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公元74年)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历谱重纂(《太初历》第10章第7岁) 074年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1月1日庚子。十一月十四日。冬至癸巳08分,十一月初七日 冬24.05腊53.48一23.10二52.53三22.15四51.58 五21.20六50.63七20.25八49.68九19.30十48.73 ☆ 二月朔乙卯。“二月乙巳,司徒王敏薨”。 〇 二月无乙巳,日期误。或为乙丑笔误,则为廿一日。 ☆ 三月朔乙酉。廿九日“三月癸丑,汝南太守鲍昱为司徒”。 ☆ 五月朔甲申。初五日“五月戊子,公卿奉觞上帝寿”。 ☆ 八月朔壬子。十五日“八月丙寅,令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及张掖属国,系囚右趾以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诣军营”。 〇 是岁改天水为汉阳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