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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神秘--《解读易经.咸》卦

发布者: 天山石 | 发布时间: 2011-12-18 18:23| 查看数: 4025| 评论数: 26|帖子模式

破除神秘--《解读易经.咸》卦

前言:自汉以来,玄学兴起,它揉合巫术,使《易》这部民族哲学经典,更加“天机”神秘,为使网友更能认识《易》貌,特贴出记述民俗生活卦--《咸》,与学子共享。

【原文】:
咸亨利贞取女吉
  初六咸其拇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九五咸其脢无悔
  上六咸其辅颊舌

咸,亨,利贞。取女,吉。
  【备考】:郑玄说:“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朱熹说:“咸”交感也。兑柔在上,艮刚在下,而交相感应。又艮止则感之专,兑说则应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时,故其卦为《咸》,其占“亨”而“利”正,“取女”则“吉”。盖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正,则失其“亨”而所为皆凶矣。
         程颐说:“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
         胡炳文说:“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也。无心于感者,无所不通也。感则必通,则利在于正,泛言感之道如此。“取女吉”,专言取女者当如是也。
  【注解】:咸,《说文解字》:“咸,皆也,悉也。” 此是“感”表示程度和范围。《彖》曰:“咸,感也”,指人的感情程度,而不是“咸”等于“感”。感情“咸”,按“皆也,悉也” 去理解,可认为是“感情的全部”,即感情深厚、至深、充沛。
  在八卦之中,前人把《乾》《坤》称为父母卦,余者为三男三女。《咸》由上兑下艮组成。兑为中女,艮为中男,中男中女,正是精力旺盛时期,二者若感情很深,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热恋”。热恋的双方结婚,即卦中所说的“取女”。男女婚媾,即新婚之夜的记述,是该卦的内容。故《咸》的卦体应为感情,爱情。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臣君。有臣君,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此乃间接谓男女结合,繁衍了如此社会。
  “咸,亨”,有二意:其一,谓感情通过沟通、交流才相互理解;其二,“亨”通享。纯真的爱情是一种精神享受。“利贞”,宜于健康的发展。“贞”,正,正确,引为关系健康。“取女”,结婚。(见《蒙》六三和《姤》“勿用取女”注解)“吉”,幸福美满。
  【译文】:男女间的感情,经过沟通,会不断加深,并产生爱情。男女间的感情,宜于健康的发展,达到条件成熟而结婚,生活才能美满。
  《彖传》: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备考】:王肃说:山泽以气通,男女以礼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为礼也。通义正,取女之所以为吉也。
陆绩说:天地因山泽孔窍以通其气,化生万物也。
朱熹说:以卦体卦德卦象释卦辞。或以卦变言“柔上”“刚下”之义,曰《咸》自《旅》来,柔上居六,刚下居五也,亦通。
程颐说:“咸”之义感也,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阴阳二气相感相应而和合,是“相与”也。止而说,止于说为坚悫之意。艮止于下,笃诚相下也。兑说于上,和说相应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则“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既言男女相感之义,复推极感道,以尽天地之理,圣人至以感亿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圣人感之也。观天地交感化生万物之理,与圣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观之可也。
郑汝谐说:天地万物虽异位,其气则一。圣人亿兆虽异势,其诚则一。观其所感,而其情可见者,感生于情也。情出于正,然后知感通之理。
  【注解】:该《彖》辞分为三部份:“咸,感也”,为解题部份;“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为释辞部份;“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为引义部份。
  “咸,感也”,咸,是指全部情感,即感情深厚。是对卦体的定位。
“柔上而刚下”,先温柔而后产生强烈的举动。“柔”,温柔,温存。“刚”,强烈。“上,下”,为时间顺序,表示前后。
“二气感应以相与”,谓男女二者精气相结合。“气”,古代哲学名词,指构成宇宙万物之性质。《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水火是构成万物的成份之一,但它没有生命)“相与”,相互结合。
“止而说”,以卦象释辞。《咸》由上艮,艮为止;下兑,兑为说,故“止而说”。其义:达到目的而愉悦。“止”,由停止引为达到。“说”,通悦。“男下女”,男性征服了女性。“下”,征服。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感”,为感应;“圣人感人心”,“感”,为感化;“观其所感”,“感”,为感情。
  【译文】:咸,说的是人的全部情感,即思想感情的深厚。若男女二人,情浓意切,往往是先温存,而后有强烈的举动。通过做*爱,男女二者的精气互相结合,而化成新的生命。男女通过婚媾,满足性*爱,才能达到双方愉悦。在情感上,女性一般较为保守,由男性主动,女性才被征服。卦辞评说道:爱情是一种精神享受,纯洁才利于发展,通过结婚更能美满。
