》古经“传声器”,孔子“述而不作”,孔子编辑《易传》是为了传播《周易》,《周易》经传一体一用,用以显体,体以发用,体用不二也。

《周易正义》韩康伯曰:“《杂卦》者,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也。”《杂卦传》是利用《周易》六十四卦“错综”即“非覆即变”的原则,将卦义同类的或相异的的两卦作为一组,通过对举使其义凸显。人们一般都论定:《杂卦传》“以同相类”者少,“以异相明”者多。“以异相明”是《杂卦传》主要的解释方法。


【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井通而困相遇也。

【白话】

乾刚健,坤柔顺;比欣乐,师忧愁。临观的义旨,或是施予,或是索求。屯生机呈现而不失所居,蒙错杂而昭著。震,为起;艮,为止。损益是盛衰互转的开始。大畜,待时;无妄,有灾。萃聚集而升不返回。谦轻己(尊人)而豫安乐懈怠。噬嗑如口进食;贲文饰不需色彩。兑悦而外现,巽入而隐伏。随,没有成见;蛊,是积弊的整治。剥,烂熟剥落;复,重返正本。晋,白昼;明夷,(光明)受伤。井通达而困遮挡。

【解读】

〇乾刚坤柔:

此按《说卦传》乾坤经卦之义,与《周易》别卦卦义有别。

〇比乐师忧:

此与《周易》先师后比顺序不同。师卦,贞坎忧,为战争,故忧;比卦,贞坤顺,为和平,故乐。

〇临观之义,或与或求:临卦二阳浸长,以尊适卑,凡圣同居,应与无碍,教思无穷,保民无疆;观卦二阳将去,上尊下卑,圣凡有别,大观在上,众庶仰求,次第观教。

〇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屯卦下震上坎,震借象离明,见也;坎为穴,居也。

蒙卦下坎上艮,坎为忧疑,杂也;艮纳丙火,著也。此与《周易》不完全吻合,或古易《归藏》之义也。

〇震,起也。艮,止也:

此按《说卦传》震艮经卦之义,与《周易》别卦卦义有别。

〇损、益,盛衰之始也:

帛书《要》:“《益》之爲卦也,春以授夏之時也,萬勿(物)之所出也,長日之所至也,產(生)之室也,故曰《益》。授 <《損》>者,秋以授冬之時也,萬勿(物)之所老衰也,長夜之所至也,故曰〖《損》〗。”

《益·彖传》:“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损·彖传》:“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帛书《要》以《连山》《归藏》《周易》三易通用的后天八卦解释损益二卦。损益两卦的《彖传》对帛书《要》篇损益二卦四时变化之象的高度浓缩,《杂卦传》“损益,盛衰之始也”则是对帛书《要》与《彖传》论损益两卦内容的最精简概括。

〇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此与《周易》先无妄后大畜顺序不同。汉儒以无妄卦为水旱之灾,或源于古易《归藏》。大畜卦,贞乾,乾为天,故曰时;无妄卦,贞震,为决躁,故曰灾。

〇萃聚而升不来也:

此与《周易》卦义不完全吻合,或源于古易。萃卦坤众在内,故聚;升卦内巽木,为高为长,外坤众为往,故曰“不来”。

〇谦轻而豫怠也:

豫怠,《释文》:“如字,姚同,京作治,虞作怡。”

《周易集解》谦轻,而豫怡也:谦位三,贱,故“轻”。豫荐乐祖考,故“怡”。怡或言怠也。

李守力按:

谦卦谦卑,轻己尊人;豫卦安乐懈怠。

〇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序卦传》:“嗑者,合也。”噬嗑卦,是通过磨合以达到社会和谐之目的。故内,中四爻以噬肉喻社会磨合之道,符合《杂卦》“食也”;初上爻以法制,即“利用狱”,与《杂卦》不合。

贲卦在《周易》本义是修饰,故孔子自筮其卦得《贲》而不平,曰:“以其《离》耶!在《周易》,山下有火谓之《贲》,非正色之卦也。夫质也,黑白宜正焉,今得《贲》,非吾兆也。吾闻丹漆不文,白玉不雕,何也?质有余不受饰故也。”可知孔子认为《周易》贲卦是以颜色修饰,非“无色”之义。

〇兑见而巽伏也:

此与《周易》先巽后兑顺序不同。《序卦传》:“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巽为申命,上一阳是天体,中一阳是天道,下一阴是人心,天道耦合于人心为接通天命。这就是“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是人体接通天命以后的反应。兑为性情,下一阳是天体赋予人的能量,中一阳是天道赋予人的信息,上一阴是人体五官,信息从五官释放为兑,故兑为说为脱为悦。故巽卦之后是兑卦。

