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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颛顼历朔闰谱(前104年) 104年 汉武帝元封七年1月1日辛未,十一月初八。冬至甲子24,十一月初一日 十32.334冬01.833腊31.392 《武帝本纪》:初一日(前105年12月25日)“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武帝本纪》:初一日(前104年1月24日)“元封七年十二月甲午朔,上亲上禅高里祀后土。” 七秩龄童按:依《秦楚颛顼历朔闰谱》往下推步至汉武帝元封七年,十一月朔日为乙丑018分,与《史记·武帝本纪》等史籍记载相差一天,所以《史记‧孝武本紀》说:“其後二岁,(元封七年;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推历者以本统。天子亲至泰山,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祠上帝明堂,每修封禅。”《史记‧历书》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史记‧太史公自序》也说:“(司马迁任太史后)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於明堂,诸神受纪。”证明其续用《颛顼历》授时与天象更见疏远,必得及时更订的景况。 ●附: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定气冬至12月23日12时34分,合十月二十八日壬戌日,以“定气”计,其历时后天二天。 ● 以上《颛顼历》历术篇,历算由秦宪公二十一年(前366年)十月朔丙戌(23.000,前367年11月18日)起步,至汉武帝元封七年(前104)岁前十月三十日甲子(01,前105年12月25日)止,共计262年另1个月,合3242朔望月。以29.499天为朔策,94018天+1617758分(1721天018分)= 95739.018≡39.018,加起始天干支十月朔丙戌23.000,得算外一天:元封七年十一月朔日干支39.018 + 23.000 = 62.018≡2.018(乙丑018分)。 ● 七秩龄童注:《秦楚颛顼历朔闰谱》终,下接《汉武帝太初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