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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先秦历法漫谈(二、恒星太阳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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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9 16: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博君 于 2011-10-19 16:57 编辑

1、陶寺丈表

甲、出土过程:
  “漆木杆IIM22:43下葬时树立在墓室的东南角,紧靠东南角壁龛口的西侧。由于漆木杆是直立放置的,在清理墓室内填土时,便很早露头,当时离棺尚远,不到出随葬品的时候,因此取土的民工没有十分注意,幸亏我及时发现漆杆露头,随即采取措施保护,可惜漆杆的上部有少部分损毁,根据当时取土土层的厚度判定,残损部分不超过厘米。此后漆杆一直被包土固护,直至IIM22全部清理完毕,漆杆随其他重要漆木器被套箱整取回整理室。经数月的仔细清理,漆杆IIM22:43露出全部面目。”“漆杆残余全长171.8厘米,下端保存完好,上端清理时略有残损,中段有一段26.4厘米残朽无迹。但根据漆杆一直是上下一体保护和整取的,推测漆杆上下仍是一根完整的杆子。” 资料来源于《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II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何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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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漆杆复原:
  陶寺漆杆的用途可能是与“立竿测影”有关,(第一假设)陶寺遗址也有测影的设施,测影的杆子一般称为“表”。“表”作为竖直的木杆,其长度应与当时人的平均身高相当,(第二假设)当时人的平均身高可以称为“丈”,所谓“丈夫”就是身高约为一丈的男子,所以这个与“立竿测影”有关的漆杆可以命名为“陶寺丈表”。

“陶寺丈表”复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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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寺丈表”原来有十二段,每段含黑兰两色,两色间用红色隔开。“陶寺丈表”最初入土时应是每段相等的,但是由于长期埋在在土中,干湿环境不同,局部受力不均,使得每段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尺寸也有变化,所以只能用其中较为完整的八段,量取其尺寸的平均值,近似地还原全长。经过近似还原,“陶寺丈表”的理论复原总长约为176.25cm。( 原始测量数据资料来源于《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II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何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丙、长度计算:
“陶寺丈表”复原图里,共有12段,其中有八段刻度可以准确测量,并以此为依据计算“陶寺尺”的理论平均值。

12
11
癸段
壬段
辛段
庚段
己段
戊段
丁段
丙段
乙段
甲段
15.95
16.95



14.1
13.7
13.4
14.5
14.7
14.2



八个完整段的尺寸之和为:15.9516.9514.113.713.414.514.714.2117.5cm

若每段为当时的一“尺”,(第三假设)则可以总结出下述结果:
117.5/8=14.6875cm(“陶寺尺”平均值)(参考值:商尺15.8cm上海博物馆藏)
14.6875×10=146.875cm(“陶寺丈”长度)(参考值:三星堆金杖长度为142cm
14.6875×12=176.25cm(“陶寺丈表”总长)

丁、用途推测:
  漆杆可以兼做圭表,但不是圭表,而是标尺。立表之木可用此漆杆标尺确定长度,土圭的长度也由漆杆标尺测量决定,根据当地纬度来确定立表和土圭之间的长度比例。
  立表的中部固定一琮,(第四假设)琮是外方内圆,圆直径与立表直径相同,立表穿过琮的中心。在用表立竿侧影时,用琮在地面的投影形状确定“日中”的时刻。当琮影为矩形(正四边形)时为“日中”时刻,而在“日中”时刻前后,琮影都是菱形(平行四边形)。
  甲骨文“中”的形象是立杆穿琮,“中”上有四条飘动的飘带,称为“四游”,“四游”随风飘动,在地平上也有投影,当“四游”的投影与立杆的投影呈现直角时,就接近“日中”时分了。“四游”实际也是刻度指示,“四游”固定在立表的固定位置,但是“四游”在土圭上的投影,随不同的季节而变化,有经验的古人可以用“四游”在土圭上的投影来判断季节。

