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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墨子》引《尚书》辑录(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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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1-5 1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墨子》中引《尚书》的文字,其中()内的字表示其要删去,[]内的字表示其要加上去。

故《夏书》曰:“禹七年水。”(《七患》)
此条不见于传世《尚书》。

《殷书》曰:“汤五年旱。”(《七患》)
此条不见于传世《尚书》。

故《周书》曰:“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七患》)
此条不见于传世《尚书》,但见于《逸周书》佚文。按:据《周书序》,当为《保开解》之文。

《汤誓》曰:“聿求元圣,与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尚贤中》)
见于《尚书·汤诰》:“聿求元圣,与之戮力,以与尔有众请命。”按:《墨子》所引为《汤誓》而非《汤诰》,此疑《尚书》错简所致。

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尚贤中》)
见于《尚书·吕刑》:“皇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家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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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8: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先王之书《吕刑》之书然:“王曰:‘於!来!有国有士,告女讼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择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尚贤下》)
见于《尚书·吕刑》:“王曰:‘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

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不]用(练)[令],(折)[制]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尚同中》)
见于《尚书·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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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8: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尚同下》)
见于《尚书·泰誓上》:“予弗顺天,厥罪惟钧。”文字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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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8: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于四方,于西土。”(《兼爱下》)
见于《尚书·泰誓下》:“惟我文考若日月之照临,光于四方,显于西土。”

《太誓》之道之曰:“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乃曰:‘吾有命。’无廖?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天志中》)
见于《尚书·泰誓中》:“……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

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昆]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隹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隹天下之合,下土之葆。”(《明鬼下》)
见于《尚书·伊训》:“呜呼!古有夏先后,方懋厥德,罔有天灾。山川鬼神,亦莫不宁,暨鸟兽鱼鳖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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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8: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于《仲虺之告》日:“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非命上》
见于《尚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师。”

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日:“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厥]先神[祇]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僇其务,天(不)亦(弃纵)[纵弃之]而不葆。”(《非命中》
同《天志中》。

《仲虺之告》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师。”(《非命下》)
同《非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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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8: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于《太誓》曰:“纣夷(处)[居],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弃]厥先神(禔)[祇]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其务],天亦纵弃之而弗葆。”(《非命上》)
同《天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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