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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戎小捷

[原创] 文明社会原理——兼论人类各种核心价值观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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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09: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81)
第三节  文明的衰亡
我们上面讨论了文明社会任何一社会系统中由于有竞争压力的存在,从而使该社会系统产生了发展演化的动力,进而使整个文明社会有了发展演化的动力。但这个动力究竟会导致该社会系统向哪个方向发展演化,进而又会导致整个文明社会向哪个方向发展演化,是逐步成长壮大还是逐步衰落灭亡,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受到多种因素、多种条件的影响。或者换句话说,正像本书第一章中所指出的,人类社会发明了伟大的社会工具系统,从而使人类社会的分工协作可以产生迅速的变化。但这种“可变化性”既可以导致人类社会的分工协作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不断进化,分工度不断提高),也可以导致人类的分工协作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不断衰落,分工度不断降低)。下面我就来尝试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侧重讨论一下文明社会的衰落情形。
一般来说,在某个社会工具系统中新生的竞争力量,为了谋求自己的胜利,它必然要提出一种新的、更有利于本系统和谐发展的“纲领”。但现在有一个问题,任何一个社会系统并不必然地保证自己只产生出不仅对本系统有利,而且对整个文明社会都有利的新生因素;而更可能的是,它也会(甚至可以说更易于)产生出只对本系统短期有利,而对其它的社会系统、进而对整个文明社会有长期不良作用的负性因素(请读者回想一下本书开头我们所讨论过的“阶序选择原理”)。而且,正像我们在前面分别分析各个社会工具系统时所指出的,只要某个社会系统中所产生出的这种对全社会有害的负性因素没有损害该系统本身的特殊利益,甚至对该系统本身暂时有利,那么,该系统自身就会缺乏遏制这个负性因素继续发展的动力和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靠另外两个社会系统的力量(一般来说,它们会同时是这个负面因素的受害者)来对其进行遏制。当然,这里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另外两个社会系统自身相对强大,有一定的力量才行。
举例来说,在古埃及社会中,行政系统绝对强大,而这个行政系统又或由于本系统内部竞争的压力、或由于纯粹的失误而把增强现存最高共同意志的权威的法则发挥得过了头(忽略了为人民服务的法则),例如修建越来越大的金字塔,结果就使得行政管理的额外成本过于沉重,远远大于它所能带来的好处,因而造成了整个文明社会的停滞和衰弱。(这就类似于在一个鹿群之中,公鹿们为了竞争配偶而不断长出越来越巨大、越来越沉重的犄角,这个巨大无比的犄角虽然有助于公鹿们彼此之间的竞争,但却妨碍了整个鹿群在整个大自然中的生存竞争能力,因为维持巨大的犄角要付出沉重的能量成本代价)。而与此同时,古埃及社会中的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均过于弱小,无法对强大的行政系统产生的这个负面因素进行干预和校正。
与之相比较,如在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初期时,英国国王和法国国王同样都想采取损害其它社会系统的办法(多征税)来解决自身行政系统的财政问题。但其它的两个社会系统都较强大,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自然站出来想办法对行政系统的这种负面因素予以制止。当然,也可以说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获得了一个对行政系统进行干预的机会。说白了就是,让我多交税是可以的,但你必须进行改革,去除行政系统中存在的许多对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不利的负面因素。最终的结果是当时的英国和法国克服了行政系统的负面因素,促进了整个文明社会的发展。
但假如某个社会系统所产生的负面因素,既没有损害本系统的利益,也没有直接损害或马上损害其它社会系统的利益,或者它对其它社会系统进行了收买(例如官商勾结),在这种情况下,其它社会系统就会缺乏挺身而出对这种负面因素进行遏制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最终受到损害的最底层的(三大社会系统核心领导阶层之外的)基本群众起来对这种负面因素加以遏制。但我们知道,无组织的底层群众一般来说是无法和有组织的上层社会系统相抗衡的,于是这种负面因素就会无克制地发展下去,直到有一天由于这个负面因素的长期作用,使整个文明社会归于衰落,最终灭亡。
至于具体的衰亡方式,则主要有两种。一种情况是在这个衰落的文明社会周边存在着其它的文明社会,当这个文明社会极度衰落时,周边其它的文明社会(未衰落的文明社会)就会入侵这个濒临灭亡的文明社会,给它最后致命的一击,就像中国历史上常出现的外族入侵一样。甚至周边的原始社会或半文明社会也会发起入侵,就像西方历史上蛮族入侵罗马帝国一样。另一种情况是,在无外来文明入侵的情况下,原本无比强大的有组织的社会系统自身也终于由于负面因素的长期作用而变得十分衰弱了,不堪一击了;此时底层的人民被这个负面因素折腾得实在活不下去了,逼得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以同归于尽的方式进行反抗。这时,整个社会系统就会被底层人民所推*翻,就像中国历史上多次爆发的农民起义那样。此时整个文明社会都遭到巨大的毁灭,一切都重新开始,在旧文明社会的废墟上,又重新组建起一个新的文明社会。中国历史上不断出现的改朝换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可以看作是旧文明社会(旧朝代)的衰亡和新文明社会(新朝代)的产生。只不过由于流传下来的风俗中包含了旧文明中的许多规则系列,使得新产生的文明社会和已衰亡的文明社会十分相似(属于同一个文明类型和同一种文明形态)。
另外,历史上也会出现比较少见的一种情形,即,某个系统内部产生出的负面因素,既没有损害其它社会系统的利益(或虽然侵害了其它社会系统的利益,但它却用某种方式进行了补偿),也没有损害本文明社会底层基本群众的利益,而只是损害了周边其它弱小原始社会或弱小文明社会的利益。(例如明治维新后到二战时的日本,以及19世纪中后期到二战时的德国那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本文明内部就会永远缺乏对这种负面因素进行遏制的机制和动力,而只能由外文明社会中的力量来对其进行遏制了。
在这时,会出现两种可能,一个情况是外文明较强,足以和该文明相抗衡,甚至进而摧毁该文明(当然同时也就消灭了该文明中的负面因素)。另一种情况是,外文明或外原始社会过于弱小,不足以和该文明相抗衡,甚至进而被其吞并,这样,该文明社会中的负面因素就永远也得不到遏制。在西方的历史上,庞大的罗马帝国的衰亡就大致属于这种情形。由于对外战争的不断胜利带来了几乎无穷尽的俘虏,这些俘虏奴隶们的无偿劳动大大降低了罗马社会内部三大社会系统各自的生存成本,从而使得任何一个社会系统,不仅其内部对立的双方不需要靠牺牲对方来给自己谋利,而且整个社会系统也都不需要牺牲其它社会系统的利益来增进本系统的利益。当然,这样一来,任何一个社会系统的弊端也都不需要其它社会系统的帮助来克服,因为这些弊端都被大量的无偿奴隶劳动给弥补掉了。在这种情况下,三大社会系统的内部竞争压力也都丧失掉或无法起作用了,于是,罗马社会的三大社会系统全都逐渐“八旗子弟”化,所有的负面因素都完全任其发展,最终变得不堪一击。
最后,从理论上来分析,还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即,假设有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在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社会工具系统中所产生的负面因素并没有损害其它社会系统的利益(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也没有损害三大系统底层基本群众的利益,并且也没有损害周边其它文明社会的利益(或者其周边干脆就没有其它文明社会),而仅只损害了周边自然环境的利益,或者说,该文明社会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例如丰富的、近乎取之不尽的某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对其文明内部的负面因素有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统统进行了补偿,在这时,该负面因素就会持续存在,导致整个文明社会的停滞不前。直到最终有一天,该社会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不堪重负,最终把整个带有严重负面因素的文明社会带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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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09: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82)
第四节  文明社会的内部发展机制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鸡蛋中有了授过精的胚胎,那么,它就具有了内在的发展演化的动力。但如果光有发展动力,而缺乏一个具体合适的发展机制,例如长达21天的母鸡的孵化,那么它仍旧发展不起来。人类文明也是这样,它也需要一些具体的发展机制。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历史。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有一个显著的事实就是欧洲文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经济上的分工度还是科研上的分工度都不断提高)。与之相对照,古老的埃及文明、两河文明、波斯文明、印度文明以及中华文明,虽然都比欧洲文明先产生,但却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而更令人惊讶的是,尽管早期的欧洲文明——先是克里特岛文明,后是古希腊罗马文明,均先后遭到了一次大的毁灭,以致中断了一段时期(几百上千年),但当它再次复兴的时候,又以其快速的发展速度而后来居上,再次在世界文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显然,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些深刻的必然性的原因,否则欧洲文明决不可能先后两三次重复性地后来居上。那么,这个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是什么样的一种机制促成了某些文明社会的快速发展呢?
    我们先从理论上来探讨一下文明社会内部的发展机制。我们在前面已经反复说过,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在社会中发展出了行政、市场及理念这三大系统的社会;我们又已经知道,在一个文明社会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三大系统所占的功能份额并不一样。在有些社会中,是某一种社会系统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另外两个社会系统处于附属的地位(仆从)。而在另一些文明社会中,这三大系统却能保持一个大致均衡的比例。实际上,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说,正是这种不同的文明社会所具有的不同的结构形态给其各自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力量基本均衡时的情况,也就是当文明社会的结构处于433式形态时的情况。在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当某一个社会系统中产生出了新生的、虽弱小但有发展前途的正面因素时(所谓“正面因素”,即指它不仅对本系统长期有利,而且对另外的两个社会系统也长期有利),显然,它必将受到本系统中传统的、强大的旧力量的压制;但由于在整个社会中还存在着另外两个有力量的系统,于是,这个新生力量就会必然地去寻求另两个有力量的系统的帮助,以抗衡本系统中旧力量对它的压制。而另两个社会系统出于本身利益的考虑、或出于和产生出了新的正面因素的那个社会系统相抗衡的考虑,也愿意支持这个新的正面因素。于是,这个新生力量,就会由于得到两股外系统力量的帮助而变得强大起来,以致有可能和自身系统中的强大的旧力量相抗衡,并具有了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从而最后战胜本系统中旧的传统力量、并取而代之的机会。
当然,这个基本机制适用于文明社会中所有的三个社会系统。因此,我们可以说,正是三大社会系统之间的这种外部的相互抗衡,造成了各个系统内部由于竞争压力而产生的正面的新生力量,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新陈代谢,从而推动了三大社会系统分别地不断向正面方向发展演化;而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各自不断的发展进步,自然就促成了由其所构成的整个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而且,这种进步会不断加速。因为我们在前面第七章中曾经说过,在一个文明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系统的不断完善,都有赖于另外两个社会系统的不断完善。这里再举一个例子,例如,某一个社会的行政系统弊病的更有效的克服,需要另两个系统提供更有效的物质手段和更有效的理论指导;同理,另两个系统的不断完善,也有赖于行政系统的更好的宏观管理和更合理的协调安排。
    而与此相反的是,在一个文明社会中,如果某一个社会系统的力量过于强大,而另两个社会系统的力量过于弱小(例如其文明形态为622式或811式),则上述的发展原理或发展机制就不会出现。因为当那个极强大的社会系统中出现了正面的弱小的新生力量时,由于其它两大社会系统的力量过于弱小,它们对这个新生力量所能提供的帮助微乎其微,几近于零,因此这个弱小的新生力量无论如何也无法和强大的传统旧力量抗衡,以致它必然会走上夭折的道路。至于另外两个弱小的社会系统中所出现的更加弱小的新生力量,也不会得到那个强大的社会系统的帮助。因为从根本上来说,这样做会使这两个相对弱小的社会系统强大起来,不符合那个强势社会系统本身的利益(有损于强系统的霸主地位),且不会给这个已经很强大的社会系统带来任何暂时的、马上就能看得见的好处(正面因素往往带来长期利益,负面因素往往带来短期好处)。
总之一句话,我的猜想是,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中,三大社会系统的力量是否大致相等,或至少其中某两个相对较弱的社会系统的联合力量是否足以和那个较强大社会系统的力量相抗衡,是该文明社会能否不断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当然,要想让这三大系统之间发生相互抗衡、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作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它们相互之间必须发生紧密的利害关系。前述的古罗马文明的三大社会系统之间没有紧密利害关系,各自分别靠无偿奴隶劳动来供养,因此衰亡了。)
让我们再来具体看一看历史上的有关事实。例如,拿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来说,从整个欧洲的范围来看,当旧的罗马天主教会(理俗系统)内部分化产生出了新生力量——新教之后,它得到了部分想借新教的力量来和罗马教会势力相抗衡的一些世俗国家政权(行政系统)的大力支持(如德国的腓特烈、英国及北欧诸国以及最后的法王等),因而得以发展壮大起来。不仅从全欧洲的角度来看及理念系统内部竞争的角度来看是如此,即使是从某一个具体的国家内部来看,从理念系统内部和行政系统内部竞争的角度来看,情形也是如此。例如在英国,清教运动在和英王的斗争中,就得到了苏格兰地方政府的支持(或者说,苏格兰地方政府在和英王的斗争中得到了清教运动的支持)。再比如法国境内的胡格诺教派,在其发展壮大期间也得到了地方大贵族纳瓦尔王亨利的有力支持。
理念系统或理俗系统中产生出的新生力量不仅易得到行政系统的帮助,更易得到市场系统的支持。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当属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各种新思潮、新艺术的代表人物们常常得到大商人及大银行家们的资助,从而不仅能使自己生存下去,还能更专心致致地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当然,市场系统对新理念的支持方式还有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我们在前面第五章分析理念系统的影响力时,曾讨论过传播手段的巨大的、甚至具有决定意义的作用,而市场系统往往就是靠提供传播新思维和新观念的手段来起到这个决定性的支持作用的。例如法国18世纪下半叶的启蒙思想运动,就是靠市场系统的图书发行机制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的。具体例子如《百科全书》的发行,正是在市场系统自身逐利性的努力下,才使各种档次、各种开本的《百科全书》扩散到了法国社会的各个阶层。
不仅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会出于自己不同的目的而支持理念系统中的新生力量,反过来,比如,理念系统和行政系统也会支持市场系统中有前途的新生力量。这种现象尤以当代最为常见。例如当代各国中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绿色环保产业,均不仅得到行政系统的财政补贴,而且得到理念系统在宣传媒体上的大力宣传推广。这就使得这些不仅仅开发成本高,而且初期产品的成本同样高昂,从而使其无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但却有着可持续发展前途的新生产业们不仅能够生存下来,而且还可以不断积蓄力量,直至最终对旧的产业力量战而胜之。
同样,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也会支持行政系统中的新生力量。例如我们比较熟悉的,上世纪初我国的辛亥革命,当旧的全国性的行政系统已大大衰弱,不再占有绝对的压倒优势,此时,新生的行政力量——独立的南方诸省就大多得到了本地商会的支持,以及当地舆论界的大力声援,从而具有了和旧的行政系统进行抗衡的起码力量。而20年代,中国国民党更是在东南沿海市场系统的财力支持下,在理念系统(包括共产党)的极力支持声援下,占胜了旧的北洋军阀行政系统,取得了北伐战争的全面胜利。
总之,综合以上两节的讨论,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初步结论,即,就单一的一个文明社会来考察(假设没有外部其它文明社会的影响),如果一个文明社会的结构形态是811式的,那么这个文明社会逐渐衰亡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其逐步发展的可能性;如果一个文明社会的结构是433式的,那么这个文明社会不断发展的可能性要远大于其逐渐衰亡的可能性;而如果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态是622式的,那么这个文明社会最大的可能或是停滞或是发展极其缓慢。
为了对文明社会的演化有一个更形象、更直观的了解,下面我们仍然尝试用坐标示意图的方式来描绘一下单一文明社会(不存在其它文明社会的影响)的衰亡和发展曲线。我们这里把一个文明社会分工度的不断下降视为一个衰亡过程,而把一个文明社会分工度的不断上升视为一个发展过程。
我们先来考察一下811式结构形态的文明社会的情况。为了使讨论尽可能简单明了,这里我们只关注那个非常强势的社会系统的运行状况,而忽略那两个非常弱的社会系统的运行状况。下面分别是行政811式文明和市场811式文明的发展、衰亡坐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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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行政811式文明的发展        (b):市场811式文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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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行政811式文明的衰亡        (d):市场811式文明的衰亡
    从坐标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811式的行政文明还是811式的市场文明,它们都有可能不断向前发展,也有可能不断向下衰亡(如果那个强势系统中产生了负面因素而又不能得到有效校正),虽然两者的衰亡过程大不一样:行政强势文明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向下跌落,而市场强势文明是逐渐扩散式地向下蔓延。
我们再来考察一下433式文明的情况。这里,我们同样出于简明的原因,先完全忽略掉理念系统,并忽略掉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间不大的差距,假设在整个文明社会中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是相等的,并进一步假设两者之间相对独立(比如假设,在一个文明社会中只有10个工厂,其中5个是国营的,5 个是民营的。5个国营工厂彼此间有着上下游之类的经济联系,5个民营工厂彼此间也有紧密的经济联系;但5个国营工厂和5个民营工厂之间并没有一损俱损式的紧密的经济联系。当然,这种情况并非实际完全存在)。由于相对独立的市场系统和行政系统各有两种可能的演化趋势,于是,就会出现以下四种可能的相互组合的情形:











