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辨证 第七十一章(帛书第三十四章)
【帛书甲本】 知不知尚矣不﹦知﹦病矣是以聖人之不病以亓□□□□□□ 【帛书乙本】 知不知尚矣不知﹦病矣是以聖人之不□也以亓病﹦也是以不病
【王弼本】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辩证本】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注解】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知道自己不知道,为上;不知还要以为知道,是病。只有把病症当作病症(重视),才能无病。圣人无病,因为他把病症当作病症,所以无病。
【辨证】 本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病病者不病,圣人也。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知其不知,是为上;以不知为知,是为病。惟以病为病,故不病。圣人不病,因其以病为病,是以不病。 《老子》辨证 第七十二章(帛书第三十五章)
【帛书甲本】 □□□畏﹦則大□□□矣母閘亓所居毌猒亓所生夫唯弗猒是□□□□□□□□□□□□□□□□而不自貴也故去被取此 【帛书乙本】 民之不畏則大畏將至矣毌狹亓所居毌猒亓所生夫唯弗猒是以不猒是以聖人自知而不自見也自愛而不自貴也故去罷而取此
【王弼本】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辩证本】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注解】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狭其所居,无厌①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②。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①厌,迫也。②厌,《正韵》云:恶也。 百姓不畏惧威权,那么天威就要来了。不要压缩百姓的居所,不要压迫百姓的生活。只有不压迫,百姓才不会感到厌恶。由此,圣人自知而不自我表现,自爱而不自以为贵。故去彼取此。
【辨证】 本章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百姓不惧威权,则天威至矣。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大威者,天威也; 天威者,天罚也。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几从王弼本。 惟,狎,从景龙、景福等诸本,改为,狭。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前厌者,《说文》云:笮也。 笮,《说文》云:迫也。 次厌者,《正韵》云:恶也。 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无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第六·二十六》)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见,假为,现。 《老子》辨证 第七十三章(帛书第三十六章)
【帛书甲本】 勇於敢者□□□於不敢者則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彈而善謀□□□□□□□□ 【帛书乙本】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栝□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亞孰知亓故天之道不單而善朕不言而善應弗召而自來單而善謀天罔恢﹦疏而不失
【王弼本】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辩证本】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注解】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①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①繟,《博雅》云:繟繟,缓也。 勇而至于敢则死,勇而不敢则活。这两者,或利或害。天所厌恶的,谁能知道缘故呢?对此,圣人都感到为难。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缓慢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辨证】 本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无为而无不为,天之道也。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 勇于敢者,好勇斗狠者也,害; 勇于不敢者,畏天明命者也,利。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帛书本无此句。 然孰知其故耶? 曰:老子知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天道无为而无不为也。 《老子》辨证 第七十四章(帛书第三十七章)
【帛书甲本】 □□□□□□□奈何以殺懼之也若民恒是死則而為者吾將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必畏死則恒有司殺者夫伐司殺者殺是伐大匠斲也夫伐大匠斲者則□不傷亓手矣 【帛书乙本】 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殺懼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為畸者□得而殺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則恒又司殺者夫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則希不傷亓手
