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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里的十月

发布者: 鱼羊之鲜 | 发布时间: 2014-9-6 16:56| 查看数: 4882|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鱼羊之鲜 于 2014-9-6 17:00 编辑

       在关于“十之余”的帖子里我提到十月的拐点问题,本来想接着那一贴占楼再谈,细想了下,这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就开另贴。由于论坛没有专门的诗经版区,自己阐述的问题又和历法有些沾边,就自行发在这里,也请版主莫怪。好了,闲话少说,进入正题。

     《易》说: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
      既然天数和地数都有现成的数字来应对,那么,月份的数字能和天数、地数对应起来吗?如果能对应的话,我想十月这个拐点可能就会解决《七月》的一个疑惑,即为何《七月》那么强调十月,而甚至没有提到十一月和十二月(本人暂认同十二月历)。
     《易·系辞上》: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我们知道,月份的十二支以阴阳来分派所属,其理论也大概就是此类。那么,我们推测一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对应天数,二月、四月、六月、八月、十月对应地数。真的这样吗?我们进入《七月》来举例一一说明。
    《七月》开篇就有两句套语式的起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按照上述的推测,此两句月份都对应天数,那么“流火”与“授衣”都是针对“天”来说,流火自然是天象,不用多说。授衣是天象吗? 毛传:“九月霜始降,妇功成,可以授冬衣矣。” 马瑞辰通释:“凡言授者,皆授使为之也。此诗‘授衣’,亦授冬衣使为之。盖九月妇功成,丝麻之事已毕,始可为衣。非谓九月冬衣已成,遂以授人也。” 孔颖达疏:“可授冬衣者,谓衣成而授之。”
    既然“授冬衣”之事最初可能只是个祭祀的意向(礼),我想很可能就是“天授”,因为“授”是有上给予下的意思,后来朝廷授予官员衣物也大概学天而已,而且“授衣”并非地中之物候,所以暂且认为授衣是和天有关的词语。这样七月和九月就成了《七月》开篇以“天数”来首述,其所表达的现象也应该和天相关。
     开篇起兴后,就是一之日、二之日等,这些我暂认为是日子,所以这里先放一边。
     第二次以“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开始,紧接这就是“春日”和“蚕月”,这个春日出现了两种现象“鸣仓庚”和“采蘩”,因为“仓庚鸣”是《月令》仲春、《夏小正》二月物候,也该认为这个月约为二月。而“采蘩”在《夏小正》里也应该是二月出现的物候之一,那么,就像学者们推断的那样,春日为二月应该问题不大。这个月出现了我认为是两种不同特性的物候,等解释完下面的月份,再做分析和结论。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后面有蚕月,一般认为蚕月是三月,但是否有指四月的可能性呢?因为“条桑”一词,我倒觉得是《月令》孟夏“以桑为均”的意思,孔疏引正义曰:以桑为均者,言收税之时,以受桑多少为赋之均齐,桑多则赋多,桑少则赋少。可见条桑应是条理、检阅桑之多少的意思,为的是后面供赋做数量依据。斧斨和远扬可能是针对近郊的什一税而言而非伐桑,要是伐桑就会和季春“无伐桑柘”相矛盾。

现列出除“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外所有出现月份的句子: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
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

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
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
九月肃霜,十月涤场。

       这些句子的排列似乎是《七月》作者有意为之,其顺序和节奏也是很有讲究。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七月》前半段绝大多数的奇数(阳性)月份,几乎是非植物类物候,而偶数(阴性)月份则是植物类物候(包括与之相关农作的活动,如筑场圃)。如鸣蜩、肃霜分别为五月、九月的物候;秀葽、萑苇与其获、陨萚、纳禾稼与涤场分别对应四月、八月、十月的物候。奇数月份被《七月》作者选择成鸟虫和天气天象类的物候,偶数则是植物类物候,这种分类法我认为不是偶然的。
    当然,还有例外,比如中间一段“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和“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两组(后两组由于相近而合成一组)。这样分组似乎也可以成为作者有意为之的证据,因为前一组都为非植物类物候,而后一族则全为植物类物候。这样看来、《七月》当中的句子无论奇数月份还是偶数月份都被刻意分成两组特性不同的物候来叙述,作者刻意而为的意图很明显了。那么,我们可以这么认识《七月》:这首诗歌的月份用奇、偶来做理论架构,其对应的物候也自然分列成两种(这些月份物候的分类方法只有“九月筑场圃”是个特例,原因不太明朗。如果把涤场读为涤荡或条畅,似乎又变成天气类物候,而非场圃的解释了,这就对应“肃霜”,与筑场圃、纳禾稼构成类比。但涤荡是否是王国维的想当然还是有所证据,没有细查,也就不作为论据出现。至于春日,也就包含了两种特性不同的物候,或许是避免纷乱和疑惑,就把二月直接说成春日了,甚至“春月”都没有使用。这也就不和所推有太大矛盾。蚕月条桑如果是四月的农事活动,也就符合自己上述推测。)。
    如果是这样分类比对,《七月》里的句子结构就一目了然,先是按照奇数偶数的类分法来叙述相关气候和劳作,然后是按照不同特性的物候来分组叙述,最后以劳作完成后的饮酒欢歌做结尾。

    《七月》在十月份就截至叙述后面的月份,应该和当时对阴阳或天地之数的考虑有关,因为地数终于十,十月,所有土地长出的植物及其果实都要收敛、藏起。所以以农作为重点的诗歌在此结束按月顺序的叙述于理相合,取代之的就是一之日等句子了。在十二月蜡祭、祭社、祭田,也是这个原因,社与土的联系不用说大家也明白。那么,不是其他学者推断的那样因为没有十一月、十二月而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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