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卦 坤 坤上坤下 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坤”《说文》:地也,《易》之卦也。 “牝”《说文》:畜母也,即雌性牲畜。 “元”,“坤”之用也,阴之动也,乾动而坤随,万物之所由生也。 “亨”,阴随阳动,坤顺乾行为通达之道也。 “利牝马之贞”,牝马即母马。“牝马”顺从于“牡马”,载重行远且生养不息。“坤”顺从于“乾”,载万物以致成且生养万物不息,故“牝马”之德同乎“坤”之德,皆能顺乎阳,皆能生养,能载物致成,此三者为“牝马”之德,亦为坤之德。 “利牝马之贞”,利于效法牝马之德。践行顺乎阳,生生不息,养物致成,是为贞于“坤”之道。 “君子有攸往”,“攸”《尔雅》:所也,介词,即君子有所往,即君子有所为。“往”即往以治事。 “先迷后得主,利”,“迷”《说文》:惑也。“惑”《说文》:乱也。“先迷”君子治事始而迷惑,不能得于正,失于道义。“后得主”而后得其正,阴从于阳,小人从于君子,君子从于大人。“主”可以顺从者。“主”为阳、为道、为大人。“利”即“后得主”而“利”,所谓“利”者,利于进正道,利于事之有成。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礼记•乡饮酒》“天地严凝之气始于西南而盛于西北,此天地之尊严气也,此天地之义气也。”,“西南”向义之方位,“西北”正义所在之方位,“东北”义所终之方位。“西南”此处指道义初显,文明渐著之方位。“东北”此处指道义幽蔽,文明渐微之方位。 “西南得朋”,“朋”《说文》:辅也,相帮之人,引申为朋类。君子于文明之域必能得朋比,言外之意道长也。 “东北丧朋”,君子于昏昧之域必失其朋比,言外之意道消也。“得朋”、“丧朋”时世之道长,道消也。 “安贞吉”,道长,道消,时世也,君子处乱世、治世,须臾不离于道而安于中正,是谓“安贞”。“安贞”而“吉”,不离道而吉也。《礼记Ÿ中庸》“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论语•卫灵公》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君子“安贞”即安于道,安于道即载道、弘道。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言有得失,有否泰,故君子法地而往以治事有得失否泰乃事之常也,能“安贞”处之,则终能“吉”。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至哉坤元”,“至”极也,其阶次仅低于“大”。“至”者,言已至于事体之极,大者言至极而又超越事体本身,故“乾”动曰“大”,“坤”动曰“至”。 “至哉坤元”,“坤”之“元”即阴之始也。乾动而坤随,乾统天,坤率地,率地而顺承天,阴阳偕动,万物生发。 “万物资生”,万物资于“坤”而生存。 “乃顺承天”,坤率地,地从天。顺于天,坤之德也。承于天,坤之用也,万物所以生也。 “坤厚载物”,坤之德有三:其一,顺乎乾;其二,生生不息;其三,养物致成。“坤厚”言其德厚。“载物”生养万物能育其成。 “德合无疆”,“疆”《说文》:界也。无疆,言其广也。“坤”之德,上顺于乾,合于阴阳之道,下生养万物,保育致成。故“坤”之德上合天道,下尽物理,故曰“德合无疆”。以君子比之,君子体道而爱人可谓德广也。 “含弘光大”,“含”《说文》:嗛也,口有所衔,引申为容纳、包含。“弘”应作“宏”,“宏”《说文》:屋深响,房屋幽深而有回响,引申为大。《尔雅》释为“大也”。“含弘”为坤之德,容养万物。“光大”为坤之德,育成万物。 “品物咸亨”,“品”《说文》:众庶,众多之意。“坤”,容养、育成万物,率万物以顺乾,故曰“咸亨”于道,即皆可致成于道也。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牝马之德合于地之德,是谓“地类”。“行地”即本于地之德而行乎地之用。“无疆”者言牝马之德尽合于地之德,其功用广大,可致远而无疆。 “柔顺利贞”,“柔”《说文》:木曲直也,即木可曲可直也。“儒”《说文》:柔也,可见古人以“柔”为近道之特征,君子者本乎道义而行,道义有明昧,有消长,君子行则有隐现、进退,故君子为柔者,体道者也。小人者,不知进退,为刚者也!“柔”君子之性也,为体道之特征。“顺”君子之行也,行道之准则。“牝马”性柔,行而顺道,兼此二者则可得于中正,故曰“利贞”,即利于贞正于道。 “君子攸行”,君子往而治事也。 “先迷失道”,未明道理,故失于道义。 “后顺得常”,“常”《尔雅》:法则也,即“顺而得常”,顺于道而渐明其理,继而得其常。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类”《说文》:种类相似也,“乃与类行”与志同道合之君子共同进步于道义。