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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嗣後的史書口風統一,比如在《左傳·昭公二十六年》中記載王子朝的話就說:“至於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這裡面說“攜王奸命”是在幽王之後,也就是幽王死後攜王為王,在攜王被“諸侯替之”之後平王才即位,這都和《系年》的記載相合,但區別是用詞不是“立”而是“奸命”,奸者幹也、犯也,命者天命,干犯天命殆謂不合法即位,明顯是說攜王不是正統的王了,這個和《系年》的記載開始不同。到了《竹書紀年》裏就這麼說了: “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爲大子,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周二王幷立。二十一年,攜王爲晉文公(侯)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攜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引《汲冢書紀年》) 這裡面的說法又和《系年》有所不同,這裡說幽王死後,平王和攜王同時即位,所以才有了“二王並立”的現象。但是看看《系年》所記,說邦君諸正擁立攜惠王即位,而且說在幽王被殺直到平王即位期間都是“無王”時期,很明白,這時候沒有平王,也就是宜臼此時並沒有即位的事兒。但是《竹書》裏卻明白地說平王是在幽王死後就即位,而且稱“天王”;攜王也不是“邦君諸正”立的了,而是虢公翰的個人行為;同時指出攜王是“非適”,不是正統,這個和《左傳》裏王子朝的說法接茬。 到了《史記·周本紀》中,對幽王被殺後的記載是“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爲平王,以奉周祀”,壓根兒就沒提攜王的事兒。司馬遷寫《周本紀》根據的材料很多,周王世系可能主要是取自《世本》,《世本》裏很可能已經沒有對攜王的記載,《左傳》裏說到攜王但語焉不詳,所以他就乾脆不寫。也就是說攜王的歷史到了《史記》中被徹底抹掉了。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個可能也是东周以来的史官“整齊故事”造成的。 【未完待续】 |
(三) 其次從古書*記載看,攜惠王在位21年,畢竟時間不短,春秋戰國時期想把這段歷史全部抹殺根本不可能,無論是《左傳》還是《竹書紀年》說到這段歷史的時候還都得寫攜王。那麽既然有攜王了,又得說平王紀年是從幽王死後算起,這個就有點不大好辦了,於是史官便“整齊故事”,《竹書紀年》就整齊出個“二王並立”的“史實”,但以平王為正統,攜王為“非適”。這個說法一定是後出的,因為直到《左傳》的時候還是說幽王死後攜王奸命,然後才是“建王嗣”,也就是立平王為王,還沒有二王並立之說。搜檢先秦諸書,“二王並立”之說僅見《竹書紀年》,這書雖然成書于魏哀王時期,但是三家分晉之前是用晉國紀年,此段以上的歷史,當是出自晉國史官之手,他們說平王是在幽王之後即位與攜王“二王並立”,正是晉人的觀點,很明顯這是晉國史官的創造——他們既不能抹殺攜王的史實,又要接受幽王死平王即即位的說法為先君文侯開脫,只能這麼“整齊故事”,來了個“二王並立”,所以這個說法很可能就是晉國史官的“發明”。還有就是,《竹書紀年》裏說了文侯殺攜王,卻沒有說文侯立平王的事兒。要知道一個諸侯能擁立王是一件驚天大事,是大功績,但是《紀年》裏沒寫,這很可能也是“難之也”,如果寫了文侯殺了攜王之後又立平王,那麼它的幽王死後“二王並立”說就要不成立了,文侯“弑君”的罪責就不好開脫。 不過,漢代以後的古書裏也不是沒人說文侯立平王的事兒,如《尚書·文侯之命》的《小序》裏說:“平王錫晉文侯秬鬯圭瓚,作《文侯之命》。”《孔傳》:“幽王爲犬戎所殺,平王立而東遷洛邑,晉文侯迎送安定之,故錫命焉。”王肅注:“幽王既滅,平王東遷,晉文侯、鄭武公夾輔王室,晉爲大國,功重,故平王命爲侯伯。”並沒有說到文侯還迎立平王的事兒。但到了《正義》中就這麽說了: “幽王嬖褒姒,廢申後,逐太子宜臼。宜臼奔申。申侯與犬戎既殺幽王,晉文侯與鄭武公迎宜臼立之,是爲平王,遷於東都。平王乃以文侯爲方伯,賜其秬鬯之酒,以圭瓚副焉,作策書命之。史錄其策書,作《文侯之命》。《周本紀》云:‘幽王嬖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廢申後,並去太子,用褒姒爲後,伯服爲太子。