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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之考辩(原创)

发布者: 一经一经 | 发布时间: 2020-1-9 11:03| 查看数: 2704| 评论数: 17|帖子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0 00:00 编辑

       孔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孔子的《论语》是一部珍贵的古代文化典籍,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其中不少的至理名言,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影响了千秋万代。孔子不但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今天全世界已经建立了二百多座孔子学院,孔子文化必将在全世界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对孔子《论语》的解释,特别是对有争议的解释,如果是错误的就应该进行纠正。对《论语》中“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怨。”(简称:‘唯女子……’句)这句话该如何解释,争论已久,各种解释似乎都有道理。于是有人主张,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是越解释越糊涂,不如任由个人解释,没有必要对这句话进行深究。此种不负责任的主张,将会给孔子的声誉带来永久的损害。我们认为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是一个理论上的重大问题,这个问题对孔子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唯女子······”句进行口诛笔伐直到近代才开始。而到了现代因为“唯女子······”句骂孔子的人才多了起来。这些骂孔子的人其实对孔子并没有深仇大恨,而是出于思想不同,学派不同,立场不同,观点不同,还有就是误会。两千年来对《论语》的解释有一些是错误的,这些错误的解释直接影响了对孔子的评价,更重要的是曲解了孔子的思想。还有《论语》现在的文本是否就是孔子弟子原来的文本是值得怀疑的。
       朱维铮先生说过:“今天我们读到的本子经过了两次大的改造,一个是西汉后期,汉成帝的老师张禹编定的《张侯论》,有21篇;又过了200年光景,到了公元二世纪中期,有一个博学而影响很大的郑玄(字康成,中国第一位经学大师),他以《张侯论》为底本,根据不同版本进行点校,就是“我认为这里该用这个字、该这么分章”,他把《论语》的今本给定下来了,而且两汉间对《论语》不同解释的结集,也是他。郑玄死后不到一百年,何晏把郑玄的本子及其反对派的意见编成了《论语集解》。何晏后,南北朝时代,有一个叫皇侃的,受了佛教的影响,编了一个《义疏》的本子。到了公元八九世纪,唐代的韩愈、柳宗元有点像原教旨主义,他们对郑玄、何晏的本子都持怀疑态度,要回到原典”
      我同意朱维铮先生说的,今天我们读到的本子经过了两次大的改造,在这二次改造的过程中会不会对原始的文本进行修改,是值得怀疑的。单从“唯女子……”句来说,是在何晏《论语集解》中才出现的,而何晏《论语集解》是以郑玄的《论语注》为基础的,《论语注》没有对该句的注解。宋本《论语集解》八家注也没有对该句的注解。《论语》中是否真有“唯女子……”句现在看来也是一个迷,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暂时将它作为一个悬案,留在以后去破解。现在则只能认为在何晏《论语集解》以前有“唯女子……”句的《论语》本佚失了。
       历史上第一个批判“唯女子······”句的人,是太平天国女状元傅善祥
      傅善祥是金陵(今江苏南京)人。出身出生于南京一书香人家,父亲开馆授学。您四岁学儿歌,五岁习楹联,六岁读三字经,七岁诵百家姓,八岁吟千家诗,长成后竟然饱读诗书。太平天国三年(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定都天京。不久开设“女科”,破例允许女子参加考试,参与朝政,体现男女平等。得到天王同意.洪宣娇任主考官,副考一位是安徽人王自珍;一位是湖北人张婉如。文章题目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傅善祥考试时,在文章中引经据典,力辟女子难养之说,洋洋洒洒,极具力度。据考证,傅善祥不但是历史上第一位女状元,而且是第一位批判孔老夫子“唯女子······”句的人。只可惜现在已经没有办法读到傅善祥的大作了。
       难道在傅善祥之前没有人批判过孔老夫子的“唯女子······”句吗?
       从战国时代开始到清朝咸丰三 年这二千多年间,有许多学者著书立说对孔子的《论语》进行质疑或质问。但却没有一个人对“唯女子······”句进行质疑。比如老庄、荀况、王充、李贽、王夫之。更多的学者对“唯女子······”句不进行注解,比如韩愈、苏轼、程颐。
      我的眼中孔子是一个有学问的善良老人家。我不是孔子的崇拜者,但也不是反对者。我会用证据来说话,用证据证明“唯女子······”句的真正内涵。
      我是在批林批孔时期认识的孔子,并且做了一回批林批孔的先锋。当时的批判纯粹是盲目的起哄。批判最多的就是“唯女子······”句。对农民来说批判“唯女子······”比批判“克己复礼”更容易让人接受。
      经过几年潜心研究,对《论语·阳货》中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有了一个新的突破。为解一句话,读了百部书。书类涉及国学类、历史、风俗、传记等等。但书海浩瀚,学无止境,还有很多关于《论语》的书未能拜读。为与天下所有的国学大师,专家学者,国学爱好者互相切磋,在此向各位请教了。
       自汉朝以来,许多学者在解释“唯女子……”句时,玩的都是文字游戏。历史上除朱熹外还没有人能够理解“唯女子……”句的真正含义。世上的文人在错误的解释中没有勇气改正错误,朱熹的解释基本上是正确的,但还是被后人曲解了。所以造成了现在“唯女子……”句任人曲解的尴尬境地。
     2006年梁枢与 郭齐勇(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李宗桂(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有一段对话是这样的:
     郭:首先是关于对女性的看法,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我们一谈到儒家和孔子,人家首先就会马上想到、脱口而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李:“五四”以来对于儒家思想确实是否定得非常之多,包括刚才齐勇兄引的这句话,经常被用来作为儒家蔑视妇女的一种罪证。鲁迅先生就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孔夫子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忘了他的母亲也是女的。这个就很尖锐。(笑)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有一些文章对这句话进行重新诠释,但是,多少年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已成为一种文化认知的传统。你很难用几个学者的考证把它纠正过来,颠倒过来。
      两位教授的对话是很实际的。多少年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已成为一种文化认知的传统。你很难用几个学者的考证把它纠正过来,颠倒过来。 经过几年的努力,对“唯女子……”句的研究,终于有了不同于前人的结果。我主要是想用推理的方式,一层一层地拨开蒙在“唯女子……”句身上的外衣,露出其本来的面目。为使“唯女子……”句的解释更加准确,请全国的国学爱好者和专家学者提出问题我将把各位提供的资料补充到文章中去,使“唯女子……”句的解释更加准确完满。
        最早解释孔子《论语·阳货》中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人是南朝梁儒家学者皇侃。
        皇侃,生于公元488年,又叫皇儡,吴郡(郡治在今江苏苏州市)人。自诩南朝梁儒家学者,世人冠以经学家名。皇侃是青州刺史皇象的九世孙。曾任国子助教、员外散骑侍郎。少好学,师事时之名儒会稽贺塌。精通儒家经学,尤明"《三礼》学"和《孝经》、《论语》。撰有《论语义疏》十卷,略于传统的章句训诂和名物制度,而多以老、庄玄学解经。故虽然皇侃一生为《论语》付出甚多,终未能进孔庙陪伴先师,实为憾事。
      皇侃的《论语义疏》至南宋时亡佚。清乾隆间从日本引回,收进当时所编的《四库全书》中;另外,清代的《古经解汇函》中亦有刻本,这是南朝经疏仅存的一部。本人另撰有《礼记义疏》、《礼记讲疏》、《孝经义疏》等,均佚。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有辑本。
皇侃注疏《论语》以何晏集解为底本,又参考江熙等十二家注释,写成《论语义疏》。此经过在《论语义疏》篇前《论语义疏叙》中都有叙述。现《论语集解义疏》十卷藏于国家图书馆,可以为证。
       为编撰《论语集解义疏》,皇侃参考、引用了大量前人的论述。包括包威、周氏、孔安国、郑玄、何晏、江熙、王弼、王郎、卫权、袁氏、等人的注解。并参考晋·杜预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传》“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八字作《注》曰:“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南朝·宋·范晔(yè)《后汉书·杨震传》之《疏》曰:“夫女子小人,近之喜,远之怨,实为难养。”
      在皇侃以前只有三国魏玄学家何晏对“唯女子……”句做过不完整的解释
      何晏生于公元193年。三国魏玄学家,字平叔。南阳宛县(今河南南阳)人。汉大将军何进之孙。曹操纳晏母为妾﹐晏被收养﹐为操所宠爱。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美姿仪而绝白”﹐喜敷粉﹐“行步顾影”﹐人称“傅粉何郎”。娶魏金乡公主。为人好色﹐服饰拟於太子﹐被魏文帝曹丕所憎﹐称为“假子”。另有贬辞说何晏好修饰,耽情*色,服五石散,聚浮华客。晏性骠矜,故为文帝曹丕所恶,长期不得任用。自此,除了谈玄,便是饮酒,再就是与女人厮玩。故黄初时无所事任”。曹爽执政,方得重用,擢为散骑侍郎,迁侍中、吏部尚书 。后被司马懿所杀。但何晏为尚书时所著的《论语集解》却为后人留下了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
       何晏虽然和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光禄大夫臣郑冲、散骑常侍中领军安乡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顗共同编撰《论语集解》,现在成为存世最早的单集解本。但篇中未对孔子阳货篇“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句做出完整的解释。现将现存于世的著作给做一个证明。
        《开城石经论语》为唐文宗开城二年所刻,有“唯女子……”句。无注解。
        正平版《论语集解》,书中没有“唯女子……”句。
        唐写(唐朝唐懿宗时期)《论语集解》、上海涵芬楼正平版《论语集解》;1949年出版的《论语集解》影印本二书中有“唯女子……”句,均无注解。
        宋本何晏《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论语》中关于“唯女子……”句的注解只残留四个字:“(远)于万反”。
       元邘郡覆宋本《论语集解》中关于“唯女子……”句的注解只残留七个字:“(近)去声,(远)于万反”。
       从这里看《论语集解》对“唯女子……”句是没有完整注解的。虽然《论语集解》是现存最早的单集解本,在唐朝以前被定为《论语》的标准注解。《论语集解》没有对“唯女子……”句做出解释,
   
      《论语》是孔子去世后经他的弟子和多代再传弟子于战国初期汇辑成书。《论语》一书在公元前213年秦始皇焚书坑儒时遭到了毁灭性的灭失,到西汉董仲舒在公元前134年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有近80年的断裂期。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西汉时期有三种《论语》流行,一是《古论》,二是《鲁论》,三是《齐论》。西汉末年,张禹将《齐》《鲁》两种本子融会,成为后来的官方定本,也称《鲁论》,后统一于东汉郑玄。定州汉墓出土的竹简《论语》可能为《鲁论语》。现存郑玄的《古文论语》是最早的《论语》本了。由于汉以前对《论语》的注解有一个断裂期。在这个期间讲解《论语》的书没有流传下来,而且断了一个更重要的传播渠道“师传”。现在可以客观的说对《论语》的注解是从汉朝以后开始的。
       汉以后孔安国、马融、包威、周氏、陈群、王郎、周元烈、王肃诸家对《论语》的主要注解均已佚失,流传下来的也是断简残篇。郑玄的《论语注》也有很多的残缺。为了进行考证辨别,所以对现存古本《论语》中“唯女子……”句进行了一个了解。
      郑玄的《古文论语》(宋朝王应麟辑)及《论语注》书中没有“唯女子……”句。
      定州汉墓出土的竹简《论语》,可能为《鲁论语》,书中没有“唯女子……”句。
      宋本《论语集解》八家注,有孔安国注论语473条、包威195条、何晏144条、郑玄113条、马融133条、王肃40条、陈群3条,其中均无“唯女子……”句的注解。
      魏晋以后又有王弼、王瓘、郭象、虞喜、李兖、范宁、袁乔、江熙、颜延之等人对《论语》进行注解,但这些注解也已佚失了。虽然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有部分辑本,但均无“唯女子……”句的注解。
       看来“唯女子……”句”是在何晏《论语集解》中才出现的,而何晏《论语集解》中虽然有解释“唯女子……”句”的零星字句,但不足以说明何晏的《论语集解》对“唯女子……”句”有完整的解释。
       现在只有南北朝时梁朝皇侃著《论语集解义疏》一书流传了下来,这部书成了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第一部著作。
这从《论语集解义疏》中就可以看出来。
       孙钦善先生所辑《论语》四部要辑注疏丛刊(1992年商务印书馆)一书,对此有过说明。
       孙钦善先生,笔名闻贤,男,1934年3月出生,山东乳山人,汉族。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所长,兼任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
        孙钦善先生所辑《论语》四部要辑注疏丛刊(1992年商务印书馆)中说明,《论语集解义疏》的注解“凡不标姓名者为皇侃本人所解,内容包括引证、训诂、串释和他人之说。”
       根据孙钦善先生所言,我在《论语集解义疏》中发现皇侃注解《论语》的内容时,只要是引用之句,皇侃都要标明姓名。这说明皇侃在论证上还是一个很严谨的学者。按这样分析,他在解释“唯女子······”句时没有标明此句出于何人,就可以认定此句的解释是他本人的意思。正所谓冤有主,债有头。所以“唯女子······”句的解释起于皇侃,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也很有可能皇侃解释“唯女子······”句的思想受到过前人思想的影响,但皇侃以前所有的《论语》注解均已佚失,而无从考证。这样皇侃是不能证明他的思想是源于前人的。
      对参考晋·杜预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传》:“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八字作《注》曰:“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之《疏》曰:“夫女子小人,近之喜,远之怨,实为难养。做何解释?
       杜预和范晔所说,虽然从文字上看和夫子所说有相似之处,但从内涵上却有实质性的不同。而且杜预和范晔所说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解释“唯女子······”句。所以他们的解释和“唯女子······”句没有解释和被解释的关系。既然没有解释和被解释的关系,就不能说明皇侃所说是引用于前人的思想。(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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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9 13:14:58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0 00:14 编辑

     关于“不恭顺论”

   皇侃著《论语集解义疏》是现存于世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第一部著作。“唯女子······”句的解释起于皇侃是确凿无疑的。皇侃的解释无论是否受到过前人思想的影响,只因皇侃以前解释“唯女子······”句的《论语》书均已佚失,而无从考证。这样皇侃是不能证明他的思想是源于前人的。
   梁朝皇侃在《论语集解义疏》中对何晏的《论语集解》进行了注释。在解释“唯女子……”句时,皇侃是这样说的:“子曰:至有怨。云子曰。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故其意淺促,所以難可養立也,此難養之事也。君子之人,人愈近愈敬。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爲不遜從也。君子之交如水,亦相忘江湖,而女子小人,人若遠之,則生怨恨,言人不接己也”。
为对皇侃之说进行分析,现将皇侃的解释用白话文翻译如下:
      译文:孔子所说的这句话到有怨。如此孔子说。在芸芸众生的人中女子与小人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因为他们心胸狭小,所以是不容易对待的。对待她们是很难的事。有道德的人,越接近他们越感到他们的可敬。而女人和无德之人,你亲近她们,她们对你亲近的态度却不庄重不顺从。君子之交淡如水,分开后便会淡忘,而女子小人,你要疏远她们,她们就会生出怨恨。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说人与己交往,交情之事。
      对特殊的词句我做一下重点解释
      “竝禀阴闭气多”:“竝(并)”一齐之意。“禀”承受,旧指承受于天的自然命运和体质、气质。孔子以后的儒家思想认为:人“禀天地阴阳之气而生······阳为仁,阴为贪。”(《白虎通义·性情》)阳为善,阴为恶。阳为好,阴为坏。
     “阴闭气多”古有“阳开阴闭”之说。阳开,指春夏到来。阴闭,则指秋冬到来。秋冬到来会产生阴气,秋冬的阴气是阴煞之气。阴代表恶、贪。阴闭气多在这里是指女子与小人身上有坏、恶、贪的思想就像秋冬的阴煞之气那样多。
     “相忘江湖"出自《庄子》,是孔子求问老子时老子说出的一个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 。
     “言人不接己也”。接,交往,交情。君子之接如水。——《礼记·表记》
      对皇侃之说进行分析、解释、翻译后,我们暂时先放一放对他的批判,而看一下皇侃之说对后世的影响。
      皇侃以后,由于佛教和道教的发展,儒教处于了低潮。到唐朝初年,儒教才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唐朝的陆德明在注《论语集解》“唯女子……”句时,则完全引用了皇侃《论语集解义疏》 一书中的原话。
   唐朝的孔颖达集儒家诸家之说奉敕编撰了《论语正义》,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引用后汉杨震列传语:“夫女子小人,近之喜,远之怨,实为难养。”又引用晋时杜预《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 “女德无极妇怨无终”。注曰:“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己。正義以為此女子難養之意,以養為待也。此古今之通釋耳”。
      到了宋朝,对四书五经的注释达到了空前的辉煌。 北宋经学家邢昺对何晏的《论语集解》进行了注疏。
邢昺对“唯女子……”句的解释为:“此章言女子及小人皆无正性,难畜养。所以难养者,以其亲近之则多不孙顺,远之则好生怨恨。此言妇子举其大率耳,若其禀性贤明若文母(周文王之妻,武王之母。西伯治外,文母治内,德政流布,风化大兴。)之类,则非所论也。”北宋经学家邢昺将“不孙”解释为“不孙顺”。
   朱熹在《论语精义》中列举了宋朝五位儒者对“唯女子……”句的解释。这五位儒者除范如圭外,谢、杨、侯、尹均是二程弟子。
   范曰:“女子小人之情惟圣人知之,自古至今不能易也,故君子以为戒而不近焉。”(范如圭《……》)
   谢曰:“此君子以为戒而不严也。”(谢良佐《论语说》)
   杨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故男女有别而不相渎。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失如是则不孙之兴远矣。”(杨时《三经义辨》)
   侯曰:“女子小人不安分,故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侯仲良《论语说》)
   尹曰:“故是以君子远人不恶而严。”(尹崞《论语解》)
    宋朝邢昺前后的大儒们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基本上都是以皇侃的理论为骨架来解释的。因为他们将孔子“唯女子……”句中“近之则不孙”的“不孙”解释为不恭顺,所以,我从他们解释的意义上给这种理论起名为“不恭顺”论。
   邢昺之后,宋朝的朱熹则否定了前人对“唯女子……”句的解释。朱熹在《四书或问》中解释说“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远之,唯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说皆失其旨也。”
       “诸家说皆失其旨也。”朱熹的解释其实是对魏晋以后的“唯女子……”句注解的一种怀疑和否定。
   朱熹对《论语》也进行了注释,而且在理论上与皇侃和邢昺多有冲突。在《四书集注》中对“唯女子……”句解释如下:“近、孙、远,并去声,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意思是君子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这样就可以避免“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两种祸患的产生。对朱熹的观点我把它定义为“臣妾论”关于“臣妾论”我们将另行说明。
    明代以后的科考,必以四书章句为题,而四书之解,又必宗朱熹为是。至此,“不恭顺论”处于销声匿迹的阶段。直到六十年代,TW学者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对“唯女子……”句做了解释,“不恭顺”论才又死灰复燃。
    曾有妇女就此问题向TW学者南怀瑾先生求教,南先生无可奈何地说:“有几句话先要向妇女们道歉。我先前讲《论语》就讲过的,有一次一个妇女团体要我去讲中国文化,就有一位提出了这两句话来问我。我说我不敢说,我说你们不要上来打我。他们说不打,我说你们不打,我就说赞成孔子的话。这是没有办法替妇女们辩护的,孔子说女人与小人最难办了,对她太爱护了、太好了,她就恃宠而骄,搞的你啼笑皆非,动辙得咎。对她不好,她又恨死你,至死方休,这的确是事实,是无可否认的天下难事。但问题是世界上的男人够得上资格负利于小人罪名的,实在也少之又少,孔子的这句话表面上骂尽了天下的女人,但是又有几个男人不在被骂之列呢,我们男士在得意之余,不好扪心自问一番。”(摘自南怀瑾《论语别裁》)
   文革中的批林批孔的运动,使“不恭顺”论发展了起来。到今天,已有几十部现代学者解释《论语》的著作出版,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的解释,基本上是以“不恭顺”论的基本观点为基础进行翻新的。比如:
       中华书局于1974年11月正式出版的《〈论语〉批注》是这样翻译的:孔子说:“只有妇女和小人是很难养活﹝和对付﹞的,﹝对他们﹞近了就会无礼,对他们远了就会怨恨。”
      这个解释从当时的历史原因出发是为了批判孔子。
有一篇批判文章是这样说的:“包括广大劳动妇女在内的劳动群众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但是孔丘却颠倒历史,混淆是非,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奴隶主养活了奴隶、妇女和其它劳动人民,这是极端荒谬的。孔丘对妇女极端歧视,把妇女和奴隶同等看待,拼命鼓吹“男尊女卑”的谬论,其目的正是为了挽救和恢复当时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奴隶制宗法等级制度。孔老二这种歧视妇女的FD观点为历代FD的封建统治者所继承,他们加以发挥,提出“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剥夺了广大妇女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权利,使她们沦为奴隶和附庸,给妇女捆上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极大的绳索,使她们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生活上受虐*待,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这一切罪恶的思想根子,就在孔老二身上。”
      这种肆意诋毁式的“口诛笔伐”,使此章本意遭到了严重的歪曲。但没有想到的是文革以后对孔子重新评价开始后,我们的专家学者们仍然沿用了文革时《〈论语〉批注》中的解释。
     杨伯峻先生是文革后较早为《论语》做注解的人,他在《〈论语〉译注》的译文中这样写道:“孔子道:‘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难得同他们共处的,亲近了,他会无礼;疏远了,他会怨恨。"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难养的,亲近了,他们就不知道逊让,疏远了,就会怨恨你。”(《儒家经典·论语》)
2003年,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中国传统文化经典文库,该文库收集了古代传统经典文章共四十部。其中在《论语》中对该句的解释为:“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伺候的,太亲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太疏远了,他们就对你怨恨。”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以养用的,亲近他们,他们就不知道恭顺,疏远他们,他们就有怨气。”(《论语》中华书局 2006年版)
     “只有女子与小人难得和他们共处,亲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疏远了他们就对你怨恨。”(《十三经注疏解》)
   还有很多的版本与以上版本大同小异,在这里不一一列举了。以上解释的焦点关键是在“亲近他们,他们就不知道恭顺。疏远他们,他们就有怨气。”这一句上,虽然这些解释与皇侃、邢昺的解释有很大的不同,但“亲近他们,他们就不知道恭顺。”这句话是相同的,所以我把这类解释也归结到“不恭顺”论之中。为了与皇侃的解释有一个区别,我把这类解释定义为“现代不恭顺论”
   最早用“现代不恭顺论”解释“唯女子……”句的人,可能是南怀瑾先生。不论是“不恭顺”论,还是“现代不恭顺论”,这个解释都给孔子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
       综上所述,“不恭顺”论总结如下:
     (1)对“唯女子……”句的解释,以现有的文字推断应该是始于皇侃的《论语集解义疏》,到北宋经学家邢昺而完成了主要思想体系的形成。至今最终成为被广泛认可的传统的对“唯女子……”句的注解。在现代注解《论语》的著作中,解“唯女子……”句时以采用“不恭顺”论为主要思想的注解占了很大的比例。“不恭顺”论在中国及世界的影响也是最大的。所以皇侃的注疏对“不恭顺”论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2“不恭顺”论的中心思想主要是说 “女子”和那种“缺少道德在人格人品上卑鄙的小人”一样是心胸狭小之人,是没有教养不懂礼仪的,是“难对待”的。所以皇侃的注疏对“不恭顺”论的思想形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不恭顺”论中心思想所表现的内涵就是对妇女的歧视。人们对孔子“唯女子……”这句话的不满,来自于将女子与小人并称,而“小人”在今天是对品行不端、损人利己者的专称;其次就是“难养”。皇侃的“不恭顺”论把“女子” 列入了“小人”之中,等同于“小人”,表现了对女性的不尊重和歧视。
        陈升先生在《孔子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中说:“孔子有着严重的鄙视妇女的思想,对妇女存在着极大的偏见,不给任何的社会地位,男女之间极大的不平等。后儒把孔子的这一思想发挥到了极端,残害了无数的妇女。从这一角度看,孔子在封建社会妇女面前是罪人。广大的妇女受到重重压迫,孔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陈升先生之说赞成的人还是很多的,这表示了人们对孔子“唯女子……”这句话的不满。
人们对孔子“唯女子……”这句话的不满,我认为首先来自于皇侃的“不恭顺”论,是“不恭顺”论所做的解释将孔子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和万夫所指的境地。所以皇侃的注疏对“不恭顺”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承担责任。对后世人用“不恭顺”论的思想解释先师的“唯女子……”句,应该承担承上启下的责任。
   关于皇侃所说的 “不恭顺”论错在何处,对孔子“唯女子……”句如何解释,只有在否定“不恭顺”论理论基础上,才能提出新的理论。但是一个错误的理论能在中国存在二千年,也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所以允许双方说一下“不恭顺”论成立或者不成立的理由。
先由支持皇侃“不恭顺”论成立一方提出看法。
       张栻字敬夫,又字乐斋,号南轩,(生于1133年)南宋汉州绵竹(今属四 川)人。为南宋“中兴”贤相张浚之长子。以父荫补右承郎,官至吏部侍郎。曾创建善化(今长沙)城南书院,主持岳麓书院,并先后在宁乡道山、衡山南轩、湘潭碧泉等书院聚徒讲学,声名极一时之盛。著有《癸巳论语解》。
   张栻在《癸巳论语解》中是这样解释“唯女子……”句的:“女子的自然属性是阴质的,小人的心里属性是阴暗类的,和这种人接近常常要提防,正因为这样所以她们是难养之人。既然是这样,就应该对她们小心一些。所以为君王服务,一定要知道谦和而对小人鄙夫不恶声恶气,但要很威严,使人知道敬畏。”
   蔡节,永嘉人,曾任宋朝泰州知府。编著《论语集说》十卷。蔡节在解释其中“唯女子……”句时是这样写的:女子小人用她们的小人之心接近我们,是没有限度的。人与人相处熟了之后,就会比较不尊重不客气。如果与她们疏远了,她们会猜忌你。
陈祥道(1053~1093年)  字用之,一作祐之,福州(今属福建)人。英宗治平四年进士,国子监直讲,迁馆阁校勘。哲宗元祐中为太常博士,终秘书省正字。著《论语全解》一书。
   《论语全解》中对该句的解释为:“女子小人是不知道礼义的人,正因为她们不知道礼义,所以你对她们好的时候,她们却不当回事,你要是疏远了她们,她们就会怨恨。”
         可能由于历史的原因,支持皇侃“不恭顺”论成立一方只能为皇侃的解释做一些修饰,而不能提出解释的理由和为什么要这样解释的理由。所以皇侃现在还没有理由能说明“不恭顺”论是正确的。
        在现存古文献中,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表明皇侃解释《论语》中“唯女子……”句的理论就是孔子的思想。为慎重起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为皇侃先生提供有利的证据,以证明“不恭顺”论的思想就是孔子的原意。另外对皇侃先生是否是“不恭顺”论的始作俑者,发表自己的看法。(未完待续)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9 13:26:19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9 16:36 编辑