  在自然界,天地感应,阴阳结合,而生成天下万物;在社会上,圣贤之人以高尚的品质感化人们,人们都去学习、去效仿,能使天下平安社会和谐。审视一下男女之间的感情,在自然界,在社会万物中,都能显现出来。
《象传》: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备考】:崔觐说: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吕大临说:泽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云而致雨者,山内虚而泽气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虚受”也。
郭雍说:唯虚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虚故也。
陈琛说:山上有泽,泽以润而感乎山,山以虚而受其感,《咸》之象也。君子体之,则虚其心以受人之感焉!盖心无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豪私意自蔽,则先入者为主,而感应之机窒矣,虽有所受,未必其所当受,而所当受者,反以为不合而不之受矣。
吴慎说:虚者《咸》之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者,虚而已。君子之学,廓然大公,物来顺应,所谓“以虚受人”也。
  【注解】:《咸》上卦为兑,兑为泽;下卦为艮,艮为山,构成了“山上有泽”的卦象。象义为:山引为高,上,通假尚。“山上”可译为高尚。泽,取于兑,兑为悦。直译:行为高尚而相互愉悦。
“君子以虚受人”,以纯真无邪的感情传授于人们。“虚”,空。古代哲学用字,形容道的无形无象及宇宙的原始状态。《管子. 心术上》:“虚者,万物之始也。” 又,“天之道,虚之无形。” 虚白,形容一种清澈明朗的境界。孔子出于他的哲学思想,以“虚”指人本性的纯真之情感。“受”,通授,教导之意。
  【译文】:此卦象义是:男女双方行为高尚,而又两情相悦,称为感情,也为爱情。君子置此,应把纯真无邪的思想传授给人们,让人们更加珍惜男女之间的爱。
  初六:咸其拇。
  【备考】:虞翻说:母,足大指也。艮为指,坤为母,故“咸其母”。失位远应,之四得正,故“志在外”谓四也。
朱熹说:“拇”,足大指也。《咸》以人身取象,感于最下,“咸拇”之象也。感之尚浅,欲进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也。
程颐说: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故如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蔡清说:“咸其拇”,辞意若曰,感以其拇也,诸爻皆同。
  又曰:《本义》云,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此即以虚受人之理。《大传》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程子曰: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周子所谓主静,朱子所谓鉴空衡平,及先儒所谓无心之感者,皆谓此也。
  【注解】:“咸其拇”,尽触及其脚趾。“拇”,脚拇趾。《说文解字》:“拇,将指也。” 在黄河流域及中原许多地方,以前人们睡觉都是“打通腿”,即在一张床上,男女各睡一头。这个习俗现在许多地方还流行。六七十年代时期,学校由于校舍紧张,上下辅是四人,即上辅两人,下辅两人。床宽仅一米左右,所以住校生只能“打通腿”。追溯这个习俗,应为祖先的休息方式。初爻是说新婚夫妇各睡一头,仅能触摸到对方的脚趾。此话虽有些夸张,但记实了当时的习俗。
  《象传》:“咸其拇”,志在外也。
  【备考】:程颐说: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孔颖达说;与四相应,所感在外。
俞琰说:初与四感应以相与,则志之所之,在于外矣。
  【注解】:“志”,感情。“在外”,疏远,还不够亲密。是说仅能触及对方的脚趾,感情还没有达到较亲密的程度。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备考】:崔觐说:腓,脚膊。次于母上,二之象也。得位居中,于五有应,若感应相与,失艮止之礼,故凶。居而承比于三,顺止而随于礼当,故吉也。
王弼说: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则“吉”矣。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
朱熹说:“腓”,足肚也。欲行则先自动,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当其处,又以阴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动“凶”而静“吉”也。
程颐说:二以阴在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 之自动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之动,则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吉”也。
  【注解】:“咸其腓”,尽触摸对方的小腿肚。“腓”,腿肚。“凶”,招惹一方生气。“居吉”,睡在一头就好了。
  【译文】:尽触摸对方的小腿,摸得对方不耐烦,招惹其生气。后来睡在一头气就消了。
《象传》: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备考】:程颐说:二居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守道不先动也。
顾象德说:虽凶而居则吉者,盖能顺理以为感,不为躁动害也。居非专静,特不妄动而已。
  【译文】:尽触摸对方的小腿,虽然招惹其生气,但睡在一头就好了。是说一方顺从了另一方的意愿,感情并没有受到伤害。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备考】:崔觐说:股,膑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刚而得位,虽欲感上,以居艮极,止而不前。二随于己,志在所随,故“执其随”,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则失其正义,故往吝穷也。
