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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本体•道体

发布者: 质文刚柔 | 发布时间: 2015-8-22 07:37| 查看数: 1554|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据百度搜,最佳答案:如若说中国第一本本体论应是《道德经》。《道德经》的核心思想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之道,就是本体论?符合中国哲学史的逻辑真实吗?
从存在意涵分析,道连接着体,道与体不可分解。终然如此,道与体分属不同的哲学范畴,有各自的哲学意涵,有各自要解决的问题,有各自不同的逻辑本源。
道的意涵,极简单,道者,路也。社会运行之路,民所共由之路,也是人类认知与践行的一定之道。道的本质意涵致广大而尽精微,需要极深而研几,探赜以索隐。正因为一定之道,有一定之理,成一定之理道矛盾体。一定之理,有一定之性即理,非宋明理学理在气先的“性即理”,成道德先验拘囿人的心性认知之“性即理”,“浑然与天地万物同体”,“合乎天而不因乎物”的“性即理”。而是心性成认知所以然的理在气中,进而是智神心性成神明所以然的理在神中,存在的意识与思维矛盾逻辑成一定之“性即理”。一定之道,接一定之本体。道与本体有各自的哲学意涵及相关性的哲学问题,两个范畴连结成范畴体,即一定之道体,成形一定之理道,理势天也。势,道体运行之势也,惯性力与定向力的自然与人为成矛盾理一。
一、道,一定之路,存三个基本元素:物、事、人。民所共由,道必要解决人类切身问题:生存与发展。那么,道的逻辑本原是什么?物物,人为主体的社会活动方式,促成天地万物化生。荀子说:“精于物者兼物物,精于道者兼物物”。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分类,其共同性的座标就是道的逻辑本源:物物。此点,在孔儒发展系统的理论体系中,十分明确。船山也认为,始以建中,万目从纲;终乎大始,大中涵化,“推而准之于无穷,皆是物也”。从中庸本体论角度再次论证道的逻辑本源就是物物。
物物的人文理论,就是心性唯物。心性唯心,与心性唯物的歧见在于,停留生存角度,而不是发展天理人欲角度,“存天理,去人欲”,理欲对立不相容,所以成道德先验,“以心控身”的道德内修。心性唯物与心性唯心都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唯物之德,道德之得与物质之得并行不悖,兼者则全,如《易传》的富有大业与日新盛德就是兼者则全,人道理欲与天道体用也是兼者则全的天人合道,也是船山提出“乘乎气而不逐于万物之变”的哲理所在。唯心之德,以道德心抑压物质心,心物失衡的道德内修。此思路滑坡下去,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庄子道教接壤了。以质文心性论德者得也,人性自然与心性人文之间的矛盾平衡,君子心性的文质彬彬,社会质文的合道合体,就是唯物的质文心性;文胜质则史,是唯心的质文心性;质胜文则野,是人性退化,返回动物源的质文心性。道之德,引出三种不同性质的质文心性,引出三种不同道与道心的因果路。
二、本体论。如果说,道是哲学抽象,那么,本体论属哲学具体。在道之三元素基础上,组合成本体论三元素:事物、人事与心性。事物,道的物物本源,限定条件于事,事物范畴有客观之自然属性;又是人为成人化的事物属性,“事物,人也”。随着理之屈伸与顺逆,势之轻重成可否,事物运势也有正向与负向的因果路,理势自然;顺天应人的理势自然而必然,受道之物物的逻辑本源而限定,事物的客观必然性。事物,成为人类认知与践行的对象,人的本体论当撇除事物范畴,成心性人事两范畴连结的本体论。儒家本体论,就是心性人事的本体论。按本体论的逻辑构成要素,《道德经》全文,有那个范畴属本体论逻辑?那一段文字是论述本体论理论?老子的道法自然观不存有本体论逻辑。道法自然观的本体论不在《道德经》,是宋明理学的中庸本体,中为心体,庸非用,乃守常,“渾然与天地万物同体”,不是道法自然的本体意涵?儒道合流的道法自然。《道德经》只有道而没有体,宋明理学即有道,也有体。道体论的性质是“合乎天而不因乎物,则执其常而不达于变”,“则守其常以为明,而不协于芚愚之化”。《道德经》非本体论,严格来说,《论语》、《孟子》、《荀子》,都不具属本体论逻辑,极正常事。早期儒学,更多论理是道与道心的心性理论,如仁礼、中庸、质文,以及性命学,等等。然而,正是此类心性范畴,为后儒推向成本体论范畴。仁礼心性同属仁礼本体;中庸心性则演绎成中庸本体论;质文心性,与刚柔合道,成为本体论的心性部分;性命学,更以归属成本体论完全的性命学,“循理而应乎事物”的性命学,易简理得的性命学,道心统性与人心统性成矛盾理一的神化性命学,蕴涵本体论性质的性命学。传统哲学史第一本本体论不在《道德经》,在《易传》。本体论不会出现在天地人同、道法自然逻辑中。《易经》天地人同,卜筮问天意,天意代人事,具有本体论之哲学萌芽。天地人同逻辑,文明走向成文化传承的更新路,就是天地人参。主体参与,成名符其实的本体论。《易传》三道三才,礼本体即刚柔地道与阴阳天道的主客合一;仁义人道融入,成仁礼本体论了。《易传》,尤其是《系辞上传》,透彻论理的就是本体论之理论逻辑。《易传》书出何时代?考据学去考证,诠释学去论证,思想演变的逻辑循序。研究本体论的《易传》,出自荀子后,汉武独尊儒术前,是秦汉之间的儒学经典,符合儒学逻辑的演变循序。从《易经》的天地人同走向《易传》的天地人参,文明走向的文化传承,非老子执古守常的道法自然。《易经》的天意代人事,存有本体论的哲学萌芽;《易传》的天地人参的三道三才,成确确切切的哲学本体论了。