   对皇侃先生“不恭顺”论到底错在什么地方,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解剖分析“不恭顺”论。
   二,论证“不恭顺”论。是否成立。
        三,结论。
    首先,我们对“不恭顺”论进行一个解剖。
   按照“不恭顺”论的解释,它的公式如下。
   【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
    从以上公式说明,女子和小人是“不恭顺”论这一命题的两个独立的主体,是构成“不恭顺”论成立的两个要件(前提)。这两个独立主体的共同特征为“难养”,命题的结论“近之则不恭顺”。
         在公式中,
          ab都是c。要证明ab都是c,那么a=cb=c
    如果a不等于cb等于c,那么a=b也就不等于c
    如果b不等于ca等于c,那么a=b也不等于c
    要证明“不恭顺”论是正确的,你就要证明“女子”和“小人”都是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的,只要其中有一方不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就可以证明“不恭顺”论整体的解释都是错误的。
         在场的各位如果对以上的说法没有异议,我们在进行第二个分析。
    要证明“不恭顺”论的正确,首先要证明:女子,近之则不恭顺。
    要证明女子近之则不恭顺,就要先弄清楚“不恭顺”论中“女子”是泛指还是特指,
    请注意,我现在要弄清楚的是“不恭顺”论中的“女子”是泛指还是特指,而不是孔子“唯女子……”句中的“女子”,这二者是不同的。
    我们把“不恭顺”论中有关“女子、小人”的解释重新说一下。
    皇侃: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译文:在芸芸众生的人中女子与小人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
    邢昺:此章言女子与小人皆无正性(译文:孔子的这句话是说,女子与小人是没有最基本的善良之心和爱心的,他们不会屏弃世俗一切杂念,而率真地表现心性)
         侯仲良:女子小人不安分(译文:女子小人不是安分守己的人。分,本分。规矩老实,守本分,不做违法的事。守己,则需要知道自己本心,而且坚守自己的本心。)
      以上三人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是“不恭顺”论中最有代表性的解释。可以看出他们在解释中说的“女子小人”不是指某一个女子小人,而是指很多的女子小人。应该可以肯定他们解释的“女子小人”是泛指。
   对“近之则不孙”的“孙”字,“不恭顺”论中作“恭顺”解释。
   下面我就论证一下女子近之则不恭顺”的论点在春秋时期是否成立。首先我想给大家讲一下春秋时期的历史背景。
         春秋时期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在史学界是有争论的,在争论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在这里尽量不涉及这个争论。
    孔子所在的春秋时期是一个最黑暗的时期。虽然中国的史学家在奴隶制的结束与封建制的开始这个问题上有三种意见,但可以肯定春秋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它特殊就特殊在它首先是一个战乱的时期。由陶大庸主编的《社会发展史》中有这样一段话:“经过连年兼并,春秋初期的140多个诸侯国,只剩下几个大国。”所以春秋时期是兼并战争时期,在历史教科书上称这个时期是诸侯称霸。
    范文澜先生在《中国通史》中说:“据鲁史《春秋》的记载,——仅仅记在鲁史的——二百四十二年里面,列国间军事行动,凡四百八十三次,朝聘盟会凡四百五十次,总计九百三十三次”。(平均每年近3.4次)。
    这些军事行动可分为五个部分。
    (一) 周王室与诸侯之间的战争。
    (二) 诸侯与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
    (三) 诸侯与第一种小人(奴隶小民)之间的镇压与反抗的战争。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子大叔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
   (四) 诸侯与背叛奴隶主的第二种“小人”叛臣(卿、大夫)之间的战争。如《左传·哀六年》记载:晉伐鮮虞,治范氏之亂也”。
        (五)诸侯家族内部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战争。
春秋时期是兼并战争时期,这个时期的战争孟子用一句话做了总结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
    孟子的思想依然是来自孔子。孔子在《论语•季氏》中 已经说过: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 征伐自诸侯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是西周的时代,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就是春秋时代了。
      历史教科书上称这个时期是诸侯称霸时期,伴随着一次次的称霸战争,给人民带来的则是灾难和困苦。
      为进行战争,统治者加强了横征暴敛,增加了人民负担。孔子过泰山侧留下的《苛政猛於虎》的故事,就是当时春秋时期最黑暗的写照。
     春秋时期战争最后的结果,是一百多个诸侯国灭亡了,西周时代的和平安定变成了水深火热,而这一时期受害最深的就是女子。
      春秋时期是兼并战争时期,那些被吞并和被灭亡的一百多个诸侯国是春秋时期兼并战争的受害者,在兼并战争中被灭亡的诸侯国从大人(君主、诸侯、卿大夫、士大夫。)到小人(庶民和奴隶)、从妃嫔到女奴隶均成为战胜国的战利品,“男为人臣,女为人妾”僖公十七年》),最后的结果是这些男人女人都成了战胜国的奴隶,特别是女子。这个数量在春秋时期是很大的。比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公元前579年,郑国投降楚国后,郑君表示“让郑国所有的人作楚国的臣妾”。这其中有很多原来是有地位的人和有自由的人也变成了奴隶。其他国也是这样。在春秋时期对于俘虏是不能加入军队的,所以只能让俘虏参加生产,以补充由于进行战争而缺少的国内劳动力。《左传·僖公五年》记载:“公元前655年晋国灭了虢国又灭了虞国,虞国大夫井伯最后成为秦穆姬的陪嫁奴隶”。贵族如此,而女子则不分贵贱几乎全部都成了女奴隶。由于奴隶的大量增加,统治者逐渐改变了西周初期那种对奴隶宽松温和的政策,取而代之的是残酷的压迫和奴役。所以春秋时期就成为各国的统治者穷奢极侈,纵情享受,荒淫无度的时期。他们享受着被掠夺来的物品和女人。那时女子由于长期受“男尊女卑”思想的禁锢,受礼教的束缚,造成了地位的低下,所以她们的命运是非常悲惨的。
春秋时期,阶级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严厉的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在统治者面前必须恭恭敬敬,事事谨慎。在春秋时期女奴隶是没有自由权利的
    在春秋时期统治者掌握和把握着男女奴隶的生命权和性选择权利,女奴隶根本没有自己选择生死的权利和婚姻的权利。大戴礼本命篇说: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人从夫,夫死从子,无所敢自遂也。这是自周族的父家长制以来中国的女性必须遵守的铁则。父家长制社会开始了自由人对于非自由人的奴役,同时也开始了男性对于女性的奴役。
   根据以上事实对春秋时期的女子地位做一个陈述。
       1.女子一生下来,被称为“弄瓦之喜”用破布一裹扔在地上。韩非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2.女子到五、六岁就要学习剥麻、捻麻。比如在苗族现在还保留着春秋时期的习俗。苗族姑娘,从小就开始学习涡麻、刮麻、扭麻、捻麻、纺麻、织布、刺绣、蜡画、蜡染等工艺劳作,代代相传,长久不衰。
   女子到过了七岁就可以为奴了。(西周规定,未齓者,皆不为奴。郑玄 注:齓,毁齿也。男八岁,女七岁而毁齿。)
   女子从七岁开始到出嫁前,在家必须听父亲的话(在家从父),白天要同大人一起干活,晚上还要纺麻织布。这在《礼记·内则第十二》中对女子从七岁开始到出嫁前有严格的规定,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女师传授妇道于女子 )婉娩(仪容柔顺)听从,执麻,治丝茧,织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古代祭祀及宴会时常用的两种礼器。竹制为笾,木制为豆)菹醢(剁肉酱),礼相助奠。不但贫家的女子如此,就是富人家的女子也是如此。《战国策》卷四·秦二记载,有一个贫家的女子和富家的女子晚上一起织布,富家的女子想赶走贫家的女子,贫家的女子就说我因为没有灯,才和你们一起织布,我可以每天打扫房间,铺设座席,请你们不要吝啬照在墙上的灯光。这说明富家的女子和贫家的女子一样是要参加劳动的,而且每天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孔子批评鲁大夫文仲有三不仁,其中妾织蒲就是不仁之一。
    在春秋时期富家的女子如此,那女奴隶的生活更可想而知了。西周建立后,从殷朝继承了全部的男女奴隶。以后许多男奴隶因为军功等等成为了自由人,但是女奴隶却永远没有可以成为自由人的权利。在春秋时期女奴隶的队伍随着战争的进行在不断的扩大,许多诸侯、公卿、大夫的夫人、女儿,也都成为了奴隶。
    《左传》关于俘获的记载很多。如郑伯侵陈,大获(隐六),齐人归卫俘于鲁(庄六),楚又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哀四),“乌馀以众出,使诸侯为效乌馀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襄二十七)。因此几俘获相连带的便是取邑、侵田、伐鄙,这是左传的经常记载。
       “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是以天下之男多寡无妻,女多拘无夫,男女失时,故民少。”(《墨子·卷一辞过第六》)
以齐国为例,“齐襄公并国三十”(《韩非子·有度》),“九妃六嫔,陈妾数千”(《管子·小匡第二十》)。宫廷女奴一部分来自战俘,一部分是罪犯家属及女罪犯,也有一部分世袭奴隶,如女乐、侣优等。战争时,她们是战争的受害者,被强*暴、被屠杀。国家灭亡时,她们作为战俘,成批成批的送到贵族家中作奴隶,没有自由,没有任何权利,只能被奴役,被压迫,被殉葬,被杀。这里就有七、八岁到十四岁的女子。(未完待续)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0 02:51:20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0 06:15 编辑

      讲了女子七、八岁到十四岁。今天讲女子十五岁。
   女子到了十五岁,就可以出嫁了。女子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礼记·内则第十二》)。但在实际上女子多在十五岁左右就出嫁了。        
周代是等级社会,贵族的婚姻在一般在贵族圈内进行,具有很强的政治联姻色彩。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礼记》)
   统治者的后是从其他诸侯女子中选择的,夫人、是从诸侯,公卿,士大夫的女子中选择的。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还有数不清的妾则是从女奴隶中选择的。我们就先从后的地位说起。
   西周初期,西周接受殷纣王和妲己的教训,对后参预朝政做了绝对的限制。所以到了春秋时期,后仍然是不能参预朝政的。
   有人说事情并不是绝对的,春秋时期也发生过后干预朝政的事情,比如晋国的骊姬,就是做为后干预朝政的典型载入史册的。后人将骊姬做为春秋时期唯一的毒妇列入中国历史十大毒妇之中,与吕后、武则天同在榜中。实际上骊姬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奇女子,她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为了国仇家恨。骊姬是西戎国的公主,国家将要灭亡时,和妹妹一起被迫送给了晋献公。并和其他女奴隶一样做了普通的嫔妇,这就是公主沦为女奴隶的一个典型事例。由于骊姬美貌又和她妹妹都生了儿子,晋献公不顾大臣的反对将骊姬升到了夫人的行列,妹妹做了次妃。骊姬用机谋废了齐姜,自己坐在了后的位置,毒死太子,造成了晋国宫廷混乱。实际上这是骊姬在报灭国之仇,但她和吕后、武则天不同,她没有干预朝政,只是在背后做了些小动作,骊姬不是干预朝政的典型,而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奇女子。
后不但不能参预朝政,而且在统治者的身边也只是一个活的财产。在统治者死后,他的儿子可以合法的将庶母娶回。兄、叔死后,弟弟或侄子可以娶寡嫂或寡婶。这叫,这种婚姻形式叫收继制,它只盛行于春秋时期的统治者家族中。如卫宣公死后,其子昭伯收继了庶母宣姜,又生了三男二女。
    后出嫁是很隆重,但女方在嫁女时还要同时将后的姊妹或侄女做为礼物陪嫁过去,还要选取许多美女做为妾送给男方。这种婚姻形式叫,盛行于春秋,在战国时期消亡。这种不平等的婚姻,给许多女子带来了一生的不幸。
女子当了后并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有什么过错,同样会被休,而被遣送回国,这叫大归来归,这种事对母国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难堪。许多诸侯为了政治的需要可以休掉后,再迎娶另一个国家的女子为后。春秋时期的后对统治者来说,只是一种可以利用的政治工具。这种婚姻是具有和亲色彩的。
    后以下有地位的女子就是贵夫人一类的人了。这些人包括国君、公卿、大夫的母亲,夫人。
春秋时期女人是没有地位的,同样贵妇人也得不到尊重。《左昭·十一年传》中记载,鲁昭公的母亲齐归去世,昭公不但没有悲伤之意,而且还若无其事的天天打猎。隐公之亲母去世也是草草埋葬了事。蔡穆侯之妹妹嫁给齐桓公,就因为荡舟游戏让齐桓公生气,而被送回蔡国。鲁大夫公父文伯的母亲在家织布,文伯怕招季康子的怨恨。贵妇人尚且如此,那些世妇,嫔,妻,妾就可想而知了。再如春秋时期,有一著名的绝缨宴,就是楚王在宴会时突然灯灭了,而自己的宠姬在黑暗中被人抓住手不放,宠姬扯下对方的缨带,并要求楚王为其出气,但是楚王却要求众人拿下缨带后再点灯,日后那无礼之人立功,楚王就将这个宠姬送于他,这事被传为了美谈。就是因为宠姬是妾,所以即便再宠爱也是玩物。所以春秋时期把妾送给有功之人,是统治者很平常的事。《春秋左氏传》记载,魏颗父病困,命使杀妾以殉;平原君美丽的宠妾因笑一个跛者,便被杀了向跛者陪礼;吴起杀妻求将;信陵君杀妾留门客……“杀妾飨(音享)”之类的事情在春秋战国时期做得理直气壮,在残忍无情的中国古代姬妾制度下,剥皮杀妾也是家常便饭。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1 14:29:56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1 17:47 编辑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十分卑微。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果说夫为妻纲,夫妻之间本来就不平等,那么,妾与丈夫的关系就更不平等了。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要受到处罚。
   春秋时期女子地位的低下还表现在出妻上。《礼记·内则》规定,即使儿子喜欢自己的妻妾,但父母不喜欢,儿子就要将妻妾休掉。即使嫁给君子(君主)、诸侯、卿大夫、士大夫、自由民的女子只要丈夫讨厌了,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把她休掉。春秋时期休妻是很普遍的,平民女子遭遗弃更是常见的社会现象。宗法制度将权力高度集中在男子之手,夫妻间形成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哪怕是特受宠的嫡妻,也无法预料何时被出,何时被弃。“七出”的规定完全是为了君子(君主)、诸侯、卿大夫、士大夫、自由民在这一阶层而制定的,完全是针对女子而制定的。从择偶到离异的主动权完全在男子之手,女子必须严格遵守“妇道”,稍微不慎就会遭到遗弃,而女子是没有自由离婚权利的。春秋时期休妻的普遍,以至于对社会造成了危害。齐桓公曾有“士庶人毋专弃妻”(《管子·小匡》)的禁令。齐国管仲为相,为制止这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便规定“士三出妻,逐之境外”(《管子·小匡》)。但这个规定只是针对士大夫、自由民的,而君子(君主)、诸侯、卿大夫是不受此限的。
   春秋时期的女子作为人妇要严格遵守“三从四德”,《礼记》中规定:女子自己不能有私货,私畜,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事父母丈夫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 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寒不敢裂,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
       还有一些十五岁的女子,他们是没有权力嫁人的。她们长年累月地,没有任何报酬的为她们的主人干活。这些女子主要是君主,公卿,士大夫等等大小统治者府里的女奴隶。女酒、女漿、女籩、女醢、女醯、 、女冪、女祝、女御、女工、女舂、 女饎 、女槁、女乐。这些女子叫“妾”
       春秋时期的“妾”是女奴隶。“妾”字的甲骨文为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32\wps1.jpg,象女子跪坐而头上戴有刑具之形。《尚书·费誓》:“臣妾逋逃”。孔安国传:“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妾是女奴隶。因为奴隶头部或颈部要戴有刑具,故甲骨文中的“妾”字如此写。《周礼·天官·冢宰》中就有“女酒”、“女浆”、 “女盐”等。郑玄注:“女酒,女奴晓酒者。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郑玄注一方面说明了女奴隶所从事的劳动,另一方面说明了女奴隶的一个来源。犯罪者的家属,被政府没收卖与官宦或有钱人家作奴隶,这些女奴隶就是妾。她们不仅要被迫从事繁重的劳动,还要被迫供男主人发泄性欲。《说文解字·辛部》:“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给事”,即在主人家作奴隶。接于君,即被男主人召去侍寝、侍宴,也就是贴身的服务。《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这一句的意思就是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这些“妾”极大部分是奴隶主的家奴,这些家奴没有人身自由,要从事繁重的劳动,奴隶主稍有不如意,便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而这些“中不但有十五岁以上的女子,同样有七、八岁到十四岁的女子。
《论语·微子篇第十八》中有:“齐人归女乐,季恒子受之,……”“女乐”是什么?“女乐”也是“妾”,是供奴隶主淫乐的女奴隶,她们毫无人身自由,既向主人献出她们的歌技、乐技、舞技,又要献出她们的肉体。她们生时被奴隶主送来送去,供奴隶主玩乐,奴隶主死后还要去陪葬,到阴间供奴隶主玩乐。同在春秋时代的墨子在《墨子·节葬篇》中写道:“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舆馬女乐皆具”。《左昭·二十八年传》中记载:“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皆是对这种现象的诠释。
   《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大约为公元前500~400年之间可以认定为春秋之际的齐国卿大夫一级的大贵族陪葬坑中的六具骨架,经鉴定都是20~30岁的女性,可以认定她们生前是墓主的爱婢宠妾。南边有两处陪葬坑出土了石磬、骨镖和车马饰,陪葬者应该是墓主的司乐和御者。9个殉人都没有葬具,个别有少量的装饰品和陶器。殉人有的被砍头,有的被肢解,有的捆绑生殉据《史记》、《左传》等史籍记载,秦武公、秦穆公、齐桓公、宋文公、晋景公、楚灵王、邾庄公等诸侯死后,都用人殉,少则数人、数十人,多至一百七十七人。考古所见的两周殉人墓有八十多座,共殉两百多人。诸侯、王和高级贵族墓一般都有殉人,一墓殉一人至数人。殉人一般是青年女性和少年儿童,多数处死后全躯入葬,有的有木棺,并有少量随葬品和佩饰,但仍有少数杀殉入葬的。陪葬的女子一般都是墓主的爱婢宠妾
2006年冬天在江西省靖安县发现的一座陪葬墓,共有47具女尸。经研究发现是春秋时期徐国国君死后被陪葬的纺织女工,她们年龄在15---25岁,是被集体毒杀后安葬的。
了增加奴隶主的收入,让女奴隶做官妓也是从春秋时期开始的。战国策·东周策》叙述这件事说: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 “女市”指妓院。官妓的来源大部分来自被齐灭亡国的战俘,一部分是罪犯家属及女罪犯,也有一部分世袭奴隶,如女乐、侣优等
      此外在手工业生产、矿业、畜牧、耕种等劳动中也有大量的十五岁以上的女奴隶,她们从事更繁重的体力劳动,《吴越春秋》记载的冶炼作坊“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音托)装炭”。《周礼》中句:“七曰嫔妇,化治丝巢”译文:“第七位是妇人,加工丝麻”“女工八十八人”(《周礼》天官冢宰第一)。
  《汉书·食货志》中对女奴隶有一段具体的描述:“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这一句是说“到了冬天,男女奴隶被集中在一起不分昼夜地为奴隶主纺麻织布,女奴隶一个月做的活能顶四十五天。”按中国“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生活方式,“女奴隶一天干活应该在18个时辰”(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106页)。这么大的劳动量,都是在强迫中完成的。春秋时记载的“蚕妾”有“正月,命女工趣织布……三月,命蚕妾治蚕室……六月,命女工织缣练。”女奴隶织布从夏、商周到春秋一直沿用集中织布,集中管理。现藏于云南省博物馆的一青铜器焊接了一组春秋时期人们从事纺织的场面,共计有人物18名,大部分为女性,有持布者、捧盘者、捻线者、织布者、执杼者、查验成品者等等,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两千年前古代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场面。其中,一人端坐于方垫之上,形体较其他人为大,且通体鎏金装饰,与其他人区别明显,应当是这群纺织者的主人——一位女奴隶主或者女贵族,也可能是监工。其他人皆在她的视线监视之内,正在忙碌地干活。
      在春秋时期 大量用女子做兵丁。《墨子·备城门第五十二》记载城之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的城军队有一半人是女子。《商君书.兵守》谓壮男、壮女、老弱男女各自为一军,号为三军壮女之军的任务为构筑土垒、准备饮食、守卫待敌等。”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军队中的女子主要任务为构筑土垒(筑城)。从以上记载分析,可以断定在春秋时期筑城的劳役中有大量女子参加。统治阶级役使百姓,男女老弱皆得与之从军。 并且大量用女子做兵丁。壮女就是十五岁到六十之间的女子。壮女之军的任务为构筑土垒、准备饮食、守卫待敌等。这样的女兵当了俘虏,下场能不悲惨吗。(注:男女十六岁以上至六十岁为正丁,十五岁以下至十三岁、六十一岁至六十五岁为次丁,十二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上为老少。)
女子老了,丈夫死了,必须听儿子的话。儿子甚至可以卖掉庶母。《礼记·檀弓上》记载,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弟弟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1 14:42:48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1 23:32 编辑