〇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则饬,《释文》:“音敕,注同,整治也。郑本王肃作饰。”

故,成见;故,事也。君子“刚下于柔”,舍弃成见,不谋私利,则天下无事。初九、九五得《彖传》“刚下于柔”之旨,得随之正,故皆得吉,其不言“随”者,从道不从情也。

蛊卦大义在治蛊,《释文》说“整治”是读的,“郑本王肃作饰”不妥。

〇剥,烂也;复,反也:

剥卦上九一阳在上为硕果,果实腐烂;种子入地(刚反),发芽复生(刚长),种子即少阳也,这就是复卦初九一阳。

〇晋,昼也;明夷,诛也:

诛也,《释文》:“荀云诛灭也。陆韩云伤也。”

晋卦日出地上,故为“昼”,卦辞曰“昼日三接”。明夷日落地中,故谓“诛”。《集解》引虞翻:“诛,伤也。”

〇井通而困相遇也:

此与《周易》先困后井顺序不同。井卦“往来井井”,彖曰“井养而不穷”,故曰“通”。困卦阳被阴遮掩,故曰“相遇”,意为遮挡。

项安世曰:“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与上经之数相当;而下经亦以《咸》、《恒》为始。以此见卦虽以‘杂’名,而《乾》、《坤》,《咸》、《恒》,上下经之首,则未尝杂也。”


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白话】

咸,感应神速;恒,乃恒守长久。涣,为离散;节,为节止。解,为缓解;蹇,为险难。睽,(乖违)于外;家人,(和睦)于内。否与泰,是两个相反的事类。大壮是壮而停止,遯则因时而隐退。大有,众多;同人,亲辅。革,革除故旧;鼎,得立新命。小过,小有过越;中孚,中心诚信。丰,多故旧;亲戚少,是旅卦。离火炎上,坎水润下。小畜,积蓄少;履,不停止。需,(待时)而不进;讼,(违背)而不亲。

【解读】

〇咸,速也;恒,久也:

咸,感也。“二气感应”,感而遂通,不行而至,故曰“速”。

〇解,缓也;蹇,难也:

此与《周易》先蹇后解顺序不同。卦义同。

〇睽,外也;家人,内也:

此与《周易》先家人后睽顺序不同。卦义同。

〇否、泰,反其类也:

此与《周易》先泰后否顺序不同。卦义同。

〇大壮则止,遯则退也:

此与《周易》先遯后大壮顺序不同。大壮四阳进消阴,阳长过半,故宜“止”。遯卦二阴浸而长,阳势消退,故曰“退”。

〇大有,众也;同人,亲也:

此与《周易》先同人后大有顺序不同。大有六五之君,柔得上下五阳应之,谓得众。同人六二之家,众阳皆亲附,故曰亲。

〇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革故鼎新,言旧王朝的没落,新王朝的诞生。革卦之后是鼎卦,鼎在古代被视为立国的重器,是政权的象征。

〇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此与《周易》先中孚后小过顺序不同。卦义同。

〇丰,多故也;亲寡,旅也:

丰多故,《释文》:“众家以此绝句。荀本,丰多故亲绝句,寡旅也别为句。”

荀本:“丰,多故亲;寡,旅也。”

与《周易》卦义有别,《杂卦传》以社会关系喻丰、旅二卦,丰卦故旧多,旅卦亲戚少。

〇离上而坎下也:

此按《洪范》五行之义,离火炎上、坎水润下,与《周易》卦序、卦义有别。

〇小畜,寡也;履,不处也:

小畜卦以一阴而畜五阳,所谓以小畜大,能系而不能固,故曰“寡也”。履为践行,不处就是行走、践行,《序卦传》:“履者,礼也。”履卦阳爻皆以不处阳位为吉,故曰“不处”。

〇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彖曰:“需,须也。”须为待,故“不进”。讼天与水违行,故“不亲”。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白话】

大过,为颠覆;姤,相遇之意,阴柔遇上阳刚。渐,女子出嫁等待男人礼备来亲迎。颐,养正。既济,成功。归妹,女子最终(的归宿)。未济,指男子穷困。夬,为决去,阳刚决去阴柔。(此象)君子之道盛长,而小人之道困忧。

【解读】

〇大过,颠也:

大过,泽灭木,过涉灭顶,故曰“颠也”。

〇姤,遇也,柔遇刚也:

与《彖传》同:“姤,遇也,柔遇刚也。”

〇渐,女归待男行也:

