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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 延续彦堂先生探索之路
作者:卜尹 时间:2012.8.19
自从甲骨文被发现以来,就开始了对甲骨文所属时期的判定;自从判定甲骨文属于殷商末期,就对不同类型的甲骨文应该分属于哪个商王开始了研究;但是,自从对不同类型的甲骨文应当属于哪个商王这个基本问题开始了研究,就没有过统一的认识。不过研究者对于这种研究倒是有一个基本一致的命名,这种研究被统一称为“分期”。又经过若干时期的研究和争论,研究者们又一致认为,在“分期”之前应该有一个“分类”的过程。到此为止,“分类”、“分期”,甚至于“断代”等名称及手段都被反复提及和使用,但是研究者们的认识距离却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复杂,所谓“复古”、所谓“两系”等观点也越来越对立。这时又出现了“统一的认识”,就是研究者们一致认为是对方的观点出了问题,但是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似乎问题的焦点是有两个面孔,第一张面孔是武丁卜辞,第二张面孔是文丁卜辞。其实这是一体两面的问题,即确定武丁卜辞就缺少文丁卜辞,确定文丁卜辞就抽空武丁卜辞。
一、 用“称谓”对甲骨分期的历史和现状
在这里,首先举出六位知名学者的四条实际论证,这四条论证是对甲骨文分期、断代的著名实例:
1、 郭沫若针对1971年出土的屯西甲骨,在《安阳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辞》里说:“刻辞中‘父乙’出现了六次,‘父庚’出现了两次,‘父甲’出现了一次。据此可知:留下了这些刻辞的殷王至少有父乙、父庚、父甲三位诸父。这和武丁的情况颇相符。”之后,郭末若的结论是:“因此,我觉得这一批牛胛骨应该是武丁时代的遗物。”(参见:《考古》1972第二期)
2、 李学勤在《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里,介绍罗振玉、王国维认定宾组卜辞(《合集》2131)是武丁卜辞的过程,王国维将卜辞中的“父甲”、“父庚”、“父辛”对应阳甲、盘庚、小辛,认定是“小乙之兄而武丁之诸父也”,李学勤赞同其结论和方法,说:“这些考证今天看来是完全正确的”。 (参见:《殷墟甲骨分期研究》李学勤、彭裕商)
3、 同时,李学勤在《殷墟甲骨分期研究》里又介绍明义士的方法,说:“明义士在讨论这些卜辞时代的时候,从字体方面将其联系成若干群,这就比罗、王只单独就一两片卜辞而讨论进了一步”,并赞同说:“他对这些卜辞年代上的意见与我们一致。”(参见:《殷墟甲骨分期研究》李学勤、彭裕商)
4、 在1929年出土了“大龟四版”,1930年董作宾专程去旅顺看望罗振玉,并看到了《菁华》四版大胛骨(参见:《汉城大学所藏大胛骨刻辞考释》董作宾)。若当时罗振玉认定这是武丁之物(与王国维一致),这对董作宾认定“大龟四版”的归属一定有影响。在之后1931年的《大龟四版考释》中,董作宾认为,这四版“似乎应该是武丁时代的”,用“似乎”一词来断代,可见其当时的犹豫。(参见:《安阳发掘报告》第三期)
上述四例,是针对小屯西地卜辞、小屯北地卜辞、小屯中、南地卜辞的归属认定而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实际例证,但这三地卜辞都被认定为与武丁有关。似乎是每当郭沫若、罗振玉、王国维、明义士、董作宾、李学勤这些著名学者,在面对这些同时有“父甲”、“父乙”、“父庚”、“父辛”等称谓,而又分明是不同组别的卜辞时,都一律倾向于认定是武丁时期的卜辞,除非殷墟各地只出武丁时期的甲骨,否则这些专家认定确实是互相矛盾的。丁驌在《读严一萍甲骨断代问题》里对此有总结:“组别不是断代之工具,盖合多人之辞中之内容,借此填彼,则富然可见武丁时代之四父俱全,三妣皆在,势必‘师’也‘宾’也‘历’也皆武丁时代矣!”(参见:《中国文字·新八期》)
上述四例都是研究者用甲骨文的“称谓”对卜辞断代的实例,这里除了所选的研究对象不同外,方法是一致的,但是,用不同的材料却判定了一致的结论,说明这里存在不客观的结论。
在使用“称谓”进行分期时,“称谓”只可以用来检验,不可以用来决定,“称谓”对于分期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在不同时期可以出现相同的“称谓”,甚至是相同的称谓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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