此外在手工业生产、矿业、畜牧、耕种等劳动中也有大量的十五岁以上的女奴隶,她们从事更繁重的体力劳动,《吴越春秋》记载的冶炼作坊“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音托)装炭”。《周礼》中句:“七曰嫔妇,化治丝巢”译文:“第七位是妇人,加工丝麻”“女工八十八人”(《周礼》天官冢宰第一)。
《汉书·食货志》中对女奴隶有一段具体的描述:“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这一句是说“到了冬天,男女奴隶被集中在一起不分昼夜地为奴隶主纺麻织布,女奴隶一个月做的活能顶四十五天。”按中国“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生活方式,“女奴隶一天干活应该在18个时辰”(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106页)。这么大的劳动量,都是在强迫中完成的。春秋时记载的“蚕妾”有“正月,命女工趣织布……三月,命蚕妾治蚕室……六月,命女工织缣练。”女奴隶织布从夏、商周到春秋一直沿用集中织布,集中管理。现藏于云南省博物馆的一青铜器焊接了一组春秋时期人们从事纺织的场面,共计有人物18名,大部分为女性,有持布者、捧盘者、捻线者、织布者、执杼者、查验成品者等等,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两千年前古代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场面。其中,一人端坐于方垫之上,形体较其他人为大,且通体鎏金装饰,与其他人区别明显,应当是这群纺织者的主人——一位女奴隶主或者女贵族,也可能是监工。其他人皆在她的视线监视之内,正在忙碌地干活。
在春秋时期 大量用女子做兵丁。《墨子·备城门第五十二》记载城之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的城军队有一半人是女子。《商君书.兵守》谓壮男、壮女、老弱男女各自为一军,号为三军壮女之军的任务为构筑土垒、准备饮食、守卫待敌等。”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军队中的女子主要任务为构筑土垒(筑城)。从以上记载分析,可以断定在春秋时期筑城的劳役中有大量女子参加。统治阶级役使百姓,男女老弱皆得与之从军。 并且大量用女子做兵丁。壮女就是十五岁到六十之间的女子。壮女之军的任务为构筑土垒、准备饮食、守卫待敌等。这样的女兵当了俘虏,下场能不悲惨吗。(注:男女十六岁以上至六十岁为正丁,十五岁以下至十三岁、六十一岁至六十五岁为次丁,十二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上为老少。)
女子老了,丈夫死了,必须听儿子的话。儿子甚至可以卖掉庶母。《礼记·檀弓上》记载,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弟弟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未完待续)

zzz009a 发表于 2020-1-11 20:51:51
孔子此言,应该不是经过严格考究之后的,有数据支持的结论。只是身边人身边事的感慨而已。不必较真,更不必上纲上线。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2 12:36:24
           谢谢关注,如果您能够坚持看完,就知道孔子说这句话的真正用意了。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2 14:53:33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2 18:20 编辑

  对春秋时期女子地位的陈述总结如下:
  男人对女人的专制权——1、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没有决定自己一生生命的权利。2、必须服从父亲、丈夫。男子可以任意对属于自己的女子实施各种惩罚,甚至剥夺她们的生命。而女子必须对男子恭恭敬敬,如有不逊,如打骂丈夫,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3、男子可以任意休妻,而女子却不能离婚。4、事父母丈夫应唯敬对。 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寒不敢裂,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5、女性必须为男性生育男性后代,如生不出男孩必须继续生,直到生出男孩为止,如生出来的不是男主人的后代,则卖掉此小孩或直接打死母子。
   男人对女人的完全权利——1、完整性的拥有;2、女性不得与其他男性有染,3、如果客人想与妾与丫环尽人事,只要男主人同意,是可允许的。
   男人对女人的使用权——1、女性操持家务,进行各种体力劳动 2、以其他方式娱乐男性(琴、棋、书、画、舞蹈等),无报酬;3、大量女子要充当兵丁。4、大量女子要在手工业生产、矿业、畜牧、耕种等劳动。
   男人对女人的禁锢权,买卖权-——1、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得私自结交男人。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2、必须由父亲决定女儿//丫环的拥有权出卖给其他男人。3严格遵守“三从四德”,自己不能有私货,私畜,私藏宝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4、女人只能在主人的势力范围内走动,给衣服,讨得主人喜欢的话可以给一定的奖励(如首饰),如允许外出,须有家丁陪同,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
      由于春秋时期特定的社会环境所致,她们所受到的不仅是情感的拘禁,还有伦理道德的束缚。她们天生便是怯弱的一方,没有反抗,只有屈从,她们所受的是“三从四德”的教育,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短短三句话,居然就构成了她们的一生。在今人看来,她们的生活是乏味的,是空虚的,似乎她们的一生只是繁衍的工具,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旧的传统道德模式和价值观念造就了中国古代女子的自卑、被动、迁就。她们不善于表达自已的意见和独立地处理问题。她们常会自觉地迎合别人的意见。这种依附心理与不自主性,甚至使一些女性表现出孤独,狭小,不与人交往,封闭自我。男权就这样在对妇女的全面压抑中日益扩大和膨胀,极力否定女性的人格和价值。女性在严重的世俗偏见及宗教思想蒙骗中,潜移默化自甘驯服心安理得地接受奴化这种悲惨的现实。成为了男子的驯服工具。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2 15:06:19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2 19:53 编辑

   上面讲了女子在春秋时期的地位,而在春秋时期,女子受统治者残酷的统治和压迫,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很不和谐的。而且由于女子没有文化,男尊女卑思想由来已久,奴性思想根深蒂固。 她们在人身上没有自由的权利和生存的权利,她们政治地位低下,经济上受剥削压迫,文化上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女子的一生都是在男子的专制下生活,在这样的条件下女子对男子是否会“近之则不恭顺”呢?
按照“近之则不孙”的解释,女子你对她亲近了,她们就对你无礼,不恭顺。
       而事实上春秋时期的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没有决定自己一生生命的权利。女子必须服从父亲、丈夫。男子可以任意对属于自己的女子实施各种惩罚,甚至剥夺她们的生命。而女子必须对男子恭恭敬敬,如有不逊,即遭惩罚。男子可以任意休妻,而女子却不能离婚。女子事父母丈夫应唯敬对。 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寒不敢裂,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稍微不慎就会遭到遗弃。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得私自结交男人。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必须由父亲决定女儿//丫环的拥有权出卖给其他男人。严格遵守“三从四德”,自己不能有私货,私畜,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女人只能在主人的势力范围内走动,如允许外出,须有家丁陪同,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女子还要从事繁重的劳动,主人稍有不如意,便可能招来杀身之祸。春秋时期休妻的普遍,以至于对社会造成了危害。
女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们会对亲近她的人不恭顺吗?
   皇侃说:女子竝稟陰閉氣多(译文:女子与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
   邢昺:女子无正性(译文:女子是没有最基本的善良之心和爱心的,她们不会屏弃世俗一切杂念,而率真地表现心性)
        侯仲良:女子不安分(译文:女子不是安分守己的人。)
        按照皇侃、邢昺、侯仲良的解释春秋时期的女子难道都是坏女子吗?
        春秋时期的女子她们政治地位低下,经济上受剥削压迫,文化上不能受教育,受的是非人的待遇,没有自由的权利和生存的权利,却还要背上生来就有坏、恶、贪的阴煞之气,没有善良之心和爱心,不安分守己的罪名。春秋时期的女子她们在传统的道德模式中生活,造就了中国古代女子的自卑、被动、迁就。她们不能表达自已的意见和独立地处理问题。她们常会自觉地迎合别人的意见。这种依附心理与不自主性,使一些女性表现出孤独,狭小,不与人交往,封闭自我。她们在严重的世俗偏见及宗教思想蒙骗中,潜移默化自甘驯服心安理得地接受奴化这种悲惨的现实。她们对男子是不敢没礼貌,不恭顺,不顺从的。所以从客观上看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可以让女子有“近之则不恭顺”行为形成的条件,而没有行为形成的条件则主观上形不成“近之则不恭顺”的思想。”所以“不恭顺”论在春秋时期广大女子之中的存在是不可能的。
   有人说 “不恭顺”论的思想是指个别女子的。春秋时期个别女子一定会有“不恭顺”论的思想,但这样的女子是极少极少的。因为春秋时期的女子从贵夫人到女奴隶受男子的专制是一样的。
        有人说你对春秋时期的女子地位的陈述是不切合实际的。比如从《诗经》中就有女子追求爱情,自由恋爱的诗句,也有歌颂美好生活的篇章,女子并不是如你所说的那么悲惨。
   有人说孔子轻女的思想应该是夫为妻纲的根源也是后来世人重男轻女的根源所在。在孔子之前的中国,社会上是没有轻女思想的,更谈不上谁尊谁卑的事。在殷周亲亲的制度当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不亚于男子。殷代的妇好领兵作战,拥有很高的权位。至于西周的王姜更是一个能领兵决策的统帅。所谓妻者,齐也。这说明当时男女是平等的。而孔子奉周礼却置亲亲于不顾,可见他轻女的思想是自生的
        说到这里,我再向大家讲一下殷商、西周、春秋这三个不同时期女子的地位。
        殷商社会是奴隶制社会,广大女子的身份就是女奴隶。她们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她们是任由男子支配,任由男子蹂躏,任由男子决定生存的最卑贱的人。
进入西周社会以后,西周全盘接受了殷商社会的女奴隶,西周成王以后的一段时期,被封的诸侯国统治者普遍对所封地的奴隶采取了温和的政策,周公语:“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近民之说始于周公。在当时女奴隶的自由程度是很大的,所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很和谐的。当时的社会就像孔子所说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其养民以惠,其使民也义”、 “惠则是以使人” “宽则得众,信则民任蔫”。而《诗经》中所说的情况就是当时西周初期时的现象。
       但西周进入春秋时期,这个和平的社会次序就被连年不断的战争所代替了。在兼并战争中被灭亡的诸侯国从大人(君主、诸侯、卿大夫、士大夫。)到小人(庶民和奴隶)、从妃嫔到女奴隶均成为战胜国的战利品,“男为人臣,女为人妾”(《左传·僖公十七年》),最后的结果是这些男人女人都成了战胜国的奴隶。这个数量在春秋时期是很大的。《左传》关于俘获的记载更多,如郑伯侵陈,大获(隐六),齐人归卫俘于鲁(庄六),楚又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哀四),“乌馀以众出,使诸侯为效乌馀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襄二十七)。因此几俘获相连带的便是取邑、侵田、伐鄙,这是左传的经常记载,《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公元前579年,郑国投降楚国后,郑君表示“让郑国所有的人作楚国的臣妾”。这其中有很多原来是有地位的人和有自由的人也变成了奴隶。其他国也是这样。《左传·僖公五年》记载:“公元前655年晋国灭了虢国又灭了虞国,虞国大夫井伯最后成为秦穆姬的陪嫁奴隶”。还有整族没收为奴隶。例如晋国在晋平公时,*、*、胥、原、狐、续、庆、伯八个宗贵,都已被“降在皂隶”(左传昭公三年叔向语)。贵族如此,而女子则不分贵贱几乎全部都成了战争的牺牲品。由于奴隶的大量增加,奴隶主逐渐改变了西周初期那种对奴隶宽松温和的政策,取而代之的是残酷的压迫和奴役。所以春秋时期就成为各国的统治者穷奢极侈,纵情享受,荒淫无度的时期。他们享受着被掠夺来的物品和女人。春秋的战乱再一次使女子的社会地位降到了最低点。
   有人说在孔子之前的中国,社会上是没有轻女思想的,更谈不上谁尊谁卑的事。在殷周亲亲的制度当中,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不亚于男子。殷代的妇好领兵作战,拥有很高的权位。至于西周的王姜更是一个能领兵决策的统帅。所谓妻者,齐也。这说明当时男女是平等的。而孔子奉周礼却置亲亲于不顾,可见他轻女的思想是自生的。这种说法是置历史于不顾。如果男女平等,殷代大规模的用女子殉葬是男女平等的表现吗?
男尊女卑是女子对男子而言。女卑的存在是以金字塔型为结构存在的。历朝历代女子中都有尊贵和卑贱,妇好、王姜只是当时社会中尊贵女子的代表,他们是处在金字塔顶端的极少数人,她并不能代表绝大多数生活在最底层的女子,历史并不会因为妇好和王姜就会改变男尊女卑的事实。
        对春秋时期的历史,我们的史学家们讲的最多的是诸侯如何的争霸,确忽略了争霸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今天,中国仍然没有一部系统的中国妇女的历史书,我希望中国的史学家把几千年中国女子的血泪史毫无保留的呈现出来,这段历史是中国女子的悲哀,是中国男子的耻辱。中国女子悲惨的历史地位是从奴隶制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但有人却要把这段沉重的历史让孔子来负责,这对孔子而言是不公平的。
从春秋时期女子所处的地位来看,“不恭顺”论在春秋时期的存在是不可能的,那么“不恭顺”论是如何产生的呢?
        首先,可以确定现在《论语》的注释是从汉汉武帝以后重新开始的。那么汉朝又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汉朝进入了封建社会,春秋时期的奴隶绝大部分成了自由人,有很大一部分女子也从奴隶成了自由人,特别是官家的仆从他们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变化。春秋时期称女奴隶为“妾”。而在汉代“妾”已经成为已婚女子的自称。长沙马王堆汉墓是汉初长沙丞相畎侯利苍之墓, 其中一号墓是利苍妻之墓,在墓中有利苍妻辛追的一方印,上刻“妾辛追”三个字,这说明在汉代随着女奴隶的消失,“妾”作为女奴隶的代称已经不存在了,“妾”的意义已经升高成为包括贵夫人在内已婚女子的自称。在封建社会因为女子社会地位的提高,“不恭顺”论的存在是有可能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郭沫若在《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一文中对此有过说明:“汉代有奴婢的使用,而且还是大量的使用,我们并不否认,但那些奴婢基本上是不用于生产事业的。官家奴婢是这样,私家奴婢也大抵是这样。”
   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无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五六万矩。(《汉书·贡禹传》)
   今县官多蓄奴婢,坐禀衣食。(《盐铁论·散不足篇》)
   豪人之室,连动数百,高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妖童美妾,填乎其室;倡讴妓乐,列乎深堂(《后汉书·仲长统列传,昌言·理乱篇》)
   小人无虑,至有走卒奴婢被绮榖,著珠璣。(《后汉书·安帝记》)
   这些都很明显地表示着:汉代奴婢是封建制度下的家奴,而不是奴隶制制度下的生产奴隶。特别是安帝诏斥责的是“小人”,可见情况的普遍。那些“被绮榖,著珠璣”的奴婢怎么也不会下田耕作的。(郭沫若《奴隶制时代》224-225页)
   这样“戏游无事”的倒还是好的,有的奴婢更倚仗官势或主势,豪强霸道无恶不作。大将军霍光的家奴就是最好的例证。《汉书·霍光传》记载着这样的事件。霍光的家奴和御史大夫的家奴在路上相遇,互不相让,于是便争斗起来。“两家奴争道,霍氏奴入御史府,欲蹋大夫门,御史为叩头谢,乃去”御史竟要向大将军家奴叩头谢罪,大将军家奴是这样,御史大夫或其他官吏遇到势力不对等的必然也会是同样。(郭沫若《奴隶制时代》214页)
这些史料可以充分说明汉代的奴婢随着社会地位的变化,而日常的行为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官家的“女子”与 “仆从” 她们恃宠而骄,所以从客观上就有了“近之则不恭顺”的条件,主观上就有了胆子。但是,是不是所有“女子”都是这样呢?
看一下汉代的宫庭。宫女入宫以后,都巴望能得到皇帝的宠幸,如果博得帝王的欢心,大多能得到某种封号,如昭仪、婕妤、贵妃、淑妃、才人等等。受册封的宫女地位自然大大提高,并可按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汉书·外戚传》中说:昭仪位视丞相,爵比诸侯王;婕妤视上卿,比列侯……”因此,妃嫔宫女们为了逃避被锁闭深宫的遭遇和挣得荣华富贵,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君王的注意。就像俗话说的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为了讨好君王,妃嫔宫女们少吃少喝,拼死减肥束腰,以至于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妃嫔宫女们在宫中若想得到皇帝宠幸,还得时时提心吊胆,小心度日。她们的一言一行必须顺乎皇帝的喜怒哀乐。再加上妃嫔间、同辈间的妒忌和倾轧,妃嫔宫女们时时因争妍取宠而勾心斗角。所以这些“女子”对皇帝只有“远之则暗怨”,而不敢“近之则不恭顺”。
       汉代与春秋时期比较,汉代的宫庭从吕后开始,有权势的女子为数不少,她们祸乱宫庭,祸乱朝政,这些“女子”可能就是属于那种“近之则不恭顺”之列了。
根据以上分析,从汉以来孔安国、马融、包威、周氏、郑玄、陈群、王肃、孔邑、郑冲、曹羲等人的诸家之说,明显是按当时封建制度的社会形态来解释《论语》的。他们如何解释“唯女子……”句已经不得而知。但汉以后女子的社会地位与春秋时代有了明显变化,“小人”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男女奴隶逐渐消失了,“百姓”、“小民”的称呼代替了春秋时期“小人” 的称呼。由于社会制度的变化,改变了春秋时期的意识和社会型态。所以从汉以来的诸家之说,用当时的社会型态来解释《论语》中之该句,显然是不知道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特点。分析下来错误的产生有五个原因:
   (1)社会型态的不同使“唯女子……”句的解释有了偏差。
   《论语》一书在秦始皇焚书坑儒时遭到了毁灭性的灭失,焚书坑儒主要坑的就是诵法孔子的学生。可以肯定,在这一个时期《论语》的流传产生过一个断裂期,并且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流传途径——师传。这样可以确定“唯女子……”句在春秋时期是如何解释的,没有通过口传师授而流传下来。所以对《论语》的注解是从汉以后重新开始的。孔安国、马融、包威、周氏、郑玄、等諸家均为汉以后之人,所以諸家之说在解释《论语》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虽然汉魏时期距春秋时期不过几百年的历史,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诸家之说不可能实实在在的了解当时春秋时期的社会形态、了解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关系。而我们了解春秋时期并把它定为奴隶制社会都是近代的研究成果。所以诸家之说在注解“唯女子……”句时,应该是按照汉当时的社会型态来解释“唯女子……”句的。
   因为西汉以后的学者不了解春秋时期的情况,所以他们对“唯女子……”句错误的注解还是可以理解的。
        (2) 生活的范围使“唯女子……”句的解释有了偏差。
       汉朝以后的社会型态与春秋时期有了本质的区别,而解释《论语》的大儒们又是生活在怎样的一个氛围之中呢?
   前汉的大儒张禹,常把他的学生带入后堂宴饮,“妇女相对,优人筦弦锵锵,昏夜乃罢。内奢淫,身居大第,后堂理丝竹管弦。”(《汉书·张禹传》又如后汉的马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但是他居宇乐器,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降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后汉书·马融传》
   魏时的何晏《三国志》是这样说的:“(何)晏性自喜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然后又云“(何)晏尚(公)主,又好色,故黄初时无所事任”。皇甫谧亦言其“耽声好色”,这个何晏在娶了公主后还敢四处渔色,色胆不可谓不小,好色之心不可谓之不盛。因此此人既是美男子又好色的这个事情,应该是确凿无疑的。而他好色的直接后果,自然便是体虚了,是以皇甫谧才直说他因好色之故才服食“五石散”。 鲁迅在其著名的演讲《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不但谈到了魏晋风度和何晏等人物,同时提到了服食“五石散”是由何晏开始的。
    曹爽执政,何晏方得重用,擢为散骑侍郎,迁侍中、吏部尚书 。晏为尚书时又有党同伐异,轻改法堦,强占国家财富等恶名。后被司马懿所杀。
       何晏一生妻妾很多,仆人成群。他做丞相当政时侵占洛阳、野王屯田达数百倾之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封建时代的大地主阶级,他和曹爽曾经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良家女子三十三人,才人五十七人发邺台,作窟室。经常在此饮酒作乐。
   从汉至两晋、南北朝时期,一些文人士大夫把蓄婢狎妓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借以表示放浪形骸,自命风流。皇侃在解释“唯女子……”句时所说“近之则承狎而为不孙”就是一句典型的“狎妓”之词。而汉朝以后的妓女和官宦家中漂亮的小妾许多人都是有自由身的,她们深谙对男人的用情之法,“近之则不恭顺”用在她们身上真是恰当不过的。如果是这样,从汉至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些大儒及何晏、皇侃把它解释成“不恭顺论”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不恭顺论”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汉朝以后及至现代现实的一些情况,所以得到了近二千年来很多人的共鸣。比如邢昺官至礼部尚书,妻妾仆人成群,对汉以后的诸家之说的解释自然深有同感。还有许多儒者、正人君子、忠臣义士受有权势的“女子、小人”之害,而惨遭杀害、贬逐、迫*害。这些例子在封建社会太多了。特别是到了现代,随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男女不平等的现象正在走向消亡,妇女当家作主已经成了普遍现象,而那种“小人”也同时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所以“不恭顺”论倒是很好地能解释现代社会的种种现象,比如TW学者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中对“唯女子……”句做了解释,“女人与小人最难办了,对她太爱护了、太好了,她就恃宠而骄,搞的你啼笑皆非,动辙得咎。对她不好,她又恨死你,至死方休。”南怀瑾先生说的话在今天的现实中“这的确是事实,是无可否认的天下难事”。。这也是“现代不恭顺”论能被很多人认同的一个原因。
   (3)“不恭顺”论在封建社会的存在是确实的。“不恭顺”论符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所以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认可。      
   (4) 因为《论语》中已经不可能说明“唯女子……”句这句话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是如何说的,这就给后人留下了悬念,注释的人也有了充分的选择余地。正因为这样,皇侃与诸家之说在如何解释“唯女子……”句时,就会按照自己的思维来选择。
   (5)古代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是不能轻易否定的,也不能轻易修改。从文字翻译来看,“不恭顺”论和“现代不恭顺论”还是基本上符合“字字落实,直译为主,意译为辅”的古文翻译原则的。近代以后,虽然很多人提出了许多不同的异意,但根深蒂固的“不恭顺”论,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其谬误,所以才会以正统居之,以至于误导人们对孔子思想的理解,使孔子的“唯女子……”句继续背着歧视妇女的黑锅,使孔子无端承受了不应有的不白之冤。
有关春秋时期女子地位的陈述证据主要参考和引自以下书籍:
         《论语》、《周礼》、《礼记》、《孟子》、《国语》、《尚书》、《墨子》、《左传》、《战国策》、《商君书.》、《大戴礼》、《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盐铁论》、《白虎通义》、清代褚人《坚瓠续集》、郭沫若《奴隶制时代》、郭沫若《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范文澜《中国通史》、侯外卢《中国古代社会史论》、陶大庸《社会发展史》、李亚农《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李亚农史论集》 杨国荣《中国古代思想史》、任继愈主编《中国历代婚姻与家庭》、张崇琛《中国古代文化史》、李学勤主编《春秋史与春秋文明》等。
                                                                (未完待续)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4 03:07:43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4 06:18 编辑