与《彖传》义近:“渐,之进也,女归吉也。”按《仪礼·士昏礼》,古代女子出嫁,男方家要经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徵[zhēng]、请期、亲迎六个程序依次进行。故《杂卦》曰:“渐,女归待男行也。”

〇颐,养正也:

与《彖传》义近:“颐,贞吉,养正则吉。”

〇既济,定也:

卦名本义,既济表示大局已定。

〇归妹,女之终也:

归妹贞兑女,是陪嫁媵妾制,与渐卦都是女人的归宿,但是归妹不待六礼而嫁,故仅言“女之终也”。

〇未济,男之穷也:

未济事未成,贞坎为男,故曰“男之穷也”。

〇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与《彖传》同:“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柔乘五刚也;……刚长乃终也。”


【小结】

《杂卦》自乾坤至井困三十卦,与《周易》上经之数相当。与《周易》下经相似,第31、32卦亦以咸恒为始,自咸恒至小过中孚丰旅,历二十卦到第50卦旅卦突然改变了“卦名+卦义”叙述惯例,“亲寡,旅也”,卦义在前,卦名在后。30数与20数,似乎暗合“参天两地而倚于数”。此后离坎小畜履需讼六个卦仍然是“非覆即变”的通例。《杂卦》的最后八个卦,大过、姤、渐、颐、既济、归妹、未济、夬,打破了前边五十六个卦“非覆即变”的通例,形成大过连互六卦循环格式,既济、未济不在互卦之内。六为太阴坤卦数,八为少阴三女数(巽离兑)。最后八个卦虽然打破《周易》通例,然而卦义几乎都是引自《彖传》,而前五十六卦与《周易》卦义常常不相吻合。《杂卦》文辞古朴,《杂卦》是《周易》诞生之前的易卦,或与《归藏》有关。


二、杂卦与互体中爻有关

《系辞下传》第九章: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系辞下传》第十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朱震《汉上易传》引京房云:

“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中爻不备。”京房注“非中爻不备”曰:“互体是也”。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自三至五为约象。”

王应麟编《周易郑康成注》四库馆臣提要中说:“郑玄注多言互体,并取《左传》、《礼记》、《周礼正义》中论互体者八条,以类附焉。考郑玄先受京氏《易》,又从马融受费氏《易》,故其学出入于两家。然要其大旨,费义居多,实为传《易》之正脉。”

《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疏:“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或取爻象或取骏体,言其取义为常也。”

李光地曰:“杂者何也?交互之谓也。卦之上下分为二体,不相杂也,以中四爻交而互之,则杂矣。”

李守力按:《系辞传》明言“观象系辞”,若仅用主卦取象,《大象传》可得,爻辞则无从得出,故西周春秋时期传易经师使用互体乃是司空见惯,《左传》《国语》筮例为证。(笔者在《周易密钥》有“论互体为《周易》经传本有”一文。)


《周易》六十四卦,按二至五中爻为互体卦,则只有八对卦:

1.中爻为乾、坤:乾、坤,剥、复,大过、颐,姤、夬四组错综卦。

2.中爻为剥、复:比、师,临、观,屯、蒙,损、益四组错综卦。

3.中爻为解、蹇:震、艮,谦、豫,噬嗑、贲,晋、明夷四组错综卦。

4.中爻为渐、归妹:大畜、无妄,萃、升,随、蛊,否、泰四组错综卦。

5.中爻为既济、未济:解、蹇,睽、家人,渐、归妹,既济、未济四组错综卦。

6.中爻为姤、夬:咸、恒,大壮、遁,大有、同人、革、鼎四组错综卦。

7.中爻为大过、颐:涣、节,小过、中孚、丰、旅,离、坎四组错综卦。

8.中爻为睽、家人:兑、巽,井、困,小畜、履,需、讼四组错综卦。


《周易》六十四卦,以中爻互之,只此十六卦,既以六爻循环互之,亦只此十六卦。这十六卦是《乾》、《坤》、《剥》、《复》、《大过》、《颐》、《姤》、《夬》;《渐》、《归妹》、《解》、《蹇》、《睽》、《家人》、《既济》、《未济》。

把这十六卦再提炼,这十六卦以中爻互之,只此四卦:《乾》、《坤》、《既济》、《未济》。

《乾》、《坤》、《既济》、《未济》统乎《易》之道矣,故《序卦》、《杂卦》皆以是终始焉。

乾坤为六十四卦起点,既济未济为六十四卦终点。

把乾坤既济未济四卦再提炼,只能是八经卦乾坤坎离了。而重卦乾坤坎离正是《周易》上经的始终点。

周易崇尚“中”道,互卦是中道的表现之一。“中”找到了,两端(终始点)也就找到了。
647.jpg 648.jpg

《周易折中》六十四卦中四爻互卦图

以下将杂卦列表并附以互体中爻,杂卦规律因此昭然若揭:

