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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仁剑)

发布者: 郭志成 | 发布时间: 2022-6-23 20:22| 查看数: 906| 评论数: 10|帖子模式

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一)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21 20:47 已读 1478 次 5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前言

阅读指引:逻辑后缀学精简版上卷,保留内容约有原文的六分之一。保留的内容包括:基本上保留第一章,部分第二章,及全部保留原文的第三章。其中讨论的内容是:1,什么是“逻辑后缀学”?2,什么是“是”判断逻辑属性?3,“是”判断逻辑属性十六个外延论题题目;4,两个形式定律对生命的意义;5,逻辑是自定义。

                                   
                               上卷前言
——迷宫中越来越精细的通道                                                                                            
   
哲学之争,其实皆是名与名,以及名与实之争。
然而,凡经院学者,无论有如何精辟的见解,最后都“为名所困”。
《逻辑后缀学》,是“除名”之学:上卷,是彻底除名(即对自定义的批判);下卷则是除名之后的天马行空,以获得真正的思想自由。
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但是,笔者认为,在进行哲学思考(观)之前,先要思考的是:如何思考(观)?
——《逻辑后缀学》,是关于思维的学问。
——或者说:是深度剖析东西方思维的学问。
——又或者说:是“搞清楚自己是什么”的学问——搞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就想去搞清楚世界是什么,这叫做“本末倒置”。

逻辑后缀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及目的。
借用科学上的一个术语,逻辑学发展到现代仍然是“不完备”的。
逻辑学“不完备”是因为,现有的逻辑学还缺失最重要的一环:
任何思维,都一定由一个内在的“我”所发生(存在总是存在者之存在),这个内在的“我”,称为“思维发生者”。
无论我们的思维过程是否合乎我们研究总结后所掌握及所规限的逻辑原理,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语言文字表达或行为是否准确合理,首先思维这个过程本身,与思维发生者的关系都必然是确定的。而思维过程及思维对象对思维发生者的影响,则取决于思维过程中某种早已存在着的先天上的属性。
逻辑学的研究,仅仅集中在思维过程的合理性与否,而忽视了思维过程中的属性在思维发生者与思维对象之间的关键作用。
思维发生者——思维过程本身的属性——思维对象。
三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是逻辑学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我们还未曾“主题化”,未曾深入认识,更未曾进行系统研究的一个环节:脱离了存在者,存在根本无从索解。
思维过程本身的属性,笔者称为“逻辑属性”。
逻辑属性,既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中,也就存在于我们所认识的事物中。本文将以人的思维作为切入点,继而深入研讨逻辑属性如何影响我们对事物的认知。
未曾考虑逻辑属性及其与思维者和思维对象关系而进行的逻辑论证,是不完备的逻辑论证(哲学及一切实证科学皆是“屏蔽”了存在者然后把存在者对象化之后讨论的存在)。
对逻辑属性的研究,是逻辑学系统中还未被开发的一个新领域。由于这个新领域所探讨的逻辑属性能够影响事物的发展变化走向,这类似于英语构词法中因“后缀”的不同属性能够对单词词性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笔者把这个领域的理论命名为“逻辑后缀学”。
逻辑属性就是《逻辑后缀学》的研究对象。
“添加”了逻辑属性的逻辑学,才是建造完美对称的人类文明大厦的“完备”的工具。
人的思维过程,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判断过程,因此思维过程的逻辑属性,也就是指判断过程的逻辑属性。思维发生者也就是判断者。思维对象即判断对象。
在判断过程中所作的每一次判断,无论所需要的条件(前提)是否充分,演绎过程是否合理,最终结论是肯定还是否定,真假或对错,判断者都一定是在以下其中一种心理模式里完成对判断对象的判断:
一种是确认的心理模式,一种是非确认的心理模式。
《逻辑后缀学》把确认模式的判断称为“是”判断,非确认模式的判断称为“非”判断。
简而言之:“是”判断,就是下结论;“非”判断,就是不轻易下结论。
《逻辑后缀学》认为:“是”判断和“非”判断会分别表现出不同的逻辑属性。
《逻辑后缀学》的研究范围,就是“是”判断和“非”判断的逻辑属性各自的内涵和外延,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对判断对象及判断者的影响。
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分分秒秒都在进行着确认模式的判断,否则我们似乎就动弹不了。因此“是”判断是人的一种普遍的思维定式,追求正确“是”判断则是人类的共性(海德格尔因此而发出对存在的“追问”)。
长此以往,“是”判断是人类思维中最大的“范式”。
《逻辑后缀学》上卷,将对“是”判断这个“范式”作深入的剖析;下卷,则试图“走出”这个“范式”,看看能“判断到什么”。                              
     
              
             第一章:“是”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
(注:“是”判断包括了“为什么”和“是什么”。因为这里的“为什么”必然是一个先有确定的“是什么”为前提,才可以发出的“追问”,因此依然属于确认模式的“是”判断。)
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先厘清。
第一,为什么不干脆称为“确认性判断”,而起个带点“土气”的、别扭的名称“‘是’判断”?
因为,“确认性判断”这个名称含有相当浓厚的理性意味。而确认模式的“是”判断,则除了包括理性之判断外,还包括了仅凭经验,或感性(注:本文笔者把知性纳入感性范畴。海德格尔认为:正是在情绪和感觉的不确定性中,此在感受着世界的真正发生。本文笔者认为:感性在“是”判断范畴与“非”判断范畴意义不同。在“是”判断范畴里,感性具有道德价值上的意义;在“非”判断范畴里,感性意味着“全包容”),又或三者共同作用后产生的判断。因此,在“是”判断框架下有关逻辑属性的讨论,才是全面而不失偏颇的讨论。
第二,确认模式的判断如果是肯定含义的确认判断,例如“这是我的”、“那是你的”,称之为“是”判断应该容易理解,但为什么把否定含义的确认判断都纳入“是”判断呢?
把否定含义的确认判断都纳入“是”判断,是因为当我们对研究判断对象作出确认的否定判断时,不过是在为“肯定”判断“清除障碍”,最终都会形成 “不是…而是…”的“下反对关系”模式而作出肯定的确认。因此以肯定含义的“是”来作为包括否定含义的确认模式的判断,更能够突出思维中“有用”的功利性特征。
第三,从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伊始,西方人对“是”判断就有着锲而不舍的追求——一切西方的科学理论,皆是企图弄清楚“那个质点在哪里及为什么在那里”的“质点”学问。可以说,一个不“是”的、“无序”的宇宙,对西方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弄清楚宇宙的秩序或者说宇宙必须有秩序有理性是西方人追寻的终极“是”判断。
西方哲学,概括而言就是“是”判断(“为什么”和“是什么”)的“经典”哲学。
而逻辑学则为“是”判断理论系统的法理性扮演着背书的角色。
因此,逻辑学与“是”判断的正向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之:
正确的“是”判断是充分的相关条件加上正确的逻辑演绎的必然结果。
也可以作简单的逆向概括:
错误的“是”判断是不充分或不相关条件或错误的逻辑演绎的必然结果。
《逻辑后缀学》的研究内容则并不探讨如何才能得出正确的“是”判断结果,而是研究“是”判断这种确认性质的心理模式必然产生的结果。
《逻辑后缀学》认为:无论对错,“是”判断的心理模式作为一种正向思维,一种对已知条件下逻辑演绎的结果的认同(确认、同意)判断行为必然会产生某些结果。
即《逻辑后缀学》所研究的论域不同于逻辑学。
厘清了上述三个问题,接下来讨论的“是”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才具有普遍性意义(普适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当我们作出某种确认的判断,例如“这是我的”、“那是一片云”等等时,有没有真正明白,“什么是什么”的深刻含义?
语法上,第一个“什么”是主语,第二个“什么”是宾语,中间的“是”是谓语。
逻辑学认为,“什么是什么”属于命题逻辑及其扩展后的一阶逻辑,因此必须遵循同一律,前后两个“什么”必须保证是相同内涵和外延的概念,即必须是A=A的“重言公式”。也即是说:前后两个“什么”指的必须是同一个目标——A=A=1——世界是我们看见了的世界。看世界,世界永远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否则就叫做违反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而产生逻辑混乱。
《逻辑后缀学》则把这些基本规律即所谓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统称为“确认律”,因为这些基本规律都是为了保证能得到正确的“是”判断。而当中的同一律是另外三个确认律能够成立的先决条件。
对于“什么”的进一步理解,被称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从语言符号构成的角度,以二元对立的结构主义模式用“能指”和“所指”两个不同范畴进行解构:能指属于带有个体性心理印迹的感觉,所指则属于社会性的具有概念性质的观念。因此,任何“什么”(语言符号单位)都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能指和所指(Signifier、Signified):任何“什么”语言符号单位都由原始、基本的“什么是什么”所组合,前一个“什么”是能指,后一个“什么”是所指。
法国心理学家拉康则批判性地继承索绪尔的理论。拉康认为:“能指”具有原始性,它是客观对象在我们的潜意识(无意识)里的一种隐藏方式。我们无意识中的任何“能指”(因),都能够指向另一个“能指”(果),接着这另一个“能指”又可以指向下一个“能指”。这个过程形成滑动、漂移、循环、无穷无尽的“能指链”(因果链),链中每一个“能指”的意义仅仅在于它不是别的“能指”。“能指”永远不能指向终极目标,也永远没有中心或者说永远不能达到中心(笔者认为:能指不能指向终极目标是因为能指本质上具有全体性。本文下卷会就此进行深入的讨论)。然后人的理性(拉康理论中的象征界)“终止”了这种混沌无序的状态,把“能指”人为“编译”,变成了社会性的“所指”。“所指”目标被一个个符号代替,这些符号就是文(数)字和语言,然后我们又错误地把这些“所指”目标视为(确认)中心或终极所在。
对于综合了能指和所指内涵的“什么”这个目标,还应该结合数学中有关数集及系统论的知识来深化理解。
当判断“什么是什么”时,前后两个“什么”必定指的是同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可以是一个节点(元素),可以是一个子集,可以是一个交集、并集、空集甚至可以是某指定对象的全集(宇集)。
从集合论的概念中我们知道:当我们判断了“什么是什么”时,这个目标并非指某个集合的“全体”,而是指有所属的。它必定是某集合内的某个节点(元素)或集合的子集、交集、并集等等,即必定归属于某集合所拥有,而某集合又归属于另外的集合或更“高级”的集合所拥有,没有“什么”可以游离于集合之外。
“什么”都逃不脱所属的集合,也就是:
目标必定是一个所有格,严格意义上都应该叫“什么的”。
即目标只能是部分或个别“什么的”而永远不是全体“什么”。
能指自身具有全体性;所指自身具有集合性。但在“是”判断的架构下(确认性行为下),能指与所指所构成的目标就具有了“有所属”的共同属性。
通过集合论的知识还可以再进一步解构这个所有格的“什么的”。
除了纯数理的分析外,现实中的“什么的”元素,实际上都是由不同的集合相交或相联而成的。也就是说,所有格的“什么的”实际上同时被不同的集合所属(在集合论中用“且属于”或者“或属于”表达)。以至于我们日常对任何具体或抽象事物的“是”判断,其目标相应的所有格都含有“多重身份”。
例如“我是好人”即“我是既属于好的且属于人的其中一个”,当中这如何才是“好”的标准(元素)足可以洋洋洒洒列出千百条,而每一种“好”的元素本身其实又是一个集合(例如“性格好”“相貌好”不是我专有的),如何才是“人”则涉及更多眼花缭乱的集合及系统。“我要自由”其实是“我要自由的度”,这“度”的性质有物质性、精神性及社会性,“度”的标准不但五花八门,而且众口难调。
目标实际上是从相关的众集合中“独立”出来而成的,具有相同性质新元素的一个新集合(例如“好人”就是从“人”中“独立”出来的一个新集合)。诡异的是,“独立”之后的集合“拒不接受”(共时性逻辑中的不可替换原理)相关众集合中其它元素加入这个新领域(坏人不是好人,两朵玫瑰花绝不是一朵玫瑰花,杜鹃花绝不是玫瑰花),但又永远摆脱不了众“母体”的影子(都是人,都是自然数,都是花),新集合真正的所有权(属性)依然是,永远是属于众母体(显性或隐性的所有格),当中颇有“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手掌心”的味道。
所以,上述的“独立”加上了双引号,严格来说应该称为——分裂。
相关补集和目标有着血缘关系,两者本质上有着同一性。但作为目标的“什么”的判断(确认)却必须建立在两者分裂的前提下。分裂造成补集被目标所排斥并形成紧密围绕在目标之外的,但又与目标水火不相容的“非”场。
把补集冠名为“场”是因为“非场”的范围,往往远大于“是”判断目标的范围(普遍性大于特殊性)。目标涉及的集合越多,“非”场范围与“是”判断目标范围的差异反而越大甚至可以趋向于无限大(这里对范围的理解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度量空间,更应该从拓扑空间的意义上去理解)。
综合上述内容的分析深入解构了“什么是什么”后,《逻辑后缀学》就可以为“是”判断作出严格的定义项:
“是”是(确认)行为,前后两个“什么”是指同一个(有所属的)目标。
“是”判断一定包含行为和目标两个要素。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一个必要条件。
而只要作出了“是”的判断,“指”这个(确认)行为就成为事实。而“指”这个(确认)行为成为事实就必然产生以下的局面:指者(判断者)立刻就被排斥在被指者(目标——判断对象)之外(如同弦与离弦之箭的脱离)。 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即只要“是”判断成立,指者与被指者必然是主客体的二元关系。
目标成立,是因为实现了(确认)行为。
即(确认)行为与目标之间具因(行为)果(目标)关系。并且两者的因果关系的“逆”不成立,因为两者没有逻辑等价。因为产生确认行为的能指具有全体性,而所指(确认行为自身)具有集合性。
因此更严格的逻辑句式陈述: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
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指者“指”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开放性的、具有排斥力性质的但又具有明确母体意义的相关的“非”场,“是”判断才有“存在的意义”。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四个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二重分裂(产生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建立“非”场是“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
坛主:仁剑于2022_06_22 17:25:37编辑

最新评论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6-23 20:24:01
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二)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22 17:30 已读 414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二章:“是”判断逻辑属性的外延及重点讨论

“是”判断逻辑属性归纳起来共有十六个重要外延,它们分别是:
第一外延:因自他分别的内涵,我们永远都不可能自我指涉(自涉)。
第二外延:“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
第三外延:任何的“是”判断,都会出现悖论。
第四外延: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即形成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的,“纠缠共生”的真类。
第四外延补充:通过“是”判断寻求“本来”(为什么),会产生一种与“真类”震荡方向相反的“逆震荡”(无穷倒退)。
第五外延:震荡与重复意味着真类中的目标具有以“目标镜像”的方式进行自我指涉与自我复制的能力。
第六外延:“是”判断所具有的悖论性质,通过对目标的辩证性映射,反映在现象学层面上就是对立统一这种局面的矛盾关系。
第七外延(自相等原则):只要前因果关系被建立,目标产生,“非”场就同时出现,指者为了“维护目标的纯正性、唯一性”就必须以 “有限过程对付无穷”的模式永不能终止地进行着排斥、清除“障碍”的主动行为——这个行为的依据是后因果关系——他他分别——我们永远只能够通过事物自身以外的东西来推断出事物的真实性。他他分别的过程,就表现为一个“线性” 的运动过程。
第八外延(自相似原则):任何“是”判断,都必然表现为指者根据前、后因果关系建立及维护、发展形式(目标)这种模式。这种模式里所具有的关联性、逻辑性、必然性、排斥性及不确定性五大内在的根本属性之间存在着的辩证关系,令事物都表现出“非线性”的运动变化发展的性质。
第九外延:“是”判断目标即任何确定的形式都是以脆弱的保守孤立姿态在互相依赖又互不相容的冲突、制约、平衡的辩证关系中走向不可持续。
第十外延:确认目标,实质上就是确认目标的所有权。即任何目标被确认之后都必然因为“有所属”而不再具备自由的意义,而仅具有逻辑推定意义上的自由度。
第十一外延:当指者作出确认性质的“是”判断时,指者的思维具有自由度,即只有相对自由而没有绝对自由。指者思维上的自由度与目标的自由度等价,两者之间属于同构(相互映射)关系,两者在“是”判断的架构下存在着自反性。
第十二外延:目标具有的确定性、收敛性、不兼容性实际上就是指者的思维被约束、封闭、局限、保守的反映。
第十三外延:以交集的模式追求自由时,追求越多,追求者的自由度反而越小。
第十四外延:“是”判断是一种熵增行为。
第十五外延:“是”判断目标一定表现为开集。
第十六外延:任何的“是”判断目标,无论如何精确,表面上都相当于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确定下的一个点,但本质上都是拓扑空间(连续性)里一个充满了种种不确定性(自由度)的离散性的开集。

