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zqc4124

[易学研究] 读宋·程迥《周易古占法》记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唐蘇州司戶參軍郭京作《周易舉正》,自言得王、韓手寫定本,如曰:即鹿无虞何以從禽也,今本脫“何”字。
  學者當本末具舉小學,亦不可廢《小象》!有聲韻“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下音戶,與《詩》在南山之下同。或躍在淵進无咎也,咎音咎繇之咎,讀爲上聲。東北喪朋,乃終有慶。慶音羌。古人文字中多此類,蓋四聲與切響皆借用,不可不知也。明辨皙也,與明星晰晰之晰同,音制。
  卦反對者理亦反。如否、泰,既濟、未濟,是其章著者也。爻之變者,理亦變。一爻變六十四爻,雖初不出初,二不出二,然乘、承而有愛惡。應、否而有用舍,各隨其時,非一理之能該,故曰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隋煬帝來江都,筮《易》,遇《離》之《賁》,乃以離宫爲寺名,曰山火。取卦象也。後改曰山光,在揚州北十五里,地名灣頭。其辭曰: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王觀賦《詩》曰:不須談賁卦,興廢古今同。觀字通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荀爽曰:陽升居五,光炎宣揚,故‘如’也。隂退居四,灰炭降墜,故‘其來如’也。隂以不正,居尊乘陽。歷盡數終,天命所誅。位喪民畔,下离所害。故‘焚如’也。以离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損,故‘棄如’也。
《說文》云:“ ,不順忽出也,從倒子。《易》曰:突如其來如,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內也。或從到古文子,即《易》突字。”《集解》本“突”即作“”。帛《易》作“出如來如”。阜《易》此處作“九四其出如其來如焚如棄(157)”
  完顔亮入寇會稽,士夫筮之遇《蠱》。迥爲占之曰:内卦巽,初六巽於二剛。惟柔巽者能發爲剛,故初六利武人之貞,至四則田有獲。田有獲者,用武而有功也。外卦艮,上下不相與,以剛上窮其變隨。隨内震爲動、爲威怒,外兌爲毁折,隨自否卦中來,斷乾之首墜於地下,當殺亮。
  玉泉先生爲都督張魏公筮,遇《蒙》之《未濟》。其伏卦有“震用伐鬼方之言。”魏公書曰:程君於此學却是曾留心也。衰晚日媿罔功,但辦此心一聽之天。
  魏公罷都督府俾屬官李侍郎椿,筮之遇《頤》之《賁》。李曰:雖不再用,却無他慮。以之卦有“終莫之陵”也。李字壽翁,洺州人。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分享到: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迥初寓餘姚,僧舍筮之遇《巽》,占曰:有風火之恐而不及害。未幾,舍北火發,焚十餘室,至寓舍止。縣取綱維與遺火僧杖之,其占曰:巽爲風,互體離爲火,兌爲毁折。變震爲驚懼,初六爲内卦之主,不與離應。故曰不及害,巽爲寡髮,重巽二僧之象。反對重兌,兌為決,二僧受杖之象。
  李郁光祖曰:《易》有辭同而旨異,前發而後明,舉此而見彼者多矣!大抵有類於《春秋》,學者有得於此,則《春秋》庶幾矣。
  荀爽於《說卦》添物象,以足卦爻所載者。查元章曰:通論類不須添,不然更多添亦不盡。
  小《象》又誰咎也,三其二爻辭有无咎字,當如前說第十三條獨解之。六三曰:自我致戎,又誰咎也。其爻中不言无咎,雖罪自已招,與王弼《略例》不同。
  小《象》稱固有之也者,二言貞固,乃有是无咎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卦》於乾坎艮震四陽卦爲馬者三,獨艮不爲馬。以艮止,非馬之性。
