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佛学国学 于 2015-3-27 15:16 编辑
原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
用老子自己的話解釋上文,即是:上德不德,其次為之而無以為(行德不居德),其次為之而有以為(=行德且居德=不失德=下德=上義),其次為禮,其次棄之。
即上德不德,其次上仁,其次上義,其次上禮,其次攘臂而扔之。
老子只想表達這個排序,如此而已。
其實,這個意思在道德經裏不止表達過一次。如“太上(無之),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說的就是“上德不德,其次上仁,其次上義,其次上禮,其次攘臂而扔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