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文】 昔之得一者[1],天[2]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3]得一以灵,谷[4]得一以盈,侯王[5]得一而以为正[6]。其致之[7]也:谓天,毋已[8]清将恐裂[9];谓[10]地,毋已宁将恐发[11];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隤以高将恐蹶[12]。 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曰:孤、寡、不榖[13],此其贱之本与,非也? 故,致数与[14]无与。是故不欲禄禄[15]若玉,硌硌[16]若石。 【订文说明】 1、帛书本《老子》在抄写时,除了上述所说使用缺偏旁的字以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加偏旁,二是改换偏旁。 如本章的“浴”就是属于加偏旁的情形。按前后文本的意思,浴本是谷字,抄手却加了个氵旁。类似的还有“大成若缺,其用不弊”的弊字,本字是敝字,抄手却加了个廾底。 而“天下之郊也,牝恒以靓胜牡”中的郊本是交字,却加了个阝旁,“靓”字则属于改换偏旁的情况。这里的“靓”本来应当是“静”字,抄手却把静字的争旁换成了见旁。 2、甲本的“侯【王得一】而以为正”乙本改为“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样的改动容易引起歧义,且侯王没达到天子级别,说是“为天下”正也不妥,所以订文还是采用甲本的说法。 3、甲本的“其致之也”,表示“由此可以推想出”的意思,乙本作“其至也”,则无法表达这样的意思,故订文采用甲本说法。 |
【参考译文】 回顾那些获得道性的道体,天因获得道性而清朗,地因获得道性而宁静,神因获得道性而灵动,山溪因获得道性而充盈,侯王因获得道性而成为表率。由此可以获知:对于天来说,不能保持清朗了恐怕就会崩裂;对于地来说,不能保持宁静了恐怕就会暴发;对于神来说,不能保持灵动了恐怕就会停歇;对于山溪来说,不能保持充盈了恐怕就要枯竭;对于侯王来说,不能保持谦下反而高傲恐怕就会被颠覆。 所以,要确保尊贵则需以低贱为根本,要确保高大则需以卑下为基础。故而,侯王自我形容说:孤陋、寡闻、不善,这正是他们以低贱为根本啊,不是吗? 故而,追求称道、赞颂反而得不到赞扬。因此,不爱如玉石般光彩夺目,宁为山石般其貌不扬。 |
【注释】 [1]昔之得一者 昔,从前;之,往;昔之,意为回顾。 一,万物的道性。按《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衍生模式,万物都是道所衍生,故每一个事物都获得了道的一部分属性(道性),故这里的一指的就是万物所获得的道性。 者,指代道所衍生的物事,笔者称之为道体。 [2]天 这里指广袤无际的虚空,不是儒家等人格化的有意志的至高存在。与之相对的是虚空中的实体——地(各种天体)。 [3]神 《老子》中的神,指的是道体中主导道体运动、变化、生长、归根……的因子,不是人格化的至高存在,也不是指后世道家所谓的神仙。 [4]谷 山间的水流。《公羊传·僖公三年》:“無障谷。”何休注:“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韩非子·五蠹》:“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文选·左思〈蜀都赋〉》:“山阜相屬,含谿懷谷。”李善注:“水……注壑曰谷。” [5]侯王 《老子》中的侯、王,只是借用当时的官爵之名,实际表示的则是老子学派所构建的全新政*治体制中的头领。因此,文中的侯王不是指当时威镇一方有至高权力的诸侯和王公贵族。 |
[6]正 标准;准则,此引申为行道的楷模。《商君书·开塞》:“民務勝而力征,務勝則争,力征則訟,訟而無正,則莫得其性也。” [7]其致之也 其,指代上面的论述;致,求取;获得。《论语·子张》:“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韩非子·五蠹》:“人主兼學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之,指下面的推想。 “其致之也”的整体意思是,由此可以获知或联想到。 [8]已 停止。《诗·郑风·风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郑玄笺:“已,止也。”《荀子·宥坐》:“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杨倞注:“已,止。” 这里意为保持某种特性不变。 [9]裂 崩裂,指剧烈的天象。《战国策·赵策三》:“天崩地坼,天子下席。” [10]谓 对……来说。《书·盘庚下》:“爾謂朕:‘曷震動萬民以遷?’”《诗·召南·行露》:“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 [11]发 这里犹言地震。 [12]毋已隤以高将恐蹶 隤,水在地下流动。《汉书·沟洫志》:“往往爲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隤以絶商顔,東至山領十餘里間。”颜师古注:“下流曰隤。”此引申为谦下。 以,连词。表承接,相当于“而”。《书·金縢》:“秋,大熟,未獲,天大雷電以風。”《礼记·乐记》:“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高,骄傲;高傲。《吕氏春秋·诚廉》:“不以人之庳自高也。”《後汉书·班固传上》:“性寬和容衆,不以才能高人。” 蹶,颠仆;跌倒。《孟子·公孙丑上》:“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朱熹集注:“如人顛躓趨走,則氣專在是而反動其心焉。”汉桓宽《盐铁论·非鞅》:“善鑿者建周而不疲,善基者致高而不蹶。” |
[13]孤、寡、不榖 孤,孤陋。 寡,见闻少,即寡闻。《论语·泰伯》:“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榖,善;良。《诗·小雅·黄鸟》:“黄鳥黄鳥,無集于穀,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穀。”毛传:“穀,善也。”郑玄笺:“云不肯以善道與我。” [14]致数与 致,求取;获得。《论语·子张》:“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學以致其道。”《韩非子·五蠹》:“人主兼學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 数,称道。《荀子·王霸》:“不足數於大君子之前。”集解:“《仲尼》篇兩云‘彼固曷足稱乎大君子之門哉’……稱、數義同。”《史记·游侠列传》:“自是之後,爲俠者極衆,敖而無足數者。”《後汉书·文苑传下·祢衡》:“餘子碌碌,莫足數也。” 与(與),.称赞;赞扬。《论语·述而》:“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汉书·翟方进传》:“定陵侯長已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颜师古注:“與,許也。” [15]禄禄 形容玉石有光泽。《后汉书·冯衍传》:“不禄禄如玉,落落如石”李注:“玉貌禄禄,为人所贵;石貌落落,为人所贱。” [16]硌硌 义同落落,形容普通石头没有光泽的样子。 |
【杂感】 甲本此章自帛乙本开始就被改动了,帛书本之后改动则更大。 如前所述,帛乙本将“侯王得一而以为正”修改为“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一改动很容易让不解《老子》主旨的读者将《老子》言下的侯王与现实中的侯王等同起来,以为侯王就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而生的。例如,陈鼓应先生的《老子今注今译就将这一句翻译为:“侯王得到‘一’而使得天下安定。”这一译文不仅令帛甲本“侯王得一而成为(行道的)楷模”之意荡然无存,而且把《老子》与众不同的政*治理念又拉回到了传统和现实之中。 受帛乙本的影响,传世各本均仿此(王弼注本“正”作贞),产生的不良影响实在深远。 另,帛乙本将帛甲本的“其致之也,胃天毋已清将恐裂,胃地毋已宁将恐发,胃神毋已霝将恐歇,胃浴毋已盈将将恐渴,胃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修改为“其至也,胃:天毋已清将恐莲,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渴,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欮。”也使文意大为改变。甲本的“其致之也”的意思是由“昔之得一者……”这一段论述推而言之,而乙本的“其至也,胃:”的意思则是,上面所论述的极端情况是……。 此外,传世本的作者不知是不明白帛书本的“侯王毋已贵(隤)以高将恐蹶”的意思还是有意为之,竟然将此句改为“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河上公注本及王弼注本),这一来就把帛甲本关于侯王应该谦下的理念,一下子又拉回到了世俗的侯王应该高贵的“常道”当中。 经由帛乙本开始的修改,后世的《老子》版本已经完全变味,成了不伦不类的政*治理论。 |
本帖最后由 故我在 于 2011-12-12 21:55 编辑 59# 青竹大哥 这也就是说“道”是变化着的,是一种在“道性”的主导下的自然之化。 对“道”进行这样的解读,势必造成如下问题: 1. 道之“体”、“性”、“用”之间的区别和关系该如何理解? 2. 道之“性”是“道体”之性,内含于道体之中,还是一种高于“道体”的存在? 3. 一种与道的本质属性区别开来的事物与“道”还有任何关系吗? 也就是说,“道”抽掉了“性”之后还会有什么剩下来? 4. 一种“道所衍生的事物”还能称之为“道体”吗? 5. “契合于道”是指契合于“道体”还是“道性”? 6.《道德经》中“道”在什么情况下是指“道体”,什么情况下是指“道性”呢,又在什么情况下是指“道”本身? 上述疑问或许是某种不合时宜的过虑,也或许在青竹先生的后文中会有交待。 |