戊、测影技术
  在上古时期,人们是用“立竿测影”来确定冬至和夏至,而立竿测影是一门技术,当立杆垂直于地平时,在一日里最短的日影时刻,其日影与当地子午线重合,这时是立竿测影的最佳时刻,这一时刻称为“日中”。一日里最短日影的采集只能在“日中”时分,所以“日中”时刻的确立是立竿测影成败的关键。
  而“日中”测影的准确度与立杆的垂直度有关,不垂直于地平的立杆测影是有误差的,而地平的测量一般是用“一碗水端平”的方法,这对于古人很不方便,所以后来古人发明了“巧倕”的方法来代替立杆。“巧倕”是用绳索悬挂一重物,悬索是垂直于地平的,用悬索的日影来代替立杆的日影就可以不考虑其立杆的垂直度问题。在悬索离地面八尺之处固定一标志,标志在地平面的投影其影长与“八尺之表”的投影长度一致。
  在“陶寺丈表”的癸段有一个标记,这个标记位于“陶寺丈表”的将近1012之处,可能是有特殊意义的,这可以理解为“陶寺丈表”是“十月历”与“十二月历”共用的基准丈量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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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0 21: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博君 于 2011-10-20 21:58 编辑

2、用“八尺之表”追寻夏代的历法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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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博君
时间:2009.3

提要:对于《夏小正》和太阳历,有五个认识要点:

1.《夏小正》是北斗恒星历
2.《夏小正》是夏人使用的纯太阳历
3.《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而不是所谓“十月历”
4.太阳历由“干支日”和“节日”组成
5.夏末商初是六十干支纪日法产生的时间上限

  夏代的历史遗迹不如商代丰富,商代有殷墟可以证明其辉煌的过去,而夏墟则不足道哉。幸而《论语》多有言夏之处,《為政》言“夏礼”, 《八佾》言“ 諸夏”、“夏礼” 、“ 夏後氏”, 《衛靈公》言“行夏之時”,足证有夏无疑,不然孔子师徒岂能空言。
――――――――――――――――――――――――――――――――――――
《為政第二》言“夏礼”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
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八佾第三》言“ 諸夏”“夏礼” “ 夏後氏”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
《衛靈公第十五》言“行夏之時”
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
――――――――――――――――――――――――――――――――――――
对于《论语》的言夏之处,作为年代学研究,最关注的是“行夏之時”;而提到“夏时”则必然循迹到《夏小正》。


一、《夏小正》是北斗恒星历

《夏小正》被公认为是最早的历法,在《夏小正》和《诗经?国风》中,有对于上古星斗历的详细描述:
“正月:鞠则见。初昏参中,斗柄县在下;
二月:(缺失)
三月:参则伏;
四月:昴则见,初昏南门正;
五月:参则见,初昏大火中,时有养日;
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
七月:初昏织女正东乡,斗柄县在下则旦;
(《豳风》:七月流火;《唐风》:束薪,三星在天);
八月:辰则伏,参中则旦;
(《豳风》:八月在宇;《唐风》:束刍,三星在隅);
九月:内火。出火,辰系于日;
(《豳风》:九月在户;《唐风》:束楚,三星在户);
十月:初昏南门见,时有养夜,织女正北乡,则旦。”

  《夏小正》 中的“辰” 也称大火星,对于大火星的出没季节和时刻,在《夏小正》和《诗经·国风》中有连续的详细记录,下面加以分析:
五月份,在《夏小正》有“初昏大火中”,是说在五月的初昏时刻,大火星位于南中天。
  七月份,在《豳风》有“流火”,相应地在《唐风》有“束薪”,意思是有“流火”则需要“束薪”以利于防火;《豳风》“七月流火”是说在七月初昏时,可以看到大火星正流向天空西南侧。
  八月份,《豳风》有“在宇”,相应地在《唐风》有“在隅”, “宇”和“隅”同音,“宇”假“隅”义,“隅”意为暗处,故在《夏小正》有“八月辰则伏”,就是说八月晨时“辰”还藏在地平线下面没有出来。
  九月份,《豳风》有“在户”,《唐风》也有“在户”, “户”乃室内;同是在九月份,《夏小正》并言“内火”和“出火”, “ 内火”即是“纳火”,“十月历”的九月已经进入冬季,是在室内纳火的季节;“纳火”同时也表示,九月初昏大火星还在地平线下面; “出火,辰系于日”这是说,大火星和太阳在九月份的晨时同时升起在地平在线上。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豳风》、《唐风》和《夏小正》对于大火星运行过程的描述,从含义到使用的时间都是一致的。《豳风》、《唐风》、《夏小正》的一致性也有其它文献根据,《左传·昭公元年》有:“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故参为晋星。”钱穆在《国史大纲》里说“唐、虞当为今山西南部之两部落”,可见陶唐、虞夏和晋人之间的地域继承关系;豳地是周人故地,《周本记》有“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周人先祖 “弃”是夏人的农官,《周本记》有“弃好种树麻,好耕农,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可见唐人、夏人、周人一脉相承,豳地、晋地互有联系,所以《唐风》、《豳风》与《夏小正》在历法上的一致性也有其必然性。