  《說卦》震爲長男,於坎、艮不列中男、少男有尊嫡之義。紹興三十一年,沈丞相判明州時,完顔亮入寇,聞有窺海道者。沈以《易林》筮之遇《比》之《隨》曰:過時不歸,若悲雄雌。徘徊外國,與叔分離。亮前此來洛中留,今金主守國及敵馬飲江,爲其下所殺。而今金主代立,所謂與叔分離者乎?然其書於《乾》之《姤》曰:仁政不暴,鳳凰來舍。四時順節,民安其處。曾不與潛龍之辭合。《乾》之《同人》曰:子號索哺,母行求食。返見空巢,訾我長息。亦不與見龍之辭合。其《泰》之《豫》曰:東鄰好女,爲王妃后。莊公築館,以尊主母。歸於京師,季姜悅喜。其用事蓋誤也,莊公築館豈妃后事邪!其文不逮《太玄》遠甚!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則忌。王輔嗣作“明忌”,嘗為說曰:居德不一出一入也。上六近君,衆君子決之,當知投鼠忌器之嫌。芮國器曰:《禮運》百姓明君而自治也。其“明”亦誤作“則”。蓋八分書石經而“明”字從目,頗曳其兩旁,歲久剥缺,所以佀“則”字也!不見是而無悶,朱新仲舍人曰:見人所行,不是吾無悶焉,此心潛法也。若為人慟哭流涕,身安能潛。我方潛而未見,人孰非之,此《正義》中意。
案:唐張參《五經文字》卷上言:“明、朙、眀:上古文,中《說文》,下石經。”胡瑗《周易口義》卷七:“居徳則忌者,此‘則’字當作‘明’字。輔嗣之說亦曰:‘居徳以明禁。’蓋傳寫之誤耳,忌則禁忌之義也。夫已正則可以責人之邪,已是則可以責人之非。今夬決之世,君必先以仁義之徳自居于身,而後可以明其禁忌,以示天下。使天下皆知其禁,有不服從者,然後決然可以刑加之也。不然不先示以禁忌,則孔子所謂不教而誅也。”
易順鼎《經義莛撞》卷一“居德明忌”條言:“《夬·大象》‘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王注:‘夬者明法叩決斷之象也。忌,禁也。法明斷嚴不可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正義》亦云:‘其在身居德復須明其禁令也。’是王輔嗣本作‘居德明忌。’按《說文》敘云:‘夬揚于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據宣教明化之言疑許君引《易》亦作‘明忌’。後人據今《易》改之。若作‘則忌’與引《經》之旨無所附麗矣。竊謂‘忌’即‘誋’字,《廣雅·釋詁》‘誋,告也。’明忌即《淮南子》所謂‘昭誋’,《繆稱訓》‘目之精者可以消澤,而不可以昭誋。’高誘注:‘昭,道、誋,戒也。不可以教導戒人。’高解昭為教導解誋為戒人,正與許君宣教明化、王注明法決斷義合。又《齊俗訓》日月之所照誋。昭、照古字通。亦謂日月昭示人也。《說文》言部:誋,戒也。即本古《易》淮南義。”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馬溫公議改科舉法,范忠宣曰:朝廷欲求衆人之長,而元宰先之,佀非明夷涖衆之義。不若清心以俟衆論,可者從之。不可者,更俟衆賢議之。忠宣公之意,欲用晦以來衆論。
  坎在内卦,或曰有水,或曰無水。或曰出泉,或曰雨。作或曰水,違行。類殊不以一義,該之他象皆然。非訓詁之家,言象者所能及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即乾坤見之繼之者善也。即四德見之,成之者性也。即利貞性情見之。
  或曰《易》占法中,有天地生成數配律呂圖。於《易》何用?曰此所以辨六爻圖,乾初始於寅,舊以黄鍾配初九故也。
  漢儒引《易》曰:君子正其始萬事理,差之毫釐繆以千里。此緯書《通卦驗》之文也。亦猶先儒引《左氏傳》爲春秋也。近世儒者舉此十六字,附於坤卦《文言》之中,曹建大不謂然,而黄魯直爲大《易傳》不知何所本也。
  張叔潜知達州,筮之遇《否》。張不樂為解之曰:坤爲國土,上承於君。吉占也。但以否故,不召還爾。成資復得劍州,又得隨州。
  芮公以司業召,先筮之得“亢龍有悔”之爻,次年卒,為庚寅年。
  或人占婚姻,筮之遇《小過》,不知其占。再筮之亦得《小過》,而占之曰:内卦兼互體為漸,漸女歸吉。外卦互體為歸妹,說以動,所歸妹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迥鄉作《古占法》時,有九六七八衍策數,今見於此曰: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約而半之得五千七百六十。是謂中數,老陽爻六千九百一十二,饒一千一百五十二策。老陰爻四千六百有八,乏一千一百五十二策。右列饒乏數,以十乘之復得二篇之策。十也者,自甲至癸。以當日少陽爻,五千三百七十六乏三百八十四策。少陰爻六千一百四十四,饒三百八十四策。右列饒乏數以三十乘之,則復得二篇之策。三十也者,自朔至晦以當月。
  或問乾坤動静,曰:乾動而坤静,有常也方,乾動而直,坤乃順乾而行,故其動闢,及乾化既終乃静而專,而坤用事,坤亦静而翕。
  童蒙童觀宜作僅童,僕宜如字。
  《列子》曰:一變而七,七變而爲九,九者究也,乃復變而為一。迥謂一變為七,其中有六;七變為九,其中有八;九復變而為一,其中具天地之數,然不若只為《易》,不必偶合他書
