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207|回复: 4

文人相轻,苏王犹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4 12: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宋朝时期二位著名的政*治家及才子苏东坡与王安石,因为在朝辅政观念与意识形态及文学风格竭然不同,导致个人是非恩怨不断,所谓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好在历史是后人的主编,总结而来的观点是,在文学成就上苏东坡遥遥领先,在政体改治上王安石犹领风*骚。
    嘉佑六年(1061),二十六岁的苏东坡参加制举,王安石以知制诰的身份出任考官。苏东坡在制策中全面地提出了自己对朝政的看法,众考官都欣赏东坡的“文义灿然”,将其列为高第。王安石却认为苏东坡的许多观点,与自己两年前向仁宗所上的万言书意见相反,因而斥责苏东坡之文“全类战国文章”,这就是二人的初次交锋。
    苏东坡入仕后,对王安石好为大言诡论的行为非常不满,曾在对刘敞的祭文中予以讥刺。而且,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当中,时任监官诰院(官诰院,指主管颁发官吏凭证文书的机关)的苏东坡,曾是最激烈的一个,因此王安石的新法改*革每推进一步,苏东坡都要写诗文讥讽并力加阻碍。
    为此,王安石十分恼怒,把苏东坡视为隐然的强敌,必欲把他逐出朝廷而后快,苏东坡也因此备受变法派的打击排挤。
    熙宁二年(1069),苏东坡上疏论贡举之法不当轻改,神宗非常重视,当天就予接见,然后又想让苏东坡修中书条例,王安石竭力阻拦,并力荐吕惠卿。同年,苏东坡为国子监举人考官,策题以历史上君主独断或兴亡之事为问,王安石大为不悦。
    神宗又想让东坡修起居注,王安石却说东坡不是“可奖之人”。王安石还多次劝神宗贬黜东坡,神宗未听,王安石就说对待东坡必须像调教“恶马”那样,“减刍秣,加笞扑,使其服贴乃可用”。
    为此,二人见面常常相互挖苦、贬低。一次,两人来到一片碑林,发现一处石碑有点倾斜,王安石便说:“此碑东坡想歪!”苏东坡当即反唇相讥道:“当初安石不正!”
    还有一次,因苏东坡曾写过《进策》二十五篇而力倡改*革,所以王安石升任宰相后,想请苏东坡协助自己,于是抱着一线希望亲自拜访苏东坡。当时,苏东坡的书房内已有几名青年学者,在阅读讨论一书,而王安石知道他们所议的正是自己的大作《字说》后非常高兴,就说:“这是老夫为补救许公(汉代文字学家许慎)《说文解字》的不足而写。例如‘坡’、‘笃’两字,明明是会意,许公竟解作形声。我认为‘坡’者,土之皮也;‘笃’者,以竹鞭马也……”
    苏东坡反问道:“按这说法,那么‘滑’字乃水之骨也。有谁听过水有骨头的呢?还有‘笑’字,岂不成了以竹鞭犬了吗?”王安石听后心中不快,又解释到:“‘鲵’字从鱼从儿,合为鱼子。四马为驷,天虫为蚕。古人制字,并非没有意义的。”
    苏东坡听后则说:“鸠字九鸟,你可知道有何典故?”王安石信以为真,欣然请教。苏东坡得意地笑道:“《诗经》上说:‘鸣鸠在桑,其子七兮’……。”王安石不解地问:“那分明只有七只鸟,怎能说是‘九鸟’呢?”苏东坡不紧不慢地回答道:“七只小鸟加上它们的爹娘,不就是‘九鸟’吗?”如此玩笑使得王安石十分尴尬,更加讨厌苏东坡的轻薄而拂袖离去。
     从辅政思想上相互排斥发展到卖弄学问调侃对方,其中既是笑谈更有教训。
     一次苏东坡去拜访王安石,恰逢王安石睡觉,苏东坡见书桌上有两句未完的诗稿,是王安石的《咏菊》诗:“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苏东坡认为这菊花都是最后会焦干枯烂,并不落瓣。于是依韵续诗两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后苏东坡被贬黄州时,看到秋风中吹落的满地菊花才明白是自己才疏学浅。
    另有一次,苏东坡被贬海南时,王安石为其饯行,其诗赋中有:“明月当空叫,五狗卧花心”两句。苏东坡却随手改成:“明月当空照,五狗卧花阴”。但苏东坡到海南儋州时才发现,当地有一种叫“明月”的鸟,和一种叫“五狗卧”的花,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拿无知当有知了……。
    苏东坡和王安石虽相互排斥、相互贬低,但其争斗却远远没有到达你死我活的程度。随着时光的流逝,苏、王二人似乎从漫漫岁月中悟出了曾经及其强烈的显示心和嫉妒心是造成二人相互争斗的主要原因,到头来名利早已随烟而去,于是双方都有了忏悔当初而赏识对方才华之心。
    王安石被罢相后,大为赞赏苏东坡所撰的《表忠观碑》,又曾兴致勃勃地次韵苏东坡在密州所写的“尖叉韵”雪诗。王安石认为苏东坡是盖世英才,一代忠臣。当苏东坡遭遇乌台诗案被定罪候斩,性命危在旦夕,当时满朝官员除了其弟苏辙之外,再无一人敢为苏东坡求情,生怕连累了自己。
    王安石听说后从江宁上书神宗道:“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对苏东坡得以免死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苏东坡对王安石的文章、学问及超人见解、办事果断等,非常佩服,曾称王安石所撰的《英宗实录》为本朝史书中写得最好的。
    元丰三年(1084年),苏东坡途经江宁,深为《字说》一事当面讥笑王安石而感到内疚,于是专程拜访王安石以消除多年的隔阂。已经下野闲居的王安石,听说东坡到了江宁后,也是马上披蓑衣戴斗笠,骑一头瘦驴,风尘仆仆地赶到渡口去会苏东坡。
    交谈中,苏东坡对朝廷接连用兵和屡兴大狱的措施表示不满,认为“大兵大狱”是汉、唐灭亡的前兆,并劝王安石出面阻止。王安石说那都是吕惠卿主政的结果,自己已不在位,不便干预。
    东坡又说:“‘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这只是事君的常礼,而皇上待你以非常之礼,你岂能以常礼来报答皇上?”王安石顿时激动起来,厉声说:“我一定要说!”但他马上叮嘱东坡不可泄漏此话,原来他对吕惠卿的倾轧心有余悸。
    随后,两人又谈论诗文,苏东坡手书近作相赠,王安石意犹未足,也自诵其诗,请苏东坡书写后留给自己作纪念。苏东坡称赞王安石的“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二句有《楚辞》句法,王安石欣然认可。
    王安石问苏东坡,他的雪诗中“冻合玉楼寒起粟,光摇银海眩生花”二句是否用了道藏中的典故,苏东坡笑以颔之。
     苏东坡在江宁数日,两人多次作诗唱和,苏东坡游蒋山的诗中有:“峰多巧障日,江远欲浮天”二句,王安石大为赞赏并叹息说:“老夫平生作诗,无此二句!”王安石送走苏东坡后对人说:“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两位觉悟了的文化巨人,终于消除了彼此间的敌意。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分享到: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2: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在王安石新法被废之后,朝廷一度想重用当初反对新法的苏东坡,苏东坡却站出来反对“尽废新法”,而是主张吸收新法中合理的成分,在执行面加以改进,从而造福百姓,但是当权者因此把苏东坡划归变法一派,苏东坡仍然坚持己见,从而导致苏东坡再一次被贬。这就是“士之争”与“士之友谊”。
其根本原因在于两人的分歧只是政*治理念和文学理念的差异,并非人品和终极理想上的差异,自然可以捐弃前嫌,成就一段佳话。但是苏东坡与吕惠卿有可能和解吗?显然不能,如果和解了那就成同流合污了。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14: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在谈诗论经方面,二人是吹拉有度,其内心是各自仰慕对方饱读诗文而爱戴有加,王文风踏实,求真崇理,崇尚理性;苏则胸有万卷,笔无点尘,文词清透,落笔超逸。
而人物性格则趋同有嘉,疾恶如仇,勇于开拓,豪迈气概使然而能惺惺惜惺惺。
而政见的迥然不同,导致心术不正之吕惠卿趁虚而入,司马光谏帝曰:“惠卿诚文学辨慧,然用心不正,愿陛下徐察之。”。
纵观二人最终的悲观收场,所谓封建政*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本质意义下的狐死兔悲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5 10: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中关于宋时学派以及一些现象的分析,涉及到主题中的一些,或许对大家有一些借鉴意义。
       个人感觉,文学家永远不能等同于政*治者,而不幸的时是,由于文学的广泛流传,往往成了文学的主导舆*论,政*治问题被文化的现象,而文学注重的方面,却往往与政*治背道而驰。后人对苏王不同评价,或多异议,这方面的原因应该很大。后人多关注于文学中的绚丽词句,而事实到底是否如此,没有几个人去关注了。