    从上面的坐标示意图我们可以看出,当文明社会处于(e)的状态时,会高速发展。而当文明社会处于(f)的状态时,虽然市场系统出问题了,但由于行政系统此时是健康的,那么整个文明社会虽然暂时停止了发展,但还不至于跌入衰亡的命运(就像上世纪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危机和本世纪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虽然市场系统崩溃了,但由于有行政系统的救市,整个文明社会不会一下崩溃)。当文明社会处于(g)的状态时,虽然行政系统出问题了,但由于市场系统是健康的,因此整个文明社会也不至于全面崩溃(例如中国的晚明时期行政系统腐朽了,面对极少数倭寇的入侵竟然束手无策。但好在市场系统还基本健康,在地方商界的大力协调帮助下,戚继光终于取得了抗倭战争的胜利)。而仅仅当文明社会处于(h)的状态时,也就是当市场系统和行政系统同时出了大毛病时,整个文明社会就会跌入衰亡的过程。这就好比当前由次贷危机引发的美国经济危机中,如果美国政府也同时腐*败透顶了,就像晚清政府那样,那么,美国政府将不仅不能救市,反而会趁机捞一票,从而加速市场系统的崩溃,进而整个美国社会跌入衰亡过程。
现在,让我们来一般性地假设任何一个社会工具出现故障(内部完全失衡)的可能性都是50%,那么,通过上面对811式文明和433式文明坐标图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更精确些的(当然只在理论上相对而言)结论:1、811式文明衰亡的可能性约占50%;2、433式文明衰亡的可能性仅占1/4,也就是25%(e、f、g、h四种可能中的h)。也就是说,不仅从过去我们所讨论过的维持文明社会内部和谐的角度,而仅从避免衰亡的角度来看,433式文明也要优于811式的文明。而实际上,我们在上面讨论433式文明时还有意忽略了力量与市场、行政系统不相上下的理念系统。而如果理念系统是健康的,那么,即使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同时出了毛病,在理念系统的号召下,人民也会起来造*反,用极端的手法来校正市场系统和行政系统。这就好比在目前的美国金融危机中,假设政府腐*败无能,那么在舆论媒体的号召下,美国人民也会“起义”,从而挽救整个美国的命运,避免最终的大崩溃。总之,如果考虑上理念系统,并考虑到理念系统自身健康的可能性也是50%,那么,433式文明真正跌入不可挽救的衰亡过程的可能性就只占12.5%了(25%×50%=12.5%)。
最后,如果我们再考虑到,在文明社会发育成熟后,在三大社会系统彼此均衡之后,三大社会系统彼此互补并相互制约监督时(参见《文明的结构》一章),那么,各个工具系统的失衡、腐*败的可能性都大大降低,从而三大系统同时失衡、腐*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也就是整个文明社会此时衰亡的可能性已经降低为零,从而整个文明社会陷入长期停滞或发展缓慢的情况(出现(f)和(g)的状况)的可能性也几近微乎其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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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7 0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83)
第五节  文明社会的外部发展机制
    一个文明社会的发展,除了上面我们所描述的那种根源于社会内部三大系统力量的大致均衡所导致的竞争发展机制之外,实际上还存在着第二种根源于外部环境的发展机制。而且在人类实际的历史进程中,这第二种机制往往比第一种机制更经常发生作用。我们可以把这个第二种发展机制称之为文明的外部发展机制。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讨论一下。
现在假设有这样一种情况,在某个文明社会内部,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某个社会工具系统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另外两个社会系统则绝对的弱小,根本无法和其抗衡。换句话说,也就是当某个文明社会处在811的结构形态中,显然,这时该文明社会内部的发展机制将基本丧失,从而使该社会或处于一种极缓慢的发展状态(超稳定状态)或处于一种不断毁灭又不断新生(但没有发展,在原地打转)的循环状态。但若在此时,在该文明社会周边的可联系的范围内,存在着另外一个或若干个与其力量相差不多的其它文明社会,则不论这些其它的文明社会的类型及形态是怎样的,它们的存在均将对这个超稳定的811式文明社会产生巨大影响,从而使这个超稳定的文明社会内部产生出发展的机制。
因为,一方面,当这个超稳定的文明社会内的新生力量(无论其是在占优势地位的社会系统内部产生出的新生力量,还是另外两个弱小的社会系统中产生出的新生力量)出现时,它就会自然而然地或主动或被迫地去寻求周边外文明社会的帮助,来和本文明社会中的强大的旧势力抗衡,从而就能使自己获得发展壮大的机会。例如,中国近代史上的孙中山同盟会,就寻求日本及西方国家的帮助来反抗满清王朝;而共产党则努力寻求苏联的帮助来反抗国民党。而一旦因力量过于悬殊导致反抗失败,他们也能暂时跑到国外而继续生存下来,继续准备下一次的反抗。再比如在欧洲中世纪之后民族国家的发展史中,由于在大多数的时期内整个欧洲都存在着几个主要的、力量相差不多的独立民族国家,因此,就给了各个国家中的弱势系统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许多发展壮大的机会。当某个国家内的市场系统或理念系统的力量受到打压时,它们就会跑到别的国家去寻求帮助,至少也可以在别的国家内得到生存喘息的机会。而别的国家出于和产生出新生力量的那个国家相抗衡的原因,一般也愿意提供这种帮助、或至少提供一个避难所。例如,拿理念系统中的新生力量来说,卢梭在法国受到迫*害,就跑到瑞士去;马克思在德国受到打击,他就跑到英国去;列宁在俄国遭到通缉,他就跑到外国去,等等。而市场系统中资本的流动更是如此,商人们总是根据生存环境的优劣好坏而不断从一个国家跑向另一个国家。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一种外部竞争机制存在,才更造成了欧洲文明的迅速发展。
而另一方面,假若一个超稳定的文明社会内部根本就没有新生力量发芽出土的机会、从而导致发展缓慢,进而在世界范围内落伍时,该文明社会中占优势地位的社会系统中的旧势力,出于和周边其它文明社会竞争的需要,或者出于避免“落后挨打”的情形,也会被迫地、不情愿地改变自己,给自身系统内的新生力量及另外两个弱小的系统(尤其是给最具发展活力的市场系统)以一定的发展空间,以避免自己被周边其它迅速发展的文明社会远远甩在后面。
例如中国近代史上的晚清王朝,在外来文明欺侮的强大压力下也被迫进行着一些极不情愿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尽管这些改革因为方向不对或因整个行政机构已趋腐朽而没有成效或成效甚微。再比如前苏联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陷入了停滞状态,虽然在其内部不易产生强有力的新生力量,但出于和西方发达国家竞争的需要,苏联强大的行政系统也不得不尝试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这不仅是给本系统内部的新生因素提供了发展的机会,同时更给本文明社会内部的弱小的理念系统和市场系统提供了发展机会。而当代中国之所以自1978年起开始走上了伟大的改革开放之路,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社会内部已积累了重重矛盾,而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恐怕就是因为周围其它文明的迅速发展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当然,不言自明的是,如果几个同为433式的文明社会相处,那么它们的发展速度也会由于相互竞争而更为提高。总之,一句话,如果(正像我们在第一章中所说的)文明社会的产生是由于不同原始社会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竞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演化,则主要是由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竞争所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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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8 0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84)
附:民*主进程的本质

