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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伏羲女娲兄妹通婚谈传说与历史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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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3: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伏羲,又名牺皇、伏戏,是中国神话中人类的始祖, 他教民结网,从事渔猎畜物,并创制八卦。
      女娲,也是人类的始祖,是伏羲的妹妹。她炼石补天,地得以万物生化;创婚姻制度,人类得以繁育;制笙簧的乐器,寓教于乐。
      传说中天降洪水,兄妹俩爬进一个大葫芦里,躲过了劫难,然后兄妹结婚,繁衍了人类。在唐末李元的《独异志》中记载最详:“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河南唐河出土的汉画石上,有一幅伏羲女娲图,其前均有两朵烟,象征着夫妻可以结合。
     还有的汉墓画像石上的伏羲女娲像,多做交尾状。将伏羲画成鳞身,将女娲画成蛇躯。把他们比喻成*人格化的蛇神和女神。有的汉画石上的伏羲和女娲分别手捧着太阳和月亮,意为伏羲是太阳神,是阳精;女娲是月亮神,是阴精;取义阳光雨露滋育着万物生长。
     为什么在中国远古时兄妹可以通婚呢?这就要从人类最原始的婚姻状态说起。人类最初是没有婚姻和家庭观念的。最初人类的两性关系是杂乱的,随着古人采集、狩猎经济的发展,古人们在劳动中开始按照男女、年龄进行分工,他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进步。父母开始不愿与自己的子女发生两性关系,最后人类终于排斥了杂乱的两性关系,发展成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又称血缘家庭或血缘公社。它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部通婚的集团。在这里面开始不许祖辈与少辈之间、双亲与子女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而却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据人类学家考证,我国陕西蓝田人*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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