-------------------------------------------------------------------------------------
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

熙宁、元祐新旧党争后面带有南北地域关系,而元祐北方诸君子洛、蜀、朔三派分*裂,【洛,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以刘挚、王严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尤众。至绍圣初,同以元祐党窜领海外。】后面也带有政*治意见之不同。
其中洛派【中原派。】所抱政见,大体上颇有与王安石相近处。他们都有主张将当时朝政徹底改*革。
程颢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即力劝神宗勿因一时反对而灰其改*革之气。其十事中重要者如论帝王必立师傅,及井田、学校、兵归于农,及吏胥用士人等,皆与王安石议论相合。

他们对政*治上最主要的理论,是有名的所谓“王霸之辨”。
大抵唐、虞、三代是“王道”,秦、汉、隋、唐是“霸道”。他们主张将唐、虞、三代来换却秦、汉、隋、唐。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越次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曰:“先择术。”神宗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至要、至易,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

其实所谓唐、虞、三代,只是他们理想的寄託。他们的政*治见解,可以称之为“经术派”,或“理想派”。他们主张将理想来徹底改造现实,而古代经籍,则为他们理想辩护之根据。
同时关中张载与洛阳二程相呼应,其政*治理想,亦大体相似。谓:“周礼必可行于后世。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chī)一人而定。”尝欲买田一方,尽为数井,以推明先王之遗法,未就而卒。又谓:“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此即安石所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之意。】以吕公著荐得召见,问治道,曰:“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神宗大悦。然张氏主复封建、世臣、宗法,此皆泥古太深;若施之政事,当较安石更为迂阔。

其先程颢本助安石。【熙宁二年,安石遣刘彝等八人察农田水利,其中即有程颢。】
安石因廷臣反对乞退,程颢等尚想法挽留。【事在熙宁三年二月。安石复视事,颢等乃私相贺,见长编记事本末卷六十八。】
最后程颢终与安石分手,则因安石偏执,不惜与举朝老成破裂之故。【言论已见前引。】
程颢尝言:“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人材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此乃洛学与安石根本相异处。【二程尝谓:“介甫拒绝言路,进用柔佞之人,使之奉行新法。今则是他已去,不知却留下害事。”又曰:“王氏之教,靡然而同,是莫大之患也。天下弊事一日而可革,若众心既定,风俗已成,其何可遽(jù)改?”又曰:“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

至于论及识见,尚谓安石“高于世俗”。【程颢云:“介父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故洛派于元祐排斥新政,并不完全赞成。
上蔡语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曰:‘切未可。’”又伊川曰:‘今日之祸,亦是元祐做成。’又曰:‘至如青苗,且放过,又是何妨。’伊川十八岁上仁宗书,谓应时而出,自比诸葛;及后应聘为哲宗讲官,则自讲读之外无他说;可见程氏在元祐时,并不能大张其学。当时谓:“伊川与君实语,终日无一句相合。明道与语,直是道得下。”盖二程论学本与温公不同,惟明道性气较和易温粹耳。

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洛。】而一重经验。【朔。】一主徹底改*革,【洛。】而一则主逐步改良。【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 】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é)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
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陶山集卷十一。】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
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
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

又一为蜀派。【西南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轼、辙。】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西台集。】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刘挚立论亦略似。】似较苏辨更为就实。
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
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的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此层所以与洛学异。】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此层所以与朔学异。】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评分

参与人数 1名望 +18 銀子 +30 收起 理由
古越中兴 + 18 + 30 好有针对性的资料.

查看全部评分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5 10: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国史大纲中整章的内容,大家有兴趣的话也可以看看。看过这些东西之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轻下结论?

--------------------------------------------------------------------------------------------------------------

第三十二章 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庆历熙宁之变法】

一、学术思想之新曙光

宋朝养士经历百年之久,终于要收到他的成效。
宋朝对士大夫,并不能有教育指导的能力,只能妪姁(xū)涵育,让他们自己发荣滋长,这是一件费时而没把握的事。

在真宗时,宋朝文教算是培养到相当程度了,然而一旦强敌侵凌,则相率主张迁都。和约签定后,又诱导皇帝来做封禅巡狩的勾当。说是“欲假以动敌人之听闻,而潜销其窥伺之心”。

那时的文学,只是有名的所谓“西昆体”,汲晚唐、五代之余润。那时的政*治,最高不过养尊持重,无动为大,敷衍场面捱日子。【如李沆(hang)等。吕东莱谓:“自李文靖抑四方言利害之奏,所以积而为庆历、皇佑之绥势也。”】那时稍稍带有教育和思想意味的,只在出世的和尚们,乃至求长生的道士们那里。

士大夫中间,最为举世推重的,便有一些所谓隐士,【如陈抟、种放、魏野、林逋之流。】居然在读书人中而能无意于做官。
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茁。
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并不是望进士及第和做官。范仲淹为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他提出两句最有名的口号来,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那时士大夫社会中一种自觉精神之最好的榜样。

范仲淹并不是一个贵族,【仲淹乃唐宰相范履冰之后,然至仲淹时已微。其父早死,母改嫁。仲淹随母易姓朱,后复宗姓范。】亦未经国家有意识的教养,他只在和尚寺里自己读书。【当时读书人*大半到佛寺、道院中去,因国家并无正式教育机关,私人亦极少从事讲学,无师弟*子之传授。】
在“断虀画粥”的苦况下,而感到一种应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这显然是一种精神上的自觉。然而这并不是范仲淹个人的精神无端感觉到此,这已是一种时代的精神,早已隐藏在同时人的心中,而为范仲淹正式呼唤出来。【此即是范仲淹之伟大处。】
范仲淹曾至睢阳书院,书院源于戚同文。同文幼孤,邑人杨悫(què)教授生徒,同文日过其学舍,得受学。时当五代晋末丧乱,绝意禄仕,且思见混一,因名同文。悫依将军赵直。悫卒,直为同文筑室聚徒,请益者千里而至,登第者五十六人,皆践台阁。惟仲淹已不及见。【仲淹生太宗端拱二年。】
仲淹读书处为山东长白山之醴泉寺。真宗祥符三年睢阳应天书院赐额成立,翌年仲淹至书院。是时仲淹年二十三,戚同文已先卒矣。【据史,戚长子维,为随州书*记,戚就养而卒,年七十三。书院复建于曹诚。宋史、宋元学案谓范依同文学,误也。】
惟仲淹之在睢阳,其精神上当有得于同文之感发者甚多。史称同文纯质尚信义,人有丧,力拯济之,宗族同里贫乏者,周给之,冬月解衣裘与寒者。不积财,不营居室,终身不仕,以教育后进为务,而有志于天下之混一。其为人意趣志行如此。仲淹亦幼孤力学,而以天下为己任。其后贵显,为宗族建义庄,恤贫乐施,盖亦近同文之遗风,而规模益恢宏耳。

在仲淹同时,尚有有名的学者胡瑗,偕孙复两人,在泰山一个道院中读书。【唐为栖真观,周朴居之,后为普照寺。】
相传胡瑗接家信,【胡,江苏如皋人。】苟有“平安”二宇,即投之山涧,不复启视。如此苦学十年,终于得到他精神上的【内心方面的。】自信而回去。这都是在时代精神的需要下,并不需师承而特达自兴的。

