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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本质论证证明了,在生命存在的三个基本条件中,是相待性(意识和身体)和绝待性(生命体)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每个生命都是自成系统的,这个系统的存在与变化,是有着内在规律的。
这个规律的基本特点是:生命体是产生和储存意识的基础,生命体和意识又共同产生身体,这三个条件的和合统一,使完整的生命展现出来。生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把三个条件割裂开来,如果把一个条件作为整体生命来看待,是不可能真正认识生命本质的。 不能认识生命本质真理,或是错误的认识,这应该是人类最大的遗憾,更是人生的最大损失。
生命本质论证第一次提出了生命体的概念,从理论和实践上证明了生命体的存在:生命体是一个特殊物质气物,存在人的大脑中(一切生命都是存在生命体的),生命体是生命的载体,是生命的本源,是生命的最终原因。
生命本质论证证明了,生命体是没有生灭的,是永恒存在的,不变的,绝对的,是绝对真理的范畴;只有认识和证明了生命体及其功用的存在,才能达到对生命的终极的认识; 生命的相待条件(意识和身体)只有依据绝待条件(生命体)才能存在,绝待条件是生命存在的最终原因。生命体是产生和储存意识的基础,又会同意识产生生命的物质形态身体;生命体,意识和身体的最完美的和合统一,展现出了生生不息的,千奇百态的生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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