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79|回复: 2

[中国网采用]自然和谐之道 漫谈中华礼乐文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8 11: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古越中兴 于 2012-4-28 09:34 编辑

一、“礼乐”原义与调和
    《礼记》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意思是说:乐,代表了天地万物最和畅的势态;礼,代表了天地万物最有秩序的情态。能获得和畅,万物自然孳生化育,各含其宜;能拥有秩序,万物所以井然有别,各得其所。   
    秩序与和谐是礼乐文明的主旨。《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是说乐的作用在于协调上下,礼的作用在于区别次序。礼和乐虽有形式、功用上的不同,但却是相辅相成的。在远古传统中,“礼”即人文,是涵盖一切,包括“乐”在内的。到了周代,礼、乐虽各有制度,但是“乐”毕竟仍是礼制的一个方面,“乐”的“和”也是为实现“礼”而辅助、服从于“礼”的。《乐记》说人受外物的引诱会丧失天性,产生贪婪、残暴、欺诈等邪念,于是先王制礼乐,用以调节人心。“礼节民心,乐和民声”,就是用“乐”之“和”,弥合“礼”之分所造成的心理差距。 “礼”、“乐”相提并论,就是因二者结合,能起到平衡与调和的作用。
     二、“礼”“乐”源于天地和仪
    《礼记》又曰:“乐由天作,礼以地制。”,乐是取象于天时循环变化规律而作,礼则取法于大地的卑高以陈,生养万物各有所宜的根本而制。在此古人洞彻了天地万物的“和而不同” :天地间阴阳和顺,万物得以孳生;万物虽各不相同,但等差有序,共同繁荣。敬天的古人,在对天地万物的敬畏与谦卑心态中看到了这种天地万物虽千差万别,却有秩序而和谐的原则,因此“人法地,地法天”而制定了“礼”与“乐”。
    三、“礼”“乐”的本体功能   
   《礼记》认为,“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和谐而不混乱,是乐内在精神的恪守;让人欣喜有欢爱,是乐价值功能的彰显。中正无邪,是礼的本质;庄重恭顺,是礼的职能。
    使不同阶层的人,共同保有中正平和,绝无偏邪的思想,这就是礼在本质上的要求。
    使人人经常注意外表的端庄诚敬,谦恭顺从,这就是礼仪在形式上的要求。
    使各种不同的物类,在极为和畅的气氛之下,共存共荣,不会发生彼此侵害的事,这就是音乐诱导民智,使人人喜悦欢乐、相互亲爱,达到教化目标的内在作用。
   “乐”也有陶冶情操,移风易俗的功用。《乐记》曰:“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孝经》也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乐教有陶冶心性,使人快乐安宁,生命长久之功。
    因此“乐”的最高境界就是“性情的调和”。这样的音乐,一定是能让人心境宁静平和。
    四、“礼”“乐”的人事作用
   “礼”的重要作用在于规范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关系。礼使人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适当的等差节度,懂得尊敬和谦让;使人区别事物或行为的是非,懂得什么是该做和不该做的。“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正义。
   “乐”的社会作用重在和谐精神,“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所不能免也。”指出“乐”是协调世间万物的纲纪,它的作用是使人们各安其位,和谐相处。
    五、“礼”“乐”的道德规范
   “礼”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向善和自律。
   《论语•为政》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因此,礼乐文明更强调通过礼教,使社会规则内化为人的内心尺度,通过知礼、守礼,达到社会和谐的境界。
   《论语•学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既强调了“和为贵”的愿望,又指出“和”不能单纯为和而和,不能是无原则的和,这个原则就是守礼。在彼此遵守社会秩序的情况下达到和谐,才是最美的境界。
    社会没有秩序,就会陷入混乱;没有和谐,人心就会涣散。礼乐的教化在于提升内在的道德修养,而道德意识是一种自省行为,这种改变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自觉。而任何强制性制裁都是一种惩治干预;这种惩罚虽可使人心存畏惧,小心规范自己的行为,却难以达成主观上的道德自律;一旦离开这种惩治的视线,还会放纵自己的行为的。
    礼乐施教,人人自觉,社会长治久安,自然和谐之道。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分享到: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8 20: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客曰﹕《易經》是中華文明的源頭,代表了人類最高的智慧。《易》既然為群經之祖,那么禮教和樂教起源于《易》,也是無可置疑的。

答曰﹕說周易是需要註意到它有經﹑傳兩個部份。《易經》原為卜筮之書。它的目的是溝通此在世界與他在世界。換句說話講是神人對話之工具。《易傳》不單是為解釋經文而作。它是同時具有對《易經》作哲學性詮釋之作用。《易經》是中國各思想家(即所謂子)均可共有﹐但《易傳》則必定是出自儒家。故此禮樂思想洋溢于《易傳》也是在所當然了。

客曰﹕  《易傳 系辭上》:“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禮記樂記》:“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气上齊,天气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答曰﹕《樂記》是記即筆記或讀書心得故此對《易傳》的話語作哲學性詮釋是可以接受的。比較上面兩段文字則不難看到其關鍵語是在于“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與“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

《易傳》講“吉凶生矣”(與鬼神有關)是純從天道之角度來講。此是絕對客觀之說法。《樂記》講“則性命不同矣”是從主體之角度為說。從主體說禮樂是極其自然與順理成章的工夫境界論之說法。《樂記》之所記者即是此性命不同之心得矣。

客曰﹕這兩段文字有相似之處,《易傳》為孔子所作,《禮記》相傳為七十子所作。“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 《禮記樂記》的作者把禮的根源追溯到“天尊地卑”,所謂“大禮与天地同節”;樂則是天地相交,陰陽相摩,所謂“大樂与天地同和”,這顯然是受到了易傳的影響。

答曰﹕其實《易傳》不必定要為孔子所作﹐比如牟先生就認為《易傳》是晚于《論語》與《孟子》而約莫于《中庸》成書時間較相近。故他以論孟庸易為順序除了是依據仁﹑ 心﹑性與天道這些先秦儒家重要的觀念之發展外也是同是關顧到此四部作品之可能成書時代之歷史確切性。《樂記》是讀書心得故極有可能是因其作者讀了《易傳》有感而發之文章。這亦沒有甚麼大不了。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4-28 09: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