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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风闻:合法的谣言印刷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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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0: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谣言也有历史?当然有,且两千多年了,可谓源远流长。谣言包括造谣和传谣,中国古人把造谣简称为“谣”,    把传谣简称为“诼(zhuó)”,合在一起叫“谣诼”。《楚辞•离骚》:“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在中国古代,监察御史等言官有“风闻言事”的特权,所谓“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也。这种机制的特点是,无论言官所说是不是真的,言官不用对其言负责,也即造谣与传谣者无罪;而被言者必须“足戒”,若不服,就要自我辟谣,拿出辩驳的有力证据来。这种机制直接产生的后果是,谣言被合法地不断制造和印刷(传谣)。
    如南宋庆元二年,监察御史沈继祖“风闻言事”,指控朱熹十宗罪,无一罪有真凭实据,件件皆属“风闻”。而朱熹对这种谣言不屑一顾,无心辟谣,致使理学成一时伪学,朱熹本人亦被赶出朝廷。随后,沈继祖的好友洪迈,则开始合法地传谣,在其《夷坚志》中,进一步诋毁朱熹包养尼姑为妾,等等。
    古代的风闻,说到底也有“无风亦可闻”的特点,不论谣言是否有出处,哪怕是出于言官自己,也没有关系。在这种情形之下,造谣者和传谣者,其实是同一个人。如果换做今天,无疑就是公然诽谤,有司必将依法究问其罪的。但在古代,就属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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