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26-6-5 10:29 编辑
祖本以鼎为明卦,通行本以革为明卦。通行序以革为明卦,破坏了明暗卦规则的分类统一性,但是,祖本作者是否有意颠倒鼎革之明暗,以突出“革故鼎新”也未可知。笔者依据明暗卦象数规则的细则统一性和鼎卦九三爻辞“鼎耳革”中的鼎前革后,暂定祖本鼎革卦偶以鼎为明卦。
按明暗卦理论,革鼎卦偶当为鼎革。这是科学研究的结果,但是,如果将来出土西周卦序的这一对卦偶确为“革鼎”,这就证伪了“明暗卦理论”,因此,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可证伪性。 什么是不可证伪性?
不可证伪性指一个主张或理论在逻辑上无法被任何可能的经验或观察所反驳,即不存在 conceivable 的反例能证明它为假。 - 这一概念源于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提出的科学划界标准:可证伪性是科学理论的必要条件;若某命题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能被解释或回避(如“上帝的意志支配一切”或“占星术的失败都是因为观测者不信”),则它具有不可证伪性,不属于科学范畴。
- 不可证伪 ≠ 错误,而是非科学——它可能属于哲学、宗教、形而上学或伪科学;数学命题(如“2+2=4”)也属不可证伪,但因其不涉经验事实,本就不属经验科学。
- 波普尔强调:科学理论必须“敢被证伪”——如“所有天鹅都是白的”可被一只黑天鹅证伪;而“天鹅的颜色由神秘力量决定,永远与你预期相反”则无法证伪,故无科学意义。
- 不可证伪的主张常通过特设性假设(ad hoc hypotheses)或模糊语言构建“解释闭环”,使其看似解释一切、实则预测无力,常见于阴谋论、伪科学或教条体系。
简言之:不可证伪性 = 无法被经验检验其真假,因此无法通过科学方法评估其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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