【王弼本】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辩证本】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则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注解】 若民恒①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则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②也,夫代大匠斲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①恒,遍也。②斲,砍。 如果百姓都不怕死,用杀人来使其惧怕还有什么用呢?如果百姓都怕死,而还有(敢于作乱的)异类,我将抓住并杀了他,那么谁还敢(作乱)?如果百姓都非常怕死,(那就没有异类了),杀人的事情就都交给专门负责杀人的部门,代替专门负责杀人的部门去杀人,是代替专业木工去砍树,代替专业木工去砍树,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手的。
【辨证】 本章从帛书本。 且必从帛书本乃有解也。
本章主旨:民皆不畏死,则天下大乱矣,民岂惧死耶?民皆畏死,而尚有异类,则我辈当得而诛之;民皆大畏死,则天下太平矣,杀人之事当交有司可也。 老子所谓之吾,乃我辈也,谓封建贵族之辈也。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则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帛书甲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是死,则而为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帛书乙本作:若民恒且不畏死,若何以杀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王弼本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帛书本与王弼本差异较大。
恒者,遍也。训常者非。 且者,语辞。 民恒且不畏死者,谓民遍不畏死也。
帛书乙本,使民恒且畏死。 王弼本,若使民常畏死,当作,若使民恒畏死。 义同。 帛书甲本作,若民恒是死。 是者,乃且畏二字之误也。 然抄书者之误耶?隶定者之误耶? 故,帛书甲本当作,若民恒且畏死。 则义同矣。
帛书乙本,而为奇者。 王弼本同。 帛书甲本作,则而为者。 高明先生以为,帛书甲本脱一奇字。 然也。
奇者,《说文》云:异也。 王弼注曰:诡异乱群谓之奇也。 王弼童鞋之说是也。
则帛书甲本当作: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则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也,夫代大匠斲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几从帛书甲、乙本。 惟,恒有司杀者,据王弼本,常有司杀者杀,增一杀字。
大匠者,专业木工也。 斲者,《说文》云:斫也。 斫者,《说文》云:击也。《玉篇》云:刀斫。 今言砍,可也。 《老子》辨证 第七十五章(帛书第三十八章)
【帛书甲本】 人之飢也以亓取食稅之多也是以飢百姓之不治也以亓上有以為□是以不治民之巠死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巠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帛书乙本】 人之飢也以亓取食稅之多是以飢百生之不治也以亓上之有以為也□以不治民之輕死也以亓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夫唯無以生為者是賢貴生
【王弼本】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辩证本】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
【注解】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①贵生。 ①贤,《玉篇》云:有善行也。 百姓之所以陷入饥荒,在于他们上缴的食品税太多,所以陷入饥荒。百姓之所以难于统治,在于他们的统治者想要有所作为,所以难于统治。百姓之所以轻视死亡,在于他们非常渴望生存,所以轻视死亡。对于那些无以为生的人,道贵于生。
【辨证】 历代错解,又一章矣。 我无语鸟。^-^
本章几从王弼本。 虽曰几从王弼本,然若全从王弼本,几无解矣。 惟据帛书本删一字,方得其解。 一字之差,其谬之远矣。
本章主旨: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惟无以生为者,道贵于生。 想想为什么劳苦大众都跟着共*产党闹革*命,就是这个道理。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食者。 《汉书·食货志上》云:《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贵生。 几从王弼本。 惟据帛书本,删,是贤于贵生,之于字。 此字乃历代错解之源也。^-^
贤者,《玉篇》云:有善行也。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贤者,圣人之贤也,圣人之道也。 贤贵生者,道贵于生也。 《老子》辨证 第七十六章(帛书第三十九章)
【帛书甲本】 人之生也柔弱亓死也恒仞賢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亓死也桔槁故曰堅強者死之徒也柔弱微細生之徒也兵強則不勝木強則恒強大居下柔弱微細居上 【帛书乙本】 人之生也柔弱亓死也恒信堅強萬□□木之生也柔脆亓死也桔槁故曰堅強死之徒也柔弱生之徒也□以兵強則不朕木強則兢故強大居下柔弱居上
【王弼本】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辩证本】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注解】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①,其死也枯槁②。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①脆,《说文》云:小软易断也。②槁,干也。 人在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弱的,死了以后就坚强了。草木万物活着的时候是柔软的,死了以后就枯干了。坚强属于死亡一类,柔弱属于生存一类。由此,军队过于强大就不能胜利,树木过于强大就要折断。强大处于下,柔弱处于上。
【辨证】 本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老子》辨证 第七十七章(帛书第四十章)