642.jpg

杂卦第1至28卦明显为一组。笔者称之为杂卦第一组。乾坤、震艮、兑巽、剥复是《周易》六十四卦卦序的节点,十六卦的剥复、归妹渐、解蹇都非常有序地集中在这一组。“剥复复剥剥复复剥”的这种互覆式的排列是《周易》的通例(反象说)。

杂卦第一组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爻一栏出现了五个剥卦、五个复卦,再取中爻,全是坤卦,加上第2卦坤,共有11个坤卦。另外节点震艮、兑巽都是四维卦。这给人一个强烈的暗示:杂卦第一组虽以乾卦为首,实际讲的是“地”道。

在为首的1乾2坤之后是3比4师,比卦上坎下坤,月从大地升起之象,师卦上坤下坎,月没于大地之象。最后两卦27晋28明夷,晋卦上离下坤,日从大地升起之象,明夷卦上坤下离,日没于大地之象。可见杂卦第一组无疑是在阐述“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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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卦第29卦至56卦明显为一组。笔者称之为杂卦第二组。否泰是《周易》六十四卦卦序的节点,十六卦的睽家人、姤夬、颐大过集中在这一组。

杂卦第二组也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周易》家人卦、同人卦带“人”字的卦全部都在这一组。家人卦出现了四次。代表夫妇之道的咸卦与《周易》卦序相同都是第31卦,恒卦亦然,与《周易》都处于第32卦。代表人伦之道的履卦(礼也)也在这一组,位于第54卦。人位于天地之中,故否泰二卦居焉,八经卦中唯有坎离二卦主爻得中,51离卦、52坎卦,颐为大离,大过为大坎。

杂卦第二组始于井困,终于需讼,这四卦都有坎卦。井为村落吃水用,需从雨为农田用,皆人道也。又,人乃性命组合,命来自地,坤卦,性来自天,乾之中阳孕育于坤之中,得坎卦为人,此所以坎为肾为先天之本。

杂卦第二组中爻始于家人,终于家人,可见杂卦第二组无疑是在阐述“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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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卦的最后八个卦打破了前边五十六个卦“非覆即变”的通例,于是令古往今来的易学家猜想连篇。笔者称之为杂卦第三组。这八个卦全都属于十六中爻卦:大过颐、姤夬、渐归妹、既济未济;八个卦的中爻则是十六卦中爻卦的乾坤、既济未济。

杂卦第三组出现了三个乾卦,无疑是在阐述“天”道。

杂卦第三组仅有54个字,一般完整竹简容字22—43字左右,秦简《归藏》残简的字数尚有28字,楚简《周易》每简40多个字。廖名春说:“如果在同一支简上,就不存在错简了”;“如果载于两支简,只是两简前后位置颠倒而已”,也不会错成今本《杂卦传》的样子。杂卦第三组54个字少则用一支竹简,最多用两支竹简,如此根本没有错简的可能。

杂卦第三组完全谐韵,这说明不可能有错简。更重要的是古人传易不是靠竹简,整个《杂卦传》是谐韵的歌谣,古人传易是口传背诵!如此更不会有错乱了!

李西兴先生1990年在《文博》第6期发表《淳化县出土西周陶罐上易卦数符管见》一文,徐锡台先生1994年在《考古与文物》的第1期撰写《淳化出土西周陶罐刻划奇偶数图形画研讨》一文,二者都认为淳化出土西周陶罐上11个数字卦的卦序,以乾卦为首,夬为尾卦,这与《周易·杂卦传》中六十四卦排列次序基本相同。由此说明《杂卦》本身就是西周易卦筮占的古体系之一。

天圆地方,故《周礼》“以苍璧礼天”,将大过卦的六个爻刻画在一个苍璧上,正好形成了杂卦第三组的卦序。如此巧夺天工,非圣人之作,孰能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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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卦六爻循环连互形成杂卦第三组卦序图

初二三四为《姤》,上初二三为《渐》,五上初二为《颐》,四五上初为《归妹》,三四五上为《夬》,二三四五为《乾》,然《杂卦传》文无《乾》者,《乾》在篇首,《夬》尽则为纯《乾》,首尾相生之义也,《既济》、《未济》为卦序节点不在互卦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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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传》以大过为丧葬之卦:“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同时,古人认为圣贤死亡之时也正是“登天”之时,故6500年前的濮阳西水坡M45号墓葬(一般认为墓主是伏羲)有青龙白虎北斗天文图,后之先王墓葬皆于穹顶画天文星图。此所以《大过》卦演出周天六卦,所谓乾卦《彖传》“时乘六龙以御天”。六卦加上大过卦本身和既济卦、未济卦两个节点一共九卦,法乾“用九”也。