    尽管不同的文明或不同的国家中的人对民*主一词有不同的理解、也不管这种不同的理解之间的差别有多大,但在一点上大家的认识是一样的,那就是整个社会的不断“民*主化”是大势所趋,“民*主”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那么,民*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民*主有没有不同的类型?人类社会的不断民*主化的趋势到底意味或象征着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从本书所建构的理论框架出发,对此进行一下简单的分析。
首先,让我们以欧美文明中的英国为例,来对民*主化现象展开分析。我们知道,欧美文明是一种市场系统占据主导地位的文明,而在所有的市场类型的文明中,政府最高领导者都是由“主人”(市场系统)选举出来的,因为只有这样,政府做为一种仆人,才能被主人所控制。那么,无论是选举人还是被选举人,他们都必须受哪些条件或规则的约束?显而易见,他们都必须受在社会中占强势地位的那个市场系统规则的限制(或说制约)。
我们知道,在市场系统中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及从其派生出来的谁初始投资多谁最终获利就多(如果成功的话)的规则。也就是说,社会中谁拥有更多的财富、谁交纳了更多的赋税,那么,谁就应该拥有更多的权重。这也就是无论在古希腊社会还是在英国历史上,为什么总是规定财产越多的人就拥有更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根本原因。但正像我们已经知道的,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某个系统过于强势,就会导致社会失衡和灾难一样,如果在选举制度中纯市场系统的规则过于强势,也会导致灾难。于是,人们开始了争“民*主”的不懈努力,即,在选举中,不能光考虑市场规则,还要考虑其它系统的规则。又由于我们在前面所讨论过的市场系统与风俗系统之间的天然的亲和力,于是,人们在争民*主的过程中,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要在选举规则中加入风俗系统的规则——无论财产多少都必须每人一票。这也就是在古希腊和十九世纪的英国中所出现的争取普选权的民*主斗争。
换句话说,所谓的民*主,其本质就是在事关社会全局的事情上,不能只考虑强势系统的规则,还要考虑弱势系统的规则。或者更进一步说,所谓的民*主化趋势,其实质就是在第二文明均衡原理的作用下,社会中各系统的力量倾向于保持一种大致均衡的趋势。而普选权的实现,不过是文明均衡原理实现的一种具体形式。当然,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每人一票的普选权的最终确立,并不就意味着市场系统的主导地位让位于风俗系统了。恰恰相反,市场系统仍然通过对媒体的控制以及对竞选人所需的竞争资金的控制等等,仍然在选择政府领导人这件大事上占据着主导权,只是,这个主导权已不像过去那么大、那么绝对了,这个相对的主导权已经受到其它系统的制衡了。
下面我们再以东亚文明的中国为例,讲述民*主的本质及另一种形式。首先,我们大家都承认,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文明,而我们又知道,行政系统由于其与生俱来的功能特征(下级服从上级的指挥),决定了行政类文明的民*主必然不能采取普选制的表现形式(因为那样就成了上级服从下级了,这将导致行政系统的迅速解体)。那么,行政系统占主导地位的文明,它的民*主化趋势应是什么样的呢?根据我们上面对民*主的本质——占强势地位的系统采纳并吸收一部分弱势系统的规则——的分析,又根据行政系统与理念系统之间的天然亲和性,就可以推断出行政类文明的民*主化趋势必然会表现为在事关全局的大事情上,行政系统会采纳许多(而且是越来越多)理念系统的行为准则。实际上,历史的现实也确实如此。例如,在当代中国,民*主化的趋势并没有走上多党竞争、人民普选的道路,而是表现为不断采纳公开性、听证答疑等等这些与行政系统的保密性、权威性相对立的理念系统的基本规则。具体来说,就是新闻必须即时、全面公开,人民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必须有回应,政府的部门预算也必须逐级公开,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听取专家及公众的意见,各级政府执政一段时间后,都要向人民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等等。
当然,政府采取了公开性的理念规则,并不表明中国就是理念系统占主导地位了,而只是表明行政系统的强势地位不再那么绝对了,它和其它系统之间的关系不再那么失衡了。也就是说,行政类文明中的民*主化趋势,在本质上也仍然是第二文明均衡原理的表现形式,只不过这种表现形式和市场类型文明中的第二文明均衡原理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如果我们把市场类文明中的以普选制为主要特征的民*主称为民*主的第一种类型,那么,行政类文明中的以公开性原则为特征的民*主就可称为民*主的第二种类型了。
    最后,我们再来稍微讨论一下理俗类文明中的民*主类型。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出理俗类文明中的民*主化趋势肯定不会是以普选制为主要特征,也肯定不会是以公开性为特征。那么,理俗类文明的民*主化应以什么为其主要特征呢?我们知道,理俗类文明不是一种具有典型性的文明类型,在这种非典型性的文明中,风俗系统的力量因与理念系统中某一流派的结合而占据了过强的优势。因此,同样根据第二文明均衡原理的要求,理俗类文明的民*主化趋势就应该以在整个社会中的去风俗化、或者是说是以理念系统的完全独立化为其主要特征。更具体地来讲,就是在社会中就各个不同的教派来说,应该不断增强包容性和互不干涉性,就某个具体的教徒来说,应增加他(她)的多次选择的权利(改宗的权利)。当各个教派之间产生了分歧以致冲突之后,应该由中立的第三方——行政系统或市场系统来进行裁判,并以完全非暴力的行政方式或市场方式来解决,而不能用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风俗来解决,等等。总之,理俗类型的文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果我们认识不到这一点,而试图以普选制式的民*主或公开性式的民*主来解决该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则将会是南辕北辙,甚至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和灾难,就像21世纪初在伊拉克所发生的那样。当然,在理俗类文明中,无论是去风俗化还是理念系统的完全独立化(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三种民*主类型),都会是十分艰难的,这就像是一个疑难病例,需要人们付出比普通病例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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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85)
第十三章  文明社会的演化



