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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论“格物致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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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4 10: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lg6688 于 2019-1-24 11:19 编辑

  论中国人类学的根基,传统文化的本源,儒家文化的命脉,自然的形而上学
               ——“格物致知”(三)
         一个悬置二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疑案之破解探索


        第三节   《四库全书/格物通》的内容


       为了追溯“格物”、“致知”的真相,我专程到上海图书馆的古籍阅览室查《四库全书》。现将了解的情况摘录如下:
     “格物、致知”是儒家“八目”的基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来源和命脉,虽然是历史上的文化悬案,却有《格物通》一书,又名《圣学格物通》(1466一1560)撰。为嘉靖七年(1528)湛若水官南京礼部侍郎时所进。该书抛开“格物、致知”,阐述《格物通》,体例略仿邱□《大学衍义补》,分为六格。其中分:
   格物:空白(作者注明)
   致知:空白
   其后的六格内容如下:
    诚意格十七卷,分审幾(凡三十九条)、立志(凡四十条)、谋虑(凡四十经七条)、感应(凡五十四条)、儆戒(凡一百二条)、敬天(凡五十一条)、敬祖考(凡二十九条)、畏民(凡三十六条)。八细目三百九十八则。
    正心格分正心上(凡二十五条)、正心中(凡二十八条)、正心下(三十一条)三卷八十四则。
     修身格三目九卷,分正威仪(凡四十七条)、慎言动(凡五十九条)、进德业(凡九十二条)三细目一百九十八则。
    齐家格分七目十三卷,分谨妃匹(凡四十四条)、正嫡庶(凡三十九条)、事亲长(凡五十三条)、养太子(凡二十九条)、严内外(凡四十六条)、恤孤幼(凡十六条)、御臣妾(凡四十三条)七细目二百七十则。
   治国格分七目十四卷,分事君使臣(凡七十条)、立教兴化(凡五十八条)、事长慈幼(凡十九条)、使众临民(凡二十八条)、正朝廷(凡四十九条)、正百官(凡五十三条)、正万民(凡五十二条)七细目三百二十九则。
    平天下凡三纲二十目四十四卷。分公好恶、用人、理财三细目九百八十六则,其中用人又分学校(礼乐政教凡一百五条)、举措(凡九十八条)、课功(凡四十七条)、任相(凡七十一条)、任将(凡六十一条)、六官(凡三十五条)六目;理财又分修虞衡(贡赋附凡四十四条),抑浮末(禁淫巧奢侈附凡四十九条)、飭百工(凡一十五條)、屯田(授闲田水利附四十五条)、马政(凡二十四条)、漕运(凡一十六条)、劝课(凡二十五条)、禁夺时(凡二十七条)、省国费(冗官冗食冗兵冗役之类凡一百五条)、慎赏赐(凡三十八条)、蠲租(凡二十九条)、薄敛(凡五十六条)、恤穷(凡三十四条)、赈济(凡三十九条)十四目。
    《格物通》大体杂引经书、诸儒及明代皇帝的“圣谕圣制”,附以湛若水自己的见解。内容广泛,主旨在“明圣学”,为修身与治国、平天下提供借鉴。所以与邱□《大学衍义补》均受到统治者和学者的重视。
    《四库全书总目》说邱书的《格物通》“多征引旧事,以为法戒之资;此书多引前言,以为讲习之助。二书相辅而行,均于治道有裨益者也”。
  《格物通》现存有明嘉靖刊本、清《四库全书》本等。
    上海图书馆古籍阅览室查阅的《四库全书》,在《文渊阁四库全书  子部  二十二   儒家类》找到《格物通》全文。然而,在《格物通》中,通篇没有“格物、致知”,只是在省略了“格物、致知”后,从“诚意”开始,分“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分别进行了论述,篇目如上所列。
     其中的“格物”、“致知”是没有内容的,于是,只有“六格”。问:为什么没有“格物、致知”,该《格物通》进行了如下解释:“臣若水序曰:何以不著致知?曰:经曰,致知在格物,则格物即致知也。诚意何以言格物也,曰,格者,至也,物者,理也,至其理乃格物也。至也者,知行并进之功也,于意焉而至之也,至其意之,理也,是故审也,立志也,谋虑也,感应也,儆戒也,敬天也,敬祖考也,畏民也,皆意之事也,人主读是编焉,感通吾意之理,念念而知于斯存,存而行于斯文,以有诸已,则格物之功庶乎于诚意焉,而尽之矣。意思是说:为什么不写“致知”,因为“经曰”,致知在于格物,所以格物就是致知。文章接着说:“诚意何以言格物也,曰,格者,至也,物者,理也,至其理乃格物也。意为:诚意为什么也说是“格物”呢?是因为说:“格”就是“至”,“物”就是“理”,“格物”就是“至理”,所以“至其理”就是“格物”,再所以,“诚意”也就是“格物”。我想,如果继续追问:“物”到底是指什么时,其回答:是指天下万物,却绝对不会想到“天上”之“物”。更不能回答,为什么会是“天上之物”?!