  朋盍簪,王弼曰:簪,疾也。陸希聲本作捷,所以訓為疾。晁以道云:古冠服無簪。故迥於豫傳占法中辨之,即弁服之笄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人為於大君,古今訓詁之家未有能髣髴者。王沇之問介甫曰:議者以為上九為大君,六三應於上九,有用於大君之象。介甫曰:武人以有爲,爲大君用。舊說以陵武加人,欲爲大君,尤不近理。蓋六三應上九,則陰柔乘衆剛,故九五大君以剛健夬決六三之履耳,故九五言夬履,六三小《象》言志剛也者以此。
  先儒曰:七八卦數,九六爻數。沈存中《筆談》曰:卦爻之辭皆九六,惟連山歸藏以七八占。迥於《古占法》中辨之矣,然七八之數必將馴致於六九,謂其無朕易不能言者非也。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謂聖人成天地之能也。《易》有陰陽而道行乎其中。非是元氣中列而為三才也。《漢志》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而《太玄》三摹以凖三才者宜非是。蓋律數三紀布於十二辰,紀分四辰,初不自太極中分。
  蜀人馮時行字當可,嘗言《易》之象在畫,《易》之道在用,號縉雲先生。其學傳李舜臣,仙井人字子思亦有《易傳》。
  元城先生論《易》曰:今之學者言象數則諱談義理;言義理則恥說象數。若象數可廢,則無《易》矣!若不說義理,又非通論。
  《易》與《太玄》皆以道義配禍福,故為聖賢之書。陰陽家獨言禍福,而不配以道義,故為伎術。如李林甫之得君,彼則曰吉。顔魯公以正行乎患難,彼則曰凶。故《文中子》曰:京房、郭璞古之亂常人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邵堯夫曰:誰信畫前元有《易》,畫之前豈無天地陰陽乎?或曰畫前有《易》其理甚微,不知何故發此語?
  近世儒者言: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蓋《泰》言志在外,《否》言志在君之意也。此義雖精而與《易象》不合,廟堂豈初九之位乎?
  迥與南康使君朱秘書論太極曰:一室之小,六合之大。春熙之而溫,秋肅之而凉。晝而明,夜而昏。其體定,不隨溫凉。昏明之變化也,推之於一身之近,萬物之散殊亦莫不然。案:這個“南康使君朱秘書”或是朱熹,存此備考!
  或問性命,迥聞於師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故乾爲君,坤爲臣者命也。盡君道,盡臣道者性也。其他上下,交際皆然。
  譙定字天授涪州人,嘗授《易》於羌夷中郭載,載告以見乃謂之象,與擬議以成變化之義。郭本蜀人,其學傳自嚴君平。定嘗過武侯廟,觀八陣圖。謂必本於《易》嘗見伊川先生於涪,伊川欲與同修《易》書,後迥伯舅和國許公薦於朝,授通直即扈從,維揚先是胡,原仲嘗與定游從於京師,劉勉之爲作《傳》。
  迥謂凡乾道資始者,皆有可見之象也。鳴鶴在陰,則擬易而為言者也。藉用白茅,則議《易》而為動者也。下文七爻,乃發明言動變化之義,不必求之於深遠。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曰:邵康節以《易》數示吾家伯淳,或謂明道先生道德嚴重,不當輕易字之。迥曰楊修曰:吾家子雲老不解事,強作一書悔其少作,蓋有來處也。聖如仲尼,門人猶字之。
  《隨》之初九曰: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此文王之時,二南國君從周、召者也。故上六曰:王用享於西山。《彖》曰: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非文王孰能與於此。
  无妄六二小《象》曰:未富也。蓋本爻以耕穫菑畬為辭,不耕、不菑方聽九五倡始,未暇爲富也。
  小《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家語》記孔子曰:凡持滿而能久者,未之有也。非道益之謂也,道彌益而身彌損。蠱卦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巽九五爻,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蓋日有十辰,有十二相錯而為六十。其間之日六,故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也。其意義則事物之始,必飭其終必蠱。伊川曰始終惟一,時乃日新,先後甲者,屢提其始而飭,蠱也。如商人每稱成湯,周人每稱文武。唐人每稱武德貞觀間,皆此義也。六十之間庚之日六,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者,於事物過中則屢施之號令,所以防蠱也。巽九五之爻變蠱,先儒論爻變,只變蠱六五。今乃入蠱之繇辭,其意義特精深此類不一,蓋於前章論之。
