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 注释: ⑴ 片《说文》:判木也,即劈开的一半木材。片言,意思为“一半的话”,但仍有歧义,是诉讼双方把事情说一半呢,还是仅听诉讼一方把话说完呢?以审理案件的常情推测,加之子路急躁的个性,应该是以诉讼双方把事情说了一半为胜。如果只听一方之辞就定案,那另一方能服吗?应该也不符合审案的程序,再者,子路也没有如此高的水平吧!孔子说自己听诉讼也要和别人一样按程序来,子路就是再急率,身为孔子的学生,不至于鲁莽到这种程度。所以“片言可以折狱”,应为“听诉讼双方把事情讲一半。”子路就自以为明白了,就急忙结案。 解释: 孔子说:“诉讼双方陈辞还未结束就可以下定论而结案的,大概只有子路了吧。子路凡事太急躁,子路许诺的事不会过夜,一定当天兑现。” 这是孔子对子路的批评,不慎重,太急率,后人把“片言折狱”作为褒义词来形容英明,如同“启手足”、“慎终追远”一样都是笑话。
摘自《论语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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