    这种中国传统文化命脉性问题的悬案出现,产生的根源是什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迷失方向的?
  第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与“格物致知”的迷失始于东汉

    周代得天下,史上记载是因为其“有火德之瑞”,“文王曰:‘火气盛。’火气盛,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所以,“格物致知”在汉武帝时还存在,如知晓阴阳的“术士”董仲舒之《春秋繁露》,就是在“崇(太)阳”的基础上讲“格物致知”的,并且与周代所“格”之“物”——“火”、“太阳”是完全相同的因为周代的“火”与“太阳”之确定,按史载是“天”定的,不是人选择的,故能够让儒家的理论体系“天经地义”挂钩。
    所谓“天定”,是因为与周代“得天下”的政权是否合法、是否“正统”有关,也与“天人合一”、“替天行道”的“格物致知”“物”有关。例如:汉代的刘邦“得天下”,史载有刘邦曾经斩杀过一条白蛇,并说:这是赤帝(即火帝)的儿子杀死了白帝(金帝)的儿子,“五行”中这种现象叫“火克金”。这种记载,要反映的就是刘邦得天下是“天意”,也叫“天定”。汉武帝时代的董仲舒沿习周代崇“火”、崇“阳”,以“太阳”之“德”宣扬儒家治世的理论,其“天人三策”就是在“格物致知”的前提下,提出来的一系列太阳崇拜治世方略,故董仲舒有“汉代孔子”之称。
    西汉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极力推崇《公羊传》的见解,阐发春秋大一统”之旨,把封建统一说成是天经地义而不可改变。他认为自然界的就是超自然的有意志的人格神,并且建立起了一套神学目的论”的“术士”学说,把人世间的一切包括封建王权的统治都说成是上天有目的安排,将天上神权与地上王权沟通起来,为“王权神授”制造了理论根据,并为儒家之“宗教”提供了“天”、“神”的宗教理论依据,这个宗教理论依据就是“天经地义”
    同时,又以阴阳五行学说将自然界和社会人事神秘化,理论化,作各种比附,建立“天人感应”论的形而上学神学体系。如仲舒的“人副天数”说,将人身的骨节、五脏四肢等等,比附为一年的日数、月数,以至五行、四时之数,人身五脏与五行符、外有四肢与四时符,从而得出“为人者,天也”的理论,认为人类自身的一切都由天所给予也是“天”的“息影”、“缩影”,就是与周代的“格物致知”一脉相承的他还用天有阴阳来比附人性,谓“天有阴阳之施,身亦有贪仁之性”,意思是天道而具备着阴阳两种作用,人身也兼而具备着贪两种本性等等。
    概括而言,西汉仲舒的神学体系包括“三纲”、“五常”、“三统”、“三正”、“性三品”诸说。在《基义》篇里,谓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综合前论,即是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并把“仁、义、礼、智、信”五种封建道德伦理规范,与金、木、水、火、土之五行相比附,则为“五常”。
       “三统”与“三正”实际上是仲舒继承性总结说明的历史观。秦汉以前古书记载有夏、商、周三代,仲舒遂认为夏是黑统,商是白统,周是赤统,改朝换代只不过是“三统”的依次循环,只是“改正朔,易服色”,在历法和礼仪上作形式上的改换而已。夏以寅月为正月,商以丑月为正月,周以子月为正月,三代的正月在历法上规定不同,故被其称作“三正”“三统”与“三正”的潜隐信息是——以太阳为根据制定的,没有太阳就没有季节和月分之分,也没有历法的区别。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太阳崇拜”是继承性发展的文化,也是对“天经”认识的人文文化。
     在仲舒看来,一个新王朝出现,无非在历法上有所改变,以合“天经”;衣服旗号“颜色”有所变化,以合“天道”,此即为“新王必改制”,表示一新个王朝重新享有天命以体现“奉天承运”。从“三统”、“三正”论中不难看出,仲舒是在“阴阳五行”的基础上“格物致知”,在承推衍历史的发展王朝的更迭“天变道亦反之,则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各个王朝是根据“五行”的变更,在进行相应的“格物致知”,继而决定该王朝的“道”和“改正朔,易服色”之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等统治方略的改变这就是“天人合一”,又可叫“人为”之“替天行道”的“政教合一”行为。
     所谓的“性三品”,即是圣人生来性善,小人生来性恶,中人之性,则可善可恶,性善圣人则是天生的统治者,中人之性则可以教化,逐渐变善,至于小人则是“斗筲之性”,只能接受圣人的统治。总之,春秋繁露》一书的内容反映了作者的整个哲学思想体系,这种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学说的思想体系,“教人君顺阴阳,明教化”,他的学说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与影响。