  或問古人罰弗及嗣,書有孥戮之文何也?迥曰:《易》謂小懲而大誡,故誡之之辭可過也。玉泉先生再三稱之曰:不著仁心,安能測知淺深也哉。然先儒謂懲治小罪,而大罪知誡。不以為誡告之辭,當有能辯之者。先是建炎中,某公謂玉泉先生曰:圍城中人,大者宜誅三族,小者誅其身。不如是,不足以振起衰弱。先生曰:若邂逅令弟,在圍城中。公置太夫人於何地?某公愕然。《字書》曰:誡言警也。則迥說為是。
  坤地道也,為均里井之義。
  先儒以西鄰禴祭為文王,東鄰殺牛為紂。然文王與紂非既濟之時。
  伯舅和國《易傳》曰:乾元,一陽也。坤元,一陰也。迥謂乾内卦三爻配元,外卦三爻配亨。内卦變配利,外卦變配貞。其四特變通之運如此。
  先儒曰:序卦非易之蘊。朱待制新仲嘗謂迥曰:序卦非聖人書,唐僧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今《序卦》亦出於經師可知也。而其間藏反對卦變之義。其《雜卦》之末又出一卦特立之義。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易》有无悔、有悔、悔亡。又曰: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震无咎者,存乎悔。文中子曰:平陳之後,龍德亢而卒不悔,悲夫!乃以龍亢為非,有悔爲善。以有悔為善,則无悔為不善乎?
  張芸叟疑大觀在上之文,且言陸希聲深病爻辭之不類,輒欲去之。歐陽公《童子問》、王景山《儒志》亦疑於《易》文,聖人之言遠如天,固難知也。謂不類非也。
  泰小往大來,否大往小來。陽數饒其體大,陰數乏其體小。在人則如孟子所謂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玉泉先生屢言:君子有天下之私,小人有一已之公。其言本王景山《儒志》所載也。
  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序謂列貴賤者存乎位。下文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其言偶與大有上九爻同,實不相謀。
  某公讀迥《古易占法》曰:兩儀者乾坤之初畫也,四象者乾坤初與二相錯而成也。曰方其為兩儀四象時,未有乾坤之名。迥曰:《春秋公羊傳》當隱公時,公子翬謂威公曰:吾為子曰隱矣。《漢紀》高祖嘗繇咸陽,蓋皆後來定名稱於前日也。
  先儒曰:周以建子為正,夫陽之始十干,十二辰之端也。日月初躔為星之紀,而其辰在丑,故商以之為正。夏正建寅,人事之所始也,仲尼取之矣。迥曰:《易》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也。兌正秋也,則夏正建寅可知。不可但言便於人事。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易》者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者也。而辭象變占皆《易》中之一體,主於一則用其三。至秦指為卜筮之書,豈秦人以巽言對暴君,俾得不焚,抑所見者然邪!近世郭兼山乃曰:《周易》古者卜筮之書,是襲秦人之謬也。
  伏羲文王孔子之為《易》由略以致詳,未嘗有異道也。後世訓詁所得,有淺深或支分派别,乃入於讖緯壬遁之學耳。故曰:前聖後聖其歸一揆。
  漢東萊費直序焦延夀《易林》曰:易者廣矣、大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傋矣!推此言之,繇辭、《說卦》所以為未盡也。故《連山》、《歸藏》、《周易》皆異辭而共卦,雖三家並行猶一隅爾。
  隱者書曰:無窮妙義盡在畫中辭外,見義方審《易》道。則觀象識辭,可以知變占矣。
  杜欽巽於王鳳,以剛巽柔。故小《象》謂志窮吝也。
  伊川先生序《易》傳,門人曰太漏泄天機,此未得先生之意者也。乾坤示人以易簡,易簡而天下之理得。初未嘗秘,何漏泄之有。
  比之初六曰:終來有他吉。《子夏傳》曰:非應稱他也。《子夏易傳》京房為之《箋》,先儒疑非卜商也。近世有陋儒用王弼本為之注,鄙淺之甚!亦託云子夏。凡先儒所引《子夏傳》,此本皆無之。熙寜中房審權萃訓詁百家凡稱子夏者,乃取後本。贗!