以上将杂卦列表并附以互体中爻,于是杂卦规律昭然若揭。

《杂卦传》奥秘的破译揭开了《周易》原本就有互体的真相。

至此,我们发现了《杂卦传》的基本规律,杂卦第一组代表“地”,杂卦第一组28卦的乾实际属于第三组,如此则有27卦(28-1)。杂卦第二组28卦代表“人”,有28卦。杂卦第三组8卦代表天,大过连互出乾卦,故有9卦(8+1)。《连山》数尚七,《归藏》数尚八,《周易》数尚九。《杂卦传》三组都是八数,逻辑整合为七八九,可知以《归藏》八数为枢纽。

《杂卦传》三才,地在上组,人在中组,天在下组,这是为了与《序卦传》对称相覆。《序卦传》是《周易》卦序之歌,自乾坤至坎离为30卦上经,自咸恒至既济未济34卦为下经。上经最后四卦颐、大过、坎、离,下经开始二卦咸、恒,此六卦表示“人”道。颐,大离;大过,大坎。坎卦中实,至诚之道,《中庸》之道也。离卦中虚,明明德,《大学》之道也。《大学》、《中庸》,性也,“人”道之本也。咸卦为男女之道,恒卦为夫妇之道,命也。故上经最后四卦乃“人”道性命之主也。震、艮、巽、兑四维之卦位于下经,故下经为“地”道。故《序卦传》上下两端实为“天”、“人”、“地”,《杂卦传》为“地”、“人”、“天”,两者是相覆的关系。

这就是《杂卦传》的“三才”之道。“三才”又称为“三材”、“三极”。



三、论《杂卦传》“互体”“三才”之道

《周易·系辞传》曰: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周易·说卦传》曰: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兼三才而两之”,三指三才,两指阴阳,《杂卦传》分为三组为三才,《周易》分为上下经为阴阳。帛书《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把阴阳与三才统一起来。阴阳中,三才也。

杂卦“三才”之道与《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思想相呼应,故《杂卦传》属于《周易·易传》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杂卦“三才”之道与《周书》“三极”吻合,说明《杂卦传》思想接近文王、周公所处的商周之际,《杂卦传》与《周易》古经存在传承关系。

《逸周书·卷五·成开解第四十七》:

成王九年,大开告用。周公曰:“……王其敬文命,无易天不虞。在昔文考,躬修五典,勉兹九功,敬人畏天,教以六则、四守、五示、三极,祗[zhī]应八方,立忠协义,乃作。三极:一天有九列,别时阴阳;二地有九州,别处五行;三人有四佐,佐官维明。……”

成王元年(黄怀信注:九为元字之误),周公大加开导并告诉成王所应当实行的事。周公道:“大王应敬重天命,不要改易,上天不会欺骗我们。以前先父文王,亲自修治五典,勤勉九功,敬人畏天,教给我们六则、四守、五示、三极,敬顺八方,立于中道且合乎义,然后才去做。三极是:一是天上有九星,分别主管阴阳;二是地上有九州,分别处于五行(土在中、木在东、金在西、火在南、水在北);三是人体有四位“辅政大臣”(肝脾肺肾),帮助“君王”(心)明断。

杂卦第一组代表“地”27卦,《周书》“地有九州”,三九二十七。杂卦第二组代表“人”,有28卦,《周书》“人有四佐”,四七二十八也。杂卦第三组代表天,有9卦,《周书》“天有九列”也。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赵永恒研究员、李勇副研究员于《中国科技史杂志》2009年第30卷第1期发表了《二十八宿的形成与演变》一文,使用天文计算的方法,以二十八宿与天赤道符合的程度、月行宿度和对偶情况,确定二十八宿体系的形成年代为公元前5670年左右。在二十八宿体系形成的公元前5670年前后,二十八宿基本上是沿赤道均匀分布的,即各宿的赤经之差是相似的。

杂卦第一组和第二组都有28个卦,这是效法的二十八宿体系。将杂卦第一组首乾归入第三组,第一组变成27卦,这是效法二十八宿体系的前身:二十七宿体系。陈遵妫[guī]考证,中国古代曾经使用过二十七宿,东壁本来是营室的一部分(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最早北斗星是九颗星(《周书》“天有九列”),二十七是九的三倍。后来采用北斗七星后,就是用二十八宿了,二十八是七的四倍。(陈久金考证:中国上古以北斗定时节,先后存在北斗九星和北斗七星两个标准。《自然科学史研究》1994年第3期:北斗星斗柄指向考)