胡瑗投书涧畔的十年,和范仲淹僧寺里“断虀画粥”的日常生活,【日作粥一器,分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虀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是者三年。】无疑的在他们内心深处,同样存着一种深厚伟大的活动与变化。他们一个是北宋政*治上的模范宰相,【范。】一个是北宋公私学校里的模范教师。【胡。】北宋的学术和政*治,终于在此后起了绝大的波澜。

与胡、范同时前后,新思想、新精神蓬勃四起。
他们开始高唱华夷之防。【这是五胡北朝以来,直到唐人,不很看重的一件事。】又盛唱拥戴中央。【这是唐代安史乱后两百年来急需提出矫正时弊的一个态度。宋朝王室,只能在政制上稍稍集权中央,至于理论思想上正式的提倡,使人从内心感到中央统一之必需与其尊严,则有待于他们。】他们重新抬出孔子儒学来矫正现实。【他们极崇春秋,为“尊王攘夷论”之拥护与发挥。最著如孙复。】他们用明白朴质的古文,【即唐韩愈所倡“文以载道”,即文道一贯之理论,】来推*翻当时的文体。【最著如柳开、石介,乃至欧阳修。】他们因此辟佛老,【如石介、欧阳修。】尊儒学,尊六经。【他们多推崇易经,来演绎他们的哲理思想。】

他们在政制上,几乎全体有一种革新的要求。他们更进一步看不起唐代,【连带而及于汉。】而大呼三代上古。【三代上古是他们的理想。根据此种理想来批评汉、唐之现实。】他们说唐代乱日多,治日少。他们在私生活方面,亦表现出一种严肃的制节谨度,【适应于那时的社会经济,以及他们的身世,与唐代贵族气氛之极度豪华者不同。】而又带有一种宗教狂的意味,【非此不足有“以天下为己任”之自觉精神。】

与唐代的士大夫恰恰走上相反的路径,而互相映照。【他们对于唐人,只看得起韩愈,而终于连韩愈也觉得不够,因此想到隋末唐初的文中子王通。】因此他们虽则终于要发挥到政*治社会的实现问题上来,而他们的精神,要不失为含有一种哲理的或纯学术的意味。【范仲淹至陕,张载年十八,慨然有志功名,上书谒,言军事。范知其远器,责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手授以中庸一编。又按:太宗淳化三年,诏刻礼记儒行篇赐近臣,及京朝官受任于外者,并以赐进士孙何等。真宗天圣五年,赐进士王尧臣以下中庸,八年赐进士王拱辰以下大学,后登第者必赐二书及儒行篇。是此诸篇本为当时所重,故仲淹亦以赐张。下至程、张辈,此诸篇乃发挥益臻精妙。】

所以唐人在政*治上表现的是“事功”,【比乃贵族学者之意态。即贵族传统家教,大抵不过保泰持盈,传世永福,而仍不脱事功的意味。】而他们则要把事功消融于学术里,说成一种“义理”。【此乃平民学者之精神。彼辈要出来转移世道,而不为世道所转移。虽亦不离事功,却不纯从事功出发。】“尊王”与“明道”,遂为他们当时学术之两骨干。【尊王明道,即宋学之内圣外王。一进一退,在朝在野,均在此两点着眼。】

宋朝王室久已渴望着一个文治势力来助成他的统治,终于有一辈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出来,带着宗教性的热忱,要求对此现实世界,大展抱负。于是上下呼应,宋朝的变法运动,遂如风起浪涌般不可遏抑。

又按:春秋末,孔子自由讲学,儒家兴起。下逮战国,百家竞兴,游士声势,递增递盛。一面加速了古代封建统治阶层之崩溃,一面促成了秦、汉以下统一大运之开始。
中国四民社会以知识分子“士”的一阶层为之领导之基础于以奠定,是为中国史上士阶层活动之第一期。
两汉农村儒学,创设了此下文治政府的传统,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二期。
魏 晋 南北朝下迄隋 唐,八百年间,士族门第禅续不辍,而成为士的新贵族,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三期。
晚唐门第衰落,五代长期黑暗,以迄宋代而有士阶层之新觉醒。此下之士,皆由科举发迹,进而出仕,退而为师,其本身都系一白衣、一秀才。下历元、明、清一千年不改,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四期。
此四期,士之本身地位及其活动内容与其对外态势各不同,而中国历史演进,亦随之而有种种之不同。亦可谓中国史之演进,乃由士之一阶层为之主持与领导。此为治中国史者所必当注意之一要项。

二、庆历变政

由于当时士阶层之觉醒,而促起了在朝的变法运动。
宋朝变法,前后共有两次。一在仁宗庆历时,范仲淹为相。一在神宗熙宁时,王安石为相。

仁宗正值辽 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的时候,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面。【由韩琦所荐,在陕与韩共事。】迨(dài)夏事稍缓,范仲淹、韩琦、富弼同时为相。仁宗屡次催他们条陈改*革政*治的意见。【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是韩、范等虽有改*革政*治之大志,而审慎回翔,末敢轻举。】一日特开天章阁,召对赐坐。【此于宋为殊礼矣。】给笔札,使当面疏奏。仲淹等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可见宋朝变法,亦由王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于范仲淹亦然。(时韩琦不在朝。)】

范仲淹因此提出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这是有名的所谓十事疏。
一、明黜陟。二、抑侥幸。三、精贡举。【兴学校,黜词赋,已先王安石言之。】四、择官长。五、均公田。【此条注重州县职田之均配,使地方官皆得以厚俸尽其职责。】六、厚农桑。七、修戎备。【此条主于近畿召募壮丁,仿唐府兵制行之。】八、减徭役。【此条侧重在并省县邑,则公人可归农,徭役可省。特举京西言之,次及大名,与王安石免役用意稍不同。】九、覃(tán)恩信。十、重命令。
范仲淹的十事,大致可分三项。前五事属于澄清吏治。【前一、二项从消极方面说,三、四、五三项就积极方面说。】后三事属于富强的问题。【第六项主求富,第七项主求强,第八项则为消极的减政主义。】最后两项,系属前八项之运用。信赏必罚,为使法必行之法。【韩琦陈八事在前。一、选将帅,二、明按察,三、丰财利,四、抑侥幸,五、进有能,六、退不才,七、去冗食之人,八、谨入官之路。大体主张与范相似。】仲淹的意见,大致是欲求对外,先整理内部。欲求强兵,先务富民。而欲行富民之政,则先从澄清吏治下手。
仲淹在敷陈十事前有一冒头,说:“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盗贼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将此与下陈十事,先后次序比观,其意显然。

要澄清吏治,治标的先务是明黜陟,抑侥幸,让贤能者上升,不肖者下退。
“明黜陟”是针对当时“磨勘”的制度而发。
仲淹说:“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假如庶僚中有一贤于众者,理一郡县,领一务局,思兴利去害,众皆指为生事,必嫉沮非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故不肖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按:磨勘始祥符后。】

“抑侥幸”是针对当时“任荫”的制度而发。
仲淹云:“真宗皇帝恩意渐广,大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子充京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

“精贡举”,最为根本之事,一时难见成效。
仲淹主罢“糊名”,参考履行。【糊名制始太宗淳化三年,自是科场规制日趋严密。然其弊则在仅凭一日文字之短长,而无从稽考其人平日之行义。】进士先策论,后诗赋。诸科取兼通经义者。而尤要在兴学校。时诏州县立学,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试。

“择官长”,则从选各路监司官【按察使,由转运使兼。】下手,让每路的按察使来甄别各该路的官吏。
仲淹选监司,取班薄,视不才者一笔勾之。富弼曰:“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悉罢之。遂委各路按察使自择知州,知州择知县,不任事者悉罢。