朱熹说:“股”随足而动,不能自专者也。执者,主当持守之意。下二爻皆动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往”则“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周易折中》:“执其随”,《本义》以为随下二爻,《程传》以为随上。然随之为义,取于雁行相从,则以三为随四者近是。证之《随》卦,初刚随二柔,五刚随上柔可见也。盖四者心位也,心动则形随之,而三直股位,与四相近而相承,故有“咸其股,执其随”之象。证之艮卦,以三为心位,六二亦曰“不拯其随”可见也。夫心固身之主也,然心动而形辄随之,亦非制外养中之道。推之人事,则如臣子之诡随容顺皆是也。以三之德不中正故如此。
  【注解】:“咸其股”,触模对方的大腿。“股”,大腿。《说文》:“股,髀也。” 指大腿根部。“执其随”,随从其主张。“执”,持,持有某种主张。《三国. 吴书.吴主传》:“唯瑜肃执拒之义。”(唯有周瑜鲁肃,坚持抗拒曹兵的意见)“往吝”,再往上触摸就感到害羞了。“吝”,羞。
  【译文】:尽触摸女方的大腿,激发了女的情欲。女的顺从男的,任其触摸。从大腿再往上,是女的羞耻部位。
《象传》:“咸其股”,亦不外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备考】:虞翻说:巽为股,谓二也。巽为随。艮为手,故称执。三应于上,初四已变历险,故往吝。巽为处*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阳入兑阴,故“不处也”。凡士与女未用,皆称“处”矣。志在于二,故“所执下也”。
          李鼎祚说:腓股为物,皆感而易动。五感二,故戒以居吉。上感三,三欲动,故曰“亦不处也”。亦,亦二也。初三易位则体随,初在下,故“所执下也”。上虽咸其股而不处,已则执其随而不往,于感应之时,守艮止之义,庶不误于所感,若不能固执而妄随,则往见吝矣。
         朱熹说: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动而云也,二爻阴躁,其动也宜,九三阳刚,居止之极,宜静而动,可吝之甚也。
         程颐说:云“亦”者,盖象辞本不与易相比,自作一处,故诸爻之象辞,意有相续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辞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咸其股亦不处也”。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不处”,谓动也,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注解】:“亦不外也”,对应初六“志在外也”,是说感情已经很亲密了。“志在随人”,听从别人的意愿。“所执下也”,被执着的态度征服了。“下”,征服。
  【译文】:能让男的触摸大腿,说明两人的感情已经很近了;女的一心顺从男的,是说被男的执着意图征服了。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备考】:虞翻说:失位,悔也。应初动得正,故“吉而悔亡”矣。憧憧,怀思虑也。之内为来,之外为往。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来”矣。兑为朋,少女也。艮初变四,坎心为思,故曰“朋从尔思”也。
朱熹说: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当三阳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心之感物,当正而固,乃得其理。今九四乃以阳居阴,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设戒,以为能正而固,则吉而“悔亡”。若“憧憧往来”,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则但其朋类从之,不复能及远矣。
程子说: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故曰“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胡炳文说:“寂然不动”,心之体。“感而遂用”,心之用。“憧憧往来”已失其寂然不动之体。安能感而遂同天下之故?“贞吉悔亡”,无心之感也,何思何虑之有?“憧憧往来”,私矣。
  【注解】:“贞”,固,谓少女开始性*交的扭捏状。“吉”,指成功的性*交。“悔亡”,指少女开始“咸其腓”的不满和羞耻都没有了。“憧憧往来”,是对性*交的描写。“憧憧”,摇曳不定的样子。“朋从尔思”,一同顺从对方的意愿。“朋”,同。《后汉书. 李固杜乔传》:“朋心合力。”“尔思”,你的意愿。
  【评述】:该爻是对男女做*爱的描写,在性知识普及的今天,任何人都不难理解。作为“阳春白雪”的经典巨著,用古朴的语言,直截了当,毫不遮掩的把人的性*爱生活记录下来,说明性*爱是人类生命的主题 ,是生活主题 。道貌严然,儒家先哲孔子,不仅不回避,而且还把提升到“万物之情”的高度加以肯定。并在《象》辞中:以“志在外也”、“顺不害也”、“亦不外也”、“所执下也”、“未感害也”、“未光大也”、“志未也”、“滕口说也”,对男女性*爱的过程作了注释。历代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并没有理解孔子的诠释,更会不可思议地把不可登大雅之堂的性描写,出现在六经之首的《易》中。性生活的记录,也是人类认识自己的开始。
  《象传》:“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备考】:程颐说: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系私则害于感矣,“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
