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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继续漫谈“舜作五弦琴,歌南风”与“潜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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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13: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lg6688 于 2017-5-22 19:44 编辑

原创首发
                       继续漫谈“舜作五弦琴,歌南风”与“潜憨直”

       “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为中国人选择的“道”是什么“道”?中国在政治、文化上为什么不选择道家,却始终选择儒家不放?中国在传统上为什么不是法治国家,却是选择“德治”,用“礼乐刑政”并举的方略治国?儒家文化仅仅是讲“等级”,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文化吗?

    人是喜欢、向往和谐,有秩序地群居的,这就构成“社会”,而群居的社会治理之“道”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以“公”为代表的社会制度;一种是以“私”为代表的社会制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SHZY“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两种社会制度就是“两条道路”的选择,或谓“两条道路的斗争”,在中国传统上叫“儒法相争”。这是中国历来留下的“病根”,在中医上叫“心、肾不和”,西医则叫“糖尿病”。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定制中:“公”配“德”;“私”配“刑”,这也是当今世界经济、文化所再现的定制。
       “公”为什么配“德”?这是从“阳”的属性中之“光明”和朝向光明的一面产生的,万物都有“向光性”,万物生长靠太阳,“向阳”而“得”以生存,这个“得以生”的“得”,就是“德”。同时,也是从“人”能够“群”,人要“合群”和人是“群居”、向往“群居”的社会,而要“群”必然是很多的人聚集在一起,人多便形成“众”,三个“人”构成的“众”之“三”并非实指,而是很多人的虚数,故有“群众”之说。一人为私,二人为公,故“群众”必须用“公”来维持团结一心,这便形成“公”和相应的“德”,合称“公德”。而“公德”又是在儒家理想社会——“天下大同”的背景下产生的,所谓“天下大同”,就是像太阳照耀大地一样,天下万物享受的阳光是相同的、是均等的、是没有厚此薄彼的“一视同仁”之“大同”。于是,太阳的照耀大地之自然的“天下大同”便成为中国人文“公德”的本源、榜样、范本,也成为“公道”之“道”的本源,儒家人文伦理的根基,中国人“天人合一”之道德品性的“(宗)教”,亦成为儒家“祖述尧舜”之理想社会——天下“大同”的来源。这也是“舜作五弦琴,歌南风”的“道”和政治方向所定,意义所在。
      儒家的理想社会是天下“大同”,或谓“治国、平天下”,而“太阳”的阳光普照大地的天下公平“大同”,不仅只针对人的“公”,而是针对阳光所涉及的一切,都属“公”的范围,这就是大地和万物都被“阳光 ”之“公”所笼罩,被“太阳”之“道”施“德”,被“太阳”之“仁”所施“善”,被“大地”之“和”所施“义”。太阳有如此大的恩德,却从不需求回报,这种大公无私,这便是中国的“天经地义”和被称为“天国”的原由,中国“公有制”的起源,也是“天人合一”的表现。故《诗经》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谓“溥天”、“率土”,就是指天地间的一切,也包括人在内;所谓“王”,其中的“三横”分别代表天、地、人,中间 的“一竖”是将天、地、人串连起来,叫“通天、地、人者为王。”说明,能使天、地、人和谐相处的人,就可称谓“王”。变换一个角度说,可谓“通阴、阳、人者为王”,或者“通炎黄子孙者为王”。而“炎黄子孙”就是“天地的子孙”,就是“天、地、人”的变相之说。这个“天、地、人”之“三横”,就是《易经》的“经卦”定为“三爻”的根据。两个“经卦”重叠共有六爻,代表的就是“天、地、东、南、西、北”,即天、地加四方,叫“天地六合”。天地六合,就是“溥天之下”,而“王”就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的使命,就是“替天行道”,要做到“替天行道”,就必须“通天地人”,使之和谐地、可持续地发展。这就叫“与天地同德”。要与天地同德,就必须像太阳那样“天下为公”、“大公无私”。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公有制”与传统文化的根源。