【帛书甲本】 天下□□□□□者也高者印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故天之道損有□□□□□□□□□不然損□□□奉有餘孰能有餘而有以取奉於天者乎□□□□□□□□□□□□□□□□□□□□□□□□見賢也 【帛书乙本】 天之道酉張弓也高者印之下者舉之有余者云之不足者□□□□□□□云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云不足而奉又余夫孰能又余而□□奉於天之唯又道者乎是以聖人為而弗又成功而弗居也若此亓不欲見賢也
【王弼本】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辩证本】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注解】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①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②。 ①奉,献也。②见,现也。贤者,《玉篇》云:有善行也。 天之道和张弓不是很相像吗?高了就要压低,低了就要抬高;多了就要减少,不足就要增加。天之道,乃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献给有余的。谁能够把自己的有余奉献给天下呢?只有有道者。由此,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因为他不欲表现其善行。
【辨证】 本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故惟圣人有道也。 《老子》辨证 第七十八章(帛书第四十一章)
【帛书甲本】 天下莫柔□□□□□堅強者莫之能□也以亓無□易□□□□□□□勝強天□□□□□□□行也故聖人之言云曰受邦之詬是胃社稷之主受邦之不祥是胃天下之王□□若反 【帛书乙本】 天下莫柔弱於水□□□□□□□□□以亓無以易之也水之朕剛也弱之朕強也天下莫弗知也而□□□□也是故聖人之言云曰受國之詬是胃社稷之主受國之不祥是胃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王弼本】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辩证本】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是故圣人之言云曰: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注解】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①之也。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是故圣人之言云曰: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①易,替也。 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了,而攻克坚强之物却没有能胜过水的,是因为攻克坚强之物没有能够替代水的。水能胜刚,弱能胜强,天下莫不知,而莫能行。承受别人对国家的诟病,才是社稷之主;承受国家的灾害,才是天下之王。正话反说。(正言曰:社稷之主,当受国之诟;天下之王,当受国之不祥。)
【辨证】 本章从帛书本。
本章主旨: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 王弼本作: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其者,谓攻坚强者也。 之者,谓水也。 以其无以易之,乃谓,以攻坚强者无以易水也。 则易者,替也。
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 王弼本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字异而义同也。
是故圣人之言云曰:受国之诟,是谓社稷之主;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正言若反。 王弼本作: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诟者,诟病也。 治国失道,国人诟病,社稷之主受之也。
国之不详者,国之灾异也,天下之王受之也。 再发个罪己诏之类的东东。^-^
正言若反者。 正言云:社稷之主,当受国之诟;天下之王,当受国之不祥。 《老子》辨证 第七十九章(帛书第四十二章)
【帛书甲本】 和大怨必有餘怨焉可以為善是以聖右介而不以責於人故有德司介□德司徹夫天道無親恒與善人 【帛书乙本】 禾大□□□□□□□□為善是以聖人執左芥而不以責於人故又德司芥無德司徹□□□□□□□□
【王弼本】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辩证本】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注解】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①,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②。天道无亲,恒与③善人。 ①契者:《广韵》云:约也。高明曰:右契为上,归债权人所执;左契为下,由负债人收执。②彻,周法,什一而税,谓之彻。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③与,助也。 (周朝的税法,彻法,问题很多)即使能够和解大怨,还是会有很多余怨,如何可以为善呢?由此,圣人(即为道的侯王)应当拿着左契(收回欠条,免除债务),而不是以此责备下级。有德的侯王掌管着左契,无德的侯王用什一税压迫下级。天道本无亲疏,永助善人。
【辨证】 本章几从王弼本。
又是历代错解,木有话可说鸟。^-^
本章主旨:如何解决由彻法(周朝的税制)引发的问题。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解此句,需通读全章。 读完下文,此句自有解矣。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契者:《广韵》云:约也。 《礼·曲礼》云:献粟者执右契。 郑康成注曰:两书一契,同而别之。 高明先生旁征博引,证明:右契为上,归债权人所执;左契为下,由负债人收执。 此说甚是。 然缘何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高明先生指出,历代之解皆非。 然也。 故高明先生据帛书甲本,以为圣人当执右契。 此说非是。
帛书甲本此句作:是以圣右介。 高明先生以为,脱,人执,二字;假介为契。 假介为契,此说暂且不论。 依高明先生之说,七字一句,抄脱两字,尚欲人信其言乃真,可乎? 而自帛书乙本以下,历代抄本皆作,圣人执左契。 岂历代抄本皆误耶? 故当是,圣人执左契。
此句历代之解皆非,然。 不过历代注疏者未明老子之旨耳。 我试解之。
