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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是个传统的专*制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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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1: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耶律阿保机

      现在当人们谈到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时,首先想到的通常都是君权专*制,中国是个传统的君主专*制国家云云。这已经成了人们的定式思维。其实仔细考察起来,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误区。
  
  什么是专*制?一般对专*制的定义以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到三种政体时的定义为较准确。即“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又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
  
  认为中国古代为专*制的依据通常有两个,一是君主皇位是世袭的;二是君权至高无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约。
  
  对前一条,我们会认识到那不是专*制的必要条件(更非充分条件)。因为君主立宪的政体中王位也是世袭的。反过来如过没有世袭制度,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造成“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的情况。因此我们重点需要考察的是第二条。
  
  中国古代,真的君权至高无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约吗?可能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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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举几个例子。摘录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的一段话。
  
  “如唐制,中书舍人拟稿,亦由诸舍人各自拟撰,是谓“五花判事”。然后再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就此许多初稿中选定一稿,或加补充修润,成为正式诏书,然后再呈送皇帝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所以唐代政府定旨出命之权,是操于中书省。皇帝只同意画敕而止。待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此项诏书后,即加予复核,这是对此项命令之再审查。在门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设有若干第三*级官,谓之“给事中”。给事中官位并不高,但对皇帝诏书亦得参加意见。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意即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之意。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其意义略相同。此项涂归封驳之权则属诸门下省。若以今日惯语说之,门下省所掌是一种副署权。每一命令,必须门下省副署,始得发生正式效能。如门下省不同意副署,中书命令便不得行下。诏敕自中书定旨门下复审手续完成后,即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
  
  丛这段材料看,作为中国古代朝代典范和代表的唐朝,真的是君权专*制吗?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到了武则天的时候,她想违背这些规定,却遭到了一个大臣刘祎的批评,“不经凤阁鸾台何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刘祎能如此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是一个习惯于皇帝凭个人意志领导一切的政府中的官员说得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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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1: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例子,正史中还有很多,比如宋代赵普有名的“法者天下之法也,非陛下一人之法”的论断。还有钱穆先生提到的宋朝的例子:“建德二年,恰逢三个宰相相继去职,太祖欲派赵普为宰相,但皇帝诏敕一定要经宰相副署,此刻旧宰相既已全体去职,一时找不到副署人,该项敕旨,即无法行下。宋太祖乃召集群臣会商办法,当时有人献议说:‘唐代皇帝曾有一次下敕未经宰相副署,此在甘露事变时,当时前宰相已死,皇帝临时封派宰相,即由尚书仆射参知政事者盖印,今可仿此方式办理’,同时即有人反对,谓‘唐代甘露事变,虽曾用此方式,但为乱时变通权宜办法。今大宋升平,不应采此方式。’如是再四商讨,是决定由当时开封府尹副署盖印行下。”
  
  这些活生生的例子中,能得出君权至高无上,没有任何力量能有效制约的结论吗?
  
  或许会有人说这是特例,不足为训。主流仍然是君权专*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例子都是写进官方正史,作为正面材料以助后世“资治通鉴”的。到了这种程度,难道还能眼睛一闭,用“特例”二字搪塞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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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1: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这里,也有人会问:“既然皇帝的权力受到那么大限*制,那后来宋代徽宗朝何来御笔断案,引例破法之事?”
  
  这个问题不妨这么问:“如果皇帝的权力真的毫无限*制,那为什么宋徽宗不直接修改《宋刑统》而要用御笔手诏来引例破法呢?”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君权,不是没有制约的。相反,它受到相当大的制约。这些制约与我们平时所说的法律的强制执行力不同。这些制约就是“成宪”,俗称“祖宗之法”。这些规范部分来自古代社会千百年的乡土道德,部分则来自各朝开国帝王的开创。这些成宪规定了后代君主行为自由的程度和范围。它效力的来源是一个高度崇拜祖先的农业民族的传统舆*论。
  