         陆九渊说:《咸》九四一爻,圣人以其当心之位,其言感通为尤至,曰“贞吉悔亡”,而《象》以为“未感害也”,盖未为私感所害,则心之本然,无适而不正,无感而不通。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而《象》以为“未光大也”。盖“憧憧往来”之私心,其所感必狭,从其思者,独其私朋而已,圣人之洗心,其诸以涤去“憧憧往来”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与,此所以“退藏于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堕于胶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注解】:“未感害也”,指少女对性*交未感到害羞。“未光大也”,指做*爱的双方正在兴致正浓,没完全尽兴。“光大”,广大,意为完全尽兴。
  九五:咸其脢,无悔。
  【备考】:朱熹说:“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无私系,九五适当其处,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则虽不能感物,而亦可以“无悔”也。
程颐说: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而应二比上。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见而说者,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
孔颖达说:马融云,“脢”,背也;郑康成云,“脢”脊肉也;王肃云,“脢”在背而夹脊。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
王宗传说:上六处《咸》之末,以口舌为悦之道,五或以其近己也,比而说之。“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者也。戒之使背其心之所向,则无亲狎之悔矣。
  【注解】:脢,《说文解字》:“脢,背肉也。 指背部。“咸其脢”,是一种从背部做*爱的方式。“无悔”,无不满意。
  《象传》:“咸其脢”,志未也。
  【备考】:程颐说: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
李鼎祚说:“末”,犹上也,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末”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王宗传说:谓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于一卦之末,故欲“咸脢其”以背去之也。
何楷说:谓五志在与上相感也。《系辞》曰:“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大过.彖传》“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注解】:“志未也”,情趣未尽。是指换了从背后做*爱的方式,二人情趣未尽。
  上六:咸其辅、颊、舌。
  【备考】:虞翻说:耳目之间称“辅颊”。四变为目,坎为耳,兑为口舌,故曰“咸其辅颊舌”。
王弼说:“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憧憧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易祓说:“咸”感也。感以心为主,而偏体皆所感之一。初“咸其拇”,二“咸其腓”,三“咸其股”,五“咸其脢”,上“咸其辅颊舌”,皆感其偏体者也。所感出于心,故皆以“咸”字明之。九四在上下之间,其位在心,故不言咸而言所感之道。
龚焕说:《咸》以人身取象,与《艮》卦相类。但《咸》感《艮》止,感者动而止者静,故《咸》诸爻,不如《艮》吉多而凶少。
  【注解】:“辅”,《说文解字》:“辅,人颊车也。” 泛指面部。“颊”,两颊,唇腮部。“咸其辅、颊、舌”,接吻貌。
  《象传》:“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备考】:李鼎祚说:自下而上曰腾。媵者,腾也。咸上自否三来,《彖传》曰“柔上”是也。上成兑口,故“媵口说”。上言“媵”,故三言“不处也”。
王弼说:咸道转末,故在口舌言语而已。
程颐说:唯至诚为能感有,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注解】:“滕口说也”,超出语言表达能力。“滕”,《说文解字》:“滕,水超涌也。” 即为超出,超越之意。直译:超过嘴说,引为无法用语言表达。
【译文】:相互亲吻,愉悦的激*情,无法用语言表达。
【评述】:该卦讲述的是人类的性*爱,取象于男女新婚之夜,详尽地记述了男女做*爱的过程。高级动物的人类,当然比其他另类感情丰富。天地有阴阳,生物有雌雄,人类有男女。阴阳结合,异性相感,是万物生命之主题,也是人类生活之主题,此乃繁衍不息之根本。因此《老子》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緜緜呵,其若存!用之不堇”。
【卦体结构】:
一,“感情”(爱情)的定义:
1,健康纯正的爱情是一种精神享受。“咸,亨,利贞”
2,健康纯真的爱情才使婚姻美满。“取女,吉”
  二,结婚与性生活:以卦中顺序,组成短文如下:(括号里是经*文与《象》辞)
  新婚之夜,双方入了洞房。按照习俗,各人睡在一头。双方仅能触觉到对方的脚趾(咸其拇)。男的试探触摸女方的小腿,摸来摸去,遭到女方的烦感,甚至用脚登对方(咸其腓,凶)。男的大胆的与女的睡在一头,亲近的接触,使女的产生好感(居吉)。男的开始触摸女方的大腿(咸其股),激发了女的性*感,顺从地按男的意图任其触摸(执其随)。男的再试图顺着大腿往上摸,女的感到羞了(往吝)。男的要进行性行为,女的开始羞涩,扭扭捏捏(贞),后来实现了性行为(吉),女的满意了(悔亡)。二人来来往往,共同满足对方的性要求(憧憧往来,朋从尔思)。由于兴趣未尽(未光也),男的又从后面抱住女的,换了做*爱方式(咸其脢),双方也无不满意(无悔)。后来,两人又拥抱在一起,在脸上,在嘴上进行亲吻(咸其辅颊舌),其狂热的程度无法用语言表达(滕口说也)。

