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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五角星:由周祭祀谱推测商末三王在位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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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乾坤客 于 2026-10-15 02:15 编辑

由周祭祀谱推测商末三王在位年代

五角星

一、既往的研究及问题
《商代周祭制度》(以下简称常书,其增订本简称《增订本》)、《商末周祭祀谱合历研究》(以下简称徐书)均介绍过商代周祭制度,前者的缩略版见于中国社科院十一卷版《商代史》的卷八——《商代宗教祭祀》,后者的缩略版见于《夏商周断代工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1。据各书介绍,商末周祭制度的研究肇始于董作宾,他指出第五期卜辞(现称黄组卜辞)中商人以五种祀典周而复始地祭祀先王先妣——这后来被称为“周祭”。目前通说认为一轮完整的周祭需要36或37旬,接近1个太阳年的时长。常玉芝指出商末卜辞或铜器铭文中“隹王某祀”是指王在位的第某年2。由黄组卜辞及同时期金文材料中同一年份同一祀典在不同月份或同一年份同一月份处于不同祀典阶段的记载,学界总结出至少三个祀谱(祀谱是指列出某年某月某甲日用何种祀典祭祀哪位先王的表格),对应商末文丁、帝乙、帝辛三王所行的周祭,又根据四祀邲其卣(《铭图》124293)中有“文武帝乙”的称呼,认定该器历日所属的祀谱为帝辛世的,但其余两祀谱对应的王世则未有统一意见4。

研究者多未将祀谱与具体年代对应。夏商周断代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因为要明确比较准确的年代,所以进行了相关研究。徐凤先认为帝辛二年可能为前1100年、前1095年、前1090年、前1079年、前1074年、前1069年、前1064年、前1059年中的一个,工程又增加了前1084年5,她及工程最终倾向帝辛元年为前1075年(即二年为前1074年)6。

工程选定前1075年为帝辛元年是因为属帝辛世的宰椃角纪年为二十五年,由工程所定的克商年(前1046年)上推,帝辛元年至少要在前1071年之前(这结论应考虑了帝辛在位年的上限,但没有阐明)。然而这一结论却与文献记载存在龃龉。

《史记 周本纪》中文王先为纣所囚,被释后受命,崩后武王伐纣。《左传 襄公三十一年》载“纣囚文王七年”7。文献中文王受命后在位年数及武王克商时在位年数皆有多种说法,在《西周诸王年代推测》一文中我论证文王受命九年崩、武王在位第十二年(起算点为文王崩次年)克商可能更符合史实8。这样由文献可推出帝辛在位至少27年(以武王当年改元计)。今本《纪年》载“(帝辛)六年,周文王初禴于毕”,事在文王被囚前。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中认为这出自《纪年》,如此观点属实,则《纪年》中纣在位至少33年。《史记 殷本纪》载周文王曾经做过帝辛的三公,如果真如此,那么纣对文王从任用到囚禁应是有过程的,不大可能初即位就囚禁文王,帝辛在位33年或许就是史实。由此,如果克商在前1046年,帝辛元年就当在前1079年或更早,与工程的结论不合。

除了帝辛年代,工程确认的商末诸王在位年数及其年代也都与文献存在矛盾。文献中文王在位有50年(《尚书 无逸》)和51年(《吕氏春秋 季夏纪 制乐》)两说,而武王克商时有在位12年(《吕氏春秋 孝行览 首时》)和13年(《尚书 泰誓上》)两说,我认为这是《吕氏春秋》和《尚书》分别采用武王即位当年改元与逾年改元的算法造成的,因为克商的甲子日在岁首,所以武王在克商前在位11或12年,文王即位距克商62年9。钱穆指出现有文献中,先秦时期前一君主非正常死亡,继任君主多当年改元10,《纪年》载“文丁杀季历”,季历属非正常死亡,文王元年或许就是季历殁年。《纪年》又称“文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11,《后汉书 西羌传》引用时列在文王之前,所以伐“翳徒之戎”或在季历时,则文王在文丁十一年或之后即位。但工程认定文丁在位11年,帝乙在位26年,帝辛在位30年,无法同时满足文王在文丁十一年或之后即位且距克商62年。《吕氏春秋 季夏纪 制乐》载“周文王立国八年,岁六月……五日而地动”,今本《纪年》载“(帝乙)三年……夏六月,周地震”,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认为后者为抄袭前者。但如今本《纪年》此处并非抄袭,那么就可将帝乙三年与文王八年对应起来,印证文王即位于文丁世。如文王即位距克商62年,那么帝乙及帝辛的在位总年数当为57年,如帝辛在位不少于33年,则帝乙在位不多于24年。工程认定的二王总积年与此差1年,各王在位年数也不同。另外,《尚书 无逸》载“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工程由宾组五次月食推算祖庚末年在前1181年,且祖庚到康丁为前1191到前1148年的44年12,无法容纳祖甲在位33年。

工程运用出土材料时也存在问题。在商末的卜辞和铭文材料中共有9件“廿祀”或“廿司(司通祀)”的材料,其中有3条可以合为1条,有2条为一事二卜,因此独立的材料为6条。徐凤先通过分析发现这6件分属4个祀谱,与商末材料分属三王相矛盾。常玉芝则认为6条材料当分属三个系统,也即商末三王在位都超过20年,但这样其年代不好安排13。工程采用了将“廿”释为“曰”的观点,并认为商末三王在位不是都超过20年,在列祀谱时,将两件“廿祀”铜器排在了帝辛元年14。

上述种种矛盾反映出工程的结论并非无可动摇,有重新分析的必要。本文将基于各家的研究成果,对黄组卜辞及同时期的金文材料重新分组,并推论文丁、帝乙、帝辛的年代。

^ 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216页;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增订本)》,线装书局,2009年,第1-183页;徐凤先:《商末周祭祀谱合历研究》,2006年,第1-33页;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报告》,科学出版社,2022年,第223-234页;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27-468页。
^ 《增订本》第185-190页对此的介绍最为详尽,《商代宗教祭祀》第454-457有意思相同的介绍。
^ 本文所引青铜器材料均列出在吴镇烽所著《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系列(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三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中的编号而不列页数,不再另行出注。对三书分别简称为《铭图》《续编》《三编》。
^ 《增订本》第207-211页,徐书第33-36页对此均有介绍,王森则认为有四套系统(王森:《黄组卜辞分类整理与系联研究》,四川大学,2021年,第60—147页),但并非主流意见。
^ 见徐书第67页,《报告》第241-242页。
^ 见徐书第83页,《报告》242页。
^ 本文使用的传世文献(含《古本竹书纪年辑证》等辑佚版本)均可在国学导航(http://www.guoxue123.cn/)或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s://ctext.org/zh)等网站检见,不再逐一出注。
^ 见https://zhuanlan.zhihu.com/p/23657688702。
^ 见https://zhuanlan.zhihu.com/p/23673860657。
^ 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辨》,上海书店,1992年,第11—12页。
^ 这里所说的《纪年》内容均属于“古本”,也即确凿的战国时期记载,可信度较高。
^ 《报告》第209-222页及第248、249页。
^ 对“廿祀”材料的介绍及分析见徐书第103-124页,其中肄簋历日无法排入三个组合见第118页。常玉芝对“廿祀”材料的排谱见《增订本》第275-282、326-327、374-376,她为了在将各材料历日全都排入三个系统,在帝乙廿祀安排了6个闰月,且认为武乙、文丁、帝乙及其配偶不在周祭系统内,这都是难以被接受的。
^ 见《报告》第236、251页。这观点其实出自徐凤先,见徐书第123、146-155页。
发布于 2026-02-15 20:17・天津

二、帝辛世材料的确定及对帝辛世年代的分析


常玉芝统计黄组卜辞及同时期金文中载有祀数、月份、干支的材料共34条1,其中部分还载有祀典名和祭祀的祖先名,这些材料可以用来排定历谱及确定年代。学界依靠其中3条二祀和4条六祀材料认定存在三个年代体系,但其中2条材料的祀数有争议2,能否证明存在三个年代体系也由此存疑。所幸,在不存疑的材料中有3条可容于同一系统,这系统还能容纳四祀邲其卣历日,也即这系统是帝辛世祀谱,本文也由这一系统开始分析。

(一)帝辛世材料及徐凤先的研究成果

徐凤先对材料合历的研究最为全面,故本文以其成果为基础做进一步分析。她认为属于帝辛系统的有如下材料(后文列举材料时如无说明均指材料的历日,而省略“的历日”)3:

01.二祀邲其卣(《铭图》13323):二祀正月丙辰肜日太乙奭妣丙

02.《合集》37848反4:三祀十月辛酉协日

03.四祀邲其卣(《铭图》12429):四祀四月乙巳遘乙翌日

04.邑斝(《铭图》11065):六祀肜日四月癸巳

05.六祀邲其卣(《铭图》13312):六祀翌日六月乙亥

06.亚鱼鼎(《铭图》02201):七祀翌日六月壬申

07.《合集》37855:九祀正月癸丑遘小甲肜夕

08.《合集》37852:九祀二月乙亥遘祖乙肜

09.嶲臿卣(《铭图》13304):九祀协日九月丁巳

10.《合集》36482:十祀九月甲午遘上甲叀

11.《合集》41757:十祀十二月甲午肜

12.黹彝(《铭图》13540):十五祀九月己酉协日

13.坂方鼎(《铭图》02377):廿二祀五月乙未肜文武帝乙

14.宰椃角(《铭图》08794):廿五祀六月庚申翌

她指出各材料历日有两种句式,一为遘某王(或妣)某祀,也即有王(或妣)日名和祀典名,表示所载的先王或先妣当日受祭;一种仅有祀典名,表当日在某祀典阶段,而未必有对应日名的先王或先妣受祭。她还由上述材料分析出帝辛世祀谱与历谱存在如下特点:

一是帝辛世周祭祀谱与月份的对应关系是翌工典始于三月中、下旬到四月,祭工典始于七月中、下旬到八月,肜工典始于十一月中、下旬到十二月;

二是二祀正月丙辰到十一祀正月乙未之间相距111个朔望月多1天,其为正月第一日(这时二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有3个闰月)或最后一日(这时二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有4个闰月),且各材料具有自洽性,即只要确定二祀正月丙辰的对应历日,由其后推其余材料的历日,只要其所在年份及月份与材料自身所载一致,则祀典自然符合;

三是二祀正月到三祀十月间应有1个闰月,六祀四月和六祀六月间当有1个闰月,二祀正月到七祀六月间应有2个闰月,九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无闰月;

四是由材料7、8、11分析出十一祀正月第一日当为乙未,九祀正月第一日当为丙午或丁未,二月第一日当为乙亥或丙子,十祀九月第一日当为丙午或丁酉。

她结合岁首在子、丑、寅月及月首在朔或胐的不同,得出了在公元前 1100—前 1050 年期间可能的“二祀正月丙辰”,并最终选定了最适宜的日期——公元前 1075 年 12 月 10 日,也即商代以子月为岁首,以朔为月首。但她指出这样的帝辛世祀谱(以下称她的排谱结果为徐谱)与历法存在两项出入:一是十祀九月甲午叀上甲的甲午日要排在八月三十,二是十祀十二月甲午的甲午日要排在十一祀正月初二。对前一个问题,她认为九月有甲午,十二月也有甲午,再结合祀典(叀上甲到肜祭至少110日),则两甲午应相隔120日,九月到十二月必须有121日方可,要四个连大月还多1日,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是加入一个闰月,但根据研究十祀九月到十二月间不应有闰月,所以她提出“十祀九月甲午叀上甲”中的九月或许是八月之误。她不同意李学勤改十祀十二月甲午(材料11)为正月甲午的意见,但未做论述。对第二个问题,她认为是由具体的月亮运行不均匀造成的。

(二)对帝辛祀谱的进一步分析

祀谱限定了不同“干支+祀典+祖先”组合间的日数。不同材料的历日依据其载明的年、月、祀典,符合祀谱对日数间隔的限制,就可容于同一祀谱,即能归入同一王世。基于祀谱及材料间的相互限制就可进一步何年应对置闰、何年何月当以何干支为月首等历谱特征进行分析。再查询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5中的《合朔满月表》,找出符合历谱特征的年份,就可确定年代。但用干支纪日是循环进行的,每隔一段时间符合同样特征的历日会复现,所以要通过其他限制条件将符合特征的历日限定在一定年份中才能确定最有可能的年代或唯一的结论。本文分析将遵循上述思路。学界通说以常玉芝的祀谱观点为基础,而有所修正(如武乙以后的祖先也受受祭),其本人也有新见解(如认为例外旬可在任意两旬之间),本文讨论以《增订本》的祀谱(以下简称为祀谱构成)为基础,遇有特殊情况时加以说明6。