  奇數一二三四,策數六七八九。五與十不用,變數九六,卦數七八。陽升而陰降,九六者易數之窮也。
  水火字立坎離之畫。古文巛字,亦坤畫也。或曰木字離合巽畫。
  迥隆興甲申《易傳》成,筮之遇巽之恒。淳熙癸卯將為文史評,遇大畜。
  未濟之九四應於初六,患在内也。既濟之九三應上六,患在外也。患在内者,如薄伐獫狁至于太原。患在外者,如抵掌於伊吾之北者矣。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子齊為會稽校官,忽問迥曰:邵康節云:宋四世而盛,九世而中興。何以知其然?對曰:周公曰:商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于不祥,是以聖人為《易》,必於道德,而不必於數,有以是意告上饒公汪先生者。先生曰:若以此論,康節則待康節亦淺矣
  碩果不食、井渫不食,兩不食字,辭同而旨異。前不食字謂陽實碩大,不侵食於衆陰也。後不食字,言君子之才既已修治,而不為時用。前為美,後為恨。
  迥謂艮為果蓏,在草曰果蓏。故曰上實,而下柔也。舊說木實為果,草實為蓏,為二物。然則與乾為木果者,何以分别也?《說文》曰:在木曰果,在地曰蓏。應邵曰:木實曰果,草實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皆指為二物也。《豳詩》曰:果臝之實亦施于宇。則為一物可知。若木之實豈能延施於宇邪!近世有江楶才孺曰:肉在内,殻在外,有包裹之義者,謂之果。核在内肉在外,有倮露之義者,謂之蓏。此由字說中來,皆臆說也。
  待制程昌禹建炎三年守蔡州,屢挫羣盗敗敵人,初令術士趙井筮得《益》之《无妄》。趙曰:吉。俄除鼎澧鎮撫使,時中原甚亂,蔡人盡隨待制渡江,復破楊么、鍾相、李合戎等劇盗。蓋利用為依遷國之爻也。見劉瑞祐蔡鼎《紀實録》初趙井占曰:吉。蓋以興利而且无妄軍必捷,不出三日克在西南。井未能知,遷國之義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11: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京房易積數》曰:初為下,貞二為中貞,三為上貞。四為下悔,五為中悔,上為上悔。二三四為互體,三四五為約象。今《傳》、《注》未有約象之名,唯術家見之
  乾九五下應坤六五,坤六五上應乾九五。如舜、湯得臯、伊,故臯、伊為聖人之耦。
  曹建立之以无妄名齋,迥告之曰:无妄有正與匪正。先儒以无妄對有妄者非,若為齋名於理未安。建玩繹經文大以為然,久之建殁。趙成玉為作行狀,晦翁朱先生作墓表,皆曰立之以无妄名齋,豈不果改邪。
  《繫辭》論《易》言:非夫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孰能與於此哉!似指文王也。内無睿知為之主宰,則視聽接於外者必惑。是以《書》稱堯舜聰明,故耳目聰明。皆聖人極則之德也。其曰古之云者,非見而知之。
  都聖與少卿作《周易》變體推廣沈丞相小《傳》。如觀之九五,不言觀我生君子无咎。獨論剥六五貫魚以宫人寵,推象數過當。
  孫皓筮并天下,遇同人之頤,三四五變也。以乾變坤,内動而外止。尚廣謂青蓋入洛者如此。
  彖言象者三,剥也、鼎也、小過也,然《易》者象也,無非象也。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王介甫曰:安土則不擇地而安之。司馬公謂仁者求諸已,不求諸人。安土敦仁,則内重而外物輕,乃能自愛。迥曰:君子敦乎仁,愛則使下民安土,彼夫政煩賦重,田萊多荒民卒流*亡者,以君子不用仁愛故也。
  《解》九二曰:田獲三狐劉彝傳曰:狐者性疑而情姦,晝伏夜動,小人之道也,其說若有思致。然《未濟·彖》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蓋謂九二也,則不見情姦之義。
  六爻不變以卦彖占,一爻變以變占。此諸家言,占例之所同也。然《巽》之九五變入《蠱》卦彖。《履》之六三其凶在所應,此非例之所能拘,故古人三人占許為别說,蓋《易》變動不居,非一理之能盡也。當因所問,而推其義。
  爻象動乎内,吉凶見乎外。介甫曰:内隱而外顯,今《章句》曰:指《易》之書言之,蓋爻象動乎《易》書之内,吉凶見乎《易》書之外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29 13: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先生:

