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博引《论语》《孟子》之言以著作圣之功,而终之以教者善诱之道。其云中道者,即尧、舜以来相传之极致,《大学》所谓至善也。学者下学立心之始,即以此为知止之要而求得焉,不可疑存神精义为不可企及而自小其志量也。 不倚之谓中,得其理而守之、不为物迁之谓正。中正,则奉天下之大本以临事物,大经审而物不能外,天下之道贯于一矣。有成心者有所倚,徇见闻者必屡迁;唯其非存大中而守至正,故与道多违。 居者,存之于心,待物之来而应之。 所止者,至善也;事物所以然之实,成乎当然之则者也。以健顺之大常为五常之大经,扩之,则万事万物皆效法焉而至于大矣。 仁者,生物之理。以此,生则各凝之为性,而终身率繇,条理畅遂,无不弘焉;是性命之正,不倚见闻之私,不为物欲所迁者也。知欲仁,则志于仁也。 学,所以扩其中正之用而弘之者也;学虽未弘而志于仁,抑可以无恶者。盖夫人之心,善则欲,恶则恶,情之所然,即二气之和,大顺而不可逆者也。恻然有动之心,发生于太和之气,故苟有诸己,人必欲之,合天下之公欲,不远二气之正,乖戾之所以化也。 颜子之好学,不迁怒,不贰过,养其心以求化于迹,则既志于仁。抑能通物理之变而周知之,具圣人之体矣。未极乎高明广大至善之境,以贞万气于一原,故未造圣人之极致。 中道者,大中之矩,阴阳合一,周流于屈伸之万象而无偏倚者,合阴阳、健顺、动静于一而皆和,故周子曰“中也者和也”。《中庸》自其存中而后之和言之,则中其体也,和其用也。自学者奉之为大本以立于四达之道言之,本乎太和而成无过不及之节,则和又体而中其用也。仁者,中道之所显也;静而能涵吾性之中,则天理来复,自然发起而生恻隐之心,以成天下之用,道自弘矣。 老之虚,释之空,庄生之逍遥,皆自欲弘者;无一实之中道,则心灭而不能贯万化矣。 苟欲弘而失期居,则视天下皆非吾所安之土,故其极至于恤私而蔑君亲,纵欲而放诞,以为不系不留,理事皆无碍,而是非不立,与不肖者之偷偷污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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