要明白为什么圣人执左契,首先要搞懂三个问题。 一是圣人是谁,一是封建等级制度,一是当时的税制。
圣人。 《道德经》是一部圣人养成计划,在本书中,为道的侯王就是圣人。
封建等级制度。 周朝的封建等级制度是一个金字塔结构。 最高层是周王,只是当时王室倾颓,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 其次是诸侯,在老子生活的时代,诸侯大概已经不给周王纳税了。 再其次是卿大夫等一些中小封建主。 最底层的当然是农民。
税制。 周朝的税制称为彻法,是什一税。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道德经·第七十五章》) 由此看来,恐怕不止什一税那么简单。
交税是下一级向上一级交税,老子只分析了最高一层,即卿大夫向侯王交税。如果因为收成不好,或者税负过重等等原因,卿大夫一时不能完税,怎么办?那好办,写张借据,侯王拿着右契,卿大夫拿着左契。如果借据到期,卿大夫还是交不上来怎么办?那就只能延期了,还会有利息问题吧。是谓,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于是,老子提出一个办法:免债。此谓,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于是,大怨、余怨都没有了。
怨是木有了,但侯王岂不是吃亏了?木有吃亏,老子说了,你成了德者。而且,你收回来的左契并非毫无用处。老子接着说: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彻者。 《论语·颜渊第十二·九》云:盍彻乎? 何宴注曰:周法,什一而税,谓之彻。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
有德的君主拿着左契,无德的君主用什一税压迫下级。下面交不上来税,你逼也没用,还会结怨。你免了他们的税,是对他们有德。你拿了一堆欠条,他们还好意思再找你借钱吗?等他们收成好了,他们当然会心甘情愿地向你交税了。^-^ 这就是: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几从王弼本。 惟,常字,改为,恒字。
与者,助也。
老子曰:善人是自己修德修出来滴。^-^ 《老子》辨证 第八十章(帛书第四十三章)
【帛书甲本】 小邦寡民使十百人之器毌用使民重死而遠送有車周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用之甘亓食美亓服樂亓俗安亓居鄰邦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 【帛书乙本】 小國寡民使有十百人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遠徙又周車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亓食美亓服樂亓俗安亓居鄰國相望雞犬之□□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王弼本】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辩证本】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注解】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远①徙。虽有舟舆②,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①远,《正韵》云:远之也。②舆,车也。 把邦国划分得很小,以使其百姓很少。即使有相当于十倍、百倍人工的器具也不使用,让百姓怕死而不迁徙。虽然有舟车,没有人乘坐;虽然有武器装备,没有地方摆放。让人们回复使用结绳记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辨证】 本章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封建制度之稳定之道。
小国寡民。 使国小,使民寡也。 小国寡民者,周公致太平之道耶? 犹汉孝武帝推恩令之功效也。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远徙。 几从王弼本。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从帛书本,删不字,作,使民重死而远徙。 远者,《正韵》云:远之也。 《论语·雍也第六·二十》云:敬鬼神而远之。
什伯之器。 帛书甲本作:十百人之器;帛书乙本作:十百人器。 什者,《唐韵》云:十人为什。 伯者。 《逸周书·武顺解》云:五五二十五曰元卒,一卒居前曰开,一卒居后曰敦,左右一卒曰闾,四卒成卫曰伯。 伯者,军中之百人编队也。 《孟子·卷五·滕文公上·四》云: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万。
故,什者,十倍也;伯者,百倍也。 什伯之器者,指相当于十倍、百倍人工之器。 从高明先生说。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舆者,车也。
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使民回归质朴也。 《老子》辨证 第八十一章(帛书第四十四章)
【帛书甲本】 □□□□□□不□□者不博□者不知善□□□□者不善聖人無積□以為□□□□□□□□□□□□□□□□□□□□□□□□□□ 【帛书乙本】 信言不美﹦言不信知者不博﹦者不知善者不多﹦者不善聖人無積既以為人己俞有既以予人矣己俞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弗爭
【王弼本】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辩证本】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注解】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①,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①积,《说文》云:聚也。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聚财物,为别人做得越多自己就越丰富,交给别人的越多自己也就越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辨证】 本章从王弼本。
本章主旨: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此德之源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