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船山“学问为主,思辨辅之”的格物之功,“思辨为主,学问辅之”的致知之功;读懂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理性,便有认知明晰,学术研究必须关注现实社会的古今义理,人情物理数者的逻辑事实。通过对逻辑事实的古今义理认知,证论自己对古人文理的认知和见解是正确还是错谬!现代社会经济生产力的逻辑源根,是老子道法自然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巧弃利,绝学无忧”,还是孔子实践心性的性与天道?老子道学的历史逻辑演变循序:春秋时期老子入世的道法自然→战国时期庄子出世的道法自然→儒道合流原点的《阴符经》。老子道法自然三无为,先秦重心是无为自然;汉初重心是无为政治;宋后乃儒道佛互补的无为人生;直到现在重心依然是无为人生。现代社会经济生产力的逻辑源根,会是道法自然的无为人生?春秋时期孔子实践心性的性与天道→战国时期荀子精于物物的性与天道→秦汉之间《易传》循物理事则的性与天道→“为往圣继绝学”,船山人道率循的性与天道,也是形上神導的道体论。现代社会经济生产力的逻辑源根,难道不是孔儒实践心性的性与天道?古今文化接轨,中西义理会通的历史接合点,难道不是船山的形上神導,人道率循天道的道体论?我为什么提出传统优秀文化与马哲相结合,读懂马哲的理论原真!比如,马哲辩证法的理解,不会止步于利害、吉凶等事物现象的表层,如周易自然易学的卜筮问人事吉凶,老子表述有无相生的物化损益,祸福倚伏所显耀的无为政治:“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柔之胜刚,弱之胜强”的依据是:“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的“兵强则灭,木强则折”,道法自然三无为的道以弘人,所应用的对立面范畴,指的是人心现象与事物现象。“柔弱胜刚强”,一方压倒一方的绝对性。老子的柔刚现象,决不同于儒家的刚柔矛盾体,没有相资以相成的同一性,也没有相反分离的矛盾差异性,更没有相成与相反的矛盾正负走向,三无为的道法自然!焉能比肩孔儒人能弘道精于物物的性与天道?“蔽于天而不知人”的混沌自然三无为!儒家的人事刚柔,并联心性质文为主体的实践心性。阴阳物也,乾坤气也,刚柔气质的三位一体,都是质文心性人。乾道刚质,“时在柔而柔以为刚”,刚质存柔性;坤道柔质,“柔得尊位动也刚”,柔质存刚性,刚柔兼济的质文心性人,蕴涵实践实证基础理论的礼义言行规范。主客体两大要素的人事与心性,“易简而天下理得”的易简定位,人事刚柔成客体基础的阴阳天道;“易简之善配至德”的刚柔定性,心性质文成主体能动的刚柔地道。主体实践要素的刚柔文质,人事刚柔,逻辑连接天命人事的各正性命学;心性质文,逻辑连接“气以理生化乎质”的理在气中。性命、理气的实践心性,矛盾基础理论的一物两体,即西哲对立统一的矛盾属性;性命、理气的实践理性,矛盾辩证法的两体理一,即西哲的对立统一规律。止步于现象范畴的老子对立面关系,根本不存有一物两体的矛盾基础理论,更不用说两体理一的矛盾辩证法了,与辩证法根本不沾边的自然道学。视老子道学为朴素辩证法?即曲解和贬低了辩证法的科学真理,扭曲了马哲的理论原真。
传统儒学的矛盾理论有两阶段,一是荀子思辨论理学和《易传》思辨性质的论理易学,研究的是一物两体的矛盾基础理论。荀子的“君师者,治之本”,客观存在“尧之天”的“节用裕民善臧其余”,“桀之天”的“上溢而下漏”,一物两体;文理的益质载道,客观存在“礼之隆”的“文理繁,情用省”,“礼之杀”的“文理省,情用繁”,一物两体。所以,荀子提出“虚壹而静谓大清明”,思辨明晰闇乎大理的蔽于一曲,一物两体矛盾负向的相反分离,昭显靠接两体理一矛盾辩证法的理势必然:《易传》提出心性质文的“情伪相感而利害生”,便有人事刚柔险阻吉凶生的事物运程,一物两体。所以《易传》提出神導意蕴的“极深通志,研几成务”,昭显靠接两体理一矛盾辩证法的理势必然。真正进入两体理一的矛盾辩证法时代,“为往圣继绝学”的思辨哲学。张载质变矛盾基础理论的一物两体为道器层次的神化理论。形上導的“性性为能存神”,即船山的神理明诚,神气“类应之”的性灵至当,“一故神”;形下器道的“物物为能过化”,即船山所说人事言天的“性命一也,理气一也”,实践理性的两体理一,也是形理“数数之”的天则中正,“二故化”。重新理解荀子的礼三本,形上導“君师者,治之本”的“一故神”,成就生之本与类之本和谐协同的“二故化”,形下器道实践理性的两体理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