最新评论

天山石 发表于 2011-12-20 17:46:06
自汉以来,玄学兴起,它揉合巫术,使《易》这部民族哲学经典,更加“天机”神秘。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2-21 11:01:03
九四是对男女做*爱的描写,在性知识普及的今天,任何人都不难理解。作为“阳春白雪”的经典巨著,用古朴的语言,直截了当,毫不遮掩的把人的性*爱生活记录下来,说明性*爱是人类生命的主题 ,是生活主题 。道貌严然,儒家先哲孔子,不仅不回避,而且还把提升到“万物之情”的高度加以肯定。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5 22:40:38
九四是对男女做*爱的描写,在性知识普及的今天,任何人都不难理解。作为“阳春白雪”的经典巨著,用古朴的语言,直截了当,毫不遮掩的把人的性*爱生活记录下来,说明性*爱是人类生命的主题 ,是生活主题 。道貌严然, ...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2-21 11:01

    “在八卦之中,前人把《乾》《坤》称为父母卦,余者为三男三女。《咸》由上兑下艮组成。兑为中女,艮为中男,中男中女,正是精力旺盛时期,二者若感情很深,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热恋”。”
据《周易 说卦》艮为少男,兑为少女。先生之中男中女说据何而来。
    以咸卦为性*爱描写,另有人言及。相对而言章秋农先生的解说更靠谱一些。今转述其大意如下:咸,上兑下艮,为少男少女之象。描述“充满青春活力的少男少女间由挑逗性试探到两心真诚相爱的整个调情过程”。
    初六,咸其拇。 初步试探挑逗动作,即以手感应其足。《水浒传》西门庆借拾筷子捏潘金莲三寸金莲。
    六二,咸其腓。进一步摸其小腿。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摸其大腿,捏其大腿之肉。
    九四,女方被打动,两心相悦。
     九五,男女双双抱紧,相互抚摸对方背部。
     上六,双方互相亲吻。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2-26 19:04:44
4# 杨军康
关于少男、中男,在对陈梦雷的卦图时,对错了,原稿己改。
先生罗列的也可以说过去,与卦辞、彖、象承接,就有不妥处。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6 20:53:27
4# 杨军康  
关于少男、中男,在对陈梦雷的卦图时,对错了,原稿己改。
先生罗列的也可以说过去,与卦辞、彖、象承接,就有不妥处。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2-26 19:04