由39章释义看来,青竹先生把“道体”定位为由道在道性的规定下演化出来的事物; 可说是基本化解了我所提出的六个问题。 道体获得了道性,因此具备了可以被人及由人制定的政*治体制所“法”的要素; 那么我最初的问题在这里就相对明朗了: 上德所要“契合”的目标是指获得了道性的道体,还是道体内涵的道性呢? 或者说,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总命题中, 人之“法”地(道体之一)是因为“地”就是人所要法的目标, 还是说,人借助于这个“地、天、道、自然”的“法”的序列,其所要“法”的目标最终是指向“道性”的呢? |
呵呵,我就不打搅青竹先生的工作了,祝写作顺利。 |
本帖最后由 窗明几净 于 2011-12-14 10:36 编辑 62# 青竹大哥 引:回顾那些获得道性的道体,天因获得道性而清朗,地因获得道性而宁静,神因获得道性而灵动,山溪因获得道性而充盈,侯王因获得道性而成为表率。由此可以获知:对于天来说,不能保持清朗了恐怕就会崩裂;对于地来说,不能保持宁静了恐怕就会暴发;对于神来说,不能保持灵动了恐怕就会停歇;对于山溪来说,不能保持充盈了恐怕就要枯竭;对于侯王来说,不能保持谦下反而高傲恐怕就会被颠覆。 所以,要确保尊贵则需以低贱为根本,要确保高大则需以卑下为基础。故而,侯王自我形容说:孤陋、寡闻、不善,这正是他们以低贱为根本啊,不是吗? 故而,追求称道、赞颂反而得不到赞扬。因此,不爱如玉石般光彩夺目,宁为山石般其貌不扬。 那句读解为反问句有根据吗?您从哪个文本上看到有那个问号? |
有点儿费劲。但确实值得用心一读。^_^ 果然不是参玄。 |
附注: 1、【重死】谓宝爱自身,不肯轻易而死。《老子》:“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王弼 注:“使民不用,惟身是宝,不贪货赂,故各安其居,重死而不远徙也。”《荀子·荣辱》:“重死持义而不橈,是士君子勇也。” 杨倞 注:“虽重爱其死,而执节持义,不橈曲以求生也。” 2、【远】,音yuàn,离开;避开。《左传·昭公八年》:“ 叔向 曰:‘ 子野 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汉书·张骞传》:“ 匈奴 遣兵擊之,不勝,益以爲神而遠之。” 颜师古 注:“遠,離也。” 唐 韩愈 《与凤翔邢尚书书》:“假如賢者至,閤下乃一見之,愚者至,不得見焉。則賢者莫不至,而愚者日遠矣。” 宋 曾巩 《谢元豐元年历日表》:“一遠闕庭,十移星曆。” 3、【送】送葬;送丧。《孝经·丧亲》:“擗踊哭泣,哀以送之。” 胡樸安 《中华全国风俗志·山东·济南采风记》:“亲友著素衣冠送,乡间丁少之家,请送者或十余人,或数十人,皆白衣冠相送,以壮观瞻。” |
本帖最后由 窗明几净 于 2011-12-14 16:31 编辑 84# 青竹大哥 “ 小邦寡民,使十百人之器毋用。使民重死而远送。有车周(舟)无所乘之,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 “小邦寡民”这是老子学派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无休止的兼并战争和大一统的不道理念,依据“道法自然”、圣人“辅万物之自然”的道学理论而倡导的国体和政体。因为,国小民少,所以早先那种供十、百人使用的器皿便没有用途了。 老子学派提出这种高度尊重人格(道体之道格)、高度自治的国体,为的是圣人(得道的首领)更好地“以百姓之心为心”,为的是让百姓最终过上“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的安逸、祥和、自在的美好生活。在这样的生活环境里,民众自然会珍惜自己的生命(重死)而不会铤而走险去当强盗以维持生命。因为民众珍爱自己的生命,不再铤而走险,因而就远离了频频送葬之苦(远送)。因为没有了战争,所以过去战车、战船也就没有人再去乘坐,甲胄、兵器自然也就没有保存的必要。在这样的理想国度里,因为没有什么大事需要记载,所以,记事只需用古老的结绳方式就可以了。 对不起,刚才仓促间阅读有误,删除了前面的回复。 在您以上的回复中,我用标注红色的对“民重死而远送”解释中,是把一个“送”字释为“送葬”,这样解释有依据吗? |
本帖最后由 青竹大哥 于 2011-12-14 16:33 编辑 读后很有收获,返璞归真,是研究诸子的认真态度,欣赏!不过,那个“且”字可是古人的话把,是男性阳*具的像形,用在解经,就有点儿搞笑了。 |
真金不怕火炼,还得难为难为青竹兄。 帛甲本“江海所以能为百浴王者”一章,最后两句是:“天下乐隼而弗厌也,非以其无诤与,故天下莫能与诤”这句何解? |