“《子夏傳》曰:非應稱他也。“此句出处?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11: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朋友您好:

          此句亦抄自沙隨先生程迥先生的《周易章句外編》!

             案:王俭《七志》引《七略》云:“《易傳》子夏韩氏婴也。”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 11: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 20: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朋友您好:

          此句亦抄自沙隨先生程迥先生的《周易章句外編》!

             案:王俭《七志》引《七略》云:“《易傳》子夏韩氏婴也。”

谢谢老师。
”非應稱他也“,这句话还出现在之前的其他著作中吗?

对于《比。初六》”他“的看法,在下与之相同,一直以为是个见。
所以想确定下其出处。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 20: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可否介绍一下韩婴《子夏传》,部分即可。

在下网上所观十一卷《子夏传》,乃伪本无疑,其内容大部分脱胎于《王弼注》;其不同处,胜于王氏。
可知十一卷本作者,当在王氏之后。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 21: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读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札记》中——

九四匪其旁无咎
虞翻曰:匪,非也。其位尫。足尫,體行不正,四失位,折震足,故‘尫’。變而得正,故‘无咎’。尫或作彭,作旁聲,字之誤。案《釋文》:“其彭,《子夏傳》作旁,干云:彭亨,驕滿皃。王肅云:壯也。虞作尫,姚云:彭、旁俗音同。”

虞翻作”尫“,在下以为不当。尫,行之不足,取自震象,震则四已变也。故未变之先,不可自震取象,则尫无所出。此虞说自相矛盾。
退而言之,变而得正,有震象,也不可谓”匪其尫“,四柔当位,体震行亦不足。

子夏作”旁“,旁于五;王弼作”旁“,旁于三。语义通而不切。
尙秉和作”旁“,当”盛大“讲,义通,然”旁旁“乃盛大,单字”旁“也可作盛大讲吗?

在下则认为当为“彭”,作本意讲。
《说文》,“彭,鼓声。。。击鼓以三通为率。”离为鼓,取其形。下三阳上注于五,象三击三声。虽盛大,惠则在五,不在于四。故曰“匪其彭。”言其自明,戒其骄满。
干宝作“彭亨,驕滿皃”,义通。

老师于此,是如何看法?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21: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您好:

          “《子夏傳》曰:非應稱他也。“此句出处?

          弟亦只見沙隨先生文中有此句。

          程先生言: “《子夏易傳》京房為之《箋》,先儒疑非卜商也。近世有陋儒用王弼本為之注,鄙淺之甚!亦託云子夏。凡先儒所引《子夏傳》,此本皆無之。熙寜中房審權萃訓詁百家凡稱子夏者,乃取後本。贗!”

            我想《釋文》、《正義》、《集解》所引《子夏易傳》或是韓氏嬰之真本吧。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22: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韓嬰(子夏易傳三卷)─韓商……涿郡韓生─蓋寬堯。

          《經典釋文》等唐代諸家書多引《七略》云:“漢興韓嬰傳”。宋翔鳳云:“子夏當是韓商之字,與卜子夏名字正同,當是取傳韓氏《易》最後者題其書,故韓氏《易傳》為《子夏傳》也。”姚振宗云“漢人傳《子夏易》者,嬰子後有嬰孫博士商,商之後有待詔韓生,司隸校尉蓋寬饒,而韓氏則家世傳業者也。”


           《子夏易傳為韓氏易傳辨》詳見余之http://www.confucius2000.com/zhouyi/zxyzwhsyzb.htm文章。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22: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qc4124 于 2017-12-3 22:53 编辑
跑题 发表于 2017-12-1 21:14
在《读唐李鼎祚札记》中——

九四匪其旁无咎

         回先生您好:

                《集解》虞氏作“尫”,有《釋文》作旁證。《玉篇》釋“尫”字類虞氏!
               
                鄙人確相信虞氏之學,虞氏同許慎一樣是傳孟喜《易》學的!而只有孟喜《易》學才是流傳的真古文本。

                本《傳》言:與少府孔融書,並示以所著易注。融答書曰:“聞延陵之理樂,睹吾子之治,乃知東南之美者,非徒會稽之竹箭也。又觀象云物,察應寒溫,原其禍福,與神合契,可謂探賾窮通者也。”會稽東部都尉張纮又與融書曰:“虞仲翔前頗為論者所侵,美寶為質,彫摩益光,不足以損。”

             孫權以為騎都尉。飜數犯顏諫爭,權不能悅,又性不協俗,多見謗毀,坐徙丹楊涇縣。呂蒙圖取關羽,稱疾還建業,以飜兼知醫術,請以自隨,亦欲因此令飜得釋也。後蒙舉軍西上,南郡太守麋芳開城出降。蒙未據郡城而作樂沙上,飜謂蒙曰:“今區區一心者麋將軍也,城中之人豈可盡信,何不急入城持其管籥乎?”蒙即從之。時城中有伏計,賴飜謀不行。關羽既敗,權使飜筮之,得兌下坎上,節,五爻變之臨,飜曰:“不出二日,必當斷頭。”果如飜言。權曰:“卿不及伏羲,可與東方朔為比矣。”


          案:·程迥《周易古占孫權聞關侯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爲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故有是象

      尚先生秉和言:孫權聞關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爲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故有是象。按:此第五爻動,故專即五爻推。《節》九五有項象,變為拆一,項斷矣,故應斷頭。