形式第一定律:在观察者眼中,任何形式的维持都必须建立在震荡与重复的斗争前提之下。
形式第一定律的社会学意义。
因为“非”,所以“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下的“存在意义”,反映的是社会人思维中的“倒错”的认识论:把前因果关系作为果,把后因果关系作为因的、有后才有先的、因非而是的因果倒错——笔者称其为“浅层思维倒错”:
——因非而是的浅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浅层内因”。
——存在是存在后因果关系的主观存在。
主观存在的本质是:不承认前因果关系对后因果关系的主导性,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把“自定义”的存在意义强化为果之因。
如此一来,自定义必然(主观存在)又产生另一种倒错——中层思维倒错
(注:还有一种“深层思维倒错”,放在下卷里讨论——把因(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
深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深层内因”——根本因、宇宙因。
深、中、浅三层思维倒错,皆为佛门《心经》中指出的——“颠倒梦想”。)
——中层思维倒错,亦叫做“中层内因”。
集合的无序性中的“无序”,就被强行设定为有序,即“纽带发生断裂(无序被主观屏蔽)”,原来带有或然性、模糊性的排斥行为就变成了有选择性的排斥行为,“纯正唯一性”就被赋予了实质的,“真值”的意义。
因此,集合中元素在纵轴上的“互异性”,是自定义性质的——自定义了互异性之后,有选择性的排斥行为才能“有效”。
浅层思维倒错是类似于无罪推定的排他性的认识论;
中层思维倒错是类似于有罪推定的选择性的方法论。
倒错后的思维拒绝接受真实关系,进而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自定义真实关系。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建立的真实,叫做“自定义真实”——主观存在——我们的目光:“从来不曾诚实过”(尼采的视觉主义所企图表达的)。特别是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更是重塑了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乌瓦尔·诺亚·哈拉利教授所认为的“虚构的东西”同样是对自定义真实的认识。布希亚的符号价值理论,是对自定义真实的深刻的相同语义的相异表述理论,其所形容的“超真实” 就是发展到极致的自定义真实。
自定义什么?
自定义——是“什么”。
自定义,即自我意识及自主意识,即一定是从指者自我主观意识发出的“是”判断判断“是”判断——一个包含自身的类——真类。
自定义,即博大精深的佛学所觉悟的“执念”。
为什么佛学说“普度众生”?因为众生皆有执念,即众生皆有自定义(这是一种从人性出发,然后扩展到所有生命体的典型的发散思维)。
这意味着:生命与非生命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自定义(这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诠释“生命”:我们所认识的生命,皆是自定义模式)。有自定义,(任何个体的生命)就必然是独一无二的。“独一无二”,意味着否定元素的无序性,意味着不可重生,但可“复制”的。
但复制的生命就不再是原来的生命,故生命的独一无二性可称为“非重生独有”。
因此,(个体)独一无二,是生命的属性之一。
依赖性,是生命的属性之二。
封闭性,是生命的属性之三。
自定义真实关系,是任何形式生命最原始的本能,这是生命的属性之四。
生命都有“生死(命)”,即不可持续,这是生命的属性之五。
滞后性是生命的属性之六。

形式第二定律:在观察者眼中,越是复杂、高级、先进、精确的形式,他适应方位越多,容错性越低,在后因果关系中的依赖性、局限性(排他性)、脆弱性和不可持续性越强。
生命的可持续性,是自定义的“暂时性相对稳定”,最终不可持续。
这个自定义的、暂时性相对稳定的、终归会被干扰矫正打破的“平衡态”的值,就是生命脆弱性的值。这个“值”,该如何“界定”?
由于依赖性与封闭性互为正相关关系,当依赖性与封闭性处于平衡态,意味着此时依赖性与封闭性的“比值”是一个(不定)常数(一种准静态过程),这个(不定的)“常数值”就是平衡态的值。
并且,依赖性与封闭性是共生互斥的关系,这种共生互斥的关系被容错性紧密地连结着。意思是容错性并不会“偏袒”依赖性或是封闭性,任何一方“出错”,都会被容错性反映出来。因此,可以确定这个反映生命脆弱性的“常数值”,也等于依赖性与封闭性“加和”后的值。
用一个相当简单的代数公式表示就是:
设封闭值为a;依赖值为b;常数值为C。
(C值:系统学称为“有序度”,往往根据不同的论域而分别以“熵”、“信息量”、“序参量”来描述及量度)
且:a大于0小于1(0表示完全不封闭,即百分之百自适应;1表示完全封闭,即百分之百他适应。对于人类所认识的生命,百分之百自适应与完全封闭都没有可能。即a值只能在0与1的区间内)。
则:b/a=C;a+b=C。
即:b/a=a+b=C。
这个公式可命名为“生命公式”。这是一个反映生命悖论的公式,它是形式第二定律的“生命版” 。
生命公式的哲学意义是:
1,既是个体生命的表达式,亦是整个物种或族群生命力的表达式,更可引申到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续的背书。
2,当半依赖半封闭,即a和b的值都等于0.5时,常数值C等于1。这个1可以作为生命可持续的“标准平衡态值”——亦可以视作“低级生命”与“高级生命”之间的分界线。
参考笔者所著的《自由思想批判》第九节的分数自由度公式:D=N/W。等式左面的D代表自由度DOF(Degrees of freedom)。右面的分子N代表“我需要”(What I Need),分母W代表“我想要”(What I Want)。
N/W实际上是b/a的倒数a/b。即“我需要”可以用封闭值表示;“我想要”可以用依赖值表示:b/a的倒数a/b的比值等价于容错性的值。
半依赖半封闭的平衡态等价于“我想要”与“我需要”一致时的状态,此时的分数自由度为百分之百(下一节会针对封闭值的自由度以集合论的理念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3,可推导出a和b的关系式:b=a2/1-a。
A,假设a为0,则b为0——非生命自然物具有百分之百的兼容性(非封闭)关联性(非依赖)的特性——“没有生死”的特性——重生的特性(下卷会继续发展这个理念);
B,当a小于0.5时,可得:b小于a——分数自由度大于百分之百——当a无限接近0时(接近完全不封闭的自适应),b也无限接近0(依赖性接近0);
C,当a大于0.5时,可得:b大于a——分数自由度小于百分之百——当a无限接近1时(接近完全封闭的他适应),b趋向无限大(在坐标上以指数级蹭蹭地往上冲——依赖性接近无限大;分数自由度接近无限小:这就是人类这种“高级生命”在整个人类历史走向上的表现)。
4,常数值C是生命模式脆弱性的“值”,可称为“加和性脆弱值”。C越大,加和性脆弱值越大,即生命脆弱性越高。这个结论,可由以下分析得到:
加和性脆弱值由“先天性脆弱值”与“后天性脆弱值”加和而成:
先天性脆弱值以a(封闭值)为负相关指标:a越高,先天性脆弱值越小;反之则反。
后天性脆弱值以b(依赖值)为正相关指标:b越高,后天性脆弱值越大;反之则反。
上述指标划分的根据是生物的进化行为及人类的进步行为。接下来讨论进化与进步时会继续分析两种行为的异同。
作为“观察员身份”的人类,往往被第一个指标(a值)所迷惑:a值,反映的是进化的程度——不同生命体之间的a值横向相比较,高a值的生命体“先天上确实不那么脆弱(所谓的‘处在食物链上端’)”,因此能够“战胜”低a值的生命体。因此我们都认为捏死只蚂蚁很容易,因此我们得出“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哲理”,因此我们肆无忌惮地对“零”a值的非生命物质或a值比我们低的生命及至同类“予取予求”、“为所欲为”。与此同时,低a值的物种被称为“高适应物种”,低a值的同类却被称为“懦弱、愚昧”的“异类”。
正是这个a值,令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几乎所有的启蒙思想家,那些在我们印象中灿若群星的名字——培根、休谟、洛克、斯密、托克维尔等,在创立人权和自由学说的同时,为其国家在欧洲之外的战争、殖民和种族灭绝进行哲学论证时,提供了理论基础——这种建立在贪婪、野蛮之上的文明,是带着邪恶基因的伪文明——在社会学意义上,封闭值等价于心态上“以自我为中心”的程度,这个“自我中心”既可用于个体的表达,亦可用于国族的表达。当依赖与封闭处于标准平衡态时,可以认为这个个体或国族的心态是“良性、健康”的。由于依赖与封闭是互为正相关关系,并且当封闭值大于0.5时,依赖值是以指数级增长的。因此,当封闭值(以自我为中心的程度)大于0.5时,因依赖而产生的需求就很快变成了贪婪。也就是说:越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体或国族,就会越贪婪。
但是:
当a小于0.5时,b小于a——后天性脆弱值低于先天性脆弱值,常数值C小于1。a越小,C更小;
当a大于0.5时,b大于a——后天性脆弱值高于先天性脆弱值,常数值C大于1。a越大,C更大。
因此,生命的精致度越高,意味着依赖性越强,C值越大——先天越是优秀,后天越是不堪一击。封闭值越趋向1,C值则趋向于无限大,意味着分数自由度趋于无限小:容错性趋于零,平衡态越容易被干扰矫正打破。
——生命公式是适用于所有个体及族群生命模式、社会、意识形态及所有具有自定义属性的系统存续的“互克性原理”的公式,故亦反映了人类这个“共同体”最终的“宿命”。
根据生命公式,给形式第二定律作一点补充:
更新后的形式第二定律:在观察者眼中,越是复杂、高级、先进、精确的形式,他适应方位越多,容错性越低,在后因果关系中的依赖性、局限性(排他性)、脆弱性C值和不可持续性越强。