君子率众进德,君子有功也。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乃终有庆”道义不行于世,远于道义者众,君子守道不乱,故“丧朋”。“乃终有庆”道长道消乃时之常也,君子守道不悖,不随俗众见利忘义,终能有得于道义,故曰“有庆”。“有庆”者,得而喜也。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君子“安贞”之德,同乎地顺承天之德,君子之德与地之德相应而广合,是谓“应地无疆”。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势”应为“埶(yi)”,其简体字为“艺”。“埶”《说文》:种也,又有准则、效法之意。《国语•越语下》“用人无艺,往从其所。”此处“埶”为效法之意。 “地势坤”,即“地”以“坤”为法则,亦可言“地法坤”。《乾》之《象》曰:“天行健”,“健”乾之性,言“天行健”亦含有天法乾之意。“天行健”亦可以说“天法乾而行健”。《坤》之《象》曰:“地埶坤”,顺为坤之性,“地埶坤”亦可以说“地埶坤而行顺”。 “地埶坤”,地者,阴之大者,从坤也,从坤之德三,一曰:顺;一曰:生生不息;一曰:养物致成。 “君子厚德载物”,君子之“厚德”,修己也,自实其德也。君子之“载物”,爱人也,行道于世也。“厚德”忠敬可致,“载物”仁义可致,故君子之“厚德载物”即孔子之“忠敬仁义”。 君子之“厚德载物”乃法地也,君子法地,地法坤,坤从乾。君子之“自强不息”乃法天也,君子法天,天法乾,乾从道。可证君子法天地,天地法乾坤,乾坤法道,可见老子之学说不合于《易》理,为谬论。 初六:履霜,坚冰至。 “履”《说文》:足所依也,古曰:履,今曰:鞋。引申为践、踏。 “履霜,坚冰至”,行践于霜,而知坚冰之日将至,比喻君子治事,必察于微小而能推知其显著,明其理而知其事之所致,顺而行之则趋利避害,终能有得。 “履霜,坚冰至”,“霜”者,阴之始现也,“冰”者阴之终著也。在霜之前,阴已胜阳而居强势之地位,然人未见其征验,非明哲之君子不能知,故有“先迷”之失,然君子者见“霜”而后知其理,故有“后顺得常”之利也,见“霜”而动未为晚也! 此爻明“顺”于道必及时而行,其方法为慎于始,察于微末。同时明“顺”为“坤”德之首要。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履霜,坚冰”为省略写法,应为“履霜而至于坚冰”。 “阴始凝”,“凝”《说文》:水坚也。阴之用开始显著,使水为霜。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驯”《说文》:马顺也,引申为顺服、顺从。“霜”至于“冰”亦非一日能成。君子治事,能渐近于正,顺以进则终能成。不失于礼则近于义,不失于义则近于道,是谓“驯致其道”。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直”《说文》:正见也,即正视之意,与曲相对。解作正直。 “方”与圆相对,解作方正、有规矩。《礼记•深衣》“以直其政,方其义也。” 《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偷羊而儿子举证,孔子不以为“直”,而以中正于义为“直”。以孔子之言论可推之,“直”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于子而言,父子之情高于君臣之义,故以父子之伦为准则,则“子为父隐”为子之“直”。由此可知“直”即行为中于义。“方”即行为方正,有礼节,讲规矩。 “直”为不曲于正义。“方”为进退有礼。“方”人之行为,可使人最终能“直”于正义。“直于义”往往依靠“方于行”,方能致成。“直且方”为君子之要求,中于义且言行有礼,即文质彬彬。 “直方,大”,君子之作为“直且方”,即君子中于义且言行有礼,如此可称之为“大”。 “不习,无不利”,“习”当作“袭”其意为重复。《礼记•曲礼上》“卜筮不相袭”。 “不习”即“方而未直”或“直而未方”。“方而未直”者为进学之人,不明正义之所在,循礼渐进,其“直”可期。“直而未方”者,明正义之所在,言行未能循礼。二者皆为向善者,皆可进步于“直且方”,故曰“无不利”。 《论语Ÿ先进》“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译文“孔子说:先在日常生活中全面深入践行礼乐而后明白道义、事理的是普通百姓。先学习道义而后再有机会践行礼乐的是当前君子一类的人。如果用这两种方式来教化人,我遵从百姓的方式。” “方而未直”者即孔子所谓“先进于礼乐者,野人。”“直而未方”者即“后进于礼乐者,君子。”如果以此两种途径吸纳所有修习道义者于其中,可使教化大行,道义兴盛,故“无不利”。 此爻明“坤”道应中于义且能行为有礼,君子行教化民应当效法之。