  《夏小正》天象记录,一般是对每月的晨时星象和初昏星象进行分别描述,这种描述可以互补参照,同时也有利于正确理解星象描述的含义;《夏小正》里有“偕日”(九月,出火,辰系于日)和“中星”(正月,初昏参中)两种观测方式,有对单体恒星的观测,也有对星座(北斗)的观测;晨时观测是比昏时观测更加主动和有意识的观测行为,所以昏时观测方法要早于晨时观测方法;中星观测是比偕日观测更精确更经常的观测方法,所以中星观测的方法晚于偕日观测方法。在《夏小正》中有“昏时”和“晨时”、“偕日”和“中星”、“斗历”和“节气”(“养日”定夏至)六种观象方式和方法,所以《夏小正》不是一时一事的记录,而是一个总结性的成熟的历法记录。《夏小正》不仅描述了完善的观象系统,其物候、气象记录也是《月令》的前身。
  根据这些描述可以绘制出一组《夏小正》星历关系演示图,这组图首先是表示某一季节的星象,其次是表示一日内(24小时)星象的顺时针运动,上半部明亮表示的是白天,方向左东右西;下半部暗影表示的是夜间,方向左西右东。在图中可以看出,从正月到十月,有连续的每一月份的星斗历象记录,将这些记录标识在连续的天象演示图上,可以更清晰更有效更正确地对《夏小正》进行分析和理解。

  《夏小正》是星斗合历,这和曾侯乙墓出土的漆盒星斗系统相似,所以可以与之比较,但是曾侯乙墓漆盒星斗系统有完整的二十八星宿,而《夏小正》里的星宿体系还不完善,所以在演示分析时,应有标准的二十八宿对应二十四节气的分度系统作为参照;《汉书·次度》是包含有“二十八宿” 、“二十四节气”和“十二次”的标准星象节气对应关系,用此与《夏小正》对照分析,是有益的。将《夏小正》星象与《国语·周语》“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作对比,可以得知《国语?周语》记录的虽然是春季晨时星象,但是和《夏小正》的冬季初昏星象一致,从中可以得出这两种星象系统之间的“岁差”。为了方便,图中的北斗用“问号”表示,但这个“问号”像是从背面到看的,这是因为看这组图的观察点在“北极”,是看俯视图;在地球仰视北斗看到的“问号”与图案“?”一致。

  《夏小正》正月天象记录里的“则”是“侧”的意思,“伏”是未出现的意思,如“三月,参则伏。”这是说三月晨时“参”在东侧地平线以下,还没有出现,但是根据经验,古人已经知道“参”的位置。对应“则伏”有“则见”,如“正月,鞠则见。”是说正月晨时在东侧见“鞠”(虚);“则见”观测对应“中星”观测,中星和侧星都是观测的主要对象。    
  “五月,时有养日。”和“十月,时有养夜。”这两条记录是《夏小正》作为“十月历”的证据,因为夏至和冬至只相隔了五个月。
  “初昏大火中”这条记录更适合在正月,单独看这一条在五月就不好理解,但是在《夏小正》自身连续变化的系统中,可以找到适合这一条记录的月份,所以可以认为文献在流传的过程中或有错简。