1.对帝辛世年代的限制条件

前已提及,徐书指出基于材料自洽性,只要选定合适的“二祀正月丙辰”,就能确定帝辛年代。本文也采取这种方法,又因为《报告》所列丙辰日比徐书多,故以《报告》所列为讨论基础。如上文所论的文王即位到克商62年、文王八年为帝乙三祀、帝辛在位至少33年符合史实,且前1029年为西周开国之年,结合帝乙在位至少22年(后文会给出证明)则即便帝辛即位当年改元,帝辛二年也只能在前1064年到前1061年之间。

常玉芝指出甲骨文中没有朔字,且朔只能推算得出,商人应尚未掌握推算方法,且如果以朔为月首应该是29天的小月和30天的大月交替出现,但商代有31天的大月,所以商代应是以胐为月首的7。但欧柏昇指出没有朔字不代表商人不知道朔的概念,且朔并非只能依靠计算得出,他分析了乙酉月食卜辞后认为殷历月首在实朔次日,并认为这实际上是以朔为月首,是以看不到月亮的第三日(即晦日起就不可见月)为月首8。徐书和后文的分析都可证明帝辛九祀二月、十一祀正月的月首也在实朔次日。故本文信从欧氏的观点,以商代月首在实朔次日。后文讨论中均以朔望月的月中日序来描述某日的月中日序,所以殷历月首是在初二。张培瑜认为基于月相的历法,有±1天的误差是正常的,但绝不会达到或超过±2天,那样的历法是无法用的,中国历史上也未实行过那样的历法9。本文赞同这观点,对误差达±2日的结果均舍弃不用。存在误差时,殷历月首也可在初一(朔)或初三。《报告》列出丙辰日时是以初二或初三为朏日的,所以其所列恰好包含了有无误差时的全部可能。

《报告》仅列出子、丑、寅三正下可能的丙辰日,但商代岁首在何月仍无定说。每5年同一干支会在原所在月的下一个月的相近日序位置上出现,即历谱特征会复现。好在《报告》所列包含了前1064年到前1061年间全部可能的丙辰日,故无需推算其他历正下的情况。

徐书认为二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可能有3或4个闰月,全在九祀之前,且七祀六月前只应有2个闰月。如有4个闰月,则七祀六月到九祀正月间有2个闰月,历法上不可能出现此种情况(除非二材料岁首不同,但据现有证据不支持此观点),所以二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只能有3个闰月。《报告》所列有4个闰月时的丙辰日均应舍去。

前述,徐书认定十一祀正月第一日为乙未,且二祀正月丙辰距该日111个朔望月多1天。因为十一祀正月第一日必定是乙未,所以误差只能安排在二祀正月,即二祀正月第一日应是丁巳,而误为丙辰。以初二为月首时,则当月朔日为丙辰。

综合各限制,《报告》所列丙辰日中仍有可能的仅剩前1064年2月15日(寅月朔日)。

目前尚无法确认商代历法的置闰规则,后世历法以冬至所在朔望月为子月,上年子月到下年子月间有13个朔望月的年份应置闰——其实无论岁首如何,这样的年份都该置闰。徐谱中二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应有4个闰年,即二祀、五祀、八祀、十祀(前1074、1071、1068、1066年),可她却在三祀、六祀、八祀、十一祀(闰十二月)置闰。之所以这样安排闰月恐怕是因为按其历谱,十祀当有闰月,但她分析出九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不当有闰月,所以十祀必须失闰其历谱方合。而由前1064年2月15日后推,应在三祀、六祀、八祀、十一祀置闰,不必在十祀置闰,更为合理。且按徐书结论,六祀应当置闰,由这个角度看,以前1064年2月15日为二祀正月丙辰也更为合理。

2.一组可能的帝辛世历日

确定了最可能的二祀正月丙辰后,为做进一步分析,将与其配套的其他材料历日列出:

三祀十月辛酉协日为前1063年12月12日,该年为闰年,年中置闰时是寅正十月十七;

四祀四月乙巳遘乙翌日为前1062年5月25日,是寅正四月初三;

六祀四月癸巳肜日为前1060年5月2日,是寅正四月初二;

六祀六月乙亥翌日为前1060年8月12日,该年为闰年,年中置闰时是寅正六月十六;

七祀六月壬申翌日为前1059年8月4日,是寅正六月十八;

九祀正月癸丑遘小甲肜夕为前1057年3月7日,是寅正正月初九;

九祀二月乙亥遘祖乙肜为前1057年3月29日,是寅正二月初二;

九祀协日九月丁巳为前1057年11月16日,是寅正九月十六;

十祀九月甲午遘上甲叀为前1056年10月9日,是寅正八月二十九日,不在九月;

十祀十二月甲午肜为前1055年2月6日,是寅正十一祀正月朔日(初一),以初二为月首时,该日应属寅正十祀十二月;

十五祀寅正九月无己酉日,且该年(前1051年)非闰年,说明在历法上有失闰或误闰,以误闰论,九月己酉协日为前1051年11月27日,是寅正九月十四;

廿二祀五月乙未肜文武帝乙日为前1044年6月9日,是寅正五月初八;

廿五祀六月庚申翌为前1041年8月17日,是寅正六月二十一。

在这组历日中,九祀二月乙亥为初二,符合徐书九祀二月第一日当为乙亥或丙子的结论。但徐书九祀二月乙亥也为初二,与其朔为月首的观点相左,故本文结论较为合理。

还要注意的是黹彝历日排谱。徐书中未提及该历日有置闰错误,但她定该日为前1061年7月22日,是子正八月十四,实际是失闰。且按徐谱,该日在祭工典旬而未进入协祭阶段,不宜以协日记日,只有改为误闰,历日才会进入协祭阶段10。既然都存在置闰错误,则不能据此说哪种排谱更合理,后文会从其他角度论证本文排谱更合理。而黹彝历日说明当时实用历法并不精确,可能存在置闰错误,可以用置闰错误来解释材料与历法的不合。

3.帝辛十祀历日问题分析

徐谱与历法存在的两项出入,其中第二项她以十祀十二月甲午存在2日误差来解决11,她甚至认可所排历日可以有2到3日的误差,但前论,依张培瑜观点,误差不能超过1日,本文推算甲午不存在误差,二祀正月丙辰存在1日误差,所以较徐谱合理。另一项是十祀九月甲午她认为应是八月甲午,为八月三十,本文排在八月二十八。

十祀九月甲午属征人方卜辞,相关的载有月份、干支的征人方卜辞有30余片(含材料10、11),可排出十祀九月到十一祀四月的日程。门艺认为十祀九月有甲午、癸亥,至少30天;十月有癸酉、癸巳、甲午,至少22天;十一月有癸卯、癸丑、癸亥,至少21天;十二月有己巳、癸酉、癸未、癸巳、甲午,至少26日;十一祀正月有丁酉、庚子、癸卯、丙午、癸丑、癸亥,至少27日;二月有癸酉、癸未、癸巳,至少21日;三月有癸卯、癸丑,至少11天;四月有癸酉。她认为每个月有30或31天,九月或十月中有一个为31天,可能30天和31天的月份交叉进行,这样一年有366天,接近于太阳历的365.25天12。

常玉芝认为商代历法中的月已有大小之分,大月有30日的也有31日以上的,小月有29日的也有少于29日的,不仅有连大月、连小月,甚至可能有三个月连大的13。徐书在引述常玉芝和裘锡圭论述商代存在31天大月的证据后,指出商后期历法以朔望月的月长为基础,大月多为30天,个别有31天者,小月为29天,但她又说是否有超过30天的大月现在还缺乏证据14,这或许是因为她要坚持以朔为月首又或许是笔误(30应为31)。总之,据现有材料应当可以认为商代后期历法中的月长有29、30、31三种。

因为九月、十月、十二月均有甲午日,所以九、十两月相加至少有61日,九月到十二月有121日,即九月、十月中一个为31日一个为30日,十一月、十二月均为30日。一般认为商代后期历法使用的是朔望月,一个月的长度为29.53日多,而月长必是整日,所以29天的小月和30天的大月是交替出现的,存在误差时月长才会为31日。但正如上引张培瑜观点,我国古代历法的误差只能是±1日,那么31日的大月实际上应是30日的大月,按大小月交替排列的话,它前后都该是小月,即便有连大月,那么连续4个月中也该有2个大月、2个小月。如果连续4个月中有3个30日、1个31日,就意味着累积误差已达2日,会与天象存在明显差异,是实用历中不该出现的情况。在采用定朔法的历法中,为追求朔日的准确,会连续设置4个大月,但该年份也会有连小月,使全年的日数及大小月的总数与其他年份无异,这是制历技术精密的表现,没有观点认为商代已掌握这种技术,且在这种情况下连大月的大月日数也没有31日。

十二月甲午与正月丁酉在同版,同版干支所在月份一正一误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十二月有甲午应是可信的。而且如将十二月甲午改为正月甲午,正月就有甲午到癸亥的30日,是大月,则二月为小月为宜,即从甲子到壬辰,不含癸巳,但卜辞证明二月有癸巳日,则二月为大月,正月二月为连大月,然而没有确切的证据说明商代后期历法存在连大月(用以证明连大月的证据都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所以不宜采用这种改法。将“九月甲午”解释为“八月甲午”之误是比较合理的15,徐谱和本文的排谱均符合这观点。

在用朔望月的历法中,相邻两个月共59天,同一干支在月中日序每两个月会向后移动1位(以下称此规律为“二月进一”),按这规律,如果十二月有甲午且为该月最后一日(徐书已证明这一点),则八月甲午至少要在该月倒数第三日,本文所排历日与之符合。但徐谱以朔为月首,八月甲午在八月倒数第一日。这是因为她的十二月甲午存在2日误差,所以八月甲午月中日序不符合规律,说明其排谱不合理。

4.新出材料反映的闰旬安排

材料1到7跨越8轮周祭,徐书指出其间应有5个闰旬,徐谱设置在四祀十一月、五祀十二月、六祀十一月、七祀四月和八祀四月16,全在后五轮周祭中。而门艺缀合的一条卜辞或许说明闰旬不该如此安排:

15.《合集》37835+35432:二祀十二月癸丑卜肜上甲(甲寅肜上甲)17

《合集》35432的拓本不够清晰,干支有癸丑、癸亥、癸巳、癸未等不同意见18。黄组三个王世中只有帝辛世祀谱中十二月属肜祀阶段19,故该材料应与材料1同属帝辛二祀。按祀谱构成,由丙辰肜太乙奭妣丙(在甲寅旬)后推下一轮周祭的肜上甲(其间跨越2轮周祭,最多有2个闰旬),可能在甲午(间隔34旬,其间无闰旬)、甲辰(间隔35旬,其间有1个闰旬)、甲寅(间隔36旬,其间有2个闰旬),对应的卜问日分别为癸巳、癸卯、癸丑,可以排除癸亥、癸未。而由正月第一日为丙辰、每月29.53日后推11个月,十二月第一日当为辛巳,该月有癸未、癸巳、癸卯,无癸丑。年中有闰月时十二月有癸丑。以前1064年为帝辛二祀,寅正十二月辛巳朔,下年正月辛亥朔,以初二为月首时,二祀十二月第一日为壬午,三祀正月第一日为壬子,即便存在误差,甲寅也不在寅正十二月,只有误闰时,甲寅才在寅正十二月,从应否置闰的角度无法直接排除某一干支。

从出处看,癸丑出自《甲骨文合集》拓本,癸未出自《甲骨文合集补编》拓本,癸亥出自《甲骨缀合汇编》摹本,癸巳为学者推测,均无拓本依据20。应以拓本更为可信,故认定卜日为癸丑或癸未比较合理21。又因为按祀谱构成已排除癸未,所以卜日应为癸丑,肜上甲在甲寅。按祀谱构成,材料1与15间应有2个闰旬,与徐谱的闰旬安排不同。

5.同名受祭规律与帝辛祀谱的修正

前已论及,徐书认为各材料所用两种句式中,第一种表示当日祭祀相应日名的祖先(以下称同名受祭规律),第二种则没有。其实帝辛世用第二种句式的8份材料(材料2、4、5、6、9、11、12、14)并非全不合同名受祭规律。徐谱中材料2在协阳甲旬,当日协小辛;材料5在翌小乙旬,当日翌小乙;材料9在协大乙旬,当日协大丁;材料11在肜上甲旬,当日肜上甲;材料12在祭工典旬,但依上论,它应为误闰而非失闰,当后移6旬,在协小甲旬,当日协雍己;材料14在翌羌甲旬,当日翌南庚。只有材料4、6不合规律,但这可能是因为排谱不合理造成的,即它们与材料1间闰旬的安排不合理。按祀谱构成,每轮周祭可有1个闰旬,且可在该轮内任意位置22。排定祀谱时增加某日前的闰旬,其在祀谱中的相对位置就前移,减少则后移。而材料15已说明徐谱的闰旬安排或与实用祀谱不符,应做调整。