     《春秋繁露》宣扬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术士”性阴阳五行神学目的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是宇宙万物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神。《春秋繁露》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进行神秘化的比附,认为按照自己的形体制造了人,”就是天的副本,人类的一切都是天的复制品,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基础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的变化而体现其意志,主宰社会与自然。草木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凋零,都是的仁德、刑杀表现;社会中的尊卑贵贱制度,都是天神阳贵而阴贱意志的体现。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所以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就是主从关系。天子是代替天在人间实行统治的,君主之权是天所授予的,并按天的意志来统治人民,这就是神化君权的君权神授思想。其目的也是儒家“司徒之官”在“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的继续。 。
     在“人”是“天”的复制品意识中,董仲舒之《春秋繁露·为人者天》中说:“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他还在《春秋繁露·顺命》中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董仲舒通过上述类似的许多说法*论证了“天”有意识地创造了人和万物。为了反复强调人是“天”按照自己的结构有意识地创造之观点,在其《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中他特别把“天”和人的相似性在数字上作了比附,如人有小骨节三百六十六个,“天”有三百六十六日;人有大骨节十二个,“天”有十二个月;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视瞑,“天”有昼夜;人有刚柔,“天”有冬夏;人有哀乐,“天”有阴阳;人有计虑,“天”有度数;人有人伦,“天”有天理。
    其次,董仲舒还论证了“天”有感情,有道德,并按自己的道德原则安排了人世间的一切。他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说:“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天人一也。”这里的“天”明显被赋予了“人格神”的定义,“天”的行为是有意识和目的的。
    那么,“天”又是以什么原则来创造万物和安排世事呢?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中说:“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可见,“天”秉承着“仁”的道德原则安排了人世间的一切,包括人奉行的儒家伦理原则体系。反过来说,儒家的“格物致知”就是在呈现这一“仁”的“天理”。这也证明了“格物致知”在西汉的时候,是清楚而明白的。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就是儒家的“格物致知”。儒家就是“儒教”,其宗教性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儒家的“天”具有人格神的定义,“天”秉承着“仁”的道德原则安排了人世间的一切,“天”造化人,人本于“天”,于是,“天人合一”的中医便有了“巫医”的原初性。其医理也有了“天人合一”的“物”之“理”的“物理性”。中医是中国宗教与人世、人体最完美的结合体,也是儒家“不为良相,便是良医”的最基本之入世舞台,可见儒家的“普世情怀”之深厚,可谓将“天理”发挥到博爱无边的境地。
     中医理论的医理反映儒家的“天理”与人世、人体关系,是最具体而细致的。例如 :儒家重“礼”,重视社会等级秩序和功能的分工。这种思想对中医认知生命和疾病的病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中医对脏腑功能的认识,同样也借助于对社会秩序的认识,来描述脏腑的功能。如《素问·灵兰秘典论》里就有如下论述:“黄帝问曰:愿闻十二脏之相使,贵贱何如?岐伯对曰:悉乎哉问也,请交遂言之。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脾胃者,仓廩之官,五味出焉。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其意思是说,岐伯在回答黄帝问十二脏器的相互作用时,以政府官员的职能讲解了十二脏器的关系。岐伯说:在人体内,心的重要性好比君主,人的智慧都是从心生出来的;肺好像是宰相,主一身之气,人体内外上下的活动,都需要它来调节;肝譬如将军,谋虑是从它那儿来的;胆,具有决断力;膻中像个内臣,君主的喜乐都由它传达;脾胃受纳水谷,好像仓库,五味对人体的营养由它供给。大肠主管输送,食物的消化、吸收、排泄过程在它那儿最后完成。小肠接受脾胃已经消化的食物,进一步起到分化作用。肾是精力的源泉,没有它智慧和技巧得不到发挥。三焦主输通水液,周身水的运行,是由它管理。膀胱就是水液聚集的地方,经过气化作用,才能把尿液排除体外。以上十二脏器的作用,不能失去协调。
     中医通过对政府职能的分工,形象地描述了脏腑的功能,并且对脏腑功能和相互间的关系有了深刻的认识。例如描述“心”,说“心为君主之官”,君主高高在上,在古代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知“心”在五脏中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这与后世的“脾为后天之本,肾为先天之本”认识不同。“肺者,相傅之官”,肺这丞相,地位不容忽视。“肺主气”、“治节出焉”,其中的气与节、与自然界的气候、物候有关,《黄帝内经》说:“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候谓之时,四时谓之岁。”从这一角度可知:肺也是天、人相应的重要脏器。