进入君主专*制时代,《易传》本体论因专*制儒学异化,产生儒道合流成道法自然的本体论,中为心体庸守常的中庸本体论。续而有更高复归,《易传》本体论提升为中为体,庸为用的中庸本体论,与宋明理学性质不一样的中庸本体论。
本体论要解决什么问题?道义问题。在《易经》时代的群体生活,得到的物质,即使量少,忍住饥饿,也要维持公众生存。群体生活有动物性渊源,食物分享也有动物性渊源。转折到孔儒,包括《易传》,道义逻辑就是仁礼心性,船山的理欲不二。
本体论的逻辑本源是什么?《易经》时代逻辑所清晰的是合群明分,荀子有同此论理:“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清晰不过了。合群明分的本体论逻辑本源之深化,是仁礼本体。仁心统同,礼义明分;各正性命,性命分殊。即是明分的礼本体,道德观融入的仁礼本体,也是神智融入而导向的仁礼本体,方是真真切切、付与实践验证成理性务实的礼明分。
礼明分有二方面,一是社会分工方面,易简理得的性命学,即尊卑定位的性命学,非尊卑定理的性命学。尊卑定位,即使在最理想的国土,高度民*主国家也是客观实在,“天之所齐,不待齐也”。道德齐人心,无法齐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尊卑定位,易简理得的职能性与道德性,各正性命、性命分殊的“不待齐”。尊卑定理,以理杀人,践踏了易简理得的性命学原理,践踏了“循理而应乎事物”的性命学原理,是君主专*制制度的文化衍生物,专*制文化的客观实在。“天之所弗齐,不可齐也”。否定尊卑定位而强求平等,可以吗?只能有人格与人*权尊严的生存选择权之平等,机会平等与条件平等。尊卑定位的性质是强调平等,成文化传承,如荀子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可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之卿相士大夫”。尊卑定理是践踏人*权及生存权的平等,必须批判。尊卑的逻辑义理当正本清源。
二是社会分配方面,同属是“天之所弗齐,不可齐也”,贵贱贫富之间的差距,也是社会的客观实在,“不可齐也”,但是,无限制而扩大差距,还是尽成限度而缩小差距,所涉及到“以人欲见天理”,公平、合理的社会原则性问题,即是形上道,君子义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形上学,思想体系的文化正义论。以“人欲见天理”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相关联于“以天理达人欲”的“胜物”原则,道的逻辑本源之物物,是发展经济为硬道理之人道逻辑前提。
合群明分之本体论逻辑本源的深化,演绎成仁礼本体的礼义明分,各正性命;以及人道理欲的公平、合理;人*权尊严的平等观,等等,还原于道的逻辑本源之物物。也是实践理论具体化的本体论,回应哲学抽象之道(理道),成抽象与具体合一的道体逻辑,非“道是本体”的论理逻辑可以表述的。
三、道体,道之抽象与本体之具体联结成更高意境的哲学范畴,也具备三个基本元素:人、天、物。我的主题贴:《历史与逻辑统一性原理的哲学圆圈》,论述船山有关人、天、物总体关系的四个模式,除“专于己而不通于人”的模式外,其它三个模式分别是:“通于人而未合于天”;“合于天而不因于物”;“始奏以人,中奏以天,终奏以物,均一之化备焉”。三个模式依儒家思想演变的逻辑循序而出现,表现为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的圆圈过程。道体的逻辑本源,即有道之物物的本源逻辑,也有本体论之合群明分,仁礼本体的本源逻辑,精纯成道体的逻辑本源是:顺乎物则的“终奏以物”。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顺乎物则的活化心性,成动力源的“始奏以人”;限定条件与活化心性成矛盾理一,制度环境造人与文化造就心性的“中奏以天”。总体理念是:有为自然的人、天、物总体成均一的自然之化,自然成必然的理势天也;文化传承之文明自觉,大中涵化成继善成性一定之理道。
“中为体,庸为用”的中庸本体论是船山提出来的,道体逻辑的人、天、物总体理论,是船山探究出来。船山学对孔儒学文化传承之理论*功夫深广度,显然其在儒学地位的重要性。代表着儒学的最高水平,成为中西会通、古今转换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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