要使材料6符合同名受祭规律,就要在其与材料1间安排5个闰旬,使其在翌中丁旬(当日翌外壬),即二祀到九祀间的5个闰旬全要在其之前,也就是要将徐谱中八祀四月的闰旬前移。又因为材料3到6间每轮周祭均有闰旬,所以前移的这个闰旬要在材料3之前。不过这会导致材料3、4、5在祀谱中的位置也发生变化。材料3会变到翌上甲旬,当日翌报乙,材料4会变到肜小乙旬,当日肜武丁奭妣癸,均合规律。但材料5会变到翌阳甲旬,不合规律。要使材料5符合规律,需要在其前再多加2个闰旬,使其变到翌戔甲旬——当日翌祖乙。然而这样材料1到5间要有5个闰旬,其中材料3到5间跨越2轮周祭,至多有2个闰旬,则材料3前至少有3个闰旬,会使其在肜祭与翌祭间的空旬或在肜祭阶段,材料4前会有4或5个闰旬,使其在肜阳甲或羌甲旬,均不符合同名规律。调整闰旬安排,无法使材料3、4、5、6同时符合同名受祭规律。

另外,如材料1与15间有2个闰旬,则与材料2、3间都至少有2个闰旬。因此材料2在祀谱中的位置要前移2旬在协戔甲旬,当日协祖辛,符合同名受祭规律,材料3要前移2旬或更多,会在翌工典旬及之前,不合同名规律。

如果剔除材料3、5,则其他材料可排入同一祀谱,即材料1与15间有2个闰旬,材料15与2间无闰旬,材料2与4间有1个闰旬,材料4与6间有2个闰旬。后文将对各材料间的相容性做进一步分析。

6.可能的帝辛廿祀材料

《报告》指出商末周祭材料中有9件带有“廿祀”或“廿司”字样,其中卜辞7片,金文材料2件,卜辞中有3片可合为一条,实际上独立的材料是6条23,这6条材料如下:

16.《合集》37868:廿祀二月甲协祖甲

17.《合集》37864:廿祀三月癸亥卜贞肜自上甲至于多后(甲子肜上甲)

18.《合集》37867:廿祀六月甲午翌工典、六月甲寅翌上甲、甲戌翌大甲、八月癸巳、八月甲寅翌羌甲、九月癸酉

19.《合集》37863+36856:廿祀九月癸未在上㲋、九月癸巳在上㲋、十月癸卯在上㲋24

20.寝孪方鼎(《铭图》02295):廿祀十二月甲子遘祖甲协日

21.肄簋(《铭图》05140):廿祀十一月戊辰遘武乙奭妣戊协日

徐书指出寝孳方鼎历日无法排入常书排定的黄组三个廿祀祀谱中的任何一个,似乎表明有第四个廿祀祀谱25。但黄组卜辞属商末三个王世是通说,不该有4个祀谱。她放宽对肄簋铭文的解释(即认为协祭武乙奭妣戊不属于周祭,十一月戊辰在协祭时段即可),使对材料21分组的限制减少。她以材料16、17与21为一组、材料18与21为一组、材料19、20与21为一组,认为各组在历谱或祀谱上互斥,应分属3个祀谱26。《增订本》中对6条材料的分组做了变更,但仍归为3个系统,将寝孪方鼎、肄簋分属两个王世,将肄簋与材料18同排入帝乙世,在帝乙廿祀加六个闰月27,这样的祀谱很难让人信服。

裘锡圭、李学勤等认为所谓“廿祀”或“廿司”材料中有些不当释为“二十年”,而是“曰祀”,是王下令祭祀的意思。有学者更进一步认为所谓“曰祀”是指“元祀”,也即元年的意思。徐书讨论了以“廿祀”为“元祀”的可能,认为只有两件金文材料可排入帝辛元祀,并以此排定了帝辛祀谱。王晖、常玉芝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反驳,仍坚持“廿祀”或“廿司”是“二十年”的意思28,本文信从他们的观点,并分析廿祀材料对应的实际历日。

寝孪方鼎、肄簋铭文中祀典同为协,但月份差1月,按岛邦男、许进雄的周祭祀谱29,同种祀典中武乙奭妣戊在祖甲的下一旬受祭,但甲子与戊辰却在同一旬,从直观上看,这都说明两器不能排入同一祀谱。为调和这矛盾,各家均做了推测。常玉芝认为武乙奭妣戊不属于周祭系统,肄簋铭文仅表示十一月戊辰在协祀的周期内。但徐书在分析坂方鼎历日时指出周祭的祖先至少到帝乙,故常说不确。李学勤认为肄簋的“十一月”应是“十二月”,甲子是协祭祖甲,戊辰是“祭”祭武乙奭妣戊30。但《增订本》指出肄簋“十一月”不存在借笔而为“十二月”的可能31,且武乙奭妣戊在祖甲下一旬受祭符合周祭规律,故李说不确。总之,材料21对排定祀谱、历谱的限定作用是很大的。

按徐书计算,十一祀正月初一乙未到廿祀十一月戊辰比123个朔望月多不到1日,戊辰当为初一,123个月中有5个闰月,这结果与黹彝历日也相容,如改十一月为十二月,则123个月中有4个闰月,更为合理32。徐书中黹彝历日是失闰时排入帝辛历谱的,十一月戊辰与黹彝历日相容,说明肄簋历日在补上闰月后,与黹彝历日岁首相同,但这样在十五祀九月到廿祀十一月间要有4个闰月,并不合理。本文将黹彝历日按误闰排谱更为合理。

其实,戊辰未必为初一,存在误差或连大月时,戊辰可能是十一月最后一日,此时十一月有甲子日,且十一祀正月到廿祀十一月末如有123个月,也是有4个闰月。如前1065年为帝辛元年,则廿祀为前1046年,寅正十二月戊辰为初二(前1045年1月19日),应为月首,误以初三为月首时,在十一月,符合肄簋所载。该年寅正十二月无甲子,甲子在十一月末,则寝孪方鼎历谱有失闰,而肄簋历谱无误。徐谱廿祀子正十二月为乙丑朔(前1056年11月9日),将甲子归入十二月或将戊辰归入十一月均有2日或以上的误差,实际上不合历,这或许是她将两份廿材料排入元祀的原因之一。

寝孪方鼎与肄簋历日的月份相差1月,与材料10(十祀九月甲午)及其他征人方卜辞的差异一样,这可由历谱置闰不同解释。但十祀(前1056年)与廿祀(前1046年)均非闰年,所以这差异或许说明存在使用不同岁首的两套历谱,这问题将在下文讨论。

材料19属王必(字为辶+必,本文以必代替)于上㲋系列卜辞。徐书引用时误将《前》2.14.4与《合集》36856算作两版,且月份误作正月,这错误在常书中也存在(《增订本》中已改正),二者应是因袭而来。《报告》以《合集》37856也属此系列卜辞,实际上属征人方系列。门艺对此系列卜辞做了整理33,认为王必于上㲋等相关事件发生在廿祀及次年,其中各月包含的干支如下:五月有癸巳,六月有癸卯、癸丑、癸亥,七月有癸酉、癸未、癸巳,八月有癸卯,九月有癸未、癸巳,十月有癸卯、癸丑、癸亥,十一月有癸酉、癸未、癸巳,十二月有癸亥,正月有癸酉、癸未、癸巳,二月有癸卯、癸丑,在有九月癸未的两条卜辞中有“王廿司”字样。在这组材料中六月有癸卯、癸丑、癸亥,与材料18中六月有癸巳、癸卯、癸丑不同,说明两材料不在同一年。由各月干支其实可以补全部分月份所未见的干支,即六月、八月、十月、十二月当有癸卯、癸丑、癸亥,七月、九月、十一月、正月当有癸酉、癸未、癸巳。前1046年寅正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及次年正月均有癸卯、癸丑、癸亥,而二月、四月、六月、八月、十月、十二月及次年二月均有癸酉、癸未、癸巳。在帝辛廿祀有误闰或失闰时,材料19可排入该年。王晖也认为该系列卜辞历日属帝辛世34。

7.帝辛世存在两套祀谱、历谱的假说辨析

前论,材料3、5与其他材料不容于同一祀谱,由此可作一假说:与邲其相关的材料1、3、5使用了另一套祀谱(以下称之为邲其祀谱,称其他材料所用祀谱为常规祀谱)。这祀谱中材料1、3间有1个闰旬,材料3、5间有1个闰旬,但其后的闰旬情况无法确定,如九祀前也有5个闰旬,则材料5之后的各轮周祭都有闰旬。材料6说明常规祀谱5个闰旬均在七祀六月之前,而邲其祀谱八祀必有1个闰旬,即两祀谱设置闰旬的年份必然不同。要使设置闰旬的年份相同,就只能认为它们周祭开始的日期不同,即常规祀谱的周祭较邲其祀谱晚1旬开始,在二祀正月丙寅肜祭大乙奭妣丙,其后到材料15间有1个闰旬,材料15与材料2间无闰旬,材料2在协戔甲旬,当日协祭祖辛,材料2到4间有1个闰旬,材料4在肜小乙旬,当日肜祭武丁奭妣癸,材料4到6间有2个闰旬,材料6在翌中丁旬,当日翌祭外壬。在邲其祀谱中,材料1到3间有1个闰旬,材料3在翌上甲旬,当日翌祭报乙,材料3到5间有1个闰旬,材料5在翌小乙旬,当日翌祭小乙。这样,两祀谱均在二祀有1个闰旬,在四祀四月到六祀四月间有1个闰旬,在六祀六月到七祀六月间有2个闰旬,即二祀正月到九祀正月间有4个闰旬而非5个。如有闰旬与无闰旬的周祭是交替安排的,7年有4个闰旬也较有5个更为合理。

前面提及,寝孪方鼎与肄簋历日、材料10与其他征人方材料的月份相差1月,这或许说明它们使用了两套历谱。肄簋、其他征人方材料都用寅正,而寝孪方鼎、材料10岁首应比它们早1月,所以是用丑正。寝孪方鼎、肄簋历日不仅历谱有别,祀谱也不同,由此引出第二个假说:用不同历谱的材料也用不同的祀谱。材料1正月丙辰恰在丑正正月最后一日,所以邲其祀谱应用丑正,基于第二个假说,常规祀谱便该用寅正。二祀正月丙辰到十一祀正月乙未为111个朔望月多1日,这不是误差,而是两个历日在不同的历谱中的反映。

寝孪方鼎甲子协祖甲,但肄簋甲子协武乙奭妣戊,则应在上一旬的甲寅协祖甲,如两器廿祀祀谱起始旬相同,则按祀谱构成,寝孪方鼎祀谱在协祖甲前有1个闰旬即可。不过这与坂方鼎的廿二祀五月乙未肜帝乙(在廿祀协祖甲的下一轮周祭内)存在矛盾。按岛邦男、许进雄的祀谱,肜帝乙在肜祖甲后二旬,距上一轮周祭的协祖甲49旬(其间无闰旬)、50旬(其间有1个闰旬)或51旬(其间有2个闰旬)。由廿二祀乙未肜帝乙前推,廿祀协祖甲可能在甲子、甲戌或甲申,而不会在甲寅。廿祀甲子协祖甲与廿二祀乙未肜帝乙间有2个闰旬。祀谱构成决定每轮周祭最多1个闰旬35,廿祀协祖甲到廿二祀肜帝乙间有2个闰旬,则廿祀协祖甲前同轮周祭中就无闰旬,寝孪方鼎与肄簋祀谱相差的1个闰旬就不能在协祖甲前的同轮周祭内。这或许证明寝孪方鼎的廿祀祀谱比肄簋的晚1旬开始,与邲其祀谱和常规祀谱的差异相似,可互证说明帝辛世存在起始时间差1旬的两套祀谱。

然而上述假说存在反证。首先,祀谱是商王周祭祖先的日程表,如果存在两份,那么商王该如何执行呢?这是上述假说难以成立的根本原因。

其次,既然材料1用丑正,那么同属邲其祀谱的材料3、5也应用丑正。将历日由符合寅正调整为符合丑正有两种方式,一是认为存在误闰,将寅正下历日视为丑正下历日,二是前有闰月的,将材料对应历日前移60日,认为是无闰月时的丑正下历日。材料5可用第二种方式调整,按徐谱,其调整后(前1060年6月13日)在丑正六月翌大甲旬,如其前再增加1个闰旬,则在翌大乙旬,当日翌大乙,符合当日有祖先受祭的规律。但此时材料1、5间有3个闰旬,与前面推测的邲其祀谱闰旬安排不同。而且这时材料1、5间只有1个闰月。材料3所在年份非闰年,且按徐谱前移60日便不在翌祭阶段,故只能用第一种方式调整,但这时材料1、3间有2个闰月与材料1、5间只有1个闰月矛盾。材料3的乙巳为初三,如果认为它属上月,则可以认为它原本就在丑正四月,但材料2除乙巳外,还有多个干支,从内容看未见其中有月份转换,认为它们属同月为宜,这样就不能认为乙巳在上月末。

最后,依上论,寝孪方鼎用丑正但周祭开始晚,肄簋用寅正但周祭开始早,而邲其祀谱用丑正周祭开始早,常规祀谱用寅正周祭开始晚,两种差异相反。如果存在两套祀谱、历谱,说明用丑正的祀谱比用寅正的祀谱多安排过2个闰旬,两祀谱安排闰旬的年份必然不同。

