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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复兴网总规则 (2014年3月起施行) 国学复兴网创办于2007年,是集学术、交流、资源共享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网站。为保障会员权利,维护网站秩序,促进良性发展与持续繁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互联网行业规范,结合网站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学复兴网以国学复兴文化论坛为主体(以下分别简称“网站”和“论坛”),综合国学专题、学者展示、国学投稿、在线看书、复兴学刊、国学导航以及圈内交流等相应频道和栏目,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专业国学研究网站和综合性*交流论坛。 第二条 网站坚持公益化的主题,以“国学复兴、文化传承”为宗旨,以民间国学交流为主要内容,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会员搭建良好的学习与交流平台,亦为国学文化传承发展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第三条 网站坚持开放原则,面向大众,兼顾专业研究人士、国学爱好者、求学者等各类国学群体。 第四条 网站提倡百家争鸣、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方式确定任何形式的主体思想。 第五条 本站论坛施行法治,以各项公开的制度、规则来运行,逐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论坛管理不以任何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网站其他频道的管理在不违反上述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尊崇行业规范。 第二章 会员之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用户一经注册,即为本论坛会员。依法享有会员应享有之权利并承担相应之义务。 第七条 会员享有公开发表言论之权利,会员之权利平等,隐私权不受侵犯,会员的积分和其他虚拟财产受网站保护。 第八条 会员对网站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对论坛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依照程序提出投诉和申诉,有权依照论坛管理规定参加论坛管理团队,有权对管理团队和人员进行监督,有权依照规定享有论坛规定之各项福利和权益。 第九条 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论坛之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网络通行礼仪。 第三章 组织章程 第十条 所谓组织章程,是指规定网站会员制度、管理制度、人员选拔等方面基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会员制度。 网站会员组别共分会员组别、荣誉组别、管理组别、特殊组别4大类27个。 (一)会员组别,与论坛积分挂钩 (1)隶籍:积分 -999999~-0,阅读权限1 (2)布衣:积分 0~99,阅读权限10 (3)游学士子:积分 100~2000,阅读权限30 (4)名士:积分 2000~5000,阅读权限50 (5)国士:积分 5000~10000,阅读权限60 (6)天下士:积分10000~20000,阅读权限80 (7)士大夫:积分 20000~50000,阅读权限90 (8)白衣卿相:积分 50000~100000,阅读权限100 (9)圣贤:积分100000以上,阅读权限120 (二)荣誉组别 (1)翰林学士:比较知名的学术人士,阅读权限100 (2)诸子:学者,阅读权限150 (3)大学士:学识与管理能力兼备的优秀学术人士,网站管理顾问人员,阅读权限190 (4)中书直学士:优秀离任版主,中书顾问人员,阅读权限150 (5)预测师:周易预测专业人士 ,阅读权限100 (6)客卿:网站嘉宾,阅读权限100 (7)中书舍人:网站编辑、制作人员,阅读权限100 (三)管理组别 (1)实习版主:版主管理权限,实习期1个月,版块管理,不参加中书,阅读权限90 (2)祭酒:版主,版块管理,阅读权限120 (3)经略使:超级版主,全坛管理,阅读权限150 (4)总版主:版面管理员权限,全坛管理,阅读权限200 (5)诸侯:网站股东,版面管理员权限,阅读权限220 (四) 特殊会员组别 (1)webmater:即“国学复兴网”ID,版面管理员权限,网站形式上的最高管理者和最终裁决 者,其权限由论坛管理员或总版主行使。阅读权限200 (2)admin:系统管理员,负责论坛系统与后台维护。阅读权限251 (3)游客:未注册登录的会员组别,阅读权限1 (4)禁止发言:短期或长期限制其发言,阅读权限1 (5)禁止访问:短期或长期限制其访问网站,阅读权限0 (6)禁止IP:短期或长期禁止其ip地址,阅读权限0 第十二条 管理制度 (一)中书省。中书省为论坛版主及元老联席会议,是论坛版务管理最高机构,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版主,大学士,经略使,祭酒,中书直学士,翰林学士,诸子,预测师,中书舍人,授爵位为“王”以上的普通会员(白衣王),白衣卿相、圣贤组别的普通会员。 