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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张居正与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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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张居正与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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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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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16: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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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好蛋 于 2016-4-27 16: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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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张居正与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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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代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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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年,为了增加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明朝大学士张居正(1525-1582)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这条措施得到万历皇帝朱翊钧(1563-1620)和母亲李太后(1546-1612)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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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效仿明开国皇帝洪武帝朱元璋(1328-1398)的做法,用鱼鳞图册和黄册重新登记全国土地,清查被瞒报的土地,增加国家税收。今北京税务博物馆还收藏有此类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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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图册是旧时为征派赋役和保护封建土地所有权而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册中将田地山塘挨次排列、丘段连缀地绘制在一起,标明所有人、四至,因其形似鱼鳞而被称为“鱼鳞图册”。亦称“鱼鳞册”、“鱼鳞图 ”、“鱼鳞图籍”、“鱼鳞簿”。鱼鳞图册对于中国土地制度史等领域的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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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黄册又称明代黄册,是明代国家为核实户口、征调赋役而制成的户口版籍。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在户帖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黄册制度。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载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从事职业,划定户籍,主要分为民、军、匠三大类。民籍除一般应役的民户外,还有儒、医、阴阳等户。军籍除一般供应军役的军户以外,还有校尉、力士、弓、铺兵等。匠籍,登记手工业户,向政府承应工匠差役以及厨役、裁缝、马、船等。另有灶籍,登记制盐户。黄册的编造程序是,由政府仍把户帖发给各户,每年填报,由地方官核实其丁口、田宅及资产等的变动情况,逐年累计的材料作为10年大造黄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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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施这一改革的前提是清查土地,所以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因遭大地主的阻挠而停止了。然而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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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顾名思义就是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一是把田赋和繁杂的徭役、杂税合并统一征收;二是把徭役部分地摊入田亩,既根据人丁又依照田亩征收;三是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为一条后,一律征银。田赋,除政府必须的米麦仍然交实物外,其余以白银折纳;徭役,一律实行银差。这就肯定了货币在赋税征收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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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雍正帝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的“摊丁入亩”,是封建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其作用:(1)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客观上起到了均平赋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征赋役,而且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其生产积极性。(2)它实行赋役折银征收的办法,适应和促进了明朝中期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交纳银两,农民、手工业者必然把大量产品投入市场,促进商业繁荣。徭役折银,农民可自由离开土地成为自由劳动力,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创造条件。(3)它推动了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进步,使两税法以来由人头税向土地税转化进程前进了一大步,为清初“摊丁入亩”的变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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