综上,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帝辛世存在两套祀谱、历谱,材料间祀谱、历谱差异应是使用中的误差。比如寝孪方鼎出土地非王畿,所用祀谱、历谱可能与王室的“标准版”不同(后文还会结合其他材料进行分析)。这种误差是由置闰失误和错误设置闰旬造成的,所以同年中,祀谱差异只有一旬,历谱差异为一月,下文称这种差异为同王世差异。商王所用的祀谱应是不存在误差的(卜辞材料均出自殷墟,与商王有关,所以它们之间应不存在误差,下文对此不再说明),否则周祭会出现混乱。由于祀谱是王室所用,其他人员无权擅自改动,因此可以做这样的推测:凡有与王室祀谱不同的材料,都是非王室的使用者按照王室提前颁布的祀谱执行的结果,而王室在使用时做了改变。

基于同名受祭规律,材料3到6所反映的祀谱、历谱应做如下理解:材料1、3间有1个闰旬,材料3用寅正,在翌报乙日;材料3、4间有2个闰旬,材料4用寅正,在肜武丁奭妣癸日;材料4、5间有1个闰旬,材料5用丑正,在翌大乙日;材料5、6间有1个闰旬,材料5用寅正,在翌外壬日。材料1、3间仅有1个闰旬,则材料1、15间无法有2个闰旬,有必要考虑材料15的干支确非癸丑,下文将讨论正确的干支。总之,目前还没有证据说明王室所用祀谱必然存在误差。但历谱的岁首可能存在差异。比如材料10可能用丑正,而它又明载“王卜”,属于王卜辞,而其余征人方王卜辞均合寅正,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商王同时使用两种岁首:二是帝辛九祀、十祀九月之前是用丑正的,之后用寅正。徐书认为由材料7、8、9、11之间的相容性可推出帝辛九祀正月到十一祀正月间无闰月,然而如果认为材料8的乙亥(在朔望月初二)属前一月(即误以初三为月首),则其在丑正二月,同时认为合寅正的材料7、9用的不是王室历谱(从器主看,材料9应不属王室,而材料7未载明贞卜之人,可能不是王卜辞),那么帝辛九祀、十祀九月之前用丑正,之后用寅正的观点就可能成立。至于到底是何种情况,还需要更多证据来说明。

^ 34条材料的说法出自徐凤先,见徐书第35页,常氏著作中则未列材料数量。本文用于分析的材料除新出的3条外,均与徐书相同,其中征盂方各条归为1份材料,则确为34种。
^ 对材料分属三王世的分析见注4所引,对材料祀数的争议见下文分析。
^ 本部分所列徐凤先观点均见于徐书第三章及附录三,即第45-83、156-161页。
^ 本文所引甲骨文材料均列出其在《甲骨文合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著,中华书局,1982年)或《甲骨文合集补编》(彭邦炯、谢济、马季凡编著,语文出版社,1999年)中的编号而不列页数,不再另行出注,对两书未收者则出注。对两书分别简称为《合集》《合补》。甲骨文材料可在殷契文渊(https://jgw.aynu.edu.cn/home/index.html)检索。文中将五种周祭祀典写为翌、祭、叀、协、肜。
^ 张培瑜:《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大象出版社,1997年。
^ 常玉芝关于周祭周期(祀谱)的分析见《增订本》第113-164页。《报告》第223-234页、徐书第14-33页均有对祀谱的介绍,它们都支持常书的观点,所以常玉芝的观点是通说的基础。徐书第156-161页分析指出,由坂方鼎铭文可知,帝乙是入周祭系统的,那么其前的武乙、文丁也都应当入周祭系统。
^ 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318-340页,常氏还以卜辞中“生月”、“木月”、“林月”的称呼来论证商代以胐为月首,但三词的含义有争议,本文不赞同以此作为论据。
^ 欧柏昇:《殷曆月首諸說平議》,《古今論衡》第35期(2020年12月),第79-94页。
^ 张培瑜:《逨鼎的王世与西周晚期历法月相纪日》,《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3期,第14页。
^ 徐谱在十祀九月叀上甲到十五祀九月协日己酉间安排了3个闰旬,若去掉其中2个,己酉会在协工典,但后文会分析,明载协日的材料,当日也当有相同日名的祖先受祭,所以协工典也不当称协日。
^ 见徐书第44页。
^ 门艺:《黄组征人方卜辞及十祀征人方新谱》,《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2013年第4期,第67-71页。
^ 常玉芝:《殷商历法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267-299页, 她论证的存在连大月和连小月的证据都不能推出唯一结论,因此商代是否存在连大月和连小月是存疑的,另外她以合集10976(辛未……生八月……丁酉……九月)中生八月为“下个月八月”进而说七月至多有25天(壬申到丙申),也是有争议的,如以“生八月”为闰八月,则她的推论就不成立了(见刘新民:《甲骨卜辞中的“生某月”暨相关问题研究》,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1025),2009年12月24日)。
^ 见徐书第42-44页。
^ 后文会证明文丁或帝乙世九月非叀祭阶段,故材料10、11只能排入帝辛世,不存在两份材料属不同王世的情况,但存在两份材料使用不同历谱的可能,这将在后文分析。
^ 见徐书第54、55页及附表。
^蔡哲茂:《甲骨缀合汇编》,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1年,第577页。
^ 孙亚冰:《商末征阴美方时间考———兼谈利用周祭祀谱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3期(以下称此文章为孙文),第42页。
^ 后文会证明文丁、帝乙世肜祭始于四月或五月,不会延续到十二月。
^ 《合集》35432就是《合补》10950。
^ 孙文称合集35432现藏国家图书馆,据该馆赵爱学目验,癸下残损较甚(也即无法辨识)。她据《甲骨文合集补编》认为应是癸未,所以认为门艺缀合有误。
^ 见《增订本》第151-163页。
^ 见《报告》第236页,其观点应出自徐书,徐书有关廿祀材料的分析均见其第103-124页,不另注明。
^ 㲋,原字为上㲋中五下酉,本文以㲋代替。
^ 见徐书第111页。
^ 她的分析中还指出,如三月到九月(原文做“六月”,但材料19无六月,当为九月)间有闰月,则材料17与19也可排入同一年。加之材料16限定条件少,则材料16、17、19也可排入同一年,这是另一组可能的组合,她没有指出。
^ 见《增订本》第277-278页。
^ 对“廿祀”争议的综述见《增订本》第190-201页。徐凤先的分析见徐书附录一、二(第146-155页)。
^ 常玉芝的祀谱中不列康丁以后的周祭次序,故用岛邦男、许进雄的祀谱,见《报告》第225页。
^ 见徐书第107-113页引述的各家观点,及156-161页对坂方鼎历日的分析。
^ 见《增订本》第279-280页。
^ 见徐书第81-82页。
^ 门艺:《以“必(字为辶+必,本文以必代替)于上㲋”事件为中心的排谱》,《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九辑)》,2019年,第160-177页。
^ 王晖:《从殷卜辞黄组两种“王廿祀(祠)”看帝辛卜辞的存在证据》,《殷都学刊》2003第1期,第6-9页。
^ 常玉芝在《增订本》中排定的帝辛廿祀祀谱有2个闰旬,但这不同于她自己的祀谱构成,也未做说明,故暂不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见该书第326-331页。
编辑于 2026-02-15 20:21・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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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丁、帝乙世材料的确定及对两王世年代的分析

帝辛世材料的年代归属是有内证(四祀邲其卣与坂方鼎)证明的。而无法排入帝辛世的带祀谱的黄组卜辞及金文材料,从其自身内容上看,并无法说明其王世。以往的研究中都认为这些材料分属两个系统,因此认为它们应分别对应文丁、帝乙两个王世。然而根据对帝辛世材料的分析可知,同一王世可能存在两套祀谱、历谱,所以传统认为分属文丁、帝乙世的材料是否可能仅属于一个王世是需要分析的,既往的研究也需要重新检验。

(一)帝乙、文丁世材料及其争议的说明

《报告》认为属于帝乙或文丁世的材料如下:

22.《合集》37836:二祀四月癸未卜肜上甲(甲申肜上甲)

23.《合集》35756+37838:三祀六月甲午肜羌甲

六月甲辰肜阳甲

七月癸丑

七月甲子肜祖甲

八月甲申翌工典

八月甲午翌上甲

八月癸卯

24.《合集》37840+35529:三祀十一月甲戌祭工典

十二月甲申祭上甲

十二月甲午叀上甲

十二月甲辰祭大甲协上甲

正月甲寅祭小甲叀大甲

25.《合集》37839:四祀七月甲寅[肜]阳甲

26.《合集》37841:四祀[四月癸]巳卜[肜]上甲(甲午肜上甲)

27.《英藏》12568:四祀[四月]癸巳卜[肜]上甲(甲午肜上甲)

28.《合集》37844:五祀九月癸卯卜翌上甲(甲辰翌上甲)

29.《合集》37845:六祀十二月癸酉

六祀十二月[甲]申翌祖甲

30.《合补》11002(《合集》35422+37846):七祀五月[甲申]叀祖甲

五月甲午协祖甲

五月甲辰肜工典

六月甲寅肜上甲

六月甲子肜夕大乙

31.《合补》10958:八祀二月甲戌祭小甲叀大甲

三月甲申叀小甲协大甲

三月甲午祭戔甲协小甲

三月甲辰祭羌甲叀戔甲

三月甲寅祭阳甲叀羌甲协戔甲

四月甲子叀阳甲协羌甲

[四]月甲戌[祭]祖甲协阳甲

32.《合集》37847+37872:八祀七月癸巳肜

八祀甲辰肜戔甲

《合集》36511(征盂方):[九祀]十月丁卯翌大丁(甲子旬)
《合集》36509(征盂方):三月甲申祭小甲[叀大甲]

《合集》36516(征盂方):甲辰协祖甲

《合集》37398(征盂方):十祀九月肜

34.《合集》35427+37837:二祀五月甲辰肜上甲

35.宰丰雕骨(《合补》11299反):六祀五月壬午肜

除前述材料外,近来学者搜集、缀合的下面两条材料,也将纳入讨论:

36.《拾遗》459:九祀十月癸丑卜翌上甲(甲寅翌上甲)2

37.《三编》1018:乙丑……才七月,隹王廿祀翌日又二,遘于祖日肜3

廿祀材料中不必定属于帝辛世的(材料16、17、18、19)也会纳入讨论范围。

传统上认为材料34、35属文丁世,其余属帝乙世。材料22、23、24、28、30、35、36、37有的虽有残断,但学界对其内容多无异议。其中材料23、24历谱、祀谱均可连接,一般认为属同年。其余材料在年份、月份的释读上存在争议,简要说明如下:

1.材料25、26、27的拟补

这三条材料月份、祭名有缺失,上面所列为常玉芝拟补的结果。对材料27,林宏明将其与合补116664缀合,印证了常书所补正确。对材料25,只要四月甲午在中下旬,且到七月甲寅之间有闰旬,就会有七月甲寅肜阳甲,在没有反证前,可以认为常氏拟补正确。

另外,《甲骨文合集释文》5中材料25的年份是三祀,即三祀七月甲寅肜阳甲,与材料23的三祀六月甲辰肜阳甲不同。两者同属王卜辞,按同王世差异,同王世王卜辞祀谱不当有差异,所以材料25如在三祀,则与材料23不在同一王世,下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2.材料34的祀数

材料34与材料22同为肜上甲,且月份、干支均不同,应分属两个祀谱,是支撑黄组卜辞分属三个王世的重要材料。但有观点认为材料34中的祀典是残缺的6,还有学者认为其祀数中的“二”与“祀”字“示”旁共用最上端的两横笔7,所以年份应是四祀。

孙雅冰认为如是四祀,就与材料26、27所反映的四祀祀谱存在矛盾。王森认为如是四祀且祀典为翌,则与材料28所反映的祀谱矛盾,他还认为《合集》37842中的“四祀”不存在合文,对他判定材料34中年份为“四祀”不利8。

卜辞中标记年份可能是为了归档整理方便,如果在年数位置使用合文而无所标记,会造成记载的混乱,所以合文之说不可取,材料34的年份应是二祀。至于其祀典,目前学界还没有肜祭以外的其他意见,在没有确实的反证前,仍认为是肜祭。

3.材料31的四甲月是否正确

材料31明载三月有4个甲日,即三月至少有31天。商代存在31天的大月是学界通说,故材料31可能无误。实际上一个朔望月的真实值较29.5日长,所以经过一段时间后必然要安排连大月以使历法合天。如果将连大月中的一个认为是31天,另一个就成了29天的小月,这时与实际天象的误差只有1天,这是大月有31天的历法基础。理论上,被误认为29天的月与其前或后的原本的小月会形成连小月,但尚无卜辞证据能明确证明这一点。

徐书分析了将“三月甲寅”改到四月或者认为三月有4个甲日两种排谱,她认为三月如有4个甲日时宰丰雕骨历日无法排入文丁、帝乙祀谱,这问题没有一个完满的答案9。但如果能解释材料31、35历日不相容的原因(比如同王世差异),那便可以认定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下文将对此做进一步分析。