仁宗对仲淹十事全部的接受了,【独仲淹主复府兵(第七项),以朝臣不赞同而止。】然而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暗潮明浪,层叠打来。不到一年,仲淹只得仓皇乞身而去。【庆历三年七月,仲淹为参知政事,四年六月出外。】仁宗虽心里明白,也挽不过举国汹涌的声势,终于许他卸责。【史称:“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而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行,朋党之论浸闻于上。”】

三、熙宁新法

宋朝事实上变法的要求,依然存在,范仲淹虽失败,不到三十年,王安石又继之而起。
然而王安石的遭遇,与范仲淹不同。反对范仲淹的,全是当时所谓小人;而反对王安石的,则大多是当时的所谓君子。
甚至连当时赞同范仲淹变法的诸君子,如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亦反对王安石。

仁宗比较温和,因朝臣反对即不坚持。神宗则乾纲独断,尽人反对,依然任用。遂使后人对范、王两人评判迥异。
大抵崇范者并不在其事业,而为其推奖人才。诋王者亦非在其人品,而在其为小人所利用。对仁宗、神宗两人评论亦异,因仁宗能从众,而神宗主独断。

就熙宁新政与庆历变法对照,其间亦有差别。
熙宁新政之荦荦大者,如青苗,
以常平籴(dí)本散与人户,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均输,
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便宜蓄买。
市易,
出公帑为市易本,市贱鬻贵,以平物价,而收其余息,并听人赊贷县官财货,出息二分,过期不输加罚钱。
方田,
以东西南北若干步为一方,量地,验其肥瘠,定其色号,分五等定税数。【此法始于郭谘

-

、孙琳,欧阳修、王洙皆推称之。其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即古万亩之田。百步为一小方,即古百亩之田。名“千步开方法”。】
免役,
五代以来,以衙前主官物之供给或运输。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负偿逋之责。以耆长、弓手、壮了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给官使奔走。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侯、拣掐等,各以乡户等第差充。民不胜其苦,而衙前为尤甚。今听免役,据家赀高下出钱,由官雇役。单丁、女户原无役者,概输钱,谓之“助役”。
保甲,
籍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授弓弩,教之战阵。
保马,
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直使自市,岁阅肥瘠,死病补偿。

大抵相当于范仲淹十事之六、七、八诸项。似乎王安石并不十分注重仲淹十事中之前几项。似乎王安石是径从谋求国家之富强下手,而并不先来一套澄清吏治的工作。
因此后人说范仲淹是儒家,而王安石为申韩。【至王之自负,则为盂子。】因范之政见,先重治人而后及于治法;王则似乎单重法不问人。只求法的推行,不论推行法的是何等样的人品。【神宗亦谓:“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而为之废法。”】

那时的官僚们,情形还是和范仲淹时代差不多。他们既不免为做官的立场来反对范仲淹,自亦不免要为做官的立场来奉迎王安石。【范主先清吏治,只可反对。王主推行新法,便可奉迎。而王则谓范仲淹“结游士,坏风俗”。】

王安石的新法,不免要为推行不得其人而全失立法之本意。【陆佃受经于安石,其告安石,亦谓:“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如初意,还为扰民。”】其时招受反对最烈者如青苗,反对派的理论多就实际人事言。【如州县以多散为功,有钱者不愿借而勒借。患无钱者不易偿,因而不许借。出入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而王安石则就立法本意言。【安石尝谓:“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要当计利害多少。”】此为当时两派相争一要端。

即论新政立法本意,亦有招受当时反对处。
如司马光论保甲:“籍乡村民二丁取一,是农民半为兵。又无问四时,五日一教,是耕耘收获稼穑之业几尽废。”又按:王安石尝言,终始言新法便者惟曾布。保甲之事,适布判司农寺,条画多出其建请。然绍圣时,章惇、蔡卞皆乞复行保甲,而布独不欲。盖知其事繁扰,不欲轻举。
又荊公废弓箭社行保甲,正犹废常平行青苗,仲淹十事之七已不能行,则安石保甲法自不能得时人之同意。【韩琦主乡兵,司马光亦反对之。】至如市易法等,更不易得人同情。【当时曾布即不谓然。荊公则谓:“行市易劳费精神,正以不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

尤其是安石对财政的意见,似乎偏重开源;而当时一辈意见,则注重先为节流。
如青苗官放钱而取息二分,在安石之意,则为一面抑富民之兼并,而一面可增国家之收入。在一辈反对者,则谓朝廷与民争利。又如免役法,一面便民,而一面亦借助役钱增岁收。论者则谓其聚敛,于庸外又征庸。

而安石之开源政策,有些处又迹近为政府敛财。
刘挚上疏,谓:“陛下有劝农之意,今变而为烦扰。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以为聚敛。”又陈次升谠论集谓:“免役法乃便民之最大者,有司不能上体德意,务求役钱增羡,元祐大臣,得以为辞。”
又按:熙宁青苗取息二分,提举使复以多散为功,遂立各郡定额,而有抑配之弊。其行助役,既取二分宽剩,复征头子钱,民间输钱日多,遂至宽剩积压。至绍圣复行新法,则青苗取息止一分,且不立定额,不加抑配,助役宽剩钱亦不得过一分,而蠲(捐)减先于下五等人户。聚敛之意反不如熙、丰之甚。此亦可见荆公之刚愎,当时未能斟酌尽善,并为群小所误矣。【熙宁七年七月,吕惠卿以免役出钱未均,五等丁产簿多隐漏不实,由官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随价自占,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称“手实法”,则较之汉武算缗更为烦琐扰民矣。】
故陈傅良谓:“太祖皇帝垂裕后人,以爱惜民力为本。熙宁以来,用事者始取太祖约束一切纷更。诸路上供岁额,增于祥符一倍。崇宁重修上供格,颁之天下,率增之十数倍。以理财之名而务聚敛之实,其端实自荆公启之也。”

而且宋朝那时已嫌官冗,安石推行新法,又增出许多冗官闲禄。
宋聚兵京师,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王安石用事,先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修订财政法令之新机关。
司马光谓:“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可黜,不可使两府侵其事。”又为推行新法,诸路增置提举官凡四十余人。司马光非之曰:“设官则以冗增冗,立法则以苛益苛。”又曰:“天下之事当委之转运使、知州知县,不当别遣使扰乱其间。”又曰:“自置将以来,每将下又各有部队将、训练官等一、二十人,而诸州又自有总管、钤(qián)辖、都监、监押,设官重复,虚破廪禄。”
神宗亦谓增置官司费财,而安石则谓增置官司所以省费。又增吏禄岁至缗钱百一十万有奇,主新法者皆谓吏禄厚则人自重,不敢冒法。然良吏寡,赇(qiú)取如故。曾巩于元丰时中书议经费,谓:“臣待罪三班,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初吏员止于三百,或不及之。天禧间乃总四千二百有余。至于今乃总—万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景德员数已十倍于初,今殆三倍于景德。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考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
臣之所知者三班,吏部东西审官,【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掌铨文臣。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掌铨武臣。】与天下他费,尚必有近于此者,惟陛下试加考察。”曾巩与王安石为文学挚友,而政*治意见不同。神宗谓:“曾巩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可见安石新政诸人,少有以此等言进者。
苏辙元祐会计录序谓:“以宗室言,皇祐节度使三,今则九。【三倍。】皇祐两使留后一,今则八。【八倍。】观察使一,今十五。【十五倍。】防御使四,今四十二。【十倍。】以百官言,景德大夫【时为诸曹郎中。】三十九,今二百三十。【七陪。】景德朝奉郎以上【时为员外郎。】一百六十五,今六百九十五。【五倍。】承议郎【时为博士。】一百二十七,今三百六十九。【三倍。】奉议郎【时为三丞。】一百四十八,今四百三十一。【三倍。】官冗之势,有增无已。”
若依范仲淹所谕,岂得至是。南宋宝祐四年朱熠言:“境土蹙而赋税日繁,官吏增而调度日广。景德、庆历时以三百二十余郡之财赋,供一万余员之俸禄;今以一百余郡之事力,而赡二万四千余员之冗官。”盖宋之不振,始终病于官冗也。
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七谓:“祖宗时中都吏禄兵廪之费,全岁不过百五十万缗。元丰间,月支三十六万。宣和崇侈无度,月支百二十万。渡江之初,月支亦不过八十万。淳熙末,朝廷无事,乃月支百二十万,拟于宣和。非泛所支,及金银绵绢不与焉。”官冗则费不节,此又自然必至之势也。

