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323頁 《漢書治要》“祭祀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案:天明本眉簽“本書‘祭祀’作‘喪祭’”。 北宋景祐本《禮樂志》作“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 |
P323頁 《漢書治要》“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刑之,刑以防之,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案:天明本眉簽“‘刑之’之‘刑’作‘行’。” 北宋景祐本《禮樂志》作“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
P323頁 《漢書治要》“如以湯止沸,沸愈甚而無益。”案:天明本眉簽“舊無下‘沸’字,補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如以湯止沸,愈甚而無益。” 北宋景祐本《禮樂志》作“如以湯止沸,沸俞甚而無益。” |
P327頁 《漢書治要》“用智而不恃力,此所以爲貴也。”案:天明本眉簽“‘用’作‘任’。” 北宋景祐本《刑法志》作“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爲貴也。”通行本作“任智而不恃力,此所以爲貴也。”龖案:“用仁”急讀爲“任”,此證《治要》更多保留了《漢書》原樣。 |
P327頁 《漢書治要》“唐、虞之隆,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驩兜,殺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案:天明本眉簽“‘隆’作‘際’。” 北宋景祐本《刑法志》作“唐、虞之際,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驩兜,竄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龖案:“隆”字較“際”字義長許多,並與“猶”意相當!又景祐本以下“殺”作“竄”。 |
P328頁 《漢書治要》“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顚、押脇、鑊亨之刑。”案:天明本眉簽“‘押’作‘抽’。” 北宋景祐本《刑法志》作“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亨之刑。” |
P329頁 《漢書治要》“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復’上有‘可’字。” 北宋景祐本《刑法志》作“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爲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亡繇也。”龖案:元和二年銅活字本“刑者不復屬”作“刑者不可復屬”,由是可知是天明本奪此“可”字! |
P330頁 《漢書治要》“夫征暴誅悖,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案:天明本眉簽“‘盛’作‘威’。” 北宋景祐本《刑法志》作“夫征暴誅悖,治之威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 |
P332頁 《漢書治要》“進業曰登,再登曰平,三登泰平,然後王德流洽,禮樂成焉。”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泰’上有‘曰’字。”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進業曰登,再登曰平。餘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歲,遺九年食。然後至德流洽,禮樂成焉。” |
P336頁 《漢書治要》“此商人所以兼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兼’下有‘並’字。”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此商人所以兼並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
P340頁 《漢書治要》“彭吳穿穢栢朝鮮,置滄海郡。”案:天明本眉簽“‘柏’作‘貃’。”龖案:元和二年銅活字本同作“穢栢”,無作“穢柏”者。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彭吳穿穢貃朝鮮,置滄海郡。” |
P341頁 《漢書治要》“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造幣以澹用。”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無下‘造’字。”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幣以澹用。”龖案:景祐本二“造”字皆無,而景祐本諸本作“更造錢幣”。 |
本帖最后由 zqc4124 于 2012-9-12 00:12 编辑 P342頁 《漢書治要》“天子廼超拜式爲中郞,賜爵左庶長。”案:天明本眉簽“‘超’舊作‘越’,改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天子廼越拜式爲中郞,賜爵左庶長。”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天子廼超拜式爲中郞,賜爵左庶長。”《前漢孝武皇帝紀》四卷第十三、《太平御覽》卷第八百二十一資産部一引作“召拜”。 |
P342頁 《漢書治要》“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宅亦如之。”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餘’下‘頃’字。”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
P343頁 《漢書治要》“六十萬人戍田之,中國繕道餽糧遠者三千餘里。”案:早稻田藏天明本無眉簽,紙本眉簽作:“‘糧’作‘糴’。”元和二年銅活字本同作“餽糧”。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中國繕道餽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案:或亦書陵部舊藏金澤文庫寫本卷子“糧”作“糴”!待考。 |
P345頁 《漢書治要》“莽性[足參]擾,不能母爲。”案:天明本眉簽“‘[足參]’作‘躁’。” 北宋景祐本《食貨志》作:“莽性躁擾,不能無爲。”《資治通鑑》漢紀二十九王莽中同“[足參]擾、母爲”作“躁擾、無爲”。 |
P347頁 《漢書治要》“及刻者爲之,則無敎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案:天明本眉簽“‘無’舊作‘云’,改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則云敎化” 北宋景祐本《藝文志》作:“及刻者爲之,則無敎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 |