    上一章我们讨论了文明社会演化的必然性,也就是说,不管是逐渐衰亡(夭折),还是逐渐进化(成长),文明社会一直在演化,不像动物社会(如蚂蚁、蜜蜂)那样基本停滞不动,也不像原始社会那样缓慢地蠕动爬行,成千上万年才能看出一点点变化。衰亡我们就不去说它了,那么,文明社会的逐渐进化有没有一定的方向性呢?各个不同类型的文明社会的进化发展阶段有没有一个大致相同的趋势?文明社会的进化发展(社会分工度的不断提高)对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呢?究竟是利还是弊呢?更进一步,文明社会的演化发展是否有一个成熟的顶点,过了这个顶点之后,就像大自然中的任何生命个体一样,也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它的正常终点?本章我们就来讨论这些问题。



第一节  文明的理想演化阶段

    在前面,我们在分析理想的文明社会类型时,为了简化我们的分析,曾假设行政、市场、理念这三大社会系统各自的发展完善速度是相同的(即它们同时发展到自身的半完善状态及完善状态),并根据三大已完善的社会系统分别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权重而把某个文明社会划归为不同的文明类型和不同的文明形态。

但在实际上,这三大社会系统各自的发育成熟速度,即使除去自然环境及外系统或外文明社会的影响,也是极不相同的。一般来说,在整个文明社会的规模不是很大的情况下,行政系统的结构相对简单,其发育成熟的起始速度相对较快,最终达到相对完善的状态也较早(达到绝对完善则有赖于外系统的辅助)。而市场系统相对复杂,其发育成长的速度在初起阶段十分缓慢(完全靠自发),尤其在文明社会的整体规模不大时,市场体系最终达到相对完善的状态(加速度发展的阶段)相对较晚。

而完善的、科学的理念系统的发展则相对最慢,它除了要依赖于出现天才人物之外(人类社会的规模越大,人口越多,天才出现的机会就越多;早期文明社会的规模较小,天才出现机会也小),更要靠人类社会长时间的经验(试错)和知识的积累,这其中尤其包括另外两个社会系统在各自的长期发展中所提供的经验教训。另外,因为“身在此山中”的缘故,理念系统分别认识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各自规律的难度相对要小,而真正认识本系统自身的规律性则要难得多。因此,一般来说,理念系统的发展最缓慢,发展到较完善的阶段也最晚。(当然,这并不排除在某个局部领域中,由于天才人物的作用而出现知识早熟的现象,例如古希腊时期平面几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但一般来说,这类知识对整个文明社会的指导校正作用不大。)

由上所述就产生一种现象,即,当某一个社会系统或某两个社会系统已经相对发展完善、而另两个社会系统或另一个社会系统还未充分发育时,那么先发育成熟的社会系统就会理所当然地暂时“代管”一些本该由外系统来承担的工作,从而使其在整个社会中暂时占据了一个“超常”的地位。换句话说就是,如果我们把三大社会系统各自独立的发育成熟曲线重合起来,那么,从宏观的、理想的(完全排除自然环境及其它文明社会的影响等外部因素)发展模式来看,文明社会的长期演化就会大致呈现出三个不同的演化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发育较快的行政系统在社会中占超常地位;在第二个阶段,发育较慢的市场系统在社会中占据超常地位(因市场系统对科技的促进作用要远远强于行政系统);在第三个阶段,则是发育最慢的理念系统在整个社会中占据超常地位。

若更具体地从每个社会系统自身在上述三大历史发展阶段中对其它社会系统的依赖的角度来考察,则每个社会系统又会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发展特征。从行政系统来看,其第一历史阶段中的发展完善主要靠自身经验的积累;第二历史阶段的发展完善主要靠市场系统的辅助、干预;第三历史阶段中的发展完善则主要靠理念系统的指导了。从市场系统来看,其第一历史阶段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的缓慢发育及政治环境的宽松;第二历史阶段的发展主要靠行政系统的辅助、干预;第三历史阶段的发展则也要靠理念系统的指导了。从理念系统的发展来看,其第一历史阶段主要靠政治环境的宽松;第二历史阶段主要靠市场系统的帮助、推动;而第三历史阶段的发展则主要靠自身及另两个社会系统的长期的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了。

可以看出,在第一历史阶段中,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的发展均需要行政系统的帮助;在第二历史阶段中,行政系统和理念系统的发展均需要市场系统的帮助;而在第三历史阶段,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的最终完善发展,均需靠理念系统的帮助了。总之,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在第一历史阶段行政系统容易占据超常地位,第二历史阶段市场系统容易占据超常地位,而在第三历史阶段则是理念系统容易占据超常地位。(当然,以上只是我们所假想的理想状态,实际上的发展决不如此单纯。例如,市场系统第一历史阶段的发展,就受到自然环境条件的强烈影响;行政系统第一历史阶段的发展,就受到周边社会环境的强烈影响;理念系统第一历史阶段的发展,就受到现存文明类型是否多元化的强烈影响,等等。)

我们再从人类自身需求的角度来看一下。根据人类需求满足的一般顺序,在第一历史阶段,主要是人类最重要的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在第二历史阶段,主要是次重要的人类生理需求得到满足;而在第三历史阶段,则主要是人类最高的(内在)心理需求得到满足。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三大社会系统的功能角度来看:在第一历史阶段,市场系统和理念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辅助行政系统以确保文明社会整体的安全。拿中华文明来说,在古代,是否允许民间自由贸易、是否和其它文明社会开展贸易,是否允许理念系统(例如佛教)发展,均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在第二历史阶段,行政系统和理念系统的保证安全的作用渐渐变弱,而服务市场系统的功能渐渐加强。例如当代中国,行政上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理念上对市场进行指导。在第三历史阶段中,理念系统对行政弊病和市场弊病的消极补偿作用(辅助作用)渐渐消失,而对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的正面的、比过去有力得多的预测指导、从而使整个文明社会日趋完善的作用则渐渐加强。当今的中国,我们在报刊上常见到的,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都要咨询听取专家学者们的意见,就是理念系统指导作用增强的征兆。

如果上述我们对文明社会的演化历程的分析是对的,那么,结合以前对文明社会理想均衡结构的讨论,人类社会的最理想的发展模式(除去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的偶然因素)应该是这样的:从行政433型文明社会发展到市场433型文明社会,再最终发展到理念433型的文明社会。如果结合一下实际,那么,从目前角度看,欧美文明正处于第二历史发展阶段,并开始向第三历史阶段迈进;中华文明目前正处于从第一历史阶段向第二历史阶段过渡的途中(由此可说中华文明是一个晚熟的文明社会,它迟迟不能进入文明演化的第二历史阶段);而阿拉伯文明及印度文明则是两个畸形的文明,它们的一部分(宗教中的理念成分)过早地进入了第三历史发展阶段,而另一部分(宗教中的风俗成分)却还停留在原始社会阶段,目前正在回过头来渐渐补上第一和第二历史阶段落下的课程。过犹不及,可以看出,中华文明和阿拉伯文明、印度文明都脱离了人类文明正常的、理想的发展轨道(原因详后),从而在历史上远远地落到了欧美文明的后面,当今正在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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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09: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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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明的实际演化阶段