申侯怒,乃與西夷犬戎共攻殺幽王。於是諸侯乃與申侯共立太子宜臼,是爲平王。東徙於洛邑,避戎寇。’隱六年《左傳》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鄭語》云:‘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是迎送安定之,故平王錫命焉。” 這裏面最可注意的一句就是“申侯與犬戎既殺幽王,晉文侯與鄭武公迎宜臼立之,是爲平王,遷於東都”,明白地說是晉文侯和鄭武公迎立的平王,這都是是根據《國語》推導出來的。《國語·晉語四》說鄭武公“與晉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平王勞而德之,而賜之盟質”,《鄭語》裏又說:“晉文侯於是乎定天子”,所以《正義》就說是“晉文侯與鄭武公迎宜臼立之”。 [未完待续] |
本帖最后由 知北游 于 2012-1-1 21:51 编辑 (四) 那麼,《竹書紀年》裏的“二王並立”是不是全不可信呢?那倒也不是,特別是它裏面說“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又說“幽王既死,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都言之鑿鑿,空穴來風,非必無影。根據這個記載來看,它是說平王是在幽王死之前就被申侯、魯侯、許文公擁立了,幽王沒死而又另立新君,而且立的是被驅逐的太子,自然屬於大逆不道,這極有可能是幽王圍攻申國的原因,否則幽王已經把宜臼廢掉太子放逐到申國,宜臼已經沒用了,爲什麽後來還要興師動眾去圍攻申國?所以,幽王圍攻申最大的可能就是申國擁立宜臼為王的緣故。而攜王則是在幽王死後才被虢公翰擁立的。這事兒最大的可能是,幽王驅逐太子宜臼,以申侯、魯侯、許文公為首的一些人反對幽王這麼做(極有可能也包括晉文侯在內),仍主張以宜臼為太子,所以申侯在魯、許等國的支援下,擅自宣佈擁立宜臼為王,而且號稱“天王”;但是問題在於當時幽王還沒死,這麼做等同于胡鬧,不合周的宗法制度,屬於叛逆,所以幽王才會去圍攻申國,雖然失敗被殺,申侯獲得了勝利,但是在周朝的邦君諸正看來,宜臼之立還是不合法,而且因為這事兒幽王還被殺了,申侯這幫人等於背上了“弑君”的罪名,在這種情況下,邦君諸正自然也不會承認宜臼,否則也等於是共同犯上作亂了。在幽王死後,也沒人願意把宜臼當成周王,只能另立新君。於是出現了以虢公翰為首的一派,主張立幽王之弟余臣,獲得了邦君諸正的支持。因為申侯一派在幽王活著的時候就擁立了宜臼,故云“先”;而虢公翰的一派是幽王死後才出的,故說他擁立攜王是在“幽王既死”以後。 【未完待续】 |
所以宜臼雖曾被擁立,但根本沒獲得承認,等於沒立,《繫年》裏就壓根兒不提他曾被立過的事兒,而是直接說幽王被殺後周是“無王”了;只是宜臼後來走運,晉文侯爲了彌補自己“弑君”的過失,把他拉出來“扶正”了。再後來晉國史官爲了為先君文侯開脫罪責,要抹殺攜王的正統,要“整齊故事”,就把申侯的那一派曾經擁立宜臼的那檔子事翻出來坐實,說成是申侯、魯侯、許文公擁立宜臼為平王,於是也只能說此時“二王並立”了。那麽說文侯殺了攜王迎回平王確定了他的正統地位並送他東遷,這都是順理成章的了。 到了戰國後期,“正統”的觀念繼續發揮作用,平王早已經被算為正統,他在幽王死後即即位的說法得到廣泛承認,那麼攜王這個非法的王可以忽略不計,於是如《世本》等書再進一步“整齊故事”,只取正統,記載周王世系乾脆就把攜惠王去掉,他的事蹟自然也不再記載,司馬遷也承襲這種記載,在《周本紀》裏也不提攜王的事情,在《晉世家》裏寫文侯的事蹟時,“弑君”、“立王”這兩件驚天動地的大事都隻字沒提。就這樣,攜惠王的這段歷史就徹底被“整齊”掉了。甚至漢代以後學者們竟然弄不清攜王是什麽人,晉代杜預注《左傳》就認為是伯服(即伯盤),許多學者也因襲這個說法,要不是晉代《竹書紀年》出土,這件事兒就一直糊塗著。 《竹書紀年》在近代史學界很受重視,被認為是記事比較近實的信史,但從它對攜王、平王史實的記載上看,它還是有所取捨,特別是涉及晉國先君的一些記載,很可能會做一些不盡符合史實的改造,“二王並立”便是例子。 注释: [1] 顧頡剛《中國辨僞史要略》,《秦漢的方士與儒生(附〈中國辨僞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P181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