     选择“公有制”的社会治理道路,则要求有“公德”,这种“公德”是在“人”之“性本善”的角度下确立起来的,但“公有制”社会的治理之“道”还承认“苟不教,性乃迁”,在此前提下认为,人若是不“教”之以“道”,授之以“德”,还是有变恶的可能。这就是说,儒家承认“人”具有“两面性”,即人有“天使”的一面,也有“魔鬼”的一面,人需要“教”,要引导上“道”。这个“道”就是“舜作五弦琴,歌南风”为中国传统文化选择的“光明之道”、“公德之道”。所谓“光明之道”,就是“南风”之“道”,其中的“南”代表“火”,代表“光明”,代表“道”,也就是治理天下的“光明政治”之“道”。这种“光明政治”的标准、“道”的要求是要在阳光下操作的,一切都要见得阳光,向全体人民负责,体现“公道”、“公正”,反对“暗箱操作”。于是,“天下为公”、“大公无私”、正大光明、光明磊落、正气浩然、公正廉明的理念,便成为儒家“明明德”的理念本源,体现“仁”、“善”的基础,做到“公”,就是对人民大众的“仁”和“善良”。北京的故宫有“正大光明殿”,古代的衙门要悬挂“明镜高悬”,在中国的戏曲中,押狱、差官头上的帽子上都插有一根短雉鸡毛,这根短雉鸡毛代表“毛羽者为阳”,相当于现在司法人员帽子上的国徽,“阳”就是“德”,秉公办事、见得阳光,就是押狱、差官的“公德”。要有“公”便是有“仁”、有“善”、有“德”、有正气、有公正的具体表现。说穿了,“公”就是“天下为公”。从人文的角度来说,人民就是“天”,人民、人心就是“道”,人民大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公有制”的“道”,也是“舜作五弦琴,歌南风”与儒家文化的逻辑内涵。
     因此,儒家“祖述尧舜”选择的是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所定“道”,这种“道”强调“公德”,也承认人具有两面性,故儒家在社会的治理上有“礼、乐、刑、政”并举的方略。据《乐记》载: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


     这种
“礼、乐、刑、政”并举的方略是在“太阳自然道德”的“格物致知”之认识前提下产生的。“公德”要求社会的和谐,要用像太阳那样的“大公无私”、“天下为公”来维持。社会的“群”只有在“公德”的前提下,才能形成和谐。而自私自利、损公肥私,尔虑我诈、勾心斗角,人与人之间离心离德,社会的和谐便会被完全破坏,形成道家向往的“小国寡民”之理想社会。因此,儒家的“礼”表现的等级制度只是一种形式,并不是最重要、最根本的表现。“礼”最重要、最根本、最本质的是体现是“公”,而将儒家文化理解为所谓的“等级制”、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体系、是约束中国人之人性的“礼教”等等,都是对儒家文化的曲解。所以,“克己复礼”的本质是“克已奉公”,“礼”就是“公”,这是“天经地义”最显著的体现。也是当时“礼”构成“傧鬼神,考制度”的文化思维和传统逻辑。
     选择“私”的“道”,是在人的“性本恶”之前提下形成的社会制度,即人的本质是坏的,基督教认为人都是有罪的,这里的“罪”即指的是人的私心这种社会意识形成的社会制度构成社会的“私有制”,按照“私”配“刑”的中国文化传统定制,法律是维持社会安定的唯一选择,绝无它途。因此,以五行之“水”为“天人合一”的秦朝,对“水”无“规”则自由散漫的“天性”,采用由“治水(水属于阴、私)”的“私道”形成单纯的“法治”进行规范
        “公”与“私”的分水岭就是对“礼”的态度和决策,而“礼”与“公”实为一体,“克己复礼”就是“克已奉公”,“礼”与“公”就像老百姓称“孔明”叫“诸葛亮”一样,实是一个人、一回事。故而,在以“私”为本的社会里,对人的“性本善”是嗤之以鼻的。儒家颂扬“仁、圣、义”,道家则说要“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此外,道家亦有对儒家之“孝、悌、仁、义、忠、信、贞、廉”的非议。如《老子》在三十八章中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德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其意思是说:有高尚之德的人,顺应自然而不表现为外在形式的“德”,所以实际上是有“德”;而有低下之“德”的人固守着形式上的仁义之类的“德”,因此实际上是没有“德”。有高尚之“德”的人顺应自然而无意作为,有低下之“德”的人在形式上表现“德”而有作为。“仁”的人有所表现但出于无意,上义的人有所表现却出于有心。上礼的人有所作为却得不到回应,于是就伸出胳臂强迫别人服从。所以,丧失了“道”然后才有“德”,丧失了“德”然后才有“仁”,丧失了“仁”然后才有“义”,丧失了“义”然后才有“礼”。“礼”这个东西,是忠信的不足,是祸乱的开端。