冗官不革,政*治绝无可以推行之理。
群书考索续编:“嘉祐推恩裁数十人,治平三百人,熙宁之六年,乃至四、五百人,日暮途远,求田问舍之不暇,何暇谋国家事哉!”元丰三年行新官制,仍无救于官冗。元祐三年翟思奏:“昔以—官治之者,今析为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为六、七。官愈多,吏愈众,禄愈广,事愈繁。
朝廷文移下尚书省,又付吏部,又下寺监,又下所领库务。自下达上亦然。”又云:“有吏部,又有太常寺。有膳部,又有光禄勋。户部之有司农,主客之有鸿胪,驾部之有太仆,库部之有卫尉,工部之有将作军器,水部之有都水监,皆重叠置官,例可减省。”按:元丰改制,一依唐规。不知唐代政府组织,已嫌臃肿膨大,宋在冗官极甚之世,而效唐制,自不能彻底。汉之中都官,不及宋什一,郡守少于宋而令长过之,此宋代治政所以终不足以追古。

亦有明明可省的费,而安石不主节省。
熙宁元年【时安石尚未相。】十一月郊,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勿赐金帛。司马光谓:“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主听之。安石谓:“大臣不能当辞职,不当辞禄。国用不足,只缘无善理财之人。善理财则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设法夺民,害甚于加赋。”
今按:南郊赐赉,本属陋规。大臣辞赏,其意甚是,与辞禄不同。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量亦不能急激增进。依宋室当时实况,颇多可撙(zǔn)节处。安石只谓“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患在治财无其道”,【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中语。】不知治财之道。亦有一部分必从撙节入手。否则徒求开源,而浪费日增,如与影竞走,终无及理。

若说再在百姓身上设法括取,则那时的百姓,实有不堪再括之苦。
宋初岁入,已两倍于唐,至熙宁时当不啻二、三十倍。韩琦论青苗,谓:“今天下田税已重,又随亩有农具、牛皮、盐钱、面钱、鞋钱之类,凡十余名件,谓之杂钱。每遇夏秋起纳,官中更将绸绢斛斗低估价例,令民将此杂钱折纳。又每岁将官盐散与人户,谓之蚕盐,令民折纳绢帛。更有预买,转运司和买两色绸绢,如此之类,不可悉举。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更引周礼,谓放青苗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
今按:宋代租额,已七倍于唐。【见林动政本书。又谓:“加夏税钱通计无虑十倍。”】今复于两税外增免役、助役钱,【役即庸也,两税中已兼租庸调。】反对者谓“上户则便,下户实难”,语非无理。又于额用已足外,复增取二分谓之“宽剩”,则下户、单丁、女户更困。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农民何以堪?

而熙宁、元丰的财计,居然一时称富,则掊克聚敛,自然难免。
苏辙谓:“善为国者藏之民,其次藏之州郡。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毕仲游 与司马光书谓:“以诸路所积钱粟,一扫地官,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安焘亦谓:“熙宁、元丰间,中

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据此不仅中央多积,虽州县亦有盈,惟民力为难继耳。】陈次仲谠论集上徽宗论中都费用状亦谓:“臣闻元丰库昔年所积财帛甚多,近岁开边,支遣殆尽。”

安石推行新政的又一缺点,在于只知认定一个目标,而没有注意到实际政*治上连带的几许重要事件。
程颢本赞成新法,其后亦转入反封派方面。尝谓:“众心暌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而且还带有急刻的心理。
范纯仁告神宗:“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不可速成,人才不可急求,积弊不可顿革。傥欲事功急就,必为憸(xiān)佞所乘。”程、范所言,实中安石新政之膏肓要病。曾巩亦曾致书安石细论之,惜乎安石不之悟也。

安石以神宗 熙宁二年为相,至熙宁六年,先后共五年,新法次第成立。
二年二月 王安石参知政事,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四月 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庐秉、王汝翼、鲁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察农田、水利、赋役。【五月,翰林学士郑獬、知制诰钱公辅罢。六月,御史中丞吕诲罢。】
    七月 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八月,侍御史刘琦、御史里行钱觊贬。知谏院范纯仁罢。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罢。】
    九月 行青苗法。【十月,宰臣富弼罢。】
    十一月  颁农田水利约束。
    闰月 置诸路提举官。
三年十二月 改诸路更戍法,立保甲法,及募役法。【三月,贬知审官院孙觉。四月,贬御史中丞吕公著。罢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右正言李常。九月,宰臣曾公亮罢。十月,翰林学士范镇致仕。】
四年二月 更定科举法。【四月,出直使馆苏轼。七月,监察御吏里行刘挚罢。又贬御史中丞杨绘。】
    五年三月  行市易法。
    五月  行保甲养马法。
    八月  颁方田均税法。
    六年九月  收免行钱。【四月,枢密文彦博罢。】

此等新法,即谓用意全是,大体上非长时间慎密推行,不易见效。
如方田均税法,亦先有行者,而不胜其弊。欧阳修初亦主均田,【见文忠集卷百三。】嗣乃谓其不便。【祥长编一百九十二。】其他如保甲等法,更需推行有渐,又必有善体法意之良吏。

其利弊全看实际吏治的情况。
熙宁六年张商英上五事札子谓:“陛下即位五年,更张改造者数十百事。其中法最大、议论最多者有五:曰和戎,曰青苗,曰免役,曰保甲,曰市易。和戎之策已效,青苗之令已行。惟免役、保甲、市易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缓图之,则为大利;不然则为大害。愿陛下与大臣安静休息,择人而行之。苟一事未已,一事复兴,终莫见其成矣。”张氏此言,可与上引范纯仁说同看。新法利弊,尽在此中也。
 
如青苗、市易等,无论立法用意如何,并不是必须激急推行,不可复缓。安石为力持此等新法之推进,至不惜牺牲许多不应放过的人事上之助力,实在是他的失策。【如欧阳修为竭力奖进王安石之前辈,司马光为安石同时好友,程颢为很有意襄助安石的人,均不能与安石始终共事,实为安石失败之最大原因。苏轼奏论新法,谓:“臣非敢历诋新政,苟为异论。如近日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营器械,阅习鼓旗,物议既允,臣安敢有辞?”时反对新法者大体皆君子,安石宽以图之,未必无和衷共济之路。】所以当时人说他性情执拗,不晓事。唐介言安石“好学泥古”,孙固言安石“狷狭少容”,皆中其病。又说他只能做翰林学士,不该做宰相。【此韩琦语。】
 

熙宁七年四月,权罢新法,安石去位。八年二月复相,九年十月又去。以后神宗依然照着安石所定新法推行。至元丰八年神宗卒,先后一共不过十七年。即使举朝一致,尽力推行,此等各项新制,均牵涉全国经济民生,未必即可有稳固之基础与确定之成效。何论其常在议论喧豗(huī)、意见水火之中?而神宗一死,新法即废。所以王安石新法的失败,一部分是行政技术上的问题。

安石未免自视过高。
反对他的,他便骂他们“不读书”。【安石初相,争新法,议论不协,安石曰:“公辈坐不读书耳。”】说他们是“流俗”。【安石告神宗:“陛下欲以先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卜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神宗信之,故益依安石,不顾群情矣。】又固执不受人言。【当时谓安石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论。】