        裴松之注引《飜別傳》曰:飜初立《易注》,奏上曰:“臣聞六經之始,莫大陰陽,是以伏羲仰天縣象,而建八卦,觀變動六爻為六十四,以通神明,以類萬物。臣高祖父故零陵太守光,少治孟氏《易》,曾祖父故平輿令成,纘述其業,至臣祖父鳳為之最密。臣亡考故日南太守歆,受本於鳳,最有舊書,世傳其業,至臣五世。前人通講,多玩章句,雖有秘說,於《經》疏闊。臣生遇世亂,長於軍旅,習《經》於枹鼓之間,講論於戎馬之上,蒙先師之說,依《經》立注。又臣郡吏陳桃夢臣與道士相遇,放發被鹿裘,布易六爻,撓其三以飲臣,臣乞盡吞之。道士言《易》道在天,三爻足矣。豈臣受命,應當知《經》!所覽諸家解不離流俗,義有不當實,輒悉改定,以就其正。孔子曰:‘乾元用九而天下治。’聖人南面,蓋取諸離,斯誠天子所宜協陰陽致麟鳳之道矣。謹正書副上,惟不罪戾。”飜又奏曰:“《經》之大者,莫過於《易》。自漢初以來,海內英才,其讀《易》者,解之率少。至孝靈之際,潁川荀谞號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至所說西南得朋,東北喪朋,顛倒反逆,了不可知。孔子歎《易》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以美大衍四象之作,而上為章首,尤可怪笑。又南郡太守馬融,名有俊才,其所解釋,復不及谞。孔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豈不其然!若乃北海鄭玄,南陽宋忠,雖各立注,忠小差玄而皆未得其門,難以示世。”又奏鄭玄解《尚書》違失事目:“臣聞周公制禮以辨上下,孔子曰‘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是故尊君卑臣,禮之大司也。伏見故徵士北海鄭玄所注《尚書》,以《顧命》康王執瑁,古‘冃’似‘同’,從誤作‘同’,既不覺定,復訓為杯,謂之酒杯;成王疾困憑幾,洮颒為濯,以為澣衣成事,‘洮’字虛更作‘濯’,以從其非;又古大篆‘丱’字讀當為‘柳’,古‘柳’‘丱’同字,而以為昧;‘分北三苗’,‘北’古‘別’字,又訓北,言北猶別也。若此之類,誠可怪也。玉人職曰天子執瑁以朝諸侯,謂之酒杯;天子颒面,謂之澣衣;古篆‘丱’字,反以為昧。甚違不知蓋闕之義。於此數事,誤莫大焉,宜命學官定此三事。又馬融訓注亦以為同者大同天下,今《經》‘金’就作‘銅’字,詁訓言天子副璽,雖皆不得,猶愈於玄。然此不定,臣沒之後,而奮乎百世,雖世有知者,懷謙莫或奏正。又玄所注《五經》,違義尤甚者百六十七事,不可不正。行乎學校,傳乎將來,臣竊恥之。”飜放棄南方,云“自恨疏節,骨體不媚,犯上獲罪,當長沒海隅,生無可與語,死以青蠅為吊客,使天下一人知己者,足以不恨。”以典籍自*慰,依《易》設象,以占吉凶。又以宋氏解玄頗有繆錯,更為立法,並著明楊、釋宋以理其滯。臣松之案:飜“古大篆‘丱’字讀當言‘柳’,古‘柳’‘丱’同字”,竊謂飜言為然。故“劉”“留”“聊”“柳”同用此字,以從聲故也,與日辰“卯”字字同音異。然漢書王莽傳論卯金刀,故以為日辰之“卯”,今未能詳正。然世多亂之,故飜所說云。荀谞,荀爽之別名。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6 20: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跑题 于 2017-12-6 20:18 编辑
zqc4124
帛《易》亦作“彭”!

好。多谢!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6 21: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老师!

对于老师详尽而又耐心的解答,表示衷心感谢。
在下研习的方向一在《周易》之注解,二在“象占”之习玩。余功底不足,精力有限,但将时间直投于卦,旁不及它。然易之为辞,堪字字珠玑,增字、减字、错字、别字,相差一点,或生相距万里之惑。以是故,于老师网上之文,特别是《集解扎记》,余颇受益。感谢。

近两天,仔细研读了《子夏》篇与《易林》篇,以及粗略浏览一下《古占法》。

1、接受《虞氏易》版本近中古文本,比如“尫”字。然选择解易的方法不同,不认同先贤虞氏的解法,但也不非议。
2、认同《子夏》为韩氏作。于《辩》中所引数条韩氏注,尚待时间研习。
3、程氏迥关于解占“几几爻变看某爻”的说法不当(朱子也有类似看法)。古例叙述不详,数量有限,不具备统计学上样本的意义。