    上节我们假设了一个抽象的理想文明社会的存在,并从三大社会工具自身内在的发展要求的角度,讨论了理想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当然,在现实人类历史当中,这种假设的抽象的理想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存在的概率非常之低。本节,我们就再来考察一下实际人类历史当中各种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及发展阶段。

首先,我们知道,在整个地球上,即使是在同一纬度线上,各地的自然环境也是大不相同的,有的是平原,有的是高山,还有的是群岛或沙漠。我们还知道,不同的自然环境以及由自然环境所强烈影响着的生产方式均对三大社会工具的萌芽、成长产生着很大影响,并或加快或减慢其发展成熟的速度。其次,在地球上的某个较大的范围内,往往同时存在着若干文明社会,这些文明社会的类型及形态往往各不相同,彼此间交往的方式也不同;而我们同时知道,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交往以及外文明社会存在的事实本身,均会对某个文明社会内部的三大社会工具系统产生着或大或小的影响,也就是说,或加快或减慢着它们各自的成长发育速度。最后,我们还知道,所有的人类文明社会均是从原始社会当中生发出来的,从而也就必然使每个文明社会的三大社会系统各自的身上都带着原始社会风俗的烙印。而各个原始社会的风俗差异是极其巨大的,会对三大系统产生着或大或小的影响,或加快或减缓它们各自的发育成长速度。

总之,由于以上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自身旧风俗习惯的影响,再加上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各种各样的偶然因素,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在现实历史生活中的文明社会,几乎没有一个是按照上节我们所分析的理想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发展阶段来进行着自身的演化。或者打个比方,假设人类发明出了汽车并使之普及到了世界各地之后,那么,各个地方的汽车演化发展的道路是不同的:高山深谷地区的汽车会向刹车好、方向盘灵活方向发展,而沼泽或沙漠地区的汽车会向底盘高、轮胎宽大方向发展,而平原地区的汽车会向低底盘、窄轮胎、流线型方向,发展。总之,正像不同的路面状况导致了不同类型汽车的各自的演化发展一样,不同的历史地理条件也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文明社会的不同演化发展道路。

那么,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各个文明社会之中,从长期的、宏观的历史发展来看,有没有任何共同的发展趋势或发展阶段呢?有没有“普世”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规律呢?答案是肯定的,即,在这些不同的文明社会之中,还是呈现出了一种大致的、共同的发展趋势及发展阶段。如果让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普世”的发展规律,那就是,无论由何种原因所产生来出的何种类型的文明社会,也无论其最初产生时具体的文明形态如何,只要其一旦产生,它就会或慢或快地、遵循着社会工具内部的均衡原理及文明社会内部结构的均衡原理,向着相对完善的433式文明社会形态演化。即:如果某个文明社会刚诞生时其文明形态是811式的,那么它就会从811式向622式再向433式演化;而如果它一诞生就是622式的,那么它就会从622式向433式演化;如果其一产生就是433式,那么它将在433式形态的基础上,继续自己的实际发展,并不断完善,例如由松散型社会向紧密有机型社会转化,而大致保持文明形态的稳定。

当然,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演化趋势时常会被一些偶然的因素所打断,但从长时段的历史来看,还是遵循上述的发展趋势的。请看下图:(图略)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总的来说,所有的文明社会的内部结构,都有向图中中心点所示的最佳结构点○靠近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文明社会,不论其初产生时有多么大的差异,也不论这个差异是由自然环境造成的、还是社会环境造成的、抑或是纯偶然的风俗因素造成的,最终,这些文明社会都有着一个不断趋向中心点——理想的文明社会形态的发展趋势。如果我们把它和生物界的发展演化趋势相比较,那么,这个不断趋同的发展特点将更加明显。

我们知道,生物的进化发展图是不断分枝的树状的(如图):(图略)

可以看出,生物的演化趋势是,大家都是从同一个原始点出发的,然后在竞争及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发展演化出千姿百态的生物世界;而文明社会则是从许多个不同的起点出发的,最终,在竞争和人为选择的作用下,这些不同的千姿百态的文明社会都不断向着一个相同的、最佳的结构模式发展,渐渐会构成大同小异的同一种文明社会结构模式(参见下图)(图略)


另外,从文明社会和生物界的不同演化路径图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点明显的不同。在生物界中,生物的演化发展基本上呈现出一种单向性的或者叫不可逆的特征。也就是说,你一旦走上了某一条发展支路,你就只能顺着这条支路不断发展、并继续不断再分支、再发展下去,而不可能走回头路。换句话说,你一旦走上了植物发展这条路,那么你越往前发展,你就越不可能再反悔、回过头来再挑动物支路那条路线走。而且即使在小范围内重新选择,例如从一种植物的路径变为另一种植物的路径,也是不可能的。

而文明社会的发展演化则不同,它不是单向性的,而是可变化的,可逆、可重新选择的。当某个文明社会选择了某一条发展路径之后,一旦发现此路不通或不佳,那么,至少从理论上来说,它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可能、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可以反过头来重新选择一条新的发展演化路径的。我们从图中标示出的几个文明社会的实际演化历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比较典型的,例如西方文明的演化路径)。当然,在历史现实中,选错路的文明社会很难重新回到原起点(成本太高),但它们可以另辟蹊径,抄小路跨到另一条发展支路上去。或者,虽然它很难完全模仿外文明去选择一条和别人一模一样的发展路径(成本太高),但它完全可以选择一条“同样可以通向罗马”的另一条新的、同性质的发展路径。

    例如,在图中,如果某个文明社会从行政622式的发展路径出发,当途中发现此路不佳时,它不必非要返回原始社会的出发点,然后再重新选择433式的发展路径,而是可以抄小路直接跳到433式的发展路径上去(图中,从A 到B)。同样,如果某个文明社会从行政811式的路径出发,当途中发现另一个从市场622式路径出发的文明比自己先进时,它也不必返回原始起点,然后再模仿着也从市场622式的路径出发,或者干脆硬性地跳到市场622式的发展路径上去(图中从C 到E点),而是可以低成本地跳到与市场622式同样先进的行政622式的发展路径上去(图中从C 到D)继续前进。当然,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一个文明社会从行政811式的发展路径上跳到了更好的622式发展路径上之后,突然遇到了剧烈的环境变化或强大的生存危机,这时为了更好地保存自己,它会暂时重新跳回到行政811的路径上去。等危机过去之后,它再跳到行政622式、以至将来更进一步跳到更好的433式的发展路径上去,就像近现代的中国历史所显示的那样。甚至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某一类型的文明社会大跨度地突然变成另一类型的文明社会,也就是从图中的C点一下跳跃到E点,就像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1793)所显示的那样(当然,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罕见,而且往往是短时期的)。

综上所述,由于各个文明社会间的相互影响和彼此学习模仿,以及最根本的社会工具内部和文明社会内部以及文明社会群体中三个均衡原理的作用,最终在地球上只会剩下三种模式的文明社会,即:或者是行政型433式文明社会,或者是市场型433式文明社会,或者是理念型433式文明社会。只有到了这个历史发展阶段之后,如果这三大类的文明社会还能和平相处,共同发展(这种概率非常之大,参见各文明社会相互交往的难易程度表格),那么,根据我们在本章第一节中的论述,这三种文明社会最终都会演化成理念433式的文明社会。也就是说,所有的人类文明社会实际的、典型的发展途径共有三种类型:

1、行政811→行政622→行政433

    2、市场811→市场622→市场433                  理念433

    3、理俗811→理俗622→理俗433

此时的全世界的人类文明社会,将依然呈现出一种多元的色彩。不过,这个多元的色彩不是来自各文明社会的不同的类型,更不是来自各文明社会的不同的形态,也不是来自各文明社会中残存下来的不同的风俗习惯,而是主要来自于各个文明社会所信奉的主流社会理念(理论体系)的差异,以及来自于理念系统通过何种方式发挥其作用的差异(即,理念系统主要是通过影响行政系统还是通过影响市场系统,或影响风俗系统、抑或主要通过其自身来对社会产生实际作用)。当然,这种解决社会具体问题方式上的差异并不影响各个文明社会对自己社会内部各种实际问题的解决,或者说,这种差异并不意味着各个文明社会的优劣好坏。打个比方,这就像数学中的勾股定理(毕达哥拉斯定理),你可以用代数方法去证明,也可以用几何方法去证明,还可以用解析几何的方法去证明,各个证明方法各有自己的特点、而没有绝对的好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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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1 09: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87)
第三节  文明演化的实际例证

前面两节我们从理论上讨论了文明社会的演化发展阶段,这一节我们来分析一下人类历史中实际发生的几个例证。因为很少有一个不受任何外来文明影响的孤立的文明社会存在。所以,即使以相对长期独立发展的中华文明来看,虽然由于其自身特殊的历史地理原因导致了这个文明相对隔绝,但它往往是还未发展成熟起来,还未完整地经历过三个发展阶段,就衰亡毁灭掉了(改朝换代)。于是新建立的王朝一切又从头开始,从第一个发展阶段再次重新起步。而西方的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以及近现代的欧美文明更是如此,更缺乏长期的、相对独立的发展环境,当然也就更无法完整地体现出文明演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了。因此,在这里,我们只能从非常宏观的角度、同时也是非常近似粗略的角度,来描述一下历史中显示出来的文明社会的演化阶段。