而结果为群小所包围,当时批评安石者大致如此。
至于如吕诲等遽(jù)骂安石为大奸大诈,时新法尚未行,即司马光等亦觉吕诲弹之太过,宜乎不足以动神宗之信托。

安石的最大弊病,还在仅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
依照当时情祝,非先澄清吏治,不足以宽养民力。非宽养民力,不足以厚培国本。非厚培国本,不足以遽希武功。安石的新政,一面既忽略了基本的人的问题,一面又抱有急功速效的心理。在国内新政措施全无头绪的当日,却同时引起边衅,对外便觊开疆用武。【此亦安石看事太易处。】因此更是加意聚敛,而忽略了为国家的百年长计。
熙宁元年,富弼入觐(jìn),神宗问边事,弼曰:“愿陛下二十年口不言兵。”时神宗年二十,方锐意有为,闻弼语,为之默然。安石相,始务拓境。神宗问王韶边费,安石喻韶不必尽对。然自王韶开熙河,种谔开绥州,而徐熙卒有永乐之败。事在元丰五年。史称:“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钱、粟、银、绢以万数者不可胜计。帝临朝痛悼,而夏人亦困弊。”对辽则割让河东地七百里。事在熙宁八年。惟先有意于边功,遂不期而亟亟于聚敛耳。

南宋时,陈亮评安石新政,从宋代建国的本原立论,可谓中其症结。
亮谓:“唐自肃、代以后,上失其柄,藩镇自相雄长,卒以成君弱臣强,正统数易之祸。艺祖皇帝兴,藩镇拱手以趋约束,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二百年太平之基,从此而立。然契丹遂得以猖狂恣睢,与中国抗衡。庆历诸臣,亦尝愤中国之势不振矣,而其大要则使群臣争进其说,更法易令,而庙堂轻。严按察之权,邀功生事,而郡、县又轻。岂惟于立国之势无所助,又从而朘削(juān xuē)之。卒发神宗皇帝之大愤,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其实欲藉天下之兵,尽归朝廷,别行教阅以为强。括郡、县之利,尽入朝廷,别行封桩以为富。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为之太密,事权之太专;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本末,真不足以谋国也。”

但安石新政,虽属失败,毕竟在其政制的后面,有一套高远的理想。
举要言之,约有三项。如保甲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俱足的社会。兴学校、改科举制度等,别欲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安石自谓“经术所以经世务”,又劝神宗“为治首择术,当法尧舜,何必唐太宗”,正在此等处也。

这一种理想,自有深远的泉源,决不是只在应付现实,建立功名的观念下所能产生。
因此在王安石新政的后面,别有所谓“新学”。
于是有所谓三经新义之颁行。【王氏诗、书、周礼注,称“三经新义”。】刘静春谓:“王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按:宋学实尽于刘之二语。

安石的新政虽失败,而新学则不断的有继起者。
安石新法,虽为同时反对,其新经义,则虽同时政敌,亦推尊之。司马光只谓其“不合以一家之学,盖掩先儒”而已。刘挚亦谓:“王安石经训,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意为多。”吕陶亦谓:“先儒传注未必尽是,王氏之解未必尽非。”时国子司业黄隐觊时迎合,欲废王氏经义,竟大为诸儒所非。【事在元祐年十月。】盖就大体言,则当时反对新政诸人,固自与安石仍在同一立场也。

直到朱熹出来,他的四书集注,成为元、明、清三代七百年的取士标准。其实还是沿着王安石新经义的路子。
范仲淹、王安石革新政*治的抱负,相继失败了,他们做人为学的精神与意气,则依然为后人所师法,直到最近期的中国。


第三十三章 新旧党争与南北人才【元祐以下】

一、熙宁新党与南人

王安石的新法,不能说有成功,然而王安石确是有伟大抱负与高远理想的人。他新法之招人反对,根本上似乎还含有一个新旧思想的冲突。
所谓新旧思想之冲突,亦可说是两种态度之冲突。此两种态度,隐约表现在南北地域的区分上。
新党大率多南方人,反对派则大率是北方人。

宋室相传有“不相南人”的教戒。【无论其说确否,要之宋初南方人不为相则系事实。】然而南方人的势力,却一步一步地侵逼到北方人上面去。真宗时的王钦若,仁宗时的晏殊,都打破了南人不为相的先例。
宋史王旦传:“真宗欲相王钦若,旦曰:‘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称立贤无方,然须贤乃可。臣为宰相,不敢沮抑人,然此亦公论也。’真宗乃止,旦没后,钦若始大用。语人曰:‘为王公迟我十年作宰相。’”或谓真宗问王旦:“祖宗时有宓(mì)谶,云南人不可作相,此豈立贤无方之义”云云。见曲洧(wěi)旧闻。真宗景德初,晏殊以神童荐,与进士并试,赐同进士出身。寇准曰:“惜殊乃江外人。”帝顾曰:“张九龄非江外人耶?”又陆游谓:“天圣以前多用北人,寇准持之尤力。”

而南方人在当时,显然是站在开新风气之最前线。
晁以道尝言:“本朝文物之盛,自国初至昭陵【仁宗】时。并从江南来,二徐兄弟【锴、铉(xuàn)】以儒学,二杨叔侄【紘(hóng)、亿。】以词章,刁衍、杜镐(gǎo)以明习典故,而晏丞相、【殊。】欧阳少师【修。】巍乎为一世龙门。纪纲法度,号令文章,灿然具备。庆历间人材彬彬,皆出于大江之南。”

在野学

校之提倡,【晏殊知应天府,延范仲淹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学校废,兴学自殊始。及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在朝风节之振厉,【范仲淹为祕阁校理,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此始。】文章之盛,【尤著者为欧阳修,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曾鞏、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皆以布衣,修游其声誉。宋之文学,莫盛于是。】朋党之起,【晏殊平居好贤,当世之名士,如范仲淹、孔道辅,皆出其门。仲淹以殊荐为祕阁校理,承殊风益进。学者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推俸以食四方之遊士,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罢知饶州,尹洙、欧阳修、余靖皆坐贬,朋党之论自是兴。】皆由南士。

司马光与欧阳修为贡院逐路取士起争议,这里便已十分表见出当时南方文学风气已超驾北方之上远甚。
司马光谓:“古之取士,以郡国户口多少为率。今或数路中全无一人及第,请贡院逐路取人。”欧阳修非之,谓:“国家取士,惟才是择。东南俗好文,故进士多;西北人尚质,故经学多。科场东南多取进士,西北多取明经。东南州军进士取解,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比之东南,十倍优假。东南千人解十人,初选已精。西北之士,学业不及东南,发解时又十倍优假,初选已滥。广南东西路进士,绝无举业,诸州但据数解发。其人亦自知无艺,一就省试即归,冀作摄官。朝廷以岭外烟瘴,亦许其如此。”
据司马、欧阳两人主张,可见当时北方文风已远逊南方。不仅取解人数不能相比,且北方多考明经,南方多考进士。自唐以来科第,即以进士为美,非进士及第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不得及第。后世遂谓文学诗赋盛于南方,不知中唐以前,殊不尔也。【进士、明经,难易荣辱绝不同。唐人语:“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宋人则曰:“焚香礼进士,撤幕待经生。”(欧阳修诗句)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人故事。)有司具茶汤饮浆。试经生,悉撤帐幕、毡席之属,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黔其吻。又曰:“焚香取进士,瞋目待明经。”设棘监守,惟恐其传义。盖明经试先帖文,掩其两端,中间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得四、五、六即为通。帖文后口试大义。后停口试,改墨义十条。宋吕夷简应本州乡试卷:“‘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又:“‘见有礼于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君者,如鹰鸇(zhān)之逐鸟雀也’谨对。”又题:“请以注疏对。”则对:“注疏曰云云。”如有不能对,则曰:“未审。”明经仅于记诵,故为人贱视。史称:“五代干戈抢攘,而贡举未尝废,惟每年所取进士,其多仅及唐盛时之半。三礼、三传、学究、明经诸科,唐时所取甚少,而晋、汉后明经诸科,中者动以百计。”然则北方士人多考明经,盖自五代丧乱,文章坠废。而南土较安,故诗赋文学日盛也。】

