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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论“格物致知”(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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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 1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lg6688 于 2019-3-2 11:48 编辑

                    论中国人类学的根基,传统文化的本源,儒家文化的命脉,自然的形而上学
                                           ——“格物致知”(九)
                                               一个悬置二千多年的儒家文化疑案之破解探索)

                                                               “格物致知”的文化背景


          马克思曾经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29页。 )中国文化这个上层建筑中,儒家之命脉——“格物致知”的产生也是有相应的文化背景的,这个文化背景就是《周易》和《诗经》产生、形成的文化背景,或者叫手段。这个产生的文化背景或文学艺术手段就是——“比兴”。
先秦带有巫意的“比兴”应该就是儒家伦理文化产生的时代环境和文化背景。
     有专家研究先秦时代的“比兴”,认为“比兴”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成熟以至繁荣的发展过程,它完成了诗歌艺术由巫术的、功利的转化为抒情的、审美的这样一个伟大的质的飞跃,对后世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然而,研究者是从文学的角度在看“比兴”的发展,但是,这个研究成果却对儒家的伦理文化与太阳的关系有很好的借鉴和论证作用。因为,带有巫意的“比兴”时代和文化背景,与儒家文化经过周公这位多才多艺、巫师性的人物之手而“创制”的蒂造有着直接的关系。
     又如:《诗经》的《南风》有“周南”和“召南”之分,其中的“周南”就是周公采集的。且用太阳为依据,形成政治上的“德治”,构成周代以“火”为“图腾”性信仰,形成“天人合一”的“人”之“替天行道”,同时又精准地反映出“郁郁乎文哉”者,也是“周公创制”一手设计、精心布局而成的周公是孔子心中最崇高的老师,是日思夜梦的偶像人物。故而将这一成果的部分内容转载用之。据《先秦比兴鸟瞰》载:
     
    比兴,是古代经学家、诗论家根据《诗经》总结出来的两种创作手法。“比兴”一词始见于《周礼·春官》:“太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播之八音,┅┅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周礼》对比兴无解释,最早解释的是汉代经学家大师郑众和郑玄。“比兴”是从《诗经》中总结出来的,但这并不能说比兴的产生始于《诗经》。创作手法与艺术往往是同源的,比兴就是如此。在《诗经》之前,它经历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有专家研究后,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比兴的萌芽时期。这个时期的研究对象除了散见于先秦两汉古籍的上古歌谣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易经》一书。
         最可靠又最能说明萌芽时期比兴特点的是《易经》。《易经》是一部卜筮之书。《易经》的经文部分,据汉代学者的一致说法,比兴产生于殷周之际,其经卦认为是伏羲所作,重卦、卦的爻辞一致认为是文王所作。从成书年代来看,无疑早于《诗经》。《易经》虽是一部卜筮之书,但其爻辞大多是韵语,是研究上古诗歌的宝贵资料,最近四川大学一位姓王的青年学者将《易经》整理成为67首小诗的一部诗歌集。巫术与文化是有密切联系的。在上古时代,卜筮是属于军国大事之一。《左传》中用《易经》占卜的应有二十多处。因为《易经》的可靠程度高,因而借此可窥见萌芽时期比兴的基本特征。
     《易经》是符号系统与语言文字综合运用的特殊著作。其主要创作手法是比兴。清朝人章学诚说:“《易》之象也,《诗》之兴也。变化而不可方物。”又说:“《易》象虽包六艺,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见《文史通义·易教下》)这个观点是有见地的。其实《易传》的作者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见《易·系辞下》)这仰观俯察,正是比兴的产生过程。《易经》的符号系统,国外一些学者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比兴,这不无道理。乾三,叠三阳,象征阳气上升而为天。坤三断横叠为三阴,象征阴气下凝而为地。《晋》卦,坤下离上,坤为地,离为日,似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之象,象征事物在不断上升发展。
     《易经》的爻辞用比最多,超过百分之九十。这种“比”象主要用来显示幽隐难显的易理,实现某种功利目的。例如:“鼎折足,覆公餗,其开渥,凶。”(见《鼎》卦,九四爻。除去贞兆辞,这便是一首小诗:“鼎足折断了,王公的美食倒在地上,仆人将大难临头,”这个爻象表面上是讲厨师或服务人员不称职,其实它的言外之意是丰富的,变动不居的。《系辞传》解释说:“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这不仅仅只是“比”意之一种。我们还可根据联想触类旁通。《易经》的整个体系均是如此。又如:“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见《困》卦,六二爻。)《系辞传》说:“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 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可得而见邪?”
    《易经》的爻辞,用兴的韵语较少,但也有好几处。《易经》中有兴,抒情因素不多,同样的是为了显示难以言传的易理。它的兴义也具有不确定性、流动性的特征。例如:“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见《大过》卦,九三爻。)“枯杨开花,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见《大过》卦,九五爻。)除去贞兆辞,这也是两道小诗:“枯杨生叶,老头子娶个女娇娃”;“枯杨开花,老太婆嫁个少年郎。”这两道小诗看起来是在讲婚姻的卦,表白的是年龄的差距之大说明婚姻不相称,不合适,所以卦名就叫《大过》。其实这个爻象在理解时,我们还可以理解为做的事不协调,不恰当。又如:“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见《明夷》卦,初九爻。)前四句是一首小诗。“明夷:犹鸣鴺,鸟名。”(见李镜池之《周易通义》。)这个爻象似写行旅之难。“飞鸟垂翼”,其原因无非是受伤或者饥饿:“君子三日不食”,说明旅途不顺畅,根据《易经》的体例还可联想到做其它的事情将遇到困难或挫折。
       以《易经》为代表的比兴,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它体现的是萌芽时期有基本特征。这种特征为:
       1、比多兴少;
       2、多用于说理,缺少抒情因素;
       3、结构比较简单;
       4、比兴的含义幽隐难显,且处于流动状态。
   