让我们先以近代以来的欧美文明为例。大致来看,从中世纪(在这里我们可以近似地把中世纪看作一个准文明社会)走出来的欧洲文明,首先是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民族国家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系统在整个社会中起着相对来说更重要的作用。接下来,就是英国革命,以及随后发生的工业革命,这时,市场系统逐渐发展壮大,并最终在社会中起到了主导作用(也就是上述的第二历史阶段)。再往后,以美国的诞生和崛起为标志,理念系统逐渐在欧美文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间又经过法国大革命(由启蒙思想所引起)和苏联的崛起(一个完全以MKS主义理论为指导而诞生的国家),并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后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也就是上述的第三历史阶段)。当然,在西方文明的理念系统中,指导市场系统的理论体系要远远多于、也重要于指导行政系统的理论体系,但无论如何,指导理念系统本身的理论体系,已经开始重于指导市场系统的理论体系了。其具体的表现就是,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等等这些理念系统的规则,其影响要强于市场系统的私有权的规则。美国的宪法中,已可看出这样的苗头。而且当代欧美国家在和其它国家相互驳难时,攻击的往往也主要是对方国家中的言论思想不自由,而公有制倒在其次。

    我们再以当代(1949年之后)中华文明为例来看一下。从1949年到1978年,无疑是行政系统占据着绝对的压倒优势。从1978年到21世纪初,市场系统也开始在社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外资外商本质上也是市场系统的一部分),当然其重要性还赶不上行政系统。而从21世纪初开始,理念系统的重要性也开始逐渐(尽管幅度很小)上升了。其初步的表现就是,每当行政系统要做出重大决策时,总要咨询倾听一下民*主党派及党外专业人士的意见。甚至行政系统的最高领导们已经开始定期地请一些理论界的专家们到中南海上课。所有这些都标示着一种趋势,即:理念系统的地位开始上升了。当然,目前,无论是市场系统还是理念系统,它们的重要性还远远低于行政系统,但我们已经可以隐约观察出当代中华文明如下发展阶段的征兆了,即:从行政811式文明发展到行政622式文明,最终将发展到行政433式文明。

除了从历史事实中可以大致观察出文明社会的发展阶段外,我们还可以从一些间接的证据来考察文明社会的演化阶段。例如,世界各文明社会中的民间故事中都有着王子和公主的传说,我们就可以间接地推知在文明社会的早期,都是以国王为代表的行政系统占据主导地位。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某个文明社会的思想发展史或者伦理道德的发展史中看出一些演化阶段的端倪来。从美国的《独立宣言》到法国的《人*权宣言》,理念的规则越来越多,在人类伦理道德中占的权重越来越大。这一点在欧洲历史上表现最明显。中国由于长期行政系统占绝对优势,伦理道德基本没有变化。直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市场系统的伦理越来越多,行政系统的伦理越来越弱,理念系统的伦理也在逐渐萌芽发展。下面,我们再主要从外部,从不同文明社会间的相互关系的演化发展角度,来考察一下文明社会的发展演化阶段。

先看一下不同文明社会间相互关系的演化发展。首先,归根结底,人类毕竟起源于动物界,在人类的身上,也就必然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保留着动物的本性。或更准确的说,保留着动物界的规则习惯。动物界的行为规范是什么呢?我们讲过是弱肉强食。因此,当两个原始部落相遇、或两个文明社会相遇、或一个原始社会和一个文明社会相遇,如果双方的力量过于悬殊,那么,强大的一方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按动物的本性、也就是弱肉强食的规则(同时也是成本最小的方式)行事,强迫弱小的一方就范。例如,假设强者自身所信奉的是行政规则,弱者主要信奉的是市场规则,那么,双方相遇后,相互之间的交往规则就必然要以弱肉强食的规则或强者的风俗习惯规则或行政规则为准(视双方实力相差的程度而定,例如古罗马和迦太基之间的交往)。反过来也一样,如果强者信奉的主要是市场规则,而弱者主要信奉的是行政规则,则两方的交往规则就必然要以弱肉强食的规则或强者的风俗习惯规则或市场规则为主(例如1840年之后,西方列强与中国的交往)。

对于这一点,强者的一方往往也是直言不讳的。早期的例子如,强大的雅典出兵弱小的弥罗斯,雅典的使者对弥罗斯人直言:“大家都知道……正义的标准是以同等的强迫力量为基础的;同时也知道强者能够做他们有权力做的一切,弱者只能接受他们必须接受的一切。”(《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1978,414页)晚一点的例子如,19世纪末,强大的日本欺负衰弱的满清,日本的伊滕首相(时已退休)就直言不讳地对与他讨论的满清官员说(大意):按照日本的观念,只有强大的国家,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有权力和别人平等地商谈一切。

当然,早期人类文明社会相互之间的这种弱肉强食的现象还是和动物界有区别的,强者往往并非是一定要从肉体上把弱小的一方完全消灭掉,而是只要你接受我的行为准则,服从我的命令或服从(被强加的)约定就可以了。而且,和生物界中的“物竞天择”的自然选择规律不同,人类与动物的最大一个区别就是,他可以向其它的人类社会学习。(动物之间无法相互学习,如一只羊不能像狼学习长出利爪,也不能向大象学习长成庞大的身躯。)弱小的原始社会可以向其它强大的原始社会学习制造自然工具,而弱小的文明社会也可以向其它强大的文明社会学习制造社会工具,从而或慢或快地追赶上来。

总之,人类社会早期的那种一方过强,一方过弱的现象早晚会逐渐消失,而被若干个同样强大的文明社会并列的现象所代替。而且,随着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的相互竞争发展,人类终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即,不同文明社会之间相互都掌握了足以毁灭整个人类、大家谁也活不了的核武器。此时,不同的文明社会之间的交往原则显然就不能以弱肉强食为准则了。无论是从肉体上消灭对方的弱肉强食,还是要求对方完全按自己所信奉的规则办事的弱肉强食,都行不通了。当然也不能以彼此过去所习惯(风俗)的交往规则行事,因为彼此的风俗不同。此时,不同文明之间的交往规则会来自何方呢?当然它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以战争为手段反复试错试出来,而只能从每个文明社会都具有的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规则体系中(这是不同文明社会都具有的唯一共同点)逐渐组合搭配生发出来。

例如,在第十一章我们中曾讨论过,在国际关系中(各文明相处的关系中)大家所遵从的各项基本公律,我们都可以从中看到其和原始社会的基本公律及和文明社会中三大工具系统的基本规则之间的渊源、派生关系。当然,这些基本关系准则也不是一下就实行的,它也有着一个逐渐演化的发展趋势。在早期的文明社会中是以动物界的弱肉强食规则为主,随后是以原始社会的基本公律为主,而以三大系统的规则为辅,最终发展到以三大系统基本规则为主,而以原始规则、动物规则为辅了。而在逐渐展开的以三大系统规则为主的历史时期又大致呈现出一种先略微以行政规则为主,后又略微以市场规则为主,最终又略微以理念规则为主的三大系统规则的综合运用的发展演化脉络。总之一句话,我们在国际关系(这里我们以比较典型的欧美文明为例)的演变过程中,也能隐约看出文明社会三个发展阶段影子。(见下表)






年  代


国际关系准则


来      源




“30年战争”

(1618--1648)

之前


①  弱肉强食;

②  遵循先例;

③  罗马教皇神权统治的世界主权论。


①  动物界第一定律;

②  原始社会公律;

③  行政原则。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1648--1793)






①  以会议方式解决争端;

②  国际条约必须遵守;

③各独立国家主权平等;

④  民族国家为主要行为

体(否定罗马教皇的世

界主权体系)。




①  市场系统协商交换规则;

②  市场系统第一定律;

③  市场系统、理念系统*独立平等规则;

④  否定最高统一行政规则。




维也纳体系

(1815--1928)




①  互不侵犯、均势原则;

②  正统主义原则;

③  补偿原则;

④  协调一致规则。


①理念多元并存规则;

②原始社会遵循先例公律;

③市场规则;

④市场规则。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1920-1945)




①  不干涉内政;

②  公开外交;

③  民族自决。


①  市场和理念规则;

②  市场第一定律、理念的公开性规则;

③  理念规则。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三大规则系列在国际关系中的综合调配运用,是以相互交往的各个文明社会中每个文明社会各自的三大社会系统都大致处于一个平衡状态为前提的。只有各个文明社会内部的三大系统基本上是均衡的,每个文明社会在同其它文明社会打交道时,才能实施并接受一种以三大规则系列调配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关系准则。换句话说,如果在各个文明社会内部,三大系统都是失衡的,那么在它们相互交往的国际关系中,也就不能以三大工具规则的均衡调配来做为国际关系的准则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说,正像在一个文明社会内部,不同社会系统之间的均衡,是每个社会工具内部两大定律、两大法则之间保持均衡的有利条件一样,不同文明社会内部三大系统之间的均衡,也是文明社会群体国际关系准则中三大规则系列保持调配均衡的有利条件。当然反过来看,我们也可以说,正像前面论述第三文明均衡原理时所曾指出的,在国际关系准则中,三大规则系列的均衡调配,也是进一步促使各个文明社会中三大工具系统保持均衡的重要因素。比如,中国在1978年以前的行政811式的文明形态就和当时国际关系中的冷战有关;反过来,中国811式的行政形态又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关系中的冷战气氛。两者互相影响,互为因果。与之相对应,中国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或者说从811式文明形态向622式转化,就和国际局势的缓和有关。反过来,中国的转化又进一步加速了国际上的缓和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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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2 09: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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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明社会演化过程的本质