贴主:仁剑于2022_06_22 17:42:45编辑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6-29 03:42:47
逻辑后缀学上卷精简版(三)逻辑是自定义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27 20:07 已读 757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人生的意义是(为)什么?上帝造人的意义(目的)是什么?存在的本质是什么?
只要我们一发出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会陷进逻辑的怪圈里。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逻辑怪圈里循环往复。
对哲学有所涉猎的人都应该知道,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形而上学与逻辑学之间就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形而上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也就是逻辑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因此,《逻辑后缀学》认为:传统哲学里的形而上学,不论是“静止、僵化的”还是“运动、变化的”的理论;不论是结构学与发生学意义上的“是什么”,还是追本寻源式的“为什么”的理论,本质上都是逻辑意义下确认模式的“必须有个目标(质点)”的“自定义是(状态)”判断。
确认模式的“自定义是”判断,是人类思维的主要模式(范式)。但这种模式的逻辑属性,具有二重分裂(产生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以及与“非”场存在后因果关系两个内涵,从而表现出十六个外延。以至于只要我们一发出“是(为)什么”的所指,这个所指就必然与发出者(康德称其为“物自体”)分裂,即“是(为)什么”之后的所指就必然地不是指者自身。
“什么”不是指者。
指者不可知。
指者不可知,物自体亦不可知。
但是,这里的“不可知”属于传统哲学的语义蕴涵。
在这部《逻辑后缀学》里,传统哲学的“不可知”的“知”其实是“识”,故应该改称为“不可识”。
传统哲学里,对形而上学的探讨,在近代从怀疑发展到了所谓的“不可识”。但从赫胥黎、罗素,到休谟、康德,种种的不可识理论,无论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理性的还是知性的,都是从:依据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同一律、无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如何想方设法通过某些实证进行“目标”确认——世界是我们看见了的世界。看世界,世界永远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最后发现“不可能确认”的不可识。
这是因为:任何的“实证”无论如何确认,都不是指者或者说物自体自身——自为与自在之间、存在与存在的存在之间不具备同一性——只要“有所指”,背景就不在同一惯性系。而一旦在同一惯性系,却又“不可指(不可分辨)”——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日常中我们根据同一律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有效时,其有效性是经过了人为性和特设性的“修改”(即有所保留)之后的“语义蕴涵”(即“语境”)所决定的“识”。但本质上,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并不可靠。
因此,《逻辑后缀学》直指“确认”这个行为的本身。“确认”,一定是不自洽的——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与笛卡尔完全相反的结论)。即“是”判断行为自身就是不可识与可识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此鸿沟以悖论的模式呈现:只要一产生确认行为,什么都可识(可确认),但可识的同时不可识(因为确认自身不可确认)——两者同真:逻辑与逻辑自身的“无矛盾律”原理相悖——“必有一假”只是“识之内(真类)”的假。
逻辑(“是”判断)是第一二律背反。
也就是说:逻辑自身就是不自洽的。
生命(依赖与封闭的)悖论就是逻辑悖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为什么我们观察世界时,世界永远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或者说“为何在者在?而无反而不在”?(海德格尔语)
运用《逻辑后缀学》里关于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论述,结合当代的量子物理理论,以及十八世纪英国数学家托马斯·贝叶斯在概率论中的一个定理(公式)——贝叶斯定理——后验概率等于标准似然度与先验概率的乘积。笔者尝试对上述问题给出哲学范畴的诠释:
事物的“是什么(是这样)”与“不是什么(不是这样)”本来是同一的“相干”状态——(互摄互入的)叠加态(对称性——不确定性的本质。参考“薛定谔猫思想实验”。本文下卷会继续讨论)。在关于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Copenhagen interpretation)里,物理学家所讨论的不确定性量子纠缠的波函数发生的“塌缩”现象,是观察者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得到的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就是量子态“退相干”之后常识的“经典态”,宏观而言也就是我们所感知的“万事万物”。
相干性,在“是”判断中就表现为悖论性——确认,即塌缩,等价于“选择”这个“确认性的行为事件”成为事实。选择,则意味着“语境”里产生了自他分别。分别,也即是分裂。
塌缩,即分裂,即不完备。
不完备,意味着确认性的行为事件中的“行为”必然具有“布朗运动”模式的随机性——笔者认为,布朗运动的原因正是:不完备。
并不是观察的动作造成了某某对象的“塌缩”,而是观察动作(确认、选择)本身就是塌缩。
也不是测量(观察)行为改变了某某对象的状态,而是测量行为令观察者自身本来的“非状态(真实状态)”随机“退相干”成了某种(自定义真实)状态,这种状态“相互映射”成自他关系。
那为什么我们的观察都能“塌缩(分裂)”到同一种“退相干”状态?即为什么不同的人能够对“这是一个杯子”达到“只能(真的)是这样”的“不那么随机”的“共识”?
杯子本身是真实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下卷会展开讨论)。这个“实在性的客观存在”是由既包含了观察者在内,但又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叫“真实关系”。真实关系中的“真实”不会“退相干”,因为真实中的前、后因果关系是百分之百兼容的自适应。兼容,即共存——“是”与“不是”共存——“相干性”(对称性)是连续的、恒存的。
但这样的真实“没有任何意义”(“我眼前既有杯子又没有杯子”这句话没有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意味着:不可选择(潜无穷)。
——真实不可选择。
由于“指”和“指者”是不可分割的全体,我们无法做到在观察者缺失(上帝视角)的情形下观察。而作为生命形式的观察者的我们,观察时运用的逻辑皆是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皆是(把行为发生者自身主观因素包括在内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后因果关系逻辑必然是共时性逻辑,共时性逻辑强调“纯正唯一”的结果的纯洁性:“纯正唯一”必然能够“千真万确的”成立,“当且仅当”“非纯正唯一”必然为假。这种对共时性逻辑必然性的肯定的根据叫做“排中律”。
问题是:后因果关系逻辑与“非”场存在的后因果关系必然是选择性的——“必有一真”不过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真实不可选择。
即:选择的必然不真实——选择的存在叫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那么无论选择“纯正唯一”还是“非纯正唯一”,两者同假:排中律自身与排中律原理相悖。
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
以“可持续”为共同最高原则的生命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自定义——DNA的六大生命属性决定了选择必然会在真实关系中“优化(不那么随机)”出“最有意义”(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的意义的似然度最大)的选项。
“优化选项”就意味着产生了概率的内涵:“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被优化后的布朗运动必然在观察者眼中呈现出正态分布的钟形曲线上的“钟形”。
DNA最首要的属性是(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缺失意识而出现了回归的)需求,需求必须有需求的对象(产生自他分别性质的主客体对立,包括时间、空间等概念皆亦因主客体对立的“需求”而产生他他分别),这个对象必须“存有”才“有意义”。这个“有意义的存有”首先就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在”(下卷会为“我在”赋予新的内涵)。
因此:
“存有”是生命赋予“实在”的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的自定义真实的“他者”。
“存有”是一切传统哲学概念中“第一元概念”。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首先必须“在(存有)”,才有“在者(存有者)。”
因此康德认为存在着一个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物自体。
产生“有意义的内涵”就意味着产生了选择,也就发生了“塌缩”。
这个“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不妨就称为“初始先验概率”——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先前设定——即预设性:逻辑皆基于先前设定)。
但“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其实是意味着:思维倒错的源始——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前提(共时性的某状态)与“被描述对象”“倒置”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始终是“被描述对象”的前提而非“被描述对象”自身,之后继续对“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的描述就始终是对(预设)前提的解释。而纵观整个解释的过程,对于“被描述对象”自身,“我们”依然“不明所以”(不可认识)。
正因为思维中把“前提”与“自身”倒置,物理学家对量子系统与经典系统的描述也就截然相反——完全开放的量子系统(本文下卷会讨论其开放性)被设定为孤立系统;被逻辑规限必然有所属因此并不开放甚至是封闭的经典系统反而被描述为(不过是“认为是”)开放系统。
初始先验概率存在于所有生命的遗传基因中(佛学称之为执念之“共业”),作为生命遗传基因的基础影响着生命的初始选择:只要是生命形式,必然决定了 “实在”只能依据排中律“塌缩”为似然度最大的选项“有所是(存有的在)”这种“退相干”状态——所见(所思)即所得的“物(我在)”——实在的“镜像” 。
“没有意义”的“无”,就根据排中律而被(指者主观)淘汰。
自此,被初始先验概率掩盖(现代物理学的术语:对称性被“隐藏”)的实在,我们就永远“不可知”。
存有是“物”(延伸至规律的反映、构造与表象等形式);存有必定有存有的理由(有意义的具体内容:例如具体的需求),那就生出“事”来了。
因为,理由——是之为是,必须具有逻辑上相对立意义上的矛盾性质,存有才能被比较,才能被证明或证伪,才能叫“科学”。
凡是有矛盾的,必然是相对的,即有限的。自此,“有限”成为我们衡量事物的(他他分别的)“第一度规”——我们认识到无穷作为对象不能用有限的方法处理,但我们却又“不得不”用有限的方法处理无穷。
凡是有限的,必然受法则约束,即有逻辑、有规律的。“逻辑”,是我们衡量事物的“第二度规”(所谓物理学上的经典行为的“经典”就意味着逻辑,也就“不开放”)。
有矛盾就意味着“必然有事发生”——中国人早就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物”没有矛盾(“物”是相干的实在“最完全的镜像”),“自然”不包含逻辑。
矛盾的是“事”——反映矛盾的逻辑与事俱起俱灭:“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中“纠缠共生”的是指者与目标之间发生的“事”。更精准的表述是:退相干与逻辑等价;逻辑与确认行为等价;确认行为与“事”等价;事与“斗争”等价;斗争与(活力)“运动、变化、发展”等价。
所以,当哲学家们在争论“逻辑在先”的哲学意义时,无论是肯定抑或是否定,争论者始终脱离不了“以逻辑在先讨论逻辑在先(也可以称为‘站在逻辑的立场讨论逻辑’)”这个“真类”中“是其所是” (亚里士多德对同一性的定义)的诠释学循环。
事与物就构成了“事物”。就构成了“(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因需求的对象必须“存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感知到的存在必然是“物”。但我们认识的存在却永远不是“物(被描述对象)”而是“事(对前提的解释)”。
“我在”这个存有要有意义,就必须有比较,就必须有不同于“我在”的“第三者(非同一惯性系的他他分别的他者)”之物——二重分裂——就“终于真的出事了”。
在初始先验概率的作用下,生命对杯子首先达成了初始的“共识”——“非我在”的第三者的杯状物。杯状物,是以初始先验概率为条件优化生成的第一个“后验概率(他他分别的他者)”。
之后不同的共识(后验概率)是由后续种种不同的概率联合加和优化之后达成——因不完备而形成的布朗运动模式的确认行为因此而变成了符合“幂定律”的、“莱维飞行”模式的确认行为。
不同的物种,为杯状物所赋予的后续内涵不同(不同的后验概率的“事”)。对于猫狗来说,杯状物可能只有能不能吃,有没有危险性两重意义(两重意义都是为了达到可持续的目的。人的原始本能亦如是)。如果杯状物既不能吃又没有危险性,则猫狗对杯状物的存在其实是视而不见:物非物——即“无感”,也即“少事”或“无事”的一个“物”。在猫狗眼中,这个“无事之物”与茶壶、手机、石头等价——都是没有多大意义。
人赋予杯状物“有意义的内涵”就丰富得多(特别多事),而种种不同的意义(事)不过是把“存有”人为地碎片化(分化性:笔者把其作为离散性及发散性的统称)。
尽管具有相同基因库的人类能够达到“杯子”的社会性共识(能指概念化之后的所指——也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后自定义的“名”),但他他分别之下,水杯、酒杯、茶杯,古典杯、高雅杯、精致杯、廉价杯,不同的似然度构成不同的优化了的后验概率而令杯子具有了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名”),不同的含有某种意义的后验概率又会成为判断后续事件发生的先验概率。
当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第三度规)出现;
当因为他他分别比较上的需要而必然地首先产生“1”这个基本数字单位概念——第四度规——新柏拉图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普罗提诺认为:正是依靠“一”,所是的东西才是东西,任何东西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
这个其所是的“一”,就有了两个内涵——既是存在性的最小值:基本数字单位;又是意识性的最大值:上帝的唯一性。
人类的思维也就被自己禁锢在独“一”无二——但这个“一”实际上“什么也不是”的“数感”里面,人类的命运也就因此而注定:正是因为“一”这个他他分别之下自定义的基本单位,决定了人类文明的走向必然是自定义真实——在“倒置”了前提与“被描述对象”之后确认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 ,而这个实际上是前提的“第一元概念”要描述的对象,就首先必须是个单位“一”(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一”的本质是“一点”,但“点”本身没有“背景参数”(零维),即“点”就是“点”本身,说白了就是虚无缥缈。一定要解释,就给出个“点”的最小值“普朗克长度”。问题是这个“真的”有具体数字的长度,终究是解释描述对象的“前提”而不是描述对象本身。
当毕达哥拉斯提出“万物皆为数”;当“不能数(不能比)的无理数”经过函数、极限及收敛性等各种手段的界定后终于“成功”地填满了有理数集的“空隙”;当并不能在数轴上“安分守己”的实数(赋予了历时性意义的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的趋向性)被赋予i这个虚数变量单位而具有了共时性意义的“直观性(i谐音EYE)”时,生命意义里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也就在当中不断地顺理成章地建立着(优化着)秩序,以本来并不存在的、虚幻的,但我们已然忘却其虚幻的“数”作为“主要粘合材料”重塑着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
优化得越彻底的后验概率,意味着其共识越顽固(滞后性强,还原性弱地“只能是这样”),事物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因此而被层层自定义固化为“主观存在”,以至于我们一旦作出诸如指鹿为马、用水杯喝酒、“衣冠里面是禽兽”之类“违反概率”的选择,就会被认为是不科学,大逆不道,或者是道德败坏——没有对错的真实世界终于被我们“硬生生”分出了爱憎分明的对错。
但无论概率有多么大,概率始终是概率。在概率学里,百分之一百的概率并不意味着绝对会发生。反过来,即使是零概率,又并不意味着完全不会发生,而只是“几乎不可能”。
小概率的事件始终在不断(或属于)地发生。结果就如同数学家们的发现:无理数才是“常态”,有理数其实才是“没有道理”的数;然后又发现:我们日常习惯了运用加减乘除操作的“有规律的”代数数,一直是淹没在“没有规律”的超越数的海洋里——这意味着“无常(相干)”才是世界现实的真实写照——一入一切,一切入一:我们所认为的事物,所建立的秩序,就像试图用一张无比精细的网格,妄想着能够覆盖大海,但海水始终不断地渗溢着。
无数小概率事件“集腋成裘”,不断地产生“量变到质变”。事物终极的不确定性(无标度性:越是确认,非同一惯性系越多)令我们困惑。因此我们始终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心存疑问。
正因为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存疑,我们对感知的一切事物(主观存在)始终都会打个问号,即“为什么”——自他分别的为什么与他他分别的为什么。也就特别“多事”:万事因人而起,因人的“为什么”而起。我们非得要彻彻底底地知道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本原因,彻彻底底地找到万事万物存在的充足理由(存在的意义、存在的存在意义),我们才能睡得安稳。然而,“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外延补充指出:通过“是”判断寻求“本来”(为什么),会产生一种与“真类”震荡方向相反的“逆震荡”(无穷倒退)。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不可能确认”。即任何存在的理由背后还有未知的“理由”。
因此,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
又或者,逻辑的理由充足律仅仅在经过人为性及特设性修改之后的语义蕴涵中才有效。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存在论上没有充分理由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件东西的概念作为某种不言自明的现成存在的前提——我们种种精辟的“因为”都已经预设了一个我们自认为确定无疑的现成的“所以”才“有意义”。
同理:贝叶斯定律也仅在以有限作为条件才能有效。
这是“因为”,让我们作出判断选择的基础——初始的先验概率,始终是建立在未知(前提的因为)之上——真实关系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没有真正的“属于”,没有维度,可名“无维”);实在不存在事件发生的“样本空间”;真实关系的发生不存在“边界”,没有极限;实在不能以“集合”定义——我们并不知道“存有”(物)相对于实在的初始先验概率是多少。因此我们只能“人为地特设”样本空间:在样本空间中事物的真与假、有与无、生与死、阴与阳、矛与盾、是与非等等各占百分之五十。并因此发展出自定义真实的最高抽象概括:二进制的0与1。以至于“每一个人”都在超真实世界中“终极退相干”为一个Bit。
上述内容揭示了(由于“是”判断所必然具备的逻辑属性)确认判断的四个逻辑基本原理在本质上皆是不自洽的: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逻辑是第一二律背反;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
因此:
逻辑是自定义。
——如果逻辑基本原理是自洽的,人类社会就不会混乱,不会有纷争——但却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格式”。
——人类社会的混乱、纷争,是依据自定义逻辑而产生的自定义必然,直白地说就是“自己作死”。
哲学,本源是追寻智慧之学。
但以缺失了逻辑属性研究的逻辑为工具去研究的哲学,不过是追寻“智”的、自定义世界观的学问。
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家不是发现者,而是发明者。
发现是:本来就有的,我们发现了它——客观;
发明是:本来没有,我们创造了它——主观。
“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一定是唯心主义)。
当我们企图确认“我是谁”时,就产生了自他分别,我和“谁”之间就必须搭建一座桥梁,这座桥梁的名字叫“逻辑”,“因为”我和“谁”之间的关联“只有”逻辑才能“解释得通”。
数学、逻辑,都不过是“因环境(镜像)需要”而“无中生有”创造的“得心应手”的工具。
人类最大的“发明”,就是“本来没有的”逻辑。
我们(严格来说是西方人)发明了逻辑之后,就以此为根据去认识世界。
根据逻辑判断逻辑正确,也即是“自定义正确”。
自定义正确永不能完备。
因为,逻辑完备不了逻辑自身的“同真同假”:因能指本质上的全体性,故逻辑自身可同真同假,但逻辑必然与目标捆绑才能“有效”(行为与目标纠缠共生,“所指”的集合性),捆绑了目标的逻辑就不能同真同假——然而:“事实上”,全体性的世界(真实世界)处处皆是“同真同假”——中文的表达叫“阴阳和合”:以阴阳和合为理念的学说就叫做“阴阳学说”。
阴阳和合表现为“相生相克”:
可以同真,“现象界”表现为相克;
可以同假,“现象界”表现为相生。
“辩证法”是西方哲学里研究逻辑过程中重要的专有名词——但是,当我们说“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时,我们其实已陷入了因西方话语权而形成的“语言陷阱”中而“自贬身价”:阴阳学说的内涵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兼容的“和合”;辩证法的内涵是强调历时性的“分化”(然后通过共时性形式逻辑具现)——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阴阳学说比辩证法“高明得多”——或者说:阴阳学说是辩证法的“内禀”。
当被誉为“数理逻辑及分析哲学奠基人”的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原则”作为其《算术基础》的主导思想时,他其实已经“在心理上选择”了以逻辑为立场,预设了逻辑及数学规律的客观性。
当我们的思维始终以“逻辑在先”为前提再去思考万事万物及其本源时,我们认识的世界就始终是主观性自定义的“分化”的世界。
这个自定义的逻辑基本原理的本质,可以用一个被誉为“上帝创造的公式”的恒等式——欧拉公式:eπi+1=0表示。
欧拉公式的哲学意义是:“1”即是塌缩后的、退相干的、共时性的、有意义的自定义真实——确定一个惯性系。这个“有意义”是建立(+)在“1”对历时性的自身全体(自然对数的底e的指数)的连续否定(“不是…而是…”以“非”场i为模式无穷震荡)之上——一个一切都“有逻辑”、能够“解释得通”,完全能够自圆其说,有始有终,有条有理,自给自足的迷宫型的超真实世界的怪胎。但这个迷宫型怪胎在图像(复数平面)上却必然地“封闭”为“1”的映射“-1”——自定义真实关系的“是”判断。是与不是的叠加态同构(=)于空无“0”——进步与进(演)化的同步发生,则是一种自他分别及他他分别后对自身及他者的同时否定,即对包括指者在内的全体的彻底否定——最终,生命(意义)不过是虚无——不在任何惯性系中。
逻辑只是对(知)识的——“一厢情愿”的主观表达而不是——获得。
欧拉公式并非上帝创造的公式。或者说,是上帝用来嘲笑自定义的公式。因为这个公式反映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就是: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在你左边。
这就叫做:“逻辑正确”。
逻辑的确能够,也(没得选地)只有逻辑能够——“天衣无缝”地证明逻辑正确是“真的”——因此这个世界“除了逻辑以外”的一切问题都必然地可以“先射箭再画靶” ——“画靶”就是用逻辑保证“正确地模仿、绕过、平衡或掩盖”逻辑悖论自身。
即,目标的“真”是“画出来”的,这样画出来的“正中靶心”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怀疑”自身确实“不能怀疑”。
问题出在“画(指)”这个行为——“画(指)”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判断过程中的一个“bug”。
“真的”逻辑正确却不能证明逻辑(画的行为)自身是“真的(正确)”。也就不能证明自定义真实是“真的”。
因为“画(指)”的永远只是“靶心(前提)”而永远不能把靶心“之外”的“对象本身(真实)”同时“全包含”在“画(指)”中。
假如逻辑是“真的”,证明(选择)就不会“塌缩”:不会塌缩,逻辑就一定能够完备对象自身,即一定是“一次过”的全包含,而不会纠缠共生,不会震荡重复,物自体也就“可认识”。
“塌缩”的意义在于:逻辑通过自身的归谬法“正确地”证明了逻辑自身:不可证明。
“逻辑正确”下的“真实”不等价于真实。
后因果关系逻辑下自定义的真实(主观存在),是“自以为是”的幻象——“眼见为实”根本就是“眼见并不为实”——见见之时,见非所见。
真实一定是“漏洞百出”、“没有道理”的: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可以”在你左边,“也可能”“同时在”或者“同时地在”你右边、前边、后边、上边、下边……:这叫做“逻辑混沌”。
“眼见并不为实”——我们似乎难以认同。
人定胜天的意思是:逻辑正确一定能够战胜逻辑混沌。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似乎皆是从眼睛所见开始——眼所至,心所见(佛学认为:凡夫必“见后有见想”)。
现象上的正确并非就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也许,当人们准备去观察或考究的时候,已经走在背离本质的道路上了。
当我们企图确定焦点时: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初级驾驶者认为:所有焦点都与我有关——拥有权——实际上,我们从未拥有过。
真实没有意义,有意义不真实(自定义真实)。
零除数没有意义——因为相干的实在不可分。
分母不为零的分数有意义:但其“有意义”始终因为“质点”这个“小妖”在当中“兴风作浪”,而永远不能完备与自洽实无穷体系,其“缺陷”只能自欺欺人地在微分意义上用测度空间的限制来“规避”。
中国人把自定义真实称为:浮生。
浮生,也就是“虚”。
以虚为实的人生,也就终日徒劳,也就“众生皆苦”。
自欺欺人地不承认“虚”,就叫做“伪”。
“自定义是”判断,都是伪命题。
“自定义是”判断的人生,就不过是一次虚伪的旅程。
这是《逻辑后缀学》上卷为“自定义是”判断所下的最终结论。
这个结论很重要:我们以为的“实”,本质为“(心)虚”;我们以为的“虚(心)”,本质为“实”。
这个结论很直白。整部《逻辑后缀学》上卷只是想告诉读者: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那么,应该是怎么样的?
世界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应该是:无论是“怎么样”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是”——“怎么样”?
坛主:仁剑于2022_06_27 20:10:06编辑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1 21:37:20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一)“非”判断概论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6-30 22:21 已读 501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
   
    阅读指引: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保留的内容约有原文的四分之一。精简版题目作了调整:不以章节划分,而改为以大题目划分。具体分为:1,宇宙因;2,“非”判断逻辑属性内涵;3,“非”判断逻辑属性外延;4,逻辑位移;5,三级文明;6,真实世界;7,破碎虚空。

                             宇宙因

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先生在《对称与不对称》一书中指出:所有的对称原理,均基于下述假设:某些基本量是不可能观察到的,这些量被称之为“不可观察量”;反之,只要某个不可观察量变成可观察量,那么,我们就称为“有对称性的破坏”,因此而产生的不对称性称“破缺”。
但对称性破坏的机制是什么?“谁”在破坏?现代物理不能解决这个重要课题。
可观察,既意味着可以描述,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必然有一个观察者、描述者,即思维发生者、指者。也就意味着这个观察者的观察是“是”判断的确认过程而必然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
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亦等价于对称性。对称性“不可观察”,我们只是“凭着想象”描述。至于是“粒子”,还是“波”,取决于我们不同的观察手段。
不同的观察手段,不同的模型,不同的参数,种种“他他分别”就形成了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所建立的种种不同的“破缺”的理论。
因此,根据《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观点,所谓“对称性破坏”,与“(确认性)观察”、“塌缩”等价。“破缺”同样可以理解为观察者观察(塌缩)下的“退相干”现象。
具有生命意义的观察者必然根据后因果关系逻辑令观察的对象退相干为具有某种具体意义(“经典的”可观察)的形式(镜像)。
这个具有某种具体意义(可观察)的形式,就是“对称性破缺”的产物。
即我们认识的宇宙,是“自定义是”判断之下因塌缩(破坏)而退相干的“破缺”。
因——我们自己的——破坏——而让我们认识了“破缺”的宇宙。
真实宇宙没有破缺,也不会破缺——无极。
宇宙的“本来”,是对称的,因此没有可观察的“量”,没有可描述的“值”,即不可观察,不可描述。
同样地,我的“本来”,没有破缺——没有缺陷。
同样地,一切事物的本质——实在,也没有破缺。
没有破缺,即不可观察。
不可观察,即不可描述。佛学《华严经》第四十五卷以三百多个“不可说”来描述这种“不可描述”。这种“不可描述”的境界,佛学称为“圆满”。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才是真正的真实。
真实,一定是圆满。
圆满,等价于对称,等价于真实(实在)。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因为是前、后因果关系百分百兼容的叠加态的实在。实在是相干的,对称的。没有边界,没有样本空间。实在并不受我们自以为的因果律制约。
“是”判断作为确认性判断,一定有目标。目标,一定是集合。集合,一定有样本空间,有边界,有“他他分别的”所属。有所属,才有“量”有“值”,才可观察,可描述。
但是,“有所属”一定不能包含自身,即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所有集合的总体不是集合,因为“所有”即包含了“所有”自身。
当“所有”企图对“所有”自身作出确认性判断,“所有”就表现为“真类”。
宇宙包含了所有,当然也包含了宇宙(这个“属”)自身。当我们企图对宇宙作出终极“是”判断。宇宙就是一个极限的“超级的真类”。
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一定是我们自身的主观判断,即一定是包含我们自身。
当我们企图对包含自身的实在作出确认性判断,就发生了“破坏”的行为,真实就表现(变迁)为“真类”。
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但所有集合(严格而言应该是“所有非空集合”)皆是由包含自身的真类(我)定义。
故:由包含自身的真类定义的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存在“真值”,即集合的值皆是“自定义”(无论这个“值”是“真”是“假”:逻辑是研究真假值的学问——自定义逻辑之后再来研究自定义逻辑真假值的学问)。
事物的矛盾性——悖论,只出现在确认行为发生之际。
破缺,因观察者的观察(塌缩)而产生。
对称性被隐藏。被谁隐藏?被我们自己隐藏;被什么隐藏?被”是“判断隐藏。
存在,因观察而存在。
我们自己的(确认)行为就是破缺之“因”(破坏):根本因——也是宇宙因——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行为与行为发生者必然是一体的(我们必然“在场”)。因此这个确认行为,必然是“自发”的。所谓“自发”,即“主观”的“主(我)”,“主观”即判断者“自定义是”判断的“破坏”行为,即“塌缩”。塌缩造成的破缺,就称为“自发破缺”。
不是观察对象自发破缺,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对事物、对宇宙做出“自定义是”判断的行为,我们就“立即被‘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所谓排他性,不是什么“他者”的自己或宇宙排斥我们,也不是我们排斥什么“他者”,而是我们自己“自发”地排斥自己,把自己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对称之外的外来者)——我们因排斥而有了“缺陷”。(当今世界越来越“确定”,人与人之间则越来越排斥。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排斥他者,意味着对自己的排斥。通俗的说法,我们在“自己作死”)。
破缺的不是他者,破缺是因为我们自己先有了缺陷。本来的我没有缺陷,我们因自己(确认)行为所产生的“破坏”而有了缺陷。我们心中有了缺陷,才会“看起来”一切都是“破缺”。
综上所述,再结合《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讨论,“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在现代科学上的表述是“破缺”;在物理学上的表述是“惯性参考系”;哲学的术语叫“存在”;现象学称其为“形式”;心理学表达为“镜像”;佛学的理念究其本质为“有漏”(“漏”意思就是不圆满的);一般的理论叫“事物”。“破缺”、“惯性参考系”、“存在”、“形式”、“镜像”、“有漏”或“事物”,都是对同一讨论对象的不同表述。选择哪一个表述,取决于想表达的面向。
《逻辑后缀学》把它们统一起来:俱是确认行为——“自定义是”判断的产物——自定义真实。
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一切皆因确认行为而起。
知识的“识”,并非以逻辑而识,而是因逻辑而识。
然后我们把这个因(逻辑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是”是什么:“是”是不容置疑的“存在”(果)——不能怀疑“怀疑”自身(笛卡尔)——然后再徒劳地绞尽脑汁寻求这个果的因——“为什么”(方法论)是之为是——错上加错的中层思维倒错:强行设定有序——进而确定“是什么”(本体论的自身所是及是其所是)——错上加错再加错的浅层思维倒错:因非而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认识论。
把因(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
深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深层内因”——根本因、宇宙因。
深、中、浅三层思维倒错,皆为佛门《心经》中指出的——“颠倒梦想”。
逻辑是因,而非果。
人类历史上下五千年里最大的“谬误”,就是“求是”。
我们不断地追问是什么和为什么,但从来不问问“是”(到底)是什么和为什么是“是”。
即为什么一定要“求是”?
可不可以不求“是”?