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二之动”,言地之动也,比作君子之作为。 “直以方”即“以直而方”,地之动,中于道且行为有则、有序。君子之动,贞于道而有礼、有节。“直以方”,“直”而后“方”。 “地道光”,“地之道”即中正有节。“地道光”即世人或“直而方”或“方而直”,最终皆能致于中正有节,故曰“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章”应为“彰”,“彰”《说文》:文彰也,纹彩,引申为文采。 “含章”,蕴含文采。以地而言具“山、泽、陆、林”之形态为地之“章”。以君子而言具“温、良、恭俭、让”之品格为君子之“章”。“含章”有“厚德”之意。 “可贞”,可以行其义。地之“可贞”在于可顺于天而承载万物。君子之“可贞”顺于道而弘道化民。“含章”为先决条件,而后可从义。“可贞”即可行“载物”之用。 “或从王事”,“或”不必之辞,君子“含章”若不逢时,则“安贞”守道,逢其时则“从事于王事”。“王事”者,即弘道化民。 “无成”,教民有成,道义光大,为“有成”,“无成”则反之。《论语•子路》“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有终”,虽于事或“无成”,但于君子修德而言为有得,故为“有终”。寓意“厚德”是“载物”之基础。 此爻明修养自身道德,才能治事,承担其道义。同时要积极进取,谋求弘道化民。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以时发”,待时而发也。君子德智具备,待时机可以践行道义。即先“厚德”,待时机可以“载物”。 “知光大也”,“王事”为教化之大者,可光大道义。君子应时刻谨记弘道化民之职责,力行教民化民之事。换言之君子厚德应当积极谋求“载物”。 ls:括囊,无咎。无誉。 “括”《说文》:束也,即捆扎。 “囊”《说文》:橐(tuó)也,二字互训,即袋子、口袋。一说二者乃大小之别,“橐”大而“囊”小,一说二者乃有底无底之别,“橐”无底,“囊”有底。《淮南子•本经训》“鼓橐吹埵(duǒ),以销铜铁。”《诗经•小雅•公刘》“乃裹公侯粮,于橐于囊。”《道德经》“天地之间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鼓橐吹埵”,“埵”鼓风箱之风管,则“橐”为鼓风之皮袋,依据其鼓风原理当有两个口,一为出风口,一为进风口。 考“龠”为竹管乐器,其口亦有两类,一吹气口,一出气口,“橐”与“龠”并用,可证其形制相仿,亦可证“橐”为两端开口。 “乃裹公侯粮”其中“公侯粮”即干粮,既然用来装“干粮”所以“橐”与“囊”皆不会太大,其体量亦相仿,不存在大小之别。由以上推之,“囊”应为有底之口袋。“橐”应为两端开口之口袋。 “括囊”即捆扎口袋之口,使其内物不出。此处以“囊”喻人,人之言行为“囊”中之物,括约人之言行,即君子慎言慎行以治事,此爻呼应“履霜”之意,皆有警戒谨慎之意。《论语•子张》“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一句话就可以察知君子之明智与否,所以说话要小心谨慎。《论语•为政》“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多听闻,有疑问的保留,小心说没有疑问的,则可少犯错。多见识有风险的别干,谨慎干没有风险的,则少后悔。君子以言行治事,欲不失于正,则须慎言慎行。 “无咎”,“括囊”非不言不行,为慎言慎行,不当之言,不当之行“括”之。言须及于义,行须于中于义。“无咎”即无过失、错尤。 “无誉”,“无”通“勿”。“誉”通“豫”,此处解作逸豫、安舒。《吕氏春秋Ÿ孝行》“人主存,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无豫”即“勿豫”,不能放佚,不能安于逸豫。 此爻明君子治事必时刻保持敬慎之心,如此可保无咎。安于逸豫,则必有失。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害”《说文》:伤也。“慎不害”慎言行则不伤于自身,不害于事成。 六五:黄裳,元吉。 “黄”《说文》:地之色,古代五正色,青、赤、黄、白、黑,其它杂色。青在东,于时属春;赤在南,于时属夏;白在西,于时属秋;黑在北,于时属冬;黄在中,于时属夏秋之交,阴阳变化之际。《礼记•月令》天子春“衣青衣”,夏“衣朱衣”,秋“衣白衣”,冬“衣黑衣”,于秋夏之交“衣黄衣”。古人以黄*色为五色之中,以空间而言亦在东西南北之中。 “裳”《说文》:下裙也。“衣”《说文》:依也,上曰衣,下曰裳。夏商周时期,将衣、裳分为两部分,着于上身曰衣,着于下身曰裳。古衣长多至膝盖,衣之后裾或长至足部。裳,其先由前后两块布幅,系于腰间,后演变为今日之裙。下裳穿着时前幅先系于腰间,后幅再系于前幅之外,前后两幅扣合,裳下沿略高于脚踝。