  有人会很自然地想到,这些习惯根本没有明文规定,更谈不上系统的宪法。它的效力完全寄托在君主的自觉遵守上,这是非常不可靠的。
  
  这种想法实际上过分强调了制度建构的形式要求,而忽视其实质内涵。一套为人们广泛遵行并真诚信仰的行为规范,其效力是最高的——即使可能唯一保证其实施的力量就是舆*论。但是永远不该无视舆*论的力量。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死。尤其是受到多年广泛认同的那种舆*论。其威力绝不可轻视。事实上,无论多么完备的制度,归根结底其保证实施的依靠都是人们的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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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1: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13世纪英国大宪章被许多人视为君主立宪开端标志而被津津乐道。甚至有更滑稽的说法说英国自此就有了宪政。不错,大宪章以白纸黑字签名画押的形式,对君主的权力做了明确的限*制。当时的英国国王是无地王约翰,他亲自签署了大宪章。但鲜为人知的是,终其一生,约翰从没有遵守过这份文件。为此君臣之间大打出手,内战一直持续到约翰去世还没有结束。比起中国皇帝们面对的成宪祖制,大宪章又是怎样一种效力呢?
  罗素在《权力论:新社会分析》中提到一种舆*论的建立通常需要三个阶段:一,少部分人接受,并开始向其他人宣传;二,相当一部分人接受,并有条件用强力保证其得到宣传和遵行;三,舆*论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真诚的信仰,强力只起到轻微的辅助作用甚至已经成为多余。那些认为中国古代是专*制国家,其统治原则是恐怖,君主与臣民之间不会有真正的爱之类的观点(均出自《论法的精神》),其实都只是错误地相信中国古代皇帝的权威只停留在上述的第二阶段。而实际上很多时候早已进入第三阶段的凝固期。这种凝固后的力量之大,足以将皇帝本人也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但是,会不会挣脱呢?必须负责任地承认,会的。如果说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专*制君主,那不符合事实。但也必须指出,只有那些精力充沛,雄心勃勃同时个性最鲜明,最离经叛道的君王,才有条件冲破强大传统舆*论的束缚,追求孟德斯鸠所描述的专*制状态。清朝以前(清朝有特殊情况,下文详述)能算得上专*制君主的可能只有秦始皇嬴政、汉武帝刘彻、隋炀帝杨广、唐代女皇武则天、明太祖朱元璋、明武宗朱厚照这几个。而其中真正能够达到专*制的基本要求的恐怕只有嬴政和朱元璋这两个。只有他们能做到靠一个人的意志治理“整个”国家。
  
  从事实情况上来说,在幅员辽阔,疆域如此宽广,人口如此众多的古中华帝国,特别是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实现个人专*制实际上可能性极小。因为一旦如此就要求专*制者大得可怕的工作量。似乎只有上述秦始皇和明太祖敢于进行这种伟大而危险的尝试。嬴政能够坚持每天批阅几十斤写在竹简上的奏章。而胡蓝党狱之后,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从此他不得不接受这个行为的副产品:每天多得吓人的事务。据说十几天内就会从全国各地送来数千份呈请皇帝批阅的奏章,其中的绝大多数一份奏章说的还不止一件事——所以说要成为专*制君主,精力充沛和足够的才能必不可少。到了秦始皇和明太祖的不肯能有如此超人精力才能的后代,他们无法坚持这种高强度超负荷工作量,只好降旗认输,找身边的人分流掉一些。于是秦二世有赵高专权。而明朝则更有戏剧性。宰相没有了,却有了有其名无其实的内阁大学士。任用太监帮忙批阅奏章竹简的权益也逐渐制度化,乃至产生了专门从小培养秉笔太监的学校。这两者差不多就这样代替了宰相的职能。加上长时间在文官系统中凝固起来的“祖制”和“成宪”。让本来一度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集权朝代之一的明朝,反而出现了接近君主立宪般有力的君权制约。正如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所说的那样(虽然黄仁宇先生本人将古代中国视为专*制),尽管他认为“当一个国家尚不能用数目字管理时,君主立宪不可能成为事实”,可是他也承认“独*裁制也有它力之所不能及的地方。当日北京的朝廷……绝不可让皇帝尽量地发展其人身的权力。虽说在理论上讲,这种权力并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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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2: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042A938C.gif

小板凳兒排一排
俺從沙洲走出來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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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6: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封建专*制?君权至高无上(含皇亲戚国),权力分封寄生,百姓无普遍的生存、参政及文化等方面法律地位。这样的国家机器已运转了三千年。即便是相对开明的唐朝,中书省的监督地位从未独*立于王权之外,各中央及地方官吏莫不由王权操控,至于文化领域,其纲政理论一脉守成,不容外道文化,包括少数民族及地方文化。其“避讳”制度可谓立竿见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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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启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2-3 16: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6# 高老夫子

这位作者的知识是丰富的,脑子是昏昏的,客观危害是严重的……主要体现在维护世袭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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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6: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君:高老夫子只是個寫歷史派高規格V 2.0的复讀機而已,他所重複的不是他的觀點,還是屬於善意調侃的機器而已!


