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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争”还是“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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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9 16: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争”还是“不争”?
    ———  望文生义要不得

原创: 陈国照 (转自微信公众号“老陈解老子”)

按照计划,这回本来想讲《老子》的体系结构。考虑到临近国庆,我们换个轻松点儿的话题。

前文说到,古今学者对《老子》多有误解,主要是因为《老子》文本的错乱破坏了正常的语境,再加上学者们望文生义,造成他们对《老子》的解释经不起推敲。

不少《老子》注家怒其“不争”,恨其“柔弱”。陈鼓应先生就认为:“老子一再强调‘清静无为、柔弱处下’,一个人如果长时期浸染于这种思想的气氛中,久而久之,将会侵蚀人的奋发精神,也会消解人向观念探索以及向思想禁地推进的勇气。”(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6版,第67页。)

老子的思想真的是这样的不堪吗?

现在我就从《老子》真经的角度,解释老子提到的三种“不争”。


让民众不为财产和才艺比拼的“不争”

传世本《老子》第三章是这样的:
不上(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智无欲,使夫智(知)不敢弗为,则无不治矣。”

任继愈先生错误地认为:“老子反对当时出现的尚贤主张,他主张愚民,和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主张有一致的地方。”(任继愈:《老子绎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版,前言第7页。)

实际上,这段话开头的粗体字部分是《老子》“治理观”讨论中的内容,与该段中其他文字没有直接的上下文联系。虽然这些粗体字已被删改过,但只要有《老子》真经的纲领在手,我们的解释就不会跑偏。

句中的“贤”义为“才能、德行均好”,这里引申为“多才艺”,而不应解释为“贤能”(老子是崇尚贤能的)。句中的“争”义为“争斗”、“较量”或“攀比”。此处“可”义为“满”,也不能望文生义地解释为“能”。(“可欲”的话题值得专门用一讲来说清楚。)

这句话的意思是:

不要崇尚卖弄者的多才多艺,让民众不为才艺比拼;不要看重金银珠宝,省得民众作乱(盗窃犯罪)。欲望不要太满,民众的心就不狂乱。(治国之要在于治心)

之所以把“贤”解释为其引申义“多才艺”,是因为这句话后面本应该跟着一个总结句,那就是被挪到传世本第六十四章中的“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不)复众人之所过”。

这里面有两个“欲”字,前一个义为“有欲望”,后一个义为“贪婪”;两个“学”字,前一个义为“学习”、“有学识”,后一个义为“讲述”、“炫耀”。

这句话的意思是:
所以圣人有欲望而不贪婪,不看重金银珠宝;有学问而不炫耀,不重复俗人走过的错路。

看看当今社会中的某些物质财富比拼、才艺比拼的现象,我们就可以发现,老子的“治理观”有多么超前的预见性和准确的针对性。

不与民争利的“不争”

传世本《老子》第八章也提到“不争”: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这段文字的顺序也是错乱的,干扰理解。正确的顺序是这样的: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

粗体字部分讲的是行政观中为政的立足点。老子说,为政者要像水一样“立足于善”,因为水善于利益万物而不与万物争利。为政者只有不与民争利,才不会引起民众的尤怨。

其实《老子》中对这段话还有一句总结,只不过被挪到了传世本第八十一章中:
“(故)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这句话的意思是:
“所以说,天道的行为方式是,利益万物而不伤害;圣人的行为方式是,辅助百姓而不与百姓争利。”

周厉王就是因为垄断山林资源,搞得民不聊生,才激起“国人暴动”的。一部《老子》,就是总结周朝由盛而衰经验教训的“资治通鉴”。

“不争之争”的“不争”

传世本第七十三章是这样的: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这章是典型的错乱章节。粗体字部分是讲为政者的实战能力修炼的。其中的“繟”为“弹”之误。弹者,有伸缩性也。

这里的“天之道”指“天一样高的道术”。老子给为政者的治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提出了一个高标准。这里的“争”义为“争斗”,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中作“战”,义同;“道”义为“术”,即本领。

这句话的意思是:
“最高的本领是,不用争斗而善于取得胜利,不用言语而善于得到响应,不用敦促而自觉地去用功 ,能屈能伸而又善于谋划。”(要正确理解“不召而自来”所谓何事,必须明晰正确的上下文关系。)

对“不争(战)而善胜”,老子还以“善行者无彻迹”(善于为政者没有治理的痕迹)喻之,意思是为政者的治理水平达到了踏雪无痕、出神入化的“不争之争”的高超境界。

一个人修炼到了这种境界,还有谁能与之争锋呢?所以老子在传世本第六十六章中总结说:“非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三种“不争”,哪个有问题吗?

老子的“争”

理解了老子的“不争”,我们也就明白了该如何去“争”。老子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死而不亡者寿”,讲“不争(战)而善胜”,讲“弹然而善谋”,讲“执大象,天下往”……这些不都是在讲争取胜利吗?

可见,老子提倡的“争”,不是低级的争斗,而是高境界、高水平的竞争。《老子》是催人奋进的号角,而不是催人入眠的摇篮曲。

整部《老子》,除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由于文化背景的变迁而有一定难度外,其他部分都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下一讲,我们就啃一啃“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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