    从文学上看,这种比兴似乎不太成熟,但是,从自然道德与人文道德相结合的儒家伦理道德文化来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下,这些特征用来以“太阳”做“比兴 ”,要求做到以“格物致知”来达到“天人合一”的目的,形成儒家的理论体系,可以说是能够做到水到渠成的,也是能够做到普及且能够被天下人普遍接受的。
       西周信仰“火”,“火”为红色,“心”是红色,这种逻辑思维通过“格物知”,还体现在地名和文字的修改上进一步的禅释“比兴”形成的体系,并进行修辞性的完善
       以洛阳的地名为例。洛阳是因其在洛水之北,根据“山南水北为阳”的公式,得名“洛阳”。而“洛阳”的“洛”却有两种写法:“洛”和“雒”。周代分西周和东周,其中以周平王迁都“洛阳”为东周时代的分界线。因周崇“火”忌“水”,故将“洛” 改为“雒”。据明代张岱之《夜航船》载:
        “雒邑,汉光武定居洛阳。汉以火德王,忌水,故去水加佳。后魏以土德王,以水得土,而流水得土而柔,故又除佳加水。”
     又如“德”字。“德”是继承商代的“直”之意。据杨荣国先生的《中国古代思想史》说:“‘德’字在(商代)的卜辞中是作‘徝”(引者注:该字除双人旁外,其“直”原文内只有二横,且末封口,如“月”之形。现暂以此字代替,特说明。),没有加上底‘心’,从今日来说,就是‘直’字,但在当时来讲,‘直’就是‘德’字。”这个“直”不仅是“德”,而且还是“道”。如孔子在《论语•颜渊》中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其意思就是“把正直的人提拔起来,安排在邪恶的人之上,能使邪恶的人变得正直。”又据《孟子•滕文公下》载:“不直,则道不见。”就是说,不说直话,真理就无法表现,因为真理是最直白的,故真理也最直截了当。
      我认为:从“五行相生相克”的角度分析,商代的“德”为什么没有底“心”呢?因为殷商之“天人感应”是“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所以殷商“五行”中为“金”,“金”可生“水”,犹如“后魏以土德王,以水得土,而流水得土而柔,故又(将雒邑)除佳加水(为洛邑)”一样,属于“相生”系列。而“心”属“火”,对“金”来说,是“相克”之“敌对”系列,所以殷商的“德”作“”而无“心”。而(即直)的造形似有水流之象,“直”又可以形容“水”,如李白诗“飞流直下三千尺”。
     据“洛阳”之“洛”改写为“雒”的有关历史记载,我还认为“德”加底“心”,应是西周“天人合一”的文化产物。如《周书•酒诰》载:“在昔殷先哲,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康诰》:“文王克明德慎罚,……”等之“德”,已见在殷“徝”上加底“心”。据杨荣国先生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说:
        “文字到了周人手里,自有许多变化,这也是很明显的。”
    这种现象在文化上表现出一种天人合一”的心态,和与前代在文化上的针锋相对,且是与“阴阳五行”有密切联系的系列文化,他不会孤立存在。例如周代的“德”字即是:
    分析周代的“德”:其双人旁可谓是“仁”的注解;“十”可视为“X”,是“五”的变形;将殷的“月”形横起来改为“四”,与“十”合为广四方的两条线之交叉,又可视“X”为阴阳之“交午”。“四”又是“巫目”。下面为“一”、“心”。“心”为人之首脏,古人认为 “心”主生死,又是思维器官。简而言之,他们认为“心”是人之物质与精神的首“腑”。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周代的“德”:普天下一心归仁即是“德”,正如孔子所说:“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分析周代对“德”字更改的文化思维,他们效忠的是“炎帝”给周代崇“火”的使命。通过周代的“德”与商代的“徝”比较,我们似乎可以摸到古人造字要与大自然、“五行”、“易”、“天人合一”、民俗文化相通的思维轨迹。亦可看到这种文化传承的轨迹。
     由上可见,北方之“德”,乃与殷商的“徝”之与“水”文化的文字有关,周代在“五事”中将北方定为“德”,有继承殷商文化的渊源,只不过周代将商代的“徝”改为信仰与“火”有关的“德”罢了。
   
       结论:

     综上所述,儒家对太阳的“格物致知”,是在“三教先忠”的模式下,由西周初期的周公,根据所谓的“天兆”,以“文”的形式,辅以“忠”和“敬(鬼神)”而形成的有信仰格式结构的“替天行道”之哲学性宗教文明,即周代的“以德治国”之“礼乐”是通过“傧鬼神,考制度”形成的立体多彩文明。它由三部分组成:以“阳”之“道德”的方式,形成以“公”为核心文化的“礼”之精神和“天下为公”、民心即“道”、“克己奉公”为人生价值。即如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中所说的: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
     儒家文化的价值外化,就表现为克己奉公的精神。精神落到实处,就表现为一切为天下人民大众利益的方式,这就是儒家的“仁”和“至善”。方式其表,精神居中,价值是内核,这就是中国儒家文化和中国“公德”传统的“文明三要素,也是“格物致知”所体现的根本精神。


                                 (完)
国学复兴 文化传承 兼容并包 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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