                      “非”判断逻辑属性内涵

一,“非”判断的定义。
不求“是”,即不做“是”判断,即不作出确认行为。
但不做“是”判断,不等于不判断。
不判断,就会糊里糊涂,浑浑噩噩。
为了不至于糊里糊涂浑浑噩噩,我们确实必须判断。
但判断不等价于确认。
除了确认性“求是”的判断思维之外,还有另一种判断思维——非确认性判断思维——“去是”。
“去是”的“非”判断,是对“是”判断的“范式转换”。
范式转换之前及之后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维度”的判断。
“非”判断的“非”,是不进行最终确认。中国有一个成语“不置可否”,可以大致地理解“不进行最终确认”的语义。《逻辑后缀学》把这种“不进行最终确认”的“不置可否”命名为“逻辑叫停”。
一个完成了最终确认的“是”判断,一定建立了前、后因果关系。
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关系反映出“是”判断必然产生时间顺序上的意义——先有历时性,后有共时性。前因果关系具有历时性,后因果关系则具有共时性。
那么,任何“是”判断最终完成之前,思维发生者(指者)的思维里必然会先经过一个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过程中的阶段。这个阶段中的思维处在一种“未正式开始确认”的状态,这个状态可称为“是”判断最终完成的“前状态”。
在“是”判断“标准心理学”模式中,这个“前状态阶段”的思维在稍纵即逝的过程中承担了“感受、体验、思索、收集、加工信息”的“繁重”任务(这个阶段也就是康德所认为的通过感官获取信息后的感性认识阶段),在前、后因果关系之间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自定义是”判断中,由于运用的是后因果关系逻辑,这个“前状态阶段”常常被“忽略不计”(前、后因果关系之间的连通性被割裂后只接受互异性。例如萨特认为必须剔除意识中任何“非透明、有分量”的东西),从而形成“因非而是”的心理学模式。
“不进行最终确认”的“非”判断在字面上与我们的思维定式“是”判断背道而驰,但实际上的意思是让我们的思维“刹车”——保持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前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
思维刹车——逻辑叫停。用句式表达,就是在思维中将“我是什么”后面的“什么”去掉,仅保留——“我是”——简称:“去我的”。
——待“道行够深“之后,还要把“是”也去掉:去是。
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去我的”相当不容易,完全“去我的”叫做不可能。再把“是”去掉叫做“不可思议”。所以,本文下卷重点讨论“去我的”。“去是”留到最后才稍作探讨。
所以,“非”判断(在“是”判断语境里)的定义很简单:思维判断处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注:随着文章的深入讨论,“状态”一词在“非”判断意境里仅起着“借代”的角色,意思是“非”判断意境里不存在状态,但因语言的局限性故不得不用“状态”表述之)。
二,“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
“未正式开始确认”,意味着已有“知”这个判断但未有确认行为,未有选择,“逻辑叫停”。也就意味着未有塌缩,更进一步意味着未有“他者”——即未有分裂。
这里要强调的是:未有分裂不等于无分别,《逻辑后缀学》把“未有分裂”定名为“非分别”(关于“无分别”,在完成了“非”判断讨论之后的最后一章会继续探讨)。
因为,还有个“我是”的“我”——我已经知道了“我”——“是”前面的“我”——可称为“前我”。
由于未有确认行为,此时思维发生者不能称为“指者”,不妨称为“引者”,引而不发者也。
因为非分别,所以:
前我=引者。
引而不发,就是说把弓拉开搭上箭但是不射箭出去的“逻辑叫停的前状态”。
“非”判断——非分别——引而不发。
“未正式开始确认”,即未有任何确定的“是”的目标。但未有任何确定“是”的目标不意味着没有目标。由于“非”判断是思维“保持在历时性转化为共时性阶段中未正式开始确认的前状态” ,这个前状态因“我是”当中的“是”而“是”(拉弓而引的箭已搭上,但箭与“我”仍然“一体”,也“必然”一体),叫做“因是而是”,也叫做“初心”。引而不发的“引”永远是因“我”而“引”。意味着“前我”仍然受历时性的前因果关系的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影响,作为前因果关系中的“果”而具有潜在性“是”的属性——“我源自于镜像”:“镜像即我”、“我即镜像”——因此叫“非分别”而不是“无分别(还有镜像)”:尽管吃饭前还没有决定用左手还是右手拿筷子,但我有左右手及左手与右手的“分别”我们还是“知道”的)。潜在性“是”的目标不含元素,没有值,叫做“没有目标的目标”。
“是”判断的“是”,具有“射”的行为性,叫“因非而是”;
“非”判断的“是”,具有“引”的过程性,叫“因是而是”。
因是而是,是因为逻辑叫停之际,前因果关系“还未结束”的历时性与后因果关系“将至未至”的共时性“刚刚好”完全兼容,因此“此时”的“是”具有完全性——没有目标,处处目标。
在“是”判断的语境,哲学是“企图自圆其说,但永远不能自圆其说”的学问。因为“是”判断的目标:“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
在“非”判断的意境,哲学是“无需自圆其说,反而其说自圆”的觉悟。因为“非”判断的“没有目标的目标”:“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如熟练驾车者。
“没有目标的目标”——即“空目标”。这个“空”用数学语言来表述叫做“空集”。
数学定义: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空集。除了空集以外的其它集合都叫做非空集。
人类的认知中,一切抽象的具体的概念及观念,都源自于人类原始的“数感”,也就是“真值”。而空集,是“最不具有数感的数感”。
《逻辑后缀学》定义:所有非空集都是“是”判断的目标;而空集则是“非”判断意境的“非”“出于无奈之下”在“是”判断语境里的定义。
“非”判断的空目标是因是而是的空集“非”。
空集“非”=前我。
前我=引者。
即“非”判断的目标是引者自身的——全体。
“前我”不是海德格尔的“此在”。
“此在”是:人作为“在者”在究竟成什么样子还不明确时他的“在”已经明确了自身所是的“此在”。即“此在”是自他分别后他者性质的共时性的开集。
“前我”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 任何“在”皆因“源自于镜像的我在”而“在”,但任何“在”俱与“我”无关——意思是:不是因为“在”是什么样子“我”就会是什么样子。
“是”判断:在——之外;
“非”判断:在——之内。
空集“非”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是实数集与虚数集的交集。根据笛·摩根定律:集合的交集的补集等于这些集合各自补集的并集。即空集的补集是实数集与虚数集的补集的并集。而实数集与虚数集的并集是为复数集。《逻辑后缀学》把空集“非”与复数集的关系理解为:空集“非”的“周围”能够形成任意多个甚至无穷数个拓扑意义上收敛性的、具吸引力属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这里的所谓“矢量向量”作为“可能性”的指标,不外就是“可能是”的专业语言。
为了和“非”场以及“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十五外延所讨论的“位相”作区别:
《逻辑后缀学》把“非”判断中“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命名为“是”域。
“是”域——对称性在“是”判断语境中的“表达式”。
通俗地理解上述内容就是:不进行最终确认的话,任何“非”判断的潜在性“是”目标都意味着处在“将至未至”的拓扑意义的可能中。例如:如果思维发生者面向的是个位自然数集,潜在性“是”就(包含了)可能的1、可能的2、3、…、9;吃饭前,我打算用左手还是右手拿筷子都“全包含地有可能”。
综上所述,“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是:非分别;有“是”域。

                        “非”判断逻辑属性外延

“非”判断逻辑属性归纳起来共有二十一个重要外延,它们分别是:
第一外延:“非”判断是具有实在性、对称性、完备性的不需要逻辑推定的客观判断。
第二外延: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
第三外延:“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
第四外延: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第五外延:“非”判断是一种全体观。
第六外延:全体观的目标具有自性。
第七外延:具有道德普遍性。
第八外延:“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
第九外延:“非”判断是模糊性判断。
第十外延:“非”判断是同一性判断。
第十一外延:非分别的“非”判断过程具有连续性(连通性)。
第十二外延:“非”判断的过程具有真实有序性。
第十三外延:“非”判断过程一定是同胚(相干)的。
第十四外延:“非”判断过程是恒持续性判断过程。
第十五外延:“非”判断过程具有恒稳趋向性。
第十六外延。“非”判断过程,具有全域的开放性。
第十七外延:“非”判断是“唯物”的判断。
第十八外延:““非”判断是重生吸引子。
第十九外延:非”判断下的趋向是共相等原则下的恒持吸引力。
第二十外延:“非”判断的涌现在现实中(生命意义的观察者眼中)表现出亚稳定趋向性的非线性拓扑变换。
第二十一外延:满足逻辑位移,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2 08:33:03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二)文明新定义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7-01 14:32 已读 287 次 2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逻辑位移
逻辑是自定义。
因为是自定义,故逻辑自身并不能自洽,以“逻辑在先”为前提的思考,也就不能完备,即永远不能自圆其说。
不能自圆其说,是因为逻辑少了个“内核”(内禀“空集”:生发元)——我们必须先“引”然后才能“指(射:元识)”。
内核并没有失去,“本来就在,且一直都会在”,是我们自己“不识庐山真面目”——而已。
逻辑的四个基本原理要自洽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前提就是:作出“是”判断之前,进行“非”判断。
空集是非空集合的内禀。
“非”判断是“是”判断的内禀。
因此,在作出“是”判断的逻辑推定之前,需要先作出“非”判断的非逻辑推定——“先引再射”:先意会,再理会;先共情,再辨识——笔者称此为:逻辑位移。
满足逻辑位移后的逻辑,“逻辑在先”的“bug”也就“消失”,其说自圆,也就自洽:
逻辑四个基本原理中的同一律,是另外三个确认律能够成立的先决条件,而同一律能否自洽,则是基于“非”判断同一性原理的“三同一”——先进行“没有值的无价”的“非”判断——先认识本质上是全体性的能指后,才能实现所指(集合性)的“有值的等价”——这里的“等价”不是交集(状态)属性的等价,而是并集(关系)属性的等价——“是”判断语境中,“我是谁”是一个假命题,因为自在与自为之间没有同一性。但满足逻辑位移后,无论我是好人坏人穷人富人中国人外国人都平权等效(关系)——慧觉平等,“大同”的理论基础。
满足逻辑位移后,无矛盾律及排中律皆可以“同一非一”地自洽——“允许”逻辑推定时的不可同真或不可同假(破缺的“识”),是“因为”在非逻辑推定中既可同真亦可同假(对称性的“知”)——任何逻辑推定的公理,如果以“阴阳”“相生相克”的“和合关系”作为“背书公理”,就具有完备性、真实性——使用分离公理,任何陈述集合存在性的公理将隐含空集公理。
满足逻辑位移后,“非”判断的完备性,允许逻辑的“不可能充足”的理由充足律成为有效:如果必须、仅仅、只能——以“是”判断语境的理由充足律作为行为判断准则,那么,每天早晨起来我都必须要绞尽脑汁找到确认身边的女人是我老婆的充分理由并且总是——“不那么肯定”——“满足逻辑位移”后,我“一眼”就:信心十足地、百分之百地确定——睡在旁边的一定是我老婆。
——幼年时的老婆与风华正茂的老婆与鹤发鸡皮的老婆、临睡前的老婆与睡醒之后的老婆“不等值”——但满足逻辑位移后皆平权。
传统逻辑,是(共时性)状态(前提)的“有值”推定——“识”。而“值”皆是自定义,故逻辑是自定义而不能自洽。
满足逻辑位移后的逻辑,则是(没有时间差)关系的“等价(无价的同一非一)”推定——其说自圆的“知”。
满足逻辑位移,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二十一个重要外延。
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就叫做“知继而行”。也叫做:分化之前,请先和合。因此也叫做“共情思维”。如此而“行”,才是“做该做的事”。
实际上,应该运用逻辑思维抑或是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也就是从事物的特殊性抑或普遍性的不同出发点的认知;从个人抑或全体的不同出发点的认知。
故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是一种“中肯”的思维。笔者认为:“中肯”这个词比“客观”更具人性化。如果人人都能够中肯地思想及表达自己的看法,这个世界,就一定是和谐的世界。
“是”判断的逻辑——表面上夸夸其谈,其实心中无数,表面上“越辩越明”,其实永远是“前路茫茫”“兜兜转转”;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表面上大辩若讷,其实心中有底,表面上“欲说还休”,其实是“以不变应万变”——先“非”判断然后再“是”判断,就叫做“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
幼年的小猫,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与一个小球、一个盒子能够玩得不亦乐乎,把一样“吸引眼球”的东西在它眼前晃来晃去,它的瞪大眼睛的小脑袋会跟着转来转去,煞是“萌萌的可爱 ”。而“成熟”的猫,对“儿时的玩意”就不屑一顾了,变成只对食物感兴趣(实用性),吃饱了,就悠哉游哉地在阳台上晒太阳。
以外来者身份“进入”这个世界的我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是“人之常情”。但我们必须正视的是:好奇心,亦意味着不成熟。成熟的思维,应该是满足逻辑位移的思维。
——种种的西方哲学、科学,以逻辑为依据,好奇地对标的物研究来研究去,确实得出了一大堆精辟的理论——但在“上帝”眼中,其实是“萌萌的可爱 ”——逻辑、标的物,不过是“上帝”“逗你玩”的玩意儿。
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是可以“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谈”,永远“进退自如”的思维。
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自洽,不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格式”,而会因重生吸引子的内禀而充满活力性:有生发元,才有元识。
以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所发出的哲学的“追问”,就不仅仅是“是(为)什么(状态)”的追问,即不仅仅是对“前提(共时性某状态)”的追问,还要有对溯源模式的“是什么(真实)关系”的追问——增加了对“是什么(真实)关系”的追问,就不会产生思维倒错,就不会对“被描述对象自身不明所以”,也就逻辑自洽。因为无论如何“追问”,皆能够得到非逻辑推定的、不需要“被描述”就“早已经”全知的“同一(关系)”的结论。
——以具有同一性共情意识的“自身所是”背书,“是其所是”的意义就“真的”有了意义——满足逻辑位移,西方哲学、科学才能够在真正的人类文明进程中,发挥积极的意义——如同游泳辅助设备,是我们认识世界时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可以这么认为:西方思维,具有开拓性的优势;中华思维,具有传承性的优势。
——开拓与传承: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其说自圆,意味着东、西方思想具备了结构性关联,意味着东西方文明的真正融合,意味着不存在意识形态、价值观上的对立,意味着我们能够全面认识事物,意味着人类共同体的理念具备了真正的依据。故笔者在《逻辑后缀学》中,以及过往的文章中,尽管对西方思想作“毫不留情的、彻底的”批判,却绝不是否定、不是“彻底砸烂”,而只是“推翻”。“推翻”之后的“材料”,还是“非常有用”,是可以拿回来“重建”一幢全新的文明大厦。真的“砸烂”了,可就不能再用了。
以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为人处事,叫做“为人不为事,故为之于未有;对事不对人,故治之于未乱”——摘自笔者的《道德新经》。
从“专业”角度而言,对“逻辑位移”的理解,其实就是把欧拉公式的等号两边“换一换”——0=eπi+1。0在此处就不是虚无,而是不含元素的“既没有值”又是“最大值”的同一性的“能指”。等式右边表达的意思则是:通过“eπi”(非一)平权,目标(1)其说自圆。
“不必那么严谨”的理解,可参考“三思而后行”:但这里的“思”并非犹豫不决的思前想后,而是不要匆匆下结论的“逻辑叫停”,先让一切问题回归“源始”。
逻辑位移绝不是滞后性:滞后性是依据已经“过时”的信息“匆匆而行”,结果永远是“先发后至”——“先发”的是行(确认行为),“后至”的是真实信息(真实关系)——行为与真实信息之间总是存在偏差。
满足逻辑位移,则能够“后发先至”:“后发”就是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先至”意味着判断行为与真实信息(真实关系)趋于一致——在滞后性思维的“大环境”中,如果以满足逻辑位移的思维处事,所谓“谋定而后动”。
既然是“满足逻辑位移,逻辑四个基本原理能够自洽”,也就意味着:满足逻辑位移的思维所观察或完成的事物,具有“亚真实”范畴里的可持续性(意思是:在真实的范畴里仍然是不可持续的。因为,能够自洽的逻辑始终是“无中生有”的逻辑,最终还是会归于“虚无”)。
也就是说:越是能够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滞后性越弱,容错性越高,共情性越明显,思维的自由度越高:生命公式b=a2/1-a中,能够达到a=0.5;b=0.5的“标准平衡态”,根据标准平衡态“置换”之后的分数自由度D=N/W能够达到百分之百。
“如果”,“大环境”皆是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这个“大环境”就叫做大同世界。
共识的世界,追求的是“同一必一”的交集的“值”,“迟早”因“不值”而“斗争性地”分化;
共情的世界,以“同一非一”的空集的“非值”为内禀,永远具有因凝聚性而表现出活力性。
故此,《逻辑后缀学》,是关于思维的学问——是关于通过深度剖析东西方思维后,企图“唤醒”、“强化”思维中“慧知”的意会功能,让逻辑思维“尽可能”满足逻辑位移的学问。
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并非意味着解决悖论。只要有逻辑,悖论就一定存在,但满足逻辑位移,就可以通过共情与共识的“变换”预先“知道”并最大可能地解决悖论带来的隐患。
何谓“其说自圆”?
整部《逻辑后缀学》都是为了解读这四个字。
上一节的第三部分,则是具体描述了一个其说自圆的世界:亚真实世界——一个完全依据奇异吸引子顺势而为的世界,就是一个完全满足了逻辑位移的共情世界——大同世界。