       前面对皇侃“不恭顺论”产生的原因和历史背景做了一个分析。下面我将对皇侃的“不恭顺论”做文字上的分析。
   梁朝皇侃在《论语集解义疏》中对何晏的《论语集解》进行了注释。在解释“唯女子……”句时,皇侃是这样说的:“子曰:至有怨。云子曰。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故其意淺促,所以難可養立也。此難養之事也,君子之人,人愈近愈敬。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爲不遜從也。君子之交如水,亦相忘江湖,而女子小人,人若遠之,則生怨恨,言人不接己也”。
       译文:孔子说的这句话到有怨。如此孔子说。在芸芸众生的人中女子与小人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因为他们心胸狭小,所以不容易的是如何对待她们。这是不容易对待的事。有道德的人,越接近他们越感到他们的可敬。而女人和无德之人,你亲近她们,她们对你亲近的态度却不庄重不顺从。君子之交淡如水,分开后便会淡忘,而女子小人,你要疏远她们,她们就会生出怨恨。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说人与己交往,交情之事。
      首先,皇侃将他自己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和认识说成是孔子的意思,于是开头就说“云子曰”(云——做指示代词,当“如此”讲。)——如此孔子说。在这里皇侃将他自己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和认识强加在孔子身上,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认为“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就是孔子的意思,以至于皇侃以后的儒者纷纷步其后尘,对“不恭顺论”补充修饰,使“不恭顺论”成了对“唯女子……”句最正统的解释。
   皇侃在《论语集解义疏》中解释夫子的每一句话时,除标注引用者姓名外,其他基本上都用了“云子曰”。 “云子曰”的解释就是夫子的思想,而且就是要让人们接受它。
皇侃的解释就真的符合孔老夫子的思想吗,不是的。单从下一句来看皇侃的解释就有很大都问题。
皇侃说:“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故其意淺促,所以難可養立也。”(在芸芸众生的人中女子与小人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因为他们心胸狭小,所以不容易的是如何对待她们。)
       皇侃的这句话首先就违背了孔子的思想。孔子说人(包括男子和女子)生下来性情是相近的。皇侃却说女子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这句话本来不是孔子的意思,皇侃却在这句话的前面标上“云子曰”,从此孔子被误解,被唾骂,被冤枉的历史从这里开始了。二,这句话把所有的女子都说成是坏、恶、贪之人,是心胸狭小之人,是绝对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生活的。三,皇侃说女子是不容易对待的。春秋时期的女子是强制接受“三从四德”教育的,她们在传统的道德模式中生活,造就了女子的自卑、被动、迁就。她们不能表达自已的意见和独立地处理问题。她们常会自觉地迎合别人的意见。她们在严重的世俗偏见及宗教思想蒙骗中,潜移默化“自甘驯服”,“心安理得”地接受奴化这种悲惨的现实。她们被严格的宗法制度已经教养成了男子的驯服工具,这样的女子是很难对待的吗,不是,春秋时期的女子是最容易对待,最听话的人。
   皇侃 “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的思想来源。
   孔子建立了以礼、仁、忠恕为基本内容的价值观,奠定了儒家伦理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之初“性相近,习相远”,
   孟子建立了人性内在超越价值观,对儒学发展的历史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他创立的‘性善论’。
   性”是什么?《论语》“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魏何晏说:“性者,人之所受以生者也。”
   我认为:“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曰性。性,生也。”
   宋邢昺说:“天之所命,人所受以生是性也。”
   《论语》“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我认为:“性者,人之所禀以生也。”
   宋邢昺说 “性谓人之所禀受以生而静者也。”
   《荀子·正名》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
  《庄子·杂篇·庚桑楚》:“性者,生之质也。性之动谓之为。”        《中庸》“天命之谓性”
   郑玄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
   朱熹《诗集传序》提到“人生而静”的时候,也说是“天之性也”。
   以上这些说法,给“性”所下的定义是一致的,即性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不假人为的,与告子所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相合。
   孟子在“性”里注入了道德的内涵,并且也说成是先天的。“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主性善, 荀子非之,我 深受董仲舒《春秋繁露》班固《白虎通义》和魏晋玄学思想的影响,“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传统观念以为宇宙万物都是“天地五常之气”凝聚的反映, 形成了不同的人伦物类。而“五常谓仁、义、礼、智、信也。就五行而论, 则木为仁, 火为礼, 金为义, 水为信, 土为智。人禀此五常而生, 则备有仁、义、礼、智、信之性也。我的人性自然论主张,有别于先秦儒者的理解。是“天地之气”在凝聚生起过程中的变化幅度存在着一定的弹性, 导致了寿夭、美丑、智愚的个体差异。
        所以皇侃在解释“唯女子……”句时说的:“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是在“人之所禀以生也。”和“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的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这个主张也是符合儒家思想的。
    皇侃先生所言“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我是同意你这个思想的。你的这个思想是属于人性自然论,和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是有很大区别的。人生下来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但在每个新的生命中,却隐藏着一个属于他自己一生所特有的性格基因,这个基因就是天赋予的五常之气中之一气。
   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才有了木为仁, 火为礼, 金为义, 水为信, 土为智的五常之性。进而根据命相的金、木、水、火、土,才有了每一个人的不同的性格。从人性上解释男女的五常之性,属于君子性的性,仁,、礼,、义、 信四个,而属于小人性的性,只有一个,智。为什么“智”是小人的性呢?因为人是有心性和智慧的。当你同时具备仁、 礼,、义,、信时,你就是一个君子。如果你没有仁、 礼、 义、 信,只有“智”时,你就只能是一个小人。因为一个人没有仁、 礼 、义、 信时,你只会把你的智慧用在邪处,所以说“智”是小人的性。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人生时,五常之气会平均的分配给每一个人。这就是说每个人来到世上时,你都要得到五常之气中的一种气做为自身主要的属性。人类中绝大多数人主要是具有仁, 礼, 义, 信之人,这些人仁, 礼, 义, 信为主要的自身属性存在,而“智”是做为附性存在的。还有一小部分人是具有“智”之人,而仁, 礼, 义, 信是做为附性存在的。这样的人性结构才构成了人类群体的完整世界。从这样的结构看,小人在人群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所以小人的存在在人类中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在世界上所有的人中,其中五分之一的人主要是以“智”为自身属性存在的。而这五分之一的人中又有许多人同时具有仁, 礼, 义, 信的性;还有一部分人具有仁, 礼, 义, 信的性中的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就是以“智”为主,而缺少仁, 礼, 义, 信的小人了。但有的小人还会以仁, 礼, 义, 信为装饰,这就是小人之中也会有大智和小智之分,有大智的小人是大奸之人,而有小智之人只是平常的小人。但是皇侃先生你在解释孔子的“唯女子……”句时却违反了这个人性结构的比例。女子在所有人中占有一半的比例。而你却将女子和小人笼统地用“竝稟陰閉氣多”来解释。这就犯了极端性的错误。你在解释“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时认为人性自然论主张,有别于先秦儒者的理解。但从你“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的话来说,这句话也是属于“性恶论”。荀子的‘性恶论’是指所有人。而“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也涉及了所有人中的一半。
   荀子的论点是:‘人之性,恶;’ 皇侃的论点是:‘女人小人之性,恶。’
       “竝稟陰閉氣多”用一般的认识是看不出句子中深刻含义的。           
       “”——同并,指女子小人是并行,并列站在一起,但皇侃先生把女子还排在了小人的前边,这是指女子比小人还坏。
        小人是指男性的,虽然男子是小人,但男尊女卑的次序是不能变的。这也是夫子的思想。
       孔老夫子生活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他也就不可能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但是在“唯女子……”句中孔老夫子把女子放在小人前面并不是因为男尊女卑。而皇侃把女子放在小人前面却是因为受男尊女卑的思想所支配,而曲解了孔老夫子的意思。尽管如此我还是能理解皇侃的思想,因为男尊女卑的思想代表的是当时一个群体——一个男子群体的思想。
      “稟”——承受。承受什么,承受天赋予的……。
      “阴闭”——指秋冬到来。春夏为阳开,秋冬为阴闭。
   阴闭之气——秋冬之气——阴煞之气——坏、恶、贪之气。
      “阴闭气多”——阴煞之气多。儒家用阳来代表善,阴来代表恶。
      “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这句话内在的含义是:女子与小人她们一生下来身上就承受着天赋予的坏、恶、贪的品质,这些不好的品质就像秋冬的阴煞之气那样多。
这个解释是皇侃真正的思想,在皇侃只有十个字的解释中,他用很高的语言艺术,将所有的女子都用“陰閉氣多”来形容,你认为这个解释合理吗。
   如果皇侃是用阴阳之说来解释女子和男子的生命属性,就应该说男禀阳气而生,女禀阴气而生。在解释女子时去掉小人,把“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改成“芸芸者女子稟陰氣而生”。而你把小人和女子混在一起,小人中绝大多数是男子,男子本是禀阳气而生,你又说“小人竝稟陰閉氣多”,这就造成了“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在概念上的混乱。
我是同意“人禀天地五常之气以生”的人性自然论思想,但绝不同意你“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的“性恶论”观念。
   孔子的“唯女子……”句,在皇侃的解释中,所有的女子生下来就带着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和小人共属于一个类型。而后人指责孔子有鄙视女子的思想,实际上是皇侃的思想。是皇侃让天下的女子误会了孔子。所以在解释女子和小人时用“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绝对是一个错误的解释。是不符合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思想的。
第三、“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爲不遜從也。”(女人和无德之人,你亲近她们,她们对你亲近的态度却不庄重不顺从。)
        皇侃的这句话可能符合汉魏以后的女子情况,但是它绝对不符合春秋时期的女子情况。春秋时期的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子没有决定自己一生生命的权利。女子必须服从父亲、丈夫。男子可以任意对属于自己的女子实施各种惩罚,甚至剥夺她们的生命。而女子必须对男子恭恭敬敬,如有不逊,即遭惩罚。男子可以任意休妻,而女子却不能离婚。女子事父母丈夫应唯敬对。 不敢哕噫(打呃;打嗝儿)、嚏咳、欠伸、跛倚(站立歪斜不正,倚靠于物。指不端庄的样)、睇视(斜视;细看),不敢唾□。寒不敢裂,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露出内衣、露出身体),不涉不撅(不是因为涉水则不能露足),亵衣衾不(长辈的衣服、被子簟席、枕头、小几等物,晚辈不经请示不许随意改变原来的位置)。稍微不慎就会遭到遗弃。女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们会对亲近她的人不尊重、不恭顺、不顺从吗?她们不但不会这样做,而且对亲近她的人一定会更加尊重和顺从。          对不亲近她的人她也必须顺从。
   皇侃认为夫子“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爲不遜從也。”句,他可能是这样理解的。
        皇侃对春秋时期的女子和魏晋时期的女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比较,在的认识上她们是一样的。从汉至两晋、南北朝时期,一些文人士大夫把蓄婢狎妓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借以表示放浪形骸,自命风流。这也是事实。他们接触最多的女子除自己的妻妾子女外,就是能陪吃喝玩乐的倡优女乐。
   最后,皇侃说明对“唯女子……”句的定位是从人与己交往,交情之事方面来理解的,他说“言人不接己也(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说人与己交往,交情之事)”。
皇侃对“唯女子……”句的最后定位也是错误的。人与人的交往,交情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被交往的双方都要有绝对的自由。汉魏以后虽然还有女奴隶存在,但女子中很多人都是自由之身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到唐朝开放的程度达到了最高。在这段时期男子与女子的交往可以的。但是在春秋时期女子是受禁锢的,男子与女子的交往是受到限制的,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得私自结交男人。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杂坐,不同巾栉(不能在一起洗脸梳头盥洗 ,不亲授。女人只能在主人的势力范围内走动,如允许外出,须有家丁陪同,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路上行走,男子走左,女子走右。所以从客观上看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可以让女子与男子随便交往的条件,而没有行为形成的条件则形不成男子与女子随便交往的事实。
   春秋时期男子与女子都不能随便交往,而皇侃把对“唯女子……”句解释的定位,放在男子与女子的交往上就是一个绝对的错误。春秋时期的倡优女乐和魏晋时期的倡优女乐是有很大区别的。春秋时期的倡优女乐基本上是官妓,是没有自由的奴隶,官妓外民间还有许多名义上的“乐妓”。不论是官妓还是民间的“乐妓”她们都属于女奴隶,有钱的男人们对她们想怎么摆布就怎么摆布,如稍有不顺从,经常就会遭到拷打、虐*待、非人的折磨、甚至被摧残致死。她们对男人是不敢不尊重、不恭顺、不顺从的。
        魏晋时期的倡优女乐只有小部分是从属于官的,绝大部分是属于私人所有,这些女子一般不会遭到拷打、虐*待、非人的折磨和摧残致死。在汉朝就有了致死奴婢,主人坐牢的刑罚。在许多方面魏晋时期的倡优女乐,她们比春秋时期的倡优女乐要自由多了。
   孔老夫子是否找过倡优女乐,史书上没有任何的记载。但孔老夫子对倡优女乐是深恶痛绝的。从《论语·微子篇第十八》中:“齐人归女乐,季恒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孔子对倡优女乐的态度。如果孔子也是季恒子一类之人,那么孔老夫子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玩你的女子,我做我的官。他根本没有必要抛弃高官厚禄,去四处流浪。      孔老夫子,他在评价《诗经》时用了八个字,前四个字“色而不淫!”何谓色而不淫,也就是你的态度,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就在于对色和性的认识。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论语·子罕9.18》)《史记》记载,孔子在卫国,卫灵公与夫人同车,而让孔子坐第二辆,招摇过市,所以才有此言。孔老夫子从现实的角度,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发出叹息说: “我没见过喜爱道德像喜爱女色一样的人!” 孔子是在感慨时人之薄于德而厚于色。但孔老夫子是并不反对人“好色”的,“色”与“德”也不是对立的,“好色”可以,但是不能忘“德”。
         从以上的事实来看,孔老夫子对倡优女乐是什么态度,是不是一目了然了。
         从以上对皇侃“不恭顺论”文字上的分析后,得出一个结论,皇侃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其中对女子“近之则不孙”的解释是错误的。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4 03:25:07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6 06:25 编辑