  “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记录与图标完全一致,在“六月份”北斗柄转向正南方,而正月在正北方,五个月北斗转180°,这再次说明《夏小正》是“十月历”。

  “七月,斗柄县在下则旦。”这条记录,与“初昏斗柄正在上”是同一个天象分别用晨时和昏时两个观测时间来说,所以这一条应是在六月。(或是“十二月历”系统的记录)《豳风》“七月流火”与《夏小正》一致,初昏“火”在中天西侧,几个时辰后就将潜伏与地平线以下。
八月,《夏小正》“八月,参中则旦。”这条记录在六月最合适。“八月,辰则伏。”这条与图示吻合,是说晨时大火星还在地平线下未出现。

  九月,《夏小正》“九月,出火,辰系于日。”是大火星偕日出的记录。“九月,内火。”是说九月初昏大火星“伏”于地平线以下,所以是“纳火”(内同于纳)。

  织女星在《夏小正》有二处记录,“七月,初昏织女正东乡。”和“十月,织女初昏正北乡则旦。”织女星并不是“女宿”,但是二者有一个固定位置关系。

  《夏小正》对南门、织女、北斗等二十八宿以外星宿的描述,可见早期的星历是不限于二十八宿的,又如《鹖冠子·天则》有:“前张后极,左角右钺”的星象记录,其中“极”(北极星)和“角”(大角星)都不属于二十八宿。在曾侯乙墓出土的漆盒天文图中,有“天狼”和“长矢”的图案,这与屈原的《天问·九歌·东君》“举长矢兮射天狼”吻合,虽然曾侯乙墓漆盒天文图中已经有完整的二十八星宿,但是天狼星在其中的出现,还是说明了星宿系统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

  《汉书·律历志·次度》有:“辰者,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所谓“建”是指北斗的斗柄,这是说“日月之会”和“建所指者”均谓之“辰”,此乃一句话对“辰”有二定义也。从曾侯乙墓漆盒星斗系统来看,斗柄所指正是大火星,这与《夏小正》星象系统对大火星的描述完全一致,因此大火星也称“辰”, 《左传?昭公七年》另有: “日月之会,是谓辰”。所以斗柄所指的大火星是“辰”,“日月相会”的时刻也可以称“辰”。

  另外,《鹖冠子·环流》也有对北斗的应用记录:“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在考虑到“岁差”和观测时刻后,也可以与《夏小正》对北斗运行的记录对照比较。

  从上述对文献的理解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虽然先秦星斗历的发展有不同阶段和复杂的过程,但是都属于“恒星历”,与行星无关。


二、《夏小正》是夏人使用的纯太阳历

  对于“太阳历”的认识可以在先秦文献里找到数学根据,在《周礼》等几个文献里都有“八尺之表”的记载,“表”是古人用来立竿测影的直杆,“立竿见影”的成语就是此意。立竿的影子投射到有刻度的“圭”上,“圭”的长度与“表”的长度在同一纬度地区有固定的比例。立竿为何一定要求八尺?“八尺”是个特别的选择,是经过计算挑选的,或者是经验值;记录“八尺之表”的文献早不过周代,当时人们在天文观测时经常使用的数据是“天干”10、“地支”12和回归年365,不会主观地使用“八十”这样一个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后知道,使用这个数据是为了能在“圭”上产生一丈二尺的投影,可称之“丈二之圭”,有了“丈二之圭”才方便计量“十二月历”。 已知在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十三月”的记录,说明殷人已经使用“十三月”作为闰月,有闰月是使用“阴阳合历”的证明,而“阴阳合历”在一般年份里是划定十二个月,为了能在“圭”上测量到十二个月的投影,就应该使用“丈二之圭”和用于投影的“八尺之表”,所以“八尺之表”的使用在殷商时期应该已经开始。
八尺之表.gif
  根据上述推断,使用“十二月历”时要便于测量十二个月的投影,就要使用“丈二之圭”和“八尺之表”,那么使用“十月历”需要用几尺之表?根据分析计算,答案是:“一丈之表”投影“丈五之圭”。