理解萬歲!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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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不知道高夫子是否同意此文?

如果同意此文,那么所有历史责任可是都要儒教来背的呀。
因为此文否定了君主专权的可能。。儒教不能以被*迫自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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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9: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不由衷吧?
你是想保儒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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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9: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谁能不光说结论,而是有理有据的把我转的的这篇文章驳倒,或其中某一个观点驳倒,这才是本事。

但到目前为止,很失望,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文章。{: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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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夫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 19: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儒教有什么不好,儒教在中国传承了两千年,以儒学为正统的中华文化不是仍然充满活力吗?

现在批儒家的,言论大都偏激而苍白无力,也是很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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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启正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2-3 21: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不由衷吧?
你是想保儒教。。
青牛 发表于 2011-12-3 19:06


我要保谁?
在下直心而言,我保道统,谁有道统我保谁。
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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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信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12-4 0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13# 高老夫子

正如金宇飞在讨论社会“价值观”时所言:

“资本主义的提法本来就不对。当初老马是为了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才提出资本主义的概念。但从今天的世界来看,其实并没有什么是资本主义,也没有什么是社会主义,更没有什么是共*产主义。因为那些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其社会主义的成分或特征,已经比号称是社会主义的国家还多。”

这样的观点也适用于民*主、专*制的论述。西方哲学的传统喜欢分类、定义,这种逻辑分析的习惯有利于科学研究理论推导,但缺点是往往回用不了实际。

要民*主还是坚持专*制并不重要,重要的事做到民生,更重要的是如何摆脱西方的围攻——前一点当权者束手无策,后一点学者们还是猪脑袋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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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0: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夫子这个帖子转的非常好,炎黄春秋非常需要这样的帖子及由这样的帖子带来的良性讨论,在观点的激烈碰撞中,我们每个人都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和不断进步,这也是历史文化讨论的要义所在。
    但是关于历史文化讨论,我觉得我们应该坚持几点原则:一是不要“本本主义”,历史文化是变化的、发展的,是活生生的社会生活现实,我们讨论历史文化,应该看看他是不是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下他是不是达到了尽量的最好,而不是上来就把历史文化往后世的学说系统去套。一遇到问题,就先弄什么符不符合马主义理论,符不符合康德黑格尔的哲学,符不符合儒家传统,却忘记了最大的符合其实是符不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再好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理论,对原始部落人来说,有多大的意义和可执行性?
    二是不要宗派主义,帽子主义,动不动就是你是某某教*徒,你说的是某教教义,不和你争论。许多人非要社会去适应他那套学说系统,而不是让学术系统去服务社会,否则就扣帽子。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试想,你这样的行为,如何让你支持的学说去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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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8: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总管亲自上阵,励精图治,我辈齐心力行.史海虽浩瀚,但总有一些铁律不能翻案,比如封建社会是否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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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23: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浑沌道长 于 2011-12-7 23:14 编辑

把“专*制”定义为一个人的作为,那么希特勒也不“专*制”。

请问帖主,大臣们是由谁来钦点的?

唐师,您说得对,这人知得多,解得少。别有用心,或脑袋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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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7: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儒家应该喜欢这条。
但是,同样存在非儒,其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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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7: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喜欢把我们的儒学给老美,换老美的科技与金融体系(偷着乐){: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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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0: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专*制”定义为一个人的作为,那么希特勒也不“专*制”。

请问帖主,大臣们是由谁来钦点的?

唐师,您说得对,这人知得多,解得少。别有用心,或脑袋浆糊。
浑沌道长 发表于 2011-12-7 23:04


大臣钦点是不是就代表专*制?
美国的那些部长又是谁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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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2: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臣钦点是不是就代表专*制?
美国的那些部长又是谁确定的?
浪花 发表于 2011-12-8 10:08


人民钦点管家婆,管家婆钦点自己能用的人。。。。。。。。这是美国。所以美国人是自己的主人。

天(上帝、暴力、环境中的既得利益者)钦点皇上,皇上钦点大臣。。。。。。。。。这是中国。所以中国人是“天”生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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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6 12: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与专*制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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