   上次我对皇侃“不恭顺论”产生的原因和历史背景做了分析,然后又对皇侃“不恭顺论”做了文字上的分析。分析证明,皇侃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其中对女子“近之则不孙”在春秋时期的解释是错误的。
   按照“不恭顺”论的解释,它的公式如下。
   【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
    从以上公式说明,女子和小人是“不恭顺”论这一命题的两个独立的主体,是构成“不恭顺”论成立的两个要件(前提)。这两个独立主体的共同特征为“难养”,命题的结论“近之则不恭顺”。
          在公式中,
          ab都是c。要证明ab都是c,那么a=cb=c
    如果a不等于cb等于c,那么a=b就不等于c
     如果b不等于ca等于c,那么a=b也不等于c
    要证明“不恭顺”论是正确的,你就要证明“女子”和“小人”都是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的,只要其中有一方不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就可以证明“不恭顺”论整体的解释都是错误的。
   现在通过以上的论证,可以确定在春秋时期【a女子(第一主语)】和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之间没有等于的关系,a不等于c
   女子和小人是“不恭顺”论这一命题的两个独立的主体,是构成皇侃“不恭顺”论成立的两个要件(前提)。这两个独立主体的共同的结论是“近之则不恭顺”。如果a不等于c,即使b等于c,那么a=b同样不等于c
   结论:因为在皇侃【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这一个命题中,【a女子(第一主语)】和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不是等于的关系,所以皇侃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就是错误的,是不能成立的。
   皇侃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是错误的,那么所有以皇侃“不恭顺”论为基础,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注释就都是错误的。可以确定宋朝经学家邢昺对何晏的《论语集解》进行注疏时,其中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同样是错误的。
   皇侃“不恭顺”论的解释是错误的,邢昺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同样是错误的。那么“现代不恭顺”论是否也是错误的呢?我们对此也做一个分析。
    中华书局于197411月正式出版的《〈论语〉批注》是这样翻译的:孔子说:只有妇女和小人是很难养活﹝和对付﹞的,﹝对他们﹞近了就会无礼,对他们远了就会怨恨。这个解释从当时的历史原因出发是为了批判孔子
    首先只有妇女和小人是很难养活﹝和对付﹞的这句话,就不符合春秋时期对女子的实际情况。
    我们都知道春秋时期的广大女子就是会说话的工具。她们和牛马没什么两样,女子在不能掌握自己生命的权利和生存的权利下,要从事繁重的劳动,受的是非人的待遇。生活中女子必须对男子恭恭敬敬,如有不逊,即遭惩罚。主人稍有不如意,便可能招来杀身之祸。在这样的生存条件下她们根本不可能追求任何的物质利益,只要有一口吃的她们就满足了,这样的女子是很难养活的吗?是需要﹝对付﹞的吗?﹝对他们﹞近了就会无礼,对他们远了就会怨恨。这句话和皇侃的“不恭顺”论是同出一辙的,所以没有必要在做解释了。
         2003年,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中国传统文化经典文库,该文库收集了古代传统经典文章共四十部。其中在《论语》中对该句的解释为:“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伺候的,太亲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太疏远了,他们就对你怨恨。”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伺候的”这句话和其他如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等等的解释一样。我们先抛开难伺候,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的意义,单从“养”字的解释上,它们就不符合古汉语的解释。
   《中文大辞典》中对“养”字共有二十六种解释。分别如下。(1)供养、(2)育也、(3)培养也、(4)畜也、(5)哺乳也、(6)谓使人衣食不足也、(7)教也、(8)治也、(9)怀柔、(10)养育、(11)欸亨为养、(12)守也、(13)取也、(14)乐也、(15)饰也、(16)养犹隐也、(17)使也、(18)谓风雨、(19)生子也、(20)乳母也、(21)与痒同、(22)久长也、(23)古做 羏、(24)古地名、(25)姓也、(26)读“恙”时,为供养也,利也。在这些解释中哪一条解释都没有伺候,相处,共处,管理的寓意,用古汉语中没有的解释来解释“养”字,首先就违背了古汉语的翻译原则,进而会误人子弟。对“养”如何解释我们以后在讲。
    晋时杜预对“养”的这个解释是解释《后汉书·杨振列传》所用。而不是对春秋时期。“以養為待也,此古今之通釋耳现在从先秦的文献中找不到任何的证据能表明以養為待是古今之通釋。
   同样春秋时期的女子用难对待,难伺候,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来解释也是不符合春秋时期的现实情况的。
   但如果用难对待,难伺候,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来解释现代社会的女子还稍微能靠一点边。
   还有很多这样的解释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用“现代不恭顺”论解释现代社会女子中的一些现象是很合适的。但大家应该知道孔子“唯女子……”句说的是春秋时期的事情。如果说一定要用孔子的这句话来解释现代社会的事情,我们则应该赞叹孔子先生是一个多么伟大的预言家。他早就知道二千年后女子,不会向春秋时期的女子一样任人宰割,任人使用,任人凌辱,任人休弃。而是理气直壮的做到,你对我好,我也可以对你不恭顺。
   所以要做到“近之则不孙”是要有一定条件的。能做到“近之则不孙”的女子一定是自由的人。我们把现代的女子与春秋时期的女子做一个比较,就可以分辩出哪个朝代的女子能做到“近之则不孙”。
   现代的女性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春秋时期的女子则不可能。
   现代的女性可以用自己想用的生活方式生活,春秋时期的女子则不可能。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由的生存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可以自由结交任何男性,春秋时期的女子则不可以。
   现代的女性拥有学习知识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己选择伴侣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工作并且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己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己决定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现代的女性拥有自己生育后代(生还是不生)的权利,春秋时期的女子则没有。
        ······
   现代的女性和春秋时期的女子相比,到底谁能做到“近之则不孙”呢?显而易见只有现代的女性可以做出“近之则不孙”的事情,而春秋时期的女子是根本不可能那样做的。
   用孔子“唯女子……”句可以诠释现代女子存在的的社会现象,使现代的人觉得孔子所说的话很符合今天的现实情况,这样就得到了许多人对“现代不恭顺”论的认同。这就是现代的专家学者,为什么用“现代不恭顺”来解释解释孔子“唯女子……”句,能得到许多人认可的一个原因。
       孔子看到现代的专家学者随着皇侃,邢昺错误的解释而继续错误下去非常的着急。他希望现代的专家学者不要人云亦云。对老祖宗的东西一定要用历史的观点,用实事求是的精神,下大工夫。对古代的文献不要围绕文字打转转,一味玩弄文字游戏。要把老祖宗说的话一定要和当时的历史好好的做一个对比,古人的解释不一定就正确。特别是先秦以前的著作,经过了焚书坑儒后几十年的断裂期,许多著作没有口传下来,也没有留下只字片言的解释。而后人的解释免不了会有错误发生,这就需要后人的后人明辨是非,对正确的给以继承,错误的一定要纠正。不要拿错误的解释当成宝贝,顽固的坚持。不要不愿意承认自己盲目跟从别人的错误而继续错误的事实。历史的真实和自己的面子相比较,正直的学问人应该追求的是历史的真实,而不是自己的面子。
   对皇侃先生解释孔子“唯女子……”句是否成立,做如下说明。
    一,皇侃著《论语集解义疏》是现存于世,能完整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第一部著作。皇侃对“唯女子……”句的解释,以后经许多儒者的补充和认定,成为了现今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主要思想流派。这个流派的思想我把它简称为:‘不恭顺论’和‘现代不恭顺论’。
    二,皇侃在《论语集解义疏》中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是以汉魏以后的社会型态和女子在汉魏时期的历史地位为根据,用当时部分女子对人接物时的表现为证据,来解释孔子在春秋时期说的“唯女子······”句的。至今还没有发现有先秦以前用‘不恭顺论’来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任何证据。
    三,皇侃错误解释“唯女子······”句的原因,是因为皇侃不知道春秋时期和汉魏时期在社会制度上是有差别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社会现象、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社会意识。社会与社会有着不同的特点,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生存观念所至。
    四,由于皇侃错误的解释了孔子“唯女子······”句,并且把他个人的观点说成是孔子的意思,而这种错误使孔子蒙受了世人的误解,给孔子造成了名誉上的伤害,对此皇侃应该承担责任。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陈述。
   一,说明了《论语》中“唯女子……”句在解释上的发展过程。
        二,论证了女子在春秋时期的历史地位和春秋时代的历史背景。
        三、论证了皇侃解释孔子“唯女子……”句错误的根本原因。
        四、论证了皇侃解释孔子“唯女子……”句在文字上的错误。
        五、论证了皇侃“不恭顺”论和“现代不恭顺”论的关系。
        六、证明皇侃对《论语》“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简称:‘唯女子……’句)所做出的解释完全是错误的。
   皇侃所著《论语集解义疏》一书,在解释《论语·阳货》中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时未参透句中玄机,则姑妄解批。后世儒者失察随之。进入十九世纪,夫子多受不明真相者之攻击,将几千年女子之痛苦,怨于夫子。三从四德,源于夫子。皇侃此解令夫子蒙冤、蒙羞。《论语集解义疏》一书发表后致使该解释流传甚广,给孔子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名誉损害。      
   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句时,是以汉魏以后的社会型态和女子在汉魏时期的历史地位为根据,用当时部分女子对人接物时的表现为证据,来解释孔子在春秋时期说的“唯女子······”句的。至今还没有发现有先秦以前用‘不恭顺论’来解释孔子“唯女子······”句的任何证据。皇侃错误解释“唯女子······”句的原因,是因为皇侃不知道春秋时期和汉魏时期在社会制度上是有差别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社会现象、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社会意识。社会与社会有着不同的特点,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生存观念,          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交往方式所至。从客观上看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可以让女子有“近之则不恭顺”行为形成的条件,而没有行为形成的条件则主观上形不成“近之则不恭顺”的思想。”所以“不恭顺”论在春秋时期广大女子之中的存在是不可能的。
    由于皇侃错误的解释了孔子“唯女子······”句,并且把他个人的观点说成是孔子的意思,而这种错误使孔子蒙受了世人的误解,给孔子造成了名誉上的伤害,对此皇侃应该承担责任。
    皇侃 所著《论语集解义疏》一书,在解释《论语·阳货篇》中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时,对“女子”的解释,用了“芸芸者女子小人竝稟陰閉氣多,故其意淺促,所以難可養立也。”(在芸芸众生的人中女子与小人生来就一齐承受于天赋予的坏、恶、贪的阴煞之气。因为他们心胸狭小,所以不容易的是如何对待她们。)皇侃的这句话首先就违背了孔子的思想。并把所有的女子都说成是坏、恶、贪之人,是心胸狭小之人,是绝对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生活的。是对古往今来绝大多数勤劳善良女子的侮辱,对此,皇侃 必须向古往今来绝大多数勤劳善良女子道歉。
    对而女子小人近之,則其承狎而爲不遜從也。”(女人和无德之人,你亲近她们,她们对你亲近的态度却不庄重不顺从。)这句话,是皇侃的“不恭顺”论最主要的思想。对孔子“近之则不孙”用这个思想去解释,是不符合春秋时期女子实际情况的,结论:皇侃对孔子“近之则不孙”句的解释是错误的。
          “言人不接己也(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说人与己交往,交情之事)皇侃对“唯女子……”句的最后定位也是错误的。从客观上看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可以让女子与男子随便交往的条件,而没有行为形成的条件则形不成男子与女子随便交往的事实。春秋时期男子与女子是不能随便交往的,而皇侃把对“唯女子……”句解释的定位,放在男子与女子的交往上也是一个绝对的错误。
   综上所述,皇侃 所著《论语集解义疏》一书,在解释《论语·阳货篇》中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时,从解释的定位,到解释的内容,都是不符合春秋时期当时的历史情况。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5 02:18:35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5 05:24 编辑

               关于“臣妾论”
   朱熹1130-1200年)中国南宋思想家。字元晦,号晦庵。别号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历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知南康,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秘阁修撰等职。后由赵汝愚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朱熹在任地方官期间,力主抗金 ,恤民省赋,节用轻役,限制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并实行某些改革措施,调查时弊和贪官污吏的劣迹,弹劾了一批贪官以及大户豪右。他不徇私情,牵连攻击了王淮等人。于是,王淮指使人上书抨击理学,斥其为伪学。庆元元年(1195年)朱熹在朝廷的支持者赵汝愚受韩侂胄排挤被罢相位,韩势盛极一时。韩因朱熹曾参与赵汝愚攻击自己的活动,于是发动了一场抨击理学的运动。庆元二年叶翥上书,要求把道学家的书除毁,科举取士,凡涉程朱义理不取。监察御史沈继祖指控朱熹十罪,请斩。朱熹的得意门生蔡元定被逮捕,解送道州。一时理学威风扫地,被斥为伪学,朱熹被斥为伪师,学生被斥为伪徒。宁宗一改旧态,下诏命凡荐举为官,一律不取伪学之士。朱熹被免职,书被查禁,弟子遭追捕。一年后“伪学”升格为“逆党”许多学生被迫*害致死,就是这样朱熹还坚持在避难的地方讲学,庆元六年病逝。嘉定二年(1209)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也就是在朱熹逝世27年后,他的著作才有了一席之地,成为官方哲学,[url=][/url]代恢复科举后,朱学被定为科场程式;在[url=][/url][url=][/url]两代被列为儒学正宗。在中国儒学史上,朱熹理学的作用和影响力仅次于孔子。朱理学传到了朝鲜,再传入日本,在日本一度形成朱子学热,影响颇大。
朱熹对“唯女子……”句分别在他的三部书《四书集注》、《论语精义》、《四书或问》中进行了解释,但朱熹的解释在当时是受到极大的压力的。当时朱熹所面对的是宋朝两大学派,一是邢昺派,二是二程派。朱熹的老师李桐师从于罗从彦,罗从彦师从于杨时
       谢良佐、杨时侯仲良、尹崞等均是二程的得意弟子。后人将程派理论与朱熹理论并称为“程朱理学”,但朱熹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和他的许多理论不但与邢昺及邢昺派诸多弟子有冲突,也和本派师爷、师父、师兄弟有冲突。
   朱熹对《论语》“唯女子……”句进行了注释,而且在注释上与邢昺不同,也和本派师爷、师父、师兄弟有不同。在《四书集注》中对“唯女子……”句解释如下:“近、孙、远,并去声,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意思是君子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这样就可以避免“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两种祸患的产生。
   朱熹对“女子和小人”做了新的解释。他将“女子与小人”解释为“臣妾”,又单独 将“小人”解释为“仆隶下人”。
朱熹与皇侃最根本的区别是在于对“女子”和“小人”的理解上。皇侃的观点就是"女子"是指女人、妇人。“小人”是指缺少道德的人。而朱熹对“女子”和“小人”的解释则是男女奴隶和下人仆隶,实际上就是指生活在最下层的劳动人民。那种有道德问题的“小二人”显然不在朱熹的解释之中。朱熹在《四书或问》中解释说“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远之,唯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说皆失其旨也。由于对“女子”和“小人”的解释不同那么结果也肯定不同。
   朱熹说“诸家说皆失其旨也。”朱熹的解释其实是对魏晋以后的“唯女子……”句注解彻底怀疑和否定。
   朱熹的这个解释受到许多人的指责,所以他不得不隐晦而言之。即使这样他同样受到了难以忍受的诬陷和攻击。对“唯女子……”句最早提出反对意见的是宋朝的钱时,他在《融堂四书管见》中说:“不必专言仆妾,凡女子小人皆然也”。从中可见钱时是“不恭顺”论的追随者。在学术和党争中,他的理学被污蔑为“伪学”,许多学生被迫*害致死,这样朱熹著作的精义和朱熹一起被埋在了地下,使他的许多思想同样没有被师传口授下来,所以他的一些思想同样容易被后人曲解。
   朱熹解释“唯女子……”句的注释被引用,最早是在朱熹平反后,宋朝真德秀《论语集编》;赵顺孙《论语篡疏》;金履祥《论语集注考证》;元朝胡炳文《论语通》;詹道清《论语篡笺》;明朝的焦竑《焦氏四书讲录》,他们在解释“唯女子……”句时,都原文引用了朱熹《四书集注》中的解释,却共同忽略了朱熹在《论语精义》、《四书或问》中的解释。只有元朝的刘因,在《四书集义精要》中原文引用了朱熹《四书集注》中的解释,又原文引用了朱熹《四书或问》中的解释。
   这期间还有许多人注释的《论语》,没有对“唯女子……”句进行解释。比如,宋朝郑汝楷《论语意原》;元朝许谦《读论语从说》;张存真《论语集注通注》;明朝李贽《四书评》;蔡清《四书蒙引》、吕柟《四书因问》;刘宋周《论语商》、清朝《论语古训》;《读论质疑》;《四书解义》;《四书近指》;等等。
   对朱熹“近、孙、远,并去声,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的解释,是从明朝开始的。
   明朝胡广等编辑的《论语集注大全》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先用朱熹《四书集注》中的解释,又用了宋朝张栻的《癸巳论语解》中的解释,朱熹和张栻是朋友,但他们的理论却有许多是对立的,特别是对“唯女子……”句的解释。朱熹已经在《四书或问》中解释说“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远之,唯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说皆失其旨也。”胡广还要将张栻所说;“女子阴质,小人阴类,其所望于人者常深故难养。其难养如此,则当思。所以待人之道,其惟和而有别与夫不恶而严乎。”加在解释中。他把朱熹的解释和张栻“不恭顺”论合二为一,这对朱熹来说真是开了一个历史的玩笑。
胡广开创了曲解朱熹对“唯女子……”句解释的先河,后来之上者,虽然都没有将不道德的小人再列入其中,但在解释“近之则不孙”上又流入了“不恭顺”论的框框里。
   明朝王船山先生在他的《四书训义》中对“唯女子……”句进行了解释,开始他也引用的也是朱熹的解释,而后面又说“唯妾滕之女子与左右之小人,服劳于上,下之所养也,而养之难矣。权移于宫闱,而祸伏于杀逆,岂不难哉。其惟清心寡欲,以无待于彼,而恩自不溢,威自不妄,遮可以畜臣妾而无咎乎。”王船山先生将“女子”解释成“妾滕之女子”
   明朝张居正一代帝师,他是这样解释“唯女子……”句的:“小人是仆隶下人。近是狎昵的意思。远是疏斥的意思。孔子说:“天下的人,惟有妇人女子与仆隶下人最难畜养。何以言之?常情于这两样人,不是过于用恩,狎昵而近之,便是过于用严,疏斥而远之。若是昵近他,他便狎恩恃爱,不知恭逊之礼,是近之不可也;若是疏远他,他便失去所望,易生怨恨之心,是远之不可也,此其所以难养也。诚能庄以临之,慈以畜之,则既有以消其怙恃之心,又有以弥其愤恨之意,何怨与不逊之足患乎?”张居正将“女子”解释成“妇人女子”张居正的解释把朱熹的解释和“不恭顺”论彻底的融合在了一起。朱熹真想不到后人对他的解释竟然偏离了他的原意。
   明朝郝敬《论语详解》将“女子”解释成“仆婢臣妾之流也”
    清朝,戴望《戴氏注论语》将“女子”解释成“臣子妇”。
    民国,甲子年上海锦江书局《四书白话解说》将“女子”解释成“妻妾”。
    程树德先生的《论语集释》共四十卷,120万字,是集古今论语注释之大成的名作,在解释“唯女子……”句时,引用了《论语正义》《论语集注》等五部书为据,引用清代学者汪绂《四书诠义》说:安上治民,莫善於礼,而礼必本於身,以惠爱之心,行天泽之礼。女戎宦者之祸天下,仆妾之祸一家,


