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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韩之前9 V5 @$ s& r. Y$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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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不害原是郑国京邑(今郑州荥阳东南京襄城)人,曾为郑国小吏,韩哀侯二年(前375年),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并做了韩国的低级官员。
' j2 r4 C* R4 t; s韩昭侯四年(前354年),素与韩有隙的魏国出兵伐韩,包围宅阳(今郑州市北)。面对重兵压境的严重局面,韩昭侯及众大臣束手无策。危急关头,申不害审时度势,建议韩昭侯执圭(古时臣下朝见天子时所执的一种玉器)去见魏惠王。申不害说:我们“非好卑而恶尊”,也“非虑过而议失”,而是要解国家危难,最好的办法是示弱。“故降心以相从,屈己以求存也。”今魏国强大,鲁国、宋国、卫国皆去朝见,您执圭去朝见魏王,魏王一定会心满意足,自大骄狂。这样必引起其他诸侯不满而同情韩国。“是我免于一人之下,而位于万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韩之权,莫如朝魏。”( 《战国策·韩策三》)韩昭侯采纳申不害建议,亲自执圭去朝见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魏惠王果然十分高兴,立即下令撤兵,并与韩国约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韩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为韩昭侯的重要谋臣,得以在处理国家事务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 [5 a K1 z* c6 [+ B* `; m8 i$ f
公元前353年,魏国又起兵伐赵,包围了赵国都城邯郸。赵成侯派人向齐国和韩国求援。韩昭侯一时拿不定主意,就询问申不害,应如何应对。“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战国策·韩策一》)担心自己的意见万一不合国君心意,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惹火烧身,便回答说:“此安危之要,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就是说这是国家大事,让我考虑成熟再答复您吧!随后,申不害不露声色地游说韩国能言善辩的名臣赵卓和韩晁,鼓动他们分别向韩昭侯进言,陈述是否出兵救赵的意见,自己则暗中观察韩昭侯的态度,摸透了韩昭侯的心思。于是便进谏说应当联合齐国,伐魏救赵。韩昭侯果然“大悦”,即听从申不害意见,与齐国一起发兵讨魏,迫使魏军回师自救,从而解了赵国之围。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1 s8 y' Y6 f- c( o韩昭侯从申不害处理外交事务的卓越表现及其独到的见解,发现这位“郑之贱臣”,(《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原来是难得的治国人才,于是便力排众议,于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为相,以求变革图强。2 h* l- o7 X$ |% A
《韩非子》% h. t5 c, a/ ~! \4 I3 {0 T' ?/ {
“术”是讲国君如何控制大臣、百官,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腕、手法,也就是权术。正如刘泽华先生所说:“术不同于法,法的对象是全体臣民,术的对象是官吏臣属;法要君臣共守,术由国君独操;法要公开,术则藏于胸中;法是一种明确的规定,术则存于心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其核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免、监督、考核臣下之术,史称“阳术”,这就是《韩非子·定法》篇所说的:“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二是驾驭臣下、防范百官之术,人称“阴术”。. x' P, ~- g' H4 H
申不害主张君主“无为”,但大臣必须有能力,而且要有为。他主张任命官吏必须名实相副,即根据官吏地职务要求(名),看一个人有没有能力胜任(实),然后才能授官。而不是根据出身血统、也不是根据与君主个人关系的远近授官。要求管经济要会管经济,管司法的要管好司法,管军事的要会用兵打仗,管行政的则要懂行政、用人,任何人都不能滥竽充数。这是对世卿世禄制的否定。
4 _- I# Y5 w3 p% J' [“操杀生之柄”,要求君主掌握生杀大权,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独*裁地位,要求臣下绝对服从君主,即“尊君卑臣”。君主要独断,要把生杀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绝不能大权旁落。具体工作可以交给臣下,国君不必事必躬亲。“课群臣之能”,则是对群臣进行监督、考查、防范。国君任命了臣下,理所当然地要求臣下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令,并要防止臣下篡权夺位。因此臣下是否真正胜任所担负的任务?工作业绩如何?其属下臣民有何反映?有没有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现象?有没有人要搞阴谋诡计?所有这些都必须进行考查。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效率和国治民安的重要手段。以上主要是“阳术”。1 @% i' p- f5 R' ?% W7 `$ _3 g' E
但只有“阳术”还不够,还必须有“阴术”。因为做国君是天下之大利,人人都想取而代之。“天子轮流做,今日到我家。”这是从古至今的一句口头惮。君主要集权,某些权臣、重臣也会想揽权、篡权。因此,在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之后,防止某些权臣专权、揽权,甚至进行篡权活动就成为当时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国君善于控制臣下,及时发现臣下的毛病和阴谋。为此,君主就需要设一些耳目,及时了解、掌握臣下的情况,后来就发展到搞特务活动。7 ?* b4 c& |, T. s& W" J( I- t; `
申不害在韩国实行以“术”为主的法制,经过15年改*革,加强了君主集权,使韩国“国治兵强”,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但实行这种政策也产生了另一个后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术”取决于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较正确,有能力,国家就会比较兴旺;相反,国家就会陷入混乱,老百姓就会遭殃。正因为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但申不害重“术”的法制思想却为历代封建帝王加强君主集权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也为一些人搞阴谋诡计开了先河。' p4 M. c2 x6 k4 G
5 I% _% Q7 X$ i徇私谋官& g) W' u- Q' J0 b0 i7 F8 r
; f3 `* q. ^/ u0 b* T0 N申不害还反对立法行私。“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认为国君既要掌握驾驭群臣的“术”,又要做到正直无私,这样臣下才能忠于职守。他曾对韩昭侯说:“法者,见功而行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然而, 《战国策》中却记述了这样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请求韩昭侯给自己的堂兄封一个官职,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韩昭侯说:“这可是从你那里学到的治国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劳大小授以官职等级,如今又请求为没有建立功业的兄弟封官,我是答应你的请求而抛弃你的学说呢?还是推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申不害慌忙请罪,对韩昭侯说:“君王真是贤明君主,请您惩罚我吧!”对申不害“请仕其从兄官”这件事,史家历来多有微词,有说其虚伪投机的;亦有说其推行“法治”不坚决的,但从申不害重“术”和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来考察,倒不如说这是他对韩昭侯的一次试探,正是韩昭侯对“徇私谋官”的严正态度,使申不害看到韩昭侯真是一位有作为的贤明君主,从而坚定了助其变法革新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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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z$ y; X9 V5 f$ C9 S; {) ~变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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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K: S3 |2 X+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 《太平御览》引)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 《申子·大体编》)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 《战国策·韩策一》)的说法。
: ?+ x* [" J3 x$ K: T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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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察令; t! _- H2 F, B& z+ j
2 ]- r) M G% m' ~( i9 ?申不害认为,国君治国的主要方法就是"明法察令"。他说:"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④"智"是指以个人的政治素养、品德施政。"数"即是"法度"、"法律"。他曾说,人君"失之数而求之信,则疑矣。"⑤这里的"数"与上引文中的"数"所指是相同的,即是国家的法律。"信"与上文的"智"、"说"义同,是指凭个人的行为。
) k* v( ]0 I+ R) e申不害认为君主只有用法才能使群臣的行为统一起来,只有用法的标准来衡量群臣的行为,才能使国家的义正。他把法比作称量物体的权衡,用来考察群臣的行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⑥用"法"来治理国家,用"法"的标准来检验官吏的行为,国家才能够得到治理,官吏的行为才有一个正确的检验标准,封建统治秩序才能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