古人无今人之长裤,用较窄之布缠绕于腿上,由足至膝斜缠,或有数层之多,称窄布为“邪幅”。 《礼记•玉藻》“无君者不贰采,衣色正,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无君者”离开国邦者,“不贰采”衣与裳不能是不同颜色,“衣正色”衣必须用“青,赤,黄,白,黑”五正色,“裳间色”裳可杂色。“非列采”即非衣裳颜色有别,即衣与裳必须不同色。“入公门”入政府机构,即不得从事公事。 以上考之,衣裳别色乃重其纹彩,君子从事于公务,亦重其“文”。“衣裳”为君子“文”之表征,比喻君子之文采,君子须具文采方能从“王事”。 君子之文采“温、良、恭、俭、让,宽、俨、惠、敏、信”,地之文采“山、泽、陆、林”。君子以文采而交接人,地以文采养鸟兽虫鱼,君子具文采能化兆民,以成就爱人之德,地具文采能养众生,以成就载物之德。 “黄裳”,裳在下,非衣服之主也。黄在中,可配“青赤白黑”而成“文”。“黄裳”可配“青衣”、“赤衣”、“白衣”、“黑衣”。“黄裳”取义“黄在中、裳在下”而能随时义配四色衣。比喻君子“守中道,持谦卑”而能随时义,以成其文采。“守中道,持谦卑”君子文之质也。 “元吉”,“元”者,为始,为根本。君子“守中道,持谦卑”,以此行事,配合时义则治事易有功,故为根本之吉,为“元吉”。 此爻明君子行为贵在“中”。坤在乾与万物之中,顺乾而载物,坤必须能和合二者,方能成其功,故坤之“文”,即坤之行为态度必须“在中”。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也”,“中”中道也,上顺于道,下得于人,为“在中”。君子欲成“载物”之功必有其“文”,其“文”必顺于上而和于下。“黄裳”即为“文中”之象征。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野”《尔雅》: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jiong)。邑,指国都,国都以外每十里分界,依次称“郊,牧,野,林,坰”。《说文》解释“野”为“郊外”乃笼统而言。 “战”《说文》:鬬(dou)也。 “鬬”《说文》:遇也。 “鬥”《说文》: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鬥之形。即争斗之斗。今天“鬬、鬥”皆简化为“斗”。“鬬”作“遇”解,有两相接合之意,“鬬畸眼”即“斗鸡眼”,鬬,为两瞳孔相对,畸,意思为偏差、偏斜,瞳孔不正。《左转•庄公十一年》“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凡军队交战,敌人未摆开阵势将其打败叫做“败某师”,双方皆摆好阵势叫做“战”。以上推之,“战”有相接而后争斗之意。 “龙战于野”即“二龙战于野”,一为得时义之龙,一为失时义之“亢龙”。“亢龙”居位不退,故与得时义之龙争斗。“野”寓意得时义之龙出于“渊”而渐进于上。“亢龙”失时义,故必败。 “龙战于野”,寓意“坤”德者,懈怠于时义,则必与顺应时义者冲突,终究被替代。 “其血玄黄”,“玄”《说文》:黑而有赤色为玄,泛指黑色。“玄黄”即黑与黄。一龙之血为玄色,一龙之血为黄*色。黑色为北方之色,代表正义衰微之色。黄*色为中央之色,代表中正之色。玄龙比作失时义者,黄龙比作在中正者,二龙相争,即正邪之争,正必胜邪。 “玄黄”歧解甚多,于此证明之。《尚书Ÿ武成》“惟其士女,篚厥玄黄,昭我周王。”译文“那里的男男女*女,用他们的竹筐装着黑色与黄*色的丝帛来晋见周王,以此来显扬周王的中正之德。”此则故事讲武王伐纣成功,人民表达敬爱之情,以黑色与黄*色的布帛作为晋见之礼,昭示武王以中正驱逐不义之功绩。其用词为“昭”,即是以“玄黄”昭示武王为战胜不义之中正者。 “玄黄”《尔雅》:病也,并非指身体病变,而是指精神有问题,如胆怯、慌张等。《诗Ÿ周南Ÿ卷耳》“陟(zhi)彼高岗,我马玄黄。”译文“登上高高的山脊,我的马神态紧张。”马身临险境必然紧张,故此处“玄黄”应为紧张之意。紧张为“玄黄”引申意,“玄黄”之象征意义为:以中正之德征于不德、不义。于马而言从命为中正,恐惧不前为不义,从命犯险故为“玄黄”。 由上可证“玄黄”为中正与不义之象征。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中正者与失时义者冲突,身皆受伤。 此爻明君子治事,不可自得,明察时义,不懈进取。慢于时义,必被淘汰,居功自恃,灾必逮夫身矣!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道穷也”,慢于时义者道穷。摘自《周易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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