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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8 1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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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利用攸往利涉大川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損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應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慶”也。虞翻曰:謂三失正。動成坎,體渙;坎爲大川,故‘利涉大川’。渙,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鄭玄曰:隂陽之義,陽稱爲君,隂稱爲臣。今震一陽二隂,臣多於君矣。而四體巽,之不應初,是天子損其所有以下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爲德,故謂之益也。震爲雷,巽爲風。雷動風行,二者相成,猶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爲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初九利用爲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謂耕播耒耨之利,蓋取諸此也。坤爲用,乾爲大,震爲作,故‘利用爲大作’。體復初得正,朋來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鳥,敬授民時,故以耕播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謂上從外來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遠應,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數十,損兌爲朋;謂三變離爲龜,故‘十朋之龜’。坤爲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貞吉’。
虞翻曰:震稱帝。王謂五。否乾爲王。體觀象。艮爲宗廟。三變,折坤牛。體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寶曰:聖王先成其民而後致力於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宮,處震之象,是則蒼精之帝同始祖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坤爲事,三多凶。上來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公謂三,伏陽也。三動體坎,故‘有孚’。震爲中行,爲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爲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執桓圭。九寸;諸侯執信圭。七寸;諸伯執躬圭,七寸;諸子執穀璧。五寸;諸男執蒲璧,五寸。五等諸侯,各執之以朝見天子也。
ls中行告公從利用依遷國
虞翻曰:中行謂震位在中。震爲行,爲從,故曰‘中行’。公謂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爲實,故曰‘告公從’矣。
虞翻曰:坤爲邦。遷,從也。三動坤從,故利用爲依遷邦也。
案:雅雨堂盧本作“遷邦、爲邦、遷邦”;明刻胡毛同校本作“遷國、爲邦、遷國”;四庫全書本“遷國、爲國、遷國”;帛《易》作“利用爲家遷國”;唐石經以下諸王弼本作“利用為依遷國”。龖案:漢石經梁丘賀本當與帛《易》相同諱“邦”為“國”。虞氏五世傳孟喜《易》,孟氏《易》由許慎說乃古文其不諱“邦”字是也!王弼所傳乃費直本其諱“邦”為“國”乃假古文。又崔憬注此《象》諸本皆作“利用為依遷國矣”,所用乃所行費直-王弼之本也!
恢復的漢熹平石經梁丘賀本碑陽二第6、7行“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ls中行告公從利用爲依遷國九五有孚”中,由殘拓固定並行七十三字例,知石經梁丘賀本當少其中一個字。帛《易》字數同,但“克違”作“亨回”,“享”作“芳”。案:P.2532此處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珪ls中行告公從利用依遷國九五有孚”,其中“无咎有孚中行告”後有後添附“公”字,而“利用依遷國”中无“爲”字,且沒有抄完後校對補漏字!蓋P.2532寫卷與熹平石經梁丘賀本相同而无此“爲”字,存此備考。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謂三上也。震爲問。三上易位,三五體坎,已成既濟。坎爲心。故‘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故《象》:‘勿問之矣。’
虞翻曰:坤爲我,乾爲德,三之上體坎,爲孚,故‘惠我德’。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當无應故‘莫益之’矣。
虞翻曰:謂上不益初,則以剝滅乾。艮爲手,故‘或擊之’。
虞翻曰:上體巽,爲進退,故‘勿恒’。動成坎心,以隂乘陽,故‘立心勿恒,凶’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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