  “表”是测影的标杆,这种物体也是最接近“天干”含义的实体,“天干”使用十分度,这与使用十进制的直尺有相同的最初原因和依据,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一般的计数都使用十进制。
一丈之表.gif
  “表”作为测影工具的同时,也有作为“图腾”的解释,所谓“图腾”和“权杖”有很多的联系,而“杖”字与“丈”也有形意的联系,所以“一丈之表”是上古人们用来作为测影工具的最方便最可信的选择。无论是因为将“杖”十分度后产生了“丈”的概念,还是因为要求使用“十尺之杖”才产生了“丈”的概念,“杖”字本身的含义都是手持的棍棒;对棍棒进行分度,是有计量要求后的行为,那么被计量的对象在这里只能是“圭”上的日影。用一定长度的“杖”,既作为投影的“表”,又作为计量“圭”的标尺,“表”的长度就和“圭”的长度有固定的关系。所以若不是商人使用“阴阳合历”要求将“圭”均分十二份,也不会选择“八尺之表”

  在夏人使用的“表”最初称为“杖”的假设前提下,也就是说在夏人最初的“表”是十分度的前提下,就可以解释夏人的历法《夏小正》是所谓“十月历法”,而这个“假设”是有考古根据的。
中十丈的关系.gif
  “杖”与“十”的关系要从甲骨文说起,在甲骨文中不乏将“十”表示为“立木”的证据,而“中”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也是“立木”状,不同的是在“中”字“立木”上有装饰性的飘带;金文里的“十”字其字型使用了“中”字的主干,原因是“中”字和“十”字都使用了“立木”的原型。因为“表”是测量器具,所以“立木”作为“表”时必须数量化,而数量化了的“立木”其数就是“十”。作为基本数量单位和测量单位,“十”字的另一个俗称是“丈”,一个常用的测量手段叫“丈量”;在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和《老子·乙》里都有字型象手持“十”字的“丈”字,西汉时期的“十”字已经和现在无区别。
  《老子·三十八章》有:“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从“丈”的字型和用法来看,古时说的“大丈夫”应该是手持木杖的,这又与殷商甲骨文“父”字和“尹”字相似,在殷商时期“父”和“尹”都是对具有权威的长者的尊称,所以手持木杖之人在古时是权威的象征,而“表”正是这样的木棒。

  在同一纬度地区,分度不同长度的“圭”就要求使用不同长度的“表”;在殷商时期使用“八尺之表”投影“丈二之圭”,而“丈二之圭”方便计量“十二月历”;在夏代使用“一丈之表”就可以投影“丈五之圭”,从冬至到夏至再回到冬至,日影在“圭”上投影一周,行程三丈,三丈与十尺有整数倍关系,而十尺的长度可以直接用于计量“十月历”,所以使用“一丈之表”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计量“十月历”。


三、《夏小正》应是“十干太阳历”,而不是所谓“十月历”

  所谓“十月历”的名称,是研究《夏小正》的学者们提出的,但是《夏小正》属于“太阳历”,与月亮无关,若与“月”相关则不会将每年分为十份。因此用“十月历”的名称来说明“纯太阳历”是不合适的。《夏小正》太阳历是将回归年均分十份,每份36日,在一丈五尺的“圭”上每尺约合12日,一回归年合三十尺,在“圭尺”上共计约360天,这种数据分配方案有文献依据。
  《管子幼官》.gif  在《管子·幼官》中,有以12日为一小单元,36日为一大单元的“节气表”,整理成表格后可以看出这是“十月历”系统的“三十节气表”,虽然与二十四节气不同,但是也寒暑分明,风气俱全;春一秋六,不同于“十二月历”的春一秋七,明显是“十月历”系统的春秋分布。

  在这个“三十节气表”中,已经有了“天干”和“地支”的概念,一年里包含十个“天干”,每一“天干”里包含三个“地支”,每一“地支”里包含12天,所以每一“天干”里包含36天。这种节气历法系统具有完备的寒暑春秋周期,寒暑春秋只取决于太阳而与月亮无关;《夏小正》是从夏代流传下来的,在流传的过程中不免有“注解” 和“翻译”,将“月”字写入“纯太阳历”只是对《夏小正》不合适的“注解” 或“翻译”。所以这样的系统可以称作“十干太阳历”,而不应该称为“十月历”。