邵雍研究《序卦传》六十四卦“非覆即变”的思想,指出:“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又说:“大成之卦(即重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八为八风八节,二十八为二十八宿,三十六为太阳历。

《序卦传》只有二十八宿,而《杂卦传》保存了二十七宿体系向二十八宿体系演变的历史信息,这说明《杂卦传》的成书时间很早。《杂卦传》上组为“坤”,中组为“人”,下组为“乾”,似乎是与《归藏》有关,《归藏》又名《坤乾》。商周时期,属于北斗九星历法的二十七宿逐渐向属于北斗七星历法的二十八宿演变,《杂卦传》在《归藏》与《周易》之间承前启后,浓缩了殷商文明到成周文明的演变,具有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因此,《杂卦传》思想接近文王和周公,并可上溯到伏羲时期的上古文明,这说明《杂卦传》的价值一点也不低于《序卦传》。孔子将《杂卦传》编辑于《易传》之终,必有深意,所谓“压轴戏”也。这也是为了强调《系辞传》“《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的思想。



四、《杂卦传》“错简说”与后人疑经改经

《杂卦传》前56卦遵循着与《序卦传》相同的“非覆即变”的原则,《杂卦传》最末尾的八个卦则打乱了这个原则。东汉郑玄注“大过,颠也”曰:“自此以下,卦音不协,似错乱失正,弗敢改耳。”后两宋苏轼、蔡渊承袭此说,并依韵而订正之,然所订顺序各有不同。

朱熹对错简说持比较审慎的态度,他说:“自《大过》以下,卦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今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未详何义。”(《周易本义》)

东汉郑玄,遍注儒家经典,以毕生精力整理古代文化遗产,使经学进入了一个“小统一时代”。朱熹是继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一代儒学大师,是千百年一出的大儒。两位大贤都对《杂卦传》持审慎态度,说明了他们内心深处的高度自省。

李尚信先生在《周易研究》2009年5期发表论文“《杂卦传》真的存在错简吗?”,文章认为:

前贤对于《杂卦传》错简问题之所以争论不休,原因在于对《杂卦传》内在的象数结构与规律及其体现的深层思想缺乏认识。《杂卦传》卦序效法的是昼夜变化之道,依其内在的象数结构,可分为上、下、杂三篇,表明《杂卦传》的传承是完整无缺的,“错简”说不能成立。《周易折中》针对《杂卦传》提出的互卦与循环互卦的观点,也明白无误地证明了这一点。

李尚信先生的观点可谓真知灼见。笔者正是循着李光地、李尚信的思路继续研究,才发现了《周易·系辞传》提倡的“三才”之道就在《杂卦传》中,同时发现《杂卦传》与《系辞传》思想前后呼应,紧密联系,从而证明《杂卦传》是《易传》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杂卦“三才”之道也与《周书》“三极”吻合,这说明《杂卦传》思想合于文王周公,故《杂卦传》与《周易》古经思想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杂卦传》在《归藏》与《周易》之间承前启后,浓缩了殷商文明到成周文明的演变,具有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

笔者发现的《杂卦传》奥秘只占《周易》沧海之一粟,期待贤者有更多的悟处。

当今大多数学者亦仍信从《杂卦传》“错简说”,并且大胆地疑经改经。这使我想起了1992年12月9日在北京图书馆举行的易学讨论会上,张岱年先生说自己对《易经》内容有95%弄不懂,朱伯崑说自己对《易经》最多只能弄懂5%(见:周桂钿《“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纪念张岱年先生百周年诞辰》)。张岱年和朱伯崑说自己对《易经》内容有95%弄不懂,因此绝不会有“疑经改经”的想法。张岱年是前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中华孔子研究会会长,朱伯崑是前东方国际易学研究院院长,二人都是儒学界、易学界最受人推崇的大师,他们对《周易》解读的态度如此审慎,令学术界十分钦佩。

当今之世,去圣久远,儒道佛皆处于末法时期,靠钻研文字无法领悟圣贤遗言,只有以“洁净精微”之心与天地保持合一的境界,才能映照出古圣先贤的真实义。



(本文引自李守力著《周易诠释》,最新修订日期为2023年03月12日,为文化传统平台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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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14 06: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45讲 清代的易图:李光地《启蒙附论》和《序卦杂卦明义》中的易图
——李光地《启蒙附论》和《序卦杂卦明义》中的易图