在上面第一节和第二节中,我们曾分析了文明社会的理想演化阶段以及实际可能的演化阶段,而在第三节的实际演化实例中,我们又可以看到文明社会并没有如所分析的那样一帆风顺地沿着我们所分析的路径进行演化,而是有着许多次的反复掉头、迂回曲折,甚至是经常走向毁灭而又从头开始。那么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如果把它完全归因于人们对文明演化规律的认识不清,似乎也不能完全说通。举例来说,人们应该在两个极端事物中、两种极端作法中取其中,走中庸之道,这个道理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至少早在公元前几百年就已充分认识到了。但人类为何在经历了多少苦难之后依然迟迟不能完全应用这个“均衡原理”呢?其实,这里的道理就在于,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另一个我们在前面曾反复指出过、其力量至少是与三大文明均衡原理同样强大的“阶序选择原理”。正是由于的本性、或者说由于三大社会工具所具有的“活的”本性,才导致了当人们遇到问题时、遇到困难冲突时,并不能完全遵从三大文明均衡原理的要求来采取行动,而必须同时遵从阶序选择原理来采取行动。也可以说,人们是依照三大均衡原理和阶序选择原理的合力所指明的方向来采取行动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考察,我们可以说,文明社会的演化过程,实质上就是阶序选择原理和文明均衡原理之间相互博弈的过程。而在现实生活中,阶序选择原理所指明的方向和均衡原理所指出的方向,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外,是不同的,因此,文明社会的实际演化方向只能是两大原理之间的角平分线所指出的方向,如下图所示(图中我们以均衡原理所指的方向为数轴的正方向,也就是理想状态下文明社会应该演化的方向)。(图略)

     在上面4个小图中(图中假设阶序原理和均衡原理的力量一样大),C图中的实际演化方向最接近于文明社会的正常演化路径,而A图中的实际演化方向则次之,而B图又次之,而D图所显示的是原地不动了。如果再考虑到两个原理的力量并非一致,例如,在文明社会的早期,人们对均衡原理还认识不清,而阶序选择原理又异常强大,那么,就会在B图和D图中出现文明社会的实际演化方向为负(衰亡)的情况,如下图所示:(图略)


     当然,随着人类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累积,随着人们预期能力的不断增强,随着理念系统的不断成熟,人们对三大均衡原理的认识会越来越清晰,对阶序选择原理的有意限制也会越来越强,并最终在经历了无数苦难之后,最终会发展到文明均衡原理所要求的理想的社会系统状态和理想的文明形态(433式)以及理想的文明多样性环境上来。

    最后,关于阶序选择原理和三大均衡原理的力量谁强谁弱,还有重要的一点需要补充,那就是,当某个文明社会的结构处于失衡的状态时,例如处于811式文明形态下时,阶序选择原理强大的概率就要大于文明均衡原理强大的概率(这里的道理并不复杂,我们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了),此时,文明社会向正常方向演化就往往要靠一些偶然性了,正像类人猿最终变为原始人要靠大量偶然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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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3 09: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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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文明社会的意义

    本书已经接近尾声,我们可以,也应该来讨论一下文明的意义了。也就是说,文明社会的产生、三大社会工具的产生,以及它们的不断发展演化,到底对人类意味着什么呢?我们是比原始社会的人更幸福一些了呢,还是更不幸了?或者,有的地方比原始人更幸福了,有的地方比原始人更不幸了?判断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些所谓形而上的“终极关怀”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知道,正像人类从动物界进入原始社会是被迫的一样,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也是被迫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区别只在于,人类从动物界进入原始社会主要是为自然环境所迫,而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则主要是为社会环境所迫。无论是动物还是原始人,他们都不会突然有一天脑袋发热,想出了一个更美好的生活方式,然后大家一起去努力追求。同样,文明人也不会忽然脑袋发热,在平静安适的生活中突然想出了一个更美好的生活方式,从而大家一起去追求,进而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

不是这样的。无论是原始人发明出伟大的三个社会工具系统,还是文明人对这三个工具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都是在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按旧的生活方式已无法解决这些困难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去从事新的尝试的。而且这些新的尝试往往错误百出,不得不一试再试。但我们知道,三大社会系统是有着自身内在的逻辑规则体系的。正像汽车一旦发明出来,那么一系列复杂的交通规则体系迟早会建立起来一样,三大社会工具一旦发明出来,那么,与其内在的逻辑规则相一致的人类的一系列规章、法律、制度也或迟或早要发明出来。总之,人类的文明社会一旦产生,它就会按照自身固有的逻辑向着一定的目标前进,一直到各个社会工具系统内部和整个文明社会内部、以致最终在整个文明社会群体内部都达到均衡的状态为止。也就是说,人类文明社会的发展有着它自己的“合目的性”、“合逻辑性”,只不过这个合目的性、合逻辑性中的“目的”和“逻辑”,既不是来自于上帝那里,也不是来自人类的本性(天性),而是来源于三大社会工具系统自身的内在逻辑。

    在知道了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之后,我们就可以以一种坦然的心态,心平气和地来计算一下这个“命运”所带给我们的得失、好坏了。首先,好坏、得失都是相对的,。既然我们人类文明是来源于动物界、来源于原始社会的,晚期的文明社会又是来源于早期的文明社会的,因此,我们就只能以动物界和原始社会作为评价文明社会好坏的标准,或者,以早期的文明社会来做为晚期的文明社会的参照来进行评价。这是从宏观的、整体的方面来说。另一方面,从微观的角度来看,每个具体的文明个人都是有着自己的安全、生理、外在心理和内在心理这四大基本需求的。这些基本需求,尤其是其中的心理需求、以及满足心理需求的条件,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的心理需求的内容或形式可以消失,新的心理需求的内容及形式可以产生),因此,每个人的幸福感(四大需求的满足程度)的判断标准也是经常变化着的。例如,如果说动物幸福感的来源主要是安全需求及生理需求满足的程度,原始人的幸福感来源还要加上外在心理需求的满足程度,那么,我们知道,文明人的幸福感来源还要再加上内在心理需求的满足程度。而每个文明人的内在心理需求又是不断增加及变化着的,而且是有差异的,因此其幸福感的判断标准也就不断变化着,而且也是有差异的。

判断的标准大体明确之后,我们就可以来讨论一下文明社会的利弊得失了。首先从宏观方面,从与动物界和原始社会的比较角度,来判断一下。显然,从宏观的、以及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文明社会由于可以更好地组织和完善社会分工协作,效率大大提高,因此,在满足人的安全需求和生理需求方面,文明社会要比动物社会及原始社会优越得多。但也正是因为有效地组织社会分工的原因,在文明社会中出现了等级、出现了阶级。(这里暂不考虑在组织社会分工方面不可避免的失误给整个社会带来的灾难。)显然,等级制和阶级制破坏了原始社会的风俗,也无法满足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所形成的人人平等的心理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文明社会,尤其是早期的文明社会中,人们大量的心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在这方面,它不如原始社会优越。换句话说,在早期文明社会中,人们为了更好地满足相对更重要的安全需求和生理需求,而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一些重要的心理需求。实际上,也正是因为文明社会这个与生俱来的“缺陷”,导致历史上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们产生了回归原始社会的念头(例如中国的老子、西方的卢梭)。但随着文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由于经验的积累,在组织社会分工方面的失误逐渐趋于减少,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社会实践和思想灌输,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等级制和阶级制的不可避免性及合理性的一面,因而调整了自身的心理,以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人们的心理开始逐渐平衡,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程度逐渐降低、甚至完全消失。此时,文明社会已经开始全面地优于原始社会了。

我们再从微观的角度来考察一下。我们知道,实际上,不存在两个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人,每个人类个体,实际上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生理和心理差异。但在原始社会中,由于条件所限,大家都受到同等的对待。比如,无论你的饭量是两个馒头还是三个馒头,也无论你愿意每天玩三个小时还是愿意每天玩两个小时,大家都只能每天“平等”地吃一个馒头,玩一个小时。而且,就业余时间的玩耍内容来说,无论你是喜欢唱歌跳舞,还是喜欢涂鸦绘画,大家都只能“平等”地去雕塑(制作陶器)。总之一句话,在原始社会中,无论人的生理差异还是心理差异,都是受到压抑的。而到了发达了的、成熟了的文明社会,人们已经有条件了,你想吃几个馒头就吃几个馒头,业余时间,你想唱歌跳舞就唱歌跳舞,想涂鸦绘画就涂鸦绘画。总之,每个人的差异性需求也开始能得到满足了。

另外,也许更重要的是,由于文明社会导致的社会分工效率的极大提高(直接后果就是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工作的时间越来越短、自由的时间越来越多。如果说在工作中我必须遵守等级制的话,那么在自由的时间里,我就可以完全不受等级制和阶级制的约束了。同时,由于挣的钱越来越多,即使是低收入的社会成员,其收入也足够自身的生活所需了,因此,巨大的等级差异和阶级差异越来越只具有象征的意义,其所导致的对满足个人基本需求的影响也越来越小。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就可以说,文明社会的弊端也越来越小了。而且,许多在原始社会中或多或少被压抑掉了的人的生物性的本能,例如好胜心和好奇心,文明社会也能在不破坏社会和谐的情况下提供许多手段来满足它们。例如,竞技体育和球类比赛就满足了人们的好胜心,科教器材、科普读物和可靠的休闲探险装备就满足了人们对知识的好奇心及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总之,虽然,正像人类在早期的原始社会中历尽磨难一样,人类在早期的文明社会中也是历尽磨难。但是,也正像一个成熟了的原始社会远胜于动物界一样,一个成熟了的文明社会也远胜于一个成熟了的原始社会。这也可以看做是仍在进化中的人类的一个发展演化趋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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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4 09: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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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文明社会的未来