我只是引其大意。具体请见章秋农《周易占筮学》第四章。
乾坤客 发表于 2012-2-27 18:38:46
    “在八卦之中,前人把《乾》《坤》称为父母卦,余者为三男三女。《咸》由上兑下艮组成。兑为中女,艮为中男,中男中女,正是精力旺盛时期,二者若感情很深,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热恋”。”
据《周易 说卦》艮 ...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5 22:40

赞同性*爱说。性*爱也当有礼也。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7 18:44:27
赞同性*爱说。性*爱也当有礼也。
乾坤客 发表于 2012-2-27 18:38

我还是认为调情说比较自然。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7 20:16:53
本帖最后由 金花一族 于 2012-2-27 20:24 编辑

问一下,按照这个逻辑,咸卦是指男女(兑艮)之间的性*爱前奏甚至于是性*爱了。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同性恋者的亲密如何在“曲成万物而不遗”的卦里面表现出来?是哪一个卦表现?
zqc4124 发表于 2012-2-27 21:07:41
“豬”說害了大家{:soso_e118:}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7 22:10:56
本帖最后由 杨军康 于 2012-2-27 22:14 编辑
问一下,按照这个逻辑,咸卦是指男女(兑艮)之间的性*爱前奏甚至于是性*爱了。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同性恋者的亲密如何在“曲成万物而不遗”的卦里面表现出来?是哪一个卦表现?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7 20:16

不是按什么逻辑,而是从字面解读其象,今一步解其意。
至于你的问题可以这样解答:如果当年设卦爻辞者想用同性者的亲密设象以表意,那么可用艮(上艮下艮)兑(上兑下兑)等卦表示。
古人言得意忘象,得象忘言。大家再此扯得有点远。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8 22:33:06
哦,我想逻辑是一定有的,还不至于“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没有逻辑。比如:
   
        朱熹说:“咸”交感也。兑柔在上,艮刚在下,而交相感应。又艮止则感之专,兑说则应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时,故其卦为《咸》,其占“亨”而“利”正,“取女”则“吉”。盖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正,则失其“亨”而所为皆凶矣。
         程颐说:“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
         胡炳文说:“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也。无心于感者,无所不通也。感则必通,则利在于正,泛言感之道如此。“取女吉”,专言取女者当如是也。
————————————

        可见,这里的逻辑是通过兑艮的相互感应来表现“咸,感也”的立论。因此,咸卦主要并不在于表达性生活(虽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现),而在于阐扬“万物相感”的道理。结论:说咸卦主要表述了性*爱,有点过头了,有以枝代干的感觉,夺取了主体的逻辑表现。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9 09:15:10
12# 金花一族
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本身并非否定逻辑,在于重视卦象表达的意义,不要执于具体的象。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0:07:39
在于重视卦象表达的意义,不要执于具体的象

——那么你说咸卦表述了性*爱及其前奏,这是不是“执于具体的象”了呢?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0:12:04
逻辑不通以至如是。先是把爻辞做“具体的象”来解说,这里又说“不要执于具体的象”。
——先是用行为本身否定了“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拥有逻辑性质,接着口头表达“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本身并非否定逻辑”。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9 10:29:00
逻辑不通以至如是。先是把爻辞做“具体的象”来解说,这里又说“不要执于具体的象”。
——先是用行为本身否定了“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拥有逻辑性质,接着口头表达“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本身并非否定逻辑”。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0:12

咸卦爻辞,是字面,所为言。解说爻辞,以为调情或性*爱过程,是求其象,男女相感所谓得象而忘言。以为咸卦表万物相感,是抽象而得其意,所谓德象而忘言。如何逻辑不通?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1:31:49
16# 杨军康

     象,是象什么?“咸,感也”就是咸卦的大象。这种“大象”是一种映射,成为言说具体事物的“总的影像”。
   
     具体的事物拿什么来认识呢? 是“得象忘言”。为什么要得到“影像”之后就不能再去言说它呢?因为“影像”包含了一切对于“卦象”这种抽象物的抽象内涵, 因此, 只要涉及到具体的“象”, 就已经是不对的了。 具体的象总是在表述着总体抽象内的某一个方面,而不能表示全部抽象范围,所以说“道可道,非常道”。
   