对于论坛重大管理问题,中书省应当进行集体讨论。 对于论坛重大管理问题,中书集体讨论后不能达成多数意见,就形成的不同意见,由总版主或相关人员在中书省发起投票贴,由中书人员进行投票决定是否通过及如何适用。票拟以投票期间内参加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支持通过和三分之二以上支持通过,分半数通过和多数通过,除有特别规定外,票拟通过为半数通过。中书票拟投票时间为10天,时间到期,无人投票或只有弃权票,视为通过或采用。 (二)网站管理员。诸侯之间以一定的方式确定一人担任“中书令”,担任中书令的诸侯代表网站行使管理员的权限。管理员主要负责涉及网站运营、发展方向、组织架构等根本性和制度性的问题,可以进行和总版主一样的版务管理,但非因紧急或必要,一般不直接参与版务管理。 (三)论坛总版主。论坛聘请的负责全坛管理的版主。在总版主缺失或不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或者极其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由诸侯1人兼任“同平章事”,行使类似于总版主的管理权限。 (四)网站专门区域的管理。包括学术委员会,学刊编辑部,微博管理团队,稿件中心等相应栏目,由相应的团体和负责人负责。 (五)论坛大区和板块。由相应版主和超版负责。 第十三条 选拔制度。 (一)任命。总版主由管理员任命并通过“国学复兴网”ID公告;其他相应组别和职务由总版主与管理员协商后任命并公告。 (二)免职。总版主的解聘由管理员决定并通过“国学复兴网”ID公告;其他相应组别和职务由总版主与管理员协商后任命并公告。其中: (1)版主、超版以及其他组别兼任版主超版的,以下几种情况直接免除管理职务:1)连续超过三个月不登陆论坛,也不请假说明情况的;2)长期不处理版务,也不参与中书,不行使版主职责的;3)管理严重失职,多次造成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4)自己主动公开提出辞职的;5)被会员提出异议,经中书讨论或票拟通过不继续担任版主职务的。 (2)荣誉组别会员,一经任命,终身有效。以下几种情况下方可免除:1)出任更高级别荣誉组别或管理组别的;2)其言行对论坛造成恶劣影响,拒不改正,其他会员对其提出异议,不处理将可能引发更恶劣的事件,经中书讨论或票拟通过后公告免除。 第四章 规则制定 第十四条 本章为制定和修改论坛各种规则、规定所遵守的规范。 第十五条 网站总规则修改。网站总规则是指规定网站运营、发展方向、组织架构等基本制度方面的适用于全站的规定。 网站总规则由管理员修改,并用“国学复兴网”ID公布。 其他会员可以提议修改网站总规则。提议修改网站总规则应当形成正式提案,提案应当包括修改原因、目标构想、背景证据、实施方法、风险评估等完整的内容。提案形成后,由管理员确定是否修改。 网站总规则的解释权属于管理员。 第十六条 论坛规则。 (一)论坛管理规则。论坛管理规则是指关于论坛版务管理方面的适用于全坛的规定。 论坛管理规则由论坛总版主负责制定、修改、公告施行。论坛管理规则须依照论坛总规则制定,违背论坛总规则之部分无效。 论坛总版主组织制定、修改论坛管理规则时应当公开征求会员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7-10天。征求意见期满,总版主应当就最后形成的规则或修改情况在中书省发起票拟,中书票拟通过后,由总版主在公议台板块公告施行。 论坛管理规则施行后,任何会员都可以对规则提出修改意见,由论坛总版主决定是否修改,论坛总版主无正当反对理由应当进行修改。如果1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修改,而总版主继续认为不应当修改的,总版主应当发起中书票拟,确定是否进行修改。 (二)其他规则。是指总版主制定的适用于全坛的其他方面的相应规则。 论坛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总版主。 第十七条 大区规定。大区规定是指超版制定的适用于相应论坛大区的关于版务管理等相关情况的规定。 大区规定不得与论坛总规则、规则相冲突,否则冲突部分无效。大区规定在不违背论坛总规则、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大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切合实际的规定。大区规定可以在论坛总规则、规则规定的范围内做更细的划分和更具体的规定。 大区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超版。 第十八条 版规。版规是指版主制定的适用于相应版块,规定该版事务的相关规定。 版规不得与论坛总规则、规则、本大区规定相冲突,否则冲突部分无效。版规在不违背论坛总规则、规则、本大区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版块的实际情况,制定更切合实际的规定;版规可以在论坛总规则、规则、本大区规定的范围内做更细的划分和更具体的规定。 版规的解释权属于版主。 第十九条 紧急条令。紧急条令是指在论坛限于混乱,规章制度无法执行等极其特殊情况下,由论坛管理员出台的暂时规则。在紧急情况下,紧急条令具有最高效力。紧急情况过后,不再适用紧急条令。无紧急情况不得出台紧急条令。 第二十条 本章所谓的“解释”,是指各项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相应人员作出解释说明:(一)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规定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第二十一条 为便于管理,各项规则在公告施行时,相应公告人员应当在公议台版“规则备案”子版进行相应规则备案。 