4.材料29的祀数

《合集》37845中的祀数为一残字,岛邦男认为是八,许进雄、常玉芝认为是六,有观点认为无论祀数为何,其所排入的祀谱系统是一样的10。后文将分析并确定其祀数。

5.材料32的祀数

《合集》37847原件今藏国家图书馆,据该馆学者目验,所谓“八祀”应为“六祀”11。《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认为该辞年份为十祀12。本文信从目验结果,以该辞年份为“六祀”。

6.征盂方卜辞是否在同一年

材料33是关于征盂方的一组卜辞,在年、月、祀典、干支上各有缺失。《合集》37398的年份有六、七、十等说法,月份有二、九等说法13,需谨慎使用。从《合集》36509看,三月商王已在征盂方的返程路上,如《合集》37398的月份为九月,则返程在7个月以上,比去程长很久,如月份为二月,则祀典与《合集》36509不合。这说明商末或许有两次征盂方,在没有充分证据时,不能将征盂方卜辞的时间均认定为某王九祀十月到次年。

除《合集》37398外的三版卜辞实际都没有年份,之所以拟补为九祀,是参考《合集》37398的年份,还因为《合集》36517(《合补》11241)载有九祀十月征盂方。然而张宇卫缀合了《合集》36517与《合集》36927(以下称《缀兴》077)14,使该条卜辞有了辛卯的干支。由祀谱构成看,九祀翌大丁在丁卯,十祀祭小甲在甲申(《合集》36509),其间当有136日。如《缀兴》077与《合集》36511在同一月,则该月有从丁卯到辛卯的25日,丁卯后至少有24日,以每月29.53日计算,祭小甲的甲申日当在十祀二月,不在三月,但这或许是因为同王世差异,下文将结合材料36做进一步讨论。

(二)徐凤先的研究成果

徐书指出将黄组卜辞材料归于三个王世是因为同在二祀的材料1、22、34和同在六祀的材料4、5、29、35都只能排在三个祀谱中。她分析了传统上认为属帝乙、文丁世的材料,指出在允许2日误差且材料31四甲月存在误刻的情况下,属帝乙世的材料可以排在同一祀谱内,但这祀谱无法与非帝辛世的廿祀材料很好地连接。同时,这祀谱反应帝乙世岁首在夏秋季,与帝辛世岁首在冬季不同。她讨论的基础是各王世祀谱是连续不断的。

她进一步分析出将材料23、24与材料30分为两组可以减少误差日数,她将传统上认为属帝乙、文丁世的材料进行了重排,将材料22-28及35归为第一组,材料29-34为第二组,两组材料的祀谱、历谱能与她将廿祀材料中非帝辛世的所分的两组连接15。她讨论了两组材料属于文丁或帝乙世的可能,但并没有给出文丁、帝乙的在位年数(这或许是因为按她的计算结果,二王在位年数过长)。

徐书还分析了如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时材料的分组。这时材料30与31的祀谱可合但历谱不相容,所以要将材料31调整到第一组中。但这会使材料35(宰丰雕骨)无法排入任何一组,所以她没有认定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而期待将来能有完满的答案。

徐书指出材料24与23的祀谱、历谱直接相接;材料22与23间安排1个闰月和1个闰旬时,其祀谱、历谱相接;材料23到31之间安排2个闰旬,没有闰月时,其祀谱、历谱相接;材料26、27与25之间安排1个闰旬,与材料31之间安排2个闰旬,没有闰月时,其祀谱、历谱相接。材料34与30之间安排1个闰月或没有闰月,且安排1个闰旬时,其祀谱、历谱相接;材料28与30之间安排1个闰旬,没有闰月时,其祀谱、历谱相接。故上述两组材料之间均具有自洽性,只要历谱安排符合其自身所载,则祀谱必然符合。

(三)对各材料的重新分析

部分材料的祀数,本文认定的与徐书有所不同,而且徐书没有认识到同王世差异,加之出现了新材料,所以对各材料是否仍然分属两个王世需要重新分析。此外,徐书认为各王祀谱应当是连续的,但并未加以证明,而周祭是商王祭祀祖先的祭典,商王去世后周祭有可能暂停,周祭祀谱是否连续是需要证明的,这关系到各材料对应历日的确定。

1.各材料仍应属两王世

前面由帝辛世材料确定了祀谱、历谱存在同王世差异,即非王材料的祀谱可能与商王所用祀谱差1旬,王卜辞的祀谱不存在差异,同王世材料(不论是否属于王室)历谱的岁首有两种可能。如果不同材料的祀谱、历谱存在差异,且不能用同王世差异解释,就可以认为它们不属同一王世。从这一角度看,徐书和《报告》用以证明存在三个王世的材料,均只载有一条祀谱、历谱证据,能得出多种结论,无法推出唯一的结果。

材料23、24、30、31均载有多条祀谱、历谱证据。徐书指出如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材料23、24、31可归入同一祀谱、历谱,但材料30不容于该历谱。具体而言,可由材料31推出七祀五月甲申在该月倒数第四日,与材料30不符。即使将岁首前移或后移1个月也能得出同样结论(如以甲申为某月第一日,会有4天的误差,显然不可能),所以不能以岁首差异来解释两材料的历谱差异,说明材料应分属两个王世。

徐书认为如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则其应归入第一组,这样,第一组自三祀到八祀间无闰月,六祀五月初一为甲午,该月无壬午。由材料30可推出第二组六祀五月的三个甲日为甲午、甲辰、甲寅,也无壬午。材料35无法与材料30或31归入同一王世,即三份材料无法归入两套祀谱,但各材料又只能归入文丁或帝乙祀谱,由此便不能确定材料31的四甲月必然无误。然而这可以用同王世差异解释——材料35属于非王材料,其所用历谱的岁首与其他材料不同,它完全可能归入某一组(下文将分析应归入哪组)。综上,认定材料31的四甲月无误并无反证,下文将以某王八祀三月为四甲月为讨论基础。

2.各材料分组的重分析

按徐书分析,八祀三月为四甲月时材料22、23、24、31可归入一组(她称为a组,本文称甲组),材料30、34应归入另一组(她称为b组,本文称乙组),且两组材料各自的祀谱、历谱均相容。材料22、34祀典相同而日期差2旬,即便考虑同王世差异也不会在同年,徐书分组应信从。其他材料的祀谱、历谱只要与这6份关键材料相容,就可认为它们同组。因为有同王世差异,所以徐书中因与关键材料祀谱差1旬或历谱岁首差1月而不相容的材料,要重新考虑其分组。甲、乙两组代表了不同的王世,将材料分入两组后,便能进一步分析两王世祀谱、历谱特征。讨论中每月的时长以29.53日计。因为认定八祀三月有4个甲日,所以该月第一日为甲申,最后一日为甲寅,二月甲戌为二月第二十或二十一日,四月甲戌为四月第二十或二十一日,在分析历谱时以此为基准。

徐书称四祀、五祀材料与材料34不合,但未给出论证过程,在分析材料31无误的可能性时,又称它们可分在一组,且五祀材料只能与材料34分在一组,前后矛盾。二祀甲辰肜上甲到四祀肜上甲跨越3轮周祭,其间至多有3个闰旬,但材料26、27中甲午肜上甲,与甲辰肜上甲间至少要有5个闰旬,二者在祀谱上不合,也无法用同王世差异解释。材料26、27只能分入甲组,徐书已证实其与甲组其他材料相容。

徐书已证实材料25祀数为四时可分入甲组,且与乙组材料中日期在它后面材料的祀谱、历谱均相容。前论,材料25祀数如为三祀则与材料23的三祀六月甲辰肜阳甲矛盾,且不能用同王世差异解释。而由材料34后推,其间无闰旬时,三祀肜阳甲在甲寅;其间为43旬(14个月又16或17日),没有闰月或有1个闰月时,由二祀五月甲辰可推出三祀肜阳甲的甲寅在七月。由三祀甲寅肜阳甲后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七祀甲寅肜上甲;其间有137旬(46个月又11或12日),无闰月时,若三祀七月甲寅在下旬可推出七祀肜上甲的甲寅在六月上旬,符合材料30所载。综上,祀数为四时材料25当分入甲组,为三时当分入乙组。

由二祀甲辰肜上甲后推,其间无闰旬时,五祀翌上甲在甲辰,故材料28与34祀谱相合,可分入乙组,徐书已证实其与乙组其他材料相容。徐书认定材料28与31不相容的理由有误。由五祀甲辰翌上甲后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八祀祭小甲在甲戌;其间有87旬(29个月又13或14日),无闰月时,由八祀二月甲戌可推出五祀翌上甲的甲辰在九月,两材料祀谱、历谱均可合。由四祀甲寅祭小甲后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五祀翌上甲在甲辰;其间有59旬(19个月又28或29日),无闰月时,由四祀正月上旬有甲寅后推,五祀翌上甲的甲辰可在九月,两材料祀谱、历谱均可合。综上,材料28分入两组均可。

徐书以材料29祀数为六,且只能分入乙组,并证实其与同组材料相容。她认为由六祀十二月甲申翌祖甲后推,要有2个闰旬才有八祀甲申叀小甲,但每年最多1个闰旬,故材料29、31不能同组。按祀谱构成,每轮周祭最多1个闰旬,可在周期中任何位置,所以存在一年(一年指时间长度,而非岁首到岁末)中有2个闰旬的可能,徐说不确。但按徐书分析,三祀六月到八祀三月间有2个闰旬,且其中1个在四祀四月到七月间,所以六祀翌祖甲与八祀叀小甲间无法有2个闰旬(两材料均为王卜辞,矛盾不能用同王世差异解释),故材料29与31不能同组。如材料29的祀数为八,由甲申翌祖甲推上一轮周祭的协阳甲,其间无闰旬时在甲戌,与材料31相符;其间有25旬(8个月又13或14日),有1个闰月时,由八祀四月甲戌后推,八祀翌祖甲的甲申可在十二月。由七祀甲寅肜上甲后推,其间无闰旬时,八祀翌祖甲在甲申;其间有57旬(19个月又8或9日),有1个闰月时,由七祀六月甲子(在月中旬)后推,八祀翌祖甲的甲申可在十二月。综上,祀数为六时,材料29当分入乙组;祀数为八时,材料29与两组中日期在其之前的相邻材料,祀谱、历谱均相容(与日期在其之后的相邻材料是否相容,将在后面讨论)。

徐书没有讨论材料31无误时,材料32应归入哪组。这里仅分析材料32祀数为六时的分组。由八祀甲戌祭小甲前推,其间无闰旬时,六祀肜戔甲在甲辰;其间有57旬(19个月又8或9日),无闰月时,由八祀二月甲戌前推,六祀肜戔甲的甲辰及癸巳在七月(癸巳在七月初)。由四祀甲寅祭小甲后推,其间有2个闰旬时,六祀肜戔甲(跨越3轮周祭,至多有3个闰旬)在甲辰;其间有87旬(29个月又13或14日),即便无闰月,因四祀正月甲寅在上旬,六祀肜戔甲的甲辰也当在六月,而非七月,但这矛盾可用同王世差异解释。由七祀甲申叀祖甲前推,其间无闰旬时,前一轮周祭的肜戔甲在甲辰;其间有28旬(9个月又14或15日),无闰月时,由七祀五月甲申在上旬前推,六祀肜戔甲的甲辰可在七月。由二祀甲辰肜上甲后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六祀肜戔甲在甲辰;其间有150旬(50个月又23或24日),没有闰月或有1个闰月时,由二祀五月甲辰后推,六祀肜戔甲的甲辰均可能在七月。综上,材料32改正祀数后分入两组均可,分入乙组时在历谱上更易解释。

前论,征盂方卜辞未必都在同一时段,不过《缀兴》077在九祀十月,《合集》36511在十月且可与材料36(也在九祀十月)的祀典相接,《合集》36509、36516、36511三者祀典可接16,它们或许属同一王世的同时间段,所以放在一起分析。材料30有甲寅肜上甲,由材料31甲戌协阳甲后推,无闰旬时,同轮周祭也是甲寅肜上甲,由两个甲寅肜上甲后推,其间无闰旬时,九祀翌上甲均在甲寅、翌大丁均在丁卯,其后有1个闰旬时,十祀祭小甲在甲申。也即从祀谱上看,三份材料分在哪组均无问题,需要讨论的是历谱是否相合。