     《春秋繁露》还用五行相生相胜的关系来附社会人事,如将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比为父子;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比为父子之序,而这种秩序又与“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天象”以及军事的行军、扎营、布阵之阵法统一。如此等等这样就把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概念——阴阳和五行变成了体现天的意志和目的的理论,神化封建制度的工具也变成了立体化、有声有色、与时空挂联的全方位宇宙体制
    《春秋繁露》还大力宣扬天人感应说。认为不但为人世安排了正常秩序,还密切注视人间的活动,监督正常秩序的实现。如果人间违背了封建道德即天的意志,君主有了过失而不省悟,天便会降下灾异警告,这就是所谓谴告说。反之,如果君主治理天下太平,天就会出现符瑞。可见,封建统治者与是相通、相感应的。如果能按照天的意志行事,维持正常的统治秩序,就可长治久安。
    《春秋繁露》全面论证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所谓,是根据天意建立起来的统治制度和方法,《春秋繁露》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加以分析判断,认为这个道是永恒的、绝对的。它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基义》)这里,它承认阴阳对立面的普遍存在,具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但它认为这些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协调服从的关系,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虽然它承认矛盾的两个方面的性质、地位不同,但阳和阴双方,一主一从,一尊一卑的地位是永不可改变的,更不能转化,这是天之常道。然而,历史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的,王朝更替时有发生,为了解释这一现象,董仲舒提出了三统三正的历史发展观。我国农历的十一月、十二月、正月可以作为正月(岁首),每月初一日为朔日,朔日有从平旦(天刚亮的时刻)、鸡鸣、夜半为开头的三种算法。
    每一个新王朝上台后,都要改变前一个王朝的正、朔时间,这叫改正朔。如果新王朝选择农历正月为岁首,则尚黑色;如选择十二月为岁首,则尚白;如选择十一月为岁首,则尚赤色,这就是所谓正三统。每个正朝都应按照自己的选择改换新的服色,这叫易服色。不管如何循环变化,维护封建统治的道和天一样,是永远不变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道之实(《楚庄王》)。因为“道”是“天定”的,人是不能做“天”之“主”的,只能顺从“天”,所以只有跟随“天”而“改制”的权限,却没有“改天”的权力。可见三统三正也是董仲舒借天意之名宣扬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理论武器,目的是长期维护封建统治。
     《春秋繁露》所反映的董仲舒的认识论,是建立在“格物致知”的神学体系上的,是为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服务的。人类、宇宙万物及其变化都是天意的安排,所以他认为,人的认识也就是对天意的认识,只要认真考察自然现象,或通过内心自省,就不难体会到天意,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格物致知”。董仲舒认为反映的不是事物,而是天意,它是由圣人发现的,并赋予事物以名,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深察名号》),即的意志决定人的认识。这也说明,“格物致知”的“物”,不是人定的,而是“天”定的。
     当今的人在评价《春秋繁露》时,对其中的 “神鬼”与自然、社会、人文的关系之说,常常附上“唯心主义”、“封建迷信”、“附会”的标签,以显示今天人们对“鬼神”不迷信的看法和立场,表明自己是不相信宗教、迷信的“唯物主义”立场。其实,这是今天的人们想把当时的董仲舒强拉到自己的立场上来,故不赞同董仲舒述说的儒家根基与“天经地义”的关系,殊不知,这才是周代的“格物致知”,也是汉代《春秋繁露》依据周代的儒家理论,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治理提出来的“格物致知”。
     由上述之载也说明:“格物致知”成为疑案,应该首先是从东汉时期开始,到东汉的经学家郑玄时,已经不知“格物致知”所云为何了。同时也说明:阴阳五行”的“天经地义”理论与儒家文化在东汉时,已经脱节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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