   钱穆先生的解释: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此章女子小人指家中仆妾言。妾视仆尤近,故女子在小人前。因其指仆妾,故称养。待之近,则狎而不逊。远,则怨恨必作。善御仆妾,亦齐家之一事。
   在1987年出版的由日本学者渚桥辙次所著《论语章句解释》(TW冯怀民译)对该句的解释为:“只有妻妾和仆役是最难伺候的,你如对他们亲近一点,就显得没礼貌,你如果对他们疏远一点,他们就会怨恨你,这是封建社会的弊害之一
后人将“臣妾”彻底理解成了宋朝以后妻妾的自称,这和皇侃“女子、小人”的解释基本上没有了什么区别。不过是将女子改成了“妻妾”,在范围上有了很大的缩小。所以这个理论也可以给它取个名字叫“臣妾不恭顺”论。而“臣妾不恭顺”论的始作俑者就是胡广、王船山、张居正。是三人的解释完善了“臣妾不恭顺”论。
        “臣妾不恭顺”论与“不恭顺”论的区别,就在于缩小了女子小人的范围,而实质还是“不恭顺”论。
         胡广:江西吉水人,字光大,号昊庵。生于明洪武二年(1369),卒于明永乐十五年(1418)。明惠帝建文二年(1400)庚辰科状元,授修撰,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曾编辑《论语集注大全》。
    胡广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对朱熹的解释是赞成的,张栻的解释如果单独用,小人的意义就很广了,但用来解释朱熹所说的小人,只是针对“仆隶下人”而言。胡广的解释和朱熹的解释是有区别的,胡广的解释引用了张栻的解释,张栻的解释是讲待人之道,和“不恭顺”论一样,是从人与人的交往来说的。而朱熹的解释则是从统治者对广大男女劳动者的态度而言的。
    王船山,即王夫之。王夫之(1619-1692)  中国明末清初思想家,哲学家。字而农,号姜斋,别号一壶道人,是明清之际哲学家、思想家,与顾炎武,黄宗羲同称明清三大学者。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我的四书学著述主要有《四书稗疏》、《四书考异》、《读四书大全说》、《四书训义》、《四书笺解》等。《四书详解》和《四书集成批解》其实分别就是《四书训义》与《四书笺解》;并且,各书成稿有一个从《稗硫》到《考异》,进而《读四书大全说》,再到《四书训义》、《四书笺解》的先后秩序问题。是故,可知有二:其一,以汉儒为门户,以宋五子为堂奥,汉学与宋学兼治,言必征实,义必切理;其二,四书学著述可分为早年、晚年两个时期区别对待。《读四书大全说》对朱子既有尊重和肯定,又在理论上有所异议,对朱子学后人的批评也主要是不满于他们流入考证训诂,而不是视之为邪说。  
   船山先生在《读四书大全说》中对胡广等主编的《四书大全》中辑录的宋元以来理学家解释《四书》所表现的一些唯心主义观点,进行驳斥,例如他肯定理即气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①,就是驳斥朱熹的理生气和将夸大为脱离而独立存在的宇宙之根本的学说;否定不待学而能生知,也是针对朱熹以尧、舜、孔子为生知”②而言的。在知行问题上,不仅再次强调无先知完了方才去行之理”③,用以反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说,而且认为知中亦有行,行中亦有知”④,阐明了的辩证关系。此外,我在问题上不赞成朱熹讲的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⑤;在问题上,他强调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认为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⑥
   对“唯女子……”句的解释上,主要是将朱熹的“臣妾”和宋朝戴溪所著《石鼓论语答问》中将女子解释成宦官宫妾混为了一谈。戴溪与朱熹是同朝为官,陈氏曰:戴溪岷隐撰。溪初仕,领石鼓书院山长,所与诸生讲说者也。其说切近明白,晦庵亦称其近道。这说明二人的解释是有相近相承之处的。
         宋朝戴溪所著《石鼓论语答问》是在南宋淳熙五年(1178);朱熹《论语集注》撰于南宋淳熙四年(1177)。两人在此时并不相识,两部著作几乎同时写成,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此之后两人于1196年才于旅邸相遇相识,虽然其《石鼓论语答问》晦庵亦称其近道,但在“唯女子……”句的解释上,两人认识不同还是有区别的。在三年以伪学逆党得罪者59人中独无溪名。朱熹罢官,戴溪升官。
    胡广的解释,他把朱熹的解释和张栻“不恭顺”论合二为一。 王船山的解释,是把朱熹的解释和戴溪的“不恭顺”论合二为一。当然船山先生四书的注解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个别解释的错误显然是沧海一栗。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6 03:05:21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6 06:21 编辑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唯女子……”句解释如下:“近、孙、远,并去声,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意思是君子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这样就可以避免“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两种祸患的产生。
   朱熹首先对“小人”做了新的解释。他将“小人””解释为“仆隶下人”。那种有道德问题的“小人”显然不在朱熹的解释之中。朱熹在《四书或问》中解释说“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远之,唯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说皆失其旨也。这样朱熹将女子与小人放到了同一个生活水平线上,而不是道德的水平线上。
   朱熹对“女子和小人”做了新的解释。他将“女子与小人”用了一个共同的词来解释,这个词为“臣妾”。
       “臣妾”的原意是指地位低下的奴婢。“八曰臣妾,聚敛疏材”(《周礼》天官冢宰第一)。译文:“第八位是地位低下的奴婢,收集野生果实”。
       “ 臣妾”在辞海中只有一个解释:“西周、春秋时专指男女奴隶、众民、役使。《尚书·费誓》中有“臣妾逋逃”之句;孔传:“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 “男为人臣,女为人妾”(《左传·僖公十七年》)。
      “ 臣妾”在其他古代书中多有记载。《尚书传》说:役人贱者,男曰臣女曰妾。《周礼注》也说:臣妾,男女贫贱之称。《战国策·秦四》: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亡为臣妾。注云男为人臣,女为妾。所以也以臣妾指臣服者、被统治者。如《史记·吴太伯世家》和《伍子胥传》有请委国为臣妾求委国为臣妾语,《汉书·西域传》有西域小国称臣妾语,《后汉书·皇后纪》有天下臣妾,咸为怨痛语。
   又如刘长卿、薛逢、殷文圭等唐代诗人颂圣之作皆有万方臣妾的说法,宋代大诗人陆游诗有万邦尽臣妾句。除对皇上外,对皇后也可用臣妾一词,如《晋书·后妃列传》载,元杨皇后崩,左贵嫔之诔曰:臣妾哀号,同此断绝。显而易见,臣妾是一种统称,指作为臣民的众男女,对具体的一男或一女,不当称作臣妾,正如不能把一男或一女称作男女一样。臣妾又可作动词用,也往往是对许多人而言,如东汉蔡邕《上始加元服与群臣上寿章》说:臣妾万国。唐代李峤《大周降禅碑》说:臣妾四极。
        所以,在唐朝以前皇后、嫔妃对于皇上,一般自称贱妾小妾等,而不称臣妾
        其实,只要读一读《后汉书》、《晋书》、新旧《唐书》、便可以知道后妃们同皇上谈话时是如何自称的。     
后妃们对皇帝自臣妾,是从宋朝开始的。《宋史》卷一一0志第六三 礼志十三·嘉礼一·上皇太后皇太妃册宝仪条 ,有司请应宫中并依称臣妾,外命妇入内准此。这是说皇上的皇后嫔妃见皇上时,可以自称 “臣妾”。
        “臣妾”在宋朝宋高宗时才有了两种解释的分别。
    宋高宗以后,“臣妾”成为了皇后妃子命妇入内见皇帝时的自称,在宋朝只有皇后妃子命妇可以自称“臣妾”,而官宦的妻妾是不能称“臣妾”的。这与春秋时的“臣妾”有了本质的改变。
   那如何确定朱熹“臣妾”的解释是专指男女奴隶呢,还是后一种皇家妻妾的自称呢?这还得从朱熹的解释分析。
   朱熹说:“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这是引用了孔子的话。
   在《论语·为政篇第二》中就有季康子问政于孔子的话: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译文:“季康子问:要使人民敬顺,忠诚敬逸,应该怎么做呢?”(《论语》中华书局 2006年版)】
   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译文:“孔子说:当政者对待百姓庄重,百姓就会敬顺。对待父母孝顺,百姓就会忠诚,教导能力不足之人,百姓就会勤逸”(《论语》中华书局 2006年版)】
   在《礼记·缁衣第三十三》中句:“子曰:“故慈以愛之,則民有親……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
   这里孔子的“临之以庄”、“ 恭以莅之”和朱熹的“庄以莅之”是同一个意思,而“孝慈,则忠”、“ 慈以愛之”与“慈以畜之”同出一辙。朱熹用孔子的话来解释孔子“唯女子……”句,意思是君子(奴隶主)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男女奴隶)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则民就会有恭顺之心。可见季康子问政于孔子的话和“唯女子……”句都是关 于“君子”(奴隶主)、“臣妾”(男女奴隶)的。这种解释说明“唯女子……”句中统治者和“女子、小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君与民的关系。所以可以确定朱熹对“臣妾”的解释是专指男女奴隶。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唯女子……”句解释时,只对“小人”做了解释,而没有在解释中将“臣妾”和“仆隶下人”相提并论,这说明朱熹所说的“臣妾”已将“仆隶下人”包含在“臣妾”之中了。如不是这样,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唯女子……”句解释时则应该这样说:“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仆隶下人),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所以可以肯定的说,朱熹所说的“臣妾”是专指男女奴隶,而不是指宋朝以后皇家妻妾的自称。
   朱熹将“小人”解释成“仆隶下人”与皇侃的解释有本质的区别,朱熹对《论语》中“唯女子……”句的诠释,是用孔子的思想来注孔子“唯女子……”句的,所以朱熹对女子小人的解释基本是符合孔子原意的。
         张居正:字叔大,少名白圭,号太岳,谥号文忠,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又称张江陵。6岁中举人,23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令翰林事。隆庆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隆庆时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万历初年,代为首辅。当时明神宗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居正主持裁决,前后当国10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亦颇有成效。万历十年(1582年)卒,赠上柱国,谥文忠。死后不久即被宦官张诚及守旧官僚所攻讦,籍家;至天启时方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等。
         有人问难道皇上不能对皇后妃子命妇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吗?
    张居正做过两个皇帝的师父,他就对皇帝说,对妇人女子“能庄以临之,慈以畜之,则既有以消其怙恃之心,又有以弥其愤恨之意,何怨与不逊之足患乎?”皇帝面对的妇人女子就是皇后妃子命妇及宫女。对皇后妃子命妇及宫女是不是必须庄以莅之,慈以畜之。”皇帝是最有发言权的。宋朝以后只有清朝的康熙皇帝批注过《论语》,他在批注朱熹《论语集注》时说:“庄以二句不入口气”(《道光制御批四书》)。 康熙皇帝认为皇上对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是很不对味的。自古以来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我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个皇帝见他的皇后妃子命妇及宫女还要恭恭敬敬,还要给她们积蓄慈爱,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我认为康熙皇帝对后人曲解朱熹之句提出的质疑是最有权威性的。而朱熹也不会蠢到让皇帝去对皇后妃子命妇去恭恭敬敬,去积蓄慈爱吧!所以朱熹所说的臣妾就是指男女奴隶、众民、役使、下人仆隶,最下层的劳动人民。
         “臣妾是指男女奴隶、众民、役使、下人仆隶,最下层的劳动人民。那么朱熹所说的“君子”又是什么意思呢?
         “君子”的解释有三条。
          一、西周、春秋时期对贵族的通称。
         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大到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小到士,都属于大小贵族阶级。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如何称呼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他们虽然拥有很多的男女奴隶,但在他们的管辖中还有一些自由的庶民和隶农。他们不是绝对的奴隶主,也不是绝对的封建领主。但任何一个大贵族(小贵族例外),他拥有的奴隶和自由的庶民、隶农比较,奴隶的数量大于自由的庶民和隶农。我们的历史学家对这些贵族,有称呼奴隶主的,有称呼封建主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如果朱熹所说的君子是指这些贵族,那么我们给君子画一个圈子。
    君子——是指西周、春秋时期的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和士这个阶层中的男子。春秋时期有些人失去了土地和奴隶,但他没有沦为奴隶,他仍然可以称为“君子”。
         二、春秋末年以后,“君子”与“小人”逐渐成为“有德者”与“无德者”的称谓。
    如果“君子”在朱熹“君子之于臣妾”句中是“有德者”的代称,,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指责朱熹的解释是牛头不对马嘴。
         三、古时妻对夫的敬称。
    从古时妻对夫的敬称来看,如果“君子”用丈夫来代替,丈夫对“臣妾”,肯是错误的。
    如果“臣妾”是指——皇后妃子命妇,那么“君子(丈夫)”必然是皇帝,而丈夫一词是泛指,皇帝只有一个。天下丈夫千千万,天下“臣妾”有几多。显然用丈夫对“臣妾”是不合适的。可以用丈夫对妻妾,或者皇帝对“臣妾”。
    如果“臣妾”是指——妻妾,中国任何一部辞海都没有“臣妾”是指妻妾的解释。朱熹以后的一些儒者强行将“臣妾”解释成妻妾,是不符合朱熹思想的。“臣妾”就是“臣妾”,妻妾就是妻妾。“臣妾”绝对不等于妻妾。皇帝可以说他妻妾成群,却不能说是“臣妾”成群。有钱人可以说他妻妾成群,却不能说是“臣妾”成群。
        “臣妾”是特定的人表达自己的身份时讲的专用语言,也是特定人的称谓。
    当“臣妾”做为名词出现时它就是一个专用词。是表达特定时期的特定人群的一个专用的词。
    朱熹所说“君子之于臣妾”表达的不是古时夫对妻的那个意思。所以“君子”做丈夫讲是不成立的。
          经过分析,可以确定朱熹所说“君子之于臣妾”中“君子”是指西周、春秋时期的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和士这个阶层中的男子。
          朱熹说:“君子之于臣妾”,原意是——春秋时期的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和士对男女奴隶、众民、役使、下人仆隶。这个解释符合春秋时期的历史情况。
           “君子之于臣妾”被后人曲解为——天下所有的不同阶层的成人男子对妻妾。这个解释错误的原因,是“臣妾”被错误解释成妻妾后,在文字上形成了两个不同意义的词,而两个不同意义的词错误的组合在了一起。正是因为对“君子之于臣妾”解释的错误,最后导致了对“庄以莅之,慈以畜之”解释的错误。
    在《论语》和《礼记·缁衣第三十三》中,孔子用“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劝说统治者对他的男女臣民实行仁政。“庄以莅之,慈以畜之”所表达的是孔子希望统治者对男女臣民的一种态度。
   朱熹在解释孔子“唯女子……”句时,用孔子劝说统治者对他的男女臣民实行仁政的语言来解释“唯女子……”句,是把“唯女子……”句做为政治方面话语进行注解的。
“近、孙、远,并去声,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
        朱熹的意思是:君子(春秋时期的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和士)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男女奴隶、众民、役使、)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这样就可以避免祸患的产生。
    而现在的解释则把朱熹的解释曲解为:天下所有的不同阶层的成人男子,一定要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在臣妾(妻妾)和仆隶面前,要对他们积蓄慈爱之心,这样就可以避免祸患的产生。
         两种解释,主语不同,意义不同,境界不同,见解不同,思想不同。
   按照朱熹的解释,孔子的“唯女子……”句表达的思想是孔子的爱民思想。
    朱熹的解释被曲解后,所反映的孔子思想,是和皇侃“不恭顺”论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
        朱熹还有一句最为重要的话,是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这就是“则无二者之患矣“。
        “患”《辞海》中解释为“祸害灾难”之意。这说明朱熹认为“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是两种祸患。祸患,为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才可以称之为祸患灾难,而那种“近之则多不孙顺,远之则好生怨恨”用“祸害灾难”来解释是否小题大做了。对这句话以后再做详细的解释。
   朱熹对“女子和小人”做的解释我认为是解开孔子“唯女子……”句话的一把钥匙。但是,后人为什么不但没有理会朱熹的话,而且又把朱熹的解释进行了曲解,这里也有二个原因。
         一、朱熹解释“唯女子……”句的原意,分别在他的三部书《四书集注》、《论语精义》、《四书或问》中进行了解释,但后来在学术和党争中,他的理学被污蔑为“伪学”,朱熹被免职,书被查禁,一年后“伪学”升格为“逆党”从这以后,朱熹和他的著作被束之高阁了近三十年。而能解释朱熹理论的许多学生被迫*害致死,弟子遭追捕。三十年后朱熹的理论升为官方哲学,但遗憾的是朱熹的理论同样失去了口授师传。而且在相当的一段时期,即朱熹去世到明朝的胡广这二百多年间,没有任何人对朱熹解释“唯女子……”句的话,进行过具体的解释。虽然有许多人对孔子“唯女子……”句做了注解,但都是原文引用朱熹的解释,所以朱熹是如何解释“唯女子……”句的,其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已经被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二、朱熹对“唯女子……”句的解释被后人局限在“妻妾和仆役”上,而皇侃对该句的解释却在天下的“女子”和“小人”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到了近代,朱熹对“唯女子……”句的解释更是与现实格格不入,所以自然就把朱熹的解释束之高阁了。而皇侃的“不恭顺”论却可以解释现代社会的一些现象,所以被重新抬了出来。
最后总结朱熹对“唯女子……”句的解释,也得出了四个结论。
   (一)朱熹用“臣妾(男女奴隶)”和“仆隶下人”解释“唯女子……”句与“不恭顺”论的区别在于对“女子和小人”的解释不同。朱熹所指的“近’’是君与民的关系。
“不恭顺”论的“近’’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朱熹对“养’’“孙”没有作出解释
    (二)用“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解释“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符合孔子《论语》中最核心的内容“仁”,对小民讲“仁爱”的思想。朱熹的思想基本符合春秋时期社会的特征。是朱熹对汉以来“唯女子……”句所有解释的一个否定。
    (三)朱熹的理论和皇侃、邢昺理论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政治的角度解释“唯女子……”句的,而后者是从生活与日常行为来解释“唯女子……”句的。
()朱熹的解释基本上符合孔子政治家、教育家的身份。符合孔子的思想。唯一的缺憾是朱熹只从概念上解释了“唯女子……”句,而没有对“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做更加详细的解释,这为后人曲解朱熹之句埋下了隐患。
     最后应该为大家做一个说明,对朱熹解释孔子“唯女子……”句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在这里不作定论。在这里只是纠正后人对朱熹“唯女子……”句解释的错误,由于胡广,王船山,张居正错误的解释了朱熹对孔子“唯女子······”句所做的解释,而这种错误使朱熹蒙受了世人的误解,给朱熹造成了名誉上的伤害,对此胡广,王船山,张居正应该承担责任。
综合总结;明朝胡广等编辑的《论语集注大全》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先用朱熹《四书集注》中的解释,又用了宋朝张栻的《癸巳论语解》中的解释。朱熹已经在《四书或问》中解释说“若为恶之小人,则君子远之,唯恐不严,怨亦非所恤矣。诸家说皆失其旨也。”胡广还要将张栻所说;“女子阴质,小人阴类,其所望于人者常深故难养。其难养如此,则当思。所以待人之道,其惟和而有别与夫不恶而严乎。”加在解释中。他把朱熹的解释和张栻“不恭顺”论合二为一。胡广开创了曲解朱熹对“唯女子……”句解释的先河。
     明朝王船山先生在他的《四书训义》中对“唯女子……”句进行了解释,开始他也引用的也是朱熹的解释,而后面又说“唯妾滕之女子与左右之小人,服劳于上,下之所养也,而养之难矣。权移于宫闱,而祸伏于杀逆,岂不难哉。其惟清心寡欲,以无待于彼,而恩自不溢,威自不妄,遮可以畜臣妾而无咎乎。”王船山先生将“女子”解释成“妾滕之女子”。
明朝张居正一代帝师,他是这样解释“唯女子……”句的:“小人是仆隶下人。近是狎昵的意思。远是疏斥的意思。孔子说:“天下的人,惟有妇人女子与仆隶下人最难畜养。何以言之?常情于这两样人,不是过于用恩,狎昵而近之,便是过于用严,疏斥而远之。若是昵近他,他便狎恩恃爱,不知恭逊之礼,是近之不可也;若是疏远他,他便失去所望,易生怨恨之心,是远之不可也,此其所以难养也。诚能庄以临之,慈以畜之,则既有以消其怙恃之心,又有以弥其愤恨之意,何怨与不逊之足患乎?”张居正将“女子”解释成“妇人女子”张居正的解释把朱熹的解释和“不恭顺”论彻底的融合在了一起。
     胡广,王船山,张居正对朱熹解释“唯女子……”句在理解上有错误,并进行了错误的解释。三人在解释孔子“唯女子……”句时,将朱熹已经否定的“不恭顺”论拿出来,硬是将朱熹和皇侃两种对立的解释混合在一起,对孔子“唯女子……”句进行解释。而后人在胡广,王船山,张居正解释的基础上将“臣妾”彻底理解成了宋朝以后妻妾的自称,这和皇侃“女子、小人”的解释基本上没有了什么区别。不过是将女子改成了“妻妾”,在范围上有了很大的缩小。所以这个理论的始作俑者就是胡广、王船山、张居正。他们的错误解释和皇侃的“不恭顺”论属同一个理论体系,除对“小人”的理解有所不同外,对“近之则不逊”的理解是一样的。
     胡广,王船山,张居正在解释“唯女子……”句时引用朱熹的解释明显违背了本人的意志,对朱熹的解释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并从意义上进行了篡改,从根本上曲解了朱熹对孔子“唯女子……”句解释的原意,胡广,王船山,张居正在各自所著解释《论语》一书发表后,致使该解释流传甚广,给朱熹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名誉损害。
                           


zzz009a 发表于 2020-1-16 07:04:04
女子感性多,可以爱一个坏人,不在乎对错善恶这个做人的根本;
小人不知大义 ,以好恶财利做标准,所以二者有相似的一面.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6 23:15:32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7 02:35 编辑