  李光地(1642一1718),字晋卿,号榕村,又号厚庵,福建安溪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初授庶吉士,后迁翰林院学士。任内阁学士期间,康熙用其言取TW,后为直隶巡抚,擢吏部尚书,拜文渊阁大学士,谥文贞。易学著作有《周易通论》四卷、《周易观彖》十二卷、《周易观象大旨》二卷、《太极图解》一卷等。又有奉敕纂修的《周易折中》二十二卷。

  康熙《御制周易折中序》曰:“深知大学士李光地素学有本,易理精详,特命修《周易折中》。上律河洛之本,下及众儒之考定与通经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览,片字一画,斟酌无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传之天下后世。能以正学为是者,自有所见欤?”虽是书之“凡例”以康熙皇帝口气写成,然“今经传之说,先以《本义》为主,其与程传不合者,则稍为折中其异同之致。传义之外,历代诸儒各有所发明,足以佐传义所未及者,又参合而研核之,并为折中,以系于诸说之后”之诠释经传十八卷、集说“朱子成书,与《本义》相表里”之《易学启蒙》二卷及《启蒙附论》一卷、《序卦杂卦明义》一卷,计二十二卷之《周易折中》,实由李光地总裁而成。

  《周易折中》卷二十一“启蒙附论”曰:“朱子之作《启蒙》,盖因以象数言易者,多穿穴而不恨,支离而无据。然《易》之为书,实以象数而作,又不可略焉而不讲也。且在当日言图书卦画蓍数者,皆创为异论以毁成法,师其独智而訾先贤,故朱子述此篇以授学者,以为欲知《易》之所以作者,于此可得其门户矣。今摭图书卦画蓍数之所包蕴,其错综变化之妙,足以发朱子未尽之意者凡数端.各为图表而系之以说,盖所以见图书为天地之文章,立卦生蓍为圣神之制作,万理于是乎根本,万法于是平权舆。断非人力私智之所能参,而世之纷纷撰拟、屑屑疑辨,皆可以熄矣。”于是,本“图书为天地之文章”之说列《河图阳动阴静图》、《河图阳静阴动图》、《洛书阳动阴静图》、《洛书阳静阴动图》、《河洛加减之源》、《洛书乘除之原》、《洛书对位成十互乘成百图》、《洛书勾股图》、《河洛未分未变方图》、《河洛未分未变三角图》、《点数应河图十位》、《幂形应洛书九位》、《幂形为算法之原》、《天圆图》、《地方图》、《人为天地心图》、《先后天阴阳卦图》、《后天卦以天地水火为体用图》、《先天卦变后天卦图》、《先天卦配河图之象图》、《后天卦配河图之象图》、《先天卦配洛书数之图》、《后天卦配洛书之数图》、《先后天卦生序卦杂卦图》、《先天图者序卦二根》(二图)、《后天图者杂卦之根》(二图)、《大衍圆方之原》、《大衍勾股之原》、《老阳数合方法》、《老阴数合钩股法》、《乾策坤策图》、《法图》等,共三十四幅图。卷二十二《序卦杂卦明义》又列《序卦圆图》、《四象相交为十六事图》、《六十四卦中四爻互卦图》、《十六卦互成四卦图》、《互卦圆图》、《循环互卦图》等,共六幅图。总二卷列易图四十幅。

  明末桐城方氏易学(特别是方孔炤、方以智父子之易学),已肇以《周易》贯通当时从西方传入天文历法与算数等方面科学知识之端。如方孔招的《崇祯历书约》谓“欧逻巴人利马窦”所云天学:静天即于穆之理也,九重天包地球,如脬气鼓豆,其质测也。并言其致理是“以象数为徵”,谓自黄帝、周公、邵子、朱子以至吴澄等“皆明地为浮空不坠之形,大气举之。则其言皆中国先圣先贤所己言者”。方以智所编《图象几表》则谓河洛图书为算法之源,其“商高积矩图说”谓“大衍之数”为勾股算法之源,“河洛积数概”则列《河洛方百数母》图,并以之衍出三角形、圆形诸图。李光地列算法诸图,并谓其皆源于河洛图书,则是入清步方氏易学之后,把自然科学知识同《周易》所言“大衍之数”、“河出图,洛出书”、“参天两地而倚数”等内容进一步结合之人,可谓“科学易”之先驱。