                              三级文明

文明的分级,不应以技术程度为标准,而是应该以技术使用者的心智成熟度为标准。
什么叫“心智成熟度”?
笔者认为:心智成熟度即觉悟度。
笔者参考“卡尔达肖夫标度”的划分,以觉悟度划分的文明,也可分为三个“级别”:
I型——是什么——“是”判断属性,具平庸吸引子的伪文明;
II型——或是什么——“是”、“非”判断属性变换,具奇异吸引子的亚真实文明;
III型——什么都不是/什么都可能是——“非”判断属性具重生吸引子的真实文明。
I型文明属于觉悟度在自为层面的文明——当西方古希腊文明让科学与哲学分离时,就注定了西方文明走上了专注于智识,但觉悟度难以提升的伪文明。
II型文明属于从I型到III型的“受训意义”的过渡阶段的文明,其“最高境界”是大同世界。
III型文明属于觉悟度在自在层面(非分别)的文明。
自为在语境里展开,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及十六个外延。
自在在意境里展开,具有“非”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及二十一个外延。
I型文明认为,有意义的自由必然是一种“是”自由,即必须“有所是”,有所表现的,是“装在瓶子里的”,并且装在什么瓶子里“完全可以由意识自己来主观决定(萨特语)”。
自在层面的自由,是一种“去是”的“非逻辑推定”的自由。
II型、III型文明,就是从“是”到“或是”到“去是”,从逻辑推定的自由度到非逻辑推定自由度乃至绝对自由过渡的过程。
这里的“去是”不是“不是”,因此后面没有任何“而是”跟着。“去是”去到最彻底,佛学叫做“非想非非想”。
没有“而是”跟着的“去是”的世界,坚持“是”世界的I型文明的人,永远不能观察,即永远“看不见”。
以佛学的理念,没有“而是”跟着的“去是”是一种“断灭”;连“去是”也去掉则是一种“寂灭”。
寂灭,具有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但无论是“断灭”还是“寂灭”,都并不意味着II型、III型文明与I型文明的割裂。
——II型文明及III型文明就在I型文明中。
三种文明能够通过共情与共识的变换满足逻辑位移而存在结构性关联。
以下是《逻辑后缀学》中出现过的公式,可统称为“文明公式”:
自定义真实分数自由度(交集自由度)公式(笔者原创):D=N/W。D代表分数自由度DOF(Degrees of freedom)。N代表“我需要”(What I Need),分母W代表“我想要”(What I Want)。
生命(悖论)公式(笔者原创):b/a=a+b=C(ab关系式:b=a2/1-a)。C=加和性脆弱值;a=封闭值;b=依赖值(注:此公式适合任何具“生命力”系统)。
自定义真实世界公式(欧拉公式):eπi+1=0。1=自定义真实——生命意义=虚无。
亚真实世界(大同世界)公式(欧拉公式变换式:逻辑位移):0=eπi+1——通过“eπi”(非一)平权,目标(1)其说自圆。
“自我”公式(复数表达式):z=a+bi——复数z(自我)的集合是变来变去,居无定所不可排序的非有序域复数集C。
“我在”公式(虚数表达式):a=a+i——无论我是什么a,i(我在)不变。
“非”判断与“是”判断的交换式(质能方程式): E=mc2。(下一章会继续讨论质能关系)
因为空集是非空集的内禀。根据空集的兼容性,II型、III型文明“一直都在”:与I型文明“共存(兼容)”着,问题是——我们是否“看见”或是否“承认”。
——“卡尔达肖夫式”的“自定义是”判断模式的三个“能量级别”的文明,通通不过是觉悟度“最低级”的I型文明——是什么。
尽管笔者把“自定义是”判断模式的三个“能量级别”的文明,“贬为”觉悟度“最低级”的I型文明。
但是:
——只要以具有同一性共情意识的“自身所是”背书,“是其所是”的意义就“真的”有了意义——满足逻辑位移,西方哲学、科学才能够在真正的人类文明进程中,发挥积极的意义——如同游泳辅助设备,是我们认识真实世界时必不可少的重要“开拓性”工具。
——西方哲学,是I型文明里交集属性“自定义是”的、“最优秀的”“智识”理论;
——中国的儒学,属I型文明里通过并集属性的理论对II型文明“具有慧根”的意会;
——中国的道学,属II型文明里因空集属性的感悟对III型文明“独具慧眼”的意会;
——中国的禅宗,属III型文明里因非分别“慧知”后“断灭智识”的觉悟(知而非识的觉悟);
——佛学,属III型文明里对非分别“知而非识”的“(慧)知”再进一步“寂灭”的“圆觉”(无分别)。
“是”判断,是确认判断。确认判断具有二重分裂的内涵;
“非”判断,是确认判断的“前状态”。“前状态”具有“非分别”的内涵。
尽管两种思维具有不同的逻辑属性,但却还是有一个“共同点”:两者皆是“判断”。即——还是有“观”。
即“非”判断尽管没有分裂,但依然有“判断”——尽管判断“我”与“他者”非分别,心中“无他”,但依然有(镜像)我“在”,即还有“一”(布袋子),所以叫“客观存在”。
无分别,则连“判断”也“寂灭”了——连“一”也寂灭了:佛学称为“灭受想”。
灭受想——本我与实在同构——真实文明的“源始”。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6 21:36:13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三)真实世界(1)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7-02 14:46 已读 2148 次 5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注:接下来几篇删减不多。因为太烧脑,减太多就变成漏洞了。
笔者有计划把这部分写成小说。但自觉难度相当之大,信心不足。)
                                             真实的世界

——三阶大法则:虚实法则(宇称不守恒法则);“有”法则(分别法则);对立统一法则(行为法则)。

一,虚实法则。
维即分别。分别有程度之分,故维度即分别程度:分别,具有行为属性,即自由属性,故分别程度,也就是自由度。
存在的本源(实在),是无维的——无分别。
无分别,也就不存在任何集合的属性但又全包含集合——《逻辑后缀学》“自定义”命名为:灭集——灭集灭空。因识灭而连空也无,故无维非维。
只有无维,才具足完备的可能性,才可以称为绝对自由——理念与实在全同——佛学称为“大自在”——绝对自由的定义:没有“度”——也叫做“无极”——因无极(无度),故:不生不灭——以“非”判断的意会理解就是:能量守恒。
故无维,是热力学第一定律的本质。
能量的本质是什么?能量从何而来?目前科学家还给不出一个确切答案。
笔者认为:能量,就是“自由”这个理念的具现;无维,无分别,故绝对自由——其在观察者的观察中,就具现为不生不灭的能量守恒(恒势:势的内禀)。
“自由的度”,可分为“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及“逻辑推定的退相干自由度”。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其关系以“能量值”衡量之;
“逻辑推定的退相干自由度”,其状态以“非空集合”表述之。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也可以“摩登地”理解为:超导。
那么,绝对自由的无维,就是绝对零度的绝对超导——全包含关系全同于“绝对无关系”——即绝对不存在状态与关系的悖论。
而存在,皆“一定”有“可测”的“度”,故存在不可能达到(其实是不可能存在)绝对零度——这是笔者对热力学第三定律的哲学意义的诠释。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与“逻辑推定的退相干自由度”的交换关系,就是著名的质能方程式:
E=mc2。
——E=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m=逻辑推定的退相干自由度——因此,质能方程式亦就是“非”判断与“是”判断之间的交换式——这个交换式,为逻辑位移背书。
相对于我们能够直观认识的这个大尺度宇宙空间,无维没有值。在微元的尺度,无维的值则无限大。
无维,不受任何自然法则约束但又包含所有的自然法则(绝对自性)。非因非果,因此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自有永有,绝对的圆满、对称、和谐、自足、平等、同构。
这类似于一面镜子:不论外境是点、线、面或三维空间四维时空,是静止还是运动,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可以容纳在同一面镜子里(同一非一),而镜面本身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无分别),并且映照在镜子里面的镜像永远是一个平面(同一)。
与镜子不同的是,无维不是一个平面,并且无维之境不是外境的反照,而是同构的“非观”,非观之观称为“内观”。“内观”非“像”。镜子的镜像是“有无”纠缠,“内观”为“虚实”同构(既虚亦实无分别)。
上述内容也可以解读为:内观“本来”无可表达(非观),因为没有“度”,所以无论观与不观、如何观,皆“在…之内”——内在。
但一表达,就有了(自认为的)分别,就有了“度”,反而就“在…之外”——外在。
也可以表述为:我们自以为“在…之外”,其实一直“在…之内”。
——宇宙是如何产生的?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回答:有分别,就有了维,就有了宇宙。
有分别,是宇宙产生的根本因。
有分别,等价于有“识”——识别。识,就一定具有二元性,就一定是悖论。悖论,一定表现出“能动性的自由度”。因此可以说:所有的维,都是有能动性的识维。
“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实在与存在,“强为之名”构成整个真实世界。
因识而识的有维宇宙,是绝对意义上的唯心——存在:存在因识的能动性而“存在着”(“着”字表示出“共时性”)——存在的原本:实在。
在“存在着”中的自定义真实世界,根据“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四外延:“是”判断是一种熵增行为——则是一个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熵增世界”——不断分化的世界。
维和无维不是两个极端,只是实在的虚实两面。
实在的展开为虚,实在的同一为实——这是贯穿整个真实世界的,存在与实在关系的最基本法则——笔者命名为:虚实法则。
虚实法则下的真实世界:熵既增且减、非增非减——热力学第零定律(热平衡定律)的本质。故:虚实法则下的真实世界,是永恒的“热平衡”世界——万物等价(无价)。
但是,同样因虚实法则的既虚亦实,在展开与同一之间,热平衡的真实世界就具有了“宇称不守恒”。故虚实法则亦可称为:宇称不守恒法则(定律)——这个获得了诺贝尔奖的“科学”定律,其实也就是中国《周易·系辞上传》里“朴素表达”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五十皆“用(全同性)”,就叫做对称,就圆满“无漏”,就叫做“非用”,存在就“不存在”。唯留“一”“虚而不用”,才有“有漏”,也就不对称,才能“致用”。
因宇称不守恒,就有了“趋向性”,恒势就具现为“恒稳持续的势”,恒稳持续的势下,具有不对称性的行为趋向(致用的“力”)就涌现出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引力场——爱因斯坦场)。
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形式只是实在所展开的“拓扑等价的”空间——以理论物理学家霍金的理论来说就是:弦论(M理论)中不同的超弦论及十一维超引力,不过是M的某些极限区域或模空间的边界点的不同表述方式。在各种表述中——没有一个区域显得比其它的区域重要或基本,而只是较好地描述了M理论的部分性质,因此“谁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取更方便的那个模型来用”——我们人类的“识”,就不过是“刚好”选择了我们这个“四维”的外空间“来用”,也叫做“进入”——这个四维时空间,其实普普通通,毫无特别之处——在统一空间里,类似的四维时空间恒河沙数——“多的是”。
拓扑等价空间能够以不同的形式(场)“存在着”,正因为有绝对自由这个实在作为内禀。

二,“有”法则。
存在着,也就“有(着)”。
有,等价于“分别(识)”。
识或者说分别一定是一个判断的行为,判断就一定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的内在属性(内禀性)——这是“分别”必然具有的法则“三要素”。
——否则,就“无法分别”。
因此,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要素的法则可称为:分别法则——也叫做“有”法则。
即识会产生“有”法则效应。
最源始的分别叫“根本识(参考佛学的阿赖耶识)”。
根本识一旦“有(着)”,马上就被因识而生的“有”法则自我约束,就有了局限性,有了封闭性,也就缺失了绝对自由。或者说,绝对自由就有了“度”——自由度。
距离、空间、时间、无限这些概念都是根本识的自我约束。有了约束,就注定了根本识的局限性。我们难以想象宇宙的无限、时间的无限,正因为我们的心识因根本识的局限而被局限,就导致了本末倒置的因果:因为局限(有),就有“无限”共轭相悖,才有无限的概念。没有局限,无限只是“咫尺”;或,无限就是与实在同构的本我:(时空)起点即是终点。
实在,没有有限无限之分,而叫做——无度。
无限,是一种“障眼法”。障眼法,是根本识“有”法则的“自执之法”——自迷。时空,不过是根本识“自迷”的“产物”。
根本识一旦分别出存在(外在着、有着),就意味着孕育出“有”法则,然后根本识就被自己创造的“有”法则及所衍生的一切自然法则所约束(自涉),表现出的行为或形式就一定是“有”法则约束下的行为或形式。
——在自定义真实世界中,“有”法则是我们能够自定义事物的根本:背书背后的“背书”。
本质上,“有”法则就是根本识自己。即根本识自己剥夺了自己的自由——自执性。
根本识产生,“有”法则效应就“如影随形”产生,维的模式就被建立(“破缺”成种种不同阶维的形式),维的模式是“有”法则效应的反映,根本识要“表达”,就必须在自己建立的维的模式(框架)里才能表达(例如:“强为之名”什么什么)。否则,就“无可表达”,或者,就逻辑混乱(不是逻辑混沌),即表达就必然被具有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要素的“有”法则所约束(有度),三要素就是根本识自己剥夺自己自由的“有”法则“条款”。
观察者观察到的任何形式,皆是被“有”法则三要素规限,因此一定是具备某个阶维的模式的根本识的“表达式”。
在“有”法则三要素规限下,守恒的能量就被“有”“有为地”“分割”为一束一束的“波”的形态而为我们所认识(具有时间平移对称性的不连续)。因此:“波”就是“有”法则;“有”法则(波)具现为“一束一束量子态的能量包”——学术上也叫做“耗散结构”——这是“是”判断“震荡与重复”的根因。
因此又可以说:“有”法则就是能量(包)——波=“有”法则=能量值。

