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落体运动速度与光速
亚里士多德曾经认为物体下落的快慢是由它们的重量决定的,物体越重,下落得越快。这种论断的影响持续了两千多年。直到伽利略用他一整套科学的方法验证之后才彻底改变了对自由落体速度的认识。但是,就算是在今天,照样还是有很多人与亚里士多德的想法一样。因为在实际生活中的确是这样:一捆鸡毛比一片鸡毛自由下落得快。只有理解了伽利略的实验之后,人们才会知道问题的根源所在。
这里之所以把原本不相干的光速与自由落体的运动速度放在一起讨论是因为我认为现在人们对光速不变的论断与亚里士多德对自由落体运动速度的论断从哲学上来看非常相似。引力场对光传播速度的影响与空气对自由落体速度的影响很相似,都起着介质的作用 [1]。亚里士多德的“自由下落速度是由物体重量决定”的结论完全是在空气存在的前提下得到的。同样,光速不变的结论也是在有引力场存在的前提下得到的。而且,这两个结论都可以在相应的条件下得到实验的验证。
伽利略的研究表明,在真空条件下,所有物体的自由下落速度都是一样的,并不受物体本身重量的影响。然而,对光而言,在没有引力场存在的条件下,光的速度是绝对不变的吗?数学*运算的结果如此。但是,数学*运算是可以人为操作的。所以,运算得到的结果只有经过实际验证之后才可能有应用价值。可惜,我们永远也无法在没有引力场的条件下验证光速。在没有验证的前提下,用在引力场中观察到的现象来下光速不变的结论,如此所得到的结论与亚里士多德对自由落体速度所下的结论从性质上讲又有什么两样呢?建立在这样的结论基础之上所进行的研究又有什么意义?
本人发表此文的目的是希望就此问题展开讨论,以避免无意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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