如《合集》36511的十月在九祀,则共有3份九祀十月材料,如均在同月,则该月有37(辛卯为首、丁卯为尾)或38日(甲寅为首、辛卯为尾),显然不可能,所以如它们属同一王世,则只能分属两月(可用同王世差异解释),共有3种可能的组合:一是《缀兴》077与《合集》36511同月,该月有丁卯到辛卯的25日,无材料36的甲寅,十祀三月没有《合集》36509的甲申(见前论);二是《缀兴》077与材料36同月,该月有辛卯到甲寅的24日,甲寅之后该月最多有6日,其后15旬的甲申在三月最后一旬,符合《合集》36509所载;三是材料36与《合集》36511同月,该月有甲寅到丁卯的14日,甲寅后15旬的甲申(祭小甲日)在下年三月,符合《合集》36509所载。八祀四月甲戌协阳甲距九祀甲寅翌上甲为52旬(17个月又17或18日),因甲戌为第二十或二十一日,故其间无闰月时,甲寅在十月上旬,组合一甲寅在九月或十一月中下旬,组合二甲寅在十月下旬,均不在上旬,所以只有组合三符合甲组历谱。七祀六月甲寅肜上甲距九祀甲寅翌上甲为84旬(28个月又13或14日),因六月甲寅在上旬,故其间无闰月时,九祀甲寅在十月中下旬,三种组合都符合乙组历谱。综上,因不确定材料36是否与征盂方卜辞属同王世,3份材料的分组存在多种可能,分入哪组均可,只能在后文结合对两王世实际历日的讨论,做进一步分析。

祀谱中日名为壬者有多位,所以材料35在祀谱中的位置有多种可能,无法讨论其祀谱、历谱相容性,只能在后文讨论两王世实际历日时,再做分析。

对于廿祀材料,徐书指出材料16、17的“廿”字之下均残断,不能确定是否为廿祀17。材料18“廿祀”之后的部分也已残,因为卜辞是以“廿祀又某(某为一到九间的数字)”表示年份的,所以也无法确认其年代。因此对廿祀材料也在讨论实际历日时,再做分析。

因为两组中最晚的关键材料提供的祀谱信息一致(均可为甲寅肜上甲),所以从祀谱看,材料37分入两组的可能性一致,因此也在讨论实际历日时连同历谱相容性一并分析。

(四)文丁、帝乙年代的确定

由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文丁、帝乙世的材料都是孤立材料,对祀谱、历谱限制较小,在考虑释文有误及同王世差异后,除6份关键材料外,其余材料的分组可能多不唯一,对确定两王世实际历日帮助不大。确定两王世的实际历日主要依靠关键材料及高年数材料。

1.对帝乙在位年代的推测

材料37载某王廿二祀七月乙丑属翌祭阶段,但根据同名受祭规律当日又是肜祭“祖”的日子,如周祭各阶段无重叠就只能认为铭文有误。但前已提及,武乙及之后的祖先是受周祭的,按祀谱构成就必然导致各祀典重叠举行。按商王即位顺序及祀谱构成,肜武乙至少要在肜祖甲的下一旬,也即翌工典前的“空旬”,肜帝乙在翌工典旬。祭日为乙丑且用祖不用妣,说明受祭者是日名为乙的男性并有孙辈或更晚的后代即位为商王,其年代在武乙及之后,符合这条件的受祭者只能是武乙,材料37记录的是帝乙时期的周祭,这与《三编》将该器年代定为商晚期相符,也由此说明帝乙在位至少22年。帝辛元年为前1065年,即使帝辛即位当年改元,帝乙元年也不会晚于前1086年。前论克商在前1029年年初,文王即位在文丁世,且距克商62年,则文丁最末一年(帝乙即位当年改元元年)不会早于前1091年。

材料31四甲月的第一日当为甲申,第三十一日为甲寅,但朔望月长度为29.53日多,故甲申、甲寅中至少有1个存在误差,该月可能始于甲申终于癸丑或始于乙酉终于甲寅,以初二为月首时,该朔日为癸未下月朔日为癸丑,或该月朔日为甲申,下月朔日为甲寅。

如材料31属帝乙世,则其对应年代在前1084年到前1079年间。其间前1084年申正三月甲申朔、四月甲寅朔,前1079年戌、子正三月甲申朔、四月甲寅朔,均符合前述条件。这两个年份对应的“三祀”为前1089年和前1084年,前1089年与前1084年间有2个闰年(前1087年和前1085年),前1084年与前1079年间只有1个闰年(前1082年)。按徐书所论,材料23到材料31间应有2个闰旬,无闰月。按历法置闰规律,三祀到八祀间隔5年,可有1或2个闰年,说明三祀到八祀间至少失闰1次,这差异也可解释为同王世差异,因为前已论及同王世差异的本质就是置闰错误。如三祀到八祀间有2个闰年且无闰月,则材料31比材料23所用历谱的岁首要早2个月,要失闰2次,不能解释为同王世差异,并不合理。所以帝乙八祀只可能是前1079年,对应的元祀为前1086年。材料37的廿二祀为前1065年,也就是说帝辛即位当年改元。前已提及,文献中帝乙三年为周文王八年,且文王元年距克商62年。如帝乙元祀为前1086年,则文王元年为前1091年,距本文主张的克商年(前1029年)恰为62年,出土材料与文献可相互印证。

如乙组材料属帝乙世,以前1065年为帝辛当年改元元年、帝乙在位至少22年前推,帝乙七年最迟为前1080年,但该年各月甲日无同时为甲申、甲午、甲辰的,与材料30不符。要前推到前1083年才与材料30相符。以该年为帝乙当年改元七年,且文王在文丁十一年即位,其八年为帝乙三年推算,文丁八祀最晚在前1097年。由该年前推,前1105年有符合条件的八祀三月,但与三祀间有2个闰年,无法以同王世差异解释岁首差异。前1110年才既有符合条件的八祀三月,和三祀间又是1个闰年。但对应的文丁元祀为前1117年,距工程认定的祖庚末年(前1181年)仅64年,无法容纳祖甲在位33年、武乙在位至少35年。综上,材料31无法排入文丁世,只能属于帝乙世,所以应认定甲组材料属帝乙世。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翌祭从翌工典开始,肜武乙如在翌工典前的空旬则不在翌祭阶段,与材料37所载不符。不过依祀谱构成,闰旬可在祀谱的任意位置,如在肜祖甲与肜武乙之间,则肜武乙会后移到翌工典旬(遘某王某祀典的句式说明当日必有同日名的先王受祭,但工典旬没有祖先受翌祭,只能以肜武乙来标定历日),在翌祭阶段。但在这位置安排闰旬不会将36旬的周祭变为37旬,闰旬会失去调节周祭时长的作用。本文认为肜祖甲后的一旬就是无周祭的一旬,肜武乙应在翌工典旬,与翌、协武乙在下一祀典的工典旬相同。

前论,材料37在前1065年,而材料1在前1064年,如二者祀谱相接,按祀谱构成它们当在同一轮周祭中相距29旬又1日(如每轮只能有1个闰旬,二者相距至多28旬,但可以以同王世差异解释多1个闰旬,后文还将具体分析),也即9个月又25或26日。因为丙辰为寅正正月第一日或丑正正月最后一日,所以即便乙丑到丙辰间有闰月,它们也不会在前后两年同一岁首下的七月与正月。按祀谱构成由二祀正月丙辰肜大乙奭妣丙前推,该轮周祭的翌工典当在27旬前的甲申旬(其间无闰旬)或28旬前的甲戌旬(其间有闰旬),月份可能在元祀二月或三月,其间有闰月时也可能在四月。但材料37反映翌工典在七月或其后,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帝乙、帝辛祀谱不相接而历谱相接,那么帝辛元祀就没有一轮完整的周祭,也不好解释。要使二者祀谱、历谱均相接,则只有增加它们之间的年数,但增加的年数必然不止1年(如增加1年即可使祀谱、历谱相接,可以岁首不在正月来解释),肯定与文献记载不符。综上,认为帝乙、帝辛祀谱相接而历谱不相接是相对容易理解的。

二祀正月丙辰为前1064年2月15日,则其前29旬又1日的七月乙丑为前1065年4月30日,是辰月初六,对应的岁首在戌月,但戌正不是常见的岁首。不过前1066年为闰年,失闰时下年戌正七月可被视为亥正七月。同时,根据祀谱构成,材料31的八祀四月甲戌祭祖甲与材料37的廿二祀七月乙丑肜武乙间至少521旬(14轮36旬周祭+15旬+2个闰旬),由前1065年4月30日前推,八祀四月甲戌在戌正四月,两材料的建正相同,可互证说明帝乙世有用戌正的情况。前已提及,材料23所用岁首比材料31的晚一个月,如后者用戌正,前者就是用亥正。在分析《世俘》所载“一月癸巳”在戌月时,我曾认为是上年失闰导致戌月被视为亥月18,现在看来,卜辞材料可以印证这观点。从周原甲骨祭祀帝乙看,周人是尊崇帝乙的,所以周人可能不使用帝辛世的历谱,而沿用帝乙世的历谱。帝乙世历谱以亥月为岁首,失闰时岁首为戌月,误闰时岁首为子月(这在后面还会分析)。

可以推测帝乙崩于子月(戌正三月),次月为帝辛元祀正月(对应丑正)。但帝乙廿二祀前有失闰,如帝辛元祀补闰,则帝辛二祀岁首为寅月。而材料1器主仍用未补闰的历谱,所以用丑正。帝乙廿二祀只有3个月,材料37中出现七月是因为该材料并非出自王室,器主没有及时改元。下文还将进一步分析不同商王世历谱岁首改变的情况。

2.帝辛祀谱的修正及与帝乙祀谱的连接

依前论,肜武乙应在翌上甲旬,则版方鼎的肜帝乙应在肜祖甲后三旬,与寝孪方鼎历日间只有1个闰旬。寝孪方鼎与肄簋的祀谱差异可以解释为用相同的祀谱,但是闰旬位置不同,不能推出存在两套祀谱的结论,这支持了上文帝辛世不存在两套祀谱的结论。

然而如甲子翌工典,那同轮周祭的肜大乙奭妣丙就在丙申或丙午,而不会在材料1的丙辰,下一轮周祭的肜上甲在甲戌、甲申、甲午,而不会在材料15的甲寅,帝乙祀谱无法与帝辛祀谱连接,需要合理的解释。前面提及,不同拓本中材料15的干支为癸丑或癸未,因为由材料1无法排出材料15的干支为癸未,所以前面认为其干支应是癸丑。如果材料15的干支为癸未,便是甲申肜上甲,前推上一轮周祭的翌工典可在甲戌(其间61旬,无闰旬)、甲子(其间62旬,有1个闰旬)、甲寅(其间63旬,有2个闰旬),因此材料37(甲子翌工典)与材料15的祀谱可连接。因为是卜辞材料,所以二祀十二月甲申肜上甲更可能反映商王所用祀谱,而二祀正月丙辰肜大乙奭妣丙存在误差(材料1属于非王材料,确有这可能)。这时如要材料2至6仍符合同名受祭规律,材料15与2间应有1个闰旬,材料2才仍在协小辛日,材料2与3间应有1个闰旬,材料3在翌报乙日(依上论,该日也是肜帝乙日,而材料3载有“尊文武帝乙”,其间或有关联),才能使之后的闰旬仍同于前文的结论。这样材料37至6间跨越7轮周祭,且有7个闰旬,故其间每轮周祭都有闰旬。依徐谱,帝辛九祀到廿五祀有无闰旬的周祭基本交替排列,那为何此前的周祭会连续有闰旬呢?