四、太阳历由“干支日”和“节日”组成

  上述太阳历“节气表”有30个小单元,这正与“丈五之圭”计量30尺相对应,每一尺折合12日,所以“丈五之圭”可以计量360天;但是回归年周期是在365与366天之间,所以夏人在“圭尺”上计量到年底接近冬至时,要开始密集测量“冬至点”, 竿影最长的点是“冬至点”, 竿影最长的一天是“冬至日”;从第360天开始,到“冬至日”还有五至六天,这就是《豳风·七月》里的所谓“一之日” 、“二之日” 、“三之日”和“四之日”,在这几天是用竿影捕捉“冬至点”的特殊日子。由于古人计量器具的简单粗糙,在一年内可能有一些误差,所以类似“一之日”这样的年终最后这几天,都是可能测到“冬至点”的日子,测到“冬至点”后开始新的一年,所以不会有积累误差,因此“一之日”这类的特殊日子,也正是修正测量误差的日子。在“纯太阳历”系统里,360天后的几天作为测量“冬至点”的特殊日期,是用“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等来称呼的,这些特殊的好日子可以称之为“节日”,而一般的360日则应称之为“干支日”,“干支日”数加“节日”数等于回归年日数。

  《豳风·七月》言:“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可见确实是在严冬季节;“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十分可疑,“献羔祭”可以理解,在有特殊天象如“朔日”是可以祭之以羔羊的,刘歆在《三统历》有言:“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着其法于〈春秋〉”这是说在观象的同时是有祭祀活动的。但是《豳风·七月》言:“献羔祭韭”则不通,“韭”怀疑是“圭”之误。在“四之日”测量到“冬至点”后是应该有祭祀的,“献羔祭圭”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表”和“圭”都是可以通天的神器。

五、夏末商初是六十干支纪日法产生的时间上限。

  应该注意的是,在这种“纯太阳历”干支系统里,只有连续“36干支日”的概念,36日一“干”是“纯太阳历”的特征,在“纯太阳历”中不可能有连续的 “60干支日”的概念,并且“纯太阳历”纪日是不跨年的;在“纯月亮历”系统里才连续跨年纪日,所以使用连续跨年的“60干支日”来纪日的方法,只能是在使用了“阴阳合历”之后才出现。因此《夏小正》里“二月丁亥万用入学”一段中的“丁亥”,如果不是讹误,也是属于“36干支日”的范围,与现在使用的“60干支”不是同一系统。

  古人用作纪年的回归年周期为365.25日,纪月的朔望月周期为29.5308日,但是从古至今纪日只使用整数而不使用小数,不会有人将一日分别归于两月或两年;纯阳历纪年在365日与366日之间,纯阴历纪年在354日与355日之间,阴历纪月是在大月30日和小月29日之间,60干支纪日法就来自这些数据。有两个简单算式包含着深刻的含义:“365-355=10”和“366-354=12”,这表示“太阳年”和“太阴年”的最小差距和最大差距,其数字与“十干”、“十二支”不是巧合,在太阳历的“三十节气表”布局里已经有“十干”和“十二支”的结构,所以“纯太阳历”系统已经为“阴阳合历”系统建立了基本的数字结构,但是“纯太阳历”的纪日是不跨年的;“纯太阴历”的一大贡献是催生了六十干支跨年纪日法,从此开始连续跨年纪日,这正是“干支日”几千年连续不断的前提。

  六个“十干”等于五个“十二支”,这个简单的等式正是“阴阳合历”建立的前提和基础。六十干支连续跨年纪日法是与“阴阳合历”同时产生的,所以夏末商初是六十干支纪日法产生的时间上限。

  孔子说“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可是孔子对杞太悲观了,岂不知“杞人忧天”的说法,杞人为何忧天?实在是杞人最知天,观天便是夏礼,杞人不忘观天的传统,说明杞人是真正的夏人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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