                                                        破解千古之谜
            
    如果要破解“唯女子……”句这一个千古之谜,首先我们要对现在所有解释“唯女子……”句的各种说法进行一个汇总,看一看那一种说法是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而且符合春秋时期的实际情况。我们第一个要讲的是起于晋梁朝皇侃的“不恭顺”论。
       “不恭顺”论在古今的学术界引起了一些争论,争论的观点无非是肯定和否定。“不恭顺”论的思想细细分析,它确实符合现代现实的一些情况,因此得到了很多人的共鸣。但“不恭顺”论也受到了许多人的质疑,进而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为研究孔子的思想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这些否定“不恭顺”论的观点,主要是从孔子的妇女观和孔子的言行上进行分析,从而否定“不恭顺”论的。
   最早否定“不恭顺”论的人是宋朝的朱熹。但可惜朱熹的解释又被人曲解了。“不恭顺”论变成了“臣妾不恭顺”论,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
        清朝光绪时期的宦懋庸,在解释“唯女子……”句时提出“女子难养”是社会制度、政体不良造成的。这个很有见地的解释也是过眼云烟。
   康有为第一次将“女子”解释成“竖子(谓仆隶类)”。但他的解释仍然是“不恭顺”论。
   程树德先生的《论语集释》共四十卷,120万字,是集古今论语注释之大成的名作,在解释“唯女子……”句时,引用了《论语正义》《论语集注》等五部书为据,第一次提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而礼必本于身。以惠爱之心,行天泽之事。”用此句解释“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是与众不同的。但他的解释是在“不恭顺”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所以仍然脱不了“不恭顺”论的框框。
   陈焕章先生在民国元年(1911年)在美国做了《孔教论》的演说,对孔子的男女观第一次向世界做了详细的诉说。他主要从(1)孔子之道重夫妇之伦(2)孔子尊敬妇女之至矣(3)孔子重女子之人权也(4)孔子一夫一妻之制,正可适于时用矣。陈焕章先生是继朱熹之后向“不恭顺”论质疑的第二人。是现代,从孔子的思想来质疑“不恭顺”论的第一人。
        陈焕章先生之后还有一些人对孔子的男女观进行了论述,但没有人能再提出新的论点。
        文革以后对孔子的男女观进行详细的论述,比较好的主要有,杨子彬先生在《“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本意》一文中,论述孔子的思想是很全面的。
        张松辉、周晓露著(《孔子》《孟子》疑义研究)一书中对孔子与妇女的关系的论述也是很好的。
   这些解释出发点是积极的,特别是在论述孔子妇女观上有许多独到的见解,而这些见解有许多是有一定道理的,这对研究“唯女子……”句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但是这些理论没有从根本上撼动“不恭顺”论的根基。
    不论是“不恭顺”论、“现代不恭顺”论还是“臣妾不恭顺”论,它们共同的软肋,就是不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社会现象、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社会意识。社会与社会有着不同的特点,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生存观念,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随着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从客观上看春秋时期根本就没有可以让女子有“近之则不恭顺”行为形成的条件,而没有行为形成的条件则主观上形不成“近之则不恭顺”的思想。“不恭顺”论从解释的定位,到解释的内容,都是不符合春秋时期当时的历史情况的。所以“近之则不恭顺”行为在春秋时期广大女子之中的存在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历史这个照妖镜下,“不恭顺”论终于现出了它的原形,可以肯定地说,“不恭顺”论和“现代不恭顺”论所涉及的对孔子“唯女子……”句的解释都是错误的。比如以下的几个解释就是“现代不恭顺”论的代表作: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难养的,亲近了,他们就不知道逊让,疏远了,就会怨恨你。”(《儒家经典·论语》)
         2003年,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中国传统文化经典文库,该文库收集了古代传统经典文章共四十部。其中在《论语》中对该句的解释为:“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伺候的,太亲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太疏远了,他们就对你怨恨。”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以养用的,亲近他们,他们就不知道恭顺,疏远他们,他们就有怨气。”(《论语》中华书局 2006年版)
         “只有女子与小人难得和他们共处,亲近了他们就对你无礼,疏远了他们就对你怨恨。”(《十三经注疏解》)
这些解释可以说明现代社会中有这种现象的存在,但不能说明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广大女子中是存在的。
    我们第二个讲朱熹的“臣妾不恭顺”论。朱熹对“唯女子……”句的解释被后人曲解了,被曲解的解释也属于“不恭顺”论的范畴,那么它的下场,同样是死刑。比如以下的解释:
    在1987年出版的由日本学者渚桥辙次所著《论语章句解释》(TW冯怀民译)对该句的解释为:“只有妻妾和仆役是最难伺候的,你如对他们亲近一点,就显得没礼貌,你如果对他们疏远一点,他们就会怨恨你,这是封建社会的弊害之一”。
    我们第三个讲“小子”论。如于丹在讲《论语心得》时将“小人”比做小孩子。但将“小人”比做小孩子绝对不是于丹的专利,对“小人”比做小孩子没有必要进行考证,因为她的解释同样涉及到"女子",也属于“不恭顺”论的范畴。另外在在《中文大辞典》中对“小人”有六种解释,其中没有一个解释是说“小人”是小孩子。没有这个解释。在《庄子·大宗师》中有“色若儒子”句,“儒子”孩童也。
        那么它的下场,同样是死刑。
   我们第四个讲“女”作“汝”字论。有人把孔子所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女子解释为汝子 即你的儿子。而且列举了古文之中大量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解释一定是正确的。
       “女”是不是作“汝”字讲,李存山先生在《女子不能释为汝子》一文中,对 “女”和“汝”字做了详细的说明。对“女”作“汝”字做了绝对的否定。这个结论无疑是正确的。
       “女”作“汝”字论它的下场,同样是被判死刑。
   我们第五个讲将“女子”专指为“南子”论。有人把孔子所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女子解释为卫灵公的夫人南子
   对这个解释属于个人的臆测,没有任何的历史记载和根据。女子一词指女人,这是古代文献中的通义 ,女子一词在“唯女子……”句中是泛指,不是特指。所以这个解释同样是不成立的。
        还有一些解释也是将“女子解释为特指,比如:
        “女子指孔夫人....小人指孔鯉也 .......。這是孔子抱怨居家惟老婆與小孩難對付。
        “女子",指的是鲁定公时齐国送来的女乐。小人指的是掇使鲁定公收下礼物的季桓子。
        “女子指伪君子,小人指阳货。
        “指的是君主的妻妾,指的是君主的儿子,小人指的是君主周围的宠臣、佞臣、优伶、宦官之类。
    我们第六个讲将“女子”专指为“女孩子”论。这个解释是将“女子与小人”当成“女孩子”和“男孩子”来解释“唯女子……”句的。
    因为她的解释同样涉及到"女子",虽然是“女孩子”,但也属于“不恭顺”论的范畴,那么它的下场,同样是死刑。
    我们第七个讲将“小人”专指为“弟子”论。这个解释是将“女子”当成“汝子”,“小人”当成“第子”来解释“唯女子……”句的。
           “小人”在辞海中确有“弟子”的解释,而且还是在《孔子家语》中出现的。
    《孔子家语·观周》:孔子 既读斯文也,顾谓弟子曰:小人识之,此言实而中,情而信。这是孔子将弟子称为小人。所以“小人”专指为“弟子”还是有根据的。但这个解释将“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译为:传授给你们浅近的知识就不谦逊,传授给你们深远的知识就埋怨。这种翻译方法就值的商榷了。对古文的翻译,首先要遵循古文翻译原则,如果不顾古文的内容,随随便便篡改古文意义,那么你首先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学者,你所翻译的文字,不但没有指导意义,反而会误人子弟。
    还有很多解释不在这里一一罗列了。那么有没有谁的解释基本上符合孔子的思想呢?我们现在只有对“唯女子……”句在文字上重新进行一次注解,看是否能有新的解释出现。
      那么怎么样解释才符合孔子的原意呢?对“唯女子……”句的解释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能从个人的好恶出发,带有任何的倾向性。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不能曲解古人的思想。
        (二)要有唯物史观的态度,不能非历史地看待古人的思想。要符合当时春秋时期的历史特点。
    (三)坚持字字落实,直译为主,意译为辅的翻译原则。  
       (四)要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论点。
          为了弄清孔子的原意,必须对“唯女子……”句进行一个解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释“唯女子……”句。
         (一)“唯”——有四种用法(1)作独、只有讲,(2)作以、因为讲,(3)犹“虽(4)做语助词,用于句首,无义。
    现在传统的解释都作“只有”讲。也有人做语助词讲。用“因为”也可以,具体要还和全句吻合,所以可以将此字放到最后再斟酌。
    (二)“女子”——“女子”是争议最多的一个词。辞海中对“女子”的解释有三。
           1.泛指女性。《诗·鄘风·载驰》: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2.处女或女孩子。《礼记·杂记上》:男子附於王父则配;女子附於王母则不配。郑玄 注:女子,谓未嫁者也。
           3.女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宋芮司徒 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
     从以上解释来看,“女子”这三种解释在西周时期就已经有了不同的用法。
           但孔子在“唯女子……”句中“女子”之词作那一种解释,我们做一下分析。
     第一种解释。“女子”是泛指女性。
     古代女子从生理上讲,通常从七岁开始到四十九岁这一个期间被称为女子《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歧伯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黄帝内经》是古代医书经典,这段话描述“女子”从七岁到四十九岁的生理变化,其“女子”无疑是指女人。
       “女子一词指女人,这是古代文献中的通义 ,是不容质疑的。郑玄曰:“女子,妇人通称也”。而从西汉至明清也没有对“唯女子……”句中“女子”之词作出另外的解释。孔子所说的“女子”应该是泛指。这个解释是古代学者和现代大部分专家学者共同的意见。翻译时仍直接用“女子”。,不需要在对她进行专门的说明。
   (三)“与”——做连词用,当“和”讲。
   (四)“小人”的解释《中文大词典》中有六条。
          “小人”——(1)是指小民。“小人”在西周春秋时代专指卑贱的人,它是被统治者统治的所有生产者的共同称谓。《国语·鲁语》中句:“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
    (2)“小人”的另一个解释是指:“缺少道德,在人格。人品上卑鄙的人”
    (3)“小人”指弟子。《孔子家语》中句:“孔子既读斯文也,顾谓弟子曰:“小人识之”
    (4) 自谦之称。
    (5)身体短小之人。
    (6)谓隶仆下人也。
     那么这六种“小人”那个更符合孔子的原意呢?
     用“小民”和“女子”相比较,这二者是同一个概念,属于同一种人的范畴。如果用“女子”与“缺少道德,在人格。人品上卑鄙的人”相配合,就显得不伦不类了。所以选择“女子”和“小民”应该是正确的。但孔子为什么不直接说“唯女子与小民为难养也,……”呢?而且孔子在《论语》中很多地方都直接用了“民”字,所以把“小人”单指“小民”看来也不符合孔子的原意。
     用“弟子”来解释“小人”。“弟子”和“女子”不在同一个范畴之内,所以孔子“唯女子……”句中所指的“小人”不会是“弟子”
    (4)(5)种解释应该排除。
    (6) 谓隶仆下人也。隶仆下人属“小民”之列。
     这样只能有一种解释,“小人”主要是指“小民”。对这种解释仔细分析后得出一个结论:孔子在“唯女子……”句中所指的“小人”最主要的还是指奴隶、庶民。
     有人说“小人”是小孩子,在《中文大辞典》中是没有这个解释的。
    (五)“为”——做动词,表判断,当“是”讲。
          (六)“难”——是不容易之意
    (七)“养”—— 这也是一个争议最多的字。有许多学者在解释“养”时用 “养用”、“相处”、“难处”、“共处”“管理”、“伺侯”等等。
    《中文大辞典》中对“养”字共有二十六种解释。分别如下。(1)供养、(2)育也、(3)培养也、(4)畜也、(5)哺乳也、(6)谓使人衣食不足也、(7)教也、(8)治也、(9)怀柔、(10)养育、(11)欸亨为养、(12)守也、(13)取也、(14)乐也、(15)饰也、(16)养犹隐也、(17)使也、(18)谓风雨、(19)生子也、(20)乳母也、(21)与痒同、(22)久长也、(23)古做 羏、(24)古地名、(25)姓也、(26)读“恙”时,为供养也,利也。《书·大禹漠》中句:“德为善政,政在养民”。《左氏襄十四》中句:“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养”养活之意。 但很多的解释在解释“养”字时都用了“畜养”。“畜养”是指饲养畜生。易曰:畜臣妾吉。就是说女人和奴隶牲畜是一类的。这个“畜”不是生畜的畜,而是蓄养的畜! “养”还有“教”之意。《礼记·文王世子》中句:“立太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郑玄曰:“者,教也”用“供养”;用“治”; 用“使”; 用“衣食不足”都可以,但相比较之下用“教育”应该是正确的选择。
     在春秋时期社会里,只有对“女子”和“小人”进行教育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是天大的难事。因为“女子与小人”根本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所以要让它们懂得道理和礼仪是很不容易的。在《礼记·缁衣第三十三》中开始句为:“子曰:“夫民,教之……”。“教之”与“养”应该是孔子两句话中的同一个意思。而且“唯女子……”句为什么要突出“女子”,那就是因为在奴隶制时代也只有女子与小人这些奴隶是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的,孔子弟子三千,女性一个也没有,为什么? 这就表明 “女子”根本就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梁启超先生有一段文字用来解释“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倒是很贴切的,他是这样说的:“臣妾奴隶之不已,而又必封其耳目,缚其手足,冻其脑筋,塞其学问之涂 ,绝其治生之路,使之不能不俯首贴耳于此强有力者之手,久而久之,安于臣妾,安于奴隶,皆为固然,而不自知”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论女学》)。这就是古代统治者不让臣妾奴隶接受教育的最终目的。而孔子深深的知道“女子与小人”得不到教育的难处,所以他一生用“有教无类”的思想致力于教育,他的学生中有很多都是贫家子弟。
   除 “教育”外,用其他的解释来形容“女子”就可以不用“难”字了。
        “难畜养、难供养”——作为女奴隶有粗食、有破衣、有草棚足矣。女子不难畜养
         “难治”、“难使用”、“难养用”、“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难伺侯”——作为女奴隶,她们没有自由的权利,没有生存的权利,任人打、任人杀、任人蹂躏、任人驱使、任人宰割。女子不难治也不难使。“难相处”、“难共处”“难管理”、“难伺侯”用这样的词形容现代社会的“女子”还将就,但用来形容春秋时期的女子那绝对是一个错误。
    看来在春秋时期只有教育对“女子与小人”来说是天大的难事,所以孔子“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应该解释为:“只有女子和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这个不容易教育有两层意思,一是“女子与小人”在当时没有权利接受教育,这种情况是社会制度造成的。二是对“女子与小人”不可能进行教育,即使孔子愿意对“女子与小人”进行教育,天下之大,“女子与小人”之多,就是在多几个孔子也不可能使天下的“女子与小人”都得到教育。
         “难养”做不容易教育来解释应该是正确的选择。 
    (八)“近”——亲近之意。谁来亲近,当然是与“女子与小人”相对而言的“大人”周公语:“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九)“之”——做代词用,指“女子与小人”可以用“他们”来表示。
    (十)“则”—— 做副词,当“就”讲。
    (十一)“不”—— 做副词,放在动词“孙”前表示否定。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8 02:22:54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8 05:32 编辑

   如果要破解这一个千古之谜,首先我们要对现在所有解释“唯女子……”句的各种说法进行一个汇总,看一看那一种说法是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要找出一个最佳的解释,还是要把孔子的“唯女子……”句在重新解释一遍,以找出最佳的答案。昨天我们讲了“不”字,今天讲“孙”字。
     (十二)“孙”——“孙”在此句中是一个最关键的字。《辞海》中作“孙”字(音sun平声)时有五个意思:1.指儿子的儿子;2.与孙子同辈的同姓同辈人;3.植物的再生和孪生;4.指姓;5.同“逊”。
   在孔子的的“唯女子……”句中,“孙”的前四种解释显然是不能解释“孙”字的,只有同“逊”,可以解释。
   《中文大辞典》“孙”字作“逊”时  有两个解释(1) 顺也,(2) 犹遁也  
   《辞源》中对“孙”的注解中,“孙”作“逊”解释时有两个意思:一作谦逊,恭逊讲;二作“出奔”讲。
   《辞海》对“逊”字的解释是这样的:“逊”,逃遁;恭顺。所以,“孙”字作“逊”使用时,可以有“恭顺”和“逃遁”两种解释,如果按“逃遁”来讲, “孙”就是“逃跑”之意。“不孙”即为不逃跑之意;
        “孙”字作“逊”使用时,即有“恭顺”和“逃遁”两种解释,那么是选择“逃遁”呢,还是选择“恭顺”,对比之后我选择了“逃遁”。之所以要用“逃遁”来解释“孙”,只有一种解释。
   因为 “不恭顺”论在春秋时期中的存在是有疑问的。所以“孙”字用“恭顺”解释,已经不能再使用了。而“逃遁”是“恭顺” 以外的唯一解释“孙”的词,看来“孙”就必须用“逃遁”来解释了。
   (十三)“远”——和“近”相反,疏远之意;
   (十四)“之”——做代词用,指“女子与小人”可以用“它们”来表示。
   (十五)“则”—— 做副词,当“就”讲。
   (十六)“怨”——除了做“怨恨”解释,还有做“怨仇”“怒也、恨也”
    对“唯女子……”句的解释落实了每一个字的意思之后,发现有选择的字只有一个 “唯”字根据以上的理解,笔者将这句话新释为两句话:
        “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
         “因为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
         这两句话的意思稍有不同。
        “唯”字用“只有”,还是“因为”,权衡利弊还是选择了被世人公认的“只有”。
    这样我把“唯女子……”句解释为:“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
   用“逃跑”来解释“孙”,这种解释是否符合孔子“唯女子……”句的原意呢?我们需要进行一下论证。
       一、这个解释是否有人用来解释过孔子的“唯女子……”句?
        有,这个解释是用英文发表的,估计是一位国外的学者。这个解释因为可能是属于胡说八道一类,所以没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视,也没有人进行过翻译,希望有知道这篇文章的人,做件好事,把它翻译一下,奉献给大家。
    二、这个译文是否符合“字字落实,直译为主,意译为辅”的翻译原则。  
         从翻译的文字分析,“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这句话是符合翻译原则的。
    这个解释和旧译:“只有女子与小人是最难以养用的,亲近他们,他们就不知道恭顺,疏远他们,他们就有怨气。(中华书局 2006年版)相比较,只对“养”和“孙”重新做了解释,其它的字词没有改变。
         三、不能从个人的好恶出发,带有任何的倾向性。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不能曲解古人的思想。要有唯物史观的态度,不能非历史地看待古人的思想。要符合当时春秋时期的历史特点。
        这个解释是用英文发表的,估计是一位国外的学者。我想他不是儒家,也不会是孔子的反对者,应该是一位研究学者。他不会带有什么倾向性。这个解释是不是实事求是,是否在曲解孔子的思想,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这个分析首先要符合当时春秋时期的历史特点。如果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那么这个解释就应该和“不恭顺”论一样把它枪毙掉。
        在有关的历史书中,对女子和小人在春秋时期逃跑的行为有以下记载:
      《中国史稿》为郭沫若先生主编,由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北京大学历史系的研究人员共同研究编写,是极具真实性的权威著作。该文虽然带有浓厚的阶级色彩,但所述的事实还是很客观的。
    《中国史稿》对春秋时期的一段描述是这样的:“奴隶们并没有屈服于奴隶主贵族的暴力统治,他们经常用怠工,破坏工具,逃亡和起义等等方式展开斗争。奴隶们一有机会就设法逃亡,在战争时经常发生‘臣妾逋逃’的现象。(《尚书·费誓》)当奴隶主之间发生械斗时,奴隶也会乘乱逃走。……”(《中国史稿》第281页)
“在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以后,奴隶制就更加显得荒谬背理。奴隶和平民对奴隶主贵族的残酷剥削和压迫越发不能忍受了。……”
      “在齐国(齐景公,公元前547年),‘官事曰更,淫乐不违’官仓的粮食在霉烂生虫,而劳动者的生活则痛苦不堪,甚至连三老(小吏)都挨冻挨饿,他们受不了这种极度的剥削,天天咒骂这批贵族 ,“民人苦病,夫妇皆诅”,阶级矛盾极端尖锐,民人起来斗争,官府就来镇压,因而犯罪的人很多。……”
     “ 各国的FD统治者都是穷奢极侈,纵情享受,荒淫无度。……”
     “……许多国家都发生过大规模的庶人工匠暴*动,而这些暴*动的起因多半是过度的强制劳动和苦役。这就是史书上说的“民溃”。
      “ 除规模较大的武装暴*动外,奴隶们还常常采取逃亡的形式,和奴隶主作不间断的斗争,这种传统的斗争方式,到春秋时代更加发展,经常发生,成批逃走。对奴隶主贵族造成严重威胁,(公元前563年)郑国发生了内乱,一个贵族对奴隶没有戒备,就自己跑出去了,他回来时,已经是“臣妾多逃,器用多丧。”大部分男女奴隶逃跑了,大批的东西没有了……”
       “ 以前,奴隶主贵族为了对奴隶进行世代的统治和剥削,要民不迁,农不移。但是到了春秋时代,民已开始”移”了,已经不“守其业”了,庶人工商挣开奴役的枷锁,大量的逃亡。奴隶的逃亡斗争也严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民众逃亡流徙的现象在各国间是普遍存在的,各国统治阶级所说的盗贼大部分是逃亡流徙的民众。“ 盗贼”在各国普遍存在,反映了阶级斗争的高涨。鲁国季孙曾因为‘鲁多盗’严辞责难镇压人民的司寇臧武仲无能,说你是司寇,职责就是惩办盗贼,封疆关隘,盘诘行人,盗贼又逃不脱,你为什么办不好这件事。季康子(季孙肥)也因为患盗还曾经向孔子请教过办法。” (节选自《中国史稿》第327页——335页)
   《管子·轻重乙》中句“今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3296\wps1.png         从文中可以看出民众逃亡流徙的现象在春秋时期是普遍存在的。这个观点在其他历史书中也有相关的文字。所以女子与小人在春秋时期有逃跑的行为存在,是符合春秋时期的历史情况的。
   那么逃亡和女子有关吗?‘臣妾逋逃’‘臣妾多逃’中的妾就是指女子。那么女子为什么要逃跑呢?女子在家中安稳的过日子不好吗?我们还是从历史中找找答案。
   《周礼》中句:“七曰嫔妇,化治丝巢”译文:“第七位是妇人,加工丝麻”
          “女工八十八人”(《周礼》天官冢宰第一)。
    《汉书·食货志》中对女奴隶有一段具体的描述:“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这一句是说“到了冬天,男女奴隶被集中在一起不分昼夜地为奴隶主纺麻织布,女奴隶一个月做的活能顶四十五天。”按中国“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生活方式,“女奴隶一天干活应该在18个时辰”(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第106页)。这么大的劳动量,都是在强迫中完成的。春秋时记载的“蚕妾”有“正月,命女工趣织布……三月,命蚕妾治蚕室……六月,命女工织缣练。”女奴隶织布从夏、商周到春秋一直沿用集中织布,集中管理。现藏于云南省博物馆的一青铜器焊接了一组人们从事纺织的场面,共计有人物18名,大部分为女性,有持布者、捧盘者、捻线者、织布者、执杼者、查验成品者等等,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两千年前古代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场面。其中,一人端坐于方垫之上,形体较其他人为大,且通体鎏金装饰,与其他人区别明显,应当是这群纺织者的主人——一位女奴隶主或者女贵族,也可能是监工。其他人皆在她的视线监视之内,正在忙碌地干活。
       2006年冬天在江西省靖安县发现的一座陪葬墓,共有47具女尸。经研究发现是春秋时期徐国国君死后被陪葬的纺织女工,她们年龄在15---25岁,是被集体毒杀后安葬的。
       这些历史事实说明春秋时期大大小小的统治者都在用女子集体为他们织布,而且是一种强迫的劳动,劳动量也是相当大的。这种集体的劳动说明女子可能是过着囚徒一样的生活,而当女子们想争取自由时,集体劳动的便利,就为逃跑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在春秋时期 还有一种特殊的现象,那就是用大量用女子做兵丁。这在其他朝代是很少有的。《墨子·备城门第五十二》记载城之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因为战事的频繁,男子短缺,所以让女子去城。从记载看城军队有一半人是女子。《商君书.兵守》谓壮男、壮女、老弱男女各自为一军,号为三军。壮女之军的任务为构筑土垒、准备饮食、守卫待敌等。这一段说明春秋时期军队中的女子主要任务为构筑土垒(筑城)。从以上记载分析,可以断定在春秋时期筑城的劳役中有大量女子参加。根据史书记载春秋时期许多“民溃”的事情都发生在筑城之时。
    由陶大庸主编,1982年出版的《社会发展史》,对春秋时期男女奴隶逃亡有一段真实的论述:“春秋时代,由于各诸侯国的奴隶主贵族不断加重对奴隶的压榨和奴役,激起奴隶们更加强烈的反抗。公元前644年,齐国以霸主的身份征集了许多诸侯国的“役人”(奴隶)去筑城。役人们受不了严冬的苦役,很多人病倒了。有人乘夜登上城头大喊:“齐国乱了!”于是,奴隶们立即骚动起来,一哄而散。公元前641年,梁国国君大兴土木,迫使大批民众筑城挖壕,繁重的劳役,使奴隶们难以忍受,如果发生“民溃”(奴隶暴*动),秦国乘机进兵,灭掉了梁国。此外,还发生过“沈溃”、“蔡溃”、“莒溃”等等多次暴*动。后来,在齐国攻打宋国时,也是由于宋国“民散城不守”,而导致了宋国的灭亡。公元前550年,陈国的庆氏强制奴隶筑城,筑城的夹板脱落了,竟把役人处死。役人被迫起义。这次起义影响巨大,使各国的奴隶主贵族惊慌失措。公元前478年,卫国也爆发了工匠的暴*动。奴隶们直捣宫门,卫庄公只好跳墙逃跑,摔断了腿,终于被乱军所杀。在其他诸侯国,奴隶们也纷纷暴*动,夺取贵族的牛马、衣裘和武器。”从以上事实可以了解到当时春秋时期筑城的劳役中有大量女子参加,所以“民溃”的事情发生时会有大量的女子参加其中。
此外在手工业生产、矿业、畜牧、耕种、等等的劳动中都有大量的女奴隶。《吴越春秋》记载的冶炼作坊“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音托)装炭”。
       从以上情况分析,在春秋时期窗体底端c男女奴隶逃亡中,女奴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成批逃亡,去追求自由的生活就不难理解了。
   那么对“亲近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这句话有历史根据吗?
   在杨国荣著《中国古代思想史》中有这样话:“在春秋时代,奴隶暴*动与逃亡的日益增多,于是统治者对于德治的要求也益感迫切。楚沈尹戌说:“做国君的,对内能节用,对外(指管理奴隶)便要能树德。这样,奴隶才能安于生产,才不至于对国君有所仇视”(《左》昭十九年传)。 很显然奴隶逃跑在当时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如何解决奴隶逃跑的问题也是摆在各个国家统治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不论怎样,虽然说对“德”的加强,就是为了对奴隶们的优待,不至于激起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所谓“德不失民”(《左》襄三十一年传吴屈狐语),所谓“务德而安民”(《左》哀十年传吴季子语),也就是这个意思,就是不要对奴隶们过重剥削,使之能安于生产工作”。
   季康子因为患盗向孔子求教的话在《论语·颜渊第十二》中。孔子回到鲁国时已经六十八岁了。季康子因患盗而向孔子求教。孔子十六年前当鲁司寇时鲁国大治,路不拾遗。但孔子离开鲁国后,鲁国便成了“患盗”的国家,所以当孔子回国后季康子就向孔子请教“患盗”的问题,这是因为孔子有治理“患盗”的经验和办法。按常理,季康子因患盗向孔子求教不可能只问一句话,而且会问孔子如何才能使患盗平息,所以笔者以为这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也是孔子在这个时候对季康子说的。很明显,季康子针对逃亡而来的“盗贼”向孔子求教,孔子对这样的事只能劝告统治者,男女奴隶是因为他们难以接受教育,受剥削压迫太重而不能生存,所以他们才选择了逃亡。逃亡后无法生活才沦为“盗贼”。要想消灭“盗贼”你首先就要用“仁政”治理国家,使“女子与小人”安心生产不要做逃亡的事情。孔子之所以这样说“近之则不孙(逃跑),远之则怨。”也是就春秋时期当时的情况而言的。
   季康子因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这一句是说“假如人不想去做的,你就是给他奖赏他也不会去做。”言外之意就是:“谁想做盗呢,那是没有办法才那样啊!”关于患盗的问题,应该解释一下“盗”。
“盗”是什么?
        “盗”不是偷盗之人,而是强盗,是当时啸聚山林与奴隶主对抗的逃跑的奴隶。春秋时期最大的“盗”是盗拓领导的起义军,据记载有九千之众。而当时患盗最多的是鲁、晋、郑国。“鲁多盗”(哀公二十一年);“患盗”(论语·颜渊第十二) “郑国多盗”(定公四年);晋国“寇盗充斥,盗贼公行”(衰公三十一年)。这些“盗”手中拿着武器,对奴隶主的统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成了一个令奴隶主头痛的社会问题。《庄子·杂篇·盗跖第二十九》庄子讲孔子去见盗跖的事。这件事如果是真实的,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这些“盗”也是有“仁义”之心的。
       孔子见盗跖是孔子晚年回到鲁国以后的事,也正是季康子当政的时期。对于盗跖,孔子是反对季康子用武力讨伐的。季康子对盗欲采取镇压手段,所以季康子问孔子:“以杀无道,而就有道,何如?《论语·颜渊篇第十二》”“无道”是什么?“无道”在奴隶主的眼里就是“小人”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所以季康子问孔子:“(以杀无道)我要镇压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而就有道)以维护君主统治,可以不可以?”孔子说:“子为政,蔫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你治国,还用杀吗?你如果善待于民,而民自会善待于君。)从以上季康子和孔子的对话看,孔子说“唯女子……”句这句话的目的则是是要奴隶主以“仁义”治国,对奴隶们要优待,不要激起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更不要用严厉的镇压手段来对付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
        为避免盗跖的起义军被镇压,他不顾七十高龄亲自劝说盗跖不要为盗,而且为起义军找了一条生存的方式,对孔子亲自劝说盗跖不要为盗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孔子对“盗的”思想态度。尽管受到了盗跖的奚落无功而返,但此事足已见孔子的“仁义”之心。(未完待续)