      但又不能不用“具体”范畴的东西来描述“影像”,不能让“影像”始终是一个虚幻的东西,所以,只能说“得意忘象”——得到了一定的现实范畴的“意”,就一定不要拘泥于“卦象”,因为现实的“意”已经不是原始的“卦象”所要表达的全部逻辑了。
   
      可见,爻辞已经是十分勉强的对咸卦大象在做现实的“言说”了,而你,还要把这种勉强言说继续发展下去,继续走极端说它是性*爱之类,是不是已经违背了“得象忘言”的逻辑了呢?
   
      再者,既然你已经把咸卦是“性*爱”作为现实的“象”、现实中的“意”来对待,那么“得意忘象”的逻辑说明,你就不应该再在这里表述关于“象”的咸卦,而只能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而不是“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这是两个不同的逻辑关系,显然你把它们的逻辑“在对咸卦的解说中”用颠倒了。

     基于此,“先是把爻辞做‘具体的象’来解说,这里又说‘不要执于具体的象’”,你说是不是对逻辑的背叛了呢?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1:38:51
同时我认为,既然你是在通过咸卦理解性*爱”,那么你在前言中说的:“为使网友更能认识《易》貌,特贴出记述民俗生活卦--《咸》”就是错误的引导论述,你并不能在这里通过咸卦认识《易》,反而把《易》本身至少在“咸卦”中导航为关于性*爱的学说,而这是明显违背咸卦关于“万物相感”原理的总体论述的。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9 13:07:33
同时我认为,既然你是在通过咸卦理解性*爱”,那么你在前言中说的:“为使网友更能认识《易》貌,特贴出记述民俗生活卦--《咸》”就是错误的引导论述,你并不能在这里通过咸卦认识《易》,反而把《易》本身至少在“ ...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1:38

先生疏忽至以至于如此。
此主题为天山石先生所贴,非我也。
我转引章秋农先生对咸卦爻辞之解释,在于认为此种解释比天山石先生之解释更为合理。
抽象的意义不能直接表达,借一具象指代。所谓象征是也。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15:08:34
天山石不出来,你一直在替他开脱,致使我以为你是他。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依然是关于逻辑的问题,你通过转引章秋农先生对咸卦爻辞的解释对“通过咸卦理解性*爱”这一逻辑行为推波助澜,这里要进行的问题是关于逻辑的问题,而不是你是谁,避重就轻做什么?
“抽象的意义不能直接表达,借一具象指代。所谓象征是也”,象征什么?,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先是把爻辞做‘具体的象’(性*爱)来解说,又说‘不要执于具体的象’”,你使用的逻辑就是如此混乱吗?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3-1 15:40:15
天山石不出来,你一直在替他开脱,致使我以为你是他。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依然是关于逻辑的问题,你通过转引章秋农先生对咸卦爻辞的解释对“通过咸卦理解性*爱”这一逻辑行为推波助澜,这里要进行的问题是关于逻辑 ...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15:08

我的引用是就事论事,针对天山石先生对具体的字面表达的象——咸为性*爱过程——的反证,即同一段文字,各人理解不同,别人理解可能更通顺。合不合逻辑属于解释是否合乎常理。章先生解释比天山石先生的解释更合逻辑。
把咸卦爻辞解说为调情,是少男少女相感应,这是具体的象。象征万物相感应,得意而忘象。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16:03:17
请你直接回答: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在周易中的表现形式?
把咸卦爻辞解说为调情,是少男少女相感应,这是具体的象——这种“具体的象”、单一的象,如何能够“象征万物相感应,得意而忘象”?    调情的男女居然可以象征万物相感的基本原理?  个体居然能够统摄整体,特殊居然能够反映普遍?

请看你自己在13楼的回答:
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本身并非否定逻辑,在于重视卦象表达的意义,不要执于具体的象。  
——那么你说咸卦表述了性*爱及其前奏,并且把章先生的极端观点再次予以引用,这是不是更加“执于具体的象”了呢?  

合不合逻辑属于解释是否合乎常理——背离了逻辑的解释请问是正确的吗?你是用感性认识替代逻辑思维吗?

