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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08: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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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話,是中國歷代各官方所訂定之主要通用語言,包含中國國語普通話(即台灣的國語、中國大陸的普通話和新馬地區的中國國語普通話)和其他官話方言(包括異變後已自成一格的新馬漢語官話方言:新馬華語)。儘管理論上說,華夏漢民族的官話子分支,如唐朝官話、宋朝官話、明朝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等據考證是與閩南語、粵語、客語、晉語等同級的所謂「漢語」方言區,但實際上,人們(包括漢語方言學界學者)往往直接把官話和「漢語」各方言區等並列表示,而不考慮其中的「級別」差異。
北京語官話是目前諸方言中分佈最廣、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種。中國約70%的人口以官話為母語,主要分佈在中國北方絕大多數地區、南方的四川大部、重慶、雲南、貴州、湖北大部、廣西北部、湖南北部、江西沿江地區、安徽中北部和江蘇中北部作為母語使用。
現今中國目前的官話大致分為華北官話、西北官話、西南官話和江淮官話,分別以北京話為主代表、西安話、成都話和揚州話和為副代表。華北官話、西北官話分別通行於中國北方東北部和西部,西南官話、江淮官話分別通行於中國南方以吳語、贛語、湘語、粵語、閩語、客家話等方言區之廣大地區的東部和西南部。
官話,有時亦稱為北方話,對於認為官話屬於方言而非獨立語言的人,可附加方言兩字,即官話方言、北方方言。但由於江淮官話和西南官話人口都分佈在中國南方,因此北方話、北方方言這兩種名稱並不準確。在漢語方言學界,「北方話」這種說法的使用頻率比「北方方言」低得多,而在非漢語方言學界,如通用的大學漢語教科書、現代漢語詞典則有所採用。另外,「北方話」和「北方方言」亦可指流行於中國北方的方言或北方官話,但不同學者對於北方官話的定義並不相同。從1980年代後期起,中國大陸的漢語方言學界的期刊和專著已統一使用「官話」這一稱呼,「北方方言」、「北方話」這些詞彙事實上已退出學術領域。
歷史主條目:從中古漢語到官話的語音轉變
「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漢語官方標準語早期稱為雅言、雅音、通語、正音,明清稱為官話,1909年開始稱為國語,1956年改在大陸改稱普通話(台灣仍叫國語),新加坡獨立以來即稱之為華語;而官話一詞演變為「官話方言」的含義。
近代官話方言由中國官方標準話演變而來,由於北方漢族人口主要使用清朝之官話以久,原本自唐、宋、明所流傳之漢語文漸漸釋微,從而演變以北京語為當地方言,而非北京官話方言漢族人口主要分佈在南方或者說東南一帶等原因,過去有人稱整個官話方言為北方方言,實際上,西南官話、江淮官話兩大官話方言人口都分佈在南方。
並且,中國古漢語的官話,東晉、南北朝以來分為南北兩支,而最早以晉代古漢語為基礎的江淮官話亦可能為是中國的晉代官方語言。唐代的五胡亂華、衣冠南渡以後,中原上古漢語南移至中國南方、福建、廣州等地,由此中國上古漢語的官方語言逐漸分為南北兩支。南唐時期遷至福建閩南、漳州一帶,據考證閩南語有可能是上古漢語的原音,廣東話、客家話亦有可能為中古漢語之原音。明滅元朝,定都南京,「壹以中原雅音為正」,近代有學者稱以南京音為基礎音系,南京官話為國家標準漢語語音等觀點,皆實屬有待考證之層面。
北方官話直到清代中葉以後才逐漸取代原本江淮方言系的南京官話成為中國官方的標準語。清時期來華的西方傳教士所流行的中國話,基本上是以清朝統治後的北京官話而演變南京話為標準,直到民國初年西方傳教士主持的「華語正音會」,也以南京音為標準。清末編審國語及民國確定新國音以後,北京官話成爲中國官方的標準語。
官話的明顯特點包括:失落了大部分的中古輔音韻尾。中古漢語中的「-p,-t,-k,-m,-n,-ng」現在已經只剩下「-n,-ng」兩個。大多數官話方言沒有入聲。同時,與其他方言相比,官話的聲調較少。(這是因為大部分的官話方言只有平聲區分陰陽。)因此,官話包含了大量的同音字以及相應產生的複合詞。這在其它方言中比較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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