     
      程迥:“孫權聞關侯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爲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故有是象。”

      尚先生秉和言:“孫權聞關羽敗,使虞翻筮之,遇節之臨。占曰:不出二日斷頭。節自泰卦中來,乾爲首,九三之五,凡遷二位,故有是象。按:此第五爻動,故專即五爻推。《節》九五有項象,變為拆一,項斷矣,故應斷頭。”


程氏与尚氏于此皆望其断而解其卦。虞氏之断,解之由来,必有他故。

4、老师对于《易林》作者的考证逻辑清晰,论据详尽,行文严密,不过在下心中依然倾向于焦氏。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09: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易林》确是王莽後东汉的东东!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1 21:2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书京房传》“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值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
《焦氏易林》恰恰讲了“值日用事”的基础内容。从内容上讲,《焦氏易林》与尚氏象学之间相隔八千里,与王氏弼“得意忘象”、与《十翼》、与《周易》本经更接近。

这是在下倾向于焦氏作的原因。
现阶段还没有能力就此给出完整论述,因此仅仅是倾向于而已。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2 23: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跑题 发表于 2017-12-21 21:28
《汉书京房传》“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值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
《焦氏易林》恰恰讲了“值日用事 ...

先生您好:

           我們復審《易林》著作權的案子,現在可以判決了,判決書主文是:


      審得今本《易林》確是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古書,其著作人可以確定為曾做王莽新朝的建信大尹的崔篆。其著作年代,據《後漢書·崔駰傳》是在東漢建武初期(西曆二五至三五)但據本書的內容推斷,此書的著作大概經過頗長的時期,而成書的年代大概在平帝元始二年(西曆二)之後,王莽建國初期匈奴大入塞寇掠(西曆十一年)之前,書中有歌頌王莽德政的話,不會是東漢初期寫定的書。一千多年來,這書被人加上《焦氏易林》的題名,認前漢焦延壽為作者,(龖案:焦氏子孫早以不爭之為祖產,見洪適《隸釋·小黃門譙敏碑》;但崔氏後人崔駰、唐時崔相國群以為《易林》為家祖所作,見《後漢書集解·孔僖傳》、趙琳《因話錄》。)現在審判明白,《易林》斷歸原著作人崔篆,應改題《崔氏易林》或題《崔氏周易卦林》。又前人或認《易林》為東漢許峻作的,或認為“東漢以後人”作的,這些爭執,都絕無充分證據,一概駁斥不理。(胡適《<易林>斷歸崔篆的判決書》)《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冊上冊第47頁。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2 2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doc88.com/p-372433066591.html

http://bbs.liuxue86.com/467219.html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308vkF74wgb.html

      这是鄙人的文章供先生参考。

             有人在用我的东东騙钱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3 15: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论证文章,在下在53#之前,已经认真学习过。
如此前提下,余依然倾向于焦氏。

朱子认为周易本卜筮之书,但是他却做不到拿周易直接占卜。尚氏自以为得象,在占卜解卦的时候却不知该用何象。昔儒认为《家语》是伪作,出土文献却证明他们错了。这些不是很成问题吗?问题出在只重源流,不重内容。

在不能证明《易林》是如何进行“观象系辞”之前,不能确论《易林》归属问题。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3 15: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称焦延寿长于灾变,分卦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而京房奏考功法,论消息卦气,皆传焦氏学,殊不《易林》。《易林》乃观象玩辞,非言灾变者,何以为焦延寿之书?余窃疑知久矣,一日检《后汉书·儒林传》,孔禧拜临晋令,崔骃以《家林》筮之。又检《崔骃传》云祖篆王莽时为建新大尹,称疾去,在建武初着《周易林》六十四篇。余于是执卷而笑曰《易林》王莽时建新大尹崔延寿所作也。

殊不《易林》。《易林》乃观象玩辞,非言灾变者”。
这结论直接作了论据。这个论据的合法性丁点也没证明。在不能证明《易林》如何观象玩辞之前,如何能得出《易林》与京房卦气之间根本不同?如何能得出“观象玩辞”的结论?如何能得出“易林不言灾变”?

再追问,焦延寿、京房的卦气为什么那样安排?不清楚这些问题之前,不可以确然断定《易林》与京房卦气之间有本质不同。
这就好比,我们不能说两个人因为长相、性别的不同,就断定二者之间不具备血缘关系一样。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3 15: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认同钱钟书先生的看法。
对《易林》的关注方向不同,使得其作者是谁,于在下而言,显得并不那么重要。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