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传》诠释《易经》,转化《易经》逻辑,研究本体论,并不是闭门造车。从卜筮天意代人事时代,已有天意的“乾易知”、代人事而组织群体生产活动之“坤简能”,“易简理得”的客观化事实。进入选举制与禅让制时代,贤能在位,让贤成风。尧禅位于舜,因舜有德性,以德报怨,改变其母亲、弟弟顽性劣质的德行;舜禅位于禹,因禹治水,三年不入家门,兢兢业业而治水之能事,也是“易简理得”的客观化事实。进入世袭分封的三代时代,遗风尚存,有周公辅成王、鲍子牙让位的故事,都是“易简理得”的客观化事实。即是说,《易传》成文前,已是本体论运行的时代了,累积成历史事实与逻辑事实。《易传》的原创理论在于提纯与理知。如果持此观点,研究《易传》的本体论,必以探究范畴内涵及数理逻辑。“归根”探究,数理逻辑依然是历史事实与事实逻辑,包括《易传》时代前的事实逻辑、之后的事实逻辑、现代的事实逻辑,方是是真正探究和理知“易简理得”客观化理论的逻辑基础。高老夫子曾有贴《易经的妙处》,鹤鸣先生回帖,“易简作简易解,相差何止千里遥”,鄙具深刻亦回贴。此事成鄙执着研究“易简理得”之原因。
二、关于道法自然,自然原理、规律有“纯自然”与“世间自然”的儒道之分,“义理”当然不一样。道家“纯自然”,天地万物生成存有原理、规律与秩序,有其生成的丰歉结果,成百姓生活之日用,这便是自然归根与知常。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体证为心性的自然人。无思无欲、绝学无忧、仁智皆去、柔弱为用,此无为自然。无为政治的社会实践,仅一次而终结,汉初无为而治的事实因果:无为政治制造着人世间的妄为,成逻辑定论了。无为人生,南北朝引发无常人生的心性迷惘,开出了佛门入世的避离因果说。唐宋间出现“内则道佛”的内修心性学,道家无为人生、与世浮沉的自然心性。这便是道家无为无不为道法自然的历史与逻辑。
“世间自然”,包括现实人及心性在内,不仅是人际群体之心性,社会管理层之官场心性,国家领导层的心性,即形上形下道器矛盾体的心性文化在内的“世间自然”,也是心性文化融入的人为之自然。人为与自然的矛盾体,本是一,焉能分割为二。事物生生不息之原理、人事方方面面之原理、心性内内外外之原理都归属为“世间自然”的客观化理论,体证为自然之原理及规律,也产生形上理势导向与形下理势运行的道器矛盾体。人参天地、人能弘道的道法自然,与道家无为无不为不一样的道法自然。
三、人参天地、人能弘道的道法自然,内含人为因果的矛盾理论,致自然内涵进一步深化,体现为事物的形态与过程。再深入一层,体现为文化的形态与过程。文化涵蕴民众心性与政治心性在内。如探究质文心性的逻辑真谛,是文质彬彬之心性,社会质文的合道与合体,却也导致质野与文史两偏极。质野与文史都有逐渐成形的过程,显然的形态,是自然而然。也如天尊地卑,原创理论之源根是位置尊卑,也出现专*制尊卑的等级性、地尊天卑的结构错位的紊乱性,都有逐渐成形的过程,显然的形态,也是自然而然。船山云:“理有屈伸以顺乎天,势有轻重以应乎人”。理,乃形上导入所认定的理,包括思想立论与政治治理之理,融入存在而成为社会通行之理。理有屈伸,如质文合体与位置尊卑的客观化理论,都有两极走向之理有屈伸。屈伸自然,有过程与形态。势有轻重,也因政治人事之成势,形成社会的运势。势有轻重,如质野与文史,皆因质多文少、或文少质多的轻重失衡,专*制尊卑与地尊天卑的轻重失衡。势成的轻重失衡也是自然,有过程与形态。“势字‘精微’,理字‘广大’,合而名之曰‘天’”。理势自然,有文化的形态与过程。物极必反,穷途变通。矛盾焦点是船山所说:“士庶之穷通生死,治乱循环之数亦大”。从文化意义再深入一层,“顺乎物则”与“疑乎人心”的心物矛盾,潜伏着道心与人心的危微之几。人为妄为而招致人为违逆自然之因果,导致实务乱相与人心乱相。走到极点便回復,这便是船山所说“顺乎天”与“应乎人”,理势自然而必然。形上形下道器矛盾体所引发的人为与自然的矛盾因果理论,自然与必然的矛盾因果理论,是研究人参天地、人能弘道之道法自然的源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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