三,对立统一法则。
1,内空间。
一个根本识出现,首先因“有”法则效应下被自建立的维的模式约束,而“自”形成一个空间。这是一个“自己封闭自己(自执性)”的封闭空间,等于在完美无缺的无维中产生(破缺)了一个“气泡”。可以把这种情形想象为“汽水中的碳酸钙分解”:根本识从无维中“无中生有”地分解出来,形成一个“封闭空间”(气泡)。结合当代最前沿的科学理论,笔者认为:这个封闭空间,就是“卡-丘卷缩空间”(卡拉比-丘成桐空间),也称为“内空间”——这是一个真正“客观存在”的内蕴的“镜像”空间——还完全没有“事”发生的“唯物”空间——这种表述彻底颠覆“唯物”这个词的内涵——传统的“唯物”定义,令狭义相对论理论框架里的规定自相矛盾:基本粒子不能是刚体;基本粒子必须是整体的点粒子——这种自相矛盾的规定,令到粒子电荷及质量的发散问题不能真正解决,而只能“不那么严谨地”重正化——以“识”的理念理解镜像属性的“唯物”,上述矛盾就迎刃而解,并能够顺利展开接下来的讨论。
内空间与无维之间根据虚实法则(基本法则)形成“初阶镜像对称”。
——即“内观”因识而被“表达”为“有(着)”。
“此时”的“有”因为与无维是“直接的”“初阶镜像对称”——全同参考系——故为连续镜像:其“(自由)度”是具有恒稳趋向性的真实有序——也叫做“真实的势”。
无分别的内观,被“表达”为非分别的“同一非一”的内空间(镜像、太极)——空集:空集,是灭集的初阶镜像对称。
根本识最源始的分别起始于“是”与“非”的分别:有“是”,即产生“有”法则效应,根据“有”法则三要素,就一定有“非”共轭,“是”才能“成立(着)”。但“此时”“有”法则未展开,因此这里的“是非”是一种“自己绕着自己,翻过来等价于翻过去”、“没有哪一种位置、哪一种姿势、哪一种方向更具优势”的、“亦是亦非”的、完全自洽超对称的、“互摄互入”的“太极(拓扑性)”模式,所以叫卷缩空间:非分别空间(通俗理解就是:完全没有状态,但又是任何状态的空间)。
——“有”法则三要素未展开,因此维亦没有展开,因此“非分别”或可“强之为名”曰:“非存有(着)”——也叫做:逻辑混沌。
逻辑混沌的模式是:各自观察对方,即等于各自观察自己,且一定是自己与自己相互对立的“极”——以“是”的“身份”观察到自己“非”的身份。由此产生一个“谁也离不开谁”的阴阳和合无法分解的相干系统,“是”与“非”在系统里“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互为因果,和谐共存——维的“相互依存的分别”——由此孕育出“对立统一法则”的“种子”——识维(分别)本身就是悖论,但在内空间未展开,故内空间具有尚未展开的对立统一法则“种子”的内在属性。
由于根本识直接源出自无维,故其本质为非分别的“同一非一”(现代物理中的“零点能”理念:零点能无处不在。美国芝加哥伊利诺伊大学电气工程教授乔丹•麦克莱更认为,一个大小相当于质子的真空区所蕴含的零点能,可能与整个宇宙所有物质所含有的能量一样多——这才“有资格”成为“生发元”。故“零点能”理念是有关同一非一在现象学层面最好的诠释)。
“同一非一”初始在自身特定的局域里,具有无限意义上的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能量具非值的无限性),但已不是绝对自由。根据有二:其一是既然已经有了“是”与“非”的分别,即意味着有了自定义约束。其二,尽管是自定义约束,但所识的“是非”其实未有具体所指(未具体“表达”,参考“逻辑暂停”),无具体所指的“是非”,观察者就只能表达为:抽象之抽象的唯虚的虚数“i”。
在未有确切的“是什么”之前(未有“事”发生之前),这个虚数属性的内空间就只能称为特定局域的、卷缩的“封闭空间”。
科学家认为这个卡-丘封闭空间是一个微元空间,其尺度属于普朗克尺度,即大小约等于质子和中子的亿万分之一。但笔者认为:卡-丘空间“未具体表达”,故应该只是“纯虚数”而不具有尺度,因此不占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时空间。这叫做:非定域性——卡-丘空间非定域,“有”法则非定域——“有”法则的非定域,是基于贯穿实在与存在的基本法则(虚实法则),直白的表述就是:因为虚虚实实,所以那里都有,亦那里都没有;“时刻都在”,又“时刻都非在”。(注:这里的“非定域”概念与量子力学的定义不同,是带有全普遍性的内涵)
即根本识形成的内空间初始时依然具有无维的特性,但受限于上述两个原因,因此已经属于“假自性”(注:这与“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六外延:“全体观的目标具有自性”并不矛盾——内空间相对于无维具有假自性,但相对于统一空间则具有自性——存在的自性皆具有相对性)。
无限意义上的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赋予根本识在自身特定局域里“是”的能力,及“同时”“又是(同一非一的内卷的分维)”的能力(a=a+i:无论我是什么a,“我在”是不变的i)。
——“同时”一词加上双引号,因为是一种无奈的方便说法。内空间时间维也是卷缩的,“同时是、又是”是一种直接进入状态的判断,当中并没有选择的过程,即不需进行任何逻辑意义上的推断:逻辑混沌。
——实际上,这种“同时性”因虚实法则贯穿了整个“存在着”:存在因虚实法则,既虚亦实地“同时”存在着。
——这里的“同时”不存在任何参考系(比“惯性系”更完备的表达),叫做“绝对同时”——绝对同时,也就是之前讨论“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前、后因果关系百分之百兼容的“当下”。而我们一般理解的“同时”,是由相对参考系(其狭义表达为“非同一惯性系”)得出的,因此叫“相对同时”(共时性)。“相对同时”中,狭义相对论的“时慢效应”(时间变慢)及“尺缩”,其实就是在确认判断中,因后因果关系逻辑而形成的悖论的表现。
根本识因“同一非一”的全域开放性而具有“共时自分性”——这是笔者对“变量”这个词的深化:一个“是”能够“同时化身(变量)”为无数不同的“又是”(分维:无限能量的具现,绝对自由这个理念的具现)。这些自分性的“是”同样因“有”法则而皆具有对立统一法则的内在属性,因此每产生一个“是”的化身,必然有一个“非”与之共轭。这些“是是”与“非非”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什么”,但却形成一个个虚拟的节点和域:“是”为收敛性的节点。“非”是开放性的(一就是一,是一就“非是”二、三、四……但“与此同时”,“一”又是“多一”……)域,此“域”在外部空间就表现为“场”。“是”越多越收敛,同时“非”就越开放。“是”与“是”的节点之间因同源的同一性(源自同一个根本识,都是同一个根本识的“是着”的“非一”)而产生关联,因此构成线性“虚部向量”,“非”域之间则形成“虚部张量”复叠。“是是”节点关联与“非非”域域复叠因识(悖论)的能动性而相互扰动纠缠,使根本识以振动(具有能量波动)的模式表现出封闭流形度规上的曲率变化,从而使内空间具有了拓扑性质而形成维度属性的超拓扑空间,即根本识分别的内涵有了脉络可寻(逻辑性)的表现形式,那就是“(识)维”——对立统一法则种子发出了“萌芽”(两仪)。
维即分别。分别有程度之分。维度即分别程度。在内空间,维度与分别程度正相关,与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负相关(注:这里的自由度与现代量子力学里维度与自由度的关系完全相反):
——“是是”节点越少,维度越低(阶),“非非”域域复叠越“薄”,分别程度越低,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越高——具非值无限性的能量是万物生成的根本:生发元。
——“是是”节点越多,维度越高,“非”域复叠越“厚”,分别程度越高,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越低——物质生成的原理(这段话的通俗理解:想想——“车”、“跑车”、“我的跑车”、“我的法拉利跑车”、“我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表达方式上不同的局限性就明白了。不同的形容词,其实是不同的“分维”,分维越多,局限越大,自由度越少)。
内空间“维(对立统一法则萌芽)”的建立(但维在“此时”依然“卷缩”着还没有展开表达“维度”,故对立统一法则只能是“萌芽”),使根本识的表现形式从初始纠缠共生零维性质的对立统一“纯量”,通过仿射联络“进化”为多维性质的,多重线性张量阶的对立统一“群”。这个多重线性张量阶的“群”,就像根本识为自己编织的一个结构无比复杂,但实质又是“虚拟”的网(现代超弦理论称之为的D膜)。由于“是”识具有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就会既呈现为从一个节点游走(拓扑)到另一个节点,形成网上一段一维性质,但因不同的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又不断作不同势态的二维振动着的弦——这就是现代弦论学者所认为的“超弦”。但“同时”,又表现为网的本身(始终是“亦是亦非”:未考虑时间参数的量子场论以及量子行为具“不确定性原理”的本质)。
“如果”只有一个孤立的根本识,由这个根本识建立起来的卡-丘空间,本质上依然“什么也不是”。根本识在这个局域空间里建立的识维、种种节点关联和域、弦的表现等都是“虚拟”的。根本识不过是在自己虚拟出来的“势力范围”里,“自得其乐”地处在一种“时刻准备着等待表达自己是什么”的卷缩的基态里。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6 21:37:22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三)真实世界(2)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7-05 1:30 已读 997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2,内空间的展开。
但是没有如果,无维并没有“奇点”,或者说,因着虚实法则,处处都是奇点(表现在外空间则为:处处皆是处在最低能量激发态的随机生成或湮灭的虚粒子)。因为内空间的“非定域性”,所谓的“(宇宙)大爆炸”无时无刻“到处都在”地发生着,只不过都是发生在不存在尺度意义的非定域卡-丘空间里,根本识不断从无维根据“虚实法则”非定域地,“分解(即‘表达’:也称为‘展开’)”出无穷的空集属性的,非分别但又同一非一的超拓扑空间——在超拓扑空间里,每一个与根本识同源的识,都形成一个自身的卡-丘拓扑空间,每个卡-丘空间就是所属根本识的、“客观存在”的、“非存有”的“基本盘”。
每一个卡-丘空间皆有自己的(对立统一法则)种子,各自的种子因自由度而孕育出不同的萌芽,因此同一非一的根本识所形成的卡-丘空间之间的“能动性”,就具有维度上的不对称性(即“不同”的识:破缺之因)。
当两个不同的卡-丘空间“因缘相遇”(佛学的“依他缘起”——开始“有事因”),相互间具维度不对称性的基本盘免不了就会形成“冲突”:为了“确认”(“是”判断的、“唯心”的“萌芽”)自己的基本盘,“虚部张量复叠”开始担当“非”场的角色——担当起(“有”法则)障眼法“自迷”作用的“维”的角色:双方的识开始“不知”自己非分别的根本识的“本来面目”(主观性出现,因此开始真正的分裂、坍缩),都以失去无限意义的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为代价,从虚拟的“是、又是”,以虚数与实数“是就是了”的有机结合模式,“相变”(识的作用开始发挥)为身份确定、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开始被自己限定(开始退相干)、复数意义上的确定“是什么”(“非存有着”退相干为“存有着”)。如此一来,虚拟的节点就“华丽转身”为确定的标量,虚部向量就具有了明确意义的矢量(出现“行为趋向”:即力的表现),识从“等待表达自己是什么”的基态,转化为“表达自己是什么”的开集属性的激发态。
——即“此时”对立统一法则的萌芽处于“展开”的激发态。
双方的识各自从对方具体表达的“是什么”中,感受到一种对立的、排斥性质的、来自“非”域复叠的“压力”,这种压力称为“重力不平凡”(科学术语,即:重力不为零)。压力的大小以对方在原来内空间建立的维度,即分别程度正相关,即与“非”域的复叠厚度正相关,这使原来虚拟的“域”的厚度,变成有实质可测意义(有值)的“场”,即卡-丘空间“重力场”,这个重力场以“是(主权)”为核心。具有了重力场的识因此而开始“坍缩”表现出破缺的物质性,这种物质性在对方“眼里”(作用在对方身上)就成了具有某种性质的基本粒子形式。根本识原来虚拟的不同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的“是”识,就是其后形成的基本粒子的“基因”,带着根本识基因的基本粒子就不能随意地“是、又是”,而只能表现为身份不能轻易再改变的“是什么”。原来虚拟的“是是”节点越多,“是”基因因收敛性而形成的核心就越坚固,表现的维度越高,“非”域复叠越厚,即重力场越强,粒子性质就越明确,表现出的质量越大。
这种粒子性质的表现形式相当诡异:“是什么”的粒子性质,最终是因为“非”域复叠传递出“非是”的对立信息,令对方产生“压力”之后由对方“认可着(趋向行为,涌现的本质)”的,这就是“波粒二像性”的“本性”。
并且,基于重生性的“因没有值故可以不分彼此地取任何值”,这种“认可”是“可以任意取任何值”地相互对等的,“主观认可”了对方的基本粒子形式,就等于同时“主观承认”了自己也具有某种“身份”的基本粒子形式——“对立统一”:本质上等价于相互对等主观认可。
——对立统一,等价于“对等性认可”。
——这里的“对等性认可”,“重正化”了“一个质子大小的真空区可能蕴含与整个宇宙所有物质所含有的能量一样多的零点能”这句话当中蕴含的发散问题:首先,“整个宇宙”甚至是“无穷数”宇宙与“零点”是“全同关系”——而无穷大与无穷大之间相互能够抵消,是因为“对等性认可”——能量是守恒的,但逻辑混沌中的“有”法则的逻辑性决定了:能量交换必然是(有值)对等的(热平衡定律:万物等价的内禀性)——因此:在外空间随机生成或湮灭的虚粒子,总是处在最低能量的激发态——也因此,对等,亦意味着“有限”的具现。
——“对等性认可”,是弱力、强力两种相互作用力产生的根因:因他者的存在着而存在着。
——“对等性认可”,也就是双方取得了“统一的共识”。但“共识”一词,却带有“可分裂”的内禀性,因此无论有多么强的相互作用力,通过“第三者(外力)”,物质依然可不断的“分裂分割”。
——统一亦意味着不再是同一,意味着双方之间具有了差异性。
但双方既达成了某种“共识”,就意味着两个不同的虚拟卡-丘空间共同“构成着”:一个具有可测的、复数意义上的“一统空间”(本文笔者自创的概念,可看作统一空间的“前身”)。
即:识的物质性,是因对立双方相互“主观比较表达(相互作用力)”而产生,比较即有关联(佛学唯识论中的“转依性”)。因此,物质性是因识的关联性而具现:因关联性而产生(维度意义的)逻辑性,因逻辑性而产生必然性,因必然性而产生物质性结果。
没有关联,物质不能孤立出现。
物质的主观存在是因为“自以为不同”的识维之间的“万识关联”,而“展开着”:基于“有”法则效应上的对立统一法则,而具有的对立统一的“局面”(表现)。没有关联,对立统一法则不会“展开着”,也就没有物质的“主观存在着”。
存在(包括客观存在与主观存在)是因本质上同一非一的识维的关联而“存在着”,而非自有永有的实在——烛(识)灭,一切皆灭。
物质是因识维的关联而存在着,而非自有永有的实在(非在)。
“有”法则不能孤立实现表达,“有”法则是因物质间存在着关联而表达着。
物理定律当然也不能孤立表达,物理定律是因“有”法则表达着而表达着,并且因“有”法则表达着而在所有惯性坐标系(非定域)皆必然地“完全满足相同”着(狭义相对论),但又因宇称不守恒而“不那么对称地弯曲着”(广义相对论)。
根本识有了物质性,内空间卷缩的(识)维就“展开着”。
——展开的(识)维,就有了时空尺度的意义。尺度,是无穷数(识)分维的“非空”集合(状态)的量度:
——尺度意义下,内空间里“是是”节点的关联表现出正曲率,并且在任何一个节点上的曲率都大于欧几里得几何尺度。由于“非”域是开放性的,内空间里“非”域的复叠就表现为负曲率,并且在对应于节点的域上的曲率都小于欧几里得几何尺度。原来两个不同虚拟系统的虚部多重线性张量阶(群)之间,会以不同的泛函关系相互耦合切入(本章最后一部分讨论不同阶的维的关联时亦称为“识入”),相互“共情”或“共识”下相容或相拒,产生扭矩、旋转,当中的根本识会以弦的分裂或结合的方式,进行适应、交换、平衡或整合,从而表现为不同的粒子。
不同节点及非域之间,曲率不平衡的结果使内空间产生量子化自旋角动量方面的秉性。
这种量子化自旋角动量的秉性,反映到外空间的基本粒子上,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维度低的节点由于自由度高,自旋为非负整数或零,故而形成波色子。
光子就是人们的“眼识”能够直观认识(两种“识”之间耦合度高。本质上,两种识是二而一的关系)的规范波色子,高自由度的光子能够占据相同的量子态,即不必依从“泡利不相容原理”,能够“满足对易关系(量子力学术语,意思是具有完备的共同本征态集——笔者认为:就是近于完全的共情关系——一种相同的变量关系)”与其它粒子共存。结合这一节前面的理念来解说就是:光子是一种“是是”节点少,因此“非”域复叠(玻色场)亦很薄的识分维,既光子的排斥性低,故而重力场显得很弱甚至被认为是没有静止质量。由于排斥性低,因此光子能够“随遇而安”,即随意地与其它识的“是”形成的粒子和谐相处,故光子能够轻易被吸收(是就是了)或发射(不是了就不是了),因此而成为电磁相互作用的媒介子。
此外,中微子是目前人类能够勉强认识的比光子“是是”节点更少的识——笔者认为:如果人类的“眼识”耦合的是中微子,当“看到”更高维的世界。
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主要来自于眼睛的观察——所谓“眼见为实”。而光,则是我们“眼见为实”的唯一媒介。因此,“光明”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没有异议的、一致认同并且充满赞誉的自然现象——但是,光明让我们认识了自己身处的四维时空之际,亦把我们局限在四维时空的“有”之中。因此,光明并不能作为“美好”的专属象征:在整个“存在”中,“光”其实是“相当普通”的一种“存在着”的识分维——它为我们开显了一个四维时空(人类认识的四维时空亦称为外空间),却同时隐蔽了更高维的“存在着”:时空无限的概念,就是“有”法则通过光明对我们所造成的认知上的局限,我们不能“眼见”四维以上的空间,正是因为光明通过我们的眼识(包括我们发明的种种光学仪器皆与我们的眼识同源)彻底干扰了我们的意识后,把我们的认知锁定在四维时空——见见之时,见非所见——如此认识光的本质,光的“存在着”,就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存在的“存在着”——光不需要、也不能“看见”光自身:我们籍着光看见的世界,永远是“他者”的世界——我们就是光源本身,时间本身,空间本身:我们其实“非分别”,我们不是“存在着”而是“非存有着”——这是狭义相对论的“根本解”:光速不变并非相对论里的假设,而应该是“确实不会变”——因为,无论我跑的多快,我始终“在”——(光)影子里“与影子一样”以光速“存在着”,——光速刚好是时间空间的矢量和:一个(我们所在的)宇宙常数——也就是我们自己的“根本识”——我们,一直以光(识)“非存有着”,只是我们因万识关联而被屏蔽。