一经一经 发表于 2020-1-19 03:45:50
本帖最后由 一经一经 于 2020-1-19 06:57 编辑

   我们讲了女子和小人关于“逃跑”的一些事例,今天在继续讲一下“小人”逃跑的情况。
   按照“不恭顺”论的解释,它的公式如下。
   【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
   从以上公式说明,女子和小人是“不恭顺”论这一命题的两个独立的主体,是构成“不恭顺”论成立的两个要件(前提)。这两个独立主体的共同特征为“难养”,命题的结论“近之则不恭顺”。
        在公式中,
        ab都是c。要证明ab都是c,那么a=cb=c
   如果a不等于cb等于c,那么a=b就不等于c
   如果b不等于ca等于c,那么a=b也不等于c
   要证明“不恭顺”论是正确的,你就要证明“女子”和“小人”都是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的,只要其中有一方不符合“近之则不恭顺”这个结论,就可以证明“不恭顺”论整体的解释都是错误的。我们因为已经证明“女子”在这一个公式中a不等于c,所以在整个公式【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恭顺(结论)中,这个公式也就是不成立的。
   现在要证明【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会逃跑(结论)这一个公式的成立,那么就必须证明【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中的两个要件都必须等于c,这样公式【a女子(第一主语)=b小人(第二主语)】难养(共同特征)=c近之则不会逃跑(结论)才能成立。
   要证明以上公式的正确,就要证明女子和小人是“不会逃跑”这一命题的两个独立的主体,是构成“不会逃跑”论成立的两个要件(前提)。这两个独立主体的共同特征为“难养”,命题的结论“近之则不会逃跑”。
   昨天我们证明了“女子”在春秋时期因为集体劳动的存在,所以会有集体逃跑的可能,而“小人(奴隶、小民)”逃跑已经是不可辩驳的事实。但“小人”有两种解释,除“小人(奴隶、小民)”外,还有一种“小人”,就是“不恭顺”论中所指那种“缺少道德在人格人品上卑鄙的人”。
   这种“小人”到底怎样解释,其实是很难界定的。 历史上“小人”可以使出各种手段,无中生有、造谣诬陷、狗仗人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卖身投靠、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出尔反尔、背信弃义、挑拨离间、……。“小人”的作用从大往下排列,他可以使一个国家毁灭;他可以使忠臣良将遭怨杀;他可以为自己的生存而断送别人生命和生存的权利;他可以为自己的飞黄腾达把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踩在脚下;他们可以把各自所在的州、府、县、镇、村搞得乌烟瘴气;他们可以把一个地方搅得四邻不安,……。这是典型的“小人”。还有一些人在历史上以英雄和伟人的形象出现,但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也曾经使用过许多“小人” 的手段。说他们是英雄呢?还是“小人”呢?还有一些好人无意中做了“小人”的事情,说他是好人呢?还是“小人”呢?
   因为社会中这种“小人”的存在,所以同样要证明在这种“小人”中是否也有“逃跑”事情的存在和发生。
   那么“小人”在春秋时期“逃亡”中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做一个了解。
        在春秋时期近三百年的历史中,仅《春秋》记载的军事行动就有四百余次,这些军事行动可分为五个部分。
   (一) 周王室与诸侯(大奴隶主与奴隶主)之间的战争。
    (二) 诸侯与诸侯(奴隶主与奴隶主)之间的兼并战争。
    (三) 诸侯(奴隶主)与第一种小人(奴隶小民)之间的镇压与反抗的战争。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子大叔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对男女奴隶逃亡,聚众造反前文已有大量事实进行了说明,此处不再重复。
    (四) 诸侯(奴隶主)与背叛奴隶主的第二种“小人”叛臣(卿、大夫)之间的战争。如《左传·哀六年》记载:晉伐鮮虞,治范氏之亂也”。
          (五)诸侯(奴隶主)家族内部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战争。

          在第四种军事行动的例子除“晉伐鮮虞,治范氏之亂也”,鲁国的阳虎,也是发生叛变失败后“逃跑”的典型例子。所以,联想到孔子为什么把“唯女子……”句放在《论语·阳货》篇中,二者之间肯定是有联系的。
    重看《论语·阳货》,结果又找出两个“小人”
         “佛肸(音西)召,子欲往”。 佛肸是晋国范氏家臣,和阳虎一样也属于叛臣。
         “公山佛扰以费畔,召,子欲往”。 公山佛与阳虎同党,阳虎事败奔齐,公山佛召孔子,孔子欲往。
          奇怪,为什么叛臣召孔子,这说明孔子和这些叛臣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关系。叛臣召孔子,孔子为什么也要去应召?孔子明知他们是叛臣,还欲往,这说明了什么。难道孔子也想做叛臣吗?这些叛臣有什么魅力值得孔子这样呢?
    其实阳虎是一个正直的人,阳虎曾说过:“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孟子·滕文公篇》)。韩非在《外储所左下》说:“阳虎议曰:‘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之’”。 佛肸的思想和阳虎是一样的。《左传·昭公六年》记载: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看来阳虎、公山佛、佛肸不是什么叛臣,而是春秋时期的革命党。孔子对他们的行为是支持的。尽管几千年来儒家为粉饰孔子,将孔子打扮成一个忠君的角色,而实际上孔子对统治者也是主张“主贤明则悉心以事之,不肖则饰奸而试之”的。墨子是反对孔子的,他在《墨子·非儒上第三十八》中对孔子有这样一段评论今孔丘深虑周谋以奉贼,劳思尽知以行邪,劝下乱上,教臣杀君,非贤人之行也”“ 孔丘所行,心术所至也。其徒属弟子皆效孔丘,子羔、季路辅孔悝乱乎卫,阳虎乱乎齐,佛以中牟叛,漆雕刑残,罪莫大焉。”从墨子的文中可以了解到两种情况,一这是孔子没有被粉饰的真实形象,二是墨子攻击孔子而被丑化的形象。但是我还是希望墨子的文中所说的两种情况中,孔子是没有被粉饰的真实形象。孔子在历史上确实做了“ 孔丘所行,心术所至也。其徒属弟子皆效孔丘,子羔、季路辅孔悝乱乎卫,阳虎乱乎齐,佛以中牟叛,漆雕刑残,罪莫大焉。”这些事情,而孔子以后的儒家为粉饰孔子,将孔子打扮成一个忠君的角色,才将这些事实进行了粉饰。
        我们分析一下,阳虎和孔子的关系。
   阳虎是孔子的学生,阳虎是用激将法将孔子带进了国家的大舞台。阳虎想用武力消灭三桓,却没有成功,是壮志未酬。孔子以后的堕三都,实际上和阳虎想用武力消灭三桓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阳虎想用武力消灭三桓,而孔子是用智慧来消灭三桓,他利用矛盾,打击家臣,拆毁三都,但最后也功亏一篑。许多书中将孔子离开鲁国说成是齐国送“女乐”所至,而实际是因为堕三都的失败,使三桓对孔子产生了极端仇视,鲁定公畏于三桓的势力,便疏远了孔子,孔子无奈便和阳虎一样,走上了逃亡之路。因为在鲁国已经没有孔子的生存的一席之地了。《庄子·杂篇·让王第二十八》中说,夫子再逐于鲁”可见孔子是被出鲁国的。
        还有一个证明可以说明孔子生前在这个时期内也是被统治者追杀的对象。《庄子·杂篇·让王第二十八》“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商周,围于陈蔡。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无禁”。这表明孔子在这一个时期内,任何人都可以杀他,任何人都可以侮辱他,这和亡命的奴隶、亡命的暴徒有什么区别呢?对孔子同情叛臣,同情人民解放的这一段历史,儒家出于对统治者的需要而被粉饰了两千年,其实这一段是孔子最光荣的历史。希望我们的专家学者恢复孔子的这一段历史,让孔子以活生生的形象回到我们中间。
         第五种战争是诸侯(奴隶主)家族内部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战争。在春秋时期这种家族内部为争夺权利而发生的以下犯上事情,同样被冠以为小人的行径。这种事情在春秋时期是数不胜数的。
   以上这几个例证与“唯女子……”句同在《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中,这是否可以说明“唯女子……”句所说的“小人”,就包括阳虎肸、公山佛在内呢?如果是这样,就可以说明“唯女子……”句中所说的“小人”, 不应该是广义上的“小人”, 而应该是和奴隶、庶民有某一个共同点的“小人”。 阳虎肸、公山佛在反对统治者上与逃跑和起义的奴隶、庶民是有共同之处的。
   既然孔子是同情叛臣、同情人民的,那为什么称呼他们为“小人”呢?因为孔子说“唯女子……”句时是对季康子说的,季康子是 “大人”,所以孔子称呼阳虎肸、公山佛和反对统治者的奴隶、庶民为“小人”是很自然的。
   对“女子和小人”的分析,使我对“女子和小人”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对朱熹所说的“则无二者之患矣。”有了新的认识。
        “则无二者之患矣“。“患”《辞海》中解释为“祸害灾难”之意。这说明朱熹认为“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是两种祸患。祸患,为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才可以称之为祸患灾难,而那种“近之则多不孙顺,远之则好生怨恨”用“祸害灾难”来解释是否小题大做了。因为朱熹认为“孙”是一种祸患。“逃遁”与“恭顺”这个意思相比,显然“逃遁”更应该被看作是祸患的一种。对奴隶主来说奴隶们的逃跑和妾的不恭顺那一种是“患”是“祸害灾难”,明眼人一看就心知肚明了。使用“逃遁”来解释“孙”应该是正确的选择。
        通过对以上发生在春秋时期女子与小人逃跑的历史事实的分析,总结如下:
       (一)女子与小人逃跑是春秋时期的一大特点,从战国以后这个特点就不存在了。春秋时期“女子”为生存逃跑是有历史依据的,小人(奴隶、庶民)逃跑是有历史记载的,小人(叛臣)逃跑也是事实。所以女子与小人逃跑的行为是春秋时期的实际情况。
       (二)女子与小人逃跑是春秋时期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如何解决奴隶逃跑的问题是摆在各个国家统治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不但是孔子,而且还有许多人要求统治者实行德治,即亲近女子与小人,虽然说对“德”的加强,就是为了对奴隶们的优待,不至于激起奴隶们的反抗与逃跑。所以“近之则不会逃跑”是春秋时期解决奴隶逃跑的一个方法和方式。
     (三)现在可以说“唯女子……”句这句话最终的解释应该是这样的:
    季康子问孔子:“现在有很多女子与小人逃跑成了盗贼,该怎么办呢?”
    孔子说:“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他们就会产生怨恨。”孔子作为思想家,他是从社会底层走出来的人,深知妇女和小民的痛苦。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个社会,只有规劝统治者对小民实行“仁政”,改变小民们的生活状况。从以上事实可以说明孔子“唯女子……”句,是孔子议论国事时所说的话,。而不是原来的歧视女人之句。它是符合当时春秋时期的历史特点的。
    (四)、我们现在证明孔子“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他们就不会逃跑,疏远他们,他们就会产生怨恨。”它是符合当时春秋时期的历史特点的。但是它是否符合孔子的思想,是否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论点。有人说将不孙之逊,解为逋逃,缺乏文献证明,那么我们首先将不孙之,做一个比较。
      孙——当孙顺讲:
     《论语·述而》奢则不孙。
      《诗·大雅·文王有声》治厥孙谋。
            《礼记·緇衣》恭以蒞之,則民有孙心
      孙——当孙遁讲
     《榖梁传·庄公元年》夫人孙于齐。孙之为言犹孙也晋 范宁 注:孙,孙遁而去。
      《诗·豳风·狼跋》公孙硕肤汉 郑玄 笺:孙之言孙遁也。
      从以上比较说明当孙顺讲或当孙遁讲,在春秋时期以前都是有范例的。那么孔子“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中的“孙”是当孙顺讲还是当孙遁讲,我们做一个分析。
        “近之则不孙”孙——恭顺。这个解释从古至今被认为是正确的,因为孔子在《论语·述而》句奢则不孙礼记·緇衣》“恭以蒞之,則民有孙心”中,“孙”都被解释为“恭顺”。所以“近之则不孙”的孙同样被解释为恭顺。
从孔子“唯女子……”句的真正意义上讲,“唯女子……”句的真谛是孔子的爱民思想的体现,它和孔子在《礼记·緇衣》“恭以蒞之,則民有孙心”的思想是一致的。
    孔子所说的“近”,是亲近之意。谁来亲近,当然是与“女子与小人”相对而言的“大人”。周公语:“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近之则不孙”的内涵反映的就是周公的近民思想。
孔子是否对“孙”有过什么解释呢?答案是肯定的,有。在《礼记·缁衣第三十三》中句:“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子以爱之,则民亲之,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
    其中“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郑玄注:遁,逃也。遁,徒逊反。”)《中文大辞典》“孙”字作“逊”时 ,犹遁也 。 “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郑玄注:莅,临也。孙,顺也。莅音利,又音类。孙音逊,注同)。”这二句话将“逊”的二个意思全讲到了,“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 即是说整治用刑罚,则小民就有逃跑之心,背叛之心。反之如果亲近他们,关心他们,他们就不会有逃跑之心了。这是对"近之则不孙”最好的一个注解和说明。在这里“遁”本应该为“逊” (郑玄注:遁,逃也。遁,徒逊反,”),但为了与第二个“孙心”有区别就用了“遁心”。
         “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即是说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则小民就有顺服之心。用“近”来代替“恭以莅之”,那就是“近之则民有孙心”
    所以“近之则民有孙心,“孙”做“恭顺”解释是对的。
        “近之则不孙”即是说以端庄身正的形象出现,关心亲近小民则小民就会不恭顺。这个解释完全是和 “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在唱反调,这个解释完全不是孔子的思想,所以在“近之则不孙”中“孙”就不能用“恭顺”,而必须用“逃遁”来解释了。如果“孙”用“恭顺”来解释,它所体现的思想正好和“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的思想是相反的。
   如果把这两句话连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意思。“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近之则不孙”用白话解释就是:“整治用刑罚,则小民就有逃跑之心,只有亲近他们,他们才不会逃跑。”这就是孔子“唯女子……”句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则民有遁心” 就是对“近之则不孙(逃遁)”之句最好的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礼记》和《论语》一样都是孔子去世后经他的弟子和多代再传弟子汇辑而成之书,其中有些篇章是孔子所传。这篇《緇衣》有可能就是孔子所传。1993年出土于湖北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郭店楚墓竹简,共有七百多枚。后经整理,由文物出版社出版《郭店楚墓竹简》一书,包括《缁衣》、《五行》、《老子》、《太一生水》五部,为先秦儒道两家典籍与前所未见的古代佚书共十八篇。 郭店本《緇衣》原文与现本稍有出入,郭店本《緇衣》为:“長民者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恥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免心。故慈以愛之,則民有親。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恭以蒞之,則民有遜心。”。“齊之以刑,則民有免心。”句与“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两句中“遁”变成了“免”。李零教授在解释“則民有免心”的“免”字时说:“免”郭店本寫法不同,整理者不釋,以爲相當今本“遁”字,我已指出,該字是“娩”字的古寫,“免”與“遁”含義相近。[3]上海簡作“免”,可以證明郭店簡的這個字確應讀“免”。“ ”字《中文大辞典》中解释(1)逸也(2)脱也(5)犹避也(6)离也(8)放也,纵也。“ ”即兔也,兔善逃失,借为脱兔。所以“免心”“ 遁”是同一个意思。郭店本《緇衣》与今本《礼记》在这一句上的意思是相同的。“恭以蒞之,則民有孙心”与现本是一样的。“孙”与“遜”同。《缁衣》的内容与今本《礼记·缁衣》大体相合,但两者的分章及章次却差别较大,文字亦有差别。以前有学者论证,《缁衣》的作者是子思。李零教授认为郭店本《緇衣》很可能是孔子写的,所以《礼记》中的思想和《论语》中的思想肯定是一致的。所以《礼记·缁衣》中句则民有遁心”对 “近之则不孙(逃遁)”的解释,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这样看来“近之则不孙”, “孙”用“逃遁”来解释是正确的。是符合孔子思想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将孔子“唯女子……”句这句话的“近之则不孙”句,改变成“近之则孙”,那么全句的意思会更符合孔子的思想。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孙,远之则怨”,从这句话来看,首先给人一种对称感。“近之则孙,远之则怨”,“孙”在这里就必须做“恭顺”,而不能用“逃跑"。翻译过来是:“只有女子与小人是不容易教育的”。亲近他们就会恭顺,疏远他们就会产生怨恨。”按这样的解释是最符合孔子“恭以蒞之,則民有孙心”的思想。那么孔子的原话是不是有可能就是“近之则孙,远之则怨”呢?通过对“唯女子……”句的分析,主要是一些解释中对“远之则怨”做过说明。在清朝刘宝楠《论语正义》的解释中有“远之则怨”皇本原作“远之则有怨”,敦煌出土的《论语》,对“唯女子……”句无解释,但校本句:“篁墩本、唐本、皇本、正平本,本末有‘有’字。”那么原句就是“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有怨”了,这一句也比较对称。这样就可以基本上肯定“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原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孔子为什么不说“近之则孙”,而要说“近之则不孙”呢?孔子的话中突出“不孙”就是要突出“不逃跑”这个主题,所以可以确定“唯女子……”句这句话就是孔子在季康子“问盗”时所说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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