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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好蛋 于 2020-7-2 22:30 编辑 隆尧秧歌戏 隆尧秧歌戏是一种河北省的戏曲剧种。鼎盛时期主要分布于河北省南部和石家庄的部分县、市以及邻近冀南地区的山两省和顺、山东省的聊城、夏津等地。现仅有40多名民间艺人组班3个,活动于其发祥地隆尧县和邢台市的巨鹿、任县、宁晋以及石家庄市的赵县等。 隆尧秧歌戏最初的班底源于隆尧县开河村。据原在隆尧县文化馆工作的唐景胜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考证,远在清嘉庆年间,隆尧县开河村的艺人张老来曾组班到山西演唱秧歌戏。他的徒弟张大四为迄今能回忆起的隆尧秧歌戏最早的鼻祖之一。 据隆尧秧歌戏健在的老艺人讲述,清嘉庆年间,秧歌戏建立了小科班——同乐会,并在附近的任县、广宗、平乡、南和等县演出。然而,“同乐会”坚持不久,便连遭挫折。在光绪元年,秧歌戏因只用唢呐和铜器,不用弦乐,被斥为“非戏”,责令艺人三代不准登大雅之堂,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将隆尧秧歌戏艺人逼入绝境。老秧歌戏艺人王不当迫于生计,约在1841年与一位到威县讨饭的山东民间艺人齐大牙在威县章台村(一说梨元屯)创建了第一个四股弦戏班,许多秧歌戏艺人随其改唱四股弦谋生。至今隆尧秧歌戏老艺人称四股弦为秧歌戏分支,皆因四股弦的先师绝大部分为唱隆尧秧歌戏出身。 时光荏苒,与大多数流传于民间的非遗命运一样,隆尧秧歌戏在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隆尧县文化馆获得隆尧秧歌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