——到这里,已经彻底的暴露出了你的思维形态。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3-1 19:08:55
请你直接回答: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在周易中的表现形式?
把咸卦爻辞解说为调情,是少男少女相感应,这是具体的象——这种“具体的象”、单一的象,如何能够“象征万物相感应,得意而忘象 ...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16:03

在此重申,爻辞是言,即文字本身,是第一层次。对爻辞解说,讲其所描述事物,为象,是第二层次。由具象抽象得意,为第三层次。
以咸卦为例,爻辞是言,性*爱,调情是不同人所理解的象,不是说咸卦就是说性*爱或调情。由男女相感类比万物,认为咸卦表万物相感应是得其意。
正方形是四边形,个性寓于共性之中。为一具象,用以表达万物对立面。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21:19:30
你几乎不用说了。  
你一直回避“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在周易中的表现形式?”这个问题。

你用自己的行为进一步证实了了你逻辑的混乱——“不是说咸卦就是说性*爱或调情”——已经把对于咸卦只进行初步解释的爻辞发挥为性*爱的学说,这里却用否定自己学说的言辞来拥护自己本身的立论。

由男女相感类比万物,认为咸卦表万物相感应是得其意——说的太好了!究竟是通过万物相感的原理类比男女相感,还是用男女相感来说明万物类感?这正是我要你回答的问题:“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在周易中的表现形式?”——咸卦本身是干什么的?你坚持的某某的理论是具体表现了男女相感还是表现了万物相感?  很明显,你主要坚持了性*爱,在未来的某一天,你或许还能发挥成机器人之间的性*爱,哪里还有什么万物在内!

个性寓于共性之中这个逻辑对于你又如何?  在你的爻辞解说中,个性成了对共性本身的描述,请问还有万物相感的咸卦共性本身存在吗?    如果不是对共性本身的描述,请你证明你的性*爱和咸卦之间尚且有一丝丝的关联——在你的理论中,明显的逻辑是:个性是对个性的描述。

为一具象,用以表达万物对立面——既然你的“具象”是关于性*爱的,是表达和咸卦本身对立特征的,你又凭什么表述咸卦本身甚至于它的六个爻辞呢?

背离了咸卦本身的宗旨,去搞性*爱(然而性*爱并不都是男女相感发生的),当然会超乎寻常的发挥、任意发挥。也懒得和你说了。一个人前后使用的逻辑如此混乱,真不知道是怎么搞学术的……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3-1 21:59:02
本帖最后由 杨军康 于 2012-3-1 22:16 编辑
你几乎不用说了。  
你一直回避“咸卦本身就是在说性*爱?还是通过咸卦理解性*爱在周易中的表现形式?”这个问题。

你用自己的行为进一步证实了了你逻辑的混乱——“不是说咸卦就是说性*爱或调情”——已经把对于 ...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3-1 21:19

咸卦本身是说什么,是问咸卦的义,天山石性*爱说是说咸卦的象,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如果天山石以性*爱为咸卦的意,那是以象为义,执于象也,那是天山石的问题。如果你不分言,象,义的层次关系,是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
依章先生的思路,咸卦是通过男女的感应类比万物相感。
如果你不懂象征的基本意,卦爻辞言,象,义三个层次区分与联系,我是没法跟你说。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3-6 19:25:00
我还是认为调情说比较自然。
杨军康 发表于 2012-2-27 18:44

调情?对原辞都能吻合?
天山石 发表于 2012-3-6 19:37:31
同时我认为,既然你是在通过咸卦理解性*爱”,那么你在前言中说的:“为使网友更能认识《易》貌,特贴出记述民俗生活卦--《咸》”就是错误的引导论述,你并不能在这里通过咸卦认识《易》,反而把《易》本身至少在“ ...
金花一族 发表于 2012-2-29 11:38


此卦主题,以记述民俗婚嫁为骨架,以男女性*爱为天地之伦常,表达了高级动物的人类,与其他物种一样都是天地间一物种。天地有阴阳,生物有雌雄,人类有男女。阴阳结合,异性相感,是万物生命之主题,也是人类生活之主题,此乃物种繁衍不息之根本。
此卦与《老子》说的“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緜緜呵,其若存!用之不堇”,
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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