依前论,材料31应在前1079年且用戌正,则四月甲戌协阳甲为前1079年1月23日,材料37七月乙丑肜武乙(在翌工典旬)为前1065年4月30日,两者相距5211日。按祀谱构成,二日期间无闰旬时相距5191日(14轮36旬周祭+15旬+1日),现在相距日数多20日,说明其间有2个闰旬。理论上间隔14轮周祭,闰旬应不止2个,但依前论,材料31日期如前移则无合适的八祀三月,材料37如后移则进入帝辛世周祭,所以两者间相距就是5211日,就是仅有2个闰旬。如果有闰旬和无闰旬的周祭是交替安排的,那么14轮周祭要有7个闰旬,现在只有2个,说明帝乙后期有连续的无闰旬周祭,或许少安排了5个闰旬。帝辛世早期连续的有闰旬周祭可以理解为是要补上这5个闰旬。

但即便将徐谱排在帝辛第九轮周祭中的闰旬前移到第八轮周祭九祀二月肜祖乙(材料8)之后的时间段,也只能认为帝辛前8轮周祭连续有闰旬,即多安排了4个闰旬,无法补足帝乙世少安排的闰旬,这问题以及帝乙世为何会少安排闰旬都需要更多材料来探寻原因。

今本《纪年》载“(帝辛九年)伐有苏,获妲己以归”,且按文献推算该年为纣囚文王之年,该年或许是帝辛改变政策的一年,所以不再补足闰旬。但这仅是猜测,并无其他证据证明,而且祀谱的安排其实也与历谱有关,从这一角度解释或许更为合理。

《报告》认为36旬和37旬两种周祭是为了调节祭祀周期与太阳年长19。然而我国古代历法是使用太阴年,而非太阳年,每年一般354日,有连大月时会有355日,而1轮周祭为360日,长于1年,闰年时长383日或384日,比1轮周祭长。历法上,19个太阴年中安排7个闰月能与19个太阳年的长度一致,但闰月无法以固定间隔设置。如果误认为应每3年设置1闰月,则3年总日数为1091或1092日,比3个36旬的周祭多1旬又1或2日,也即3轮周祭中只要有1个闰旬就与3年的总时长相差不大,每隔18或21年多设置1个闰旬,太阴年与周祭的总长度就基本一致。但这会使历谱相较于真实天象处于失闰状态。帝乙世如本用亥正,则八祀、廿二祀均属失闰,或许说明当时就是每3年置1闰年。按此置闰法,帝乙八祀到廿二祀间有5个闰旬即可,实际有2个,是少了3个。设置闰旬、闰月目的是使同样数量的周祭与太阴年长度一致,所以当观测到天象较历月早1个月时,调整的方式除增加闰月外,还可以减少闰旬——少3个闰旬与多1个闰月的效果相同。19年有7个闰月就是6939或6940日(以每月29.53日计),比19轮36旬周祭多99或100日。如要保持周祭与季节的对应关系不变,那19年间要安排10个闰旬,有无闰旬的周祭至少要交替安排。帝辛初期多的4个闰旬不仅补足了帝乙世少的,也有本来隔18或21年就应多设置的那一个。而且帝辛时应是对历法的认识更为周密了,所以有无闰旬的周祭开始交替安排。

如果减少闰旬是为调整失闰状态,则因为帝乙八祀已失闰,可能之后就要开始调整,在连续3次3年不设闰旬后,在第四个3年中便要开始设置闰旬,也即帝乙晚期可能恢复设置闰旬。由材料37(七月甲子翌工典)前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廿祀肜上甲在甲子(其间84旬,为28个月又13或14日),在前1067年1月10日,为戌正三月廿一日(与材料37间应有1个闰月,前1066年恰好为闰年),以初二为月首时为该月第二个甲日,符合材料16、17所反映出的甲日排布(甲日为三月第一或第二个甲日),两材料可排入帝乙世,同时也说明帝乙晚期确实设置了闰旬。

寝孪方鼎与肄簋的祀谱差异可以解释为该轮周祭有闰旬,只不过寝孪方鼎祀谱安排在协祖甲之前,肄簋祀谱安排在协武乙奭妣戊(在肜工典旬)之后,下轮周祭也有闰旬,所以会有版方鼎的乙未肜帝乙(根据对材料37的分析,应是在再下轮周祭的翌上甲旬)。然而材料1、15、37祀谱间的矛盾无法用上述方式解释。甲子翌工典(材料37)与丙辰肜妣丙(材料1)如在同一轮周祭中,则其间应有2个闰旬,不符合祀谱构成,其中必有1个存在误差。如果认为甲子翌工典有误,则应改为甲戌翌工典,到丙辰肜妣丙间有1个闰旬,但甲戌翌工典与下轮周祭的甲申肜上甲间当无闰旬,存在矛盾(如下论周祭肜上甲在甲寅,则其间当有3个闰旬,也不符合祀谱构成)。如果认为丙辰肜妣丙有误,则应改为丙午肜妣丙,与甲子翌工典间有1个闰旬,与下轮周祭的甲申肜上甲间无闰旬,这种改正比较合理。然而问题是将丙午肜妣丙误为丙辰肜妣丙是使用者多加了闰旬,但该轮周祭已有闰旬,为何还要多加呢?本文推测,帝乙晚期已认识到闰旬的设置不合理,因此计划开始调整,原计划在廿祀及之后连续设置闰旬,并增加闰月(以少置闰旬调整失闰,历谱实际还是失闰状态,需要补足闰月、闰旬,才能使祀谱与历谱仍保持最初的对应关系)。如廿一祀也有闰旬,则廿二祀翌工典应在甲戌,其后也有闰旬就会有丙辰肜妣丙,但计划因故未能实施,故仍是甲子翌工典,而二祀邲其卣器主使用了计划中的祀谱,所以出现错误。到帝辛时才落实补足闰旬、闰月的计划。帝辛二祀(前1064年)并非闰年,而二祀邲其卣在丑正正月,而材料15在同年寅正十二月,说明其间增多了闰月。

3.材料18年代的再分析

前已论及材料19、20、21可排入帝辛世,材料16、17可排入帝乙世(虽然两材料祀数可能不是廿,但在无反证前,仍认为它们是廿祀材料,排入帝乙世),这里结合对帝乙世祀谱、历谱的分析结果,分析材料18所在王室及实际历日。

材料18贞人为泳,材料19所属的王必于上㲋卜辞及征人方卜辞中也有贞人泳20,如三者为同一人,其时间跨度应合理。前面提及徐书指出材料18与19、20、21不在同年,即不在帝辛世,则考虑时间跨度,应在帝乙世。材料18载该年六月甲日为甲午、甲辰、甲寅,帝乙廿祀(前1067年)没有这样的月份。且六月甲寅翌上甲,推廿二祀翌工典当在甲辰或甲寅旬而不在甲子或甲戌旬,与材料37祀谱不同,所以材料18历日不在帝乙廿祀。

材料18“廿祀”之后的部分已残,有观点将其与《合集》38965缀合,这样“廿祀”后便无文字,但《合集》38965中无占卜的月份和受周祭的先王,却有序辞,与无序辞的材料18格式不同,或不应缀合,杨泽晖从卜辞干支排布的角度也怀疑不当如此缀合21。故可以假设材料18“廿祀”后尚有“又某”的字样,即祀数在廿又一祀到廿又九祀之间。

如祀数为廿一或廿二,推出的廿二祀翌工典范围更小,仍无法与材料37排入同一祀谱,所以材料18必不属帝乙世。在本文认定的帝辛廿一祀到廿九祀间,廿二祀(前1044年)丑正、廿七祀(前1039年)寅正下六月、八月三个甲日为甲午、甲辰、甲寅,七月三个甲日为甲子、甲戌、甲申,与材料18所载相合22。依前论,肜帝乙在翌上甲旬,故坂方鼎的乙未肜帝乙表示甲申翌工典,即便翌上甲前有闰旬,翌工典也在甲戌,所以廿二祀翌工典不在甲午。如果认为坂方鼎祀谱有误,即考虑同王世差异的情况下认为廿二祀翌工典在甲午,那么与寝孪方鼎、肄簋祀谱的连接又不好解释,且从铭文内容看,坂方鼎器主应是在商王身边的,其所用祀谱不该有误。由廿二祀甲午翌上甲后推,其间有1个闰旬时,廿七祀会有甲午翌工典,二者间相距1810日(5轮36旬周祭+1个闰旬),为61个月又8或9天。由前论乙未肜帝乙的历日后推,实际历日中廿七祀甲午翌工典在前1039年5月13日,是寅正四月初六,丑正下也不在六月,只有上年失闰时才能视为在丑正六月,但前1040年并非闰年,不应有失闰。由于帝辛廿二祀、廿五祀为闰年,所以廿七祀翌工典如要比廿二祀翌上甲晚一个月份,至少要间隔63个月,否则即便用同王世差异也无法解决。另外,5轮周祭仅有1个闰旬也不合理。此外,目前未见帝辛世高年数的卜辞。综上,材料18无法排入帝乙、帝辛世。

材料19未载祀谱,只要某年的甲日排布与之相符,便可排入该年。前1067年亥正下六月到次年二月的癸日排布(六、八、十、十二、二月有癸卯、癸丑、癸亥,七、九、十一、一月有癸酉、癸未、癸巳)与之相符,故其可排入帝乙世。材料18如排入文丁世,则应考虑材料19在帝乙世。此时贞人泳相关卜辞可能跨越30余年,尚属合理,如分布于文丁晚期到帝辛廿祀,则跨越40余年,未必合理。后文将讨论材料18排入文丁世的可能。

4.对文丁年代的推测及同王世差异说的补充

如周文王在文丁十一年即位并以该年为元年(即位当年改元),且其八年为帝乙三年,则由帝乙元年为前1086年推算,文丁七年最晚为前1095年,距帝乙二年为10年。

由帝乙、帝辛祀谱可知祀谱是连续不断的。因为甲组材料属帝乙世,则乙组材料应属文丁世,材料30甲寅肜上甲,材料22甲申肜上甲,其间至少有3个闰旬。材料22历日在前1085年亥正四月,肜上甲的甲申应为3月5日,前推3630日(10轮36旬的周祭+3个闰旬)的甲寅日为前1095年3月28日。但该日为当月最后一个甲日,与材料30所载不符。材料30中五月甲日为甲申、甲午、甲辰,由前1095年向前寻找有这样甲日排布的年份,第一个符合的年份为前1099年,距帝乙二祀14年。该年甲寅肜上甲如与帝乙二祀甲申肜上甲间仅有3个闰旬,或许过少,其间或有9个闰旬。由此推算,前1099年肜上甲的甲寅日为2月17日(距甲申5130日,为14轮36旬周祭+9个闰旬),为酉正六月第一个甲日。再之前的合适年份为前1104年,距帝乙二祀19年,安排9个闰旬,对应的肜上甲甲寅日为前1104年3月15日(距甲申6930日,为19轮36旬周祭+9个闰旬),为戌正六月第一个甲日。二者对应的文丁元祀为前1110年和前1105年。

再之前的可能年份为前1115年。工程主张前1182年为祖庚末年,如依文献认定祖甲在位33年,武乙在位至少35年,则即便认为各王即位均当年改元,要使康丁在位至少2年(如仅有1年,且各王均当年改元则该年既是祖甲最后一年,也是武乙第一年,不合理),文丁元祀也不应早于前1114年。所以文丁元祀只有前1110年和前1105年两种可能。

依前论,材料18无法排入帝乙或帝辛世,应考虑其排入文丁世的可能。如文丁元祀为前1105年,则其廿祀为前1086年,由材料22前推,该年翌工典可在甲申或甲戌,但不会在甲午,无法容纳材料18。如以前1110年为文丁元祀,则其廿祀为前1091年,距帝乙二祀6年,由甲申肜上甲前推,其间有4个闰旬时会有甲午翌工典,在6月15日(距甲申2090日,为5轮36旬周祭又25旬+4个闰旬),为丑正六月初五,该年丑正六、七、八、九月的甲日分布与材料18相符23。如材料18排入文丁世,则材料19应排入帝乙世。

材料34的甲辰肜上甲到材料30的甲寅肜上甲间应由1个闰旬(依祀谱构成二者间可能相距1+n个闰旬,n为6的整数倍,但它们相距5轮周祭,闰旬只能是1个),由后者为前1104年3月15日前推1810日(5轮36旬周祭+1个闰旬),肜上甲的甲辰日在前1109年3月31日,是亥正五月廿八。前1090年为闰年,材料18翌工典的甲午日可视为在年中置闰时的子正六月。这样可能排入文丁世的材料就有3种岁首,两两之间可用同王世差异解释,但材料18与30的差异不能以同王世差异解释。依前论,三材料又都只能排入文丁世。

依前论,帝乙世应是每3年设置一个闰旬,文丁世比帝乙世更早,所以也当是如此设置,因此19年有9个闰旬并不合适。而且这9个闰旬的排布并不规律,七祀到廿祀的13年中有5个,而廿祀之后的6年中有4个。然而结合各材料岁首的不同,这现象又可以解释。由二祀的亥正到七祀的戌正,说明存在失闰,按帝乙世的调整方式是要减少闰旬的,但现有材料反映出并未减少,这样原本周祭与正月对应的阶段就变为与二月对应。由七祀的戌正到廿祀的子正,不仅失闰得到调整,而且出现误闰,参考帝乙世对失闰的调整方法,要增加闰旬才能使误闰时周祭与历月的对应关系保持不变,所以廿祀之后连续增加了闰旬。

实际上文丁世材料存在3种岁首并非不可理解之事,因为帝辛世材料中材料12可视为用卯正,材料20用丑正,多数材料用寅正,也是3种岁首,说明当时历谱并不精确。

前1104年到前1191年的13年中本该有5个闰月,如加上补闰和误闰的2个闰月,则要有7个。这会导致历谱中出现不同寻常的现象,比如出现十四月,或者连续隔年置闰。只是材料所限,使我们无法得知到底是什么现象。不寻常现象出现在历谱中,反映历谱是官方制定并推行的。这便能进一步说明同王世差异存在的原因。使用者使用预先颁定的祀谱、历谱,然而王室后来改变了祀谱或历谱,其余地区的使用者未能跟进,造成差异,而非同王世有两套历谱。在可能出现同王世的材料中,材料4与5在闰年、材料20与21上年为闰年,都可以置闰不同解释同王世差异,材料1与15前文也做了分析。不好解释的是材料10,前文给出了两种可能的解释,其中第一种认为同王世有两套历谱,并不可取,第二种解释中将材料7解释为非王卜辞,其实并无确证。认为该材料月份为误刻,或者认为商王人为地将九祀结束于十一月或许更易理解。总之该材料月份的问题仍期待未来能有新材料来解释。