熙宁间,王安石罢词赋、帖经、墨义,并归进士科,而齐、鲁、河朔之士,往往守先儒训诂,质厚不能为文辞,榜出多是南人,北人极少。哲宗以后,遂许齐、鲁、河朔五路北人皆别考,然后取人南北始均。【元祐诸老即北人为多。】时谓“北人质厚,不能为文辞”,其实中唐以前擅文辞者,多北人也。【中唐以下,则诗人以江南为多矣。】陆佃(tián)在元丰八年有乞添川、浙、福建、江南等路进士解名劄子,谓:“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五路,多是五、六人取一人;川、浙、福建、江南往往至五六十人取一人。”则在南人意见中,尚觉南士机会不如北人。然南北分卷之制,直至明代,依然不能革。诚使公开竞选,北人到底争不过南人,不得不以此为调节也。【又按:唐韩愈欧阳詹哀辞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则当时闽人举进士者必甚少。此后三百年,至宋中叶,闽进士常六、七百人,居天下五之一。流寓他处,及占名数京师入太学者,尚不在内。新党人亦以闽人为盛。当时称吴、楚、闽、蜀。】

南北两方文风盛衰之比较,后面即反映出南北两方经济状况之荣枯。
司马光谓:“非游学京师者,不善为诗赋、论策。每次科场及第进士,大率皆是国子监开封府解送之人,”盖文学、政事必待于师友风尚之观摩,社会声气之染习。大抵当时北方社会,经济日趋枯竭,故士人不能游学京师。南方经济较优,故游学者盛。当时如晏殊、范仲淹以及欧阳修辈,皆以南人居京朝,为名士之领袖,风气之前导也。

因此当时南人,颇有北方人政*治上待遇较优,南方人经济上负担较重之感。
李觏(gòu)长江赋谓:“国家重西北而轻东南。彼之官也特举,此之官也累资。敛于此则莫知其竭,输于彼则惟恐不支。官以资则庸人并进,敛之竭则*民业多隳。为贪为暴,为寒为饥。如是而不为盗贼,臣不知其所归。”此乃一种极激昂之不平鸣也。

而在北人眼中,则南人在政*治上势力日扩,似乎大非国家前途之福。
宋人笔记谓:“治平【英宗。】中,邵雍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用南人,专务变更,自此天下多事。’”此说本不可信,然在此故事中,却充分表现出北人讨厌南人当权用事之心理。

以中国疆域之广大,南北两方因地形、气侯、物产等等之差异,影响及于社会之风习,以及人民之性情;双方骤然接触,不免于思想态度及言论风格上,均有不同,易生抵牾。
神宗相陈旭,【升之。】问司马光:“外议云何?”光曰:“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曾公亮、陈旭。】二参政皆楚人,【王安石,唐介。】必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此说不知确否,然必当时北人有以此论南人者。】又司马光与吕惠卿在讲筵,因论变法事,至于上前纷挐(rú)。上曰:“相与论是非,何至乃尔?”既罢讲,君实【光。】气貌愈温粹,而吉甫【惠卿。】怒气拂膺,移时尚不能言。人言:“一个陕西人,一个福建子,怎生厮合得者!”

所以王安石新政,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南方智识分子一种开新与激进的气味,而司马光则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北方智识分子一种传统与稳健的态度。【刘挚谓:“今天下有喜于敢为,有乐于无事。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畏义者以进取为可耻,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此风浸盛,汉、唐党祸必成。”挚对神宗,自言:“臣东北人,不识安石。”其言正足代表当时两派之态度也。】除却人事偶然方面,似乎新旧党争,实在是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在中国南北经济文化之转动上,为一种应有之现象。

王安石新法,有些似在南方人特见有利,而在北方人或特见为有害的。
罗从彦遵尧录谓司马光所改法,无不当人心,惟罢免役失之。王安石免役,正犹杨炎之均税,东南人实利之。今按:罗亦南人,其言必信。政繁则役重,当时东南之役,谅必较重于北方也。【治平四年九月,司马光论衙前有云:“臣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改置乡户衙前,又以乡贫富不同,乃立定衙前人数,选物力最高为一户补充。行之十年,民困愈甚。向差里正,例有更番,借使乡有上等十户,一户应役,则九户休息,可以专意营生。今衙前乃一概差遣。其有力人户常充重役。自非家计沦落,则永无休息之期。以为抑强扶弱,宽假平民,殊不知富者既尽,贫者亦必不免。臣尝行村落中,见农民生具甚微,问之,曰:‘不敢为也。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据此,则北方苦役亦甚矣。盖当时官户不役,客户不役,官户既北多于南,客户亦以江、浙为独少。北方社会既贫困,而又免官户、客户,赀力高者不多,则被差更密,(如富乡一等户十五户,计赀三百万;贫乡一等户五户,计赀五十万。富乡十五年一周,贫乡五年一周。富乡犹有休息,贫乡败亡相继。)故轮役者更见其苦。然则北方之反对免役者,必为盛拥客户之官户可知,文彦博告神宗:“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曰:“更张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曰:“陛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正在此等处也。”】
推而言之,如均输法当亦于南方特利;而保甲、保马诸政皆推行于黄河以北,民间觉其骚扰,南方则不知也。【王岩叟谓:“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又韩魏公家传卷九有云:“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赖衣食贷借,抑以为生。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其他大姓固不愿请领苗钱”云云。则反对青苗者又必为盛拥客户之大姓,而客户固以江、浙三路为独少。此又新法南人便之、北人恶之之一例。】
田赋宋代最不均,景祐时谏官王素及欧阳修等皆主均赋,至嘉祐时复遣官分行诸路均田,然俱无成功而止。欧阳修初主均田,后遂言其不便。元丰间,天下垦田凡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马端临谓:“前代混一时,汉元始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千余顷,隋开皇时垦田一千九百四十万千余顷,唐天宝时,应受田一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余顷。比之宋朝,或一倍,或三、四倍有余。虽宋之土宇,北不得幽蓟,西不得灵夏,南不得交趾;然三方半为边障屯戌之地,垦田未必倍蓰(xǐ)于中州。”
治平会计录谓:“田数特计其赋租以知其顷亩,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率而计之,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祖宗重扰民,未尝穷按。”【宋制官户占田多得免赋。如宋史高觌(dí)传:“王蒙正恃章献太后势,多占田嘉州。诏勿收租赋,觌极言其不可。”又食货志:“上书者言赋役未均,田制未立,因诏限田,公卿以下无过三十顷。”又柳约传:“绍兴元年,约以军兴科需百出,请官户名田过制者,与编户一同科赋,从之。”然则仁宗限田,亦限其不科赋之额耳。此亦宋田赋不均一要端。然则此所谓‘扰民’者,官户亦其主矣。】
又食货志言:“天下荒田未垦者多,京、襄、唐、邓尤甚。至治平、熙宁间,相继开垦。然凡百亩之内,起税止四亩。欲增至二十亩,则言者以为民间苦赋重,遂不增。”以是观之,田之无赋税者,又不止于十之七而已。此等脱逃租赋之田,惠泽岂真下及于贫民?朝廷一行均田,豪强必多方阻挠,结果则所谓均者,依然不均。
史称:“元丰八年,神宗知官吏奉行方田多致骚扰,诏罢之。”则均田之难行可想。【哲宗时,毕仲游上疏:“田制未均,患在迫于富家大室而恤之甚。名田不行,则在上之人贵者。”徽宗时,蔡京等又言方田,臣僚言:“方量官惮于跋履,一任之胥吏,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之瑞金县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而增至一贯四五十者,虔之会昌县是也。望诏常平使者检察。”遂诏罢之。南渡后,林勋政本书论此甚详。朱子知漳州,条奏经界状,细民鼓舞,而贵家豪右,胥为异端以摇之。卒格不行,迄于贾似道而有买公田之举。是方田实宋代一要政,而其行之难见效而易滋弊亦可知。】
初,欧阳修请于亳、寿、蔡、汝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
王安石行均田自京东路始。疑当时田租不均,亦北方为甚。【以其沿五代而来。】则反对均田者,恐亦北人为多矣。【宋代逃田之外,又多逃丁。西汉户口,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十户为五十二口。唐盛时十户至五十八口。宋元丰至绍兴户口,率十户二十一口,一家仅两口。盖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也。在上赋税之轻重,与在下私弊之多少,亦相比例。政府不先务轻赋,则此等弊亦难革。王明清挥尘录谓:“祖宗开国以来,西北兵革既定,故宽其赋役。民间生业,三亩之地,止收一亩之税,缘此公私富庶。政和间,尽行根刷,人不堪命,皆去而为盗。胡马未南,河北蜂起。其后散为巨寇于江、淮间,如张遇、曹成、钟相、李成之徒皆是也。”然则借为法治之名,而图括削之实者,其为祸又可见矣。】