     因此,道家在政治上的代言者——法家,在秦朝的社会制度反对以“礼”为本的“公德”,强调以“法”为一切社会行为的准则,一切违法者,都“一视同法”地用“刑”去处理。由于社会不承认“仁善”的人性和相应的行为,故也不提倡“公德”,认为有所谓“公德”和“善行”行为的人都是别有用心的。再者,讲“仁善”“公德”,在中国的文化定制中,就如同在讲“礼”。故在商鞅的《商君书·靳令》中明确指出“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就是说,用刑法来治理国家,用赏赐来鼓励农耕和战争,只注重追究人们的过错而不追求人们有善行。“求过不求善”就是社会上人们一切言行的导向,即政策措施、社会导向只追究是否有过错与违法,不追究你是否在做善事时构成了过错。从某种角度说,就是不鼓励、不提倡、甚至是反对做善事,只要你没有过错就足矣。例如2016年的春晚小品《扶不扶》,如果你因做好事而被“碰瓷”的诬赖,在秦法中根本就不管你的善举行为,你也不必以善举进行辨解,因为做善事反而会罪加一等,所以,若在秦朝,你就准备领刑受死吧!由于人的“性本恶”之认识趋导,社会治处罚条例绝对地反对人群的聚集,因为“性本恶”的人聚集在一起,就是想要图谋不轨;秦朝也明确地规定“禁夜乐”的“夜生活”,禁止郊游和个人的随便走动与迁徒,以防止人群聚集、串连;城门是早开晚关,以便寻找游动的人口,进行处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稍不小心就会构成违法犯罪,故不敢自由地交谈,更谈不上有谈笑风生的情景,只出现“道路以目”,即在道路上碰到,也不敢讲话,只能用眼色进行交流。如在《史记·高祖本纪》中说:刘邦初入关中,便“召诸县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说明人与人之间偶语者弃市”,就是受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的“弃市”之死罪刑法处罚,也就是在人众的闹市,对“偶语”的人犯执行死刑。什么叫“偶语”呢?偶语也叫“耦语”,指一伙人(至少两个)相对私语。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还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即使你不与别人讲话,但对着人读了诗书,也是死罪。这种刑律,自然而然地导致形成了人与人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由于是以“法”进行统治,万事从法,故“法”的规定细密苛刻,秦朝的后期,出现了《履贱甬贵》(即被施行了砍脚、腿刑罚的人太多,买鞋子的人少故鞋子的钱少而贱,买假肢的人多故假肢假脚很贵。)和“刑者相望,死者相枕席”悲惨社会现象。故秦朝有“暴秦”之称,这种单纯、唯一的“法治”社会又叫“黑暗统治”,所谓“统治”之“统”,就是“以法为统”,“以吏为师”,“以刑为度”。
     私有制的“法治”社会背景,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和传统理念中,是不承认人具有两面性的,而只承认人是“性本恶”的。也就是说,不承认人还有“性本善”的一面,于是在政治统治方略和对待文化的态度上,是彻底地抹杀人的“性本善”之“天使”的一面。从阴阳的角度来说,就是人只有“阴”,没有“阳”;在光明与黑暗的“明暗”选择上,是崇拜黑暗,反对光明;从公与私的角度来说,就是只有“私”,没有“公”;从政治谋略的角度看,则只用“阴谋”,不用“阳谋”;对统治者而言,则是天下为某一个人的天下,是私人的天下,天下的一切,都是这一个人的私物,天下为私人服务;为政的手段,就是阴谋诡计;害人不受道德的谴责,只要你害得人不知,鬼不觉,你就是高人。
     西方社会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就是“法治”社会,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和定制的“公”为“德”,“私”为“刑(法)”没有出入,“私有制”必用“法治”,也没有超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格式之外。也就是说:公有制必以“光明政治”的“德治”为主,用“礼乐刑政”并举的方略治世;私有制必用“黑暗统治”的“法制”,且是单纯、唯一的使用“法制”进行“统治”。这就是两条道路的选择,也是“儒法相争”的实质。但由于东、西方文化传统与文化背景不同、风俗习惯的不同,他们的“私有”理念和张扬的个性与中国人也不同,他们的“私有制”社会之“法治”也与秦朝有区别,但“事统上法”是存在的。此外,西方私有制社会还靠“宗教”来维持人们的精神和社会意识,乃至社会的安定。由于西方的私有制是各显其能,一切朝“钱”看,社会、科学只会分,不会合,人能“群”却没有“公”,所以有经济危机,有通货膨胀。