第五章 爵位 第二十二条 所谓爵位,是网站开通的一种模拟历史环境的荣誉头衔设置。获得县侯以上爵位人员,永久记载于论坛功勋薄。 第二十三条 爵位分类。爵位依据历史事实与论坛实际情况设定,与会员功勋积分和精华贴数挂钩,共5类13等: (一)王/女王(女) (1)诸侯(论坛股东)。爵位称号从以下春秋战国时期主要诸侯国名称、中国历史上部分朝代号以及部分少数民族名称中选取: 齐、楚、燕、韩、赵、魏、秦、晋、吴、越、鲁、宋、卫、中山、蜀、梁、陈、隋、唐、明、匈奴、突厥、契丹、党项、高丽、交趾。 (2)白衣王。功勋≥5000,精华贴总数≥50。爵位称号选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小国名称,具体参见《附件1》。 (二)君。功勋≥3000,精华贴总数≥30;爵位称号从历史上的相应称号中选取,具体参见《附件2》。 (三)郡公/郡主(女)。功勋≥2000,精华贴总数≥20,爵位称号选隋郡郡名,具体参见《附件3 》 (四)县侯/县主(女)。功勋≥1000,精华贴总数≥10,爵位称号选隋朝时县名,具体参见《附4》 (五) 伯爵、子爵、男爵 与功勋挂钩,无性别区分,无称号 一等伯爵---------------功勋≥900 二等伯爵---------------功勋≥800 三等伯爵---------------功勋≥700 一等子爵---------------功勋≥600 二等子爵---------------功勋≥500 三等子爵---------------功勋≥400 一等男爵---------------功勋≥300 二等男爵---------------功勋≥200 三等男爵---------------功勋≥100 第二十四条 爵位分自主申请、直接授予、推荐授予三种方式,由论坛管理员代表论坛公告授予。 (一)自主申请。会员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功勋和精华条件,即可到论坛公议台版发帖申请。 (二)直接授予。论坛直接授予王/女王(女)爵位。 (三)推荐授予。由《论坛管理规则》另行规定。 第六章 勋章 第二十五条 论坛勋章分“元老勋章”、“功勋勋章”、“荣誉勋章”、“贡献勋章”、“活动勋章”、“管理勋章”6类,共17枚。 (一)元老勋章。元老勋章是论坛初创时期的纪念勋章,授予初期对论坛发展运行作出重大贡献的会员,授予方式为直接授予,终身有效。现已关闭。 元老勋章种类及授予条件: (1)元老勋章(管理类),授予论坛初期优秀管理人员; (2)元老勋章(宣传类),授予论坛初期优秀宣传推广人员; (3)元老勋章(开发建设类),授予论坛初期优秀开发建设人员; (4)元老勋章(热心类),授予论坛初期热心会员。 (二)功勋勋章。与会员功勋积分挂钩,会员自行申请授予,终身有效。符合条件会员请到论坛公议台版发帖申请,会员也可通过快捷导航到勋章中心申请,由人工审核授予。 (1)平天下勋章,功勋达到5000点; (2)治国勋章,功勋达到3000点; (3)齐家勋章,功勋达到2000点; (4)修身勋章,功勋达到1000点。 (三)荣誉勋章。在授予会员荣誉组别时同时授予,终身有效。 (1)复兴学士勋章,授予诸子(学者)组别会员; (2)学士勋章,授予大学士组别会员; (3)博学勋章,授予翰林学士组别会员。 (四)贡献勋章。直接授予,终身有效。 (1)论坛之星。授予对论坛做出杰出贡献的会员;授予方式由《论坛管理规则》另行规定。 (2)贡献勋章。授予对论坛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版主及以上管理人员离任时直接授予,其他授予方式由《论坛管理规则》另行规定。 (五)活动勋章。直接授予,终身有效。 活动之星,授予论坛活动中的杰出表现者,由活动组织者确定。 (六)管理勋章。在授予会员管理组别时同时授予,离任后收回。 (1)相印,授予总版主; (2) 帅印,授予经略使(超版)、其他组别兼任超版的会员; (3)官印,授予祭酒(版主)、实习版主以及其他组别兼任版主的会员。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站常用积分为功勋、名望、银子三项,比率为10:3:1,可以自由兑换,其中银子为交易积分,为论坛通用货币。 会员的总积分=名望*3+银子+功勋*10+精华帖数*15+在线时间(小时)。 第二十七条 本站主机空间、域名、程序,以及网站各频道、栏目、板块、插件、等相应组件和程序由网站据实际情况统一设置,适时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站是公益性网站,网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会员来去自由,我们有意愿但并不确保能做好所有相应服务,由于非故意或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网站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之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适用范围为国学复兴网之全部频道和版面。本规则未涉及之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规范,当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应规则与本规则有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