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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顼历术乙卯篇重纂缘起 一、秦汉之际历用《顓頊》,史有明确记载 前文《古四分历历术八议》己提到:元王秦献公(前424-前362)师隰(xie4谢)于公元前384年登位前,在魏国流*亡了长达29年;在流*亡的青中年时代,师隰不断学习东方中原各诸侯国先进文化知识。待到三十九岁回到“偏居中原之外”的秦国取得王位后,马上进行迁都栎阳、废止人殉,开发人才,引进中原国先进科学技术,大力进行一系列改革。献公十九年(前366年),秦国引进中原刚刚创立完备的先进的古四分历历术,改适秦国以十月(建亥)为岁首,将当时还捉摸未定的闰月位置固定于年末九月之后,并以《颛顼》命其《历》名,当是公元前366年开发于先秦国土上的一支科技奇葩。 古六历同源古四分历理:公元前427年,随着天文学的发展,古四分历术,以古四分历术为历理的《殷历》,以密近天象为优越同时登上了历史舞台,使我国历法进入数字推步阶段。古四分历术以365.1/4天为岁策,以29天又499/940天为朔策,以此两大历算诸元推步授时历书,其精度可达308年始相差一天的水平。这一先时历术,逐渐普及于诸侯列国,形成夏、殷、周、鲁、黄帝、颛顼六种古历,汉人称作“古六历”,实质只有少许差异和叫法不同而己。 汉行秦历,才使《颛顼历》奉为历法“正统”。其时古四分历理论已非常成熟,所谓《颛顼历》,只不过是月建有差,历策却仍是一个师傅下山的“畴人” 用古四分历方法拟订的。由于前367年夏历十一月初一日干支为乙卯(年干支也是乙卯!),是用古四分历推步而出,而《颛顼历》历家又称之为“乙卯元”可知,《颛顼历》不过是“古四分历”或迳是《殷历》的一支而已。关于此两历关系中的“正统”问题,应该从辨证的角度,加以正确区分。 秦汉之际历用《顓頊》,史有明确记载,诸如: 《史记‧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故其造历,以“颛顼”为名,名《顓頊历》。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 《史记·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楚人也自称“帝高阳之苗裔”,以颛顼为本民族的至上神祗,则楚用《颛顼历》也情在理中。 《史记‧张丞相列传》:“张苍文学律历,为汉名相,而绌贾生、公孙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历》。” 《汉书•律历志第一上》:“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也到了中原以外的邦国!),故其所記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魯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惶暇也。亦頗推五胜,而自以為获水德,乃以十月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顓頊历》,比於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 《后汉书‧律历志‧熹平论历章》:议郎蔡邕议,以为历主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术无常是。汉兴承秦,历用《顓頊》,元用乙卯。蔡邕《月令论》:《顓頊历术》:“天元正月己巳朔旦立春,俱以日月起于天庙营室五度。” 《晋书‧律历志》:周德既衰,史官失职,畴人分散,禨祥不理。秦并天下,頗推五勝,自以獲水德之瑞,用十月為正。 《开元占经》(瞿昙悉达)卷105载《颛顼历》近距历元年份和近距历元:据《颛顼历》上元历元乙卯岁相当于公元前2760306年。若设定其近距开始的历元年份稍迟于古四分历成熟的年代,则可推出当在公元前2760306﹣76×36315 = 2760306﹣2759940 = 366年,即秦献公十九年为秦颁《颛顼历》术之年。 《颛顼历》四时及月名荃同于《殷历》,并以《殷历》建寅“正月”朔旦立春为元,将“冬至”置于中冬的十一月,这些可说明它的历法诸元都是从《殷历》移植所致,只是保持了秦人以十月为年初,又从新测定了气朔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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