及元祐新政,王安石一*党尽斥,而所斥的即是南人。
元祐元年,王严叟入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dūn)、张璪(zǎo)皆南人,恐害于国。”

其后蔡京擅权,南人又得势。
陈瓘(guàn)弹蔡京云:“重南轻北,分*裂有萌。”按:陈乃南剑州人,其论盖就当时实情为持平也。又按;元祐朝首主“绍述”之论者为李清臣,乃大名人,韩琦之婿。当时讥其“趋时,嗜权利,意规宰相”。此所论新旧南北之分,特就大体言,未能一一吻合也。

所以宋史奸臣传中,几乎全是南方人。
蔡确,泉州晋江人。【附吴处厚,邵武人。】吕惠卿,泉州晋江人。章惇,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苏州。曾布,江西南丰人。安惇,广安军人。【在四川。】蔡京,兴化仙游人。弟卞,安石婿。此皆与新法有关。此下如黄潜善邵武,汪伯彦祁门,秦桧江宁,丁大全镇江,贾似道台州,亦皆南人。故陆游谓:“班列之间,北人鲜少。”而陈亮谓:“公卿将相,大抵多江、浙、闽、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也。”【苏天爵滋溪集谓:“故老云:宋在江南时,公卿大夫多吴、越士,起居服食,骄逸华靡,北视淮甸,已为极边,当使远方,则有憔悴可怜之色。”】

而元祐诸君子,则大多是北方人。他们中间却又分洛、蜀、朔三派。这三派里面,便无闽、楚南方的分。【当时所指楚人,乃江西以东耳。湖北荆襄不在其列。春秋楚人亦南方文化一大结集。自战国经秦白起之兵祸,流*亡窜闃(qù)焉无一人物出于二百年间也。
光武起于南阳,迄于东汉之季,而荆楚甚盛。不惟民户繁实,地著充满,材智勇力之士,又森然出其中,孙、刘资之以争天下。及其更唐、五代不复振起,至宋皆为下州小县,乃至无一士生其间。
而闽、浙之盛自唐而始,乃独为东南之望。一地人文之兴衰,大抵观其所受兵祸洗荡之程度也。蜀人自荆襄转中原,其风气乃与大江下游转不接。】

二、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

熙宁、元祐新旧党争后面带有南北地域关系,而元祐北方诸君子洛、蜀、朔三派分*裂,【洛,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以刘挚、王严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尤众。至绍圣初,同以元祐党窜领海外。】后面也带有政*治意见之不同。
其中洛派【中原派。】所抱政见,大体上颇有与王安石相近处。他们都有主张将当时朝政徹底改*革。
程颢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即力劝神宗勿因一时反对而灰其改*革之气。其十事中重要者如论帝王必立师傅,及井田、学校、兵归于农,及吏胥用士人等,皆与王安石议论相合。

他们对政*治上最主要的理论,是有名的所谓“王霸之辨”。
大抵唐、虞、三代是“王道”,秦、汉、隋、唐是“霸道”。他们主张将唐、虞、三代来换却秦、汉、隋、唐。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越次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曰:“先择术。”神宗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至要、至易,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

其实所谓唐、虞、三代,只是他们理想的寄託。他们的政*治见解,可以称之为“经术派”,或“理想派”。他们主张将理想来徹底改造现实,而古代经籍,则为他们理想辩护之根据。
同时关中张载与洛阳二程相呼应,其政*治理想,亦大体相似。谓:“周礼必可行于后世。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chī)一人而定。”尝欲买田一方,尽为数井,以推明先王之遗法,未就而卒。又谓:“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此即安石所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之意。】以吕公著荐得召见,问治道,曰:“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神宗大悦。然张氏主复封建、世臣、宗法,此皆泥古太深;若施之政事,当较安石更为迂阔。

其先程颢本助安石。【熙宁二年,安石遣刘彝等八人察农田水利,其中即有程颢。】
安石因廷臣反对乞退,程颢等尚想法挽留。【事在熙宁三年二月。安石复视事,颢等乃私相贺,见长编记事本末卷六十八。】
最后程颢终与安石分手,则因安石偏执,不惜与举朝老成破裂之故。【言论已见前引。】
程颢尝言:“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人材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此乃洛学与安石根本相异处。【二程尝谓:“介甫拒绝言路,进用柔佞之人,使之奉行新法。今则是他已去,不知却留下害事。”又曰:“王氏之教,靡然而同,是莫大之患也。天下弊事一日而可革,若众心既定,风俗已成,其何可遽(jù)改?”又曰:“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

至于论及识见,尚谓安石“高于世俗”。【程颢云:“介父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
故洛派于元祐排斥新政,并不完全赞成。
上蔡语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曰:‘切未可。’”又伊川曰:‘今日之祸,亦是元祐做成。’又曰:‘至如青苗,且放过,又是何妨。’伊川十八岁上仁宗书,谓应时而出,自比诸葛;及后应聘为哲宗讲官,则自讲读之外无他说;可见程氏在元祐时,并不能大张其学。当时谓:“伊川与君实语,终日无一句相合。明道与语,直是道得下。”盖二程论学本与温公不同,惟明道性气较和易温粹耳。

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洛。】而一重经验。【朔。】一主徹底改*革,【洛。】而一则主逐步改良。【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 】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é)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
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陶山集卷十一。】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
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

-

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
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

又一为蜀派。【西南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轼、辙。】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西台集。】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刘挚立论亦略似。】似较苏辨更为就实。
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
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的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此层所以与洛学异。】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此层所以与朔学异。】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

后人说他们【苏氏兄弟。】“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陈龙川语。】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三、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奸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奸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奸邪。”孔文仲【其人亦极论新法之非。】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ān)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

刘彝、【胡瑗弟*子。】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奸邪。【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奸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

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此邵伯温语,见宋史本传。】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
李清臣著明责篇【宋文鉴一〇四。】谓:“古者用人,视成不视始,责大不责细。今较小罪而不观大节。恤浮语而不究实用,惟固己持禄避事随时之人,乃无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进,忠愤者半途气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于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谨洁无过,将任以天下之责。今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之罪。纠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之罪。迁谪将帅,以庖厨宴馈之间,微文细故之末,未尝以蛮夷骄横兵气弗强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责,局局自守,惟求不入于罪。朝廷大计,生民实惠,卒无有任者。天下之大,万官之富,常若无人。英绩伟烈,寂寂于十数载,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相望于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种奋发激进之气,暂时为北方的持重守旧所压倒。但是不久即起反动,于是有所谓“绍述”之说。【哲宗亲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绍圣”。】元祐诸君子尽见黜逐,嗣是遂有所谓“建中靖国”。【哲宗崩,徽宗立,又尽罢新党,复元祐旧臣。嗣改元“建中靖国”,欲立中道,消朋党。】蔡京用事,【司马光尽罢熙、丰之政,惟罢雇役,复差役,最于人情未协,又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时蔡京主开封府,独如约。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绍圣时,章惇相,议复免役法,讲议久而不决,蔡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新旧相争的结果,终于为投机的官僚政客们造机会。相激相荡,愈推愈远。贫弱的宋代,卒于在政潮的屡次震憾中覆灭。【徽宗时,陆佃言:“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须其平安。苟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宋室即在新旧两派更互改作中断送。新派亦非无贤者,而终不胜意气私利之洶涌。两党皆可责,亦皆可恕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