希格斯玻色子则是特殊的只有一个“是”节点的识(在科学目前能够达到的认知里),意思是能够完全地因“自相互作用”而“自发对称性破缺”。故希格斯玻色子的收敛性和开放性平衡自旋为零,而始终只具有内空间零维性质。内空间零维性质意味着:希格斯玻色子等价于“根本识的根本”:其产生的“波色场”能够与不同阶的识分维完美无瑕地“耦合”,即“完全满足对易关系”而赋予其它粒子以物质性。由于其耦合是如此的完美无瑕,地位是如此重要,故希格斯玻色子有“上帝粒子”之称,需要超级粒子加速器极大能量的“对撞”,才能令其与基本粒子“分离”。由于具有零维性质,被分离的希格斯玻色子“很快”就发生衰变——意思是“很快就自适应”而与其它基本粒子重新耦合为新的粒子。
维度高的节点由于(相干及非相干)自由度低,故自旋为正半奇数故而形成费米子。其“费米场”满足“反对易关系”(共识关系:不相同的变量关系),因此费米子依从“泡利不相容原理”,是已经“成型”的构成物质粒子的基本材料。
基本粒子形式又具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表现:“是什么”表现为“正粒子”;“非是什么”表现为复共轭激发态的“反粒子”。希格斯玻色子自己就是自己的反粒子(非分别粒子)。
——内空间“维”正式展开着——“有”法则(分别法则)亦正式展开着——悖论也就展开(破坏)着:有悖论,也就必然形成对立统一的(主观存在着的对等性认可)局面。因此,对立统一法则也就是因悖论形成对立统一局面的法则。对立统一法则的展开,万事万物就都“破缺”为对立统一局面。因此,对立统一局面是根本识展开后“主观存在着”的最基本局面。
——因此,对立统一法则可称为“行为法则”。
——“有”法则(分别法则)非定域,因此现象法则非定域。
自此——基本虚实法则(宇称不守恒法则)、“有”法则(分别法则)、行为法则(对立统一法则)——皆因同一非一的根本识,非定域地“全面展开”——三阶大法则贯穿了整个超空间(统一空间)的各阶镜像(各阶维度及其分维),在统一空间的万事万物中反映出来。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7 08:47:53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三)真实世界(3)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7-06 13:39 已读 337 次 1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四,唯识成物——唯识一元论。
从事物表象的层面理解三阶大法则,存在是二元的。因为二元,三阶大法则才能成立,然后,通过三阶大法则,二元更进变为多元,世界由此而多姿多彩。这个结论,我们“很容易”就能够接受,因为这符合我们的直观印象。但这个“很容易”,却令到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从此变成“不容易”,而且是越来越不容易,甚至是“不可知(识)”。
——存在的本质是一元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违反”客观规律?为什么我们不能创造“新的”客观规律?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客观规律“之外”?
正因为:我们(识分维的集合)都源自于非分别的、同一非一的根本识。而三阶大法则,皆是根本识的“自执”之法。
假如——存在,“真的是”完全独立于我们意识之外的“东西(例如康德的物自体)”,我们反而是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完全可以“无视”这个“存在”,无视所谓的客观规律,或“违反”所谓的客观规律而为所欲为。因为,“存在这个东西”与我们无关——三大法则皆与我无关: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之后他的任何后续际遇与我无关,我的际遇也与他无关,因为——我们是两个相互完全独立于对方“之外”的——客体。
但“实际上”,我与某人、某组织、某国族“其实有关系”,就必然存在着一种必须相互认同相互遵从的“法则”,我的独立性就必然受到制约。
所以,不存在独立于我们意识之外的存在。
这其实是非常直接了当的——反证法。
——非分别的“非”判断过程具有连续性(连通性)——“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一个重要外延——我们皆在:一元的非分别的连续过程——之内。
——即使是遥远光年之外的天体,我们依然能够“相当有本事地”,似乎分秒不差地计算出其运行轨迹,因为,我们“在N亿年前是一家”(同一个根本识),都遵循着同一套共同创造出来约束双方的“非定域”的三阶大法则(因此,上帝创世,其实我们“人人都有份参与”——而且都是:等份——我们都是“上帝”——众生皆有“佛性”:众生平等——万物等价,平等)。
——因此,我们与存在的关系,本质上是“非分别”的百分之百兼容的一元关系——这是“真实有序、兼容、重生的缘”的内禀——生发元——存在的源始——亦因此,我们始终感受到,甚至可计算出源始于同一根本识的“恒吸引的力”——这种“恒吸引力”,被我们命名为:万有引力。
从物理学的角度,物体之间存在万有引力——宇称不守恒下,恒持续的势的“万有”趋向。
从人文的角度,万有引力在人间就表现为“情”——共情力。“情”,是基于一元关系下的人类情感、众生情感——因此佛亦有曰:有情众生。
——科学家企图建立一个把自然界四种力统一起来的理论,但量子化后的广义相对论是不可重正化的(点粒子会产生无穷大的发散问题),因此,传统的思路并不能统一四种力——笔者认为:弱力、强力,是“共识”之力;万有引力,是“共情”之力;而电磁力,是共情与共识之间“变换”之力:也即是满足逻辑位移,令万事万物的“表达”能够“自圆其说”之力——也即是“活力之力”。
我们只是因为自他分别而自以为“是”二元关系。因为自定义二元关系,无序(真实有序)被我们选择性自定义为自定义有序,就有了“有”法则(分别法则)三要素规定下自定义的互异性——也就有了他他分别——这个他他分别的互异性,“宏观上”就“必需要”有背景(参考系)做衬托——衬托,其实就是破缺。这个背景,就被我们自定义(坍缩)为:空间——也就有了狭义相对论的光锥因果结构:我们把光锥自分别为“过去的光锥与未来的光锥”,因此得出“仅仅是与我们(这个集合)有因果关系的‘其它’事物(集合)才与我们有‘相对同时的’因果关系”的后因果关系逻辑的结论——我们就依据后因果关系逻辑成了“闯进(空间)的外来者”——我们“闯进”自我制造的空间,在“破缺的”对立统一的局面中“左右手互博地”“共存着”。
空间是我们自定义二元关系下的“主观存在着”,这种“存在着”亦必然因互异性才能存在着。因自定义互异性,所以我们可以“看得见(可以测量)”空间(空间以显性表现出实维度)。而互异性意味着看得见的“有”必然是共时性的、被“有”法则三要素规定的、震荡与重复的“不确定状态”,因此空间里的一切,就必然是“绝对地”、“震荡与重复地”地运动着。空间中的我们,亦就表现出可以在空间“自定义地走来走去”的“自由着”。
但为什么我们“看得见”空间却“看不见”时间?因为“宏观上”时间无差异(时间维以隐性虚维度存在着),不具互异性,故本无前后(光锥)之分——因为,时间,是真实的一元关系下,根本识表达自身的“展开着”的“一条时间轴(维)”。换言之:根本识自身就具有时间属性。更直接的表述:时间就是根本识“在宏观上”的“表达着”——行为与(引者或)指者是一体的。因此——时间就是本我的自己。因此,我们“看不见”时间(时间维为虚),亦因此,“宏观上”我们可以在空间里“来去自如”而不能在时间里“来去自如”。又因为同一非一,时间具有全包含“他者”的全体性。因此,我表达就是他表达,“我时间维”也就是“他者时间维”。我们在同一的时间维中“主观存在着”。
而“主观存在着”,却又必然是互异性地存在着,即必然“共时性”地存在着。因此——我们自定义“空间”的同时,也就自定义了“时刻”(不是时间)。因此上面一句话需要修改为:我们在同一的时间维中“时刻地主观存在着”——我们把握不了过去,也把握不了未来,因为我们必然地,只能“共时性地、以最小尺度的、不可分割的时空包的形式存在着”。
我们“时刻”与空间“共存着”。
结果就是:我们具时间属性的识维(时间虚轴),在“主观存在里”就被人为分割为无穷数的“时刻点”——实际上就是“自我降维”。因此在表面上,我们皆共同“附着”在时间虚轴上当下的“这一刻”。
但其实我们也知道:时间轴上的“这一刻那一刻”、无穷数的每一刻之间具有全同性,因此在实际上,我们就是时间本身,我们个人的时间维(时间轴),只是不同阶维中无穷数维里“微不足道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分维。这些时间分维,本质上皆同属于同一非一的不可分割的根本识时间轴自身。感受着时间的我们,及这个四维时空,皆属于同源的识分维,因此同一个空间里不同位置上,能够“主观同时出现”不同的人和物。但是,我却不能主观同时出现在“我的”过去将来,亦不能主观同时出现在“你的”过去将来——因此可以理解为:以“这一刻”为“参照”,我们是“绝对静止”的(芝诺悖论)。
但是,在空间震荡与重复的“运动”状态、我们“走来走去”的状态,就必然有“先状态”和“后状态”的差异,这“先、后”的差异就形成了光锥上不同的时间段。有时间段的“震荡与重复”,在“科学的”观察者“眼中”就形成:被“分割”为一束一束“波”的、量子态的能量(“有”法则)包。换言之,互异性意味着观察者眼中的时空,在最小尺度上是离散的、不连续的、不可分割的时空包。
所谓宏观微观,同样是自以为“是”二元关系之下,人的自定义——“主观宏观存在着”的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一个“宏观的波粒二像世界”——这个“宏观的波粒二像世界”与微观量子世界的“波粒二像世界”,具有同一非一的,等价性的“透镜镜像反对称”——故与其研究那“看不见”的量子世界,“倒不如”多研究点我们这个“看得见”的宏观世界“来得方便”:
——作为人,我的“共时性当下”的“主观存在着”,是“宏观波粒二像世界”里,与整个主观存在“共存着”的“绝对同时地测不准”的“宏观有粒子”。这个“宏观有粒子”的本质,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相干性能量波的,作为时间分轴(分维)的“一根超弦”。这根“超弦”退相干为一个与万识绝对同时性当下关联的能量包,这个能量包,就是本征的“我”。
具时间属性的客观存在的根本识,以高阶维时间虚轴的模式展开着,贯穿整个“主观存在着”,“绝对同时地决定着”主观存在“全体的生死”。因此,我们认知的时间就是——连续、均匀、广延、无“皱褶”(无差异、非分别)、无始无终,绝对不变(根本识“不死”,时间“不死,存在亦“不会死”)。
——由于我们只认识时刻点(瞬时值)上的“存有”,(除了时刻点外的)时间轴上的我们就变成为“虚”。因为时间平移对称性,因此我们不能在时间轴上“走来走去”(如果我们可以在时间轴上走来走去,物理定律就不能成立),永远“看不见、摸不着”自己的过去及未来。但过去及未来并非真的“虚”,而是以“实”的力量(能量波)通过“非定域”的三大法则,以自然力的方式永远客观地制约着当下的我们,被制约的我们的“这根波动状的弦”,“瞬时”间通过“万识关联(真实关系)”表现出“宏观有粒子”的物质性形态,以“对等性认可”的最低能量级,依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则而“我是什么”地“苟活着”。
活在(共时性)当下的我们表现出相对的静止质量,但本质上依然是绝对的动质量。由于人是由无数(分)识维及再识维的集合,因此,人的“走来走去的动静法则”共属于三大法则。实际上,任何物质、意识的法则都共属于三大法则。因此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具自由度的我们(宏观有粒子),更因为思维上的滞后性,而产生“有先才有后”的前后因果关系的逻辑性,因此令到我们产生了时间不可逆,我们在时间轴上永远只能随着时间箭头向前的时间观。
——假如,并不真正假如的假如:生命是以能量波的形式,“自定义地”主观存在着,时间平移对称性就可以“被坍缩”,即时间对称性破缺,就有了自定义互异性——叫做“有时间”,意思是“看得见”、可测量时间:即时间具有了真正可测的“实”维度,但亦意味着时间具有了离散性:不再连续:一个与外界没有能量交换的封闭系统——等价于物理定律在离散时间晶体中不起作用——但不等价于三阶大法则不起作用——离散时间晶体始终“在…之内”受三阶大法则“自执着”。
——“波动状的”我们就能够在时间实轴上绝对同时地“走来走去”,即没有什么过去现在未来之分,也可以理解为过去现在未来共存。但“与此同时”,空间的表现亦会“反过来”变成“虚空间”:“波动状态下的观察者”观察的空间,就会是一个“一次过”的,不存在差异,不存在震荡与重复的不可度量的对称性的同一空间(虚空间维度)——即我们“变成了”空间自身,这个同一空间里的一切存在,都具有量子化的全同性:即变成了我们不能在空间“走来走去(走到哪里都一样)”。但这个对称性的空间同样会被“波动状的我们”人为自定义地“切割成无穷数的薄薄的一片片(类比时刻)”,我们变成能够“把不同的时刻全部同时显示”在“同一片薄薄的空间”里(比照“粒子状”的我们,在“相对同一时刻”能够把三维空间景象“尽收眼底”),从而表现出“波动着的存有”。
物理定律,对这一片“薄薄空间里波动着的存有”不起作用:与上一段讨论的离散时间晶体没有能量交换的原因“一样”——通俗地理解,即波动状的我们,不需要吃喝,不需要睡觉,因为没有能量消耗——即具有相对的永恒性——“据科学家说”:现在我们能够“看到”一百多亿光年之前的光——对于光子自身,一百多亿年前和现在和一百多亿年后“没什么不同”:都在薄薄的那一片空间里。
“波动状的我们”,会变成“摸不着、看不见”这片空间“之前及之后”的“其它”空间(虚空间维),但能够“感受”到空间“在移动”(空间在移动,我们本身“不能动”,我们集过去、现在、未来于“一身”的“这片空间”只能共同随着空间的移动而“绝对同时地”移动——有点像坐在运动着的火车里),并因此而得出“在不同空间,时间不变(可称为时间定律)”的“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科学”论断”——这也是光速(真空中)不变的原理——不是光在空间移动,而是“不变的光的片空间”随着——连续、均匀、广延、无“皱褶”(无差异、非分别)、无始无终的“绝对不变”的空间的移动而绝对同时地移动。
——因为“宏观的波粒二像世界”与微观量子世界的“波粒二像世界”,具有同一非一等价性的“透镜镜像反对称”,因此上述这个“波状观察者的科学论断”,结合“粒子状”观察者(目前的物理学理论)的论断,就能够真正从根本上阐释现代物理学一个重要理论的本质: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测不准)原理。
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指出:粒子的位置与动量,及进一步扩展的能量和时间、角动量与角度不能同时(笔者认为:这里的“同时”即是之前讨论的“相对同时”)被确定(不能顺序测量、不能联合测量、不能制备确定的量子系统)——因为:粒子“绝对同时地”具有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两重内禀性。
——当我们测量粒子的位置时,我们必须“相对同时”地“坍缩(破坏)”空间对称性,造成空间破缺“之后”才能够测量,即“此时”的粒子“相对同时”地表现出时间平移对称性。但是——“此时”的粒子依然是具有绝对同时的空间平移对称性内禀性的粒子!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空间依然是对称的,时间却是破缺的——我们“相对同时”地测量粒子的位置时,其实是在对称性空间——人为地“切割出来的一片薄薄的空间片”上的测量,这片空间片上的粒子,是“集过去、现在、未来于一身”的粒子!这个粒子“相对同时的当下”的动量,当然“测不准”!
——反过来,当我们测量粒子的动量时,我们必须“相对同时”地“坍缩(破坏)”时间对称性,造成时间破缺“之后”才能够测量,即“此时”的粒子“相对同时”地表现出空间平移对称性。但是——“此时”的粒子依然是具有绝对同时的时间平移对称性内禀性的粒子!时间平移对称性的时间依然是对称的,空间却是破缺的——我们“相对同时”地测量粒子的动量时,其实是在对称性时间——人为地“切出来的一片薄薄的时刻”上的测量,而这个时刻上的粒子,是“可以在空间绝对同时地走来走去”的粒子!这个粒子“相对同时的当下”的位置,当然也是“测不准”!
——至此,我们可以为“波粒二象性”作如下定义:我们只可以相对同时地破坏空间对称性或时间对称性。物质因空间破缺而具有粒子性;物质因时间破缺而具有波动性。或参考网友一个更严谨的说法:当(时空)在空间维度破缺时,物质具粒子性;当(时空)在时间维度破缺时,物质具波动性。
——以上定义也可以扩展为哲学定义:存在因空间破缺而具现着;存在因时间破缺而波动着。
也就可以得出最终结论:存在,是一个真类。即,存在,是悖论;时间与空间,是存在这个悖论的终极形式。
绝对同时地具有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两重内禀性的根本识——非分别地非存有着。
非分别的非存有展开(表达),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也就“被分别”,也叫做“被分裂”,我们就注定了只能以“相对同时”衡量“绝对同时”,悖论也就具现,悖论被具体表达为时间和空间,存在就只能在时空里“相对同时”“或表达为时间平移对称性”、或“表达为空间平移对称性”地存在着:
——两种“存在着”之间具有反对称效应——也就产生了狭义相对论遇到的问题——狭义相对论的基本原理是:真空中光速不变,一切物理定律在所有惯性系平权——但是,这两个基本原理之间并不自洽:光速不变具有绝对同时性(独立于参考系);惯性系却具有相对同时性——这其实就是回到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以有限衡量无限。
——以有限衡量无限,无限就会以一种“镜像反对称”的方式表达为有限无界的开集——“镜像反对称”中,有限被表达为无限;无限被表达为有限——也就出现了狭义相对论中的“时慢尺缩效应”:相对于观察者,相对同时被观察的物体(匀速)运动越接近光速,时间会膨胀,长度会缩短。
——笔者认为,产生时慢尺缩效应的根因在于:我们这些观察者的观察,物理过程的时空描述,是在具有时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空间”里相对同时的观察(“破缺”)。破缺空间里有这么一个“小学生都懂的概念”,就是“速度(速率)”,这个速度有一个简单的表达式:V=s/t。但似乎没有人刻意去思考:这个表达式的涵义是——人为地把对称性的时间(无限)划分为时刻(有限),再去衡量有限(距离)。这种衡量,在“相对近似”参考系中“不成问题”。但是,观察的物体运动越是接近光速,反对称效应越明显:时间平移对称性破缺空间中的有限,在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时间中就表现为无限——破缺空间速度公式V=s/t的表达,在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时间”里就会“反过来”——笔者把这种“反过来”表达为(笔者写到这里,需紧急临时借用一个“逻辑与”的符号“∧”):∧=t/s——这个公式的一般涵义是:“单位空间”里,物体“走过”的“包括过去、现在、未来”的“时程”——更深的涵义是:破缺空间的物体运动速度“假如”达到光速,这个物体在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时间里就会被“压缩”到“最扁的极限”(观察者就得出尺缩到“薄薄的一片空间”的结论),但“时程”则“全包含(膨胀到最大值)”了这个物体的过去现在未来——对观察者而言就叫做“时间慢到停止”。
