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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尚书﹒大禹谟》“谷”与“五行”的关系【中国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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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6: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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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的观念起源很早,至迟在上古三代就已经形成,但从物质转化为功能属性颇费一番周折,后世文字断句及臆解“谷”字之误是问题的源头。
    今人对《尚书﹒大禹谟》文字无不作如下断句:
    [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
  并大致作如下臆解:
    [禹说:“啊!帝要深念呀!帝德应当使政*治美好,政*治在于养民。六种物质:水、火、金、木、土、谷,应当治理;正德、利用、厚生三件利民的事应当配合。这九件事应当理顺,九事理顺了应当歌颂。又用休庆规劝人民,用威罚监督人民,用九歌勉励人民,人民就可以顺从而政事就不会败坏了。”]
臆解者本意是:把“谷”与前“五行”并列为“六行”,是为了照顾“正德、利用、厚生三件事”,六加三才可凑成后文紧跟的“九功、九叙、九歌”之“九”。
    为了自圆其说,臆解者又曰:[大禹说的是水、火、金、木、土、谷,可他的儿子夏启为什么硬要去掉一个“谷”字呢?《史记•周本纪》对此有个很清楚的答案:“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
      引经据典的张冠李戴是一种文渎行为。
    首先我们认为,《大禹谟》“水、火、金、木、土”与“谷”并非并列概念,不能称为“六物”,这已为以后的《甘誓》言“五行”、《洪范》言“五行”为“九畴”之一所确认。《洪范》成书虽晚于《大禹谟》,但“九畴”产生于禹之父鲧时代。
    其次,上文所引《大禹谟》文,背景在追溯舜帝时代,与《洪范》“九畴”鲧为同一时代(鲧为舜臣),二者同为“五行”,从未涉及“六行”。
    再次,“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应断句为“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意思是“五种物质属性:水、火、金、木、土,如泉出谷地可以修用,规范于德政、有利而能用、宽厚可以生。”
    有了以上正本清源的理解,接下去的行文是继续发挥“五行”的功能:“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 意思是:(如泉出谷地)穷究心力可以使国家秩序安宁,从而可以歌*功*颂*德。用、休之规可以劝导人民,使人民的敬畏之心得以镇守,劝导人民穷究(五行)以歌*功*颂*德而不使之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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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16: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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