加之目前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世界上居于主导地位,所以他们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常常转嫁给世界各国,如现在出现的“美国人花钱,全世界买单”之不合理现象。全世界以美元为主要货币,美国在国际市场上有规定,有些商品必须用美元支付才能购买,迫使其它国家储备美元,以便进入国际市场购买自己国家的必须品。于是,美元成为全世界的货币,不够就印刷,印多少就看如何对美国有利,如何可操纵世界经济,如何让全世界的人为美国人的消费“买单”,买了单还要拿钱,也就是白吃白喝还要拿钱,拿得你倾家荡产时,你这个国家的命运就被他控制了。但站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角度,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因为私有制的本质就是损人利己,有何“不妥”?转嫁危机,他国受害,出现破产和饥荒,导致他国的人民流离失所、死人翻船,肇事国根本不存在什么“道德谴责”之说,“良心过不去”之论,就是无条件地你死我活。或者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因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就是以“私”为根本,一切以“私利”为目标、为前提的 。这大概就是国际上的SHZY与资本主义、公有制与私有制、“德治”与单纯“法治”在治世之“道”和意识形态上的斗争表现之一斑。
     外国的模式不可照搬到中国来做模版的,这是因为中国有中国的文化背景,中国社会有中国社会的特色,这就是中国儒家的“太阳道德”文化背景,“物我同一”,“天人合一”,是中国“道统”的本色,中国人也一直在这种传统文化形态中熏陶成长。“舜作五弦琴,歌南风”,明确了“以南为道”,中国特色的社会一直是在儒家文化的“公有制”——“礼”文化基础上延续、传承下来的“五星红旗”(儒家崇尚五,五色为红色)特色。中国特色的SHZY,是儒家文化追求、向往的社会制度——SHZY的“公有制”。其中的“光明”、“公”、“仁”、“善”、“和(谐)”、“民主”、“法治”,就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也是“礼、乐、刑、政”并举,体现中国之“德”的核心。当今SHZY的核心价值观,很多都与儒家的传统文化理念有直接的传承关系。
    与“光明政治”相对立的社会制度叫“黑暗统治”,他们分属于两条“道”:这就是一条“公道”;一条“私道”。“公道”以“太阳”的自然道德为模版;“私道”以“水”的自然道德为模版,分别构成两条绝然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理念和完全相对立的社会政治制度。
      “舜作(弹)五弦琴,歌南风”的行为,为中国的传统、社会意识形态选择了“太阳”之自然道德的“道”——“公道”、“阳道”(或谓“阳光大道”),这个由“公道”体现的“阳光大道”,后来形成儒家文化的人文伦理体系,构成“光明政治”的 格局,展示出“赤县神州”的本色,并由“一乐生中国”的“乐教”为代表,一直传承至今。而湖北潜江发现的、濒于灭绝的“鸡鸣歌”就是社会“公道”的载体,儒家“乐教”的根本,《诗经·南风》的“鳌头”,“风骚”中国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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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8: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儒家的理想社会是天下“大同”】————恐未必。

对于《礼记.礼运》篇的“天下大同”思想,自古就有很多争论,很多儒家如朱熹等都不承认该篇是儒家思想,而是认为属于墨家、道家之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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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4 19: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家与儒家确实有许多共通之处,而道家与儒家在道上念的是反经。可知道家的理想社会与儒家的理想社会?他们的区别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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