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们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绿帽子”,却做梦也想着整顶“乌纱帽”,哪怕是个村官也好歹是顶“乌纱”。“绿帽子”与“乌纱帽”这两顶特殊的“帽子”,对中国男人来说无疑是一悲一喜。说到这两顶“帽子”的来龙去脉,则各有一段让人饶有兴趣的史话。
“绿帽子”的演变过程长达两千年,“乌纱帽”则起源自南朝刘宋年间(另有说东晋时宫中就开始流行)。有意思的是这两顶“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后“定型”,成为两个具有特殊含义的词。
秦汉时期规定犯人穿一种特制的衣服,称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汉书·刑法志》有载“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可见至迟在汉代“赭衣”已为罪犯的代称。唐宋时期,视碧青绿诸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闻见录》),并根据情节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诏规定:“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同时还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让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道中间行走,只准在左右两边“靠边走”。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明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有载:“宅眷尽为瞠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乌龟*头是绿色的,于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们又戏称那些戴绿头巾的男子为“乌龟*头”,使那顶“绿帽子”与“乌龟”、“王八”画上了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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