本帖最后由 zqc4124 于 2012-9-15 16:08 编辑 P354頁 《漢書治要》“信不忍背漢,又自以功大,漢不奪我齊,遂不聽。”案:天明本眉簽“舊無‘我’字,補之。” 北宋景祐本《韓信列傳》作:“信不忍背漢,又自以功大,漢不奪我齊,遂不聽。”龖案: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不忍背漢,又自以功大,漢不奪齊,遂不聽。”即元和本省“信、我”二字,而天明本畫蛇添足非也! |
P357頁 《漢書治要》“昔者鯀、共工、讙兜,與舜、禹雜處堯朝。”案:天明本眉簽“舊無‘禹’字,補之。” 北宋景祐本《楚元王傳》作:“昔者鯀、共工、讙兜,與舜、禹雜處堯朝。”龖案: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昔者鯀、共工、讙兜,與舜雜處堯朝。”《鴻範》曰:“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即鯀和禹不可能“雜處堯朝”!“禹”字當是《漢書》在唐初以後衍字是也。 |
P358頁 《漢書治要》“迹察兩觀之誅,覽否泰之卦,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治,原秦、魯之所銷以爲戒,考祥應之福。”案:天明本眉簽“‘治’作‘法’。” 北宋景祐本《楚元王傳》作:“跡察兩觀之誅,覽否泰之卦,觀雨雪之詩,歷周、唐之所進以為法,原秦、魯之所消以為戒,考祥應之福。” |
P359頁 《漢書治要》“雖有堯、舜之聖,不能化丹朱之子。雖有禹、湯之德,不能移末孫之桀、紂。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案:天明本眉簽“‘移’作‘訓’。” 北宋景祐本《楚元王傳》作:“雖有堯、舜之聖,不能化丹朱之子;雖有禹、湯之德,不能訓末孫之桀、紂。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 |
P359頁 《漢書治要》“《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樹,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椁。”案:天明本眉簽“舊無‘厚衣之以薪’五字,補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易》曰:古之葬者,藏之中野,不封不樹,後世聖人,之以棺椁。” 北宋景祐本《楚元王傳》作:“《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臧之中野,不封不樹,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 |
P361頁 《漢書治要》“下觀賢智穆公、延陵、樗里、張釋之意,孝文皇帝去墳薄葬,以儉安神,可以爲則。”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意’上有‘之’字。” 北宋景祐本《楚元王傳》作:“下觀賢知穆公、延陵、樗里、張釋之之意,孝文皇帝去墳薄葬,以儉安神,可以爲則。” |
P365頁 《漢書治要》“之魯朱家賣之,朱家心知其季布也,買置田舍,廼之雒陽見汝陰侯滕公。”案:天明本眉簽“舊‘舍’下有‘上’字,刪之。” 北宋景祐本《季布傳》作:“之魯朱家賣之,朱家心知其季布也,買置田舍,廼之雒陽見汝陰侯滕公。”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之魯朱家賣之,朱家心知其季布也,買置田舍,上廼之雒陽見汝陰侯滕公。”龖案:“廼之雒陽”有前“上”字,或是唐前古本原形,天明本從今本刪之不必! |
P369頁 《漢書治要》“夫獄市者,所以幷容也。今君擾之姦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夫獄市,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姦人無所容竄,反且爲亂,秦人極刑而天下叛。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無爲,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參欲以道化爲本,不欲擾其末也。)”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反’作‘久’。” 北宋景祐本《曹參傳注》作:孟康曰:“夫獄市者,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姦人無所容竄,久且為亂。秦人極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師古曰:“《老子》云:我無為,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參欲以道化為本,不欲擾其末也。” |
P369頁 《漢書治要》“夫獄市者,所以幷容也。今君擾之姦人,安所容乎?吾是以先之。(夫獄市,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姦人無所容竄,反且爲亂,秦人極刑而天下叛。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無爲,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參欲以道化爲本,不欲擾其末也。)”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反’作‘久’。” 北宋景祐本《曹參傳注》作:孟康曰:“夫獄市者,兼受善惡,若窮極姦人,姦人無所容竄,久且為亂。秦人極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師古曰:“《老子》云:我無為,民自化;我好靜,民自正。參欲以道化為本,不欲擾其末也。” |
P369頁 《漢書治要》“參輙飮以醇酒,度之欲有言復飮酒,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開謂有所啓白。)”案:天明本眉簽“‘開’舊作‘關’,改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參輙飮以醇酒,度之欲有言復飮酒,醉而後去,終莫得関說。(聞謂有所啓白。)” 北宋景祐本《曹參傳》作:“參輙飮以醇酒,度之欲有言復飮酒,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如淳曰:開謂有所啓白。)” |
P373頁 《漢書治要》“勃旣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也。”案:天明本眉簽“舊無‘嘗’字,補之。”元和二年銅活字本作“勃旣出曰:吾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也。” 北宋景祐本《周勃傳》作:“勃旣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也。” |
P377頁 《漢書治要》“爲人刻印,刓而不能授。(刓斷無復廉鍔也。)”案:紙本無眉簽,早稻田藏天明本眉簽:“註‘刓’作‘刻’。” 北宋景祐本《周勃傳》作:“爲人刻印,玩而不能授。(孟康曰:“刻斷無復廉鍔也。”臣瓚曰:“項羽吝於爵賞,玩惜侯印,不能以封人。”師古曰:“《韓信傳》作刓,此作玩,其義各通。孟說非也。”)”龖案:由顔師古《注》知“刓、刻”一義,蓋魏徵等所見本作“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