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了文明社会的诞生,以及它在内外竞争压力下的发展演化。那么,文明社会是否会永远这么高速地发展下去呢?它的未来前景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本节我们就来试着讨论一下这个多少带有一点臆测的问题。

首先,我们从两个重要的外部条件来看一下文明社会的未来前景。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就是自然环境的因素。和原始人类所遭遇的突发的自然环境恶化不同,现在的文明人类遭遇到的是由自身的逐渐发展而造成的自然环境危机。单从这一点来看,各个文明社会也已经不可能倒退到“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原始规则时代去了。正像在一个文明社会内部,三个社会工具不仅要友好相处,还要互相合作一样,现在是只有一个地球村,资源是有限的、环境是整体的,所有现存的文明社会都必须不仅友好相处,还要通力合作,大家才能共同生存下去。

另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就是能够导致全人类毁灭的核武器。如果说过去先是恶劣的自然环境导致了原始社会的产生、又是恶劣的社会生存环境导致了文明社会的产生,那么现在,恶化了的自然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和恶化了的社会环境(人口、核武器)加在一起,已经开始导致了地球上所有文明社会的生存危机。好在,人类在漫长的发展中,已经创造出了无比强大的自然工具,也已经创造、改进出了无比强大的三个社会工具系统;而且,这强大的自然工具和强大的社会工具相互促进、相互加强,产生了更加巨大的综合力量。人类的未来,将取决于、也只能取决于对这些强大的自然工具和社会工具的综合的、合理的运用。而社会工具的合理运用,更是自然工具合理运用的前提条件。我想,人类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至少是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在假设了人类文明社会不因外部条件而毁灭之后;我们再分别从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文明社会的未来。首先提出的问题是,文明社会的发展演化会停止吗?如果三大社会系统都不可避免地停止了它们的发展演化,那么,不用说,整个文明社会也将终止它的发展演化了。那么,三大系统会停止演化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行政系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必然对行政系统自身所具有的各个规律、各个原理有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换句话说,人们已经慢慢地不依赖那些人为的规则来确保行政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转了。比如,等级制的规则,在其刚产生时,是为了确保那些活生生的个人自觉地服从上级行政领导的指挥命令,而一旦广大的服从者们认识到了“服从命令听指挥”是生存所必须的,那么,即使“共同意志”的代表在物质享受方面与自己是一样的,但只要他一天代表着“共同意志”,人们也就会一天服从他的指挥。结合具体的历史事实来分析:在刚开始,人们为了确立权威,规定了下级遇见上级时要三跪九磕;再往后,人们不必用这么极端的措施了,只须最高领导坐在中央,其它下级坐在两边就行了。我们可以想象出来,发展到最后,最高领导与其各下级人员之间不仅在行为约束方面的差别越来越小,而且在物质享受方面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小,甚至小到可以忽略的地步(而这一点并不会影响到人们对上级命令的服从,因此时服从命令已成了一种内在的心理需求)。这样就会产生出一个重要的后果,等级物质享受的消失,会使行政系统内部的竞争压力大大减小,因为“大丈夫当如是”和“彼可取而代之”的诱*惑大大缩小了。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文明社会的长期发展,由于社会分工度的急剧提高,导致在所有的文明人身上那些从原始社会继承下来的原本十分强大的攀比能力会逐渐减弱,以致最后不复存在了。正所谓“不挣那份钱,不操那份心”、“人人都能成功”、“做最好的自己”等等这些当代人的理念所显示的那样。总之,人们会去做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而不会千军万马去走那个等级制的独木桥了(更何况物质差别的诱*惑力早就不那么大了)。这是一个方面。

再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同样是由于长期的发展,人们(包括指挥者们和广大的服从者们)对各个行政定律、行政法则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对两个行政定律和两个行政法则之间要保持一种大致的均衡这一点也越来越了解,并会自觉地去遵守,这样一来就导致了行政系统内部的和谐稳定。也就是说,不同等级之间的冲突会大大减少。这也会带来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即使有许许多多想当“最高共同意志”的人(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面对着一个内部十分和谐的行政系统,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可乘之机”了。总之,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随着行政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其内部的竞争压力会越来越小,也就是它的不断发展演化的动力越来越小,最终会趋于零(从理论上来说)。也就是行政系统对社会演化发展的影响接近于零了。

我们再来看一下市场系统。首先,在市场系统初建立时,充当各种各样的“中介”的人们和充当最终消费者的人们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中介们的收入要远远高于消费者们的收入。而在当时,这种收入上的差距会在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上明显地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富商们的生活水准与一般消费者的生活水准之间会有巨大的天壤之别。但随着市场系统的不断发展,在市场第二法则(确保生活水准不断提高)的长期作用下,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会越来越高。一直到有这么一天,消费者的收入和中介者的收入差距虽然依然巨大,但这种巨大的差距表现在人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方面却微乎其微。打个比方,就好比假设现在的消费者平均每月收入10万元,而中介们每月平均收入10亿元,但这种巨大的差别在双方的生活水准上却看不大出来(因为人的各种需求99%都可以用这10万元来满足了)。换句话说,这时中介们的巨额收入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或只具有满足其独特的心理需求的意义了(例如满足其投资欲、成就感等)。总之,引诱人们(不管自己适不适合当中介)去充当“中介”角色的诱*惑力已大大减少了,也就是市场系统内部的竞争压力大大减少了。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系统的不断发展,社会信息交流的便捷(互联网),以及科技的发展总有到头的一天(见后面的论述),即使仍有一些想充当中介的人们(不管其动机为何),但市场系统中可以提供给他们的充当中介的机会却不多了,甚至最终会趋于零。于是,市场系统内部的竞争压力在上述两种条件下也越来越小,并最终趋于零了,也就是市场系统对社会发展演化的影响趋近于零了。

既然竞争压力趋于零,那么新的分工合作模式(更先进复杂的分工方式)出现的概率也就趋于零。用坐标图来表示的话,行政系统和市场系统在充分演化完善之后的发展模式如下:(图略)

    理念系统也是一样,随着其对系统自身内部的发展定律、法则的认识的加深,一个完善的理念系统最终必将建立起来。而一旦一个完善的理念系统建立起来之后,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所包藏着的各种各样的科学规律(就人类的认识能力而言)总有一天会认识完毕;而可资人类利用的大自然中所能提供的材料以及被上述两者所制约着的技术,也就总有穷尽的一天。也就是说,理念系统内部的竞争总有消失的一天。这时,那些天才人物独特的内在心理需求的满足已不能靠发明创造一个新的理论或新的技术来满足,而只能靠了解、欣赏众多前人所发明创造的不计其数的理论和技术来满足了。总之,从宏观角度讲,理念系统内部的竞争压力也将渐趋于零了。也就是说,理念系统在自身的演化下终于转化为了一个风俗系统,当然,这个风俗系统是新的,它所遵从的不是“先例”,而是唯一的、无数先人所发明出的“科学”。

既然各个社会工具系统内部的竞争压力消失了,那么,整个文明社会内部的竞争压力也逐渐消失。从而,文明社会的演化发展的步伐也越来越慢了,社会分工度的变化也已近于停滞了。如果相比较来看,这有点像回到原始社会时的状态,整个社会的大的变化要经过成千上万年才能看出来了。当然,此时的社会,根据我们在第一章中所下的定义,它已不属于文明社会了(社会内部的剧烈冲突消灭,三大社会系统合并为一个新的“风俗系统”),我们姑且称之为“后文明社会”吧。请看下面的演化坐标图:(图略)




当然,以上讨论的都限于理想的状况,也就是说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在实际生活中,事情要复杂得多。例如,一方面,世界上各文明社会发展的程度大不相同,已开始进入后文明时代的社会,其实际的发展还要受到其它后发展文明社会的制约。另一方面,很可能在进入后文明时代之前,大自然的环境急剧恶化,在这个新的外部的生存压力下,也会逼迫人类对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行调整,从而引起分工合作方式及分工度的巨大变化(例如行政工具的作用也许会大大加强,而社会分工度有可能暂时下降,等等)。总之,正像原始社会一样,人类面临的主要问题又是和自然环境的交往了。当然,有所不同的是,人类已经掌握了两个极其强大的武器:在文明社会中发展完善起来的各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规律知识,以及在文明社会中所创造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物质技术手段。不言而喻,后文明社会也必将有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原理,但这已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了,因此,我就在此向读者道别了:谢谢你们阅读本书,使我能与你们分享一些我对文明社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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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7 11: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探究现代社会的文明演进,确切的道路是:从社会形态方面,研究自然经济时代走向完全商品经济时代的物则文明之转换;从政治形态角度,研究传统社会的民本政制,走向商品社会民*主政制的时代转换;从思想文化的意识形态领域,代表主流思想、儒学最高水平的理论理性,深化人心而通畅世间,适应商品经济社会,成就蕴涵商品经济规律的现代儒学,即传统儒学走向现代儒学的文化转换,也是儒学心性学与心性哲学之文化的时代转换。三个转换过程,就是人、天、物道体自然之化的文明演进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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