5.各材料的王世的确定及对应的实际历日

通过对关键材料的分析掌握了文丁、帝乙世祀谱、历谱的更多特征,这里结合前文分析对其他材料的分组及实际所在历日进行进一步讨论。

材料26、27(四祀四月甲午肜上甲)只能排入甲组(帝乙世),在前1083年3月5日,是亥正四月十九。

材料32祀数改为六后分入两组均可,但分入甲组时其与材料24间应有闰月,依前论材料24到31间应无闰月,故材料32应归入乙组(文丁世),六祀七月癸巳在前1105年4月28日,甲辰在前1105年5月9日,分别为戌正七月十一、廿二。

材料35如属于乙组,则因为材料32的七月癸巳在同年,其前的壬午为前1105年4月17日,为戌正六月或亥正五月的廿九。由甲辰肜上甲前推,该日在肜小甲旬,当日肜大戊奭妣壬,符合同名受祭规律。材料35如属甲组,因为帝乙世三祀到八祀间必有失闰,且只有五祀(前1082年)本该有闰月,所以失闰必在五祀,六祀属失闰状态,其五月当为戌正五月,当月乙未朔,月中无壬午。所以材料35应归入乙组(文丁世)。

材料28如与材料31分入同组则其间当无闰月,也即二者同用戌正,然而帝乙五祀本该是闰年,只有该年之后帝乙世才处于失闰状态,才用戌正,帝乙五祀当用亥正,故材料28不当属甲组,应分入乙组(文丁世)。五祀九月甲辰翌上甲到七祀六月甲寅肜上甲间应为610日(1轮36旬周祭+24旬+1闰旬),由甲寅为前1104年3月15日前推,甲辰在前1106年7月14日,为亥正九月十七,说明到五祀时文丁世尚未失闰。

材料25如祀数为三则当分入乙组,且与材料30间无闰月,即二者同用戌正,但由材料28可知文丁四祀尚未失闰,应用亥正。故材料25应在四祀,应归入甲组(帝乙世),在四月甲午(前1083年3月5日)后80日,为前1083年5月24日,是亥正七月初十。

因为材料28仍用亥正,而材料30已用戌正,所以文丁世的失闰发生在五祀到七祀间,而五祀恰好本应有闰月,失闰应发生在该年,即六祀当用戌正。材料29祀数为六时当排入乙组,但文丁六祀戌正十二月为庚戌朔,月内不能同时有癸酉、甲申,所以材料29的祀数当为八。帝乙八祀戌正十二月为庚辰朔、十三月为己卯朔,月内均不能同时有癸酉、甲申,所以材料29只能排入文丁八祀(仍在乙组)。七祀六月甲寅肜上甲(前1104年3月15日)与八祀甲申翌祖甲间应有570(1轮36旬周祭+21旬),甲申在前1103年10月6日,是戌正十二月十六,与材料30间有1个闰月,说明八祀并未补闰。

材料36如排入乙组,其与材料30间应无闰月,但材料29证明文丁七祀与九祀间必有闰月,故材料36只能排入甲组(帝乙世)。帝乙八祀四月甲戌协阳甲与九祀甲寅翌上甲间应为为520日(1轮36旬周祭+15旬+1闰旬),由甲戌在前1079年1月23日后推,甲寅在前1078年6月27日,是酉正十月初九。帝乙八祀(前1079年)本应有闰月,如失闰,则酉正十月可视为戌正十月,但这失闰应被及时发现并补闰了,因为帝乙廿二祀与八祀同用戌正,说明其间无失闰,或有失闰而进行了补闰。这失闰还可以解释为何以减少闰旬的方式来调整周祭与季节的对应关系:因为十祀本该有闰月,所以八祀失闰如在九祀补闰,便出现连续的闰年,如继续补闰会使历谱更“不寻常”,因此只好转而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另外,材料31与36间有1个闰旬,假定这闰旬在八祀,如每3年置1闰旬,其后十一祀、十四祀、十七祀、廿祀应有闰旬,如连续减少3个闰旬,则下次有闰旬当在廿祀,恰与前文分析的结果一致。根据材料25、26、27,四祀当有闰旬,按每3年置1闰旬,则七祀当有闰旬,于是七祀、八祀便会连续设置闰旬,因此本文推测八祀的闰旬就是前文说的每隔18或21年多设置的那个闰旬。由此后推,下次多设置闰旬应在帝辛五祀或八祀,而帝辛早期连续置闰确有可能持续到了八祀,或可印证上文推测。

由材料36日期可知帝乙九祀十月为丙午朔,月中不能同时有丁卯、辛卯,故征盂方卜辞(材料33)应属乙组(文丁世)。七祀六月甲寅肜上甲(前1104年3月15日)与九祀十月丁卯翌大丁间应为854日(2轮36旬周祭+13旬+4日),丁卯在前1102年7月16日,为戌正十月初四,同月可有辛卯日。

综上,通过对实际历日的分析,各材料均有唯一的王世归属,且进一步提供了文丁、帝乙世的祀谱、历谱特征。

^ 齐文心、艾兰、李学勤:《英国所藏甲骨集》,中华书局,1982年。
^ 宋镇豪、焦智勤、孙亚冰:《殷墟甲骨拾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 该器器型为尊,器名多生僻字,下文以材料37代称,铭文为摹本,原书不确定摹本是否正确,本文以摹本无误为讨论基础。
^ 林宏明:《契合集》,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332则。
^ 胡厚宣,王宇信:《甲骨文合集释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 《甲骨文合集释文》及《甲骨文校释总集》(曹锦炎、沈建华编撰,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第4210页)释文均缺而未释。
^ 王森:《黄组卜辞分类整理与系联研究》,四川大学,2021年(以下称此论文为王文),第62-63页。陈年福:《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线装书局,2010年,第4444页。
^ 见孙文第46页,王文第62页。
^ 见徐书第91、127、141-145页。常书也认为“三月甲寅”是误刻,但《增订本》承认存在四甲月。
^ 王恩田:《帝乙、帝辛周祭六祀祀谱——“黄组卜辞三王世说”疑析》,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2976),2017年1月27日
^ 见孙文第47页。
^ 陈年福:《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线装书局,2010年,第4447页。
^ 见孙文第40页。
^ 张宇卫:《缀兴集——甲骨缀合与校释》,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077则。
^ 这部分所引徐凤先观点均见徐书第84-102页及第125-145页。
^ 十月丁卯翌大丁后有1个闰旬时,次年甲申祭小甲,甲申后如无闰旬时则必然甲辰协祖甲,由于《合集》36516无年份及月份,且祀典与《合集》36509相接,对相容性限制不大,故后文不再讨论其相容性。
^ 见徐书第154页。
^ 见https://zhuanlan.zhihu.com/p/23657688702。
^ 见《报告》第234页。
^ 门艺:《黄组征人方卜辞及十祀征人方新谱》,《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2013年第4期,第59页。门艺:《以“必于上㲋”事件为中心的排谱》,《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九辑)》,2019年,第166-167页。
^ 杨泽晖:《〈甲骨文合集〉第十一、十二册综合整理》,吉林大学,2024年,第89-90页。
^ 廿一祀丑正六月甲午朔、廿六祀寅正六月甲午朔、七月甲子朔,以胐为月首时则第一个甲日均与材料18所载不符,所以不认为这两年也是合适年份。
^ 元祀相同时的文丁廿一祀,即前1090年丑正六、七、八、九月的甲日分布也基本与材料18相符,但八月甲寅实为九月初二,有误差时才在八月,故不认为材料18应排入该年。
编辑于 2026-02-15 20:24・天津

四、结语与余论

本文通过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一)由卜辞、金文等出土材料可以确定文丁元祀为前1110年,帝乙元祀为前1086年,帝辛元祀为前1065年,其中帝辛元祀也是帝乙廿二祀,故帝辛属即位当年改元。因为缺乏材料,无法分析文丁、帝乙是否也是即位当年改元。三王在位年代与文献中文王在文丁十一祀之后即位,文王八年为帝乙三年,文王元年到克商(前1029年)为62年等记载相合,也即出土材料可与文献材料互相印证。
(二)推测文丁、帝乙世均是用亥正,帝辛世主要用寅正,但当时没有掌握正确的置闰方法,是每3年设置1个闰月,所失闰的情况并不少见,也有误闰的情况(误闰或许是调整天象与月份的对应关系时出现了错误,是失闰后的连锁错误),故文丁世曾有用戌正、子正的情况,帝乙世有用戌正、酉正的情况(这说明失闰未补闰而又再次失闰)情况,帝辛世有用丑正、卯正的情况。
(三)各王世间祀谱是连接不断的,但历谱因为岁首不同,所以月序与季节、天象的对应关系并不相同。大体上文丁、帝乙世的正月在祭叀协祭阶段,帝辛世正月在肜祭阶段。但因为各王世所用岁首不同,所以周祭与季节的对应关系变化不大。文丁、帝乙世大体上都是在午月进入翌祭阶段,戌月进入祭叀协祭阶段,寅月进入肜祭阶段,因为帝乙后期少设置闰旬,所以到帝辛世为巳月进入翌祭阶段,酉月进入祭叀协祭阶段,丑月进入肜祭阶段。(四)因为历法每3年设置1个闰月,3年的总日数为1091或1092日,为使周祭与季节的对应关系不变,文丁、帝乙世的周祭应是每3年设置1个闰旬,3轮周祭1090日,比3年少1或2日,这差异由每18或21年连续在两轮周祭中设置闰旬来调整。到帝辛时期应已认识到闰月设置的错误,19年中安排7个闰月时总日数为6939或6940日,比19轮36旬周祭多99或100日,所以开始有无闰旬的周祭隔年交替安排。(五)武乙及之后的祖先也是受周祭的,武乙、文丁及他们的配偶是在祭祀祖甲的下一旬受祭,帝乙在再下一旬受祭,就是在下一祀典的工典旬和上甲旬受祭,但肜武乙并不在肜祖甲后的空旬,而是在翌工典旬,也即空旬确实是没有任何周祭的一旬。
这里还要指出前文未能讨论的几点:
一是就现有材料看,载有祀数、祀典、月份、干支的卜辞没有晚于帝辛十一祀的,这或许是因为目前考古发掘尚未涉及这之后的材料,又或许说明帝辛后期统治中心已不在殷墟地区。《史记 殷本纪 正义》引《括地志》引《竹书纪年》称“(殷)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帝辛修建并迁居离宫别馆后,或许将统治中心一并迁离。《殷本纪》中“广沙丘苑台”记载在“爱妲己”之后,今本《纪年》称帝辛九年得到妲己,则帝辛十一祀之后不在殷地常驻与文献是不矛盾的。二是本文以帝辛将帝乙崩逝次月作为正月来解释二王历谱岁首不同的,但文丁、帝乙却可能使用相同岁首,那么各王岁首是否与前王崩逝有关呢?宾组卜辞有5次月食记录,其中有2次带有月份,《报告》给出了的对应它们对应的实际历日:十二月(十二月是董作宾据卜辞原刻在月食之后的十三月推出的)己未夕皿庚申月食在前1192年12月27日,八月乙酉夕月食在前1181年11月25日。前者在子月,且后有十三月,说明岁首在寅月(该年非闰年,故也有可能是误闰,但不影响岁首不固定的结论),后者在亥月,说明岁首在辰月,都不在亥正,可以说明商代后期并无固定岁首,岁首与前王崩逝有关。三是能反映有闰旬的卜辞中,2种设置在翌工典旬与翌上甲旬之间,1种设置在翌工典旬到翌大甲旬之间(常玉芝认为也该在翌工典与翌上甲间),1种设置在祭工典旬与祭上甲旬间,1种设置在肜大甲旬与肜小甲旬之间2,这样设置是否有规律呢?如果某年第一日也为翌工典旬的第一日,按照每3年设置1个闰月及1个闰旬推算,第二年的第一日在肜祖甲后空旬的第五日,第三年的第一日在肜祖甲旬的第九日,即肜康丁奭妣辛后的壬日,第四年的第一日在翌工典旬的第二日或第三日。由于肜康丁奭妣辛后的壬、癸日实际并无祖先受祭,所以这样排列会使各年只有1次以某一祀典祭祀某位祖先,当然在第一个3年之后,这种情况会被打破(第三年会在肜妣辛日或其前一日开始,当年会两次肜祭妣辛),但在多年后连续2轮周祭设置闰旬后,又会恢复到初始状态。所以将闰旬加在翌工典旬与翌上甲旬之间最初的目的或许就是为了尽量少在一年中以同一祀典重复祭祀同一位祖先(闰旬在这位置加上翌工典旬及之前的空旬和无祖先受祭日,共32日,足以抵消闰月导致的年长大于周祭)。然而由于置闰错误,使得这种设置越来越难以实现其目的。文丁、帝乙世祭工典可能在一年之始,帝辛世肜大甲可能在一年之始,闰旬设置在这两旬之后,与最初设置在翌工典旬之后可能是遵循同样原则的(最初翌工典旬在一年之始)。材料18闰旬在翌工典之后,其属文丁世,说明可能到文丁廿祀闰旬依然固定设置在这位置,帝乙时才设置在祭工典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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