  李光地《启蒙附论》中谓“河图”、“洛书”为“天地之文章”,为“圣人作易之由”及诸多算法之源,以康熙口气写就的“凡例”中则有“朕讲学之外,于历象九章之奥,游心有年,涣然知其不出易道。故自河洛本原、先天后天位置以至大衍推迎之法,皆稍为摹画分析,敷畅厥旨,附于《启蒙》之后,目曰《启蒙附论》”之说。所列以先天八卦配河洛象数之图,则是本朱熹《易学启蒙》之说推画之图(朱熹说《河图》配八卦曰:“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坤离坎,补四隅之空,以为兑震巽艮。”说《洛书》配八卦曰:“四方之正,以为乾坤离坎,四隅之偏,以为兑震巽艮。”)又本朱熹“且又安知图之不为书,书之不为图也邪”之说,推衍出以后天八卦配河洛象数之图。此则是说“圣人”则河洛图书列八卦方位,并非说圣人一阴一阳画卦,故后来江永于《河洛精蕴》中进一步推衍出“圣人则河图画卦图”与“圣人则洛书列卦图”。

  李光地所出诸多易图及说,其中较特殊者则是“先天卦者序卦之根”、“后天者杂卦之根”之图及其图说。本“序卦之法,以两卦相对为义”、“杂卦即互卦也,互卦之法,或上去一画而下生一画,或下去一画而上生一画”之说而列图,至“杂卦序卦明义”则进一步论说之。有关《序卦》卦序与文字,是本《易经》六十四卦上下经之序而来,只是仅取其卦名另系以文字而已。所以,探讨六十四卦上下篇之序,当从“韦编三绝”联简成“编’’又分而为上下“篇”(上篇十五“编”,下篇十七“编”)之实际情况出发,而不应受到《易传》文字的束缚。自吴澄、萧汉中、秦镛、来集之等人以《易传》之义分节阐述“序卦”卦序之理而后,李光地又以分节说而明“序卦”卦序之理。吴澄分七节?萧汉中分六节,秦镛分九节,来集之分三节,至李光地又分八节。《序卦》卦序可分之节多寡不同而说各有“理”,孰说为是?虽《左传》已言“互体”乃至以“互卦”释经盛于汉代,然“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荡为六十四”之说却出于宋代邵雍之《伊川击壤集·大易吟》。邵雍此诗本意亦不是指二画之“四象”及“互卦”而言,乃是说《先天图》方图“天之四象”与“天之四象”相交成“天门”十六卦,“天之四象”与“地之四象”相交成“人路”十六卦,“地之四象”与“天之四象”相交成“鬼方”十六卦,“地之四象”与“地二四象”相交成“地户”十六卦。邵雍分八卦为“天之四象”(乾为日为太阳、兑为月为太阴、离为星为少阳、震为辰为少阴)与“地之四象’’(坤为水为太柔、艮为火为太刚、坎为土为少柔、巽为石为少刚),是本《说卦》“分阴分阳,迭用刚柔”之说而来,并无以二画组合为“四象”之说。以二画组合为“四象”之说始于朱熹,至吴澄则以之推出《互卦图》,而李光地又列《四象相交为十六事图》,曰:“六十四卦成后,以中爻互之,只此十六卦,即以六爻循环互之,亦只此十六卦。”并谓此图为“互卦之根”。对此,江永于《河洛精蕴》中辨之曰:“邵子谓阴阳刚柔为四象,与今说二老二少原不同,则非谓十六互卦也。”邵雍亦无“四画卦”之说,李光地《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图》以“四画”为“四象相交”之组合,从而互得十六个六画卦(《乾》、《夬》、《睽》、《归妹》、《家人》、《既济》、《颐》、《复》、《姤》、《大过》、《未济》、《解》、《渐》、《蹇》、《剥》、《坤》),此则是本朱熹、吴澄之说而推衍,非邵雍说之本意。李光地同前儒一样认为《序卦》是孔圣人之作,出于言不淆圣之意而力求其卦序与文字之理。今天看来,既然知《序卦》不是孔子作,则求《易经》六十四卦卦序所以安排之意,就当另辟新径。马王堆出士帛书《易经》卦序之不同,将给人们以启迪。

  《御纂周易折中》照录朱熹《周易本义》与《易学启蒙》全部文字及易图,又附以《启蒙附论》和《序卦杂卦明义》二篇,虽自谓“足以发朱子未尽之意者凡数端”,然朱熹注《序卦》仅“晁氏曰郑无而泰二字”区区九字,又谓其“非圣人之精”,对所谓“后天八卦”则谓“其不可晓处多”。所以,李光地之发明,并非全是“朱子未尽之意”。明代以朱熹易学立于学官,学者大多以《周易本义》和《易学启蒙》为蓝本立说或推衍易图,入清至康熙朝则又以“御纂”名义将朱熹二书合之为《周易折中》,此则无疑是从新把朱熹易学定为官学,由此将影响有清一代易学发展之动向,而其中之《易学启蒙》与《启蒙附论》、《序卦杂卦明义》,则对后来易图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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