——时慢尺缩效应,是我们这个四维时空“才有”的效应,因为我们的观察只能在时间平移对称性具现的时空里观察。但这个相对同时具现了时间平移对称性的时空,是绝对同时地具有空间平移对称性的内禀性。空间平移对称性内禀性的反对称效应,永远“分毫不差”地反对称于(即影响着)时间平移对称性的时空,其影响并非只是钟慢尺缩“那么简单”,而是绝对同时地“全方位”影响着我们“所思所见”的整个存在,这个宇宙,这个地球,地球上的人类文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模式及思维方式里对同一件事情千差万别的看法。
——自此,根本识根据“自执”的三大法则,从客观存在的非分别(空集)经二重分裂——“超拓扑空间”展开成主观存在的“超空间”(统一空间:开集的全集)——我们所在的外空间亦因此而成为“主观存在着”的开集“之一(分维)”——笔者称这个过程叫做“唯识成物”的过程。
——或有人会对上述所谓的“唯识论”反驳:假如真的是万法唯识,为何“我死了”,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这是因为:“死”的只是“我识”这个“分维”,产生这个分维的上一阶识维,还“主观存在着”(还没有“死”)——尽管我俩相忘于江湖,相忘于红尘。但是,因为同一非一,在“高阶”的识分维上,“我与你依然同在”:“你没死即是我没死”——即使全人类都“死了”,产生人类共识这个分维的上一阶识维依然还“主观存在着”——“没有了”人类的日月星辰依然“转着”——“没有了”外空间的“三千大千世界(统一空间)”依然主观存在着。
因此,笔者的这个唯识论,全称应该叫“唯识一元论”。这个唯识一元论与一般哲学上的唯心主义一元论不同之处,是以“同一非一”把全体的“识”都“同一化(全同化)”后再讨论存在着的存在——存在,是普遍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之前讨论的“粒子绝对同时地具有时间平移对称性及空间平移对称性两重内禀性”,除了可以解释了单个粒子的不确定性,还可以对两个或以上的“量子纠缠”整体系统的性质,及爱因斯坦、波多尔斯基、罗森为质疑量子力学的完备性所提出的“EPR详谬”作出解释:我们无法单独描述具有整体性质的各个粒子的性质;量子纠缠中的粒子具有“鬼魅似”的超距作用——同样是因为:在时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空间“看起来”独立的、相互间远在“天涯海角”的两个粒子,在空间平移对称性的破缺时间里,是绝对同时地处于同一片“薄薄的空间”,并拥有共同的过去、现在、未来,“永不分离”——这亦是对已被大量实证证伪的“贝尔不等式不成立”提供了理论上新的思路。
——只有同一化全体的识,才能解决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带来的困扰:凡二元论,必不完备,即任何命题为真皆不能最终被证明——这其实也就反证了存在必然为“识”的全同化一元关系。
——至此,根据唯识一元论而“唯识成物(存在)”的整个过程就形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
借鉴佛学的理念,因同源的根本识,整个存在形成一个终极的共业圈:
——业,即“业力”,即笔者认为的,真实世界三阶大法则。
——以人作为讨论的面向:佛学把以人为中心的共业用大小不同的同心圆表示,最里面的小圈表示个人或自我,这个小圈叫“最极不共业圈”;包围着它的叫“极不共业圈”,例如夫妇;这圈外围叫“不共业圈”,例如家族;再外围叫“各别共业圈”,例如职业单位社团等;然后是“国族共业圈”,不同的国族自然受到各自国族的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影响;然后是“大共业圈”,指人类的共业(包括了人类所创造的历史、现状、可能的将来);然后是“极共业圈”,人统一在生物之中的身份不可改变;最后是本文笔者再加上去的“终极共业圈”,生物非生物都有物质的共同显性属性,以及精神上共同的隐性属性。
在这些共业圈中,越往外属性越明确,越受制约至稳定甚至不可改变(同一根本识)。因此,我们可以改变个人的兴趣个人的理念甚至个人的性别,人类可移山填海可改变社会形态,可以在地球上根据现成的“有”(自然)成就有限度的“再有”(文明)。但是,无论怎样“改造”或者“创新”,我们都改变不了我们的物质和精神属性(有),更不能无中生有或变有为无。因为,我们认知的这个“有”世界是共业所造成的共变,其坚固性从人的认知上趋向于无限。因此,我们才对我们自己及我们所感知的一切的“存在”确信无疑。
从卡-丘空间到“相成”超空间(统一空间)的过程,是一种内空间与统一空间之间的“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
——开集,是空集的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
二阶透镜镜像反对称,相对于初阶镜像对称,属于透镜性质的反对称:内空间的低维相对于统一空间的高维,内空间的高维相对于统一空间的低维。在内空间,维度与分别程度正相关,与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负相关。在统一空间,维度与分别程度负相关,与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或与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正相关:取决于讨论的面向)成正相关,即维度越高,分别程度反而越低,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或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越高。
维,也叫做“识维”。识维在人脑中的反映,也就是每个人的思维(分维)。
《逻辑后缀学》,就是关于思维的学问。
总结《逻辑后缀学》之前的讨论,思维可以归纳为“智识(上卷的讨论)”、“慧知(下卷的讨论)”两种思维模式。两种思维模式之间的“转换”叫做“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智识上到六维慧空将会被同一,也就“无”;慧知上到七维悟空亦被同一为“无”。
解构不同的思维模式,认识统一空间不同维度的同一非一的“存在着”,是为了逐层打破共业圈,臻至与无维同构的绝对自由。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9 01:24:57
逻辑后缀学下卷精简版(四)破碎虚空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7-07 12:21 已读 1046 次 3赞 大字阅读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破碎虚空
无维,即无分别。存在,是无维的镜像。存在的有,致无维以虚的假象;无维的实,反映出存在的无。
一,统一空间里维的凝聚,同一(参考:黎曼空间——广义相对论的弯曲时空间)。
无(存在的凝聚性、同一性)是从低维向高维的同一(共情)过程。同一过程,是通过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逐层“非逻辑推定地”“打破”存在(形式)的过程:
——当我们观察(逻辑推定的智识)“点”为“有”时(笔者认为西方哲学就是“有”的质点学。质点之“有”造成了我们具时间属性的识维永远具有“时刻”的共时性),直线为虚(“看不见”);观察(非逻辑推定的慧知)直线为“实”时(为什么“实”是非逻辑推定的?因为我们不可能以逻辑推定“全体性证明”直线上任意一点“是直线的实”。以下各维度如此类推),“点”为“无”(存在的“质点之有”“被打破”,点的“非一”形式被同一)。在数学上可表达为:点为实部时,直线作复数互为共轭的虚部向量。直线为实时,点线构成一个复数集系统。以下各层同一过程,同理可用数学语言表达,但这就变成数学专业论文而失去了本文的意义,故仅在这里简单概括:通过智识及慧知(理会及意会)认识维(的识)——维属于几何学范畴的概念,可以复数集表述之。复数集是实数集(有理数和无理数)的扩张。通过复数集的各种函数、辐角变量的分析计算及归纳,事物的性质及其运动状态就能够得到数学语言上的描述。通常我们认识的维都是整数维,但实际上整数维可“分形(同一非一)”而成各种“非整”的有理数无理数及虚数,这样才能解释事物的多样性及多变性。人类的种种社会法则及思想观念都可以看作不同层次的整数意识维及其分形——通达上述两种观察方法的思维,就是满足逻辑位移的逻辑思维。
——当我们智识“直线”为有时,平面为虚;慧知平面为实,则直线为无(同一)。
——平面为有,则三维立体为虚;三维立体为实,则平面为无。
——三维立体为有(因二重分裂完备了空间的概念),四维时空为虚;四维时空为实,三维立体为无(即四维时空里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变化流续的、不存在平直之意,我们“抓不住”某一时刻的事物,因为它们都是“同一非一”的)。这部分也可以理解为:逻辑当下为有,则过去未来为虚;(“非”判断“引”的)过程为实,逻辑当下为无(足轻重)(这是一般人的二重世界观:前者是智识的具滞后性当下的世界观;后者是慧知的没有时间差的当下的世界观)。
——以时间轴贯穿包括点、线、面、三维的整个现实世界在内的四维时空为有,五维智空为虚;五维智空为实,四维时空为无。这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我为有,他者为虚(例如萨特的存在主义);或,人类共同命运为实,我为无(足轻重)(这是人类政治及哲学上关于个性与共性关系目前能够认识的两个最高层次)。
——五维智空为有,六维慧空为虚;六维慧空为实,五维智空为无。这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智识人类是万物的主宰,其它生命形式都是人类的附庸;或,慧知众生平等,人类不过是众生的一份子(这是人类哲学及宗教上两个层次的认识)。在六维慧空,因为五维智空为无,即所有智识都已归同一,故过去和现在、将来已在“同一起跑线上”,也就真正可以“从来处来往去处去”。即六维慧空已经以“波”的形式存在着,时间观被同一为“无”。
——六维慧空为有,七维悟空为虚;七维悟空为实,六维慧空为无。这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慧知我们存在的这个有世界是独一无二的,其它有世界只是虚幻神话;或,觉悟我们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三千大千世界(统一空间)”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七维悟空为有,八维识空为虚;八维识空为实,七维悟空为无。这部分也可以理解为:有世界为有,识空为虚;或,识空为实,有世界为无。意思是觉悟到“有”不过是识心的分别所致,非分别,则一切皆无(非存有)。
——八维识空为有,九维空空为虚;九维空空为实,八维识空为无。意思是觉悟到无有的区别(非存有)也是分别,无有的区别不过是一种镜像二重性,一面是大圆智镜的实,一面是识(阿赖耶识,即根本识)的无。
——九维空空为有,灭空为虚;灭空为实,九维空空为无。镜子虚实两面同构,则维也是空无,复归于无维(无分别)。
以上“无”的意思要直观理解,不妨登上一座高峰之巅,体会(慧知)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二,统一空间里维的展开,分化(参考:闵可夫斯基时空——狭义相对论的平直线性时空)。
有(存在的分化性分裂差异)是智识从高维向低维展开的过程。展开过程,亦就是以逻辑推定“建立”形式的过程:
——智识在一维直线上展开的点,理论上的值是无限。
注:在一条直线上的每个点都不是这条直线,但都是这条直线上的点,即“我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是我的”。点点之间的关系存在逻辑推定的同一性,点与线的关系存在非逻辑推定的同一性。任何点都不是直线,但任何两点相连就成了直线中的“一段”,两点相连叫做“缘起互依”,即任何形式都是因缘而起,这就充分说明了形式的存在都是因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个要素而形成对立统一局面的存在着。
——智识在一个二维平面上展开的一维直线形式,理论上的值是无限。在一个平面上的每一条直线都不是这个平面,但都是这个平面上的直线。并且,智识在平面上可以从任意角度切入(识入,亦可以表述为“同一事件进入”),不同的角度,则意味着不同意义上(皆可洛伦兹坐标变换后平权)的直线。理论上切入(识入)的角度无限(圆周率为无限不循环小数即无理数,亦是一个超越数)。因此,智识在二维平面展开所建立的一维形式的值,是无限的角度与无限的直线的乘积。也可以是智识在二维平面展开所建立的点的值,是无限的角度与无限的直线及无限的点的乘积。
——同理,一个三维立体空间,从任何一个特定角度切入(识入),理论上都可以分解(展开、建立)为无限个平面。不同的角度切入(识入),则意味着不同意义上的平面。理论上切入(识入)的角度无限。因此,识在三维空间展开所建立的平面形式的值,是无限的角度与无限的平面的乘积。
——同理,一个四维时空,识所展开建立的三维立体形式的值,是无限的切入(识入)角度与无限的立体的乘积。
回顾前面分析同一过程时所提到的整数维及分形维,再结合这部分智识的不同方式切入(识入)的理论,世界的多样性就进一步得到解释。
不同方式切入(识入)所建立的形式,与其它被建立的形式相互之间又会产生交集,互相“认识”,互相“再切入(识入)”(参考“无限维的”希尔伯特空间)——而不断建立新的形式,因此世界具有多变性——但皆可通过洛伦兹坐标变换平权。
智识所建立的形式,都具有能动性,即都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因此任何形式都具有向某个(低维)方向分化的“矢量”。但随着分别程度越高,自由度就越低,从四维时空及以下的智识所建立的形式的自由度,就只能显示被动的性质。自由度为被动性质的形式,在观察者眼中就只能具有非生命的特征。统一空间里零维属于绝对不自由的维度,但只是理论上存在,因为所有维皆是识维,凡识维皆有自由度。
以上“有”的意思要直观理解,不妨趴下来仔细观察眼前的沙丘,逐粒逐粒沙子观察,细细品味那种“有”感觉。
也可以“有”“无”两种感觉同时兼受(逻辑位移):一方面观察眼前的每一粒沙子,一方面放眼眺望苍茫磅礴无际的沙漠。观察之后,就可以进一步感受以下结论:分别程度越高,维度越低,自由度越低。
在四维时空里,被称为“时间”的识维,担当着“轴”的角色。我们感到随着时间的流逝,身边的现实世界在不断的运动变化,是因为随着时间轴的展开,识维被自定义分割到最小值时的立体映像在我们的智识里面的连续反映。
本质上,任何的识维,都可以担当轴的角色。即任何维,都可以坐标变换作为时间轴。轴,即特定的切入角度,即特定的智识。不同的时间轴切入(识入)形成不同意义上的多阶维时空,因此多阶维时空的(乘积)值同样无限。多重世界产生的可能就此得到解释。
沿着特定的时间轴展开,一个特定的,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宇宙模式就被建立。
但是,以时间轴展开的宇宙里,我们不可能提前去到未来,我们永远处于时间的“终端”。因为,处在时间点上的我们(低维)是“(立体空间的)有”,而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轴为“虚”(高维),因此即使我们知道“那里是那里”,我们也到不了(能指与所指没有逻辑等价)。
为什么我们不能回到过去?因为智识只能向更低维度的“有”展开,而“过去”在时间轴(高维)上。
为什么时间只能“向前”?因为我们的智识通过记忆、联想和推理而有延续性的认知具有滞后性,即永远“追不上”时间轴而只能“跟在后头跑”。
——五维智空,是由具有“主动性”的智识维切入(识入)到某一个四维时空展开而建立。同理,五维智空的值,是无限的主动智识的切入(识入)角度及无限的四维时空的乘积。
人类这个物种,不过是无限主动智识中的其中之一的识分维,切入(识入)特定的时空展开后所建立的生命形式,因此全人类都源自于“同一条主动智识线(维)上”,这条智识线也就是近80亿个“人类基因组”的本源。以这种方式理解“人人平等”,才是在真实面前人人平等,比西方哲学以“天赋人权”背书的人人平等更具有说服力。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分形非整数维所造成的基因差异,使每个人都形成一个独特的“小智空”,这就是“自我”),但我们每个人都一定是这条展开的“基因智识主线”上的一点。
除了产生人类的这条“特殊智识线”,还有无数多的其它智识线切入(识入)到我们这个特定的时空,这就合理地解释了地球上生命形式的多样性(一种估计在地球存在过的物种多达四万亿种)。
——六维慧空的主动识可称为“慧识”。人类比其它生命形式“高级”,是因为人类所在的智空,被无数慧识中的其中之一所切入(识入)。生活在同一个智空中其它的生命没有慧识,因此只有生命的本能,意识上永远是本分地“活在当下”。而具有慧识的人类,则因为记忆、联想、推理、想象等能力,而产生了创造能力及对过去未来时间的认知能力。
如果只处在智识所展开的智空里,没有意识到人的“聪慧”来自于慧识,就会把人所在的智空作为与别不同的实有,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万物的主宰。但如果上升到慧空同一的层次,则会看到所有智空为无,或者说所有智空都是平等的,形成生命的所有智识维本质上都是一样的,这就是佛学理念的“众生平等”。实际上,科学家已经发现:一切生命中细胞的化学过程——核苷酸从DNA到RNA之间的信息传递保持着协调一致,即所有生命都应该出自同一张蓝图。
六维慧空是人类目前能够直观认识的生命形式存在的最高空间,接下来七维悟空、八维识空及九维空空展开所建立的形式,可参考同一过程所作的分析。
对于迷者(存在的分化),时间轴只能“平移对称地”展开,智识也只能展开,迷者眼中的时空有如无穷无尽的房间,迷者命中注定必须顺着次序(五维智空以下)打开一道道门走过去,直到生命的尽头(不可持续的形式不断发生改变建立新的形式,这个过程循环往复无穷无尽,这就是佛学理念中的“轮回”)。对于觉者、圆觉者(存在的凝聚),时间轴能够同一(对称),所有大门都向他同时打开(慧空),他可以顺着次序走,也可以随意走进任何一道门(悟空),也可以,不走(识空)。
具有物质性生命形式的宇宙模式的值无限。但随着识的层次上升(同一),生命形式的物质性比重会逐渐下降,精神性的比重会逐渐增加。
识空层次的生命形式则“进化”到纯精神形式。
无限的生命宇宙模式及非生命宇宙模式皆因分别而产生(空空)。这就是佛学“一花一世界”的含义。圆觉者无分别,则无模式,终归于无维(灭空)。
城市隐者 发表于 2022-7-12 07:19:07
谢郭老
郭志成 发表于 2022-7-15 21:19:22

应该感谢你。给了我补习逻辑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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